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2024-07-13

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共14篇)

1.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一

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及对策

林业局机关八支部

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地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与策略,才能使党建工作正成为推动林区经济发展与服务员工群众的有效载体,才能更好的促进林区改革发展。根据对林业局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治工作流于形式

没有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没有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务”现象;与生产经营工作形成的巨大经济效益相比,党建工作不具备可以完全物化、量化的优势,工作成果较为虚化,在短时间内很难看到鲜明的成果。一些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差,理论水平不高,做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方法手段简单化,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政治意识还不够强

在林业职工的日常生活中,看似平淡但其中也隐藏着各种政治问题苗头。比如稳定问题、违法问题、对党情绪问题、邪教问题等。目前相当一部分林业党建工作者缺乏政治意识,对许多政治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部分党员组织观念较为淡薄,党组织的概念在他们心中已被严重淡化。

二、对策及建议

(一)突出党建工作 发挥各自作用

充分认识到林业局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观念。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光荣感,明确角色,正确定位。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好各自自身的作用。

(二)突出基层组织,形成带动作用。

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是林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各级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传递出去,实现互动,共同提高。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通过党支部建设带基层班子建设,全面加强林区基层班子思想作风能力建设,使基层班子成为一线干部员工的主心骨。通过党员带群众,加强思想教育和观念引导,强化员工岗位责任心教育,培育严、细、实作风,促进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基础工作全面过硬有序稳定发展。

(三)突出机制建设,强化核心作用。

党建工作要创新,必须以高效的工作机制为保证。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党建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要努力创新工作机制,防止和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建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形成系统的、完整的工作程序,用以指导和规范林区党建工作。要完善岗位职责,严明岗位纪律,形成一套职责明确、程序严谨、落实有力、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为林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坚强保证。

(四)突出文化建设 营造引领作用

林区党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林区企业文化建设,借助于文化建设来促进党员、干部的团结与协作,从而为林区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林区文化工作要融入到职工、干部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结合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凸显对人民群众的服务,并从具体的文化建设中引导职工、干部,增强工作积极性,减少工作惰性。同时要找准林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发挥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进而有效建设党建文化,增强林区党组织的执政威信。

综上所述,党建工作只有结合时代要求和林区发展需要,因时而动、顺势而为,才能保持生机活力;只有创新思维、主动作为,才能蓬勃发展。

2.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二

这是我国首次发布有关服务业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推动《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 现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编制《指导意见》的背景

首先, 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强化政府宏观质量管理, 增强区域、行业、服务型组织服务能力, 促进服务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要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提出要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实现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近年来, 我国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 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与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 还存在着质量管理与标准化工作互动机制需要优化、标准体系尚需完善、标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基础研究亟待加强等问题。当前, 我国已经进入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新时期、新形势对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必须采取切实措施, 抓紧研究解决。

二、关于《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明确了以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标准为基础、创新为动力, 着力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化政策, 健全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实施与质量监测, 加快培育一批服务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 从而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立足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特点, 从工作格局、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几个不同层面, 提出了“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全面规划、重点部署”、“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32字原则。

一是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施政策引导, 运用市场机制, 强化行业自律, 发挥企业作用, 形成广泛参与、多元共建的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良好局面。

二是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强化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综合协调, 有效运用政府监管、激励保障、环境营造等多种手段, 合力推进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是全面规划、重点部署。做好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 开展试点示范、监测测评、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 推动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是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着眼建立服务业质量管理与标准化工作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创新手段方法, 强化监督评价, 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 发展目标

明确了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两阶段目标, 即:2015年侧重出台一批促进服务业质量管理与标准化工作联动的政策措施, 研制一批服务业质量基础和通用标准。2020年则要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 国家质量政策与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三、关于重点任务

本《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的7大重点任务, 具体包括。

一是实施国家质量政策。提出要制定和完善服务业质量政策, 提出服务业质量标准化要求, 以及推广和实施质量领先、企业参与、社会认可的联盟标准等。

二是完善基础和通用标准。提出要重点研制服务业质量术语、分级、标识等基础标准, 服务质量测评方法、模型、数据调查与分析等技术标准, 以及测评机构管理标准这三类标准。

三是分类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提出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要着重完善服务质量标准, 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要着重提高服务质量标准的覆盖率, 在公共服务领域要适应形势加快服务质量标准的研制。

四是推动标准应用与示范。提出要引导服务型组织积极实施标准, 并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等现有工作中, 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化工作。

五是开展质量监测与测评。提出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 开展以顾客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监测与测评。逐步开展服务业质量等级评价, 公布服务质量等级。鼓励企业公示服务质量标准, 做出优质服务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支撑服务品牌建设。提出要加快推动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在金融、信息、餐饮、旅游等行业中的推广应用。要形成集品牌定位、规划、创建、管理、传播与维护为一体的品牌培育标准, 规范和引导服务型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工作。

七是强化基础前沿研究。提出要研究国内外服务业质量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和先进经验, 开展不同服务业态的服务质量测评标准预研, 以及新兴服务业的标准化探索研究。

四、关于保障措施

3.完善基层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篇三

关键词:基层财政;问题;建议

乡镇财政体制在我国财政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财政问题日渐突出,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乡镇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帮助乡镇财政走出困境。本文以安徽省定远县为例,通过分析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浅见。

一、现行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财政事权和财权不对等。乡镇财权过小,事权过大,事权、财权不相适应,是导致乡镇财政收入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但上级政府在下放事权时没有相应的财权保障,造成基层乡镇政府有事权无财权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

(二)乡镇财政实力小,财源缺乏。定远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弱县,全县人口96.3万, 2015年一般财政收入16亿元,其中乡镇3.5亿元。乡镇财政收入匮乏,乡镇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比重低,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尚未改变,以农户为单位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为主,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在大多数乡镇仍不活跃。

