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2025-02-03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精选10篇)

1.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篇一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杨志成:实战派生产管理专家!华东理工大学 高级工程师

课程:消除对5S管理的曲解,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员工职业化素养提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例如,可在企业中制定可操作性的“工艺、工序安全责任书”、“现场作业安全手册”、(下转第20页)(上接第16页)“工艺、工序管理卡”等标准化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尽量简明详尽,操作性强,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又如,可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从中汲取教训。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广泛的业务培训。全体职工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尤其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清华大学安全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2.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篇二

关键词: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生产管理

1县级电力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

对于县级供电企业而言, 其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 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虽然在实际管理过程中, 县级供电企业也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 但是, 由于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 并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层的生产员工也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基层单位未正确认识到安全与发展的必然联系, 具体表现如下:①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时只停留在“说”的阶段, 只是做原则性、一般性的动员, 在生产实践中却流于形式。②县级分管生产的领导缺乏安全生产责任心, 将工作重点侧重于事务性工作, 忽略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进行的实地调查, 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所提出的措施也缺乏可操作性。③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 相关生产负责任缺乏举一反三的安全管理敏感度, 只是就事论事地通报相关事故原因与责任, 未做深入分析, 对基层班组的工作实践起不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1.2 安全运行管理不够严格, 存在习惯性违章的现象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违章行为比较普遍, 甚至是习以为常。违章现象包括操作违规、指挥违规, 且生产过程中违反相关劳动纪律要求。很多基层班组在进行安全生产过程中, 缺少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 未认真执行工作票与操作票的“两票”要求, 针对一些现场不适用的操作规范未及时修改, 并且应急预案机制也不够健全。在设备的日常管理过程中, 未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维护与检修, 针对有缺陷的设备未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此外, 县级电网的稳定性也相对较差, 一些县级企业未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管理, 生产过程中存在非专业人员操作或带电作业等习惯性违规现象。

1.3 未充分重视基层管理工作, 安全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县级电力企业相关领导未充分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过于侧重生产效益, 而忽略了安全管理, 即使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时, 也仅限于针对一些大型的项目作业, 忽略日常生产中的安全管理。我们通过分析各类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可知, 很多时候一些小型的、比较分散的作业恰恰是发生事故的导火索, 在生产过程中未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未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只有在发生事故后再加强补救。此外, 很多县级供电企业不重视电力生产工器具的管理, 特别是一些供电所登高作业器具合格率相对较低, 为生产过程中的登高作业埋下安全隐患;在安全器具管理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所设定的报废管理制度也是纸上谈兵, 实际生产中很多已经损坏的工具仍在超期使用。

2提高县级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2.1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电力生产安全教育

从观念上提高电力生产过程的安全意识, 对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作进一步完善, 细化管理规定, 针对各类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好效果检查。安全教育工作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在各类工作场所, 结合具体的生产内容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探讨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如何抓”的大讨论, 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抓安全的浓厚氛围。要使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 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 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 最后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进一步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督促职工对相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安全教育不能进行教条式的死记硬背, 也不能局限于安全条规的要求, 要从观念上促使生产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掌握判断各种危险情况的特点, 并具备应对能力。

2.2 全面落实责任制管理制度

彻底改变县级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松散的现状, 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落实责任制管理模式, 将安全管理责任细化至各班组, 分工明确、互相协调, 对基层操作员工的生产安全予以规范与约束。从计划、布置、检查、培训、总结到考评整套过程, 建立明确的考核体系和保证体系, 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确保安全监督工作到位, 保证政令畅通、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层层抓、层层管、层层分解, 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安全工作时, 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条例作为各级安全员的尚方宝剑, 坚持做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杜绝走马观花现象。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具体而言, 县级供电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以下部分:①县级供电企业主管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其主要基于宏观的角度对生产安全进行全局把握, 在各生产员工中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全面树立安全意识。②各基层班组要设置安全员的岗位, 可以由班组长兼职, 提高安全员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 认真肩负起安全管理的重任;安全员也可以由一些技术过硬、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担任, 这不仅可以起到模范作用, 而且可以对其他生产人员的不良操作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③在县级单位形成三级安全管理体系:一级管理负责人为县级供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二级管理负责人为基层班组长及安全员;三级管理则为各个生产操作人员, 分别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大大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与权威性。此外, 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还需要整个供电企业的通力协作才能完成, 因此, 要将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个层面, 全面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如果条件允许, 可以采用安全员轮换制, 让每个基层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全面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2.3 强化现场管理, 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在整个安全管理制度中, 现场管理是制度执行的关键因素, 而县级供电企业中, 基层作业生产是整个安全管理的基础, 所以要强化班组操作的现场管理。分析很多电力安全事故可知, 由于现场施工人员疏忽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不少。一些基层操作人员为图便利, 或者自以为是, 对自己的操作技术盲目自信, 在操作过程中不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最终酿成事故。所以要对已经发生的多发性、重复性的事故进行总结、分析, 总结事故发生原因的一般规律,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方法, 并对照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与完善, 使规程制度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在安全生产上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为实现由“对人负责”到“对事负责”的转变打好基础。注重薄弱环节, 改进操作方法, 最终提高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4 加强安全工具的质量管理

