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精选11篇)
1.水泥行业 篇一
水泥行业销售遇阻?
一年前,有人根据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认为从事水泥行业的销售确实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今,一年过去了,还会认为从事水泥行业的销售工作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吗?或许有人会说,水泥行业接触客户一般是一些大的地产开发商或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员,接触面比较广且做的好的话,工资应该不成问题,不过干销售一行贵在坚持,不见得一些像水泥行业这样冷门的行业就没有发展前景。
而众观各种行业,每个行业都是大起大落,而水泥行业,这种不冷不热的行业,人们就会认为没有发展前景,但到底有没有发展前景,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各个行业都是贵在坚持。
2.水泥行业 篇二
一、建设要求与产业布局
⑴水泥建设项目 (包括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 , 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当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⑵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敏感区域、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项目。
⑶建设水泥熟料项目, 必须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 遏制水泥熟料产能增长。支持现有企业围绕发展特种水泥 (含专用水泥) 开展提质增效改造。
⑷新建水泥项目应当统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新建水泥熟料项目, 须兼顾协同处置当地城市和产业固体废物。新建水泥粉磨项目, 要统筹消纳利用当地适合用作混合材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
⑴水泥建设项目应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 采用先进可靠、能效等级高、本质安全的工艺、装备和信息化技术, 提高自动化水平。
⑵水泥企业应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集约利用土地, 厂区划分功能区域, 按《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295) 建设。
⑶水泥熟料项目应有设计开采年限不低于30年的石灰岩资源保障。水泥粉磨项目要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散装设施。
⑷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立企业能源、资源管理系统, 提升信息化水平, 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 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
⑴水泥企业应按《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年第3号) 要求, 建立清洁生产推行机制, 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⑵建立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易产生粉尘的工段, 配套建设抑尘、除尘设施, 防止含尘气体无组织排放。采用智能装置, 减少含尘现场操作人员。水泥熟料项目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原燃料, 配套建设脱硝装置 (效率不低于60%) 和除尘装置。水泥粉磨项目配套建设除尘装置。气体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 。
⑶固体废物按规定收集、贮存和再利用。石灰岩矿山建设、生产坚持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严格按照批复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 严防水土流失, 统筹骨料 (机制砂) 生产。
⑷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
⑸限制使用并加快淘汰含铬耐火材料和预热器内筒, 积极推进水泥窑无铬化。
⑹开展废物协同处置, 须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
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 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循环使用, 确实无法利用的必须达标排放。
⑻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⑼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
⑴统筹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开展节能评估与审查,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按《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6780) 执行。
⑶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企业, 定期向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⑷支持现有企业围绕余热利用、粉磨节能、除尘脱硝等开展节能减排改造, 围绕协同处置城市和产业废物开展功能拓展改造。
五、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⑴建立水泥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⑵按《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工原[2010]第129号公告) 设立专门质量保障机构和合格的化验室, 建立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和内部抽查制度。
⑶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化学分析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活动, 确保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
⑷水泥粉磨生产中添加助磨剂的, 水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上要注明助磨剂的主要化学成分和添加量。复合水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要注明混合材的种类、成分和掺和量。
⑸水泥质量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 , 水泥熟料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21372) 。
⑹不向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售水泥熟料。
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⑴水泥建设项目符合《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 50577) 要求。
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⑶配套建设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设施,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⑷不偷漏税款, 不拖欠工资, 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金。
⑸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七、监督管理
⑴水泥建设项目应符合本规范条件。项目的投资融资、土地供应、环保评价、节能评估、安全监管、生产许可和淘汰落后等应依据本规范条件进行。
⑵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本地区水泥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
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企业申请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 并实行动态管理。
⑷鼓励企业自我声明企业生产经营符合本规范条件。有关协会和中介机构配合宣传和监督执行本规范条件。
八、附则
⑴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 水泥企业。
⑵本规范条件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政策和法规若进行修订的, 按修订后的执行。
⑶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3.行业分析:水泥、铁路、煤炭 篇三
投资要点:
1、稳增长有望催化估值修复。
2、二季度价格有望持续回升。
从近期发电量数据抑或是3月PMI数据来看,经济仍处于下行通道;如果后续数据企稳回升,说明宏观经济改善,对水泥股基本面是利好;而如果相关数据持续下滑,则可能导致市场更多憧憬“稳增长”政策出台,亦将利好于水泥股估值。
目前来看,各家水泥龙头企业出货量与库容比均出现明显改善,价格亦开始第一轮调涨。从企业反馈情况来看,下游无论是基建抑或地产需求均较正常,由于华东地区预计今年不会有新增产能,所以上半年供求关系会进一步改善;下半年基建投资有望维持高位,但地产投资受制于新开工下滑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但只要政府对经济的底线思维依然存在,需求大概率会保持正增长,边际供需由此仍将持续改善。
投资建议:行业已经进入传统旺季,随着需求逐渐回升以及库存下降,水泥行业基本面有望企稳回升;水泥股有望延续反弹,建议配置。从品种来看,可关注海螺水泥、祁连山等量价高弹性品种。受益“京津冀一体化”的金隅股份与冀东水泥,以及“丝绸之路”主题之天山股份与青松建化。
铁路:铁路改革再启顶层设计
投资要点:
1、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2、铁路运输企业受益于补贴。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重申了今年铁路建设目标,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至3000亿元;(2)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3)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4)对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
随着铁路运价的市场化改革,铁路运价上调确定性高。既有铁路运输企业与存量资产中,发展基金的设立,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后,大秦线存在免收铁路建设基金,或将铁路建设基金并入运价的预期;
