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共17篇)(共17篇)
1.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一
保 健 食 品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
4、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6、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 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
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 2 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二、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责进货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保健食品购进验收记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陈列与养护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2.陈列的保健食品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3.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开陈列,类别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标志醒目。
4.凡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准上架销售。
5.对陈列保健食品,按月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做处理。
6.养护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性能及养护方法的人员担任。
7.养护员依据保健食品的质量特性监督保健食品贮存的分类情况是否合理,贮藏条件是否合适。
8.库存保健食品按“三三四”的养护原则(每季度第一个月检查30%,第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陈列保健食品每月一次,定期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9.近保质期的保健食品,易霉变、易潮解的保健食品养护周期为一个月,并建立养护档案。督促营业员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作好催报。
10.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00-9.30,下午2.00-2.30二次观测记录温、湿度,使库内的湿度控制在45%-75%。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保健食品的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11.养护员每季度对养护记录进行汇总,做出评价分析,评价保健食品养护情况,质量管理员审核后存入养护档案。
12.养护员每年要对养护设备进行养护检查一次。
四、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做好销售记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销售保健品前要考察销货方是否为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合法资格指具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企业。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合格销货方档案,并保存销货方合法资格复印件,档案信息输入微机。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及联系电话、地址等。
3、不得将保健品销售给未进入公司合格销货方档案的单位,更不准销售给个人。
4、销售保健品要开具合法票据,要遵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开票。做到票、帐(微机记录)、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微机管理系统自动形成“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单位、发货日期、保健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微机系统管理员对记录资料定期备份。
6、已经售出的保健食品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及时追回保健食品并做好记录,把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六、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质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公司对验收、养护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16 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列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2.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二
某企业主要是从事OTC和保健食品的生产, 为了避免保健食品和OTC产品在整个生产、检验、存储的过程产生交叉污染, 确保保健食品的生产、检验等过程符合中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企业的要求, 必须建立良好的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文件控制体系, 明确管理和工作职责, 以文件的形式规范整个过程, 为保健食品的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
质量管理
《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第九十八条:应当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应当涵盖实施本规范和控制产品质量要求的所有要素。应当建立完整的程序来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并监控其运行的有效性。
按照法规要求, 建立完整的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与OTC完全分开。包括以下内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职责;文件管理操作规程:适用于保健食品物料、中间体和成品放行制度;保健食品的物料管理制度, 如原辅料的管理制度、印字包材的管理制度, 物料有效期的管理等;不合格品的管理;供应商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培训;验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其他计划、清单类文件;系统操作规程等。
质量控制
新工厂的QC实验室按照功能分为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 同时处理OTC和保健食品的样品。但对于不同的样品, 仍应按照不同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按照法规要求, 建立单独的保健食品实验室管理体系, 包括人员和部门职能, 异常检验结果的管理、文件的编写和管理、样品的接收、处理等。
对于OTC和保健食品共同使用的检验仪器, 仪器操作都依据OTC的设备操作规程, 不再依据保健食品的文件体系新建操作规程。
样品的取样规程:
纯水、压缩空气等同时用于保健食品和OTC的公用系统, 取样操作规程参见OTC的SOP。
保健食品和OTC的取样不能在同一个环境中同时进行。如保健食品的原辅料在取样间进行取样完毕, 必须经过彻底清场后, 该取样间才能用于OTC原辅料的取样。
样品的检测和质量标准:
OTC和保健食品的原辅料不通用。每个物料都有相应的SAP代码, 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理化分析方法:如“红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析法”等, OTC和保健食品通用, 保健食品的操作延用OTC的SOP, 不再另外起草。
微生物分析方法:保健食品和OTC的方法不通用, 需建立适用于保健食品的分析方法操作规程规范微生物的检测。
样品的留样规程:
建立保健食品的留样操作规程规范样品的留样。
由于条件限制, 同一台稳定性考核箱中可能同时用于保健食品和OTC样品的留样, 因此必须在操作规程中规定具体措施以防止样品的混淆。
环境的管理:
理化实验室:保健食品与OTC理化检测具有通用性, 两者的检验可在同一房间中进行, 但需要进行分区管理, 以防止样品之间的混淆, 因此必须建立实验室管理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的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微生物检测中所用的培养基等不同, 两者的检测需要在不同的洁净房间中进行, 而阳性菌检测可以在同一洁净室中进行, 其检测过程需要培养的培养皿由于保存温度不一致, 需要在单独培养箱中培养。因此必须建立保健食品的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生产
