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2024-09-25

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共10篇)

1.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一

加强能力建设

推进科学发展

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的持续快速提升

广西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春风化雨气象新,又是一年好时景。科学谋划十二五,狠抓落实头一年!

2011年,我所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区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核心,以确保民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计划,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加强思想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验检测和科研能力建设,努力拓展检验项目和检测品种,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团结拼搏,为柳州、来宾两市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

一、进一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不断加强素质建设 我所历来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广大员工思想素质的提升,注重用科学发展的理念统领全局,把综合素质的提升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同步发展全面发展。今年,我们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努力实现从单纯完成检验任务向提高抽验效能、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有效转变,从单纯强调自身发展需求向适应科学监管需要转变,从单纯强调技术监督向重视技术服务转变,从单纯重视人才基本条件向重视人才素质培养转变,从

单纯重业务抓技术向强化综合管理促进全面发展转变,不断提高标准检验能力、监督检验能力、科研检验能力,应急检验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乃至高科技造假等违法行为,有效应对各种“食害药害”事件,保证检验数据科学公正真实可靠,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食品检验事业与药品检验事业平衡协调发展。

为了履行和胜任新的职能,尽快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技术支撑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培养技术骨干,先后选派多名业务人员或管理人员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湖北江西等外地进修接受培训,参加了国家级、省市级、区内外有关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标准化管理等中短期各类培训班10余期。要求学习回来后,在全所范围内作专题报告和学术讲座,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学术交流。二是经常组织员工集中学习食品扩项内容,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等基本理论知识和新方法新技能,以及与食品检验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程序。三是了解食品快检的意义和目的,熟练掌握食品快检的实验操作,探讨快检技术,方便快捷地反应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广泛应用于高层会议和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倡导工作之余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

在今年历次政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我所共派出7批共45人次参加了各级等食品安全保障活动,期间,开展了洁净度、2

敌鼠钠盐、安妥、农残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共检测大米、水果、蔬菜、奶制品、豆制品、餐饮具等300多批。确保了政府重大活动或接待任务的顺利开展。柏帆、高敦宇等8位同志荣获中国-东盟“两会一论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黄威林同志荣获“突出贡献者”光荣称号。

二、科学安排、规范管理、全面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指标

(一)科学检验,规范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1、开展对辖区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原料药抽验及生产车间洁净度检测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力度,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所根据《区局关于对我区国家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车间检测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辖区的情况,开展了对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原料药的抽验及生产车间洁净度检测工作,至目前已从8家药品生产企业抽到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的原料药28种(批),已全部检验;完成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度检测8家,车间14个,工作间42间,项目294项,所检项目均按国家标准检测。

2、开展对本辖区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调查 根据区局《关于印发基本药物品种抽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为加强本辖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完成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抽验工作,我们对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进行了调查摸底,了解到本辖区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有142个品 3

种,其中除了全国性评价性抽验品种以外,仍有66个品种属于本辖区的监督抽验品种,并制定了监督抽验方案,目前已对8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10个品规的抽样,完成检验5个。索取不生产药品证明56个品规,完成率为100%。

3、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抽验协调工作

今年全区抽验工作计划下达后,我们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正确认识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关系,主动与柳州、来宾两市监管局进行沟通,共同协商,分解落实抽验计划,并切实制定好抽验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做好抽样的准备工作和技术指导。至目前已接收国家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的原料药14批、流通企业国家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样品178批,生产企业国家基本药物22批、药品监督抽验样品339批,食品抽验样品209批,努力为提高监督效能和技术监督做好保障工作。

今年,我所按照《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专项抽验工作》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克服任务重、人手少、抽验经费不到位等诸多困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开展专项抽验工作。截止目前,我所应抽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89个中,已抽样30个,已索取生产企业无生产的59个药物目录品规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证据,完成率100%,为保障辖区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

4、筛查与抽样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效能

从年初开始,我所选派2位专职人员,深入辖区内基层涉药单位参加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筛查及抽样工作,历时215天,筛查药品2386 批,筛查单位2089 个,覆盖率84.4%。目前,已接收抽验样品339批,完成检验208批,工作完成率为61.4%;检出不合格药品111批,不合格率为53.4%,其中检查可见异物54批(含不合格40批),扣除不合格可见异物后,检出不合格药品为71批,占任务的71%。

根据《全区药检系统便携式光谱仪使用培训班》会议精神,我所高度重视,及时调集相关专业技术骨干,合理安排工作,科学安排时间,认真开展中红外建模。截止目前为止,共购买样品数456个,接样品数159个,已建模型605个,完成率100%。近年来,我所积极探索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的建模技术和方法。认真开展药品快检技术研究,进一步扩大药品近、中红外建模品种,利用快检技术的特点,通过完善和丰富快检模型,不断提高发现可疑药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强化日常监管效率提供技术支持,从而使药品检测车真正成为基层一线除劣打假的利剑,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

5、总体完成任务情况:截止10月31日,共接收检品1642批,完成1417批。接收并完成洁净环境检测294项。

(二)努力拓展检验项目和检测品种,凸显技术支撑效果

1、继续全力做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计量认证扩项工作。9月中旬,自治区质监局对我所申请的计量认证扩项进行了现场评审,并安排了食品的农残、有害元素、水分、荧光物质、大肠菌群、黄曲霉素等11项及保化品的理化指标、功

能成分、有害元素、农残、抗菌素、激素、防腐剂、卫生化学、人体安全性等17项的现场考核项目,这些项目经过人员比对、样品复测、见证试验、盲样考核、报告验证等审评,全部符合规定,经考评组考核,确认和通过了我所申报的149项增扩检项目,并批准我所检测能力从317项扩增到455项,拓宽了我所的检验能力,为进一步开展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认真做好检品的接收、核对和登记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检品卡、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审核工作;及时审核各检验科室报送的检验记录和洁净环境检测记录;及时打印、审核、发放检验报告、方法验证报告、医疗用品报告和洁净度检测报告。主动协商签订委托检验协议11份,委托检验合同320份,洁净环境检测合同8份。

