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

2025-03-1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共11篇)(共11篇)

1.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 篇一

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监督

摘要:现代企业制度(modern enterprise system)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它是适应目前及今后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司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体制改革的方向。

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后,讨论会计的监督问题更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具体地说,必须回答:《决定》中所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职能的关系如何?面对着现代企业制度,会计应当反映和监督些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充分发挥会计职能,有什么实际问题需要我们解决?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既可以把会计的改革引向全面深入,又可以使会计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粗浅看法。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会计职能;会计监督

目 录

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监督......................................................1 摘要........................................................................1 1.简析现代会计企业制度.....................................................3 1.1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内容...............................................3 1.2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及重要作用.................................5 1.2.1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5 1.2.2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重要作用.....................................6 2.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6 2.1.会计监督的必要性....................................................6 2.2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8 3.怎样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会计监督.........................................10 参考文献...................................................................13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日显重要。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企业最大限度的得到了自由发展,进而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宏观上可以说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的经济;而微观上,会计监督的发展不成熟和欠规范却是制约现代企业发展的瓶颈。由此不难看出解决好这个瓶颈问题是现代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因此,规范和提高现代企业的会计监督是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现实问题。鉴于此,本文旨在以分析现代企业的制度与会计监督现状为前提,找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层次的建议。进而促使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正确合理地构造企业会计监督目标,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适合自身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会计监督,这将有利于将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更好的实现现代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简析现代会计企业制度

1.1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内容

一、公司法人制度

当代集团成长为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就是具有法人制度,即公司具有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权利。完善集团公司的现代公司法人制度,进一步确立公司的法人地位,是以建立明晰的公司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我们建立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明晰公司财产、盈亏的主体身份,赋予公司管理层真正的自主经营的权力,形成公司内外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

二、公司法人财产制度

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与公司经营权的有机结合。公司依法享有对公 司财产的经营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经营收益权。公司法人财产具有整体性、稳定性、连续性和效益性的特点。

三、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现代公司所应具备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公司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的公司组织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科学化、规范化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保证现代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手段。构造公司法人合理机构,就是要在改组公司的过程中,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公司既能够高效运转,又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四、私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这是实现公司“政企”职责分开和公司中私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制度基础。公司中的私有资产属于私人,私有资产出资人以其向公司的全部投资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除此之外,私有资产出资人不能干预公司经常性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同时,私有资产出资者只以其向公司的全部投资承担公司的各种债务和损失。

五、公司责任制度与有限责任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责任制度是公司和投资者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称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出资者来说,出资者仅以其向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对公司来说,公司以其经营的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六、组织领导制度

科学完善的组织领导制度是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公司的组织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其基本的领导体制是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七、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财会制度等一系列的内容。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应具有科学的公司领导体制和组织管

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理层、生产者之间的责任与权利关系,三者之间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关系。

除此之外,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还应包括公司破产制度、公司外部保障制度等。

总之,现代企业制度应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公司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要进一步实行公司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及市场链,其基本原则是:责、权、利相结合,公司、团队、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薪酬与工作业绩相联系。

1.2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及重要作用

1.2.1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从企业制度演变的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

一、产权清晰

一是要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二是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首先要搞清实物形态国有资产的边界;其次要搞清国有资产的价值和权利边界。

二、权责明确

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拥有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责任。与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责任也包含了承担风险的内容,还必须使权

利和责任相对应或相平衡。

三、政企分开

即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宏观和行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开。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还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

四、管理科学

管理致力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核心是激励、约束机制。要使管理科学,是要学习、创造,引入先进的管理方式。对于管理是否科学,虽然可以从企业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的先进性上来判断,但最终还要从管理成本和管理收益的比较上做出评判。1.2.2现代会计企业制度的重要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永续发展的保障,一个优秀企业要实现永续发展,就要使企业管理者的岗位上永远屹立着优秀的管理者,这就要靠制度。从企业来讲,这个制度就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它的核心是资产结构,或者叫产权结构。解决了制度问题,创新精神、经营管理变革等就会随之而来;有了好的制度,企业管理者的岗位上就可以永远屹立着优秀的管理者。要使企业真正建立起以产权结构优化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改善企业内部环境,也需要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第一,应在企业中形成一个合理的制度,营造一个使企业管理者能够与时俱进、因事而变的内部环境。第二,应为企业创造一个靠市场机制选择管理者的外部环境。

2.会计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2.1.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一、会计监督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与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管理者以及政府等方面的利益存在一定矛盾冲突。为了使经济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这些不同的利益集团只能依靠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下的会计信息来协调关系、表述经济活动,根据会计提供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这样,会计监督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经济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并且依法设置会计监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只有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及时、连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会计核算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达到预期效果

三、会计监督是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

政企分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其前提是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所有企业实施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的稳定增长。而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则是通过理顺产权关系,行使所有者的终极所有权权力。企业则按照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权责,认真组织经营,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达到对所有者的资本保全、保值、增值的要求。

四、会计监督是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目前,部分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管理水平低、社会债务负担沉重,以及生产经营规模偏小、产品档次低下、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的状况。原因之一就是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财务管理不善,会计监督松懈。这些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整顿经济秩序,整顿会计工作秩序。

五、会计监督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来看,会计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帮助企业实行最优化的经营管理,合理、有效地组织各项经济活动和运用各项资金,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会计监督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其本身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

2.2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会计作为公司的一种管理活动,其监督职能日益重要。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实施会计监督的运行机制,它包括会计监督的实施程序,业绩考核、奖励和处罚手段等。会计监督的运行机制是实施会计监督的的核心和保障,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企业具体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的程序、业绩考核指标和标准,严格奖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把监督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一)加强对企业各类资产的监督管理,控制资产损失。一是加强对企业各类资产损失的监督。二是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督。三是加强企业对外经济担保的监督。(2)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一是加强对跨期摊提费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支的监督,严禁乱支乱列,其开支总额不得超过制度规定限额。三是加强对购销活动的监督。(3)加强对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一是加强对营业外支出的监督,不得自行增加营业外支出项目。二是加强对税后利润分配的监督,审查分配方案以及是否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金及权益的监督。

(二)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一是加强对跨期摊提费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支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的监督。三是加强对购销活动 的监督。

(三)加强对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一是加强对营业外支出的监督,不得自行增加营业外支出项目。二是加强对税后利润分配的监督,审查分配方案以及是否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金及权益的监督。

二、加强企业外部会计监督,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性使得企业经营者的权力相对加大,企业所有者对其约束力相对有限,从而使会计监督的难度加大。为了保证企业所有者、债权人、管理者、相关者的利益,仅仅依靠来自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与控制机制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督主体:

一是社会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对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的鉴证与咨询。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审查,对承包经营者期满检查以及对资产的评估、经济纠纷的调解和重大经济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等,避免伪造、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避免财务报表虚报、误报、重大遗漏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政府监督。《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是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政府部门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定期抽查一定数量的审计报告,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严肃纪律、客观公正,从而完成法律赋予的职责。

会计要强化监督职能,目的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其监督体系构成分为两个层次:单位内部会计监

督和外部会计监督,由内而外形成经济行为—会计监督—内审监督—企业外部监督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和强化了会计监督体系,加大了会计监督的力度。会计监督作为法律监督的一种形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也经历了全方位的改革和调整,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使会计监督更具有现实性。

3.怎样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会计监督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部分,是通过竞争市场所形成的间接控制,第二部分,是为实行事前监督而设计的直接控制。内部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的,它们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相互制衡,从而形成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机制。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充分发挥效率,协调运行、相互制衡。这样,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也就凸现出来。也就是会计通过预测、计划审核、核算、检查、分析、执行等手段,对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关方面的责权利进行反映与监督。其内容大体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在反映基础上进行监督。公司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是由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方面情况所决定的。《决定》要求每个企业必须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

二、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是否尽到责任,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通过会计可对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信息等方面进行揭示,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分析与评价。

三、对物质利益分配的执行与监督。公司制企业所产生的代理问题、机会主义行为问题、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合约的不完善问题等等,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物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来。因此,正确地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十分必要。管理报酬契约在实际中由许多具体形式所构成,一般是:固定工资,年底分红、股票认购权、股票升值权、限制性股利计划、业绩单位以及业绩股票等报酬形式。在具体办法上,可以实行经理(厂长)的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形式。报酬契约设计、核算、执行、监督,虽然还要运用到股票市场、金融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当然,会计必须能够以独立客观为基础,在不受管理层控制的前提下,会计信息才可用于评估和确定管理人员的报酬。

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它在包括签约、履约、计量和评价、再签约这一系列过程中,计量、评价与监督工作均由会计来完成。会计作为一个控制信息系统,它是企业作为一个合约结构得以有效运行的一环。没有现代会计,也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现代企业制度也为我们研究会计的职能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广阔空间。

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必须形成另一个多方位的监督体系,才能形成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层次上来看,一是通过对会计技术方法的规范,对会计人员进行约束;二是通过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建设,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一、要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为强化会计监督创造条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调监事会对企业财务的监督作用。只有建立起这样的治理结构,才有可能克服经营管理层的机会主义等行为,为会计的监督提供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企业是所有者、经营者、政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和公众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点。会计数据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

会计数据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即会计必须以独立观察为基础,在不受管理人员控制的前提下,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并切实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否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由于利益驱动,一定环境下的会计人员总是会偏向于企业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为企业的利益不择手段。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研究监督者也必须受监督的问题。

对会计技术方法的规范问题,可以通过制订会计准则的形式对会计技术方法进行规范,当然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形成还有待时日。在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外部监督。但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此外,要充分发挥事务所的“经济警察”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 洪.浅谈民营企业会计控制问题.科技资讯,2005(31):23-41 [2](台)陈锦烽,苏淑美.内部审计新纪元.大连:大连出版社,2005,8:187-302 [3]刘明辉,孙坤,徐平.审计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2:287-306 [4]杜美杰.信息系统与会计内部控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56-97 [5]李凤鸣.内部控制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155-203 [6]林朝华,唐予华.内部会计控制若干理念剖析.上海会计,2002(9):15-36 [7]CPA 编委会.审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3:152-185

2.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 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医院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 医院之间除了医疗服务水平的竞争和医疗设备的竞争等外在竞争之外, 各大医院还在努力控制内部成本费用水平, 最大限度的增加医院的效益, 因此作为医院成本费用核算和监督的会计部门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良好的会计监督职能首先可以有效实现医院的总体发展目标, 符合医院发展的方针政策。会计监督运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指标, 对医院整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控制和适当调节, 可以促进医院改善经营管理, 努力增加收入降低成本, 实现医院效益的最大化;其次, 会计监督可以保证医院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医院的资产众多, 没有严格的会计监督很容易造成医院资产的流失, 会计监督通过对医院各项资产的控制, 确保专人负责专项资产,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接触资产, 杜绝了贪污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财务部门通过定期与器械科、总务科以及药房进行定期盘点和核对, 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处理, 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 明确责任, 保证医院资产的完整性。再次, 会计监督是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合法性的保证。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合法, 都要经过会计部门的审查, 只有符合会计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才能在会计上得到确认, 财务部门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把关, 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必须改正, 保证了医院会计核算的合法性。最后, 会计监督可以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发生。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越来越严重, 只有不断加强会计监督, 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才能在根本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目前医院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加上一些科室和个人受利益的驱动, 导致违法违纪以及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也反映了医院会计监督存在不足。会计部门作为医院一个职能科室, 受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 因此领导的意图很可能左右医院会计部门的决策和会计人员的行为, 影响会计监督的正常进行, 再加上有些医院不重视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从而间接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再有一些会计人员本身工作责任心不强, 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不到位, 也间接导致了医院的经济混乱。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首先是医院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导致了医院的会计监督不力。虽然新的《会计法》已经颁布实施, 但是由于医院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跟上, 再加上有些医院的会计监督和医院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范围很模糊, 导致了互相推诿的现象;再者医院的会计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 很多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了票据才传递到财务部门, 这样的事后监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有些医院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 或者虽然有相应的制度但是形同虚设, 没有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办事, 导致了会计活动混乱, 舞弊现象时有发生;医院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缺乏职业道德。很多医院的虚假财务信息都是出自会计之手, 因此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公立医院都是事业性质的单位, 会计人员缺乏危机意识, 也没有竞争意识和学习的动力, 导致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都偏低, 职业判断能力较差, 自我管理能力不够, 对领导的意图惟命是从, 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为了加强和完善医院的会计监督, 要认真的宣传《会计法》, 加强医院领导的会计责任意识, 让医院领导认识到自己担负的会计责任, 要让全体医院职工认识到加强会计监督对医院发展以及个人利益的重要作用, 让相关科室人员了解医院的财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适应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医院要为会计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以便会计人员能更好的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也应该转变工作职能, 要从单纯的核算职能中走出来, 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确保医院各项经济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在管理层面上不断创新理论, 勇于实践, 不断促进医院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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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凡玉, 王琤.学习贯彻《会计法》强化医院会计监督[J].湖北财税.2000 (18)

[3]林心英.浅论医院会计监督[J].卫生经济研究.2000 (04)

[4]朱秀杰.加强医院会计监督职能的探讨[J].学术交流.2011 (08)

