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2024-09-07

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精选11篇)

1.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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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006(国)医院感染管理与预防控制指南(5分)

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终末消毒:()

A : 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B : 对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C :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D :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2、消毒灭菌的原则是:()

A : 进入人体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B : 进入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C : 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必须消毒D : 接触皮肤粘膜的用品必须消毒E : 以上都正确

3、对感染症病人污染的器材和物品的消毒程序是:()

A : 执行消毒---清洗---消毒或灭菌B : 执行去污染---清洗---消毒或灭菌C : 清洗---消毒或灭菌D : 执行消毒---清洗

4、医务人员使用的快速手消毒剂:()

A : 洗必泰醇B : 75%的乙醇C : 新吉尔灭醇D : 以上都正确

5、关于邻苯二醛的描述,哪项错误:()

A : 简称OPA,气味芳香B : 不需活化C : 不需对暴露浓度进行监测D : 与戊二醛一样,OPA有极好的相容性

6、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特殊治疗时应用无菌手套B : 进入治疗环境时应带帽子、口罩、手套、换工作C : 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D : 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意外锐器伤后应急处理的培训E :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7、Ⅲ类医疗环境要求错误的是()

A : 空气中菌落总数 ≤ 500 fμ/m3B :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10 fμ/cm2C : 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 10 fμ/cm2D : 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 50 fμ/cm28、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标准菌落总数 ≤ 100 fμ/mlB : 内毒素检查标准内毒素≤ 2Eμ/mlC : 每月一次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检验D : 一切透析治疗使用后的物品须使用健之素消毒液浸泡或擦拭

9、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A :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感染B : 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C :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D :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10、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不正确()

A :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B :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C : 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D : 接受污染手术者的预防用药时间为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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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5-01-004(国)医疗纠纷防范及医师权益维护(5分)

单项选择题

1、医患之间的契约关系取决于()

A : 双方是陌生人B : 双方是熟人 C : 双方地位有差别D : 双方都有独立人格E :

双方构成供求关系

2、患者的自主性取决于()

A : 医患之间的契约关系B : 医患之间的经济关系C : 医患之间的政治关系D :

医患之间的亲疏关系E : 医患之间的工作关系

3、体现医患之间契约关系的有下列做法,但应除外()

A : 患者挂号看病B : 医生向患者作出应有的承诺C : 先收费用然后给与检查处置

D : 先签写手术协议书然后实施手术E : 患者被迫送红包时保证不给医生宣扬

4、医患双方都具有独立人格要求医师做到()

A : 不伤害患者B : 从各方面关心患者C : “患者是上帝”D :平等待患E : 关心

患者心理需求

5、医患之间正常的信托关系应该建立与哪种关系之上()

A : 上下级关系B : 契约关系C : 社会主义医德关系和法制关系D : 亲属关系

E : 货币交易关系

6、在医患交往中,强调维护患者权益取决于()

A : 患者在信托关系中居于弱势地位B : 患者在信托关系中有明确要求C : 患者在信托关系中居于强者地位D : 医师对患者的承诺E : 医师对患者的关心

7、不属于医疗资源管理和分配道德准则的是()

A :平等交往,患者利益中心B : 医患利益兼顾,患者群体利益第一C : 防治结合,预防为主D :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社会效益第一E : 投入与效益并重,提高效率优先

8、一般来说,医患之间信托—契约关系所倡导的医患交往模式是()

A : 双方冲突型B : 患者主导型C : 主动—被动型D : 指导—合作型 E : 共同参

与型

9、正确处理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意义应除外()

A : 有利于医学事B : 有利于医院集体力量发挥C : 有利于医务人员成才D : 有

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E : 有利于内部共同创收

10、医务人员在确定辅助检查项目后,必须做到()

A : 只要检查项目明确,无需说服解释B : 使病人知情同意,要告知病人(或家属),尊重被检者C : 只要有益于治疗,医生可以作出决定D : 向病人解释清楚检查的危险性E : 因治病需要,无需向病人说明检查项目的经济负担

2009-14-02-038(国)静脉治疗的临床护理新进展(5分)

单项选择题

1、静脉治疗护士不需要评估病人()做出正确判断

A : 输液目的疗程B : 输液速度C : 药液性质D : 病人心理

2、<4小时为()疗程

A : 中期B : 短期C : 一次性疗程D : 长期

3、<10天为()疗程

A : 一次性疗程B : 短期C : 中期D : 长期

4、拔针时按压时间()

A : 40-120秒B : 2小时C : 30秒D : 3分钟

5、上腔静脉的回血流量为()

A : <95ml/分B : 100-300ml/分 C : 1-1.5L/分D : 2-2.5L/分

6、输注渗透压()药液 24小时内会导致化学性静脉炎和外渗

A : 等渗值为290mosm/l

B : 低渗值为<240mosm/l

C : >340mosm/l

D : 输注>600mosm/l液体

7、静脉穿刺时止血带结扣点应在穿刺点的血管旁()CM处为宜。

A : 1-2CM

B : 2-3CM2小时

C : 3-4CM30秒

D : 4-5CM8、静脉治疗评估内容不包括()

