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25-02-01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选14篇)

1.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一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三条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应按本暂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将其分支机构视为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四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五条 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向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暂行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提交的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第六条 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本暂行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专办员

第七条 单位应当指定1名或者数名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单位职工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负责本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

第八条 专办员承办以下事项:

(一)负责按规定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

(二)整理、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保密义务;

(三)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和指导;

(五)承办单位或者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事项。第九条 专办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十条 专办员本人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变更,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信息变更申请表》、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三章 登 记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六)单位证明材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单位证明材料,由单位根据单位自身性质分别提交下列有效的材料:

(一)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核准登记证明;

(三)企业应当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五)社会团体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单位名称、性质分类、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等信息变更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分别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托收账户开户银行、托收账户银行账号、托收账户名称更改的,提交和公积金中心重新签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第十四条

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单位分立、被合并的,提交单位分立、合并批准设立文件及分立、合并后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二)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提交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者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者注销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三)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件。

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两年内未有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

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的,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

(一)职工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户口簿;

(二)户籍情况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变更的,提交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第四章 账户设立、封存、转移

第十六条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前款规定中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原则上应当选定一家受委托银行(归集专户银行,下同)办理。单位选定受委托银行后,应当在该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新录用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第十七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清册》。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

(一)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二)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第十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移至集中封存户管理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清册》;

(二)职工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

职工本人办理前款规定业务的,除提交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职工所在新单位应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清册》: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三)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市外转入本市,职工所在本市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职工本人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业务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第五章 汇缴、缓缴和补缴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汇缴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专办员应当在缴存日前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十三条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或者缴存比例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或者《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第二十四条 单位因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

(二)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或者工会决议书;

(三)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前款规定中的降低缴存比例是指单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之下设置缴存比例的情形。

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自受理缴存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届满,将自动恢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不能恢复正常缴存,需要再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在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满前30日内按照本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

单位需要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应当在缴存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提前终止申请表》。第二十六条 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申请补缴在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降低比例部分。

第二十七条 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单位以前款规定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第二十八条

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单位选择现金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二)单位选择支票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填制与汇缴或者补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单位以前款规定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但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二十九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作完成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通知专办员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第三十条 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第三十一条 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及时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更改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当使用或者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一)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二)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第三十三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本人使用,因保管不善或者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交予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职工本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应当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和重新设置密码,并按规定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明文件。

遗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密码的,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和重新设置密码,第三十五条 遗失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因损坏、磁条消磁等原因无法使用,职工应当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在发卡行指定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更换手续。

第七章 网上业务办理

第三十六条 专办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第三十七条 专办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结下列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三)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四)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五)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

(六)本单位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

(七)单位和个人部分信息变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十八条

专办员可以使用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和预约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第三十九条 职工可以使用密码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网上申报和预约后,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第四十条 专办员或者职工使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身份证明文件是指身份证(护照),非深圳户籍的需另行提交居住证。

第四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0年12月23日起施行。

2.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二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核算管理

针对莱钢核算单位多、地域分散的实际, 集团公司财务部开发了适应下属单位和分中心使用的公积金会计核算信息系统, 制定了《莱钢公积金核算管理办法》、《莱钢集团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 分别对不同业务类型及需出具的票据和资料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核算要求, 每月各独立核算单位首先对职工的支取、转移、调入、贷款冻结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 形成公积金报表, 同时, 各单位必须按莱钢集团规定的日期报盘、报表及上缴公积金相关资料, 住房分中心以各单位上缴的基础核算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并形成莱钢集团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信息资料, 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确保信息资料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莱钢住房中心目前有两套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一套是住房公积金汇总合并系统, 另一套是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在两套系统并行的情况下, 住房中心每月对于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资料通过汇总合并系统接收汇总, 如有公积金重复计提、人员编码重复等现象, 系统会自动进行核对和校验, 及时进行处理。由于莱钢独立公积金核算单位多, 业务量大, 人员调动频繁, 要求莱钢集团每月必须与各单位公积金余额、人数核对一致, 为此, 针对住房公积金核算特点, 参照银行余额调节表, 编制了公积金余额调节表, 每月结账完毕, 及时根据会计记录与各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核对, 编制完成住房公积金余额调节表, 为下月核算奠定基础。让具备高度责任心和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会计人员担任该项工作, 在业务处理时, 始终坚持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 保证了两套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数据吻合, 业务处理及时、完整;一方面避免不规范操作, 保证公积金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以科学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为手段, 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质量。

2. 加强住房公积金转移、计提和上缴业务的管理。

莱钢单位内部人员调整频繁, 职工流动性强, 使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非常频繁, 住房中心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沟通, 做到信息沟通及时、资料传递到位, 确保当月调动人员当月处理, 防止因资料传递原因住房公积金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发生。由于住房公积金年度开始时, 还要调整公积金具体的计提基数和比例, 因此, 住房中心及时制定下发有关文件, 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防止发生各单位职工交扣事项、计提基础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问题, 确保住房公积金计提、缴存规范统一。结合莱钢改制工作的深入进行, 对单位因改制、重组、分离而发生的住房公积金变更现象, 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规范其操作流程, 保证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转移、计提和上缴, 有效维护了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

