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共5篇)(共5篇)
1.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 篇一
**镇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
专卖品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积极开展烟草打假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造假活动依然较为猖獗,为切实巩固烟草打假工作成果,规范我镇市场秩序,根据《转发广东省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打假〔2011〕11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2011年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对非法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拦截力度,防止其它地区非法烟草专卖品进入我市并流入我镇。通过加大对高速公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等运输枢纽的监管检查力度,以及在主要交通干线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有效切断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运输通道。
(二)加大打击制售运输非法假冒伪劣烟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假烟草制售分子。以打击假烟运输为切入点,对有价值的情报线索精心经营,深入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巨大、环节齐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同时突出打击制售假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利用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端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制售假
冒伪劣卷烟犯罪首要分子。
(三)着重加大对无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的打击力度,对于无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不论真假都要组织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由镇打假办牵头,联合镇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工商分局和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大队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专项行动,形成各部门共同行动、共同打击假烟运输的打假网络,以点带面,以干道为主线,其他道路为支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包围圈,切断假烟运输的供应链。
镇打假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的牵头协调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车辆的拦查、涉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并把打击假烟运输环节作为切入点,深挖扩线,积极开展针对假烟运输网络团伙的打击。
交通分局负责协助公安分局对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的查处以及相关线索信息的通报。
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协助烟草部门查处应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丝制品的行为,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行为以及倒卖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配合烟草部门对货运站场(站)储运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
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分局根据工作职责要加强信息情报收集,负责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检测处理、案件查处的相关保障及有关费用支持。
各村(社区)要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小组的工作,并在本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动。
专项行动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各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3月31,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打击阶段;第二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一)集中打击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根据前期准备阶段掌握的情况,联合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专项联合行动。
(二)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及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
料上报镇打假办,镇打假办根据各部门的书面材料形成总结,上报市打假办。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活动是烟草打假的重要环节和难点。在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小组各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密切配合其他单位的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
(三)加大经营力度,提高打假质量
公安分局、市烟草专卖局第六分局要以打击非法运输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为切入点,加大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经营力度,提高案件经营质量和水平,深入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大案要案,深挖在背后起着支撑作
用的制售假烟网络团伙,依法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烟草违法犯罪首要分子。
(四)鼓励群众举报,强化舆论监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适时宣传烟草打假工作的成果,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向社会公布专项小组各职能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提供有价钱线索的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做到件件投诉有专人跟踪落实。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 篇二
2012年第三季度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卷烟市场,切实加强卷烟零售终端的控制力,有效遏制“假、私、非”烟的流通,根据《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区烟草市场“三级联管”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经区局研究决定,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取缔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局成立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显光
副组长:周晓辉
成员:卿亚宇牟鹏夏隆全王建春汪源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专卖管理科,由卿亚宇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郭柳、王瑾、廖万理,负责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二、整治时间
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9月30日
三、整治对象
辖区内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烟店、摊点。
四、整治目标
确保辖区内卷烟市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保障卷烟持证经营户的正常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卷烟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运营。
五、责任分工
专卖管理所:负责汽车站片区、航天片区、建设路片区卷烟无证经营的取缔工作,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牟鹏。
市场管理一中队:负责大面洪河片区、柏合片区、十陵片区卷烟无证经营的取缔工作,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夏隆全。
市场管理二中队:负责同安片区;西河、洛带片区;山泉、茶店片区卷烟无证经营户的取缔工作,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王建春。
机动中队:负责辖区内餐饮、娱乐场所、大型商超、综合市场、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复杂区域,同时负责各项大要案件的摸排和查处。确保辖区持证经营率达到100%。责任人:汪源。
六、整治步骤、方法和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阶段(7月2日至7月6日)
对管区内现有的无证经营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掌握:
1、卷烟无证经营的真实数量;
2、卷烟无证经营的经营地址和经营规模;
3、卷烟无证经营户销售“假、私、非”卷烟情况。
4月6日,各中队根据调查情况认真编制《无证经营情况统计表》,区局将按照《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主动与公安、工商、质监、综治等相关部门,通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和目标,寻求支持和配合,为下一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准备。
(二)整治阶段(7月7日至9月28日)
1、采取教育与劝退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工商、街道(镇乡)综治办等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政策攻心,引导和教育无证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退出卷烟无证经营。
2、采取教育与取缔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工商、街道(镇乡)综治办等部门加强对取缔难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钉子户”的宣传力度,对屡次教育仍不退出经营的,要利用每月与公安、工商、质监、综治、物价、城管联合执法的机会,进行强制取缔,做到取缔彻底,杜绝反弹。
3、对暴力抗法的,联合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依法坚决取缔;对达到追刑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卷烟市场和谐、稳定。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9日至9月30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查处的无证经营案件(包括结案和未结案的)进行分类汇总,加以分析,严格管理,并于10月8日完成整治总结,并归档备查。
七、整治要求
(一)依法进行取缔
全体专卖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正确理解无证经营对卷烟市场秩序的危害性,要充分利用烟草市场“三级联管”机制, 开展对无证经营的取缔, 并正确运用疏堵原则,绝对不能通过办证的形式取缔无证经营。
