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2024-11-20

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7篇)

1.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一

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

生态市是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城市。开展生态市建设,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民生态道德意识为基础,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优势,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统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推动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天津在全面实现“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圆满完成“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任务,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于2005年底作出了开展生态市建设的重大决策,并将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列入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实现天津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和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定位,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原理及系统工程方法,抓住发展生态产业、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推进生态文化四大重点,突出特色,创新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障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统筹协调;依靠科技、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策引导、公众参与。

(三)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以人为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将天津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城市。

启动和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10年)目标: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率先建成生态城区;全市建成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30个环境优美乡镇、60%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同时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小区;生态产业初具规模,环境污染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全面推进和基本建成阶段(2011年-2015年)目标:全市80%以上的区县建成生态区县,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完成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趋向良性循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进步,生态市建设总体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大类共33项指标组成。

二、优化发展布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在天津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原则,将全市划分为四类开发区域,即: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

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这一区域包括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在优化开发区域内,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

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这一区域包括:滨海新区除核心区以外的各产业功能区、中心城区外围地区及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区、津滨走廊地区。在重点开发区域内,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这一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在禁止开发区域内,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这一区域包括:除去上述三类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如津西北平原、津北平原和津南平原农业生态区等。在限制开发区域内,坚持保护优先,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

三、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自然资源保障体系建设

以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能源为重点,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自然资源的需要。

水资源保障:推进多源供水,构筑以本地水资源为主,引滦和南水北调为重要补充,海水淡化、雨洪水利用和中水回用相结合的多水源优化配置体系;控制水资源总需求量,逐步减少工农业生产用水比例,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增加生态用水;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节约水源,建设节水社会。

土地资源保障: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储备制度,解决乱占、滥挖土地问题,实施退耕还林、还湿,以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退化土地的生态修复。

矿产资源保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整顿矿山开采秩序,科学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采范围与规模,划定禁采区,搞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能源保障: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进一步改善一次能源结构,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加大节能力度,实现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建设节能城市。

(二)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为前提,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生态农业为主要内容,以水资源、能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基础,以七个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为示范,以若干重要生态产业链为重点,形成以“两优、三源、七区、多链”为特色的生态产业发展格局。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和滨海新区现代化工业为支撑、国际物流集散中心为纽带、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和郊县区域特色工业相互补充的新的工业体系。对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的“三高两超”企业严格限制、逐步淘汰。建设七个生态产业园区: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大港区集约型、节约型、环保型石化生态工业园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级生态型高科技园区;天津港保税区国家级节能、清洁、高效的国际生态物流业产业园区;汉沽电、热、水、盐、建材联产循环经济型产业园区;海河下游冶金循环经济型产业园区;天津子牙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业园区。形成重点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以大型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为核心的石油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无缝钢管和优质钢材生产为龙头的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以一汽夏利和丰田汽车总装厂为核心的汽车产业链;以纺织工业园建设为依托的纺织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拟建北疆电厂和大港二站电厂为依托的高效燃煤发电、海水循环冷却、发电机组低端抽气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废渣制新型建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等。

实施清洁生产: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生产全过程中的废

物最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高环境风险的重点行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和“三高两超”的重点企业依法推行强制审核。引导企业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发展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按照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特色优势农业、高新技术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提高养殖业比重,加快养殖业向集约化转型。完善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以及有机、绿色食品认证体系和市场推介等,引导农民和企业在农畜产品种、养、加工和销售中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拓宽高新技术发展领域,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自主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掌握汽车、电子信息、生物与现代医药等十大产业的共性技术与核心技术;重点突破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技术;重点解决人口与健康、城建与交通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前瞻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保险业、环境友好型旅游业、信息与科技服务业。

(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体系建设

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体系,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构建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网络格局:以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主要河流和道路及其绿化隔离带、河口和滩涂等为依托,形成生态屏障、生态连绵带、生态防护廊道。

保护湿地资源:强化湿地保护意识和监管机制,实施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重点保护和修复七里海、青甸洼、大黄堡、黄庄洼、团泊洼和北大港六大湿地生态系统。

保护海洋资源:设立滩涂禁止开发区,强化海岸利用的规划与管理,实施渔船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封区禁渔制度,积极开展河口及海岸带生态修复。

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北部山区的生态安全防护林体系、西部的防风治沙体系、滨海沿海防护林体系,逐步形成三网(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农田林网)三带(海河风景林带、津西北防风固沙林带、外环线绿化带)四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区、水源涵养林区、沙化土地固沙林区、污染土地用材林区)多点(森林公园、村镇及企事业单位绿化等点状分布的森林绿地)的城市森林格局。保障生物安全及生物多样性: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和生态影响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本地物种资源保护,防止有害物种入侵。建设天津植物园、蓟北原生物种基因库、滨海盐生植物园和品种库等。

2、环境污染防治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工业污染源控制: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区域与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巩固提高污染源治理成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推进水污染防治:实施碧水工程,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加强景观河道综合整治,改善水质,实现水清岸洁,促进水生生态恢复;有效控制陆源污染,加强沿海周边地区协作和海陆污染控制联动,改善近岸海域水质。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工程,加快燃煤设施污染防治,2010年前现有电厂完成脱硫除尘工程改造和建设,2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高效烟气脱硫;控制工艺废气排放,重点防治化工、医药、冶炼等行业有毒有害废气和恶臭气体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相当于欧Ⅲ),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机动车;强化建筑工地、料堆场所、交通道路扬尘的污染防治,控制城市周边土壤风沙尘,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安静工程,加强环境噪声治理,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工

业噪声,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推动安静居住小区建设。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资源利用:继续实施铬渣、电石渣、碱渣等资源化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监督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健全城市垃圾分类和回收网络体系,强化垃圾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力度,继续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加强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全面开展电磁辐射源的申报登记,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药、化肥、农膜的科学合理使用,防止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保障农产品安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

(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以实施生态市系列创建工程为载体,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乡社区建设,建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态人居体系。

1、优化城市人居建设布局

合理规划居住用地:依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24个居住片区,外围组团和滨海新区各规划14个居住片区。居住片区规划配置大型超市、社区文化中心、综合运动场、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宜居生态社区:围绕海河综合开发和景观河道治理,结合河流、水面周边原有居住小区的改造,建设临河、临湖的“亲水宜居生态社区”;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成30个大型公园绿地和天津植物园等八大风景区,新增绿地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均衡绿地布局,建设临绿地、临公园的“亲绿宜居生态社区”;围绕建设蓟县、宝坻、武清、宁河、汉沽、西青、津南、静海、大港、京津和团泊新城11个新城以及中心城区外围西青、双口-青光、双街、小淀、大毕庄、津南、华明、新立、双港、大寺等外围城镇组团和中心镇及中心村,建设 “亲田园宜居生态社区”。

