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共12篇)
1.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一
附件1: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组织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情况
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09‟187号)精神,深入做好我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调查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决定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科技装备处、统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科技装备处、统计中心抽调主管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组织落实。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煤矿监察分局要建立健全调查统计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调查统计工作的分局领导和承担调查统计工作的责任部门,确定完成调查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具体调查工作。
二、规范调查统计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的要求,本次调查工作的范围为全省从事煤炭开采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生产矿井、技改矿井和基建矿井,不含为煤矿开采服务的建设施工企业及煤炭洗选厂等其他单位。
本次调查以单个矿井为单位,主要统计煤矿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职业危害人数、检测点数、达标点数、职业卫生总投入、职业健康体检人数、职业病人数、职业病死亡人数等重点内容,并由煤矿企业填写《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表》(详见附件基础MKZWA表)上报所在辖区煤矿监察分局。经煤矿监察分局、省局逐级统计汇总后,分别上报编制《煤矿职业卫生统计表》(详见附件MKZWB1-4表)和《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
三、明确调查统计工作职责分工
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科技装备处、局统计中心、各煤矿监察分局在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既定目标共同完成本次煤矿职业卫生调查统计各项工作任务。其中:
1.科技装备处负责全省调查统计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研究制定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煤矿监察分局提报煤矿职业卫生统计报表和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监督检查调查统计工作的实施落实。
2.局统计中心负责对各煤矿监察分局上报的煤矿职业卫生统计报表和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全省《煤矿职业卫生统计表》(MKZWB1-4表)和全省煤矿职业卫生
统计分析报告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监局。
3.各煤矿监察分局负责本辖区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部署安排调查统计具体工作方案,督促煤矿如实填报《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MKZWA表),并认真做好上报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汇总,分别编制辖区《煤矿职业卫生统计表》(MKZWB1-4表)和《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省局统计中心和科技装备处。
四、组织落实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的统一部署,本次煤矿职业卫生调查统计工作自2010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共划分为以下三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3月底前)。结合调查统计工作主要任务,省局研究提出分类指导工作意见,统一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确定省局和分局负责工作部门及人员,重点对本次参与调查统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煤矿监察分局按职责分工积极启动调查统计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将实施工作方案转发至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辖区所属煤矿,协调落实辖区所属煤矿对口联系工作部门和主管人员,重点对本次调查统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发动工作,积极取得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辖区煤矿的认同与支持,着力营造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0年4月至10月底)。各煤矿监察分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作用,以辖区煤矿企业为主
体,紧紧依靠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煤矿组织开展2010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监督煤矿如实采集、及时填报2010年度《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表》(基础MKZWA表),并要求于201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相关调查统计基础报表的收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底)。各煤矿监察分局在严格审查辖区煤矿上报相关调查统计基础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前提下,认真开展2010年度辖区煤矿职业卫生情况汇总统计工作,集中编制2010年度辖区《煤矿职业卫生统计表》(MKZWB1-4表)和《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并通过“煤矿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网络,于2010年11月10日前分别上报省局统计中心和科技装备处。在此基础上,省局统计中心对各煤矿监察分局报送调查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进行汇总统计,形成2010年度全省《煤矿职业卫生统计表》(MKZWB1-4表)和全省《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于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1月30日前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监局;科技装备处结合各煤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分析报告,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全省职业卫生状况和发展趋势,系统总结本次调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初步拟定下一步煤矿职业危害监察总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并提出2010年度全省煤矿职业卫生调查统计工作总结报告,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监局。
五、严格调查统计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本次调查统计的重要作用,切实健全协调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内部责任目标,注重加大对煤矿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本次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由于本次调查统计工作涵盖内容广、涉及矿点多、基础数据采集量大,且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真正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实施方案》拟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兼顾、协调安排,相互支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落实,努力提高本次调查统计工作成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3.注重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进程,三个工作阶段环环相扣,上一阶段未完成的则无法进行下一阶段的实质性操作,特别是各煤矿监察分局所承担的基础性数据收集是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工作完成情况直接决定着调查统计的顺利实施。为此,各煤矿监察分局要克服畏难情绪,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执法推动为辅,督促辖区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协调职业卫生调查统计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局调查统计领导小组报告,以避免影响调查统计工作的整体进程。届时省局调查统计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活动,对发现工作完成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力求调查统计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成效。
