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与索赔

2024-12-03

合同变更与索赔(精选9篇)

1.合同变更与索赔 篇一

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

摘要:笔者从如何加强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项目部通过施工方案科学、组织管理严密、监控考核严格,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来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了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目的,从而使项目部自身获得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对提高项目部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策划分析解决方法

1工程概况

锦屏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盐源、冕宁三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干流锦屏大河湾上,是雅砻江干流上的重要梯级电站,与上游的锦屏一级水电站交相辉映组成著名的双子星座电站。

锦屏二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MW,单机容量600 MW,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5.08亿元,工期78个月。工程主要由上游调压室、高压管道、地下厂房系统、尾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锦屏二级水电站是国家重点工程,工程建设环境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厂房洞室群开挖、砼衬砌、深度达250m的竖井开挖、支护、压力钢管安装是具有挑战性的项目。本标段地质情况复杂、厂房洞室群高地应力、岩爆、涌水量大等特点为施工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条件下,履约期的合同管理变更索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是项目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这项工作,我部有如下体会,与同行交流。

2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方法

尽心竭力想方设法干好工程让业主满意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的必要条件,项目部自2007年5月开工以来,根据集团公司、二公司和业主要求,我们提出了打造“锦屏精品工程”的项目目标和“项项铸精品、事事讲规范、样样工作争第一”的理念,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加强项目“三化”建设,才能实现打造锦屏精品工程目标。

优化施工方案,抓好技术创新工作。通过地下厂房施工通风系统工艺创新,在主厂房Ⅰ、Ⅱ层开挖过程中,充分利用原地质勘探2#探洞,把探洞与地下厂房连通,形成地下厂房循环风道,节约风带250m,通风散烟时间节省一半以上,提高了施工效率,加快了施工进度,减少了风机运行时间,节省投资20多万元,节省工期15天。同时有效地解决了洞室通风散烟问题,改善了现场文明施工条件;锚索施工取消了波纹管并将钢筋混凝土垫墩改为钢垫墩。主厂房共有1000多根锚索,锚索外部包波纹管,在施工过程中穿锚非常困难,30个人4个小时无法将锚索穿入锚索孔内,送索成为锚索施工的瓶颈。经过多次试验并与监理、设计和业主协商,将锚索结构改为压力分散式锚索,20个人就顺利将锚索送到位,同时将钢筋混凝土垫墩改为钢垫墩,节省投资100多万,锚索在主厂房下部施工过程中占用大量的直线工期,因此也节约工期2个月。项目部大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措施。项目部先后推广应用了大跨度地下厂房控制爆破施工技术,岩锚梁二序开挖法、双向爆破开挖技术、混凝土双渗技术、锚索穿拉技术等十多项新技术、新工艺。大胆使用中空预应力、TKM全螺纹增强树脂锚杆、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纳米材料、聚丙烯微纤维等新型材料,提高了施工进度,保证了施工质量,节约了施工成本;在工法创新上,主要是立足于突破难题,降低造价,加快进度。如高压竖井开挖后,利用Φ1.4米直径的导井作溜碴井,省去了一条溜碴井的开挖及支护,节约工期一个月,同时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安全

隐患,保证了250米深井施工安全;在岩锚梁开挖、锚杆施工、混凝土浇筑中,根据地下厂房围岩出露的断层多,碎裂岩多,裂隙发育,岩体完整性、稳定性较差的特点。进行技术攻关,创新施工工艺。在因地质原因岩台成型困难的情况下,先行对开挖爆破、预应力锚杆、锚索等施工工艺进行几十次实验,形成大型跨度地下厂房高轮压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岩锚梁施工综合技术,克服了上、下游边墙岩体破碎和陡倾角等不利地质条件影响,使成型率达到90%,远远大于业主达到70%以上要求,创出全优质岩锚梁工程。

地下厂房岩锚梁施工提前25天实现节点工期目标,并获得锦屏二级电站第一个“锦屏工程A级样板工程”称号。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均满足业主要求。

2007年7月,因锦屏工区连降暴雨,引起巨大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锦屏一级水电站对外公路S215省道江口至许家沟段路基、路面、桥梁多处被冲毁,对外交通完全中断。险情发生后,项目部积极响应业主抢险施工要求,于2007年7月5日成立抢险施工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员、物资、机械投入抢险施工;经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葛洲坝人艰苦努力,按时完成了业主抢险保通任务,受到了业主的好评。

主变洞开挖、支护施工于2009年2月25日提前业主要求的3天实现节点工期目标。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均满足业主要求。

干好在建工程,为变更项目创造条件。体现了干好在建工程是实现变更的硬攻关。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在干好在建工程的前提下,业主一般容易接受和商量。3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依据

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落实,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的关键,为加强项目部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推进项目部变更索赔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锦屏二级厂房项目部自工程开工伊始就把变更索赔工作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于2007年8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商务经理、施工经理、总工为副组长的工程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为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项目部工程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计划合同部是项目部变更索赔工作归口管理和执行部门。

与此同时,注重变更索赔制度建建设。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在建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和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2007修订版)》(葛集团二工管[2007]33号)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了《葛洲坝集团锦屏二级项目部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及奖励实施细则》,以此作为项目部变更索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际的变更索赔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变更索赔台帐、及时向公司报送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召开变更索赔会议,对上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讨论下月变更索赔计划,并落实责任和责任人,会后将会议纪要发到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变更工作领导小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变更索赔职责,向变更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种基础资料;

对于变更索赔责任人及时进行奖励及处罚,目前,项目部正对2008年度已批复项目进行清理,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从2009年5月起后续的变更项目争取做到一项目一奖惩,及时落实变更索赔奖励及处罚办法,努力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以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使变更索赔工作得以有序展开。

4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解决方法

严格工作程序,抓好计量签证,是做好变更索赔的重要基础。要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明确变更索赔项目工作程序,对合同内变更项目计划合同部先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看和合同相同或类似项目施工工艺、工序是否完全一致,能否找到突破点,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注重细节,指导现场人员进行有利签证,然后根据方案作价,进行目标成本分解,确定该项目的亏盈情况,明确该项目的亏损盈利点,为今后相同或类似项目指

明方向。

第二、注重合同外新增变更项目。对合同外新增变更项目会同业主、监理到施工现场查看,明确施工难点,说明施工难度,提出初步施工方案和计量报价原则,和业主、监理做好沟通,和业主、监理达成一致后再申报施工方案和预算报价。

第三,做好变更索赔项目亏盈分析。

第四,及时做好计量签证工作。变更索赔项目的时效性很强,如不及时做好计量签证工作,监理人员流动,时过境迁,将影响变更索赔的实现和项目部的经济效益。

第五、要收集整理详细的变更索赔资料,变更索赔应按业主提供的统一的格式要求,并附上详细的图纸、计算式、照片、施工记录、统计资料以及所依据的文件、会议纪要、合同条款等。

施工变更索赔工作通常要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并通过反复的协商和谈判,才能得到解决,在进行变更索赔的过程中,除了编好变更索赔报告以外,也要善于进行变更索赔谈判,在谈判中令谈判双方均应信守一个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和谈判友好地解决变更索赔争端,力戒把谈判引入尖锐对抗的死胡同。

4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策划

通过学习研究招标文件,提前策划,主动、据理变更是树立“变更索赔决定效益”的观念。找准变更索赔突破口,合理合法提出变更索赔理由。如锦屏二级电站EL1560平台至低线公路边坡治理变更项目,通过仔细研究合同,成功的策划了一次大型变更。首先,是寻找变更的突破口。EL1560平台至低线公路边坡治理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分析认为业主为了避免因交叉施工引起的合同纠纷和工期延误,会将此项目交与我方施工的几率很大。经过与业主反复沟通,业主按照我方预见最终将此项目交与我方施工。此事表明对一个工程变更项目发生的原因,要有非常清晰的判断,明确业主的意图和变更项目在整个工程的重要性,就能寻求到对合同双方都有利的结果;该项目业主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我部施工,扩大了我部的市场份额,我部精心管理,精细施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均满足业主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再如,依据投标文件,尾水出口围堰是总价承包项目200多万。我部进场施工后,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调查现场实际情况,发现了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的事实,做了主动变更的策划工作,推进该项目的变更工作,尾水出口围堰变更金额约1200多万。

4.变更索赔中地质情况对比分析

招标文件中关于尾水出口围堰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如下:

(1)围堰长约215m,地势较平坦,勘探线一带大多有基岩出露。围堰处基岩顶板高程一般为1332~1335m。(摘自厂区枢纽招标文件附件

(2)据钻孔DK11~DK19揭示,覆盖层一般厚度为0.00~3.50m,按物质组成及颗粒大小由上至下大致可分为三层:表部堆积有大量的近期人工开挖石渣,上部为滚块石、漂砾石及少量浮土;中部为褐黄色壤土夹碎石;下部则为灰色碎块石夹壤土。

(3)招标设计图地形线是根据招标文件《尾水隧洞及出口开挖支护图》(1/4~4/4)推算,尾水围堰处地形线高程在EL.1330左右。

4.2变更索赔中实际地质情况分析

围堰实际长度约320m,因1560平台抛渣在尾水出口堆积,导致尾水出口覆盖层较招标文件中描述有较大出入。根据已施工4个先导孔(灌浆孔为垂直孔,孔深为入岩5m)钻孔取芯情况实际覆盖层一般厚度为10.9~14.2m。,较原招标文件中描述的尾水围堰覆盖层(0.00~3.50m)深很多,实际尾水围堰覆盖层厚度为12.5m。由上至下大致可分为三层:

表部堆积有大量的近期人工开挖石渣,上部为滚块石、漂砾石及少量浮土;中部为河沙夹碎石;下部则为灰色碎块石夹壤土。

4.3变更索赔中水文资料分析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尾水出口围堰设计挡水按不低于12~4月洪水频率P=20%设计,相应洪峰流量为942m3/s。经分析计算,相应河水位高程1328.50m,考虑河水壅高及围堰安全超高,堰顶高程确定为1329.2m,实际根据《厂区枢纽工程技术讨论会议》(MSCC-JPGL-CQ/HJ/67/2008)纪要:“尾水出口分为四个枯水期施工,计划第二个枯水期完成围堰修筑。围堰设计长度约320m,围堰设计挡水按不低于12~4月洪水频率P=20%设计,相应洪峰流量942m3/s,根据《水位与流量关系曲线》(调整后的),对应水位高程为1330.7m,较招标文件抬高了2.2m。考虑河水壅高及围堰安全超高,堰顶高程确定为1331.4m,最大堰高7.4m。枯水期围堰挡水,汛期围堰过水。参会专家和代表对方案进行了审查和讨论,意见如下:

围堰布置方面。由于实际水位抬升和尾水出口线形的修改,使围堰较投标阶段有所调整,原位于水位线下围堰水下高度增加,致使水下混凝土量和围堰高度增加,同时加大了水下开挖量;上下游的导墙也使围堰轴线需向江心处外移,施工难度较大。按照布置紧凑、符合实际、挡水安全和不占压尾水出口施工部位等原则,会议基本同意该轴线布置方案。”

因水位升高,位于水下的围堰长度增加,原位于水位线下围堰水下高度增加,致使水下混凝土量和围堰高度增大,同时加大了水下开挖量。

4.3变更索赔中设计图纸变更分析

原招标文件中所述围堰长约215m,尾水出口没有左右导墙的设计,我部本着尾水出口围堰布置紧密结合实际地形,在满足挡水的前提下,以不占压尾水出口施工部位为原则进行尾水出口围堰布置,围堰紧贴拦沙坎布置,因为《厂区枢纽水道系统技施设计图册(第五册)》技施图纸在尾水出口上下游两侧增加了左右导墙,导致该处围堰轴线须向江心处外移,对围堰布置进行调整,围堰外移后造成水下混凝土增大,为保证混凝土围堰施工质量和安全,在部分混凝土围堰水下埋深较大部位施工前,在其外部增加临时土石围堰。现围堰实际长度为320m,较原招标文件中增加了105m。

综上所述,由于招标文件和实际条件发生较大变化,使施工难度增加并增加了大量的工作内容,因此我部及时申请业主将尾水出口围堰(包括浇筑、灌浆、加固、抽水等工作)作为变更项目处理,以实际工程量计量结算。

因为尾水出口围堰在投标文件是总价承包项目,要变更是很难的,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多次开会讨论,此项变更业主正在审核中。目前业主对尾水出口围堰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了部分结算支付。尾水出口围堰变更是项目部提前策划主动变更的一个实例。

我们要仔细研究合同文件,多和业主、设计、监理沟通,发现机会就要做好提前策划工作,要敢于主动变更,加大主动变更的比例,掌握变更索赔的主动权。

5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的分析

5.1施工合同“33.8支付调整的分析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文件,做好支付调整基础工作,业主在本标段设立了一个创新的合同条款:“33.8支付调整具体如下:

(1)实际产值与计划产值

月支付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的根据合同价格计算的并经监理人审核的产值与前两月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与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应的该月产值的一定比例修正该月支

付额后进行支付。

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应的各月产值作为考核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2)修正系数计算方法

修正系数根据产值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调整,修正系数为产值变化的1/3.5.2施工合同33.9计量支付的进度计划调整的分析

33.9计量支付的进度计划调整具体如下:

(1)作为计量支付依据的进度计划为承包商进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为考核基础,通过实际完成的合同单价确定的产值作为计量支付修正的依据。

(2)承包商当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当月实际日历天数的进度计划,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损失时,施工进度计划按实际施工天数的比例进行调整。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对剩余工程量的进度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进度计划与原施工总进度计划与原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时作为支付考核依据.由于在其他的工程未用过这种条款,业主、监理、承包商都有一段时间不适应,经过一段时间摸索试用,逐渐加深了对支付调整的理解,到2009年7月业主已结算支付调整金额877万元。我部体会如下:

6结束语

加强项目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对提高项目部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项目部只有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成本控制,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如何加强内部施工合同管理,成为每个施工项目的根本目标。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在项目部竞争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要想得到业主的支付调整奖励要做到项目部必须如下几点:

(1)要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实现或提前实现业主节点目标,多完成实物工程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月计划;

(2)要以业主的节点工期为目标,精心编制生产进度计划,保质量,保安全,保形象进度,搞好文明施工;

(3)在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损失时,事件发生时每日做好事件的详细记录,报监理审核签证;同时向业主报告。为以后调整当月计划打好基础。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 精心编制调整后的生产进度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完成调整后的生产进度计划。以上是我们在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变更索赔不仅仅是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的事,也不仅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是项目部全体人员的事。只有大家共同不懈努力,才能干好工程,达到业主的目标,项目部取得应有的效益。

当前,施工合同变更索赔成为每个施工项目部的取得经济效益的根本目标。合同

变更索赔在项目部竞争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施工合同变更索赔是当前各个项目部羸利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它是建立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并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环路,使成本发生的全过程都处在受控状态,从管理制度上杜绝了“事中不管,事后算账”的现象。施工合同变更索赔能提高项目部创利能力,增强项目部的盈利水平。

参考文献

1、《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 李建伟徐伟主编

2、《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新编水利水电工程竣工资料编制与规范管理实用手册》主编刘东林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

4、林鸣,马士华.动态联盟项目管理新模式[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②施工技术.刘斌红.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宏观视角.中华会计网校,2004.作者简介

1、左江虹(1957—),男,湖南湘谭人,专科,高级经济师,中国葛洲坝集团二公司两河口项目部商务经理 ,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经营管理工作。

手机:***QQ:751016701 QQ邮箱:751016701@qq.com

2.合同变更与索赔 篇二

工程分包是相对于工程总承包而言的, 是指承包人将总承包工程中设计、采购、施工等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具体实施工作交给其他单位, 通过另一种合同关系在自己的管理下由其他单位实施的行为。

按照不同的标准, 工程分包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工程分包的内容, 工程分包可以分为设计分包、施工分包、材料供应分包、设备供应分包等需, 其中施工分包又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按照工程分包是否需要经过发包人指定, 工程分包分为发包人指定分包、承包人自愿分包。

工程分包是工程建设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 是加快工程进度和提供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 是转移和减少承包人风险的重要举措。工程分包集中众多承包人的优势和特点, 全力为工程建设服务, 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的提高;专业的分包队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从而可以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成本, 提高效益;通过工程分包, 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担风险, 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分包工程是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 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直接影响着总承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一旦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势必就会影响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给工程总承包带来风险。因此,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具体约定工程分包的内容是防范工程总承包中工程分包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之一。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工程分包的风险, 主要有:一是工程分包的权限约定不明确的风险;二是工程分包的范围与内容约定不清的风险;三是工程分包人的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风险;四是工程分包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的风险;五是工程分包的责任约定不清的风险。

防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工程分包的风险, 应当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 关于工程分包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 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因此, 国内工程分包是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的, 可以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直接约定分包, 也可以在工程实施阶段报发包人批准, 示范文本也是如此规定的。在黄皮书中, 承包人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或总承包合同中已指明的分包商进行分包时, 无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对其他建议的分包商, 应取得发包人的事先同意。在银皮书中, 承包人有权自行选择分包商, 无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

关于指定分包人, 指定分包人是指发包人指示承包人雇佣的分包人。指定分包是国际惯例, 在黄皮书、银皮书中均有明确规定, 但在我国的法律及示范文本中未对此作出规定。在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 发包人指定分包的方式包括发包人独立招标方式、与承包人联合招标方式、发包人独立直接发包或与承包人共同直接发包方式等。

关于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承包人有权自行委托劳务分包人, 无需经过发包人同意或批准。

(二) 关于工程分包的范围与内容

首先,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此内容, 在示范文本、黄皮书、银皮书中也均明确了此内容。

其次, 工程中主体工作、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 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以上规定具有中国特色, 在黄皮书、银皮书中对此作出规定。

第三, 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与内容只限于列入总承包合同中暂估价的内容。“暂估价”是指工程总承包在招标或直接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第四, 劳务分包的范围与内容仅限于工程中的劳务包括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作业。

(三) 关于工程分包人的要求

首先, 工程分包人的资质、资格要求。在国内工程总承包中, 国家有关法律和示范文本中, 对施工分包, 均要求施工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施工资质或劳务资质。对设备供应分包, 国家规定设备供应单位需要相应资质或资格证书的, 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其次, 工程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三, 对工程分包人的具体要求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潜在分包商和供货商范围是否应当事先经过发包人批准等。

(四) 关于工程分包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首先,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分包事项的申请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