(二)严格处罚标准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市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罚;为确保无证户不出现反弹,对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条件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应急处置措施
在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维护稳定为大局,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大队、中队要按照《专卖执法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并立即区局领导报告。
(四)加强媒体宣传
在开展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区局将积极与龙泉电视台、《龙泉开发报》联系,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对销售假烟、为假烟提供存储条件等重大违法行为,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以营造良好的取缔氛围。
3.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 篇三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 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 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地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 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 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 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版 权)、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质检、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 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农业部门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 权假冒行为,在粮食主产区,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 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 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商 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 等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 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要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 查处力度。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 产权保护工作。工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 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广电部门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 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要加强行政执 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版权)、商务、税务、质检、农林 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 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 督。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 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
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 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 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 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成立打 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 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地方各级商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 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 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 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 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 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
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在11月10日前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省(区、市)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4.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 篇四
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XX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X打假办字〔2022〕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普及知识产权和辨假识假的意识;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讲好保护知识产权”XX故事”,精心传播打击侵权假冒”XX声音”.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
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
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
积极报道”昆仑”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六)宣传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大力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三、宣传方式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
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芜湖动态信息。(二)围绕重要时点宣传。
注重日常与重点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质量日、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新闻发布、专家访谈、现场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成效;聚焦”6.18”“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业务指导,及时宣传推介本系统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二)注重宣传实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不同时段的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计划,突出自身特色。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争取广大群众关注与支持;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5.市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卷烟行动方案 篇五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本月25日8时起至29日18日止,全县集中开展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贩销“三烟”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为目标,采取路上堵、市场查等形式,加强对非法运输卷烟车辆的检查,加强对货物托运部的清查,加强对零售市场的整顿,加强对涉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力争查处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大要案,打击一批涉烟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网络案件,进一步净化全县卷烟市场,确保正规渠道卷烟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在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县2009年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和烟草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领导
1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烟草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烟草局*、*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烟草局,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四、工作措施
1.明确重点。将城区和边沿乡镇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公共复杂场所、托运部和重要交通路段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部位;地下贩烟团伙、非法夹带卷烟的司乘人员、违规经营户和无证经营户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2.加强检查。⑴设立流动检查站,由县交通局牵头,县交通、公安、工商、质监、烟草五部门抽调专人参加,重点检查*方向长途客车、城区杂货车、*渡口及*方向客、货车辆。⑵以*城区宾馆、酒楼、茶社、OK厅等特业场所为重点部位,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烟草专卖局、县工商局和*镇政府派员参加,每日晚间组织清查。⑶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工商局和各乡镇政府派员参加,对五个重点乡镇卷烟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日期安排为: 25日,*镇;26日,*镇;27日,*乡;28日,*镇;29日,*镇。
3.强化打击。加大对经营非法“三烟”网络、窝点和大要案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转入司法程序的涉烟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打击到位。
4.突出宣传。县烟草局要与县电视台紧密配合,采取领导专访、以案说法、跟踪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营造卷烟打假和市场整顿氛围。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2.专项行动期间,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3.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专项行动统计数据一日一报,于当日下午5时前上传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烟大要案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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