保健食品生产区 (包括洁净区和包装控制区) 和OTC生产区完全分开, 是单独的生产区域, 生产区能的设备、设施、配件等都是保健食品专用, 不允许两个区域之间的交叉使用。保健食品的生产区域配有独立的空调系统和更衣缓冲间, 且两个区域的人流物流互相分开, 避免了生产过程中OTC和保健食品的相互混淆的可能。因此, 必须建立关于保健食品生产区域的完整的生产管理文件系统, 以确保整个生产操作规程符合法规和企业的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过程中如何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中间站的管理、生产状态标识的管理等。
产品及中间体批号的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的产品和中间体的批号编号原则应可与OTC的编号原则醒目的区分, 以便于识别, 防止两个品种之间的混淆。
人员:建立进入保健品生产区域的人员卫生和管理制度, 防止人员和产品物料之间的污染, 对产品质量和人员健康造成危险。
服装:建立保健食品生产区域的服装管理制度。为了能够明显的和OTC生产区进行区分, 服装采用和OTC完全不同的颜色。
保健食品生产区域内使用的任何记录、台帐应都是保健食品专用。
物流管理
工厂的仓库的每个库区中会划分不同的区域, 区分保健食品和OTC。所有的操作均按照OTC的操作规程进行, 不再单独建立保健食品的操作规程。
仓库用于辅助管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SAP, 同时用于保健食品和OTC物料的收发货、放行等操作, 所有的操作流程均一致。因此不再单独建立SAP的操作规程
工程部:为了便于管理和识别, 工程部对工厂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标志牌、管道色标、计量器具的编号等统一进行管理, 不区分OTC和保健食品。考虑到整个文件管理系统的完整性, 需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 但是其内容应于OTC的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工厂的公用系统如纯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蒸汽系统等都是一套系统同时供保健食品区域和OTC区域使用, 因此, 这些系统操作, 记录都是沿用OTC的SOP, 不再另外建立保健食品的SOP。
工厂需建立专门的操作规程及相关记录规范保健食品空调机组的操作。
保健食品生产区域内的生产设备都是专用设备, 因此需建立单独的设备维护操作规程, 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设备的维护。
其他各类维护保养计划, 设备清单、校验计划等都应针对保健食品区域单独建立。
HSE
如是针对保健食品区域的HSE相关文件, 应单独建立。其他通用的则按照OTC的HSE文件操作。
人事行政相关的操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程:需单独建立保健食品的培训管理规程, 只适用于保健食品相关内容的培训。
保健食品区域工作服的清洁:按照要求, 保健食品的工作服和OTC的工作服完全分开, 并以颜色进行区分。应建立相关的操作规程规范保健食品一般工作服的清洗流程,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OTC衣物在清洗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和混淆。
中试车间和IDI实验室
中试车间和IDI实验室是两个独立的区域, 主要用于保健食品的小试、中试生产和样品检验。
中试车间的生产环境符合中国GMP的D级区要求, 有独立的人流和物流通道, 并且由单独的空调机组控制。其管理应完全参照保健食品生产车间的管理, 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总部的要求。鉴于中试车间人流、物料及废料的处理与保健食品生产车间完全分开, 应建立单独的人流、物流的操作规程和废料处理的操作规程。
中试车间所生产出的成品不同于保健食品生产出的产品, 应建立专门的操作规程来规范产品批号的制定原则, 以区分保健食品的成品, 避免混淆。
中试车间所生产的样品由IDI实验室进行检验, 应参照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
IDI实验室:主要用于小试和中试产品以及物料的检验, 所使用的物料不录入SAP系统, 仓库作为杂品进行管理控制, 不进行质量控制。
结论
3.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2015年8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坚持简政放权
将《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减少许可数量。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实施分类许可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加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及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0个类别。
明确许可证编号规则和载明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明确法律责任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2.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3.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 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停售通知单, 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 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 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不合格保健食品库。
六、在柜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过期/ 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 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 “保健食品质量复检通知单” ,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sfda 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 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减少经济损失。
5.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审查意见书,生产厂家需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
二、经营场所
1、地址选择要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整洁
2、经营面积与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3、建筑材料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洁材料铺设;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不易脱落材料覆涂;天花板用不易脱落、易清洁材料
4、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有独立专厅;卫生间不能设置于经营场所内
三、保健食品采购贮存情况
1、采购 索取保健食品批件复印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保健食品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索取检验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专兼职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员;有进货查验记录,栏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保存条件、验收情况、验收人签名;有出库记录;所有票据及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贮存 有符合经营规模的库房,保健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四、基本设施
1、经营场所和库房需设置空调,配备纱门、纱窗或者门帘,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
2、经营特殊储存条件的保健食品时需有满足特殊条件储存设施,库房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库房设有机械通风设施
3、需设置从业人员更衣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
4卫生间设施 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设施