投资建议:大秦铁路、广深铁路均受益于建立公益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管内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将获得补贴。能拿到机车订单的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也值得关注。
煤炭:关注“微刺激政策”驱动
投资要点:
1、动力煤港口价格趋稳反弹。
2、煤-焦-钢产业链短期逐步趋稳。
自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走低。近期有企稳迹象,秦皇岛煤价山西优混(5500)为530元/吨,小幅上涨5元/吨,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为530元/吨,与上周持平。动力煤1409期货价格小幅反弹1.1%。大秦线检修在即,短期煤价有望企稳。
钢铁生产对煤炭的需求较大。近期钢价小幅反弹,国内炼焦煤价格跌幅趋缓,国际炼焦煤价格小幅反弹。钢价现货小幅反弹,上海螺纹钢HRB400价格再次上涨39元/吨,反弹1.2%。山西临汾等地主焦煤价格为810元/吨,与上周持平。山西晋中等地,焦炭价格下跌20-30元/吨,再创新低。国际焦煤价格反弹,澳洲峰景矿主焦煤青岛港到岸价为124.5美元/吨,反弹1.75美元/吨。上游煤、焦市场预期改善,煤、焦期货价格已反弹两周。钢铁产业链逐步去库存,库存压力明显减小,短期内炼焦煤需求有望回升。
投资建议:一季度经济增速显著回落,市场对政府稳增长、保底限的积极政策预期升温。若相关政策出台,短期有助于行业反弹,可关注煤炭行业龙头的反弹,但是反弹空间可能有限。
旅游业:清明景区客流高增长
投资要点:
1、出入境程序简化,有利于出境游。
2、清明期间国内客流高增长。
境外目的地签证政策放宽,居民出入境申请程序简化都将便利我国居民出境旅游。随着出境旅游人数快速增长,相关手续简化大势所趋,刺激出境旅游增长。欧盟新签证法规提案拟简化赴欧签证申请手续,柬埔寨/肯尼亚允许我国公民落地签;我国居民护照办理、申请往来港澳台通行证与签注申请三表合一。
清明期间国内多地客流高增长。黄山景区增长27%,九华山景区增长25%,北京150家主景区增长37%,湖北37家主景区增长22%。:国内多景区开始执行旺季票价,票价较淡季上调2-5成,峨眉山首次在春季对乐山市民执行市民优惠票政策。4月1日起,庐山票价从135元上调到180元,九寨沟票价由80元上调到220元。
4.水泥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篇四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
根据已经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二、自产自用产品的课税数量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的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三、自产自用产品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说的应当征收资源税的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部分。
四、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标准规定如下:
(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资源税应税产品,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数量(金额)的确定比照课税数量(销售额)的规定执行。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除以上修改外,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仍按总局1998年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执行。
五、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
(一)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开采的原油、天然气,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此前开采的油气依法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按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2011年11月1日以前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销售和自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油气的,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其在 2011年11月1日以前签订的销售油气的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收到索取销售款凭据的,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
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一)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二)金属矿产品自用原矿,是指入选精矿、直接入炉冶炼或制造烧结矿、球团矿等所用原矿。
(三)铁矿石直接入炉用的原矿,是指粉矿、高炉原矿、高炉块矿、平炉块矿等。
(四)独立矿山指只有采矿或只有采矿和选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五)联合企业指采矿、选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级或二级以下核算单位。
七、原油、天然气
(一)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二)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三)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内依法从事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
八、盐
(一)北方海盐,是指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省、市所产的海盐。
南方海盐,是指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五省、自治区所产的海盐。江苏省所产海盐比照南方海盐征税。
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二)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九、铝土矿和耐火粘土
铝土矿一般是指包括三水铝石、一水硬铝石、一水软铝石、高岭石、蛋白石等多种矿物的混合体。是用于提炼铝氧的一种矿石,通常呈致密块状、豆状、鲕状等集合体,质地比较坚硬,其铝硅比为3—12,含铝量(指三氧化二铝,下同)一般在40—75 %。铝土矿主要用于冶炼金属铝、制造高铝水泥、耐火材料、磨料等。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高铝粘土在内的所有铝土矿。
耐火粘土是指耐火度大于1580℃的粘土,矿物成分以高岭土或水白云母─高岭土类为主。耐火粘土呈土状,其铝硅比小于 26,含铝量一般大于 30%。依其理化性能、矿石特征和用途,在工业上一般分为软质粘土、半软质粘土、硬质粘土和高铝粘土等四种。耐火粘土主要用于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等部门。高铝粘土不同于一般的耐火粘土,其有用成份的含量、矿石特征等均与铝土矿相同。高铝粘土既可用于生产耐火材料,又可用于提炼金属铝。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是除高铝粘土以外的耐火粘土。
十、石英砂
石英砂主要用于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石油、化工、环保、研磨等行业。是一种具有矽氧或二氧化矽的化合物,其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硅,呈各种颜色,为透明与半透明的晶体,形态各异。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石英砂、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或石英石等。
十一、矿泉水等水气矿产
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此外,水气矿产还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十二、本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国税函[1997]628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
财税[2009]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发布后,各地陆续反映一些垃圾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水泥适用政策问题。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的规定,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
二、将财税[2008]156号文件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调整为:
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1.对采用旋窑法工艺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除废渣以外的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2.对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三、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2009-10-10 国税函[2009]567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赣地税发〔2009〕1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江西泰和玉华水泥有限公司旋窑余热利用电厂利用该公司旋窑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其生产活动虽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规定范围,但由于旋窑余热利用电厂属于江西泰和玉华水泥有限公司的内设非法人分支机构,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且其余热发电产品直接供给所属公司使用,不计入企业收入,因此,旋窑余热利用电厂利用该公司旋窑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业务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4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在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中,初步探索和建立起了分行业、分类的专项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税务总局研究决定,每年选择部分行业或项目统一组织全国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今年选择对水泥生产企业开展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现就专项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07年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生产企业。
