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16篇)
1.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一
玉门油田分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
行政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惩处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发生,根据中油监(2012)16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59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玉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对发生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设备和质量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与环境事件负有责任,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适用本细则。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参照本细则执行。责任人员是劳务派遣用工、外聘劳务用工和再就业人员的,参照 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对事故、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按照公司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一般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由监察处和人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一般事故B级、C级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由责任单位形成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察处和人事处审批后执行,并报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四条 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分的运用规则按照中油监(2010)59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执行。
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照玉油司(2006)9号《玉门油田分公司劳动工资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 事故、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环境事件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
主要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环境事件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环境事件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包括对下属单位监管)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环境事件的发生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事故、环境事件的,应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一)发布的指令、决定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反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二)未建立、健全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
(三)未组织制定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环保监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
(七)对事故、环境事件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或防范措施不力;
(八)未组织制定或有效组织实施本单位事故、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九)事故、环境事件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抢救或采取措施不当,造成次生事故、环境事件;
(十)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十一)违反规定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赶工期、抢进度组织生产及工程建设;
(十二)批准不符合规范的设计或擅自更改设计,致使建设项目存在严重缺陷;
(十三)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
(十四)批准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2 个人;
(十五)批准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
(十六)对资产没有进行安全环保评估或安全环保评估不合格而进行收购、兼并、租赁;
(十七)批准建设或者引进国家明令淘汰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十八)在生产经营管理中,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后仍继续生产;(十九)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擅自批准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二十)其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生事故、环境事件的,应追究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负责人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
(一)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而批准立项或下令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评价而批准初步设计或下令开工建设;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不善、监督不力;
(三)设计上存在错误或缺陷;
(四)对发包或委托的项目,提供的作业场所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条件;
(五)未及时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停工措施不当、超负荷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组织开工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七)未按规定组织对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环保设施进行检验、检修,设备有缺陷、无有效防护设施或超期限运行;
(八)在制造、安装、施工、检修及验收工作中出现错误或缺陷;
(九)质量把关不严,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材料;
(十)购买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
(十一)未按规定制定员工安全环保培训计划,相关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上岗;
(十二)在公司安全环保专项或安全生产费用规模内,对隐患治理项目未予 立项或未组织整改;
(十三)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十四)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票进行施工作业;
(十五)未正确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对承包商发生事故负有管理监督责任;(十六)其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生事故、环境事件的,应追究责任单位有关操作服务人员的责任:
(一)不遵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二)无证或者未按规定持有效资格证擅自上岗操作;
(三)危险作业未按作业许可票要求上岗操作;
(四)未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操作卡;
(五)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七)按有关要求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而未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
(八)未对已发生的事故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
(九)擅自拆除、挪用安全、环保防护设施、设备、器材;
(十)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
(十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报告,或者编造生产记录或数据;
(十二)其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第九条 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应根据事故、环境事件的性质、情节及责任轻重,按照下列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A级、一般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五)对发生一般事故B级、C级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其中,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的,按照一般事故A级给予处分。
对直接负责与事故、环境事件直接关联的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应从重处理,按应受处分档次中的后两档给予处分。
第十条 追究有关操作服务人员的责任,应根据事故、环境事件的性质、情节及责任轻重,按照下列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降级、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二)对发生一般事故A级、一般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降级、留用察看、开除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留用察看处分。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B级、C级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其中,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的,按照一般事故A级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对承包商发生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事故、环境事件的性质及责任轻重,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处分,由用工单位提出处分意见,由派遣单位进行处分。
对外聘劳务人员、再就业人员发生事故、环境事件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事故、环境事件的性质及责任轻重,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给予相应处分。第十三条 在同一生产内发生两起及以上,或三年内每年都发生一般事故A级、一般环境事件及以上责任事故、环境事件,对同一责任人员应当加重处理。数起事故、环境事件责任分别处理的,对后发事故、环境事件责任按应当受到的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合并处理的,按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 违反事故、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规定,对发生的事故、环境事件迟报、谎报、瞒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或毁灭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根据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
第十五条 对因事故、环境事件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应同时给予行政处分,管理人员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对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人员,自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其劳动合同,五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七条 因事故、环境事件受到行政处分的,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 监察处和人事处应在事故、环境事件调查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会同质量安全环保处等有关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意见,报请油田公司会议审议批准,按程序执行。
对事故、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结果,应同时上报集团公司监察部、人事部备案。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玉油司字(2011)121号《玉门油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2.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二
一、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
所谓行政伦理,是指行政人员在运用和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而行政伦理失范,本质是行政权力的异化,即行政人员滥用公共权力来满足私欲、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产生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因和外因的结合,又有传统与现代的冲击,是众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
(一)行政人员的“经济性”和角色冲突
