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书写民事答辩状

2024-06-18

怎样书写民事答辩状(10篇)

1.怎样书写民事答辩状 篇一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年 月 日

范例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局长。

委托代理人:顾××,X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于原告人黄X×、X X县农业机械公司和施XX不服本局X工商发(×X)第XX号《复议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依法特作如下答辩:

三原告人诉状中声称他们在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中的行为和经济收入是合法的`,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他们处理决定是错误的。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认为:工商发(X X)第X X号《复议决定书》维持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XX号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略)。

综上所述,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XX号《处理决定书》认定原告人黄XX和X×县农业机械公司在这台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

中进行投机倒把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正确的。没收施××非法所得300元也是正确的。故我们以X工商发(XX)第X×号《复议决定书》予以维持。同理三原告人的诉讼所请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2.怎样书写民事答辩状 篇二

【案件情况】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平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11月11日

【诉讼时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维权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平: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11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习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11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3.民事答辩状 篇三

答辩人:田大军,男,汉族,1973年6月8日生。答辩人住四川省双城县滨江路560号。

被答辩人:张大成,男,汉族,1960年7月8日生。被答辩人住四川省双城县嘉定中路461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宠物伤人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原告所提供的户籍证明中户主姓名有两个,即张大军和张大成,因此无法确定张明与原告张大成的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具备民事诉讼原告资格,条件有二:一是实质要件,即与所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是形式要件,即必须是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原告张大成在于张明关系不明的情况下,张大成不符合要成为原告的实质要件,即张大成可能不是此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所以张大成不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制作询问笔录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而证据材料中询问笔录的侦查员和记录员都是寇利飞,所录以原告方证据的真实性存在问题。

三、死亡时间不符。案件发生于2014年6月2日凌晨2点左右,而尸检报告死亡时间为2014年6月2日凌晨11时许,所以死亡时间与案发时间不符合。

四、张明和李亮是因盗窃潜进双城县广都大道旁的电信花园居民楼一楼赵海家中行窃,而被小区居民追赶,其行为是犯罪后的逃窜,不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并且我方院围高2米,大门是锁好的,所以我方已经尽到了防范义务,张明被狗咬伤是由于张明自己的过错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所以我方对张明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根据我国《债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规定,丧葬费是根据所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原告所要求的赔偿金额没有事实依据,不符合规定。

综上,被答辩人在诉讼中要求我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金额518252元,是原告曲解事实、推卸责任。本案是由死者张明的过错导致,我方对此并无过错,我以我方对张明的死亡不承担责任,请法官予以明察,恳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双城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田大军

4.民事答辩状 篇四

一、什么是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起诉或上诉中所阐述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

二、民事答辩状的作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的第一审被告人或第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进行答辩,是其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充分阐明答辩人的观点和主张,使人民法院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利于对案件的处理。民事答辩状根据提交的审级不同,分第一审答辩状和第二审答辩状两种。

三、民事答辩状的写法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法定代理人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 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X X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上诉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上诉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 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原告的起诉。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都要实事求是,有证据支撑。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字。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在答辩状中要想反驳成功,还必须做到如下几点要求: 1.在答辩状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抓住起诉状和上诉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反驳,列举事实,阐明理由。3.针对诉状和上诉状的“漏洞”或“破绽”,抓住要害,尖锐犀利地反驳。4.归纳总结答辩人的答辩意见。答辩的意见可从三个方面提出:

(1)找出有关法律条文,说明自己答辩的正确性,即证明自己的答辩是有法律根据的。这些条文要找准,选用适当。

(2)依据所列正确事实,说明自己的法律行为的合理性。

5.民事答辩状2014 篇五

答辩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 XXXX 住所地:XXXX

因被答辩人XXXXX公司诉答辩人XXXXX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纷一案,答辩人于2014年XXXXX月XXX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诉讼主体不合法。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容发〔2010〕61号“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供热单位应当和居民采暖用户直接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因历史原因,各供热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自治组织签订的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采暖费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采暖用户签订的供热采暖合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修改、调整或解除。截止目前,我与XXXXX公司未修改或签订供暖、制冷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XXXXX公司无权向