3、严格规范检验行为。所有抽验药品都能严格按国家药品标准检验,为了保证执行的质量标准现行有效、准确无误,我们除了认真查询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外,对有疑问的药品,包括新品种或新规格等,都能积极主动与相关生产企业联系,索取相关验证材料。全年共索取药品质量标准131份,受控发放药品标准524份、食品标准256份,为及时开展检验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认真做好对照品的审核采购工作,保证了检验用对照品按质按量及时的供应。

5、整理去年业务档案归档1600多份,销毁处理去年留样药品食品和不合格样品270批。

6、认真客观对待信访工作。全年发出“工作意见征求表”42份,目前回收38份;各项工作满意的34份,基本满意的4份。

(三)继续加大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 2011年,我中心紧紧围绕全年工作任务,认真贯彻《ADR监测工作要点》,创新思维,多措并举,加大ADR监测工作力度,全面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一是加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在柳州来宾市、武宣象州鹿寨县等地召开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受训4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强化督导,不断推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保证数量同时,多发现新的、严重病例,并及时上报。对群发事件和死亡事件高度重视,及时亲临事发柳城、融水有关单位现场调查和监测。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将ADR监测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截止10月31日,共收集上报药品、器械、药物滥用报告4893例。其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557例、药物滥用报表1789例、药品不良反应报表2547份(包括国家基本药物1146例),报告评审合格率达100%,全面完成ADR监测任务。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事业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

1、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兴检。首先,我们非常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水平。今年,我所推荐选拔了2名学历高、素质好的中层干部,分别担任副书记及副所长职

务,健全了领导班子结构,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合理的分工。下半年全体班子成员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学习,为提高领导艺术和决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其次是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培养。今年我们对中层干部的调配和增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三是加强技术岗位考核与管理。

2、加强全员全方位培训,重视综合素质的提高。不定期开展学术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内容涵盖外出培训人员学习汇报、新版药典有关标准、检验记录、报告书写规范要求、检验技术心得等等,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药检知识测验,收到了促进和检验学习效果的目的。

3、继续加大外出培训力度。共派出11人次分别参加区内外食品药品检验、抽验,内审员及仪器设备验收等各种培训班学习,外培率达25%。

(二)科技兴检,服务发展

1、开展药检科研,提升检验水平。大力支持和鼓励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全年共有8篇专业论文分别发表在《药物分析杂志》、《中国现代应用药学》、《中国药品标准》、《现代食品科技》、《中国药业》、《中华民族民间医药》等报刊杂志上,完成药检专业科研课题“肾茶”和“丢了棒”指标鉴定、消肿止痛酊有效成分测定、“大黄”快检新法等4项。

2、增设机构,服务社会。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我所成立了“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司法鉴定所”,拟开展酒驾司机乙醇的检测,美沙酮、罂粟碱等毒麻药品的检测,DNA司法鉴定、新产品如壮药苗药的

研发工作等等。扩展项目,拓展检验范围,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有效应用,推动业务工作上台阶。

3、增设动物实验室,开展一系列动物实验活动,为扩展保健品化妆品检验项目服务。

4、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无偿提供技术帮扶,支持医药经济发展。我所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优势,为多家医院和医疗机构起草实验项目和检验品种质量标准,并现场提供技术培训。为广西花红药业、广西纯正堂制药厂、广西一致药业等单位开展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和中药检验技术培训班3期。

(三)加强内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1、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对涉及检验、科研、行政、财务及后勤(尤其是车辆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意见征求,使其更具实效性和可执行性的特点。

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有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共修改《质量手册》14项、《程序文件》9个章节,新增《程序文件》1个、《作业指导书》9个、记录表格7个,使其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实现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

2、加强内部质量监控。一是围绕质量方针和目标,落实内部监督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从抽样到检验结果全程质量监控,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二是按照《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要求,严格规范操作、检验记录和报告书写,确保了检验数据准确、规范,杜绝了检验结果差

错和事故发生。

3、加强财务保障工作。加大“小金库”整治和清理工作力度,杜绝账外账及收支不平衡现象的发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内控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现金收入的使用管理,增收节支,保障了检验检测中心工作的开展。

4、加强安全和后勤保障。一是开展实验室安全与消防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二是加强监督检验仪器的验收、使用、管理、养护和检定。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上报区局。三是加强监督检验耗材、标准品和试剂的采购与及时供应。四是强化节能降耗教育,做到每月统计、每季度上报《能源损耗情况》。

(四)注重实验室硬件建设,加强实验室管理

1、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基建工作。我所与柳州市局合建新业务办公用房项目,经过漫长的筹备和建设,主体工程于去年10月正式交付。今年,我们根据办公室和实验室装修的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和区局的大力支持,加强与柳州市局及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政府招标采购程序,精心规划和设计,分阶段、分批、分项目开展了基础装修工程。先后投入资金300多万元,进行了180m2的洁净实验室、2300m2的实验室以及1100m2办公区域的整体装修工程。预计12月底全部完工。它的投入使用,将极大地改善我所办公环境和检验检测条件,也将使我所检验项目和检验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统筹谋划,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实验室基本条件。在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同时,我所一贯重视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不断提升检验

能力。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所添臵了示差检测器、微波萃取设备、熔点测定仪、中央纯水系统设备等价值约200多万元大型检测仪器,并加强对新仪器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保障了新职能扩展检验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且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非强检仪器的校准、玻璃仪器的校正、部分高频使用仪器的期间核查、常用仪器的日常维护、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学习贯彻中央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1、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思路,依靠科技创新,积极谋划“十二五”发展蓝图。

2、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的通知。根据自治区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开展督查整改工作,针对《自查情况汇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一次彻底的督查,确保整改到位,狠抓工作的落实,抓紧制定和完善督查管理制度,形成了今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3、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做好岗位设臵工作。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和区局要求,我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岗位设臵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全面开展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审核、核准岗位设臵方案和岗位设臵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岗位聘用,严格执行政策,推行竞聘上岗,实行按岗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基本达到“科学设岗、责权分明,人尽其才,效能最大”的目标,圆满完成新制度的入轨工作。