行政人员作为一个“社会人”,行事的目的都是为了自我生存和自我利益,思考问题的逻辑起点都是为了个人目标的实现,符合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存在对自身人性满足的内在需求,即我们都是“经济人”。行政人员和普通公民相比,并不会具有更多的“利他”意识,依然会按照“成本—收益”的原则,追求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值。正是由于行政人员个体弱点与行政主体身份的交织,在公共和个人利益面前,最终选择满足个人利益的失范行为就会发生。
作为一个“行政人”,要求行政人员在参与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抛弃自己的利益追求,要毫无顾虑地将自己置身于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活动中。于是,当行政人员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时,政治主体的行为与“角色期望”的行为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矛盾对立,产生角色冲突。对行政人员来说,无论职位高低,都会面对权力诱惑和人情往来,金钱交易和滥用权力等伦理失范问题便衍生而出。
(二)行政人员自身素质和道德观念
由于千年历史文化积淀,传统的权力本位及官本位思想被部分行政人员所接受,特权意识严重。自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拜金思想和享乐主义涌入我国,社会呈现出价值及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特点。面对传统思想和新鲜事物的夹击,一些“公仆”信仰不够坚定,迷失了自我,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缺少了爱岗敬业的精神,弱化了艰苦奋斗的激情。
在行政人员录用方面,主要甄选专业素质人才,对德育能力无法进行具体考察。进入机关以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考核,他们在思想上很容易就放松警惕,有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得过且过;有的自我约束不严,服务意识淡化,该高标准要求的却放松拖沓,该高质量完成的却应付了事;有的受“趋利性”和糖衣炮弹驱使,以权谋私、官僚作风、利欲熏心,产生“寻租”等失范行为。
(三)行政体制和法律不完备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得到不断的深化与改革,而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却仍显得相对滞后。在权力机构分配方面,职责不清、职能重复、政企不分、机构设置臃肿等情况依然存在。在薪资待遇方面,工资收入普遍偏低,尤其是县乡基层,无法与其所处的工作总量及社会地位相匹配,这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落差。在奖惩制度方面,界线标准不清晰,更侧重于精神上的鼓励,而忽视了实质性的物质奖励。在行政伦理教育机制方面,有些行政人员盲目追求政绩、人浮于事、阳奉阴违,缺乏行政伦理机制和规范的约束,从而导致行政伦理失范问题的发生。
截至今日,我国关于行政伦理的立法还存在空白,对行政人员最具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然而就法律规范而言,没有确切的量化指标,可操作性不强,内容不够详实,整体较为模糊不清,缺乏具体统一的行政行为行动指南,导致在管理上漏洞百出。某些行政主体往往钻法律的空子,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和处罚,从而成为产生行政伦理失范的隐患。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来看,我国行政监督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以及法律法规的支持,人大监督缺乏权威性,司法监督范围狭窄,新闻舆论监督限制太多,监察机关缺少自主性,各监督单位及部门职责不清,合力较弱。在行政运行过程中,开放性和透明度偏低,且没有对应的保障和激励制度,使得群众监督流于形式。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倾向于权力滥用。”把权力置于空气中,管理有缺口,监督又乏力,在客观上促使了失范行为的发生。
二、防范行政伦理失范的对策
行政伦理失范会严重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目标的实现,为此,我们应尽快找到解决方法,加快行政伦理建设的步伐。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治理:
(一)加强行政伦理教育,提高道德综合素质
把传统道德教育与当代伦理教育相结合,树立明确的目标责任,严格落实教学计划。
首先,端正自身态度,做好职业定位。在我国,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而行政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强化行政人员的自我身份认同,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增强服务意识,淡化特权思想,从根本上铲除传统的“官老爷”思想,从追求自身利益和合法权利的“社会人”转型到无私供给公共产品和勇于承担公共服务责任的“公共人”。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扎实理想信念。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不断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行政人员最高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防微杜渐,谨言慎行,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禁止生活堕落,抵制贪污腐败。
第三,开展行政伦理教育,强化自律道德意识。树立标兵模范,在思想上对行政人员进行实例教育,鼓励他们向榜样学习,向模范看齐;在实践上要求他们不断反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省察克治,自我剖析。强化道德人格养成,培养道德认识感知,自觉提高抵御诱惑的能力,抵制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从而科学行政。
(二)营造良好行政环境,完善行政体制建设
政府管理范围广,个人手里权力大,容易促使行政人员发生滥用权力等行政伦理失范事件。因此,必须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制止,从根源上禁行。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应放弃“掌舵者”的角色,适当缩小权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打造社会本位、民本位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服务型行政模式。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明确各政府机关的权力和职责。完善民主集中制,真正做到民主决策、行政公开,彻底落实财产申报和经费公示制度,实现信息透明。加大打击贪污的惩治力度,增加贪官腐败的成本,以防范行政人员以权谋私,营造一个公正廉洁、团结勤政的良好行政环境。
第二,规范奖惩激励机制,健全行政伦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成绩,制定相应的赏罚机制,“优者当奖,差者当罚”。通过物质的实质奖励、岗位适才能变动、职务凭成绩升迁等形式对行政伦理制度建设进行重要补充。切实改革工资结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和“高薪养廉”政策。同时,也要加大违反行政伦理道德的惩罚力度,加重或从重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失范行为的念头。
第三,完善选拔任免机制,推行信用档案制度。我们应在行政人员录用的源头把好关,了解录用人员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情况以及在社会上的信用和道德情况,确保德才兼备,“德”为首。另外要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记录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行为信用状况,为行政人员提供良好的内部约束。
(三)加快行政伦理立法
行政伦理立法是将行政伦理法制化,通过法定程序把行政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并以法典或法律条文等形式固定下来,正式颁布,使行政伦理具备与法律同等的地位与权威。
长期以来,大家常常讨论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却把二者的联系忽视了,致使行政伦理迟迟没有法制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应该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法制与德治协调统一的行政治理模式,将道德自律融入法律权威,增强行政伦理的可操作性及实效性。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相对薄弱。要善于借鉴欧美国家先进经验,明确我国公务员责任与义务,对现有的行政伦理规范加以修改、补充、完善,使权责分明、科学严密、程序合理,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伦理法律文本。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才能预防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才能保证行政伦理规范不被破坏,保证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四)健全行政伦理监督机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权力与监督并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第一,强化群众的监督意识,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政府应一边加强对群众维权知识的普及宣传,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一边坚持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府”的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网络系统,把重大事项特别是人们比较关心的事项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群众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待群众的网上反馈,要及时了解情况,认真记载,尽快解决,做好回访,使行政主体能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重视司法部门监督,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这样可以压缩行政人员行政伦理失范的空间。重视检察机关和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适度放开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目前仍归属于政府控制,很难有效地对本部门做出强有力的监督,应尽快使两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力。
第三,保证新闻媒体监督,优化舆论监督环境。应该保证新闻媒体合法监督的地位,提供合理的舆论发布讨论平台,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对行政人员的伦理失范行为做出披露以及价值判断,借助社会舆论的谴责,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择善去恶的价值取向。
总之,我国行政人员行政伦理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只有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行政人员努力提升,法律法规跟上步伐,社会群众配合监督,才能早日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走向社会和谐的伟大旅程。
摘要:转轨时期,我国公共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国家的政治稳定,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这不仅与行政人员素质、行政体制等内部因素有关,还与思想碰撞、监督不力、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外部因素相连。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通过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完善行政体制建设、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和健全行政伦理监督机制等对策,有效地防范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蔓延和扩散。
关键词:行政人员,行政伦理,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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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三
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法律责任
俗语有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也己经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和政府十分关注的焦点。而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更是不容乐观。瘦肉精事件、苏丹红事件以及三聚氰胺奶粉等事件,不但危及到了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更加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为了适应当前国际、国内两个环境的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科学的理念,大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一、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行政责任存在问题分析
1、多个部门进行监管,权责不清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在我国食品安全法治进程上是一个里程碑,但是该法的效力并没有显示出足够的效力,目前还不能很好地解决食品安全中的责任追究与落实等问题。实践中发现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在法律法规立法时对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关的管理职责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只概括性地赋予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权力,因而在实践过程中超越职权和滥用权力现象非常普遍,以致造成各行政监管主体在执法时矛盾不断,隐患频生。
2、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作用
