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10篇)
1.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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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12-15 09:15:07 来源: 河南中公教育 点击:9 加入收打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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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章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 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是指那些学生? 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 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 具体办法,由哪级人民政府规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 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5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使用教科书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 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但国家另有 规定的除外。
5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 的需要;(2)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3)对 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语言是如何规定的?
使用普通话。
5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法的特殊规定是什么?(1)民族自治地方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本地区的义务教育。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 用语,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决定。
(3)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应当在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开设汉语文课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开设。
60、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 规划,合理布局。(2)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3)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 相对集中。
(4)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 排。6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利义务是什么?(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并制订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开支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校舍建设、图书 资料、仪器设备配置等标准。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规划,使学校分期分批达到前款所列的办学条件标准,并进行检查验收。
6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费用方面的规定?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2)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 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办学单位或者经 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负责筹措。
(4)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义务教 育给予适当补助。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6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1)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2)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如何使用? 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部分应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6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6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培养师资。
(2)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67、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方面的要求如何?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管理水平。
(3)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8、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什么样的考核制度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 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69、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70、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应当接受哪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7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
(2)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的;(3)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
(5)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6)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7)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7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 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
(2)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73、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 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如何处理?(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 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 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
(2)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74、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4)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那些救济途径?(1)、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 复议。(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 定的应如何处理?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77、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合发展决定讲教育工作中的“两基”的含义?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78、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决定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 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79、2002年起,国家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一种收费方式简称是什么? “一费制”。80、2005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的“两免一补”的内容? 免收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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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2012-12-15 09:15:07 来源: 河南中公教育 点击:10 加入收打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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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几部宪法?哪年颁布的?
第四部,1982年颁布。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什么图案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83、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是什么?
生命健康权。
8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可享有哪些基本权利?(1)平等权利;
(2)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权利;(4)人身自由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 利;
(7)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85、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8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87、警匪报警电话是什么?火警电话是什么?医疗急救电话是什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
它们依次是:110,119,120,122。88、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有哪三种方式?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89、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 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 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多少岁可以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周岁。
91、哪些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哪些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92、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有年龄限制吗? 有。未满12岁,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93、自行车转弯须注意什么?
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94、2004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信号包括哪几种?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9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以拘留,拘留最长是几天? 15天
96、证据都有哪些?请至少说出四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97、诉讼可分为几种?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