4、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认真学习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动员、制定方案、全面实施,扎实抓好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执行意见征集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决策公示制度,全面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扩大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5、为迎接党的90华诞,我所积极参加柳州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系列文艺活动,以及全区系统“永远跟党走”文艺汇演,并参加广西电视台晚会录制,庆祝党的生日。同时,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工作技能,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使命感。

6、宣教结合,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出版了以“十二五蓝图、党的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荣誉表彰”为主题的黑板报四幅。向区局网站发表宣传报道1篇。

五、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臵,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实施《廉政承诺书》各项内容,尤其是对新上任的班子成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打牢基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3、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制约监督。突出重点,纠建并举,使党员长期受教育、干部有效受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工作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坚持学习《党章》和《廉政准则》。在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中常年开展“党员承诺活动”,筑牢防线,警钟长鸣。

各位领导,同志们,2011年是我所历年来中心工作任务最繁重的一年。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严谨、务实、奉献的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工作要求,在食品药品检验、基础建设、实验室管理、党务政务、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很好成绩,这些成绩和收获离不开上级的领导和支持,离不开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2011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随着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检验工作的开展,凸现出检验人员数量紧缺、工作过于繁忙,部分仪器设施老化陈旧和检验仪器不足,食品和药品抽验工作开展不平衡,科研水平还不高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改进。

六、2012年工作要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规划”,切实履行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2、继续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健全组织机构。做好科室负

责人调配工作,确保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食品药品检验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检验人才的综合能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人才队伍。加强检验人员技能培训,依托新购进的大型仪器,及早完成食品药品检测扩项工作,进一步探索研究,利用现有仪器设备不断扩大检验品种和项目,力争2012年食品抽验项目全覆盖。加强培训,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人员开展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的综合素质。加强技术研究和储备,抓好“司法鉴定所”检测项目的启动工作;

3、做好药品抽验、快检任务等目标工作,继续把基本药物作为抽验工作重点,努力提高抽验工作绩效;以基本药物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药品ADR监测工作力度;

4、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按时按质完成科研课题;加强与企业横向科研合作,既扶持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又提升我们的科研水平;注重解决日常检验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树立科技兴所、科技兴检理念。

5、继续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食品快检应急保障和实验室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加强与辖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区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崇尚团结协作的学习型团队意识,探索药检文化建设新思路,适当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同志们,崭新的2012年正在向我们走来,美好的希望正在向我们召唤。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盘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十二五规划”建设为目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乘势而上,拼搏争先,为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医药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二

一、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水平

局党组十分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制定了《**州食药监局2006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日、支部生活等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法律法规及正反典型教育。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学习“三个代表”、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加强党章学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

今年1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3月4[找材料到大-秘书-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局党组将《党章》的学习贯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并于2006年6月27日至7月27日,在**州食药监系统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各单位把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领会其深刻内涵,把握其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影片《信天游》等,用鲜活的形象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热潮。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生活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努力成为学习《党章》的实践者、带头人,自觉用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来规范言行,打牢道德根基,筑牢道德防线,在食药监系统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履职能力。一是加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省药品管理条例》等;举办进出口药材登记备案和口岸培训、药品检测车培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培训;二是选派骨干力量到省局、省外参加培训;三是积极鼓励职工通过函授等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州食药监系统现有在职职工109人,大专以上学历86人,比例达到了78.9%;四是邀请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具有丰富执法经验和案件审理经验的专家,到单位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检查,查找问题,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修正,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新录用人员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新录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于2006年1月6日对经过考试录用进入食药监系统的14名新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党组及时组织他们学习《**州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及《**省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州食药监局《关于在G、GMP认证中严肃有关规定和纪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警示材料,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五)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一是召开职工座谈会进行交流讨论。如:交流讨论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如何践行“八荣八耻”、如何依法行政并进行案例分析等;二是撰写心得体会。局党组要求每个干部职工撰写一篇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多数干部职工都写有一至两篇,有的写了三篇心得体会;三是将各项规定上墙公示。如:《八荣八耻》、《**省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州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四是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局党组于七.一建党节前,组织全系统共产党员开展学习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各单位积极参与,应参加答题人数51名,实际参加答题人数59名,优秀率达99%。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员均主动参加此次

竞答活动。同时局总支还组织局机关、食药检所、部分县局的党员到禁毒防艾挂钩点梁河县平山村与该村党员共庆党的生日,开展党建、禁毒防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抢答赛活动,达到了共同学习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确保中心工作完成为确保**州食药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全系统各单位

都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名单,保证有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及我局与省局、州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今年年初的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州局党组与各县市食药监局、州食药检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与股室、个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廉政承诺书》,把各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全系统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抓、件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了总结和促进**州食药监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6月12日至22日**州食药监局党组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食药监局、州食药检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全系统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以上。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有检查、总结。全系统上下呈现出思想统一,措施有力,任务明确,效果明显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全州食药监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案件,作风建设、基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两网”建设取得新成效,为保障全州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经州委综合测评,我局荣获“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单位”。

三、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中共中央、国务院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根据省、州的安排,3月,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春兰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州食药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日程安排。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时间从2006年3月30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每个阶段的工作都作了周密计划和安排。在州局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各直属单位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多次召开职工会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公布举报电话,积极营造工作氛围。从5月

23日至6月15日州及各县市食药监局先后召集当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召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专题会议6

次,参会单位16

4家,部署安排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同时在企业中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销售领域有否商业贿赂情况、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管领域有否商业贿赂情况以及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食药监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结果表明,被调查企业基本能守法经营,对**州食药监局的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全州食药监人员没有吃拿卡要报行为,没有收受索要财物的现象。根据日程安排,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参会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了自查报告。现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展顺利。

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节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元旦前,我局及时向各直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省纪委和省局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要”: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要妥善安排好走访慰问老同志和困难群众。全州食药监系统各单位分别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省、州局文件精神,学习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认真安排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开通,确保了节日期间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到访、举报有人接待、办理;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开展各种专项检查10余次,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贸市场、批发商场、百货超市、餐饮业等和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扶贫送温暖活动。我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切体察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组成节日慰问组,到各直属单位看望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到禁毒防艾挂钩点慰问,走访贫困户和困难职工遗属,共捐助资金及物品11053元,其中:资金

