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10篇)
1.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一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借款学生姓名*申请类型: 在校生申请*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借*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自治州 区/县 ________。款人*现详细住址*邮政编码_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自治州 _ 区/县 __________。信邮政编码息毕业中学*家庭电话移动电话*宿舍电话*共同借款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军人身份证*证件*与借款 □武警身份证姓名类型号码人关系共同*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借款*家庭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邮政编码人信*工作单位*职务息*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就学信息*高校名称*学校类别1*申贷原因*专业*年级*学制*所属省份□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学校类别2□中央部属高校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详细原因*申请期限(年)申请贷款情况*申请贷款金额*申请学年 至 学年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年 月 日借款人签字借款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属实。学生签字:资格审查部门: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贷款。(加盖公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资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格审资格审查部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情审查意见:况 借款学生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经资助中心审议,同意其申请贷款。(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签字日期:2008 年 月 日
2.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二
关键词:诚信教育,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防范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惠及广大贫困学子的一项政策性贷款,它体现了国家教育机会公平、社会福利公平以及加快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办理的途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助学贷款;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为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五个省市开始试点开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2008年秋季,在各省市本着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使得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益。由表1-1我们可以看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具有以下特点:其更多的保障了借款学生的利益,更加有利于学生的学业发展;高校方面不需要承担风险和管理责任,金融机构又不管理贷款风险;相对高校和金融机构来说,政府则需要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分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7年8月开展试点城市到2009年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政策。短短两年的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贷款形式快速推行开来。根据教育部2013年11月13日在中国教育报发布的《2012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累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263.45万人,发放金额高达149.03亿元,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人数169.67万人,占当年发放贷款人数的69.96%,发放金额97.03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金额的71.11%,比上年增加25.33亿元,增长35.33%。不管从人数,还是从金额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例均接近七成,远远超过国家助学贷款比例,占据了贷款的主导地位。
据了解,湖北省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从2007年开始试点发放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达27.27亿元,资助学生人数达46.5万人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量及受助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面推行,每年申请贷款的学生人数在逐年增加,但是随之而来的在申请助学贷款和还款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也慢慢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材料信息失真缺乏诚信
我国高校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村(居委会)、镇(街道办)和县(区)民政局的三级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原件、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成绩单等一大批申请材料,学校和银行根据学生提供的这些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和最后审批发放。从程序本身来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材料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但是个别学生在贷款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个人信用危机令银行和学校吃惊,从近几年统计情况来看,有些恶意欠贷的学生所提供的材料普遍存在虚假信息现象。这充分说明,确实有个别学生从一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就存在刻意的主观欺骗等不诚信行为。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主观骗取助学贷款的行为,虽然是极个别行为,但往往也是恶意欠贷款的典型代表。
2、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金使用上缺乏诚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其初衷就是为了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压力,让贫困家庭的学子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但有的学生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还瞒着父母要学费和生活费或向亲朋好友借学费和生活费,拿到的贷款用于买电脑、买高档手机、上网玩游戏等;有的学生瞒着家人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挪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炒股、做生意;有的学生甚至因谈恋爱或交朋友开支太大转而提供申请材料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以上这些情况,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少数受贷学生没有履行助学贷款的义务和承诺,将这一政策性资金用在相应的学费或生活费上,从而发挥其本质作用。
3、部分学生毕业后不能按时还贷缺乏诚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实行的是无担保的信用方式提供的个人信贷消费贷款,信贷的偿还很大程度取决于大学生的诚信度。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全社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还没达到较高的水平,部分受贷学生抱有贷款不还的主观意识,致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发展得不尽人意。大学生毕业后工作流动性大,分布范围广,给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部分银行面对低还贷率的现状,不敢轻易向大学生发放贷款,最终受害的是更多急需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同时也造成了一方面商业银行款项贷不出去,另一方面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不到款的困难尴尬局面。
三、当前高校在对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最集中地反映在生源地助学贷款问题上,我们有一点不能忽视,就是在实际情况下,随着就业难度的加大,部分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贷能力不高。拖欠贷款的学生大致分为三类:部分的确因就业困难,无力偿还贷款;部分因毕业等原因流动性大,从而导致信息失联,银行无法进行款项催收;还有部分就是信用意识较差,抱有侥幸心理拖欠贷款。所以只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才能最大程度的解决这些问题。
1、大学生诚信教育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习惯于采用“单向灌输”、“我说你听”的一种固化的形式,忽略了大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导致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从而使诚信在教育中知行脱节。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孩子的要求言行不一致。而学校教育往往偏重于道德知识的传授,缺少道德行为的有效评价,说服力和约束力不强。
惩罚机制没有建立,缺乏制度的约束和缺少失信惩罚机制也是原因之一。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匹配,缺乏与市场经济体系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诚信的履行,而使讲诚信难以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制层面,使其成为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时过多地停留在原理的灌输,过多地强调中国古代的“诚信”传统,较欠缺吸收中外相关最新理论。在教学中所引的一些实例也远离学生生活实际,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感染力,不能跟学生的内心世界真正引起共鸣。
