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024-07-16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精选8篇)

1.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一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下)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

00 45 39

[考试说明]:

1、《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正确

错误

2、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错误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错误

5、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正确

错误

6、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

正确

错误

7、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

正确 错误

8、良法就是指法律具有正当性、合理性,而法自身所彰显的价值是其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

正确

错误

9、当前,我国社会并不需要秩序和安全。

正确

错误

10、为了维稳,政府不计成本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

错误

11、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正确

错误

12、对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部分群体,应进行野蛮驱逐。

正确

错误

13、单纯发展经济,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完全解决社会秩序问题。

正确

错误

14、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公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本身就是法治的价值之一。

正确

错误

15、法治能够给社会提供秩序保障,能够给民众提供安全保障。

正确

错误

16、公权力只是权利不是义务。

正确

错误

17、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是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可以随意侵犯的客体。

正确

错误

18、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现场办公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现场造成混乱。

正确

错误

19、民意如何汇聚并不是民主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正确

错误

20、领导干部在视察过程中,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做到各在其位、各谋其职。

正确

错误 21、2009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出了29条具体意见。

正确

错误

22、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正确

错误

23、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正确

错误

24、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正确

错误

25、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正确

错误

26、柏拉图认为法治就是对法律的普遍服从,同时法律本身应该是良法。

正确

错误

27、现阶段,稳定社会秩序,除了要不断加快发展经济之外,重中之重就是要强调公平。

正确

错误

28、合法性思维 是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正确

错误

29、城管粗暴执法凸显公平正义思维缺位。

正确

错误

30、规则在适用中具有灵活性特点。

正确

错误

31、两千七百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提出了“()”的思想。

以法治国

以人治国

以德治国 以政治国

32、约两千四百年前,古希腊思想家()描绘了“法治国”的政治构想。柏拉图

苏格拉底

比奥

亚里士多德 33、1999年,()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

34、()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2006 1999 2010 2007 35、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同志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吴邦国

胡锦涛

温家宝

习近平

36、()是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37、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治国。

民法

宪法

刑法

经济法

38、()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

经济优先

政治高于法律

以人为本

39、()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经济

文化

政治

40、()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

胡锦涛

江泽民

毛泽东

41、()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德治 法制

人治

法治

42、()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

以德治国

依法行政

43、()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执法公正

立法公正

司法公正

全民守法

44、()是党的宗旨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45、党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十五大

十六大

十七大

十八大

46、从法的一般原理出发,权责一致原则是()的要求。最高

合理

基本

不合理

47、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权属

规范性

合理性

合法性 48、2013年3月4日全国政协官方网站指出:针对重大复杂的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应建立()制度。

备案

终结听证、评估

报告

审核

49、在听证会结束后,由()人民法院审委会对听证会结果进行评估,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提出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并最终由主管领导签署非正常上访终结意见书。

最高

高级

中级

基层

50、()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

51、依托(),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召集上访人、办案人、各方代表面对面沟通。通过各方代表各抒己见,达到明辨是非、化解矛盾的目的。

“信访一级终结机制”

“信访二级终结机制”

“信访三级终结机制”

“信访四级终结机制”

52、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则依法予以()。

取缔

逮捕

打击

罚款

53、从学理上来看,通过()途径解决纠纷,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底线。

司法

上访

仲裁

调解

54、从执行党的文件,履行党的义务角度出发,需要把()放在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

领导干部

人民

法治

道德

55、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责任政府

法治政府 法制政府

阳光政府

56、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施

开展

实现

预设

57、依法治国应当与()相结合。

依宪治国

依法行政

以德治国

以法治权

58、()报告明确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十五大

十六大

十七大

十八大

59、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素中,作为依法办事中心环节的是()。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60、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需要坚持()最终原则,捍卫司法权威。

司法 诉讼

调解

复议

61、以下几种现象与制度需要进行法治批判与反思:()。

领导视察中的现场办公现象

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

代表与被代表

非正常上访

62、一般法理强调的真实性原则适用于()。

全部案例的法律适用

具体个案的法律适用

宏观上对一国法律发展的考察

微观上对一国法律发展的考察

63、上访只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渠道之一,此外还包括()等。

诉讼

调解

复议

申诉

64、行政程序则是指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具体讲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做出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的总和。

方式

步骤

时间

顺序

6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66、关于依法治国,说法正确的是()。

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67、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就要()。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崇尚人治和法治相结合

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68、允许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利于()。

进一步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大更好地行使立法权

加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

人民直接决定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务

69、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制度 70、法治的价值包括()、秩序、平等等。

民主

自由

人权

安全

71、规则不仅来自于“法定”,也包括 “约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可以用合同约定来改变、对抗法律规定

不得用合同约定来改变、对抗法律规定

对于法定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必要再用契约重复约定

法定义务和责任是不能通过契约转让的,层层稳定责任制的签约只是明确责任而不是转移责任 72、法治具有()价值,是法治与人治最重要的区别。

平等

秩序

安全

公平

73、法治思维包括()。

合法性思维

权利义务思维

公平正义思维

责任后果思维

74、合法性思维包括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等。

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

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

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 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

75、法治方式的可能含义具体包括:()。

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特别是行政程序立法,也包括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如保障行政公开、公正、公平的各种制度

注重行政执法和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权利的落实

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76、实现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政府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行为合法是一切行为的底线

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重程序的优先性、公正性和终局性 77、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唯一可以实现的是规则平等

平等主要是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是指法律内容上的相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排斥差别对待

平等还应当包括空间上的平等与时间上的平等 78、所谓平等包括()。

起点平等

结果平等

机会平等

规则平等

79、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是指()。

凡事都要有规则 凡事都要先有规则

凡事都要遵守规则

特殊情况下可以不遵守规则

80、执法为民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依法行政

以德治国

2.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二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必要性

(一) 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

我党在长期执政中, 始终把法制建设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党在十五大中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在十六大中明确提出要将依法治国的方略全面落实, 将其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七大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 贯彻法治是我国治国的基础, 因此, 在这一些的背景下, 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成为我党对党员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 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是深化改革的共识