2、构建与保护城市景观体系

建设城市道路、河网、绿地、林地景观带,形成“蓝脉绿网”的城市景观;保护历史文物古迹,维持原有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空间格局,体现城市景观多样性。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绿色公交网络,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节能环保型公交车,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健全商业服务网络,创造城乡便利、信步可达的购物环境;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健全城市公用设施,全面提高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能力;健全城市应急系统,提高疾病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4、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快农村道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集中供水、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农村居民饮用水全面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全市60%的村庄普及清洁能源;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整治村庄河道、沟渠,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5、开展生态城市系列创建活动

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开展生态区县、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生态宜居小区。

6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和空气、水、垃圾等环境污染及占用绿地、湿地等生态破坏问题。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医疗救济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完善公共治安、食品药品、生产交通、信息等多方面的安全体系。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环境友好观、培养资源节约观、发扬绿色消费观、培育创新型人才观、弘扬生态道德观为重点,树立生态文化理念,建立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生态文化体系,形成天津生态市建设的源动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市建设的自觉行动。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丰富城市生态文化,保护与继承传统文化艺术精髓,加大民间民俗文化保护力度,特别是保护、弘扬、扶植具有生态道德特色的民间文化;加强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的保护。大力弘扬旅游文化,重视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完善文化展示等活动设施。培育产业生态文化,引导企业的活动方式和产品功能向产品绿色化、服务人性化和环境友好化转变。倡导管理生态文化,建立以绿色GDP为主的经济核算体系和以生态市建设指标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以及生态优先的政府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推动社区生态文化,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生活方式,建立社区环保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绿色家庭。

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教育活动,在党政机关举办环境保护知识讲座,将生态市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管理干部学院的培训计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大、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

在生态市建设启动和重点突破阶段(2006-2010年),初步规划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综合保证能力6大类170项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55亿元,属于指导性项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态市建设的深入,有些项目还需进一步调整和充实。

五、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规划纲要实施。

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推动工作;成立由相关领域高级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咨询机构;建立生态市建设推动长效机制,将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相应制度。

法制机制保障: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由市人大审议并批准实施《规划纲要》;围绕生态市建设,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制定有关生态保护、生态补偿、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将生态市建设纳入市人大、市政协执法检查和监督视察工作日程。

资金政策保障: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运用预算内资金,将环保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城市建设、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生态市建设结合起来,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行倾斜,统筹安排;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科技人才保障:将生态市建设重大技术创新课题优先列入全市科研计划;积极开展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周边省市的科技合作;全方位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

社会监督保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监督平台,在网站、媒体开辟专栏,建立公告、公示和奖励举报制度,不断扩大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态市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二

1 未来形式总体研判

1.1 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巴南区处于发展不充分,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的阶段,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加紧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下降等问题,全区环保城乡统筹难度大、传统工业能耗过高等因素制约着巴南区的可持续发展[7,8]。主要存在问题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任务艰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难[9,10];水污染治理工作困难较大,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11,12,13,14];城乡统筹难度大,农村环境保护亟需加强[15];环境保护模式单一,市场机制尚需完善[16]。

1.2 面临机遇

自2013年以来,巴南区全面实施“幸福中国·大善巴南”[17]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和“美丽中国·大美巴南”[18]生态文明建设,巴南区基本环境民生得到切实改善和有力保障,“十三五”期间,巴南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件日益改善,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经识别,面临的主要机遇有:国家和重庆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流域协作共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进入缓慢改善期;巴南区改革红利助推生态文明建设[19]。

2 生态文明规划体系政策建议

本规划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巴南区“十三五”期间“一城、一极、一区”的战略目标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发展总体要求,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设定规划目标体系、任务和重点工程。

2.1 目标设定

“十三五”期间,全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区联创”为抓手,大力实施“大美巴南”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空间优化、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生态文化培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制度,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格局更加优化,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初步建立与巴南区全面小康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制度体系和社会行动体系,把巴南区建设成为低碳、安全、宜居、和谐、高效的山水城市风貌展示区。

具体目标设置为:国土空间和生态格局更加优化;绿色低碳化程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构建巴南特色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日益完善。

2.2 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拟分为两种类别,一类是约束性指标,是该区的底线型指标。另一类是预期性指标,代表可以有所突破的参考型指标。对于约束性指标考虑设定4大类,分别为:空间优化与生态保护、节约低碳、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在其下,又可以进一步设置生态红线面积、森林蓄积量、空气质量、饮用水源达标率、水环境质量、单位二氧化碳降低率、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对于预期性参考指标,可以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创建设定如城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培训比例等。

3 主要任务建议

在确定“十三五”目标体系基础上,制定相应战略、任务和政策措施。总体上是推进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明能力与社会行动体系等重点领域任务。

3.1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立足巴南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定位,积极探索区内分区生态调控,推进全区“四规合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动全域生态保护及城镇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资产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全力将该区打造成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生态文明示范高地。

3.2 节约利用资源能源,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产业准入规定,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为抓手,促进资源能源和用材节约,推进生产绿色化,促进全区生态经济的发展。

3.3 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巴南区“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重点打好“气”、“水”、“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努力提升环境质量,不仅为全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环境公共品和生态服务,更努力为重庆主城肩负起“屏山护水”的神圣使命。

3.4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保证环境安全。

狠抓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全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加强花溪工业园区、天明工业园区、麻柳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的风险防控,努力将环境风险降低到经济社会发展可接受水平,坚决守住环境底线。

3.5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学构建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开展相应试点工作,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推进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河流生态补偿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3.6 构建特色生态文化体系,弘扬和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全区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让“天蓝、地绿、水净”成为公民的信仰,结合“忠勇守德、尚文崇新”巴南精神,构建特色生态文化体系,弘扬和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建设“四区一基地”,实现“一城、一极、一区“的战略目标。

4 结语

规划制定后,要加强组织实施和资金、技术保障,加强规划指导和考核。强化规划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巴南区各部门、各镇街的目标任务分解,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区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本规划实施和落地情况,同时组织编制一批生态建设、节能节材、生态经济、环境治理、生态文化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本规划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以确保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摘要:基于对巴南区过去5~10年间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回顾和当前形势及重点挑战的辨析,结合国家及市级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体系,从生态空间管控、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治理等六个方面为该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建议。

3.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三

秭归县环境保护局 邓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为科学编制秭归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县环保局在认真总结“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十二五”我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结合秭归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现状和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需求,广泛征求了各县直部门、乡镇、村、企业以及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了我县“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实现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全部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实现零排放的规划目标;大气、地表水、噪声及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达到规划目标;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废气处理率、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以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等污染防治指标全面完成达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8%,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时98%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放射源涉源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排污费征收面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均达到100%,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在2%以上,达到规划目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

1、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一是严格环境准入,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基本到位,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完成了秭归经济开发区环评,并通过了省环保厅审查批复。二是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工业污染源治理的项目8个,已经建成验收投入使用的有6个,有2个因企业转产关闭无在建必要而停止建设。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开展了废旧塑料加工企业的整治,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塑料加工企业6家,关闭小造纸企业6家,淘汰关停4家工艺落后年产能66万吨的立窑水泥生产线。四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五是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纳入统计范围内的21家工业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加大日常监察和监测力度,污染物总量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

