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2024-07-05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精选7篇)

1.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一

交运局:【普刊】

我市五家运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标考核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要求,经单位申报,条件初审、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济宁市交通技工学校组织考评,邹城市汽车站、邹城市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邹城市运输公司、山东奔腾漆业有限公司邹城奔腾危化品运输分公司、兖矿东华危化品运输公司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分别达到三级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化标准化考评标准。

2.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二

1 健全责任约谈机制, 实现责任到人

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 通过约谈沟通、分析讲评等方式, 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认为, 虽然约谈是一种准具体行政行为, 但通过“耳提面命”式的沟通, 可以对其责任人直接施压, 取得的效果往往要好于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

1.1 要选好责任约谈对象

千难万难, 领导重视就不难。责任约谈对象应选定法定代表人, 即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市场“一把手”的消防工作认识, 是实现消防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安排的前提条件。只有“一把手”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体会到消防部门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力度, 才能真正推动隐患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才能保证消防设施建设和隐患整改资金落实到位, 才能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当市场存在本身能力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时, 还应当提请政府领导约谈下级政府领导进行解决。

1.2 要把握责任约谈时机

责任约谈应当分事前约谈、事中约谈、事后约谈。“事前约谈”是指部署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前或火灾高发季节, 与市场责任人讲明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 单位应当采取的工作措施;“事中约谈”是指对市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后, 分阶段听取其隐患整改、资金落实等情况的汇报, 并为其消除火灾隐患进行技术指导;“事后约谈”是指市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或外省市发生同类场所火灾事故, 立即就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沟通。

1.3 要突显责任约谈内容

约谈的侧重点应与时机相对应。“事前约谈”应侧重于警示教育, 向其详细阐述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季节性火灾事故特点及危害、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处罚措施, 及时调动起市场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排查的积极性, 使专项行动取得最大成效。“事中约谈”应侧重于听取市场负责人关于隐患整改进度的相关报告, 并本着“为市场负责”的原则, 从专业技术角度, 指导其尽量用最少的投入、最短的时间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事后约谈”就要侧重于事故原因分析, 指导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协助消防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

2 健全市场自治机制, 实现管理系统化

物流市场具有业户众多、管理层级相对“臃肿”的特性, 导致了消防安全管理运行不够“顺畅”的问题。《消防法》明确了“单位全面负责”的指导方针, 因此, 强化市场高度自治, 提高内部自我管理效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 可探索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 在各个市场均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组建巡查服务队, 并组织发动成立了市场志愿消防队。

2.1 要精细层级划分, 实行“网格化”管理

由于市场面积大、店铺多、布局乱、人流多等特点, 巡防难度较大, 在日常监管上容易出现“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现象, 巡查摸排不细致等问题。因此, 笔者认为, 可借鉴“网格化”管理工作理念, 在市场层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整个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定性为“大网格”;依据楼层或功能分区,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站, 在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 负责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定性为“中网格”;根据经营区域设置, 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组, 受所在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站指导, 定性为“小网格”, 并明确各级“网格”的责任人, 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逐级缩小网格网眼, 最大限度地对各业户实行“精细化”管理, 对于提高管理效能, 保证各类行政指令的顺畅运行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2.2 要健全巡查队伍, 实行“常态化”管理

市场防火工作仅凭几个监控是远远不够的, 要通过建立巡查队伍, 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将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疏散演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组建巡查服务队, 强化岗前专业培训, 获得消防巡查上岗资格, 并具备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能力。每个巡查服务队员负责一个片区, 既是巡查工作的执行者, 同时也是消防安全宣讲师资力量, 动员培训每个业户成为志愿消防队的一员, 既突出防范具有同一火灾危险特征的功能区域, 又利于形成一专多能的巡防队员结构层次, 便于相邻业户之间的交流学习和互防互助, 构建无缝隙区域联防。

2.3 要用足感官警示, 实行“标示化”管理

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着力规范消防设施标识, 突显警示提示作用, 是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营造防火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标识化”既包括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也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和说明。既有疏散指示标志, 又有消防知识宣传, 内容格式规范, 张贴位置合理, 形式灵活多样, 知识丰富充实, 内容老少皆宜。同时, 还要做好各类标识、设施的维护保养, 时刻发挥其指导性、约束性、实用性的作用, 突出整体感和人性化, 使公众、业户更容易接受, 推动消防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 健全业户自防机制, 实现防火关口前移