现今社会的不良现象对诚信道德观提出了巨大挑战。经济领域的制假贩假、政治领域的腐败、职业生活领域敬业精神和诚实劳动的“贬值”、个人生活领域中人际交往间的互不信任,这些一系列不诚信现象的泛滥,使得一些自身修养不高、自律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容易迷失方向。教育教学手段单一,固守传统教学的“老三样”,难以激发兴趣多样、思维敏捷的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当前,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普遍采用信息单向传输的教学形式,没有广泛采用尊重学生主体,为学生所乐于接受的双向交流、讨论的形式。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两个重要环节,二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实践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理论教育的补充,更重要的是,它是帮助大学生认同和践行诚信,将诚信内化为一种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形成诚信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
2、大学生诚信教育缺失的主要原因
社会转型期,一些负面因素对学生诚信道德价值观的冲击。经济生活中的欺骗现象、不诚信现象渐渐地向社会生活的其它领域蔓延。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中的群体,难免会受到社会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
新一代大学生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新的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伦理道德价值观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社会瞬息万变,在没有成熟的法律、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无所适从,其生活和观念处于无序状态,容易受不良的事物所感染。本来就缺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的条件下,一旦助学贷款采取失信的行为能获得“收益”,就竞相效仿。
当前的大学生诚信教育显然还缺乏现代化、前瞻性的眼光,落后于社会发展的形势。二是教育理念落后于高校改革的形势和大学生的实际需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投资主体、收费和分配制度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高校改革的深刻变化直接导致大学生思想和生活的巨大变化。当代大学生自主意识日益增强,对主体地位的要求和愿望更加强烈。面对这种变化,大学生诚信教育要主动求变,才能适应大学生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也使我们对大学生进行的诚信教育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大学生诚信教育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估计不足、认识不够、研究不透、办法不多,在实践探索上落后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
学生诚信教育要取得实际效果,内容应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应靠近大学生的生活实际,贴近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高校应针对当前的社会诚信问题开设一些选修课或讲座,与学生共同讨论,以培养大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引导大学生学会客观地看待社会诚信问题,进一步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诚信道德观念。
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虽然走出了封闭环境的束缚,但在开放的程度上仍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仍不能适应大学生的特点和要求。在社会层面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作用,形成合力的大学生诚信教育局面还未形成 ;二是在高校层面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孤军奋战的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所有教师、管理人员、教育环节、课程都担负着育人重任的责任意识还没有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育人氛围没有真正形成。
四、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中国传统伦理学,从客观上说,为“诚信原则”奠定了价值取向的基础,是我们应继承发扬的民族文化的精华。守信须先立诚,立诚必须达信,两者相互作用即诚实信用。
我们必须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着力构筑一个诚信的环境、诚信的社会。加强制度建设,严惩失信行为,构建诚信社会建设诚信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高校应找准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解决好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认识误区。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将“一切为学生,为一切学生,为学生一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建立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只有真正达到管理上重视、制度上健全的时候,“诚信”才不只是一句空话,违反诚信原则的人才不敢为所欲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也更有成效。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的纯粹意义上的信用贷款,但由于现在学生的个人申请和家乡证明都不足以信,无形中增加了学校和银行对学生家庭状况的了解和特困生鉴定的难度,在现行助学贷款政策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银行贷不出,学生贷不到,致使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发挥效用,其原因就在于我国缺乏与发达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信用机制和信用制度,银行和大学生之间彼此缺乏信任。
只有尽快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行个人信用联合家庭信用制度,完善个人及家庭信用相关法律,借鉴美国信用制度的经验,成立专门的信用局来对个人进行专业的信用评估,使我国的信用制度尽快落到实处,也得以使助学贷款风险得以化解。首先从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来说,应尽快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学生承诺书、个人资料、家庭背景、品行说明、学习效果、经济状况、信用记录、特别记录等。“信用记录”作为大学生诚信档案的重点,主要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还贷情况、学杂费交费情况、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相关责任义务情况及履行承诺情况。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也是大学生确立自我诚信目标、体验自尊、增强诚信意识的过程,对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大学生信用监督与制约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次从推行个人信用联合家庭信用制度来看,就是将个人信用与家庭主要成员之间的信用进行捆绑,形成双重的信用保障链接。在对个人进行贷款信用考察的同时,也对其家庭做出相应的信用考察,必须要求个人及家庭双方都达到信用审核条件,才能认定其个人信用考察合格,进而对其进行贷款发放等相关事宜。在个人信用联合家庭信用这种制度下,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种实效性较强的措施,它能够尽可能快的提升社会全体成员的诚信意识,使这种意识在个人的思想中进行内化,从而进一步形成个人的自觉行为。
3.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三
【关键词】高校 生源地助学贷款 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2C-0006-02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的过程中,高校事实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校是连接学生与经办银行的中介人,在贷前,高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者;在贷中,高校是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贷后,高校是还贷催缴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如何进一步强化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的职能意识,促进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控制和管理,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认识不足。由于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申请受理的,对于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风险控制主要由当地的资助中心和银行完成,高校由此认为跟自己关系不大。但是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过程中,贷前的审核和风险控制尤为关键,因为对申请者的资格及条件的审核,特别是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信用记录,直接关系着高校贷后的管理工作的开展。比如,由于对申请者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的控制不到位,高校在日后催缴工作中必须面对过高的贷款违约率,无形中增加催缴的难度。贷款回收的质量关系到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持续发展,关系到高校能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也影响到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工作考核第三十五条规定: “高校生源地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考核以贷款金额违约率为基础,根据违约率对各高校生源地贷款限额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违约率低的高校,贷款限额不受限制,对违约率高的高校,严格控制贷款限额增长;特别严重的高校,将暂缓在该高校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因此,提高高校的风险意识,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信贷风险可控性管理,将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