7953元(单位出资4350元,个人捐款3603元);电视等生活用品价值3100元。7.1建党节,广大干部职工为扶贫挂钩点捐献衣物100余件。

三是通过开展向陈俊同志学习活动,陈俊同志的感人事迹在干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激发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增强了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

四是完善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制、政务公开制、首问首接责任制等;今年5个县市局中多数成立了党组。各单位制定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定,重要的人、财、物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强调考勤、请、销假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上下班签到,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初步实现了机关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效率明显增强。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监督,为社会各界了解食药监工作服务

各单位把不涉及国家秘密,与办事相关、适合公开的事项都公开。将单位职能、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收费项目、工作流程等采取上墙常年公开和网上公开;对外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今年全州食药监系统共制作纪检监察简报

47篇,在**州食品药品监督网站登载,并及时报送上级、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反映最新工作动态。进一步强化了外部监督,提高了食药监系统的知名度。

3.药品检验所实习报告 篇三

《**市药品检验所—实习报告》

姓名:** 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生物系 专业:化学生物专业 年级:** 学号:**********

20**年**月**日

摘要: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身为一个**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生物系的学生,虽然我已经经历了三年的化学相关理论的学习,但对于走入社会后像我这样一个学化学的人将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这个问题,却知之甚少。正是怀着这样的一个问题,我开始了为期四周的**药品检验所的实习。

在这四周中,我和**在郑淑凤、李群鑫和杨红娟三位老师的带领下,主要从事复方甘草片和复方甘草口服溶液中吗啡、磷酸可待因的定量检测,期间每周五穿插着进行甲巯咪唑片、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甲硝唑芬布芬胶囊、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等几样检品的检测。虽然四周时间非常的段,但我们从开始对这个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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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20**~20**学年第三学期 **市药品检验所实习——实习报告

一无所知到理解,然后到熟练,最后能够独立分担一部分老师们的工作,帮她们减轻工作负担。这一切都是我们在实习中获得的宝贵财富。

此次**市药品检验所的实习,它不仅使我在实习中明白了如何将自己所学的化学专业知识在药品检验中进行实际应用,增强了对化学知识的感性认识;同时它锻炼和提高了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理论结合实践,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使我们对于化学基础知识有了更加深层次的理解;于此同时它也检验了我们三年学习理论的实际情况,为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了经验,也为我们自己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准备。

此份实习报告主要从实习内容和是实习收获等几方面进行阐述,详细介绍了通过短短4周在**市药品检验所的实习所得。

目录: 实习概况„„„„„„„„„„„„„„„„„„„„„„„„„„„„„„„„-1-1.1 实习目的及意义„„„„„„„„„„„„„„„„„„„„„„„„„„„-1-1.2 实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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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实习地点„„„„„„„„„„„„„„„„„„„„„„„„„„„„„„ 2 实习企业简介„„„„„„„„„„„„„„„„„„„„„„„„„„„„„„ 3 实习内容„„„„„„„„„„„„„„„„„„„„„„„„„„„„„„„„ 3.1 实习中做过的检品„„„„„„„„„„„„„„„„„„„„„„„„„„ 3.1.1 复方甘草片„„„„„„„„„„„„„„„„„„„„„„„„„„„ 3.1.2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3.1.3 甲巯咪唑片„„„„„„„„„„„„„„„„„„„„„„„„„„„ 3.1.4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3.1.5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3.1.6 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 3.2 其他实习所得„„„„„„„„„„„„„„„„„„„„„„„„„„„ 3.2.1 Agilent 120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使用方法„„„„„„„„„„„„„„ 3.2.2 帮助黄老师翻译的美国药典中关于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的内容„„„„ 3.2.3可调式自动取液器的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实习感想„„„„„„„„„„„„„„„„„„„„„„„„„„„„„„„„ 实习概况

实习是大学教育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我们可以巩固加深在学校中已经学习的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我们实际工作的能力,学到许多学校中学不到的东西。

1.1 实习目的及意义

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了解本专业知识是如何在社会工作中应用,同时对自己今后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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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20**~20**学年第三学期 **市药品检验所实习——实习报告

社会如何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工作、如何与人相处处理好人际交往等方面进行锻炼和提高。

在此之前,我对于一个纯理科化学的学生将来如何工作了解的非常少,总认为就是继续攻读更高的学位最后当教授或者进入与化学相关的工厂(比如化工厂)做科研工作,这些工作都不是我所喜欢的,总觉得意义不够重大。

但通过此次实习,我发现我之前的想法太肤浅了,真的是“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具体的工作内容,三年的学习中接触很少,但三年的基础,使我进入工作后,学习领悟新知识的能力变得非常的强,短短的两天我们就可以把实习中要进行的实验的原理和其中要注意的事项,理解的非常清楚。这正式实习的意义所在,它让我明白了,三年理论知识的学习并非只是纸上谈兵一无所用,而是为以后接触新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2 实习时间

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19日,为期4周。

1.3 实习地点

位于福建省**市海山路33号的**市药品检验所 实习内容 3 实习感想

实习第一天(2009-6-23)最大的感受就是,发现在药检所实验过程中的严谨程度要远高于在学校中进行的实验,比如使用移液管移取溶液时,在定容之前需要用滤纸将移液管底外部粘取的水擦掉,精确定容,这点以前在学校从来没有过的。除此之外,还有称取对照品时,要求精确度达到小数点后5位,并且一定要用减重法,否则就是重大失误了。除了这些第一天的感受就是,觉得实习相比在学校中学习要难度上要简单、工作性质上比较单一,但工作量上比较大,时间久了可能会觉得枯燥;