在进行安全生产工具质量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器具的报废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与执行;对工器具的使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 及时修理已损坏的工器具;达到报废标准则要进行强制报废, 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把已达报废标准的工器具转由他人使用。②对工程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保证外包作业操作的安全性。③要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的检修与管理标准, 并形成常态性的管理制度, 认真记录各种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包括修试记录、验收记录等, 做好安全工具使用情况的档案管理。

3结语

总之, 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 单凭完善管理制度一方面是不够的, 还需要采取各种措施, 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 增强职工执行安全规章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到, 才有可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在县级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 现场操作意识薄弱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实际管理中, 要对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 提高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在基层操作员工中树理安全意识, 由“他律”转变为“自律”, 把安全管理的重心转移到员工自动自发行为上来, 切实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国平.安全行为科学与电力安全生产管理[J].中外企业家, 2010 (19) :85-87.

[2]李文广, 崔波.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探析[J].科技资讯, 2010 (36) :118.

[3]靳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风险控制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 (4) :160.

[4]马春山.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创造企业稳定效益[J].今日科苑, 2010 (24) :101-103.

[5]袁斯琴.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J].江西化工, 2010 (1) :199-200.

3.谈电力企业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篇三

关键词:电力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 问题 对策

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关系着国家能源安全可靠、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居等问题。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卜。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檢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 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陇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帆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已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任国明,邵玉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4.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探析 篇四

论文摘要:生产班组是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组织,通过简述电力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组织建设、基础管理、安全工作、生产过程控制四个方面介绍了粤电集团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致力构建电力企业安全型、专业化的班组,指出了班组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是电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论文关键词:电力企业;班组建设;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不论设备如何先进,都需要人来控制、检修和维护。生产班组是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它是企业增值活动的主要场所,其运转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管理水平高低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加强班组建设已成为新时期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流,一个优秀的电力企业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入手,不断加强班组建设,从而在根本上确保安全生产。

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各项工作最终要由班组来具体实施,电力企业的生产任务、安全管理、员工思想工作等都要靠班组来组织落实,班组是电力生产企业最根本的执行层、反馈层。让每个班组的所有成员共同担负起企业建设发展的重任,培养班组员工的敬业精神,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最终不断提升班组的细胞活力,使班组每一个人安安全全地来,安安全全地走。

安全分为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只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设备安全。因此,广东粤电集团公司提出“加强班组建设,落实安全工作”的理念,涵盖了组织建设、基础管理、安全工作、生产过程控制四个方面,致力于全面打造安全型、专业化的班组。

一、组织建设方面

(1)明确分工,清楚职责。公司要求对班组的事务进行细致分工,并制定五大员职责和各个岗位的岗位标准说明书,组织大家进行学习,使班员充分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2)完善制度,认真执行。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用标准、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才能把工作搞好。公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制订和完善班组的各种管理标准,如:班组生产管理、奖金分配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同时,配置了与班组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厂颁发的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等文件资料。并且对以上标准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电子目录,方便查找和更新。有了标准和制度,就要贯彻执行。大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执行,互相监督,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制度已经融入了大家的工作中,慢慢变成了一种自觉行为。

(3)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民主管理,不断推进班组建设。公司认为应该认真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并把学习活动作为思想建设的工作园地,不断提高班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培养班员为企业、为集体去拼搏的精神。按照公司的理念,班组建设不是班长或者技术员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都要参与的事情,要想搞好班组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班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在开展班组建设的最初阶段,班长必须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以及在班组中担任的`职务,对大家进行分组,将每项工作分配到各个小组。班组内部事务一律公开,做到奖金透明化、班组开支明朗化。积极听取员工的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促进班组健康发展,充分发扬民主,让职工明白,班长清白,从而调动全班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班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进行讨论,让大家积极参与到班组的日常管理中,各项工作在讨论中达成了共识,激发了大家干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班组凝聚力。

