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8篇)
1.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一
2篇 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压实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同志们:
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全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再督办、再交底,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为今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今年 1-8 月,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 起,均为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受伤6人,无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6.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受伤人数同比上升 100%。总体来讲,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之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但是,在当前形势总体稳定的大背景下,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初露端倪,又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尤其是一些领域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从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国际上,8 月
1日,印度安德拉邦发生一起大型吊车垮塌事故,约20名工人在对吊车进行安装调试时吊车突然垮塌,造成11人死亡;8月4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发生剧烈爆炸,造成至少 190 人死亡,超过 6500 人受伤,3 人失踪,30 万人无家可归;8 月 7 日,印度一家波音 737-800 客机在降落时滑出跑道,碎为两部分,造成至少 20 人死亡,百余人受伤;8 月 21 日,美国德克萨斯州波斯克里斯蒂港口的一条天然气管道被一艘挖泥船撞击后发生爆炸,致6人受伤,4人失踪。国内看,8 月 3 日,湖北省仙桃市一公司丁酮胯车间发生闪爆事故,致 6 人死亡 4 人受伤,同一时间点,仙桃西流河镇工业园化工厂锅炉爆炸;8 月 4 日,黑龙江哈尔滨一食品公司仓库部分楼体发生坍塌,9 人身亡;8 月 8 日,福建晋江一厂房发生火灾,造成8 人死亡;8 月20 日,载运约3000 吨汽油的游船“隆庆 1”与一艘砂石料船在长江口灯船东南约 1.5 海里处发生碰撞,造成 9人遇难,5人失联;8月29日,安徽芜湖市鸠江区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液氯泄漏,导致 19 人住院治疗;8 月 29 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一饭店发生坍塌,造成29 人遇难,7 人重伤,21 人轻伤;8 月30 日,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工程塔吊发生一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名工人死亡;8月31日,安徽巢湖市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醇解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1人死亡、2人受伤;9月2日,陕西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一工地发生塌方事故,1 死 1 伤;9 月 6 日,甘肃白银市白银区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因现场工人操作不当发生一起冷却水闪蒸生产安全事故,3人死亡、7人受伤;9月9日,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新店镇栋村一民房发生爆炸,导致房屋坍塌,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9月10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观斗村八组一农房后侧边坡垮塌,造成房屋倒塌、3人被埋身亡。全区看,9月10日,永宁县望洪镇污水处理站在实施提标改造
工程中,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6 人死亡,1 人受伤。全县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 起,受伤6 人;贺兰工业园区工贸企业发生 4 起火灾事故(4 月6日铁马轴承、6月6日福之源油脂、8月8日宏思路贸易、9月7日桃林彩钢板厂),造成了不良影响。通过以上事故的通报,反映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上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但我们一些部门、单位、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一般性安全检查,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保工作等重点工作同等对待,对安委会安排部署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二是排查整治不认真,建立两个清单流于形式。从刚才炳炳同志的通报看,涉及安全领域重点部门中,还有个别部门没有上报“两个清单”,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不到位,大多数都是排查了一些企业的一般安全隐患,同以往检查的台账没有什么差别。没有深入剖析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真正影响制约其发展的深层次安全隐患及制度问题,没有组织行业企业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汇总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局面没有彻底扭转。从我前期调研和部门督查情况看,目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认识差距较大,有些企业认识到位,但在人员部署、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改造及对应危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做的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填报台账不细致,没有从解决企业安全核心问题关键环节去入手,对专项整治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各企业一定要克服敷衍了事的心态,对不重视、不抓不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政府将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裁。
从近期国家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看,近日,国务院批复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企业河南国立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属车辆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浙江省绍兴市和柯桥区公安交警部门未对包括事故大客车在内的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对 14 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共对 45 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贺兰县过境道路较多,过往车辆安全检查压力大,交管部门要对过境车辆安全隐患细致排查、及时消除,杜绝“带病”车辆过境通行。通过以上典型案例的通报,我们深深认识到,面对严肃的任务、严峻的形势,如果我们心存侥幸心理,麻木不仁、浑浑噩噩,迟早会出大问题、会惹大麻烦,将无法向区市党委政府和全县人民群众交代。下一步,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压 实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最基本的是要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永宁县“9·10”事故发生后,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润儿书记作出批示,“这起事
故教训极其深刻。为什么过去常见的这类事故到现在还未唤起人们的认知?请应急部门注意普及防范井下沼气中毒的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咸辉主席作出批示,“要尽力救治伤者,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家属安抚等工作。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安全重于泰山。要组织对全区建筑施工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整治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志刚书记作出批示,“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和维护稳定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超超常务副主席、杨东副主席也作出了批示、提出了要求。玉经市长主持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就事故处置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以生命和鲜血为代价的,2018年4月30日17时,我县习岗镇新胜村在疏通污水管道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未确认、检测井内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且未佩戴防护设施的情况下,盲目下井作业,中毒晕倒,井上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先后下井施救,相继中毒,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伤。永宁这起安全生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不吸取教训就会重蹈覆辙。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各乡镇场、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牢牢守住总书记所倡导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和“高压线”,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要聚焦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我们逢会必讲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就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定盘星”,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展中存在的问题看,主要原因除了思想不重视以