2、城镇环境保护有序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规划,杜绝污染向城镇转移。按照城镇环境功能分区,实施重大项目综合抉择机制,对集镇工业项目,严把审批关口,杜绝新建工业企业落户居民聚居区,保证了集镇环境质量。二是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大大提高。库区集镇5个污水处理厂和6个垃圾处理项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使库区集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处置率都达到90%以上,改善了集镇生活环境。县城污水处理二期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县城垃圾处理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今年可建成投入使用;杨林桥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周坪垃圾处理项目已完成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今年可开工建设。三是县城中心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的规定继续得到严格执行,县城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城区燃煤锅炉建设的管理力度,取缔宾馆等违规建设的燃煤锅炉,鼓励和推动城区宾馆和居民使用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县城城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四是“三区”建设有序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加强。加

1强了餐饮业的管理,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餐饮业管理规定,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娱乐行业、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和治理,积极调处噪声扰民污染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控制城区交通噪声出谋划策,积极支持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建设,协助开展了环评工作,有力的推进了城区噪声控制工作。“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及“安静居住小区”三区建设有效展开。

3、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一是加强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防治工作。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畜禽养殖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全县的畜禽养殖粪便基本实现了粪便还田利用,规范了畜禽养殖业的环保管理,降低畜禽养殖的污染。二是加强了旅游业的环境保护,旅游区环保管理得到了规范。加强了旅游区的环评审批工作,开展了九畹溪、泗溪、凤凰山景区及链子崖风景区的环评工作,明确了旅游区的环保目标和要求。督促和指导九畹溪、泗溪等风景区开展了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工作,旅游区环保管理得到了规范。三是积极探索生态示范村、镇建设。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适时组织开展新农村环境环保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归州镇环境优美乡镇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正在申报一个生态村和一个环境优美乡镇示范建设。

4、库区水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开展了流域水污染防治。香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九畹溪和青干河2个流域项目完成可研,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后续项目。二是库底固废清理全面完成。圆满完成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固体清理任务,共清理固体废物82439吨,清理生活垃圾81639吨、管道沟渠污泥800吨。三是库区漂浮物清理机制建立。建立了清漂长效机制,成立了一支专业清漂队伍,确定清漂专船。截止2009年底,秭归县共出动清漂船只12939船次,打漂人员6.78万人次,累计打捞漂浮物13.03万吨,其中长江干流秭归段共出动清漂船舶7531艘次,人员4.04万人次,打捞漂浮物7.94万吨。其中四期蓄水期间全县累计出动清漂船只3703船次,累计出动打漂人员18110人次,累计打捞漂浮物33143吨。四是库区支流的监测和巡查力度得到加强。对于库区主要支流每月开展了水质监测和巡查,密切关照库区支流水质变化,建立了水华应急监察、巡查机制。五是拆除库区网箱养鱼,促进库区水质改善。

5、饮水安全不断加强。一是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2009年根据水源地变化情况,提请县政府印发了《秭归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07]83号、秭政办发[2009]83号),进一步明确了水质要求、保护区范围,并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防护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及警示牌,公布了饮用水源环境信息。二是加强水源地的监管,确保了饮水安全。“十一五”实施五年来,加大了饮用水源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饮用水源整治专项环保行动,同时采取有限措施,切实加强了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一是县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县城一、三水厂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掌握水质情况;二是不定期对乡镇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监督检查及水质监测,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影响水体水质的项目,禁止向饮用水源内倾倒固体废物;三是严查影响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酸雨、噪声环境质量指标未完成规划目标。酸雨发生频率高,尚无有效控制措施。2006年至2010年6月县城酸雨发生率均在80%以上,与规划目标酸雨发生率控制在60%差距较大。主要原因一是秭归县城居民能源结构中燃煤使用量居高不下,县内本地煤含硫量高;二是县城四周为山,地理环境不利于废气扩散。交通噪声居高不下,达标路段低。主要原因是翻坝车辆穿城而过,车辆载重量大,车流量大,且多为上坡路段,加重了噪声污染程度。翻坝高速通车后此问题将可得到解决。

2、项目进展不平衡。“十一五”环保规划编制时,为了更多的争取项目,将非库区集镇的污水、垃圾处理及三条较大支流的流域治理均纳入了县规划,致使规划项目列的较多,现

因未纳入国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无资金来源,未实施;同时因国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2008年才批准实施,规划滞后导致已纳入的流域、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进展也滞后,目前仅县城垃圾场二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3个工业治污项目在今年内可完工,周坪垃圾处理项目、杨林桥污水处理项目、香溪河治理二期3个项目在“十一五”期内均不能完工。

3、少数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不到时位。小型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环评未批先建、边办边建、久拖不验的现象比较普遍。

4、自身能力建设存在不足。监察、监测人员编制配备及素质上远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化的要求和工作需要。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势分析

秭归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一五”期间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当前环境状况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秭归县地理位置特殊,三峡工程坝区库首,属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限制发展区,环境问题十分敏感,如果不认真解决环保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三峡工程形象,同时如果不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问题,也势必影响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社会经济将会快速发展,污染物产生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加。

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工业“三废”的产生量将会不断增加,治理的技术与水平若跟不上,工业“三废”的排放量势必会增加。同时,噪声扰民较为普遍,生活噪声污染影响依然严重,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不断加重,酸雨发生频率比较高。二是城镇规模的扩大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将会增加,城市污水污染环境和垃圾围城的问题日趋严重。三是畜禽养殖业的大量发展,畜禽粪便的排放处置难度大。畜禽养殖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场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并成为危害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因素。由于养殖场变动大,分布分散,治理和监管都有一定的困难;四是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大量氮磷等营养随地表径流冲刷进入地表水,将加剧水体富营养化,增加水体污染治理的难度,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二)三峡蓄水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库区环境保护压力加大。

一是三峡市库区长江干流一级支流库汊形成滞水区,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环境容量下降,“水华”在这些区域普遍发生,秭归县境内香溪河、童庄河和吒溪河等8条支流相继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水华”现象;二是库区清漂任务艰巨,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手段、资金保障及最终处置方法;三是船舶垃圾污水的收集、处置管理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滚装船翻坝转运给秭归带来了新的环境风险。

(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监管任务艰巨。

建设项目不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管任务艰巨。加上长期以来由于盲目采选,形成的采空区、采矿废石及尾矿造成地质灾害和土壤破坏,加剧当地人地矛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产生明显的制约。同时,当前群众环境意识普遍增强,对环境问题投诉量也迅猛增长,污染投诉数量不断上升,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加强环保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