同时为便于调查统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请各煤矿监察分局
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调查统计工作的部门、人员等相关信息报送省局科技装备处和局统计中心。
联 系 人:科技装备处任峰、王君祥
局统计中心曹鸿建、杜宪川
联系电话:科技装备处
局统计中心、63923170(传真)、63936993(传真)***5
2.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非煤矿山及重点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
1.2 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职业史、内科常规检查、耳科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肝脾B超、肺功能、纯音听阈测试等。
1.3 判定标准
目标疾病按照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判定。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我区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涉及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非煤矿山及重点企业45家,对1 872名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行业分布情况见表1,企业经济类型分布见表2。
2.2 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45家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受检人员1 872名,其中接触毒物作业人员881人,占47.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446人,占23.8%;接触噪声作业人员545人,占29.1%。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目标疾病76人,检出率4.1%。目标疾病检出情况见表3。
3 讨论
长期在生产环境中吸入生产性无机粉尘,有可能导致以肺部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患者表现出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粉尘作业人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发病率增加[1]。植物性粉尘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上述粉尘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性疾病,称为棉尘病。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气短等症状,症状可以伴随每周工作和休息的周期性改变而加重或缓解,长期反复发作可致慢性持续性通气功能损害。
苯主要以蒸气的形式由呼吸道吸收进入人体。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麻醉症状和黏膜刺激症状,严重者会出现不同程度意识障碍,甚至因中毒性脑病而死亡。慢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和不同临床类型的骨髓造血功能障碍,可以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和)贫血;严重者发展为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白血病。甲苯、二甲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用于生产过程中,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作用,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较苯强。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可以看出,怀柔区存在的印刷行业、家具制造业企业数较多,经济类型多样,接触粉尘、苯、噪声作业人群数量大,苯及噪声作业在岗期间目标疾病检出率较高。以上均提示怀柔区粉尘及高毒作业危害状况较为严重,职业病防治不容忽视,职业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
4 建议
通过本次怀柔区粉尘及高毒物质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小企业尤其要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制定并执行职业卫生制度,设专人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职业健康档案。(2)坚持预防为主,实行源头控制,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生产原料,引进自动化机械设备,减少人工操作,从源头上降低高毒物质危害。(3)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加大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工人自我防范意识。(4)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成效[2]。
摘要:目的 分析北京市怀柔区2010年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中接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提出职业卫生管理相应对策。方法 对怀柔区45家存在粉尘及高毒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中接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怀柔区存在的印刷企业、家具制造企业数较多,经济类型多样,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也较多,该区专项治理行动中苯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7.6%,噪声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3.8%。粉尘作业目标疾病检出率0.9%。结论 怀柔区粉尘及高毒作业危害状况不容乐观,职业卫生工作任重道远。
关键词: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职业健康检查,目标疾病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S].京卫疾控字[2008]80号.
3.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了解企业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我中心对某木业有限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对某木業有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与检测。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依据国家相关的标准[1-3],检测仪器有TFC—30S双路粉尘采样仪、FCC—1500D大气采样器、AWA6270+G倍频程噪声仪、HL—210型甲醛测定仪测定中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均经过计量部门的校正。
2 结果
2.1 现场卫生学调查:各车间均互相隔离,防护措施主要采取排风扇进行车间空气调节,个人防护采用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根据该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车间设备布局及岗位设置、作业方式、实际接触时间、工作防护措施,主要对制材车间、制品车间、成品车间等工作场所及操作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与检测。检测内容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见表1。
2.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由表2可见作业场所及岗位中毒物检测结果均合格。粉尘测定14个样品,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0.22—1.02mg/m3,短时间接触浓度为0.32—6.08 mg/m3,超标1个样品,合格率93%;噪声测定26个样品,8小时等效连续声级为56.8—95.6,其中19个样品符合标准,合格率为73%。
3、讨论
通过对该企业现场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主要职业病因素是粉尘、噪声,毒物。噪声超标主要来自锯材车间的跑车、木工带锯、高速木材切断机,原因是设备运转的噪声和个人防护不到位。建议改造声源降低噪声,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粉尘在本次检测中符合职业卫生标准,但也要注意防护。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者个人防护方面存在问题。应对现在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采取防尘、防毒、隔声降噪措施。
参考文献
[1]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
[2] GBZ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S].