其次, 承包人应当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在黄皮书中, 承包人应至少提前28天将各分包商承担工作的拟定开工日期和该工作在现场的拟定开工日期通知工程师。在银皮书中, 除以上内容外, 通知内容还包括拟雇用的分包商, 并附包括其相关经验的详细资料。在示范文本中, 对此未进行规定。

第三, 在指定分包中, 承包人应当对指定分包人拥有一定否决权。黄皮书、银皮书中均规定:如果承包商对指定的分包商尽快向雇主发出通知, 提出合理的反对意见, 并附有详细的依据资料, 承包商不应有任何雇用的义务。在示范文本中, 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但在国内工程总承包实际操作中, 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分包时往往没有参与权, 上述国际惯例值得借鉴。

第四,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 应当明确发包人参与工程分包人确定的范围、内容、阶段、权限及程序等内容, 具体包括:发包人对工程分包有监督权和批准权;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向指定分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及代为支付的条件, 除此以外, 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对分包人在质量、HSE、工期等方面对工程目标产生重大影响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终止该分包合同并清理出场等。

(五) 关于工程分包的责任

首先,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在我国有关法律及示范文本中, 均如此规定的。黄皮书、银皮书中均规定:承包商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或违约, 如同承包商自己的行为或违约一样地负责。

其次, 对发包人指定分包包括指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等造成工程质量缺陷, 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承包人有过错的,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第三, 在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中, 应当明确约定: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义务情形下,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应当保证免除承包人因其未全面履行合同所引起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责任, 并且还应当约定由于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未全面履行其义务导致承包人损失的,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变更与索赔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目前我国的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变更索赔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见。这种心态就造成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在实施工程建设时,项目部中缺乏专业的变更索赔组织。本文所做探讨是为了实现我国变更索赔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每一个部分都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引起工程变更。目前许多施工企业中认为施工前阶段不能对工程变更产生的大的影响,并觉得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引起工程变更,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施工方应当对建筑的整体概况实施一定的评估,进行施工设计,并逐步完善设计中不足的地方。若前期的评估工作没有准确完成,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迫发生大量的工程变更。对工程的整体建设进度以及施工成本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工程变更过程中责任划分不明确

工程变更在建设周期性长、建设工作量大的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但是目前阶段我国依然有许多施工企业对工程变更过程中各位负责人需要负责的部分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不能高效率的完成工程变更处理工作。对工程变更的确认、评价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完成,存在严重的职责不清问题,或者在变更通知单开具时表述不清,不能清楚的说明变更相关的重要信息,例如造价的的变更、工期的延误等。

(三)建筑工程变更管理手段落后

当前时代,经济和科技都有明显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十分成熟。但是在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方面,依然沿用传统手工记录方式,缺乏对现代技术的正确运用。使用传统的手工记录方式,使承包方与发包方、施工方与设计方等多方之间的联系十分不便,信息数据传输速度有待提升,并且由于使用人工记录及人工传递,记录的数据很可能丢失,对接下来的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的意义

(一)谋取正当利益

建筑工程变更索赔能让承包方获取更大的利润,承包方获取项目变更索赔利润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由于在完成对此施工项目的承包之前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在竞标过程中承包方可能有一定的经济损失,通过工程变更索赔能够减小竞标过程中产生的损失。

(二)降低工程风险

建筑工程由于其工期长、涉及的方面多种多样,其中也隐藏着多种风险。通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都是由承包方承担,一旦风险发生,就会使承包方蒙受大量的经济损失。通过变更索赔,能让风险合理承担者有单一的承包方转变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分担风险同时分担风险带来的损失,有效地实现了风险的再分配。

(三)维护合同权益

目前执行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于业主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楚的说明。其将风险定义为“一切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业主与承包方存在一定的对立关系,即风险可能对某一方有积极作用,对某一方有负面作用。当对承包方产生负面作用后,承包商可以收集完整的资料,提出建筑工程变更索赔。这是为了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人性化的规定,对双方的权益都能很好的保障。

(四)体现企业实力

变更索赔是承包方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承包方在承包建设项目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变更索赔能力的强弱是公司实力的体现。承包方的实力大都体现在施工技巧、合同管理与变更索赔能力上,变更索赔能力强也见解的说明公司的综合实力较强。

三、如何管理工程变更问题

(一)建立严谨的合同签订程序

首先,众所周知,合同的签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规避纠纷的发生。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方应当对合同内容有深入且细致的研究。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建设前,承包方会与业主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里会对双方权责进行细致的划分与说明。一旦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合同签订生效,承包方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工程的建设并保证其质量,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施工方在对待合同时要十分谨慎,对其语句、措辞等进行推敲,避免合同内容产生歧义。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对其具体内容进行思考与评估,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合同的签订与否,尽量避免出现由于工期延误而需要高额违约金的情况,给自身经济情况带来损失。其次,建筑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施工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有各中突发状况,例如外部物价的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施工方对合同的内容有一定的掌握并保证双方合同内容的统一性。想要实现自身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就需要对合同中的附带条款多加注意,防止业主在附带条款中任意规定施工材料的供应单位、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等重要部分,实现对工程建设成本的严格把关,最终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

第一,施工方案的选择对建筑工程的建设成本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施工方案的确定最好是在多个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个。已确定建筑施工方案大都通过了技术人员的测定与计算,能达到最好的建设效果,也能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就需要遵守施工方案中的各项规定完成施工。第二,尽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随意变更。当前建筑施工行业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变更能分为两种,一种是外部因素造成的工程变更,例如恶劣天气、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另一种就是在工程建设开始前对工程建设成本估算错误或者没有全面的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等。所以施工方应当更加注意事前的勘察评估工作,各个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交流和技术交底,保证施工过程的规范性,避免问题的发生。在面临不可避免的变更时,施工方应当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本造价,通过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让业主对提价行为更信任,以此来实现施工方与业主关系的和谐。

(三)保证索赔的合理性

施工方想要建立业主与施工方的良好合作关系,更好的实現双赢,就需要施工方在提出变更索赔时合理制定索赔金额。施工现场受到了各类不可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适用于变更索赔范围之内的。在索赔的过程中,施工方应当对自己的施工过程有所了解,不能无休止、无下限的索赔,对业主及自身的合作关系形成恶劣影响。在索赔发起之前应当将索赔证据收集完备,保证索赔进行的效率。

结束语

工程变更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时有发生。施工方想要完成自身利益做大化,就需要哦对对工程变更索赔管理问题予以重视。当前我国工程变更索赔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日后的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应当对此进行进一步优化,推动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伟,张爱香.工程变更引起的水利水电工程索赔分析——C大桥工程变更索赔案例实证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下,2011(10)

[2]武军.工程变更索赔中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8)

[3]王秀贞,刘力军.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探讨[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11)

4.变更索赔总结 篇四

---强化变更索赔意识、拓宽变更索赔思路、注重过程落实

结合大岳11标目前变更索赔的情况,浅谈一下项目变更索赔方面的经验。

一、建组织,立制度

项目进场初期成立变更索赔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调动全员积极性。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变更索赔的统筹工作;对项目变更索赔工作进行管理决策;研究确定工程变更索赔方案,审核批准项目工程变更索赔文件;在工程变更索赔事件中积极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接洽、谈判。

总工及其他领导班子要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主要负责工程变更索赔的日常管理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

合约部全权负责变更索赔日常工作及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与上报、跟踪。

其他部门负责提供与变更索赔相关的原始资料、图纸、测量数据、现场资料等等。

二、重策划,抓过程

项目部成立初期,组织合约部相关人员精读招标文件,合同相关资料、查阅施工图纸、熟悉《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深入施工现场,查找哪些变更会给项目带来损失,哪些变更会给我方带来利润。如果对我方有利,则积极予以落实,如果有损于项目利益,则想方设法维持原合同内容或做其它变更,使其朝着有利于项目的方向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积极督促现场技术人员积极发现“有利变更”项目,立足招标文件,以“技术规范”或“计量要求”等作为变更理由,使变更有根有据,在变更索赔谈判时足以说服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并及时做好现场影像资料的收集。作为合同管理或计量人员,对变更内容要进行登记,了解每一份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变更依据等等,定期督促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相关业务人员审批,以保证变更工作的最终落实。

合约人员要建立完善的变更索赔台账,包括以下内容:序号、变更(索赔)项目名称、变更索赔理由、变更索赔金额、上报时间、监理业主批复情况、未批复原因等等。做到每上报一项,登记一项,定期更新过程实施情况。

三、明方向,重落实 变更索赔思路及策划制定后,根据策划的变更项目要迅速展开变更索赔工作,做到不拖拉,不敷衍,落实到实处。

本月项目共做了哪些变更索赔工作,如上报了哪几个变更、具体变更的进展情况等;变更索赔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需要哪些部门或者领导帮助协调解决。开展中的变更索赔需要哪些基础的变更索赔资料,这些资料具体责任到人并具体到提供的时间。参与会议的人员都会按照会议要求去执行下月自己在变更索赔中应该做的工作。全员参与,充分调动了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也减轻了合约部的负担,合约部才能有更多的精力放在变更签字上面,这些都为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持恒心,善沟通

各项变更都要敢想敢为,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监理、业主一般对变更索赔问题都很敏感,因此要把握时机,不能急躁,否则会给监理人和业主留下不好的印象,不要为一次两次的拒绝而退缩。处理好与监理业主的关系,同时与其他标段要密切保持联系,共同寻找新的变更索赔点。

