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15篇)
1.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一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七项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所有操作岗位建立具体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按照培训时间要求开展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6、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强安全生产特殊(危险)
作业管理。制定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格监控动火、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油气管道等作业。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应急预案一般每三年评估1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令)要求,及时修订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具体台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2、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企业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二
1树立和落实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的人际关系、由这种人际关系营造的企业氛围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观。从长远眼光看,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与企业文化、乃至综合了企业文化的企业素养有着很深的关联。
企业横向和纵向的人际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事故、灾害或生产和质量上的问题。要想预防企业的事故和灾害,需要改变企业文化,使之更加明快、更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更富有预见性和参与性。
企业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分为硬件对策(设备等的本质安全化设计与管理)、软件对策(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作业规程等)及人的对策(积极参与、工作干劲、用心遵守等)三方面的措施,但企业能否有效地发挥三方面措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企业是否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健康的企业风格。
安全生产理念直接表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思想与文化,直接影响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决策与管理的行为与姿态,决定着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重视程度与实施效果。
根据国内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成功经验,企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至少应包含“以人为本、事故为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个方面。
(1)以人为本、事故为零
以人为本、事故为零,是指对于企业来说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企业必须尊重每一位员工的生命与健康,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以及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所有事故,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零。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指企业的经营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即所谓“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不安全就是违法”,而为了切实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企业与员工必须及早发现、掌握和预知在工厂和作业中潜藏的所有危险,预测和发掘出那些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的潜在危险,并努力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措施解决这些危险问题,预防并杜绝事故的发生。
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不能仅仅作为精神运动只停留于文件、口号、标语、宣传,必须为实现理念采取具体开展的“方法”,同时,还要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利用的“实践”。
首先,先进的理念是针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思想与姿态,而并非作为“向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安全的语言”广泛地悬挂于作业现场,以唤起作业人员的注意力。其实它更应张贴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因为所有安全生产理念的决断是从高层经营姿态开始的,只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发生了转变,企业所有的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为确保先进理念的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向下述明示自己认真的态度,并率先垂范展示具体的决断和行动:
①一定要全面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该委员会来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明确阐述上层的经营姿态与要求,并认真倾听包括职工代表在内的全体人员的意见;
②要有计划地巡视现场,必须用自己的眼睛和双脚确认工作第一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③每天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汇报,并要认真阅读和有效使用它们归纳后的有关资料;
④鼓励负责生产经营的下属尽可能多地汇报其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点,借此表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强烈关心;
⑤尽可能多地参加企业内外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借此向内外部展示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2 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上遵循戴明管理模式,由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评审与改进构成,而企业实施科学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是在实施管理模式中的每一过程中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以及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1)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
①从防止事故转变为风险控制
根据现代安全生产理论,必须在事故发生前发现、把握、预知岗位及作业中潜藏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或状态-即危险源,对各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并针对评价结果所确定的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行事前策划和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危险源或将其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方能根本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因此,防止事故发生的活动是一种信息管理、危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策划重点应针对各类风险以及对它的控制,而不应停留在关注事故。
②按照前期预防的原则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安全生产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衡量企业安全生产绩效的关键所在,它的建立与实施必须依据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控制伤亡事故就必须控制轻伤、控制轻伤就必须控制未遂事故、控制未遂事故就必须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的前期预防原则,规定年度内企业不同职能与层次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或结果,并以适当的形式传达到本单位所有相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并辅以有效的检查与考核来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2)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与运行
实施与运行是安全生产策划部分的重要支持机制,是将策划工作付诸实行并予以实现的过程,包括安全生产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运行与活动的控制规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同样,实施与运行的各项工作也要遵循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并采用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法。
①本着安全与生产一体化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于安全生产涉及企业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以及生产经营的每一个过程,因此,只有企业主体生产经营部门的各级管理层与人员都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其直接负责,企业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有人负责,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才能有能力和信心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通过各级生产经营管理层与员工的逐级负责才能真正落实,而非过多依赖安全部门去承担。生产经营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体会企业领导层的要求,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一体化落实,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②本着计划性、有效性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不仅仅是确保全体员工都具备与自身职责和能力要求以及所面临风险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让员工在一线作业中能够有效的发挥所掌握的这些知识与技能,让员工养成遵章守纪和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意识。因此,在力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日常实际工作相协调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③实施流程再造,针对所识别与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建立高效、科学的作业规程
④针对所识别出自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结合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历,建立并保持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按照预防、准备、相应、恢复四个过程对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检查与纠正措施
基于冰山理论等理论观点,应强调除死亡和重伤事故之外,必须对其他各类可记录的安全卫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进行监测、统计和评价,并要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冰山海面下的、致使出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环境等的根本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因为只有解决了这些海面下的根本因素,事故冰山才能被消除,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4)评审与改进
应采用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方法,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评价,以确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其要素是否满足下列要求,并确定是否需要结合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制定有效的计划和持续改进措施提供指导性的意见。
3 促进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从设备、作业环境等角度积极开展本质安全建设,制定各项管理与作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监督指导,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前提。
但是,为了切实、有效地推动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除了企业自身积极采取措施外,让一线班组员工都积极地致力于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群体,是生产第一线的组织,企业绝大多数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需要依靠员工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来完成。因此,企业在开展自上而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调动一线每一位员工的自觉性、自发性和积极性,促进班组自主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企业能否形成具有团队协作和富有预见性、参与性的组织,影响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且,也直接影响着企业改善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以及其他所有生产经营问题的解决。
根据国内外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在事故发生原因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而不安全行为现象的出现则主要是由于员工“知道、会做但没做”所致。员工之所以“知道、会做但没做”主要在于下列心理、生理、热情等方面的原因:
(1)员工缺少对危险情况的感知,甚至对危险熟视无睹,思想麻痹,冒险蛮干;
(2)员工作业过程中精神及身体状态不佳,精力不集中,心不在焉;
(3)员工对执行安全规章缺乏工作热情,没有干劲,常常忽视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实践表明,对于上述由于人类特性的错觉、忘却、习惯、侥幸、近道反应等所引起不安全行为,单纯依靠命令、指示、规定、教育、强制等安全管理的方法来防止是非常困难的,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而必须在完善管理的基础上,通过从理念、具体的方法、付诸实践等三个方面强化班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从而达到促进一线人员积极地事前预知和发觉现场的危险信息、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与干劲、提高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影响或改进人的行为意识,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
依据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下列方法来推动一线班组的自主安全生产活动。
①手指口唱
为了安全无误地开展作业,员工对工作中每一个需要确认的重点部位进行确认,这就是“手指口唱”。
手指口唱可以转变人的意识水平,使之处于正常而清晰的状态,是提高作业准确度和安全程度的手段。手指口唱有助于防止由于人的心理缺陷而引起的误判断、误操作、误作业,有助于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通过注视着对象、伸出手臂用手指、发出声音,将意识水平转换到正常而清晰的状态。
②危险预知训练(活动)