目前, 我国处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矛盾频繁显现, 我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深化改革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要阶段, 但是改革中却面临着很大的问题, 如何进行改革, 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要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就要增大社会凝聚力, 形成共识。

二、提高党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中存在的问题

(一) 法治思维意识淡薄

党员干部心理存在官本位的特权概念。依法办事体现出的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依官办事, 从而出现以权压法的现象, 党员干部不积极的采取配合措施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采用非法的手段解决出现的矛盾, 目的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 从而不遵循我党提出的依法治国, 依法办事的理念。党员干部自私的性味, 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不利于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稳定发展。

(二) 法治思维能力不足

党员干部违背了我国法律原则和精神, 与法律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 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选择性使用法律, 从而满足自身利益, 不考虑社会大环境, 从而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 同时还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上。遇到突发事件, 不能准确快速的运用法律进行灵活处置, 从而造成严重的恶性事件。

三、党员干部应具备的法治思维

(一) 合法性思维

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 无论是下决定还是执行, 或者在解决社会矛盾的时候, 都要先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 保证行为目的的合法, 行为内容的合法, 行为手段的合法。合法性思维, 是制度思维, 按照法律制度办事, 从而加强体现合法性思维。

(二) 公平正义思维

法治体现着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决策, 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党员干部在决策工作中不能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一味谋取个人利益, 是缺乏公平正义的主要体现。因此, 法治思维不能让人民群众信服, 就不能达到效果。

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措施

(一) 加强法律学习, 培养法治精神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价值规律的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都不能离开法治的作用, 没有法治思维就不能形成有利的市场经济。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中, 要重视对法律知识和理论的学习,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 加强法律知识和理论的学习, 才能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才能有利于社会转型的矛盾解决。同时, 培养法治思维, 加强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保证党员干部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培养党员干部常态化法律实践

法治思维要成为党员干部的常态思维, 就必须进行常态化的法律学习, 还要建立常态化法律学习的制度。除了建立完善的常态化法律学习制度以外, 还要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法律的实践, 只有强化法治实践, 才能最大化的巩固法治思维。对深化改革和化解社会矛盾等问题, 首要选择的方法就是法治方式, 其次可以选用以法治为中心的方式。在遇到权利与权力相矛盾,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时候, 要坚定法治思维, 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还要积极的支持行政诉讼, 积极的参与法院庭审的旁听,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的能力。

(三) 建立法治评估机制

对党员干部的考核机制要不断的创新和完善, 将法治运用能力纳入选拔党员干部的标准中, 让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的习惯性思维。法治评估机制的建立, 能够更加具体的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和评价, 是党员干部选拔, 管理监督, 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 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基层法治机构, 开展培训, 突出法律知识的重点, 做到最大化的法律知识普及, 改变党员干部对专业知识严重匮乏的现象。开展法治干部到基层工作的活动, 听取群众合理的诉求, 维护群众正当的利益, 积极解决群众问题, 对于少数人不合理的请求要严厉打击, 对违反纪律,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明令禁止, 做到积极及时的解决矛盾, 避免激化矛盾。

(五) 重视人民利益, 维持社会稳定

要做到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的权益, 就要将利益诉求和纠纷纳入标准的法治轨道中, 才能促进改革开放的稳定发展, 保证社会环境大和谐, 由此看来, 法治对于我国社会和改革开放有重要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社会中的矛盾进行解决, 维护社会稳定, 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是促进社会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 社会合作, 全民参与, 法制保障”社会体系的基础。十八大中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依据, 提供了最优路径。要形成社会凝聚力, 达成共识,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是基础。因此党员干部要把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自觉需求。法治逐步受到重视, 体现了我党在历史经验中不断实践, 吸取经验, 对执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对自身的使命勇于担当。

五、结语

目前,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是我国的重点发展目标, 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的矛盾, 就必须依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因此,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菅中战.试谈当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J].活力, 2014 (22) .

[2]高峰.党员干部要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J].华人时刊 (下旬刊) , 2014 (11) .

[3]戎旭.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J].实践 (思想理论版) , 2015 (01) .

[4]肖辉.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企能力[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4 (06) .

[5]李佐军, 常纪文.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J].党政研究, 2014 (06) .

3.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三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方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一个全新的充满挑战性的阶段,如何正确的看待当前国情,需要领导干部能够用法治思维能力进行判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要求。针对此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的重要讲话中,不同程度的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法治思维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

可以看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完整的提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的思路,而十六大报告将法治理论的要求范围扩大到公职人员强调了“法制观念”,十七大报告则进一步阐述了“弘扬法治精神”,到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能够明显看出我党的理论路线,形成了党的理论的历史性的突破和创新。

一、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

1.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执政能力要求的合理提法

十八大报告强调,虽然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到高速阶段,但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理论的依据没有变化,仍然要坚定的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思想。这也对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目标,即必须全力而有效的推动经济高速发展,并且保证其健康性和稳定性,经济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社会的进步程度与人民的期待达成一致,才能更好的积累基本的社会物质基础,既要发展物质基础,还要带动和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人民只有自由的享受到需要的精神文化生活,才能感受到基本人权的保障性,大力加强对人权的尊重,让人民群众更好的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社会进步成果全面的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2.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是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难题之道

我国现处于经济社会重要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改革、发展和稳定几大重要任务,这就对所有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合理地调整工作状态,明确前进方向、工作方法的目的所在。近年来,领导干部都在进行深入研究如何加大改革的力度、提高发展的速度,同时要满足社会可承受度,将三者有机协调进行统一,对于领导干部既是工作的难题,也是对我党执政能力的挑战。发展是唯一的目标和方向,我们想要做到提高,想要顺利的处理现有的全部问题,只有也只有依靠自身的提高和发展才能达到目的。改革与发展是经济前行的基本动力和社会进步的促进力,同时带动社会主义制度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进而形成健康的循环状态,可知其重要作用就是能够有效而顺利的处理改革和发展中的一系列难题,可以大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还有重要的作用是可以推进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稳定发展。从我党近些年的实践经验来看,改革、发展和稳定就不能优其一,必须同时发展,使其相互促进,进而形成全局健康稳定前行的局面,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前行;反之,则能够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依治治国是我党治理国家的可靠方式,领导干部的基本法治思维就是要依据法治的基本原则,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能够客观地使用,形成稳定的观念。要求领导干部要明确分清人治思维、特权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对立,法治思维对领导干部提出了运用法律观念合理的使用权力。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就能够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和解决相关的问题。行为方式就成为法治方式,利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打破旧的思维模式,形成能够适应法治社会的新的思维模式。