4.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四
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平卫发[2010]205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职业病放射卫生监督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我所工作职责,特制定《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要在近期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监督 职业病危害 整治方案
抄报:市卫生监督所、县卫生局。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 2010年6月 25日印
共印10份 附件1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
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学习活动为契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改善劳动者作业条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根据平卫发[2010]205号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职业病放射卫生监督督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二、组织领导
(一)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由县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情况;
(二)有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以及有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的情况
(三)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改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以及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等
四、整治范围和有关要求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县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的职业危害。集中力量对相关的企业和经济实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督促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对作业方式落后且已引发职业病危害,或具有潜在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安全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经济实体,依法予以查处。
(二)整治要求
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作业方式极其落后、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隐患难以消除,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0日)
1.卫生监督所利用县、乡、村三级网络,采取各种措施,摸清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企业名单。
2.县卫生监督所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对全县有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我县职业病危害的形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职业病危害的治理方法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
3.县卫生监督所对本次专项整治的监督执法人员和监测检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举办全县职业卫生监督员专项整治专题培训班,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和防护措施,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统一工作程序和方法。
(二)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7月31日)
1.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填写《有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附表4);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指导其制定系统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未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的企业,督促其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作业场所监测和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有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监测和原材料主要危害成分的检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
(三)整改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县卫生监督所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专业人员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仍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企业,要停止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对职业病危害特别严重、存在严重职业中毒安全隐患且拒绝整改的,要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要积极组织诊断和治疗,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四)总结阶段(8月10日—8月20日)
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和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化解,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卫生局。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以科学严谨的决策和有序的运作程序,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安排部署科学到位,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宽松氛围。要坚持把深化认识,形成共识放在监督工作首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培训咨询,采取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职业病危害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说教,提升全民参与,防范侵权隐患的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减弱工作阻力,保证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在所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行事历,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职业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热点问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各科、室要在分管所长的带领下,以科、室长为第一负责人,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坚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落实奖罚措施,对工作不落实、消极应付贻误工作的要上报所班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2:
灵台县卫生监督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 虹 所长 副组长:于怀宏 副所长
张西平副所长
马 力 副所长
组 员:郑红光 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
景永世 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徐州平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
张栓文 办公室主任
张珠峰 法制稽查科科长
2、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于怀宏。
5.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的报告 篇五
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分析的报告
延平区政府:
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是我区职业病防控重点行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投入生产以来至今已近30年,预测推算我区现阶段正值矽肺病发病率快速上升时期。从2003年到2012年,已确诊矽肺病人8名(I期矽肺6名、II期矽肺2名),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的防制措施,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
一、我区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现状
1、企业基本情况:目前我区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共30家,主要分布于南山、太平两个乡镇,从业人员200余人,大多数来自四川、安徽、贵州等地农民工。其中透辉石开采企业4家(为洞采作业方式),从业人员95人;透辉石加工企业26家,从业人员106人。从2003年至2012年,共检出职业禁忌人员34名,确诊矽肺病人8名,其中2004年1例、2008年1例、2009年2例、2010年1例,2012年3例。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透辉石开采、加工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矽尘、噪声,尤其以矽尘危害为突出。卫生部门对该行业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结果显示:我区洞采作业场所矽尘平均浓度为5mg/m,国家矽尘标准为1mg/m,平均超标5倍;透辉石加工作业场所矽尘平均浓度为25mg/m,平均超标 1 333
25倍;以上两种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均在90dB(A)以上,超过国家噪声强度标准[85dB(A)]。
3、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状况:近年来在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改用了湿式作业,但除尘能力仍有限,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仍然严重超标。大部分企业还存在通风排尘设施不完善,设备简陋等问题。作业工人未按规范操作也是导致粉尘超标的原因之一,如在作业中未及时打开喷淋降尘设施等。有部分作业工人未佩戴防尘口罩直接从事接触粉尘的作业,企业在日常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纰漏。
二、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对职业卫生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指标。我局确实承担起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对我区厂矿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监测力度。二是提高对我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能力。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将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列为区级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单位,加强对辖区内30家矽尘作业企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督促企业组织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求企业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按要求配足个人防护用品,改进防护设施,引导企业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监督检查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力促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协会加