(二)高校对学生开展的诚信教育成效不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青年工程,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年学生的一种人性化关怀,目的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拥有平等的高等教育权利,使学生得以通过学习和训练掌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进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并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政策性资助措施。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中,贫困的相对性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地消费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很大的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实现“应贷尽贷”、可持续发展,学生的诚信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个人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贷款学生不讲诚信甚至恶意逃债,一方面增加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道德风险,推高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另一方面也给高校日后催缴工作带来更多的困难。与其他的助学贷款类型相比,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运行中既不用提供风险补偿金,也不必找银行协调借款,在成本上似乎成为局外人。因此,许多高校忽视了对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在国家助学贷款相配套的诚信教育方面、开展诚信评价管理方面以及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惩罚工作管理方面,措施相对较少、工作力度不强,没有形成以学习诚信评价管理、生活诚信评价管理等全方位的诚信评价标准系统,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缺失。虽然开展过相关的教育,但教育没有系统化、制度化、常规化,没有上升到足够的高度,不能贯穿于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培养的全过程,也没有纳入日常教育管理中,教育的成效不大。
(三)贷后追偿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分散、流动性强、工资水平低,就业空间和状况不理想,群体性的“蚁族”、“漂族”现象日益增多。在大学毕业生数量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毕业生离校即待业的现象逐年增加,增加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风险性,无形中也加大了高校追偿工作的难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根源于对学生未来的收入预期和偿还能力的信任。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没有还贷的资金来源,助学贷款本息的回收就难以兑现。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在贷款追偿上无法有效控制学生的还款,不能很好地制约学生的违约行为,贷后追偿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国家层面上与助学贷款方面相关的法律较为缺乏,对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在贷款中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高校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上缺乏必要的法律依靠,寄希望于通过各种政策来实施与约束,依靠国家职能部门来强力推进,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学生违约行为所能起的制约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二、高校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和合同管理。高校只有建立健全政府、银行、贷款学生的信息沟通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反馈各类信息,建立健全贷款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库,增加信息传递效率,才能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可借鉴江苏省探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制度:先将贷款申请学生划分为不同类型,分为在校生和参加高考学生(即高中毕业生)两种类型,实行分类审核,严格贷前审查。高校参与审核在校生的贷款资格,而参加高考学生由所在高中组织根据贫困生的有关认定办法,通过民主评议予以确定。通过实行预申请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控制,使生源地助学贷款真正做到应贷尽贷。
(二)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强化学生诚信教育。随着时代的变迁,多种消极因素冲击着大学生的诚信“底线”,社会上存在的失信违约现象,淡化了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强化了学生恶意逃债的心理,造成贷后追偿的困难。高校要把诚信教育提高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战场,以校园活动为载体,激发和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在校表现、学生贷款资料、学生就业信息在内的学生信用档案,把学生诚信价值观的培养融入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高校要在为学生出具申请贷款证明、签订贷款协议和还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贷款知识讲解活动,向学生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可通过学生社团、院系、年级、班级多层次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把教育活动做到普及化、经常化和多样化。endprint
(三)完善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首先,完善机构,建立责任制。高校要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组建专业的贷款管理机构,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领导、管理。落实校级、系级的责任人机制,明确院系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责任人,将工作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校级、院系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贷后管理工作效率。其次,建立多方联动催收机制。高校要在贷款学生毕业后,把学生贷款及还款情况纳入学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具体跟踪管理措施和要求,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通过短信、电话、QQ、家访等方式,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密切注意贷款贫困学生动向,与贷款贫困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沟通,及时收集贷款贫困学生个人的变动信息,及时跟银行沟通和反馈。同时,加强对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实行监督与惩罚,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信息及时录入个人征信体系,更新、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信息,从而减少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风险,保证助学贷款的顺利回收。最后,优化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定期通报。高校要加强对院系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量化情况,特别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对毕业生违约情况特别严重的院系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定期考核。制定合理的考核量化指标,每学期组织对各院系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工作有序、考核有章、奖罚分明、监督有力,进一步推进考核激励机制规范化、科学化,以考核促进工作开展。
(四)加强就业指导,促进学生积极就业,提高学生的还款能力。在目前严峻的就业竞争环境下,高校要以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贷款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学生就业,为确保贷款学生还款提供可能。首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就业观教育。高校探索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帮助贷款学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评价自己的择业能力,从而合理定位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引导贷款学生结合社会的客观形势、自己的就业期望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条件做出合理的职业定位和工作选择。其次,重视对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高校除了对贷款学生进行全面的就业指导,还要结合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展开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强化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尤其要为择业有困难的贷款学生配备就业指导老师,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技巧培训活动,使贷款学生增加对面试程序的了解,从而提升就业的自信心,提高就业的成功率。最后,加强贷款学生的心理辅导。贷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应根据学生资助工作本身的特点,重视贷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和疏导,开展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贷款学生解决思想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使他们思想上想得通,行动上有所作为,意识上自强不息,责任上有新的认识,保证贷款学生毕业后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莫云仙.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考[J].广西教育,2013(7)