二、基础管理方面

(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增强班员安全意识,提高技能水平。在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里的工作总体技术水平不是取决于这个部门中水平最高的人员,而是取决于这个部门技术水平最低的人员,所以公司决定不断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并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以提高班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只有技术水平提高了才能实现班组的安全生产。针对班组新员工多的特点,公司规定新员工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通过师父的传、帮、带,使他们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不断提高,早日成为班组的骨干。同时,针对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和重点,班组常采用技术讲课、岗位练兵、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方式,开展班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员的综合能力,适应日益发展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的需要。

班组安全是企业安全的基石。工作中,班长要注重班组成员合理分工,要安排技术好、精神好、情绪好的职工和工作能力一般、技术不高的职工一起工作,并监督他的工作质量和人身安全。这样,不仅确保了安全,而且提高了他的工作能力和作业水平,通过这种以强带弱的工作方式实现设备全员管理,把所有设备划分区域并细化到一线班组个人管理,每天都要进行设备巡查,并填写严格的设备巡查记录,需签名确认,真正做到了设备到人、责任到人,任何有故障的设备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可以提前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设备健康水平。

(2)按照7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和安健环(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标准,做好设备、物品管理。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积极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开展了7S和安健环管理活动,首先做好电动、手动工器具的管理,建立电子台账,实行定置管理,并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保养和检验,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禁止使用,从而在根本上保证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是安全的。其次,不断完善班组图纸、资料。对于图纸、资料,需进行系统分类,一一编号统计、保存,并且及时更新、受控,保证使用图纸的准确性、可靠性,所有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使用,大大减少了班员在工作时出错的可能性;然后,做好各种记录,做到有备可查。班组建立各种记录表,如:设备异动记录、设备巡查表、检修记录、检定记录、班组活动记录等,对各项工作进行记录,做到工作有记录,便于日后查阅。最后,配齐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根据班组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配备了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电子台账,对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同时对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培训和学习,使大家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三、安全工作方面

5.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管理 篇五

一、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管理应加强电力线路、设备的运行管理

要严格执行巡视制度,每月对线路、设备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定期巡视,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发现不符合运行标准的故障和隐患现场记入巡线手册。要搞好缺陷管理,设备运行管理专责及时汇总巡线人员发现缺陷,按缺陷性质进行分类,根据缺陷类别安排消缺。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认真编制月、季、年检修计划,并组织执行,避免事故停电和临时停电。要坚电力设备管理定级制度,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准确地评估,把设备运行状态进行量化,为设备更新、改造提供依据,设备定级工作可结合每年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

二、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机制

为了及时消除故障恢复送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处理预案,根据季节和气候特点对发生的自然灾害提前做好准备,定期进行事故预想,制定事故处理流程,做到有备无患,紧急、突发事件能做到组织科学、沉着应对,

从组织措施上,要做到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对管辖的线路设备划分若干事故巡线区段;根据人员情况划分若干事故巡线小组,合理调配人员;事故发生后各巡线小组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进行巡视。从技术措施上,要配备充足的抢修物资和必要的施工工具及通信、交通工具,确保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管理要加强电力设备台账管理

要建立管辖范围内的高低压线路、设备的资产台账和技术资料,如高低压线路图、设备台账、缺陷记录、试验记录、检修记录、设备使用说明等,认真做好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电力设备台账管理应引进计算机管理,使设备的统计、查询和分析准确、完整、及时,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劳动强度,促进供电所电力设备台账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供电所要加强电力设备管理要加强电力物资管理

6.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篇六

引言:供电企业的经济来源是公民为电力服务买单所支付的电费,他们用这笔费用进行日常生产活动,支付员工工资,供电企业若在电费收入上做的不到位,其运转将有可能出现问题。因此,供电企业要做好抄核收的管理工作。本文针对国内供电企业收费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根据当前电费收费管理办法提出了创新管理意见。

一、序言

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使得公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因此人们对日常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伴随日常生活需求,许多为了满足人们新需求的耗电产品应运而生,比如电冰箱、智能电视机、电脑、高科技机器和设备等。高耗能产品的运行必须要以电力作为支撑,而耗电量的急剧增长必将对电力系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电费抄核收工作不能参考旧年做法,而应采取创新办法,使用先进电力抄核收管理技术帮助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经济收益。