二、评估内容
(一)水泥生产企业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评估。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问题;是否存在无偿赠送商品、商品偿还债务、以物易物等行为以及各种价外费用不按规定计算收入问题;是否存在逾期包装物押金不计算收入问题;是否存在销货退回或折让不按规定处理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等。
(二)水泥生产企业取得的各类进项抵扣凭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评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入账和申报是否符合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业务、价格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增进项税额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虚开专用发票的问题;其他抵扣凭证项目填开是否完整齐全,取得运输发票的运输业务与销售购进货物的名称、数量是否匹配、吻合,有无取得虚开、代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问题;有无擅自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问题等。
(三)水泥生产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估。就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条件、退税申报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工作步骤
2008年6月至8月,各地国税局对所辖水泥生产企业实施纳税评估;9月各省国税局对专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底前将评估工作报告及《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基本情况表》(附件4)、《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结果统计表》(附件5)上报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四、工作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采取案头分析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评估工作。在实施纳税评估的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评估人员应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如供电部门开具的电费发票信息、国家公布的水泥行业能耗标准等),运用能耗法、投入产出法等评估方法,测算出水泥产品的产量、销量,与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对比,验证企业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审核其是否存在骗取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问题。对发现存在偷税嫌疑的企业,基层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的规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
各地除了反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外,还应对偷逃税企业的偷税手段及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对日常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附件:1.水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
2.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分级定额
3.可比熟料烧成标煤耗分级定额
4.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基本情况表
5.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结果统计表(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现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三)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四)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五)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1.对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2.对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一)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二)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三)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六)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免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由税务机关,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相关财政机关分别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通知所称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废渣的具体范围,按附件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执行。
本通知所称废渣掺兑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计算,不得以体积计算。
十、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1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3]1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中废渣比例计算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4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16号)相应废止。
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一、砖类
(一)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多孔砖(符合JC943—2004技术要求)。
(三)蒸压粉煤灰砖(符合JC239—2001技术要求)和蒸压灰砂空心砖(符合JC/T637—1996技术要求)。
(四)烧结多孔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烧结空心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砌块类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1997技术要求)。
(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2002技术要求)。
(三)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T11968—2006技术要求)。
(五)石膏砌块(符合JC/T698—1998技术要求)。
(六)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862—2000技术要求)。
三、板材类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1995技术要求)。
(二)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符合JG/T169—2005技术要求)。
(三)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23—1996技术要求)。
(四)石膏空心条板(符合JC/T829—1998技术要求)。
(五)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GB/T19631—2005技术要求)。
(六)金属面夹芯板。其中: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89—1998技术要求);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符合JC/T868—2000技术要求);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符合JC/T869—2000技术要求)。
(七)建筑平板。其中:纸面石膏板(符合GB/T9775—1999技术要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符合JC/T564—2000技术要求);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JC/T626—1996技术要求);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符合JC/T671—1997技术要求);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符合JC/T412技术要求)。
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混凝土砖、烧结保温砖(砌块)、中空钢网内模隔墙、复合保温砖(砌块)、预制复合墙板(体),聚氨酯硬泡复合板及以专用聚氨酯为材料的建筑墙体。
附件2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
本通知所述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
一、采矿选矿废渣,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煤矸石、碎屑、粉末、粉尘和污泥。
二、冶炼废渣,是指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和有色金属灰渣,但不包括高炉水渣。
三、化工废渣,是指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脱硫石膏、氟石膏和废石膏模。
四、其他废渣,是指粉煤灰、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有关
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08〕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及单位:
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是电石渣资源化最成熟、最经济的方法,既可节约水泥生产所用的天然石灰石资源,降低水泥成本,又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废物堆存造成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鉴于此,为鼓励电石渣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将对全部利用电石渣替代天然石灰石生产水泥项目的规模和工艺放宽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电石渣制水泥生产装置规模,不受产业政策所定规模的限制,但须达到1000吨/日及以上。同时鼓励规模较小的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通过与周边水泥企业或其他可消纳电石渣的企业合作,使电石渣得到充分利用。
二、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电石渣生产水泥等电石渣综合利用装置,其电石渣生产水泥装置单套生产规模必须达到2000吨/日及以上。
三、现有电石渣水泥生产线可以采用湿磨干烧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新建电石渣水泥生产线装置必须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
四、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企业,经国家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5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此是否应按照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经研究,现将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六月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第50号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水泥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产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当前,我国水泥工业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是经营粗放,生产集中度和劳动生产率均比较低,资源和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特别是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等落后技术装备还占相当比重,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水泥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特制定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第一章 产业政策目标
第一条 推动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到2020年,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基本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第二条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
第三条 加快技术进步,鼓励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提升技术水平,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二章 产业发展重点
第四条 国家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
第五条 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厉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第六条 政府要加强对水泥矿产资源的管理,鼓励地方和企业合理、有效地利用矿产资源。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规范设计,合理开采。禁止采用对资源破坏大的开采方式,加强对民办矿山环境的治理和整顿,对民采民运的供应方式进行有效监管。水泥企业对采后矿山必须进行复垦,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条 鼓励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小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新建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新型干法窑系统废气余热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
第九条 国家支持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积极利用低品位原燃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水泥企业走资源节约道路,达到清洁生产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条 国家鼓励并支持水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开发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中心。通过技术创新,加强研发能力,提高我国重大水泥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水平。国家在科研资金方面对重大科研项目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 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任何地方和企业不得新建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水泥企业将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它企业。对违反产业政策未经核准自行建设的水泥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水泥生产许可证。
第四章 产业组织政策
第十三条 水泥工业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是,进一步提高企业集中度,促进水泥工业的企业集团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现代化。充分利用我国水泥工业现有基础和企业的积极性,推进改组改制,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水泥工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以及股份制等形式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企业集团。重组水泥企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小企业。
第五章 投资管理政策
第十五条 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方案,除禁止类项目外,其他水泥类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为避免水泥工业无序盲目发展,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发展新型干法水泥,要结合产能集中的区域实行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工艺,要严格控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不顾环境影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违规建设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上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新建水泥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达到35%以上,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项目,银行根据独立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银行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水泥工业的用地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新建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批准其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水泥工业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具有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联合向具备发展水泥工业条件的地区投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企业实施改善品种、提高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改造。
第二十二条 证券监管部门应支持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按有关程序上市募集资金,用于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及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证券部门不批准上市或扩股融资。
第六章 发展保障政策
第二十三条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确定水泥工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规划布局,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引导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抓紧组织制订和修订水泥行业的耗能、产品质量、混凝土、环保等标准,适当提高供高强混凝土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和规范对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国家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生产的水泥企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水泥企业要依法查处。质检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速淘汰落后工艺水泥,把加大对水泥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作为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建设市场。
第二十六条 发挥行业协会的咨询参谋和行业自律作用,支持建立和完善有关水泥行业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引导投资方向。
