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精选12篇)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一
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同安排,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签字背书。
3.每年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5.实行“一把手”逐级调度,每半年调度1次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以会议通报、工作通报、专题通报的形式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每年底向上级党工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6.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价体系,将其纳入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每年底对学校进行考评,与学校及领导干部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宣传教育
7.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
8.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9.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做到廉政教育进走廊、进课堂、进办公室、上微机、上墙壁、上板报,打造德廉融合的廉政文化。
10.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教育工作。
(四)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12.加强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注重后备干部的储备与培训,实现新老干部梯次配置。
1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约谈提醒制,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干部进行随机约谈。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执行力度,重点治理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有偿家教、滥发教辅资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六)加强源头治腐
16.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17.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18.扎实开展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19.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做好学校财务收支监管,执行学校定期审计制度。
(七)支持执纪执法
20.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21.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八)做好表率引领
22.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基层、接受监督,制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23.定期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相互帮助,增强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交办任务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2.每年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和处室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3.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督办。
(二)掌握廉政状况
4.每年与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5.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全面了解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廉情动态。
(三)重视廉政教育
7.以党支部专题工作会议、干部教师集训会议为载体,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教师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8.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四)支持查办案件
9.排除干扰和阻力,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10.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违反“四风”、“师德师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开展检查考核
11.督促做好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与其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12.实地调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六)带头廉洁自律 1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16.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7.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工作。
2.疏理分管领域重要腐败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3.不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二)加强督促指导
4.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5.积极指导分管处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6.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配合查办案件
7.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8.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四)参加检查考核
9.主动参与学校目标量化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防控措施。
10.做好考核结果的排名和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12.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3.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4.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二
1树立和落实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的人际关系、由这种人际关系营造的企业氛围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观。从长远眼光看,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与企业文化、乃至综合了企业文化的企业素养有着很深的关联。
企业横向和纵向的人际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事故、灾害或生产和质量上的问题。要想预防企业的事故和灾害,需要改变企业文化,使之更加明快、更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更富有预见性和参与性。
企业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分为硬件对策(设备等的本质安全化设计与管理)、软件对策(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作业规程等)及人的对策(积极参与、工作干劲、用心遵守等)三方面的措施,但企业能否有效地发挥三方面措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企业是否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健康的企业风格。
安全生产理念直接表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思想与文化,直接影响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决策与管理的行为与姿态,决定着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重视程度与实施效果。
根据国内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成功经验,企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至少应包含“以人为本、事故为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事故为零
以人为本、事故为零,是指对于企业来说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企业必须尊重每一位员工的生命与健康,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以及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所有事故,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零。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指企业的经营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即所谓“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不安全就是违法”,而为了切实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企业与员工必须及早发现、掌握和预知在工厂和作业中潜藏的所有危险,预测和发掘出那些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并努力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措施解决这些危险问题,预防并杜绝事故的发生。
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不能仅仅作为精神运动只停留于文件、口号、标语、宣传,必须为实现理念采取具体开展的“方法”,同时,还要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利用的“实践”。
首先,先进的理念是针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思想与姿态,而并非作为“向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安全的语言”广泛地悬挂于作业现场,以唤起作业人员的注意力。其实它更应张贴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因为所有安全生产理念的决断是从高层经营姿态开始的,只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发生了转变,企业所有的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为确保先进理念的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向下述明示自己认真的态度,并率先垂范展示具体的决断和行动:
①一定要全面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该委员会来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明确阐述上层的经营姿态与要求,并认真倾听包括职工代表在内的全体人员的意见;
②要有计划地巡视现场,必须用自己的眼睛和双脚确认工作第一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③每天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汇报,并要认真阅读和有效使用它们归纳后的有关资料;
④鼓励负责生产经营的下属尽可能多地汇报其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点,借此表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强烈关心;