三、现阶段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已经卓有成效,对于转型期我党面对的各种问题和不断出现的新的矛盾,一些领导干部在解决问题时出现了与我党的法治思想相悖的情况,部分领导干部不能及时的完善自身法律意识,造成无法与转型期的客观要求相适应,法治思维还没能真正贯彻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中,还没有使其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迫切要求,上述问题已经在很多领域凸显,笔者将其归纳为如下几点:

1.权力本位,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于一些领导干部本身不具备法治思维的能力也没有提高能力的意识,因此对于法治下的权利行使不能很好的把握,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不重视法治精神,崇尚官本位的权利意识,一些领导干部即使在组织提出官本位的整改意见后,仍旧我行我素,其思想境界无法满足执政要求,将漠视群众的各种权利作为工作的态度。从表现上看,其工作只是按照领导意识作为,而不对群众负责。严重的脱离群众,最终也成为激化和加深矛盾的根源。

2.领导干部对于法律的掌握和熟悉程度无法满足形势的要求

很多领导干部能够意识到法律知识对于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也要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具备能够合理的切实成为领导干部的先决要求,将其作为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一些地区和单位虽然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但是没能积极有效的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没有可行的渠道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一些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流于形式或是基于表面,不能深入的进行学习,甚至是宪法等国家的基本法都没能认真的学习。

四、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领导干部应该努力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水平,否则就无法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只有经过系统深入的学习,将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融会贯通,这些是无法生而知之或是靠自身的领悟所能获得的。只有学习是唯一可靠的途径,也是了解法律制度的前提。

法律的存在意义基于其实用性,而对于法律约束下的人民,认真遵守形成法律的基础。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的法治氛围。严格执法成为法治实施中的重要环节。而对于此项重要的环节的控制就由各级领导干部来担负。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将严格执法作为其重要的职责。

参考文献:

[1]陈昊.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J].青年与社会:下,2015(7):87.

[2]孙书侠.推进依法治国重在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J].青年与社会:中,2014(12):74-75.

4.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四

通过本次学习,使我认识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规则、理念,随着近年来的推进,正在成为从基层到中央上下一体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是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的,是领导干部或者公务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之贯穿于日常工作,并成为习惯思维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虽然我们处在转型时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但法治的发展方向是不能动摇的。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法律形式可以在短期内进行移植,而法律思想却很难移植,它是在反复的反思中发展变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反思”、长期实践的过程。可以通过教育宣传,引导舆论,形成共识,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所有人的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

2、提升法律素养。认知因素,即一定的知识积累,是形成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条件。通过对当前大量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在知识普及中增强对法的认知,形成法的意识,提升法律修养。

3、增加学习宣传,切实提升法治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既要注重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又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教学方式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注重法治舆论的培育和引导,广泛宣传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文明执法、公正司法、解决影响

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典型事迹,切实在各种群体中形成良好氛围,促进大家对法治价值的认同。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大家切实体会到法治就在身边,从而形成推进法治的自觉和自信。

4、自觉运用法治规范发展行为。法治具有普遍性、国家意志性、相对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等特点,与科学发展有内在联系。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努力做到依法依规,通过法治方式来提高发展质量;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通过对法律统一、正确、有效的实施,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健全和完善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向着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顺利迈进。

5.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五

第一篇 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政府

(每次考试略有不同,这里包含第一篇的大部分题目)

一、单选题

1、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学法是前提,首要学习的是(D、宪法)。

2、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标准是(C、职能科学)。

3、法治思维是以(B、权利义务)分析为线索展开的认识活动。

4、落实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B、初任法官、检察官)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5、(D、1982124)年、月、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处理社会矛盾要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没法达到完美状态即三个效果统一,按照法治思维要求哪个效果优先?(C、法律效果)。

7、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B、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8、关于法治思维以下哪种说法最为准确(A、底线思维)。

9、把(D、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10、建设廉洁政府,釜底抽薪之策是建设(D、有限政府)。

11、党的哪一次会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B、十八大)

12、在所有的国家权力中,最具有扩张性、最需要灵活性、最难控制的权力是(C、行政权)。

13、(C、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4、法治思维的价值取向应该是(A、公平正义)。

15、法治思维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C、合法性)。

16、在我国历史上反腐败手段最为严厉的皇帝是(B、朱元璋)。

17、提高全民族的法治思维水平要抓的关键少数是(B、领导干部)。

18、完善(C、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19、(B、前海法院)被业内寄希望于打造成为“中国未来法院样板”。

20、最高人民法院在(B、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二、多选题

1、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说法准确的是()。

A、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B、国家公职人员的隐私权要受到合理限制

C、国家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和普通公民一样受到同等程度保护,否则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D、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争议可提起行政诉讼

2、关于反腐败的形势说法正确是()。A、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

B、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不敢腐初见成效 C、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D、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3、关于腐败的说法准确的是()。

A、人类社会共有的政治社会现象 B、多党制是解决腐败的良方 C、限权、分权有利于遏制腐败 D、北欧国家相对廉洁

4、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是()。

A、财政预算 B、公共资源配置

C、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D、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5、关于法治思维说法准确的是()。

A、基准性思维 B、弹性思维

C、优先性思维 D、柔性思维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是()。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B、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D、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7、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A、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C、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D、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E、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8、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是()。

A、忠诚 B、干净 C、高效 D、担当

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高效便民 E、权责统一 F、诚实守信

10、法治政府应该是()。

A、民主型政府 B、责任型政府 C、服务型政府 D、有限型政府 E、透明型政府

三、判断题

1、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2、中纪委开展巡视工作时,对巡视组组长是一次授权长期有效。

