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请示(精选9篇)
1.生活补贴请示 篇一
县人民政府:
20****年**月,我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全县应参保人数***人,其中:农村人口****人,城镇人口****人。截止目前,已参保人数****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人数****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要求,今年,我局计划在全县***个乡镇招聘***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协管员(每个村委会、社区招聘1名)。按每人每月***元工资标准算,****名协管员每年共需支付工资***元。因此项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我局无力支付工资,为保障协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农村养老保险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促进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定、持续进行。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20XX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协管员工资****元,并将此项工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妥否,请批示。
2.生活补贴请示 篇二
问:我于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被聘为护师,1998年至2000年停薪留职(不参加年度考核),2001年至2006年分别上班时间不足6个月,考核不定等次,2006年10月因病提前退休。请问:我在职及退休时的工资待遇及生活补贴如何计发?
读者:黄女士
答:读者您好!您在岗位变动后工资调整情况:在2006年7月工资套改时,按护师十二级岗位套改,岗位工资590元,套改年限为21年以下,护师任职时间11年以上,薪级工资417元。2006年10月退休时您的退休费为:〔590+417+100.7+114(高出30%部分)〕×85%(含独生之女增加5%)+769(当地市各项津补贴之和)=1807.45元。2013年首次岗位设置变动后,您的退休费(护师十一级)为:(620+417+103.7)×85%+1948(退休人员补贴)+7(护龄津贴)=2924.6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63号)的规定,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包含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统一归并为“离退休(退职)人员补贴”,高出30%的部分不再另行发放。
编辑部:魏珉
我能否恢复1980年复员干部改办转业时原部队工资待遇
问:我于1971年8月复员(干部),在部队的级别为行政21级(地方工资标准62元);1972年10月被招工到市一家企业当工人,工资级别定为工人四级,月工资52元;1977年由工人四级调升为五级,工资59元;1979年由工人五级调升为工人六级,工资为70元;1980年1月,中央实施军队复员干部改办转业政策,我符合改办转业政策规定;1980年6月,我书面提出“保留原来工人工资级别”,1980年7月,当地市人事局批准我改办转业,工人六级,工资70元不变;1985年,国家实施企业工资改革,国营企业实行新拟的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和企业工人工资标准。当时我已经按规定落实了企业干部的工资,套入企业干部工资标准(企干十副);此后按企业干部工资标准调升工资,至1992年6月退休前达到企干六副。请问:我能否恢复1980年复员干部改办转业时原部队工资待遇?
读者:马先生
答:读者您好!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80〕3号文第一点规定:“ 1969年至1975年7月期间这批军队复员干部中符合转业条件的,应当改为转业手续,恢复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享受地方同等级别干部的工资待遇。本人现在工资稍高于地方同级干部的部分,不再变动。本人不愿改办转业的,可以不改。”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如何处理改办转业的军队复员干部的升级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89号)文件第一点规定:“应改办转业的军队复员干部,在改办转业以前,于一九七一、一九七七、一九七八年升过级的……如果本人升级后的标准工资仍低于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的,在改办转业后,可恢复本人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执行地方同级干部的标准工资。由于这些复员干部在地方升级时,是考虑到他们当时的工资一般比较低而升级的,因此,在恢复原部队工资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工资时,不能恢复了原部队工资级别的基础上,再累计增加已经升过的工资级别。”
1977年升级后,您的工资为工人五级59元,低于原部队工资级别行政21级(地方工资标准为62元),按照上述规定,改办转业时,您可以恢复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行政21级,但不能在恢复了原部队工资级别行政21级的基础上增加1977年升级到行政20级。
原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薪字89号文第二点规定:“已经按照国发〔1979〕251号文件搞了升级的单位,经考评批准升级的改办转业的复员干部,……如果本人这次升级前的标准工资低于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工资的,改办转业后,恢复了原在部队时的工资级别,执行地方同级干部标准工资的,其所升的级别不得在改办转业后的工资基础上累加,也不计算升级面……。”原自治区劳动局桂劳薪字(80)40号文第2点规定:“执行非国家行政级别工资标准的复员干部,1979年升级前低于原部队工资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工资,升级后工资额又高于原部队工资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的,改办转业时可以恢复原部队级别,保留高于部队级别、地方同级干部标准工资部分……。如本人不愿意恢复原部队级别,要求保留非国家行政级别工资的,1979年升级的应计算升级面,所占升级指标不能再使用。”
1979年升级前,您的工资为工人五级59元,低于原部队工资级别行政62元;升级后,您的工资为工人六级70元,高于行政21级62元。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改办转业时,您可以在1979年升级前工资的基础上恢复原部队级别,但不得在恢复原部队工资级别基础上累加1979年的升级;也可以不恢复,要求保留非国家行政级别工资。您在1980年6月,书面提出“保留原来工人工资级别”的意见,表明您当时不愿恢复原部队行政级别,要求继续执行非行政级别。因此,1980年7月当地市人事局批准你改办转业时,按照您的意愿保留工人六级工资是符合政策的。1985年国家实施企业工资改革后,国营企业实行新拟的企业干部工资标准和企业工人工资标准,企业原来实行的行政级别工资、工人八级工资等停止执行。当时您已按规定套入企业干部工资标准(企干十副),已落实了企业干部工资。
综上所述,当时经办机构在落实中发〔1980〕3号文件精神时,征求了您的意见,您当时也书写了“保留原来工人级别”的意见。因此,对改办您转业工资的处理结果,既符合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薪字89号文和广西桂劳薪字(80)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也满足了您本人的当时意愿(当时您所在市为五类工资区,工人六级的月工资为70元,行政21级的月工资为60.50元)。因此,现您提出恢复1980年改办转业时原部队工资级别待遇,没有政策依据。
编辑部:魏珉
我能否将受行政开除处分前的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问:我于1962年7月进入市建筑公司工作,2001年3月30日,该公司对我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1991年9月起至2006年8月止共缴了15年。2006年8月14日我申请办理退休,2006年9月,当地社保所按我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养老金。请问:我能否将受行政开除处分前的工作时间(1962年7月至2001年3月)计算为连续工龄?