一些大型知名企业,不仅能够解决地方部分人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为了留住并发展企业规模,当地政府会给予其优厚的待遇。因此行政监管部门如果要对此类的大型食品企业铁面无私,不留情面的进行监督执法活动,势必会触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这条红线,所以地方政府自然会进行一定的干预。在地方政府领导为了政绩,而以经济发展为首要考虑对家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监管部门往往会迫于政府的压力而走走过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不监管的尽量不监管,不能免的监管也就是走过场而已,从而造成行政不作为。
3、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的赔偿责任不明确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受害者,不能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提出行政救济,而只能向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提出民事赔偿。这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公平的,公众是基于对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的信任而放心购买市场上的各类食品,并不是出于对食品的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完全信赖,政府对公民的此信赖行为不承担任何连带或者补充责任是说不过去的。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承担的责任是特殊的公法责任,其疏于监管或怠于履行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对策建议
1、明确划分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食品安全多部门展开监管是客观的事实,为了能够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的安全,必須按照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等环节来明确规定有关政府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把食品安全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监管行为融合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并配合科学监管体制和有效监管方法和手段,构成一整套食品安全监管完整体系。各监管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格执行监管工作,同时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不给不法食品安全生产者留有犯罪的空间。
2、破除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
破除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的有效途径在于一方面减少直至消除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的比例,直接由中央实行自上而下的财政拨款体系。
通过建立独立的财政保障体系,可以有效保障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上的独立性,避免因地方政府掌握着监管部门的财政大权而对其监管活动进行粗暴干预。另一方面加强司法独立品格的建设,保障司法诉讼能够独立介入行政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中。
3、扩大国家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已不能满足公众的诉求。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很多受害者既得不到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赔偿,又不能向请求国家赔偿,处境非常凄惨。这与法律所倡导的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是想违背的,同时也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如《国家赔偿法》能够扩大其适用范围,能够把概括的方式总括和列举更多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两种方式相结合,使更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公民都能够因其的违法行为在遭受损失后获得国家赔偿。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责任方面,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人能够承担更多的国家赔偿责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工作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监管者个人在不当行使其监管职权才引起监管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因此监管机关在履行完国家赔偿责任后,可以对个人的不当监管行为展开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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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四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问题,有过多次指示。近两年来,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先后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将岗位责任制同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在机关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实行岗位责任制,是克服官僚主义,改善机关领导,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第二十七条,把岗位责任制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已经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单位,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凡是未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单位都应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同时,把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起来。各级人事部门应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部门做好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一、制定岗位责任制,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权限,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提出每个人正确履行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有些工作还应规定质量,指标、时限等具体要求。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要具体明确,科学合理,条文要简练、准确,易记、易行。
二、制定岗位责任制,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法,首先由各单位领导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人员编制。然后每个人按自己承担的任务制定出个人岗位责任制,经群众讨论修改,领导逐级审定,最后付诸实行。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同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工资制度的改革紧密结合。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和个人执行岗位责任制的好与不好,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的依据,作为奖惩工作人员的基础,也将作为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时的必要条件。
四、岗位责任制建立后,要定期对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向党政领导汇报。对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好的单位要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对执行岗位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各级人事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向党政领导汇报请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请你们在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情况和经验及时报告我们。
5.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五
(行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积极推进公司生产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公司总体目标与指标
1、安全培训按计划完成率90%。
2、事故发生率为零。
3、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4、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率100%。
5、办公物资回收率95%。
二、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行政部作为公司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4、负责制定、组织并实施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上岗,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5、行政部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6、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7、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8、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四防”工作,确保行政部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三、考核
1、考核时限为2017年1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考核指标按部门与公司签订的责任书和公司考核方法执行。
四、奖罚
1、月度奖惩,根据公司月度检查考核情况,结合生产责任制考核,核发部门安全奖,部门负责人将考核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2、年终奖惩,根据公司对部门每月的考核情况年终再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被评为优秀或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法》给予奖罚。
江西景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
行政办公室
部门责任人(签字):
6.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六
为了加强对我司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指导思想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实施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建项目达100%;
2、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3、办公物资回收率95%。
4、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率100%。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对职工安全知识的培训需求,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培训计划;
3、负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及五险一金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的培训和年审;
4、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
5、对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6、有权制止或拒绝执行违反劳动政策法规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反映违反劳动政策法规的现象;
7、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8、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落实整改。
三、考核标准
公司每年依据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责任人的绩效考核。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及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7.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七
一、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概说
(一) 职业倦怠内涵及相关理论。
职业倦怠一词听似生僻, 实则是一种心理综合征。职场中的人们对其所从事的行业工种不再有兴趣, 明显缺乏工作动力, 却又由于种种原因必须继续保持原有状态, 己所不欲却不得不为之, 由此产生消极、厌倦情绪, 使得身心俱疲、绩效下降。简单来说, 职业倦怠是个体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映, 个体伴随长时期压力体验下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
早在1974年, 美国纽约临床心理学家Freudenberger提出了“职业倦怠 (Job Burnout) ”的概念, 又称工作倦态或工作耗竭。随后, 心理学家Maslach进一步将职业倦怠进行了三个维度的划分:Emotionexhaustion即情绪或情感耗竭、Depersonalization即人格解体/去人性化、Ineffectiveness即个人成就感低落。