3. 规范公积金核算管理秩序。

针对原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编码、姓名与第二代身份证不相符, 给职工公积金网上查询、支取、贷款带来许多不便, 核算管理难以到位等问题, 莱钢于2008年3月份展开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制定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 要求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 对照第二代身份证将职工公积金的二级编码 (身份证号码) 和姓名进行逐一核对, 并将核对资料由职工逐一签字认可、单位盖章后, 上报莱钢集团。住房中心按照上报的资料与原公积金核算系统编码认真核实查证后, 形成了公积金编码转换电子文档。为提高工作效率, 编制了编码升级程序, 利用电话指导、网上传输和实地操作的形式, 采取先易后难、侧重难点的工作方法, 根据核对无误的电子文档, 按单位分类逐一进行了编码转换工作。在各单位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 截止同年7月20日, 46家公积金独立核算单位全部职工的公积金编码升级工作圆满结束。7月底已按照新编码进行了公积金的计提、上缴等工作, 通过计提、上缴情况看, 核算程序运行正常, 达到了预期目的。这项工作的开展, 一方面解决了职工公积金编码与人力资源部门工资不一致的问题, 另一方面解决了因职工公积金基础信息准确性不高, 给网上查询、支取、贷款带来不便的矛盾。编码升级工作的顺利完成, 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 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操作面广, 涉及资金规模大, 而信息化建设则是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操作、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随着公积金业务量的不断增长, 计算机程序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加强硬件配备的同时, 我们立足原有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 不断开发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程序, 实现了公积金系统与职工网上查询系统的链接。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使每个职工能够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各项规定和流程, 熟悉相关政策与法规, 建立了“莱钢住房公积金信息网”, 并开通了莱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语音查询系统。莱钢职工个人公积金查询网站和语音系统以“公开、公平、高效、便民”为宗旨, 以职工应用为基本出发点, 以全面信息服务为手段, 突出信息提供、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职能, 面向社会服务和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 达到了资源共享、安全可靠、服务快捷、公开透明的管理目的, 满足了职工动态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目的, 受到了职工的好评。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 确保了执行政策规范化,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核算业务操作的标准化, 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科技管理水平, 防范了操作风险, 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三、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运营

住房中心作为莱钢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主管部门, 不断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业务和管理流程, 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运营, 不断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 逐步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按照住房公积金核算管理规定, 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管理经费, 提高增值基础会计收益。经过近几年的审计和公积金专项检查, 莱钢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 未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四、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三

有分析指出,此次住建部提出筹建中国住房保障银行,不失为一条非常可行的市场化之路。既然成为一家政策性商业银行,那么就可以吸储,可以吸纳存款,为住房保障金放贷。

住建部正在修改住房保障条例

2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对于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最新进展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在去年5月份住建部已经把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去年9月底在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国务院法制办已将该条例的草案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机构的意见,现在住建部正在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争取把条例尽快上报国务院,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

2月28日,国务院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批复指出,“同意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并任命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为召集人。

4.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 篇四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篇五

1、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

2、提取规定发布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9月1日开始实施。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4、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购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5、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

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还房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6、除了住房消费情形,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

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7、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8、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

答:异地购房可以提取。

9、还贷、租房、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

答:住房需要在本市范围内。

10、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11、租房、还贷、其他住房消费,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该住房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12、非本市户籍职工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发生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情形时都可以申请提取。此外,离开深圳时也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需要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非深户且属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宅基地建房的,也可以提取,具体规定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13、异地还贷可以提取吗?

答:还贷提取情形只限于本市范围内房产,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

14、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报销。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5、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经配偶同意,可以一并提取。

16、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上述三种情形,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7、非户籍人员离开深圳时,只办理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还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能否先申请提取呢?

答:可以先申请提取,职工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核准职工提取,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二、有关概念

18、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是指什么?

答:《提取规定》中的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19、《提取规定》中所指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答: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0、住房消费情形中的其他住房消费是指什么?

答: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住房消费情形。

21、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什么?

答:是指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三、提取额度

22、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23、还贷提取的,按月提取一次还是按提取一次?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二是非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24、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每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并且不超过当期实际还贷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25、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可累计提取?

答: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累计提取。

26、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7、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8、住房消费提取留存额度是多少?

答: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四、提取材料

29、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地点在哪里?

答: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30、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格怎样领取?

答: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31、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办事指南吗?

答:办事指南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32、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33、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34、异地购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

35、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答:应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36、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7、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8、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39、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4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41、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不能仅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就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应当处于失业状态,且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才可以提取。提取时,提交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42、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43、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44、户籍不在本市的,离开深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缴纳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申请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已申请转出未能接续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应当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已达三个月;

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职工工伤保险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达三个月或以上;其中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不能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已办理封存手续;

4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6.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六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V)

3、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X)

4、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V)

5、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X)

6、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X)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X)

8、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X)

9、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X)

10、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V)

1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V)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D)A: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单位的专办员 D:单位可以根据其内部职务级别为不同的员工设置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CD)A:经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以执行单位缴交金额加倍、职工个人缴交金额不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C: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本市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存贷款利率D:在本单位身兼数职的员工,可以设立多个公积金个人帐户

下列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符合规定的是(BD)。

B:单位缴存10%,职工个人缴存10%D:单位缴存20%,职工个人免缴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应当计入工资总额的是(ABCD)A:月基本工资 B: 交通及通讯补贴 C: 节假日加班工资 D: 奖金

符合下列(BD)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 B: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D: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ACD)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A:调解组织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人民法院

符合下列(ABD)情形的,职工所在新单位应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清册》:

A: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B: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D: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职工本人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的,除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外,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另行提交有关材料:(ABC)A:职工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者户口簿 B:户籍情况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簿 C:婚姻状况变更的,提交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下列义务:(ACD)A: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C: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D: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ABC)A: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B: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C: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下列哪些情形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管理:(ABC)A:单位撤销 B:解散 C:破产

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有哪些?(ABD)A:中行 B:建行 D:招行

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AC)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A:国家机关C:事业单位

单位因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ABC)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 B: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或者工会决议书 C: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单位(BCD)解散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B:分立 C:撤销 D:破产 自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107号)实施之日起至本办法实施之日止,单位()按照本办法,为其职工缴存此期间应当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不缴存此期间的住房公积金。(AC)A:可以 C:可以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ABCD)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C: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D: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证明材料,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才

B:国家机关C:事业单位

职工办理下列哪些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当使用或者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ABD)A: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B: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D: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具有专项用途的(ABD)长期住房储金。