二、国内电力企业电费收费管理情况

国内供电企业一般通过抄表、核算以及收取电费的方式创收。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需要供电企业建立更完善的供电系统来满足人们的电力需求。就我国目前电力发展来看,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自主购买用电,插卡消费,然而还有一些地区在采用抄表收费的情况,下面笔者主要针对此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当前我国电费收费体系还不够完善,无法跟上时代步伐,这就使得电费管理出现许多新问题和漏洞。为此,电力企业要对电费抄核收工作加强管理,同时结合时代发展的特性采取有效创新手段提升电费抄核收工作的效率和成果。

1.对电费抄核收相关工作进行高强度监管

1.1 更正电力使用者和电力企业人员管理观念

要使电费收取工作变得更为高效、容易,就要对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抄核收管理观点进行更新。

1.1.1 摆正电力客户的观念

要对电力使用者的观念进行修正关键在于改正他们延迟或不交电费的习惯。电力客户往往会由于多种原因不交或推迟交电费,有些人是由于工作繁忙忘了交电费,而有些人却是明知电费缴纳极限到了却故意推迟缴费。电力使用者不交或延迟交电费的行为会严重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来源,进而对其运作产生不良的影响。要让电力使用者按时、按量交电费不是一件易事,其关键在于改变用户内心想法和基本观念。具体地电力企业可以在提供电源之前跟电力使用人签订按时缴费的保证书,针对不按时交电费的客户设置短期电力超标断电措施,对于在交电费方面表现不积极的单位可以设置预付电费、然后使用的售电标准。电力企业可以通过以上措施减少电费拖欠的不良现象。

1.1.2 让电力企业员工意识到电费收取和公司发展的关系

长久以来许多电力企业工作人员都不把收电费看作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他们觉得企业能支付他们工资是有其他经济来源的,而不是以电费收入为主。这就使得电力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电费收取工作效率低下。因此电力企业要在员工心中树立其电费收费与个人工资发放、福利优惠息息相关的理念,让他们高度重视收电费工作的重要性。

1.2 针对供电企业内部工作进行完善

1.2.1 完善管理制度

对电费收取的情况设置考核制度,确保缴费人员通过合适、便捷的方式快速缴费;建立电费收取情况与负责人业绩挂钩的制度,激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任地对待电费收取工作;对于抄表、核算、收费等工作建立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确保相应工作准确、顺利进行。

1.2.2 完善供电服务

供电企业要确保提供的服务优质、令人满意的服务,要给电力使用者留下良好的印象,进而在客户心中树立其较好的企业形象。然而作为供求关系中卖方的供电企业长久以来高估了其近乎垄断的地位,因此对改善服务不太重视,使得公民觉得电力部门不好接触,甚至产生抵触的心里。电力使用者对电力企业没有良好的印象自然在缴费上就表现地较为迟缓。故而电力企业要努力改善供电服务在客户心中树立其亲民的友好形象。

1.2.3 积极追踪电力客户和电力企业员工

电力企业要对电费缴纳不积极的用户进行信息跟踪,了解其基本经济情况和电费缴纳能力,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制定合适催电费办法;供电企业还要随时了解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积极性,方便对员工施加合适的敦促管理办法。

1.3 严格监督电费核算工作

对用电量进行准确的核算是确保电费收取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科技进步使得缴费方式变得更为高效便捷,但多元化的缴费方式并不便于收费工作人员进行核算。为此,电力企业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电量核算部门,并由指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电力数据的准确性。

1.4 引进先进电费抄核收管理技术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当前信息管理更为高效便捷。电力企业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引进适宜信息整理、分类、归纳、核算等技术来高效管理企业内部电费抄核收工作。比如将信息管理营销系统引用到电费抄核收管理工作中可以方便企业进行电费缴纳信息审查,从而根据审查情况进行追踪管理确保电费缴纳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三、电费抄核收工作创新管理办法构建抄核收工作新目标

新时期由于科技进步迅速,人们对电力使用的要求也在不断演变,因此供电企业需要根据电力使用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制定合适的电费缴纳办法和规章制度以确保客户便捷地缴纳电费。

将信息技术引入到电费收取管理工作中,通过计算机的精确操作减少电力抄表、核算和收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进而提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一定的合理手段缩短电费收取的期限,使供电企业能较快回笼资金,进一步促进企业稳健发展。同时制定严格的收费管理办法减少错误出现,加大电力企业的营收。对电力用户磁卡进行常规审查