3、城管协管员、公安局辅警也有执法权。

4、党规党纪高于国法。

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到了精细化、科学化的阶段。

6、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7、行政决策是所有行政行为的起点。

对 错

8、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首要的是维护宪法的严肃性。

对 错

9、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对 错

10、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

11、法治思维是效率最高的治国理政思维方式。

对 错

12、党规党纪高于国法。

对 错

1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意味着德治与法治地位平等、同等重要。

对 错

14、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于2015年5月1日实施。

对 错

15、法治思维强调众人的智慧和规则的权威,而人治思维强调领袖的权威与智慧。

对 错

16、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

对 错

17、反腐败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对 错

18、在提名、考察程序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省级组织部提名、考察。

对 错

19、“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真命题应该是“权大还是法大”

6.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篇六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2542 次 更新时间:2013-03-24 22:21:37

进入专题: 法治思维 基层

● 石书军

国道309与河北省省道邢峰线交汇处,有一座千年古城遗址。打开百度键入“午汲古城”,词条显示:“午汲古城”是战国、汉代遗址。午汲镇地处武安市城区西南城乡结合部,毗邻城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近年来,由城市西扩南延、经济快速扩张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相互交织叠加,信访事项呈多发、高发,甚至局部爆发态势。在饱尝了“花钱买稳定,越买越不稳”的酸楚以及单纯追求“息诉罢访”对公平正义的浸淫之后,镇党委、政府痛定思痛,毅然在镇十八届人代会上,庄严地做出了建设“法治午汲”的决议,开启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制之门。

一、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午汲。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末梢神经。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确定之后,乡镇建设法治政府,最重要的当是落实,也就是执行,依法行政。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法治工作保障”等“规定动作”之中,贯穿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午汲镇遇到的最大挑战:一是城市征地、拆迁,二是控制来自民间的非法圈占。在此大背景之下,既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城市征地、拆迁任务,成功地控制住来自民间的势头凶猛的非法圈占,又不违法施政、野蛮拆迁保持辖区内的和谐稳定。能否在两者之间求得平衡,时时刻刻都在检验着镇党委政府的执政水平。

西苑大街是武安市西部新城——西苑新区建设中的最重要的道路之一。西苑大街的征地拆迁工作,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起步,中间磕磕碰碰,始终进展缓慢。在建设法治午汲的实践中,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条例》生效后,午汲镇开始尝试用法治的方式解决控制性工程——贾庄段涉及的12户民房的拆迁难题。这是午汲镇首次参照《拆迁条例》精神,试水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从向市政府法制办请示开始,到通告张贴,房屋评估、价格复议等等,“参照”的路子走得一步都不含糊。出人意料的是,依法拆迁贯穿和谐精神,贾庄村所涉12户民房的拆迁工作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全部顺利完成。

建设法治政府如何控制来自民间的势头凶猛的非法圈占?午汲探索给出的结论是:打击非法法不容情。贾庄毗邻城区位置优越,少数人打起了贾庄的主意。几乎是一夜间,圈起了上百米的围墙。镇政府得到报告,立即启动法律程序。首先进行告知,限期自行拆除。这时,当事人玩起来了“躲猫猫”。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镇政府与国土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建筑进行了强拆。建设法治政府以来,类似这样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都要进行十多次,但每一次都力求做到执法手续完备,证据充分,避免了程序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运用法治方式,“三位一体”解决信访事项

依法化解矛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午汲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巧妙地融合在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之中,逢案必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破解涉“公”信访难题

对一般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涉私信访事项,充分发挥村级治保、民调、治安管理员作用,开展经常性信访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坚持一案一档,对重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对涉“公”(注:向村集体主张权益)信访事项,采取“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解决。听证会一般由包村领导干部主持,常年律师顾问与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两委干部、全体村民代表,村内部分有威望的村民参加。程序是:会前准备。通知信访人,要求其作好在听证会上陈述诉求的准备。书面通知村民代表,同时将信访人诉求打印成明白纸一并发给村民代表。印制表决票(视情况而定)。表决票表头格式为:+ + +村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表决票。召开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村主任简要介绍案件情况,信访人陈述自己的诉求。常年律师顾问解释相关法律,双方当事人当场出示相关证据、必要时实地查看,与会人员阐述自己的看法。最后,形成听证意见。至此,如双方接受,会议结束,信访问题解决。如有异议,进行下一步程序:提请与会村民代表表决(人数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村民代表采用秘密划票间的方式进行投票。在镇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当场唱票,宣布投票结果。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时,表决事项通过。

将村民代表大会机制引入涉“公”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调处,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河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十种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涉“公”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共同点就是向村集体主张权益,有的诉求标的还很高。不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直接按照信访人的意图将款项支付给信访人,虽然也能息诉罢访,但在每季都要召开的村级民主公开大会上经常受到村民代表的诟病,同时还助长了信访人的漫天要价。将涉“公”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柜架内依法解决,不仅体现了“法”的尊严,还体现了“公”的威力。这一机制还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规范约束少数无理取闹村民的同时,对街(村)干部的行政行为也是一个极大的约束,它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将涉“公”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置于全体村民代表这样一个“阳光环境”之下“晒晒”,合理与否一“晒”自明,有利于净化信访环境,重塑公平正义。长期以来,村民们对少数无理纠缠的上访老户,胡搅蛮缠沾光没够的信访油子,可以说是又气又恨。气得是,我们的干部对这些人一味的迁就,恨的是那些人的胃口永不满足。可在愤恨之余,又找不到参与的途径。事实上村民们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最有发言权,他们最知道案情的本来面目。少数无理取闹之人,根本见不得阳光。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正是抓住了镇村干部“消极保稳定”“花钱买稳定”的心理,进而步步紧逼,动辄就拿赴省进京上访给干部施加,迫使干部答应他们的无理或者是过高的要求。现在好了,有了村民代表大会机制,很多涉公信访案件,作为一项制度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而且村民代表大会必须是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所做决议到会人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因而,极大地提高了村民代表的参政议政热情。自启动新机制以来,午汲镇先后在5个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7次。北白石村周某云等7个信访事项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机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敢于负责,依法作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