外,根本问题是责任压的不实不牢不紧。近期,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实体化管理办法》,包括工作专班管理实体化、各组职责明细化、工作运行制度化、工作进展台账化,进一步指明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路径与办法。刚才炳炳同志通报,要成立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班,从5个部门抽调专人推进此项工作,直到现在,5 个相关部门悄无声息,请炳炳同志牵头查清原因,是安委会未通知、部门不知道还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随后,全县的工作专班,必须要实现实体化运行,实实在在把这项工作推动起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单靠应急管理局力量不足,专班抽调的工作人员都来自于安全风险比较高的领域和部门,请大家一定要形成共识,将职责明细化,综合管理组、整治指导组、巡查督查组既要“诊病”更要“治病”。要坚持工作运行制度化,加快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宣传报道制度、工作通报制度、支部管理制度、分工负责制度、警示约谈和曝光制度以及追责督查制度。请炳炳同志牵头,安委办负责,立即制定我县工作专班实体化管理方案,报县委政府审定。要按照综合管理组“上下统筹、左右衔接,总结汇总、信息上报,会务筹备、后勤保障”;整治指导组“解决怎么干、干什么,重点任务清单化、挂图作战,整治问题台账化、两个清单协同推进”;巡查督查组“解决干得怎么样,把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发挥起来;约谈警示、通报曝光,督查巡查、考核问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边界清晰。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短板。事故多发易发的背后,暴露出我县安全监管专业化、精准化水平不高,基础薄弱,制度缺位等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各乡镇(场)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认真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想办法、抓长远,从根本上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难点、重点、痛点问题。法规制度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一级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规范许可审批,深化标准化达标。特别是要严格化工、民爆和危险货物运输等高危行业的安全准入标准和条件,凡是负有项目审批的责任部门,都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及环保要求、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一律不得放行。要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素质考核制度,从根源上堵住安全生产隐患关口。执法机制上,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积极通过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重点加强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切实让安全责任到基层、安全投入到基层、安全监管到基层、事故遏制在基层。同时,要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着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协助监管检查机制,扩大安全生产技术抽检、专家会诊覆盖面,通过多渠道织密监管和运行网络,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保障机制上,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红名单”激励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限
行、限住、限消费,让守法者独步天下,违法者寸步难行。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是我们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首要的政治责任。永宁县望洪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9·10”事故发生,充分暴露了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还存在诸多漏洞短板和弱项。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各园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别是20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紧盯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狠抓落实,一抓到底,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坚决将事故遏止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刚才在炳炳同志通报的问题当中,反映出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下发几个月了,但我们有些同志对这 20 个方面的领域内容不清楚、环节不掌握、隐患不知道,说明现在大家并没有真正把这 20 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在手上,这项工作我们分管的领导一定要抓实。请炳炳同志牵头,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考试,重点考核各单位“一把手”对本领域安全生产部署是否到位、内容是否清楚、措施是否有效。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部门和各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深刻吸取中卫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8·29”较大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专项行动,着力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危化品的安全管控,强化应急救援演练,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全面强化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筑领域方面,住建部门牵头,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脚
手架搭设拆除、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塔吊、起重吊装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当前正是施工高峰期,要严禁盲目赶抢工期行为,对施工现场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工程项目凡未能整改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特别是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尤其是城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隐患排查,从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招标、许可、建设、管理、运营等各环节入手,要一项一项的查,一件一件的捋,重点排查施工资质、配电设备操作条件、消化区防爆防火条件、污水污泥池防人落入措施、下井下池防毒措施等方方面面的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可控制范围之内。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刻吸取去年“8·28”交通事故教训,交警、交通、运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路面巡查,及时制止并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特别是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要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主要隐患的治理力度,增加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加强管控,严防翻车、撞车造成泄漏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典型事故,突出对事故原因以及事故教训的宣传报道,警示和教育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提高遵章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针对节假日人员出行密集、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的特点,消防、商务、公安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认真组织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场)、各园区、各企业要安排人员 24 小时值班值守,请炳炳同志和四办统筹安排值班值守工作。要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要深入检查商场、市
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要对大型集会游园活动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报备,未经批准不得组织一定规模的活动,重大活动必须要报县委政府批准以后才能开展。要做好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重点突出对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以及夜间、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监督主办方制订完善的应急疏散预案。文化旅游方面,文旅部门要针对假期旅游高峰,不间断开展景区景点全方位安全检查,尤其加强对户外旅游、涉山涉水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出境游客安全宣传、出境游组团安全管理、教育,强化出境旅游保险保障,确保不发生涉旅重大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事件。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各工业园区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外出,必须实行报备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方面,秋冬季节是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要汲取今年3月份四川西昌森林大火教训,坚决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气象、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大联动联防,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充分运用多媒体及时发布预警消息,及时提醒行业单位、社会公众防灾避险,特别要做好重点林区和人员密集区预警发布。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自然资源、各乡镇(场)要完善瞭望监测、地面巡航、飞行巡航等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加大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距国庆节还有2周时间,按照今天会议安排部署,请各副县长牵头,在国庆节前,组织分管部门对分管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要形成通报及时下发至各行业各企业,同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重大事情报送县委政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