[2]孙涛.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政府干预[J].教育科学,2012(8)
[3]陈忠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制度的创新与实践[J].江苏教育,2013(5)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2013ZZ032)
4.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四
①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的各类信息。
②学校下发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学生填写。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③表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应填写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相应地址。
④借款人信息部分“现详细住址”应填写学生家庭详细地址。
⑤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县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⑥就学信息部分:
ⅰ.“年级”为学生申请贷款学年时的年级,如现在的大二学生申请2008至2009学年助学贷款的,年级为大二,若过一阶段申请2009至2010学年助学贷款,则年级应为大三。
ⅱ.“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
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我校学生分别选择“普通高校”、“省属高校”。
⑦申请贷款情况部分:
ⅰ.“申请贷款金额(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应不高于学生学费与住宿费的总和,并确保不高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待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带回学校,由学校和学院负责填写)学生欠缴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高于合同回执单中的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将被视作无效合同。“申请贷款金额(元)”应为整数(如4576元),可与已经上报的2008至2009学年贷款学生需求信息贷款金额不一致,但不应高于后者。
ⅱ.“申请期限(年)”最短为7年,最长为14年。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学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ⅲ.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就读院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在校学生不需填写。
⑧资格审查情况部分:
ⅰ.“资格审查部门”可从村委会(居委会)和县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选其一。
ⅱ.村委会(居委会)或县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市、区)资助中心应在《申请表》两联上须经办人签字,并均加盖公章。
⑨第一联由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交开行,第二联由县(市、区)资助中心存档。
⑩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完毕后(借款人签字部分以上,含签字部分),25号上交一式二份。
二、聊城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
5.生源地贷款申请书 篇五
我是xx中学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2000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例文二: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我于200x年xx月考进xxxx学院xxxx系xxxx班xxxx专业就读,是x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
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以上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贷款期限从200x年xx月至200x年xx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xxxx年xx月xx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xxxx省xxxx市xxxx县xxxx镇xxxx村
邮政编码是:xxxxxx联系电话是:xxxxxxxx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九江市农村信用社:
我是东华理工学院文法艺术学院05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上饶市农村贫困家庭。现家庭有人口5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上饶师范学院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农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学杂费。为完成学业,我向贵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住宿费5600元,申请总金额为22400元(四年的费用)计划毕业后6年内还清。我父母也同意并承担保证责任。我保证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社的支持,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张华 2005年10月1日 附录:国家助学贷款详细解答
尊敬的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领导:
您好,我是**大
学学院系______班的一名学生,______(民族))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人(籍贯)。
我家有_____人,具
体情况如下: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收入与开支金额情况:
本人入校以来(大一
新生可写高中期间)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忌模式化)
我本人确定家
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金额如下:
2004-2005学年学
费元,其中学费元,住宿费元,生活费元;
2005-2006学年学
费元,其中学费元,住宿费元,生活费元;
合计元。我将十分感谢
各位领导及贵社对我的帮助,使我能完成学业,我承诺毕业后严格按贷款合同尽快还本付息,保证在贷款期限内还清本息,并且保证在贷款未还清
中国论文联盟
及时提供最新通信方式和有效联系地址,最后我真
心期望并感谢各位领导能批准我的申请,圆我大学之梦。
此致 敬
申请人:姓名(加本人手印)
200 年月日
6.浅谈生源地贷款面临的瓶颈问题 篇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 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 (市区)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开始实施到现在, 明显地提高了高校的入学率和毕业率。2007年至2011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人数410.48万人, 发放贷款金额232.21亿元。具体数据见下图1。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银行作为一个企业, 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风险最小化, 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银行来说成本高、风险高、利润小, 不少地方金融机构出现惜贷、恐贷的现象。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高。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是享受免息的, 只有在毕业后才需向银行缴纳利息,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部门进行全额补贴, 如果财政部门的贴息不能按时到位就会对金融机构造成一些负面影响。 (2) 贷前调查和贷后审查难。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笔数多、金额少, 所以贷前调查和贷后审查都非常困难。一方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家家户户去调查、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 导致有些人为了获得贷款进行其他经营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骗取贷款;另一方面高校在进行贷款受理证明录入回执时, 由于贷款学生人数多, 只能根据学生所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进行审核。 (3) 持续时间长、信用制度不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限是14年,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 长时间的还款导致资金的收益很低, 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其次现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授权、授信制, 贷款责任终生追究制, 只罚不奖, 缺少激励, 这样使得很多的学生在毕业以后, 哪怕经济很宽裕也并不急于还清贷款。
2.2 学生对政策理解偏差及还款意识薄弱
(1) 政策理解不全面。有部分学生认为国家的贷款是可以无限期偿还的, 往往毕业以后并不着急还款, 有一种“占便宜”的心态, 最后导致一方面银行为了催缴还款而增加了工作费用, 另一方面学生对政策的理解偏差造成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偿还了更多额外利息。 (2) 社会责任感不强。有些学生认为贷的国家的钱而且在校期间还不用缴纳利息, 对学校和政府有较强的依赖心理, 一旦可以钻空子贷上款就申请贷款, 哪怕本身自己家庭其实可以负担得起学费。这一举动就造成很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反而因为贷款名额的问题而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学生还款和信用意识薄弱。许多学生只注重于贷而不注重于还, 没有良好的还款意识, 甚至于工作以后也没有还款计划, 也不知道自己每月要还多少钱, 很多时候不去考虑还贷, 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其次, 很多大学生可能不太了解金融机构或者是一些信用方面的规则, 不知道其实不还款也是一种信用问题, 如果你的信用不好的话, 那么以后再想在金融机构贷款恐怕已经不可能。
2.3 资助体系不完善