A:保障性 B:互助性 D:强制性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有哪些?(CD)C: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D: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或者()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AB)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AB)。

A: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年费 B:小额账户管理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ABCD)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B: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C: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D:退休的

下列不属于住房公积金基本性质的是(B)B:补贴性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D)D: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B)。B:一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为(C)。C:参加工作的次月

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C:1/3,1/3,1/3 新调入的职工从()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D: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不分户籍,具有(B)B:强制性

最终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包括(D)D: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D)。D:6月30日

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B)手续。B:启封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A)A: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C: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

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在()日内通知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C:10

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单位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凭()证明连续亏损2年及以上,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C: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

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A:20

单位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者被合并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C:30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收取业务培训费用。

A:不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D:1万元、5万元

因连续亏损()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B:两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B:6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B:30 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B)日内办理完毕。B:

3缴存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为当前日期,变更即时生效。()V 在操作职工明细导入时,尽量选择文本格式。()V 月缴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保留到元角。此规则算法应用于所有的月缴额计算。()X 集团公司一级账户下不能够建立个人账户。()V 汇缴登记时汇缴截止月份不能超过比例下调期限。()V 通过单位社保电脑号登陆单位缴存登记系统()X 专办员的6项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V 集中封存账户可以开户。()X 个人账户转移可以由(AB)办理 A:转出个人 B:转入单位

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Excel导入都支持哪些版本(ABC)

A:Excel97 B:Excell2000 C:Excel2003

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如果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未成功,会以何种方式提示(AB)A:将错误内容标红 B:数据区下方会有红色字体提示 如何操作进入“+*单位信息变更”业务,进行信息变更(AC)A:双击“单位信息变更”C:单击“+”

控件没有安装好,页面会出现哪些情况(ABCD)A:打印时报错批量数据编辑区域有问B:打印页面展示为Excel表格装或者空白,什么内容也没有C:批量编辑页面出现红X D:批量数据编辑区域有问题

职工个人首次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登录”时,需输入以下哪些?(ABCD)A:姓名 B:个人公积金账号 C:初始密码 D:身份证号码 登录或交易时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证书”,原因有(AB)A:ukey驱动没有安装正确 B:其他数字证书问题 某周三上午,专办员可以预约下列时间办理业务(BC)B:本周五上午 C:下周三下午

涉及批量页面的业务中,Excel如果成功导入都有注意哪些问题(ABC)

A:把路径和文件名填入 B:导入的Excel须关闭 C:导入的Excel不能有多个标签页

职工本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查询或信息变更等其他业务首先要修改联名卡密码,那么通过以下哪些操作可以修改联名卡密码(AD)

A:凭公积金账号及初始密码进行“个人登录” D:在联名卡—联名卡密码修改中修改密码

个人账户设立时需要注意以下哪些事项(ABCD)A:使用简体办公系统 B:户籍状况等信息请按要求填写相应代码 C:缴存基数注意小数问题 D:婚姻状况需如实申报和录

不允许做集中封存的情况有(ABC)A:托出单位有在途 B:已经集中封存的职工 C:个人状态为销户 单位专办员不能直接办结,需要在柜台审核的业务有(AC)A:单位汇缴登记 C:补缴往月登记 专办员有以下几种登陆方式(BC)B:专办员密码登陆 C:数字证书登陆

进入公积金系统,专办员需要下载的控件是(ABD)

A:密码控件 B:打印控件 C:Active控件 下面哪项业务是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网上办结的(D)D缴存基数调整 以下哪一项不可通过专办员信息变更进行修改(A)A:证件号码

凭证补打中的信息会在(D)个工作日后自动删除 D:10 个人账户状态为(C),不可集中封存 C:销户账户

专办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示验证码失效或者已经安装控件却提示没有安装,这两种情形,需要做的操作(C)C:安装客户端,从客户端登陆 存量职工是指曾在深圳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那么以下关于存量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叙述不正确的是(B)B:可以重新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降低缴存比例的上限是(B)B:0.05

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中,修改数据项不包括(C)C:户籍状况

凭证没有打印直接关闭页面,可以去辅助功能(D)重新进行打印 D:凭证补打 单位不能通过(C)方式进行汇缴

C:预付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C)C: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操作补缴登记,确认人数后,不可以选择以下哪种方式补缴?(D)A:托收 B:现金C:支票

直接转账个人公积金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之前,首先要做的是(A)A:封存

由于专办员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时登记信息错误,导致实际缴存额小于应缴额,不足的部分可通过(C)补足

C:少缴补缴 进入批量页面,添加批量数据,需要点击(C)C:单击“数据编辑” 所有封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均放在集中封存户中。()X 原在深圳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且未全额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叫存量职工。()V 个人账户设立时,职工社保电脑号初期采集不到的,暂用9个0代替,但请记得在采集到后及时进行个人信息变更。()V 同时申请办理多项业务的,可将多项业务预约在同一时间办理,也可预约不同时间分项办理。()V 业务没有申报也可以直接预约。()X 一项业务申报成功之后并不表示业务办结,还需要预约后携带规定材料到指定的公积金网点办结。()V 选择购买数字证书的单位专办员可以在网上办结全部的公积金业务。()X 职工个人查询本人缴存明细可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的方式进行查询。()X 专办员采用密码登录方式进行单位登录时,初始密码是专办员身份证号码后六位。()X 单位专办员是否购买数字证书由单位根据业务办理需要自行决定。()V 个人账户异地转入时,须先在深圳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V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在所选定的归集银行开立存款账户。;()X 一个公积金是指每年6月30日至下一年7月1日。;()X 整月补缴适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全部欠缴月份的部分金额补缴。()X 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时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封存状态。;()V 存量职工的个人账户设立要通过先转移再启封的方式办理。()V 一个职工可以设立多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X 专办员的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的。()V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可以在银行业务网点办理。()X 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结。()X 单位因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如果单位选择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可申请降至多少?(ABCD)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专办员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专办员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包括(BD)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联名卡领卡》D:联名卡签收表 单位需要为存量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经过以下哪些步骤?(ACD)