“零容忍”态度,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清单和整改落实销号清单,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加强监控、逐一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清零”。自然资源局、金山自保局、各乡镇场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把防火工作抓牢抓实。工业园区领域,企业集中、涉及行业领域广泛、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参差不齐,是抓好全县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今年5月份,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组对贺兰工业园区进行安全风险排查,专家评分63分,评估结果为较高安全风险B级。8月份,第二次评分60.61 分,评估结果为较高安全风险B 级。近期,自治区安委办下发督办函,要求对化工企业相对集中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反馈贺兰工业园区 14 项问题,问题非常突出、形势非常严峻,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引起高度重视,逐条逐项研究,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照自治区安委办要求于10月30日前整改到位。要全面排查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逐一问题紧盯整改;要突出抓好火灾、机械伤害、用电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企业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贺兰工业园区要加强德胜片区企业对外租赁行为的监管,抓好“厂中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另外,要特别强调,关于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19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意见,银川市已印发整改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整改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请炳炳同志牵头,安委办负责,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区市安委会反馈的各
项问题和建议,不拖不靠、马上行动、逐条对照,梳理我县辖区内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制订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确保问题整改不遗漏、全覆盖,将整改任务彻底落实到位。
三、坚持多措并举,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既需要整体防控,把所有的“面”都兼顾到,也要有的放矢,抓住重点集中发力,做到协调一致、点面结合。一要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各园区要坚决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区市领导批示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使命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隐患亲自督办,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各园区要认真督促检查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履行法定义务,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二要强化执法检查。在当前的整治行动及今后的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必须要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
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用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对非法违法行为和责任主体严格实行媒体曝光、上限处罚、查封扣押、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黑名单管理等强制打击治理措施,重拳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三要严肃事故处理。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对于国庆期间发生的事故,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涉事企业要顶格处罚,记入诚信档案,并通过事故倒查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瞒报、迟报事故行为严厉打击,严肃处理。要结合近期区内的一些事故教训,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的事故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一企出事故、多企受教育”,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看,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是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应急、宣传、文化、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在道路交通、消防、施工等方面的自我防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场)、各园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完成好全年工作的同时,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
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篇 二 :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
委会、镇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结合 XX 县安委会印发《关于编制 XX 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目 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 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 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 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管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 常自 查自 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持续加强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各村居安排专题学习, 结合包辖区分管安全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理人员开展轮训, 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日 常宣传工作重点,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加强安全巡查,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 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 2021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
信息化管理系统, 做到自查自改自报, 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 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政策, 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 分行业领域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 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固定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每天下班五分钟现场教育机制。
(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具体方案, 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 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四)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是严格把关小龙钨业公司复产复工验收,深入推进矿山安全整治。
二是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 严防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 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非煤矿山安全包保责任制, 2021 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矿山治理, 2022年底前我镇辖区内非煤矿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 100%。
(五)
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工程, 指导各村、各企业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企一策” 综合治理方案, 2022 年年底前分
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集镇安置点、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居自 建房出租、三合一多合一小微工厂等重点场所, 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 2022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边缘户、电动车充电、家庭加工作坊等突出风险以及乡 村火灾、森林防火,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2022 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学校、敬老院、网吧、卫生院、寺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三年整治目 标任务, 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联网监测、共享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屋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六)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配合上级公路部门完成道路“最后一公里” 建设任务, 巩固提升乡 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 示范工程, 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 二是联合安监、派出所等部门依法加强镇、村学校门口、幼儿园校门口 交通安全整治。
三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 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
四是加强物流、快递企业安全整治, 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物流、快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 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 五是加强超标超速电动车、三轮车、农村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全面提升驾驶及管理人
员安全素质及应急能力水平。
