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实习规定(10篇)
1.教务处实习规定 篇一
来自振戎中学教务处
中学教务处关于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
(一)计划及总结
⒈学期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⑴ 对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简要分析;⑵对学生情况的简要分析;⑶学期(学年)的教学总目标和总的教学要求;⑷改进教学、提高 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⑸教学课时的时间分配和学期(学年)教学进度表;⑹其它。如教学专题研究、教改项目、学科课外活动、特长生培养、课外辅导等。教研组组长应写出教研组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检查存档,另一份自留。
2、工作总结: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教研组长要对教研组教学进行工作分析,写出教研组工作总结。教学工作总结应在期中、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交教务处检查存档。
3、不按时交计划或总结的教师,扣活工资10元/每次,并记入履职考核档案。
(二)、备课
1、即课时计划(教案)。应包括: ⑴课题;⑵教学目标;⑶教学重点、难点;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教学过程。(包括课堂教学各个环节及其衔接,教学方法、手段、教具的运作,板书设计,课后分析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教学反思(学校教务处提倡写教学反思)。青年教师注重教案的规范性,中年教师则应注重将教案变成一种课堂教研计划,采用补充备课的方法,在以往成功教学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初三毕业班复习期间必须有复习提纲。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年级组组长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月统计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学校行政领导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抽查。不按时交查查教案的教师,扣活工资20元/每月,并记入履职考核档案。
(三)、上课
⑴按时上下课,科学地利用教学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向45分钟要质量;⑵妥善处理好教与学的矛盾,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⑶教务处将对课堂教学进行监控,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缺旷、迟到的教师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
(四)、作业的布置和批改
1、布置作业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巩固和消化课堂教学中所获得的知识,形成技能
来自振戎中学教务处
技巧,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克服困难、独立工作的能力。作业份量要适当,难易适度,既要组织必要的练习,又要考虑到所有学科作业的均衡性。教师批改作业一般应全批全改,而且一定要认真批改、及时收发。
2、各学科月作业量规定:
语文科:作文2 次至3次;作业5 次至7次。数学科:作业8次至16次。
英语科:作业8次至12次。物理、化学科:作业 4次至12 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作业1次至2 次。
教师布置的作业量应严格控制在上述范围之内,节假日按放假天数扣除。教务处将于每月月底组织对学生作业量进行检查。并按月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
(五)、辅导
1、课外辅导是教学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具体措施。教师要通过给学生解答疑难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在学习方法和态度上给予指导,对学有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辅导。音体美组应根据音体美特长生的情况组织学生辅导,正确处理好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关系,不能影响学生的文化课教学;文化课教师应积极支持音体美特长生学习专业知识。
2、学校教务处将对早、晚自习和下午课外辅导情况进行监控,及进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为教学服务工作。
(六)考试
1、考试是对教学活动进行阶段检测的有效手段,也是教务处对教学监控的重要方法,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应试能力的主要途径。
2、要求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门学科每月测试不低于一次,其他学科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检测试卷的命题、成绩分析工作由各教科室负责实施。每月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年级组统一安排。
3、学校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及指导工作,理直气壮地追求考后满分。
(七)学科课外活动
学科课外活动由教科室和各年级组自行安排。
(八)听课制度
1、建立听课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校教学情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增进教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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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交流,所以把听课制度作为教学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2、要求各同学科教师互相听课(即组内每位教师互相听课不少于一节);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二十节。