A: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查询并确认存量职工信息C:个人账户转移 D:个人账户启封

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ABD)

A:使用数字证书网上直接办结 B:携带规定申请材料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D:网上申报预约后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

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时,单位需要录入职工的哪些信息?(AB)A: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号B: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通过专办员密码登录方式办理缴存比例调整业务时需经过以下哪些步骤?(ABD)

A:网上申报 B:网上预约 以下哪些补缴方式只能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办理?(AB)A:部分补缴中的整月补缴 B:部分补缴中的少缴补缴

住房公积金采用现金和支票缴存的可以到以下哪些指定网点办理(ABC)

A:建行分行营业部 B:招行分行营业部 C:中行上步支行 以下哪些缴存方式需要每月去指定网点办理(AC)A:现金C:支票

以下信息哪些可以由职工通过“个人登录”并直接修改(ABCD)A:移动电话 B:电子信箱 C:职称 D:学历 单位核准类信息包括(ABD)A:单位名称 B:组织机构代码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 单位备案类信息包括:(BC)B:单位地址C:邮政编码

联名卡中储蓄账户的密码可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修改?(BD)B:银行个人业务柜台D:银行自助终端

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具有以下哪些功能(AB)A:个人储蓄 B:结算和消费

联名卡的公积金账户具有以下哪些功能(ABC)A: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B:提取 C:还贷

身份证号重号的个人账户设立专办员需提交以下哪些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ABCD)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 B: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和联名卡原件 C: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下列哪些信息是在“个人账户设立”时需要填写的?(ABD)A:身份证号码 B:启用年月D:缴存基数 使用专办员密码登录办理业务需要经过以下哪几个环节?(ABD)A:网上申报 B:网上预约D:到网点柜台办结

下列哪些业务使用数字证书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结?(ABCD)A:个人账户设立 B:个人账户封存及启封 C:缴存比例调整 D: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向专办员提供了以下哪几种单位登录方式?(AB)A:专办员密码登录 B:数字证书登录

以下有关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业务叙述正确的有(ABCD)A:须先在深圳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B:填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C:持表格到住房公积金盖管理机构印章D:表格须加盖转出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印章,盖章后表格须带回深圳用于办理入账手续

以下有关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业务叙述正确的有(AD)A:转出单位先做封存 D:转入单位做转移

对职工账户启封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BD)B:恢复工资发放可继续和单位共同缴纳公积金D:单位接受新调入职工后 对职工账户封存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AD)A:职工因休假等原因工资暂停发放 D:职工离职的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业务时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B)A:单位连续亏损两年 B: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部分补缴中的整月补缴和少缴补缴可以通过(CD)方式办理 C: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D:携带纸质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

单位补缴有以下哪些类型(ABCD)A:补缴往月 B:部分补缴 C:整月补缴 D:少缴补缴 单位汇缴可采用以下哪些方式(ACD)

A:托收C:现金D:支票

下列哪些信息属于核准类信息,必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ABCD)A:职工本人的姓名 B:职工本人的证件号码 C:职工本人的户籍情况 D:职工本人的婚姻状况

购买数字证书的专办员可以对(ACD)等单位信息直接变更。

A:单位成立时间C:单位地址D: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

公积金联名卡有以下哪些功能(AC)A:住房公积金账户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 C:银行储蓄账户具有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

单位专办员办理补缴业务需要提供以下哪些材料?(ABCD)A:《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B:《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C: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到指定银行填制指定的《现金缴款单 D:单位选择支票缴款的,填制与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个人账户设立之前需要经过以下哪些环节(ACD)

A: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C:专办员预约培训 D:参加培训并考试通过—进行个人账户设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管理部业务受理范围包括(BCD)B: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号,办理并户的 C:身份证号重复的职工申请个人账户设立的D: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工资的职工申请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受理范围包括(ABC)

A:汇补缴业务 B:个人账户封存、起封 C:个人账户市内转移、转入集中封存户、异地转入

采用网上预约方式办理业务的好处和作用是(ABCD)A:可以灵活选择业务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B:利于避免业务繁忙时排队时间过长 C:缩短柜台业务办理时间 D:可以网上系统自动审核专办员填报的信息,避免在柜台审核信息出错

专办员办理业务有以下哪几种方式(ACD)A:网上直接办结(方式1)C:简称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2)D:携带纸质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结(方式3)

提取情形的设置主要基于(ABC)考虑的。A: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B:兼顾其他群体的提取需求 C:积累资金,低息贷款 个人账户设立时出现“身份证号重复”的报错提示的原因有下哪些情况(BC)B:该职工为存量职工 C:确实存在身份证重号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ABD)A:单位合并、分立的 B:单位撤销的D:单位解散或者破产的 单位的缴存基数在什么时间内可调整一次?(A)A:一个公积金 联名卡卡面上不包括以下哪个信息()B B:职工个人身份证号

单位因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缓缴的单位在缓缴期间有多少职工处于停缴状态(D)D:单位的全部在职职工 单位需要通过补缴往月的方式补缴,补缴时系统主要根据个人账户中哪个信息计算出补缴月份的单位应缴存人数?(B)B:个人账户的启用年月 专办员未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办理业务又未取消预约的,网上预约失效且()个工作日内不能再进行同一个业务的预约。B B:2 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业务办结后,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为百分之几?(D)D:和单位选取的比例一致 职工如何修改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密码?(B)B:职工本人通过“个人登录”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修改

职工领取联名卡后,职工本人可正常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时需要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及个人密码,职工本人首次登录时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是(B)B: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7.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七

一、资金属性

建议:

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具有积累性、保障性、互助性、金融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工资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住房公积金予以税收优惠支持。

理由:

积累性。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按规定用于自住性住房消费。

保障性。中国十大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等构成颇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以解决基本住房为基础的、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特征属性,确立了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地位。

