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07-24

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2篇)

1.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一

新农保试行中的问题及改进的对策建议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养老问题的“惠民工程”。“新农保”的实施,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县自2011年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

务的岗位设置和要求,特别是信息系统和宣传人员十分紧缺,但由于单位性质不明确,所以新农保各项工作受到影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繁重、推进缓慢。

4、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一,工作流程有待完善。少数群众户籍信息不完整,补办、代办工作程序繁琐,制约群众参保进度。

二、对策建议

1、认真总结2011年取得的宝贵经验。县乡业务部门要通过加大宣传,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新农保政策,从而自愿自觉参保;着力转变工作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消工作中捆绑式、“强制式”条款和措施。利用我县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过节的机会,通过人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和措施,给群众算帐对比,让广大适龄参保人员吃透政策,让群众自愿、自觉、明白参保。

2、加强新农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建设。通过运用现代管理模式、政府购买劳动力和运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提高新农保经办效率,降低新农保经办成本;合理衔接业务部门同金融机构的分工,灵活服务参保群体,争取协调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服务成本。同时,要完善单位人员编制和办公设备配置,明确岗位职责,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良性有序发展,提高新农保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探索信息化管理的新方法。

3、优化政策设计。因地制宜优化筹资、待遇调整、补贴政策模式,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的财政补贴模式,逐步提高财政直接补贴居民参保费用的标准,从而完成新农保对农村适龄人群全覆盖;完善新农保基金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状况的长期预测,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做好涉及人员的认定和统计工作造册,及时兑现相关政策,确保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2.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二

笔者就济宁市县、村、农户三个层面展开了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

一、调查问卷分析数据基本情况如下

1. 济宁市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状况

对新农保政策了解状况,90%以上选择了对新农保政策了解较少。通过调查问卷的汇总, 我们看到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农民, 对新农保政策了解的情况不尽相同。从性别来看, 男性总体上比女性了解得多一些;从年龄段来看, 年轻人比老年人了解的多一些。

2. 被调查者参加新农保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都参加了新农保,其中,45岁以上100%参加,30-45岁90%参加,16-30岁的参加比例最少,只有75%;有参加的原因中大致选择---等年龄大些再参加、担心政策变化和自己有积蓄认为没必要;参加新农保最主要原因,58%选择了认为参加了有好处,9%选择了为使老人免费领养老金,11%选择了村里要求,22%选择了看别人参加也就参加。通过分析以上数据,不难发现,不仅年轻一代缺乏参保热情,而且3成左右的参保人员并非是自身积极主动,而是由于其他因素参保。

3. 已参保者选择投保档次的情况

在被调查人中, 愿意缴100元的人最多, 比重占到23.5%;愿意交200元的,占20%;愿意交300元的,占21.5%;愿意缴600元及以上的最少, 比重仅占11%。从性别角度看, 愿意缴200元以下的女性多于男性, 愿意缴300-500元的男性多于女性。愿意多缴费的男性比重高于女性。从年龄段来看, 40岁以下的年轻人要比41—59岁的中老年农民更愿意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从经济收入角度看, 人均年收入3000元以下的, 选择缴100元、200元的居多, 比例超过60%,而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的, 选择缴200元以下的不到40%而选择缴300-500元的人数则高达60%以上。总体上分析,经济收入状况是影响选择投保档次的最重要因素。

4. 对新农保的总体评价

对于“您认为参加新农保是否有必要”,近70%的人选择了一般,约20%的人选择了有必要,只有10%的人选择了很有必要,没有人选择没必要;对于“认为现在每月最低多少养老金可以让您感觉养老不存在困难”,约80%的人选择了300-400元,约20%的人选择了600元以上,没有人选择200元以下;对于“参加新农保后, 您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33.5%选择了不能及时领到钱,37%选择了物价上涨但待遇不能提高,29.5%选择了政策变化;对于“您最希望通过哪种途径实现养老”,38.5%的人选择了自我储蓄,22%的人选择了暂时没有考虑,13%的人选择了商业保险,只有26.5%的人选择了新农保。根据分析结果来看,农民大都认为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个人账户回报率低,担心不能及时领到钱、担心政策变化等等,对依靠新农保养老还存在疑虑,这种疑虑在被征地农民和经济不宽裕农民中尤为突出。

调查结果显示,作为一项亘古未有的普惠制的农村养老政策,新农保制度的推行,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它同时作为新生事物,试点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民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新农保政策从有差距、有选择的制度安排到完善的社保体系建设,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应当通过试点积极探索完善制度的办法,为将来实现制度全覆盖积累比较成熟的经验。

二、新农保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1. 新农保制度设计未能建立政府的激励机制

座谈讨论和调查问卷的相关分析结果都显示, 农民参保缺乏主动性,年轻农民参保率偏低, 这与新农保制度设计未能建立政府的激励机制有着直接的关系。

其一,制度中规定“多交多得”,但政府并没有多补。缴费标准规定了最低为100元,最高为1000元。调查结果显示,参保人选择200元以下缴纳标准的接近50%。缴费标准过低,有可能导致农民到达领取年龄后,其待遇标准达不到保障基本生活的目的。农民也意识到这一问题,在调查您认为现在每月最低多少养老金可以让您感觉养老不存在困难时,80%的人选择了300-400元,20%的人选择了600元以上,没有人选择200元以下。农民普遍的经济收入水平还是相对较低,如果政府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实行多缴多补,农民也就不会做出与自身需求相矛盾的选择了。同时,限制农民最高交费标准,也存在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调查中也有部分经济收入较高农民表示希望提高缴费标准。

其二,制度中只是原则性规定“鼓励长期缴费”,但在实施中并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这直接导致年轻农民缺乏参保热情,认为45岁以后参保也不晚。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和嘉祥县试点工作的实际相一致,2009年,嘉祥县作为济宁市唯一被国务院正式批准的试点县,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10年10月底,该县已把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新农保参保人员累计45.87万人,参保率占适龄参保人群的96%,其中,嘉祥县45周岁以上参保人群已经做到了全覆盖,30-44周岁的参保率也已达到98%,16-30周岁参保率只有86%,远远低于全县综合参保率。制度设计未能激发年轻一代的参保热情是导致参保人员年龄结构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2. 基金管理层次低,保值增值困难

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目前的试点是按县级单位进行的,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基金保值增值能力非常薄弱;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被严格限制,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目前,国家还没有任何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运营的保护性和优惠性政策。仅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这些钱的收益率太低了,2010年CPI是3.3%,2011年3月已经达到5.4%,4月达到5.3%,相比之下存款利率就等于是负利率,等于是贬值的。基金的不断贬值是当前基金面临的最大的安全风险。收益率尤其是个人账户收益率过低,农民长期缴存意愿将大受影响,最终影响新农保的可持续性,将无法保证实现农民老有所养和社会长期稳定。