生产一线的工作通常是由几个人组成班组开展,工作开始前、到达工作现场时、作业开始前、工作中、下班之前等,通常都以班组长为中心,召开一个短时间的碰头会。为了在生产一线防止人为错误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每一天、每一时刻的安全卫生,需要以班组长为中心,在碰头会上自主地发现、掌握、解决工作岗位和作业中潜藏的危险,开展充实的“危险预知小组行动”,以提高每一名作业人员对危险的感知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付诸实践的热情。
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是由“工作岗位班组的所有人员”或“一个人”在“短时间”内进行“解决危险的训练”,即为了“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而开展的短时间危险预知活动。通过危险预知训练,可以有效提高对危险感知的敏锐程度,提高注意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员工工作的干劲和热情。
③健康确认
每个人的健康状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不正常的健康状况会导致不安全行为和事故以及伤害。要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需要通过训练,特别是在工作开始前利用很短的时间召开碰头会,由管理人员对每一名部下进行个别健康确认,以提高员工自身健康确认的能力。
关注每一名部下的健康,希望每一名部下都能拥有健康,这是管理人员应有的基本态度。而且,对确保企业的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防止人为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都是很重要的。
实践表明,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以及班组自主安全活动是一个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三大支柱。
参考文献
[1]日本国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危险预知训练,2007
[2]张志强,习惯性违章的危害,现代职业安全,2001(10):32-33
[3]黄曙光,现代化工业人因失误分析与事故预防,化工安全与环境,2002:(16)12-14
3.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三
一、从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独立单位来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谋划者
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统筹与谋划的领导与组织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统筹、正确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及时实施及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需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从最低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保障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本目标;从长远的发展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并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目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控制与修正,即组织必要的力量,保持必要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全面了解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做好下一轮计划打下基础。
二、从各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地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实施者
一是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重要举措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预防及防范措施。四是实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的各项工作。
三、从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定看,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全面执行者
一是执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职工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现场检查规定、设备场所租赁承包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的规定及对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二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企业内部各有关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真正具备与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保障与落实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权利等。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
四、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看,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保障者
一是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维持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筹措和保证。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满足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通常是指维持企业具备动态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直接投入,以及为保持这一条件所必须进行的相关管理活动的间接投入。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自身行业特点及工作需要提取并自主支配使用。三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持续地用于维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中,不能挪作他用。四是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五、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素组合及运行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者
一是企业应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能力,具体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检查与落实。二是各类企业量大面广,行业门类众多,产品技术特性千差万别,工艺、过程复杂多样,加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有效的管理。三是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与管理,及时控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隐患,使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四是作业现场所常常是各类事故发生的现场,企业应通过组织日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检查要有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五是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健全劳动组织纪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六是通过发挥工、青、妇等作用,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六、从安全生产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
一是企业通过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事故对于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冲击与破坏。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稳健、持续地开展,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中断甚至企业的破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供了可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与改进,在企业内部营造出安全、舒适、体面的生产作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先进、科学、符合人性要求的安全文化,充分体现对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的关怀和保护,并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理念有机地融入企业的总体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之中,真正从战略层次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应有的地位。四是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的形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法宝”。
七、从责权利对称运行的角度看,企业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及后果的基本承担者
4.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篇四
目前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严格不起来、安全制度落实不下去”等现象。为此,要以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为动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与隐患。
加强领导,形成共管合力
一、健全企业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建立由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工会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的运行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政令畅通,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反馈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受控局面。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文化的氛围。
二、构建消防安全生产格局
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优势,由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在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和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以及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决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加强消防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共青团要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建立信息、法律、技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构建消防安全生产格局。
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责任制
一、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发出的公发[2004]4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地位,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效益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基层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考核指标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基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防止断层、死角和盲区。在企业内部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按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进行奖惩兑现。
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上级公安消防管理机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企业防火安全委员会与各部门、基层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企业经营单位与外包工程队和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仪书》,做到层层签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重点单位”与市消防局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完好,不产生“三合一”隐患;企业负责人以法律文本形式,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使每一个员工以安全法规为准则,自觉遵守自己的安全承诺,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对所属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其风险抵押金将作为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企业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制度”,每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状况,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
一、建立消防安全运作机制
消防安全运作机制是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明确消防安全机构的责任和管理方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行为。消防安全运作机制的关键是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建立安全监督反馈机制
消防安全监督反馈机制是对消防安全运作机制实施监督,使企业在安全生产运作过程中处于有效的安全控制状态,并实现事前安全预控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方案供企业领导层决策。
三、建立消防安全激励机制 消防安全激励机制是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能源。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员工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和自我纠正,使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以激发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建立评价体系,加强重点管理
一、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
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价,按消防安全评价检查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查找、分析单位潜在的危险因素和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措施,为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使企业能够及时控制事故隐患,持续有效地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是有利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企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并自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管理 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重点对学校、医院、酒店、大楼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和看火监护制度、舱室涂装作业安全防爆燃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等,并以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440)标准,对运输和旅游船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建立《船舶防火档案》,开展消防应急演习和义务消防队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 加大检查力度