读者:何先生
答:读者您好!根据国家原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等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受开除处分之前的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按照上述政策规定,2001年3月30日,市建筑公司对您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您被开除处分之前的工作时间(1962年7月至2001年3月)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编辑部:魏珉
我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问:我是地级市医院的一名职工,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我于2004年3月在工作中受伤。请问:我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读者:洪先生
答:读者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第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11年1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您所在的医院2004年并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因此,您2004年工作受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不适用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11〕73 号)规定,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或雇工,在《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实施前(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您2004年工作受伤,其认定工伤及相关工伤待遇,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篇三
xxx年xx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0万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程序,我县录入各类机具42台(套),经县农机局和乡镇场补贴小组、纪检工作人员核实后,确定第一批国家补贴资金343.84万元,受益农户为40户。为加快我县农机补贴执行力度,尽快把国家惠农资金发到农户手中,特请示农机补贴小组批准将资金拨付各乡镇场予以发放。
xx县农机局
4.生活补贴请示 篇四
1.张宗明(老红军)收省上发放养老金,住房补贴还在原单位申报吗?——答复:在原单位申报。
2.实际分房与名义不符怎么处理?如大家都知道单位给申请人分了房了(甚至分了几套房),但房产部门底子上却不在申请人本人名下,若按无房对待,可能会引发意见;还有一种情况,申请人在单位实际上只分配一套住房(属未达标),可是单位给其子女(也是本单位职工)分的房子却在申请人名下(什么原因谁也说不清),这种情况不管是按名义还是按实际都可能会引发意见。——答复:按单位最初分房确认,后来过户不算。
3.职级问题。津贴补贴发放比照的职级比人事档案记载的职级,只有高于的没有低于的,那么提供职级证明是否可以全部提供成津贴补贴发放表(含有比照职务一栏),不再提供人事档案中的职级证明材料?因为离休人事档案还在主业管,不少基层单位到主业查档,主业档案管理人员不予配合,说他们不知道这回事,没有收到文件,没有安排这项工作。如果我们实业公司一家一家(20多家)去协调,不说能否说通,至少会耽误很多时间,再说津贴补贴发放表一样可以证明职级情况啊。——答复:如果津贴补贴发放比照的职级均高于档案记载职级,可以提供真实有效的津贴补贴发放表(含有比照职务一栏)作为职级证明。
4.夫妻均系本单位离休人员,住房在一人名下,另一个人是否算无房?——答复:仅补贴一人,就高不就低。
5.棚户区住房(无独立厨、卫)一类的公有住房,算有房还是无房?——答复:算有房,只看面积,不管房子的质量档次。
6.属于无房的(在其购买的商品房、子女家、农村自建房居住),住房情况一栏还填吗?——答复:只注明无房。
7.建国前老工人是否按津贴补贴发放比照的职级填报?——答
复:按津贴补贴发放比照的职级填报。
8.配偶无工作系家属的怎么填?——答复:在基本情况后面“现享受待遇”项下注明“系家属”,申请人配偶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可暂不填写。
9.申请人配偶也是本单位职工的,配偶名下分配的住房如何对待?——答复:应计算在内。
另外,随“学校移交”转出的离休人员,请在转出前原单位申报住房补贴。市委组织部已协调接收单位给予配合。
10.贯彻陕财办综[2012]5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说明中第6条第⑶款:“以低于同地段、同等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全额集资住房的离休人员,只享受工龄住房补贴,即:工龄住房补贴额=工龄住房补贴每平方米每年8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离休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执行?主要问题是:1.全额集资住房概念上应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那么为什么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享受住房差额面积补贴,全额集资住房就只能享受工龄住房补贴?2.其中“离休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指的是离休人员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吧,不应是住房差额面积吧?——答复:经济适用住房指是房改房,有房产证,属于私有制;后者不属于房改房;这是文件上规定的。差额面积=离休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已购(租)公有住房面积。指的是补得部分等于文件规定相应职级面积减去现有面积的差额。
11.我们有三个社区属于破产矿,当时房产已移交地方(铜川市),破产前企业分有平房,移交后铜川市给有回楼,按平房计算差额还是按铜川市给的回楼计算差额?——答复:只要是在其名下的,由其享受的住房面积都算在现住(租)面积之内。
12.群公告:各单位(重点是三里洞、史家河、李家塔房产移交地方的单位)在对住房情况比较复杂的申请人进行住房情况核定时,请注意:1.严格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解释答复执行;2.类似情况可
相互交流,在政策范围内注意尺度把握的原则性与统一性,避免因不一致引发矛盾和造成后遗症。3.既公开、公正,还要注意保密或不肆意扩散。
13.转上级有关解释:
说明细则中“
2、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确定发放对象。按现有政策规定:已接受国家和单位给予个人自建或购买住房的补助、补偿的离休人员,不得申请住房补贴。”---已发放过一次性异地安置费用、住房补贴的相关人员,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之列。
老工人已调待,不论现调待享受何种级别待遇,都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无有效证明材料的,按照能够出具证明材料的较低级别统计
如果离休干部或老工人现有住房面积已超过文件上所属职级对应的标准,则不再享受任何补贴,包括工龄补贴。请注意。
只要是有效力的证明文件都可以
因为审批要看国资委的认定标准
咱们尽量搜集有力证据
因为他们承认与否现在集团也不好说
但是肯定是要努力争取的14.离休人员住房补贴上级有关解释:
申请人配偶系家属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格式为:“申请人×××配偶×××,系家属,无工作。特此证明。”(一式六份),《申请人配偶单位审查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签署盖章。
15.“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申请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何填,由于大家理解不统一,现正在请示,等候答复,请各单位稍等。