3. 社保制度城乡分割,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异地转移接续

我国社保制度的城乡分割,使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续接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全国社保基金90%以上以县 (市) 级统筹为基础,社保分割情况严重,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难在打工地享受到同城待遇或市民待遇,“落户”养老的愿望很难实现,因此极有可能造成最终回户籍所在地养老。根据现行制度设计,只要符合条件,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享受城镇养老保险还是新农保。但是新农保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保,因此,不得已选择新农保的返乡农民工,实际上是降低了自身的养老保障水平。

与此同时,新农保本身也存在无法异地转移接续的情况:长期在异地进行农业生产或务工的农民,他们中有一些不想返回原籍,希望在居住地参保, 但是按照目前国家的新农保政策, 他们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参加新农保,对于他们来说,回户籍所在地参保, 既费时间又费钱,非常麻烦。新农保制度试点中这种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异地转移接续的问题, 直接影响到居住在外地农民的养老保险。

新农保和其他保险制度的转移续接以及本身的异地转移续接,是目前新农保试点工作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4. 被征地农民养老存在的问题

作为农民的特殊群体,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土地被征用后,被征地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收入减少且不稳定。对大部分被征地农民而言,在土地被征用之初,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征地补偿安置费逐渐“坐吃山空”,一段时期内,他们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成为社会困难群体,成为新形势下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济宁市自1999年以来,因城市扩建、项目建设、采煤塌陷等原因,被征地面积不断增加,据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室在2007年调研数据,全市因土地被征用和采煤塌陷共涉及被征地农民113.79万人。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济宁市于2008年3月在任城区薛口村启动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薛口村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村里大量土地被依法征用,该村先后出现了几批被征地农民。自2007年3月,薛口村建立政府补贴和集体出资的筹资机制,首次由政府一次性补贴每人800元、村集体一次总投入11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了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就开始领取养老金。2008年、2009年又分三次为被征地农民交纳养老保险,共计300多万,使保障对象的月领取标准从最初2007年的53.7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220元,远远超过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标准。

由于薛口村拥有其他被征地村镇所不具有的壮大的集体经济,因此薛口村的这一经验对全市其他地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不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当前被征地农民养老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1) 政策落实进展不平衡, 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人数占被征地农民安置方案的比例较低, 应保未保人数仍较多。调查发现, 个别乡镇被征地村农民没有参加基本生活保险。2006年国家出台政策, 要求对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但各地政策执行力度小, 只有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如京沪高铁工程, 按国家政策执行。地方项目特别是工业园区, 征地要么不经人事、劳动部门, 要么以租代征根本不办手续, 执行政策无从谈起。部分地区2005前被征地, 征地资金已用完, 养老保险无配套资金。早期被征地农民利益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又与近期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新问题交织在一起。

(2)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农民无力缴纳保障费。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现行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在很多地方,即使是按照30倍的最高标准给予补偿,仍然无法使相当部分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被征地农民,对拿到手的征地补偿费,大多用于家庭开支,无力缴纳保费,无法保障自身养老权益。同时,那些文化程度低、社会转型能力较差、消费没有计划的农民,不仅无力缴纳保费,其当前生活也逐步陷入贫困。

(3)财政所需承担的资金压力较大。根据应保未保被征地农民人数按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及计提风险准备金估算,与现有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和风险基金额相比,资金缺口很大。

三、完善新农保制度、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建议和对策

1. 对参保农民实行多交长交多补,制度设计应激发农民热情

政府应在一定范围内对不同缴费标准实现不同补贴,多交长交多补;应提高最低缴费标准,放宽最高缴费标准。以此来激发低年龄层次农民和有经济能力农民的参保热情,使他们不仅能够积极主动参保,也能够积极主动续保。更大程度发挥新农保作用,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

2. 探索基金保值增值途径,完善新农保基金管理

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率,积极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途径。比如,新农保基金在投资方面可以借鉴企业年金的管理方式,我国市场化运营下的企业年金不仅有效地控制了风险,而且基金保值增值效果显著,很好得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良好经验启示政府应该加强新农保基金投资的政策引导,适度放宽投资渠道。当然,在适度放宽投资渠道的同时,应当通过限制投资比例和投资限额的方式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再比如,可以把基金投资于大型公共工程、公共设施以及公益建设项目等市政债券,这些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 明确政府在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中的责任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无论是推行实施新农保制度,还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权益,都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养老金的补贴额度,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实际条件增加补贴,使农民养老待遇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并随着整个社会平均收入的提高而提高,来保障老年农民的生活水平。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出资部分必须率先到位,对难以当年支付到位的部分,可以考虑分若干年均衡支付,但必须列出财政每年定量注入的计划,确保资金不留缺口。

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严格土地征用审批制度,实现对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征地费应比照接近的城镇基准地价,根据当地区位、环境、产出、交通、人口等因素进行市场修正,从而评估出合理的征用价格。实现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以替代现行隐形的、不等价的征地补偿方法。在充分满足被征地农民生存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保障他们有能力为自己支付养老保险金。

4. 尽快建立大一统的社保制度,逐步提高养老基金统筹层次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把被征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纳入新农保制度体系当中,与新农保利用一个操作平台。同时应加快研究制度整合,制订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实施办法,建立一个打破城乡分割的大一统社保体系,使之适合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社会群体,切实保障农民“老有所养”权益。而要真正推行实施大一统的社保制度,还要逐步提高养老基金统筹层次,最终实现养老基金全国统筹。

为保障大一统社保制度的推行实施,中央地方应共同努力,尽快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保电子平台,将更加有利于社保转移的便捷、安全和高效。

5. 尽快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保障农民“老有所养”步入法制化轨道

3.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高校 公务卡 集中支付制度

近些年来,我国逐步实施了财政国库收付制度的改革,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控和管理,将财政性资金一概纳入到国库单一账户当中,当预算单位通过国库支付资金的时候,财政部门对其去向加以必要的监督。但当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后的实际经济活动,国库并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务卡结算的推行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公务卡具有使用快捷,携带方便等特点,而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实现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和规范公务消费。本文对高校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比较有效的改进对策。

一、公务卡是什么

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简称公务卡,是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手段。国家财政部于2005年、2007年通过发布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推广公务卡在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单位的使用。2011年12月8日财政部更下发《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纳入强制结算目录的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16项费用必须刷卡消费。这就标志着实行公务卡制度势在必行。