一方面是发放结构不合理。学校之间发放不平衡, 银行之间承担的额度不平衡, 地区之间不平衡, 就算在同一地区不同档次的学校、专业, 所得到的贷款比例也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在生源地贷款方面的法律还是空白,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按期还款的学生并没有制定相关的处罚条例, 这也就成了很多学生毕业后不还款的保障。
2.4 社会风险和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
若完全从商业运营的角度出发, 发放助学贷款, 金融机构并不热衷, 一旦借款人在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或者收入不稳定, 就不能按时还款。而即使借款人具备很高的道德修养, 也不能排除贷款带来的经济损失, 这对于商业机构来说就是很大的社会风险。而且我国还没有制定针对这一社会风险的社会保障体制, 目前的社会征信体系也尚未全面完善, 这就增长了助学贷款借款人恶意逃债的侥幸心理, 提高了借款人恶意逃债的几率, 这种缺乏制度制约而加剧的道德风险将会更加严重, 对助学贷款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总结与建议
为了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完善以下几点:
(1) 金融机构应该完善运行管理制度, 加强与学校、政府的相互监督管理与合作。 (2) 探讨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 实施信用的奖罚体制, 完善我国信用监督机制。 (3) 应尽快建立起一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动态评估制度, 加大对学生信息的调查频率, 及时更新学生信息数据库。 (4) 建立完善的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法律条例, 从法律层面上制约违约现象, 形成道德和法律并举的惩罚模式。
参考文献
[1]李毓祁.关于海南省县域试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查与思考[J].海南金融, 2007.9
[2]朱奕名.对商洛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西安金融, 2006.4
[3]林淑贤.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瓶颈及对策研究[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7.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七
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内容填写完整,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凡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申请类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今年高考录取新生填“新生”。
4、户籍所在地: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户籍在城镇的从市写到门牌号,户籍在农村的从市写到社。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现详细住址: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户籍在江汉区,但居住地却可能在江岸区)。
6、毕业中学、邮政编码:新生填写高中毕业所在中学的名称(请写全称——学校公章上的名称)及该中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高校在校生不填写。
7、宿舍电话:高校在校生填写;新生不填写。区号和电话号码间不加下划线或横线,如02788888888(027为区号,88888888为电话号码)。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选择顺序是:父亲——母亲——近亲属——其他。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亲委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孤儿由其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9、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其填写要求与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称:严格按录取通知书上面学校公章的内容填写。
专业: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面通知的内容填写。
11、年级:填写今年秋季将要就读的年终。新生填“1”,在校大学生=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年限+1,如:已经读了2年,则填“2+1=3”。
12、学制:填小写数字。如:四年制填
413、“学校类别1”、“学校类别2”:在所属类别前的“□”中打“√”。
14、申贷原因:在选项前的“□”中打“√”。
15、详细原因:对申贷原因所选项目作详细说明。
16、贷款金额:1000—6000元之间的整百整千数(原则上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不能高于6000元)。
17、申请期限:指贷款年限,最长14年。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年限为贷款允许的最长年限,你可以在最长年限内选择较短的年限。
18、申请学年:如2008年申请的学生填:2008至2009学年;
9、高校要求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时间 篇八
这项助学贷款与其他助学贷款相比,风险小、切合实际、责任明确、学生的心理压力小,是助学贷款的最佳选择。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支付利息,但是学生毕业的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贷款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是正常还息日,在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归还本金。
宽限期结束后当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贷款额度: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一年一签。
9.国家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篇九
一、江苏省生源地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学生对贷款的信息了解不足
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问题首先可归结为学生对贷款的信息了解不足。很多学生只知道贷款是无息的, 在校期间由财政支付, 毕业之后自己支付, 但是具体毕业之后怎么支付并不清楚, 学生对违约之后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了解的也不多。有些学生在毕业以后没有按时支付利息进行还款, 就是由于自己对还款的方法不了解, 这导致了一些学生出现了非主观违约的现象。还有一些学生感觉自己什么时候还款都可以, 自己还款晚就是多付一些利息这样简单, 而对于由于毕业生晚还款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不了解, 这也是导致一些人逾期还款, 甚至是不还款的关键。
(二) 政府贷款审核过于简单
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针对“经济困难”这样的家庭的学生所提供的, 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审核是大学生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实施的过程中, 贷款是“应贷尽贷”, 不过在实践中对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十分的困难, 并且工作量也较大, 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力不足, 加上申请的学生认定的时间段都集中在了一个固定的时间, 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在审核认定学生贫困情况的时候, 主要是通过“贫困证明”的方式进行, 也就是通过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等出具书面的贫困证明为标准, 将持有这样的证明的学生就认定为是贫困学生。而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对于总量方面没有进行要求, 在认定的标准制定方面, 也没有进行明确, 加上这样的机构其不承担放贷的任务, 承担的责任也就较少, 甚至不承担任何责任。加上中国的传统乡土情结的影响, 这就使基层的村委会以及乡镇民政部门都为了对本区域内的学生利益进行保护, 还将发放贷款作为一种福利为村民进行分配, 造成的结果是几乎所有申请学生都可以得到证明。而在进行审查的过程中, “县乡村三级审查”实际进行操作的过程中, 也仅仅是一种形式审查, 这就导致了在进行贷款申请的过程中, 能够证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 最关键、最重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信度也大大降低。很多地区出现了与乡镇以及村委会的领导关系好的村民就可以很轻松的获得贫困证明, 而那些与领导关系不好的村民想要获得贫困证明都十分困难;甚至还出现了实际中获得贫困证明的村民并非是真正家庭困难的村民, 而是那些在村中生活水平并不差, 而且是有一定的权势的人。[2]
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过程中, 资助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落实体系落实到大学生中特定的个体形式以及为大学生发放的贷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准确性不高, 就会直接影响到资助的公平性, 使教育公平受到影响, 对社会公平的心理基础造成严重伤害。一方面由于中国受到社会现代化水平的制约, 高校对学生的经济情况进行了解并且做出准确的判定还存在困难。在中国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生中, 有很大一部分并非是真正困难的学生, 而真正困难的学生仍然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获得国家的助学贷款资助。
因此贫困生界定不清、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一方面给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增加了难度, 另一方面这些因素也影响我们资助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对于贫困生界定不清的问题, 导致了很多问题出现, 让那些不符合贷款标准的学生能够有机会获得贷款, 也让一些开具贫困证明的人能够从中获利。
(三) 银行制定的还款方式单一