9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哪些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什么范围内开设网吧?对网吧营业时间有何规定?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网吧营业时间是8点到24点。
99、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00、冬冬今年15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冬冬一个人在家单独居住,冬冬父母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2.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二
一、1944年以前的有关政府文件
在英国的教育历史上,1944年颁布的教育法案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与成人教育有关的正式法律也主要是在1944年之后制定的,但是在这之前也有几份文件是值得关注的。
(一)《史密斯报告》
1919年英国成人教育复兴委员会制订的《史密斯报告》又称为1919报告,使英国的成人教育作为制度被确立起来。在这份报告中,不仅论证了成人有接受教育的可能性,而且还提出对每个人的教育应该予以重视,对英国成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在此后半个多世纪中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促进了政府对成人教育的关心。从1919报告发布后的20世纪20年代起,英国政府对成人教育的资助也逐渐增加。
(二)《成人教育章程》
1924年由英国教育部颁发《成人教育章程》,虽然该章程是有关申请政府成人教育课程经费补助的文件,但它对英国成人教育的价值取向和今后发展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成人教育的认识和发展意向。其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政府经费补助的成人教育课程的主办单位必须是经过政府批准认可的“负责单位”;(2)参加成人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必须是年满18岁的成人,而课程的学习内容应以人文教育为主,强调非职业性的特征。
二、二战以来有关成人教育的法律文件
(一)《1944年教育法案》(1944 Education Act)
《1944年教育法案》(1944 Education Act)即《巴特勒法案》(Butler Act),是英国最重要的教育法案之一,英国成人教育的发展就是依据这部法案而展开的。它把英国公共教育体系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在英国将成人教育的大部分归于继续教育范畴)三个相互衔接的阶段,其目的是重新组织全国的教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制,归教育部统一领导。该法案将成人教育确认为“一个重要的教育政策与手段”,并纳入有关的条款之中,明确规定地方教育当局有责任为本地区的公民提供适当的继续教育机会。英国地方教育当局成了“官办”成人教育的主要组织部门,负责设置大部分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及大学外继续教育机构,并负责组织大部分成人教育活动,另外还资助设立了全国成人教育研究所,法案规定教育当局不能干涉大学办的成人教育。此外,还要调查地区教育事业的需要,制订发展规划和提高教育质量等,在许多方面涉及成人教育管理内容。
(二)1957年的《继续教育条例》
该条例规定,政府有向工人教育协会开设的成人教育课程提供资助的责任,继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那些刚离开学校,需要在地方学院学习初级职业技术或商业知识的人。1959年苏格兰也颁布了《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政府有责任资助一些获得认可而进行继续教育的协会,并向它们提供购买土地、建筑校舍和购买设备的非经常性资助,以及用于职工工资和管理的经常性资助。
(三)1964年的《工业培训法案》
该法案规定,工业培训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并授权就业部长在各行业建立产业培训委员会,主持各行业的培训事宜,包括确定培训时间、课程设置及对培训进行研究等。委员会由雇主、雇员和教育组织的代表组成,可向雇主征收一定的税金以支持自己的活动,亦可对雇主开展的培训活动给予资助以达到鼓励的目的。该法案的颁布使英国有了一个国家培训法案,在此后的5年间,英国参加培训的人数大幅上升。
(四)1973年的《就业与培训法案》
该法案提出要成立人力服务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培训政策,由当时的就业部长提供经费。法案规定要对移民工人进行工业语言培训,由人力服务委员会资助。
(五)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 Re-form Act,1988)
该法案重新界定了地方教育当局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教育中扮演的角色与主要责任,以继续教育涵括所有非高等教育领域的成人教育活动(首次法定区分了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的不同),要求地方教育当局确保足够的继续教育设施,解除地方教育当局必须在其辖区确实提供高等教育设施的责任,同时要求尊重其他组织提供的成人教育设施。
三、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成人教育法律文件
(一)1992年的《扩充与高等教育法案》
该法案解除了地方教育当局必须确实提供16岁到19岁以充分的全市教育的法定责任,将补助扩充与高等教育的公共部门划分为扩充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及地方教育当局三类管理机关。根据该法案,英国成人教育(不含高等教育)的主要提供者是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或中心以及志愿团体如劳工教育协会等。自1993年起,负责成人教育经费维持责任由各地方教育当局改为由新成立的扩充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地方教育当局共同承担。
(二)三份报告
1997年5月英国工党上台执政,对全民终身学习给予了高度重视,任命委员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终身学习的咨询报告。包括:肯尼迪报告:《学习工程:扩大对继续教育的参与》;迪尔令报告:《学习社会的高等教育》;弗莱耶报告:《为21世纪而学习》(Fryer Report:Learning for the 21thcentury)。这三个报告都在新工党政府早期发布,在理解终身学习和建设一个学习型社会的策略上有相通之处,都很少涉及16岁之前的教育,认为终身学习是完成义务教育后的学习;强调尽可能地使社会上更多的人参与到终身学习中来,通过学习培养更具有竞争力的公民;强调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来共同建造学习型社会。
(三)《学习的时代:新英国的复兴》绿皮书(TheLearning Age:a Renaissance for a new Britain)
于1998年由英国政府发布,作为咨询性文件和对早先几个报告所提出的建议的反馈,该绿皮书从教育政策和管理等重大问题出发,提出了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成立产业大学、提高基本技能、进行资格改革、开展工作场所学习以及地区合作等新措施。同时强调了建立一个面向所有人的终身学习体系的迫切需要,强调终身学习要为公民积极参与各个领域做好准备,政府的角色是使公民能够为自己负责。
(四)《学习成功》白皮书(Learning to Succeed:Anew framework for post 16 learning)
于1999年6月由英国政府发布,副标题为“16岁之后的学习框架”。同年7月28日完成立法程序,成为正式的法令。该白皮书提出六个主要目标:(1)投资学习让人人获益;(2)排除学习障碍;(3)以人为先;(4)与雇主、员工及社区分担责任;(5)达成世界一流水准及经济效益;(6)协同合作是成功的关键。该文件提出建立一个全国、地区和地方的计划、组织和投资体制,设立一个投资16岁后教育与培训的全国学习和技能委员会,由47个地方学习和技能委员会组成。教育标准局(PFSTED)和成人监督机构(adult inspection service)分别监督16-19岁以及19岁以上机构的质量。
(五)《学习与技能法》(The Learning and SkillAct)
20世纪90年代中期,英国政府负责技能政策的执行机构学习和技能委员会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英国当前存在严重的技能短缺问题,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2000年2月英国政府拟定《学习与技能法》草案提交国会审议,于同年7月28日完成立法程序并正式实施。该法的目的是在迈向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积极推进终身学习、提升国家竞争力。《学习与技能法》包含156个部分、11个附件,包括成立“学习及技能顾问委员会”司职政策、经费、评鉴等相关事宜;成立“成人学习视察团”负责访问、视察、评鉴的工作;建立“个人学习账户”等内容。《学习与技能法》的出台为英国终身学习的推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终身学习的许多活动在这些法律的框架下逐步展开。
(六)2002年发布的《高技术移民方案》
为缓解英国企业的技能短缺状况,并表明英国政府对获取技术及更宽泛意义上的全球竞争的态度,英国政府在2002年1月发布了《高技术移民方案》,并在2003年10月做了进一步简化,以便于引进国外有特殊技能和经验的人士到英国就业或开办企业。
(七)技能策略白皮书
2003年7月,英国教育部发布成人教育白皮书《21世纪技能实现我们的潜能》(也称为技能策略白皮书)(21th Century Skills:Realising our Potential),重申技能在提高生产力、竞争力方面的重要性,从政府角度提出了如何帮助业主提高雇员技能水平、如何提高国民教育素质的具体目标,设定了包括改革政府资助的教育和培训体系、改革资质构架等一系列改革方案。
(八)《技能—在商务中增强,在工作中提高》白皮书(Skills:Getting on in business,getting on at work)
由英国教育与技能部于2005年3月22日正式公布,是英国政府在2003年6月所公布的首个国家技能战略的基础上形成的,旨在用技能来武装英国劳动力,第一次将从14—19岁到成人的技能与终身学习战略联合起来。它提出了三大内容:(1)将雇主的需求置于技能培训的设计和推进的中心地位。雇主的需求将会通过一个全新的全国雇主培训计划(National Employer Training Program-me NETP)得到有效地满足;(2)支持个体获取他们提高生活质量所需的技能和条件;(3)技能培训提供方式的革新。
(九)《继续教育——提高技能并改善生活机会》白皮书(Further Education:Raising Skills,ImprovingLife Chance)
该白皮书由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DFES)于2006年3月27日公布,旨在改变年轻人的生活且面向未来提升技能。主要内容为:(1)对获得其首个“水平3资格证书”的19-25岁年轻人引入免费教育;(2)设立新的成人学习补助金(Adult Learning Grants);(3)为鼓励未来的继续教育劳动力(the FE workforce)的招募与发展新投入1 100万英镑;(4)为解决质量问题采取新的更加严格的措施;(5)新的“学习者报告计划”(learner accounts programme)投入试运行。这一新的继续教育白皮书将为确保英国经济的持续繁荣,提供高素质劳动力提供重要的保障。
四、英国创新、大学和技能部颁布的成人教育法律文件
2007年6月底,英国布朗政府执政后对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组建了新的创新、大学和技能部(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Universities and Skills),并针对国内的劳动力技能水平做了深入的调查,发现劳动力技能低下,极大地阻碍了英国经济的发展。因此英国就如何提升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发布了一系列的法案及白皮书。
2007年发布了《继续教育和培训法案》(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Bill);白皮书(World Class Skills:Implementing the Leitch Review of Skills in England),从世界一流水平技能的目标、支持个人改善技能和在工作中进步、雇主引导技能的发展方向、工作场所中的一种新的技术支持伙伴关系和给予年轻人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技能等五个方面,阐述了英国关于提高全社会劳动力技能的计划及措施。2008年发布了《教育与技能法》;白皮书(Informal Adult Learning—Shaping the Way Ahead);同年3月,又发布了白皮书(Raising Expectations:Enabling the system to deliver)。并在策划发布《教育与能力法案》(Education and Skills Bill)。从这些文件可以看出,英国的继续教育正朝着重视成人的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的方向发展。
摘要:英国成人教育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完善的成人教育立法。梳理其从1944年至今的有关成人教育的法律、文件,可窥探出英国成人教育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对完善我国的成人教育立法提供借鉴。
关键词:英国,成人教育,立法
参考文献
[1]胡乐乐,教育技能经济:近期英国教育改革重点[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5.16.(26).