第二天(2009-6-24)主要的收获感想是,虽然药检所中大部分实验都可以通过查阅《药典》找到标准的实验方法,但由于实验仪器及条件等的不同,要想得到比较理想的实验结果的话,也要老师们不断地尝试和摸索,比如我们测定的复方甘草片和复方甘草口服溶液中吗啡含量的实验方法中,药典上写的是用含2%甲醇的5%醋酸溶液,但经过老师们的尝试后,发现含10%甲醇的5%醋酸溶液的洗脱效果更好,并且能够同时洗脱并测定出吗啡和磷酸可待因两种物质;

第三天(2009-6-25),实验中出了个小状况,就是要求精确加90ml的水,结果有份样品加了120ml,使得实验数据变得小了很多,当时第一反应重新做吧,可是老师说没关系,可以通过计算解决这个问题。这说明,当我们实验过程中遇到麻烦,或者出现问题,不要第**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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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应就是重新再做,这样不仅花费时间,也增加成本,我们要通过思考找出最简单的解决办法;

前面几天的学习基本掌握了实验原理和方法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主要就是通过不断地重复这是实验,使我们自己更加熟练。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中,也出了点小状况,就是我在使用移液枪的时候有些操作不规范,结果一连两天用坏了3支移液枪,老师非常好,说没关系,拿去修就好。可是我自己觉得肯定是我自身出了问题,所以通过网络查找了相关移液枪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结果发现,果然是有个小细节出了问题。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在使用仪器室之前一定要明确使用的注意事项,因为实验中用到的仪器都是比较贵重的,比如我们用的移液枪,是美国热电原装进口的药400多一支呢;、第二周的最后一天老师带着我跟**进行了检品甲巯咪唑的测定,虽然检品的测定,相比较复方甘草中吗啡含量的测定简单许多,但一个检品的检测需要检测好多个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是一种实验方法。其中有些实验方法性质是相同的,比如均匀度的测定和重量差异的测定是相同的一对,进行了均匀度的测定就不用进行重量差异的测定,而进行了重量差异的测定就不用进行均匀度的测定了,类似的还有崩解和溶出度的测定,相比较之下溶出度比崩解的要求更高;

到了第三周时,我们实验的速度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以前一天做8批样品,现在能做到12批了,说明我们确实对实验非常的熟练了。而且这跟我们之间明确的分工也有很大关系,比如,**主要负责实验中使用的柱子的处理,而我呢主要负责液相流动相得配置和过滤,仪器玻璃仪器的清洗。当我们的速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很难再提高时,我想通过更充分的准备来减少实验过程中,仪器的寻找浪费的时间,于是有一天,我将所有的玻璃仪器上的编号全部用无水乙醇清洗掉,然后重新编号,并分批按使用时间先后排列整齐,这使得之后做实验时,需要使用某组仪时,不用再一个一个的寻找了,直接可以拿取整组的使用,大大缩减了寻找上浪费的时间;

最后一周的时候我们的复方甘草片和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的量已经不多了,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东西,老师们为我们穿插了许多检品的测定,比如人工牛黄甲硝唑、甲硝唑芬布芬、保健品等等测定,这使得我们有接触了许多其他的实验仪器和实验方法,比如紫外光谱、红外光谱、溶出度测定仪、崩解仪等等;

总的来说,带我们的老师们都非常非常的好,他们从没有因为我们做错什么批评过我们,相反总是笑着对我们说没关系没关系,然后想办法帮我们补救。举个简单的例子,开始样品的称量都是有老师负责的,因为这个环节比较关键,可是有一天郑老师生病了没有来,于是我去称了,称量过程中,需要用减量法称的东西,由于我的不熟悉,结果弄成了增重法,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不过老师没有批评我,第二天仍然然我来成,我非常的争气,再也没有犯过同样的错误了;

我们在药检所实习的非常的愉快,最后非常舍不得跟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月的老师们,虽然嘴上没有说,心里真的非常舍不得,因为在老师们的严重,他们是那么的真诚的教我们,相反在学校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学校里的老师们都是上完课就走,从来不关心我们真正学习状况,只看中最后的成绩,在这点上相比较实习中的老师们差远了,这也是让我最感动的地方。都说走入社会后,人心险恶,但我觉得只要我们真诚的对待别人,别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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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真诚的对待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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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四

记录总结

(2011年度)

根据滨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德工程”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所积极行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所创建文明单位以及质量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了以“三观”、“双学”、“四德”教育为核心的一系列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现将开展此项活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呈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集中教育的基本情况

1.宣传发动

根据滨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四德工程”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要求,我所于2011年10月初,制定了详尽的实施计划,并于10月中旬分别下发至各科室。在具体的实施计划中,对学习《开展“四德工程”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手段、途径,以及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均做出了明确的布置和要求。我所在制定《开展“四德工程”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同时,随即开始收集整理相关学习资料,并于10月底以前,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作为职业道德教育的学习材料,下发到各科室。

各科室在接到实施计划后,立刻组织本科室全体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的学习动员,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制定的实施计划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从下发实施计划到10月底,是职业道德教育的宣传发动阶段。在此期间,在召开专门会议宣传发动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均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主动邀请企事业、客户对我们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2.集中教育

按照计划,从11月份开始,本所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进入了集中教育阶段。集中教育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教育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正建设的有关规定、职业道德等;二是“以案说法”专题教育;三是“三观”、“双学”、“四德”活动。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的安排,进行了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集中教育活动。

首先,各科室严格保证了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认真完成实施计划中的学习内容。但实际的学习内容并没有仅仅局限于“实施计划”,还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了职业道德的专题座谈。

在“三观”、“双学”、“四德”活动中,严格按照局的要求,开展“三观”、“双学”、“四德”。都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开展讨论,进行全体交流,自纠与互纠相互结合,认真开展“三观”、“双学”、“四德”活动。“三观”、“双学”、“四德”活动中都没有出现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职业道德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与分析