(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滞后,已建成项目运行困难。

我县水污染防治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环保设施逐渐完善并投入运行,第三批水污染防治项目和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也即将开工建设,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正常运营经费明显不足,运营机制不完善,尤其是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规模小,成本高,收费难以到位,经费难筹集,维持正常运行相当困难。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全县重点流域和城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40天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分别控制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8万吨、氨氮排放量0.05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32万吨、烟尘排放量0.0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0.04万吨以内,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达到90%,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部分地区有所好转,有健全管理机构的自然保护区比例达到90%;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级别。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层层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坚持政府监管、企业减排、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

2、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园区建设;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走出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以光电子、建材、轻纺服饰和农产品加工等4大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项目,建成20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应强制审核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建成一批废物“零排放”企业。

3、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治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改善水、大气和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环保不达标、超标或超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的企业实施关停。重点治理小造纸、小塑料、集镇污水的污染,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严重的企业。

4、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全面落实规划环评。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审核和监管,实施污染源提标升级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降低工业废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严禁兴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环境规划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在建项目环保设施不配套的一律不准投产。

5、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确保库区水环境安全。认真抓好三峡工程后续规划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加强长江干支流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三峡库区内围网养殖,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控制船舶污染,加强三峡水库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主要入库河道、河口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降低氮磷入库总量,控制三峡库区流域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加强库区漂浮物的清理与处置。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实行生态环境分区域控制和管理,启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工作。加强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切实加强对水电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努力消除水电开发对水系、生态和人文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加强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和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态安全,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7、坚持以点带面,着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努力推进“田园清洁化、家园整洁化、水源洁净化”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采取灌排分离等措施控制农田氮磷流失,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环保型农膜使用和农作物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建设有机食品生产试点示范基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建5个环境优美乡镇、10个文明生态村。积极探索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

8、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争实现全县所有乡镇集镇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进一步完善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运行监管,保证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加快城区工业大气污染源的治理、改造进程,重视解决油烟污染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的扬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城市清洁能源的比例,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燃气为主清洁能源。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改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着力推进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尽早通过验收。

9、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加强放射性废物的收储和使用管理。完善突发核辐射事件的现场处置,以及辐射监测、剂量估算等日常管理。

10、加强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鼓励和引导固体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重点提高废弃化学品、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废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各种建筑废弃物及秸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电子、电器的综合利用和回收工作。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继续推进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设施及管理体系的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完善城镇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4.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四

心得体会

市中办康庄小学王书昌

今天,在学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山东省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感受颇深,同时倍感鼓舞。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于我省实施赶超战略、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未来五到十年,是我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步伐加快,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委、省政府清醒的认识到了我省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认识到教育发展任务的繁重,深化教育改革的迫切要求,于是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实的举措来推动教育发展。

教育是事关我省未来的千秋大业,‘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省委省政府提出并长期坚持的工作方针。本纲要全文贯穿“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彰显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要优先,育人为根本。为了“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纲要》提出:首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

策机制和监督制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

其次,这是一份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根本要求的规划蓝图。为了“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对于义务教育《纲要》提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补课和乱收费等行为。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和家长的作用,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格控制教学中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制度。

再次,这是一份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强大动力的规划蓝图。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纲要提出: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配齐学科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建立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通报和奖惩制度。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创新教师培训制度和培训模式,建设一批教师培训基地,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

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骨干教师培养遴选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农村学校教师津贴补贴政策。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定期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最后,这是一份把促进公平作为我省基本教育政策的规划蓝图。为了“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推行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从“优先发展”到“育人为本”,从“改革创新”到”促进公平”,再到“提高质量”„„ 《山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教育的战略地位,根本要求、发展动力、基本政策和核心任务,无不针对着我省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以及未来改革发展的任务和要求,描绘了我省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美好蓝图。

5.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五

(粤府办〔201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14号)精神,大力推进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改革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宗旨,以市场需求、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全民职业素质、职业技能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探索建立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互通机制,着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内涵发展和高端发展,打造我国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富有生机活力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完善国家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把广东建设成为职业技术教育强省。

2.具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全省新生劳动力主要由职业技术教育开发配置,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220万人,高等职业学院在校生达到100万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生达到40万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到400万人次。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00万人。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打造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骨干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新突破,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我国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到2020年,建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面向更广大区域配置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校生的50%以上。全省新生劳动力实现全面由职业技术教育开发配置,建立完善的存量劳动力技能开发培训体系,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万人次以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业和创业需要,全面建成我国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和职业技术教育强省,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二、推进“五个统一”,创新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机制

(一)统一发展规划,创新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职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

2.制订统一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就业需求,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以生源总量、技能人才需求状况为依据,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合理调控建设、招生和培训规模,统一制订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普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创新管理体制。完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由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县(市、区)为主、粤东西北地区以地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政校分开,探索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新机制。改革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校长聘任制和高等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校长选拔任用办法。探索建立职业技术院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二)统一招生平台,优化招录制度。

1.构建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制订和实施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招生办法和指导性招生计划,统一生源输送,规范招生秩序,开展联合招生督导,整合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系统,实现两个系统信息对接,逐步实行网上统一录取,统一学生学籍管理,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平台。

2.探索自主考核选拔制度。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知识+技能”的入学考核体系,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自主权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探索技师学院单独招生,推行“校企双制”模式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试点工作。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退军人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

3.建立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补录制度。每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发布招生信息,高考落选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填报志愿,学校通过该平台进行录取。

(三)统一经费投入,规范投入机制。

1.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拨款机制。加快实施以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纳入辖属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设定生均基准定额。

2.加大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重点支持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示范性院校建设、实训中心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六大工程”。统筹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学历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建立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综合效益。

3.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根据培养成本,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情况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学杂费正常调整和成本补偿机制。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给予倾斜。“十二五”期间,地方教育附加适当增加用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比例,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深化教育与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新模式。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发展产业和提供社会服务,按规定给予税费优惠。

(四)统一资源配置,健全共享模式。

1.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相互开放教育培训资源,互享实训设施,共同开发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课程标准和精品教材,畅通师资互聘渠道,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共享科研成果,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2.加快职业技术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学生师资信息系统、教材信息系统和网络课程系统,实现教学资源校际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就业服务网络,实现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信息平台与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互连共享。

3.统筹培训资源。统一制订职业技术院校培训计划,协调培训任务,共同推进就业、再就业、转岗、提升、自主创业等职业技能培训。

(五)统一培养标准,完善评价体系。

1.规范院校设置和人才培养标准。以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全日制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设置标准、设备配置标准、评估标准和教育质量监控制度。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导向,统一人才培养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分互认”制度。

2.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职业资格为导向,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为设置标准,从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到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培养模式等方面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国际通用职业标准及行业企业技术标准的衔接。探索推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教学做合一的一体化教学模式。积极推广按需施教的“订单式”、工学一体的“校企双制”、校际合作的“三段式”、扶贫扶志的“双零”培养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3.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水平评估制度,开展职业技术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学业水平考试与技能考核。引入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力量参与综合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探索开展就业质量评价工作。建立以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加快推进职业培训机构分类定级和诚信评估制度。