(二) 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特征。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指直接为高校工作运转和决策服务的党政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是行政管理的主体。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是指高校行政部门中包括科级管理人员和科员在内的工作人员, 这一人群处于高校管理队伍金字塔的最底层, 是行政事务的执行者。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及高校办学规模的普遍扩大,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日趋繁重, 高等学校对校内基层岗位行政人员的要求逐年提高, 使得他们承担的工作负荷和压力日益加大。虽然相对于教科研人员来说, 基层行政人员的工作较为简单、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 但其工作纷繁复杂、程序性极强, 比其他岗位工作更耗费时间、精力, 且他们的工作辅助性造成了其创造性和自主性的长期压制。而在现实生活中, 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还面临着申报职称评定困难、晋升受阻、薪资待遇低下, 以及由此引发的职业与家庭生活冲突激烈等多层压力。
(三) 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的表现。
按照Maslach的三维度观点理论, 当前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
1. 态度上, 对工作缺少热情活力, 工作投入不足, 责任心差, 对人冷漠, 没有耐心和爱心, 情绪一直处于低落状态, 缺少职业精神和敬业态度。
2. 情感上, 为人处事常流露出悲观失望情绪, 性急易怒, 对自身认同感低, 前途感渺茫, 人际关系紧张, 心理失衡, 长期处于紧张、忧郁、疲惫的身心状态。
3. 行为上, 工作上不愿多思考, 怕麻烦, 没有钻研、探索、求知精神, 不愿与同事多交流, 工作方法单一, 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即可, 回避任何难题与挑战。
(四) 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的影响。
在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中, 社会各界已经开始广泛重视教科研人员的职业倦怠现象, 而基层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 则始终被遗忘在角落, 未能得到足够的关注。
高校基层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 一旦发生职业倦怠现象, 不但其个人会身心俱疲, 工作状态也受到相应影响, 工作热情明显消退。而办公室里一旦有某一个人产生职业倦怠, 其负面感染力会快速传播至周边, 整个办公室的工作状态和环境都会遭到殃及, 进而让前来办事的师生对办公室的工作感到不满, 由此损害办公室甚至整个学校的工作形象, 最终影响高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二、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诱因分析
(一) 由行政工作性质本身造成。
通常人们用“拿着卖白菜的钱, 操着卖白粉的心”来形容工作压力与待遇所得的不对等, 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正具有这样的职业特征, 这是造成职业倦怠的最根本原因。
1. 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高校的基层岗位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远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学校正常运转离不开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高效工作, 基层行政人员需要具备的能力主要有: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等, 此外还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没有基层行政人员的辛勤付出, 学校的正常运转便可能受到影响, 工作压力比外界想象得大得多。
2. 薪酬福利待遇偏低。
虽然近年来, 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高等学校的教职工收入也在不断增长, 但能惠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待遇改善却并不明显。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后, 原来的事业单位因人设岗, 现在则是以岗定人, 行政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的薪资福利待遇差距一年年拉大, 这显然非常容易挫伤基层岗位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削弱其工作战斗力。
3. 职业上升空间不明朗。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极其繁杂、琐碎、要求程序性、技术含量不高, 长年从事基层管理工作的办公室人员在辛劳工作积累之下, 难以形成专业优势和个人优势, 其成果的表现形式极其抽象。高校人事的定编定岗制度难以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改革, 职位数的限制使得许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发展的空间非常狭小。
(二) 由学校风气和管理缺陷造成。
1.重教师轻行政, 风气使然。日常情况下, 高等学校的工作基本都是以教学与科研为中心的, 学校的发展依赖教学科研人员这是必然情况, 于是教科研人员顺理成章成为高校的重视主体。重教师轻行政, 高校基层岗位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之间的地位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被日渐边缘化。2.管理制度不细致, 职责不明晰。由于办公室行政人员工作范围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几乎所有的行政人员岗位职责中最后一条都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此, 越基层的工作人员, 越面临着工作不定时、职责不明确的困境。尤其是高校的校务办公室、二级学院的综合事务办公室, 只要是不明确责任归属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律交由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来解决。3.考核机制不健全, 积极性受挫。目前, 高校考核从人员分类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人员的考核两类。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基本能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工作业绩预工作汇报相匹配;相对来说, 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单一, 不论什么岗位, 一律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再由领导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来进行协调考虑, “轮流坐庄”成为高校年度考核评优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一些优秀管理骨干由于长年累月坚持优质工作, 却得不到公正的评价待遇, 其积极性因而遭到打击, 造成心理失衡。
(三) 由个人主观原因造成。
近年来, 高学历人员越来越多地加入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 在从事该工作之后产生了一定的心理落差, 渐渐使他们产生了工作的无价值感。随着工作的逐年推进, 晋升和待遇方面的失落感又不断加强, 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理失衡。从另一方面考虑,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于行政工作的现在与未来认识模糊, 对自身工作的优势与劣势缺少足够重视, 自我职业发展能力止步不前。
三、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外部对策解读
(一) 改变观念, 构建和谐办公环境。
构成高校行政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包括社会环境、高校领导、同事及学生。首先, 社会应转变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狭隘观念, 意识到行政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得以正常运作、谋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其次, 高校的各级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 使人们认识到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并带头积极营造一种氛围, 让社会对行政人员与教科研人员受到同等尊重。高校行政人员作为服务人员, 为领导和师生服务。最后, 领导在行使领导职权的同时, 也应关心基层行政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 与之交流沟通;同事之间也应互相帮助, 以免挫伤新进人员的积极性, 营造和谐的办公环境。
(二) 科学管理, 明确岗位责任分工。
高校办公室是管理与服务部门, 管理是一门科学, 科学的管理机制, 能够有效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预防和消除职业倦怠。在实际工作中, 应根据实际需求, 在适当的时候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能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 使其结构合理、职责明晰, 使办事、办会、办文流程得以简化, 减少繁琐环节, 改善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职责的好处是, 能让高校基层行政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 份内工作得以集中精力完成, 防止出现行政人员工作中领导太多的状况, 造成角色冲突。
(三) 合理评价,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干预职业倦怠现象的生成。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须以人为本, 在充分研究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特点的前提下, 不光只知道考察德、能、勤、绩、廉这一系列指标, 还可尝试对其进行基于工作年限和业绩表现的分级考核管理。高校可以根据岗位、个人工作状态进行评价, 综合考虑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执行力与效果、服务对象对其满意度等, 考核必须力求科学规范, 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 尽量客观、真实地反映基层行政人员一年的工作评价。此外, 营造公开、透明的双向沟通渠道, 让考评双方能就考评结果进行及时沟通交流也相当必要。
(四) 薪酬改革, 打开职务晋升通道。
长时间的工作付出与回报不相匹配, 是造成职业倦怠的主要原因, 改变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务晋升困难和薪资待遇低的困境, 可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基层行政人员应该与教师科研人员一视同仁, 在奖金津贴发放、职称申报评定、薪资福利待遇等方面, 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此外,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在同一岗位上工作年限越长, 越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根据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特征, 可以尝试以下发展方向:一是向当地地方各级组织部门推荐高校的优秀行政人员, 鼓励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到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挂职、工作;二是在本校内部党政的干部培养选拔上, 考虑将基层行政人员作为其重要来源, 让优秀行政人员走上学校职能部门领导的岗位;三是根据本人志向和条件, 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人才。
四、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职业倦怠个人对策建议
(一) 端正态度, 加强自我调适。
随着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加, 为预防可能产生的负面情绪, 高校基层岗位行政人员应适时主动地做好自我调节, 来化解职业倦怠现象。掌握一些基本的心理调适技能显得很有必要, 在职业倦怠发生时, 勇于面对现实, 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 主动寻求帮助, 化解矛盾, 恢复生理和心理的平衡。
(二) 明确目标, 做好职业规划。
高校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要学会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这要求他们首先了解自我需求, 为自己的职业发展设定目标, 增强自身安全感以应对各种压力, 防止空无目的或目标空泛不切实际带来的低成就感和挫败感。
(三) 加强学习, 提高核心竞争力。
高校基层行政人员需要在政治立场上保持坚定正确, 经常补充先进的政治理论, 还要不断学习相关专业最新的理论知识和组织协调管理知识。要掌握这些知识技能, 需要加强对其进行技能培训, 这样也可减少和避免倦怠情绪的产生。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 为顺应时代需求, 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应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 致力钻研新知识, 不断提高应对各种工作的能力, 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摘要:高校基层行政人员作为高校现代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者, 他们有序高效的工作是高校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 他们通常工作内容繁杂、工作时间不定、工作压力巨大, 却地位较低、待遇较差、晋升困难, 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被严重制约, 这一人群的职业倦怠现象普遍存在。文章对高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现象、成因、内外部解决对策等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高校,行政人员,职业倦怠,对策
参考文献
[1]李万福, 谢新伟.浅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倦怠与改进措施[J].中国电力教育, 2013 (22) :216.