11月中旬,按照计划,我们进入了职业道德教育的整改完善阶段,实质上也进入了活动的总结分析阶段。在活动中,全体人员都敢于解剖自己的思想、敢于面对问题,而不是满足已有的成绩,满足于现状。通过对前一阶段集中教育活动的总结和分析,我们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是业务中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1.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工作效率不够高是此次活动中反映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较为突出的表现是,有些人员检验工作周期过长,工作积极性比较低。从客观条件上看,这是由于我们检验能力比较薄弱,很难仅仅依靠现有的装备和人员,高效的完成所有的工作任务。但是从我们自身素质分析,还存在部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和自身的业务水平较低的原因。这些都阻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在我们的队伍中,有个别同志业务能力不强,同时又缺乏钻研业务的精神,工作水平都停留在较低的层次,自然也就难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业务工作。此外,工作效率不够高与我们目前的管理制度和奖励制度的缺失也有一定的关系。考核制度、奖励制度、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成为工作效率提升的一大桎梏。

2.缺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

缺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也是中反映出的,具有代表

性的问题。很多同志在工作中求稳怕乱,只求完成日常工作,不要出乱子的思想比较明显,认为工作做得出色和平平淡淡是一个样的。

这些想法和做法在具体的工作中表现为:有些同志的服务意识不够强,仅仅满足于完成检验任务,不能举一反三,不能发现标准中的实质,不能为标准的提高献计献策。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教育和学习

无论是要提高工作效率,还是要强化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我们将首先从思想建设上狠下功夫。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真正站在正确的立场上看问题、做事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将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所有的工作人员自觉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的为人民办实事好事。

2.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

我们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争有章可循,用制度来管理人,约束每个同志的言行。我们将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好与差,做为年终评比奖励的一个重要依据,以此增强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工作氛围。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打破阻碍工作效率提升的桎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启示

在按照实施计划落实“方案”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学习、交流、讨论和反思,本所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检验能力和执法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也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我们也在层层推进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总结出了许多可圈可点的体会和经验。

在这次教育活动中,我们首先可喜的看到,在思想认识上,本所人员取得了高度的一致。都充分的认识到了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家一丝不苟的参加集中学习、在讨论中积极主动的交流发言,业务工作中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这些都体现出了每人对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投身参与其中的认真态度。大家从思想上意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不亚于认真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在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上,我们注重了学习和实践相互结合。职业道德教育,不单单是学习的“学”,更重要的是实践的“践”。我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没有什么比实际行动更能体现大家积极投身,积极参与“职业道德道德教育”活动的决心。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无论是总队还是支队,都不是孤立的搞职业道德道德教育,而是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和文明单位的创建结合起来,和自身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以加强业务工

作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对职业道德教育,对活动认真的参与。

在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交流和讨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各科室之间相互交流,大家开展了自纠和互纠的活动,以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为出发点,相互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每个检验人员都对自己和同事身上看到的不足之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职业道德教育在愉快融洽的氛围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5.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五

市局领导调研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实验楼改造工程

八月十九日,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实验楼改造工程正式动工。此次改造工程新建实验室面积1230㎡,改建400㎡,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建成后,市药检所实验楼面积将达到3600㎡,极大地提高了检验检测能力,为履行食品、药品抽验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九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道德局长、王明锦副局长到药检所调研实验楼改造工作。认真听取了药检所关于实验楼改造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改造后实验室功能布局等情况汇报,朱局长对药检所克服困难搞建设,立足现实谋长远的工作思路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实验楼改造项目要坚持科学、实用的原则,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市州药检所建设的成功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好这次改造项目。实验室不仅要考虑到近期检验工作的需要,而且要为将来的发展预留空间,逐步使市药检所检验检测能力与肩负的技术监督职责相适应,与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宗旨相适应。

6.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1 篇六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2013年工作总结

我中心双联领导小组认真贯彻省、市“双联富民”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统一部署,对“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今年,全中心和药品稽查分局共19名联户干部对 27户特困户的帮扶工作进行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双联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

为保证2013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继续有效推进,中心双联领导小组在年初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再动员、再部署,中心领导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帮扶计划推进状况,充分发挥双联小组的领导作用,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教育学习,明确任务目标

联户干部通过 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和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惠农政策、工作成效情况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干部对“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重要意义的再认识。按照“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确定的: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和典型推广等“六大重点任务”内容,各联户干部通过强化学习和对联系户政策的宣传,明确了本人的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重点,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积极进村入户,掌握发展动态

在2012年联系户发展初见成效的基础上,为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长效性,联户干部在掌握去年联系户基本信息的前提下,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经常性的详细了解农户暖棚养殖业、劳务输出等情况,并通过填写扶贫攻坚“图表式管理”,汇总梳理发展状况、深入分析联系户发展特点,以便更科学合理的指导联系户发展。

四、结合村组实际,扎实开展帮扶

按照市局制定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双联富民”行动“十项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双联富民行动中开展“八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认真落实干部驻村制度,明确驻村任务保证驻村时间,全力配合联系组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改善了联系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联系村组繁荣发展、农户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增效,本年较去年人均纯收入均有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活动,把双联行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指导联系组党建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并于年底积极协助联系村依法、民主的顺利完成了两委换届工作,有力保障了村级“两委”班子谋事干事能力的稳固和增强。二是在进村入户时积极向农户宣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住房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帮助联系村户理清惠农政策的涉及项目、发放规范和使用要求,及时了解农户所想所求,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三是围绕建设美丽乡村,部分农户新修了住房,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改进生活方式、树立文明新风。四是借助双联惠农贷款和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贷款,积极动员农户通过贷款大力发展设施暖棚养殖,在去年22户贷款73万元搭建暖棚21个的基础上,今年新增2户双联贷款83万元,进入养殖小区,搭建暖棚18个。今年鞍子山村二组16户已贷款122万元,共完成44个养殖暖棚,不断提高了鞍子山村二组的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五、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市局制定下发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干部职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进村入户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联户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进村入户过程中,轻车简从,为不给农户增负担,严格做到了不吃农户一顿饭,不干扰农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工作过程中将双联行动与改进作风相结合,双联行动的开展,锤炼了干部工作作风,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切实贯彻了群众路线,以作风转变促进了“双联”行动的扎实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双联行动初步取得了良好成效,尤其设施养殖业发展最为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单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二是部分农户还存在思想认识保守,缺乏创业干事的信心。三是帮扶工作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七、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实施,卓有成效地推进“双联”行动。按照制定的组、户发展计划,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以农民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级管理、社会事业尤其是发展设施养殖业等方面为主要工作推进“双联”行动。