3.监督会计≠会计监督论文 篇三

在我国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早已有了“会计监督”的概念,但至今尚无“会计监察”的概念。以至于在会计理论、会计立法和会计实务中,常常将“监督会计”混同于“会计监督”,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为此,笔者将结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并就“会计监察”概念的建立及其表述方法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从字面上看只是词序上的颠倒,但仔细分析起来,二者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对于“会计监督”概念,大家都比较熟悉,也有比较成型的定义。一般会计监督的定义表达了以下几个基本含义:会计监督性质上属于经济监督;会计监督的范围限于经济组织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监督的客体为本单位经济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会计监督的基本含义。

而“监督会计”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成型的定义,但它与“会计监督”概念有着严格的区别。其基本含义应是“对会计所进行的监督”,监督的性质既属于经济监督,也属于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监督的范围也比会计监督要宽泛得多,是对诸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监督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所确认的有关机构;监督的客体是会计主体的会计工作秩序,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就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会计凭证、会计账傅、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笔者认为,这里所规定的财政部门对各会计主体的监督,就是对会计工作秩序和具体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监督,或简称“监督会计”。由此可见,“监督会计”与上述“会计监督”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二、新《会计法》中不该发生的概念混淆

在新《会计法冲,将监督性质、监督范围、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根本不同的两种情况都作为“会计监督”加以界定,这显然造成了“会计监督”和“监督会计”两个概念之间不该有的混淆,也是对“会计监督”概念的不适当应用。《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的规定中,就既包括了本来意义上的会计监督内容,也包括了应当理解为“监督会计’他内容。例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等,应属于“会计监督”的内容。而在《会计法》的`同一章中规定的财政部门法计师事务所。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各会计主体所进行的监督,则应属于“监督会计”的内容。

在《会计法》中,将“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写入同一章中,这种作法从表面上看似乎问题并不严重,对两种情况作不同的理解就可以了。但结合《会计法》的其他规定去看,有些问题就不好解释了。比如,在《会计法》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中,已经将“实行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加以确认,而在“会计监督”有关条款的规定中,却又加进了“监督会计”的有关内容。如果这种将“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划等号的作法能够成立,那么,“会计监督”是会计的职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会计”也可以被理解为会计的职能了。很显然,这样的认识和理解并不正确,已对人们产生丁一定的误导。

三、有必要建立‘偿计监察”概念

面对这些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对现有的“会计监督”定义进行修改,使之符合《会计法》中的规定,即在“会计监督

4.论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 篇四

摘要:本文就当前我国在会计监督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并结合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提出了完善会计监督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 会计监督 弱化 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监督体系也逐渐完善,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会计监督仍有弱化的趋势。具体表现为:受社会风气和自身素质的影响,会计人员对某些违法行为,很难识别其真实性与合法性;会计人员面对“合理与不合法、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等矛盾,在承办经济业务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违心回避矛盾;一些企业搞两套账或账外账,以逃避有关部门对资金的宏观管理监督;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据不实,偷漏税严重;个别单位或个人要求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当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个别会计人员往往受制于经营者,不能坚持原则,使企业经营业绩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影响了国家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因此,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是企业正常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会计监督机制弱化的原因

纵观会计监督弱化的现象,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一)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的缺陷

一方面法制建设滞后,许多经济活动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有些急需的法律迟迟不能出台,一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与现实要求有很大的距离,由此产生了对一些违法和违规事件定性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使法律法规所应具有的威慑力打了折扣。

(二)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

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使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角色很尴尬,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员工要服从于企业领导的安排,而作为经济管理人员又要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的规定,当在企业的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不相协调时甚至出现冲突,会计人受企业领导的影响就很难做出正确的抉择,很难承担起监督者这个角色。

(三)监督的职能界定不清使监督脱节

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国家会计监督、社会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监督共同构成完整统一体,但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承担的责任等还有很大差异。一些相关的法规对这三种监

督的范围界定不够清晰,甚至模凌两可,使得这三种监督职能混同。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各主体监督职能相互割裂,多头监督,再加上分散管理,使得会计监督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机制。

(四)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目前,在庞大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中,还存在着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各方面综合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在某些物质利益的诱导下,丧失了会计人员从业的基本原则,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弄虚作假,损害企业的利益的现象,导致会计监督长期在低层次水平上徘徊。

(五)现有的会计监督手段、方法不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要求

当前,企业会计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主要集中于事后稽核和会计检查阶段,这种监督手段已不适应现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会计检查主要针对企业财务会计结果的监督,或者是检查处理已发现的严重问题,而在稽核中也是定性检查多、定量检查少,工作缺乏规范,对会计行为的过程缺乏有效制约。

三、完善会计监督机制的对策

针对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具体原因,笔者认为,完善会计监督职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为会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在会计法律建设方面,应充实和完善以《会计法》为龙头的一整套会计法规体系,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明确违法处罚的定量、定性标准,加强会计监督的“刚性”;同时,对会计人员职责条例、会计工作规范等会计法规要加以修改完善;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准则,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从制度上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责任人给予处罚;大力宣传财经法规,使绝大多数公众了解、掌握国家的有关法规,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执行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做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企业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明确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企业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企业负责人为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从业人员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企业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

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法律负责。

(三)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会计监督的主体之一是会计人员,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途径。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使会计人员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严格履行其职责;其次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思想,培养客观、真实、公正的工作作风,这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再次要努力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最后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将会越来越复杂,这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准确的判断力和科学的分析方法,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只有熟练掌握会计知识,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充分把握风险,才能做出理性判断,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做好会计监督。

(四)创新会计监督手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监督也要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的创新,以促进会计监督工作的快速进步。

首先,要建立社会公共会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互联技术,探索建立单一来源报表体系,促成社会公共会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这样就不仅可以为财政、审计、银行、税务、注册会计师等各监督主体提供单一来源的企业财务报表体系,而且可以很好地解决监管信息利用不充分、财务报表使用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出于不同目的编制多套报表的现象,也有利于降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其次,要重构会计监督机制使会计监督主体独立化。以往的会计监督机制使会计监督主体和客体存在从属和利益关系,使得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很难分离开来,这也正是重构会计监督机制的关键。所以新的监督机制必须使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具有实质上的分离,让会计监督主体具有独立的组织、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行为。目前看,建立独立的会计事务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会计事务公司以独立法人实体的组织形式,既独立于各单位,也独立于政府部门,可以不受外来经济、人事等方面的强制约束而独立、公正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会计事务公司一方面为全社会提供会计事务服务,保证了会计监督事务的独立组织依托、独立人格和独立经济利益来源等问题,另一方面使会计事务组织由单位内在化形式转变为外在性的社会组织,降低了会计事务社会成本。