第二十七条 本产业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散装水泥减征增值税的通知
1991-1-4 国税函[19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为贯彻国务院国发[1985]27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通知》精神,从一九八五年起对散装水泥实行了低于袋装水泥税率三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一九八八年水泥产品由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后,确定对散装水泥减按1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一执行结果缩小了散装水泥与袋装水泥的实际税收负担率的差距,不利于调动企业发展散装水泥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支持散装水泥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对散装水泥暂减按1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请依照执行。
5.水泥行业 篇五
新发布的《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节能减排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长流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审批核准;企业环保核查、节能评估等。
新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六类。指标体系适用于通用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和行业准入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
6.水泥行业 篇六
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注意的问题
摘要:结合黑龙江省水泥行业发展情况,分析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要关注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和区域规划、清洁生产、污染、矿山资源等方面问题,并提出若干建议.作 者:姚瑶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期 刊:黑龙江科技信息 Journal: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 “”(3) 分类号:X8 关键词:水泥 环评 注意事项7.水泥行业产能变动情况分析 篇七
据跟踪统计, 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 实际运营水泥熟料生产线1600余条, 熟料生产能力18.9亿t, 水泥生产能力突破34亿t, 达到新的高峰。近十年来, 水泥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2013年水泥产量是2003年的2.8倍, 主营业务收入是2003年的5.3倍, 但水泥产能也在不断扩大, 产能过剩问题逐渐凸显。虽然近几年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水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 遏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工作初显成效, 但全行业化解产能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
1 2003~2013年水泥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1.1 我国水泥产能变化情况
水泥行业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 2003~201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 水泥产能随之不断扩大。在此期间, 虽然产能增速起伏较大, 但十年内平均增速达到12.2%, 尤其是2009、2010年, 水泥产能增速连续两年超过15% (见图1) , 2012年底突破30亿t, 到2014年上半年超过34亿t (见图2) ,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直接刺激了水泥产能的持续扩张。
1.2 水泥产业结构变动情况
2003年, 我国新型干法生产线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新型干法熟料生产能力比重不到全国熟料总产能的20%, 其中4000t及以上生产线实际运营能力仅占新型干法总运营能力的25.2%, 新型干法生产线平均日产规模1800t。十年来, 随着我国新型干法技术的逐渐成熟、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水泥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新型干法技术得到长足发展, 到2013年末, 新型干法熟料产能占全国熟料总产能的比重已超过95%, 4000t及以上生产线实际运营能力所占比重已超过全国新型干法熟料总运营能力的60%, 其中10000t级生产线有11条, 新型干法生产线平均日产规模达到3300t。今年上半年投产的19条新型干法生产线中, 4000t及以上有15条, 设计能力占新增设计能力的87.4%, 水泥生产线大型化趋势愈加明显, 见图3。
2003~2013年水泥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累计增速30.8%, 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产能的快速增长加大了水泥企业间的市场竞争, 企业的兼并重组和规模化扩张速度随之加快, 水泥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产能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大企业集团的数量也在增加。2007年末生产规模超过1000万t的企业集团有11家, 熟料生产能力占实际运营能力的20.3%, 水泥占36.0%;目前年产规模超过1000万t的企业集团达到31家, 熟料产能占实际运营能力的65.2%, 水泥占47.7%;目前统计的水泥建设项目中, 属于大企业集团的熟料和水泥设计产能比重均已超过40%, 大企业集团的水泥生产能力继续扩大, 水泥产业逐步实现规模化升级, 开始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1.3 水泥产业布局变动情况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不断推进, 政府对中西部地区投资逐渐加大, 从“十五”开始, 水泥产业出现明显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趋势, 见图4、图5。2006年东部地区水泥熟料产能占全国熟料总产能的45.1%, 水泥产能占50.6%, 超过全国的一半;到今年上半年, 东部地区熟料比重下降到31.0%, 水泥产能下降到37.1%, 中、西部熟料比重分别比2006年末提高0.8和13.5个百分点, 水泥产能比重分别提高3.8和9.7个百分点。目前统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 中西部地区建设项目设计能力占建设项目设计总能力的近90%, 水泥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仍在继续。
2 水泥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水泥产业发展模式转变相对缓慢
二十世纪以来,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逐渐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 国民经济转型步伐加快。而我国水泥产业由于发展较晚, 目前仍以数量规模型发展模式为主, 虽然已开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方式转变, 但转变速度仍未跟上国民经济转型步伐。
转型速度的差异化, 使水泥产业面临的社会化压力逐渐凸显:一是产业附加值较低, 大部分企业仍以供应水泥产品为主, 产业链发展模式还未充分建立, 市场竞争手段单一, 市场机制对产业的优化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二是资源、能源瓶颈问题对行业发展的制约作用不断放大, 脱硫、脱硝等技术的升级和设备的更新、购置及能源成本的不断上升都刚性提升了水泥企业的生产成本;三是行业科研投入不足,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进程缓慢, “两化融合”对水泥产业和水泥产业中低附加值环节的改造作用以及对水泥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还远没有充分发挥;四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技术还没有大范围应用, 其对水泥工业产业功能转变的推动作用还远未发挥, 水泥产业作为社会循环经济节点的地位还没有完全显现。
2.2 行业同质化竞争拖缓产业转型步伐
由于水泥产业的规模数量型发展方式, 低水平生产线仍然存在, 同质化、重复性建设还在发生, 水泥行业技术性投资比例相对较低。到目前为止, 4000t级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仍占全国新型干法总产能的37.1% (见图6) , 产业仍然存在较大升级空间;据跟踪统计, 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仍有近240个, 熟料生产能力2.8亿t, 水泥生产能力3.4亿t, 重复性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了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压力。
同“十五”相比, 水泥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用于购置工器具设备的比例出现下降 (见图7) , “十五”末期, 用于购置工器具设备的投资占行业投资的47.5%;2013年末这一比例下降到39.7%,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占到投资总额的53.7%, 水泥行业投资目前仍然以规模扩展为主, 而技术性投资不足 (见图8) , 拖缓了水泥转型升级步伐。
2.3 产能过剩已成为影响水泥行业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
随着2003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长, 水泥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 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速均保持高位, 直至2011年达到行业历史顶点, 是年水泥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速分别达到30.2%和50.1%, 销售利润率15.3%, 与此同时水泥产能也达到近30亿t。由于水泥产能扩展速度较快, 2007年以后水泥产能利用率开始出现下降 (见图9) , 但由于市场需求旺盛, 水泥行业整体效益仍然保持增长;2010年以后随着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放缓, 水泥市场需求走弱, 到2012年市场供需矛盾凸显, 水泥价格下降, 行业效益下滑, 2012年全年及2013年上半年行业运行保持低位徘徊, 直到2013年下半年才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 (见图10) , 水泥产能绝对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已经严重影响水泥行业经济运行。