(九)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常规工作,且教学常规工作的特色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此规定自2006年9月起执行,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2.教务处实习规定 篇二
大连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预案
实习教学是本科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对学生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实际动手能力、提升创新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实习教学的安全管理,保证实习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连大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大连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习教学中,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和“以学生为本”的原则,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教学单位要给予实习教学高度重视,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实习教学安全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各教学单位应制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并且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的特点,结合实习教学性质、实习基地及接收实习教学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各项实习教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建立健全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是实习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实习教学的领导是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各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教学安全的执行人。每次实习前都要组建安全实习责任小组并明确成员具体分工,小组名单要报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同时向学生公布安全实习责任小组成员及其联系方式。
2.在校外集中进行的实习教学,相关教学单位除组织实习安全教育外,还应至少指定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安全工作,每15名学生指定一名学生安全小组组长,协助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3.对于分散进行的实习教学,教学单位要根据实习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要明确规定离校、返校时间,必须保证整个实习过程中学生和学院的沟通通畅,确保实习学生安全。
四、加强实习教学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 1.实习安全教育
在实习教学开始前,各教学单位必须要对参加实习教学的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纪律及安全教育。(1)对校外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务必要在实习前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学院可根据实习教学的具体情况要求学生填写《大连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或《大连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承诺书》(参见附件2、3),并提醒学生在回家或前往实习地点途中注意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2)在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还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实习单位或学院实习负责人从校规校纪、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卫生、交友安全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在实习教学期间,教学单位安全实习责任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习安全记录。
2.实习安全管理
(1)学生赴校外实习,教学单位要在实习前派教师到实习地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安全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与应急预案。
(2)学生在实习中应提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涉及化工、机械、电气和医学等特殊专业,务必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岗位,更不得擅自动用与实习教学无关的仪器设备。
(3)实习期间要严格实行请假制度。学生外出,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实习指导教师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4)实习期间严禁擅自野游、戏水;不准到网吧、歌厅等场所从事与实习教学无关的活动。
(5)赴特殊地区或单位进行实习教学的师生,要采取特别安全保护措施。
(6)在企事业单位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实习。
(7)实习教学期间如有学生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不改者,可令其停止实习,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它要求
1.如果有实习教学安全事故发生,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研究处理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总务处新入职大学生实习体会 篇三