16.大家注意:
“主管部门”填写“陕西省国资委”;
“所在单位”填写离休干部所在实业子公司名称,即“铜川煤化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要求离休干部所在实业子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单位公章)”和“负责人”要求盖实业子公司即“铜川煤化实业有限公司”公章和实业子公司具体办事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单位公章)”一栏不填。
5.生活补贴请示 篇五
××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文化创意产业园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园区选址在××市沾天湖北岸,内设智囊中心、创意人家、创意展示及交流中心、创意工厂、配套商务接待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VIP创意俱乐部、创意人才孵化基地等基础项目,总建筑面积78336平方米,总投资38846万元。项目秉承“以智慧整合资源、以文化撬动资本”的经营理念,按照“打造本世纪精品、下世纪珍品”的建设要求,依托××湖4A级旅游度假区和××山森林公园的优宜环境,为文化创意企业与业界精英提供创业创作、会展交易、休闲度假的载体空间,以自主创制、联合开发、招引创业与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为路径,多层面集聚文创人才、多元吸纳智力知本,深广研发武陵山地域文化资源与文创产品,广泛引入、精心孵化数字网络、影视动漫、非遗发掘、旅游休闲、工艺美术、养生饮食、建筑装饰、会展博览、高端论坛等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构建基于××地域人文底蕴的文创产业集群,营造全省乃至全国最具地域特色、最富渗透张力、最显原始古韵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成为××地域历史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和旅游网络的第一支点,促进××地域经济社会的联袂协同与科学跨越发展。
目前我公司采取基础建设与开发经营互补推进,力争实
现“项目同建、产品同创、效益同步”的突破。工程建设方面现已完成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和第一期工程的三通一平、建筑施工图设计,实际完成投资15000万元,年底前争取第一期工程主体建筑封顶,累计完成投资26000万元;文化产业开发方面现已展开××研究中心、数字网络集成平台、美术出版等项目(详见附件)。
为保障园区工程建设顺利、快速推进,园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启动经费未从园区建设资金中列支,暂从工作经费中解决,目前在孵化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实体过程中有一定压力。为此,特呈××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领导,恳请给予项目补贴资金支持。
妥否,请批示。
附件:××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投资有限公司
6.生活补贴请示 篇六
根据《中共 XX 县纪律委员会、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 XX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XX 号)要求,中共县委 XX领导班子 XX 专题民主生活会拟于 2018 年 1 月 XX 日(星期 X)召开。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和请示如下:
一、会前准备工作情况
1、拟定会议方案。XX 同志亲自审定会议方案,并就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安排部署。
2、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在每位班子成员自学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2 天,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 XX 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牢固树立 XX 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 XX 的本要求。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13 多条,属于 XX 领导班子的意见,由 XX 同志召开会议进行通报;
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 XX 同志向本人反馈认领。
4、深入开展谈心交心。2018 年 1 月,XX 领导班子集中时间,普遍开展谈话交心,XX 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交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负责同志之间都开展了谈心交心,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以诚相见、谈透问题、沟通思想,进一步夯实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基础。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贯彻严实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画像准、分析深、整改实的要求,XX 同志主持起草 XX 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带头督促班子成员自己撰写发言提纲。XX 领导班子 XX 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具备开会条件。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 XX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 XX 要求,认真对照正反两面典型,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凝聚强大合力和提供坚强保证。
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安排
拟定于2018年1月XX日召开XX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主要议程为:1、XX 同志简要通报会议准备情况;
2、XX 同志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3、到会指导的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对开好会议提要求;
4、XX 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5、班子成员依次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6、XX 进行点评;
7、XX 同志简要总结会议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特此报告,请审批。
附件:中共 XX 县委 XX 局领导班子 XX 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中共 XX 县委 XX 局
7.专题民主生活会请示 篇七
县委第八督导组并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5月8日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在第一阶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对征集上来的17条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上级要求和职工群众意见,认真分析检查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领导亲自上手撰写了局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也分别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经第八督导组审核通过,最终形成了《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具备开会条件。