5、废弃物设施 场所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五、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档案
1、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经营企业负责人为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有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票据需机打)、购进管理制度、出库制度、退换货制度、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等
3、建立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文件档案、监督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健食品索证档案、进货查验记录档案、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等
4、从业人员需佩戴有效的健康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六、应检查经营的所有保健食品品种,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批准文号是否和国家批准的相一致;不得标注夸大、虚假保健食品功能等内容;在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材料中不得有暗示疾病预防及痊愈的宣传,;不得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七、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自觉接受迁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提高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如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上报(电话7172012),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6.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保健食品 篇六
目录
1、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第1页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四)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五)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六)《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意见表
(八)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经营场所方位图
7、经营场所经营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
8、外设仓库情况说明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0、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11、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12、其他材料
(一)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7.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近期,各大媒体先后曝光了一系列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从阜阳的“毒奶粉”、辣椒酱中的“苏丹红Ⅰ号”、“雀巢”碘超标奶粉、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猪肉中的“瘦肉精”、红心咸鸭蛋中的“苏丹红IV号”……直至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以阜阳的“毒奶粉”和“三聚氰胺”事件为例,据不完全统计,阜阳“毒奶粉”造成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因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使全国29.4万婴儿患上泌尿系统结石,这些数字足以使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震动。
食品安全的保障涉及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食品安全链条,专利审查同样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对一些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会使普通公众对这种产品的认可程度提高,再加上“专利宣传”的推波助澜,会从某种程度上推进这些产品的产业化,一旦发现这种食品对人有危害,受害者会更多。假如专利审批部门能够对可能影响公众健康的专利进行控制、把关,不仅能避免对其授权所带来的危害,也可以提高我们国家专利审批部门的公信度。
食品保健品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现状
在我国《专利法》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条是《专利法》第五条,该条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此条款涉及三方面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一是违反法律,二是违反社会公德,三是妨害公共利益。《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3.1.1节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即:所谓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谓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点和行为准则;所谓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如果审查员能够完全按照《专利法》第五条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食品保健品领域的专利申请进行严格把关,无疑会对食品保健品领域的安全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是,据笔者的调查,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有可能妨害公共安全的食品保健品有关的专利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
例如,2002年2月28日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以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其中《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了以下物质在保健食品中是禁用的:八角莲、山莨菪、川乌、马钱子、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关木通、红豆杉、洋地黄、洋金花、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斑蝥、蟾酥等共59种药品。笔者对1999年到2005年中含有《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中禁用物品作为活性成分的保健品专利申请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显示,有接近三分之一的含有保健食品禁用物品的专利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具体数据参见下表1: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审查员的经验、态度,以及他们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和敏感性等。抛开这些人为的因素,笔者认为,目前《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中规定的不完善,或者说对食品保健品相关专利申请审查特殊性的规定不足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分析《专利法》第五条可以看出,食品保健品的审查除了需要了解《专利法》,还需要了解食品保健品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例如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而我们目前的《审查指南》中除了指明“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而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并没有详细地说明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的各种情形与卫生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对应关系。