法院起诉我。

二、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计算依据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 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因XXXXX室的房产证标明的房屋属于公寓(住宅),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且XXXXX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三、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合法。原告提交了一份由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1.该证明未经答辩人授权,属无效证明。2.居委会无权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该证明不仅无效,且更进一步说明XXXXX室是住宅只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根据《关于规范供热单位收费服务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2号)第二条指出“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清楚地指明了计费依据。当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与实际用热情况不一致时由谁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什么叫“实际用热情况”?北京市市容委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无权代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更无权代市容委判定“实际

用热情况”,否则供暧收费市场将会发生混乱!造成大量的住宅存在实际用热情况争议,法院将会不胜其烦!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也不是价格的制定单位,无权代发改委判断每个采暧用户供热收费标准。

五、违约金计算没有依据。被答辩人仅是代收收付供暧及制冷费,没有合同约定,无权收取违约金。合同约定的仅是物业服务费的滞纳金计算办法。

六、被答辩人无权代供热公司判断房屋使用用途,且错误地判断了答辩人房屋的使用用途。答辩人与个人签订租房协议,房屋使用人用于居住。因本房屋房本设计用途为公寓,工商局不能注册,该使用人未能将房屋用于经营。因做为员工休息室,费用由单位出,故物业发票抬头写的是租房个人所在公司。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随意夸大应收供暧及制冷费,并在此基础上索要巨额违约金,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被答辩人还以供暧补充协议的形式截留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暧费,并且越权毫无根据地多要供暧费,严重违反了《XXXXX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答辩人保留对其提起反诉的权利。答辩人特具上述意见,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

6.民事起诉答辩状 篇六

答辩人: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xxxxx

地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5月29日,答辩人因收到四川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转来——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因违法阻拦反诉人铺设天然气管道导致反诉人改变原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损失0元”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未见到所谓的“城市首座项目原铺设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方案”,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未事先书面告知答辩人或城市印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此方案能否获得通过?

二、“城市印象”小区六百多户住户,天然气管道已按照小区户数计算输气管径,并已定型管径。天然气等能源利用配套设施在业主购置商品房时已向天然气公司(其费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购买天然气使用权。“城市印象”小区规划区域内的用天然气等附属设施自然属于业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户的“城市首座”小区要到我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小区生活用天然气压力必定有影响(因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未增压)。这与《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的规定相违背。

“城市首座”小区最终借道“城市印象”小区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气管开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气管道,对我小区的用气质量影响相比较小,答辩人并给予方便。这符合《物权法》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规定。

四、在社区居委会和答辩人建议下,要求XX天然气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公示于我小区:“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后,承诺确保今后“城市印象”小区天然气用户每天高峰用气压力无影响或正常使用,答辩人的合理诉求,XX天然气公司一直不发布承诺书公示于小区。

五、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其中,决定第(七)项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事实上,过十分之一的业主民意同意都没有,更不用说书面表决过半业主同意“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城市印象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对此事不但未违法,而且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不用说承担什么损失费用或诉讼费用。

此致

XX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顺庆区城市印象业主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附:答辩书副本xx份;

证据材料x份。

民事起诉答辩状2

答辩人:xxx

地址:xxxxxxxx

被答辩人:xxx

地址: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一、按原告起诉书中的陈述内容,原告交纳了集资款却未进场经营与事实不符。

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原告xx和其丈夫xxx是被答辩人辖下xxx的客户,经营xx行业已多年。20xx年x月x日原告xxx向公司交纳集资款前,在公司登记的已经是xxx的名字,并由xxx一直在xxxx经营到20xx年x月。

二、xxx在20xx年x月x日用原告xxx的集贸款票据抵顶了xxxxx元的应交经营费用,同年x月x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资款,当时由我公司返还xxx元。

按照以上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资款xxx元及20xx年x月至x月x个月的摊位费xxx元。

综上,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均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恳请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x月x日