一、加强对
“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与整治
企业对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并责任到安全部门和人。对明火作业和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对隐患要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隐患全部消除为止。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整改实施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上报。
二、加强对
电热器具使用管理的检查与整治 为吸取违章使用电热器具而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企业可推行“电热器具使用许可证”制度,严格按使用电热器具“6项规定”要求,安全规范使用电热器具。企业员工使用电热器具时,必须持有“许可证”、必须在固定位置上使用,电源线必须符合负载要求,必须使用开关式插座,必须配备灭火器,必须张贴使用规则。禁止员工在宿舍房间和船员舱室内使用电热器具,以确保电热器具使用安全。
三、加强对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按消防设备管理规定,对各种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进行登记、维护保养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在采购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其生产单位是否具有经营资质以及检验合格证,对无经营资质单位的伪劣产品一律不准使用。
四、加强对
租赁单位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治
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企业所属单位以及租赁单位的车间、仓库、宿舍不得设在同一幢大楼内,车间、仓库应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尤其对租赁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杜绝“三合一”现象存在。经营单位与租赁单位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由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对经营租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对外包工要按《外来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对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落实防范措施,狠抓安全整改
一、坚持
“三同时”原则,把好安全设施关
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坚持“三同时”(消防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范要求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企业消防安全设施的投入资金,应当纳入企业建设项目概算,并由财务总监实施监督。
二、安全自查找原因, 消除隐患保安全
企业针对事故频发的特点,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组,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发出《隐患整改书》,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复查。特别是船厂等明火作业单位,要严格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违章动火现象。各单位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危险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和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定期分析、排摸和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告知制度,告诫新上岗员工遵章守纪,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要“在管理上抓环节、在措施上抓落实、在机制上抓长效”,重点抓好事故前的安全预防工作,并以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和专业技术,强化企业消防安全预控管理。
企业应对所属学校、医院、酒店、集体宿舍、综合办公大楼、危险品仓库以及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明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在每一层楼和每间房间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在大楼出口通道处,按规定设置明显的紧急疏散安全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封闭和堵塞安全出口通道,如遇有紧急情况时,应确保员工安全疏散和撤离。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消防演练和演习。船厂要建立专业的消防队伍,按消防救火技术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救火装备设施,加强消防队的救火灭火的能力,并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消防安全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及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干部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存在失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其责任。
提取管理费用,保证安全投入
一、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
按照中央企业要建立长期持续投入机制,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的要求,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费用,形成企业消防安全设施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新开发项目情况,按生产量和效益来确定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实施办法》,在企业所属单位予以实施。安全经费要列入企业预算,确保消防安全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二、对消防设施投入资金进行监控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并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保证。除此以外,对新建、合作和租赁项目,必须在其投资和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管理费用,用于安全设施添置、维修保养和隐患整改等,企业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消防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进行监控。
加强安全培训,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一、领导层的知识培训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按消防局的规定,组织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消防局组织的企业领导层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都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法定培训,并按规定参加消防局复训。
二、管理层的岗位培训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企业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局组织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法定培训,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消防局复核和换证培训。
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篇五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富家洞煤矿开办于1981年,1984年投产,1997年企业转制,更名为重庆渝西矿业集团富家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家洞煤矿),由重庆渝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手经营,属民营企业。矿区位于永川区吉安镇寒泸村,距新修的永川至泸州高等级公路约100m,距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永川站32km,交通十分方便,地理位臵优越。
矿山主要开采K8煤层,煤层平均厚度为0.6米,产状变化受地层和构造控制,南东翼倾角缓(13-16),北西翼变陡倾角40-57,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二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
矿井配备有 “一正四副” 矿级领导共计五名,正矿长一名,另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矿长各一名。科室职能部门配备有:通风瓦斯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职业卫生科、教育培训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等共计八个职能科室;井下配有掘进队2个,采煤队3个,运输队1个,机电队1个,通维队1个。全矿共有井下职工442人,地面158人。
矿井采用明斜井方式开拓,井口标高+373m,现开采水平标高为+80m,该水平共计布臵三个采区,矿井现有3个采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生产。采煤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
矿井提升系统为一级提升井。倾角25,全长720m,双道,提升绞车为2米双滚筒(型号JK/JTP2×2×125)。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风机为对旋20号(型号为FBCDZNO20/2)×90两台(其中一台备用)。矿井安有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种类和数量齐全。
矿井现采用一级排水系统,由+80水平的中央水泵房直接排至地面。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情况。00
(一)矿成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组长:王盛银副组长:曾发昌
成员:袁盛德唐显文赵昌勇侯天才任德银谷志刚肖政宏龚勇。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公室设在矿行政办公室。由班亚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发动
高度重视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为了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矿领导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矿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组织基础。抓好此次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关键在领导。通过密切配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精心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自查活动
精心组织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实践基础。此次自查,主要从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八个公共方面的内容以及煤炭行业的十一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组长王盛银负责,进行全面清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员学习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停工进行再学习,直至合格为止。
(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及台帐。对照标准清理,建立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21个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及档案和台帐、下井人员出入井记录台帐等19本基础台账。由曾发昌负责日常监督完善,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监督检查。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带班下井各项管理了规定,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制度进行处理,确保随时有矿领导在井下带班作业,现场不失控。
(四)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原来安全检查次数进行调整,每月由矿长王盛银组织一次全面性的隐患排查,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规定进行处理。
(五)抓好质量标准化保持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技术副矿长曾发昌负责,于2011年3月13日前,进一步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把各种记录及台账分配到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标准不降低。
(六)抓好职业危害防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人力资源科具体办理,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细化防护用品管理,于4月再开展一次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七)完善安全费用管理。由矿长王盛银负责,财务科具体办理。一是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二是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三是按要求配备必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八)加强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人力资源科具体经办,全面清理培训情况,完善培训档案,制定下一步培训规划。
(九)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办公室具体办理,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队班学习室安全文化展板。并规划出下一步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十)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由技术副矿长曾发昌负责,建立健全以技术副矿长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研究规划矿井开拓巷道布臵、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
(十一)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评级工作。由矿长王盛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于3月14日前完成自评工作,确保今年达到A级标准,对自评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隐患处理的“五落实”办法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由矿长王盛银通知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文件和标准,然后由分管负责人分专业组织学习。
(二)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标语和板报,并利用矿区广播加大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三)对活动开展不积极,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分管范围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将按集团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篇六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覆盖哪些人群?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那些人?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哪些企业要设安全总监?那些企业要成立安委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企业改制、破产、收购、重组后,主体责任怎么转移?