2.4 水泥产业效益成本不断加大
2003年全国水泥通用平均出厂价格226.6元/t, 与原煤平均价格基本持平, 2003~2013年间, 水泥平均价格波动上行, 但上涨幅度远低于原煤购进价格的增幅。2013年全国通用水泥平均出厂价格304.3元/t, 比2003年上涨34.3%, 同一时期煤炭价格上涨183.9% (见图11) , 工业用电年平均购进价格增长32.0%, 水泥产品的能源成本在这一时期持续增加;同时随着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 企业在环保设备配套和技术升级方面必将加大投入, 但就目前情况看, 市场供需仍不平衡, 水泥价格难有大幅上涨趋势, 水泥效益成本仍有增加可能。
3 措施建议
3.1 化解产能工作应做好长期准备, 坚持不懈推进
自2009年国发[38]文以来, 通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水泥企业的不断努力, 行业内对产能过剩已逐渐统一认识, 遏制产能工作已初显成效, 但产能过剩问题远未根本解决。从宏观市场来看, 去年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降至20%以下, 今年以来一直低于18%, 且持续放缓, 宏观市场对水泥需求将会持续弱化;目前, 全国水泥产能已突破34亿t, 近240条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产能达3亿多t, 水泥产能将会空前巨大,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现象将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化解产能过剩工作需要坚持不懈。
3.2 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仍是水泥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
仅就市场供需, 继续淘汰落后产能、遏制新增产能、控制产能总量是必然方向, 但考虑到目前水泥产业分布及结构仍不尽合理, 完善产业布局、持续优化结构仍应是当前各项工作的主要落脚点。
第一, 要防止产能区域性过剩加剧。目前水泥产业正按照国家产业规划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中西部地区水泥比重逐渐增大, 2013年底, 中西部地区产能已达到21亿t, 超过全国水泥产能的60%, 但随着产能的扩大, 中西部地区的水泥产能利用率也逐渐降低, 2013年中西部地区水泥产能利用率74.6%,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 在水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考虑当地的市场容量, 在继续推进水泥产业布局不断完善的同时, 也要关注区域市场的供需是否平衡, 控制区域产能过剩加剧风险。
第二, 要引导加强行业企业自律。不可否认, 水泥大企业集团的扩张及其带来的水泥产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客观来讲其对水泥产能总量增加也起到了推动作用。目前, 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属于水泥大企业集团的有80多条, 绝大部分是4000吨级或以上生产线, 设计产能超过建设项目总产能的60%。在当前形势下, 水泥大企业集团应该从整个行业出发, 发挥行业责任感, 树立起遏制产能过剩的意识, 率先控制产能增加速度, 积极主动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以保证整个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 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有效推动现有水泥产业整合。由于我国水泥产业起步较晚, 且发展较不平衡, 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小规模、分散化经营局面, 水泥产业整合空间依然存在。呼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从大局出发, 加大淘汰相关政策中规定的落后产能的力度, 尤其是在水泥生产线审批权归口地方政府的情况下, 更要严把准入关, 从优化存量入手, 充分利用产业提升空间, 合理整合和替换现有产能, 有效促进水泥产业合理规划, 整体提高水泥产业技术水平。
第四, 要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投入。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水泥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已经比较成熟, 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但是与世界领先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长远看, 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将面临来自资源、能源和环境等方面的约束, 因此水泥工业要未雨绸缪, 加强在基础理论、节能减排、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以及其他具有行业共性等方面的研究, 利用科技创新减少效益成本, 促进产业升级, 达到创新驱动结构调整的目的。
8.行业分析:军工、水泥、新能源 篇八
投资建议:
1、 第五届中国无人机大会在京举行,无人机市场方兴未艾。
2、 我国航天研制和发射活动或将迎来高峰期。
2014年7月9日至11日,第五届中国无人机大会在北京举行,该大会是我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无人机专题活动。无人机是典型的军民两用技术。低端无人机可在航模基础上加装任务载荷实现,成本低但功能单一,性能和可靠性差,更具市场潜力的多用途民用无人机多由军用无人机改装而成。在国防需求的牵引下,我国军工集团纷纷开始无人机研制并形成了多个型号。在满足国防应用的同时,通过改型向民用市场拓展,一方面加快了我国无人机产业的发展步伐,另一方面也为军工集团落实军民融合开辟了重要方向。
目前我国航天事业正处于上升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未来将完成“百箭百星”任务。随着我国空间军事装备和民用空间设施建设的需求释放,航天研制和发射活动有望再次迎来高峰。早在2010年,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之一列入到国家重点支持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有望受惠于国家政策。
个股方面,看好赛为智能、航天电子、洪都航空、成飞集成、山东矿机等从事无人机研制的上市公司后市表现。
水泥:利润同比大幅改善
投资建议:
1、 上半年水泥价格同比优势明显。
2、 需求增速放缓,供需格局继续好转。
2014年上半年我国水泥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7月初全国水泥均价较1月初下降34.92元/吨。虽然水泥价格趋势下行,但由于去年下半年水泥行业的高景气度导致今年年初价格基数较高,上半年全国水泥平均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0.38元/吨,要好于市场预期。
今年上半年水泥价格持续出现下滑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需求增速放缓,但是与此同时供给端的增速也在快速下降。从去年开始水泥行业就已经进入了一个供需改善的周期,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开始逐步回升。此轮改善或将持续3年以上的时间,今明两年行业整体供需格局将继续好转。
今年上半年水泥行业利润同比出现大幅改善,一方面是由于一季度水泥价格回落幅度较小导致水泥价格同比优势明显,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煤炭价格进一步下滑降低了水泥生产成本。从目前已公布的上市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告来看,由于去年业绩基数偏低,产能分布于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上市水泥企业上半年业绩均出现了大幅增长,而部分产能位于华北和西北的上市企业上半年业绩出现了亏损。
重点推荐龙头企业海螺水泥,以及区域龙头企业金隅股份和塔牌集团。
新能源:政策助推行业发展
投资建议:
1、充电设施的发展力度更加超出预期。
2、购置税免征将有力促进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7月13日,《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出台,为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充电设施的普及做出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规定。
根据《方案》内容,保守估计,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将提供年均8万辆的新能源汽车销量。而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按此估算,充电设施的数量也需要至少达到同样的量级,即年均8万个。目前全国充电桩的数量总量约仅为4万个左右,《方案》的出台将使得充电设备行情的发展提速。
税收方面,我国汽车购置税率为10%,09-10 年期间,我国对小排量汽车减征购置税曾促成了当年汽车行业销量的高速增长,购置税减免对汽车消费需求的促进作用可见一斑。当前,我国部分主流新能源汽车车型补贴后价格已经接近于同档次传统车型,加以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无疑将更为突出。
当前新能源汽车板块各种利好政策频出,政府部门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将持续。从投资方向上看,相比整车而言,充电设备行业的支持力度更超出预期。建议关注充电设备类个股动力源、奥特迅以及充电网络运营类个股上海普天等。
通信:北斗产业受益国家支持
投资建议:
1、国家高度重视北斗产业,2014或将集中爆发。
2、移动互联网将进一步爆发,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2014年信息安全及基础网络建设直接受益国家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北斗产业和数据集群产业。北斗产业2013年规模招标启动,2014年国防招标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多个地方政府及行业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将相继落地,大众应用市场逐渐启动,北斗产业进入全面爆发期。相关公司将充分受益,业绩增长确定。
同时,6月3日凌晨,苹果WWDC大会上,正式发布一站式健康信息收集站HealthKit和智能家居站Homekit,正式进军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家居领域。在目前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行业早期,是否有创新力的产品定义市场尤为重要,建议关注专注于产品,有创新基因的产品型公司。相关重点公司包括雷柏科技、鹏博士、拓维信息、朗玛信息等。
9.河南省水泥行业调整政策之我见 篇九
河南省水泥行业调整政策之我见
2007年年底河南省全部关停立窑水泥生产线,有些地市提出2006年底关停立窑,以期实现全省水泥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实现所有水泥生产全部新型干法旋窑化,达到整合我省水泥市场、保护环境的目标.