一是学习教育总的情况:按照活动要求,我局建立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考勤;通过专题讨论、观看宣传教育片、领导带头辅导、撰写心得体会、理论 1
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形式。切实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查摆问题情况:紧紧围绕“四风”方面22种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精准扶贫等时机,深入到基层群众、服务对象身边直接征求群众意见。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了边学边查边改台账,落实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查找出来“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
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情况: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中,局主要负责同志采取评价指导谈话的方式,与班子成员逐个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之间也深入开展了谈心活动,特别是相互之间在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通过相互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到了相互谅解、增进共识的目的。同时,在督导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对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心,交换意见和看法,有话讲在当面,力求 2
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四是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情况:我局领导班子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深入进行了讨论,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具体表现,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并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班子成员都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在督导组提出修改意见后,局领导班子再次认真反复进行了修改。在8月10日前,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已全部通过督导组审核通过。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定于8月13日下午14:00—18:00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8.镇民主生活会请示和方案 篇八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郴群组发“2014”28号)要求,永乐江镇党委认真扎实做好了‚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准备工作,经永乐江镇党委研究,并请示市、县委督导组同意,拟定于2014年8月4日召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1天。
当否,请审批。
附:中共永乐江镇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
中共永乐江镇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附:
中共永乐江镇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郴群组发“2014”28号)要求,为认真贯彻整风精神,精心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4日。地点:永乐江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题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让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三、参会人员 1.市委督导组领导; 2.联点的县领导; 3.县委督导组全体成员;
4.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活动办有关领导; 5.班子全体成员;
6.村书记、老党员、老干部代表。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主持。主要有11项议程: 1.观看兰考和衡东民主生活会专题片。
2.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说明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
3.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代表镇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4.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认领班子问题中属于个人的问题。
5.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
6.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
7.到会指导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活动办负责同志点评。
8.县委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9.市委督导组参会人员点评。10.联点县领导点评并讲话。
11.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作表态发言。
五、会前准备
1.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教育 3
实践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3本书,学xxx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及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端正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认真对照郴群组发“2014”26号文件要求和中央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在市、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进行‚回头看‛。结合民主评价结果,进行深入排查,对学习教育不深入、征求意见不充分、没有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的,及时纠正、补课,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解决,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整顿。
2.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三严三实‛要求为标尺,深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继续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开展‚六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辫子‛。领导班子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诊‛。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