A : 治疗方案的评估

B : 病人情况的评估

C : 穿刺部位的评估

D : 穿刺者的技术评估

9、脆弱血管的病人穿刺错误的是()

A : 针尖进入皮肤和进血管一气呵成,便于穿刺成功。

B : 针尖进入皮肤后再找血管。

C : 进针时要用腕力带动头皮针,而不用上臂,前臂。

D : 针进入皮肤要浅,不能进针太深。

10、传统的“三段”式进针法进针角度,一般为()度

A : 20度B : 30 度C : 45度D : 90度

2009-14-04-021(国)儿科护理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5分)

单项选择题1、8岁小儿体重应为()

A : 15kgB : 20kg

C : 24kgD : 26kg

E : 28kg2、出生时平均身长()

A : 65cmB : 59cm

C : 50cmD : 40cmE : 35cm3、10岁小儿身高应为()

A : 100cmB : 140cm

C : 150cmD : 160cmE : 170cm4、光疗灯管使用多长时间更换()

A : 100小时B : 400小时

C : 800小时D : 1000小时5、3岁小儿收缩压血压为()

A : 60 mmHg

B : 70 mmHg

C : 80 mmHg

D : 86 mmHg6、新生儿呼吸频率为()

A : 15~20次/分B : 25~30次/分

C : 35~50次/分D : 50~60次/分

7、儿童正常呼吸频率为()

A : 15~20次/分B : 25~30次/分

C : 35~50次/分D : 50~60次/分

8、蓝光灯管使用300小时,衰减()

A : 20%B : 40%

C : 60%D : 80%

9、蓝光灯管使用900小时,衰减()

A : 30%B : 35%

C : 40%D : 45%

10、按年龄计算1岁以小儿药物用量(A : 0.01×(月龄+3)×成人剂量

B : 0.01×(月龄+5)×成人剂量

C : 0.04×(月龄+3)×成人剂量

D : 0.05×(月龄+2)×成人剂量)

2009-16-00-003(国)医患和谐关系的建立与医患沟通技巧(3分)单项选择题

1、对心理实质正确全面的理解是:()

A : 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能动的反映

B : 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C : 心理是主观想象的反映

D : 心理是客观现实的主观反映

E : 心理是想什么就反映什么

2、适合指导一合作型医患关系的状态为:()

A : 感染病B : 性疾病C : 智力严重低下 D : 病人不甘当配角

3、主动一被动型医患关系常见于:()

A : 病人是急性感染B : 医患如同父母—儿童C : 病人处于休克昏迷D : 医患有

同等权利

4、言语沟通在技巧上,更主要采用:()

A : 放式提问B : 封闭式提问C : 要提问方式D : 义提问方式

5、以下()不属于我国重点防治的癌症

A : 肺癌、肝癌B : 胃癌、食管癌C : 血癌、口腔癌D : 乳腺癌和鼻咽癌

6、某中年人,童年生活受挫折,个性克制,情绪压抑,经常焦虑、抑郁,又不善于宣

泄,过分谨慎,强求合作调和。他的行为模式最容易患的躯体疾病是:()

A : 冠心病B : 脑出血C : 慢性结肠炎D : 甲状腺功能亢进E : 癌症

7、提高胃癌治愈率的关键在于:()

A : 术前、术中、术后化疗B : 根治性手术C : 早期诊断D : 放射治疗E : 综合治疗

8、对癌症等坏消息的反应,心路历程的六个阶段正确的是:()

A : 震惊、否认、愤怒、忧郁、讨价还价、接受

B : 否认、愤怒、忧郁、震惊、讨价还价、接受

C : 震惊、愤怒、忧郁、讨价还价、接受、否认

D : 震惊、否认、忧郁、讨价还价、接受、愤怒

9、对癌症等坏消息的反应描述错误的是:()

A : 何种情绪都是正常B : 可能有积极的情绪反应

C : 可能有恐惧心理D : 以上都是错误的10、当患者得知癌症坏消息后接受医生治疗建议是属于:()

A : 积极的情绪反应B : 极端的情绪反应

C : 消极的情绪反应D : 不正常的情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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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006(国)胰岛素治疗新理念及方法推广(2分)

单项选择题

1、关于糖尿病的胰岛素治疗,正确的是()

A : 肥胖的糖尿病人较适宜于胰岛素治疗B : 1型糖尿病人可不用胰岛素治疗C :

因感染发热而厌食的糖尿病人应将胰岛素剂量加倍D : 经一段时间的胰岛素治疗后,可产生胰岛素抗体

2、半个月后病人来复诊,并诉说曾到附近诊所诊治,给加用每日,进宁(2.5mg)格

列本脲。服药后常有心跳、出汗,四肢软弱,复查空腹血糖为7.2mmol/L(130mg/dl),餐后血糖11.1mmol/L(200mg/dl),下一步最适宜的处理措施是()

A : 加用另一种降血糖药物B : 加大用药剂量至每日2片(5mg)C : 停药观察

D : 改用胰岛素

3、下列关于人胰岛素的叙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每分子由A/B和C三条链组成,共含60个氨基酸残基B : 每分子由A和B两条