作 者:孙长江 作者单位:许昌市老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刊 名:河南建材 英文刊名:HENAN BUILDING MATERIALS 年,卷(期):2006 “”(3) 分类号:F4 关键词:10.水泥行业 篇十
场调研及投资分析报告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市场调研及投资分析报告》旨在为投资者或企业管理者提供一个关于水泥井管产品的投资及其市场前景的深度分析,为投资者和企业管理人传递正确的投资经营理念和选择,提供一个中立、全面的投资指南手册,为水泥井管产品市场投资提供一个可供参照的标准。从而可以科学的帮助企业取得较高的收益。报告在全面系统分析水泥井管产品市场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的投资评估方法,站在第三方角度客观公正地对水泥井管产品的投资进行评价。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本报告详述了水泥井管产品的行业概况、市场发展现状及水泥井管产品市场发展预测(未来五年市场供需及市场发展趋势),并且在研究水泥井管市场竞争、原材料、客户分析的基础上,对水泥井管行业投资前景及投资价值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我们对水泥井管产品投资的建议。
本报告以定量研究为主,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挖掘数据蕴含的内在规律和潜在信息,采
用统计图表等多种形式将研究结果清晰、直观的展现出来,多方位、多角度保证了报告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为企业的发展和对水泥井管产品的投资提供了决策依据。
第一章 2013年世界水泥井管行业市场运行形势分析
第一节 2013年全球水泥井管行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 世界水泥井管行业发展走势
二、全球水泥井管行业市场分布情况
三、全球水泥井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三节 全球水泥井管行业重点国家和区域分析
一、北美
二、亚洲
三、欧盟
第二章 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二、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三、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预测分析
第二节 水泥井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
第三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四节 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产业社会环境发展分析
第三章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产业发展现状
第一节 水泥井管行业的有关概况
一、水泥井管的定义
二、水泥井管的特点
第二节 水泥井管的产业链情况
一、产业链模型介绍
二、水泥井管行业产业链分析
第三节 上下游行业对水泥井管行业的影响分析
第四章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技术发展分析
第一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技术发展现状
第二节 水泥井管行业技术特点分析
第三节 水泥井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第五章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产业运行情况
第一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发展状况来自:中企顾问网
一、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供给分析
二、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需求分析
三、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规模分析
第二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集中度分析
一、行业市场区域分布情况
二、行业市场集中度情况
三、行业企业集中度分析
第六章 2011-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市场运行情况
第一节 行业最新动态分析
一、行业相关动态概述
二、行业发展热点聚焦
第二节 行业品牌现状分析
第三节 行业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第四节 行业外资进入现状及对未来市场的威胁
第七章 2011-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主要数据监测分析
第一节 2011-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总体数据分析
一、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
二、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
三、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
第二节 2011-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
一、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
二、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
三、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
第三节 2011-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
一、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
二、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
三、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
第八章 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竞争情况
第一节 行业经济指标分析
一、赢利性
二、附加值的提升空间
三、进入壁垒/退出机制
四、行业周期
第二节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
二、潜在进入者分析
三、替代品威胁分析
四、供应商议价能力
五、客户议价能力
第三节 行业国际竞争力比较
第九章 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重点生产企业分析
第一节 A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经营数据
三、企业产品分析
第二节 B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经营数据
三、企业产品分析
第三节 C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经营数据
三、企业产品分析
第四节 D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经营数据
三、企业产品分析
第五节 E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经营数据
三、企业产品分析
……………
第十章 2013-2017年水泥井管行业发展预测分析
第一节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未来发展预测分析
一、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发展方向及投资机会分析
二、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发展规模分析
三、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第二节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供需预测
一、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供给预测
二、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价格走势分析 第十一章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投资风险预警
第一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存在问题分析
第二节 中国水泥井管行业政策投资风险
一、政策和体制风险
二、技术发展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四、原材料压力风险
五、经营管理风险
第十二章 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发展策略及投资建议
第一节 水泥井管行业发展策略分析
一、坚持产品创新的领先战略
二、坚持品牌建设的引导战略
三、坚持工艺技术创新的支持战略
四、坚持市场营销创新的决胜战略
五、坚持企业管理创新的保证战略
第二节 水泥井管行业市场的重点客户战略实施
一、实施重点客户战略的必要性
二、合理确立重点客户
三、对重点客户的营销策略
四、强化重点客户的管理
五、实施重点客户战略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三节 智研投资建议
一、重点投资区域建议
二、重点投资产品建议
图表目录(部分):
图表:2008-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
图表:2008-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度
图表: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图表:2008-2013年年末国家外汇储备
图表:2008-2013年财政收入
图表:2008-201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图表:2013年分行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速度(亿元)图表: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增主要生产能力