⑤尽可能多地参加企业内外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借此向内外部展示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2 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上遵循戴明管理模式,由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评审与改进构成,而企业实施科学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是在实施管理模式中的每一过程中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以及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1)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
①从防止事故转变为风险控制
根据现代安全生产理论,必须在事故发生前发现、把握、预知岗位及作业中潜藏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或状态-即危险源,对各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并针对评价结果所确定的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行事前策划和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危险源或将其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方能根本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因此,防止事故发生的活动是一种信息管理、危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重点应针对各类风险以及对它的控制,而不应停留在关注事故。
②按照前期预防的原则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绩效的关键所在,它的建立与实施必须依据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控制伤亡事故就必须控制轻伤、控制轻伤就必须控制未遂事故、控制未遂事故就必须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的前期预防原则,规定年度内企业不同职能与层次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或结果,并以适当的形式传达到本单位所有相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并辅以有效的检查与考核来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2)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与运行
实施与运行是安全生产策划部分的重要支持机制,是将策划工作付诸实行并予以实现的过程,包括安全生产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运行与活动的控制规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同样,实施与运行的各项工作也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并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①本着安全与生产一体化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于安全生产涉及企业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以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过程,因此,只有企业主体生产经营部门的各级管理层与人员都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其直接负责,企业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有人负责,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才能有能力和信心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通过各级生产经营管理层与员工的逐级负责才能真正落实,而非过多依赖安全部门去承担。生产经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体会企业领导层的要求,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一体化落实,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②本着计划性、有效性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不仅仅是确保全体员工都具备与自身职责和能力要求以及所面临风险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让员工在一线作业中能够有效的发挥所掌握的这些知识与技能,让员工养成遵章守纪和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意识。因此,在力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日常实际工作相协调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③实施流程再造,针对所识别与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建立高效、科学的作业规程
④针对所识别出自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结合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历,建立并保持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按照预防、准备、相应、恢复四个过程对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检查与纠正措施
基于冰山理论等理论观点,应强调除死亡和重伤事故之外,必须对其他各类可记录的安全卫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进行监测、统计和评价,并要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冰山海面下的、致使出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等的根本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因为只有解决了这些海面下的根本因素,事故冰山才能被消除,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4)评审与改进
应采用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方法,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评价,以确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其要素是否满足下列要求,并确定是否需要结合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制定有效的计划和持续改进措施提供指导性的意见。
3 促进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设备、作业环境等角度积极开展本质安全建设,制定各项管理与作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监督指导,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前提。
但是,为了切实、有效地推动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除了企业自身积极采取措施外,让一线班组员工都积极地致力于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群体,是生产第一线的组织,企业绝大多数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需要依靠员工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来完成。因此,企业在开展自上而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调动一线每一位员工的自觉性、自发性和积极性,促进班组自主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形成具有团队协作和富有预见性、参与性的组织,影响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且,也直接影响着企业改善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以及其他所有生产经营问题的解决。
根据国内外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在事故发生原因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而不安全行为现象的出现则主要是由于员工“知道、会做但没做”所致。员工之所以“知道、会做但没做”主要在于下列心理、生理、热情等方面的原因:
(1)员工缺少对危险情况的感知,甚至对危险熟视无睹,思想麻痹,冒险蛮干;
(2)员工作业过程中精神及身体状态不佳,精力不集中,心不在焉;
(3)员工对执行安全规章缺乏工作热情,没有干劲,常常忽视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实践表明,对于上述由于人类特性的错觉、忘却、习惯、侥幸、近道反应等所引起不安全行为,单纯依靠命令、指示、规定、教育、强制等安全管理的方法来防止是非常困难的,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而必须在完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从理念、具体的方法、付诸实践等三个方面强化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从而达到促进一线人员积极地事前预知和发觉现场的危险信息、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与干劲、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影响或改进人的行为意识,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
依据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下列方法来推动一线班组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①手指口唱
为了安全无误地开展作业,员工对工作中每一个需要确认的重点部位进行确认,这就是“手指口唱”。
手指口唱可以转变人的意识水平,使之处于正常而清晰的状态,是提高作业准确度和安全程度的手段。手指口唱有助于防止由于人的心理缺陷而引起的误判断、误操作、误作业,有助于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通过注视着对象、伸出手臂用手指、发出声音,将意识水平转换到正常而清晰的状态。
②危险预知训练(活动)
生产一线的工作通常是由几个人组成班组开展,工作开始前、到达工作现场时、作业开始前、工作中、下班之前等,通常都以班组长为中心,召开一个短时间的碰头会。为了在生产一线防止人为错误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每一天、每一时刻的安全卫生,需要以班组长为中心,在碰头会上自主地发现、掌握、解决工作岗位和作业中潜藏的危险,开展充实的“危险预知小组行动”,以提高每一名作业人员对危险的感知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付诸实践的热情。
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是由“工作岗位班组的所有人员”或“一个人”在“短时间”内进行“解决危险的训练”,即为了“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而开展的短时间危险预知活动。通过危险预知训练,可以有效提高对危险感知的敏锐程度,提高注意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员工工作的干劲和热情。
③健康确认
每个人的健康状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不正常的健康状况会导致不安全行为和事故以及伤害。要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需要通过训练,特别是在工作开始前利用很短的时间召开碰头会,由管理人员对每一名部下进行个别健康确认,以提高员工自身健康确认的能力。
关注每一名部下的健康,希望每一名部下都能拥有健康,这是管理人员应有的基本态度。而且,对确保企业的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防止人为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都是很重要的。
实践表明,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以及班组自主安全活动是一个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三大支柱。
参考文献
[1]日本国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危险预知训练,2007
[2]张志强,习惯性违章的危害,现代职业安全,2001(10):32-33
[3]黄曙光,现代化工业人因失误分析与事故预防,化工安全与环境,2002:(16)12-14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三
一、从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独立单位来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谋划者