互助性。是制定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政策的理论依据,有效形成缴存职工间实现住房梦想的低成本运作渠道和借贷关系,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协调机制的作用。

金融性。首先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个人住房储蓄,表现为缴存人是在有关法规约束下参与的;其次是通过储蓄的互助机制,使缴存人之间建立了住房资金的融通关系;再次是作为强制性住房储蓄,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职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退休后,本息全部返还给职工。这就表明住房公积金金融属性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其实现形式:一是,缴存者既是住房公积金循环流程的起点,也是循环的终点;二是住房公积金体系必须以缴存者为主体,而不是以政府为主体;三是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体系以政策性个贷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中心,其归集和运用都必须服务于该制度的需要;四是应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流动性、安全性、增值性和返还性原则。

二、中心定位

建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

理由:

在本届政府严控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情况下,中心性质的现实选择只有事业单位。比如,全国住房保障基金理事会即定位于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对应其承担的职能。目前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建制征缴、运作、事务办理等基本职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征缴涉及行政执法等应属于行政职能,运作可以看成经营活动,事务办理应该归于公益服务,所有无论定位在哪类都不能涵盖或兼顾。如明确为公益二类,看似在绩效考核激励上为中心留下一定空间,但会弱化中心依法通过行政执法来建制征缴的职能。

三、中心与职工的关系

建议:

中心与缴存职工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关系,中心为被委托方,缴存职工为委托方。被委托方与委托方均应自觉履行各自职责。

理由:

中心负责为缴存职工管理住房公积金,做好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中心应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保值增值等情况。

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的基数、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按规定用途提取使用。

中心应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保证住房公积金存款本金、利息支付及增值收益分配,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中心应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四、完善设区市管委会决策机构

建议:

将现在的设区市管委会更名为住房公积金监管委员会(简称“监管委”),作为隶属于地方政府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行业的行政机构,赋予其监督管理职能。

设置监管委常设机构,在委员继续实行兼职的情况下,组建监管委办公室,明确适当编制,履行监管委闭会期间的日常监管职能。监管委设立主任、常务委员,通过年度、季度或临时的常务会议进行具体决策。

设区市监管委与省级监管部门、国家监管司之间实现对接,上传下达渠道贯通。

健全监管委运作机制,明确规章制度,对管委会履责情况实施必要的考核。

理由:

当前作为决策机构的管委会,架构很高、效力很低,且没有常设机构来承担闭会后有关决议的贯彻落实职责,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权,处于虚位状态,其决策影响力甚微,涉及住房公积金的近百起案件不能说与决策虚位无关。

五、怎样接受人大监督

建议:

通过制定住房公积金地方法规实施政策监督。

通过定期听取监管委(包括中心)汇报或审议专题报告、开展检查等实施操作监督。

通过专项咨询进行执法监督。

理由:

实施监督全覆盖,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增加反腐防火墙,防范资金风险,用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全运行。

六、增值收益分配

建议:

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仍应分为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缴存的属于零存整取,按三个月或半年期存款利率执行,上年结转的属于整转定存,按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

风险准备金分配比例按“当年新增贷款余额的3%提取”。

取消“筹集公共租赁住房补充资金”的分配项目。

理由:

增值收益分配格局调整有多种途径,一是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对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中心管理费用两个项目争议较少,但现行贷款风险准备金分配比例过高,建议管理费用提取要同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精神,公共租赁住房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而“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因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补充资金”职责不应由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承担和列支,此项职责缺乏法理基础,侵犯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

七、实现资金调剂

建议:

可实现省内城市中心间的资金调剂,并可通过搭建省级融资平台,采取跨省同行业的调剂。或以省级平台申请发行专项住房债券,缓解流动性不足矛盾。

要依法规范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项目,由城市政府申请发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债券,由中心定向购买。

理由:

资金调剂的层次、规模、效率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资金调剂一般只局限于“中心”内部,以及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形式进行调剂。而更高层次、更多形式的调整需要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

对于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项目,要改变由试点城市直接发放项目贷款的不规范做法。

八、管理体制调整,省统管的理由与难点

建议:

理想的管理体制,是在设区城市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提高统一管理层次,采取全国统一监管、省级统一管理、各城市中心具体运作和相关部门监督的管理体制。省级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理由:以打破现行管理体系地方化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难点:

8.浅谈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 篇八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所谓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优惠贷款,可以说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工作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是核心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指职工的个人贷款,其实质是由建设性贷款转变为消费性贷款,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重大调整,对职工消费结构的改善更加有利,保证国家、职工的负担趋于合理的水平;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对房地产市场结构起到有效的调整作用,实现住宅市场的供求平衡与结构优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过程

此处我们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加以讨论,其中重点为贷前管理。

1.贷前管理

貸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进一步强化借款人资格与偿债能力的审查工作。全面考察贷款人收入情况的好坏、文化程度的高低以及是否具备专业技能等,并了解贷款人的家庭结构、职业范围等,判断贷款人的偿还能力以及信用水平的高低,将贷款人的工资入收与住房公积金的绵存额度结合起来,保证贷款人的月还本息在其家庭月收入的一半以内;予以一定的协助,促使贷款人可以合理的确定自身的贷款额度与具体年限;并对贷款人配偶的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核实贷款人所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配合贷款人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则要求贷款人提供其它佐证,例如现金流量证明或者完税证明等。

(2)审核楼盘项目开发商的资质与经营状况。全面审核开发商的资质证明、经营状况、项目预售情况等等,保证楼盘证照齐全,并深入实地了解工程进度,并核实楼盘主体的完工情况,保证项目经过验收;调查开发商是否为购房贷款人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的担保,还要进一步查证其是否在银行开立了相关保证金账户。对这些情况的核查可以进一步完善可贷房源数据库,使得贷款人所购房源的真实性、可抵押性得到保证。如果用现房做抵押来买二手房,则要保证现房具备清晰的产权与抵押比例,以提高其合法性,否则不予办理。