[2]韦立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公民技能水平[J].教育发展研究,2007.1A.
3.加强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 篇三
目前,民办高等教育有这样几个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教育投资人的权益、教育融资与退出机制急需法律保障。比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办高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当教育投资人把资产投入到学校以后,就成为学校的资产,投资人对其不再享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在学校存续期间不能转让、处置该资产,并且在学校停办清算时,教育投资人对该资产是否能收回,以及如何收回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这样的规定未能明确投资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投资积极性,也阻碍了社会资本投资教育领域。
二是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有一些事项不明确、不统一。如民办学校的法人性质不明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这里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性质,但没有确定民办学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国家民政部门将民办高校划分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致使民办学校及其师生员工在教育范畴内得不到同公办学校平等的待遇。又如,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与《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不一致的地方。
三是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不够,诸多规定并未实施或缺乏实施依据。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其教师、受教育者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同等法律地位。实际上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登记的法律实体性质不同,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地位相差悬殊,上述这个规定至今没有完全落实。
基于此,笔者认为,继续加强民办教育的法制建设,继续完善相应的法规规范,是促进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首先,借鉴国外私立大学成功发展的经验和我国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按照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民办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共同发展的模式,完善我国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实际、不利于民办学校发展、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款或空疏模糊的法律条款及时进行修订,增添适应性条款。
其次,建立投融资激励机制,明晰退出机制。民办高校办学的主要困难是资金问题,寻求新的资金,获得社会资本支持,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关键。要允许民办高校进入资本市场,实施股份制改造,募集办学资金,争取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投资民办高校,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再次,创新政府职能,为民办高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职能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依法管理是民办高校持续发展的前提。为此,政府要维护民办高校的法律地位;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宽松的、指导性、服务型的行政管理机制;实现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财税政策支持等。
4.幼儿教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篇四
一、填空题。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
为依据,完善,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 和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8、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检查一次。
10、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1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和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执行。
15、《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年
月 日正式施行。1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9.权利是以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A、14周岁以下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 岁
D、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5.《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7.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A、司机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三、多项选择。
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D、罢免校长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A、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A、幼儿推了别的小朋友,让幼儿站在活动室外
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将其关在卫生间 C、李某用餐时讲话,老师令李某等人到运动场跑3圈 D、早操时为纠正张某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 次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A、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
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三、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5.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五
2、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A.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B.教师的专业化尝试是从建立专门的师范培训机构开始的
C.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是在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确定的
D.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通过。A.1985年 B.1993年
中公教育
C.1995年 D.1999年
4、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5、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A.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B.提高人的道德素质 C.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D.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page])。中公教育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管理。A.教育部门 B.学校自己 C.地方人民政府 D.国务院行政部门
7、下列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说法,哪种是错误的()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C.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D.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任何学校倾斜。
8、“四有、两爱、两精神”的教育目的出自()。A.《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B.《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中公教育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9、下列不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文件是()。A.《学位条例》