强行业自律。四是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准确的摸清本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状况。五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督促企业整改.近十年来对30多家次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企业予以警告,2008年、2010年分别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两家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3000元。
三、我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1、作业场所设备简陋、劳动卫生条件差。经卫生监督部门多年的监督,该行业的作业方式均在一定程度上改用湿式作业,但仍存在操作不当,通风排尘设施不完善、设备简陋等状况,作业场所矽尘浓度依然超标严重(超过标准2~80倍)。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多需卫生部门督促后才予申报,目前仍有5家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仍有部分接触矽尘作业工人未安排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防护用品佩戴落实也不到位。
3、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作业工人的健康权益,导致全区矿石开采加工行业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体检率不足70%。此外,用人单位频繁更换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导致矽肺的检出率降低,矽肺危害存在很大的隐蔽性。
4、卫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已经颁布实施10周年,仍未形成一整套有效的职业病防治监管模式。目前我区仅有两名兼职的卫生监督员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从而影响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而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也只能以宣传指导为主。
5、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用人单位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义务承担者,但许多单位未能充分履行,主要表现在:未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验收;未向劳动者告知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未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未完全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6、政府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滞后。我区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因业务、设备经费不足,职业病防治设施、装备、技术都相对滞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存在诸多困难和压力,严重影响监管实效。
四、加强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普法力度。每年定期召开矿石开采加工行业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广泛、持久地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同时企业应对接触粉尘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防护意识。
2、政府适当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建议政府每年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建设,配足职业卫
生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监督检测设备,以适应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3、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职责的落实。建议安监、卫生、劳动等执法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同安全生产相结合,将责任落实到当地乡镇政府部门。对经过治理、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企业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以执法促普法、守法,为职工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
4、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监督执法。对透辉石开采加工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经过卫生部门预防性审查验收,严格执行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厂使用的规定。这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减少企业在职业病防治资源上的浪费,降低防治成本。
延平区卫生局
6.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六
工程名称: 漯河市郾城区南街及陵园路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
编号:
致:
河南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漯河市郾城区南街及陵园路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职业病防治方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2018 年 4 月 8 日 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大参林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职业病防治方案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9 月 10 日
大参林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职业病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括及目的 本工程位于漯河市漯舞路向西集聚区,综合楼建筑高度 23.7 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为 25.1 米,一层为 4.5 米,二层至三层为 4.2 米,四层至六层为 3.5 米,室内外高差为 0.3 米,建筑面积 5021.85m² ;2#综合仓库(一期)建筑高度 23.4 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为 25.2 米,地上四层,一层为 7.0 米,二层至四层均为 5.2 米,室内外高差为 0.8 米,占地面积 3910.4m²,建筑面积 14219.09m²。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 6 度,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Ⅱ级,安全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三类,抗震等级四级,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二、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电池,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硫化氢中毒(下水道作业工人)。
d、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e、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f、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g、汽油中毒(驾驶、汽修、机修等)。
h、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4、职业性皮肤病
a、接触性皮炎(中国漆)。
b、电光性皮炎(紫外线)。
5、职业性眼病
a、化学性眼部烧伤(酸、碱、油漆)。
b、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电焊)。
c、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激光))。
6、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噪声聋(铆工、校平、气锤)。
7、职业性肿癌
a、苯所致白血病(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8、其它职业病
a、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b、金属烟热(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c、职业性哮喘(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三、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 主要危害 次要危害 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振动﹑噪声 混凝土搅拌司机﹑砂浆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搬运工﹑料库工 苯﹑甲苯﹑二甲苯﹑环氧树脂 建材﹑建筑科研所试验工﹑公司材料试验工 金属尘 噪声﹑金钢砂尘 砂轮磨锯工﹑金属打磨工﹑金属除锈工﹑钢窗校直工﹑钢模板校平工 木屑尘 噪声及其他粉尘 制材工﹑平刨机工﹑压刨机工﹑平光机工﹑开榫机工﹑凿眼机工 其他粉尘 噪声 生石灰过筛工﹑河沙运料﹑上料工 四乙铅 四乙铅 汽油 驾驶员﹑汽车修理工 苯﹑甲苯﹑ 二甲苯
环氧树脂﹑ 乙二胺﹑铅 油漆工﹑喷漆工﹑环氧树脂﹑涂刷工﹑浸漆工和焊接工 高分子化合物 聚氯乙烯 铅及化合物﹑环氧树脂﹑乙二胺 粘接﹑焊接﹑防水材料 锰 锰 尘﹑ 锰 烟 紫外线﹑红外线 电焊工﹑气焊工﹑对焊工﹑点焊工﹑自动保护焊﹑惰性气体保护焊 二氧化硫
其化合物气体 钢筋等除锈 辐
射 非电离 辐射 紫外线﹑红外线﹑可见光 电焊工﹑气焊工﹑不锈钢焊接工﹑电焊配合工﹑木材烘干工
噪
声
振动﹑粉尘 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电锤﹑汽锤﹑铆枪﹑打桩机﹑打夯机﹑风钻﹑发电机﹑空压机﹑碎石机﹑砂轮机﹑推土机﹑剪板机﹑带锯﹑圆锯﹑平刨﹑压刨﹑模板校平机﹑钢窗校平机 振
动 全身振动 噪
声 镦﹑气锻工﹑桩工﹑打桩机司机﹑推土机司机﹑汽车司机﹑小翻斗车司机﹑吊车司机﹑打夯机司机﹑挖掘机司机﹑铲运机司机 局部振动 噪
声 风钻工﹑风铲工﹑电钻工﹑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手提式砂轮机﹑钢模校平﹑钢窗校平工﹑铆枪 四、防治措施
(一)、电焊工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护
电焊作业中有害因素种类繁多,危害较大,因此,为了降低电焊工的职业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1.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通过改进焊接工艺,如合理设计焊接容器的结构,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新工艺,避免焊工在通风极差的容器内进行焊接,从而大大地改善焊工的作业条件;再如选用具有电焊烟尘离子荷电就地抑制技术的 CO。保护电焊工艺,可使 80%~90%的电焊烟尘被抑制在工作表面,实现就地净化烟尘,减少电焊烟尘污染。由于电焊产生的危害大多与焊条药皮成份有关,所以通过改进焊条材料,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电焊条,也是降低焊接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2.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