很荣幸来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工作,在总务处动力科这几个月实习期间,我充分熟悉了医院的工作环境,以及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对于初入社会的我来说,还没有足够的社会及工作经验,但经过实习,我学习到了很多,也有颇多感悟,尤其是在单位领导和总务处众多同事的悉心关心与指导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通过实习,我熟悉了实际工作过程的运用体系和管理流程,把自己所学与实际相结合,锻炼在社会岗位的交际实践能力,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向同事学习,也使我感悟到自己在大学所学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巩固自己专业知识的同时,接收学习新的事物,从而进行有效的结合,更要加强沟通管理能力,使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加完善,能够尽快融入到医院后勤这个大家庭中,完成从一个懵懂学生到一个尽职尽责的工作人员的蜕变。
4.教务处实习规定 篇四
勤思考,善总结,注重积累--同济医院医务处实习总结 -实习学习总结
/4/3一、实习概况(一)所在单位:同济医院医务处安全科(二)实习时间:2月25日--203月31日(三)主要事务:1、登记收发文件。包括法律文书、省市医学会专家鉴定材料、鉴定通知书等。接收文件首先在电脑上登记,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后,联系受理科室或专家,让他们来领取并作登记。2、输入投诉信息。将的院内投诉意见和处理情况输入电子表格,提取出住院号、姓名、科室、负责医师、原因、要求等信息,方便日后查询。3、协助其它事务。比如,到病案科借病历、为专家派车并将车单送到车队、到总值班室给文件盖章、送单据到财务科、到图书中心打印复印、到计算机中心搬电脑、到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协助找病历、到市医学会送材料&抽签等。二、主要收获和不足(一)收获我的“收获”,几乎都源自程龙学长,因为他是我的直接上司,他的一言一行对我都是宝贵的教导。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1、设计合理流程,严格按章办事。正如程龙学长所说,安全科的事情既多又杂,需要不断的转换角色。不过,任何事情无外乎两种类型:偶然性的和常规性的。于是,对于常规性的事务,需要做的是按章办事。当然,前提是要设计一个合理的章法。这一点,程龙学长是高手,他把很多事情都总结好了流程,印成册子,供轮转和实习的同事参照。2、养成登记习惯,跟踪事情进展。这也是高效办公的必需。登记的对象不仅包括实物,也包括事件。这样,你知道每个东西在哪个位置、每项事件到达哪个进度。在这里,所有文件和事件都会登记在电子表里,并且在卷宗盒、文件夹、档案袋的最显眼的地方贴上标签或写上名字,这样一旦需要,便可以很方便地找到。3、善待周围的人,感受他人难处。这也是程龙学长教我的。他每天要面对各种关系的人群,有患者及其家属,有医院同事,也有院外的相关人员。他很善于处理这些人际关系,跟所有人都很和睦。比如,他会记得给车队的司机买烟,会很客气地叫负责清洁的龚阿姨帮忙送车单子,会谦虚地跟其他部门的前辈请教,会在他的下属(我)犯错误的时候给予耐心的教导而急于训斥,等。4、凡事注重细节,把握办事原则。比如“补偿”与“赔偿”、“定金”与“订金”等,这些措辞是协议或合同中常用的,都得细心斟酌,否则不仅导致经济损失,也造成信誉危机。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学长就要和某家属签协议,他几经修改,把这些关键的字眼都认真措辞,还打印出来后再修改。在某次医学会抽取鉴定专家时,家属要求排除同济医学院的法医,我当时挺同情家属的`,心想应该不是问题,但学长据理力争,说要照章办事。这就是“把握原则”,就是公事公办,不能因个人情感而违反原则。5、从琐屑中总结,不断学习进步。学长每天都会应对很多所写的事情,但他并不限于处理这些事务。他善于在工作中思考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比如关于医院改革、关于人的心理、关于行政与法制等。他在工作之余,还在考驾照、读兼职硕士、骑车锻炼身体等。温总理曾经说过,“每个民族都需要仰望星空的人。”我想,用在平凡人中,就是“;每个人都需要俯瞰全局的头脑。”就是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学习进取,使自己处于高瞻远瞩的境地。(二)不足之处我的“不足之处”是指自己在实习中所犯的错误,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包括以下几点:1、时间把握不准。一直都是把时间卡的很准,一般不会早到也不会迟到。上次去武汉市已学会抽签,我们定好8:00在地库上车,我算好从寝室到地库5分钟,便8:25才出发。但途中想起忘了带某重要的东西,只好跑回去拿,以致我后来迟到了1分钟。这只是个例子,但却说明了类似的问题--对时间算计的太精确,没有预留到应急时间。2、请假未提前告知。有一天早上,我从同学那里得知主校区有招聘会,我便想去。于是给程龙学长打电话说请假。当时已经是7:40,离上班只有20分钟。这种做法,会让同事措手不及,因为很多工作来不及交接。后来,我意识到错误,便取消了请假。并且请假都会提前一天跟学长说。这只是个例子,也很具有教训意义。我们在工作中,应该照顾同事、上司的难处,不能因为自己而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出门忘记带钱。第一次和学长去市医学会抽签,就想当然地认为会很快回来,所以没带一分钱去。结果,我和家属去复印病历,学长要先回去,还得他给我留车费。其实,出门带钱是个常识,这个错误很不应该。正如学长所说,“出门随身带钱,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必要的习惯。”现在,我无论去哪里,都会随身带一些钱。4、头脑不够清醒。刚开始实习那段时间,我常常忘记某个文件放到哪里去了,忘记本该记住的事情,常常被动地找东西。简单地说,就是头脑有点糊!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东西很详细地登记起来的缘故。到了后期,这个问题有较大改观。比如,在登记专家鉴定材料时,我会把专家的联系方式也注明,这样方便第二次通知。在开车单子时,我会把乘车的人的联系方式写在上面,以备司机联系。三、鸣谢感谢唐处长,很有幸在最后一天见到了他,是个干练而忠厚的长者;感谢李处长、刘处长,他们对我这个实习生很友好客气,叫我“小谢”“小伙子”;感谢程龙学长,他是我的直接上司,他给我很多教益,有声的和无声的,还带我去了好多地方,吃了老武汉特色煎饼、抄手和小桃园美食;感谢杜律师,她很友善,和她交流挺多的,有好几次我有事没来上班,她也会关心地过问,真好;感谢龚阿姨,他每天早上都帮我开门,她是个非常和善的阿姨,可以跟她交流很多事情;感谢夏海鹏学长,他指导我处理很多事情,有好几次他也帮我开门;感谢王萍老师,她会过来找我做事,对我很信任,感谢她的指点和欣赏;感谢同济医院医务处的其他老师、领导!感谢陶红兵老师,是他的介绍,才使我有机会进入同济医院实习!