B.《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C.《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D.《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10、按测验的功用分类可分为学绩测验、能力测验、()。A.人格测验 B.个别测验 C.团体测验 D.常模参照测验 [page]
中公教育
材料分析题
江西赣州市教育局2006年暑假前夕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任何小学和初中都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可在该市某县县城的几所学校,初一新生进行考试在当地已经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赣州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明确提出,要“叫停”学校里的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提高班、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可在该市的部分县城中学,却在初一新生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标明了要设重点班。
问题:结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该案例。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义务教育法,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此方面立法主要是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所以选:D 2.答案:B。中公专家解析: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3.答案:C。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公教育
4.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早期的义务教育完全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产物,但与此之前学校教育只是统治阶级的特权,是传播统治者意识、选择和培养各级官吏的工具相比,以德国新教领袖马丁·路德为宗教改革代表所提倡的“义务教育”毕竟还是教育史上的一大进步。随后自1763年到1819年间,德国先后三次修订法令推行义务教育,故一般认为德国是实行义务教育最早的国家。
5.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6.答案:C。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7.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8.答案:A。中公专家解析: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page]
中公教育
9.答案:B。中公专家解析:教育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教育行政法规在内容上是针对某一类教育管理事务发布的行为规则,而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事件和具体问题作出决定,在形式和结构上必须比较规范,在时效上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制定、审定、发布须经过法定的程序。B项属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10.答案:A。中公专家解析:按测验的功用分类可分为学绩测验、能力测验、人格测验。材料分析题
【参考答案】该案例中部分学校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该法第九条指出:“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五十七条更为明确:“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中公教育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义务教育法的这些规定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是为了真正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证每个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6.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六
(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9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在____里,人的意识最清晰,最能集中注意,能够有意识地去完成一件事情。A:可控制的意识状态 B:白日梦状态
C:自动化的意识状态 D:睡眠状态
2、德育是教育者培养受教育者。A:政治立场和观点的教育 B:政治思想品质的教育
C: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的教育 D:品德教育
3、不属于社会公益劳动项目的是____ A:18世纪末19世纪初 B:19世纪中叶
C:19世纪末20世纪初 D:20世纪中叶
4、电话的发明者是____ A:摩尔 B:爱迪生 C:贝尔 D:法拉第
5、在应用知识的具体情景中进行知识教学的一种教学策略.,这是指____ A:早期的迁移理论 B:道德发展理论 C:动机理论
D:认知发展理论
6、多发性抽动症肝风内扰、痰湿中阻证的主方为 A.十味温胆汤加减 B.宁肝熄风汤加减 C.大定风珠加减 D.补阳还五汤加减 E.镇肝熄风汤加减
7、____是态度的核心成分。A:意志成分 B:行为成分 C:情感成分 D:认知成分 E:情绪成分
8、我国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内容是。A:“六艺” B:“七艺” C:“四书五经” D:《论语》
E:重视个别差异
9、建构主义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对世界的意义进行合作性建构的过程.因此他们非常强调的一种学习方式是()A:个别学习B:分层学习C:合作学习D:团体学习
10、密切联系各科任课老师,及时反映同学对教学的建议和要求,是()的职责。A:班长 B:副班长 C:学习委员 D:宣传委员
11、把道德情感的培养置于中心地位的德育模式是。A:认知模式 B:体谅模式
C:社会模仿模式 D:说理教育模式
12、品德中两个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A:道德认识和道德意志 B:道德动机和道德观念 C: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 D:道德感和道德认识
13、决定教育领导权的是________。A.生产力
B.政治经济制度 C.科学技术 D.文化
14、皮亚杰认为,11至15岁的儿童认知发展处于: A.思维准备阶段 B.形象思维阶段 C.感觉运动阶段 D.抽象思维阶段 15、2012年单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下列选项中,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的学生行为是()A:上课聊天 B:多日旷课 C:不交作业 D:谈情说爱
16、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是。A: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权 C:受教育权 D:隐私权
17、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A:提高质量 B:育人为本 C:改革创新 D:促进公平
18、在英国的家庭中,绝对看不到对孩子没有理由的娇宠,犯错误的孩子会受到纠正甚至惩罚。家长们往往在尊重孩子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对孩子进行严格的管束,为的是让孩子明白,他们的行为不是没有边际的,不可以为所欲为。英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允许家长体罚孩子。对这段文字理解不准确的是。A:英国人从不娇惯孩子 B:英国人经常体罚孩子
C:英国人管教孩子时不伤其自尊 D:英国的法律有管教孩子的条款
19、用实验比较了两组成就动机强弱不同而其他条件相同的大学生的学习效率的是美国心理学家____ A:陶行知 B:蔡元培 C:潘菽 D:廖世承
20、三年级(2)班的摄影小组举办摄影大赛属于学生课外活动中的()A:体育活动 B:学科活动
C:文学艺术活动 D:科技活动
21、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是教师应具有()A:组织能力 B:调控能力 C:管理能力 D:教育能力
22、注意的是指注意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在某个客体或活动上。A:广度 B:稳定性 C:转移 D:分配
23、根据实施评价的时机不同,可以将教学评价分为准备性评价、__和总结性评价。
A.相对性评价 B.绝对性评价 C.形成性评价 D.标准参照评价
24、在我国,小学教科书长期以来采取。A:认定制 B:国定制 C:审定制 D:选定制
25、声音的质量特征称为__。A.音强 B.音高 C.音色 D.音波
26、俗话说“知子莫过父,知女莫过母”这句话体现了家庭教育中()A: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了解和影响的深刻性 B:家庭群体中交往接触的密切性 C:家庭群体中教育和生活的统一性
D:家庭对受教育者的控制方式具有多维性
27、下列叙述有错误的一项是()
A:记叙的顺序常用的有顺叙、倒叙、插叙
B:议论文从论点的方式看,一般可分为立论和驳论两种 C:写作中最基本的表达方式是记叙、说明、议论
D:介绍事物的形状、性质、构造、解说事物的成因、功用、关系等等,无论说明哪一方面,都必须抓住它的特征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考核不包括()A:业务水平B:工作态度 C:工作成绩 D:工作年限
29、心理学,特别是学校教育心理学研究最多、最活跃的一个领域是__ A.心理健康 B.记忆 C.智力 D.学习
二、多项选择题(共29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
1、”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主要体现在()A:以学生为本 B:以教师为本 C:以学校为本 D:以课程为本