二、高校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必要性

国家对高校的投入逐年增加,高校的办学规模也初步扩大,高校的资金流量特别是现金额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大额的现金不仅增加了财务风险,也为腐败埋下了隐患。现在看来,在高校推行公务卡其意义在于:一是对防止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以前的报销程序让一些办事人员钻了空子,他们套取现金、凑票以及多开报销发票。而公务卡消费时可以留下准确的商品名称、消费的时间、消费的金额等,同时消费信息也上传到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这样方便了财政监管部门随时监督和核查;二是公务卡消费采用先消费后还款的结算方式,预算单位省去了开具支票和领用保管现金等环节,可以降低预算单位的资金成本,减少财务工作者存取现金的工作量,教职工在外出公务前无需到财务借款这样就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有利于高校减少现金的使用量,教职工在公务消费时可以刷卡消费在免息期凭小票报销即可。推行公务卡的目的就是尽量使用非现金支付,减少现金使用量。大量现金的流通会增加现金的运输、保管等风险成本。四是有利于提高高校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公务卡是信用卡,持有人拥有两万到五万的透支免息额度,在三十多天的免息时间里增加了资金运行的灵活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高校公务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問题

(一)公务卡消费用卡环境制约公务卡的全面推广

POS机作为消费的载体,受到了市场环境和其推广程度的严重制约。县级、县级市的POS机覆盖率低,个体商户POS机使用率低,影响教职工使用公务卡。商家为了逃避手续费和税费对刷卡消费行为持消极态度,甚至于把手续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就增加了教职工使用公务卡采购成本。公务卡的发卡银行和商家使用POS机银行不一致也会再增加刷卡消费的手续费从而使部分商户不愿意接受非本行代理公务卡的消费。

(二)对公务卡宣传力度不够

公务卡宣传不到位,许多教职工不了解公务卡的使用方法和公务卡制度,不熟悉公务卡的报销流程,甚至认为公务卡只能用在公务消费上,个人的消费不能使用。

(三)高校的公务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许多高校出台了公务卡管理制度,但大多不够完善。其中表现为第一,当有单位职工离职或掉离得时候高校没有和银行及时维护持卡人信息,高校的公务卡信息一直都保留着这部分人的信息,一旦持卡人未能及时还款银行就要追讨,那么单位将承担一部分连带责任,从而影响了单位在银行的信誉。第二,没有明确持卡人超期还款的责任谁来承担,出现三方互相扯皮的现象。

(四)财务监管程度不够

虽然使用公务卡结算解决了套现、凑票、虚假报票的违规行为,但是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一些人还是可以利用公务卡弄虚作假多刷卡或虚开发票,公务卡使用中无法做到完全的透明公开,缺乏有效率的监控手段,需要财政部加大监督控制的力度。

三、解决的对策

(一)创造良好的P0S环境

改善公务卡消费的环境,金融机构应提高服务的质量。要想推广公务卡就得让公务卡有边界的使用环境。应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用卡环境,加大公务卡支出集中地区的POS机布放力度,加快中小城市POS机使用的步伐。银行要建立健全金融信息系统建设,保证信息及时传递,提高公务卡结算的透明度。鼓励代理银行出台优惠政策减少刷卡成本,提高商户使用POS机的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

高校公务卡的顺利推行需要高校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学校的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应带头使用公务卡,对于没有按照公务卡强制目录消费的教职工不予签字报销。

公务卡作为一种新报销形式,很多教职工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一些商户对公务卡也不是十分的清楚,高校应加强宣传力度。首先,高校财务人员应积极调研到已经实施公务卡报销的兄弟院校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其次,通过开说明会的方式向教职工宣传公务卡的相关政策,让教职工充分了解公务卡的使用。

(三)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完善配套的措施

高校的财务部门严格限制现金使用量,对于能刷卡消费而不刷卡消费的票据不予报销。同时工商税务部门应定期对商户的消费记录经行真实性核查,防止刷卡不属实,虚开、多开发票的现象,加强财政监督的职能。公务卡的实施过程中,坚持管理和监督并重,把公务卡监督作为公务卡实施的重要工作。

(四)完善高校公务卡的管理制度

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健全的公务卡管理制度。第一,高校要严格公务卡的申领和管理,一人一卡实名制,把教职工的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当持卡人退休或者调离要及时从国库信息中删除,通知代理银行维护好相关信息。第二,高校要明确公务卡的使用范围、报销时间以及程序,让财务部门的审核有据可依。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还款逾期,那就让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单位未能及时还款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由于银行未能及时还款产生的费用就应该由银行承担。第三,高校可以把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和年终的考核结果相结合,对持卡人经行约束,增强其信用意识。

总之,高校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发现新的问题并进行必要的研究,深入了解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让公务卡发挥更大的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成波.论公务卡结算方式在高校的推广[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6).

[2]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04]191号.

[3]张晖,王颖.高校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3,24(5).

4.新农保工作对策及建议 篇四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之后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阿瓦提县作为自治区第三批试点县,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新农保,目前此项工作正处在系统录入、保险费征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阶段,现将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归纳如下。

一、新农保试点运行情况及取得的经验

(一)摸底调查确保“三清”。一是适龄参保居民各年龄段的人数清。全县适龄参保农牧民总数61698万人。其中:16-59周岁41934人(不含在校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19764人。二是特殊群体人数清。全县特殊参保群体人数为7150人,其中:农村低保5034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为350人、农村重症残疾1766人。三是“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情况清。从公安部门调取的数据显示,全县实际注册的16-59周岁农牧民近120000人(含在校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19057人。

(二)办法、场所及人员“三落实”。一是落实实施办法。在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阿瓦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参照两批先行试点县市经验,将基础性养老金提高至70元,即:中央拨付每人每月55元,县财政拨付15元。二是落实办公场地。各乡镇、工业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公场所,从各个乡、镇、农业企业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目前也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落实人员。新农保工作人员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工资待遇由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向上级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予以解决。目前招聘的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完成了培训工作,并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运转资金预算情况。经测算,我县启动新农保需一次性投入办公经费等102.9万元,启动后,中央所需配套资金130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配套资金126万元,县财政年需承担各类补助资金572万元。开展工作所需经费39万元。

二、新农保试点启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吃不透”政策现象依然存在。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全县有85%的农民参保意愿强烈,这反映出农民对解决养老问题的迫切愿望,大多数农民表示这是件好事,参保后能够老有所依。但也有部分农民对新农保政策持怀疑态度,有人说:多年来领养老金的只有上班的,现在让农民享受养老金,是不是要把土地收回去?还有一些农民表示,现在物价上涨太快,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太少,不足以解决生活中的基本困难;甚至还有人认为新农保纯粹就是诓钱的。

(二)参保人身份核实存在一定困难。在新农保登记过程中,办理人户口与身份证号之间的出生日期及姓名不同的问题普遍存在;在办理存折(卡)时,60岁以上农民只有一代身份证,故只能办理存折,不能在ATM机上办理存取款业务。

(三)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各乡(镇)对新农保工作较为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政策宣传,如发放宣传册、走村入户宣讲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也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宣传不到位现象,如少数协理员为完成参保任务,不注重宣传缴费档次,误导参保人只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缴纳,这将间接导致农民领取的养老金偏低,难以满足老年人正常的生活标准。