由于我国人口纵多,电力用户的数量极为庞大,为了高效管理电费收缴工作,电力企业给每个家庭都设置了一份磁卡,以便电费缴纳工作得以顺利施行。然而由于磁卡使用量的偏多和相关负责人数量的缺乏,经常会出现磁卡无效或显示错误等问题,要使磁卡使用更为高效,电力企业必须对磁卡经常定期检查确保磁卡的有效性。采用先进缴费方式

要使公民缴纳电费变得更为高效,电力企业要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其缴纳电费的便利性。为此,企业可以引用先进的缴费方式,结合时代特点跟掌管公民财产的银行合作,引用网上缴费、银行代缴、POS缴费、自助缴费、充值卡等便捷办法增强公民缴纳电费的积极性。

四、结语

管理电费抄核收相关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电力企业要想减少电力用户不交电费或迟缴电费情况的出现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引进创新管理办法,在方便客户缴费的前提下加快电力企业资金的回流,进而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7.浅谈如何加强电力调度安全管理 篇七

一、我国电力调度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目前我国电力调度管理的发展现状来看, 依旧存在着众多问题制约了电力调度的运行。例如, 我国电力调度管理制度不健全、电力调度人才匮乏、整体信息化水平偏低等种种问题, 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1) 电力调度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顺利进行各项工作的基础与前提, 我国当前电力调度中存在着缺乏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 由于存在管理漏洞, 使得在电力调度管理中出现分工不明确、调度权责不清等众多管理漏洞, 从而使得电力调度管理的各种安全活动流于形式, 使安全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同时, 由于缺少制度规定, 安全调度管理人员缺少安全管理意识, 缺少执行力度, 使各种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从而导致实际调度运行问题重重。此外, 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缺少秩序性, 在实际运行中没有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使检修工作中出现设备断电以及重复检修等问题。2) 电力调度设备中存在的问题。电子信息技术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 对我国的电网规模与结构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电力调度的实际工作中, 调度软件与电网发展水平出现不相匹配的问题, 我国电力调度软件发展相当不成熟, 对于日益繁杂的工作量不能灵活应对, 从而导致一些问题存在:调度管理中缺乏统计分析功能、指标体系不完善以及独立性较差等问题。同时, 电力调度设备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影响了电力调度的安全运行。3) 电力调度员自身存在的问题。电力调度员的自身素质直接影响着电力调度工作的运行, 我国电力调度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与专业素养有限,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调度工作的进行。很多调度员对于业务范围以及操作技巧不熟悉, 对于复杂的操作流程缺少了解, 对现场工作人员缺少有效对接, 偶尔出现下达错误指令的情况, 此外, 调度员自身的心理素质与业务素质不过关, 不能良好地进行工作对接。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 调度人员不及时进行学习, 就会被社会淘汰致使整个电网运转停滞不前。4) 自然条件的恶劣也影响电力调度工作的开展。我国幅员面积辽阔, 自然条件变化多样, 部分地区的气候环境比较恶劣, 近些年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也给电力设备造成了严重损害, 影响了我国电力调度工作的安全开展。自然条件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与管理工作也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引发调度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只有找出症结所在, 才能推进电力调度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二、加强电力调度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

我国电力调度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实现调度工作的安全进行, 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来减少安全隐患给电力系统造成的影响。

1) 加强我国电力设备的投入力度。面临电力调度管理中面临的人为操作性管理问题, 要加强我国电力设备的研发与投入力度, 加强电力设备的购置力度和安装力度, 做到与时代发展潮流相适应, 从而更好地满足我国国家电网安全运行的基本需求。同时, 要强化对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 对谁进行周期性检修与故障维修, 加强检修工作的动态性管理, 预防因为故障引发的停电等问题。在设备检修中本着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针对问题找出具体解决对策, 降低人为与自然原因带来的损失。

2) 提升调度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技术水平。在新的经济形势下, 要全面提升电力调度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素养, 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优化方案, 力求打造业务素养过硬、综合素质高的调度员队伍。加强电力部门的领导的协调工作, 吸引众多优秀毕业生充斥到队伍中来, 同时, 结合实际情况, 加强对现有调度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培训与外送深造等方式, 提高电力调度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电力调度人员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水平, 严格执行调度员的上岗培训制度, 加强对调度员的考核机制, 从事调度工作的人员要执政上岗, 通过考核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不断激发电力调度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通过激励机制提升调度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全面提升业务技能, 不断追求新的目标, 从而能够应对调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 不断优化电力调度的安全管理制度。电力调度管理本身是具有较强的严肃性的工作, 条理性与综合性很强, 在电力调度工作中, 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进行, 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电力安全调度规章制度, 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保持稳定性与持续性, 减少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同时, 加强调度工作中各项制度的落实, 将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 实现各项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作用。采用明文规定安全操作流程和上岗责任制, 规定设备检修制度等, 同时, 制定奖惩机制, 实现管理工作的顺利执行。