(七)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指导各村居、各企业全面排查挪用民改商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饭店、宾馆、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依法处置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 研究制定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尤其要对长廊、栈桥、护栏、凉亭等公共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各施工工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在建项目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八)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我镇辖区无生产、加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九)
N 个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N 个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包括特种设备、电力、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农村危房、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宗教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具体措施结合我镇实际及各单位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制定方案并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和“三管三必须” 要求,各司
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联席会通过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领导小组。
同时,各村居、各企业要成立巡查监管队伍,落实动态隐患整治效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台账,有专项经费保障。
(二)
严格落实责任 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此项工作纳入我镇 2020年各村居、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年终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 建立日 常办公例会制度, 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没有完成目 标任务的, 坚决问责。
(三)
加强日常检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对检查的隐患切实做到及查、及改、及清; 认真组织和引 导企业开展自 查自纠,立足企业自身查找整改问题。
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和马虎; 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
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
2.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二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以“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单位责任履职、公众积极参与”为出发点,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营造氛围系列活动
宣传月期间,启动三项“亮化”宣传工程,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一是“地标亮起来”。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借助永泰县代表性的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的楼宇视屏、电子显示屏、炫彩灯光秀等,于11月1日、9日的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不插播其他宣传内容);其他时间滚动播发。二是“枢纽亮起来”。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相关单位在车站、高速出入口、代表性景点、大型广场等,利用大型广告牌、电子化宣传等载体,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字幕,悬挂消防安全海报、垂幅、标语。三是“街头亮起来”。各乡镇要发动沿街单位、居民小区,通过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橱窗、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示消防安全。
(二)举办“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拟于11月9日前在葛岭消防站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消防、民政、应急、水利、地震等多种应急力量,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
(三)开展“119”咨询日活动。
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活动主题,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指战员、文员和志愿服务队以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个人在辖区主要路段、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宣传驿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策划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讲解、消防装备器材体验、指导使用灭火器材、家庭防火常识宣讲等宣传体验活动,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等内容,回答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展开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各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努力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切实通过咨询日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高潮。
(四)开展主题宣讲系列活动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好以下三个活动:一是开展“敲门入户”活动。县文明办要动员全县志愿者主动为外来务工、独居老人等群体上门协助查改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发动和指导乡镇网格员、社区保安员、物业管理员,重点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送平安活动,开展以“排查一遍身边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面对面消防知识传授,开展一次报警、逃生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帮助其检查整改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二是加强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党政机关干部和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为主题,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执法力度,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曝光,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三是组织自查演练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通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各个环节消防安全措施;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举办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技能;开展一次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演练,增强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张贴或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或视频动画,增强消防安全学习氛围。
(五)强化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一是媒体助阵,扩大宣传面。县委宣传部要协调县融媒体、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及其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宣传月期间要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违法行为责任和后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二是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消防部门要推选1-2家隐患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三是组织线上线下共同学消防。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同时福建消防总队微信公众号将上线“消防安全知识挑战赛”和“消防安全大转盘”H5,通过竞技娱乐、积分兑换等激励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六)精准实施消防安全警示提示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要指导辖区电影院线、网吧、KTV、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将消防提示融入视屏平台开机界面和播放间隙。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农村“村官”等纳入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工作提示警示。宣传月期间,消防部门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移动运营商,在重要节点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外卖、快递小哥当一天“消防公益使者”行动,在顾客包裹、订单上统一印制消防安全提示语,将平安送到千家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消防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载体,进一步形成行业齐动、城乡同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宣传“五进”指导意见,深入推动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重视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安全发展大局。要围绕活动主题,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各项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实,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3.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
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三)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四)安全监管基础全面整治。