5.就业实习暂行规定 篇五
随着毕业生就业体制的不断改革,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大都具有毕业后就地就业的倾向,为了完善新形式下的毕业实习管理制度,保证实习质量,建立良好的毕业生就业秩序,维护用人单位利益,保持我校在各用人单位的良好社会声誉,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安排学生具有就业倾向的实习时,必须签署学校、用人单位、学生本人三方就业实习协议。
二、凡经三方协议安排的实习,学生因特殊原因需中断实习,必须向学校负责实习的主任申请,确需停止实习情况下,可代表学校和实习单位联系,经协商同意后由实习单位通知学生本人。
三、实习单位拟接收我校毕业生就业,并且实习期限满三个月,就业实习协议可规定在五月中旬之前一个具体日期,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进行一次选择,以便用人单位不准备接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再次选择。在一次选择之前或之后,双方都不应该单方面决定解除实习关系。
四、用人单位不遵守协议,学校将不再对原就业实习协议负责,同时以后不再安排学生实习,保留追究有关责任的权利。
五、学生本人无故中断实习,毕业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将不能按时毕业。各班级要以上述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就业实习,严格纪律,加强管理,经常保持与实习单位联系,随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对不遵守就业协议而不能取得实习成绩的学生,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招生就业处。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玄武区分校2011-6-2
3就业管理规定
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玄武电大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
一、就业工作原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市场为导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协议,学校进一步完善集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发展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集思广益,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创造学校“学以至用,人尽其才”的就业环境。
第二条 我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
第三条 属定向培养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原定向地市或定向单位就业。
第四条 毕业生择业实行平等对待、公平竞争、自觉自愿、诚实信用和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就业政策公开、需求信息公开、派遣方案公开。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对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实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在其工作职权范围内保护学生的利益和维护学校的声誉。
二、就业管理办法
第七条 毕业生在择业时应持学校下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可一人多份,复印件有效。就业协议书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经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署名、签章后,每人一份,每份一式四张。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第八条 学校根据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考核结果,对优秀毕业生将参考本人的意愿,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优先推荐。
第九条 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用人单位不能保管人事档案或不能落户籍关系,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或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人事档案代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须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以书面的形式明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协议形式约定的涉及到就业政策或要求学校办理有
关事宜的,学校不予支持。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所使用的协议书必须是由系、学校署名的本人的协议书,如发现有盗用、挪用或在原件上涂改的,学校将给以纪律处分,影响恶劣者,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列入当年就业方案。
第十一条 毕业生所持学校下发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他人,不需要使用的,应退还学校。凡转让他人使用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由于转让使用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约定责任的,转让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在就业过程中,有伪造证件、私刻公章以及不履行所签订协议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取消派遣资格外,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北建设和志愿服务而到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享受贷款的毕业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全部或部分免还贷款。第十四条 定向生按照国家规定回定向市或定向用人单位安排就业。
第十五条 已经参加专升本入学考试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协议时,应在协议书备注栏注明“若录取升学,该协议无效”等字样。
第十六条 根据省毕业办日程安排,我校每年6月30日定为收取就业协议书截止日,学校将以就业协议书(含人事档案代理协议)为根据编制就业方案。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确实无接收单位且积极联系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没条件进行人事档案代理,经系、学校批准,学校可免费保管档案、户口两年。其他没有签约的,学校将其档案材料、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就业,不列入当年就业方案。
第十七条 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学校和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报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批准,换发就业报到证,方可解除协议。
第十八条 派遣前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对有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治病。一年内治愈的,须于下一4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指定的医校提供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检查证明,方可列入下一就业方案。一年后仍未治愈的,学校将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区的有关部门,按社会其它方式就业。
第十九条 修业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用人单位录用的,应与用人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书,且用人单位提供同意接受结业生的证明材料,方可派遣,其《报到证》备注栏内要注明“结业生”字样,学校在9月30日前派遣,无录用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材料和户口关系转至家庭 所在地,由当地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
第二十条 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已纳入就业方案而没有获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由结业生本人向用人单位说明,如用人单位仍同意接收的,并出具接收结业生证明,可按原方案派遣,《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结业生”字样。若用人单位不再接收的,则派回家庭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结业生在结业一年之内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而换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可以办理或换发毕业生《报到证》。