7.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 篇七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保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检查,配合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药品抽查检验的管理

第四条 国家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第五条 抽查检验分为评价抽验和监督抽验。

评价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

监督抽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

第六条 药品抽查检验分为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国家药品抽验以评价抽验为主。省(区、市)药品抽验以监督抽验为主。

第七条 国家和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订药品质量抽验计划。省(区、市)药品质量抽验计划应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应当对承担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并对检验质量进行考核。省(区、市)药品检验所应当对辖区内承担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下级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并对检验质量进行考核。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地区,特别是农村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药品快速鉴别检测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需要进一步检验的,应当及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抽样,送达所属区划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条 药品抽查检验不收取费用,所需费用由财政列支。抽查检验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第三章 药品的抽样

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药品抽样工作时,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2名以上药品抽样人员完成。评价抽验的抽样工作可由药品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验的抽样工作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药品监督人员的证件或派遣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在履行抽样任务时,药品抽样人员应首先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再按规定进行抽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抽样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法规和抽样技能的培训,并应当保持在一定时间内的稳定。

第十三条 执行抽样任务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被抽样单位应当提供抽检样品,不得拒绝。

被抽样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查检验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的规定处理。

被抽样单位应当协助抽样人员进行抽样,并根据抽验工作的需要出具或提供以下相关文件或资料: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被抽取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批生产记录、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批生产量、库存量、销售量和销售记录,以及主要原辅料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发票或合同、调拨单、原料的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进口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被抽取制剂的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批配制记录、制剂检验报告书、批配制量、库存量和使用量,以及主要原辅料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发票或合同、调拨单、原料的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的进口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抽取药品的进货凭证、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包括发票或合同、调拨单、进口药品的进口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备案证明)、进货量、库存量、销售量和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抽取药品的进货凭证、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包括发票或合同、调拨单、进口药品的进口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备案证明)、进货量、库存量和使用量等相关资料;

(五)药材经营企业或经销商被抽取的药材的来源或者产地凭证、进货量、库存量、销售量和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

(六)其它被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盖章。

抽样人员应当对被抽样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十四条 药品抽样应当在被抽样单位存放药品的现场进行,被抽样单位应当派专人协助抽样。抽样地点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单位的特点确定,一般为药品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和药用原、辅料仓库,药品经营企业 的仓库和药品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药品使用单位的药房和药库,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抽样的场所。

第十五条 药品抽样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抽样指导原则》进行,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抽样操作应当规范、迅速、注意安全,抽样过程包括样品的抽取和储运,应当不得影响所抽样品和被拆包装药品的质量。

第十六条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认真检查药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品包装是否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字样是否清晰;标签或者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是否印有规定的标志等。同时,应当核实被抽取药品的库存量。

第十七条 抽样结束后,抽样人员应当用“药品封签”(见附件一)将所抽样品签封,据实填写“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见附件二)并根据工作需要做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药品封签”、“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应当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监督、抽样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配制、经营、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使用的;

(三)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六)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七)超过有效期的;

(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九)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十)生产、配制药品使用的辅料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十一)不按照现行法定质量标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擅自生产的;不按照批准的标准擅自配制的;

(十二)未经许可委托或接收委托加工的;

(十三)超越许可范围生产、配制或经营药品的;

(十四)无生产或配制批记录的,批发经营无购进或销售记录的,零售经营无购进记录的;

(十五)质量检验不合格仍销售或者使用的;

(十六)无相应的药品生产设施或药品检验设备,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

(十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无合法进货凭证的;

(十八)现场管理混乱、卫生环境严重不符合要求、违法现象严重,已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

针对上述情形可以提取适量物品作为查处的物证,不需要对该批药品进行检验。

第四章 药品检验和复验

第十九条 抽样人员完成药品抽样后,应当及时将所抽取的样品移交承担检验任务的药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应在核对被抽取样品与“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所记录的内容相符、“药品封签”完整等情况下予以收检。

抽查检验应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并可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进行部分检验。

第二十条 药品检验机构接到样品,在取得检验必要的材料后应当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检验,并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报告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药品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有掺杂、掺假嫌疑的药品,可根据监督需要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药品检验;作为认定药品质量依据的补充方法和项目,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征求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意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应当在2个月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以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见附件三)批复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抽查检验的样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第二十三条 被抽样单位或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验申请;逾期申请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将不再受理。

第二十四 条复验申请应当向《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提出;其他药品检验机构不得受理复验申请。

第二十五条 申请复验单位在申请复验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加盖申请复验单位公章的“复验申请表”(见附件四);

(二)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

(三)经办人办理复验申请相关事宜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第二十六条 收到复验申请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开具“复验申请回执”(见附件五),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复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受理:

(一)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的检验项目;

(二)样品明显不均匀或者不够检验需要量的;

(三)已经申请过复验并有复验结论的;

(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复验的项目,如重量(或装量)差异、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等;

(五)不按规定预先支付复验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已受理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原药品检验机构提供其检验后的留样进行复验;原药品检验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其检验后的留样。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留样之日起25日

内作出复验结论,并告知申请复验的当事人和原药品检验机构;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报告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 申请复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向复验机构预先支付药品检验费用。

第五章 药品抽验结果的报告

第三十条 承担药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每年抽验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上报药品抽查检验结果;承担药品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及时对检验结果汇总、整理和分析,并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各级药品检验机构上报药品抽查检验结果必须准确、规范、及时,不得隐瞒或篡改。

第三十二条 进行药品检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报告书签发之日起2日内将药品检验报告书送达抽样单位。抽样单位应在2日内将药品检验报告书转给被抽样单位。

对抽查检验不合格报告书,药品检验机构还必须同时将不合格报告书报当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抄报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