[2]吴铁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探析及对策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 2011 (8) :185.
8.财务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八
财务人员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人:
财务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兴义养护站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
产、预防为主、遵守法律、以人为本、落实责任、持续改善”的安全方针,结合兴义养护站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
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控制目标,特签订本
责任书。
一、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
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财务部要做好财务帐簿、保险柜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积极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财务账薄等妥善保管,做好“五防”工作。
5、严格遵守保险柜操作规程,注意保密密码,做到随关、随乱码。保险柜钥匙与印章分开存放。
6、财会室存放零钞不得超过1000元。保险柜内大量现金在站内存放不过夜,每天下班前,大额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7、凡是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须有专车专人陪同前往。
8、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办理借款或报账手续。
二、安全目标:
1、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部门办公区域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4、采购物资合格率达100%。
三、奖惩办法:
1、以上目标纳入年终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
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目标,参与评选安全生产
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单位一切先进
个人评选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根
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
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
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义养护站(盖章):目标责任人:
负责人(签字):
9.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九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站财产安全,切实保证电站稳步健康发展,根据电站2014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特订立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
1、全年人身、机械电气、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5、日常巡护、安全检查有效率100%。
6、劳保用品正确配戴率达100%。
7、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8、有效执行操作规程率100%。
9、生产厂区危险源控制率100%。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目标;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积极参加电站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的,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违章操作。
7、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及时准确地填写运行记录,做到不漏抄、错抄、虚抄。
8、工作中禁止饮酒,相互打闹,打扑克、赌博等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禁止逞强冒险作业。
9、值班期间禁止穿拖鞋,赤脚和赤膊穿短裤,不允许流动吸烟。
10、正确佩带劳保用品,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严禁酒后进入现场,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1、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2、工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13、厂区责任分担区、生活区内的环境、设施应保持清洁、美观,随时清扫。
三、安全奖惩:
1、年底电站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并做为年终安全奖的考核依据,达到目标要求的年终给予安全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安全奖。
2、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电站除取消安全奖外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
10.浅谈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篇十
1. 政治素质。
忠于企业和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行政管理者不同于一般的行政人员, 他们是一个企业大政策方针的决策者, 或者是一个部门工作的指挥者。行政管理者处于特殊的地位, 肩负特别的重任。其政治素质如何, 不仅是本人问题, 而且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发展。我国“十二五”后, 社会经济将更加活跃, 行政管理者起码应具备这样的政治素质: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信社会主义事业并为之奋斗终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
2. 人格素养。
一是要有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 重事实重科学, 不唯上, 不唯书, 对上对下负责一致, 敢于坚持真理, 修正错误。二是待人真诚, 宽宏大量, 以谦虚、公正、诚实的态度, 广泛听取不同意见, 不计较个人恩怨, 以大局为重, 团结与使用反对过自己的人, 使组织中保持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三是要顾全大局, 严于律己。不争功诿过, 敢担风险, 敢负责任, 不迁怨他人不以势压人, 必要时不惜忍辱负重, 委曲求全。四是严格遵纪守法, 不以权谋私。行政管理者是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 其手中的权力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能用于其它方面, 绝不能用手中的权力谋求私利, 违法违纪。
3. 专业素质。
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劳动, 作为行政管理者应该具备胜任工作的知识, 既要有自己的专业知识, 还要有其它领域的知识, 这样才能得心应手地协调各种关系, 处理各种问题, 应付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同时, 行政管理者具有丰富的学识, 更容易受到下属的尊重与拥护, 有利于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提高行政管理者素质的方法与途径
1. 优良的政治素质。
指行政管理干部的思想意识政治觉悟及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廉洁奉公, 不乱用职权不乱用职权不为个人谋私利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要有广博的业务知识。一个合格的行政管理干部不但要有广博的业务知识和具备良好的管理技能。还要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必须逐步形成各种管理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这不仅是管理的需要, 也是领导具有向心力的所在。要具有接受消化和运构用知识的能力, 包括洞察力、判断力、想象力及创造力, 这是对行政管理干部的一种高层次要求, 由于他们地位不同, 在一定程度上既是一个决策者, 同时也是一个执行者, 所以要求行政管理干部要在具体工作中具有表达事物的能力、组织指挥的能力、研究问题的能力, 行政管理干部智能结构具体表现为:敏锐的观察力出色的组织能力, 较强的表达能力、创造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行政管理干部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人的才智, 善于思考。工作中敢于发表个人见解, 提出意见, 勇于创新, 要有开拓精神, 反对那种遇事不拿主意, 事事请示汇报的不良作风, 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这是行政管理干部应该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它要求行政管理干部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协调工作, 并勇于纠正缺点错误, 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不计较个人得失。
2. 形成运用公开招聘方法。选拔行政管理干部的制度, 挑选什
么样的人员进入行政管理工作队伍, 是提高人员素质的第一关, 根据行政工作的特点和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在社会上公开招聘选拔干部, 从而堵塞不合格的人员进入行政管理机构。从最近两年我国某些企业的招聘过程来看, 这种招聘办法既保证了人员素质的可靠性又堵塞住了不凭能力、靠后门的坏风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体系, 这是一个在现阶段基础上提高人员素质的主要办法, 对现已形成的机构及人员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使他们通过学习得到提高, 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 建立考核竞争机制。
这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现代化管理科学方法, 制定出严格的行政管理干部岗位职能考核制度, 达到优存劣汰。不断更新行政管理人员的目的, 从根本上提高行政管理干部的素质, 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 当代管理者的根基在于政治上的成熟。
无论在什么时候, 处于什么环境, 都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 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永远将其作为精神支柱和立身之本。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努力在实践中增强政治敏锐性, 提高政治鉴别力, 经受住各种考验, 始终做到“靠得住”。要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 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形势, 行政管理者必须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要坚持党的领导, 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时刻以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为重。