个人之间宅基地纠纷确权是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范围。但由于宅基地纠纷直接触动争议双方利益,一般镇村都不愿受理。即便被动受理,也往往怕得罪人,不愿或不敢拿处理意见,生怕惹出是非充当被告。开展法治午汲建设之后,午汲镇将这一“老大难”问题,提到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会前,镇政府法律顾问牵头司法所、土地办、有关村委会等组成专案组,调查取证,形成卷宗,拿出初步意见。然后,将此意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终形成村级意见。镇联席会议对村级意见,特别是支持意见的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必要时请律师事务所进行论证。审查通过之后,形成争议宅基地确权处理决定。

玉泉岭村杨某川为了44年前的一柱房屋拆迁和门前的三十多平米空地儿,与邻居杨某祥打了二十多年的官司,是午汲镇公认的1号信访案件。镇长接手这一棘手案件后,与律师、镇主管领导一起,查阅了大量的历史档案,走访十多位健在的证人,获得了极为重要的档案证据。最终,镇政府对这个“44年前的房屋拆迁”形成了处理意见。杨某川不服行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依法受理,最终维持了镇政府的决定。事隔半年,针对“三十多平米空地儿”镇政府又形成了另一个《土地确权处理决定》。目前,杨某祥已提交行政复议。这桩历史积案,近期可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位。

(三)善于协调,敢于牵头行政司法案件代理

对不属于镇政府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反复引导信访人自行到相关行政机关,通过行政仲裁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对那些确实没有能力自行维权或对行政仲裁半信半疑的信访人,则采取“代理制”的方法,帮助信访人通过行政仲裁或复议方式,依法维权。

东广村机动地是一件涉及土地承包的群体性信访案件。涉案群体一方76户,另一方188户。该信访事项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其间,围绕该案发生的赴省、进京、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访已不计其数。2010年10月,午汲镇举全镇之力,绞尽脑汁终于将双方引导到了市土地承包仲裁法庭。开庭之日,话不投机引发了群体性冲突。东广村机动地成了邯郸市委重点督办的信访案件。镇长主抓这起案件后,两个多月“网上捞针”。终于,在人民法院报网上找到了一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案例。思想工作、案例学习、协商沟通,经过一段时间的普法宣传之后,午汲镇顶住巨大压力,协调市土地承包仲裁法庭再次开庭,取得圆满成功。

肖某军是户籍在店头村的下岗职工,反映的是煤炭局下属企业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联办指定午汲镇负责控访。午汲镇全权代理,通过认真分析案情,找出了合理因素。于是,镇长、包案副镇长亲自出面协调市劳动仲裁部门十几次,并免费聘请律师,为其在劳动仲裁中辨护,维护了肖某的合法权益。

2012年春天,园柏树村委会因发放福利引发出嫁女福利待遇群体性纠纷。出嫁女孔某英姐妹等100多人,另一方1000多人,双方情绪激烈,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镇村干部审势度势认为:此案交法院依法处理最为妥当。于是,反复教育引导,孔某姐妹到法院依法起诉,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四)在法治框架内:疏导缠访闹访无理访,理顺矫正信访人情绪

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三位一体解决农村信访取得一定成效之时,我们对少数游离于法律与公序良俗之间的信访事项;合情不合法的信访事项,信访人要求过高或者有理成分过少、信访人肆意缠访、闹访的信访事项等等,在法治框架内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依法考量违法,公序良俗有“理”。西苑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贾庄村宅基地遗留问题,涉及城镇居民多达305户。市信访联席办针对贾庄宅基地问题专门出台了解决方案。到目前为止,240多户接受了《方案》。但仍有60多户对《方案》持有异议,不断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个关乎全市稳定的信访问题,午汲镇彻查了当时的文件。最终,找到了两份有力的政策依据。一份是1990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局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通知;一个是1993年国务院116号令。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贾庄宅基地遗留问题属非法无疑,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拒绝接受。

河北省“城镇三年大变样”期间,依法拆除了一批违法、非法建筑。按照当时的政策,违法非法建筑不予补偿,但对限期自行拆除者给予奖励。事过几年后,当时的领取奖金的拆迁户,以个人损失巨大为由一再上访,要求补偿。对这类信访事项,对这部分信访群众,尽管无奈,也只能小心应对。只有通过法律,假以时日,依法疏导矫正上访人情绪,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依法疏导无理访,不怕招惹是非

信访人群体中确实混进了部分无理取闹之人以及少数信访“掮客”,他们秉持“闹而优则利”思维,严重干扰破坏了信访秩序。对这部分人在坚持依法说“理”说“法”斗争的同时,固定证据依法打击。

建设法治政府以来,午汲镇运用法治思维、逢案必法;运用法治方式,“三位一体”,处理信访事项达二十五起,约占信访总量一半以上,依法对东广村师某等3人进行了拘留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认真学习法律,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一是对反复出现的信访事项,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劳动法》、《工伤条例》、《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仲裁法》等,提升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和疏导矫正群众情绪的能力,逐步形成“法治成为常态,人治变成例外”的治理氛围。

二是运用互联网查找学习各种案例。案例指导已经成为午汲镇解决信访事项的“锐利武器”。一有信访事项发生,首先想到的是有无类似的案例。玉泉岭村干部王某田因公死亡,我们及时找到了相关案例,以法服人,妥善解决了问题;东广村机动地仲裁更是因为找到人民法院报上的《非家庭承包征地时无获偿权》案例,为十几年的纷争找到了正确的解决路径。

四、几点启示:

1、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有相关政策跟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最大的瓶颈是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很多需要依法处理的事项,乡镇没有相应的执法权,此类问题在安全生产监管、土地违法建筑清理、信访案件定性等领域表现尤为突出。现实情况乡镇只能依靠联合执法方式解决,而联合执法需要多部门协调,牺牲了执法效率。因此,在乡镇建设法治政府需要界定财权、事权,需要厘清权责关系。总之,需要顶层设计。