2、同辈群体的特征有__。A.交往的自愿性 B.关系的平等性 C.群体的凝聚性 D.价值的趋同性 E.价值的多样性
3、保加利亚医学博士格洛扎洛夫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创立了一种利用联想、暗示、情境、音乐等方式强化教学效果的方法,称之为__。A.信号图式法 B.探究—发现法 C.暗示教学法 D.五段教学法
4、比较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可以看出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德国的贡献突出,其主要原因是()A:德国统一的促进 B:德国是马克思的故乡 C:德国的历史悠久 D:德国经济的发展
5、(2009年,广东)班主任的领导方式有哪几种类型? A:权威型 B:民主型 C:放任型 D:果断型
E:协调校内外各种教育力量
6、在一个测验正式付诸使用以前,测验的编制者都要建立一个解释测验结果的参照指标,使得对分数的解释更加清晰、明确。这一参照指标指的是__。A.常模 B.效度 C.难度 D.信度
7、下列属于后进生的心理特征的有__。A.强烈的荣誉感 B.不适度的自尊心 C.学习动机不强 D.意志力薄弱
8、形象联想的学习策略属于____ A:讲解 B:示范 C:练习D:反馈
9、根据迁移的性质分类,迁移有()。A.顺向迁移 B.逆向迁移 C.正迁移 D.负迁移
10、单项选择题“教学相长”,“及时而教”等教育思想最早出自我国的()A:《中庸》 B:《孟子》 C:《大学》 D:《学记》
11、学生学完英语单词后,教师要求他们课后立即背诵,第二天进行检查。这里所运用的复习规律是()A:多感官参与
B: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C:复习方式的多样化 D:及时复习
12、教育目的的制定要考虑到哪些客观条件__ A.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B.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C.制定者的哲学观念、理想人格 D.社会历史发展进程 E.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13、教育者要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施以相应的教育,这是因为人的发展具有____ A:顺序性和阶段性 B:不均衡性
C:稳定性和可变性 D:个别差异性
14、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指的是__。A.课程类型 B.教学计划 C.教学大纲 D.教科书
15、教师对上课守纪律的学生进行表扬,家长对考试成绩好的孩子给予物质奖励等都属于()A:获得 B:消退 C:逃避 D:回避 E:强化
16、学习英语单词“house”时,学生将该单词用中文“耗子”来帮助记忆,这是一币__。A.谐音法 B.组织策略 C.形象联想
D.精细加工策略 E.复述策略
17、教育学研究中引入实验法,其科学性大大增强,实验教育学以此为特色,其基本观点有()
A:倡导教育研究引用实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 B:实验按假设—计划—运用三阶段进行 C:教育实验与教学实践高度结合
D:教育目的在于促使社会历史的客观文化向个体主观文化转变 E:主张用实验、统计、比较的方法探索与运用
18、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从成分上进行分析包含有()。A.教育目的 B.教育内容 C.教育制度 D.教育方法 E.教育媒体
19、一个人面对问题情境时,能独具匠心,想出不同寻常的、超越自己也超越同辈的新奇性意见,表明其思维具有__ A.流畅性 B.变通性 C.指向性 D.独创性
20、简述“人的发展”的涵义。何谓“最近发展区”理论
21、奥运会期间看游泳比赛的记忆属于____ A:情景记忆 B:语义记忆 C:程序性记忆 D:陈述性记忆
22、创造性是指个体产生新奇、独特的、有社会价值的产品的__ A.智力技能 B.思维品质 C.思维程序 D.能力或特性
2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属于__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法律
C.地方性行政法规 D.教育规章
24、根据教学的任务来分,课可以分为新授课、、技能课和检查课。A:演示课 B:巩固课 C:实验课 D:讲授课
25、”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属于____ A:5 B:6 C:7 D:8
26、俗话说“知子莫过父,知女莫过母”这句话体现了家庭教育中()A: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了解和影响的深刻性 B:家庭群体中交往接触的密切性 C:家庭群体中教育和生活的统一性
D:家庭对受教育者的控制方式具有多维性
27、下列叙述有错误的一项是()
A:记叙的顺序常用的有顺叙、倒叙、插叙
B:议论文从论点的方式看,一般可分为立论和驳论两种 C:写作中最基本的表达方式是记叙、说明、议论 D:介绍事物的形状、性质、构造、解说事物的成因、功用、关系等等,无论说明哪一方面,都必须抓住它的特征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考核不包括()A:业务水平B:工作态度 C:工作成绩 D:工作年限
7.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七
我国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现状
现行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主要是国家和地方各类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颁布推动了我国学校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本文按照层次对其进行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是各项科目开展教学工作的法律依据,其中在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中,曾明确提出:“教育部门、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机构等各个部门,都有义务完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帮助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相对于《教育法》而言,《体育法》在学校体育方面的规定内容稍多,稍加详细。其中的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等四项条例,要求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直接确定了体育课的地位,还在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通过分析《教育法》和《体育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两部法律都对学校体育工作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尤其是在《体育法》中,接连多次使用“必须”词语,这也是我国对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的较为重视的侧面体现。但是由于学校体育的法制化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教育法》和《体育法》中的条例,还很难做到全面依法治理的目的。
我国现行学校体育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
1.学校体育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整体偏低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涉及到学校体育的规章制度较多,但是通过分析发现,这些条例内容主要是一些基础的条例和规定,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机制。例如《体育法》就是由我国人大制定颁布的,其中各项条例内容较为全面,几乎涉及到了与体育相关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其众多条例中,只有四条内容是关于学校体育的指导规定,而且宏观性较强,缺乏必要的实践性,难以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顺利开展。而在《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阶段性学校体育计划施行办法》《体育教师培训及考核办法》等规划与办法中,每一个条例涉及面都比较小,只在某一方面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全面、细致地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规定,而且通常只涉及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部分或者一个领域,内容极其不全面。目前在诸多相关条例中,只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一部针对学校体育工作相对较为全面的法规,而且是由我国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联合制定和颁布的,其中较为详细的条例,对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经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关于学校体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整体的立法层次处于较低水平,而且由于条例的约束性太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