据笔者了解,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设立了近800篇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并且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些文件几乎涉及食品保健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下表列举了部分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
以上表所列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属于《专利法》规定的“法律”范畴,其他大部分都是部门规章,但是,这些部门规章设立的背景,都是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如果能充分考虑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专利审查的角度来把好食品保健品公共安全关将会是效果显著的。遗憾的是,无论是在审查指南的规定中,还是在实际审查过程中,我们都没有将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与审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除了建议相关部门在观念上引导审查员增强对食品保健品专利申请的安全性审查以外,同时也希望能够在《审查指南》中明确专利审查与食品保健品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以使审查员在使用《专利法》第五条提出审查意见时具有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属于《专利法》“法律”范畴的,直接以违反《专利法》第五条提出审查意见;对于不属《专利法》规定的“法律”范畴,而属于“法规或部门规章”的,可以考虑使用违反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
同时也希望能够在审查指南中增加一些与食品保健品审查相关的实例,具体地,例如可以在《专利审查指南》中增加以下几方面的示例:
1、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以工业原料等非食品原料作为生产食品的原料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审查员可以以违反法律、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提出审查意见。
2、对于食品领域的专利申请,如果所用原料名称属于商品名,审查员不清楚其组成成分为何物时,审查员应以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对其成分提出质疑,如果根据申请人陈述,判断其属于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审查员可以接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提出审查意见。
3、对于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作为成分的保健食品专利申请,因为违反了《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在未提供其合法来源证明(捕猎/采伐许可或者人工驯养/培植证明)的情况下,可以以妨害公共利益、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发出审查意见。
4、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成分中含有禁用毒性物质的食品或保健食品,而且专利申请并没有给出该产品的毒性试验数据或者能够表明其安全性的其它数据,审查员可以以妨害公共利益、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而发出审查意见。判定一种物质属于食品或者保健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1)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2)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3)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
4)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5)我国其它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食品保健品使用的物质。
5、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利申请,应对其种类、用量、使用范围进行核查,这些都有可能不符合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对于食品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禁用的添加剂的专利申请,可以以妨害公共利益、不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发出审查意见。对于食品中添加了限用的添加剂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产品的毒性试验数据或者能够表明其安全性的其他数据,否则推定其妨害公共利益。申请人可以补交能够证明其安全性的相关实验数据或者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进行合理限定。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可以参见相关部门网站发布的公告。
8.金属保健食品 篇八
锗 科学家们在研究锗对人体健康
的影响时发现,锗具有很强的脱氢能力,使人体内保持充足的氧,有利于组织细胞的生命活动。有机锗化合物还是一种价廉物美的干扰素诱导物。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锗可降低肿瘤患者的血液粘度,具有抗癌、治癌的药理作用。日本科学家制成一种含锗的保健食品。许多国家的饮料厂从人参、枸杞,苇叶、大蒜和海漂中提取天然可溶性食用锗,配制成锗饮料,冠之以“长寿饮料”“防癌饮料”等美名,投放市场后,十分畅销。
金 英国科学家萨德勒博士用金混
合物治疗一些动物癌症,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日本人很早就有食金的习俗,他们常在面条、饭团、咖啡、酒中掺入金粉而食之。在他们看来,食金是吉祥的象征。金能安神、坚骨、通五脏、祛寒咳等。 铂和钛 萨德勒博士认为,铂能大大的提高睾丸和卵巢的治愈率,西德也正在用一种以钛为基础的新型食品对癌症病人进行试验。
铜
被称作“生命的头号克星”的冠心病,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是过多食_用高脂肪、高胆固醇食品所致。最近,美国科学家通过长达13年的研究与动物实验,揭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膳食中缺乏铜,是产生冠心病的主导根源。他们指出,铜是人体内30多种酶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保护细胞正常组合的作用,又可使造血系统不受干扰,有充沛的活力,同时又是构成心血管的有机基质——胶原和弹性硬蛋白在合成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因此,铜对于降低胆固醇、保护心血管、减少心脏病和脑血管病的死亡率,具有显著的作用。市场上补铜食品也就应运而生。
锌
锌是组成酶蛋白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对性腺、脑下垂体的发育和活动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人体缺锌,容易患营养性侏儒综合征,不仅身材矮小,性发育障碍,而且智力低下,思维迟钝,呆傻,不爱活动。老年人缺锌,眼睛视网膜易变性,出现失明。同时,锌也与伤口愈合速度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补锌食品普遍受到欢迎:
铁
铁是构成血液中血红蛋白的主要成份,参与着人体内氧、二氧化碳的运输功能,同时也是体内多种酶类的重要组成部,缺铁则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导致缺铁性贫血及含铁酶类缺乏症。当今缺铁性贫血已是世界性问题,仅以我国来说,城市学龄儿童贫血发病率达70%多,重庆达80~90%.南京甚至高达90%以上。因此,补铁食品已在许多国家的妇幼食品市场崛起。有人在食品中加上一种叫脱乙酰甲壳铁络合物”的新型补铁剂,食用后很容易被胃肠所吸收。
镁
镁在人体生命过程中起的重要作用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其实,它在新陈代谢过程中调节着许多酶系统的活动。缺镁时,易出现头痛、烦躁、对光和声过敏,并可使反应性肾上腺素分泌增多,从而引起细胞内镁丧失增加,导致心律失常或冠状动脉痉挛而危及生命。含镁丰富的食品在市场上也已崭露头角。
锂 锂可抑制甲状腺激素的释放,其效果显著:对伴有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亦有理想效果。食用含锂食品,可对骨髓粒细胞的生长具有明显的刺激作用,且几乎无副作用。
近来,日本还出现了一种“磁粉保健食品”。据说,该食品的发明者原患有白血球减少症,用其他药物连续治疗10年均无效果。后来,他自己发明了一种金属磁粉,掺入食品中,经服用后白血球明显增加,由每立方毫米2600个上升到6700个。