链组成,共含51个氨基酸残基C : 每分子由A和B两条链组成,共含46个氨基酸残基

D : 每分子由A、B和C三条链组成,共含65个氨基酸残基

4、关于血糖浓度的调节,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血糖平衡的体液调节主要靠激素调节B : 血糖平衡的激素调节主要胰岛素和胰

高血糖素C : 下丘脑的不同区域参与血糖浓度调节D : 胰岛细胞只感受血糖浓度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激素分泌

5、区分1型和2型糖尿病的检查中,那个更有意义()

A :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 : 空腹血浆胰岛素测定C : 餐后血浆胰岛素测定D :

胰岛素释放试验

6、基础胰岛素的概念正确的是()

A : 在餐-餐间抑制肝糖产生的胰岛素需要 B : 在餐后维持正常血糖处理的胰岛素需C : 在餐前维持正常血糖处理的胰岛素需要D : 在餐后抑制肝糖产生的胰岛素需要

7、下列不属于胰岛素的不良反应的是()

A : 视力模糊B : 胰岛素耐药性C : 低血糖反应D : 过敏反应

8、儿童的1型糖尿病应该()

A : 服用正规胰岛素B : 单纯饮食控制C : 口服降糖药D : 较小剂量胰岛素和

(或)口服较小剂量降糖药

9、有关胰岛素使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合并肾功能不全者,胰岛素应该减量B : 所有1型糖尿病患者饮食控制疗效不佳,均应用胰岛素C : 使用胰岛素前必须先固定饮食D : 多有并发症的糖尿病病人都必须使用胰岛素

10、应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不恰当的方法是()

A : 从小量开始以避免Somogyi效应B : 以饮食疗法为基本治疗C : 高渗昏迷宜选

用鱼精蛋白锌胰岛素(PZI)D : 血糖波动大量可加用双呱类药物

2.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二

1 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意义和作用

1.1 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近几年, 随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 生源状况多元化, 大多数学生是初中阶段教师和家长眼里的“学困生”, 普遍存在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基础差、学习能力弱的问题, 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很吃力, 家长的责骂和教师的漠视使得他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由于学分制的核心是选课制, 在学分制下,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 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 在学习上 (除必修课外) 做到“四自主”, 即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真正实现“选我所爱, 爱我所选”。学生的兴趣、爱好得到保护和尊重, 有利于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 培养了参与意识、自主意识、竞争意识, 有效地开发了学习潜能。

1.2 有利于因材施教, 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基础素质普遍偏低, 学生之间差距不断扩大, 不少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学习公共文化课和基础课时感觉比较吃力, 多数学生刚开始还信心满满, 打算好好学习, 结果几次课后发现什么都听不懂, 久而久之就放弃了, 出现上课睡觉、厌学等现象, 导致教师对“教学起点”难确定、“教学过程”难实施、“教学评价”难把握。在学分制下分层教学、因材施教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根据学生知识的欠缺和学习倾向的差异, 对基础不同的学生实行分别组班和分别教学, 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在课程实施中, 基础较好的班级可以缩短教学时数、充实教学内容, 基础较弱的班级可以延长教学时数、降低教学难度、适当补习初中课程, 定期进行信息收集和反馈, 进行动态管理, 调整班级、调整学生心态、调整教学方法和进度。

实施分层教学, 尊重了学生的个体差异, 做到了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扬长避短, 让每位学生都学有所长、学有所得, 感受成功的喜悦, 进而强化学习的信心, 学习积极性逐步向其他课程的学习迁移, 提高整体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体现了“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1.3 有利于师生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学分制下通过学生自主选课程、选教师, 把竞争机制引到教学中来, 使教师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 不断学习, 更新教学内容, 改进教学方法,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方面, 在教学行动中真正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服务意识;另一方面, 推行学分制, 实行教、考、阅分离, 给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动力, 学生要想顺利完成学业, 就要尽可能使成绩优异。因此, 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学生, 学分制都会使其自觉参与竞争, 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而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1.4 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对现有的职教课程实施课程体系改革,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 建立并完善课程体系。一是对现有的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必要整合, 采用模块化和综合化等课程模式, 优化课程结构, 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打破过去必修课“一统天下”的格局, 设置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必修课体现专业类学习的基本要求, 是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限选课体现专门化方向, 是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按规定要求选修一定学分。任选课体现爱好与特长的培养, 是扩大学生知识面, 培养和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潜能的课程, 学生可以自主选择, 选修课应占到相当比例, 允许学生部分自主选择课程、选择专业。新的课程体系结构既保证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培养规格, 又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既能快速适应劳动和就业市场的需求变化, 又充分发挥和挖掘了学生的兴趣特长、个性特点, 提高技能训练的权重, 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 也有利于促进和加强“专业品牌”建设。