美国学者布鲁斯·约翰斯通在《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英国、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中提出了著名的“成本分担”理论。[3]这一理论建立在“利益获得原则”与“能力支付原则”两个原则的基础上的, 对高等教育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其中, “利益获得原则”是针对高等教育的获得的利益与教育成本之间的关系提出的, 如果高等教育的投入的成本高, 才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这二者之间是正比的关系。“能力支付原则”是指接受高等教育的人, 其应当根据自身的能力来分担一部分的教育成本, 其是指支付能力越低的人, 其负担的教育成本应当越小。布鲁斯·约翰斯通表示, 高等教育的成本包括多个方面, 而各种高等教育的成本, 不应当是一方面单独承担, 而是应该由学生家长、学生本人、政府、社会各界以及慈善机构等共同承担。进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要是将教育的费用专业到学生以及学生所在家庭中, 打破传统高等教育经费是政府负担的状态。在进行教育成本的负担过程中, 可以选择通过过去收入剩余, 现在的收入, 甚至是未来获得的收入进行负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自学生毕业起学生就开始进入还款期, 但是前三年只需要负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部分, 并不需要偿还本金, 宽限期的贷款利息按照国家基准利息计算。在每年扣息前的五个工作日内, 把所需还款的账款打入指定的账户, 在宽限时间以后, 按照等额本金方式进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对于获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在就读的时间内, 其获得的贷款利息是由财政贴付, 不过根据学生就读院校的不同, 在进行贴息的过程中, 是省财政贴息, 还是国家财政与省财政共同贴息是有区别的。学生如果就读的是江苏省属院校, 所有的贴息都是江苏省财政支付的;而申请贷款的学生就读的是中央部属院校, 利息是由中央财政与江苏省财政共同支付的, 二者均承担50%。对于能较快找到工作的学生来说, 还可以勉强偿还利息, 对于工作没有落实的学生来说, 贷款的利息只能向家里要, 或者拖欠着。而对于当前中国严峻的就业形势, 以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 在大学毕业以后短期内找到满意的工作十分困难, 即使是工作了工资也十分低, 在这个时期还要负担贷款利息这对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这种先紧后松的单一的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不利于根据学生的收入状况和经济状况偿还贷款。湘潭大学的罗和安校长认为, 在就业总体情况不甚良好的情况下, 很多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并不能很顺利地找到合适的工作, 一般情况下会有一段不稳定的时间。尤其是在中国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一线城市, 聚集了很多未就业的大学生, 他们就是新闻报道中的“北漂”、“海漂”一族, 他们的收入较为低下, 也十分不稳定, 甚至是自己的基本生活都无法满足。而在这个情况下催促他们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很难做到的, 尤其是中国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单一的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更是加大了毕业生们在大学毕业的起初几年还款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 国家有必要对助学贷款资助体系的期限以及还款的方式进行调整, 给大学生更多的机会, 让他们能够在毕业以后不必为了快速还贷而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 而是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按照自己想想法去努力, 并且为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努力。
(四) 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个人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 致使部分获贷学生的诚信度也大打折扣。一些学生还没有真正的走上社会, 所以他们对不诚信的不良后果还没有深刻的体会。他们只会在打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网站, 看见出现的一个滚动的方块, 里面提示他们的贷款、还款情况已经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里。如果点击才会跳出违约会有不良诚信记录, 影响个人以后的信用卡、车贷、房贷的办理这样的通知。
有很多学生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仅仅是想着解决当前的求学资金的问题, 对于以后还款问题并没有进行了解, 还有些学生感觉, 先解决了求学的问题, 等到毕业以后还款可以很轻松, 他们没有意识到当前就业的严峻性;还有一些是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违约还款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些学生根本不了解如果违约还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有很多大学生在进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时候还会有大家都不还款自己要是还款还会吃亏的心理, 所以导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后, 很多学生都不还款的现象。这样在没有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的约束下, 就出现了很高的违约还款率。后期虽然对违约还款情况进行了提交个人征信系统的规定, 但是也只是针对恶性拖欠情况实施的, 这种事后的弥补, 往往并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这就要求政府以及学校等多方面对这方面的内容给予重视, 完善外部环境, 健全学生信用档案制度, 对违约还款的危害等进行宣传, 提高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意识。通过使学生对违约还款给自己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解, 并且提高大学生的信用意识, 让大学生在毕业以后能积极主动的还款, 这一点十分重要。
二、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问题凸显的原因
(一) 政府方面的原因
江苏省政府对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从资金到宣传方面都给予了支持, 希望能够使助学贷款得到有效的落实, 解决更多学生求学过程之中的经济问题。不过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之中, 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覆盖面积仍然不足。此外, 政府的相关宣传工作也不够到位。已有的宣传内容过于粗略, 除了高校举行过有针对性地的讲座和宣传活动外, 金融机构往往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执行并不很重视, 这自然也就影响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效果。更主要的是学生的贷款基本上是由贷款学生的父母一手操办的, 学生参与的比较少, 他们到办理现场只是签个字, 对助学贷款知之甚少。学生对这方面的不了解, 导致在还款的过程中, 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二) 银行方面的原因
在调查中发现, 银行对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虽然给予了支持, 不过也表示许多的无奈。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得到的收益少, 并且还会承担较大的风险, 所以很多银行实际上不愿意参与到这样的业务之中。银行表示发放的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收效率也不是很高, 多数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 有些连最基本的利息都无法得到回收。有很多大学生在毕业以后更换了联系方式, 找到家人, 家人也是推三阻四, 导致追款十分困难, 甚至无法追回欠款, 给银行带来损失。当然银行也没有针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完善的追缴方案, 这也使贷款的偿还以及追款受到了不良的影响。
(三) 高校方面的原因
高校认为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了很多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 是一种十分不错的选择。不过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日后还款工作都没有给予关注, 很多高校都表示平时对学生的课业教学工作都十分繁忙, 所以对这方面并没有给予关注。而且有60%以上的高校, 都不会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也不会向学生进行助学贷款的相关介绍, 尤其是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介绍以及还款细则等方面, 高校都是一种不予重视的态度, 这也导致了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之中会遇到影响, 无法顺利展开。虽然有些高校在学生毕业以后也会帮助银行进行贷款的追缴, 不过效果并不理想, 高校在这方面并没有专人进行, 只是各院系的教师进行代为催缴, 而有些学生更换联系方式以后, 高校也无能为力。
(四) 学生自身的原因
广大学生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缺乏贷款消费意识、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错误地将国家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贫困失学的宣传作为了国家教育贷款就是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虽然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贫困学生由于经济问题无法上学的关键, 不过其也是一种商业性质的借贷行为, 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商业性借贷, 而这一点很多大学生都没有意识到。有些大学生感觉自己毕业以后的流动性较大, 在校时候留下的地址很容易方式变更, 这样银行也就无法与自己进行联系了, 就是自己不进行助学贷款的偿还, 银行或者是学校也无法要债, 最后这样的欠款也就会彻底销账。学生的这种错误认识, 不单单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积极性有影响, 而且如果学生长期这样, 还会影响到其他学生的还款积极性, 进而使中国社会的信用度降低。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 当前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进行展开的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 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我们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为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保障。
三、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策