其他还有补钙、补钾、含钠、含锰、含钼等金属食品,也普遍受到人们欢迎。
9.保健食品经营申请备案具体要求 篇九
一、新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要求
(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相关问题:
1、《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实行备案管理。
2、申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要求:填报《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申请》、《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以上三种表格请在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渝中保健食品工作QQ群群共享下载,群号:16963778)和《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3、提交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
3、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台账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价格、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4、从事批发保健食品的单位,除有完整的进货台帐记录内容外,还应记录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5、申请经我分局审查合格后,发放《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
(二)提交资料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暂未取得公章的企业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手印,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1)国产保健食品:①供货商营业执照 ②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GMP证明,生产许可证明 ③该产品批准证书④该产品一年以内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进口保健食品:①供货商和代理商营业执照 ②国家同意该产品经营的批准证书③通关证明④国家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换发《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条件
(一)《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实行备案管理
(二)填报《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换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换发)》(以上三种表格请在渝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渝中保健食品工作QQ群群共享下载,群号:16963778)和《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三)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去年《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已过期的按新申请办理)。
(五)提交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六)有新增经营品种的,需按“
一、新申请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中
10.保健食品经营知识样题1答案 篇十
(一)一、填空题
1、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除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保健食品外,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或者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销售。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向经营场所所在县以上(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保健食品备案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根据产品需要,配置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并能满足有关产品的陈列和储存要求,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及避光)等设施设备。
二、选择题
1、沈阳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对“南六”地区采取(B)的原则。
A、只进不出 B、只出不进 C、审核批准 D、不予审批
2、下列符合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的为(C)A、卫食健字(年份)第(顺序)号 B、卫食健进字(年份)第(顺序)号 C、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D、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3、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ABC)危害。
A、急性 B、亚急性 C、慢性 D、不良
三、判断题
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事项需进行现场核查。(X)
2、变更经营地址和换发备案批件的按照新开办标准申请 批准。(√)
3、企业在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即可上岗。(√)
四、问答题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如何选址?
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周边环境整洁。
2、企业应分别索取并保存保健食品经营产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11.海洋食品的保健功能 篇十一
海藻中含有人体所必需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在海藻内还含有陆生蔬菜中没有的植物化合物。
海藻普遍含有卤化物、胆碱、酚类化合物,萜烯类化合物、多烯有机酸等。红藻中的紫菜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每100 g紫菜含29 g~37 g蛋白质。还富含维生素A和维生素C。褐藻中的裙带菜含有各种矿物质,尤以碘和钙的含量最高,每100 g裙带菜含碘50 mg,其中含碘量最高的应属海带,每100 g含碘280 mg。而螺旋藻含高蛋白,由此世界粮农组织确定其为新的优质蛋白源。
1海藻能预防和治疗心血管病
海带等褐藻中含有褐藻氨酸,其降压效果比较明显。有人把海带根干用于治疗高血压,在接受治疗的158人中,显效的有86人,并且患者的血脂也下降了,胆固醇下降者占58%,甘油三脂下降者占503%。海带及紫菜等内含糖量高达30%~57%,其糖不仅提供能量,而且其中所含的岩藻多糖是海藻独特的黏性成分,是陆生蔬菜所没有的。其有肝素的活性,有阻止动物活细胞凝集反应的作用,即可防止因血液黏性增大而血压上升。
在海藻中含有的亚油酸和亚麻酸等人体必需的脂肪酸,其中不少的是二十碳五烯酸,是高度的不饱和酸,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从岩藻多糖中提取的褐藻淀粉硫酸酯则具有降胆固醇作用,对脂类积聚及脑血管硬化都具抑制作用。
海藻除了含有对心血管有保护作用的多糖与脂肪酸外,还富含硒元素。德国科学家研究发现,人体缺硒是患心血管病的原因之一。美国科学家研究发现,在有食用含硒海藻习惯的科罗拉多州,死于心脏病的人仅为华盛顿的1/5。
2海藻的抗肿瘤作用
近年来研究表明,海藻中的酸性多糖和凝集素有明显的抗肿瘤作用。日本用海藻酸钠治疗白血病取得一定成效,而据研究表明,螺旋藻对癌症有一定的治疗效果,还对人们口腔癌有一定的防治作用。
3海藻的抗辐射、抑菌和抗病素作用
研究表明螺旋藻有抗辐射功能,而其所含多糖及藻蛋白具有抗辐射作用的活性成分,海藻中的硫、氮酚类化合物抑菌效果较好,所以海藻类还具有抗炎症作用。红藻中的琼脂、角叉菜胶含半乳糖硫酸酯多糖聚合物,这是一类抗病毒活性物质。
二、海洋动物的保健功能
海洋动物中含有人类所必需的营养成分,如氨基酸和不饱和脂肪酸。鱼肉中含有对人类代谢非常重要的谷胱甘肽。鱼眼和鱼脂中含有人体必需的不饱和脂肪酸,特别是二十碳五烯(EPA)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海洋动物体内一般含有多种维生素,尤其是脂溶性维生素A、维生素D和维生素E。此外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B族维生素。鱼肉中还含有多种矿物质如钙、磷、铁、铜、锌、硒、锰、铬、镁等。
对海鱼的保健作用,近年谈论最多的是EPA和DHA,即商业名“脑黄金”,一般认为其有促进代谢,提高人体免疫力的作用,具体来说
1对心血管系统的保健作用