五、结束语

变更索赔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大家要善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才能把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同时要确保变更索赔资料的完整、准确、客观、有理有据,保证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5.变更、索赔作业指导书 篇五

一、总则

索赔是外资标施工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发包单位偿还施工过程中所遭受的费用损失,是挽回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以书面材料为依据,并具有时效性。

二、索赔依据

1、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

2、证明材料,包括施工日志、来往信函(工程师指令)、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核算资料、工程图纸

3、真实准确的索赔报告

三、索赔工作流程

1、意向通知

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要将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2、证据资料准备

a施工日志。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施工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包括天气、出工人数、设备数量及其使用情况、进度、质量情况、安全情况,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有什么指示,进行了什么试验,有无特殊干扰施工的情况,遇到了什么不利的现场条件。多少人员参观了现场等等。这种现场记录和日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正确分析索赔,可能是索赔的重要证明材料。

b来往信函。对与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有关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的来往信函及有关工程项目的信件、文件、工程通知单、补充图纸、材料表单、试验报告必须认真保存,并注明发送和收到的详细时间。C气象条件

天气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保持一份如实完整、详细的天气情况记录,包括气温、风力、湿度、降雨量、暴雨雪、冰雹等。D备忘录

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用书面记录,并请签字,给予书面确认。事件发生和持续过程的重要情况记录。

E会议记录。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定期组成或临时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对其主要问题形成纪要,并由会议各方签字确认。

F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反映工程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也是法律承认的有效证据,应拍摄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G工程进度计划。所有经监理或业主批准同意的工程总进度、年进度、季进度、月进度计划都必须妥善保存,任何与延期有关索赔分析、工程进度计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H工程核算资料

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工程成本分析、会计报表、物价指数、收付款票据都应分类保存,这些都是进行索赔费用计算的基础。I工程图纸

工程师和业主签发的各种图纸,包括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其相应的修改图应对照检查。设计变更一类的索赔,原设计图和修改图的差异是索赔最有力的证据。J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

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就要考虑提出索赔。招投标文件是编标报价的依据,对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格,也是索赔的基本依据,因此要认真分析合同与招投标文件。

三、编写索赔报告

1、说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即基于何种理由,根据合同某条款规定,有权索取补偿。

2、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和时间的计算。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3、证明材料。要求详实可靠。

四、提交索赔报告

6.变更索赔应注意收集的相关文件 篇六

一、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合同;

2、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

二、国家及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文件

1、国家颁布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文件:如发改委颁发的铁路运价文件等;

2、铁总或原铁道部颁发的文件:如经规院发布的材料调差文件、定额、变更文件、变更设计文件等。

三、地方政府文件:

1、沈阳、新民市政府征地拆迁文件,铁建办要求增加道路、设施的文件,税收文件,环境保护文件等;

2、省政府文件,如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

四、铁路局及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文件:

1、沈阳铁路局对施工材料、质量改变要求等;

2、客专辽宁公司对施组的批复,变更设计通知单,要求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等。

五、设计院、监理下发文件:

1、设计院施工图及补充施工图纸,工程数量勘误等;

2、监理站文件,尤其是增加工程量或工程费用的文件等。

六、消防、环保及产权单位验收文件

1、消防、环保单位下发的增加施工措施及提高要求等;

2、产权单位文件:铁路、公路或其他部门要求提高标准、增加功能、增加数量等。

7.合同变更与索赔 篇七

关键词:投标策略,变更索赔

近几年在铁路建设领域路外企业承揽的铁路项目份额在铁道部基建系统中不断上升, 但由于定额、编制办法以及铁道部压缩概算等方面的原因, 价格偏低, 有些工程项目甚至连成本都保不住, 亏损项目“层出不穷”, 致使企业效益滑坡。这与铁路固有模式和体制有关, 也和报价策略不当和后期变更索赔开展不利有直接关系。合理运用报价策略和健康开展变更索赔, 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润空间是值得提倡的, 建设部早在1993年就下发的”关于下发《关于促进工程建设工程索赔工作健康开展的意见》通知”也说明这一点。投标报价不是最终决定项目盈亏的唯一条件, 但投标策略巧运用得当, 变更索赔成功实施, 将有可能彻底改变项目的走向, 由亏损变成创效, 也会给项目创造更大利润空间, 使企业在困境中能保持持续发展。

1 拓展项目创效空间, 合理运用投标策略

报价是投标工作的中心环节, 也是中标的关键。制定适合的投标策略, 更好地运用自身实力, 在决定投标成功的各项关键因素上, 充分发挥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 取得投标成功, 并拓展项目创效空间。

1.1 明确投标目的。

若投标是为创效, 那投标前就应详细计算成本、开支、利润等, 工期很长的大型项目还应考虑后期风险, 综合各种不利因素并权衡后, 最终确定是否投标。若为进入市场, 打出企业品牌, 则可放低对利润要求, 甚至低于成本投标报价。

1.2 合理运用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报价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要根据具体工程、视具体情况来制定投标策略, 灵活确定报价方案, 提高中标概率和企业的利润率。正确计算标价、灵活应用报价策略。

1.2.1 合理选择施工方案, 降低施工成本。

在做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时, 一般要选择自己最熟悉、成本最低的施工方案, 以增强价格的竞争性。在降低成本、增强价格竞争性的基础上, 按照不同的价格水平分档, 高标方案———理想的利润水平, 中标方案———中等利润, 低标方案———微利、保本。

1.2.2 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在投标总价基本确定前提下, 调整内部各个子项报价。调高早期能收回资金的子项的价格, 调低晚期收回资金子项的价格, 以期在中标后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按正常方法计算标价以后, 从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分析中确定属于早期实施若干单项工程项目。将投标期间开支的投标保函、临时设施费以及其他在施工前期发生的费用部分或全部摊入早期价格之中, 以便尽快地收回资金。总体原则为早出早摊, 晚出晚摊, 均出均摊。在施工前期和中期发生较多并随工程进展而逐渐减少的费用, 如履约保函费等, 按递减方式摊入成本。

1.2.3 掌握不平衡报价幅度和标准。

现在业主在评标时很注意对不平衡报价的防范工作, 早期工程提价的幅度应控制在4-8%左右较为适宜。选出肯定将在后期施工的若干单项工程。将前期工程提价的总额在这些项目的价格中予以扣除, 使总标价保持基本不变。每个降价项目的降价幅度也应在4-8%左右, 以免偏离正常价格。

1.2.4 采用不平衡报价要考虑风险因素。

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单价要考虑一定风险因素, 早期施工项目在施工时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大幅度减少了工程量, 后期施工项目则工程量大度增加时, 原有单价的调整将造成亏损或达不到预期的效益, 还容易引起业主的反感。因此应用不平衡报价方法应选择预计工程量不会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 并且调价的幅度不宜太高, 以3%--7%为宜。

1.2.5 重视提前介入和早期沟通。

铁路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及早介入并和设计进行沟通, 掌握想要中标的标段具体设计情况, 在投标报价时, 对施工图设计时有可能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项目采用不平衡报价。估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 单价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对于暂列数额 (或工程) , 预计会做得可能性较大, 价格定高些, 估计不一定发生的则单价降低。

2 中标后的施工阶段有效开展变更索赔管理

在铁路工程项目中, 投标报价和变更索赔是相辅相成的, 变更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铁路项目在施工阶段就要积极开展变更索赔, 通过有效合理的变更索赔, 确立竞争优势, 争取效益最大化。变更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 这就要求变更索赔开展要熟悉铁路投资控制流程、掌握政策审批原则、吃透合同条款, 使变更索赔工作成为创效途径。变更索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2.1 吃透合同条款, 从合同中寻找变更索赔依据和机会。

工程中标后, 施工单位要迅速组织有经验的概预算、工程施工及法律人员对业主合同范本进行研究, 对出现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及所采取的措施在合同中加以利用和规避。铁路建设领域现阶段普遍做法是采用业主的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 不允许施工单位修改。我们要提前吃透合同条款内容, 变被动为主动, 并加大公关力度, 主动出击, 对某些条款据理力争达到修改的目的, 使合同更倾向于我方, 为今后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工程变更索赔铺平道路。对于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铁路项目, 关键要把握好可以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的合同条款, 制定不同的索赔策略和不同的索赔方向。

2.1.1 目前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可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 建设单位对建设方案、标准、规模、工期的重大调整;第二,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损失;第三, 铁道部规定调整的有关费用;第四, Ⅰ类变更。针对以上四条, 我们要认真研究, 从中寻找变更索赔依据和机会。例如2011年在建大部分铁路项目停建缓建, 造成施工单位巨额的停工损失。我们可以就此向建设单位申请补偿停工损失费用, 若造成工期延长, 但还可以申请工期延期补偿费用。

2.1.2 把握风险包干费的计价原则和比例, 灵活变更。

在工程开工前, 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针对总承包风险费的使用模式和条件, 索赔过程中要有所侧重, 确定是增加工程清单数量有利还是减少有利。根据既定方针, 有重点地准备相关的技术资料, 申报的数量和金额要考虑建设单位、铁道部审查和后期审计因素, 但基础资料必须申报及时, 避免因资料缺失而影响费用计取。目前风险包干费用一般由业主指定在报价中按一定比例计取指定风险包干费, 然后按风险包干费包括的内容由施工单位上报业主批复, 再计价, 但计价额不超过投标报价中风险包干费的总额。过程中充分利用合同条款, 即使总价承包合同, 我们也要深度挖潜, 不要被总价承包合同的模式限制我们的思维。