7.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篇七

对于法治思维的概念, 学界一直没有统一的定论, 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了剖析、解读。姜明安教授认为法治思维, 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 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1]刘平教授提到, 法治思维是由道、学、术为架构, 即原理与知识和方法三种思维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思维方式。[2]袁曙宏先生也讲到, 所谓法治思维, 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 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人权, 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3]陈金钊教授对法治思维的诠释从特征展开, 认为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 在现阶段主要是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 在价值追求上趋于实现公平、正义, 保护公平、自由, 讲究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解释技术的一种理性思维方式。[4]而笔者认为法治思维是执政者在具体运用法律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摒弃感性趋向理性, 从而最大限度地抑制权力滥用以促进社会公平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思维模式。

二、法治方式的所指与能指

所谓“法治方式”, 姜明安教授在其研究中所提的“法律手段”, 是指执政者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 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5]陈金钊教授认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从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法治方式的角度出发, 给法治方式赋予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根据法律处理具体问题;二是法治方式具有独立性、自主性, 一般情况下不受道德、宗教、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三是法治方式强调法律方法的适用。[6]不仅如此, 陈教授还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再次诠释了法治方式, 广义上指各种主体运用法律制定决策、解决纠纷的行为方式。狭义上指不仅运用法律规范, 而且运用司法机关来捍卫利益或秩序。[7]可见, 虽然在法治思维的涵义上学者分歧众多, 但是对于法治方式理解趋同。故笔者认为法治方式, 即是执政者以法律为信仰, 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的指导下, 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 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创设的制度、机制、程序等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矛盾等社会、经济问题, 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实现社会公平的行为模式。

三、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理念的提出, 使得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备受关注。而在2010年10月,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 从而使得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和运用法治思维这一要求登上学术舞台。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之间的关系, 要明确二者的基础在于法治的内涵和要素, 所力求实现的则是建立法治国家。德国行政法学家哈特穆特·毛雷尔这样阐述法治国家的涵义, “法治国家是公民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以及国家内部领域的关系均受法律调整的国家, 其标志是所有国家权力及其行使均受法律的约束。”[8]这一说法很好地表明了法治, 诞生于法律机构取得足够独立的权威以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约束的时候。[9]

(一)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以法治为平台, 相互作用塑造法治社会

法治思维是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而法治方式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手段。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 从以个人意思表示为标准到以符合法律制度为出发点, 摒弃个人情感对社会事件和现象的主观判断及倾向, 以法这种客观标准为准则处理事务, 从而达到一种客观民主公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都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的。一个国家只有确立了法治基础, 才谈得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相关事务。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且决定法治方式的具体运用。法治思维需通过法治方式发挥作用。执政者在实际工作中若能做到直接运用法治方式而非遵循个人意愿, 则说明法治思维的贯彻落实到了实处, 支配人的行为从而达到法治方式与思维的完美结合。且我国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等, 多处强调确保法治思维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 运用法治方式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结合是为了约束权力、限制恣意

法治思维是一种在观念上和思想上的精神效果, 法治方式则是在法治思维对意识做出调整后在行为上的具体体现。近年来, 政府机关执法与公民利益的冲突频出, 行政机关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已逐渐突显, 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对社会这个法律的沃土产生了负面影响, 这对实现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公正的文明法治进程产生了影响。[10]对执政者来说,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仅体现在其处理社会事务的工作中, 也应使其成为生活中的常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要求执政者实施某种行为, 以理性的法治思维对事物做出分析并加以综合判断, 以成熟的法治方式去指导行为, 不再依靠主观的意愿和恣意的行为模式罔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影响, 而必须符合立法机关制定的现有法律所规定的框架, 从而限制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的权力。因此, 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和认可必须遵循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 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 国家司法机关审判人员对案件进行裁判必须依法判决。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试图夺回法律话语的主导地位, 抵制执政者仅用道德和社会学做出评价所产生的偏差, 更正执政者因此而产生的价值取向错位情况, 让法治方式在现实的实践操作中有更多的可能性、技艺性。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 法治方式的运用反映和体现法治思维, 执政者必须从主观上自觉主动地运用法治思维, 并且从行动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上存在的诸多不公正的问题, 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从而以己之身向人民群众传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继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理念, 使得维护社会公正能够全民化、社会化、法治化。可以说,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为两个层面为实现依法治国指明了具体路径。使得人们可以期待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对社会事物采取共同管理的局面, 一同绘制社会公正的美好蓝图。我们的目标在于通过法治思维的高度贯彻落实可以使政府在处理国家事务时提高效率, 法治方式的运用极大地提高处理危机或者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在一定程度上自觉、主动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约束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 限制可能出现的恣意, 对适用法律行使职权方面做出有利影响以促进法治进程, 促进法治实践。

摘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近年来广受学者关注,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相辅相成, 二者密不可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一方面以法治为平台, 塑造法治社会;另一方面相互结合, 限制权力和恣意, 以确保法治有优渥的土壤得以更好地发展。文章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概念着手, 试图研究和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以此对我国在适用法律、行使职权方面作出有力影响, 促进相关实践工作。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参考文献

[1]姜明安.再论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J].湖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2]刘平.法治与法治思维[M].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3年6月第1版, 第167-168页.

[3]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C].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第221页.

[4]姜明安.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辩证关系与运用规则[J].人民论坛.2012年5月.

[5]陈金钊.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3月第21卷第2期.

[6]陈金钊.对“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解读”[J].河北法学.2014年2月第32卷第2期.

[7][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M].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5页.