2 当前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难点分析

2.1 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学分制的认识尚待深入

长期以来, 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已习惯于学年制的基本做法、基本要求, 对其具有的规模效益、较强的专业性以及教学管理比较简便的优势深有体会。而学分制作为一种从国外引进的教学管理制度, 对它的宣传介绍、经验交流、理论研究工作也往往仅局限于高等教育领域, 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实施学分制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广大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学分制的基本内涵、实施要求等还比较陌生, 对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还缺乏较为深刻的认识, 对此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力度还不够。因此, 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 让广大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学分制的概念、原理, 特别是对当前在中职学校推行学分制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有充分认识, 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对推行学分制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2.2 各地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进展不平衡

由于学分制实施要求高, 目前云南省大多数中职学校未推行学分制, 或只是处于开设选修课的起始阶段, 学分制管理的内涵没有深入到教育观念、课程体系、教师管理等各个环节;也有些学校推行学分制还只停留在教务管理等少数部门, 没有深入到学校各个层面, 没有转化成教职员工的自觉行为;有的学校虽然推行学分制, 各专业教学计划也已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进行了修订, 采用了模块化课程模式, 设置了部分选修课, 但结果是“换汤不换药”, 未按照学分制要求推行学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以及实施分层教学, 仍然是沿袭传统制度, 即同专业、同年级的所有班级学生执行相同的课表、相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未实现真正的课程体系改革。

2.3 教学资源不足

学分制选课的灵活开放制度要求学校要有足够的教育资源, 必须有充足的硬件设施作为保障。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资料、计算机房、教学仪器设备、实训场地等要满足学生选课的需要。由于中职教育起步较晚, 基础薄弱, 加上近几年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使本就不足的教育资源更加紧张;扩招使中等职业学校的师生比超过1∶20, 甚至超过了1∶30, 教师工作量 (备课、上课、管理学生等) 达到了超负荷运行状态, 所以, 教学资源的不足制约着学分制的推行。

2.4 现行管理模式不适应学分制要求

学分制下实行学生自主选课、分层教学, 加大了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也给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如教学计划的完整性、系统性不易保证, 学习的计划性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学习质量不容易保证。有的学生在选课上可能就易避难, 形成“凑学分”现象, 这样势必降低学习质量, 影响培养目标的实现。另外, 学分制下学生自主选课和实施分层教学将打破原来班级建制的管理模式, 学生自由度增大, 容易导致其缺乏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教学由按班级统一管理变为班级统一管理与课程分散管理并举, 变共性管理为个性管理, 变面对班级为面对学生个体, 变原来每班一张课表为每生一张课表, 变过去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教室、实验室、实习场地、计算机房、图书馆等都要统筹安排, 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因此, 推行学分制要求管理部门改变现行管理模式,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开发或引进经过相关部门评测、符合《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的职业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计算机软件, 为推行学分制提供技术支持, 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5 弹性学制和工学交替实施范围有限

学分制下, 学生提前修满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 可以提前毕业;在规定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推迟毕业, 即实行弹性学制。同时, 学生还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实行工学交替, 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整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小, 很多尚未达到法定的成人年龄 (18周岁) , 正处于身心急剧发展变化的阶段, 他们的自我抉择、约束、管理能力比较差, 对自己的行为往往无法进行正确的选择, 在就业或创业中一方面常常受到年龄的限制, 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家长思想上有负担, 不放心、不愿意学生提前就业、创业。另外, 推行学分制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学生提前毕业, 而是让学生在学习上有更多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让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就业需求、社会需求来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充足的资源、良好的环境多学一点知识, 认真完成每一个学习环节, 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 而不要急于提前毕业。当然, 对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学习潜力很大的学生要求提前毕业也是允许的。因此, 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目前暂不主张实行弹性学制和工学交替。

3 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管理改革的措施和对策

学分制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的全新教学管理制度, 其全面推行势必引起教学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的一系列变化。因此, 应建立和制订与之相适应的整体配套措施和政策, 推进学分制改革。

3.1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 以能力为本位, 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 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 为了解决“进口”和“出口”问题, 让学生毕业后能更好地服务社会, 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学校必须具有足够的自主经营权力,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需要的变化自主决定招生规模、自主招生、自主设置专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创造条件使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管理、合作办学、学籍管理、教职员工的配备、聘任和教材选用等方面充分享有自主权。

3.2 转变教育观念和管理理念

学分制的顺利推行必须得到教师、学生的支持和社会、家长的认同, 否则难以开展。更新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是推行学分制的前提。因此, 学校要做好推行学分制的宣传工作, 全校师生要转变观念, 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服务学生”的管理理念, 明确学生是学校教育服务的主要对象, 教育教学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 在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基础上, 明确推行学分制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推行学分制管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难度, 通过教育教学活动有意识地加强学生主体性的培养, 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习质量, 真正使学分制内涵深入到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教学管理者应树立规范、效率、质量、效益服务的中心观念;教师要从传授知识为中心的传统观念转变到既传授知识又强化学生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教育观念上来,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关注每一位学生, 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扬长避短, 给每位学生提供表现、创造和成功的空间, 充分调动学生的创造力和潜能, 使每位学生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 让每位学生都学有所长、学有所得, 使教学落实“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目标。学校要改变“唯成绩论”的评价观, 倡导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 知识、能力、技能考核并重, 能力、技能考核为主的评价方式, 建立注重学生素质与能力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使学生真正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发展, 用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 使学分制为学生发展个性、开发潜能、培养创新精神提供条件。