5. 清新、民主的作风是当代行政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行政管理工作是行政组织内部全体成员共同进行的活动, 作为行政管理者, 要发扬民主作风, 处理, 好各种关系, 认真听取和集中部属的意见, 最大限度地发挥部属的积极性, 避免主观武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始终坚持集体管理, 统揽全局而不包揽一切, 广开言路而不闭堵言路, 坚决防止“一言堂”。要讲原则、讲大局, 虚怀若谷、海纳百川, 大力倡导谅解、团结、友谊的良好作风。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善于从群众创造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要诚心诚意地倾听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 努力解决群众遇到的难题, 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要敢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不摆花架子, 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总之, 作为一名行政管理者, 应当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采取有效的领导方式, 树立科学的、高境界的价值取向, 完成自己所肩负的使命。
参考文献
[1]、李赞;浅谈企业行政管理[J];今日科苑;2007.201、李赞;浅谈企业行政管理[J];今日科苑;2007.20
[2]、曹林;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的建构[J];现代企业;2005.11 2、曹林;企业行政管理新体系的建构[J];现代企业;2005.11
11.安全部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十一
一、安全部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3、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控制安全隐患;
4、积极开展SHE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义务消防队员及外来入库人员的防火宣传、防火教育、安全告知等,提高全员SHE意识;
5、加强对消防、环保和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6、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废渣达标排放;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消防演练等活动;
8、加大对公司操作、维修等其它部门人员及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以上人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的配戴情况等;
9、加强对出入库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出入人员车辆符合公司要求;
1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消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
11、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12、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3、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二、目标:
1、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5、日常巡护、安全检查有效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12.安保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二
为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控制,确保在校(园)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率(不含病故和身体出现特异情况猝死),年内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
现学校与安全保卫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指标
学校安保人员应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1.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对本人的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之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2.上课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含家长)进校,要礼貌、热情接待,办理登记手续并与相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校;凡需外出的学生必须由老师带领或持有由校医、班主任、值日行政签名请假条,门卫应认真核对并做好请假条的收集、归档工作,如有老师、学生、家长违反规定应提醒或制止其行为,如不听提醒或制止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
3.门卫须24小时坚守校门,坚持每晚校园夜巡制度,保护校产不受损失、不被偷盗。上班时间不得中途离岗,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向学校办公室请假,获批准后须待代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4.门卫应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并做好校园的巡视工作。禁止衣冠不整者或穿奇装异服者进入学校,阻止一切推销人员、乞讨人员及动物等进入校内。凡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携带私人物品出校门,须凭本人的有效证件或有关证明。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校产受损或被盗,要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门卫应保护校门附近的学校公物、设施、维护学校的形象与声誉。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如翻墙、踩花坛、吊校门、涂展板、乱扔杂物、吵闹打斗等),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如不法分子在校门附近游动,家长在校门聚众议论),要及时填写安全隐患单向领导汇报。6.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若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学校,敦促学校及时处理。
7.节假日(含双休日)的白天及平日的晚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到校内打球或闲逛(经学校允许或安排的训练、活动例外)。
8.保持门卫室电话畅通,门卫注意接听来电,及时记录、传达信息,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要迅速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9、积极配合值日行政处理当天突发事件,并负责将有关人、事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10.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
11.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事故。
二、工作考核和要求
1.门卫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将作为考察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凡安全工作考成绩优良的予以奖励,年内没完成安全工作指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标否决制”不再聘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安保人员各执一份。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
学校盖章:
安保人员签字:
13.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散。
有的同志认为临床、医技、药剂是一线, 行政后勤人员是二线, 干好干坏一个样, 集体荣誉感不强, 主人翁精神欠缺, 散兵游勇, 单打独斗, 没有凝聚力。
2. 拖。
有的同志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创新性工作不多, 工作能动性、积极性不高, 布置的工作能拖即拖, 指令性任务常常被打折, 执行力不到位, 作风拖沓, 疲于应付, 效率低下。
3. 推。
有的同志碰到急险危重工作, 能躲就躲, 能推就推, 敷衍塞责, 缺乏冲锋陷阵精神。
4. 麻。
有的同志对水、电、煤、油等浪费熟视无睹;对糖衣炮弹免疫力低下, 麻木不仁。
二、政治思想的重点
1. 树立一盘棋的理念。
要转变医院另类的思想, 充分认识行政后勤工作在整个医院运行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行政部门是院领导决策参谋和助手, 起着协调左右、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后勤工作是整个医院工作的基础, 是医院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全局性问题, 直接关系到全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要真正树立全院一盘棋的理念, 要真正理解行政后勤工作是全院一盘棋当中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 相互协作, 分工不分家, 补台不拆台。相互提醒, 相互帮助, 相互学习, 相互配合, 相互支持、相互沟通, 凝聚合力, 拧成一股绳。既要勇挑重担、唱好主角, 又要注意搞好协同、当好配角。
2. 树立主动服务理念。
“行政后勤围着一线转, 一线围着患者转”行政后勤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就是服务一线、服务患者, 所以要在工作中要“变被动为主动”, 牢固树立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化服务意识。要做到“三勤”, 即腿勤、眼勤、手勤。要主地深入一线、深入科室、深入机房, 主动检查发现保障系统存在的问题, 及时了解需求, 及时解决问题, 让医务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诊疗工作中, 让患者能在医院得到温馨周到的后勤服务。只有这样, 才能提速提效。
3. 树立重于泰山理念。
行政后勤科室许多工作看起来是小事, 但好多工作事关全院的安全生产, 来不得半点马虎。高低配出问题, 医疗工作就会出现混乱, 电脑打不开、医嘱开不出、费交不进, 还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供水加压泵出问题, 血透病人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中心供氧出问题, 重症医学科病人生命就面临生死考验;空气压缩机、氮气、氧气压力不足, 手术做不了;消控中心责任心不强, 麻毒精神药品、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被盗, 就要引起重大事件;火灾报警系统出故障、消防通道不通畅就会埋下安全隐患;锅炉操作不规范, 就会引起安全事故;电梯故障关了孕产妇或危重病人就会出大安全生产事故, 电梯井积水就易发生伤人事件;压力容器未定期保养检测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每项工作都事关全局、事关安全, 不能掉以轻心。这就要求行政后勤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重于泰山意识,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树立节能降耗理念。
“历览前贤国与家, 成由勤俭败由奢”。每位职工、每个科室、每个部门、每个环节均要树立节能降耗意识。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查找漏洞, 挖掘潜力。节约每一度电、珍惜每一滴水、爱惜每一张纸、节省每一滴油, 把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融入日常的言行举止中。要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 不该浪费的一点不浪费;能控制的决不铺张, 能使用的决不舍弃, 能不更新的决不更新, 真正把节能降耗意识化作行动、落到实处。
5. 树立廉政建设理念。
行政后勤科室是采购科室、用钱科室, 经常与钱物打交道, 所以要牢固树立廉政建设意识, 做到不贪不占、不碰高压线, 抵制诱惑。做到警钟常鸣, 就是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人生要真正算好经济账、亲情账、青春账。“不要相信企业的甜言蜜语, 要相信办案人员的聪明才智。”
三、统筹安排, 重视和关心职工生活