[8][美]P·诺内特、P·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8.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路径选择 篇八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守法意识

中图分类号: C933.2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5)01004106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可见,我国朝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进一步了。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最重要的就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因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是否运用法治方式治理社会,而一个在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的基础上、运用法治方式治理的社会,将会是一个各项秩序有条不紊的社会;是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保护不受侵犯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一体发展的社会。可见,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直接影响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应重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培养全民守法意识,从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然而,在社会管理实践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并不是秉持着法治思维而是人治思维或权力思维,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权力公平、公正的发挥,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那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从而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呢?本文将对我国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进行探讨,分析现阶段我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存在的障碍及出路。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什么是法治思维呢?它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遇到问题时,想办法做决策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法律程序、法律逻辑等一系列理性思维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最终形成结论或决策的过程[1]。它在本质上是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的。笔者认为,要全面认识法治思维的内涵,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法治思维是基于规范性和程序性的法律知识之上的思维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律知识之上的逻辑思维。而法律知识包括规范性的法律知识和程序性的法律知识。规范性的法律知识是指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具有的权利义务的具体明确规定,侧重于实体上的规则和原则;程序性的法律知识是指在司法、执法的实践中,国家权力机关以及相对人应遵守的相应程序上的权利义务,侧重于程序上的规则。所以,领导干部在做出决策时,需要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才能形成一定的法治思维,才能做出既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的决策,从而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当然,法治思维不代表对法律知识的照搬运用,它的立意更加深远。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在对法律知识有深刻的理解后,在法律的适用上,不仅要顾全大局,还要依据个案差别做出灵活的判断;不仅要注重法条的实体规定,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还要协调各方利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由此可见,领导的法治思维水平建立在良好的法律知识之上,且在运用法律知识时,不能教条主义式地照搬法条,而应高瞻远瞩,顾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有效的决策,引领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二)法治思维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追求权利自由不受侵犯的思维

如前所述,法治思维不仅包括“法律思维”,还要兼顾各方利益的权衡。而在兼顾各方利益的时候,就是要本着公平正义为基础,追求公民权利自由不受侵犯的思维根据,才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法治思维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追求权利自由不受侵犯的思维。虽然法治思维是根据法律的思考,但是,在遇到具体个案的时候,可能面临着多种价值的选择,而价值的选择不是能够依靠法律规定来决定的,它是一种主观评价的选择。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良好秩序的维护,更重要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不受侵犯。如果法律只注重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不注重社会公平正义的精神,那么这将意味着法律只不过是国家推行专制统治的工具。所以,法治思维应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维系公平正义在法治国家中的制度形态,同时,引领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2]。由此可见,如果法治思维是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的思维,那么这样的法治思维将赢得民心,并且促使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有利于公平正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

(三)法治思维具有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约束力

如前所述,法治思维不仅是基于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还要秉着公平正义的观念兼顾各方社会利益。所以,它不仅注重权力的有效行使,还注重各方利益的协调,注重公权力与公民个人利益的权衡。法治思维具有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约束力,它不同于人治思维,人治思维更侧重于权力压倒一切[3]。

法治思维具有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约束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和谐、稳定与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离不开公权力的干涉,但是在权力行使的把握上,如果太过于侧重权力的无限使用,往往很容易形成权力滥用;如果都不使用权力来维稳,又很容易造成权力不作为,社会混乱不堪。所以,在对权力的使用程度的把握上,应该注意其与社会管理之间的平衡性。而法治思维作为领导干部的第一道决策门槛,直接决定着领导干部做出关于权力行使程度的决策。所以,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应具有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约束力。另一方面,法律条文是通过语言来表述的,而语言具有模糊性。所以,这就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而解释后就会使法律具有开放性。这就给权力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自由裁量空间越大,如果不对权力的行使加以限制,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所以更需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来对权力加以限制。endprint

(四)法治思维是一种讲究法治逻辑的理性思维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法治思维是在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法律逻辑、法律规则和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等一系列逻辑结构得出应对决策,然后运用法治方式途径,来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所以,法治思维是一种讲究法治逻辑的、理性的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种讲究法治逻辑的理性思维。所谓法治逻辑,包括三个步骤的逻辑结构:首先,要具备法律体系的各项规范和程序作为大前提;其次,要明确案件的事实或待解决的问题来作为小前提;最后,以公平正义为基础,从以上两个前提中推导出解决问题的决定。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应该根据基础法律知识框架、按照法律逻辑结构来分析、综合、判断、解决问题。注重法律的具体规定、注重法律的程序性要求、并且秉着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来解决社会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运用法治思维的逻辑结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兼顾各方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可见,法治思维具有逻辑上的严谨性,此种逻辑思维远远超过其他形式的思维逻辑(如人治思维、权力思维等),可以使领导干部做出具体决策时,既高效、合乎法理,又少犯错误[4]。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的必要性

通过上文对法治思维的内涵探析可知,法治思维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不仅能有效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能高效、有力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其他思维形式无法比拟的逻辑思维。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领头羊,应具有法治思维,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经济、推进我国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是从源头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必然要求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将法治思维写入其中,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理念。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是从源头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必然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领导干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他们是决策者、组织者、治国理政的领头羊,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决定着其所辖范围内的发展。可以说,领导干部的决策直接关系到社会管理的和谐和稳定。如果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那么领导干部就会很好地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源头。其次,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可以给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可见,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可以带领全民提高法治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民提高法治意识了,反过来会监督领导干部的决策作为,督促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此良性循环。所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从源头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必然要求。

(二)是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决策、文明管理的内在要求

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有利于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决策,有利于领导干部对社会进行文明管理。随着新世纪经济发展的现代化、全球化、政治民主化的全面推进。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问题,党的执政管理模式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5]。近代各国发展的经验表明,宪政已经成为人类治理国家的最佳模式选择,民主政治国家已经成为文明治国的价值取向,依法治国是实现民主政治、文明管理的最佳途径[6]。所以,在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确立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向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个伟大的里程碑。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可以使领导干部在做出决策时更具有科学性,在符合现行立法的前提下,又兼顾各方利益,避免盲干和权力主义。领导干部做出来的科学决策运用到社会管理中,必然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形势、顺应人民的意愿的,从而也就形成了文明管理的良好形势。可见,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在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日益凸显且复杂多样化的形势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有利于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决策,有利于领导干部对社会进行文明管理,解决各种社会矛盾问题,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催化剂

首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是化解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矛盾关系的良药。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在转型关键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中面临的三大考验。发展是目的,是硬道理;改革是发展的动力;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可见,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在“矛盾凸显期”的现阶段非常重要。实践证明,要化解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关系,最佳的途径就是将这三者统一于法治。因为法治才能使改革中不同利益的博弈取舍无限接近公平合理的最佳目标,进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7]。而法治的实施,最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的贯彻落实,如果领导干部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做出民主、依法、科学的决策,做出更加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的政府决策,那么,就能为社会环境提供一个和谐稳定且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矛盾关系也就迎刃而解了。