(三)乡镇财政支出大,增长迅速。乡镇财政不仅要承担工资、运转经费,还要承担各项民生工程配套、社会保障、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维稳等方面的支出。“十一五”初,定远县乡镇支出1.21亿元,2014年底支出3. 63亿元,年增长75%。

(四)乡镇陈欠债务难以消化。由于乡镇财力拮据,财权、事权不对称,乡镇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欠下了大量债务。虽然中央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逐步消化历史债务,但在现有财力下,大部分乡镇无力偿还。

(五)乡镇财政干部身份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身份出现了双重性的特征,财政从业人员一部分属于公务员管理,另一部分属于事业单位人员,乡镇财政所属于聘用制事业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性质待遇有了差别,挫伤了一部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六)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乡镇财政所存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员少、人员相当老化的现象。定远县有22个乡镇,财政所在职人员105人,承担着组织乡镇收入,统筹支出,惠民补助的审核、发放,乡镇民生工程资金的监管等职责。平时疲于奔命、超负荷工作,知识老化、学习培训“碎片化”,难以满足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完善基层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支持经济发展。通过多种方式盘活乡镇各类资产,加强资金统筹、项目统筹、政策统筹。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实体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培养财源,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二)逐步完善基层转移支付制度。依据公共服务均等化分配为重点,以保障性、激励性、定向性为原则,对一些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乡镇,根据综合考核确定转移支付额,对于做出贡献的乡镇采用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对于生态建设具有示范影响的乡镇给予转移支付倾斜,逐步均衡各基层区域间财政保障能力。

(三)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深化国库支付改革,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实现涉农资金乡镇财政监督全覆盖。建立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作者单位:安徽省定远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4.综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篇四

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于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提高人的素质、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实践,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务实举措,是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的现实需要,是优化环境的管理工程、群众需要的民生工程、促进发展的务实工程、检验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二、科学规划,确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为奋斗目标,以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环保模范城镇、园林城镇活动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坚持人人参与、联创共建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3年努力,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更文明,将*建成创业环境良好、人居环境适宜、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秦巴地区大城市、经济文化强市。到,*中心城市创建成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各县(市)城区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4个、市级卫生县城1个,市级园林县城5个,市级文明县城5个,市级环保模范县城3个;全市建成卫生先进单位4000个,卫生场镇150个;建成文明单位4000个,5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建成为文明乡镇。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一)净化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全面整治城(市)区主次干道、支路、小巷、城郊结合部和公路进出口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实行全天候保洁;各乡镇必须有专业保洁队伍,做到场镇环境干净整洁;国、省、县、乡、村道实现清洁畅通。*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要在3年内全面建成符合国家规范的垃圾集中站。*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城区206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距县城10公里外的乡镇要建设垃圾集中填埋场。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实施集中处理,*中心城市旧城区及各县(市)城区主要路(街)3年内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城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加大扬尘治理,抓好油烟和散烧煤治理工作。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广告管理。搞好噪音污染治理。

(二)绿化工程。全面开展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和创建环保模范城镇、环保模范单位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扎实抓好*中心城市、县(市)城区和乡镇场镇的绿化工作,城镇常住人口每人每年在城镇规划区种植一棵树。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认捐植树活动,实行单位划片义务植树责任制,坚持包栽、包管、包活。新建小区必须绿化,实现应绿尽绿。着力搞好国、省、县、乡、村道绿化工作。

(三)美化工程。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市场建设,规范城镇摆摊设点。规范车辆占道停放,合理设置临时停车点,加快停车场建设。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等的设置。加强建筑工地和公共设施管理。加大对城乡道路的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

(四)亮化工程。*中心城市、县(市)城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实现路灯亮化,亮灯率达到98%以上。*中心城市、县(市)城区重要节点及重要路段实施专业亮化,建(构)筑物实施局部泛光亮化装饰,加强亮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洁,打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夜景。

(五)居民行为规范工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市民仪表仪态、言谈举止,形成爱护公共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市容秩序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使城镇居民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努力提升*人的形象。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城镇等活动。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要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配套费、清扫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等征收机制,财政投入和征收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必要的经费开支,保证“四大创建活动”和“五大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同时,建立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将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构建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导向分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城乡环境治理问责制,对不重视、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失职失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行政监督、执法监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监督监管网络。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进行深入宣传,调动城乡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各项活动,增强学生的城乡环境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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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关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有关部署, 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广电总局相关司局, 组织全国信标委、全国信安标委、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委会、全国通信标委会、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委会、全国物品编码标委会等技术机构和有关专家, 组织编写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方案》, 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 近期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并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

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并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方案, 系统指导和统筹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将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自身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全面提升全社会的信息化水平, 广泛辐射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6.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六

一 学习目标不明确

我发现,一些语文教师课前没有作好充分的准备,对本堂课乃至一篇课文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心中无数,因此,走进课堂,便让学生翻开教材,从读书开始,带领学生漫无边际的交流、读书、汇报,这种“没有航标乱行船”的做法并不少见。出现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是教师没有真正把握教材,没有真正弄清楚目标。教师在上课前,首先要弄清学什么,也就是研究学习目标和教学侧重点的问题。

二 教师备课不深入

我看到部分教师教案后,感到奇怪的是老师们写的教案与所上的课是背道而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原因是现在小学教师课多,上面成天让教师搞一些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还有一些老师们把教案当作一种摆设,把写教案当作完成任务。因此,备课时钻研教材蜻蜓点水,理解不到位,读得不深入。