一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及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根据园区安监局要求定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强化突出隐患问题整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承包商管理,要建立完善公司承包商入厂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厂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六)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安全整治
一是公司加强危废(废活性炭、废滤芯)的处置管理,定期开展排查工作,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金乡县得威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4.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结合我县电力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22年,使得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力安全责任体系更加科学严密,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电力安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取得明显进步,电力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防范人身安全事故
1.树立自觉安全行为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引导、安全奖惩激励、从业约束等管理,提高从业者对安全的敬畏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使“安全是自身需要”成为主旋律,“我要安全”成为从业者自身一致的追求。
2.提升安全防护技能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保证培训资源投入,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技能实操训练力度;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积极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体感实训;创建基建、生产(检修、运行等)诸方面的数字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平台。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积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安全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设备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评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失信惩戒和安全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制度,不断强化作业环境的安全。
4.强化管理严禁不安全行为。健全现场安全检查制度,规范现场作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及时制止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等不安全行为;建设工程坚持合理工期,严禁压缩工期;施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达标;实施安全风险分析未落实不开工制度,严禁盲目和随意性作业。
5.强化基建人身安全管控。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编制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基建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开展基建工程过程风险评估,对可能造成群伤群亡的高风险作业,实施风险预警管控;对特殊或重大风险项目的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安全论证;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对关键施工节点,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对安全风险较大工程节点实施安全监护,施工、监理、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旁站督导;强化外包工程管理,将承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只包不管;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工程全覆盖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二)防范电网安全事故
1.加强电力系统规划。统筹电源、电网、用电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时序,统一标准、强简有序、远近结合、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电网结构,提高消纳新能源发电能力,完善电网安全综合防御体系。
2.加快电网建设。统筹推进主网架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电网有机衔接、协调发展,补强220千伏薄弱网架;加大配电网建设,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微电网建设。
3.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深入研究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对电网安全的影响,提高调度计划的多时段多层级协调配合和安全校核,提升电网安全预防控制水平。开展电网反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网防灾抗灾等安全设备研制,为各级电网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法律责任,政企协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环境。加强风险监督管控,加大技防设施建设,提升电力设施防范能力,落实警企联动机制。加强电力设施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管理,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和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电力设施保护良好舆论环境。
(三)防范设备安全事故
1.加强设备质量源头管理。全面强化设备设计、制造、选型、招标、监造(监理)、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各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探索建立电力设备缺陷排查整治机制,建立产品安全质量备案制度,从源头严控产品质量。
2.加强设备招标管理。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物资材料和设备采购等环节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安全和质量约定机制,严格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质性响应,利用大数据分析设备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判低价中标的话病,以合理价格采购,保障安全和质量。
3.加强设备运行与维护。加强和完善发电、电网、新能源等诸领域设备安全监控与保护装置,严禁破坏或随意解除设备的保护措施;加强设备状态监测、精密诊断和设备设施缺陷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推广设备运行规范化和设备检修精益化管理模式。
4.加强可靠性管理。构建设备设施可靠性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可靠性统计数据分析与监管,充分发挥可靠性技术与数据在电力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维护、优质服务中的辅助决策作用。
(四)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完善国家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属地指挥、企业具体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加强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资金与装备保障。
2.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应急会商制度,以科技手段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开展跨区电力应急合作,形成应急信息、资源的区域共享完善灾后评估机制,科学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预案在应急处置中的主导作用;注重预案情景构建,突出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能力评估,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创新演练模式,逐步实现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专项演练与综合演练、常态化演练与示范性演练相结合。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健全应急救援设施、应急保障队伍、应急通信和应急经费保障等建设,提升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企业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得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电力行业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电力行政监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强化行动计划实施协调管理。坚持党政同贵、一岗双贵、齐抓共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目标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制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目标实现。(二)加强人员保障。
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保证安全监督人员足额配备,鼓励设置安全总监,强化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电力安全培训制度,编制完善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建立安全智力劳动价值薪酬分配机制,推行岗位安全技术等级认证,实行绩效与安全技能挂钩。(三)完善投入机制。
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安全投入环境,促进电力安全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加强电力安全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各级电力企业要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研究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5.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五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推动我县住建系统和行业领域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学习
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和我县住建系统(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工程、消防审批及验收、人防工程)五个方面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整治,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行业主管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