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统筹与谋划的领导与组织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统筹、正确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及时实施及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需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从最低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保障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本目标;从长远的发展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并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目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控制与修正,即组织必要的力量,保持必要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全面了解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做好下一轮计划打下基础。
二、从各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地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实施者
一是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重要举措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预防及防范措施。四是实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的各项工作。
三、从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定看,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全面执行者
一是执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职工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现场检查规定、设备场所租赁承包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的规定及对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二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企业内部各有关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真正具备与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保障与落实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权利等。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
四、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看,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保障者
一是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维持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筹措和保证。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满足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通常是指维持企业具备动态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直接投入,以及为保持这一条件所必须进行的相关管理活动的间接投入。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自身行业特点及工作需要提取并自主支配使用。三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持续地用于维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中,不能挪作他用。四是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五、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素组合及运行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者
一是企业应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能力,具体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检查与落实。二是各类企业量大面广,行业门类众多,产品技术特性千差万别,工艺、过程复杂多样,加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有效的管理。三是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与管理,及时控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隐患,使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四是作业现场所常常是各类事故发生的现场,企业应通过组织日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检查要有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五是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健全劳动组织纪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六是通过发挥工、青、妇等作用,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六、从安全生产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
一是企业通过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事故对于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冲击与破坏。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稳健、持续地开展,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中断甚至企业的破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供了可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与改进,在企业内部营造出安全、舒适、体面的生产作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先进、科学、符合人性要求的安全文化,充分体现对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的关怀和保护,并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理念有机地融入企业的总体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之中,真正从战略层次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应有的地位。四是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的形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法宝”。
七、从责权利对称运行的角度看,企业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及后果的基本承担者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四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三、坚持思想建党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严明党的纪律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1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刚性的纪律约束,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六、选好用好干部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
18.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考核、专项考核,加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力度,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七、维护群众利益
20.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乡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管理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
2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2.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23.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八、推进源头治理
2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改革,深化行业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6.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和田地区、县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抓早抓小抓初萌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九、坚决惩治腐败
27.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8.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加强党内监督
29.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30.广泛开展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31.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一、净化政治生态
32.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乡工作规则、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4.按县委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规定动作”,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十二、严肃实施问责
3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五
号
中共XXX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XXXXXX局
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六
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七
“瘦肉精”举报电话:
0311-86256532 (工作时间)
0311-86684354 (夜间、节假日)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 对其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五条)
二、应当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场所和仓储设施;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三、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四、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第二十三条)
五、禁止经营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第二十三条)
六、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 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三条)
七、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 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并记录通知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八、禁止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及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九条)