附:答辩书副本xx份;

证据材料xx份。

民事起诉答辩状3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解某某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_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结婚登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生育女孩解某某。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寄回家庭。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闭于家中。该种性格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某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解某某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解某某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起诉答辩状4

答辩人:xx

地址: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

被答辩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xx县xxx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xxx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xxx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某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xxx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xxx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xxx厂与席某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xxx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xxx厂与席某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xxx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xxx厂只不过是xx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xx省xx县xxx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xxx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xxx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xxx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某签订的《买卖协议》,与xxx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某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席某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xxx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xxx厂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x份。

民事起诉答辩状5

答辩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

代理人:xxx

被答辩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解某某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20xx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20xx年x月x日办理了结婚登记,20xx年x月x日生育女孩解某某。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寄回家庭。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闭于家中。该种性格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某某20xx年x月x日出生,至20xx年x月x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解某某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解某某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解某某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x月x日

附: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民事起诉答辩状6

答辩人(被告人):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答辩人(原告人):xxxxxxxxxx

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20xx年x月xx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事项:

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xxx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⒈答辩人与被害人蔡某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⒉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侵权,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

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xxx的非法行为,与答辩人的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第三、答辩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

第四、原告人提出的xxx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原告人要求答辩人承担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xxx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据,其具体数额难以确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本着解决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则出发,答辩人愿意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尽自己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xx

20xx年x月xx日

附:答辩书副本x份;

7.民事上诉答辩状 篇七

答辩人:张世平,男,汉族,1954年4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917 答辩人:艾翠兰,女,汉族,1953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567 被答辩人:丁晴,女,汉族,1964年2月23日出生,家住马鞍山花山区生化新村23栋303室

因被答辩人不服花山区人民法院(2014)花民一初字第02567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上诉状中增加了诉讼请求,上诉人应当对增加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被答辩人在一审民事起诉状中提出答辩人房屋内管道冷热管漏水,渗透到被答辩人的房间,要求对该房间的墙面、地板等给予修复。而在上诉状中却请求对其两间卧室及客厅的墙面、地板等给予修复以及赔偿。增加了对一间卧室、客厅进行修复的诉讼请求,和对整个损失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答辩人应当对增加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二、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答辩人家有水管漏水的事实 答辩人家里从来没有任何漏水及渗水现象,被答辩人也没有申请有关鉴定部门鉴定过漏水原因,只是在5月16日找了几个修水管的人到答辩人家里打压测试,并在此过程中致使答辩人家里的水管爆裂,给答辩人造成了损失。据此,被答辩人无任何证据证明答辩人家里水管漏水致使其财物受到损害。

三、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其物权受损,损害程度,及损失与答辩人的因果关系。

被答辩人一再声称,其房间墙面、地板、家具等物品严重损坏。但被答辩人未对其损失进行过鉴定、评估,也未就其受损前的状态和受损后的性状进行过举证,无法证明被答辩人家的墙面、地板、家具等物品原来是什么性状,以及原来的性状和现在性状的不同之处。被答辩人家的墙面、地板、家具等物品在经过多年装修之后当然会有自然的老化、变形,潮湿气的侵蚀导致的霉变。被答辩人无法证明其损失,更无法证明其损失与答辩人之间的因果关系。综上,请求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8.一审民事答辩状 篇八

春季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孩子的健康与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我园本着“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进行防控,各班利用晨间课及一日活动时间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进行晨检午检工作,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等,以确保孩子在园健康。近段,禽流感H7n9蔓延态势较为严重,更是提醒我们更要着力加强幼儿园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为避免在园幼儿发生传染性疾病,希望家长能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疾病预防相关知识

1、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衣物要勤洗勤换,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

2、注意孩子健康饮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及来路不明的食品,保证睡眠时间充足。

3 、尽量不要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地方,防止通过呼吸道传播感染疾病。

4、经常和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身体抵抗力。

5、关注每日气温变化,合理为孩子增减衣物,预防感冒。

6、家中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晒被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7、家中备用一些常用的消毒剂,定期对室内表面进行消毒清洗。

二、应急情况处理方法

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身体状况,如果孩子出现感冒、发热、手口四肢出现皮疹、胃肠道不适等症状时,不能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带孩子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如孩子持续高烧不退或不适症状不得改善,应立刻住院进行防控治疗。根据上级要求,如发现孩子患有传染病或流行病,立刻实行隔离治疗,同时如实向孩子所在班级老师反映情况,再逐级上报。孩子痊愈上学时需有县人民医院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园上课。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家园联手,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生活环境!