(3)全面强化国家相关政策与市场的研究,从贷前管理提高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预测要全面加强,准确预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相关的货币政策,关注国家的调控趋势、政策变动、市场行情等,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时效性,实现对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建立快速反应与预控机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潜在风险控制在贷前阶段。

2.贷中管理

具体而言贷中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与管理方式。可以采用贷款规模结合缴存领的方法;对还款方式做进一步改善,从时间、地点等方面提高贷款人还款的便捷性,促进其养成规定时间内还款的习惯。其实有些贷款人还款逾期主要是由于还款不便导致的,通常贷款人几个月集中还款一次,如果期间临时开支将用于还款的钱用掉,就会导致还款逾期。

(2)加强贷款制度的建立与健全,这也是加强个贷风险管理的基础措施与保证。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过程中,防止个贷管理核算与控制过程中的随意性,消除管理上的各种漏洞。

(3)进一步强化抵押物的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抵押物登记手续,分析抵押物的抵押率。与产权抵押登记部门签订委托办理房层它项权证协议,提高低押手续的完整性;控制抵押额不得超出其总价的百分之七十,实现对抵押物变现风险的控制;将担保法相关条件执行到位,如果合同期满债务仍未偿清,则可以将抵押物依法拍卖。

(4)构建贷款风险政策化解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条例与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根据比例足额提取贷款的风险准备金;对住房贷款保险管理做进一步的完善,管理中心与保险公司结合起来,将人身保险结合财产保险,将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3.贷后管理

加强逾期贷款的催收与个人贷款档案管理。个人贷款档案记录的是贷款期间的债权与债务,应及时归档,专人管理,确保安全。建立借款人资信管理动态系统。建立贷款首接责任制、贷款内部管理规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贷款台账及档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机制,保证贷款审核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秦海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7).

9.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九

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悉,《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我国经济环境和房地产市场已发生巨大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如果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无房职工付自住房房租、职工交自住房物业费都能用住房公积金

此次修订送审稿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建部提供的数据,截至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拟出台《条例》规定,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政策的调整还包括,明确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公积金用于购买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产品

修订送审稿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加大对骗提、骗贷行为的查处力度。

新规定指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增强资金流动性,此次修订一是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二是允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

10.住房公积金条例 篇十

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购房、建房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职工购买本区域内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

二、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职工购建房总金额的7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经济收入的5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4.59%,五年以上为5.13%.

三、贷款期限

按职工的剩余工龄、偿还能力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长期限为。职工剩余工龄小于20年的可放宽3年。

四、职工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1.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问题;对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是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合作互助资金,是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计划的一部分。我国自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改进住房分配方面,住房公积金无疑发挥了重大作用,为一批批困难职工实现了住房梦。同时,围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不高,挤占、挪用、贪污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事件,以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诸多不公现象,批评之声也从未消停。

正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存在,才使得我国大部分的城镇居民都解决了住房问题,使人们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尽管如此,该项政策还是在一些方面存在问题,从而导致了风险系数的增加,并对该项政策制度效益的发挥带来了影响。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住房货币分配制度与社会是相互和谐的关系,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国还需要继续加强和完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以及调节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准。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居民住房问题以及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上虽然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由于影响公积金贷款还款的因素很多,所以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我国必然需要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目前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缺陷,具体分析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我国虽然制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但是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却有所欠缺,尤其是在管理机构作为公积金贷款审批人以及贷款风险为最终承担者方面,对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审批管理环节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具体的权责以及考核标准,在公积金中心电子信息系统流程方面缺乏必要数据统计,缺乏交流平台,甚至有一些公积金中心将贷款申请以及审核的原始资料管理不重视,缺乏管理以及催收政策,在贷款途径与回收上监督不严,从而导致了一些开发商与购房者相互勾结,逃避缴纳贷款的现象。

(二)公积金提取管理存在漏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我国在住房公积金内容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管理上的问题还是很严重,一部分的审核公积金中心问题还很多,不保存原始数据,这样必然导致审批记录的不完整,很多重要的信息没有记录,这样监督人员也无从审批和监督,从而造成公积金缴存人也就拥有了各种逃不缴纳公积金的机会。

(三)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存在缺陷,不能适应公积金管理要求。在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中,首先是低水平重复开发管理系统,因为各个中心的管理办法上存在的差异,它们在进行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时候,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也会随之降低,在人力与物力上都会造成浪费,加之各个中心之间缺乏物联网以及设置标准数据的连接接口,从而导致信息无法实现及时的分享。然后,就是因为系统本身所存在的缺陷,无法与公积金监督与管理的需求相适应,一部分的计算机系统还会出现程序错误,甚至会出现少计职工利息的现象,总而言之,计算机管系统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其公积金管理要求无法相适应的主要因素。

二、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对策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随着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不断提高我国一部分的城市中自用置业者以及个体经营这也逐渐加入了公积金住房群体,因此我国应该将公积金制度普及为社会保险。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也越来越多,这就使得我国人口的问题更加迫切的需要解决,在所增加的城市人口中,有很多进程务工的人员,这些人对于城市的建设发展有着密切联系,这些人应该纳入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范围,使他们也享受到同样的优惠待遇,这样才能够体现我国政策的平等性与公平性,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管理。目前我国政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扩大速度非常快,但是我国的贷款总金额确定逐渐缩小,所以说在我国贷款公积金施行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没有被完全释放,这并不是说这些风险能够被忽视,知识对于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风险,应该进行强化管理,虽然难度很大,但是这是我国政府必须要进行的工作。具体的说应该三个方面进行,分别为提升借款偿债能力,完善职工信用情况管理,各大银行也需要各位顾客信用情况进行及时料及合法分析,对抵押物的评价能力进行提高,以培训、建立评估专家队伍的方式进行提高,要精确评价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借款者在无法偿还的时候,能够抵押个人物品,从而抵充其借款,减少银行损失。