三、突出六项重点,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一)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1.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技能人才完整培养链条。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学生双向流动机制。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后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兴趣特长在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间自主选择的教育体制。将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纳入高职单考单招、五年制“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健全本科院校面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招生培养制度。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

2.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帮困助学体系。完善“贷、奖、助、补、减、免”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帮困助学体系。进一步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低保学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制度,所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市、县(市、区)进行问责。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要从学杂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各类助学金要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及时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3.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新生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制度。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进入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接受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鼓励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探索将职业技术院校短期职业培训纳入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的投入机制。

4.深化教学改革。明确各级技能人才定位,建立中高职衔接的专业设置体系,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的新专业,打造特色品牌专业集群。到2015年,国家重点职业技术院校每校建设3-5个示范专业,全省建成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研究开发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趋势,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课程标准和精品教材。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指导工作机制。

5.完善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根据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调整完善地方职业分类目录,大力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等新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项目,提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制度。建设以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评价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级重点和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主体专业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专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的,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开展指导和督查。改革现行证书发放与行政级别挂钩的制度,各市县证书发放权限按产业聚集、鉴定质量、组织能力水平实行差别管理。建立覆盖全省的技能证书发放信息化质量管理监控系统。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加快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经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逐步实现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相衔接。

(二)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重要内容,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2.深化师资培养培训改革。完善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准入制度,到2015年,所有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都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支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和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及其他有条件的本科院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教师职称评聘重点向“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倾斜。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编制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核定和调整教师编制。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核定人员编制。职业技术院校生师比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师资评聘与评价制度。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在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方式,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经学校试用考核合格的,可转聘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完善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聘用制度,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相应的技能水平。落实教师到企业参与生产实践制度,并以参与生产实践、工学结合、产学研等为重点改革专业教师业绩评价体系。

4.加强校长、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职业技术院校校长全员培训,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职业院校校长轮训一遍。分期分批开展职业技术院校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实施职业技术院校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一批技能大师、名校长、名教师、专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学团队。

(三)推进校企一体化合作。

1.加强制度建设。启动《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起草工作,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加快实施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职业技术院校共同参与的各级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工作机制。

2.完善合作机制。支持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设立“厂中校”或“校中厂”,共建生产实训中心。探索政府通过一次性补贴、购买学位或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办学和建立实训基地。大力推行“校企双制”、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模式,逐步实现“招工即招生”、培养和就业一体化。推动成立由职业技术院校、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进行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标准制定、教学实施、顶岗实习与就业推荐等。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通过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完善“百校千企”校企合作平台。到2015年,基本建成10个省级行业性职教集团和一批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职教集团。

3.创新激励机制。校企共办非营利性教学实训基地用地可列入教育用地范围,允许使用教育经费与企业共建资产权属明晰的企业实训基地,企业用于实训的生产设备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符合公益事业标准的职业教育事业的捐赠和支付职业技术院校师生的实习津贴或报酬,按照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四)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1.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术教育。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把民办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技术院校的管理与指导,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分类管理试点。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可享受与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同等的基础设施建设收费、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纳入事业管理范畴,促进民办职业技术院校可持续发展。

2.完善区域合作互助机制。继续推进全省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在招生专业、经费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招生工作的机制。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和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

3.推动多形式联合办学。鼓励职业技术院校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壁垒,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支持公办职业技术院校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股份制等模式“名校办民校”。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通过兼并、代管、设立分校等形式带动薄弱职业技术院校发展。

4.加强粤港澳台合作和国际合作办学。建立粤港澳台职业技术教育合作推进委员会,启动师资交流培训计划、人才培养标准与课程开发计划等合作项目。加大粤港澳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合作交流,共建“一试三证”(考生一次鉴定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港澳地区认证和国际权威认证)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期举办粤港澳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赛。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走出去”拓展合作领域,建立海外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基地。进一步扩大师资双向培训交流。加大境外招生力度,扩大来粤职业技术院校留学生规模。推进落实与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交流合作项目。加快研发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继续办好粤港共建的广东设计培训学院。进一步简化专业人才到港澳地区工作的审批程序。

(五)实施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1.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岗位资格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就业准入规定。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优先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2.制定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标准。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技能人才等级系列及相应待遇制度。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政策上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完善省、市、校三级竞赛体系,每年举办全省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赛,将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体系。定期开展“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活动,研究出台技能大赛优胜者奖励政策。探索跨区域联合举办技能竞赛运作机制。

(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1.壮大职业技术教育规模。坚持规模建设、集约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建校工程和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化进程,扩大招生规模,提升职业技术院校技能人才培养配置能力。搭建职业技术院校建设“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建设用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比例,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构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互通机制。以学分制为基础,逐步建立各类课程标准与学分互认机制,探索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与继续教育贯通机制,形成符合人才成长培养规律,体现人尽其才、自主发展的教育培训制度。

3.提升技能人才开发配置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发展成高等职业学院、高级培训学院,中等技工学校提升发展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省重点依托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各市重点建设与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和区域支柱产业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4.积极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职业技术教育终身化激励机制,推进公民参与继续教育。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研究开发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软件,组织开展远程培训。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计划,新建一批社区教育中心,扩大社区教育覆盖面,实现社区教育由学习补偿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传统教育模式手段向信息化、网络化教育模式手段转变,单一教学内容向多层次、多样化、技能化转变。

四、实施六项工程,打造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一)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以省级和珠江三角洲地区9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有条件的地市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支撑,建设立足广东、服务华南、辐射泛珠三角地区的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创新基地建设机制,省部共建南方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省市区共建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省市共建市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将省市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省市建设用地计划要优先保障基地建设,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减免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规费。进入职教基地的职业技术院校的原有老校区土地可依法进行处置,处置资金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各基地要有效整合区域内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根据产业分工错位发展,打造区域特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以珠江三角洲和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为主,做大做强一批区域性龙头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欠发达地区有条件的人口大县(市)集中力量建设1所集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到2015年,基本建成省市两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在校生总规模达到90万人,其中转移招生达到40万人。到2020年,全面建成我国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二)示范性院校建设工程。

加大扶持有品牌、生源、办学特色、专业优势的职业技术院校建设成示范性院校。建立示范性院校省级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到2015年,建成1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25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创建10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0个国家级县(区)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8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1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40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工学校。

(三)实训中心建设工程。

按照产业导向、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集中投入原则,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设备先进、技术超前、集产学研于一体的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实训中心,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健全的区域性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粤东西北地区重点面向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基础扎实、覆盖面广的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实训中心。鼓励行业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以校企合作为基础的区域-学校-企业三级实训中心体系。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到2015年,全省建成400个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实训中心,25个区域性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实训中心,300个企业实训基地(中心)。“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1亿元,用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安排1亿元,重点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安排1亿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训中心(基地)建设。

(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全省建设200个高标准、专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市和重点产业(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网络。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结合企业技术创新,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技师学院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面向全体劳动者、适应劳动者职业生涯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职业能力开发体系。