XX幼儿园

9.民事侵权答辩状 篇九

被答辩人: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对本案事实陈述存在诸多夸大、不实之处。

1、被答辩人诉称其在路行走,“不幸给被告驾驶的小车(车牌号 )撞倒”实际情况仅是当时答辩人正在路边一喵志停车线前倒车,被答辩人突然由后面走过来,以至和答辩人的车发生擦挂,导致被答辩人左膝缺伤,答辩人见挂倒了被答辩人,立即将她往附件给及时清洗,包扎了伤口,当时,因见被答辩人伤口不大,情况并不严重就开车送她回家休息。其后,答辩人外出办事时接到被答辩人家人电话,告知她在市第人民医院诊治的消息后,立即赶到医院,为被答辩人付清了全部治疗款项,共计人民币余元,并一再向被答辩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希望能与被答辩人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2、被答辩人诉称“此后,原告还几次到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共花去医疗费人民币元,路费人民币元”。答辩人不理解的是元的医疗费能在医院治疗几次?而被答辩人住在,从路到市第人民医院何需路费元?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元于法无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答辩人虽然在停车时不慎将被答辩人挂伤,但答辩人主观上并无故意,随后又及时将被答辩人送往医院治疗,并一再赔礼道歉,态度诚恳,因而也并不可能造成被答辩人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害;同时,被答辩人的伤情也并不严重,并不构成伤残或轻微伤的伤害结果,对被答辩人将来的生活、学习、工作均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规定,被申请人诉请申请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10000元的要求于法无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的侵权行为并未造成被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因而被答辩人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而被答辩人的其余诉讼请示也存在诸多夸大、不实之处,敬望贵院秉公判决本案,以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和答辩人的合法权利。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10.民事答辩状 篇十

答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就原告xx诉答辩人及聂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对本次事故答辩人无异议。

xx驾驶的车辆确在答辩人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也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根据《交强险条例》及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答辩人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二、对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答辩人认为:

1、事故认定书有异议。

该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

根据原告与被告的陈述,事故发生当日,双方并未报警。

且事故发生时,被告的车辆处于停止状态,正在上下人员,原告驾驶摩托车撞在被告的车辆上。

因此,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的车辆负事故同等责任不正确。

被告在本次事故中应为无责。

2、金剑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书真实性答辩人认可,但对其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其鉴定结论不能成立。

(1)该鉴定书采用的鉴定时间不当。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总则3.2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而本案中,原告进行鉴定时,骨折还未愈合,且需要二次手术,显然不符合鉴定标准所要求的鉴定时间。

(2)在道交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对于四肢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采用的是功能丧失说,即一肢功能丧失达10%以上的即评定为十级伤残。

而原告在鉴定时,骨折尚未愈合,在骨折愈合后是否丧失功能不能确定,因此,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不能成立,应等原告骨折愈合后再进行鉴定。

(3)后续医疗费:并未实际发生,应等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4)误工损失日、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结论均不能成立。

①鉴定报告采用的鉴定标准错误。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2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根据该规定,国家标准优先于行业标准。

而误工日国家标准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

护理期评定标准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护理程度评定标准》(GA/T800-);

而金剑司法鉴定所在上述两个鉴定项目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却适用新司鉴协05号《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2条之规定。

②营养期的评定没有事实根据。

加强营养,前提条件是日常饮食不足以弥补流失的营养,因此才需要额外增加营养。

所以,原告首先应举证证明自己的日常饮食结构,以证明其流失的营养不足以从日常饮食中得到弥补,其次,原告还应举证证明自己增加了哪些营养。

而在原告未举证证明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就对营养期做出鉴定,显然是在生搬硬套鉴定标准,不符合客观实际。