最后,要加强会计监管的国际合作。自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会计监管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和会计界高度重视,开展国际会计监管合作也成为我国会计监管工作的一项越来越重要的内容。随着我国国际趋同和等效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监管合作与互认就显得更加重要。这一方面有利于我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走出去”战略,另一方面也是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提。开展会计监管的国际合作,就要了解国际组织在会计监管方面的作用和运作方式,把握国际间会计监管的发展动向,借鉴其成熟的做法,为己所用。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我国会计理论多年来研究的焦点。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是企业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的选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是我国企业面对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济全球一体化,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地位的需要。参考文献:

[1]张蕾.会计监督弱化成因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8.5

[2]胡宝亮,张慧鑫,王静.浅谈新形势下的会计监督职能[J].管理科学文摘, 2008.3

[3]全承相.会计监督乏力的法制原因及其强化与创新[J]现代财经,2010.7

[4]孙玉香.浅谈会计监督机制[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15

5.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篇五

一、刑罚执行的法律地位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也是实现打击犯罪的最后法律程序,那么这个最后的法律环节能保障什么呢?在整个诉讼中扮演何种角色?处于什么地位?在最后的法律程序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1. 刑罚的法律地位

对人对物的平等保护,从法律的角度讲是从整体人群的多数利益出发,以强制性的手段来达到被保护者的目的,其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是限制人身自由,其次是通过管理、教育、生产等形式,来使被限制者(罪犯),最终恢复到被社会公众普遍认知的道德和现实法律、法规界定的范围内,达到诉讼刑罚的始目的。从对刑事诉讼的过程看,诉讼包括大至四个阶段。归结起来就是:一侦、二审、三判、四罚。从前三个诉讼阶段分析,侦审判所追求目的是达到刑罚的正确,刑罚的合理,刑罚的必要。详细分析刑罚的正确。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是否依据事实(客观法律事实)和法律做出的正确判决。

2. 刑罚的社会地位

刑罚作为法律体系中不可缺的位置与功绩。刑法是法律的诉讼环节和实体法律的表现形式,从它的社会功能讲,它是一种保护和制衡。它是一种制度下的服务产物。它服务于社会。遵循统治意志为普通大众接受的一种法律手段和司法结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不成体系,没有国家和私有制就不能衍生出法律。作为法律当中的刑罚,也就无有其展现的机会。因此作为刑罚他所能起到的作用就是规范社会大众的行为,来确保社会稳定,强制和促使人们循规蹈矩的进行自己的言行。

3. 刑罚的人格保护地位

人格统称人的尊严和行为规则。刑罚作为保护人格的一种司法手段,它是有强制性的,比起道德性保护和习惯性社会保护,具有其稳定性、可靠性、排他性、强制性。其次,实现刑罚的人格保护,必须要经过严格的限制和必要的刑事诉讼程序,而非社会道德和社会习惯保护来的那么便捷,也不像民事诉讼法律意义上保护的程序,刑法的人格保护在经过严格限制,严格的诉讼诉讼程序后,实现了刑罚判决裁定并非就实现了保护,只能说在一般意义上讲体现了保护,确非全部,而是要通过刑罚的执行和执法的监督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全部保护。再次,通过刑罚促使刑事罪犯本人应享有的人格权,被侵犯者的人格权,社会公众的人格权进一步得到保护。

4. 刑罚执行对执行机关的要求

刑罚执行是实现刑罚的法律程序,而执行刑罚的机关是完成刑事诉讼最后环节的承担者,这就要求执行机关必须依照程序法,实体法及部门法所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既严格又灵活,同时接受监督促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5. 刑罚执行对罪犯本人的要求

罪犯要通过这种对自己行为的惩戒,来认真悔过接受改造,更应清醒认识危害的结果,同时在接受刑罚期间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他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违法之事和行为人要积极举报,争取早日悔过,回归社会。

二、法律监督中的监所检察

作为刑事诉讼当中的刑罚执行,离不开法律监督,由此来保证刑罚执行的有效性和公平公正合理性,而这项监督任务则是由检察机关中的监所检察部门来承担的,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切实完成法律所赋予的责任和公众所寄予的期望,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刑罚执行工作“三性质”的实现,其肩负责任非常重大。

1. 监所检察的法律依据

监所检察部门的干警应首先明确自己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做到有的放矢。目前监所检察所能依照的监督规定主要是《宪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监狱法》、《看守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文的规定,从整体看监督定位明确,但具体监督内容和规则依据不足,虽然如此我们亦应本着宪法定位原则,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内容规则履行好我们监督职能,加强实践,勇于调研,促使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2. 监所检察的法律功能

监所检察的法律功能,从大的方面讲,关系到国家法律能否正确实施或有效实施,从小的方面讲是关系到罪犯的合法人身权力、财产权力、政治权力能否得到法律保障。从一个侧面讲也关系到社会的法律环境是否健康。

3. 监督与监管活动的制衡关系

刑法是监管活动的根本,而监管则是刑罚执行的表现形式,监管活动的好与坏,成与败直接关系到刑罚执行的质量,和应有功能的发挥。目前,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体罚虐待被监管人,以钱抵刑,劳动超时等问题。监管机关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将使整个刑罚执行丧失其应有的功效。监督与监管既是矛盾体,又是统一体,而且存在制衡与被制衡的关系。

4. 刑罚的必要性与监督、监管的统一性

6.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 篇六

12起事故案例

(1)2003-09-13,会宁县农电局35kV古城变电站发生一起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2003-09-13,古城变电站值班长李××和值班员梁××值班。按计划当天09:00~13:00113古中线开关有检修工作,工作票已于前一日送达。09:30,值班员梁××接到会宁县农电局179号调度令,113古中线开关及其隔离开关由运行改检修。经核对无误后于09:35操作完毕,汇报调度后值班员梁××于09:38许可了工作票,随后2名值班人员随同工作负责人去户外113设备区宣读工作票和预控分析卡内容,交待了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

此后值班室电话响,李××接听电话,梁××在值班室整理113设备台帐。09:50,正在113开关处工作的修试班工作人员和在主控室的值班员梁××听见“啊”的一声,发现李××倒在3501油开关下面,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查看现场,3501开关构架下面有1条毛巾、1付眼镜和1个塑料凳。3501开关A相隔离开关侧开关套管将军帽处有2个大约5mm2大的黑色放电痕迹,3501开关构架中间部位角钢处有1个大约3mm2大的黑色放电痕迹。A相开关靠主变侧瓷瓶已清擦,3501开关构架角钢留有踩踏痕迹。

3501开关距113开关工作现场约11.5m。当时变电站除113古中线换开关工作任务外,未安排其他任何工作。

根据以上情况并了解现场所有人员后判定,李××接完电话后独自一人拿上毛巾和凳子,爬上3501开关构架清扫套管时造成触电坠地死亡。(2)2004-09-03T10:58石城变主控室警铃、喇叭响,110kV10台开关跳闸,110kV甲、乙母线电压表指示为零,同时听到110kV设备区发生剧烈响声。