九、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第二十九条)
十、禁止经营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九条)
十一、在经营过程中, 禁止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四十六条)
十二、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与标签标示内容不一致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四十六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 畜禽养殖者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 应当按照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 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 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 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 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 应当遵守农业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或者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 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 发现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通知供货者, 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 禁止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畜禽养殖场者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 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 并建立用药记录。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三) 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 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四)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8.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新招 篇八
泉州市是我国经济外向度较高、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已占“十分天下有其九”的格局,全市共有民营企业十几万家,2006年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316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0.8%。但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基础差、规模小、安全设施简陋等问题,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一些长期制约和困扰泉州市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泉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安全工作呈现着“政府急、企业不急”的被动局面。十几万家企业的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安监部门的力量来应对,而生产经营单位则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从而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使企业本该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泉州市政府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现状,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了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做出了有益尝试。
“要牵牛鼻子”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监管复杂,做好不易,必须“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主体:政府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今年2月19日,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在对市安监局进行调研时指出“政府监管的责任的落实比较容易,也得到很好落实,开多少会,发多少文,部署多少工作都很容易做到,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较难,这是一个长期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随即,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三年行动”的序幕自此在泉州市拉开了。
“八易其稿”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泉州市安监局在林副市长调研后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以局长王金荣、副局长戴天圣为首的“三年行动”方案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先后对什么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如何能让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定标准等问题展开调研。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先后七次组织市府办经济三科和市安监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讨论,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使方案不断成熟和完善,八易其稿,最终一份内容详实、可操作的“三年行动”方案展现在我们面前,25个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标准也随即出台。自此,“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能动起来,可操作”
行动方案围绕“企业能动起来、可操作”这一指导思想,用“五个应当”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定义、内容和依据。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能否得到较好的落实。
据了解,为了解决“企业能动起来”这一问题,泉州市政府在不影响2008年安全生产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不影响平时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有关检查督促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了“三步走”行动方案。第一步,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按照“五个应当”“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为A级;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为B级;对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C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
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后,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函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函告企业的开户银行等,以此措施增强企业的压力和动力。第二步,分类推进整改。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分类整改从2009年初,到2010年6月基本结束。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开始考核验收,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进行调整确认,有升有降,以此逐年滚动管理、常抓不懈。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三年行动”总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各地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较好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从2011年起,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全市总动员”
5月22日,泉州市政府发出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6月3日,泉州市部署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泉州市市长朱明作书面讲话,副市长林伯前对“三年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泉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乡镇主要负责人,市属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泉州市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制创造良好的氛围。
6月11日,泉州市各个县、乡、村都已经投入到“三年行动”的工作中。在丰泽区泉秀街道华丰社区,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已经布置到所辖企业,评级工作即将展开。该社区安全工作负责人欧再生激动地说,“我从事安全工作已经十余年,经常到所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但是说到安全生产的管理,归根结底要靠企业自身,有的时候对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这次‘三年行动的出台,方案详尽可操作性强,相信能够促进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九
篇一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二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十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在哪部法律中确定下来的。()
A、《劳动法》; B、《职业病防治法》; C、《安全生产法》。
2、根据海因里希的事故概率金字塔的分析,重伤或死亡事故﹕轻伤或微伤事故﹕无伤害事故的比率关系是:()A、1﹕30﹕300; B、l﹕29﹕300; C、l﹕20﹕300。
3、造成危害人的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归纳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为物的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其中物的因素主要包括:()
A、设备因素和设施因素; B、机(工具)的因素和环境因素; C、设备因素和空气因素。
4、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生命一旦丧失是不可复生的。因此,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来考虑。()A、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不出事故; B、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避免事故的发生; C、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5、“群众参与监督”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什么职责,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A、检查; B、监督; C、参与。
6、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具有什么功能。()A、防止事故发生; B、发生事故前发生警告; C、防止事故的扩大。
7、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各生产岗位、各种的工艺要求和历年来的事故教训制订:
()A、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B、安全操作须知; C、安全操作规程。