2.2 掌握政策、注重积累, 紧盯材差, 抓准项目变更索赔的主动脉。

2.2.1 掌握调差政策。

铁路项目的变更索赔很多时候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实效性, 要随时掌握国家、铁道部和建设单位的政策调整动向和相关文件精神, 做好平时资料数据的积累, 一旦具备条件就要积极开展及时申报。政策性的调整往往对项目意义重大, 必须要高度重视。

2.2.2 盯紧材料调差。

铁路项目中材料调差是调整合同金额在合同外给予补偿费用的主要途径, 对项目的意义非常重大, 其中对合同中明确的甲供、甲控等主材, 风险能相应转移;对其余大部分自购主材就存在着较大风险。铁路建设主要工程材料中甲供、甲控等主材价差调整, 现行的铁路办法主要是按照季度进行调整。调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要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和铁道部相关文件精神, 密切关注国内材料市场变化行情, 对调差的走向做出相对准确的预测分析;做好资料收集和经济分析比较, 尽量避免出现负差价。对地材的调差, 从合同角度来说有调整条款, 可在总包风险费中予以调整, 但实际难度较大, 根据铁道部门以往做法, 地材调差项目屈指可数。但我们同样不可放弃希望, 只要有1%的可能, 我们就要付出100%的努力。

2.3 结合现场、大力开展变更索赔, 积极策划实施Ⅰ类变更。

2.3.1 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实施变更索赔。

铁路项目设计和施工周期很长, 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 经常发生地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情况。此时, 原设计已不能满足施工及工程质量要求, 我们就要抓住时机, 积极实施变更索赔。变更索赔目的要明确, 增加费用的方案应向高价报价子目靠近;减少费用时应减少或取消报价较低的子目;或是充分利用现场廉价材料实施材料替换变更索赔方案。变更索赔的目的就是要为项目争取更大的利润。

2.3.2 比对清单, 对新增工程提出变更索赔。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包括招标范围内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但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图纸上没有的新增工程, 而新增工程的单价就不得执行投标报价的单价 (合同约定的除外) , 此时施工单位就应积极准确地对新增工程提出索赔。而这种索赔把握较大。

2.3.3 依据合同实施业主提出变更。

工程的重大变更一般都是由业主提出的, 往往因生产工艺的变换或其他因素会造成施工过程中不断的返工或停工, 这种变更所引起的工程索赔一般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均有说明。但需注意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时效性, 要及时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确认, 并对具体损失情况进行认可, 以便以后取证。

2.3.4 在铁路项目中, I类变更是合同规定可以增加合同价款的唯一途径, 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

加强已经上报的Ⅰ类变更跟踪, 要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对一类变更必须进行经济比较, 要确保变更的经济效益, 不要形成Ⅰ类变更运作成功但却没有经济效益。

2.3.5 注重变更索赔证据的准备。

变更索赔工作要完全反应实际情况, 能够经得起各方审核和检验, 索赔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法律证明效力。证据文件要涵盖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文件、往来信件、会议纪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象记录、市场信息资料、政策法令文件等。变更索赔要做到证据充分详实, 没有依据依托一切都是空谈。

既然已经参与铁路项目建设, 那我们就必须适应铁路项目特有的模式和思路, 高度重视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 强化风险意识, 硬化合同内容, 提高过程管理, 将投标报价策略和后期变更索赔有机结合, 给项目创造更大更多的利润空间。投标报价策略实施只是一种预防风险的应对方法, 它单独实施给项目带来的收益有限;要想获得更大的收益, 后期的变更索赔不容忽视。我们一切行为都要建立在手法合规和依托合同之中, 在工作中不断拓宽视野、积累经验, 走出一条投标报价策略得当, 变更索赔有理有据、内部管理井然有序, 外部关系沟通融洽良性循环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富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投标报价》.

8.合同变更与索赔 篇八

国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减少工程索赔的对策做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工程合同预算 合同外索赔 费用问题 解决对策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建设单位在更新变化中寻求着新的进步,工程管理体制与国际先进管理手段接轨。近几年,建筑工程招投标体系逐渐完善,工程建设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时间变化、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动等导致工程项目的投入资金波动性较大,这些变动必然会引发合同的调整及索赔。建筑单位要想在激烈的承包市场站稳脚跟,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完善工程合同预算以及合同外索赔费用体系。

1 工程索赔的含义

1.1 工程索赔的基本含义

工程索赔是指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其中一方非自身技术、疏忽等原因,而是由于另一方的过错带来的实际损失向其提出赔偿的要求。施工条件受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变动性较大,施工时间、建筑材料、工程规范和设计图纸的变更都会改变建筑单位的资金投入量,导致工程索赔事件发生。对于签约双方来说,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当工程项目出现资金问题时,必须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都可以互相提出索赔要求。

1.2 合同索赔和合同外索赔

1.2.1 合同索赔

合同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因违反合同约定产生造成损失产生的索赔事件,通常情况下是合同双方没有依据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违反合同主要表现在施工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管理标准、逾期完工、施工不当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等。通常情况下,承包人要按照索赔合同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发包人违反合同主要表现在未满足承诺给承包方的施工条件、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该尽的业务、蓄意隐瞒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工程师没有及时发出建设指令等,由以上问题发包方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就应该按照合同对承包方进行赔偿。

1.2.2 合同外赔偿

受人为因素影响,承包方和发包方会互相承担责任进行应有的索赔。在施工建设中常常会产生各种自然灾害,如暴雨、地震以及海啸等,自然灾害产生的经济损失比人为因素产生的损失更加严重,通常情况下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协调解决。

2 施工费用索赔的意义

2.1 施工费用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施工索赔与合同关系紧密,任何形式的索赔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承包商投标成功后应该对施工合同进行精确地分析,项目开工后,还应该将施工实际状况与合同要求进行对比。如果施工过程中合同遇到问题,承包方在找到问题后,可以根据合同向发包方寻求赔偿。日常施工中的索赔事件应该交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顺利获得资金赔偿的关键就是加强合同管理。

2.2 施工费用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通常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进度安排、劳动力聘用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安排等。索赔一般出现在实际施工与合同产生较大偏差的情况下,索赔项目前后分析的结果是获得赔偿的依据。计划管理可以完善索赔管理制度,施工费用索赔又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2.3 施工费用索赔是挽回成本的重要手段

索赔的前提是工程项目出现问题,问题的产生必然伴随着经济的损失,导致施工成本投入较大。承包商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通常会最大程度地节约施工成本,提供准确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资料,为索赔计算提供可靠地依据,不仅可以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分析,还可以通过赔偿挽回施工成本。

3 工程合同预算与合同外索赔费用问题和对策

3.1 我国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3.1.1 合同履行中双方失责

合同履行中双方失责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和发包方违反施工合同,如项目施工中业主不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建设资金;建设项目竣工后,发包人迟迟不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有的业主在建设项目使用多年后,仍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项,导致建筑工程欠款现象严重。依据我国目前建筑项目施工的现状来看,建筑市场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承包商不按期开工、拖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

3.1.2 合同索赔程序复杂

我国工程索赔问题重重还表现在合同索赔程序复杂、难以开展等方面。建筑业索赔事件发生的频率比较大,索赔制度不仅可以保障承包商和发包人的利益,还可以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各种合同条款导致索赔程序复杂、索赔工作难以开展。

3.1.3 部分合同不公平、不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下发的文件,该文件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建设风险。但是,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得经济效益,不按照该文件签订合同,导致部分合同不公平、不规范,索赔事件也因此争议不断。

3.2 减少工程索赔问题的对策

3.2.1 加强预防管理

减少工程索赔问题的前提是加强预防管理。工程索赔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主要表现在承包方和发包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开展项目施工,自然因素难以掌控,通常表现为洪水、海啸等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危害。预防工作要同时处理人为和自然因素对索赔政策产生的影响,重视招投标、合同制定、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问题。

3.2.2 强化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意识

减少工程索赔中出现的问题,还应该强化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意识。管理者应该把索赔意识贯穿于建设项目各个施工点上,是每位职工认识到索赔合同的重要性。强化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意识还应该让双方主动参与到合同的决策中,项目双方都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增强自身对合同的认识。

3.2.3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是解决索赔问题的依据。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条款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管理机构的建立可以更加清楚地掌握合同的履行状况,合同上的信息绝大部分来源于合同机构。另外,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后,还需要由专业人员从事合同机构的日常事务,保障个人责任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3.2.4 完善赔偿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施工时,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动态、赔偿事件产生的原由、赔偿需注意事项等有明确地认识。合同管理人员还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根据赔偿事件发生的经过,在合同中寻找赔偿的依据,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及时提出赔偿要求。另外,完善赔偿管理工作还需要拥有较专业的赔偿技巧和策略,依据赔偿制度的核心内容,在规定的时期内进行必须的索赔。

3.2.5 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费用索赔成功率

伴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技术已经被各行各业广泛采用,减少工程索赔问题,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费用索赔成功率。通过信息手段根据施工状况做好同期施工记录,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体系,信息体系以合同的实施、跟踪、反馈信息为主。利用信息手段收集、记录和存储与施工相关的数据及材料,综合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和项目管理软件,从项目招投标阶段开始,对需要索赔的项目进行定位。

4 结束语

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建设项目投标价格比较低,工程项目利润较低,索赔也因此成为承包人取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承包人应该在认识工程索赔含义的基础上,了解合同索赔和合同外索赔的定义,明确工程索赔的重要性,针对工程索赔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预防管理、强化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完善赔偿管理工作等,保障工程索赔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盛丽华.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王御宇.公路工程索赔及索赔机会的研究应用[D].湖南大学,2011.