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可以防止焊接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若在通风条件差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还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防护头盔。
4.强化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及现场跟踪监测工作
对电焊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同时,还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的监测工作以及电焊工的定期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合理安排操作时间
根据电焊工的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电焊工在实施焊接时,每工作两小时,必须休息 15-30 分钟,以减少其劳动强度及连续操作带来的职业然害。
(二)、油漆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油漆作业有害因素种类繁多,危害较大,因此,为了降低油漆工的职业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1.提高油漆施工技术,使用新工艺和新材料
通过提高施工技术,使油漆作业实现半机械化。改进油漆工艺,如大量使用喷涂技术,不仅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且有效地改善了油漆工的作业条件。由于油漆产生的危害大多与化学成份有关,所以通过选择对人体危害较少,选择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材料,是降低油漆作业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2.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
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环境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必须有通风措施。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连续作业时间,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每作业 2 小时必须休息 30 分钟。可以防止油漆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穿工作服,若在通风条件差的封闭环境下工作,还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防护头盔或面罩,以此减少有毒气体和粉尘带来的职业危害。
4.加强对油漆材料的管理
由于油漆材料属化学危险品,所以对油漆材料不能和其他施工材料混放在一起,必须单独隔离保管,并设有防火、防爆标识牌,防止各类油漆材料破损泄漏燃烧、爆炸,以免引起对施工人员的化学污染和人身伤害。
5.强化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及现场跟踪监测工作
对油漆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同时,还应加强油漆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的监测工作以及油漆工的定期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地保障油漆工人的人身安全。
(三)、防尘技术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
a、流动搅拌机除尘。在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机流动性比较大,因此,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合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除尘目的,又做到装、折方便。流动搅拌机上有 2 个尘源点:一是向料斗上加料时飞起的粉尘;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飞起的粉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既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走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b、水泥制品厂搅拌站除尘。多用混凝土搅拌自动化。由计算机控制混凝土搅拌、输送全系统,这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除尘器,就可使料斗作业点粉尘降为零,从而达到彻底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目的。
c、高压静电除尘。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已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在水泥料斗上方安装吸尘罩,吸取悬浮在空中的尘粒,通过管道输送到绝缘金属筒仓内,仓内装有高压电晕电极,形成高压静电场,使尘粒电荷后贴附在尘源上,尘粒在电场力(包括风力)和自重力作用下,迅速返回尘源,从而达到抑制、回收的目的。
2、木屑除尘措施
在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木屑尘,危害操作工的身体健康,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采用局部吸尘、整体输送至室外储存起来,以便回收利用。可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 2mg/m3 以下。
3、金属除尘措施
钢、铝门窗的抛光(砂轮打磨)作业中,一般较多是采用局部通风除尘系统;或在打磨台工人操作的侧方安装吸尘罩,通过支管道、主道管,将含金属粉尘的空气输送到室外。
(四)、防毒技术措施
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和生产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a、加强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
b、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
c、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毒设施同时设计、施工及投产。
d、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包括:
①改革工艺;
②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
③加强设备的密闭化;
④加强通风。
2、对生产工人应采取的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a、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
b、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防止铅毒的技术措施
铅中毒是可以预防的。只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降低生产环境空气铅烟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0.03mg/m3 ,铅尘浓度在 0.05mg/m 3 以下,就可以防止铅中毒。
a、消除或减少铅毒生源。
b、改进工艺,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减少对铅烟或铅尘接触的机会。
c、加强个人防护及个人卫生。
4、防止锰毒的技术措施
预防锰中毒,最主要的应在那些通风不良的电焊作业场所采取措施,使空气中锰烟浓度降低到 0.2mg/m3 以下。
预防锰中毒主要应采取下列具体防护措施:
a、加强机械通风,或安装锰烟抽风装置,以降低现场浓度。
b、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
c、工作时戴手套,口罩;饭前吸收漱口;下班后全身淋浴;不在车间内吸烟、喝水、进食。
5、预防苯中毒的措施
建筑企业使用油漆、喷漆的工人较多,施工前应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使苯在空气中的浓度下降到国家卫生标准(40mg/m3)以下(甲苯、二甲苯 100mg/m 3)。只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a、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
b、在喷漆上也采用新的工艺。
c、采用密闭的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
d、在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e、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防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f、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
g、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工人在水幕外面操纵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
(五)、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 线的防护措施
夏季强烈的太阳光线中,含有红外线和紫外线,生产中的红外线和紫外线只要来源于火焰和加热的物体,如锻造的加热炉、气焊和气割等。
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有特制防护眼镜片的面罩,可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还是反射式防护镜片。
为防止弧光勺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
(六)、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噪声控制,就是把那些对人有害的噪声予以消除或降低,为人们创造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
根据我国工业企业噪声标准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允许噪声 85dB(A);凡原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者,对>90dB(A)的噪声污染,都要采取改进措施。
本企业非常重视噪声的治理,主要应从三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1、控制和减弱噪声源。从改革工艺入手,以无声的工具代替有声的工具。
2、控制噪声的传播:
a、合理布局。
b、应从消声方面采取措施:
①消声;
②吸声;
③隔声;
④隔振;
⑤阻尼。
c、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
d、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七)、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
防止振动危害,必须针对局部振动或全身振动的不同特点,研究具体的技术措施。
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的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效果均较好。隔振装置主要包括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等。
2、改革生产工艺,是防止振动危害的治本措施。
3、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料等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八)、防暑降温措施
为了补偿高温作业工人因大量出汗损失的水分和盐分,最好的办法是供给含盐饮料。
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体格检查,凡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炎热季节医务人员到现场巡回工期医疗,发现中暑,要立即抢救。
(九)
防止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 上述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仅是我们建筑行业已经推行的较好措施,但是,仍有大量的职业危害至今尚无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必须针对各中职业危害具体条件、环境,研究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项目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职业危害是对职工的慢性伤害,后患严重。