3.3 解决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

(1) 增加教学设备投入。推行学分制, 学校必须具备先进的管理手段和较好的软、硬件设备, 这就要求学校加大投入, 进行软、硬件设施的改造, 使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网络系统以及相应软件等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进程, 使教师能够充分利用学校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开设一些本专业以外的选修课和特长课。

(2)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目前, 中职学校教师队伍无论是人员结构还是学科、知识结构等, 都是按学年制的要求设置的, 特别是一些新设专业的学科, 教师缺编较多。学分制下允许学生自主选课, 就必须开设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如果选修课数量不足, 学生则无课可选;如果选修课质量不高, 学生则学无收获。另外, 学生在选择课程的同时选择授课教师, 如没有一定数量的师资, 就无法形成竞争机制, 难以实现学生选择教师;没有一定质量的教师, 就开设不出更多、更好的选修课, 而且学分制的推行要求教师因材施教, 使每位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 还要求教师教书育人, 这些都对师资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培养每位教师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 改变终身只教一门课程的状况, 引导和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 满足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效率的需要, 使学校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从而发挥学校的综合优势。

3.4 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为顺利推行学分制, 必须围绕专业培养目标, 制订或修订具有统一性、灵活性的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 以学习者为中心, 强化职业能力培养, 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和综合化的课程。按课程性质整合现有的课程资源, 扩大学科知识面, 增加学科主干课内容, 培养学生既有顶岗工作的专业能力, 又有适应职业转换并具备自主择业的综合职业能力。在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基础上, 开设能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必修课和足够的选修课程, 给学生以自由选择课程的空间。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注意每门选修课的先行课和后继课之间的衔接关系, 力求使选修课和必修课一起构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推行“多证制”, 鼓励学生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在培养能力的同时取得学分。适当提高技能考核学分的权重, 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 努力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 也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某种技能证书, 为学生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3.5 逐步建立和完善导师制

推行学分制, 给了学生较大的自由度, 虽然学生有了选课的权力, 但是相当一部分学生由于年龄小, 还不具备真正选课的能力, 选课过程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盲从性, 正确合理地选课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 逐步建立和完善导师制是推行学分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可以指派班主任或选定专门的专业课教师担任选课指导教师或选课咨询教师, 加强对学生选课、学习的辅导和指导, 同时要求家长发挥选课计划的参谋作用。

3.6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

学分制的推行首先要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制订与学分制相配套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如“学分制实施方案”、“学分制教务管理条例”、“奖励学分实施细则”、“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分制课程设置手册”、“学生成绩考核实施办法”、“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等, 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效益。其次要建立相关管理规定, 如建立学分制暂行规定;建立导师制的相关规定, 包括导师的聘用条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建立选课管理工作办法, 对学生选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建立计算机试题库, 实行教考分离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和修正与学分制相适应的配套政策, 如招生政策、修业年限、毕业就业、学生选择专业的制度、校际间的学分互认等, 这些政策和制度既是保证学分制推行的配套要求, 也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措施。

3.继续教育学分新规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教师资格、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参加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 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市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 学分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 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 继续教育坚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中小学教师素质。

第十条 根据成人学习规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确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便于中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和学习。公需科目培训在省做 出统一规定之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中小学教师通过远程、自学等方式学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发的继续教育课程,经考试合格,可按规定计入学分。

第三章 学分管理与实施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一个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区提供不少于60学分的面对面培训,中小学教师面对面培训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完成各级教育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结业证书中既有学时又有学分规定的以学分计算。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国民教育系列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

第十四条 新任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记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经考核合格,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课程专家、指导教师的,以及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结对帮扶、教育志愿者、送教下乡等义务支教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均可按其承担培训学时数的2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学分,一个周期内累计登记不超过120学分,具体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交流轮岗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由任教学校统筹安排,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进行学分登记、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可在次年补修。连续2年无法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可在一个继续教育学分周期内补修,周期内无法完成补修的视同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第十九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所在学校和有关单位应督促其改正。对在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骗取学分的教师,取消其学分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过程管理,对学分登记与事实不符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学分登记与审核

第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采用证书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包括:各级教育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中小学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公需科目培训。

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年度登记。登记程序为:

(一)本人申请。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束后,教师个人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登记申请。

(二)学校审查。学校逐一全面审查教师年度内参加培训情况,依据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考核成绩、学时证明或结业证书,按照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有关规定核算学分。

(三)管理员登记。学校核实教师个人提交的材料并核定学分后,由学校指定专门人员在证书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应将本单位所有教师年审学分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章 政策保障

第二十六条 举办教师培训的机构和学校要加强继续教育过程性记录和档案管理,作为登记和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部门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学校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继续教育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自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和自主研习活动,其费用按照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解决。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管理费和证书工本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今后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新政策后从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2012年6月30日前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的学分继续有效;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参加的培训,未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分的,按原有省、市有关规定计算,在原《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4.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四