[3]王静.基于Bayes定理的建设工程索赔谈判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2012.

9.浅谈铁路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补差 篇九

自2005年京津城际、武广客专等铁路项目开工以来,全国兴起了铁路建设的新一轮高潮。由于铁路工程线路长、工点多、涉及面宽、周期长的建设特点,部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征地拆迁、物质设备价格波动、地质条件变化等难以预计的因素影响,造成了工程施工成本大幅增加。为创造较好的效益,唯有两条途径,一是增收,即做好变更索赔补差工作;二是节支,即做好责任成本管理工作。今天主要探讨一下铁路工程变更索赔补差工作。

一、铁路变更索赔补差的目的

变更索赔补差从狭义方面的理解,就是为了施工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而广义的理解,就是业主、承包商、政府、社会各方面都能受益,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增强工程的耐久性,确保工程安全使用,对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都十分有益。

(2)提高实用性:通过变更优化设计,可以减少保守设计造成的浪费,也可弥补设计缺陷,提高工程的实用性。

(3)提高美观性:美观性表现在工程结构的点、线、面和颜色地协调性。通过优化设计、改进工艺和增加必要的投入,可提高工程项目的美观性,即为业主争光,又能提升企业形象。

(4)提高经济效益:变更索赔是施工企业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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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途径。通过变更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索赔,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变更索赔补差工作的基本要求

(1)合法性:变更索赔补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范,符合业主和承包方共同签认的施工合同。

(2)合理性:变更索赔补差的事实在合同条款、施工规范或惯例上合理,简而言之就是有理有据。

(3)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发生的索赔事件是客观的、真实存在的,而且导致的损失有确凿证据。

(4)超前性:超前性是指工程变更索赔补差工作应有超前意识和超前措施。投标阶段就要想着施工阶段;正式施工前就要研究施工方案、工艺等可行性;风险防范也要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5)有效性:首先变更索赔工作要注重效果。其次变更索赔的资料和成果,应满足审计要求,无审计风险。变更的依据是否充足,变更资料是否有效合法,变更设计资料与现场资料是否相符,变更索赔程序是否合规,变更工程量与相关材料消耗量是否吻合。

三、铁路工程变更索赔面临的困难

1、铁路建筑市场在不断规范,审计监督在不断加强,给变更索赔工作增加了难度。现在国家审计的范围广、频率高,特别是国家投资的铁路项目,要求我们在做变更索赔时一定要资料齐全,特别是各个部门的资料要一致、要相互吻合。有时变更数量里有一部分虚量,但往往由于个别部门的疏忽,资料上的漏洞或不全,导致要回来的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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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核减了。

2、铁路工程往往是投资包干,概算批复下来后,超资10%就很难增加投资了。一般情况下,业主是要控制工程投资不突破这个红线。如果投资有突破,有的业主就不实事求是,不认可我们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认为责任完全在我们施工单位,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由总承包风险费解决。

3、设计深度不够,投资考虑不足。这个现象在铁路项目上相当突出,但是业主要求包干使用;Ⅱ类变更要求包干,大临工程由于设计脱离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方面数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设计的标准与实际施工相差很大,特别是施工便道、电力干线、拌合站以及预制梁场等项目。

4、变更索赔的审核越来越程序化和复杂化。原来铁路变更基本上是设计院说了算,程序比较简单,变更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但是近来建筑市场越来越规范,Ⅱ类以下变更包含在包干费中,Ⅰ类变更要层层批复,而设计院的设计费也是包干使用,如果设计变更增加的额度太大,也要扣设计费,因此,设计院也不会轻易的进行设计变更。

5、资料准备的不及时和不充分为也为索赔增加了难度。例如2008年5.12地震的发生,这个属于不可抗拒力产生的索赔,一般的资料完整、反应及时,业主是会适当的予以补偿的。但是有些项目,由于业务人员缺乏索赔方面的意识,没有及时的收集整理这方面的资料,导致项目失去了索赔的最佳时机。

6、变更索赔人才的短缺。做好变更索赔工作要求我们要有执着的 3/ 25

精神、要勤快、要善学、要善于思考、要有亲和力、要懂心理学、懂公关、要有全面的技术、造价、物资、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的学习和完善自身条件。

四、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

为了完善基本建设投资控制管理,铁道部于2007年颁布了《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是: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阶段铁路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和投资控制上按以下七个阶段进行。

规划---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竣工(决算)

以上七个阶段是相互控制和制约的,以上七个阶段之中与变更索赔工作相关的部分主要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和招标阶段、4/ 25

项目实施阶段、概算清理(投资梳理)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

项目初步设计是依据国家或铁道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对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工程数量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和深化设计。设计概算以批复投资估算为基础,按照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依据各专业设计工程数量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制梁场、铺架基地、焊轨基地等大型临时工程应按照正式工程设计并编制概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分章节费用原则上要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额度内,基本预备费严格按照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5%计列。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应严格以批复可性行研究报告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为依据,按照概算章节和费用性质,逐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对照分析,原则要求按章节和分类费用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规模内,初步设计总概算静态投资不应超过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因主要技术条件和重大工程方案变化等原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详细分析投资增加原因,经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查后,形成签报意见会签铁道部发展计划司,报铁道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批复。为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的投资控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批复投资估算5%时, 报请铁道部技术经济协调小组研究决策(合资铁路需经法定程序讨论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批复投资估算10%时,需重新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批准执行。

2.施工图设计和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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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根据需要(可分站前、站后)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基本预备费可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3%计列,投资检算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项目投资检算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细化,严格控制在批复初步设计鉴修概算之内。投资检算超出鉴修概算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重新复核,并对投资增加原因进行分析说明。投资检算超出鉴修概算并影响项目投资的建设项目,须经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审核后报铁道部总工程师批准。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文)规定:施工图投资检算的静态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范围内,超出初步设计批复静态投资的或低于静态投资96%的要扣罚勘察设计费。

在2010年7月1日以前的铁路建设项目,铁路建设单位一般以初步设计进行招标,在进行招标程序进行过程当中由设计院按以上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但在7月1日以后铁道部落实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的文件精神,“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招标,不能预招标或边设计边招标”。但是不管哪种招标方式,项目建设单位都会组织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复原则及规模范围内对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以方案更为合理、投资更为经济为原则。施工图设计优化核减的工程投资作为建设项目基本预备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使用。因此,作为变更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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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第一项工作就是详细了解参建项目的整体概算情况,拿到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投资检算、招标概算进行对照分析,通过此项工作了解建设单位的预备费、招标降造费就等于知道了此项目后期可调费用的总数。使变更索赔工作有了整体的方向,同时掌握设计单位在编制概算的时候哪些章节价格偏高,哪些章节价格偏低,利用初步设计“原则要求按章节和分类费用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规模内”的管理规定去寻找和确定我们创效的变更索赔项点。

3.项目实施阶段

铁路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铁道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实际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严格控制变更设计及费用调整。建设单位要成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变更设计的审查工作。变更设计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Ⅰ类变更设计要报铁道部审批,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变更设计文件后(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有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意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批复,特殊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的意见应急处理。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变更意见必须由建设单位统一报铁道部批准后执行。铁道部发展计划司根据Ⅰ类变更设计批复调整项目投资计划。Ⅱ类变更设计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分工、费用处理原则和合同约定执行,在基本预备费额度内,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办理。铁路建设单位要严格招标降造费管理,招标降造费必须实行先批准后使用的原则。除铁道部明文规定使用降造费的项目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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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的费用一律先使用预备费,在预备费不足的情况下使用降造费。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价差调整,以及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增加的征地拆迁等费用,履行审批手续并同意使用招标降造费后,纳入投资调整计划。

4.概算清理(投资梳理)阶段

概算清理主要是针对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于物价上涨,部颁标准及规范变化,政策性费用变化等因素,造成工程投资影响较大情况,铁道部特别增加的一项投资管理措施,此项工作不是国家发改委规定的设计阶段。概算清理是根据铁道部概算清理计划,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允许调整合同总价的条款,结合建设过程的实施情况,执行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需要增加或减少的概算,报告在已批复的设计概算基础上的概算增减额度,经过逐级审查到部文批复的一项工作。

如果概算清理总额超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总额的110%的范围,需要上报国家发改委申请调整概算,控制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总额的110%范围内时,可由铁道部审批。

五、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

在铁路项目的参建过程中,除了合同中关于变更索赔方面的约定外,对我们变更索赔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是《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文)。

1、铁路变更设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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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2、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3、变更设计程序

Ⅰ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铁道部投资铁路项目的Ⅰ类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审查后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并抄送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等相关部门,由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审查,审查批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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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经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以及相关部门会签后报部领导批准。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Ⅰ类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报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

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分析、研究,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费用及费用处理,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4、变更设计费用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编制原则,扣除不应发生的费用后确定;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批准意见执行;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列入预备费。

2007年5月19日铁道部下发了《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在这个办法中明确了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是要追究的,因此我们在开展变更设计工作中要完全规避因自身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利用好、处理好因其他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的。