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职业工程技术措施、组织、监督实施。其所需费用,应列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中予以解决。项目工会负责职业病预防,职工健康体检、尘毒作业环境、食堂卫生安全的监测。
3、项目今后要设置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监测,为改善劳动条件、治理作业环境提出数字依据。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要定期进行职业体检,早期发现职业病,早期治疗,减少职工的痛苦,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蓄集职业卫生的各种数据。为职业危害的防治提供信息资料。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如:职业体检制度,职业危害点测定制度,有关危害物质的领取、保管、贮藏和运输制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消除职业危害的防护设备、装置检查维修制度,有害工种个人卫生保健制度等。
5、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搞好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迫切性。既要实事求是向职工讲清各种危害的严重性。又要说明职业危害是可以防止的,发动广大职工,群策群力,共同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还要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急性中毒急救知识的教育。
6、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 采取科学技术措施,是防止职业危害的治本措施。但是,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或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尚有一些超过国家标准界限值,直接或间接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因此,做好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防护措施。
(1)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的必要措施,如:配合电焊作业的辅助人员,必须配戴有色护眼镜,防止电光性眼炎;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戴护耳塞(器);从事有粉尘作业的人员戴纱布口罩,达不到滤尘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锰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式或送风式防毒面具;从事有机溶剂、腐蚀剂和其他损坏皮肤的作业,应使用橡皮或塑料专用手套,不能用粉尘过滤器代替防毒过滤器,因为有机溶剂蒸汽,可以直接通过粉尘过滤器等等。
(2)对于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在工地(车间)设置淋浴设施,工人下班必须淋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止工人头发和衣服上的粉尘、毒物、辐射物带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将有危害作业人员的防护服,每天集中洗涤干净,使每次从事有害作业前均穿上干净的防护用品。
7.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七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遏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结合我县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全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管理,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二、整治工作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重点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特别要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等行业企业的整治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曾庆军 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刘航 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张孝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志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敏 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罗吉训 县安监局副局长(煤矿)
王伦 县安监局副局长(煤矿除外)
申军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杰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正寿 县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股,由范代伟同志负责具体办公(电话:0857-7221058)。
四、整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情况调查
通过对全县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全县重点职业危害企业、岗位和涉及人员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台帐。
(二)依法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要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施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加大防治职业危害资金投入,积极采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职业健康生产条件。
(三)建立完善的防治体系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体系,落实相关措施。主要内容有:
(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2)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3)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的公布;
(7)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志;
(10)健全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做好维护、检修和保养;
(11)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资金的投入;
(12)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
(13)组织排查、整改、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14)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四)严格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管
1、以市场准入机制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严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和使用有毒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批准关。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前期基础工作,逐步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同时,要严把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审查关,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禁止建设、投产和使用。
2、县安监局、卫生局、人劳社保局、总工会要按照(中编办发[2010]104号文)各自的工作职责及监管的对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职业危害隐患和问题要下达书面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对职业危害严重又不具备基本防护条件的,要限期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对损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的,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赔偿。对遭受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要积极组织救治,并责令用人单位依法给予抚恤费、医疗费等各项职业病待遇;县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企业单位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未成年人和女工保护规定,以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总工会要依法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并督促解决职工反映的职业危害防治问题。
五、整治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20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部署,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1年4月21日-5月31日)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能立即落实整改的必须马上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1日-9月30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对用人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提出整改意见和检查结论,对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用人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日-11月30日)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予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负责任,专项整治走过场,没有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部门要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职业健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查和指导,尤其是要加强转段前的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8.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篇八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 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 定本安全预防措施。
一、建筑施工职业危害的种类
建筑施工存在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抹灰工、砼工、水泥上料工、搬运工、料库工、木工机械、和电焊工、挖掘机司机等工种对施工操 作人员造成粉尘、铅、苯、一氧化碳、燥声、振动而引发的粉尘危害、毒物危害、放射线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弧光辐射的危害和高 空作业不良反应。
二、防护措施(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防尘措施