第二十二条 肄业生学校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的事宜。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离校时学校按就业协议书上登记的档案发往地址将档案材料发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回原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发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一般到人事局,各地不同,学校适时公布),时间一般在7月10日左右。如在一个月后尚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可凭单位来函查询(不对毕业生个人)。若因毕业生私自调换单位造成档案材料无着落的,一概由毕业生本人负责。户籍关系凭校派遣方案由校保卫处统一办理,离校前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签字领取。派遣方案以外的户籍关系迁移问题个人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办理。第二十四条 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就业政策和损害学校声誉及权益的,不予办理,要求改正或重新择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派遣毕业生将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第二十六条 派遣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毕业生应书面申请,并出具原派遣单位退函和与新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报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到省毕业办审批办理其改派手续。其户口关系及档案凭新《报到证》到所在地区和相关部门办理;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止。
三、就业工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应掌握就业政策和规定,随时关注校系发布的就业招聘信息,做到学业和择业两不误。
第二十八条 校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就业工作负责人收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所收集的需求信息及时在校招生就业网站、校、系通知栏向毕业生公布。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就业工作负责人将适时地举办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在校内招聘毕业生的洽谈会,毕业生应随时与各系就业工作负责人及班级辅导员保持联系,以便及时通知招聘信息。
第三十条 就业协议书的签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先由各系负责组织毕业生填写好姓名、专业等个人信息,并盖章后统一以系为单位交到校招生就业处加盖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专用章,再发给毕业生所在系,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系领取。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协议书上是否需加盖其他审批章以当年公布的各地就业政策为准)。
3、毕业生签好协议后,应及时交到系里审核,若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应补正。手续完备的协议书应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各留一份,余下经系里登记后在规定的时间交校招生就业处核准后存档一份,另一份送省毕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第三十一条 毕业生在毕业前未办理就业手续,毕业后两年内找到用人单位,仍可办理派遣手续,但必须在省毕业办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
6.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在公司进行业务实习的人员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人员系指通过公司人力资源办公室统一招收或接收、根据工程类大专院校实习计划到公司进行学年实习或毕业工作实习的在校学生,包括:大专应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和硕士应届毕业生等三类。
第三条实习人员要求:
1、实习生来公司实习,应首先到人力资源办公室登记备案,填写“实习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交学校介绍信、实习计划、实习鉴定表,以及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特殊情况,部门经理直接安排实习生到项目点实习,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办公室,并要求该实习生于项目结束回公司后,立即到人力资源办公室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3、为便于工作安排,实习时间应至少在每月15个工作日以上。
4、到公司正式实习的人员,均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第四条实习费补助标准:
1、在公司正式实习的人员,根据下列标准计发实习生活补助(包括出勤补助和午餐补助):
(1)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天补助60元;
(2)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天补助40元;
(3)大专生: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实习生与公司员工一同加班至晚上8:00后的,另按每天10元标准计发晚餐补助。
3、如实习生在一个完整项目尚未结束时,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的,此前的实习生活补助则减半计发。
第五条补助结算办法:
1、实习生应按月填写《实习日志(考勤记录)》;
2、填写好的《实习日志(考勤记录)》须由现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每月底或实习结束离开公司前请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3、实习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及填写完整并经签字确认的《实习日志(考勤记录)》,到人力资源办公室核定实习补助应发金额后,方可到财务办公室领取实习补助。
4、实习生经安排往返外埠项目的路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一般员工标准给予报销。
第六条结算注意事项
1、实习生应尽量在项目现场工作结束前获得项目负责人的签字确认,避免因过后不能及时联系到项目负责人而延误领取实习补助的时间;
2、如一个月内参加了两个以上的项目,须分别获取相应的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应预先垫付实习生的实习补助和路费,以
免发生回公司后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不能报销的情况。
4、实习人员实习补助,在部门经费中列支,纳入相关部门工资费用考核。
第七条实习生结束实习,需要由本公司出具实习鉴定的,应向所在实习部门提交本次实习总结材料和实习鉴定表,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或出具实习鉴定评语,经行政管理部门加盖本公司公章,最后由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退交给该实习生,同时复印一份存档。
第八条在公司进行实习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可以接收其到公司工作,由人力资源办公室签定“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1、在公司连续实习3个月以上;
2、实习期间,参与重大项目不少于3个;
3、3个以上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经理共同评定为表现优秀。
第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解释。
7.教务处实习规定 篇七
1、了解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任务。
2、学生要认真执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许迟到早退,有事做到请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和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实习时间开展实习任务,不许中途离开。或假冒实习单位,而本人不亲自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3、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进行请教,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4、学生每周向所属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进度和实习成绩,有一周不汇报者即不给出相关实习成绩。实习期间,学生要记好实习日记,记录每日的实习情况和心得体会,以及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和自己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每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指导教师汇报。