2.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执行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学校的划分主要是小学、中学和大学,其中不管是哪一个阶段的学校,都要进行相对应的体育教学、考核、参与体育活动等。但是在笔者经过多方调查之后,发现目前学校体育在执行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的不足,致使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多少都会受到影响。我们在罗列了相关文献以后发现,上至高等学校,下至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执行上都存在一定问题。虽然在众多的法律法规中,都曾这样规定过,任何学校都必须为学生开设体育课,并将其体育成绩作为评估学生德智体是否全面发展的考核因素,并要考虑到适合病残学生的体育活动,创造条件来加以开展,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参与到体育活动中。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对体育课堂教学作了诸多规定,但在学校的教学实践当中落实情况并不如意。一些学校视法律法规于无形,经常出现占用体育课时间或体育课外活动时间的现象,如遇到一些全校的大型活动,学校不想占用文化课时间,就会将活动的准备工作放在体育课时间来做;还有一些文化课教师,在期末考试临近的时候,随意占用体育课。这些做法不仅是对学校体育法律法规的置若罔闻,从长远来看,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极为不利。总之,大多学校体育课的课时安排紧张,如果再肆意挤占体育课,那么学生锻炼的时间就非常少,就很难达到学校体育法律法规的要求。
3.现行学校体育法律法规存在盲点
学校是体育教育的开展平台,学校体育开展关乎青少年体质提升以及民族的未来。目前,我国学校体育的开展情况不容乐观,由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问题成为困扰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并没有针对学生在学校体育课堂上或者课外活动中受到伤害该如何处理作出相应的解释。因此在具体实践中,我国仍缺少一部可以指导如何处理学生在参与学校体育活动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法规。但是由于体育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只是因为风险性高而拒绝开展此类项目,这是有悖于体育精神的。如果对于发生事故的学校进行严格的归责,则会导致学校不愿意引入高风险的体育项目,而家长方面害怕孩子会出意外,也不提倡孩子练习风险高的项目。所以如跨栏、标枪、铁饼等项目渐渐淡出体育课程的视野。导致这些项目无法进入体育课程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立法保障上的薄弱,有必要在今后加强此方面的立法,合法保障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争取做到学校无后顾之忧积极引进各种体育项目,帮助更多的学生去拓展自己的体育爱好。
构建我国学校体育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的对策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
(1)由于《宪法》《体育法》《教育法》中均没有专门针对学校体育方面的内容,因此有必要在《宪法》《体育法》《教育法》的基础上,建立一部针对性较强的专属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体育法》,借此法律制度来提升学校体育体系的整个立法层次,进而最终实现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2)修订《体育法》和《条例》的相关内容,使法律责任在学校体育法规中明确体现,从而做到有法可依。
2.加大学校体育的监督力度
目前,学校体育工作领域的执法监督环节十分薄弱,学生体育权利落实的好坏,关键就看执法部门对体育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对学校体育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但在现实中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学校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场地、器材、设备的基本配置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体育权利的实施。鉴于当前情况,我们首先,必须及时加大财政资金方面的支持,保障学校有资金去购买体育教学设施。但是有的学校拿到了财政拨付的资金,并没有用于学校的体育工作上。其次,加大执法部门对学校的监督力度,适当补充适合学校体育工作的监督法规,使其工作更具操作性。最后,要制定严密的监督程序和监督考评方式。
3.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实现法制化的学校体育管理,首先就要不断完善学校体育的法律体系。上文曾多次提到过,因为我国目前众多的体育条例缺少相应的约束性,导致很多学校为了顾全其他因素,将体育教育置之于后,例如在很多学校,其他课程随意挤占体育课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学校管理者为了提高升学率,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置“学生有权参与体育课程”等条例内容于不顾。今后,学校管理者作为一个学校的领头羊,要充分认识体育教育和学校体育法制化的重要性,并积极引导师生也加深此方面的认识,认真解读国家针对学校体育方面条例的内容,积极将条例内容与本校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相结合,从小做起,带领全校共同加入到法制化的建设步伐中,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摘要:笔者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学校体育现行法律法规的现状和我国学校体育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学校体育,体育立法,监督
参考文献
[1]蔡文丽:《学校体育法律法规建设与学校体育发展之关系》,《中国学校体育》2012年(S2)。
[2]张丽艳、杜放:《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法规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2014年第6期。
[3]薛誉:《滞后与完善:对〈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审视》,《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4]刘向东、杨学达:《我国学校体育法规滞后及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教学与管理》2009年第1期。
8.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八
关键词: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教育改革;目标与模式;法律训练制度
中图分类号:D900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25702
1关于法律教育目标的不同观点
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决定法律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是法律教育的首要问题。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主要从两个侧面展开:(1)在培养学生能力的定位上,法律教育是学术理论性的法律教育(academic legal education)还是从业性的法律培训(vocational legal training);(2)在法律教育的性质上,是旨在提高学生素质的通识教育还是旨在培养专门人才的专业教育。所关注的焦点都在于培养什么样的人。就此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
①贺卫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让学生获得从事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法官、律师、法学家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学本科法律教育的定位只能是职业教育。”
②苏力认为,“一般来说,法学本科教育的方向是为改革中的和改革后的中国培养带有现代意识的、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合格律师,同时注意为法律高级人才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③罗国民、王学沛认为,“目前我国法律教育是按素质教育或通才教育设计的”, 但“应该是通才与专才的结合。”
前两种观点都是对法律教育定位所作的规范性价值判断,但结论显然并不完全一致。虽然都肯定了法律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但苏力强调要兼顾学术理论性教育。第三种观点实际上是对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定位的客观描述,带有典型的实证性。三种观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法律教育目标的关键问题
对法律教育改革的目标定位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法律教育是学术理论性教育还是从业性职业培训;法律教育是通识教育还是专业教育。
2.1关于法律教育是学术理论性教育还是从业性职业培训
什么是学术理论性教育和从业性职业培训?概括地说,当人们说法律教育是学术理论性教育的时候,指的是法律教育以学术为导向,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方式、教学目的等方面,着重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当人们说法律教育是从业性职业培训的时候,指的是法律教育以从业实践为导向,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方式、教学目的等方面,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从表面上看,我国现行本科法律教育是一种学术理论性教育。大学法律本科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环节,就是必须完成一篇具有一定学术水准的论文,只有论文成绩合格,才能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似乎是四年本科法律学习的最终检验。但是应当看到,我国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对象大多是高中毕业生,他们进入大学后的头两年,主要学习英语、政治、计算机等课程,要到大学二年级以后才能开始专业课程学习,还要除去至少一个学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用于专业学习的时间大打折扣。由于是在入学前完全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所以,所谓的专业学习主要是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学制为四年的大学本科法律教育,所能做的基本上是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基本的知识背景,还很难谈得上是“学术的”还是“职业的”。因此,从现实的角度,我国目前的法律教育不存在学术性的和职业性的区分。