(三)加快公积金管理措施的必要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改善广大职工住房条件,满足低收入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监管和改革。

首先是加强宣传力度,让公积金政策深入各个员工,切实让公积金这一制度落实到低收入群体中去。可以通过网站和微博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真正用途,切实起到改善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其次,加强公积金政策的执法力度,对没有按国家政策办理公积金的公司和企业从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惩罚。如不给职工建立或少交公积金,可通过一定部门的配合停止其办理其他手续,直到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为止。再次,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对于申请贷款的个人,应提供简便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一条龙服务,更方便广大职工贷款。放宽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对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也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而改变。加强公积金联网政策的实施,方便职工灵活就业的后顾之忧。

12.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研究 篇十二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监督

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和员工内部监督。公积金中心的员工应时刻以严谨的态度约束自己, 切勿发生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管和内部审计, 提高工作效能, 防范资金放贷风险, 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增值;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公积金要采取有力措施, 认真清理予以追回, 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审计监督, 住房基金中心要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共筑资金安全的防火墙。

二、保证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的独立性

保证其资金账户的独立性主要内容有:首先, 公积金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 统一管理从财政等部门拨入的经费或其他往来款, 各科室不得私立银行账户;其次, 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制度, 不得随意将单位资金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再次, 财务人员对各项收入须立即入账, 现金收入应及时交入银行, 不得坐支现金, 不得白条抵库, 货币资金必须日清月结;最后, 财务人员对任何一笔资金收、付发生和处理, 都必须按照申请、审批、支付、记账、复核等程序及时向财政结报或处理。

三、确定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 增强管理中心的责任意识

由于管理中心直接面对缴存单位及职工, 从住房公积金登记、建户、缴存、转移、支取、记账等一系列业务由管理中心办理, 管理中心占据主体地位。同时由于管理中心直接归集住房公积金后, 银行不再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所有公积金账目全部交给管理中心, 发生错账, 责任将由管理中心负责, 这样管理中心少了对银行的依赖, 多了责任意识, 使得管理中心必须注重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工作职责, 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中心与银行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尽所能。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汇缴及补缴;受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受理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按时结账;催缴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服务。银行主要职责是:为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票据交换等;每天与管理中心对账, 做到日清月结。

四、健全内控制度, 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夯实基础

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 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和坚持内控制度, 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营造环境。建立货币资金控制, 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管理中心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 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大额资金的转存与调拨应建立管理中心审批制度。严把支取“三关”。防止采取非正常手段, 使用假合同、假批文强取、套取、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要把支取条件范围关, 用途是否合乎《条例》规定, 必须对号入座, 符合者办理, 不符合者拒绝;二要严把支取手续关, 支取手续要合乎规定, 要有法律效力, 对那些弄虚作假,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已过时的手续, 不予办理支取;三要严把支取程序关, 住房公积金必须经过受理—审查—批准三个阶段, 其审查阶段必须严把支取证明材料的真伪关, 核对余额现在状态、是否是封存、是否为他人提供了质押担保, 只有当审查合乎支取规定, 才能批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严格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管理, 防范抵押风险

一是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 对用存量房作抵押的, 产权权属不清或共有比例划分不清的, 不予贷款;用期房设置抵押的, 严格审查开发商以往的社会资信状况及其已开发房屋的销售结存情况和过去开发工程的质量验审情况, 信贷人员要对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确保抵押住宅按时竣工, 交付于借款人方能贷款。二是要求售房单位承诺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不履行承诺的, 负连带责任。三是抵押率严格控制在70%以内, 避免抵押物的变现风险。

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因贷款业务数额大, 期限长, 为了有效地防止风险, 管理中心内部应建立健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首先, 结合公积金贷款业务自身的特点, 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 以规范贷款的发放、管理、控制、收回程序;其次, 加强日常贷款业务管理, 提高经办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内控机制, 加强贷款台账及档案资料的登录和收集,

成本费用利润率分析

◎文/韩涛

摘要:成本费用利润率是一定期内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成本费用总额按不同的考核评价要求有不同的计算口径: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成本费用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四项;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规定的成本费用总额还增加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成本费用总额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五项。对成本费用利润率进行分析, 就是计算成本费用利润率, 并同全国平均 (先进) 水平、行业平均 (先进) 水平以及国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 找出差距,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成本费用利润率。

关键词: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比较分析法

所谓成本费用,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企业的成本费用, 按传统的经济实质分析, 是产品价值构成中生产资料转移价值 (C) 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V) 两部分价值的等价物, 用货币形式来表示, 也就是企业在产品经营中所耗费的资金的总和。但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扩展了成本费用的经济内容, 给我们的分析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成本费用概念的新涵义剖析

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修订颁布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规定:“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 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 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规定, 费用有五层涵义:1.费用是日常活动中“经济利益的总流出”;2.费用的发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 但“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3.费用的确认会“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4.确认的“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5.费用的处理可以对象化, 也可以期间化。对象化的费用形成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在确认其收入时将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费用不能归属产品、劳务等核算对象的, 应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最后, 实行风险清收责任制, 对已办理的贷款要加强贷后的管理和催收, 并按照“谁放贷、谁清收”的原则落实到人, 加大清收力度。

以上费用的五层涵义实质上就是“成本费用”概念的涵义。它包括: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计入期间损益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支出或损失、所得税费用等” (引自朱学义编著《中级财务会计 (第4版) 》第16页,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6月) 。这一概念中的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属于C+V的理论概念范畴, 支出或损失属于C+V的法定概念范畴, 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属于盈利M的范畴。将税金或附加计入成本费用有两个依据:一是它会导致企业流出现金;二是它是获取营业利润的付出。