事故停电期间,造成景泰地区所带11座110kV变电站、4座35kV变电站全停,5座110kV电铁牵引变全停,停电10min,共计损失电量16000kW·h。

事故原因:大风(旋风)将塑料袋吹起,挂在1113城一线乙隔离开关C相触头座上,对隔离开关构架放电,造成110kV母差保护动作,使110kV甲、乙母线跳闸。根据现场设备故障情况和录波图分析,并对母线保护装置进行了整体检查,装置定值、回路接线完好,电流回路极性正确。通过检查试验分析:JCMZ-102110kV母差保护性能正常情况下,造成乙母线故障跳闸并跳开甲母线有可能是互联压板在运行时已投入。对变电站运行人员调查摸底后,石城变副站长徐×承认在8月25日巡视检查二次保护回路时误认为应将110kV母差保护互联压板投入,致使母差保护失去选择性,在跳开110kV乙母同时跳开了110kV甲母,造成110kV母线全停。2从2起事故看安全监督

第1起事故中,李××是当值值班长,又履行站长的职务,在她许可工作、做安全措施并交代检修人员注意事项时,严格地履行一个监督者的职责。而在对待自己的行为时,放松了要求。出于对全站设备操心,急欲干活,竟置两票及“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至少应有2人在一起工作”等规章制度于不顾,相关的安全措施也不做,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清擦运行的带电设备,以致触电身亡。行为的随意性,“权利”的绝对化,当时更多地曝露在她的身上,而失去有效的监督使得这种随意性行为发展成了严重违章盲目蛮干,最终导致了自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2起事故中,对于“运行设备”,“检修设备”,“红色围绳围住的设备即为带电运行设备”,“带电设备不允许在其上工作”等这些常识性的概念,在一站之长的徐×自己的行为发生失误时,其意识中竞是一片空白。作为一站之长(决策者),又作为一个监护人(执行者),思想上的麻痹,行为的随意性,在失去了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违背了相关安全规程、操作程序及方法,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通过上述2起案例的分析,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个人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是个人犯错误的根源。在失去监督时,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会得到进一步的放任,违规、违章、违纪的几率更大,更易犯错误,更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人就其本质而言是追求自由的动物,在缺乏约束的条件下,人的自律与自制性大为降低。

个人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往往偏离客观规律。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允许盲从和随意地违背它,否则就要犯错误,就要受到规律的惩罚。失去监督的个人行为易偏离客观规律,是犯错误的根源。

有效的监督可以纠正个人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或避免犯错误。如果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人之身,权利的行使便处于不可控状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抓好对各级人员的有效监督,可以纠正个人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其顺从客观规律的要求,可有效减少或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人的活动只有遵循了安全方面的客观规律,安全才有保障,背离了安全方面的规律,就要受到安全事故的惩罚。电力行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多年来安全方面总结出的规章制度相对全面,遵规守矩显得更为重要。3加强安全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1)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生产一线的负责人不能失去有效监督。在计划、布置、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安排好安全监督工作,工作现场要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的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班成员的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的管理人员,除了对工作班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外,主要监督工作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人人都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起“无票不工作,无票不能指挥别人从事电气工作,无票可以拒绝工作”的意识。

(3)重点抓好几个环节:

①大型工作严格执行“三措”。相关单位及部室对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要严格把关审查签字,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做好工作前的准备工作,从总体和宏观上确保安全;

②工作过程中,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及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班前会详细交代工作任务、地点、带电部位、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过程中找准危险点并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做到“想好了再干”,避免盲目蛮干行为。班后会做好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

7.论会计监督概念的使用论文 篇七

【论文摘要】目前,“会计监督”概念的含义较为混乱,有时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活动的监督,有时指法定组织对会计工作的监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会计监督”的含义也发生了变化。为了加强与会计法规建设,应将“会计监督职能”与“会计监督”区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会计监督”则指法定组织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

在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会计监督”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而且频率极高。但是,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其含义却不尽相同,较为混乱。这种现象造成了人们对会计监督概念理解的歧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会计法规的制定与会计理论的探讨。为此,本文针对这一现象,对会计监督的涵义进行一些分析,并结合我国目前会计监督机制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会计监督涵义的演变

对于什么是会计监督,直到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仍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完整的界定。有的认为,会计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会计监督,就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有的认为,二者兼而有之。这种认识上的不同,其实是由我国经济体制现实造成的。

传统观念认为,会计有两大职能。一是核算,二是监督。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从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中就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制度、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在重新修订的《会计法》中还是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这种会计监督,在计划经济时期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单位负责人是企业的职工,会计人员也是企业的职工。企业是公有制,每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每个人都应该为企业的利益负责。“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视和督促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行为的崇高权势,来达到保护国家资产不受侵害的目的。会计人员自然有权力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会计人员的监督行为是受保护的,单位领导人也无权辞退或开除会计人员。

但是,在经济条件下,会计的这种监督职能却是行不通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私有制,单位负责人就是企业所有者,企业一切事务的决定权都在负责人手里。会计人员是企业招聘的员工,听话就用,不听话就辞退。会计人员根本没有权力监督企业负责人。一些国有企业,虽然体制没变,但现在普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一把手说了算。在对职工的上与私有企业一样,都实行制,所以,现在国有企业的职工也很少有人还认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去对厂长、经理进行监督。现实中,有些会计人员对单位领导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抵制,但往往招致严重的报复。在这样情况下,让会计人员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职能,实际上是不现实的一种空谈。另外,会计信息失真,都是与会计人员的直接操作有关。如果强调会计的监督职能,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那么,这种监督也等于形同虚设。由于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人事关系、切身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因此无法很好地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可以看出,会计代表国家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的职能逐渐弱化。会计监督的涵义也不断改变。19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对会计监督的规定就完全反映了这种变化。新《会计法》提出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定了要对有关单位实施;强调了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新《会计法》的这些规定是完全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现实的。将过去传统观念中会计是监督的主体转变为被监督的对象,使会计监督的涵义能够真实地反映我国的经济实践。同时,根据我国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客观实际,构建一个由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者相互联系,又各有特定职能范围的全方位的会计监督体系,对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找到了准确的切入点。

二、“监督”概念使用混乱

在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中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而同时又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关单位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须经进行;、审计、税务、人民、监管、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显而易见,前者应该是对如何发挥会计职能所作的规定,而后者才是对如何进行会计监督所作的规定。

《会计法》将监督性质、监督范围、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根本不同的两种情况都作为“会计监督”加以界定,这显然造成了“会计监督”概念混乱,也是对“会计监督”概念的不适当应用。《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的规定中,就既包括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内容,也包括了真正意义上的会计监督内容。例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活动的监督应属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内容。而在《会计法》的同一章中规定的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所进行的监督,则应属于“对会计进行监督”的内容。