那么,法律教育应是学术性的还是职业性的呢?显然,我们已是在价值取向的层面上讨论这个问题。既然法律教育必须服务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培养,那么,法律教育当然应包含职业教育的成份,应为培养对象日后从事法律职业奠定知识和能力的基础。这种知识和能力的基础,就是贺卫方所说的“从事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苏力所谓“带有现代意识的、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合格律师”所应具备的能力。那么,这些能力中是否包括学术的能力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正如苏力教授肯定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具备更多的学术性,贺卫方所强调的能力中实际上也包括学术能力,因为,他所指的多种法律职业包括法学家。从这个意义上,两位学者的观点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不同。真正的差别也许是,苏力认为现在的法律教育对学术性重视不够,而贺卫方认为当务之急应该恢复法律教育在于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本质。
基于目前现状,我国法律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学术能力上都有很大欠缺。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宜作学术性的或职业性的划分,应定位于学术和职业能力的综合培养,服务于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终极目标。换言之,法律教育应兼顾学术性和职业性的双重需要。
“无论法学院……如何演变,通过不断地冲淡学术内容,是不可能保持其优秀素质的。” 法律职业共同体所需要的能力不仅有学术的和职业的,而且还必须包括多种综合能力。1996年英国大法官法律教育的行为顾问委员会(The Lord Chancellor's Advisory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and Conduct)关于法律教育和培训的报告提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更灵活、更广泛的知识面和能力,高等法律教育应从着重培养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转向培养更全面的能力,基于此,法律教育应使受教育者达到综合全面的学术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intellectual integrity and independence of mind )、掌握核心知识(core knowledge)和背景知识(contextual knowledge)、培养法律价值观(legal values )和职业技能(professional skills )的目标。
2.2关于法律教育是通识教育还是专业教育
这个问题受两个因素的影响:(1)教育对象。教育对象的年龄、阅历、学历,对法律教育的定位有很大影响。在美国,进入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必须已取得理学或文学学位,是正在为进入法律职业行业而努力的年龄较大的“本科后”学生。因此,美国的法律教育是专业教育。相反,如果学生年龄偏小、阅历浅、学历低,那么法律教育很难定位为专业教育。具有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如德国、日本,进入法学院学习的是高中毕业生,他们年龄偏小、不够成熟、阅历不深、学历不高,法律教育基本上是以培养素质的通识教育。(2)法律教育体系。法律教育的起点不同导致整个法律教育体系的不同。美国式的法律教育起点高,是大学本科后职业教育,所以J.D.教育是法律教育的核心,获得J.D.学位的人,通过各州举行的律师资格考试,就可成为开业律师。德国和日本的法律教育起点较低,主要是一种素质教育。为了弥补大学法律教育在职业教育上的不足,在他们的法律教育体系中设置了旨在培养职业能力的法律训练或法律研修期(legal training),即取得大学法律本科学位并通过了淘汰式的国家司法考试者,必须参加两年左右的司法训练,才能进入法律职业。这种法律教育体系的特点是,在法律教育中把法律素质与职业教育分开。
我国具有与大陆法系相近的法律传统,法律教育对象也与德国和日本相似,因此,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可以认为是一种素质教育或通识教育。我们需要理顺法律教育制度和司法研修制度,将法律教育归还给大学,将司法研修还给实务部门”。 法律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广泛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法律训练旨在培养和锻炼法律职业能力。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使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既有宽广的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可以使本科毕业后的法律学生实现顺利分流,只有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需要参加司法考试并接受法律训练,从而减少人才浪费和法律教育资源浪费。
3以法律教育目标为依据设计法律教育模式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法律教育模式有四种。(1)以美国为代表的法律博士(Juris Doctor)教育模式:四年本科非法律教育+三年法学院法律职业教育;(2)以英国和香港为代表的法律深造文凭(The Postgrat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教育模式:三年法律本科教育+一年法律职业深造教育+一年或两年学徒式实习;(3)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法律训练(Legal Training)教育模式:四年法律本科教育+淘汰式的司法资格考试+两年司法训练所教育;其四,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双学位复合法学课程(The Combined Law Program)教育模式:五年双学士学位教育+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法律实践培训。
上述四种不同的法律教育模式,都把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当作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经程序。美国模式把法律教育完全当作职业教育,英国模式则保留了传统的学徒式职业训练方式,德国和日本模式则把司法训练交给司法部门统一进行,澳大利亚模式则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以上模式都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且行之有效的,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那么应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法律训练制度呢?改革应以哪种模式为原型呢?根据前文所述法律教育目标,(1)就当前以法律本科为主的法律教育体制下,应以德国和日本模式为原型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法律训练制度,即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要进入法律职业行业,无论律师还是法官、检察官,都应参加由司法部会同全国律师协会、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组织的,管理和要求严格的统一法律职业训练,训练时间应不少于一年,最好是一年半至两年。只有法律训练考核合格者才能成为开业律师或初任法官、检察官。(2)从长远看,中国大陆法律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要从当前的以法律本科为主转向以法律硕士(JM)为主。JM是大学本科后教育,招生对象主要是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的非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本科后教育意味着学生的年龄和阅历的增加,可以更好地领悟作为实践型和社会性学问的法律学,从而改善法律教育的效果。从长远看,法律教育模式将由目前的以法律本科为主转向以JM为主。随着JM法律硕士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法律职业技能培养模式和效果都将有根本的转变。
参考文献
[1]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观察[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苏力.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3]罗国民,王学沛.法学专业人才的素质构成与课程设置[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4]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9.幼儿教育法律法规试题 篇九
测试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o A.√
o B.×√
答案正确!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o A.√√
o B.×
答案正确!