DHA和EPA在人体内有促进脂质代谢的作用,可降低血清中的甘油三酯的含量,并能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的含量,具有保护心脏和血管的功能。还能降低血液凝结性和血小板凝结力,对防止血栓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鱼脂和植物油相比较,两者都能降低血清总胆固醇的含量,但植物油不能降低甘油三酯量,而鱼脂则能降低血清甘油三脂30%。植物油对低密度脂蛋白无影响,鱼脂能显著降低低密度脂蛋白,所以鱼脂的保健作用远远高于植物油。
2对智力的影响
如果母亲得到DHA和EPA的补充,婴儿的获得量也就充足。从而使脑细胞正常发育,提高儿童智力。但也应注意到DHA和EPA是不饱和多烯类物质,若服用量过多,在体内积累,就易与体内代谢产生的活性氧自由基作用,发生系列自由基反应,产生出过氧化脂质、褐脂质等有害物质沉积在细胞膜上,影响细胞功能,使细胞衰老。所以服用DHA和EPA一定要遵正常用量,避免出现负反应。
三、海洋食品能抗老防衰
在人体内代谢过程中可以产生多种自由基如羟基脂自由基和过氧化氢,氧气在一定条件下被还原为超氧阳离子。然而在人体内存在天然的抗氧系统可以把上述自由基消灭。但一旦这些自由基过剩,就会引发一系列自由基反应,使不饱和脂肪酸形成过氧化脂质,危及细胞功能,导致衰老。这些自由基反应还能使蛋白质、核酸分子变性,损伤、失去其原有活性,导致衰老。
1海洋食品能防脑衰老
实验证明,海藻及深海的鱼肉提取物能抑制人脑中的B型单胺氧化酶。其活性随人年龄的增加而提高。人到45岁后,其活性急剧升高,可把脑细胞中单胺类神经递质分解,使脑神经传递兴奋的能力降低,加速脑的衰老,甚至患老年痴呆症。而海洋食品抑制了B型单胺氧化酶活性,使脑细胞的神经递质维持常量,延缓了脑的衰老。
2海洋食品能提高人体内抗氧化的能力
海洋食品中的有机成分能提高SOD的活性,能有效地淬灭体内的活性氧自由基,阻断自由基反应,保护体内细胞的正常功能,延缓衰老。实验证明,维生素E和硒联合作用能有效提高抗氧化能力,并能清除脂质自由基和羟自由基,清除其反应产物脂褐素。维生素C本身能清除自由基,与维生素E配合使用,清除自由基能力更强。体内过剩自由基被淬灭,就能保护细胞不被有害物质侵袭,达到抗衰的目的。
海洋食品不仅含有丰富的营养,而且资源丰富。科学家不仅千方百计地开发利用现有的海洋生物资源,而且越来越重视开辟“海洋牧场”和“海洋农场”,大力发展海洋生物的养植,并将此称为“蓝色革命”。许多发达国家纷纷采取行动,充分发掘潜力,运用高新技术对水产品进行综合开发,生产新型的深加工水产食品、海鲜即食食品、海鲜方便食品,成为当今国际水产食品、海洋食品的发展趋势,其特点是:
1有效地利用水产海鲜资源,加快低值水产品、小杂鱼的综合开发利用。
2保健水产品蓬勃兴起,方兴未艾。
3合成水产食品备受青睐。
4优质水产品深加工提高档次,品位。
5增智、美容水产品方兴未艾。
12.保健食品之松花粉 篇十二
1目前我国保健食品分为27种功能
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缓解视疲劳功能;7.促进排铅功能;8.清咽功能;9.辅助降血压功能;10.改善睡眠功能;11.促进泌乳功能;12.缓解体力疲劳;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5.减肥功能;1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7.增加骨密度功能;18.改善营养性贫血;19.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20.祛痤疮功能;21.祛黄褐斑功能;22.改善皮肤水份功能;23.改善皮肤油份功能;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25.促进消化功能;26.通便功能;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认识松花粉
2.1松花粉是松树花蕊的精细胞, 这是生命之源, 担负着松树繁衍的重任。松花粉集聚了大量生命元素, 饱含丰富的营养成份和活性物质。正象花粉落在植物花蕊上能使植物的生命过程发生质的飞跃一样, 松花粉对人体有很高的保健价值, 可谓“龙之华, 花之精, 美之源”。大自然创造了松树长青, 千年不老的奇迹, 其生命之源就是松树的精细胞———花粉。松花粉药食兼用的历史已逾千年。松花粉具有花源单一、品质纯净、成份稳定、无农药残留物, 不含任何动物激素等许多优点, 较其它任何一种植物花粉口感均好, 服用时感到淡淡松籽香味, 堪称“花粉之王”。
2.2松花粉的主要特点
纯天然松花粉是生长在海拔1100—1500米山区的我国乡土树种马尾松的花粉。与蜂源花粉相比, 松花粉为人工采集, 具有花源单一、品质纯净、成分稳定, 无农药残六物.不含动物激素等特点。松花粉较其它任何一种植物花粉口感均好, 服用时感到有淡淡香味。古人称:“松柏之气可以使人长寿”所以松花粉堪称“花粉之王”。全营养松花粉是松树雄花蕊的精细胞, 担负着松树繁衍的重任, 它是松树的精华, 经北京301医院微量元素研究室与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 (欧洲最著名的微量元素研究中心) 合作, 对松花粉所有的营养成份作了一个最科学的检测, 期间惊奇的发现, 松花粉里含有长寿生命体所需的全部营养成份, 其中包括多种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酸与辅梅、核酸、黄酮、单糖、多糖等, 总量达到200余种, 且搭配合理, 能够全面补充、均衡人体所需的营养。是目前世界上最多、最完全、最佳搭配的完全营养保健品。陈云的夫人, 中国著名营养学家于若木老人曾为松花粉题词:“国珍松花粉, 上帝赐给人类的保健珍品。”活性全吸收松树是世界上最长寿的树种之一, 其花粉包含了孕育生命的遗传信息和所有营养物质, 且这些营养物质全部为活性状态, 经过国防科技的军工低温风洞破壁技术, 使松花粉破壁率达到99.6%, 松花粉的活性营养成分得到全部释放, 其颗粒直径只有5μm, 小于人体细胞的7μm, 可以不必经过消化系统, 而直接被人体细胞所吸收, 并把它输送到四肢百骸、五脏六腑, 其保健作用大, 调整范围广, 具有补充营养, 调理疾病及养颜抗衰等的综合功能, 是名副其实的“健康卫士”。
2.3松花粉的营养成分及保健作用
松花粉中含有人体所需的200多种营养元素。其中22种氨基酸、15种维生素、30多种矿物质、100多种酶, 以及核酸、不饱和脂肪酸、卵磷脂、类黄铜、单糖、多糖等。松花粉的营养成分不仅种类全, 且含量也非常高。松花粉中营养成份含量比例搭配合理。例如8种必需氨基酸, 在松花粉中的含量与它们的规定是基本一致。
3历代药典中的记载
松花粉是中国医学宝库中的药食兼用花粉品种, 作为中国传统药材, 其药食兼用的历史已逾数千年, 从2400年前的《神农本草经》到今天的《中华药典》等历代医药典籍中都有记载。汉·《神农本草经》“ (松花粉) 气味甘平无毒, 主治心腹寒热邪气, 利小便, 消淤血, 久服轻身益气力, 延年。”唐·《新修本草》“松花即松黄, 拂取正似蒲黄, 久服令轻身, 疗病胜似皮、叶及脂也。”宋·《本草衍义》“其花上黄粉名松黄, 山上人及时拂取, 作汤点之甚佳, 但不堪停久, 故鲜用寄远……松黄一如蒲黄, 但其味差淡, 治产后壮热、头痛、颊素、口干唇焦、多烦躁渴、昏闷不爽。”明·《本草纲目》“松花, 甘、温、无毒。润心肺, 益气, 除风止血, 亦可酿酒。”清·《本草从新》“善糁诸痘疮伤损并湿烂不痂”。
4松花粉与人体健康
4.1松花粉与抗疲劳
松花粉内含全面而均衡的营养, 可以增强体力、精力, 使疲劳得到全面的恢复。关于松花粉抗疲劳的功能。
4.2松花粉与延缓衰老
松花粉中含有大量抗氧化成份, 如维生素E、胡萝卜素及微量元素硒等, 它们均可抑制体内脂质和蛋白质过氧化反应速度, 从而具有延缓衰老的作用。
4.3松花粉与美容
松花粉不但具有独特的调节生理功能, 而且还有促进皮肤细胞新陈代谢, 延缓皮肤细胞衰老, 增加皮肤弹性, 使皮肤洁白红润健美的特殊效果, 被誉为“吃的化妆品”。
4.4松花粉与胃肠功能紊乱症
松花粉含有近百种酶类, 可以促进胃肠蠕动, 增进食欲, 帮助消化, 对胃肠功能紊乱症有明显调节作用。
4.5松花粉与护肝
松花粉能促进肝细胞活性, 使胆汁分泌正常, 防止肝病的发生, 并能促进肝脏解毒功能。许多实验表明, 松花粉对肝细胞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4.6松花粉与心血管养护
松花粉以其纯天然的营养库, 强化了新陈代谢, 调节了内分泌腺, 动员了替代性排泄, 也改善了心脏、血液、血管的状况, 对心血管起到了保健作用。如松花粉中的镁既可激活酶系统, 又可作为各种营养物质的运载体;黄酮类物质可明显降低血脂和胆固醇;各种维生素可增加血管壁弹性, 改善心脏和大脑的微循环。
4.7松花粉与便秘
松花粉内含丰富而完全的多种营养素, 对便秘有良好的治疗作用。比如对于消化不良和上消化道疾病引起的便秘, 因松花粉对胃肠功能紊乱有良好的疗效, 因而, 服食松花粉后, 这类便秘会有立即的改善。对于神经紧张造成不随意肌痉挛引起的便秘, 松花粉中的镁及维生素B6, 对不随意肌有很好的镇静作用, 因而便秘自然可以消除。
4.8松花粉与其他疾病
松花粉是一个天然营养库, 它从全面解决人体营养平衡问题入手, 大大提高人体自身免疫力, 因而对许多疾病都有着意想不到的辅助治疗作用, 如感冒、前列腺疾患、贫血、糖尿病、高血压、哮喘、鼻炎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外用未经破壁处理的松花粉可燥湿收敛止血, 对湿疹、黄水疮、皮肤糜烂、浓水淋漓、外伤出血、尿布性皮炎等有很好的治疗作用。因而它不仅是各种疮疡患者的良药, 更是呵护婴儿稚嫩皮肤的佳品。
摘要: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 健康对我们来说实在的太重要了, 面对现在社会的各种食物, 已不是以前那种粗茶淡饭的生活了, 各种多样化的食物不断涌现, 而人们也出现各种困惑, 肥胖等系列的现代病也开始不断出现。未来的健康, 靠药物不是最理想的出路, 而饮食将对健康起绝对性作用。吃得好, 既包括营养更包括吃得安全;吃得对, 才能让健康持久存在。
关键词:营养,健康,安全,平衡膳食,合理饮食
参考文献
[1]钟耀光.功能食品[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4, 8:121-128.
[2]熊子仙.植物多糖与保健[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4, 24 (3) :41-43.