【发布文号】琼府〔2006〕20号 【发布日期】2006-04-30 【生效日期】2006-04-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海南省

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

(琼府〔2006〕2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海南省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施方案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国质检质〔2006〕6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电子监管网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工作。到2010年底,力争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主要目标是:

(一)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千千万”工程,即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1000种重点产品入网,并逐步过渡到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全部入网;在1000个重点商场、市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乡村布设10000个电话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并逐步过渡到每个村庄都布设电话信息查询终端;

(二)实施“1811”食品、农资安全放心工程,即在18个市、县以经销食品、农资为主的100个商场、100个市场,布设电子荧屏和电话信息查询终端。

2006年、2007年是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重点突破阶段,具体目标是:第一,省内生产的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类产品,属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且达到入网条件的全部入网;第二,全省18个市、县城区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在全省各乡镇和村庄布设10000台电话信息查询终端,从而使电子监管网在全省基本覆盖。

二、组织领导

(一)省政府成立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发展与改革、商务、建设、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旅游、供销、信息产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电子监管网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下设产品入网组、终端设置组、宣传联网组。产品入网组负责动员企业产品入网,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派员参加;终端设置组负责终端设置的选点布局,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派员参加;宣传联网组负责建立电子监管网的宣传工作,协调做好电子监管网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信息网络的联网工作,组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并派员参加3个专业组。负责入网企业的业务洽谈、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终端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

(二)建立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和分析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实施情况,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各种问题,推动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2006年5月-2006年6月)。

1.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加强新闻报道,大力进行宣传,使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了解电子监管网,支持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

2.根据质检总局制定的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本省产品特点,制定我省入网产品目录,开展企业产品入网动员工作。2006年至2007年产品入网的企业总数争取达到1000家。

3.制定查询终端布设计划。全省18个市、县所在地选择300个重点商场布设电子荧屏信息查询终端。全省200个乡镇所在地和94个农垦系统农场、华侨农场场部各选择10个商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全省2713个行政村和4600个文明生态村各布设1个电话信息查询终端。各市、县根据全省电子监管网信息查询终端布点计划(见下表),制定本地区布点计划,选准布点场所。

(二)启动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

1.动员企业积极入网,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和其它适合入网产品的省内生产企业,争取入网数达到500家。重点选择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生产企业。

2.按照电子监管网信息查询终端布点计划,完成18个市、县所在地300个重点商场信息查询终端布设工作的50%;乡镇所在地和农场场部完成1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行政村和文明生态村完成3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三)全面铺开阶段(2007年1月-2007年12月)。

1.质检总局规定的首批入网百种产品和其它适合入网产品的省内生产企业入网数达到500家,使产品入网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

2.完成18个市、县所在地剩余半数重点商场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乡镇所在地和农场场部完成1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行政村和文明生态村完成3500个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工作。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四)全面覆盖阶段(2008年-2010年)。

1.建成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覆盖城市乡村的网络。全面完成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千千万”工程建设,同时,要从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尽快过渡到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信息查询终端设施在城市规模商业网点随处可见,农村布设到自然村,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悉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1811”食品、农资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对生产产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政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大创新;是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形象,提高我国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措施;是企业和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统一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从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加强领导,参照本方案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推进工作。

1.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场、市场,合理规划终端布局,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

(1)合理布局,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程度、商业网点的分布情况、农村查询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规划信息查询终端布局,确定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场所,并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城区以及重要乡镇,各地的重点商场和市场,集中力量组织进行信息查询终端布设工作,取得先期突破,然后全省铺开。

(2)数据共享,延伸功效。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和机制,做好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信息向“金质”工程导入的接口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信息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企业、消费者的需要,逐步完善电子监管网信息服务功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优化配置资源,把电子监管网与产品质量监管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延伸电子监管网功效。

2.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1)积极动员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企业将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出口产品、食品类产品、农资类产品率先入网。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入网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2)出台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3)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检查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4)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要制定利用电子监管网受理投诉、举报的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三)加强宣传,营造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良好氛围。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针对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三个不同群体,分别设计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着重对电子监管网的重要作用、产品入网程序、信息查询方法等内容加以宣传介绍,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营造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的良好氛围。

5.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的说明 篇五

各位教师:

现就继续教育条件及其学分验证说明如下:

一、2011年职称申报验证学分

总学分31.6,含远程教育18.6分,校本学分8分,教研学分5分。以后每年验证学分增加2.5分。

教研学分及校本学分由学校管理员在每年5月到区进修学校统一办理学分添加,请教师平日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以累加学时。

教师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含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及其他课程。每年申报职称必须通过2门以上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有4门,必修选修1门2学分及1门4学分的搭配学习)、2门以上专业课的学习。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从事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班主任工作培训课程。

二、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其他培训单位的培训,可以学校为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办理免修学分,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单位到本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办理免修学分(免修学分不能代替公共必修课、校本培训、教研培训的学分)。符合以下条件的,于每年5月上交相关材料到学校管理员统一到区进修学校办理免修学分:

1.完成新任教师见习期120学时培训(集中培训60学时,学校实践考察60学时),登记公共课5学分。

2.市教育系统开授的继续教育课程中未能涉及的专业,其专业教师可参加市级及以上劳动部门和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开办的培训,并按培训单位的有效证明办理专业课学分免修。

3.获得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登记专业课5学分。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的,凭职业上岗证(含管理类、操作类)登记专业课学分,其中初级的记1学分,中级的记2学分,高级的记3学分;技师的记4学分,高级技师的记5学分。

5.完成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凭毕业证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的成绩(含学时)证明办理登记学科专业类课程学分。参加自学考试的,凭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出的单科成绩单办理,每门课程计1.5个专业课学分。

6.完成校长培训(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班)并获结业证书的,登记公共课5学分。7.完成国家、省、市、区骨干教师培训(含“百千万人才工程”培训)、培训者培训等,根据培训学时,登记专业课学分。

8.学员在市级及以上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刊物每发表1篇论文,根据其内容可以登记公共课或专业课1学分。发表多篇文章可以累加学分。

9.学员参与市级以上专业教学委员会组织编写教材2万字以上,记专业课5学分。

10.学员获得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可一次性登记公共课或专业课学分,其中国家级课题记5学分、省级课题记3学分、市级课题记2学分。课题参与者的免修学分折半计算。

11.学员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培训考核,凭合格证办理公共课2学分。

12.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凭二乙以上等级证书登记公共课2学分。

13.参加心理健康教育A证、B证、C证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可凭证书分别办理免修公共课5学分、4学分、3学分。

14.凡开设了中职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授课教师,经审核后,按其所授课程的学分的两倍,予以登记其相应类别的学分。开设校本培训课程的教师,其学分可按此办法进行登记。

15.教育行政部门各处(科)室及其直属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事前应向市、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报市、区(县级市)教育局主管师资培训的处(科)室同意,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课程管理及收费标准按继续教育课程管理办法执行。

16.女教师年龄满54岁、男教师年龄满59岁后,可以免修继续教育课程。

17.教师申请免修的学分,参加两项或以上培训的学分可以累加,但每年免修登记累计不能超过5学分。

办公室

6.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六

根据长大教字[2001]325号通知精神,我校从2000级本科生开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需获得12个综合素质学分方可毕业。根据规定,学生读书笔记3学分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以下简称学工部)进行考核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本科学生(从2000级本科生开始)。

二、学分考核:学生读书笔记3学分应在入学后前三年完成,每学期不少于0.5学分。学生每学期开学后应从《长安大学文化素质教育推荐书目》(参见长大教字[2001]325号)中选择书目进行阅读。学生应认真阅读所选书目并写好读书笔记,每年5月上旬、12月上旬将读书笔记以班为单位送指导老师批阅。

三、指导老师由学工部聘任,凡愿从事此工作的教师(主要为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每年9月15号前向学工部提出申请,学工部根据申请情况统一聘任,于9月底将指导教师聘任情况及指导班级安排下发各学院。指导教师批阅工作量由学工部考核计算,批阅每份读书笔记按 0.2学时计算。对不负责任的指导老师学工部有权进行更换。

四、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应为我校正式教师或干部。所聘请的指导老师应认真批阅学生读书笔记并评定成绩,成绩记录采用等级制,凡学生读书笔记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指导老师应将学生读书笔记成绩单(同其他课程成绩单)于每年6月上旬、1月上旬一式二份报学院及学工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考核由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并记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五、学生读书笔记成绩评定标准

优:能认真通读所选书目,每篇读书笔记有较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书写工整,态度认真,每篇在2500字以上。

良:能认真通读所选书目,每篇读书笔记有所体会。书写工整,态度认真,每篇在1500—2500字之间。

及格:能较认真的通读所选书目。书写工整,态度认真,每篇读书笔记在1000—1500字之间。

不及格:不能完整通读所选书目,书写潦草,每篇读书笔记在1000字以下或所读书目不在所选范围内。在网上下载他人文章顶替读书笔记,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六、时限要求:2000级、2001级读书笔记3学分可在毕业前四年内获得。各学院及各指导老师要及时督促学生按期完成读书笔记。

七、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7.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 篇七

我校经过对学分制管理的研究探索,实施了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模式。

该文旨在从教育管理角度,结合对医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以来的实践,探讨医学生学分制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应对的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和推广医学生的学分制管理模式。

关键词 学分制 医学生 教学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社会的来临、终身教育观念的日益强化,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等院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成为厚基础、宽口径、具备较强知识扩展性和社会适应性的复合型人才。