③退一步讲,即使在客观上存在误工、护理及增加营养的情况下,原告也应举证证明究竟误工了多长时间,护理了多长时间,什么人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无实际工作,购买了什么补品或食品增加了营养。

而在有医嘱的情况下,应当以医嘱记载来认定原告的误工时间和护理人数、护理时间。

鉴定报告对误工、护理及营养进行鉴定,只是简单地套用了鉴定标准的规定,做为一种专家意见,仅具参考作用,不能做为定案依据。

三、对原告所主张的各项赔偿项目和费用,具体答辩如下:

1、医疗费用26523.68元、伙食补助费300元。

交强险系分项限额赔偿,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限额10000元,答辩人可以在10000元限额内赔偿原告该两项赔偿项目。

2、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因鉴定时间不当,结论不能成立,且后续治疗费用未实际发生,故答辩人不予认可。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因鉴定结论不成立,答辩人对原告依鉴定结论计算的数额不予以认可,应以医疗机构的医嘱规定进行计算。

4、交通费1000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交通费仅限于受害人因就医或转院而发生的费用,,在有公交车的情况下,应优先乘坐出租车。

原告就医、出院各一次,即使乘坐出租车,也不会超过100元,因此,主张1000元明显过高,答辩人认为应以100元为准。

5、鉴定费:不属于交强险承担范围,且鉴定结论不能成立,故答辩人及各被告都不应承担。

6、复印件: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系原告因诉讼而支出的费用,且不属于法定赔偿费用,故不予以认可。

7、诉讼费及送达费: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答辩人系根据法律规定参与本案的诉讼,不是侵权人,承担的不是侵权责任,故不承担该费用。

上述意见,请法庭采纳。

此 致

米东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事答辩状范本[2]

答辩人:xxx

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集团公司打渔村10-1-5-13号。

答辩人因xxx诉蒋伦芳的遗赠纠纷案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xx所立遗嘱的`内容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利,

1、xx所立遗嘱系违反社会公德的无效遗赠行为。

按照《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遗赠人xx与被告xx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无论从社会主义道德角度,还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来讲,均应相互扶助、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但在本案中,遗赠人从19xx年认识原告以后,长期与其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遗赠人xx基于与原告有非法同居关系而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原告,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遗赠人xxx却无视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德,漠视结发夫妻的忠实与扶助,将财产赠与其非法同居的原告,实质上损害了被告xxx合法的财产继承权。

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其行为应属当然无效的民事行为。

2、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一套,系被告xxx继承其父母遗产所得,该财产系遗赠人xxx与x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xxx所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蒋伦芳将该房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陈蓉,遗赠人黄永彬是明知的,且该8万元售房款还应扣除房屋交易时蒋伦芳承担的税费,实际售房款不足8万元。

此外,在20xx年春节,xxx与xxx夫妇将该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子黄勇用于购买商品房。

对售房款部分已进行了处理。

遗赠人xxx在立遗嘱时对该房屋住房款的处理显然违背了客观事实。

泸州市纳溪公证处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仅凭遗赠人的陈述,便对其遗嘱进行了公证显属不当,违背了《四川省公证条例》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应作出拒绝公证的决定”的规定。

公证遗嘱应不予采信。

3、遗嘱里涉及的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它是死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死者直系亲属的抚慰金,不属遗赠财产的范围;

4. 遗赠人xxx的住房补助金、公积金是xxx与x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和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则,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

遗赠人xxx在立遗嘱时未经共有人xxx同意,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其无权处分部分应属无效。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请求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泸洲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xxx 20xx年11

民事答辩状范文[3]

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

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

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

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

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

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

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

家里的主要家务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

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

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 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

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

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

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

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本市____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2017-2018学年人教版高中物理选修3-1(检测):课时训练15导体的电阻下一篇:社会学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