(五)职业技术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基本完成10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制、试点、修订和实施工作,建成500个以上重点专业(或名牌专业,其中技工学校150个),重点支持建设200个与区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对接的骨干专业,弘扬地方传统文化的特色专业,以及引领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学改革的示范专业,建设300门以上精品课程(其中技工学校100门左右),出版1000种以上的省级规划教材(其中技工学校200种左右),建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网上资源库;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优化方案,建设200个省级特色专业,推荐一批专业作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300门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逐步建立5年一轮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和校长轮训制度、专业教师定期技能考核制度、实习教师轮换制度。加强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争取引进境外职业技术教育专家300名。

(六)信息化建设工程。

制订出台全省职业技术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标准和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创新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机制,搭建职业技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吸引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信息化建设机制。重点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信息网、职业与成人教育网、技工教育信息网、毕业生跟踪信息网、职教集团信息网、“百校千企”校企合作信息网等建设。全面推进职业技术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快构建社区职业培训和面向农村的技能培训信息网络。选择与产业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专业,建设25个代表全省水平、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标志性、共享性专业教学资源库。搭建校企之间信息化交流平台,促进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等资源与课堂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到2012年,职业技术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网上资源库内容丰富,优质资源在较大范围实现共享;到2015年,网上资源库内容进一步充实,覆盖全省职业技术院校和城乡大部分地区的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基本形成。

五、落实保障措施,实现职业技术教育跨越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

(二)完善政策法规。

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快起草《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和《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发展。

(三)加强经费管理。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价、督查、问责和公告制度。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加大采用因素分配法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具体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协调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财力实际,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投入。

(四)强化考核监督。

把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列入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教育强市、强县(市、区)考核指标。加强职业技术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快研究制订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稳定就业率等为重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职业技术教育评估督导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监督。

(五)营造良好环境。

6.试析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篇六

1 城市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1.1 城市生态系统对人类起主导作用

人作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力量, 是影响城市生态系统的主要因素, 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城市生态系统主要是由人工种植的绿色植物组成, 与自然生成的生态系统有着很大的区别。对于城市居民而言, 城市生态系统是他们一手规划而成的, 而反过来, 城市生态系统对城市居民起着主导作用, 对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重大影响。

1.2 城市生态系统具有高度的开放性

城市居民在生产与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会滋生大量有害气体, 并随着风、空气等物质飘散到其他地方;而其他固体废弃物和污水, 也会通过河流、地下水等途径四处流散。每个城市自然系统的净化能力都有限, 当废弃物、固体垃圾的数量超出了城市的自净范围之后, 如果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便会引发大范围的环境污染问题。

2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问题

当前, 受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影响, 我国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也逐渐提高, 导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向城市转移就成为了大多数的选择, 城市人口便迅速增长。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农村之后, 成为了城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发挥着重大作用, 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环境的负担, 引发城市生态危机。

2.1 城市规划中缺乏环保意识

我国城镇化依然延用了传统“先污染、后治理”发展理念, 主要原因是因为部分领导干部, 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 过于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 而忽视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致使城市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2.2 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不断提升

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 工业生产与汽车尾气会排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这些气体的排放量, 已经远远超出了城市生态系统的承载力, 对城市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当前, 我国有很多城市已经产生了环境污染问题, 例如, 北京、石家庄、保定等等。城市环境污染在南北地区表现出不一样的特征, 相比于南方城市, 北方城市受污染的程度更大。人们生活在污染很严重的环境下, 很容易患上呼吸道疾病以及肺病等。此外, 空气中CO2含量的增加, 容易引发城市热岛效应或温室效应, 进而引发海平面上升等问题。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 会大面积地开挖地面, 施工地带经常出现扬尘满天飞的现象, 既影响到了城市的环境, 又影响到人们的正常出行和身体健康。

2.3 水域污染问题十分严峻

水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形下, 生活污水量也逐渐加大。此外, 城市工业化的发展也会排放出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的现状来看, 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 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职责不明等等, 这就使得城市水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居民每天直接排入河流中的污水, 大约有一亿吨, 该排放量远远地超出了河流的自净能力, 引发水污染问题, 从而影响到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质量。

2.4 城市生活垃圾剧增, 垃圾包围城市

站在国际视野的角度来看,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以及其增长速度都排在世界前列居。据相关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 以每年百分之十的速度在增长。当前, 我国有200多个城市被垃圾包围, 完全陷入了环境治理问题中。另外, 由于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水平比较低, 无法对这些垃圾进行完全的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工作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 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比艰巨的任务。

3 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3.1 大气排放规划

基于城市大气质量现状, 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并按照功能进行区域划分, 同时制定环境保护目标, 计算各区域区污染物的最大排放量。目前, 随意焚烧垃圾以及大量排放汽车尾气, 是城市大气的两大污染源, 造成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悬浮颗粒含量严重超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要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就需要提高燃烧效率, 而燃烧效率的提高, 需要借助先进的燃煤方式。对此,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 需要采取措施对居民的烟囱进行改造, 同时采取区域集中供热方式, 从源头上遏制污染。

3.2 水污染控制规划

在对水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之后, 根据受污水体的环境容量, 计算排放标准。根据我国目前水污染的现状来看, 改进落后的生产方式, 是限制排污量的最佳途径。在先进的生产方式下, 可以实现少污染的清洁生产。同时, 借助相应的污水处理技术, 提高污水治理效果。再者, 要提高资源利用率, 控制污水排放量, 同时, 利用合理的污水处理措施, 加强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力度, 达到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3.3 合理利用城市垃圾

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理, 就可以变废为宝。首先, 要对回收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其次, 采用生物降解法, 对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再次, 焚烧可燃物;最后, 对无法利用以及无法借助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的垃圾, 采取填埋措施。处理城市垃圾所使用的设施, 属于厌恶性项目, 居民都不愿意将垃圾处理厂设置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与其他市政设施相比,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需要占用的土地面积更大, 并且要设置较远的防护距离。要想实现对城市垃圾的合理利用, 就需要在城市规划过程中, 重视环境保护问题, 合理布置垃圾处理设施, 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改造与新建之间的关系。

结语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是城市建设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加以重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外部空间, 其质量会对我们的生产以及生活造成直接性的影响。我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 绝对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谋求经济利益, 要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道路。

摘要:当前, 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 要想促使我国城市获取飞速发展的同时, 保护好环境, 就需要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孝影, 庄树涛.浅谈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2011 (04) .

