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精选2篇)
1.高速公路监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查制度 篇一
安全监理审查核验制度
1、项目监理部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2、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3、项目监理部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4、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5、项目监理部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7、总监或安全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按施工阶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8、总监负责对本项目监理人员的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监理人员,项目总监提出具体奖励措施,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监理人员,项目总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后再进行考核,对经过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由项目总监出具工作鉴定意见,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面监控,项目监理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8)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检查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10)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11)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旃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审查矿建工程各系统是否完善,避灾路线是否明确。
9、审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探防水、爆破材料的使用管理等措施是否完善。
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安全管理的顶防和顶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
2、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项目监理都审查。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重点:是否满足以下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遵循系统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
(3)覆盖施工全过程原则,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4)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不同的、动态的,必须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五、安全监理核验制度
1、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从本质上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并将验收资料报监理部备案。
2、监理核验范围:(1)各类脚手架;
(2)工程临时设施及淘槽支撑与支护;(3)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4)临时用电工程设施;
(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梯、手持电动工具、中小型机械设备等;(6)安全帽、安全带、常用安全防坠器、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7)安全标志悬挂情况。
3、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分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5、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
6、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上必须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库管人员其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7、临时用电设施,由电气工长组织电气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8、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组织、分包方负责人、出租方负责人、安装方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9、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流动式起重机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其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10、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11、手持电动工具在出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和维修电工共同进行检查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12、现场悬挂的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布置情况、消防通道等由安全员组织分包方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报监理部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13、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
14、所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必须悬挂“验收合格证”。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16监理部 2016年08月31日
2.8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财务科必须设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科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按工程量费用总额的4%提取。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用作各安全隐患的整改,及处理各种安全事故所需,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即可从财务支出。
第四条
对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的支出要严把关口,不得滥用,确需支出的项目,必须先由生产单位提出整改项目,安全科审核后提交讨论,通过后由项目部经理签字方可支出。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用的支出程序:生产单位提议——安全科审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支出。
第六条
对于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必须支出的,不需要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可直接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即可支出。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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