3.全面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以‚相互提醒、真心帮助‛为目的,坚持聚焦‚四风‛找准问题,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相互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谈心交心要做到‚四必谈‛,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与班子每个 4
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市、县委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力求通过‚四必谈‛,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举‚四风‛方面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明确作出回应。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同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反复修改,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不能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不能以文字多少定优劣。
六、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落实‚五个不开会‛的要求,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不开会;主要负责同志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没找准、不聚焦的不开会;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不深入的不开会;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不开会,开出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代表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检查镇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检查镇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
2.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位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开诚布公地指出班子成员的问题,带头启发其他班子成员打消顾虑,敢于开展批评和接受监督。自我批评要抛开面子、抓住要害,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对规定需要说明的情况逐一说明,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解剖自己不怕严、触及灵魂不怕痛,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每名班子成员在开展自我批 6
评后,随即由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相互批评要真刀真枪,见筋见骨,聚焦‚四风‛直接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问题和不足,点出具体人具体事,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避免先表扬后‚希望‛的现象,坚决防止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原则、出以公心、坦诚相见,做到‚六不‛,即: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绕‛;与岗位职责和成长经历相结合,不‚空‛;分析问题具体到事,每一‚风‛都列出具体事例,不‚假‛;自我表扬的话基本没有,不‚夸‛;从具体问题中剖析思想根源,不‚浅‛;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不‚虚‛。要多一点‚辣味‛,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确保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点评。请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针对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情况、会议的总体效果进行点评,并形成综合评价,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4.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简要会议总结。镇党委书记谭新良同志代表镇领导班子简要总结会议情况,作表态发言,根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和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讲话精神,表明整改态度,提出整改意见。
七、通报会议情况,上报专题报告
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 7
通报会,通报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县委督导组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报材料,并与所督导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商定情况通报会的具体事宜。永乐江镇镇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为:县委督导组全体成员,科级领导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镇直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聚焦查找‚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和对民主生活会的综合评价等情况。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镇党委形成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经县委督导组审阅把关后,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查摆和剖析‚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八、抓好整改落实
9.生活补贴请示 篇九
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我县三家国营水利工程 管理单位财政补贴经费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81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04‟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自2002年以来,逐步推进了三家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乔苗水库管理所、那岸水利工程管理所、跃进水利管理所)的管理体制改革。2004年8月27日县政府决定,将三家水管所的单位性质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重新定性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共48名,并且同意将三家水管所符合条件提前退休的14名职工办理了提前退休,解决了改革人员分流问题。在财政经费补贴方面,定为:“三家水管所年财政补贴人员经费按年需总基本支出的80%减去三家水管所年均生产经营收入给予补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家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
问题。