(四)工作人员不固定。乡(镇)新农保工作人员不固定,流动性较大,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新农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发挥典型作用促参保。要促使农民群众体会到该政策的优越性,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是争取农民信任的有效途径。在以村

为单位的生活环境中,新鲜事情会很快传播开来,如子女为父母买保险尽了一片孝心,必将成为全村佳话,因此找到合适的参保人,尤其是临近60岁的老人,当月缴费次月就能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作为宣传典型,必将增强参保积极性。又如举行60周岁以上农民新农保养老金存折发放仪式,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新农保的浓厚氛围。在村中显要位臵公示新农保参保人员姓名及缴费金额、养老金领取金额等,增加农民对新农保参保的信心。为方便农民办理参保手续,经办人员调整工作方法,携带照相机及便携式复印机,深入各村免费为村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外出打工或不懂参保手续者,可委托村干部代理,这些贴心服务不仅能够大幅度提高农民的参保率,也会增加农民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感。

(二)做好宣传发动促参保。农民群众较为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对新政策不够关注或存在疑虑,部分农民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对作为新生事物的新农保暂时无法接受。要想让农民在短期内参保缴费,做好宣传至关重要。结合我县农民群众实际情况,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宣传,使广大农民听得懂、易接受,这就需要提高宣传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一方面要抓好对办事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建议推行激励机制,由县财政拿出经费给予经办人员适当的补助,如每增加一名参保人员给予两元的经费补贴,若农民选择了更高缴费档次,也应适当给予补助,从而有效提高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多方多措并举促参保。开展新农保工作要争取多方力量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同时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重视性。对于60岁以上人员普遍存在的只有一代证或身份证已过期现象,就需要当地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具户籍证明或办理二代证,以便捷广大老年农民朋友及时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同时,要有一定的具体措施:一是对选择较高档次的给予一定奖励,以使新农保政策达到老

有所养的目的。二是鼓励长期缴费,如对个人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同时增加2元的标准。这样可增加政策的吸引力,提高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三是对基金管理及个人账户管理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银行开设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支付计划送财政部门,下拨的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资金能及时划入当地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新农保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四)有效保证人员固定。建议将乡镇新农保协理员工资纳入到县财政统发,一方面可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可改善乡镇新农保工作人员流动频繁的现象。

新农保工作任重而道远,还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新农保基金如何监管、如何保值增值等,这些都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议由多方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以确保新农保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阿瓦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新农保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篇五

一、每月15日前上交县中心的材料

1、当月到龄领取待遇人员材料:

《参保表》、《待遇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变更表》

3、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死亡材料:

《参保表》、《注销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为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材料:

《参保表》、《死亡审批表》、《注销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为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二、经办中重要的时间段 1、3月底,对上年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羽10天; 2、4月1日前,变更缴费档次; 3、5月10前,核定特殊参保人员身份; 4、6月30日前,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6.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六

基层建议:“新农保”工作开展的困难和问题要亟待解决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2011年我市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试点,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但是在实际摸索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回避、亟待解决的难题,影响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一是部分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农民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一般均持怀疑态度;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养儿防老”,要其缴费养老一时接受不了。二是“新农保”机构编制和人员严重不足。城乡居保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连续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运转高效、协调有序、机制健全的工作平台支撑,从目前居保工作的开展来看,仍然采取比较原始的工作方法。而且大部分乡镇存在严重的缺编现象,还有临时性的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尽职尽责。三是基层居保主管部门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工作靠突击,难以实现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更难以支持动态管理所需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处理,难免出现参保对象的遗漏现象,造成了一些应参未参、应享受居保待遇的未享受到居保待遇等情况。四是户籍管理混乱。户籍管理上下衔接脱节,“有户无人”、“有人无户”以及“被死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冒领、持续领取养老金。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提高农民参保意识。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二是解决编制和人员问题。要健全机构,落实农保人员编制,配齐县、乡镇、村三级农保人员,同时为每个乡镇核定一定编制。对于乡镇人员问题,可以从各乡镇现有的财政打卡直发的事业单位调剂,好处在于:可以同省、市、县对接,不新增加财政负担。三是加大投入严格监管。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解决硬件设施设备问题和切实保障办公经费,同时将新农保基金实行专向专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对变更的、死亡的要及时清理,避免资金流失。四是强化户籍管理。首先要从根源上堵住户籍管理制度出现的漏洞,尽快将本辖区内的农村居民人员构成情况调查清楚,以户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对存在难处的,要特事特办,尽可能方便农民群众。(东桥镇)

7.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新农合制度的简称, 新农合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防止农村中出现因病返贫与因病致贫的现象, 新农合制度主要由政府来支持、引导与组织, 然后农民本着自愿原则参加, 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等多方进行筹资, 将农民作为主体, 大病统筹作为中心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制度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实效, 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但仍旧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为推动新农合制度更好的实施与开展, 探究新农合制度所存在问题, 并寻求相应策略, 健全新农合制度, 对保证农民的健康, 促进农村更好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二.新农合制度存在的问题

1、新农合保障水平不高。

新农合制度下, 部分普通疾病慢性病长期的治疗费和门诊费不给报销, 就算能够报销, 报销的比率也较小, 对早发现和早治疗, 同时需要住院观察重大疾病有着不利的影响。对于这种有着较低封顶线, 却有着较高起付钱的保障水平, 很难在实处帮助农民来抵御与降低重大疾病的风险。而较低的报销比例, 使得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率处在一半左右, 所以大多医疗费用仍旧要农民自身来承担。

2、繁琐的报销手续。

随着新农合制度在各乡镇的落实, 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参与积极性, 但却因繁琐的报销手续而降低了农民参与热情, 如药品的目录、慢性病、分段进行累进、家庭的账户、定点的医疗机构、封顶线和门槛费等繁多的名目, 给人以眼花缭乱的感觉。针对医疗费报销程序, 在各县虽然基本上均规定定点的医疗结构首先进行垫支, 再让定点的医疗机构根据月份到县农合办进行结算, 却因为要农民患者不仅出示身份证和医疗证, 还要出示费用清单、费用的发票、住院的审查表、专用的处方和出院小结等大概10来种证据才能给予办理, 而降低了效果。

3、筹资机制不够长效。筹资机制不够长效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为确保筹资的顺利进行, 中央将出资建立在了地方筹资基础上而地方筹资却建立在了农户筹资基础上, 对于农民则将政府出资当作了前提条件, 这样就导致筹资问题成了政府与政府、农民间博弈问题, 降低了筹资有效性。第二, 筹资标准没有考虑地区差异性, 使得新农合的保证水平不高。