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一步深钻教材,熟读课文。

上好课的前提是深钻教材。一篇课文摆在我们面前,第一步是理解字词句在课文中的意思。随着悟性的提高,有些关键词语,写得精彩之处,以及课文的重点、难点,也会很快抓住了,便做上记号。凡是生字,拿不准读音的,一定要查字典,注拼音。有些词语的意思虽然不一定讲,但教师必须弄懂。

第二步是朗读课文。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对于情感型课文,朗读的遍数还要多,要读到“其意皆出吾心”,“其言皆出吾口”的程度。为了让学生把课文读正确、读流利、读出感情,教师必须掌握朗读要领,把握朗读基调,上课时用自己声情并茂的朗读为学生做示范,所以备课时要力求把课文读“活”所以,语文教师要在提高自己的朗读能力上下功夫。

第三步是正确领会作者谴词造句、谋篇布局的意图。对于作者推敲、锤炼文字的匠心,一定要细心琢磨、体会。每篇课文都有不同的谋篇布局方法,也要把握好,以便引导学生去感悟,去学习,去运用。对于文章的妙处和特色理解了,成竹在胸,课堂上便会自如地引导学生去感悟。老师毕竟是老师,是组织者,是引导者。教师领悟得深,学生才能领悟得深,甚至在老师的诱导下,超常发挥。否则,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四步是认真思考课后练习题的要求,有的教师要先做一做。如,要求学生背诵的部分,教师先背下来。要求学生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教师要努力去做。要求学生回答的问题,教师先答一答,有时还要写到教案上。

三 语言积累不丰富

我发现多数学生在语言积累方面失分较多,如抽考试卷中,学生不会写描写春天的词语;默写古诗要么记不住,要么错字多;说不出喜欢课文中的“谁”及其原因;毕业水平测试中,不是教材要求背诵的段落学生重视不够,即使是非常优美的段落,学生也记不住。

改进意见和建议:采用科学的策略,加强语言积累。

实验教材把加强学生的语言积累列入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教材中的“找找抄抄”、“读读背背”、“读读记记”、“我会填”等,大修订教材也安排了“把你喜欢的词句抄写下来”方面的习题,这为学生的语言积累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教材安排这些内容,旨在引导学生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丰富语言积累。

(1)充分利用教材安排的练习,指导学生在熟读、熟背的基础上,抄一抄,自己再写一写。

(2)引导学生进行随文积累。语文教材中的课文语言优美,读起来琅琅上口,是积累语言的典范。因此,读文后一定要安排学生对课文中的优美语言进行记诵、摘抄。在高年级的教学中,可让学生就熟记的词语、短句分类整理与摘抄,丰富学生的语言积累。

(3)指导学生加强课外积累。让学生搜集身边的谚语、歇后语和对联,定期交流,看谁找得多,背得多。

四 阅读教学无针对性

无论是低年级、中年级,还是高年级,阅读教学如出一辙,从揭题到内容分析,课文讲完了也算完成了任务。这样的阅读教学教师辛苦,学生乏味,久而久之,学生的阅读兴趣也就随之消失。

改进意见和建议:把握年段特点,实现自主阅读

《语文课程标准》对各个学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第一学段的要求是:喜欢阅读,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第二学段的要求是: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体会课文中关键词句在表情达意方面的作用,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第三学段的要求是:“理解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推想词语的意思,体会其表达效果”;“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了解故事大概”。

五 习作教学缺乏研究

语文教学最薄弱的环节是习作教学,表现在:一是低段的写话练习抓得不扎实,学生练习少;二是习作教学研究不深入,教学效率低;三是学生不善于作文,习作缺乏个性。

改进意见和建议:贴近生活,引导学生自由表达

(1)紧扣学段目标,扎实训练。《语文课程标准》对每一学段的习作教学有明确的要求,因此教学时要对照课标要求,扎实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训练,在完成本学段习作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学段间的衔接。

(2)把习作与生活结合起来。因此,我们要丰富学生的生活经历,引导学生积极投入现实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不断发现。

(3)加强阅读与习作的有机联系。在阅读教学中,教师要努力寻求读写结合点,指导学生在研读文本的基础上进行写的训练,实现读写能力的同步发展。

7.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七

1.开展大型模拟招聘会;

2.提高大学生对就业的认识,加到对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 3.邀请各专业资深从业者作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就业;

4.开展毕业生返校活动,邀请优秀毕业生传授本专业学习、就业经验 5.开展跨专业交流会 促进不同专业的交流 6.组织学生调研 搜集就业信息

7.开设从业礼仪、社交课程,并纳入学科总成绩

8.教师指导学生科学分析就业现状 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从业岗位 9.多开关于就业方面的讲座

10.建立双学位辅修制度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11.召开优秀企业家座谈会 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12.老师对学生减少约束,鼓励创业

13.最好多邀请一些企业来我们学校考察,然后签订一些关于就业的合同

14.和企业合资专门为某个企业培养学生

15.主动提供场地开展社会型的招聘会 让在校学生感受就业氛围 16.组织学生进行社会问卷调查 搜集就业信息 17.与就业网络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18.挑选部分学生参与工作第一线 撰写工作总结 19.加强工作单位的回访工作 20.全员师生动员,形成全员开展就业工作的新机制 21.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22.加大投入,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可靠保障,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按需足额核拨,满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需要。23.健全制度,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化。24.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25.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促进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26.加强与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社会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舞台,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校内外有形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27.加强学校与社会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吸纳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人才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用人单位提供一流的服务和优秀的人才,在用人单位乃至全社会树立我院良好的形象 28.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我院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29.根据市场需求,对可能面临就业困难的本科学生,有针对性地举办短期技能培训班进行培训 30.逐步就业扩大指导服务范围

31.组织大学生对“择业、就业、创业、事业”等问题的讨论、辩论,请事业成功人士来校做报告

32.学校将就业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动员全院教职工重视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指导,并把就业指导理念融入教学全过程,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参与就业的良好氛围 33.将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与各专业的招生数量适度挂钩