8.对教育的学分制的思考 篇八

选修制的目的,是充实必修课的内涵,扩展必修课外延,使学生的知识量增加,知识度加深。

选修课的课程可根据学校师资条件和校外社会力量的条件进行安排。如学校根据教师的特长可设立手工制作、航空、(航海)模型制作、篆刻、绘画、歌咏、朗诵等课程,语文和英语可开设阅读与写作,新闻采访、文学讲座等课程。现在初中的生理化合科为《科学》,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兴趣再开选修课《生物》、《化学》、《物理》,打好单科基础,为在高中分科教学打下结实的基础。另外也可利用社会资源开办摄影、“三棋”、剪纸、书法、钢琴、编织、缝纫等课程,但所有课程必须有教育目标,教学目的,教材可购买,可自编。选修课的时间可安排在自修课和周六的兴趣活动课。

选修课的最后结果必然会和学分制连接在一起的,结业一门就给适当的学分,达到一定的学分就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条件就会演变为学分,学分制就自然而然形成,因为学分制是随选修制的发展而发展和演变而来的。

9.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条 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七条 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八条 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九条 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十条 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十一条 根据成人学习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确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便于教师自主选择和学习。公需科目培训在省里做出统一规定之前,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通过远程、自学等方式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发的继续教育课程,经考试合格,可按规定计入学分。

第三章 学分登记与管理

十二条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采用证书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

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

十五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国民教育系列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

十六条 新任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记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经考核合格,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十七条 在县级及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的,完成工作任务可按其承担的培训学时数的两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十八条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登记不超过120学分,具体计算办法由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十九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束后,教师个人凭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提出登记申请,由教师所在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学分计算,并在证书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二十条 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二十一条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补修。具体办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十二条 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过程管理,对学分登记与事实不符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人员责任。

二十三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所在学校和有关单位应督促其改正。对在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骗取学分的教师,取消其学分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政策保障

二十四条 举办教师培训的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加强继续教育过程性记录和档案管理,作为登记和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各学校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继续教育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十七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自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和自主研习活动,其费用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解决。

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管理费和证书工本费。

第五章 附则 二十九条 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10.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十

第一章 项目的申报和认可

第一条 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卫生厅公布的项目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二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重视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3.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填补省内空白的技术和方法。

第三条 市级以下单位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向所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市汇总上报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和省辖区内的驻军、部属单位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直接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第四条 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于每年8月30日前,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第五条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通过后,由省卫生厅在每年年初公布,项目有效期为2年。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单位需要和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第六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按期举办,当年未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2年不再公布。

第七条 项目举办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将《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2)报送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如拟继续举办,应同时报送《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凡未按要求报送执行情况汇报表和备案表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2年不再公布。

第二章 学分授予

第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性质、内容、学时授予学分。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授予Ⅰ类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3、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4、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含省级临床进修基地)举办,由省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5、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定,由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会在我省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上述1、2项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4、5项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授予Ⅱ类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由各市卫生局或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举办的专业培训班、学术活动、专业进修、个人发表论文、承担科研任务以及有计划、有组织的自学等均属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第九条 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学分,每年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Ⅰ类学分可以在任期内或注册期内累计完成。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5年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必须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学分。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含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5学分。

第十条 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经考核合格,按该项目规定的学分数授予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但每次所授学分数,最高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单位主管继续医学教育的部门,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由单位组织或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有明确目标和自学计划,学习后写出综述并经认可,按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高不超过5学分。

2、学习由全国或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订和指定的自学资料和音像教材,经考核认可,按规定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综述,按刊物类别授予学分,并按作者排序第1至第3作者依次递减1学分。

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的期刊(10-8学分);

核心期刊(8-6学分);

非核心期刊(5-3学分);

内部期刊(3-1学分)。

4、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类别授予学分,并按课题组成员排序第1至第5名依次递减1学分。

国家级课题(10-6学分);

省、部级课题(8-4学分);

市、厅级课题(6-2学分)。

5、有书刊号的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出国考察报告和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6、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7、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该类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8、经单位批准,到省级以上进修基地进修(含省级和出国培训)6个月以上者(不含6个月),经考核合格,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进修6个月以下者,按进修基地规定,分别授予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十一条 参加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按该项目所属类别和规定学分数授予学分,最高不超过5学分;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属类别授予学分。

第三章 学分登记、验证和考核

第十二条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发放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本人保存,用于连续记载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

第十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国家级项目学分证书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省级项目学分证书由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均由承办单位发放,并作为转登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凭证。

第十四条 在江苏省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江苏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验证工作。学分证书经审核,加盖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后生效,作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登记的依据。

第十五条 学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每年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证书进行审核和学分登记。

第十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和所获学分应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证合格后作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凡在任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

第十七条 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制度。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学科专家组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混乱、乱授学分、乱发证书的单位,取消其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对积极举办和踊跃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且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11.海南省继续教育学分网 篇十一

南海网海口6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组)6月26日上午8时,海南理科高考状元周怿将做客南海网新闻会客厅,她将会在现场畅谈她的高考复习经验与生活中的.趣事,展现一个与众不同的高考状元。

据了解,周怿是海南理科高考状元,高考分数是900分,其中语文837分,数学812分,英语810分,化学727分,物理787分,生物828,此外会考成绩为39分,如此傲人的成绩又将是怎样取得的呢,请您6月26日8时关注南海网,有问题的读者可以拨打南海网编辑部电话0898-66810515,与高考状元近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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