当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报告书报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凡抽验到标示为外省(区、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的,由药品检验机构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3个工作日内转给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3个工作日内转给该生产企业,并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第三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之后,必须立即按法定程序对所涉及的本辖区的企业组织调查并对涉嫌不合格药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按《药品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方式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限上报。

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应当将辖区内抽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报表(见附件六)上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

第六章 药品质量公告

第三十七条 药品质量公告由国家和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国家药品质量公告应当根据药品质量状况及时或定期发布。对由于药品质量严重影响用药安全、有效的,应当及时发布;对药品的评价抽验,应给出药品质量分析报告,定期在药品质量公告上予以发布。省(区、市)药品质量公告的发布由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国家药品质量公告发布前,涉及内容的核实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体落实。核实结果应当经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印章予以确认后按要求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汇总。

在核实中,对企业反映的情况,应当查证其购销记录、生产记录等原始文件,必要时,应当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予以确认。

对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已经立案调查的,核实工作可与立案调查工作结合进行。

省级药品质量公告发布前,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核实。涉及外省(区、市)不合格药品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核实。

省(区、市)药品质量公告,应当及时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公告不当的,必须在原公告范围内予以更正。

第七章 附

第四十条 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适用本规定,已经另有规定的除外。

8.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八

为了明确各股室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现将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如下:

目 标 责 任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努力推进海峡西岸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条:严明党的纪律,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要坚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意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廉政文化。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四条: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大力加强治本抓源头工作。要围绕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抓好有关制度建设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围绕认证发证、稽查处罚等工作,合理分解职责权限、优化资源配置、严密工作程序,加强制约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审计监督,完善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监控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防止资金浪费和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第五条: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办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假劣药品生产经营的案件;严肃查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

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完善药品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阶段性目标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期规划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在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着眼治本的预防机制三个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效能督查力度,深入开展治庸治懒,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贻误工作,影响效率,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给监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纪律,认真查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当事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及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工 作 要 求

第八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年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九条: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禁在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禁利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拥有或变相拥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股份或证券;严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企业中兼职或提供有偿服务,配偶和子女不得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向监管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第十条: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的原则,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典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防范教育面应达100%,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强化股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每半年要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找准本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查摆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制定应对之策,局党组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讨论研究。

第十二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为他们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 任 追 究

第十三条:股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股室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负其责。

第十四条: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股室负责人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应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六)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十五条: 党员干部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六条:党员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十七条:党员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十九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党员干部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党员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党员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党员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取消本人及所在股室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检 查 考 核

第二十二条:县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各股室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第二十三条: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进行评议。

第二十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党组和股室负责任人各执一份。

局党组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9.医院管理-药品检验室工作制度 篇九

(一)药品检验室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制剂室制剂的检验工作。药检室应与制剂室发设,直属药剂科主任领导。

(二)药品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要实行群众性质量监督和专业检验工作相结合,各医疗科室均应选配药品质量监督员,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的监督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药品检验室应配备专职的中西药技术人员负责检验。检验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药检室应配有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要建立健全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结合实际经常研究检验方法,提高制剂质量。

(五)检品要登记并有正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药品、制剂,应深入了解其原因,提出意见报科主任批准处理;对结论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检品可送药检所复核或促裁。药检室人员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及药检所报告本院的药品质量问题。

(六)药品、制剂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七)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普通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用完后一个月。灭菌制剂留样一年。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考查,并做出质量分析。

(八)药品检验室每半年写出一份本院药品质量情况综合报告,经科主任审阅后,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报告院领导,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九)药品检验使用的衡器应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衡器准确可靠。

(十)化学危险物品、毒害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十一)药品检验室人员要衣帽整齐,室内保持清洁,陈列有序。

10.药品检验所党风廉政总结 篇十

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的建议

一、县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现状

食品药品检验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基本处于空白,所有样本都到省、市送检,根本达不到监管要求。食品药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没有必需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无法保证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的监管形势急需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和《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均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和药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保障。而对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则是实施监督管理的必要手段。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省局的要求,各地县级所建设都在蓬勃展开,一些欠发达地区县级所建设却走在了前列,尽快摆脱被动局面势在必行。

1、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任务繁重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一线监管单位,监管对象数量大,分布广,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繁重,并且监管对象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守法意识、责任意识淡薄,食品药品安全潜在隐患不容忽视,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仅靠市级监管部门的评价性抽验和给予县局的抽验指标任务难以对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实施全面监管。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大力实施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尤显重要。

2、食品药品检验能为部门提供科学监管依据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够快速分析、检测和查找食品药品中不明添加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监管部门实施科学监管提供可靠依据,能够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避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能够为政府处理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提供技术支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抽验产品众多,省市检验能力难以满足需求

目前各县局抽验产品均要上报市级以上检验部门检验,由于送检产品众多,省市检验部门的检验能力已难以满足现有送检产品检验的需要。食品药品检验很多与季节性相关,一旦送检产品集中上报时,造成检验产品积压,难以为监管部门及时出具科学的监管依据。

(二)、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1、食品检验不同于药品,即时性检测非常重要

由于餐饮环节加工的食品具有易腐烂变质特殊性,造成了对食品检验的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初检有问题的食品应及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一旦错过检验监测时机,出具的检验报告有失准确,就难以为监管部门提供科学的监管依据。食品检验的最佳时机应是即时发现,即时检测,若当地检验机构具备检验能力,检验结果的准确率将大大提高。

2、县城及乡村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巨大

县城及乡村餐饮数量众多,布局分散,大多数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餐饮单位设施设备不够完善,设施和消毒保洁设备的配备不齐全。采购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淡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操作不规范、设备设施落后,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不可小觑。鉴于餐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大对上述单位食品检验检测成为对其实施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大检测和抽验力度,增强检验能力和保障水平,才能对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三、几点建议

1、设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并且具有认证资质。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针对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方面发挥着省市食品药品检验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机构改革和发展的原因,我市部分县市仍未建立该机构,建议每个县市

均设立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检验任务需求,具有一定的认证资质,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进一步增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能力,为地方百姓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加强各级财政投入。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设立和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要建立健全各级财政保证机制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加对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规模,使其与其承担的检验任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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