(一) 强化政府在贷款中的主导作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是政府主导的一种信用贷款机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相应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专项基金, 与负责具体放贷的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的筹集, 同时中央和省级政府还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进行贴息, 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担保机制。[4]因此, 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整个实施过程中, 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到具体过程的监督, 各级政府都应该承担着非常关键的角色。然而, 调查结果却表明:政府的主导地位还不够明确, 其主导作用未得到充分的体现, 这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以及实际实施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因此, 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 强化政府在此类贷款中的主导作用。
首先, 政府应当在财政补贴上加大力度。政府应关注到:银行的积极参与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够更好的展开, 并且落实到实处的关键。在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展开的过程中, 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利益得不到保障, 其得到的收益是一种未来收益, 并且是一种或有或无的收益。而为了得到这些收益, 银行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在这项业务展开的过程中, 银行面对的风险要远远的大于收益。而且, 当前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展开的过程中, 对学生的还款约束处于零的状态, 如果学生有恶意拖欠贷款的现象, 银行就要增加成本进行催缴, 如果催缴仍然不能回收欠款的话, 银行就只能自行承担损失。这种权责不对称使银行的贷款积极性受到了影响。如果政府能在财政补贴上加大力度, 可有效激励金融机构参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其次, 进一步完善政府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运行模式。一是向源头延伸:即在初高中阶段就对贫困学生进行摸底和建档, 这不仅有利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范化管理, 也有利于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情况的排查和做好相应的资助工作, 能够将申请助学贷款的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使真正贫困的学生可以得到助学贷款;而那些本来就不属于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学生可以被剔除, 使助学贷款的资金能够真正应用到贫困学生身上。二是向尾端延伸, 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展开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招聘贷款学生的用人单位, 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合作, 使个人的信用可以作为个人资料的一项。这样就可以逐步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制度, 也就可以增加还款的主观积极性, 银行的风险也就自然会减低。在这个模式之中, 用人单位形式上起了一种催促积极还贷的作用, 因此可以首先小范围的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始试点施行, 探索经验, 进而为全面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合作, 一方面能够促进大学生快速还款, 一方面也能够使用人单位对所用人才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 使用人单位招聘到更加优秀的人才。只有形成一种全方位的促进助学贷款还款的保证机制, 才能使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展开的过程中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与好评。
再者, 政府还应切实解决好贫困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有很多大学生在进行贷款以后, 其并非不愿意进行还款, 而是受自身各种现实条件所限。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由于其工作还没有得到落实, 家庭经济也十分的困难, 因此贷款的金额虽然不多, 年利率也十分低, 但偿还起来非常困难。在违约还款的大学生之中, 其有很多都是由于自己在毕业以后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 自身不具备还款的能力, 所以没有如期进行还款。因此想要解决这个问题, 就要对江苏省的高校毕业在毕业以后的就业问题解决给予高度的重视。这里建议地方政府要对贫困高校毕业生中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鼓励企业加大贫困高校毕业生接收力度或是健全公益性岗位招聘制度。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高校就业困难学生的还款能力。
(二) 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
在进行还款方面, 当前所采用的方式较为单一, 主要是定额的还款方式。因此在进行还款方面应当增加更多的还款方式, 将还款变得更加的灵活多样。定额还款的方式, 其虽然对银行的利益是一种保障, 不过过于死板的还款方式, 让很多大学生感觉到压力过大, 贷款偿还工作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更加的困难。为解决这一不足, 我们可以在定额还款的基础上, 增加递增、递减等还款的方式, 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在进行还款的时候有多种还款方式进行选择, 而且大学生的还款压力下降以后, 他们能够将精力投入到自己想要从事的事业中。如果他们在事业中的表现更好, 也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益, 这对还款来说实际上是一种促进。我们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学生提前还款。如对于提前还款或者是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优惠。此外, 也可以通过比例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根据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实际工作以及工资情况, 让大学生每月还款工资的一定比例, 在制定还款比例的时候, 只要保证比例合理, 就可以让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 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还款积极性。
在笔者看来, 中国可以仿效英国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英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意识到科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非常注重对于高等教育学生的资助。在1997年, 英国实施了助学贷款超额收入固定比例还款这一制度, 一是规定了用于偿还贷款的收入是高于还款底线的部分, 年收入低于15 000英镑的毕业生不需要偿还贷款;二是规定了超额收入按照固定的比例还款, 即高于年收入15 000英镑的收入部分要征收9%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英国大学生贷款的本金来自政府, 申请的学生可以普遍获得, 无需提供“贫困证明”。而且英国的贷款利率较低, 还款年限较长的低收入毕业生无需承受利率的巨大负担, 这是英国政府对于低收入群体的一种隐性资助。现行的还款底线是年收入21 000英镑, 这个还款底线的确定是根据英国大学学费的高低进行确定的。过去英国的还款底线是每年收入15 000英镑, 不过在2012年英国大学学费上涨, 就提高了贷款的还款门槛, 将其提高到年收入2 1000英镑。[5]
目前, 中国正处于高等教育财政制度调整的关键时期, 要从一个主要由政府负担的体制转向由家庭、学生、社会、私人捐赠等共同分担的模式。在这个转变时期所面对的机遇更多, 同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与挑战。与此同时, 政府负担的方式也从直接拨款给高等教育机构部分转向“学生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补助、减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这是市场经济体制在高等教育投资领域的表现之一。在此背景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采用“按收入比例还款型”模式是很有现实意义的。这样的还款方式灵活性更高, 也可以降低大学生的还款压力, 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不让大学毕业生由于还款压力过大从事一些没有意义的工作, 仅仅是为了赚钱而赚钱, 变成了赚钱的工具。大学生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以及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学毕业以后快速的进入到自己想要的社会角色之中, 这对大学生今后的发展将会非常有帮助, 也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三) 加大宣传力度, 完善信用体制
虽然据《关于江苏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人个征信系统的公告》显示, 江苏省各年度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违约数据已被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在12年3月报送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但广大家长与学生对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理解和支持, 仍然是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变量因素。由于学生以及家长对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认识存在差异, 这就直接影响到政策的落实, 有些家长以及学生都心存侥幸, 认为这是国家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帮助, 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不进行偿还, 而且就算是学生不偿还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样错误的认识, 直接的影响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鉴于这一状况, 我们有必要切实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如借款办理、信息查询、本息测算、逾期处理、还款办理等内容) 的宣传力度。在宣传过程中, 尤其要注重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宣传普及, 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农村困难家庭及学子知晓这一政策。