其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是化解矛盾的基础保障。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带来了多元化的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的竞争和博弈,必然带来高风险和复杂化的社会矛盾。所以,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如果能用法治思维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不仅能降低矛盾的风险性,而且能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因为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前提、以公平正义为基础,且具有限制权力任意行使的约束力,促使矛盾合法有效地解决,运用这样的思维模式做出来的管理才能真正做到民主管理和合法管理。所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催化剂。endprint

三、目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立法上也有很大的完善,基本实现了各方面有法可依。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我国的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尚待提高,在处理社会各种复杂矛盾问题时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人治思维在领导干部中仍然占有很大的比例,此外,也暴露出有些领导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目前,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的泛滥

法律虚无主义思想仍然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由于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官员在对待法律的本质和作用的问题上,仍然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在他们的思想中,仍然认为法律的作用是虚无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普通人的,对于权力者来说,法律只是一种管理的工具。所以,这些领导干部就会选择性地使用法律,也就是说,当需要法律法规时,他们就会把法律拿来当挡箭牌,冠冕堂皇地作势说要严格执法;但是,当法律法规阻碍了权力者的“利益”时,他们就会对法律“视而不见”。其次,一部分的领导干部对依法办事不坚定。他们对于法律缺乏一种信仰,没有足够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只是形式上的认同。所以,当这些领导干部在遇到外界压力时,依法办事的思想往往会稍纵即逝,最终放弃法律,甚至突破法律。可见,领导干部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想仍广泛存在于现实社会中,依据这种思想做出来的决策,很容易突破法律的规定,违背法治的精神,是非常危险的,是不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的。

(二)权力本位,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利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着权力本位思想。所谓权力本位思想,是指认为权力才是法律的本位,强调法律是以公权力实施社会管理、压制公民自由权利,从而达到他们认为的“稳定”这一目的。权力本位思想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权大于法。他们认为,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条子”最管用,即使这些指示突破了法律,他们也坚决执行。这就很容易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不良现象。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绊脚石。其次,部分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些领导干部为了追求自己的政绩利益,只注重对上级领导的迎合,在上级领导面前表现得很积极努力,但是却忽视了对下面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很容易产生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脱离,这样的领导干部做出来的决策通常都是忽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见,权力本位的思想不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应有的,它背离了权力的本质和运行轨迹,是造成领导干部腐败现象和其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应从根本上予以剔除[8]。

(三)不重视法律的程序性规定

由于传统法治文化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影响,很大一部分领导干部都不重视法律的程序性规定。众所周知,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具有双重价值,一方面,它是实体性规定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另一方面,它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能限制权力机关的权力滥用,规制权力者自由的裁量权。如果没有程序性的规定做保障,那么再正确的决策也只是形同虚设,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主要表现在,首先,对于一系列的程序性规定想怎么变通就怎么变通,想怎么简化就怎么简化,殊不知被简化的过程往往会造成对实体正义的侵犯。例如,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应该向群众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监督,但是有些领导干部并不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习惯于个人说了算,省略了公示这一程序。这就会弱化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影响到真正实体上的内容。其次,对于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注重实体上的具体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程序性规定的,也不以为然,以他们“出发点是好的”等理由为自己开脱。但是,违反程序性规定的危害性是巨大的,因为它会在领导干部内部形成一个“潜规则”,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程序性规定也不会被重视,甚至认为程序性规定是一个阻碍,这样的思想危害性是极大的,应受到领导干部们的重视。

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若干建议

通过上述对法治思维内涵的分析,以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的必要性分析,笔者认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可以引领全民守法意识,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通过对领导干部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治理思维的问题研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重视知行合一

教育是实施任何行为的基础。要想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最重要的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而党校教育则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的最佳来源。在我国,党校教育的宗旨是培训公职人员的政治素养、党性觉悟、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等。可见,党校教育对于领导干部的各方面素质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传统党校教育缺乏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的教育。所以,应在传统党校的教育宗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针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的培训。首先,应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思维的基础性教育,让他们了解基本的法治思维的内涵、性质及其重要性。了解法治的优越性及其重要性,把法治手段放在解决矛盾问题的第一位置。其次,在掌握了法治思维内涵的基础之上,训练领导干部对于法治思维能力的运用能力,设计典型情形,促进领导干部学以致用,注重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能力的掌握和实际运用,做到知行合一。切实做到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治国理政。

(二)弘扬权利本位意识,大力宣传法治文化精神,引领全民守法意识

从上文分析可知,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着权力本位的思想,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代表行使权力,不仅要在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还应该重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应由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过渡。首先,应通过法治教育,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剔除领导干部中关于权力本位的思想,弘扬权利本位意识。培训领导干部在处理社会各种复杂矛盾时,时刻保持着在法治知识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公民的基本权利意识,秉着公平正义的思维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其次,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权利本位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宣传法治文化精神。让公务员队伍以及人民群众看到法治方式的重要性以及优越性。培训领导干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最后,由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在社会上起到一个示范的作用,会引领全民的守法意识也跟着提升。人民的守法意识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纠纷的途径也就更容易实现了,以此良性循环。endprint

(三)程序与实体教育并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并不重视程序性规定的重要性,但是轻视程序性规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直接侵犯到实体规定的施行,重则助长领导干部内部轻程序“潜规则”的滋长。所以,应对领导干部进行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教育。首先,在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应让领导干部了解程序性规定的重要性,转变传统思想的思维定式。对领导干部违法程序性规定的行为作出严厉的批评,无论其结论是否正确,无论其出发点是否是好的。其次,培养领导干部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维,有利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因为,法律的程序性不仅限制公权力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于公权力机关执法过程的监督,有助于领导干部在做出决策时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到符合群众意愿的良好决策,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管理模式。可见,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不仅要注重法律的实体性规范,还要注重法律的程序性规定。这样,在做出决策和执行决策的过程中,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使司法、执法更加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

五、结语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可见,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在现阶段的社会管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对法治思维的内涵的深刻把握,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的前提。在很大一部分领导干部中,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权力本位思想、不重视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思想等仍具有很大的市场。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弘扬权利本位意识、大力宣传法治文化精神、程序与实体教育并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手段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培养全民守法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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