7.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 篇七

汪洋:人才优势必须确立为“第一优势”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今日(13日)下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我省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全面实施《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现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才强省的历史性转变,当好人才工作的排头兵,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黄华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政协主席黄龙云等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作了《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说明,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授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的决定》。

汪洋指出,八方人才荟萃,成就了广东30年改革开放的辉煌。30年来,广东依靠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克服了原本工业基础薄弱、资金短缺、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劣势,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集聚了资本、技术、劳动力、先进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创造了发展的奇迹。实践证明,人才是强省之基,富民之本,发展之源。“八方人才,荟萃广东”,是我省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始终勇立改革潮头、引领时代步伐的制胜法宝。

汪洋强调,再创广东新辉煌,必须把人才优势确立为“第一优势”。人才改变世界,人才创造未来。只有一流的人才,才有一流的发展,才有广东科学发展的美好明天。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最紧迫的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最紧缺的是高层次人才!今后,推动我省的科学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必须把人才优势确立为“第一优势”,这是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充分认识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开放的胸怀和务实的作风,着力开发人才第一资源,牢固确立人才“第一优势”,不断增强我省的核心竞争力,为再创广东新辉煌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发展后劲。

汪洋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到2020年,我省人才国际竞争优势充分显现,人才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人才强省,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人才高地,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汪洋强调,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率先建成人才强省,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高地。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坚持解放思想,着力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发展的陈旧观念。做到“三破三立”,坚决破除重物轻人的思想,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观念;坚决破除知足自满和消极畏难两种情绪,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后发赶超的观念;坚决破除求全责备、论资排辈、“武大郎开店”等狭隘封闭的用人观念,牢固树立唯才是举、不拘一格、“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等先进的用人观念。二要坚持政府引导、服务为本,创造良好的人才需求空间和环境。要积极促进转型升级,创造巨大的人才需求。不能就人才工作抓人才,而是要坚决扭住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这个“牛鼻子”,激发各类企业的创新动力,使这些企业求新若渴、求贤若渴,为吸引各类人才到广东干事创业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要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倒逼机制,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要搭建引才平台,创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要为人才宜入提供便利服务,擦亮招才引智的品牌,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政策扶持。要提供良好服务,为人才建功立业创造必要条件。要大力表彰宣传优秀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先进事迹和创新精神,通过制度创新,采取一些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措施,建设一些公用共享的创新平台,建立“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直通车”。要加大财政投入,为人才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树立人才资本理念,大幅度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确保人才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到2020年,各级财政物力资本投资与人力资本投资比例能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水平。要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要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特别要强调的是,要重视扶持风险大、周期长的科研技术开发以及基础学科研究。三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在工作中,要通过“两个优先”,重点建设好两种人才队伍;通过“两个统筹”,实现其他各种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区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要优先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优先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同时还要统筹推进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汪洋强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未来十年,是我省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开创人才工作崭新局面。一要提高党管人才水平,增强整体联动合力。二要贯彻实施人才规划,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三要加强人才工作力量,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大会向我省人才最高奖项首届南粤功勋奖和首届南粤创新奖获得者颁奖。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广州医学院呼吸疾病防治研究创新团队获首届南粤功勋奖,各奖励3000万元。新一代无线技术平台及产业化团队、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动漫作品创作与推广团队以及广州大学周福霖院士、中山大学林浩然院士、深圳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邓国顺等获首届南粤创新奖,各奖励500万元。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中长期

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粤发〔201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

《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7日

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序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人才是强省之基、富民之本、发展之源,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时期,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经济全球化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关键是人才。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结构优、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既是当务之急,又是百年大计。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指引下,全省人才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人才强省战略深入人心,党管人才格局基本形成,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结构持续改善,人才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重要支撑。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主要是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优秀拔尖人才比较匮乏,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不够系统配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亟需解决。

未来十年,是我省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走人才强省之路,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人才工作、用战略思维谋划人才工作、用科学制度保障人才工作、用科学方法推动人才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努力把各类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打造成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引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力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头人,打好人才工作主动仗,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尽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逐步实现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才强省转变,再造人才发展新优势,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紧紧围绕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综合开发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促进区域人才工作一体化发展,力争培养人才有新成效、引进人才有新举措、发挥人才作用有新进展、创新体制机制有新突破,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科学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根据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科学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竞争力。综合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和区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引育并重,以用为本。坚持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统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以用好用活人才为根本,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各展其长。

——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增强人才工作合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见贤思齐的人文环境,鼓励创新、容许失误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逐步形成开放、创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大力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国内人才强省地位全面确立,国际人才竞争优势充分显现,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中期目标:到2015年,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保障、激励等各项措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效能明显增强,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才总量达到1950万人,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9%,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35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3%,人才贡献率达到32%。

长期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才发展跃上新台阶,人才基础更加雄厚,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强省地位更加巩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更加突显,争取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省人才总量达到2260万人,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6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人才贡献率达到38%。

三、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优先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

适应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需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团队为重点,打造一支创新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继续办好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推进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大力培养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继续加大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项目对重点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博士后、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建立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通过外聘或兼职、合作与交流、讲学和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支持和选派有潜能的专业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培训机构接受专业教育和实践训练。深化教育科研体制和学术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政策,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深化省部(院)合作,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5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3200人,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7万人年。2020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5100人,研发人员总量达到52万人年,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优先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

1.加快推进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围绕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部署,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促进产业发展集聚化、结构高级化、竞争力高端化为方向,以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引领和支撑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代产业人才队伍。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研制重点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产业基地,集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产业专家和技术带头人。到2015年,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汽车、石化、钢铁、船舶等先进制造业,金融、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造纸等传统优势产业,优质粮食、特色园艺、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培养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39万人。到2020年,新增80万人。

2.加快推进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适应我省教育现代化发展和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需要,以提高教师能力和素质为核心,以高校教育教学名师、职业技术院校“双师型”教师和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和谐广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以增强战斗力和纪律性为核心,大力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文化强省和建设全国性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的要求,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宣传文化领导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宣传文化业务人才、文化产业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新媒体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需要,以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技能为核心,大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防灾减灾专业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重点领域人才新增36万人。到2020年,社会重点领域人才新增54万人,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发展专业人才队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水平为核心,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使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有力的干部,把具备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勇于解放思想和先行先试、推动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健全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以及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选好配强各级党政正职,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和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使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采取自主培养与海内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重视在市场竞争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发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60万人,2020年达到430万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比例达到80%,国际化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统筹推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协调发展,培养积聚一大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域、产业和行业的合理分布。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50万人,2020年达到70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2∶42∶46。

4.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需要,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打造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职业开发、表彰激励、社会保障等环节,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高层次、高标准、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师工作站,着力培养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和城乡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区。建设全国示范性师资培训基地,加强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2015年达到400万人,2020年达到520万人。

5.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一大批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人才和农村基层管理人才、种养能手、农民企业家。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农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市、县共建农科培训和成果推广基地,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载体作用,鼓励支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引导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建立“三农”科研激励机制,每年选拔1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和奖励。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和发展,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和用好农村现有人才。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2020年达到200万人,其中培养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

6.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试点,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大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推进社会服务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引导公益类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以基层社区为突破口,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模式。2015年,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2020年,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

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需要,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管理体制。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消除体制性障碍,政府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后备人才培养。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达1240万人,新社会组织人才总量达48万人;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达1380万人,新社会组织人才总量达70万人。