业户作为市场的最小“单元”, 在市场整体火灾防控工作中起着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只有业户自身练好“铁布衫”, 才能筑牢市场的“金钟罩”。因此, 在市场高度自治的前提下, 应着重抓好对业户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督促。

3.1 应建立强硬的责任约定制度

市场应定期与业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并实行消防安全押金制约制度。强制性促使业户自觉开展隐患自查、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杜绝占用疏散通道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施工前严格落实报批手续等消防安全责任, 从源头上杜绝“点”影响“面”的火灾事故发生。

3.2 应建立快速的火灾联动制度

市场应探索建立“相邻业户联保”制度, 明确火灾初期阶段的扑救、人员疏散、报警等责任, 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如, 一旦某个业户发生火灾时, 应明确相邻业户分工, 承担立即向“119”及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火警、扑救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向所在楼层发出警告等职责, 确保一旦发生火灾, 能够有效控制住火势发展、能够高效疏散群众、能够及时报告火警并通知相关组织到场增援, 使火灾事故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3.3 应建立公开的安全公示制度

业户一般为小作坊、小商铺, 更为看重经济效益。因此, 在实行强制性责任约束的同时, 伴以适当的经济助推手段, 效果可能更为有效。如, 借鉴卫生部门的做法, 在每个业户门口悬挂“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牌”, 根据周期 (每月一次) 巡查情况, 分别悬挂“红色笑脸”头像, 表示消防安全状况好;悬挂“绿色平常脸”头像, 表示消防安全状况良;悬挂“黑色苦脸”头像, 表示消防安全状况堪忧。将消防安全评级情况纳入业户经营诚信评价体系, 作为服务顾客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同时, 对《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周期内全部评价为“笑脸”的, 视情减免下一周期内的消防安全押金, 推动业户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常态化”。

4 健全宣传跟进机制, 实现服务先于执法

消防安全, 宣传系于一半。宣传工作能否深入到业户这一“基点”、业户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高低直接影响到“业户自防”工作的效果。消防部门、物流市场都应立足这一基础跟进适时性、及时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4.1 宣传要与火灾特点相同步

应在物流市场开设《消防专刊》等内部刊物, 定期通报季节性火灾事故预防重点、火灾事故案例教训、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交流相关业户对消防安全的看法、做法, 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应当注意的是, 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过程中, 应当避免“一时盖全、一区盖全”等现象, 应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功能分区、不同经营区域划分, 有针对性地宣传火灾预防措施、初起火灾扑救注意事项;特别要突出不同楼层火灾特点, 做好本楼层人员的引导疏散工作。

4.2 宣传要与监督执法相同步

受防火监督人员警力严重不足等因素的制约, 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 普遍存在宣传工作精力相对欠缺的问题。在对物流市场进行检查时, 可组织有经验的文职人员或中队士官随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同步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 实施消防知识讲解、培训, 做到“检查宣传两不误”。另外, 在检查发现新员工数量较多、消防安全知识较为欠缺时, 消防部门应与市场约定时间、地点, 通过举办专场消防安全讲座、培训班等方式, 组织员工集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4.3 宣传要与熟悉演练相同步

3.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三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对《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部分县区和部门作了发言。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袁占亭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都要充分认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监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最大限度地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遏制下来,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让食品药品安全成为兰州的一个品牌,一张名片。

袁占亭指出,打好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群众作出的郑重承诺。各级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积极借鉴治污工作模式,突出重点,强化举措,坚决打好打赢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当前,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把整合机构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让该整合的资源得到充分整合,该充实的力量得到有效充实,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该放的坚决放给市场、放给社会。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充实到位,使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职。

二是尽快组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要整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资源,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备高端专业设备,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依靠科技支撑特别是信息技术提高监管的能力、水平和效率。要充分发挥食药、卫生、疾控、农业等部门的作用,满足特殊行业的检验检测工作,与检测中心功能互补,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三是做好疏与堵的结合。堵是严厉打击违法加工、滥用添加剂、私屠乱宰、贩卖有毒有害和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疏是政府要搭建平台,建立熟食品加工基地,用优惠政策吸引正规加工食品企业加入,加强人员培训,细化对每个环节的监管措施,打造“阳光加工”,让食品加工产业发展壮大,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熟食品。