(1)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

①按铁道部规定需要建设单位落实外部条件、及时签订协议,而建设单位未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引起变更设计的;

②调查资料不充分,盲目签订外部协议,引起变更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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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未按规定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引起变更设计的;

④未严格执行铁道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导致工期延长或增加投资的;

⑤其他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2)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

①勘察工作深度不足或失误,工程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外业调查失误,拆迁物性质出现变化或拆迁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设计错误、遗漏,或工程措施不当的;

④因勘察设计工作失误, 再次造成Ⅰ类变更设计的;

⑤其他勘察设计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

(3)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

①未认真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或发现施工图与现场不符而不通知监理、建设和勘察设计单位的;

②因施工方法、措施不当,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

变更设计的关键问题是变更的理由和依据,变更设计能提高项目收益或减少项目亏损,但只有不使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受到问责,达到共赢的变更设计才具备成功的条件。

六、变更索赔补差程序 1 任务承揽阶段

1.1 市场营销不是简单的承揽任务,要通过承揽直接创效,并从“一次经营”的开始就埋好日后变更索赔的引线。就是说在经营承揽阶段不仅要选好项目,选好标段,做好联合投标,严把报价决策关,11/ 25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项目跟踪阶段,在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研阶段,就要与相关单位尽早沟通,深度介入项目设计,把施工措施费用留足,从概预算上把投资打足,把目标标段做优做实,为后续项目管理留下更大的创效空间。

1.2 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是经营承揽工作的延伸和发展,同时又与一、三次经营工作相互渗透,互为补充。可见,经营承揽工作是变更索赔的基础,基础做好了就非常有利于后续的变更创效。同时,如后面施工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做好了,前面经营承揽时段播下的种子,其收获就会成倍的增长。2 工前交接

项目中标后在开工前阶段,市场开发部门要把招投标情况向项目部人员做一个详细介绍,这样可为项目部人员熟悉标书节省很多时间,也有利于项目人员更好地理解标书的内涵和投标人员的意图,两者工作达到了无逢的对接,对管好项目特别是变更索赔工作十分有利。交接的主要内容有:

2.1向项目经理部交清预算资料、交清报价策略、交清效益伏笔、交清经营关系、交清“游戏规则”、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实现经营承揽系统与施工管理系统的良性对接;

2.2经营部门要重视合同谈判,谈判最好请项目部前期人员一起参加,对合同中的不利条款及各种风险因素,及时向业主提出并努力协商解决,形成会谈记要,并向项目部人员交清情况;

2.3要协助项目部充分利用既有关系,抓住机遇,及时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搞好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对重点项目或构筑物在进行细目构成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通过增量、减量或替代方案等不同方式,实现增盈减亏的目的。

12/ 25 组织学习

3.1学习内容:一是熟悉、掌握经营部门移交来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和相关工作;二是细致阅读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关变更索赔补差方面的内容;三是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有关预算、造价、计价、变更文件及管理办法。

3.2学习目的:一是熟悉合同条款和掌握相关知识,为执行合同打下基础;二是强化变更索赔意识,提高工作技能,能识别和抓住变更索赔的机会;三是掌握变更索赔的基本方法和工作思路。

3.3结合本项目情况,针对有关问题,项目部组织变更索赔工作讨论,研究策略。4 现场踏勘

在学习合同文件之后,应对工程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以便后面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对变更索赔工作做好策划。调查是反复、细致的,直至把情况搞清查。调查的内容应事先列出提纲、计划,进行分工,安排专人,调查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4.1复测线路。复测内容:全线构造物的分布、标高,路基土石方断面,土石方的调配和取(弃)土场的位置、数量、运距及其防护,主要构造物周边的地形、地貌、施工干扰及防护形式,为下一步审核对照施工设计图纸提前积累资料;

4.2重难点工程,如特殊地段和高边坡路基、特大桥、大桥、隧道、车站的施工条件、技术要求、资源配置、道路交通状况、水电来源和隧道辅助支洞设置的位置、断面、长度、高度等,为后步变更设计和优化施工方案进行提前准备;

4.3中粗砂、碎石、片石、水电资源的供应地点、数量、运距及价格等,为后步确定供应和分析施工成本积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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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地质、水文、天气情况,特别是桥梁施工的河流水文、防护措施和隧道施工的地质、地下水、地表建筑等;

4.5工程沿线的征地拆迁数量、难点。

4.6当地政府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相关政策和要求。5 研究合同

在完成上述调查之后,项目部都要及时组织变更索赔小组人员在机关专家组的指导下,对以后的变更索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统一认识,明确今后变更索赔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研究合同的重点应放在: 5.1梳理合同条款

合同里有很多条款,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文字很多,涉及到各专业方面的内容,需要先对合同里条款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加以汇总,把凡是涉及变更索赔补差方面的相关条款集中编排,做一个对照表,看起来就省劲很多。以铁路工程为例,一般合同里关于变更索赔补差的主要条款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4图纸的错误、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工期提前、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20.保险、21.不可抗力、23.索赔。此外还有招标文件里的一些规定也应收集进来一并阅读。

5.2研究合同条款

以铁路工程为例,重点研究合同15.4条的变更的估价原则,在估价原则里总承包风险费是重点,合同里是这样约定的: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款约定为:

15.4.1 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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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以及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

(2)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通用条款第21.3.1项办理;

(3)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按铁道部相关规定调整;

(4)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或授权批准单位)批准调整的内容可进行调整。

15.4.2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承包单位原因导致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

(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3)非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差,以及15.4.1(4)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

(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

(5)工程保险费;

(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费用的增加;(7)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用。

15.4.3 由于第15.4.1(1)、(2)项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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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概算和相应中标降造率计算费用,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合同价格。

15.4.4 因第15.4.2项原因引起的费用计算按照以下约定处理,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6 分析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甲乙双方承发包的依据,其价款计算是工程数量乘以清单项目单价。在工程量和单价的两者中工程数量是个变量,是影响造价的关键。但是有些业主从合同中作出规定:把施工图与清单的数量差即施工图量差列入风险费包干,以此来限制和防止承包商和设计人在施工图的设计过程中不合理的增加工程数量,这无疑对承包商是十分不利的。但承包商也有一个应对的办法:就是通过比对清单报价和施工成本,找出盈利或亏损的项目,然后遵循便于施工、确保质量安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提出科学合理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和工程量进蓝图的做法。这种方法要求项目部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把施工成本准确的测算出来与清单项目单价对比,分析合同清单子目价格的 16/ 25

盈亏水平,列出赚钱的和亏损的单价项目以及它们的盈亏比例。搞明白之后,就在优化工程量的构成上下功夫,抓住时机利用设计人出施工图的机会,对其合理地进行优化。一是对单价好的项目,让工程量打进蓝图;二是对单价差的项目,让蓝图工程量减少或用别的子目代替,并尽可能做到施工图量差与将来的变更设计、新增工程等互为补充,恰到好处。

例如:在某铁路项目隧道工程中清单中,只有Ⅲ级、Ⅳ级、Ⅴ级围岩的综合单价子目,每级围岩的单价里包括开挖、衬砌、支护等等内容。

像这种清单的变更方向,首先应放在围岩等级的变更上,不同围岩等级的清单单价费用相差很大,如:Ⅲ/Ⅳ/Ⅴ=27253/41895/53684元/米,当然各单价里的利润水平也是有差别的。造价多不一定利润大,而单价利润水平高的围岩等级是倍受人们青睐的;其次是放在围岩等级的支护参数的变更上,如果围岩等级不高,但稳定性很好,则可通过变更设计适当地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支护工程量,这时业主计价的单价是不变的,我们也就有了效益。

而另外一个铁路项目清单比较规范,清单根据细目工程量列出每一个单价子目,同铁道部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综合概(预)算章节划分表是一致的。对这样清单的变更要点,如果不考虑地质支护的实际需要的话,则主要根据清单子目的单价水平,来决定变更设计是增加工程数量,还是减少工程数量,显然是盈利多的项目增加数量越多越好,可以编制项目中标价与成本价对比分析表进行分析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引出一个问题,即隐含数量问题。由于清单里许多单价是综合的,里面包含有许多细目数量,其中有些细目数量能计价,而有的是不能计价。我把不能计价的数量称为隐含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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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变更时一定要分清哪些量是计价的,哪些量是隐含的。7 组织实施

7.1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同配合。

变更索赔补差是关系到项目和企业效益生死的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接触人多、关系复杂、工作艰难。所以,项目经理要亲自抓,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要具体抓,计划合同部门要牵头,工程技术、安全质量、测量试验、物资设备、财务等各部门都要全面参与。具体讲,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要突出方案策划,工程技术部门要突出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签认,计划合同部门要突出合同研究、经济比较与计价结算,物资和设备部门要突出原始凭证的积累完善,财务部门要突出资金周转与回收,综合办公室要搞好服务和做好来人的接待。项目经理要发挥团队的作用,在项目部形成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态势,在项目部内部养成上下联动、相互搭台、共同唱戏的和谐氛围。7.2结合实际,把握正确的思路和方法。一是要以市场营销的方法推进变更索赔工作。二是要精心搭建外部有效的基础平台。三是要依靠专业干部,实行专家治理。