4、管理与监督体制不完善。目前, 不完善的医院补偿机制, 使得部分医院通过提升药品价格和医疗需求来获取收益。这样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为患者带来了负担, 还阻碍着新农合的实行。卫生部门作为新农合服务机构管理部门, 它从当着购买者和提供者双重身份, 因此在利益上有很大冲突, 而卫生的行政部门却较难平衡和调节他们间的利益关系。又因管理手段的落后和农民的分散, 使得人民监督意识薄弱, 监督机制难以发挥失效, 新农合制度难以正常开展。

三.针对新农合制度所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

1、增强新农合对农民的保障水平。为增强新农合对农民的保障水平, 首先要扩宽新农合的覆盖面, 在门诊费用方面, 对于门诊费用数额较大的, 要制定合理的比例给予报销, 对于数额较小慢性病且需要长期治疗的, 最好采用累积报销模式, 并在费用累积到一定限额后再一次报销, 并尽量降低患者住院治疗相应费用其报销起付线, 同时提高相应报销费用封顶线, 以达到增强定点的医疗机构业务质量。其次, 还需恰当提升参合农民其医疗费报销的比例, 并尽量把报销比例上升到能对农民起到实质性帮助的水平, 不同地方还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来微调。

2、缩减报销手续程序。为缩减报销手续程序, 可以实行窗口报销模式, 对于门诊报销可以将先付款后来报销补偿模式取消掉。农民参合在规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时, 对于报销部分可以直接在应付的款项中给以扣除, 而患者只需要支付自费的部分。与此同时, 针对住院报销部分, 参合的农民在规定医院接受住院治医时, 可以按照花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来上交住院的押金, 而其余部门就在报销补偿中给予扣除, 当存在结余时就将其退还给患者, 当不足的时候就要求患者进行补缴。对于患者距离医院较远时, 可以将证明材料和报销手续简化, 并取消行政村的证明和随访单, 只需参合患者为合管办上交病历的首页、转诊的证明、诊断的证明、住院的结算单和费用清单等就可以将报销手续办理完毕。

3、构建科学合理筹资体制。

首先, 将筹资渠道带向多元化发展方向, 聚集社会、政府、集体和农民的资助。针对社会, 要制度化捐赠渠道, 以媒体形式大力宣传, 鼓励各类资助形式;政府则要增强资金支持力度, 健全专项资金的资助制度;对于农民, 则要提高缴费热情, 通过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和讲授收益、优点情况来调度参合积极性。其次, 制定筹资的标准, 不同地区针对自身情况, 以降低农民、政府负担、立于经济发展为原则来制定标准。

4、做好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做好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要求不断健全监督机制, 加大对医疗机构管理力度, 严格控制定点医院基金使用情况, 要求医院诊治合理, 禁止使用不同方法对合作医疗的基金进行截留, 并构建医疗机构定期评价机制与审查制度, 让农民都参与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当中来, 激励参合的农民评价医疗机构, 对于医疗机构非合法行为要举报, 同时完善新农合制度下的医疗机构出现违规操作现象的惩罚体制。

综上所述,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防止农村中出现因病返贫与因病致贫的现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新农合制度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本着为农民服务为宗旨, 站在农民立场上, 不断健全新农合制度, 在本质上提高新农合制度实行有效性, 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韦怀远.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 (10) [1]韦怀远.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 (10)

8.影响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研究 篇八

【关键词】 新农保 保障水平 基金保值增值 可持续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在1986年以后,为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一些地方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992年,民政部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即“旧农保”。旧农保在方案设计上从我国农村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时的国情,但方案实施以来,开展并不理想,很多地方陷入停滞状态。随着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养老问题特别是占我国人口大多数比重农民的养老问题正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农保工作在试点初期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展开。但是,随着新农保工作的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的解决将影响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归纳新农保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推进新农保的持续发展。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根据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主要内容整理如表1。

二、影响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由表1可知,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在资金的筹集方式、缴费、支付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管理上有很大的改进。但是随着新农保工作的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的解决将影响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保障水平偏低。我国旧农保的不足之处同时也是新农保可借鉴的教训之一是:旧农保制度在资金筹集缴费标准设计上存在制度缺陷。旧农保缴费标准的设计只是考虑了大多数社会成员与少数低收入社会成员之间的负担公平问题;希望通过低缴费标准达到广覆盖,通过广覆盖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样设计的缺陷在于:低缴费标准会导致养老金待遇保障水平过低,低保障水平会挫伤农民长缴多缴的积极性,会反作用于基金的筹集,影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如我国海南省便出现了“三元养老”的可笑局面。目前,高覆盖率下的新农保试点也隐藏着同样的问题:现行缴费标准下替代率偏低。按照国发32号文规定:目前新农保年缴费标准折算成月缴费标准为8.33元、16.67元、25元、33.33元、41.67元五个档次。我国旧农保缴费标准为2、4、6、8、10、12、14、16、18、20十个档次。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5—2009年近5年农民收入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平均增长率为7.92%。按照现行缴费标准,有关学者根据保险精算原理构建了新农保目标替代率的精算模型。该模型构建以我国新农保制度内容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参保人长期内的收入变动、资金的未来收益及折现、基金的积累规模。计算方法科学合理,可信度较高。根据该公式测算,我国新农保的实际替代率处于14.95—42.75之间,当缴费标准为100时,从16—59参保年龄段的替代率均低于21%;当缴费标准为300时,从16—59参保年龄段的替代率均低于32%;仅仅当缴费标准为500时,从16—23参保年龄段的替代率达到40%。在我国农村,要保障我国农民养老基本需求的替代率应该为多少呢?根据有关研究:实现我国农村农民基本养老需求的收入替代率均值应为49.47%。该研究以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为计算方法,选取2000—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各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支出结构数据为计算依据进行计算,计算过程严谨、数据可信度较高。我国新农保的实际替代率与理想替代率的差距表明:现行缴费标准下替代率偏低,替代率偏低仍然会与旧农保一样导致低保障水平,低保障水平会反作用于农民的长缴多缴、影响农民续保的积极性、影响新农保的持续发展。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金是否能保值增值将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的支付,影响新农保保基本原则的实现,影响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发32号文件规定:新农保的基金管理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这种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方式沿袭了旧农保基金的管理方式,很难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新农保要持续发展,必须解决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主要原因为:第一,我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衡的现实迫切要求解决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我国农村农民人均收入区域差距大,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数据为例:北京11668.59元、上海12482.94元、云南3369.34元、甘肃2980.1元。这种国情下,高收入区域可调整缴费标准,通过农民多缴提高保障水平;低收入区域,提高农民的缴费标准会直接影响农民的参保覆盖率。基金的保值增值是提高新农保保障水平、保障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另一有效途径。第二,高覆盖率下基金长期负担过重迫切要求解决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我国新农保基金的筹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方式,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的收支采取完全积累制。个人账户基金完全积累制是一种以“纵向收支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模式。这种模式下,高覆盖率对基金账户收支平衡的影响为:一方面,高覆盖率可以增加基金收入、解决基金账户短期收支平衡;另一方面,从长期角度分析:高覆盖率会导致基金的长期支出负担偏重。新农保现有的基金管理方式下、个人账户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金融风险较高,基金难以增值保值、难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因此必须在安全性原则指导下、通过适当的投资运营解决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为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