3.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o A.√
o B.×√ √ 答案正确!
4.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o A.√o B.×
答案正确!
5.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o A.√ o B.×√ √ 答案正确!
6.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o A.√o B.×
答案正确!
7.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o A.√√
o B.×
答案正确!
8.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o A.√√
o B.×
答案正确!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退费时可以收取手续费。
o A.√
o B.×√
答案正确!
1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o A.√√
10.教育政策法规测试题及答案 篇十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制定本法。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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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A、三年
B、三至五年
C、二年
D、四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B)A、1995年9月10日
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A、国务院令
B、主席令
1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
B、教师竞聘上岗
19、(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B、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 20、(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2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C)特征。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2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2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A)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C)
A、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2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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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A、2006.9.1
B、2007.1.1
C、2007.9.1
3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
A、城市学校
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3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35、凡年满(B)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6
B、6,7
C、7,8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3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3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4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
4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4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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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4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4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4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5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5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
B、300米
C、400米
D、100米。
5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
A、可以
B、不可以
53、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
A、应负刑事责任
B、不应负刑事责任
54、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A)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A、初级
B、一级
C、二级
D、讲师
55、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A)章六十三条。
A、八
B、七
C、六
D、九
二、简答题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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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 5 / 11
教育政策法规
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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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9、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10、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11、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200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A.《教育法》
B.《义务教育法》
C.《学位条例》
D.《高等教育法》 2.义务教育的世俗性除了指用法律的手段保证教育与宗教的分离以外,还指()A.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干预和控制
B.政党对学校教育的干预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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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C.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干预和控制
D.企业对学校教育的干预和控制 3.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
A.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B.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 C.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D.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4.根据我国宪法,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是()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5.教育法律实施的方式是()
A.教育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B.教育法律的遵守和适用 C.教育法律的遵守和监督
D.教育法律的解释和监督
6.199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7.在我国教育法律关系中,国家作为有权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主要指()A.国家立法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各级 政府
D.各级党的机关 8.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是()A.《残疾者权利宣言》
B.《残疾人照顾方针》 C.《残疾人保障法》
D.《残疾人教育条例》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专有的权利是()
A.财产所有权
B.司法监督权
C.办学自主权
D.行政处罚权
10.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教育法律而规定和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是()A.教育行政立法活动
B.教育行政执法活动 C.教育行政督导活动
D.教育政策制定活动 11.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可以分为()
A.专科、本科教育两个层次
B.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 C.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D.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12.我国义务教育应当坚持()
A.以国家办学为主体
B.以学校办学为主体
C.以企业、事业单位办学为主体
D.以其他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 13.我国课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是实行()A.中央集权管理
B.地方分权管理 C.二级课程管理
D.三级课程管理 14.我国的学历证书包括()
A.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
B.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培训证书 C.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和技术登记资格证书
D.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15.法律救济的前提是()
A.义务得以履行
B.权利受到损害
C.弥补受损权利
D.权利得以实现
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 10 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1.教育法是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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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2.教育法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3.教师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要求,也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需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8.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责任。.《教师法》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10.在我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 2 分,共20 分)1.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D。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2.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A。
A.在全国范围适用
B.只在本地区适用
C.只在本校适用
D.在外国也适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C _。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4.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_ D _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有关直接负责人
D.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 D _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A.15
B.20
C.30
D.60 6._ A _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 A _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8.学校_ B _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__C _内 9 / 11
教育政策法规
作出处理。
A.15 日
B.20 日
C.30 日
D.60 日
10.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C。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AB两种责任
三、多项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有两个以上正确选项,每题 2 分,共20 分)
1.教师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教师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解决或补偿的渠道或方式。一般可分为:(ABC)
A.司法救济
B.行政救济
C.社会救济
D.自力救济 2.以下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ABCD)。
A.警告、罚款
B.责令停止招生
C.撤销教师资格
D.吊销办学许可证 3.李某是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ABC)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4.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有:(ABC)
A.自行协商解决;
B.申请调解;
C.伤害事故的赔偿;
D.不予理睬 5.根据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ABCD)A.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B.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C.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D.对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6.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在校学生的权利有:(ABCD)
A、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B、获得资助权
C、获得公正评价权
D、申诉、诉讼权 7.学校作为法人的主要特点:(ABC)
A.公益性
B.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 C.财产的受限性
D.盈利性
8.为保障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师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有:(ABCD)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9.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BCD)
A.因不可抗力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ABC)A.初级职务
B.中级职务
C.高级职务
D.特级职务
四、简答题(共 4 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1、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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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应当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
(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2)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3)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4)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1)保证设施安全(2)完善安全制度(3)落实安全教育(4)安全管理到位(5)及时救治伤病(6)常备应急预案
(7)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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