4) 加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用范围。伴随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我国电力调度的自动化水平出现提升, 在电力调度系统中应用自动化电网调度系统, 能够有效提升电力调度工作的工作效能, 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提升国家电网系统的安全、合理运行。经由众多的实践数据表明, 自动化调度系统有利于加强调动系统的安全性能, 我国的电网系统的自动化设备与相关技术水平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地步, 在不断发展的形势下, 不断加强自动化调度系统的运用范围的广度, 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 不断降低电力系统的人力与物力的投入成本。

三、结论

总而言之, 电力系统的调度工作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管理工作, 只有不断加强调度工作中的信息化与现代化建设, 加强通信技术在调度工作的应用,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 不断完善我国电力调度管理水平, 保证电力系统的经济性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提升我国电力调度的管理水平, 为保证我国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与持续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摘要:电力调度工作的发展状态直接影响着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关系着电力能源能够保证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需要。加强我国电力调度的安全管理, 保障我国工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的正常用电, 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电力调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希望能够推进我国电力调度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电力调度,安全隐患,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马亚奇.加强电力调度管理, 保证电网安全运行[J].电力科技, 2012.

[2]余涛, 张军, 严莹, 葛长宏.电力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现状及趋势[J].能源工程, 2009.

8.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篇八

关键词 电力工程 安全监理

一、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1.电力建设工程的规章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是单位规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制度的总称,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电力建筑工程项目来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是用于约束工作中的不良行为,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按照规定纠正并处罚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许多电力施工企业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他们虽然在招标的时候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缺少有效的实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大的安全规章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像施工时佩戴安全帽等涉及个人的安全生产制度往往会被忽视。再加上监管单位监管不严,这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成了一种摆设。

2.电力企业员工缺少安全教育培训。在电力工程建设中,除了电力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之外,施工人员多大部分是由农民工组成的。首先,施工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低。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来自于农村,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缺乏,对电力施工的安全准则和操作流程掌握不够明确,容易出现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其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施工单位不愿意花钱去培养他们,造成了自身素质的缺乏;再次,电力企业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高,也不会主动地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有些电力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企业项目部只有降低用人门槛,默许协作队伍使用当地剩余廉价的劳动力,这样一来,大量的劳动技能差的农民工不断涌入和无序流动,对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是缓解安全生产压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电力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电力建设施工的具体过程中,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是保证电力施工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而施工现场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工程师、项目经理、现场技术人员、工程监理、工长、班组长等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的权利不能够得到全面的实现,在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电力施工相关部门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决策,工地上也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理解能力也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在面对违章处罚上态度蛮横,抵触情绪大,造成了安全监理实施的困难。有些时候,监理虽然在施工现场,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办公室,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以上这些都造成了当前电力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缺乏力度,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各阶段的电力工程安全监理要点分析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要点。建立监理安全监督体系,安排相应地安全生产责任人,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使各层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对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爆破工及塔吊人员的从业资格的审查;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与否;对高危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其开展施工安全教育活动。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召集所有参建单位共同协作、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和行为鲁莽,发现有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对于安全危害较大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向甲方汇报,对于拒不停工或不整改的,应向安全监督部门反应。做好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的检查,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每周坚持开展监理例会,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述,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各个工序和各个环节进行仔细研究,找出安全事故易发的工序或部位,将易发事故源、薄弱环节、重要工序及高危作业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采取安全旁站、巡视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施工用地、交通道路、排水系统、设备器材堆放等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及其他有毒及难闻气味的物质,禁止将泥浆水、油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排水设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3.施工后期的安全监理要点。监理工程师在电力工程施工的后期应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做到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及时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考核记录,并认真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在以后的工程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关于加强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若干建议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电力工程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其教育的对象包括行政领导、专业技术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及普通施工人员,教育的形式有特种作业专业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只有做好了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让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加便于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发挥好安全监督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建立从安全监理员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组织体系,监督电力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开展日常查岗、各种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各类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保证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好各种安全工作措施。

3.监理单位提高自身的监理能力。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掌握电网建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注重安全监理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安全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高伟.做好电网基建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风,2010,(1).