此外, 政府和高校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 建立健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诚信体制。在具体的操作上, 政府应对公民个人信用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与银行的联动, 运用互联网技术, 实现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动态记录与跟踪, 建立覆盖所有公民的信用档案, 为单位和个人开放特定权限以方便查询, 使得社会约束和监督个人诚信行为, 失信将影响个人交往和发展, 提高诚信行为的自觉性。这将会提高全民的诚信度, 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对信用的关注, 并且能够在毕业以后自觉的主动还款。[11]高校作为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任务的主要承担者, 应当首先建立在校大学生信用体系, 为在校大学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构建自觉维护诚信的好生态。譬如在年度评价或是评优时加入个人诚信的考核指标, 实行不讲诚信行为者一票否决制;在日常学生活动开展中, 应注重学生自我诚信教育的实施, 可以通过成立诚信教育有关的学生社团或是学生组织, 鼓励每一名大学生都参与诚信文化的宣传;在暑期社会实践中, 也可以组织大学生进行诚信还款回收的宣传, 让大学生切身体会到诚信建设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从而在学校中形成人人讲诚信, 人人维护诚信的良好氛围。其次, 高校还应重点加强大学生信用观念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 在课堂中增加理财课程, 把信用教育纳入其中, 使大学生的理财能力与信用意识得到提高, 让学生充分知晓个人信用状况与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维持个人良好信用状况十分重要。
总的来说, 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深入实施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既需要国家在宏观的社会层面进行设计与推广, 也需要学校、金融机构、媒体以及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参与和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中的大学生诚信还款教育也需要从宏观把握和细节实施等多方面进行统筹:既要发挥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作用, 又要发挥社会实践的教育作用;既要通过引导广大获贷大学生加强道德自我约束, 也要完善以征信体制为核心的他律环境。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够持续改良大学生的诚信状况, 促进生源地贷款的良性循环发展, 进而为更多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焦新.逐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N].中国教育报, 2013-06-01 (1) .
[2]张博, 曹立砥, 孔难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展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 2014 (5) .
[3]Johnstone.B.Sharing the costs of higher education: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ce in the united kingdom,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france, sweden, and the united states[M].New York:the college board, 1986.
[4]邱晓玲.高职院校贫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四位一体”的模式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4 (9) .
[5]刘丽芳.“按收入比例还款”型学生贷款:国际模式与中国设计[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08.
10.大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 篇十
虽然假期刚刚开始,相信有很多家庭比较困难的同学已经开始为明年的学费着急了,助学贷款可以为我们很好的解决学费问题,但是申请的流程很多同学不是很熟悉,这里大学生校园网专门为广大贫困学生手收集整理了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资料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贷款流程:
1.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各项申请材料
2.在贷款办设立的咨询点审核贷款必备材料
3.网上填写申请
4.学院辅导员审核
5.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审核
6.学生处统一打印贷款材料
7.学生处组织贷款现场,贷款同学签订贷款合同
8.中国银行审核贷款材料
9.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0.每学年开学初续签贷款借据
11.若发生学籍变动(休学、停学、退学等情况)、须提前告知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须申请终止贷款并还款,学校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12.学生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展期等手续
13.贷款同学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贷款必备材料: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并
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 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
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县民政局或者区县政府的证明自然有效,而村委会、居委会、社会事务所(办公室)的章则无效。
④单位证明无效。仅部分中央直属大型单位相应级别的证明可能有效:新疆、黑龙江建设兵团至少团级;但最好也开出第二点所述有效证明,以免无法获得贷款。⑤按规定中国银行需收取贫困证明复印件。但经办银行要严把审核关,须验证原件,所以申请时要交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同学自己保存几份贫困证明复印件,以备奖、助学金等申请所需。)
⑥贫困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三、居民身份证和四川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请注意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致,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签证机关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见;说明:未满18周岁者,父母双方都健在的,法定监护人的贷款申请同意书上需父母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四、父母身份证号码(同时还要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邮编、家庭电话等,网上填写时要用);
五、学院签字盖章认可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必须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在A4大小的信笺纸上书写,注意称谓统一为 “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书内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但不要写出申请金额,申请书须由学院老师签字盖章),对于研究生,学院还必须写明该生是否自费就读;
六、成绩单(新生须提供高考、考研分数或保送证明)。成绩单必须为A4纸打印,并由学院签章认可,成绩单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学院、学号,续签的还要注明合同号。根据银行要求,必修课两门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贷款;但坚决不允许出现伪造、隐瞒成绩的现象;原不及格成绩经重修或补考及格后,出示新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获得贷款。每学年开学后,都还需要提交上一学年完整的成绩单,以便银行参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贷款。
七、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商业街上的中国银行双流支行四川大学分理处,或者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南门旁的中国银行川大南苑支行开户的存折和长城借计卡,以及存折内容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需清晰),借记卡可在全国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存折只能在成都本地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学生平时可以使用本借记卡和存折。如密码遗忘,持身
份证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找回密码。如有出现存折和借记卡丢失的情况,需重新办理新的存折和借记卡,并立即到四川大学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帐户更改手续);
八、所有年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同学,都必须提供一份原就读学校的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开具的以往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院系级学生工作部门的证明无效),或已还清以往在中国银行的贷款证明。
★
九、户口薄复印件。【新增】
关于户口簿复印件的说明:户口簿复印件要包括户口薄首页(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那页)复印件、户主那页复印件、贷款同学本人那页复印件。(已经把户口迁到川大的学生,只要其他条件符合,将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直接联系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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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见证人(辅导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新增】
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说明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
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文章来自:大学生校园网-VvSchool.CN 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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