7.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七
“瘦肉精”举报电话:
0311-86256532 (工作时间)
0311-86684354 (夜间、节假日)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 对其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五条)
二、应当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场所和仓储设施;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三、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四、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第二十三条)
五、禁止经营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第二十三条)
六、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 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三条)
七、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 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并记录通知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八、禁止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及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九条)
九、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第二十九条)
十、禁止经营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九条)
十一、在经营过程中, 禁止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四十六条)
十二、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与标签标示内容不一致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四十六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 畜禽养殖者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 应当按照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 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 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 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 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 应当遵守农业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或者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 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 发现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通知供货者, 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 禁止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畜禽养殖场者的主体责任如下:
(一) 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 并建立用药记录。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三) 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 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四)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8.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新招 篇八
泉州市是我国经济外向度较高、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已占“十分天下有其九”的格局,全市共有民营企业十几万家,2006年民营工业企业总产值3165.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0.8%。但是,在民营企业中存在着基础差、规模小、安全设施简陋等问题,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一些长期制约和困扰泉州市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泉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安全工作呈现着“政府急、企业不急”的被动局面。十几万家企业的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安监部门的力量来应对,而生产经营单位则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从而导致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使企业本该落实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泉州市政府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现状,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了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做出了有益尝试。
“要牵牛鼻子”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监管复杂,做好不易,必须“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主体:政府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今年2月19日,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在对市安监局进行调研时指出“政府监管的责任的落实比较容易,也得到很好落实,开多少会,发多少文,部署多少工作都很容易做到,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较难,这是一个长期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随即,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三年行动”的序幕自此在泉州市拉开了。
“八易其稿”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泉州市安监局在林副市长调研后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以局长王金荣、副局长戴天圣为首的“三年行动”方案起草小组。
起草小组先后对什么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如何能让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定标准等问题展开调研。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先后七次组织市府办经济三科和市安监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讨论,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使方案不断成熟和完善,八易其稿,最终一份内容详实、可操作的“三年行动”方案展现在我们面前,25个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标准也随即出台。自此,“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能动起来,可操作”
行动方案围绕“企业能动起来、可操作”这一指导思想,用“五个应当”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定义、内容和依据。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能否得到较好的落实。
据了解,为了解决“企业能动起来”这一问题,泉州市政府在不影响2008年安全生产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不影响平时的安全生产监管及有关检查督促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了“三步走”行动方案。第一步,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按照“五个应当”“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为A级;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为B级;对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C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
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后,以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函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函告企业的开户银行等,以此措施增强企业的压力和动力。第二步,分类推进整改。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分类整改从2009年初,到2010年6月基本结束。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开始考核验收,对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进行调整确认,有升有降,以此逐年滚动管理、常抓不懈。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三年行动”总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各地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市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较好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从2011年起,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全市总动员”
5月22日,泉州市政府发出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6月3日,泉州市部署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泉州市市长朱明作书面讲话,副市长林伯前对“三年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泉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乡镇主要负责人,市属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年行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泉州市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制创造良好的氛围。
6月11日,泉州市各个县、乡、村都已经投入到“三年行动”的工作中。在丰泽区泉秀街道华丰社区,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已经布置到所辖企业,评级工作即将展开。该社区安全工作负责人欧再生激动地说,“我从事安全工作已经十余年,经常到所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但是说到安全生产的管理,归根结底要靠企业自身,有的时候对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这次‘三年行动的出台,方案详尽可操作性强,相信能够促进企业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9.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九