9.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篇九

在全省煤电油运保障暨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电视会议后的讲话

(2008年6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和枣庄市煤电油运保障暨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各镇(街)、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清煤电油运的严峻形势,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实施有序用电,确保我市电网迎峰度夏期间安全运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煤电油运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煤电油运生产要素相对紧张,特别是柴油、汽油和电力供需形势龙为突出,概况起来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成品油零售和电力企业成本倒挂,生产经营积极性不高。近期,受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而我国成品油价格零售价格较低,造成成品油零售企业价格倒挂。目前,加油站每销售1吨柴油(0#)亏损1800-2000元,每销售1吨汽油(93#)亏损500-600元,严重影响了加油站的经营。中石油、中石化公司下属加油站为确保“三夏”,对农机、公共汽车等车 辆实行随到随加,不限量供应,但对于其它车辆,柴油限量供应,其它各类车辆加油较为紧张,对交通运输等行业影响较大。当前,受国内电力供需形势影响,电煤南运、支援灾区力度不断加大,“三夏”生产农业用电骤然增加,特别是煤炭价格导致电力企业成本倒挂情况下,电力供求形势仍十分紧张。二是我市新增用电量大幅增加,电网峰谷差较大。今年,我市新增京沪高铁、房地产等项目,新投产工业项目较多,企业错峰、避峰用电尚未充分落实,特别是夏季空调商业及居民用电量增加,据预计,夏天我市最高用电负荷将达到30万千瓦,我市正常的用电负荷是25万千瓦,但枣庄市限定的负荷最低20万千瓦,电力供需缺口严重。可以看出,当前的电力供需紧张的形势将一直持续到九月份以后,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非常不利,供电形势非常严峻。

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用电、合理用电,错峰限峰,降低高峰负荷,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达到电力供应基本平衡。电网缺电,除特殊情况外,缺电主要集中在每天的2~3个小时内,其他时间基本不缺电,且低谷时段用电负荷偏低,形成很大的峰谷差。电力需求侧管理以现有发电设备满足高峰电力需求,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因此,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也就成为缓解电力供求矛盾,解决当前缺电的最经济、最快捷、最有效、最经济、最切实可行的措施之一,被发达地区和国内外广泛采纳运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煤电油运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一)优化用电方式,严格控制不合理用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根本措施。要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企业的用电,大力压缩小钢铁、小水泥、小焦化、小造纸、小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要坚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科学合理掌握城市景观照明用电。

(二)制定完善我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工作方案。根据枣庄市下达给我市的用电计划指标,结合气象条件和电力供需缺口实际,电力调度部门要在低谷、平段负荷期、高峰负荷期和极端高峰负荷期分阶段实施调控措施,优先采用操作频次低、社会影响小和执行相对容易的措施。

1、预控措施。一是推行分时电价,减少高峰负荷。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鲁政办 [1995]2号)的要求,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利用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在负荷低谷期间用电。二是推行电价超耗能加价,抑制能耗的过快增长。根据山东省超标用能规定,在已出台的30项能耗标准行业中,超标企业能耗将按照超标比率,超能耗部分加价10%到3倍。三是高温分批休假,减少集中用电。在极端高峰负荷期,结合电力供需状况,按照XX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制定的《XX电网事故拉路序位表》中规定的限额压减负荷,统筹安排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事业职工进行停工休假、统筹安排职工周休息日。四是党政机关人员要做好表率作用,节约办公用电。在夏季高峰负荷期,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空调温度要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上。工作人员要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

2、应急措施。采取上述预控措施后,若短时期内仍存在电力缺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安排高耗电企业停产避峰。供电公司负责用户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提前通知用户避峰用电。二是企事业单位采取三班轮休制度进行错峰,压减高峰负荷,实行均衡用电。三是采用负控技术,限制企业次要用电负荷。供电部负责与用户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提前通知用户启动无线电负控装置,限制部分企业的次要用电负荷。四是调整空调运行方式,降低制冷负荷。在负荷的极端高峰期,将宾馆、饭店、商场及写字楼集中空调的温度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上。