(1)搅拌机除尘。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合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 除尘目的,又做到装、拆方便。搅拌机上有 2个尘源点:一是向料斗 上加料时飞起的粉尘;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 飞起的粉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即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 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 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 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 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 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 被水冲 入蓄水池。
(2)高压静电除尘。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在适当 条件下亦可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
(二)防毒技术措施
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和生产部门应采用的措施。(1)加强管理,要搞好防毒工作。(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
(3)对工程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防毒设施同时设计。(4)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包括: 1)改革工艺;2)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3)加强设备的密闭化;4)加强通风。
2、对生产工人应采取的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2)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油漆工在作业时戴上棉布口罩或防毒面罩。(三)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措施
夏季强烈的太阳光线中,含有红外线和紫外线,生产中的红外线 和紫外线主要来源于火焰和加热的物体,气焊、气割及电焊等。为了 保护眼睛不受弧光的伤害, 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 罩。可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 选择吸水式滤光片还是反 射式防护镜片。
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 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 戴好手套和鞋盖等。(四)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各单位应重视噪声的治理, 主要应以三个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 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1)控制和减弱噪声源。以改革工艺入手,以无声的工具替有声 的工具。(2)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入手,消声、吸声、隔声、隔振。(3)做好个人防护。如及时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4)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五)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
(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 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设置所吸收。
(2)改革生产工艺,是防止振动危害的治本措施。
(3)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 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六)防暑降温措施
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体格检查, 凡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者不宜 从事高温作业。炎热季节医务人员要到现场巡回医疗, 发现中暑要立 即抢救。夏秋季节要在相对安全的地域设置茶水亭,方便作业人员饮用, 并且配备必备的应急药品, 比如藿香正气液、夏桑菊颗粒、消毒酒精、纱布、绷带…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我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如下: 总 指 挥 刘小平副总指挥 :傅彪 折磊 现场协调 :王龙飞 联 络 员 :马超 运 输 员 :陈鑫 物 资 员 :王红艳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部(项目经理办公室)。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 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 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 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 经验教训。(三)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现场协调员:及时稳妥地疏散现场人员, 正确快速地引导救护车 辆。通讯联络员:快速将事故情况向总指挥汇报, 及时联络救援人员, 车辆和物资。
运输员: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地运送伤员和救援物资, 及时投入救 援、抢险。物资员: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及时足量到位
二、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一)、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施工现场及岗位防护设施损 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 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 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 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部报警, 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责任人,快速查明发生职 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 出警报, 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 病危害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迅速向上级公 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 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 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 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Ⅰ、在主管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项目部、劳务公司 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班组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 调查职 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9.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九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按照《亳州市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2011年3月、7月、10月、11月的下旬)、重点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
二、检查重点:
要将当前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行动,重点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等行业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制鞋、箱包、家具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这些行业中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重点行业。
三、检查的内容:
(一)企业方面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检修、维护情况;
7、从业人员劳动防护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9、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1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政府方面
1、职业健康划转、交接,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
2、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大检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上工作日程,真正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列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切实把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应当了解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存在或者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职业危害申报情况,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等。
10.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十
2013年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开展计划
2013年4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和煤业投资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高兴旺煤矿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了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2013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进行了计划。2013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计划
为了搞好兴旺煤矿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我矿2013年度职业病年度防治计划。2013年度工作目标
到2013年12月31日,全矿主要职业病发病水平明显下降,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具体指标为:
2.1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2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实现全员培训。基层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2.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5%以上。
2.4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0%以上。
2.5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2.6 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7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2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8 4月份修编、下发落实2013年兴旺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9 全年由人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职业病伤害后社会医疗保险。