我做了一个统计在研究了17个工业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我们发现,他们都经历了事故的,上升期、高发期、稳定期、下降期这一过程。中国目前处于上升期。
还记得公司叶总监在我们梁场上过一堂课,她曾经形象的做了一个比喻,当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生活就是在“1”后面加“0”,后面加的“0”越多,说明事业越成功、家庭越幸福。倘若人的生命不存在了,后面加再多的“0”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工地出了伤亡事故,伤了人、死了人,这个工地就要停产整顿,伤员要进行治疗,死者要进行善后处理,事故原因需要调查分析处理,职工的情绪需教育稳定……这一切的一切会给工程带来多大影响?会使经济受到多大损失?是可想而知的。从历年的资料得知,发生事故的单位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同样,如果一个工程出了质量事故,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需要推倒重来,如果倒塌,更会造成人员伤亡,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
在前期梁场大力推行实施的精细化管理中,通过班子领导的悉心教育,同事们的耐心请教,我发现其实安全生产工作和精细化的联系
也是密不可分的,我们知道,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才能避免“细节”上的疏忽和管理上的粗放,才能避免失误远离事故。精细化管理,就是精益求精,务求实效。精,是解决事物的根本,是精细化管理的自然结果;细.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是精细化管理的必经途径。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这件大事就是无数“小事”、“细节”的集合体,没有“小事”和“细节”的安全,就不会有安全生产这个大事整体的安全,因此,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坚持走精细化管理之路;必须坚持“严格管理是核心,精细管理是基础”的管理理念,关口前移,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做好,做实。
下面让我们看几组照片。
10.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篇十
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检查考核。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组织对各类从业人员、进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七.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交叉作业现场专人统一协调指挥,对发包工程项目、出租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并加强监督。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八.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自觉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职工、群众、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11.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十一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可以通过完成三项任务来实现。一是认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关于主体责任细化,让各项责任和要求入脑、入心,内化成日常工作的基準;二是要加强重点分析,找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路径,建立有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重点抓“四个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首先应细化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在落实的过程中,不跑偏,不漏项。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可以从狠抓“四个责任”入手,即:组织领导责任、宣传教育责任、监督检查责任、率先垂范责任。通过有效落实四项责任,将主体责任更加清晰,更加便于各级党组织在思想认识、理论储备上做好工作。
1、发挥组织领导责任
党委要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去统筹、去考核,给予充足时间和精力投入,不在将在工作中给予党委强化,还应牢记党内职务和责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带领本单位党政各级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努力构建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催着一级干的局面[1]。
2、发挥宣传教育责任
党委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实、做真,杜绝走过场,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对待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只重形式,不能只满足于学习内容够、学习时间够,应主导建立群众认可、干部喜欢有效的方法,让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深入到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心中。
3、发挥监督检查责任
党委要对监督检查的工作进行总体把控,要参与监督检查的各项环节。党委可通过积极参与到专项监督检查目的和内容的制定,确保监督检查方向;通过不定期参与到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升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效能;通过熟悉监督检查的结果,为工作整改和指导下一步工作提供准备[2]。
4、发挥率先垂范的责任
党委成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首先应加强自身建设,以自己的行动做到廉政、勤政,并狠抓“四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为党员、干部做好榜样,坚持做到“三个管好”、“四个负责”[3]。
二、确保“四个到位”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针对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中容易出现的误区,落实好主体责任应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各项工作部署到位、具体措施到位、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一是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份内之事,仅停留在平时嘴上说说,缺少扎实的行动,究其根本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党委要认清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反腐已进入攻坚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包含着各级党委要全面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反腐倡廉就是党的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委。党委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的事主动抓起来[4]。
2、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二是落实党委缺少行动,不研究、不部署,只当纪委工作的“二传手”,只做表面表态,做表面文章。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党委应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思路,部署工作,还应把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需要部署的工作亲自部署到位。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关键、抓落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3、具体措施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三是布置工作只提出目标要求或指导方向,容易出现空对空现象,致使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案件查处查办过程对腐败分子威慑不大,制度建设重文件轻实效等问题。做到具体措施到位,党委应把任务具体化,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理念信念和宗旨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党委还应加大违纪违法曝光处理力度,坚持有腐必反,形成高压态势,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还应进一步完善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不能牛栏关猫,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干部不能腐。
4、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位
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容易陷入误区之四是忽视单位违规违纪的查处,思想认识中只有大贪大恶才需要查,忽视小贪小恶的查处力度。就目前经济体量并不低的基层单位来看,违规违纪情况不是没有,有的是没有发现,有的是发现了线索没有及时查处,有的是核实了但处理不够严肃。做到查处违规违纪工作要到到位,党委应立足于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理,树立及早发现、及早处理才是真正关心爱护干部的思想意识,这样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要落实“一案双查”,杜绝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行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包庇,不纵容。
结束语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一朝一夕,更需要持之以恒,需要党委成员齐心协力工作完成。只有党委集体充分认清主体责任内涵,掌握贯彻落实路径方法,通过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抗在肩上,体现在效果上,不断强化监督,不空喊口号,才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参考文献
[1]何政.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4,06:1-2
[2]罗奎武.初探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4,09:70-72
[3]杨群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把握的六个着力点[J].党建研究,2015,02:35-40
12.食品安全之责任主体研究 篇十二
管理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发展, 食品及相关产业正保持较快发展之速度, 在供应数量上已基本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之需求, 其质量也在逐步提高。但是, 在追求食品的数量、种类及科技创新的同时, 亦产生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食品安全问题。1979年我国发布了《食品安全管理条例》;1982年我国发布了《食品卫生法 (施行) 》;1988年我国发布了《标准化法》;1993年我国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9年我国发布了《食品卫生法》;2000年我国发布了《产品质量法》;2006年我国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9年我国发布了《食品安全法》。纵观上述法律我们可以看出, 我国的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之法律正在有序完善, 监管部门也由单一的一个部门发展到以专门的食品卫生安全单位为主, 工商、质监、农业、食品药品质监等多个部门为辅助的多主体并存的状态。《食品安全法》出台前, 由于各个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权责模糊甚至交叉, 食品安全隐患发生时产生了“踢皮球”的怪象。《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确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 但是多主体、界定模糊、权责交叉的现象并未得到改善。