三、推进我国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改进基金筹集方式,提高保障水平。由表1制度规则可知,新农保基金筹集的途径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个人账户存储额总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这种基金筹集方式比旧农保设置更为合理,旧农保的筹资方式是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抚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新农保筹集方式中的政府补贴即中央补贴出口-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入口-缴费补贴在新农保实施初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是随着新农保工作的推进,我们可以发现这种基金筹集方式相对于我国农村的国情,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在我国,各地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大、各地农村农民人均收入差别大、各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差别大、各地集体经济发展程度差别大,各地消费水平差距也大,在这种国情的情况下,要真正的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必须立足于实际,在原制度规定的新农保基金筹集基础上进行改进,采取分类的基金筹集方式设置。具体改进见表2。

在表2中,我国各区域农村按照人均纯收入被划分为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然后以此为依据对不同区域采取了不同的基金筹集方式。这样的改进是参考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计算数据为依据的,假设分别从各区域中上海市、山西省、甘肃省为各区域的代表城市进行计算。具体见表3。

根据表3的计算数据,如果以上述文中提到的替代率为49.47%的标准,在三个城市中,按照现有缴费标准,经济发达区域的上海即使选择最高缴费标准缴费,其养老金待遇水平只占该区域农民消费支出的24.32,且最高标准缴费支出只占该区域农村居民收入4.01%,说明现有缴费标准设置非常低,且按此标准缴费其养老金待遇远远不能保障该区域农民的基本生活;在三个城市中,按照现有缴费标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甘肃省选择最高缴费标准,虽然养老金待遇水平占该区域农民消费支出达到86.18,但是其缴费支出占到该区域农村居民收入的16.78%,支持负担偏重;在三个城市中,按照现有缴费标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山西省,选择最高标准,其养老金待遇水平占该区域农民消费支出为56.17%,其按照最高缴费标准的支出占该区域农民收入的11.78%,即能较好地保障该区域农民的基本生活且缴费负担也较合理;因此在三个城市中,山西省的缴费方式可不变,上海和甘肃的现有筹集方式设置需改进。在上海,如果以农村居民上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按收入的比例缴费,缴费比例设置为4%、6%、8%、10%,则养老金待遇水平会大大提高,仍采用表3数据,其中上海市缴费标准按人均收入的10%缴费,则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S=55+×12=55+×12=4818.22元/年,养老金待遇占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4818.22/9804.37=49.14%,且其缴费支出按照最高缴费比例也仅仅占农民收入的10%,在可承担的范围内,因此对发达区域的可按4%、6%、8%、10%的比例标准设置按比例缴费的基金筹集方式。对于不发达地区,即使以收入的10%即298为缴费标准,其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可以达到1726.97,养老金待遇占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比重= 4818.22/9804.37=62.43%,可是由于其年收入总额才为2980.10,因此缴费支持的负担较重,因此要真正解决该区域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应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通过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来提高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的基金筹集方式来解决该区域农村居民养老问题。

2、改革基金管理方式,以基金的多元组合运营解决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由表1制度规则和问题分析第2点可知,现有基金管理方式下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将影响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改革现有基金管理方式。首先应改变现有基金只能购买国债和存银行实现保值增值的规定,允许基金在存银行和购买国债之外进行其他途径的投资运营,以上面的上海市为例,如果通过基金的投资,假设投资收益为8%,则领取的养老金待遇S=55+×12=55+×12=4576.934元/年,养老金待遇占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比重=4576.934/9804.37=46.68%,可见通过资金的投资运营是解决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其次基金在进行投资运营时,应采取多元组合的投资方式。养老基金通过投资运营是可以取得收益,但是毕竟养老金是保命钱,因此必须谨慎,一是要加强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二是以安全性、收益性、分散化的投资原则为指导,采取多元投资组合的方式。一方面把部分基金的投资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银行存款、债券投资等项目上,另一方面把部分基金投资于股票等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这种多元投资组合即可避免了原有基金管理方式不能很好的保值增值,又可从一定程度规避风险。

(注: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11jyty

064)。)

【参考文献】

[1] 唐均:“3元养老”提供的历史视角[N].人民日报,2009-09-08.

[2] 陈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的初步探讨[J].当代经济,2009(2).

[3] 邓大松、薛慧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精算模型及其实证分析[J].经济管理,2010(5).

9.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九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型之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底新在哪里?较之以往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又有哪些改进?在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的地方加以总结如下:

1.1、以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依托

新型的农村医疗制度,明确了政府的政治承诺和政治意志力,首先,国家政府明确了需要重点解决的是我国农村居民由于大病而出现无钱医治的现象;其次,新型的农村医疗制度承包了80%的资金的支持,有了国家的支持就不用担心农村医疗保险的资金是否够用;最后,新型的农村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完全负责承担经费的财务部门的,这样就可以对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全面的监管,使资金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1.2、以大病统筹为主

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一直到2012年,我国的医疗费用增加了40多倍,其中需要个人承担的比例也从21. 2%上升到了55. 6%。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加上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两方面的因素,就决定了大病住院统筹是防止因病致贫的关键所在,也比较符合保险的基本原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解决大病大伤,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

1.3、以县为单位分担风险

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小范围的执行的,一般都是以村、乡为主体而开展的。这样也就面临着管理能力底下,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其分散风险的原因导致了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是无法大面积展开活动的。而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县级来对医疗保障进行管理,这样就会增强管理能力,从而提高了我国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有利于更好更快的发展。

2、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面临的困难

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宣传不到位

农民是合作医疗保险的主体,这就要求农民对于合作医疗具备较高的认知能力和接受程度。资料显示,2012年通过对安徽省岳西县进行的调查,在300份有效问卷中,有147份调查问卷显示被调查者对合作医疗的保险规定,补偿比例并不清楚,110份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合作医疗由哪个部门管理,可见,农民并没有真正了解合作医疗保险,更无从知道参保的重要意义,正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合同医疗宣导不足,对于参保的目的、意义混淆不清,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的。

2.2、农民对于政府及医保机构不信任

基层政府在众多方面失信于民导致广大农民对于政府不信任,也是农民不愿意参保的主要原因。在设计农民自身利益的工作上基层政府做的不到位,让农民群众在潜意识里丧失了本应有的信任;加之在过去,对于合作医疗运行中也存在分配不公平现象,医疗政策的不稳定都对参保意识造成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过去难以持久的合作医疗致使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仍持有怀疑态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制度设计的筹资顺序也容易造成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新农合下设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也由于存在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服务价格昂贵等多种原因,无法满足农民的根本需求,服务机构也难以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农民对医疗机构同样存在不信任。