2.10 根据兴旺煤矿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队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75%,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 2
正常运行状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2.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90%,完好率达95%。
2.12 完善我矿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2.13 综合科根据我矿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2.14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15及时更新、完善2013年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 2.15.1 全矿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2.15.2 患职业病人数。
2.15.3 兴旺煤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2.15.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2.15.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2.15.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
2.16 及时更新、完善2013年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2.16.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16.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2.16.3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17 5月份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2.18 完善2012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19 完善2012年度职业病报告制度。2.19.1 急性职业病报告; 2.19.2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20 及时完善2012年度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2.21 向矿属各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2.22 完善2013年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2.23 及时开展2013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2.24 总结2012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13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1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总结 篇十一
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
2012-1-15
201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总结
一、矿井基本概况
山西吕梁交口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2000年6月投产,2007年6月1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1.2133km2,批准开采4、10号煤层,矿井生产能力90kt/a。2010年3月1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行发〔2010〕202号文批复了《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有限公司泰佳井生产能力核定》,核定生产能力为300kt/a,属主矿过渡。
矿井的开拓方式为主斜副立井混合开拓,两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与副立井。主斜井倾角21°,斜长260m,落底于4号煤层,主斜井装备胶带输送机,担负全矿井煤炭提升任务,设行人台阶,兼做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立井直径3.0m,垂深86m,落底于4号煤层,井筒装备单钩罐笼式提升,担负全矿井材料及设备提升任务,设梯子间,兼做回风井和安全出口。
矿井主要开拓巷道为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两条大巷分别与主斜井和副立井连接,沿煤层走向布置。采区巷道为材料下山与皮带下山,沿煤层倾向布置,回采工作面布置于两条下山北侧(南侧为保护煤柱区)。
采用中央并列式机械抽出通风,安装两台主扇型号:FBCDZ15-2×55KW煤矿地面用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风量912—2670m3/min,功率:2×55KW。主斜井进风,副立井回
风。
二、职业卫生管理
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虽已设立,但不够健全,存在人员偏少,专业素质较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我矿将尽快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和各种管理制度,提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其效果情况
防尘系统比较完善,设施齐全,静压水池设在主井井口50m处,容量为200m3.防尘洒水管路铺设至各采掘工作面,共计4000余米。
矿井在井下采掘工作面、采区主要巷道及各转载点安设喷雾洒水装置10道;全断面固定式风流净化水幕20道;回采回风顺槽安设全断面捕尘网一道;掘进工作面安装自动洒水装置;采煤机上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矿井综合防尘制度执行良好,放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及装煤前洒水降尘,各部皮带运输机坚持开机开水制度,井下职工均佩戴防尘口罩,抽调专人每两天对井下巷道进行冲洗。所有以上措施保证了矿井粉尘不超标,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矿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煤层爆炸性每年鉴定一次。我矿计划2012将粉尘测定和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计划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再购置两台专业的测尘仪器、组建专业测尘组对全矿井粉尘进行定期测定。
我矿建立了KJ340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购置了多气体检测仪,由专人对井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五、职业卫生培训与教育情况
我矿2011按照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进行了全员培训
六、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佩戴情况
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和发放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我矿制定了专门的措施,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七、职工健康体检情况
2011年初,我矿组织全矿144名职工在离石区职业病防治中心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但未建立健康档案,2012我们将逐步完善。
八、煤矿职业病发病情况
自2010年以来,我矿对职工健康体检总数达到242人次,未查出尘肺病等职业病例。
九、职业危害防治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现状,应逐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制度的落实率,特别要加大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增强职工个体防护意识,加强职工培训教育。
山西吕梁离石交口煤业有限公司
12.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篇十二
批准:吴前瑞
审核:韦性平
编制:周 涛
略阳县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元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201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病防治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前瑞
副组长: 韦性平、王昌龙、胥军 陈江斌 成 员: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保部主任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于实施方案;
2、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
3、提供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与职业健康体检资源;
4、开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验收与总结提升;
5、落实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2014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制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五、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2)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2016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16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落实职业危害“三同时”规定
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相关合同协议与管理职责,积极配合业主方开展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
5、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各作业点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风速风量温度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配合属地开展公司作业场所内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项目部加强一氧化碳检测仪器、风速风量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6、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党群工作部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采供与及时发放,保存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司体检关。对新入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2016年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8、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9、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或项目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2016年底总结本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略阳县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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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表11-18
电厂职业病危害预评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