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到项目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股、城建股、房产管理股、建工股、行政审批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消防监督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房产管理股、建工股、城建股、消防监督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屋征收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局属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建工股)
(1)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三是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作业人员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台账。(责任单位:
县质安监站、建工股)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一是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沟(槽)、桥梁等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建立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以及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对危大工程的费用保障情况的检查台账。三是切实防控高处坠落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加强高处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四是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惩建筑工地电动车违规停放、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行为。五是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监管,对企业资质证书及年检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设施设备检验、使用、管理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及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责任单位:县质安监站、建工股、村镇股、城建股)
(3)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的检查力度。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质安监站、建工股、城建股)
(4)加强监督指导乡(镇)和村庄建设管理。一是编制、推广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图集,鼓励乡(镇)选择当地大多数村民接受的示范图予以推广使用。二是开展农村工匠培训业务,免费提供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建立信用档案。三是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四是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及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单位:村镇股、危改办)
(5)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二是严格参
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将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三是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限制进入建筑市场。(责任单位:建工股、房产股、城建股、村镇股、法规股、县质安监站)
(6)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一是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二是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三是加大事故处罚力度,建立联动惩戒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责任单位:局建工股、房产股、城建股、法规股、县质安监站)
2.燃气行业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燃气办)
开展城市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检查。查找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着力解决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影响城市建设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按照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
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制定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重点对全县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进行检查。一是排查燃气管网隐患,主要涉及燃气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燃气管道占压、安全标识、安全间距及维护情况;二是排查场站及安全管理,主要涉及燃气企业是否加强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巡查,落实安防措施及定期检测维护情况;三是排查经营行为规范化,主要涉及液化气企业实行充装枪联锁、液化气灌瓶站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及燃气安全软管更换等情况。
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液化气供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等燃气设施,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不执行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燃气办)
3、住房保障领域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房产股)
(1)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对排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组织安全鉴定,并逐一建档造册,实行
台账管理,进行分类处置。(责任单位:住保中心、房产股、村镇股、危改办、县质安监站)
(2)保障性住宅建设及管理。开展全县保障性住宅安全生产建设管理专项督查;对直管公房租赁、安全使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直管公房使用中关于用水、用电、道路及临近山体、护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住保中心、房产股、县质安监站)
(3)查处“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严肃依法查处。(责任单位:房产股、住保中心、县质安监站)
(4)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切实提升物业、中介企业(机构)管理能力。重点对物业小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改造、占用消防通道,破坏公用设施等进行排查,对损伤房屋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并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住保中心、房产股,消防股、县质安监站)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消防股)
(1)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2)加强住宅区消防通道管理。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责任单位:消防股)
5、市政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城建股)
全面排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对市政道路、路灯、供水、排水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严肃查处。
(1)市政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市政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监督执法。排查城市道路主体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能否安全运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护坡、挡土墙、标志性构筑物、雕像雕塑等)以及人行道板、主次干道隔离栏损坏等安全隐患情况。(责任单位:城建股)
(2)城市路灯管理。全面排查城市路灯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对县城区主干道路灯控制箱、专用变压器、路灯设施、线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控制柜柜体牢固程度、柜体安全标识、变压器冷却油、各相关设施、线路进行接地检查、漏电检测;(责任单位:县路灯所)
(3)城市供水管理。排查城区给水管线及阀门井、水表井、消防栓等设施,一是否定期进行标准化维护保养,对阀门井、表井内杂物进行定期清理,对缺损井盖及时进行修复加装,确保供水管网安全;二是对供水管线存在严重损坏、使用功能障碍的进行修复、整改。三是对供水厂主要设备进行排查,特别是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进行细查,重点对水泵、电机、配电柜等供水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和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四是对供水消毒、消杀、检疫,供应等环节进行督查,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确保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
(4)城市排水管理。排查城区排污排涝管网、设施设备是否能够安全运行,特别是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污水排放处理能力,各类污水处理井、管线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配套管网、设备是否完善。(责任单位:污水处理站、城建股)
6、人防领域专项整治
审查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督查人防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情况,重点督查新建人防工程和已建成的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责任单位:人防股、人防结建站)
三、整治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即日起至2022年12月)。
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二)集中攻坚(2022年)。
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巩固提升(2023年)。
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立县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检查执法。