3、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建议

3.1、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宣传引导

由于受传统农耕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行为的短视性十分严重,对政府、政策的依赖性也强于城镇居民。因此,要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解剖,加强对农民的启发和引导,让农民充分认识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意义。为了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必须加强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知识、政策等得到普及,各种基本概念渗入农民的意识中去,让农民知道国家为农民解决医疗难题而做的一项“民心”、“民利”、“民生”工程,通过投入资金透明、经济补偿等多种手段使我国广大农民群众都能自愿参与农村合作医疗。

3.2、切实提局农民收入水平

在全社会经济水平还高的情况下,居民收入水平与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愿望呈正相关。由于农民本身收入水平较低,加之保险本事价格昂贵的特点,使得农民宁愿将仅有的收入存入银行生息,也不愿意购买保险,获得保障。在部分农民看来,患病获得补偿的几率远远低于劳动获得的收入。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能使农民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一定的能力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方面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效转移。

3.3、通过健康教育增强农民防范风险和互助共济意识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新农合普及工作实在必行,但由于我们农民多数人口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人员自身素质及道德修养参差不齐,使得农民群体整体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无私的互助共济意识。如果期待农民自主学习健康知识,就会错过预防疾病的有利时机。需要通过健康教育的方式把合作医疗保险的信息传递给农民,培养其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其进行必要的保险投资。通过转换农民群体的消费理念,减少不利于健康的支出等,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从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群的覆盖面。

4、结论

10.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

(一)核算对象不同

事业单位多为服务行业,生产业比重较小,而企业则是二者均衡。

(二)会计核算原则不同

事业单位可以兼并使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单位只能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核算科目不同

事业单位包括事业、经营支出、销售税金、成本费用等科目,而企业单位主要有待摊、预提费用、生产成本、制造、管理、营业、财务费用等科目。

(四)核算方法不同

企业单位通常采用分批法、品种法、分步法等方法,事业单位则不会使用这些方法。

(五)对于成本核算的运用方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从内容到方法都比较死板、单一,没有企业单位灵活。

(六)成本核算的重要性不同

成本核算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远不如企业单位重要。这是因为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所以成本核算是企业决策的重要的标准。

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首先,价值规律、市场竞争及优胜劣汰要求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其次,事业单位自律建设要求加强成本核算;再次,事业单位预算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成本核算;最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三、事业单位推行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本身存在约束

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的拨款,没有足够的动力实施成本核算制度。

(二)事业单位在成本管理的观念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成本核算最初产生于企业单位,是切合企业的性质制定的,不能直接套用在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上,即便是能够套用,也没有多大意义。事业单位常常忽略成本管理,认为成本管理在企业才是必要的,这种错误观念长期存在。

(三)财务会计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机制与企业单位存在一定的差异,除了一般程序上的成本核算环节,还要对固定资产和非实物资产进行预期折旧和摊销,核算终期还要将成本转换为事业支出费用等,给以往的核算工作增加了大量的工作负担。

四、加强事业单位推进成本核算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体制

正确核算事业单位成本的前提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首先,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对于超出规定定额的部分要分析发生的原因,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来进行成本管理。其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登记盘存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按类别设置明细账,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做不同的处理。再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计划价格制度。这点主要是针对科研类型的事业单位,它是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的条件之一。

(二)统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取消行业制度

现行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制度与制度之间不但存在大量的重复,还存在着很多原则上的差异。按照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应当统一,不同行业之间不应存在不同制度。而性质相对较为特殊的行业,在不违背统一的制度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地制定相应的适合自己的会计核算制度,这样一来不但实现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也利于具体会计科目与报表的使用与操作。

(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事业单位类型复杂,成本核算对象应当根据各个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决定,前提是在对本单位或是具体部门、具体项目支出费用可控的情况下。提供的成本核算资料一定要满足单位内部各项管理、业务活动以及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由此,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切忌不可片面,分清主次的同时也要兼顾全局。简而细,简而有理,细而有用。

(四)规范成本核算的方法

事业单位在分析自身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经营的特点适时进行生产成本核算法,这是一种以需求推动事业单位整体经营管理、注重整体效率的现代管理模式。同时在成本管理中加强会计科目的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及一些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政策做出了规定,可事业单位却无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这在实际中必然会加大事业单位的财务成本。

(五)统一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实施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事业单位收支业务核算可实施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往往会存在会计年度内收支不配比的现象。在事业单位推行有效的成本核算,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节约成本以及提高资金运行效率都是十分有利的。

五、结论

11.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际保理在欧美以及东南亚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逐渐在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中迅速发展起来。我国与1992年引入国际保理业务,而且近几年的发展势头非常强劲。特别是金融危机的爆发,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为国际保理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充分认识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1.1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世界经济形势整体平稳,各种交易风险也不高,我国大多数出口密集型企业由于利润微薄,往往会选择直接与国外企业交易,以节省相关的费用。然而,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信用风险加大的问题。因此,企业为了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甘愿“牺牲”一定金额来做国际保理业务,以防陷入融资难的尴尬境地。而这也正是目前乃至今后全球经济回暖后,国际保理业务仍能保持“红火”的原因所在。在金融危机的催化下,我国国际保理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1.2 我国国际保理市场竞争渐趋激烈

1992年中国银行正式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开始叙做国际保理业务。随后,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也相继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正式引入国际保理业务。此后,国内的商业银行逐渐意识到国际保理业务带来的商机和利益,并纷纷开展了该项业务,开始叙做国际保理。而且业务范围由国际延伸至国内,业务性质也由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收购发展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买断。

我国在FCI的会员不断增加,据FCI官网公布的资料显示,我国加入FCI成为其会员的保理商共有12家,且均为银行。此外,我国还有一些非银行组织涉足国际保理业务,它们是中贸远大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保理中心和天津壕寰东润国际保理有限公司。还有一些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市场开拓、组织结构和管理技术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优势,这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带来较大的冲击。我国加入FCI的保理商虽然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在数量上存在一定差距,但我国在国际保理业务上的发展速度却是与时俱进的。

2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1 外贸企业信用交易观念薄弱

近几年来,我国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用制度和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形成,企业的信用观念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我国国际贸易中,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盗版侵权、出口骗税等不讲信用的行为屡见不鲜。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8年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计量不足、假冒商品、欺诈骗销等厂商失信行为的投诉就有20多万件。产品质量的失信,既影响了市场秩序,又破坏了社会风气,同时也使得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2.2 保理商目标客户群选择不准确