但是,在实施当中由于三家水管所得到的财政补贴方式限定为:人员经费年需总基本支出的80%,再减去三家水管所年均生产经营收入,因此,造成人员经费缺口很大。几年来,有的水管所因经费问题,有的月份只能按应发职工工资的50%至70%幅度发放,最低的月份只能发放工资每人650元左右。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如此低收入造成职工生活十分困难,职工有病得不到医疗保障,不少职工情绪低落,他们多次上访强烈要求解决人员经费不足问题,从而造成我县三家水管单位的维稳形势十分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1年5月30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要求对我县三家水管所重新核定财政补贴经费,按事业单位测算经费支出总额扣除三家水管所经营收入后,足额补贴经费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5月31日和6月2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水利局提出的要求重新核定我县三家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政补贴经费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建议。
7月22日,县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把我县三家国营水管单位的退休人员从机关养老保险所转到社会养老保险所;二是单位的防汛值班、水文拍报费、水情检测费等不应纳入年初预算,由县水利局统一向县政府打报告要求安排;三是职工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50元进行测算;四是拟同意县水利局意见,即由原来决定的“三家水管所年财政补贴人员经费按年需总基本支出的80%减去三家水管所年均生产经营收入给予补贴”改为:“除退休人员外,按差额事业单位经费支出总额扣除三家水管所经费收入后县财政足额补贴并纳入年初预算”。
之后,我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是否可以把我县三家国营水管单位的退休人员从机关养老保险所转到社会劳动保险所的相关事宜,该局明确答复: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因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8月5日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对县水利局所作出的方案表示无异议,并对三家国营水管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进行核算上报。2011年8月12日、8月16日和8月18日,县政府领导又作出批示,由县水利局综合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提出解决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012年1月9日下午,县政府农艺梅副县长又召集县水利局、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讨论,会议决定按以下财政补贴方案进行补贴:即按三家水管所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抚养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总经费预算开支减去单位生产经营收入的70%后的80%计财政补贴额度。按此测算,我县三家国营水管单位(即乔苗水库管理所、那岸水利工程管理所、跃进水渠管理所)现有职工75名,其中在职41名,退休34名(含提前退休6名)。2012年三家水管所年需总支出经费为1,650,459.26元,其中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671,928.00元,提前退休人员年退休金额112,002.00元,年内应缴纳各种人员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381,448.10元,医疗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100,328.34元,计划生育及工伤保险费23,517.90元,失业金(单位负担部分)13,438.56元,遗属抚养费36,360.00元,独生子女补助经费1,320.00元,公务费19,680.00元,住房公积金补贴80,631.36元,政策性奖励工资(在职人员十三月工资和绩效工资)209,805.00元。三家水管所预计2012年生产经营收入为360,180.30元,按三家水管所总经费预算开支减去单位生产经营收入70%后的
80%测算,县财政补贴额度为1,118,666.64元,财政补贴占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为67.78%,三家水管所单位需自筹资金531,792.82元,其中:单位必须负责自筹缴纳退休人员20%的养老金47,396.62元,县财政补贴与单位生产经营收入总和为1,478,846.74元,占预算经费总支出的89.60%(详见方案一及附表)。
根据财政补贴第一方案,年内三家水管所预计支出缺口为159,933.39元,为了彻底解决三大水管所工作缺口问题,我局建议县财政对三家水管所的财政补贴按事业单位测算人员经费支出的总额(含退休人员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扣除三家水管所经营收入后,足额补贴经费,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即按照财政补贴方案二进行补贴(详见方案二及附表)。
特此请示,恳请审批。
附:
1、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财政补贴方案
一、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经费开支测算表
2、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财政补贴方案
二、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经费开支测算表
3、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经费开支测算两种方案对比参考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
管理单位
经费
请示
抄送: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
大新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财政补贴
方案一
按三家水管所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抚养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总经费预算开支减去单位生产经营收入的70%后的80%计财政补贴额度。
我县三家国营水管单位(即乔苗水库管理所、那岸水利工程管理所、跃进水渠管理所)现有职工75名,其中在职41名,退休34名(含提前退休6名)。2012年三家水管所年需总支出经费为1,650,459.26元,其中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671,928.00元,提前退休人员年退休金额112,002.00元,年内应缴纳各种人员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381,448.10元,医疗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100,328.34元,计划生育及工伤保险费23,517.90元,失业金(单位负担部分)13,438.56元,遗属抚养费36,360.00元,独生子女补助经费1,320.00元,公务费19,680.00元,住房公积金补贴80,631.36元,政策性奖励工资(在职人员十三月工资和绩效工资)209,805.00元。三家水管所预计2012年生产经营收入为360,180.30元,按三家水管所总经费预算开支减去单位生产经营收入70%后的80%测算,县财政补贴额度为1,118,666.64元,财政补贴占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为67.78%,三家水管所单位需自筹资金531,792.82元,其中:单位必须负责自筹缴纳退休人员20%的养老金47,396.62元,县财政补贴与单位生产经营收入总和为1,478,846.74元,占预算经费总支出的89.60%,年内三家水管所预计支出缺口为159,933.39元。
大新县2012年三家国营水利管理单位财政补贴
方案二
县财政对三大水管所的财政补贴按事业单位测算人员经费支出的总额(含退休人员单位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扣除三家水管所经营收入后,足额补贴经费,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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