8.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八

陈晓桦

近年来,学院工会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认真做好了工会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能。

1、积极开展了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课余生活。工会组织教职工参加了各种文体活动,为学院工作带来了生气和活力,同时更进一步活跃了教职工生活,促进了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广大教职工精神愉快、生气勃勃、团结一致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做出了贡献。

2、学院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生活和民主监督。

3、关心教职工生活,营造温暖的“教工之家”。工会十分学注重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关心教职工的工作,更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切实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教职工之家。意见和建议:

1、加强工会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二级分工会干部的培养、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部门工会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宣传能力。使他们尽快熟悉工会业务,以便于更好的服务教职工。

2、设学院工会邮箱,长期接收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方便学院教职工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另外可以开通学院工会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将学院工会信息同步更新,便于教职工浏览,有益于信息的传递。

3、创新心理咨询制度,加大对教职工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将心理咨询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利用现有的管理框架,让管理骨干接受培训,成为心理辅导员,将以前枯燥的思想教育工作中融入心理疏导,年轻人易于接受,达到帮助和教育的效果。同时,开设心理咨询热线,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员工进行团体辅导工作,引导员工正确调节心态,实施员工帮助计划解决员工心理问题,稳定员工队伍。

4、民主管理与维权相结合,既服务大局,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职工的知情权,也利于学院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9.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九

内容摘要: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最高检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是检察引导侦查的有效方式,在提升案件查办质量、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司法现实与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本文首先分析该制度产生的背景,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环节侦诉关系及检察引导侦查的现实状况为样本,分析检察引导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该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思路,力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不断强化检察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以及检警关系的完善。

关键词: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审查逮捕 检察引导侦查 提前介入

一、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在审查批捕环节的实践体现

(一)从案件数量看,检察引导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比例普遍不高

2015年,硚口区院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640件,不批准逮捕92件,其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2件,占比22.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8件,占比7.5%。从各月份看,除部分刑事案件高发月份1月15件、6至8月共72件、12月19件以外,其余月份引导侦查的案件数都在个位数,有的月份甚至数据为零。

(二)从案件罪名看,检察引导侦查的案件类型比较集中

罪名主要集中在诈骗类(非涉众,包括金融诈骗等特殊诈骗罪名)、涉众型经济犯罪、命案(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毒品犯罪(贩卖毒品、运输毒品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案件上。142件引导侦查的案件中,诈骗类犯罪25 件,占引导侦查案件总数17.6%;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9件,占比6.3%;命案8件,占比5.6%;毒品犯罪案件42件,占比29.6%;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9件,占比13.4%;“两抢一盗”案件40件,占比28.2%。

(三)从处理结果看,检察引导侦查后案件的批捕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较高

全年142件引导侦查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共报请批准逮捕139件,其中审查批准逮捕121件,分别占总数的97.9%、85.2%,审查批捕率高达87.1%;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8件,其中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22件,分别占总数的90.1%、85.9%,起诉率达95.3%;122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做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

(四)从审理期限看,检察引导侦查后案件的诉讼期更短

根据刑诉法,刑事案件审查批捕之后的侦查期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在121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引导侦查案件中,两个月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有113件,占93.4%,其中一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的有78件,占批捕案件总数的64.5%,有小部分案件15件案件20天内就移送审查起诉。

二、审查逮捕环节检察引导侦查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逮捕之前存在的问题

审查逮捕前公安机关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主要是提前介入,存在的问题有:

1.介入不规范。一是参与引导的时间没有统一标准,实践中立案前、立案后、批捕后、退回补充侦查后等都存在提前介入。二是介入方式比较随意,有时由侦查人员“上门”邀请,有时由检察人员审查书面卷宗后主动“上门”,而往往一些案件正是在“上门”之前就定错了侦查方向、遗漏了重要证据的收集,导致可能放任了犯罪。

2.公安机关对提前介入存在依赖心理。一是单刀直入型,带着卷宗前往审查批捕部门,汇报案情后问是否达到批捕条件;二是法规查询型,将审查批捕检察官当做法律查询机,当存在法律适用困难的情形时请求指导;三是热线汇报型,侦查中大小问题均电话咨询、汇报,检察官要求怎么办就怎么办。

3.介入的权责不清。基层实践中,侦查人员只要认为侦查或者适用法律有难度的案件基本上都会通知批捕检察官提前介入,而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检察机关是否可以拒绝公安机关的通知介入和邀请引导。因此,实践中凡是公安机关要求提前介入的,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涉及哪类案件,检察机关一律都要接纳配合。

(二)审查逮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引导侦查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捕部门应审查后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不能对案件自行开展侦查。但是,一方面,有些案件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基本构成犯罪,但证据仍存在补查空间,直接批捕存在风险;而另一方面,直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再引导侦查,可能使取证更为困难。虽然,最高检出台了附条件逮捕制度,但该制度仅对六种特定类型犯罪适用,无法解决上述问题。此时,检察官不得不要求侦查人员同步补证,才能对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具有相当自信。

2.引导侦查的效果受检警关系影响。当检警关系融洽,引导效果明显,反之效果不如意。前者一般能在有限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证据,而在人员更迭频繁、分管空缺、联络较少的办案单位,补证难以落实,甚至一口拒绝,当证据离逮捕程度相差不远但又无法补证时,只好作出不批捕决定。

3.要求补证变相延长了羁押期限。有些可在两三天内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的案件,由于具备及时补充证据的条件,待补证后作出决定时,大多数情况已用尽了七日的审查期限。并且,那些补证后依然作出了不批捕的案件,实质上犯罪嫌疑人被变相延长了羁押期限。