在《会计法》中,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的监督与其他部门和组织对会计进行的监督写入同一章中,这种作法从表面上看似乎问题并不严重,对两种情况作不同的理解就可以了。但结合《会计法》的其他规定去看,有些问题就不好解释了。比如,在《会计法》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中,已经将“实行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加以确认,而在“会计监督”有关条款的规定中,却又加进了“对会计监督”的有关内容。如果这种将“会计监督”与“对会计进行的监督”划等号的作法能够成立,那么,“会计监督”是会计的职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对会计进行的监督”也可以被理解为会计的职能了。这样的认识和理解已对人们产生了一定的误导。

由于《会计法》中对“会计监督”概念的不当使用,引起了和实务界对这一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在讨论问题时,把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叫 “会计监督”,而把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及审计组织对会计所进行的监督也称作“会计监督”。这样,就造成了对“会计监督”概念从不同角度作不同的解释,使人们不知是指会计人员进行的监督,还是指对会计进行的监督。许多讨论“会计监督”的文章,也是忽而指这,忽而指那,各持一端,莫衷一是。

三、当前对“会计监督”概念的几种认识

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所以,会计监督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在讨论会计监督过程中,不少学者发现,会计监督概念使用上的混乱现象,已经对会计监督理论研究和会计监督体系的形成产生了影响。一些文章已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力求寻找解决的办法。目前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对现有的“会计监督”定义进行修改,使之符合《会计法》中的规定,即在“会计监督”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的监督原有定义的基础上,再加入近年来新衍生的对会计进行的监督的内容,构成完整的新的“会计监督”定义。实际上,这是比较困难的,难点在于新的定义实在不好梳理。因为在新的定义中必然既要包括“会计进行的监督”的含义,也要包括“对会计进行的监督”的含义,会带来文字表述上的繁琐累赘不说,更大的问题是,这两种行为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硬要说“会计监督”既包括这个,又包括那个,最终所给出的定义有可能会“非驴非马”,反倒增加了理解上的难度。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建立一个新概念来表述“对会计的监督”,叫“监督会计”,使之与“会计监督”区别开来。 “会计监督”代表传统的含义,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监督会计”则指对会计行为及会计信息的监督。建立起“监督会计”的概念,使之与“会计监督”截然分开,各有所用。实行这种方法存在的困难有:第一,人们长期使用“会计监督”这个概念已经习惯,再造一个新概念一般不太容易被人接受;第二,“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只是词序的颠倒,好像一种文字游戏,容易被人误解;第三,“监督会计”与“会计”、“监理会计”或“会计”等概念相类似,会被人认为是一种会计的类型。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与经济管理急需在会计监督理论上有所突破,能够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下,形成我国会计监督的框架体系,使其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出无可比拟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威力。

四、分别使用“监督职能”与“会计监督”两个概念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运用“会计监督”一个概念对两种不同的事物进行表达,在讨论问题时很容易产生混淆。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根据我国会计界的实际情况及人们的一般思维习惯,笔者建议,应分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和“会计监督”两个概念。“会计监督职能”代表传统的含义,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活动的监督;而“会计监督”则专指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这两个概念虽然有一定的联系,同属于经济监督范畴,但其监督的主体、客体、目标及内容均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会计监督职能”是一种微观经济活动,而“会计监督”则是一种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所以,分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和“会计监督”两个概念,对不同的事物进行表述,各有所指,互不相混,内容明确,便于理解。

1、会计监督职能

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职能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功能。因而,监督是会计本身的功能,而非会计身外之物,所以,这种监督应该叫会计监督职能。

这种监督的主体是经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经授权”概念,因为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有经授权才能进行体现授权者意志的会计监督。比如,在企业,企业领导作为授权者,在允许的范围,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授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定的监督权力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其会计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领导的意图,实行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的授权,只能是会计主体领导人的授权,不可能是国家的授权。

监督对象是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运动。这里的“特定主体”,就是会计主体,即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这个特定单位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机构。这里的“经济活动过程”既包括着经济活动引起的经济现象,也包括着同这些经济现象相联系的经济关系。

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其特点就是寓监督于核算之中,在执行核算职能的同时进行监督。监督目的是确保特定主体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最终能够提高特定主体的工作效益。

所以,会计监督职能是特定主体利用会计对本单位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是代表单位领导人进行的监督,而不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监督。

2、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由法定组织对会计主体会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所进行的监督。监督的本义是外力对某一事物的制约或约束。按照我国的传统文字使用与思维习惯,平常使用的“卫生检查”、“旧城改造”等等概念,人们一听就知道是指对卫生进行检查,对旧城进行改造。“会计监督”也是一样,大家都知道是对会计进行的监督。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法定组织,由国家监督机关与监督组织构成。对会计进行监督的国家机关包括政府的、、税务、人民、监管、监管等相关部门;社会监督组织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会计监督体系还包括内部会计监督,那么,内部会计监督机构则是指单位的内部审计与稽核部门,而不是会计机构本身。

会计监督对象是各单位的会计行为,监督的内容是会计资料。会计本身具有监督职能,那只是按照本单位领导人的授权,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会计监督职能的范围仅限于本单位。那么,很多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领导人指示或授意会计人员进行造假,会计人员是没有能力阻止的。况且,会计人员的利益与单位的利益关系具有很大的“趋同性”,许多会计造假事件都是会计人员主动参与。那么,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只能由外部来实现。

会计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会计行为的监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单位的经济活动合规合法,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随着国内的逐步发展、全面开放和中小企业的陆续上市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显得愈加重要。失去会计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是无法保证的。

【参考文献】

[1] 王利丽:论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及对策[J].时代经贸,(7).

[2] 龙筱刚:试论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J].江苏石油化院学报(社会科学版),(3).