8、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迅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使他们能严格、娴熟地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做到:()A、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 B、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C、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9、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A、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 B、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C、险情排除和处理的能力。
10、《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A、3 ; B、5; C、7。
1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A、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 B、冷却法、隔离法、抑制法; C、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
D.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
12、爆炸品仓库库房内部照明应采用 灯具,开关应设在库房外面。()
A、防爆型; B、普通型; C、节能型; D、白炽型。
13、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14、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A、80dB(A);
B、85dB(A);
C、90dB(A);
D、95dB(A)。
1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除 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 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名; B、2名; C、3名。
16、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A、三千元; B、二千元; C、五千元。
1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不包括:()A、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 B、化学品制造工艺; C、急救措施及消防措施; D、毒理学与生态学资料。
1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A、安全部门人员; B、生产计划部门人员; C、每个岗位上的作业人员。
19、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又应该承担下述哪一项的安全生产职责是:()A、在操作中发生事故或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自行采取措施排除; B、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违章、不冒险作业,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C、对违章指挥可以边执行,边向上级部门报告。
20、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因此抓好安全生产要在:
()A、生产的前期、生产的过程、生产的结尾; B、生产的前期; C、生产的过程。
二、多项选择题
1、造成危害人的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物的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其中物的因素主要包括:()A、机(工具)的因素; B、天气的因素; C、环境的因素; D、作业方式因素。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又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其他费用,属于直接费用的是:
()A、事故调查费用; B、医疗费用; C、补偿费用; D、建筑物损坏费用。
3、在计算事故损失时,应当包括:()A、直接经济损失; B、生产及材料损失; C、间接经济损失; D、其他经济损失。
4、安全生产法规具有的特点是:()
A、较强的科技性; B、广泛的社会性; C、法律关系客体方面的不同特点; D、强制性的特征。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除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外,还有:()A、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B、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D、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B、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C、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D、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什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C、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D、作业场所要遵守劳动纪律。
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而且:()
A、不得隐瞒不报; B、不得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C、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D、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9、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备和人员的配备的因素,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
A、投资大小; B、危险性大小; B、C、规模大小; D、风险大小。
10、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是:()A、能管; B、敢管; C、都管; D、善管。
三、判断题
1、通常所说的“安全生产”,主要是指生产安全。()
2、由于管理者的失职或失误造成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
决定错误等造成事故,这类事故的形成是属于人为因素。
()
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他们的责任制落到实处了,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保证了。()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既然是一个体系,那么,它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生产体制发生变化,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也不可能变化。()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立法目的、许可的行业范围、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申领与颁发的程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作了全面的规范。()
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有关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该是最高层主管。()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之一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将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再由安全、技术、计划部门联合会审,并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设计施工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厂总工程师审批。()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应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外购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书;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1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冲击眼护具、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导电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等劳动防护用品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2、反光警示服通过在服装上缝缀的反光材料发出高亮度反光,给他人以警示,避免他人作业对穿着者的伤害。()
1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环境中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作业环境中确实不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另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可酌情适当延长其使用期。()
1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小时。
()
15、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这里所说的设施,包括生产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
16、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破坏规模,损坏设备情况(数量、损坏程度、价值等)。()
17、因机械设备有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物体失控飞出的伤人事故不属于物体打击。()
18、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包括:快速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
19、工业毒物对女职工的危害比男职工的危害更小。(20、职业病发生与职业因素有关且是唯一的发病因素。())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B;、C;
5、B;
6、A;、C;
8、A;、B;
10、A;
11、A;
12、C;
16、B;
17、A;
二、多项选择题
1、A、C;
3、A、C、D;
5、A、B、C;
7、A、B、C;
9、B、C;
三、判断题
1、√;
2、√;
6、√;
7、√;
11、√;
12、√;
16、√;
17、√;
13、B;
14、A ;
18、C;
19、B;
2、B、C;
4、A、B、C、D;
6、A、B、C、D;
8、A、B、C、D;
10、A、B、D。
3、×;
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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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十一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可以通过完成三项任务来实现。一是认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关于主体责任细化,让各项责任和要求入脑、入心,内化成日常工作的基準;二是要加强重点分析,找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路径,建立有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重点抓“四个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首先应细化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在落实的过程中,不跑偏,不漏项。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可以从狠抓“四个责任”入手,即:组织领导责任、宣传教育责任、监督检查责任、率先垂范责任。通过有效落实四项责任,将主体责任更加清晰,更加便于各级党组织在思想认识、理论储备上做好工作。
1、发挥组织领导责任
党委要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去统筹、去考核,给予充足时间和精力投入,不在将在工作中给予党委强化,还应牢记党内职务和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带领本单位党政各级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努力构建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催着一级干的局面[1]。