13.保健食品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篇十三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企业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1、遵守法律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价格等法规政策,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
2、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加强产品质量的内部监控和市场跟踪,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行业制定或本企业向行政机关备案的标准。
3、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如实告知产品的成分和含量、不能代替药物的保健功能以及适用群体等必须告诉消费者的所有商品信息。不对产品进行故意夸大功能、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或产生歧义的宣传。
4、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严格执行退、换货制度,发生消费纠纷时主动与消费者和解,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及时赔付补偿。
5、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健康权、知情权、财产权等消费者基本权益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尊重消费者组织对企业提出的企业自律建议、劝喻,积极配合行政监管。
14.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十四
本程序办理范围为保健食品专营店及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办理程序如下:
一、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许可范围有食品经营类项目,如未三证合一,另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标明日期;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标明日期;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标明日期;
4.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一份(多人健康证可复印在一张纸上),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标明日期;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两份。落款处经营者签名或企业盖章,标明时间。
6.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及文字说明。标明“本图由我绘制”,签字盖章,标明日期;
7.与要求相适应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及文字说明,标明“本图由我绘制” 签字,标明日期; 8.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标明日期;(如没有,我局将通过陆续开展培训活动发放)
9.在经营场所外设有仓库的,应准备仓库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以及出租方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份。标明“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标明日期;
二、网上申报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通过“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端)”提交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到许可机关办理。
1、进入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申报端方法
方法1: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pen.hn-fda.gov.cn。百度“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也可。
方法2: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依次点击首页左下方“网上申报及业务系统登录”——“食品经营”。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请仔细查看左边红色方框内食品经营许可申报步骤。
标注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请按照后面提示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否则注册无效。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今后办理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等食品经营许可业务仍使用此帐号和密码,也可用于许可审批进度查询。请尽量填写邮箱,可用于找回密码。
3、注册成功后,退出注册页面,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在下图红色方框内选择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业务类型,点击相应标签可进入对应操作界面。许可申请提交后,可登录许可系统查看许可审批进度。
4、请认真、如实填写每一项内容,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后,请再次仔细核对,确保没有差错。核对无误后点击下方的“上报到受理部门”,提交成功后,请打印纸质资料,签字后交许可受理部门。
三、递交申请
15.发酵食品的营养价值与保健功能 篇十五
关键词:发酵食品,营养价值,保健功能
发酵食品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任何地方都有很多种发酵食品,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同,使得传统发酵食品的生产形式、风味和营养价值等方面都各有特点。下面就着重介绍几种常见得发酵食品。
1发酵乳制品的营养价值及保健功能
发酵乳制品是以牛、羊、马乳为原料,经乳酸菌、双歧杆菌和酵母菌等发酵制成的,其代表性产品有酸奶、干酪等。酸奶非常容易被消化和吸收。发酵使乳中的乳糖、蛋白质被分解成为半乳糖、乳酸、小的肽链和氨基酸等更易吸收的小分子。这些变化使酸奶更易消化和吸收,各种营养素的利用率也得以提高。特别是对乳糖消化不良的人群,吃酸奶也不会发生腹胀、腹泻等现象。鲜奶中钙含量丰富,发酵后,虽然钙和矿物质都不发生变化,但所产生的乳酸可有效地提高钙、磷在人体中的利用率,所以酸奶中的钙、磷更容易被人体吸收。使酸奶发酵的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都是有益于人类生命和健康的肠道生理细菌,称为益生菌。他们是肠道的清道夫,能促进体内消化酶的分泌和肠道蠕动,清除肠道垃圾,抑制腐败菌的繁殖。产生抗菌素;缓解乳糖不耐症;治疗肝损伤;降低结肠癌的发病率;抗肿瘤;增强免疫系统;降低胆固醇等生理功能。
另外,酸奶还有辅助美容的作用。酸奶中高活性矿物质钙、镁、钾、钠、锰等有辅助保护牙齿、健康骨骼的作用,能有效改善血液的酸碱度,减少皮肤中色素斑的形成,并对黄褐斑、雀斑等各种色斑有一定的消解作用。长期饮用酸奶可使皮肤白嫩且富有弹性和光泽。
2发酵蔬菜
韩国泡菜的主要原料是营养丰富的各种蔬菜,包括大白菜、萝卜、黄瓜、卷心菜、绿豆芽等。蔬菜中含有丰富的各种维生素和钙、铜、磷、铁等元素及无机物盐,以及纤维类物质。研究表明,被誉为“超级蔬菜”的白菜拥有丰富的抗氧化元素族类,能抑制癌细胞,其中的硫化物则可抑制癌细胞对基因蛋白的入侵;白菜中含有对眼睛有益的营养素———叶黄素和玉米黄素;白菜中含丰富的纤维和VC。酱汁中,氨基酸种类多且含量高,在泡菜发酵的过程中,酱汁中含有的蛋白质分解为氨基酸,成为氨基酸丰富的供应源。随着泡菜的发酵成熟,还能产生大量的乳酸菌。泡菜中还含有3000多种微生物,其中有些微生物能抑制消化道病菌,使肠内微生物的分布趋于正常化,有助于对食物的消化、吸收。泡菜发酵过程中能产生有机酸、酒精和酯的有机酸发酵物,能以其独特的风味和颜色增进食欲。泡菜中蒜、辣椒、生姜等香辛料具有多种药理作用。科学证明,辣椒、蒜、姜、葱等刺激性佐料都具有消炎杀菌,促进消化酶分泌的作用,对人体有一定保健功能。韩国泡菜保存了蔬菜等原料中的大部分营养成分,如维生素类;吸收了调味品、香辛料中的营养成分,如生姜中的姜醇、姜酚、姜酮,大蒜中的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即蒜素)等;容纳了微生物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营养成分;泡菜发酵产生有机酸,增加了B族维生素(包括叶酸)的数量,合成了VB和VK,右旋糖苷、乙酰胆碱、Y一氨基丁酸等;韩国泡菜含有大量的活性乳酸菌,成为天然、绿色活性的“微生态制剂”;保留了植物生物活性物质,如植物化学素类中的花生素、类胡萝卜素(包括胡萝卜素、番茄红素、番茄黄素、叶黄素、姜黄素、椒黄素和椒红素等)。