3、紧急措施。上述措施全部实施后,如仍存在超出供电能力的不可控负荷或发电机组、输送电力出现重大故障,为保证电网安全,将按照已批准备案的《XX供电区限荷序位方案》和《XX电网事故拉路序位方案》规定的拉路序位对局部地区拉路限电,同时准备启动供电部门制定的《XX电网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价格和政府投入等经济杠杆的引导作用,鼓励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中介组织、科研机构以及电力设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持把能耗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门槛。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耗标准,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制度,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产品。建立大型用户用电监管制度,强化用电监管。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进一步营造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浓厚氛围。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按照“谁参与,谁获利”的原则,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等要继续加大宣传空调节电运行等节约用电知识,向全社会发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倡议,市电力管理办公室、XX供电部要强化节电专业培训,提高全民节电 意识和水平,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10.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篇十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2月17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1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徐绍史 2015年2月17日

政策全文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电力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八条 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电力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预控体系,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工作,并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治理、管控;(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八)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准确、及时、完整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九)建立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十)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 发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注册,开展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燃煤发电厂贮灰场进行安全备案,开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评估工作。

第十条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并按照规定将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当地派出机构备案,向相关电力工程质监机构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申请。

第十一条 供电企业应当配合地方政府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章 电力系统安全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应当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电网互联、发电机组并网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并在双方的联(并)网调度协议中具体明确,不得擅自联(并)网和解网。

第十三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涉及电力系统安全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的指挥机构,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或遇有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的情况时,电力调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电力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第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开展电力系统安全分析评估,统筹协调电网安全和并网运行机组安全。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发电设备设施和输变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或设备)专业管理,完善电力系统调频、调峰、调压、调相、事故备用等性能,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第十六条 发电机组、风电场以及光伏电站等并入电网运行,应当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符合电网运行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订、完善和落实预防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电力用户等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第四章 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依法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或者协调确定具体负责的区域派出机构;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区域派出机构负责或者协调确定具体负责的省级派出机构。

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涉网安全由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传,向电力企业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对电力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并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企业、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派出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部分电力企业进行抽查。第二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电力企业当场予以纠正或者限期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责令其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人员。

第二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督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第二十四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统计分析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音频或视频记录和有关数据。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发现电力企业在报送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国家能源局组织或参与重大和特别重大电力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派出机构组织或参与较大和一般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组织专项督查。

第二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电力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和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重大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分析评估工作。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电力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电力企业造成电力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电力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可以要求其停工整顿,对发电企业要求其暂停并网运行。

第三十三条 电力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违规情况向行业进行通报,对影响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二)不及时组织应急处置的;(三)未按规定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 电力企业未履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一)拒绝或阻挠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二)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以及电力调度等环节组成的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系统。

(二)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内容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玉波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史玉波:为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4年3月印发《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令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11年来,“2号令”为明确电力安全监管职能、规范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电力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必要对“2号令”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2010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和更加严厉的规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也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发生变化。2013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重新组建了新的国家能源局,原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相应整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被调整至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并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具体负责。

三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2011年9月,国务院颁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有必要根据中央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力生产实际,对“2号令”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对“2号令”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有关派出机构和电力企业的意见,近日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号令的形式公布了新修订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

此《办法》是指导今后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颁布实施必将对推动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记者:在“2号令”基础上,此次发布的《办法》重点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史玉波:《办法》对“2号令”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2号令”共七章二十六条,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修订的重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电力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对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的内部划分。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涉及跨区域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具体负责的派出机构,如向家坝水电站同时跨四川、云南两省,分属不同区域,需国家能源局协调明确负责向家坝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派出机构;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所在区域派出机构协调确定,如跨省的输电联络线安全监督管理应由区域监管局协调确定。

三是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50兆瓦及以下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按照2009年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审批、核准小水电项目的地方人民政府是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应监管职责。小水电站的涉网安全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四是明确了电力企业的安全责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办法》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进行了扩充,增加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调度、并网、涉网二次系统、大坝安全、电力应急、电力建设等关键环节管理要求给予进一步明确。

五是依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列出以下几方面的处罚规定:对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人员的处罚规定;对电力企业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如:约谈、通报、停工整顿;对电力企业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不及时组织应急处置的,未按规定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给予罚款;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对电力企业阻碍监管工作的处罚。

记者: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史玉波: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督促电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电力系统安全,具体而言主要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对现有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施行。针对监管实际,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释义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督促企业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关制度规程,形成守法遵规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是推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四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排查治理隐患、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工作协调,深入分析电力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五是严肃事故查处。坚持和完善电力事故(事件)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电力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督促电力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六是开展督查、检查。制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对电力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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