2、发挥宣传教育责任
党委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真,杜绝走过场,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对待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只重形式,不能只满足于学习内容够、学习时间够,应主导建立群众认可、干部喜欢有效的方法,让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深入到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心中。
3、发挥监督检查责任
党委要对监督检查的工作进行总体把控,要参与监督检查的各项环节。党委可通过积极参与到专项监督检查目的和内容的制定,确保监督检查方向;通过不定期参与到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升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效能;通过熟悉监督检查的结果,为工作整改和指导下一步工作提供准备[2]。
4、发挥率先垂范的责任
党委成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首先应加强自身建设,以自己的行动做到廉政、勤政,并狠抓“四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为党员、干部做好榜样,坚持做到“三个管好”、“四个负责”[3]。
二、确保“四个到位”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针对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中容易出现的误区,落实好主体责任应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各项工作部署到位、具体措施到位、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一是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份内之事,仅停留在平时嘴上说说,缺少扎实的行动,究其根本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要认清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反腐已进入攻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包含着各级党委要全面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反腐倡廉就是党的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委。党委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的事主动抓起来[4]。
2、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二是落实党委缺少行动,不研究、不部署,只当纪委工作的“二传手”,只做表面表态,做表面文章。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党委应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思路,部署工作,还应把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需要部署的工作亲自部署到位。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关键、抓落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3、具体措施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三是布置工作只提出目标要求或指导方向,容易出现空对空现象,致使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案件查处查办过程对腐败分子威慑不大,制度建设重文件轻实效等问题。做到具体措施到位,党委应把任务具体化,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理念信念和宗旨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党委还应加大违纪违法曝光处理力度,坚持有腐必反,形成高压态势,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还应进一步完善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不能牛栏关猫,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干部不能腐。
4、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四是忽视单位违规违纪的查处,思想认识中只有大贪大恶才需要查,忽视小贪小恶的查处力度。就目前经济体量并不低的基层单位来看,违规违纪情况不是没有,有的是没有发现,有的是发现了线索没有及时查处,有的是核实了但处理不够严肃。做到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到位,党委应立足于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理,树立及早发现、及早处理才是真正关心爱护干部的思想意识,这样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要落实“一案双查”,杜绝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行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包庇,不纵容。
结束语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一朝一夕,更需要持之以恒,需要党委成员齐心协力工作完成。只有党委集体充分认清主体责任内涵,掌握贯彻落实路径方法,通过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抗在肩上,体现在效果上,不断强化监督,不空喊口号,才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参考文献
[1]何政.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4,06:1-2
[2]罗奎武.初探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4,09:70-72
[3]杨群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把握的六个着力点[J].党建研究,2015,02:35-40
1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篇十二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畜牧法:第三十九条)
(二)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畜牧法:第四十三条)
(四)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
在应当加施标识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畜牧法:第四十五条)
(五)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畜牧法:第四十六条)
(六)养蜂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危害蜂产品质量安全的药品和容器,确保蜂产品质量。养蜂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畜牧法:第四十八条)
(一)设立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畜养殖规模;
(2)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配套设施;
(3)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5)有对奶畜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6)有生鲜乳生产、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奶畜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二)奶畜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奶畜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奶畜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生鲜乳生产、检测、销售情况;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奶畜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逐步建立养殖档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三)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生鲜乳。(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四)应当确保奶畜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并确保奶畜接受强制免疫。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奶畜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当立即隔离、治疗或者做无害化处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五)应当做好奶畜和养殖场所的动物防疫工作,发现奶畜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报告,停止生鲜乳生产,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病扩散。对奶畜养殖过程中的排泄物、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六)应当遵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七)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一)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
(二)应当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工作,不得拒绝或阻碍。(动物防疫法:第十五条)
(三)应当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
(四)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
(五)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以下动物防疫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
(六)兴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带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七)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
(八)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易感染动物的饲养活动。(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三条)
(九)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2)疫区内易感染的;
(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4)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十)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
(十一)不得发布动物疫情。(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
(十二)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
(十三)疫区内的,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不得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八条)
(十四)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
(十五)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
(十六)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
(十七)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
(十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十九)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二十)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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