后勤行政事务是一项经常性工作, 做的工作小、杂、碎、繁;涉及的工作时间波动大, 往往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和配合。因此, 必须坚持科学管理统筹安排。一是要加强科学管理, 健全制度。抓住一个“管”字, 突出一个“严”字, 用科学制度管理人、用岗位职责要求人、用工作成效考核人, 在执行规章制度面前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才能提高同志们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要抓住重点, 注重协调。单位服务工作的每一个服务环节的好坏, 都会影响到医院整体形象。因此, 工作中应该抓住一个“早”字、突出一个“重”字, 即:重点工作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 思想上早准备;工作要分清主次、分清轻重缓急, 做到稳妥地、有序地展开。对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工作积极协调, 取得支持和理解, 共同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 以情感人。后勤工作离不开人,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和对象也是人。因此,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关心和爱护第一线的工作人员, 要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 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增强他们的责任心, 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确保人员思想稳定, 尽力干好本职工作。
摘要:现代医院发展快速, 作为保障功能的行政后勤人员的理念也应及时更新, 否则, 不能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本文总结近年来以政治思想工作为切入口, 更新理念, 开展行政后勤各项工作。
14.施工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在与分包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建立逐级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我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项目部的特点,现与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遵守国家、省、市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个人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经常排查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施工队带班或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演练活动,研究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技能。
四、有责任对在本岗位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实习员工所从事学习的危险性应给予告之,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
五、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有责任接受项目部安排的各类安技培训教育活动。
七、应自觉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八、服从公司领导和项目部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九、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程、严禁在乙炔仓库、防水材料作业区、仓库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无安全培训、无消防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八、应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自觉穿戴防护用品。
九、工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上报班组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的处理。
九、应遵守宿舍安全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存放危险品。
十、有责任遵守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十一、若因不履行职责或工作疏忽造成损失和其他安全事故应承担经济赔偿及安全责任。
十二、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落实项目部管理要求,规范搭设作业平台、佩戴防坠落防护用品。
十三、严禁进入现场起重吊装区域,遵守“十不吊”管理规定。
十四、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掌握本工种和岗位的风险点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司索指挥、叉车、三轴搅拌桩机操作人员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作业人员须特别留意基坑临边、支撑梁底、连续墙等部位是否有悬空物体,防止物体打击事故。若有发现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告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待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七、责任期
自签订之日起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项目部:佛山市城市轨道三号线3204-1标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15.涉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执法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环境,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品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民爆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矿山生产建设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特签定本责任书。
1.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相关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2.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封闭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程。
4.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做好爆破器材申领、运输、使用、清退、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做好爆破器材的防盗、防爆工作,确保爆破器材不流失、不被盗、不被移作它用。
5.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混装运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7.必须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岀入库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按照上级规定,努力使库房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
9.爆破器材发放要由原爆破员、安全员人员“谁领用”“谁负责”。
10.仓库里所有库存爆破器材只能坚持用一周天时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1.一张爆破员卡全天24小时内刷雷管不可超过200发,炸药不可超过300公斤。
12.爆破员、安全员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领取火工品,爆破应严格按照爆破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爆破后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哑炮,及时填写爆破器材现场使用“爆破物品使用日志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返库。不得擅自截留、私藏、挪用、转让、买卖爆破器材,违者将扣除当月工资或按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给予严令出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3.运输爆破器材要由原爆破员、安全员人员负责押运。
14.物品包装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
15.装载爆破器材不准同时载运其它无关人员(除押运员外)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物品。
16.车况必须良好,不得超载、超速行使。
17.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在所有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18.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领用退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放炮前的警戒、三次警报及放炮后解除警报、现场清理、撤除工作。
19.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一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 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一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一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
20.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21.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2.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危险物品从事人员指导、监查、监督、检查。
23.工作中如自身原因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字):
公司名称 :新疆克力多铁矿有限公司
16.行政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六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我国高职院校在经历了办学规模超常规发展阶段后, 现已进入质量管理发展的阶段, 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最紧迫的任务。高职院校实施管理的主体是行政管理人员, 因此, 通过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 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从而促使他们高质量地完成行政目标和工作计划, 进而实现学校和个人的共同发展。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水平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重视。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绩效管理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在如何实现目标上所达成共识的过程, 它包括促使员工成功地达到目标所运用的管理方法及促进员工取得优异绩效的管理过程。其一般流程包括制定绩效计划、绩效实施与辅导、绩效考核和绩效反馈面谈。目前, 针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相对落后, 绩效考核几乎成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部。而单就绩效考核工作而言, 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 绩效考核定位模糊