督促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必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各建设工程项目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三)强化工作职责。
上述六个方面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整治牵头单位要认真结合本总体方案,制定各行业领域的三年行动子方案,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监督落实企业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时开展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检查,形成周报、月报资料(附件2-1、2-2、2-3、2-4、2-5),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资料一并报送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局建工股)统一汇总。
6.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六
关于印发《中宁县夏、秋季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宁县夏、秋季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宁县夏、秋季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集中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委郭松华常委 县政府黄华副县长
发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中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印发
中宁县夏、秋季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高发、易发季节。为强化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和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结合《中卫市夏、秋季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有效提高企业及行业自律意识,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县城周边、校园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问题:重点排查企业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获证情况,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餐饮具消毒、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非法使用添加剂等方面的问题。
(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熟食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批发(集贸)市场、食杂店、小餐馆、食品摊贩,酒类、饮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畜禽产品、水产品养殖基地(户)。
(四)重点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
三、整治任务
(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以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瘦肉精”以及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非法行为为重点,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深入开展种植养殖源头的清理整治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资,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对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岗位责任、生产记录、食品及原料的购销台账等制度。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酱腌菜、酱油、食醋、粮油、酒类、饮用水、豆制品、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和问题较多食品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对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街道旁边制作并销售小食品的流动摊贩、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的集中整治,坚决取缔卫生条件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是我县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牵头单位:质监局
配合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三)食品流通环节整治。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和季节性大宗食品为重点,加大对粮油、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等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各类小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重点解决好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把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与农村食品物流配送相结合,引导鼓励商城、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并加强对连锁配送食品的监管,夯实食品安全流通网络基础。强化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的规范管理。市场内所有食品摊点必需亮证经营,对发现个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禁止销售、监督销毁等办法,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进入流通领域。加强对送货下乡、农村走街串巷食品商贩的监管,坚决打击农村无证配送食品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副食商店的整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工商局
配合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民族宗教局、农牧局、粮食局
(四)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以严厉查处使用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小餐馆、大排档、露天烧烤、早点夜市的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整顿服务主体资格,加强餐饮加工卫生环境监管,严格落实餐饮具特别是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认真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四专一准确”管理等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和宗教场所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的登记和现场指导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整治,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堂管理制度等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及有关原料采购、进货渠道、索票索证、持证上岗、环境卫生、消毒防护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彻底清查取缔危害学生、儿童身体健康的流动摊点。着力整治建筑工地食堂,监督其增添实施设备,改善用水用餐卫生环境,促其达到相关卫生标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配合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盐业公司、民族宗教局、教育局、城建局
(五)畜禽屠宰环节整治。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行标准的屠宰场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牵头单位:工业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牧局、民族宗教局、工商局
(六)清真食品市场整治。规范清真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对未经审批得《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而在经营场所内外擅自张贴、悬挂象征清真含义图案标志的食品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全民清查。对清真餐饮单位肉类、调味品等原料的购进和厨师、采购等关键岗位聘用非回族员工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销售,规范商场、超市清真食品分柜摆放,严厉查处伪造、转让、租借《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进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清真牛羊及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工商局、民族宗教局
配合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25日至3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8月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总结阶段(2011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各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抓好抓实。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抓,扎扎实实开展好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2、重拳出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制假售假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要采取强硬手段、果断措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协作,切实形成集中整治的监管合力。各监管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和衔接,相互通报情况,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良好局面,提高监管效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单位在所辖区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4、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的成效,及时报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曝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违法企业名单,教育和震慑违法人员。要利用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发动和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动员社会力量举报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形成对制假售假行为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要积极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加强监督,严格问责。本次集中整治作为对各单位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单位要加大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察力度,整治不力或消极应付的,严格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7.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七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