5、实习期间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在实习结束后,按时上交给指导教师。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格式正确。
6、实习结束后,必须有实习单位的鉴定,以及所在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评语,并要求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7、学生在实习期间应端正态度,严格按照学校的校训”明德求真,知行合一“来约束自己,尊重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勤劳肯干,处处体现出黑龙江工程学院当代大学生的风貌和风采。
管理系
8.人民医院实习管理规定 篇八
XXXXX医院实习医师管理规定
为对来院实习人员的全面管理,提高基础质量及业务素质,强化我院医疗卫生队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一、来院实习条件:
1、XXXX院校正式派往我院的实习生,专科以上。
2、对于需要脱产考研、长期请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不予接收实习。
二、接收方法:
按XXX学院规定时间接收,每年七月份统一来院。实习人员由队长持学校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科教科报到,办理入院实习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告之情况变化。未交纳费用或无故逾期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习费用
1、实习费分为公派和自主联系两个标准。学校统一联系实习的(一般超过10人),实习费为XXXX元/年。自主联系的实习生,实习费用为XXXX元/年。
2、如有特殊情况需减免实习费用,需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科教科批准,并请示分管院长后处理。
3、任何科室、个人无权减免费用。
四、入院后管理:
(一)、住宿管理:
1、医院由科教科全权负责实习人员住宿相关事宜,任何科室、个人无权安排无关人员在院内单职工宿舍、XXX学院宿舍住宿。
2、医院只解决XXX学院派驻我院实习人员住宿问题,自主联系实习医师不解决住宿问题,入院前妥善解决住宿问题,以免耽误工作。
(二)、教学管理:
1、院级管理:
(1)实习工作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科教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任何教学任务。
(2)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实习医师,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教科转呈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
(3)对科室擅自接收的实习医师,一经查实立即清退,一律不办理实习手续,并追究接收者责任。如属科室行为,扣科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属个人行为,扣当事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实习医师入院后,科教科组织进行入院教育,安排实习医师的轮转计划,开具转科单派往各科,无转科单者各科不得接收。严格按轮转表轮转,换科必须到科教科开具
转科单,不得私自换科,违反者立刻停止实习,并不予以办理实习手续。
(5)实习医师必须按照轮转计划进行轮转,不能随意更改调换,否则取消轮转,停止实习退回原派单位,实习手册不予盖章。
(6)实习医师一律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不得单独进行诊疗行为;不能单独向病人、家属谈病情及处置;不得开具各种处方、检查单;更不能出具各种诊断证明。实习医师进行实验或诊疗操作、使用贵重仪器时,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患者咨询病情相关信息,对于不了解的情况,禁止盲目解释。
(7)实习医师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等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科室规定办理手续。不得以XXXXX医院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宣传与业务联系。违反者,医院追究其全部责任。
(8)实习医师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尊重带教老师及其他医务人员,虚心学习,认真工作,努力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要注重加强医德修养,保持良好的行风。对于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劳动纪律差的实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直至清退等处理。凡收受病人红包者一经查对核实立即清退。
(9)科教科定期召开实习医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倾听他们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回有关科室,不断改进工作。
2、科室管理:
(1)各科室实习医师工作由科主任负责,可委托副主任管理。科室拟定教学计划,选派有经验、负责任的医师带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实习医师的带教医师一般为副高级以上人员,并对实习人员在本科室实习期间的工作负责。临床科室工作三年以内人员不得承担实习带教任务。负责教学工作的人员名单应及时上报科教科。
(2)实习医师进入科室后,由各科分管教学的主任进行岗前培训,或安排一定时间见习,熟悉我院各项医疗制度和要求。
(3)科主任具体负责实习医师的排班、考勤、鉴定、专人带教等具体事宜。对于不按照轮转计划轮转、擅自脱岗、更换带教老师的人员,科室应及时通知科教科。
(4)实习医师的考勤一般由所在科室负责,科教科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每月至少两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旷工的人员,科室应及时通知科教科,科教科酌情处理。
(5)各临床带教科室,应增强带教意识,保证教学质量,有计划的收治教学病种,每周一次教学查房,院内组织
每周举办一次专题讲座或病例讨论。
(6)每组实习学生出科时,科室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组织纪律性等,并记入其实习鉴定手册中,考核结果要及时记录进教学档案。
(7)科室应及时将实习医师在本科各专业的轮转、学习、培训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完善教学档案。科教科负责定期检查,随时改进教学工作。
(8)实习医师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或其他错误后,应及时向科室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要深刻反省,作出书面检查。发生医疗事故或其他严重错误的,则终止其实习资格。调查处理完毕,退回原单位、学校。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9)如因实习医师本人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需给予患者家属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所需费用按医院规定应由实习医师本人承担部分经济损失。
(三)、请假管理
1、实习医师一般不准事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科教科备案后方可离院。实习医师的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
2、医院不允许任何以考研为理由的请假、脱产,否则立刻停止实习并通报学校,实习手册不予鉴定、盖章。考研
结束后亦不接受任何个人联系的短期实习申请。
如有确实需要脱产考研的实习生,请在学校直接办理。
3、实习医师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2次及以上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立即终止实习,不予签署实习鉴定手册。
(四)离院管理
1、实习结束离院前必须办好一切有关手续,凡在实习期间损坏公共财物、医疗器械、遗失书籍、X片等一律按医院有关标准赔偿,办完手续后经科教科同意准予离院。
2、每组实习学生出科前,应当及时填写进修、实习鉴定手册,请带教老师对其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自学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认真考核和评价,并按实际情况签署评定意见,离院前由科教科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返还当事人。轮转出科后,实习鉴定手册一般不予补签。
2、对于模仿带教老师笔记自行签署意见的,科教科一律不予认定。
3、实习医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离院手续,科室不得擅自允许其提前离院,亦不能擅自延长学习期限。实习医师以12个月为最长实习期限。
4、实习医师办理离院手续时不得由他人代办,凡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离院的实习医师,科教科一律不补签实习鉴定手册。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为表彰临床带教成绩突出的科室、个人以及在实习中成绩突出的实习医师,每医院组织“双评”活动,院带教老师评选优秀实习医师(评选结果写入鉴定)、实习医师评选先进带教科室和优秀带教老师,也可评选最差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