四是要善于广借高层领导、执法部门、技术权威等方面之力。五是要注意具体工作程序上的一些技巧问题。

六是要化虚为实,确保能够经得起审计、财政审查和各种执法检查的检验。

7.3审核图纸、确定变更索赔重点。

项目部在图纸收到后,应组织施工技术和预算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情况,复查设计上有无漏项、漏量、错误,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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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图纸说明中的项目是否列入工程数量表,图纸里的路基土石方标高、数量、土石比例与项目部现场复测的情况有多少差别; 7.3.2土石方设计调配方案里的挖填、利用、借弃数量及运距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7.3.3桥梁墩台的结构形式能否与本单位现有的模板模具配套利用,沿线构造物设计的形式、位置、孔径、高度、数量等是否能满足现场要求;

7.3.4隧道施工的辅助导洞如斜井、横洞、平导的位置、断面、数量等是否满足现场条件、计划工期和施工要求;

7.3.5设计上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能否满足规范要求和现场施工需要,各种技术措施应满足质量、安全、工期、环保要求; 7.3.6设计细目内容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容对照看有多少差别,等等。

7.4优化设计。对施工设计图存在的问题,要有礼、有节、有利地向设计方面提出来,请他们给予解决。

7.4.1同设计人员沟通,将问题进蓝图。同设计人沟通的渠道很多,如业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

7.4.2优化设计进蓝图,有三种情况需要考虑:一是如果合同风险包干费里含施工图量差费用,则优化设计进蓝图数量要慎重;二是合同风险包干费指标,如是业主全线打包,在本合同段里增量比减量要好;三是如果是施工图设计招标,提出问题后请设计人重新出蓝图比走设计变更程序好。

7.4.3设计上有些问题不能或不宜进蓝图,则只有通过Ⅰ类变更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择机促成变更。7.5Ⅰ类变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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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变更设计是企业开源创效的重点。现在铁路工程造价的缺口比较大,所有问题我们都要努力解决。但从目前铁道部给的政策来看,通过Ⅰ类变更设计解决问题是唯一也是最好的途径。因此,我们要把Ⅰ类变更摆在铁路开源创效的突出位置。

●合同内施工图量差不能解决的工程项目,改走Ⅰ类变更比较好。这种情况在前期研究合同和审核设计图时就要考虑到是进蓝图还是走变更;

●工程量小、零星分散不够Ⅰ类变更条件的一些项目,应想办法在全标段打包走Ⅰ类变更,这种情况的难度相对要大些;

●有些变更内容是全线都有的,虽说在本标段Ⅰ类变更搞不成,但可联合其他标段一起做工作,要求业主全线大包办Ⅰ类变更。如业主调整工期、提高设计标准、全线材料涨价、自然灾害等。

●在具体操作上需要注意:申报的Ⅰ类变更资料在技术性上要强,数据上要准确,在逻辑上要严谨;各种资料要相互匹配,前后吻合,不能有矛盾,露出破绽;申报后要掌握信息,及时沟通消化问题;在申报的量价上,要留有调整的余地。7.6 Ⅱ类变更设计。

《办法》规定:“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节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一般铁路合同规定,Ⅱ类变更设计全属于风险费包干的内容。

由此看来,办理Ⅱ类变更设计先要甄别,看其效果,切忌不可认为变的越多越好。变更要优化、合理。从实践看,通过成本分析和核算,可从中找出盈亏项目,对清单里的亏损项目做负Ⅱ类变更,可以减少亏损,是件好事。相反,如果把盈利项目变更减掉了,或者把亏损项目变更增加了,这就不是件好事。当然,变更不能一味地强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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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效益,还要考虑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设计合理等方面的因素,最好是两者兼备。

例如:某铁路路堑坡面防护形式的调整。原初步设计及审核图中,路堑坡面防护形式多为人字型骨架,但附属混凝土的单价为311.45元/m3,实际成本价大约要460元/m3,远远低于其实施成本。项目部人员立刻与设计院沟通,通过更换图纸和补充说明等方式,将路堑坡面防护人字型骨架改为喷混植生防护。大大减少了项目的亏损,为单位赢得了效益。

对有些Ⅱ类变更,是业主采用新标准或提高标准新增加的,这类变更一般是业主能给钱;

7.7 优化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化施工方案与措施是施工单位对原施工方案措施进行修改、完善的过程,不涉及合同价格的调整,一般与设计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业主、设计对工程的主体结构有较大变化,随之可能引起整个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的调整,这个时候的优化就需要设计重新出施工技术措施图纸,或者走变更设计程序,调整合同价格。

7.8补差工作。补差包括:施工图量差、材差、大临费用差、人工费用差、铺架费用差、施工干扰、窝工赶工损失、不可预见性损失等一系列的补偿问题。工程补差工作是我们的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项目关键岗位的人员像“赶场”一样,一个项目没干完就又接着上了另一个项目,干活时热火朝天,算账时人去楼空。不仅我们的人员是这样,业主方面也是这样,前面有许多人在施工过程给我们表过态,后面不等把活干完,这些人中就有不少人被抽掉走了。由此给我们造成的效益损失难以数计。所以,我们对需要补差的费用要经常梳理,基础计算资料和现场签证、记录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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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收齐备用。

七、概算清理的常见问题

(一)基础资料

• 工费标准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考虑定额人工消耗量大于实际消耗量的情况,难以据实调整。

• 运杂费,在甲供或甲控条件下,起运点变化较大的可以申请调整。• 水价,在城市范围必须采用城市自来水的,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可以调整概算,其他不能调整差价。

• 电价,在无人区域,临时用电没有考虑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可以调整。

• 定额消耗量中材料规格与施工实际材料规格不符的问题,只能根据定额消耗量中材料规格进行调整。

• 定额与实际工程的情况不同,如果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系列性质的,可以申请调整相应费用。

• 编制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地方规定、其他行业规定执行,如没有参照的规定,需要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测定有关费用。

(二)迁改

 主要是指各类管、线、路工程:管路包括水、气、油等,重大工点和重大的迁改方案变化,可以按工点申报调整;线路包括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等线路,一般对于军缆、超高压线路,迁改方案变化的,可以按工点申报调整;路包括人车通道、水流通道等,分主体工程、用地界内附属工程、用地界外附属工程,主体工程和用地界内附属工程,方案变化大的可以申报调整,用地界外附属工程,有地方要求意见的,可以按照非包干的新增工程办理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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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变更。

 临时用地,包括站前取弃土场、站后用地界外工程的补偿费用,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但此项费用差异较大,需要密切关注,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调整。

 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费用,业主有明确要求的一般可以调整。

(三)路基

• 改良土拌制、改良土参料、石方解小等问题,很难得到调整。如因为征地拆迁影响了投标承诺的工期,可以按照改变施工方案的情况申报调整。

• 取弃土方案,只有在地方环保、规划、土石方施工工期等方面变化的情况下,对重点土石方工程申报Ⅰ类变更设计。

• 填料:AB组、级配碎石、预压土等,涉及供应地点,填筑的位置,开挖、运输、填筑等数量分类和定额选用问题。

• 基底处理工程,一般地质条件变化,很难调整费用。在调整工期(建设单位要求提前或征地拆迁影响推后等)情况下,可以按照变更设计改变处理方案的情况申报变更设计。

• 岩溶处理,合同约定包干的,按照包干处理,合同没有包干的情况,需要按照探灌结合,旁站监理的要求,完善相应的手续和资料。

• 防护栅栏、综合接地、电缆沟槽、隔声屏障等工程,标准变化较大,不同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调整。

(四)桥涵

• 桥涵工程总量很大,影响因素比较多,变更原因一般是比较明显的。如主体工程,原则上按照地方同意的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但孔跨和孔径,地方同意的意见也会变化,因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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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变更设计是比较多的。附属工程,包括提防加固、断面补偿、通航设施、顺沟、顺路、该沟、改路等工程,有地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情况,可以申报变更设计。• 模板摊销的问题。

• 可以调整费用的情况有:铁道部的规范、规定的变化,如高性能混凝土,桥面设置六面坡,桥面防水层,桥面系标准变化,声测管数量变化等;地方要求的孔径、孔跨、用地界外重大附属工程的变化和新增工程,市区基坑开挖的余土处置。

• 调整困难的情况有:基础围护施工方案变化的、回填材料的变化、架立钢筋量差等,移动模架摊销,架桥机桥间转移子目,架桥机变跨,跨等级公路的施工防护、干扰费用的等。

(五)隧道

 针对隧道工程处于地下、地质条件完全了解的特殊困难,隧道工程管理采用的是:加强地质预报、加强动态设计的理念,符合Ⅰ类变更设计条件(围岩类别、溶洞、煤系地层、地质灾害等)和费用额度的变更设计,均为地质条件的变化,不需要追究责任,但要分列保险承担的工程及费用。

 附属工程包括洞外的仰坡、路堑、弃渣场处理等工程,变更设计和费用调整需要充分的理由。

 可能调整费用的理由和情况有:洞内抽水掘进、地表的坍陷、失水补偿等。

(六)大临

• 虽然铁道部要求设计单位对制存梁场、铺轨基地、轨枕板予制场进行设计,但由于规范发布较晚(09年才颁发),加上经验不足,前期的费用估算很低,现在,调整土建工程费用很难,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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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可以纳入征地拆迁费项下清理。

(七)环保

• 由于环保要求,与投标方案差异较大时,可以申报费用调整。• 市区施工的施工场地费用考虑充分的问题。余土外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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