在现实应用中, 绩效考核存在定位模糊或过于狭窄的问题, 后者主要体现在:一是为考核而考核, 使考核流于形式;二是为奖金分配而考核, 使考核制度等同于奖金分配制度。这种模糊的定位使考核的参与者们要么对考核漠不关心、敷衍了事, 要么对考核中的误差锱铢必较, 而忽略了绩效改进这一真正的终极目标。
(二) 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 考核内容针对性不强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绩效考核都不成体系。年度绩效考核作为传统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多为部门领导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模糊评定。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现象也比较多, 不仅学院可以根据每年招生情况和学费催缴的难度临时出台一些奖惩规定, 而且各职能部门也可以随时针对上级对口部门安排的临时任务追加部门考核内容。这不仅增加了行政管理人员的额外负担, 也增加了个人绩效考核内容设计的难度。
另外, 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停留在人事管理的水平。人事管理人员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很难针对工作岗位的要求设计出个性化的考核内容;二是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考评往往缺少清晰的定量或定性的标准;三是通常凭感觉、靠经验进行考核, 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三) 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难以得到保证
1. 现有人事聘用制度的弊端
在早期办学规模超常规发展的阶段, 大多数高职院校采取的人事聘用制度规定:在正式聘用以外, 可增加人事代理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用人形式。而从目前来看, 这种人事聘用制度已对个人绩效考核的公平性造成了严重困扰。比如, 同一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 他们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同, 完成的工作量也相同, 但却仅因聘用形式不同, 而在待遇上有极大的差别。实际上, 人事代理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绩效水平并不比正式人员低;而有少部分正式人员却由于正激励不够、负激励没有, 表现出工作态度不端正, 工作绩效也不高。当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区分不同人员的绩效, 或者考核结果不能为员工兑现相应的待遇, 或者兑现的待遇没有达到员工的期望值时, 个体公平将被打破。
2. 考评主体单一, 评价尺度不一
常期以来直线主管作为唯一的考评主体, 其考核渠道过于狭窄, 且容易受个人主观因素干扰, 影响考核的客观性。当评分者因过多考虑绩效以外的影响因素而人为制造评估偏差时, 当他们因评分尺度松紧不一, 而造成实际绩效水平较高的部门整体评估结果低于实际绩效水平较低的部门时, 现有的考核系统无法对不准确的考核结果进行约束和修正。而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往往会进行全校范围的排序, 这种不准确的绩效水平排序将使考核对象对绩效考核产生抵触。
3. 考核队伍专业化程度低, 受主观性影响大
目前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考核以参照直线上级的评价为主, 也有通过成立临时性组织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来指导具体工作的。在实践中, 评估的正确性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产生偏差, 常见的有月晕偏差、趋中效应和近因效应。理论上, 人事部门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讲解评估标准及注意事项以减少偏差, 但实际上大多数评分者还是会受到本校的文化及个人习惯影响。
(四) 考核方法单一
绩效考核的方法据统计有百种之多, 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主要是述职报告法和经验判断法。对中层管理人员采用的述职报告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流于形式的, 而对一般行政人员考核所采用的经验判断法更是把本应严肃、严格、公平、公正的考核简单化和随意化, 因此根本不能起到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作用。
(五) 传统的考核模式阻碍了绩效考核办法的创新
许多公办院校在绩效管理机制上仍然沿用着机关单位的管理模式。一方面, 行政管理工作繁杂琐碎, 管理者很难制定易于操作的定量考核指标;另一方面, 习惯了凭感觉、凭印象打分的评分者对于日益细分、相对明确的评分标准会感觉很不适应。因此, 绩效考核办法创新在“可操性”方面的设计难度很大。
二、有助于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现状的短期策略
长远来看, 要改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现状须从根本入手:进行人事聘用制度改革, 彻底打破不公平的身份界限;进行工作分析、岗位研究、编制岗位说明书, 建立薪酬与岗位间的对应关系, 从岗位设置环节开始关注个体公平性;自上而下地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文化, 主动规避人为的考核偏差……这些措施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绩效考核现状, 但实施周期长、难度大, 见效慢。而借助以下绩效考核方法和简便易行的措施, 我们可以在短期内解决一些问题。
(一) 明确考核定位, 整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 是改善工作绩效和提升员工能力, 自下而上地达成组织发展目标。在明确个人绩效考核的目的之后, 由人事部门牵头整合考核体系:将各职能部门对个人考核的内容进行整合, 赋以不同权重;人事部门统一制定考核的定量指标 (如考勤、工作计划等) , 部门负责人与下属在考核初期协商确定部分考核定性指标 (如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 的评分标准。这种设计有利于各部门集中力量完成不同的关键绩效, 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二) 确定考核对象分类, 区别考核项目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大致分为:院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行政人员。院领导一般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考核, 中层干部和一般行政人员在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上截然不同, 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理应不同。一般行政人员包括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这两类岗位的工作性质及任职条件也存在很大差异, 所以要分别考核。人事聘用制度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 三种身份的区别待遇也不可能一夕打破。在按岗位和职级分别对个人进行考核后, 考核结果应按人员身份不同进行分类排序, 便于考核结果的灵活运用, 维护考核的公平性。
(三) 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法, 提高考核质量
鉴于高职院校在办学方面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许多相似之处, 因而可适当借鉴现代企业的绩效管理方法, 360度考核就是丰富考评主体的一种较好的方法。360度考核多用于关键岗位考核, 在这里我们把它用于中层干部考核。分管领导就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履职情况评分;同级干部就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沟通技巧、工作效率评分;下属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领导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业务指导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评分。这种全方位考核由不同考评主体根据统一的等级评分标准, 采用等级评定法进行评分。中层干部考核的另一组成部分, 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完成目标管理项目的考核, 人事部门的考勤评分都可以采用关键事件法进行加减评分。
(四) 强制分布法, 解决考核结果趋中现象
强制分布法, 即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不完全依据绩效考核得分进行, 而是按照正态分布的规律, 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者总数所占的比例, 然后按照个人绩效的优劣程度, 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再据此进行赏罚。在明确奖优罚劣的考核原则后, 我们可以先在全院范围内按考核对象的不同聘用形式和岗位职级进行分类, 再确定好各等级在不同分类被评价者总数中所占的比例, 如优秀率15%、良好率50%、合格率30%、不合格率5%。
一直以来, 很多部门领导为回避人际矛盾, 在给下属评分时只局限于优秀和良好的范围, 而且分差很小, 造成考核结果的趋中现象。笔者建议, 在引入全方位考核方法的基础上, 由部门领导在一定权重范围内先对下属考核结果进行强制分布。如:服务对象评分占25分、同级评议占10分、工作计划和考勤占30分, 剩余部门领导就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评分占35分。强制分布:部门领导评分32分以上不得高于下属人数的15%, 28分以下不得少于下属人数的5%。部门领导在评分时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体排序、两两对比和关键事件法。由于强制分布的得分权重有限, 几乎只有当领导评分、服务对象评分、同级评分都较低时, 个人考核结果才会在全院排序中跌入后5%之列, 这在一定程度地解决了由于考核结果趋中造成的只奖不罚问题。
(五) 修正公式, 解决评分尺度不一问题
为解决不同领导评分尺度不一的问题, 我们借鉴江西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办法, 引入评分的修正公式:
修正系数=全部考核对象平均分÷所在考核小组考核对象平均分
考核对象最后得分=考核对象在考核小组得分×修正系数
(六) 建立评审团制, 减少评估过程中的主观性影响
在高职院校试行360度考核时, 我们发现有少数下属随意评分, 严重影响了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的准确性。理论上, 直接下属对于上级的管理能力、业务指导能力、公平性等方面的情况是最了解的, 但有些部门的下属评分完全不依照评分标准, 出现了很多满分现象, 这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的部门领导非常不公平。评审团制, 考核领导小组按一定的比例从学院各部门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评审团, 评审团员分别作为下属、服务对象进行匿名评分, 对不熟悉的评分对象可以不予评分, 评分结果按有效评分统计算术平均为该项目得分。
(七) 建立考核争议仲裁机制, 保证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 可于考核期结束后立即进行公示。学院可以成立以工会为主的考核争议仲裁委员会, 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 可向考核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保证被考核人员与考核争议仲裁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可以使考核对象积极面对考核, 从而提升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张春.浅谈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J].淮阴工学院学报, 2007 (2) .
[2]潘燕.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绩效考评中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教育科研, 2007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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