(二)、各科教学工作列为月考核项目,是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且与科室和个人经济挂钩,凡被评为最差教学科室和个人者,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或个人。
(四)、科教科工作人员经常下科室检查实习医师在岗在位情况、科室教学管理情况。发现实习人员违纪按规定处理;发现科室管理不善,按考核标准扣罚。临床医疗、护理、医技人员发现不是本科实习医师,有义务向本科主任反映情况或直接向医务科汇报,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
请各科室配合科教科严格执行以上各项管理条例。
XXXX医院 科教科
9.学生顶岗实习劳动纪律规定 篇九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旷工。
2、学生要充分认识顶岗实习的重要性,端正态度,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实践操作技能,圆满完成任务。
3、服从学校总体安排,虚心听取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未经实习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人档案(资料)室、变电房、油库、材料库等非指定实习场所。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杜绝设备损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5、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尊敬师长。搞好实习场所和生活场所的卫生;爱护公物,不拿实训单位的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偿。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6、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请假1-2天,由企业指导教师批准;3天(包括3天)以上需经部领导和实习单位负责人共同批准。
7、严禁吸烟、酗酒,禁止入夜总会、卡拉OK厅、游戏室等营业性场所,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8、及时收集与整理实习资料,坚持写实习周记,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作业与任务,顶岗实习结束时,写好实习成果记录并及时上交指导教
10.毕业实习暂行规定 篇十
毕业(顶岗)实习是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和加强毕业(顶岗)实习是职业技术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建系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根据以往实践总结,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毕业(顶岗)实习同属生产性实习,其主要目的:一是使学生加深对职业岗位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发展定位,克服对前途迷茫和盲目高攀的不现实思想,客观地确定人生的发展道路;二是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缩短自身与企业实际需要的差距;三是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责任意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逐步实现向“职业人”的转化;四是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社会,在社会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为走上社会、顺利实现就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心理准备,打下良好的基础。
毕业实习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学生亲身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全面学习工程技术人员在从事技术工作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巩固并验证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完成毕业实习计划任务和毕业设计,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
顶岗实习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作为企业的一名准员工,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承担并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履行企业员工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高职业素养,实现由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化,为顺利进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完成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为主要任务,同时还要完成毕业设计。
二、毕业(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1、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的形式,由系部联系实习单位,将学生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单位实习,实习的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上旬-6月上旬,约五个月时间。原则上,每个实习单位安排5-20人实习。
2、毕业实习的岗位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原则上实习期间要轮换2-3个岗位。
(二)顶岗实习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1、顶岗实习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由系部联系实习单位和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的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上旬-6月上旬,约五个月时间。
2、顶岗实习的岗位应与专业一致或基本一致,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可以就一个实习岗位实习(如施工员),也可就多个实习岗位轮换实习(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还可根据实习工作内容确定(如监理员、造价员、工程招投标等)。
3、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取得实习单位接收函和家长同意,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实习的岗位应与专业一致或基本一致。
(三)系部安排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由在校教师和从实习单位聘任的兼职教师共同担任。
(二)顶岗实习的要求
1、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前要办理好实习生离校手续,应缴清三年的全部学杂费。欠学杂费的学生系部不予安排实习。
2、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由系部统一安排实习单位,任何学生不得自行变动,否则,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不及格。原则上不再允许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
3、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实习单位和系部的管理,注意实习安全,避免发生责任事故。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及时通过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激化矛盾,影响系部和实习单位的关系。对于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系部可以终止其实习,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实习学生有事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请假,对于不经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意、自行脱离实习单位的学生,系部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4、毕业实习手册由系部统一印制,每位实习生应认真填写。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给出鉴定,鉴定单位必须和系部确认的实习单位一致。学生私自涂改实习单位,或实习鉴定单位与系部确认的实习单位不一致的,实习鉴定无效,不计算实习成绩。