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多个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力量, 其监督管理方式具有下述之特点:
(1) 多个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 再到消费、食用的各个阶段分别设置, 即将一个同一的、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分割成若干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且各个监督管理部门仅行使某阶段的部分监督管理权利为非完整的权利。
(2) 监督管理部门、单位之间互不隶属, 相互独立。
(3) 没有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仅作为某个行政机构中的一个职能部门。
民间为多主体参与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国家的根本性利益, 系国家、全社会关注之焦点, 其主体不仅只包含国家相关的行政机构, 还包含生产和经营之企业, 相关之行业协会及群众的自治性民间组织等。
责任主体分析
存在的问题
(1) 政府各监管机构存在职权交叉, 监管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政府监督管理的体系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 相关卫生、农业、质监、工商、药品等多机构共同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体系。由于各个机构之间存在职能、权力上的重叠且协调机制缺失, 产生了重复监管和不监管的两个极端现象。且食品从生产、流通再到消费、食用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状态, 而各个监管机构的分管阶段各不相同且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加之各部门协调机制缺失, 其监管效力大打折扣, 致使食品安全在政府监督管理层面上产生了较大的漏洞。
(2) 民间主体监督管理缺失
(1) 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一直以政府为主导, 民间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我监督管理一直处于被忽视状态。随着商品市场化的发展, 企业自我监督管理也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追求最大利益”系企业之本质, 便产生了利益与安全的矛盾。三聚氰胺事件、皮鞋胶囊事件、过期肉事件等危害公众的食品安全事件日益增多, 即企业的自我监督管理缺少社会责任感也发挥不了其应有之作用;
(2) 非营利性、自律性、团体性是行业协会的主要特征, 食品及相关行业的协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目前我国相关协会具有数量多、发展快等特点, 但也存在权威性弱、号召力差、发展滞后等问题;
(3) 民间自治性组织主要为居委会、村委会, 其特点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但是, 大多数民间组织并未对食品安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3) 受害者维权成本高
受害者的维权成本高的现象较多。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中, 受害者在维权的道路上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若上述投入与维权后的赔偿不成正比的话, 维权的高成本便导致了受害者维权的积极性降低, 甚至出现受害者不愿维权的情况。维权成本过高导致的维权积极性下降及不愿维权情况的发生, 致使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厂家、经营者得不到惩罚、制约, 则更加危害到我国食品安全。
(4) 主体责任的法律制约缺失
主体责任的法律制约是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中至关重要的标准。
(1) 政府相关机构作为主体的责任缺失
我国目前仍然是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监督管理模式。政府机构不仅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能, 也要承担监督管理不力的相应责任。当出现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时, 说明相关机构已经存在了监督管理不力的情形, 应当负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法律仅规定了相关机构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未对民事责任作出规定。相关机构的失职很可能导致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 受害者多为身体、财产上的损害和损失, 其民事责任的缺失致使很多受害者得不到良好的救治和赔偿, 不合法理。完善的追责体系, 不仅只包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更加应当包含民事责任。
(2) 生产厂家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出现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后, 对受害者的身体、财产及其他损害, 生产厂家及经营者应当负担赔偿责任, 受害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价款10倍之金钱作为赔偿金, 且经营者与生产厂家承担连带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免除生产厂家、经营者行政责任和其主要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刑法》等均对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体系并不完善。同时, 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体现了食品安全主体之责任在法律层面的滞后性。
形成的原因
(1) “市场失灵”
市场的自我调解是由一只“无形的手”在推动。完全竞争的、自由的市场仅存在于假设或理论中。现实中, 市场自我调节仍存在盲目性和滞后性, 且参与的主体都具有利己主义之本性。现实中的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失灵”, 即自我调节机制未发挥其应有之作用。市场经济以完全的自由竞争为基础和前提, 此仅为假设和理论, 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存在, 现实中的不完全的竞争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因素。追求利益之最大化为市场参与者的目的所在, 在这种目的下, 生产厂家及经营者很可能通过非正常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2) 政府干预失灵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出现后, 为了市场的正常运作政府干预才随之出现。国家目前对食品安全之监督管理存在法律上的缺失导致重复处罚与不处罚的两极化, 这不仅未对市场运作产生有利影响, 还影响了市场运作的效率。各行政机构的协调机制缺失和部分行政机构监督管理效率低下也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运作。
(3) 历史因素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建立与完善的, 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模式也经历了多次转变, 其中部分延续了各个行政机构分段管理的模式。因各行政机构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且职权存在相互重叠的现象, 可能出现为了各自的利益出现重复监督管理或监督管理空白的情况。
(4) 利益冲突系根本原因
食品安全主体存在相应的领域之中, 拥有各自的利益范围。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
(1) 生产厂家间的冲突。同类或近似的产品生产厂家系相互竞争且目标均为利益之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 可能出现不合理地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得更大之利益, 同时也使自己在同产品生产厂家中具有竞争优势。
(2) 生产厂家与经营者的冲突。生产厂家与经营者既是利益的共同体又存在冲突。通常情况下, 两者为利益之共同体, 但是二者之利益愈加一致, 则越可能产生食品安全事故。在法律责任的层面, 生产厂家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则经营者需承担其法律责任, 故在法律责任承担上二者又是对立的。
(3) 相关行政机构之间的冲突。多个行政机构分段监管之模式, 实际上各自独立且互不隶属的机构均有其自己的利益需要, 加之各个行政机构之间存在职权上的重叠, 故相关行政机构之间也处于利益冲突状态。
(4) 政府与生产厂家、经营者的冲突。因为二者系监督管理者和被监督管理者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二者之利益一致。但是, 生产厂家及经营者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情形下, 二者又处在对立、冲突的状态。
(5) 消费者与生产厂家及经营者的冲突。此二者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 通常情况下二者之利益是一致的, 但生产厂家及经营者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情形下, 消费者便成为了受害者, 且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消费者在市场中处于弱势, 故二者又经常处于利益冲突的状态。
国外法律之借鉴
国外法律之规定
(1) 日本相关法律分析
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日本国内最高的协调机构。该委员会负责对日本国内各个有权监督管理机构的协调并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工作和相关规定的实施。该委员会分为食品事故评估、化学评估和生物评估三个小组, 分别在相应领域内的事物进行评估。在日本, 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由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两个部门主要负责, 这两个部门在工作中即互相独立又相互合作, 两个机构会共同定制一些检测、评估标准。
日本的监督管理模式与我国相类似。但是, 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与我国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有非常明显的差别。前者承担的工作有协调工作和风险评估, 后者的工作仅局限于前瞻性的分析、宏观的指导、统筹及监督各个职能机构工作。
(2) 英国相关法律分析
在英国, 食品安全的立法及实施工作主要是中央和地方机构两级监督、垂直管理模式。即, 中央机构主管立法层面之工作, 地方机构主管中央机构所立之法律的实施及执行, 并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定制符合本地的标准。英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存在如下特征:1、英国的监督管理机构不同于中国和日本, 在英国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机构只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几个机构构成, 是一种综合监督管理的模式;2、与我国和日本等国家不同, 英国设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该部门是独立的、拥有法人资格的主体;3、由女王专门对英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借鉴