检查督查
通知
石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
石柱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煤监办[2010]158号)要求,结合石柱县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手段,通过安全生产大执法,促进煤矿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三是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全市煤矿整顿关闭任务,县政府已公告关闭的8个煤矿必须全部实施关闭;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全面完成今年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行 2 动,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五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开展专项行动,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着力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全面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12项基本职责、渝办发„2010‟110号文件提出的5项必查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安全生产每一个系统和环节、每一个机构和岗位、每一项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查重点内容: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各级机构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制度的具体措施。
2.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一查煤矿负责人配置情况,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配置到位;二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有安全检查、生产调度、“一通三防”、防治水等管理机构,是否配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查生产组织建 3 制落实情况,是否设置有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输队、通风维修队“五队”,班组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3.查安全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一查矿井改建、扩建和新建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存在非法建设和非法施工行为。二查矿井采掘部署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三查矿井采煤方法是否正规,是否存在树枝状、巷道式、多硐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四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用了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五查矿井防突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实施了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综合措施。六查矿井瓦斯抽采是否达标,矿井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地面永久性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指标。七查矿井安全监控是否有效,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调校和维护等,是否按国家安全标准设置和执行。
4.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情况。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二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台账。三查是否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四查是否按规定每月、每季和每年报告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查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5.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一查是否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等。二查是否真正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三查是否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其培训时限、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查对新上岗人员是否进行了强制性安全培训,是否安排了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五查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石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决定》(石柱府发„2009‟185号)规定的监管职责、石柱府办发[2010]226号文件提出的6项必查内容,认真检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结合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即将印发的重庆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三大行动”深入开展。其重点内容及工作措施:
1.认真进行安全监管责任的“五项自查”。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5号、石柱府发[2010]31号和石柱府办发[2010]44号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或建设行为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快事故查 5 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查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2.实施煤矿企业安全责任考评制度。县煤管局将按照重庆煤监局和重庆市煤管局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认真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通报。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煤矿,要组成工作帮扶组,开展为期不少于3天的帮扶督导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可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评的等级,作为煤矿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的等级。
3.实施煤矿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县煤管局将对各考评等级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在监管工作密度、监管执法力度、业务指导频度上予以区别对待。对责任考评为一级或二级的煤矿企业,将加强引导和指导,使其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责任考评等级为三级的煤矿企业,将加大监管力度,该停产整治的必须停产整治。县煤管局将对各等级煤矿企业的定期检查,一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二次,二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二次,三级企业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并落实专人督导。
4.实施煤矿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实施企业“黑名单”约束制度,是深化专项行动、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对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质量标准长期不达标、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或通报,并进行惩戒制约,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评优评先、安全保证金等方面制定约束条件。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可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5.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要加大停产整治或停产整顿的力度,对违反“十条铁规”(渝煤监办[2010]34号)的,必须坚决执行到位。三是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落实对关闭煤矿和非法采煤窝点的监守措施,一旦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要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0年5月20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县煤管局成立张平任组长,向远长、罗腾富、各产煤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煤管站各工程师及产煤乡镇安监办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特别要针对我县第二届土家民俗文化节暨黄水林海消夏节、“五一节”、“国庆节”以及16届广州亚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全权负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分管专项工作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检查绩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8.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黄庄乡三合村等5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2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村等9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何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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