四是发动群众与宣传相结合。食品药品与每个群众都系系相关。宣传部门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借鉴大气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形成一场“人民战争”,严厉打击非法加工、销售食品药品的行为。

4.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四

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上来,全面了解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纳入到当地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到政府考核。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找准定位,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把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分解到阶段。要切实把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体现到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举措中,落实到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实践中,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完成2012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将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省级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五)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畜(牛、羊、猪)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畜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生畜、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级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职责风险规避制度,及时梳理查找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发现新问题或监管空档,要结合实际,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对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的法律规定。要加快出台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饭桌等的管理办法,并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

(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部门协商、征求意见、标准评审、跟踪评估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加快自治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风险监测网络。组织实施自治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实际效能,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日常评估和应急评估,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监管执法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五)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大对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检验检测力量建设,在基层开展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避免重复建设。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紧制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七)推动食品安全科技进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食品中非法添加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的技术更新、研发,提高检验水平和能力,促进食品工业、产业的科技进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一)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

(二)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地区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及时稳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要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监管经验,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提高监管合力。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5.自治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简报 篇五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今年“三节”正值G20峰会召开和自治区举办亚博会之际,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与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全面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全方位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体聚餐场所、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对全市月饼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认真检查企业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贮存及使用等情况,企业是否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为。

6.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六

来源:深府[1998]100号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 日期:98-05-2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现就加强我市防雷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认识,把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列为安全工作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

二、市气象局是市政府气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防御雷电自然灾害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即主要负责防雷设施运行阶段的工作。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深圳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负责我市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技术服务。

三、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是强制性标准,凡属规定中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规范基础上调查掌握建筑物所在的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条件,认真了解我市气象条件和雷击活动规律,结合被保护建筑物特点,详细制定防雷设施的设计,并切实安置好,以消除雷灾隐患。

四、生产者生产或销售者销售的避雷器,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依法接受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雷电的监测、预报以及防御雷电灾害的技术研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雷设施使用和科学防范雷灾的培训工作,安全有效地加强防雷设施的管理。

六、各类防雷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并实行防雷设施检测证管理制度。经检测符合技术标准的防雷设施发给《防雷设施检测证》,经检测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防雷设施检测证》由市气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需检测的防雷设施分类如下:

(一)市级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各石油(气)库站、加油站、氧(氢)气站、化工生产车间和仓库、炸药仓库、烟花仓库和生产车间及有关中、大型设备;金融证券、通信、科研、图书馆、档案馆和政府各部门的计算机系统、通讯设施等电子、电器设备,实行防雷设施年检制,每年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定期检测一次。

(二)建筑物在其规定保修期过后,特区内45米(特区外30米)以上高层建筑、学校、区级以上医院、四星级以上宾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每两年检测一次。

(三)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其他防雷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测。

七、为加强对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研究,当发生雷电灾害时,有关单位和市民应及时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雷灾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完善防御措施。

八、凡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由市气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篇七

合建质安〔2011〕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严格履行有关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制订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及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二、施工现场必须在可燃、易燃物堆放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防火重要场所和区域配备足够数量、选型合理的灭火剂,并且要经常性地对灭火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保证灭火剂灵敏有效,严禁随意挪动。

三、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米时,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管径不小于Φ50(100米以上不小于Φ100)的镀锌钢管,根据工程进度逐层必须设置消火栓阀门(进度差不得大于3层),每隔三层必须设置足够长度的消防水带(水枪),为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M3,同时应配备具有足够扬程的消防高压水泵保证消防用水的水压和高程。消防高压水泵用电,应从总配电箱单独设置,与施工和照明等用电分开。

四、脚手架、临边等处防护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2009)的规定,施工单位选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绿色盾牌LA标志)、产品合格证。从2011年4月1日起,各建筑工程脚手架体上不得使用竹笆、木板作为立面防护,确实需要加强立面防护的可采用钢板网进行围护。

五、职工宿舍内电气线路必须规范安装,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从2011年4月1日起,各建筑工地职工生活区的每间宿舍用电要求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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