相比较而言, 日本法律对于主体之规定与我国较为接近, 均为多个机构共同监管的模式。但是, 日本设立了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 其目的是建立各机构间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 较之我国, 其权力、职责之规定较为完善;英国对于主题之规定较之我国存在巨大差别。英国有相关权威机构有针对性地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并非我国的监督管理模式。英国的相关机构为独立的且具有法人资格, 而我国的相关机构一般为某行政机构之附属部门。
完善
完善各机构的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仍然采用多个机构分段监督管理之模式, 此种模式仍然会产生重复监督管理和不监督管理的现象。建议通过立法的形式确认并完善相关职能机构的协调机制。明确食品从生产至消费、食用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 对各相关机构协调之内容进行细致划分、区别对待。强化各职能机构间的协调机制, 同时应将各职能机构的时间、阶段、职权、责任进行细化处理。
出台行业协会法
食品及相关行业协会未对本行业产生积极作用的最根本之原因在于, 我国从法律层面对行业协会的地位、权责进行规定, 这严重影响了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号召力。以制定行业协会法的方式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及权、职、责, 可以改变目前我国行业协会自我约束力不强、权威性差、号召力弱等不足, 充分发挥其行业与政府间桥梁的作用。
提高执法水平
(1) 建立“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执法理念
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中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执法原则,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并成立与之相配套的农科、医科、食品学、营养学等专家组, 通过各个相关方面的专家发布的食品安全的风险警示, 做到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的及早发现, 及早作出预防措施。同时, 各职能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积极向全社会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控措施, 以普及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使相关行政职能机构从原来的以执法、处罚为主转变成事先预防为主, 事后监管为辅助的工作模式。
(2) 增加违法成本
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生产厂家、经营商家及其主要的责任者的主要归责手段为刑事归责、行政归责和民事归责, 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并未因此而减少, 究其原因, 实为违法成本过低。文章认为, 除上述归责手段外还应当在生产厂家、经营商家及其主要的责任者的违约成本中增加惩罚性赔偿, 以增大其违约成本。增大违法成本不仅使受害者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中得到了足额的经济赔偿, 更会使严重缺乏自我约束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生产厂家、经营商家及其主要的责任者失去再次犯案的能力。
(3) 健全国家预赔偿制度
13.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十三
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我乡2009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具体分解各自在评定工作中每个环节中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
一、第一步(5月-6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将《级别评定标准》和《级别评定汇总表》下发给企业。
2、乡政府安监办: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尽快将《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印发给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向相关企业发放评定标准。
3、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派员参加相关培训,熟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二、第二步(7月-8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2、乡政府安监办: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3、企业:按《级别评定标准》,逐项对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巩固提高,对做得不足的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在9月底前完成自评,并将《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填写好上报乡政府安监办。
三、第三步(9月)
乡政府安监办根据企业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比对、初审,然后按不同行业分类,并一式三份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
四、第四步(10月)
邀请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乡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拟确认为a、d级的企业同时上报县安办和xx市行业主管部门。
五、第五步(11月)
认真整理、备案县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复核确认情况的反馈材料。
六、总结提高(12月)
认真总结,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准备迎接上级年度考评。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工作计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
(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14.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十四
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被动监管与主动落实永远是一对矛盾,被动监管幷不能带来落实的主动性。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保障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是关键,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除了靠强有力的监管和行业有效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外,更需要企业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充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体系,采取多种安全措施,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循循善诱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源动力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它能够引导激励企业干部职工忠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觉、自信和自如的实现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固然,“铁板定钉”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的落实安全责任,可是安全文化更是推动我们实现安全生产的原动力。首先要树立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对待安全严肃认真的态度,培养良好的安全责任心,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自身的安全知识学习,从而带动公司上下掀起学习、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其次,建立起各类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定时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确保职工时时“耳根”清醒并能掌握到实时的安全知识,以提高专业素质。另外,不定时的举行各类形式多样的安全讲座、安全演讲、安全晚会等特色文艺活动,更让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体会到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此外,树立各种安全工作的典型也是促进安全生产良好风气的形成的有效途径,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营造的安全文化必将激发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心的逐步形成。
二、纵横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的关键
实践表明,没有健全的责任体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必将带来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安全意识的淡薄,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存在。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建立起合理科学的安全责任体系就要求我们企业按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和“一岗一责”的原则,充分建立起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和本岗对本岗负责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和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加强各层各级岗位人员责任心,强化安全工作的目的性。“全覆盖、无死角”的责任体系,一丝不苟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保障。
三、科学、规范的制度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无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干部职工的行为,是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
我们企业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制度,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制度,讲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避免制度的重复、混杂。一个企业是否制定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是否夯实的具体标志。有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幷“完美执行”,我们企业就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就能实现安全生产。
15.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状 篇十五
一、国有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进行财务监管的重要性
国有投资主体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的各个合营方可以货币、机器设备、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等方式出资, 各方在合营期间不得收回其投资资金。国有资产投资中外合资企业可以促进国有资产存量流动, 实现国有资产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从而使国有资产在不断的合理流动中实现保值增值。投资主体是产权运营的主体, 也是实现企业产权合理重组的重要角色, 确立中外合资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地位, 就确立了投资主体的变化由国家来掌控, 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主体地位。