(三)审查逮捕程序后存在的问题

1.引导个案多类案少。审查逮捕过程中的个案引导一般是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和《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两份文书,2015年硚口区院审查批捕部共发出以上两类文书共144件,分别是52份、92份。类案引导是检察机关根据地区刑事治安状况和发案特点,对案件性质相同或者在具体侦查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引导,其相对更具有普遍性、宏观性,能够发挥个案引导不能发挥的示范作用,2015年硚口区院审查批捕部开展类案引导仅3次。

2.检察机关部门内部衔接不畅。在提请批捕前,引导侦查一般由审查批捕部门承担,在审查批捕后、起诉前由公诉部门承担。两个部门案件侦查的侧重点不同必然带来一些矛盾结果:例如,由于起诉条件高于逮捕条件,有时经批捕部门引导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认为证据不足或取证方向错误,要求重新取证而造成侦查机关负累。再如,公诉部门审理案件时认为有漏犯,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报捕,但诉后批捕部门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制度设想与构架

(一)明确检察引导侦查的相关立法

1.在《刑事诉讼法》中对该项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即“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侦查机关具有配合义务”。同时,最高检应尽快制定出台《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意见制度》这一专门性规定,细化、明确制度的执行方式,制度的架构和内容在下文进行探讨论述。

2.建议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意见制度》中明确“建议”和“意见”各自的权能效应,即对于“建议”,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办案实际参考借鉴,自行斟酌是否采纳;对于“意见”,公安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二)案件范围的设定和引导程序的启动

1.案件类型。疑难案件的类型建议为:(1)涉嫌黑、恶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上访事件。(2)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经济专业性强,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要求较高。(3)集团案件。这类犯罪一般涉案人数众多、分工复杂、作案时间久、次数多,是刑法打击的重点。(4)故意杀人等八类14周岁负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这八类犯罪之所以将犯罪主体做扩大化适用,就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较之一般犯罪更重。(5)在省、市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这类案被办理中若存在程序瑕疵或违法行为,极易引起社会舆论过分放大炒作,将对司法的权威性造成负面影响。(6)立案监督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

疑难案件的类型建议为:(1)新罪名案件。这类案件在理解和适用上往往没有司法实践,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把握可能存在侦查与起诉的不一致性。(2)司法解释不明确、定性或者法律适用上争议较大的案件。(3)边缘性案件、介于罪与非罪之间、可捕与可不捕之间的案件,这类案件存在侵犯人权的风险。(4)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认为有必要进行指导的案件。这类案件作为兜底条件,针对法律运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来灵活处理和运用。

2.程序启动。第一,对于公安机关主动邀请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手续上应由侦查人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领导同意批准,时间上可以自刑事案件立案时,也可以自发案时,但最迟不得晚于报请批准逮捕前10日,以便为审查逮捕及后续程序留下足够的引导取证空间。第二,对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三)制度的主体和实施方式

1.主体。目前,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部门一般是批捕部门和公诉部门,对于部门内部不畅可能造成的引导结果不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发挥整体优势,两部门由同一检察长分管;二是加强两部门联系,审查批捕部门为后道环节把关,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及时交送公诉部门备案;三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两部门对重点个案、典型类案集中交流通报监督情况和引导侦查情况。

2.实施方式。一种是建议权的体现:

(1)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检察机关在参与讨论时可以从案件初步定性、证据合法性、逮捕或起诉的条件、对证据的审查、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发表观点。

(2)通过联席会议,开展抽象引导。一是针对案件的普遍问题,开展沟通交流,提高依法侦查取证意识。二是针对类案指导,总结规律,制定证据标准,统一认识。

(3)引导询问及讯问。一方面防止不规范询问、讯问、诱供甚至逼供而导致事后翻供,另一方面防止对细节和案件关键点的忽略而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另一种是检察机关意见权的体现:

(1)参与公安机关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查等侦查行为。刑诉法第132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见,笔者认为参与侦查的范畴应当不以勘验、检查为限。

(2)充分发挥两份法律文书的效力作用。对于《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一方面及时跟踪要求反馈;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法制大队负责人及本院诉讼监督部门各发一份备案,内外同步监督文书的执行。

(3)通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追诉、追捕引导侦查。以上权能是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的内容,其当然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的措施。

(四)制度实施的保障性措施

1.设立专门引导派出机构。笔者建议,可参照驻监检察室的做法,设立驻所检察室。在驻所检察室人员选派上以批捕、诉讼监督、公诉部门人员为主,采取轮换制,专门负责引导侦查的协调工作,目前,硚口区院正在开展实施并在辖区两个派出所设点执行。

2.建立检察引导侦查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目前,我国的诉讼中严重缺乏程序性制裁机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以刑拘率、起诉率等指标为指挥棒时,难免进入到相互合作、强化侦查的利益趋同体中。因此,笔者建议在绩效考核中提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程序性执法的指标比重,同时,在侦查机关也同样设置检察引导侦查的执行考核目标,从而双管齐下共促制度的良性运转。

10.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十

关键词:定密工作,信息化

一、定密工作现状

2013年在全国保密系统的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 是中央保密委员会根据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也说明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同样, 在检察系统, 保密工作也存在一些基础性、症结性、关键性问题。

就本院来说, 人均拥有一台接入检察专网的电脑, 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率达到了100%;并且, 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个别因工作需要的科室配备了互联网电脑, 内、外网站的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但保密风险也随之加大。现状有:定密工作存在不完善之处, 如定密的细目不清楚, 该定秘密的未定秘密, 不该定秘密的定了秘密;对密级的高低、密级的期限等把握不当, 变更、解密不及时;定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监管不规范。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围绕涉密信息抓定密有客观难度, 定密准确度不精