8.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毕业论文 篇八

一、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的含义

1. 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质量、建筑消防工程、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等。首先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灵魂, 我们必须要严把质量关。质量可以明确地表现出和间接地反映出某事物的能力总和, 以及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的方法、组织、效果的体现。既然质量是事物所需能力的表现, 因此我们要通常转化其规定的特性变成我们熟悉的。质量与我们的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国家的经济发展, 科技的进步有着必然的联系, 质量就是通过特种的转化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之中反映出其特征。

2. 建筑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建筑消防工程不仅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减少人们的财产损失, 保障和指示人们可以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地离开, 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对人们生命安全的伤害。消防工程的设施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火灾事故广播、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系统等。

3. 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建筑消防的设备系统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科学的, 不能有劣质不合格的。我们在建造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地按照国家的相关工程规定有序的进行, 严禁在过程中偷工减料,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符合安全、美观、实用等要求。我们要严把质量关, 使建造的工程能保证有预防火灾的能力和在火灾发生时能起到他应有的作用, 使人员能够安全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并能减少人们的财产损失。

二、建造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几年频发的建筑火灾事故, 其根本原因是建造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不严, 存在严重的纰漏, 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单位重复网上申报以获取其备案处理。在近几年中, 据有关基层消防部门的反应有许多的建设单位在网上多次申报以获取备案的资格, 出现这些手段的原因是, 当消防部门对这些豆渣工程查处之后, 他们为了以后不影响工程的声誉和在社会上的名声, 他们多次地在网上申报以获取其备案, 删除其不合理的方案和不安全的建造计划, 以能混过关进行第二次的建造。当工作人员第二次抽查时, 原先的方案早已被篡改或者工作人员没有被抽查到。这样的行为极其的恶劣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我们必须严厉查处这种行为, 以保证消防工程的质量。

(2) 未能及时地交验建造材料的检验。建造工程的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造工程的质量。很多豆渣工程就是偷工减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能让他们获取和更大的利益。当火灾一旦发生, 这些材料没有一定的防御能力和隔火的能力, 其次是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损坏没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灾难发生时已经损害了, 不能发挥其作用。还有他们迟延或者不交材料安全报告, 使公安局和消防安全局不能及时地验证其建筑材料的抗火性能, 给火灾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我们的管理机构一定要严督和督促他们及时地上交材料安全报告, 第一时间地了解材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能否在火灾发生时有一定的防御作用。

(3) 管理和工程检测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古至今贿赂一直是我们国家老病根, 现在这种现象变得更加的越严重了。建筑高层人员 (俗称包工头) 通过贿赂工程检测工作人员, 使其放松对他们工程的检测力度, 对他们的消防技术和消防设计没严格的排查, 对建筑的总面积和建筑的耐火性能、建筑构造、消防设施、消防电源、应急方案等等一系列重要的程序认真的排查, 放低了审核验收的标准。我们对于那些不思悔改的工程建筑队进行罚款制度, 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他们的错误, 并且防止在以后的施工和作业中发生。而且要督促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认真地完成更改作业, 确保消防设施在发生险情时能及时地发挥其作用。

三、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意义

人类在正常的生活和生产过程中, 使用易燃物和可燃品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们的操作稍有点差错, 就会发生火灾。所以在建造的工程中我们一定要特别注意其防火、灭火和消防技术的合理设计, 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由于火灾造成的损失和惨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层出不穷, 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建筑消防, 认真落实国家政府的相关政策。防止火灾的发生和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生命安全威胁、财产的损失, 是当前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任务。对于轻视和漠视安全制度和国家法规的, 要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 使他们能从思想上重视起来。

我们要认真地分析总结先前建筑发生火灾的事故原因, 据有关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统计造成建筑火灾的根本原因是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由于建造工程的周期长, 如果中间发生一点点的不合理和管理上的失误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在消防建造的工程中, 项目部的资金轮转不到位, 就会使消防工程严重地缩水。消防设备的不合格、材料的不合格、技术落实不到位种种原因导致了消防工程的豆渣。这样的结果就是导致消防工程存在潜在性的火灾隐患, 还有许多不治之症的安全隐患。我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人们的利益不受这种事故的破坏, 国家建造工程消防总局一定要规范市场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

事实证明, 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严格的治理对建筑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非常有效的。首先要严格地督查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 对于偷工减、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行为要严加处理, 争取把他们这种不法行为消除在萌芽之下。让他们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标准施工, 管理基层要积极地配合检查, 出现问题及时更改。其次, 我们要预防在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人生安全。

四、结语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里, 建筑火灾事故层出不穷。我们为了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必须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力度。质量是消防建筑工程的灵魂, 我们要建立牢固的安全体系巩固质量, 加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清醒地认识到建筑消防工程的重要性, 使保证质量作为建筑消防工程主导的地位。我们要建立公安消防等部门在监督机构中的有效性威严, 规范建筑消防建筑工程的技术性和完善建筑消防工程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建筑业也如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但是近几年出现的建筑火灾事故也越来越严重, 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了很大的威胁。所以我们要加强对消防工程监管管理, 保证和提高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

关键词:消防工程,工程质量,监管,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田宇.论性能化的建筑防火设计方法[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2 (01) .

[2]藤野原郎.日本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法规体系技术标准和案例浅析.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2012 (02) .

[3]朱艳.浅谈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 (01) .

9.如何对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思考 篇九

摘要:文章从正确认识地勘单位会计监督入手,对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进行了简述,并提出了加强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措施。关键词: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现状;措施

伴随着我国地勘经济的不断发展,地勘单位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要使得地勘单位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之中处于不败之地,会计监督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如何做好地勘单位的会计监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一、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定义

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从其范围来说,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不仅限于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

二、我国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现状

地勘单位会计监督职能伴随着地勘会计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地勘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地勘经济经过多年来的发展,会计监督体系已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也还存在着不足。目前,有些地勘单位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会计工作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在部

分地勘单位中,会计监督形如虚设,不仅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更造成了地勘单位内部对会计监督的误解,造成了极恶劣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地勘单位会计队伍自身的形象,危及单位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地勘单位管理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措施 1.要正确认识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减少大量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则无异于否定《会计法》。只有正视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才能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地勘经济的宏观决策,维护地勘单位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做到弊绝风清。2.加强地勘单位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作为地勘单位,要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改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结构,注重引进人才的层次及

实践工作能力;其次,建立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机制,提升其专业操作技能,通过从业人员培养机制的建立最终形成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会计监督主体;再次,建立会计人才考核机制,搭建成长平台,提供丰厚待遇,注重对会计监督能力、核算能力的实际操作水平的考核;最后,更加应该特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道德修养,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 日常工作中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时刻以法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敢于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积极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3.明确地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勘单位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地勘单位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地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地勘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4.强化地勘单位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

新的《会计法》对会计工作赋予法律责任,明确了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增强企业管理当局通过不恰当会计行为侵害所有者权益的风险,不仅会计人员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管理当局授意也将被追诉。新《会计法》有力地约束了会计工作,形成会计活动主体与会计相一致的完整责任主体。消除当前主体权利与行为不一致所导致的责任界定不清,相互之间推诿而使会计监督难以实现的现象。

5.实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矛盾。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以便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地勘单位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且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地勘单位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参考文献:

10.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相关问题探讨 篇十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监督工作日益显现出它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性,成为经济管理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某一些方面仍然难以适应经济条件的变化。近几年来,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又在不断加快,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暴露得较充分,阻碍其自身的发展壮大。中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不健全、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为低下、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措施等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为此,文章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例如通过加强立法来约束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完善内部会计监督,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内外监督,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管