5、参加毕业(顶岗)实习的学生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设计,确定毕业设计课题和提纲,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主要是通过远程教学的形式进行指导和交流,定期到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和考核,学生要积极主动和指导教师联络,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6、实习前做好组织发展、奖助学金评定、课程重修、毕业生信息采集等有关手续工作。
7、学生对于顶岗实习中上获取的劳动报酬,应厉行节约、合理支配,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为加强管理,建立实习奖惩机制,对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反本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扣除部分劳动报酬。
8、顶岗实习结束后,由实习指导教师统一组织学生返校进行实习总结,任何学生不得借故拖延返校时间或拒绝返校,否则,视为违纪,将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学生愿意继续留下进行毕业实习,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为有效。
9、个别学生因就业等原因确实需要提前上岗的,需要办理下列手续:(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接收单位就业证明。(3)本人及家长做出安全承诺。(4)缴清三年全部费用。(5)本人制定出可行的毕业设计和理论课程学习计划。(6)领取教材、学习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学生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翔实,经班主任、辅导员和系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提前上岗的学生必须主动和系部加强联系,自觉遵守学院和上岗单位的有关规定,按时返校办理实习总结及毕业等有关手续。
三、毕业实习
(一)毕业实习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1、采用分散实习的形式,由系部帮助联系或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中下旬至第二年的5月底,约五个月时间。
2、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原企业完成毕业实习,也可以重新选择其它企业进行毕业实习。
3、毕业实习应和就业紧密结合,实习岗位应尽可能同所学专业一致。
4、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保持和系部的联系,系部选派指导教师巡回进行必要的指导。对相对集中的实习学生,系部安排教师定期进行指导。
(二)毕业实习的要求
1、毕业实习全部在校外进行,系部将根据学生意愿积极帮助落实实习单位,学生也可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应同就业紧密结合,通过实习要基本落实就业单位,毕业前要出具相关就业手续。
2、毕业实习以实习单位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为主,系部选派教师巡回进行必要的指导。对于相对集中的实习,系部安排教师定期进行指导。学生落实实习单位后或实习期间变动实习单位,应及时=主动地与系部联系,系部将建立毕业实习学生档案,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监管,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3、实习学生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实习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实习前,系部要同每个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若实习期间出现突发事故,应及时向系部指导教师和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妥善解决。
4、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敬业爱岗、诚实守信、文明勤奋、严以律己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个人和学院的声誉,努力为学院增光添彩。对于有损学院形象的实习学生,系部有权终止其毕业实习,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系部的统一要求及时返校进行实习总结,并办理相关的毕业手续。学生因故不能按期返校时应及时向系部反映情况,并征得系部的同意,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务,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学生个人负责。
四、实习管理职责
(一)实训科的职责
1、制订实习管理规定及实习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开发,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实习期间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实习经费的预算、报批。
5、负责实习考核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习成绩的评定。
6、研究实习管理的规律,创新实习管理的思路,改革实习管理的措施。
7、负责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二)教研室
1、制定专业实习计划、大纲。检查实习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教育,主要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意义、实习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负责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课程辅导、毕业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4、负责实习考核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习成绩的评定。
5、负责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
(三)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提前到实习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拟定实习进度计划,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在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实习教学活动。同时应注意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
3、实习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带队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系主任,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4、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主任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5、负责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实习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6、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
(四)实习学生的职责
1、实习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前没有实习大纲的,不准离校,不熟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学生不准外出实习。
2、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的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3、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向系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实习单位和带队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每天按6学时计算),情节严重者,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论处。
4、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或个人实习总结。
5、除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外,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五、实习总结与成绩考核
1、实习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实习单位评语对实习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对优秀实习学生进行表彰。
2、实习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要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和其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