(四)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1.加快构建珠江三角洲创新型人才圈。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行先试、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成为人才培养示范区、人才引进先行区和人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着力建设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承接四海内外、辐射粤东西北的创新型人才圈,形成人才国际竞争优势。结合“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的产业布局,引导高端人才向产业带、高新区和专业镇聚集,突破制约自主创新的人才瓶颈。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华侨众多的人缘优势,完善粤港澳人才多领域合作与交流机制,提高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建设珠江三角洲人才工作联盟,推进人才开发一体化。

2.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按照“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的要求,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位特点、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制定人才带动战略和政策,以项目引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大力招揽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发展。加快人才市场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主导的人才资源配置作用,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租赁和项目合作等方式招才引智,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

3.加强珠江三角洲与粤东西北地区人才交流合作。继续实施“科技、教育、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围绕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和人才的幅射带动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转移园集聚,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振兴。对粤东西北地区在人才政策上倾斜,在资金投入上扶持,在岗位津贴、医疗保险、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服务、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人才发展重点工程

(一)珠江人才引进计划。

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项目,用5至10年时间,全省引进10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100名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1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紧缺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10000名优秀留学人员来粤创新创业。

(二)南粤英才培养工程。

重点实施“双百”人才培养项目,每年遴选20至30名优秀人才,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着力培养100名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候选人才;依托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重点培养100名领军人才。实施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管理、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每年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5年内新增4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工作站,2000名进站博士后。鼓励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成长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我省工作。

(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人才工作机制,实行特殊的人才政策和支持措施,依托国家级、省级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建设5个左右“人才特区”;依托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集聚,建设10个左右“人才走廊”;在全省有创新创业优势的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50个左右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我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100个左右院士工作站。大力打造创新联盟、博士后工作站和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建立一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计划。

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产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核电设备、风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我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制订工作,制订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路线图。通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同阶段技术创新与人才需求的关联分析,对创新人才资源在全球分布状况的系统考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的路径设计与制度安排,引导企业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突破人才瓶颈,攻克技术壁垒,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五)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以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以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核心,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大规模干部培训,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从2010年开始,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在全省开展以新技术、新产业基础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大规模干部培训,着力推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一支既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愿望、又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超本领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

(六)现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

围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成立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心,建立广东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在5年内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利用国(境)外培训资源,选派优秀年轻企业家到国(境)外培训考察;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

(七)百万技能人才开发计划。

扩大职校技校招生规模,实施“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和“百校千企”行动计划,加强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对在岗职工、农民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到2020年,建成25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40所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所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40所全国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个职业技能竞赛基地,3-5个全国示范性师资培训基地,10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2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20个企业技师工作站。通过引进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高端人才和培训专家,选拔省内职校技校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学习深造,招揽国内高端技能人才等方法,培养高技能人才师资2000名。到2020年,培养30万名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行业企业急需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数百万掌握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八)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

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和乡村管理知识培训。挑选十万名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协会领导人、乡镇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农业企业管理知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挑选百万名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和科学种养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业人员、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带头人、农村种养殖大户。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九)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

制订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快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步伐,逐步完善与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大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建立粤港澳教育培训合作机制,聘请港澳专家学者和资深社会工作者来粤讲学和开展专业实习督导,组织社会工作骨干赴港澳地区学习考察和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学生800小时实习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人员实务能力。

(十)教育名师培养工程。

继续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和“千百十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大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学科带头人和杰出教育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扶持和培养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争取有一批高校高层次人才成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获得者,或列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团队范围。实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双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师队伍。推进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建立高校、区域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培养造就一批名校长、名教师。

(十一)文化名家培养工程。

继续实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十百千人才工程,在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采编、出版发行等领域,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左右居全国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文化名家,500名左右在某一学科或行业中颇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拔尖人才,5000名左右在各专业门类中具有扎实功底和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掌握文化发展和文化传播的主动权,大力推动我省先进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理论家。加强对文化企业领导人才的培养和管理,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企业家和文化职业经理人。

(十二)卫生名医培养工程。

制订实施顶尖名医培养计划,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大医学攻关项目,设立名医培养专项经费,遴选一批中青年优秀卫生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大力培养和引进顶尖名医和学术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新增30名左右全国杰出中青年医学专家、120名左右全省著名医学专家。制订实施名中医培养计划,以高等医学院校为依托,建立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基地,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造就10名左右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一批中青年中医药人才。制订实施乡土名医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体系,通过大规模培训和大幅度提高待遇,吸引、培养和留住基层卫生人才。

(十三)老龄人才开发利用工程。

老龄人才知识积淀深厚、专业造诣精深、实践经验丰富,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科教兴粤”、“人才强省”需要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级老专家作用的意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高中级职称、低龄老人为重点,通过建立离退休专家顾问团、离退休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在技术咨询、科技服务、人才培训、智力开发、医疗保健等方面,继续发挥老龄人才的专长和作用。

五、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强推动人才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重点抓好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工程设计、重点人才培养以及先进典型宣传。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发展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健全各级党委抓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直接联系专家、听取专家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二)健全人才管理服务机制。

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及时废除、更新或修改不适应人才发展要求的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决克服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落实创业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信贷优惠政策、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激励保障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创业的政策扶持。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中介组织,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健全人才优先投入机制。

树立人才资本理念,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人才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到2020年政府物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各级财政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引进、培养、激励人才等重大项目的实施,营造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开发工作。

(四)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改革高等院校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统一。鼓励实行校企“双导师”培养研究生模式,鼓励研究生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适用人才。大力推进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推进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孵化基地,建立创新联盟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完善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出国(境)深造等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放宽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拓宽海外培训渠道,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和国际人才本土化。

(五)健全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坚持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能力与业绩并重,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体系。坚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业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坚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用人单位评价主体作用,形成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多元评价机制。改革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引进和推广国际广泛认可的重点领域人才资质认证办法,克服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完善科研诚信体系,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重视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六)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办法,推行任期制和聘任制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优先录用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按照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和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才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七)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自由、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在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引才。建立人才供需预测和调控机制,定期发布职位供需信息,引导人才与工作岗位准确对接。充分发挥广州“留交会”、深圳“高交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及各类人才市场等现有平台的引才引智作用。进一步加强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建立“网上留交会”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信息库,培育发展国际人才市场和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打造更加便捷、高效、持久的新平台。开辟“一站式”服务专区和“绿色通道”,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资历限制,简化引进程序和手续。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人事档案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区域、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原则,促进人才的柔性流动。完善出国留学、招收国外留学生政策,建立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制度,促进国际人才和粤港澳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流动。

(八)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入股、专利入股,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办法。完善薪酬制度,实行收入与工作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挂钩,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认真做好“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南粤友谊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评选表彰工作,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为来粤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各市、用人单位采取以货币补贴(购房补贴、房租补贴)或房屋租住(人才公寓、购买商品房)等方式,妥善解决住房问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试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落实每年定期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各类人才提供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人才权益保护制度。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贯彻实施本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实施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制订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级以上市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

(二)加强宣传督查,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规划纲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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