在发达国家,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群是中小企业;而在我国,情况却截然不同。国内的商业银行往往会把重心放在大企业上,而忽视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这种做法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弊端。一方面,国际保理的主要功能是为客户提供资信调查、坏账担保、贸易融资以及账款催收等服务。而大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大、资本雄厚,对于坏账担保或贸易融资的需求并不大。另一方面,大企业作为各大银行的追逐对象,在竞争中常处于优势地位,这就导致现在商业银行的国际保理利润越来越低,风险也越来越大。以大企业为目标客户的结果只是为大企业多提供了一条融资的渠道而己,而且这些大企业正真看重的也只是国际保理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其融资功能。

2.3 国际保理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当前,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到现在为止,还没能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来保障国际保理各方的利益。目前,保障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依据只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部分原则性法条规定。外贸企业和保理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只有把国际统一规则和我国的国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利益。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在国际惯例规则中存在的一些权利在我国却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类似信用证结算那样完善的法律体系,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国国际保理的发展。因此,我国亟待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和业务操作规范来指导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从而改变目前这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混乱状况。

3 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3.1 外贸企业应树立商业信用的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国际保理业务开展顺利与否和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密切相关,这不仅包括出口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商业信用,还包括了要在对进口商商业信用调查的基础之上核定信用额度。我国许多外贸企业还未能完全树立信用交易的理念,这就导致了国际保理业务中一些本可以避免的损失的产生。为防止进口商由于货物不符提出争议,致使保理商免除对应收账款的担保责任,出口商在交运货物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行事,以保证最后的合同内容与货物完全相符。

3.2 保理商要确定主要客户群

任何一项成功的服务产品,都需要经营者对其进行明确的目标市场定位。根据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现状,保理商应该把国际保理业务的目标市场主要定位于三类企业:

一是成长中的中小企业;二是国外采购公司在华的分支机构;三是缺乏高素质人才的大型专业性生产企业。在这三类企业中,中小企业应该是我国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群。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我国国际贸易持续增长的生力军。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一个难题——融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中小企业资产信用不足、缺乏抵押能力,所以在外贸企业中大力推行国际保理业务能够有效地改善其融资困境。

3.3 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微观主体大力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在我国要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使其在外贸企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国家的政策扶持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鼓励出口企业和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中更多地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一方面,政府要激励商业银行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在国外金融机构尚未完全进入中国展开激烈的国际保理市场竞争之前,大力发展这项业务。另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应用国际保理业务来扩大出口。其中,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将利益驱动机制引入该业务中,比如可以在审批上为出口商和保理商扫清障碍,适当给予他们税收上的减免,使其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都能有利可图,从而变被动发展为主动引导示范。

4 结语

国际保理是一种集资信调查、坏账担保、会计结算、财务管理、贸易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结算方式。在目前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该业务可以为中小企业降低信用风险,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出口营业额,拓展国际市场。虽然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摘要:介绍了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在发展国际保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际保理,现状,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冷柏军.规避国际保理风险[J].中国海关,2006.

[2]时巧娟.浅谈国际保理风险的防范[J].广东审计,2002.

[3]王佩,江希,柏檀.保理业务与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J].企业经济,2003.

[4]翁建峰,吴丽华.论国际保理的欺诈及其防范[J].商业现代,2004.

12.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十二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标, 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 起步水平设置较低。我国目前无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完全接轨农村的实际经济情况, 决定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需要从农村实际出发, 低水平起步 (最低参保标准为100元/年·人) , 循序渐进由点及面, 试点运行得到成功之后再逐步扩大覆盖面。参保人条件十分宽松, 年龄需满16周岁, 户口是农业户口, 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农村居民, 符合条件的公民不强制参保, 群众可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我国实际出发, 创新中谋求发展, 汲取了以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兴衰的经验教训, 从制度设计上摆脱了现收现付的局限性, 这些特点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现了其高度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大大提高了广大参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度。

二、完善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对策

1.政府财政补贴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现阶段, 选择最低缴费标准参保的人数占绝大部分, 这当中有部分农民选择最低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确实是由于自身收入水平较低, 也有一部分群众是对“新农保”的意义和政策没有完全了解, 参保意识还有待提高, 加上政府财政补贴是绝对公平的, 多缴和少缴得到的政府财政补贴是相同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 为了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 他们会选择最低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 有些地区也实行了浮动补贴, 它是对选择不同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的人给予不同的缴费补贴, 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的作用, 但是这种补贴方法容易形成“补富不补穷”情况。所以, 在完善政府财政补贴机制时一定要设计出合理的补贴机制才能使其起到真正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合理效果。

2.提高记账利率, 激励农民多缴费

“新农保”养老金目前的记账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农民不需要懂得任何理财知识, 也知道将钱存在银行可以得到五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 这要远高于1年期存款利率, 人们当然不会将更多的钱以一年期存款利率存在“新农保”个人账户里。所以在制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时, 应当至少将利率定在高于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者高于通货膨胀利率的水平上, 这样参保人才有更大的积极性多缴费、长缴费。笔者建议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调整应以养老金的替代率作为参考。随着“新农保”工作全覆盖和深入开展, 其主要任务应当是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我国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稳步提高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国家综合财力不断增强, “新农保”的提高记账利率应相应提高, 已达到最终能使“新农保”养老金的替代率接近或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替代率。

3.统筹层次需要提高, 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级也经历了一个上升的过程, 现阶段其统筹层次已经逐步上升到省级统筹, 因为只有上升到省级统筹之后, 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能更为顺畅地进行。“新农保”制度的统筹层级也应该逐步上升, 有现在的县级统筹应逐步达到市级或省级统筹。随着“新农保”实现省级统筹, 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的转移接续工作将更加方便;进而在省与省之间“新农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也更加便捷, 简化了其工作需要处理的过程, 也更加容易的得到有效的管理。全国在模式上基本相同的“新农保”, 实现省级统难度确实不大,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全面开展“新农保”工作的现在, 应当尽快提高“新农保”统筹层次, 加快“新农保”制度的省级统筹进程。

4.完善“新农保”衔接政策

在“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中, 较为复杂的是关于“新农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对于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来说, 当他们放弃打工生活, 回到老家时, 他在打工时期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是否立即转入农村养老保险应当人性化处理, 应待当事人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或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和有关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对于不满足城镇职工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 以前只能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储存额, 而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可以通过补缴方式获得养老金。

三、完善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建议展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 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我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在探索改革的阶段,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实行的保险模式较为成熟可行, 是基础养老金加企业年金的保险模式,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终会在进行改革后采取基础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模式,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届时将形成相对统一的养老保险。“新农保”也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逐步统一, 并进一步向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政府部门养老保险进行再次相对统一, 最终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在我国逐步建成。

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新时期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 它可以解决我国农民的后顾之忧, 使农民摆脱了土地和家庭带来的束缚, 通过进城务工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提升了当前农村居民的消费信心, 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此外,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有助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进而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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