涉密信息的来源是涉密业务, 涉密业务的多样性决定了涉密信息的千差万别, 同时, 涉密信息的不同承载方式又增加了涉密信息的复杂性, 导致定密的标准难以准确定位, 再加之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流动, 也会导致涉密点成为泄密点, 致使应当定密的没有定密而存在泄密漏洞;不应当定密的而定了密造成工作量增大。

(二) 对高新技术的掌握不足, 保密手段不强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 涉密信息可以快速复制、瞬间传递, 给当前检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有这样一个案例, 虽说是黑色幽默但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对网络知识掌握不足而带来的严重后果:江苏省某市卫生局长谢某在微博网友众目睽睽下与其情人打情骂俏, 约定开房, 迅速走红网络, 并以被撤职处理黯然收场。记者求证时, 他不解:“你看到我们发微博的啊?你怎么看到的啊?这个都能看得到啊?这不可能吧?”当记者再次核实微博是否为谢某本人所发时, 他诧异地反问记者:“你看得到我的文字吗?呵呵!”同样, 部分检察干警对网络知识了解甚少, 导致涉密信息被泄露也无从知晓, 或就算知晓了又不知如何防范。

(三) 对保密知识了解不深, 保密素质不高

就基层检察院来说, 保密工作人员专职的少, 兼职的多, 可以毫不避讳地说, 笔者在写这篇文章之前, 对保密工作所知甚少, 也正是因为上级院下达了开展保密工作的调研任务, 才从书本、网络上了解到一些皮毛。同时, 随着科技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 窃密手段逐渐翻新, 致使用户资料面临大规模泄露风险。而检察机关在应用现代科技知识开展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存在的欠缺使基层检保工作陷入困境。

三、定密工作及信息化条件下定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 检察系统围绕保密工作“调查研究年”活动, 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工作, 从调查实践看, 加强和改进定密工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规范运行机制

组织健全。做好定密工作, 关键在于建成保密机构、分管领导和全体涉密人员共同组成的保密工作组织网络, 该网络的运行不仅能够明确什么是该业务工作涉密信息和泄密后果并如何进行保护, 还能够组织院里人事、宣传、行装等部门就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装备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定密工作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密工作, 只有从法律和政策的高度, 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 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然后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准确把握定密工作的权限、责任、程序。其解决途径应当是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教育、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 使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 增强保密意识。

提高保密队伍素质。保密工作人员不仅要学习好的保密工作经验, 还要熟练掌握现代科技知识, 成为精通多门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对于定密责任人更要严格要求, 在被确认为定密责任人前应当参加培训, 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 严格管理机制

确定定密细目并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信息的范围、密级划分、密级变更 (解除) 要求等都要具体规定, 为定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另外, 本着对法律法规有增改的情形, 每年至少一次对定密细目进行更新, 对密级变更随时进行确认, 使涉密信息处于可控状态。如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设置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要做到保密。本院已按照此要求经院检察委员会通过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管理条例 (试行) 》。

改进定密工作方法。一是在依法划清密与非密界限的基础上, 重点加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的管理, 如自侦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举报中心等重要科室及检察内、外网的管理。二是对产生保密事项范围内有明确规定而无权确定相应密级的涉密信息, 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同时立即报请具有相应定密权的上级机关。三是对于定密有疑惑的要善于请教, 及时解决不定密、滥定密问题, 做到定密、核密到位。四是对计算机及涉密u盘存储介质制作台帐, 落实保密责任人。

加强对非自产涉密信息的流转使用管理。院保密委对接收到的涉密公文或诉讼文书要认真备案, 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批阅后传至相关科室或个人, 为防止遗失要及时收回归档。对归档的涉密信息进行定期检查, 及时变更 (解除) , 避免早已过了解密期的信息还躺在档案柜里。

(三) 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检查监管。一是每月对定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加强督促。二是定期邀请保密工作专业人士对检察院定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将定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纳入保密工作, 与干警的奖惩、晋升挂钩, 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定密的积极性。

11.食堂工作意见和建议征询表汇总 篇十一

一食堂一楼:

一、就餐环境: 1.苍蝇多。

2.就餐厅空调少,风扇风力小,就餐炎热。3.桌面垃圾未及时清理。

4.餐具回收处残渣处理不及时,比较臭。

二、菜肴品种 1.菜品单一。2.请求添加清淡菜品。3半荤菜品肉类少。5.包子小而贵且品种少。6.饭菜给的份量少。

三、饭菜价格 1.饭太硬,不易于消。2.相同的菜品价格不一致。3.饺子贵,肉类少。4.粥和螺蛳粉价格贵。5白粥价格贵且量少 6.大众餐品种少,价格贵。

四、餐具卫生

1.餐具水多,未经过高温消毒。2.餐具有异味。

五、服务态度

1.少部分员工服务态度差

2.售卖饭菜,男女饭菜相同价格售卖量不一样。

备注:希望饭菜保持温度;剩菜多;卖粉窗口粉里有虫子。一食堂二楼:

一、就餐环境:

1.餐具回收处残渣处理不及时,比较臭。2.空调未及时打开,就餐厅炎热。

二、菜肴品种 1.菜品单一。2.请求添加清淡菜品。3.荤菜品肉类少。4.包子小而贵且品种少。

三、饭菜价格 1.菜品价格高。2.饭太硬。

3.相同的菜品价格不一致。4.特色菜品价格偏贵。5烤肉饭量少、菜品贵。

四、餐具卫生 1.餐具清洁不彻底。

五、服务态度

1.少部分员工服务态度差。2.炒面服务态度差。

3.售卖饭菜,男女饭菜相同价格售卖量不一样。

备注:希望饭菜保持温度;剩菜多;卖粉窗口粉里有虫子。二食堂一楼:

一、就餐环境: 1.桌面油渍多。2.就餐厅苍蝇多。

二、菜肴品种

1.菜肴希望晚上添加热粥品种。2.菜品单一。3.请求添加清淡菜品。4.半荤菜品肉类少。5.包子小而贵且品种少。

三、饭菜价格

1.相同的菜品价格不一致。

四、餐具卫生 1.餐具上有污垢。

五、服务态度

1.少部分员工服务态度差。2.售卖饭菜,男女饭菜相同价格售卖量不一样。

备注:希望饭菜保持温度;剩菜多;卖粉窗口粉里有虫子;饭菜量少。二食堂二楼:

一、就餐环境:

1.就餐大厅空气不流通,比较闷。2.餐具回收地面油渍多,地面滑。

二、菜肴品种

1.菜肴希望晚上添加热粥品种。2.菜品单一。3.请求添加清淡菜品。4.半荤菜品肉类少。5.包子小而贵且品种少。

三、饭菜价格 1.饭菜价格偏高。

四、餐具卫生 1.餐具上有污垢。2.餐具托盘有异味。

五、服务态度

1.少部分员工服务态度差。

2.售卖饭菜,男女饭菜相同价格售卖量不一样。

12.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篇十二

1、构建组织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指导机制,加大跟踪、检查、推进和落实工作的力度。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目标责任考核与年终本人述职、个人自评、机关干部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的“一述三评”相结合进行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构建组织部门和谐促进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关怀,开展“四必访”活动,营造温馨关爱、心情舒畅的和谐环境。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行定期思想政治素质分析、交流发言制度,打造恪守协作精神的和谐队伍。

对组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构建组工干部能力提升机制。按照中组部要求,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依托 党支部这个载体,打造组工干部交流、实践、调研和创新平台。

2、要加强发挥组工干部的表率作用。要加强组工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要求组工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讲政治、顾大局,讲正气、树新风,在机关上下形成加强五个方面作风(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即: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热潮。

3、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考核,对工作事项和任务目标,要搞好分解,加强化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组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四看” 在考察干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应坚持做到“三看”:一是看德行;二是看作风;三是看民意。二.坚持群众路线,做到“四个结合”

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要贯彻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应该做到“四个结合”。

1.内外结合。既听党内的意见,也听党外的意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始终贯穿于干部考察的全过程。实践证明,考察干部,党内意见是重要依据,但党外意见也不可或缺。

2.虚实结合。就是考察“显绩”与“潜绩”相结合,对领导干部主要成绩的评价不停留在现成的看得见的可以用“量”表达的实绩上,同时注意“潜绩”,看其对当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长远发展作出了什么贡献,打下了哪些基础。一方面,我们注意考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是否始终把发展所在镇的经济放在首位,一切围绕发展转,一切围着发展干,并能正确处理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在任期内作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考察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具有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和思维方式。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准备后劲。

3.正反结合。考察干部,我们不仅了解正面的意见,也了解和倾听个别的甚至反面的看法。在考察干部政绩的同时也对其“败绩”进行考察。如考察干部的决策水平,了解其是否因决策失误使工作受挫,经济建设是否受到损失;考察领导干部的用人水平,是否以关系的亲疏为尺度,用庸才不用人才;考察干部政策水平,是否片面理解政策,机械地执行政策,是否曲解和错误地执行政策。

4.纵横结合。就是在考察干部中,坚持从纵向和横向了解情况。考察前,首先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基础、人际关系、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纪检审计部门的反映等作初步了解,拟定考察重点。考察中,真正扎下去,不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凭一两次汇报就断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个“景点”,就评判一个乡镇、单位工作的优劣。到一个乡镇单位了解情况,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要听干部的,也要听群众的;不仅要看“门面”和“窗口”,努力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评价干部,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权责范围,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动议环节

坚持把规范干部调整动议行为作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以往动议干部不够规范的现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干部动议“五动五不动”规定。“五动”,即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需要轮岗交流或回避、领导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领导干部经考核不胜任现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等五种情况可以提出动议;“五不动”,即在机构变动但尚未明确、县委主要领导即将变动、领导职数已满且班子运行良好、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先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等五种情况下不能动议干部。通过明确干部调整的时机、范围和条件,规范了动议行为,增强了干部选任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五动五不动”的要求,还进一步规范了动议内容,实行“三提三不提”,即只提动议原则,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从而排除了说人情、打招呼等不良现象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干扰。去年9月份,针对县直部门部分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上半年考核中部分领导班子运转出现问题、个别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长需要交流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了干部选任动议方案,确定了动议范围内每个岗位的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不确定具体范围和人选,保证了干部选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顺利推进。

二、创新提名方式,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推荐提名环节

坚持把规范推荐提名环节的行为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源头工程”,针对以往干部选任提名方式单

一、选人视野不宽等问题,研究制定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对县委管理的领导岗位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提名,针对不同岗位,采取了四种推荐提名方式:一是重要岗位全委扩大会推荐提名。二是新提拔岗位公开推荐提名。三是轮岗交流岗位由组织部门综合提名。四是公开选拔竞争提名。

三、改进识人手段,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考察环节

坚持把干部考察作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积极改进考察程序和方式,建立了差额考察制度,增设了考察对象演讲陈述环节。

四、实行差额票决,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讨论决定环节

为防止用人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注重发挥集体把关、民主决策的作用,探索创新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坚持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审查关。二是严把讨论关。三是严把票决关。

六、强化监督措施,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全程监督之中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创新方式,加大力度,对干部选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一是任用监督。二是全程记实。三是跟踪问效。

在发扬民主的同时,还认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在以下几个环节严格把关:一是在确定选任条件时严格把关;二是在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时严格把关;三是在沟通酝酿时严格把关;四是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碰头”时严格把关。