一、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在中小企业中,会计无证上岗现象十分严重,在这些企业中,会计主管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象不胜枚举。此外,他们在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几乎停顿。更为严重的是,中小企业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普遍存在着“任人唯亲”的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中小企业的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

(二)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未能真正地发挥

实行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保证会计行为合理、合法的重要保证。内部会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是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有些中小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甚至将是否会做假账作为能否被录用的一个必要条件。

(三)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

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制定了几项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却从未认真执行。尤其是内控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这种状况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如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经营管理混乱,也导致企业外部监督困难重重。

(四)对会计人员监督的错误认识

人们对会计监督存在两种极端观念。一种认为会计监督就是管、卡、压,处处充满着对会计工作的不信任感和敌视态度;另一种认为会计纯粹是为企业“老板”服务的,“老板”要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存在什么监督不监督的问题。所以实际上,会计人员往往会被牵向企业中实际权力较大的一方,影响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因此,会计监督能否步入良性循环,不仅取决于会计人员敢不敢监督,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对被监督的态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如何造就一个被监督者能主动接受和欢迎会计监督的氛围,显然是强化会计监督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

有些中小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审计手段落后,审计方式过于传统、僵化。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六)机构设置不规范,缺乏内部监督制度

在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人员较少,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有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会计机构,但考虑到费用开支问题,仍不按规定设岗。如只设一个会计人员,该会计人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既管钱又管物,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小企业岗位设置上,本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但有些中小企业岗位人员的安排却恰好违背了这一点,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核算混乱,会计数据失真

中小企业由于不按规范操作,必然会带来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企业账户设置很不规范。有些企业只设一本账簿,类似流水账;有些企业滥用会计科目进行简化核算;也有的企业以表代账,不设账簿,不做记账凭证。另一方面,会计数据失真。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实现短期效益,不愿让会计人员规范操作,该摊销的费用不摊销,该预提的费用不预提,使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得不到彻底的落实,出现人为调节企业经营成果的做法,影响国家的宏观管理,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使中小企业的壮大受到严重的限制。

(八)财务会计制度得不到落实,偷漏税现象严重

从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中发现,无论从问题发生的大小或税款查补的多少来看,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都比大中型企业高,原因是中小企业执行会计制度有很大的随意性。一方面,中小企业的领导集权现象比较严重,会计人员无法真正行使自己的职权,由于受雇的原因,只能听任领导,再加上会计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的作用自然受到影响,从而又滋长了领导的集权作风。另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不了解会计制度,有关政策掌握不够,错用和乱用政策的现象经常发生,从而也加重了企业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一)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如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公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些都是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举措,反映了国家发展中小型企业的战略决策。这些法律力图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还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该法的执行改善了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了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中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型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单

一、创新能力不足和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服务部门要按《中小型企业促进法》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将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应该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及时地补充、完善并颁布其他有利于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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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视会计控制

1、恰当的岗位设置。为达到会计监督的目的,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采用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有关的会计核算工作。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

2、严密的凭证制度。设计合适的凭证的格式及传递程序。中小企业应该彻底改变那种发生经济业务后却不记账的做法,要对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填制凭证,无论是自制的还是外来的,在入账之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核,以保证每项经济业务入账的正确性及合法性。

3、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为使中小企业的会计控制顺利进行,在充分考虑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以及管理人员数量、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记录程序,包括凭证填制、传递、审核、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

4、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相关会计记录的日常核对制度是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日常的核对制度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等。日常核对制度对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保证中小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这项工作往往有利于发现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

(三)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健全的内部稽核制度,才能保证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才能使各部门的经办人员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而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上,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机构应分别独立,同时保证内审人员独立于被审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才能严肃财经纪律,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实现良性循环。所以,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完整,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运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在国家监督中,各级财政部门首先应指导、督促中小型企业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账簿体系。一旦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严肃处理。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中小企业依法建帐。其次应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具体来讲应依据有关法规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坚决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责令其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应督促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核算制度,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侧重于进行实质性查核,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以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改进税务人员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态度,并建立税务代理人制度。加强外部监督至关重要,只有保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配套协调一致,才能给会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学的基础。

(五)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会计人员首先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这样素质的会计人员才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才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再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要为他们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因此,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首先要主动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操作的能力,同时国家、社会也要提供相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这些会计人员进行培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全面性,使得中小企业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

参考文献:

11.企业会计监督问题的探讨 篇十一

(一)监督的法律法规规定笼统滞后

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出台和修改了大量会计监督法规、规章,比如重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等,

从现行的这些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监督中发现的大量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特别是关于民事赔偿责任规定不完备,究其原因就是这些会计法律法规规定较为笼统,相互衔接差,可操作性较弱。

我国证券立法中关于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的规定比较完善。

比如:对注册会计师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可以给予警告、暂停执业资格和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涉及相关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

我国《公司法》中有如下规定:“相关责任人在信息披露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属于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注册会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罪”、“证券监督及经营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刑法中对于以上各种犯罪行为都有明确处罚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心业务偏离审计业务

根据《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指南准则》中规定:“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同时从事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非鉴证业务可以包括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财务咨询等。

我们知道,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同时从事安然公司的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甚至非鉴证业务的收入超过鉴证业务收入。

试想,当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主要来源于报酬丰厚的咨询业务时,那么我们怎么可以期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会保持高度的独立性,高度的职业谨慎,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审计服务呢?这种独立性早就淹没在“利益驱动”之下。

因此,美国在安然事件之后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其中就对中介机构从事的非鉴证业务进行了限定,这一点我国是可以借鉴的。

(三)对会计人员监督的错误认识

人们对会计监督存在两种极端观念。

一种认为会计监督就是管、卡、压,处处充满着对会计工作的不信任感和敌视态度;另一种认为会计纯粹是为企业“老板”服务的,“老板”要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存在什么监督不监督的问题。

所以实际上,会计人员往往会被牵向企业中实际权力较大的一方,影响了会计监督的力度。

因此,会计监督能否步入良性循环,不仅取决于会计人员敢不敢监督,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对被监督的态度。

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如何造就一个被监督者能主动接受和欢迎会计监督的氛围,显然是强化会计监督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强化企业会计监督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健全的内部稽核制度,才能保证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才能使各部门的经办人员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

而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上,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机构应分别独立,同时保证内审人员独立于被审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

才能严肃财经纪律,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实现良性循环。

所以,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完整,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运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外部监管力度在国家监督中,各级财政部门

首先应指导、督促中小型企业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账簿体系。

一旦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严肃处理。

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中小企业依法建帐。

其次应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

具体来讲应依据有关法规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坚决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责令其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应督促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核算制度,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侧重于进行实质性查核,

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以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改进税务人员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态度,并建立税务代理人制度。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

会计人员首先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

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

这样素质的会计人员才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才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再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

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要为他们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

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

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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