而国有投资主体实行的财务监管主要是通过财务指标实现对供产销活动的监督, 从而实现对企业整个财务系统的监督, 确保企业财务良性运行和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财务监管是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对国有资产财政监督的基础, 能够促进企业各项活动以及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财务监管对于规范公共组织的财务活动, 严格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改善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保证收支预算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加强对中外合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无论是对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维护国家利益, 还是对于强化宏观调控,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 财务监管通过对中外合资企业中财务活动的监督审查, 对该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纠错揭弊, 揭发企业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贪污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 保证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有效的贯彻执行, 维护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及其核算资料的正确性, 保护国家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科学合理而具体地明确国有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 促使各公共组织尽可能以最低的成本, 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其次, 财务监管通过对中外合资企业中的财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价, 揭示中外合资企业在财务管理及财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以及中外合资企业财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 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和补救措施, 从而改善财务管理工作, 促进增收节支, 提高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对中外合资企业依法合理监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促进中外合资企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增强管理者的法制观念, 督促各企业加强和改进对人、财、物的管理, 保证中外合资企业合理配置并有效使用国家资产,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非正常损失, 用有限的资金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国有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进行财务监管的现状
中外合资企业是改革开放中的新事物, 是引进外资的有效方式。通过中外合资企业不仅引进了新技术, 同时也学习了新的管理方法, 特别是新的财务管理方式。然而, 国有投资主体对其投资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 部分企业财务控制缺位, 资金运营混乱
部分企业刚刚合资后, 随着投资主体和管理模式的改变都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财务管理核心地位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或者没有足够的重视, 从而使得财务管理的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外商合作者很容易控制了中外合资企业的供销渠道, 控制了产品的海外销售市场, 进而控制了企业的大部分的销售收入。中外合资企业资金运营的监管是否严格, 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货币资金能否健康运转, 关系到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然而, 部分企业成立之初企业内部缺乏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对企业的资金运营缺乏有效监管, 资金运营混乱。
(二) 财务管理缺乏沟通, 企业监管协同不足
沟通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的分配, 从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控制风险。然而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于地域和文化的差异, 不同国籍、地区的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 造成企业财务管理不协调, 很容易造成不必要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 对企业财务的监管, 各部门缺乏有效地协同, 虽能各司其职, 但不能做到通力合作, 由于掌握的信息和分析的角度不同经常会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 简单的问题经常会出现难有结论的局面, 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整体协调性和通力合作的能力, 降低了企业的整体效率。
(三) 财务制度疏漏, 管理权责不清
首先,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但是由于长期闭关自守, 相关经济法规尚不完善, 对外商损公肥私的行为缺乏有效管制, 对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影响了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获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其次, 中方的管理人员缺少与外商共事的经验, 总体上表现谦恭有余, 制约不足, 使外商的管理权限膨胀到不合理的程度。另外, 中方作为国有投资主体管理人员是由上级部门派遣, 多数人没有第二职业和其他产业, 能够全心全意为企业的目标工作, 但是外商的工作人员多数人不仅拥有合资企业的管理行政权力, 还会与契合团体存在利益合作。因而, 缺少对外商工作人员相关财务活动的有效监管, 很容易造成中外合资企业的资产流失和不必要的浪费。
三、优化财务监管的对策
(一) 科学使用资金, 合理利润分配
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财务监管的目标是要确保企业资金保值增值。财务管理工作中要科学使用资金, 推进责任成本管理, 细分企业利润分配, 调动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确保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 充分发挥财务监管作用。利润分配作为一个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在企业管理中起到杠杆作用, 对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合理利润分配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
(二) 加强内部沟通, 实现外部协同
中外合资企业财务监管中要充分借助企业有关部门的力量, 有效整合监督渠道, 形成企业监督合力。首先, 加强与财务的沟通, 及时解决中外合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作为财务监管的参考, 对财务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地进行协调处理。
此外, 中外合资企业中财务监管要实现与企业外部各方监督力量的有效协同配合。第一, 要积极加强与企业财务决算审核机关的协同;第二, 要加强企业审计协同;第三, 要加强社会审计协同。通过与社会审计机构关于审计审查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有效沟通, 利用社会审计的工作成果, 及时有效地对中外合资企业的运行情况及其财务活动进行合理监督, 防止不合理财务活动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滋生。
(三) 加强制度监督, 明确责任管理
加强对中方高级经营者及国有股权代表的管理,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强化激励与约束是关键。中外合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中要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督促检查中方国有投资主体对中方高级经营者或者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管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规章, 抓好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素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对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整体建设中来, 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股东权益, 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中方国有投资主体对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分配、奖励政策。
此外, 投资主体要切实负起加强管理的责任, 明确责任管理, 坚持谁投资、谁委派、谁管理的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对中方的高级经营者及国有股权代表做到严格要求、管理、监督。积极探索和加强中方高级经营者及国有股权代表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同时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 尽最大的努力支持中方高级经营者及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 关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积极培养和吸纳人才, 为国有投资主体对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监管贡献力量。
四、结束语
中外合资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国有投资主体对其投资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监管是实现国家作为出资者管理目标的需要, 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是推进我国经济改革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中外合资企业中相应的财务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与约束机制是当前面临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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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戚社洪.中外合资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会计师, 201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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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情况汇报材料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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