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改善队伍的学历结构。调动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脱产或不脱产参加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改善工作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

(二)加强培训基地、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培训基地建设的步伐。在课程设臵、教材使用上,要结合各工作实际,注重效果,保证质量,避免重复。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要注重培养选拔一批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并且有较强授课的能力的骨干作为自己的专兼职队伍。

(三)增强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按照不同职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安排和组织好培训工作,做到每期培训结业均应严格考试、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四)建立培训计划备案和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把关,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坚决不办,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计划,保证培训不走过场。同时,还要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对干部脱产培训、在职自学以及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结果,要及时搜集、记载、整理,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2012年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方法,再接再厉,以更加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为民谋利益为根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镇、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继续开展农村调研,深入考察,研究符合村民意愿和适合本村发展的路子。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现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究市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本村村民服务。

2.参加各种实践,增强基层工作业务水平。多角度、多渠道与外界接触,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及时、经常为群众提供各类信息。要不断的学习,并掌握一些先进的农业科技,形成强大的动力,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要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培训好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2.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和村委会日常事务。推进村务信息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政民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3.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新的一年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体、走进工作一线。要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同时,还可以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4.要促进村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项目支持,寻找适合村里发展的项目,向上争取,通过项目带动贤官村整体发展,如在贤官村建设生态农庄的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去外地参观学习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户,结合我村实际,努力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水平,切实降低农民的收益风险。

13.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 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0年底前, 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化学制药企业, 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 (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 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 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把握重点,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采用生产工艺的特点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类、分级对工艺技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设施 (特别是安全泄放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等) , 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 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 公用工程安全保障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改造。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标准化标准后, 本质安全水平要有明显提高, 预防事故能力有明显增强。

4.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履行“一岗一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尤其是要完善并严格履行企业领导层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与本人的职务和岗位职责相匹配。

5.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把适用于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转化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使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企业具体化。要建立健全和定期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狠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经常检查工艺和操作规程;设备、仪表自动化、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 (专业) 检查等制度;安全作业规程, 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确定排查周期, 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明确规定从业人员上岗资格条件, 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使从业人员操作技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8.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完善重要工艺参数监控技术措施的基础上, 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监控责任制, 明确责任人和监控内容。尤其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监控工作, 完善应急预案, 防范重特大事故。

9.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编制科学实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并通过定期演练, 不断予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涉及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应急预案, 还要与周边单位的相关预案相衔接。要做好应急设备设施、应急器材和物资的储备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10.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 在此基础上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强化安全管理, 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要认真吸取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 改进管理,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1.中央企业要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中央企业总部自行考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的所属单位, 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和中央企业总部推荐, 可以直接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达标考评。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开展重点化工生产装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 (HAZOP) , 全面查找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提高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标准体系

12.分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制定二级、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公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13.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既要明确规定企业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以此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又要明确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 以此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 优先制定危险性大和重点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制定工作进程, 尽快建立科学完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体系。

14.加快修订完善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

要加大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工作的力度, 尽快改变我国现行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总体落后的状况, 规范和提高新建化工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清理现行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 制定修订工作计划, 完善我国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15.各地要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地方标准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产业布局,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尽快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积极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6.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危险化学品领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 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因地制宜, 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7.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划,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积极推进, 务求实效。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在2009年9月底前, 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18.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内容, 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安全标准变化和更新情况;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 搞好培训教育, 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在此基础上, 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把适合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转化为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19.要因地制宜, 制定政策措施, 激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如果严格遵守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未发生死亡事故, 并接受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确认加强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企业风险抵押金缴纳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交纳。各地区可以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可以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以作为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重要参考依据。

20.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14.标准化工作建议意见 篇十四

关于在全国煤矿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07年12月7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多年实践证明,安全与质量高度统一、安全质量标准化与信息化、现代化有机结合,极大改善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关乎企业生存发展、职工群众利益的“生命工程”、“民心工程”。加快完善与煤矿安全生产新

1形势相适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体现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根本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各项标准规范落实到现场和各个岗位,不断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向深入。

二、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原则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营造安全环境,提升安全素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立制度完善、考核严格、监管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减少零星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到2010年,大中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小煤矿60%以上;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07年下降2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5%。

各省(区、市)要按照上述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达标规划,提出年度目标和2010年的长远目标。

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认定办法》,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作为煤矿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的执法依据,增强标准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考核制度,完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力求达到人人职责明晰、事事标准明确、处处管理规范、时时监控有效。要改进安全检查和达标验收的方式方法,做到煤矿月月自查,公司(局)季度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检查、考核、奖惩兑现闭合系统。

2.突出关键环节,强抓难点弱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矿井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采、掘、机、运、通”是重点,“一通三防”是重中之重。要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关键环节,加大对瓦斯、水害、煤尘、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的集中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突出薄弱环节、薄弱人物、薄弱时间、薄弱地点治理措施,着重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抓好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要求,建立健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切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管理强矿。

3.强化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素质。加强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做到全员按标准上岗、按标准作业。

4.加强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煤矿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通三防”、水害防治及矿井安全技术改造,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提高装备水平。

5.注重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各煤矿企业要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结合起来,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进一步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要与保障职业健康结合起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五、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各省(区、市)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全国标准,制定省级、市级标准,分类指导,逐级达标;制定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制定本省(区、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

标规划;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公司(局)组织半年及年度检查、验收、审核及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标准意识。各煤矿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职工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依法抓好安全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职工安全质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注重过程控制,实现全方位动态达标。各煤矿企业要根据各专业、工种的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将每一项工作流程划分为若干道工序,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由管结果向管过程转变、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提升、点线达标向全面达标拓展。

4.加强目标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各省(区、市)要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管理,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在煤炭工业评优树先活动中优先考虑,充分调动煤矿企业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全面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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