图表:2013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图表:水泥井管行业产业链
图表: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供给
图表: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需求
图表:2007-2013年水泥井管行业市场规模
图表: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全部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规模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1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2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图表:2013年中国水泥井管所属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数据分析图表:水泥井管所属行业生命周期判断
图表:水泥井管所属行业区域市场分布情况
图表: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图表: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供给预测
图表:2013-2017年中国水泥井管行业需求预测
11.水泥行业 篇十一
关键词:水泥行业 清洁生产 现状 技术发展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8(a)-0127-01
21世纪的今天,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节约,而水泥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直接关乎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为了有效的加快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就要对水泥行业进行合理化的生产,而清洁生产作为现代化新型的生产工艺,被广泛的应用于水泥行业的生产发展中。因此本文对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现状和技术发展进行探讨分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清洁生产的概念以及清洁生产的必要性
(1)清洁生产的概念。一般而言,清洁生产主要是对传统粗放式生产方式的直接突破,清洁生产不仅仅是对先进生产技术加以运用,同时更是借助于新型且具有清洁的原材料和能源,并对管理方式加以改进,进而促进清洁生产过程。清洁生产主要在生产过程不仅仅将工业上的生产的能源消耗减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将环境污染着重减少,并将原料使用效率最大程度上提高。就其实质性而言,清洁生产不仅仅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人类生存环境也有着实质性的改善效果,总之,清洁生产最主要的目的则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减排。
(2)清洁生产的必要性。清洁生产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思想,主要基于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角度,将生产效率着重提高,并将人类以及环境的风险着重减少。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发展过程难免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以及能源消耗严重等问题,而清洁生产作为一种全新的环保潮流,不仅仅对于工业健康安全生产有着实质性的积极促进作用,同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总之清洁生产有着一定的必要性,不仅仅顺应当今时代发展的潮流,同时又是我国节能减排发展的实际需要。
2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现状分析
随着时代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工业经济逐渐趋向于多元化的发展,同时水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不仅仅有着极为严重的污染,同时其传统粗放式的生产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伴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对于水泥的安全环保生产提高了极大的重视,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环境污染急性综合性的治理。
水泥行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主要的三个步骤为生料制备、熟料煅烧和水泥磨粉,一般而言,水泥在某种程度上对环境产生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常温中的有尘气体,同时其污染源同样也来自高温的烟尘。而现代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主要是对除尘设备进行的使用,并对二级除尘方法加以采用,实际的除尘过程中,首先借助于旋风收尘器将颗粒较大的灰尘进行收集,之后借助于静电除尘器再次进行收尘管理,并对相对微小的灰尘加以收集。
但是水泥行业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尤其是在生料制备过程中,为了对产生的污染加以合理的抑制,往往需要对干法窑方法进行治理,但是在治理过程中,就要对风管的温度进行合理的控制。
总之,我国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其袋式除尘以及静电除尘技术日益成熟,但是我国水泥行业对于环境污染自动测量和污染监控系统的技术上相对落后,难以实现环境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同时其能源的消耗也是相当的大。
3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技术发展
(1)石灰石破碎和水泥粉末节电技术。一般而言,水泥行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为了更好的适应当今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应该基于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的清洁生产。而粉磨电耗有着相对较高的耗电率,在未来的技术发展中,更应该对高效立式磨、挤压磨以及高细磨等有着较低耗能的小磨机加以采用,并对粉磨工艺进行改进,采用高效助磨剂,将预破碎增加。
(2)水泥厂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水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往往存在大量的余热,同时这些余热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再次回收,而水泥厂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应用,一方面通过对余热进行回收实现发电的过程。另一方面则对于水泥实际的生产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将煤炭资源有效节约,进而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对可燃废料的再回收利用。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往往产生一些废料,同时其中的废料又有着可燃性,通过对可燃废料进行熟料的煅烧,不仅仅将能耗降低,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将水泥生产对环境带来的污染有效减少,并将煅烧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对于环境的保护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
(4)水泥行业清洁生产对工业废渣生产水泥的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其原料主要是通过一些工业废渣进行提取,并将资源消耗有效减少,进而将环境所带来的种种污染进行减轻,一般而言,石灰石的污染相对来说比较的大,在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过程中,将采矿产生的废石碎屑进行掺加,将熟料的用量降低,并将煤炭原料消耗着重减少,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减排。
(5)水泥行业清洁生产中节水技术的发展。就目前而言,我国水资源有着较为严重的短缺,而在水泥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要想从根本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水,一方面就要淘汰传统高消耗和较大用水量的冷却池,并将高效的旁滤器装置进行推广使用。另一方面则要在水泥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将高效冷却节水技术积极引入,并合理的优化循环冷却水系统,不仅仅将成本降低,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水。
4 结语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作为我国工业发展的首要选择,对于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有着实质性的积极影响,同时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也是不可估量的,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党广彬.山东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现状调查与评价[D].山东大学,2012.
[2]邹国平,林鹏,何国锋.谈清洁生产与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发展[J].广东建材,2011(4):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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