国际会计准则定义费用概念时指出:费用是指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减少, 包括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其形式表现为现金、现金等价物、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流出或折耗。在西方, 费用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营业收入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销货成本;第二类是与营业收入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第三类是和某笔特定的营业收入不一定有任何直接关系的其他费用, 如所得税费用、慈善性捐款等。

从以上中西方对费用概念的定义看, 西方定义的费用概念比较广泛和明确, 即企业从收入到净利润的全部扣除项目都是费用的内容, 是一种广义的费用概念。

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分析一般是采用比较分析法。首先, 要将本单位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实际数据同预算数据进行对比, 求出产生的差异, 并对每个项目进行具体分析, 尤其是对差异大的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其次, 要计算成本费用利润率同全国平均 (先进) 水平、行业平均 (先进) 水平以及国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 找出差距,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

二、成本费用利润率的分析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一定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按考核评价要求不同, 它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计算公式:

(一) 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总额

利润率=成本费用总额×100%

利润总额

=×100%公式一

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参考文献

1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篇十三

我叫×××,在×××单位工作,已婚,月收入×××元人民币.为了提高住房待遇,我在××××购住房一套,约××平方米,价值约××万元。因本人靠拿工资维持家济,多年来,仅有十多万元积蓄,资金不能达到购住房的需要。为此,特向贵中心申请贷款××万元,分××年还清。请领导审批,以解燃眉之急,不胜感谢!

有标准表格,按项填写即可。

继续追问:

你给我一份提取原因就行了

补充回答: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一般有购房、装修、还贷、离开本地工作、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出国定居、死亡等。

继续追问: 你给我一份提取原因好吗?

补充回答: 这要看你符合哪种条件

继续追问: 装修吧 我老家现在要装修

补充回答: 一般房屋大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提供何材料,需要咨询你那里的公积金中心。

继续追问:

我问了他叫我写一份申请书你帮我写写

补充回答: 那你就写一写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帐号、何时开始在什么单位缴纳公积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装修范围,预计花费金额等。

申请

我叫XXX, X年X月入职。根据有关规定,我已具备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故特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望有关负责领导审阅并批准我购买住房公积金为盼!此

申请人XXX

2011年6月24日

申请书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

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

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这样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

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

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全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发票;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篇十四

一、住房消费市场的变化

近年来, 我国住房消费市场今非昔比。城镇住房建设环境、城镇居民构成、收入水平等背景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原因在于经济结构产生了重大的调整, 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在促进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转型、贡献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因此, 农村户口大量进城, 小微企业大量涌现, 自由职业者成为就业的重要形式, 对外经济以及国际交流日益成为常态, 不同群体在刚需和投资性购房上的差异等, 都对住房金融业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现行《条例》存在的问题

1. 缴存范围覆盖不全面。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 随着住房商品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 城镇中大量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乡镇企业职工在城市中占有的购房比重也逐渐增加[1]。但条款规定的缴存范围却并没有将这部分群体包括在内。既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又伤害了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利。

(2) 随着世界经济活动交流加强, 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进入中国建立企业, 或到中国高校任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 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而建金管[2006]52号文件对《条例》中“在职职工”的范围所做的解释中, 明确定义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作为职工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不应该将这些人员“遗忘”。

2. 使用范围受限制, 保障功能不充分。

(1) 《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自住住房在《条例释义》中明确是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而未包括使用权、及小产权房屋, 而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 因此, 无需界定房屋产权是否自有, 只要是家庭唯一的居住房屋, 都应当允许职工使用。

(2) 条例自2002年修订后,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修改为:“出境定居的”。该调整使得部分因工作调动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原市、县的人员无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 只有待迁入地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后, 才能将资金转入新居住地。如果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只能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职工可能较长时间不能使用自己的资金, 且职工户籍转移后, 公积金提高居住水平的意义从某种角度说已经丧失。

(3) 建金管[2005]5号文件对《条例》解释:“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 (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但事实上, 职工整个购房过程, 除了贷款资金以外, 还要支付首付。这种规定在现实博弈中容易导致公积金的保障向少部分人倾斜, 效率降低。

3. 缴存比例不统一。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条件的城市, 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 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重庆为例缴存比例7%-15%, 由企业自行制定缴存比例, 使得部分单位职工缴存比例15%, 部分单位职工缴存比例7%, 拉大了行业间的差距, 容易引起分配不均。

4. 行政执法手段有限。

《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 对于违反条例的组织给予处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现实操作中, 却很难界定特定组织是否违反了条例, 以及该组织是否有条件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另外,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认识未能上升到基本保障的层面, 简单等同于工资、奖金的另外一种形式。因此, 行政执法停留在宣传、解释、督促和警告等层面, 约束能力有限。

三、完善现行《条例》的建议

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应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点。根据时代的变化和现实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对《条例》进行完善。

1. 扩大覆盖范围。

将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乡镇企业职工等有购房需要且能按时缴纳公积金的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允许外国人等其他人员缴存公积金, 以扩大归集缴存范围。

2. 发挥保障作用。

根据职工购房使用资金的需求, 制定出灵活多样的使用机制。根据缴纳对象、扩面对象的现实条件, 制定切实可行的缴存、使用政策。让更多的人缴纳、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高公积金的互助性, 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其保障作用。

3. 增强公正公平。

既然强调其强制性, 就必须保证其公正公平。由于单位性质不同, 建立公积金的资金来源和积极性也不同。有差别的缴存比例容易造成不公平。加上资金使用的门槛, 会造成保障对象的错位, 损坏少部分职工的权利。同一城市统一缴存比例符合公平原则, 有利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起点公平。

4. 加强行政执法。

通过与工商、税务和社保部门的数据共享, 及时了解企业的变化。通过行政手段, 强化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取证权力, 与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 及时纠正企业在建立公积金上的违规行为,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摘要:随着住房消费市场的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现实操作中遇到了突出的问题, 不利于保障职工的住房权利。在分析住房公积金基本功能的基础上,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保障,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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