在韩国,泡菜的消费量仅次于大米。有专家认为,2003年“非典”期间,韩国没有发生1例“非典”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韩国人经常食用泡菜。目前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食用这种健康食品。韩国泡菜的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正引起更多科研人员的关注。最新研究成果表明,泡菜具有维持人体消化道健康、减肥、抗肿瘤、抗病毒、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心脑血管疾病、防止皮肤老化、抗皱美容等多种保健和医疗功能。但吃多了易患高血压、心血管等疾病,还会长痔疮、青春痘。
3食醋发酵的价值
食酷具有酸、甜、鲜,香味。酸味是它的主要成分,主要来自有机酸,而以醋酸为主,其次是葡萄糖酸、乳酸、琥珀酸等。甜味和鲜味主要来自食醋中的糖类氨基酸,氨基酸有10多种,并具有人体所需的氨基酸。构成醋香的主要物质是酯类,食醋中除有乙酸乙酯外,还含有乳酸乙酯,乙酸异戊酯、乙酸异丁酯、乙酸戊酯等。食醋中含有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因此,食醋是一种很有营养价值的调味品。中医认为醋能散瘀止血、理气止痛、行水、解毒、矫味矫臭,在日本醋更是被誉为“百药之长”,近代医学研究表明食醋具有稳定血压、延缓衰老、安神降糖、护肝益肾、消除疲劳、预防感冒、抗癌杀菌、调节胃酸帮助消化、防治痛风等功效。
4结束语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不同种的食物在发酵处理之后会产生出很多对人体有益的成分,在满足人体养分日常供给的同时还会存在一定的保健功能。所以说,合理的食用发酵制品可以有效增强人体的免疫力以及对人体起到一定的保健效果。
参考文献
[1]赵德安.大豆发酵食品的营养价值[J].中国调味品,2001,(12):7-11.
[2]宗宪峰.酸奶的营养价值与保健功能[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8,(9):60-61.
[3]王明福.食醋与保健[J].中国酿造,1998,(6):39-40.
16.你知道保健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吗 篇十六
食品的第三功能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食品定义,所有的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即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即食品的第二功能。保健食品除此之外,还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即食品的第三功能,适用于特定的人群。而一般食品不强调食品的第三功能。因此,保健食品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意食用的。
按照我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调节人体某种生理功能,经过动物或人体试验证实有明显功效作用的食品,也可以称为狭义的保健食品:另一类是通过改变食品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不需要通过动物或人群实验,不需要证实有明显的功效作用,又称为营养强化食品。但它们都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有天蓝色的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
保健食品和药品截然不同,不是人们赖以治病的物质。我国的保健食品企业经常将保健食品描绘宣传成能“包治百病”有“神奇疗效”的药品,这是不科学的,应当引起人们的警惕。
营养强化食品不能简单等同于保健品
营养强化食品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居民营养状况,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工作、不同生长发育期人群的营养缺乏水平和营养需要,以人群广泛消费的食品作为载体,加入特定营养素的一类食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科学推荐的营养摄入量最低标准添加,主要包括氨基酸以及含氮化合物、脂肪酸、维生素类、硒等矿物质的营养强化剂,主要适用于妇女、儿童、老年和某些营养素缺乏人群。营养强化食品的种类很多,以人们常见的食盐为例,就有不同种类。
碘盐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一种营养强化食品,适用于碘缺乏地区的人群。低钠盐是以普通食盐或碘盐为原料,再添加了一定量的氯化钾和硫酸镁,主要供患有肾脏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需要限制钠盐的特殊人群食用。因为我们平时吃的普通食盐中,氯化钠的纯度高达95%,而钠离子能增强人体血管表面张力,容易造成人体血流加快、血压升高。家中如果有高血压、肾病、心脏病患者,就不宜食用普通碘盐。
铁强化营养盐适于婴幼儿、妇女及中老年等缺铁性贫血类特殊人群食用。钙强化营养盐适用于容易患佝偻病,出现烦躁不安、面部青紫、头部多汗、手足抽搐、蛀牙(龋齿)等症状的患儿。此外,此类食盐对于预防骨质疏松也有一定的帮助。但食用钙营养盐时,必须同时多吃含磷丰富的食物,如蛋类、豆类等,并适当补充维生素D。
锌强化营养盐是以碘盐为原料,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添加一定量的硫酸锌或葡萄糖酸锌制成的。锌作为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对人体的生长发育、细胞再生、维持正常的味觉和食欲起重要的作用。它还能促进性器官的正常发育,增进皮肤健康,增强免疫功能。
营养强化食品也不能滥用
各种营养素在人体内都有一定的含量和比例,每个人的营养状况又与其身高、体重、身体状况密切相关,某些营养素如果超出正常的数值,就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如维生素A、D食用过量,可引起毒性反应;维生素D和钙同时吃,会形成钙的沉积,严重的会造成肾衰竭:氨基酸长期不平衡,会降低人的抵抗力。因此,选择营养强化食品,必须根据食品的营养成分与人体必需营养素的合理构成来决定。食用者必须有食用强化食品的科学依据,通过医学检验鉴定是否对某种营养素缺乏,才能确定选用何种营养强化食品。
17.保健经营食品管理制度 篇十七
一般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案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未执行索证索票、査验制度和进货、销售台帐案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3)、经营冒用批准文号或一号多用的保健食品案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标签、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 规定,可按《特别规定》第三条 第二款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4)、经营过期保健食品和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案 可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处罚
(5)、未对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报告案
可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处罚
(6)、售销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案 可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处罚
或者按《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保健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案 移送工商部门
按《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处理
(8)、其它违法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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