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5篇)
1.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财政局档案制度
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文书、会计档案的作用,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局办公室是局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各科室(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和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负责整理,立卷和归档。各类档案应确定专人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人员职责,不准泄露档案中的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3、本局人员凡需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阅后及时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经局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并办理出借和收回手续,
查阅档案人员必须注意保密,对查阅的内容不得随意传播。
4、档案资料要人人爱护,不得撕毁、折叠、涂改和污损,以及在档案资料上随意作任何标记;外单位因需要摘抄、复印有关内容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借阅档案收回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核查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5、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地点。
6、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档案丢失。
7、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使用的本系统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软件程序,视同档案保管,保管期限为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8、局办公室负有对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工作,并督促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2.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民政,档案管理
为了推动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新理念和新目标, 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民政部门应该紧紧围绕民生档案的建管, 创新工作思路, 改进工作方法, 切实抓好民生档案管理工作。
一、注重营造民生档案的外部环境
民生问题错综复杂、涉及面广, 反映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和不同层面, 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中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政部门要利用“国际档案日”、全国或是全省的档案重要会议的契机开展好走进民生档案主题宣传活动, 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现场咨询等宣传形式, 对民生问题和民生档案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 以全面营造关乎民生、体察民情、善解民忧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学习, 提高档案管理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档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档案队伍。指导和督促民政所属的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民生档案长远发展规划, 从而更好地为民生工作的开展按创设环境。
二、注重民生档案资源的收集管理
依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要求,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的收集。积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进一步做好对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工作, 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新规定、新要求、新标准的收集力度, 最大限度地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集中起来。组织档案业务骨干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档案进行收集整理, 采取以点带面, 逐步推进的办法, 促进农村档案规范化。积极梳理涉及民生领域的档案资料, 凡是涉及民生, 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积极介入, 提出建档要求。开展规范化建档。对民生档案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从产生民生档案部门的建档工作抓起, 切实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确保形成的民生档案能够及时建档, 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切实推动民生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民生档案管理工作, 因时因地制宜培训民政各基层单位的分管领导、档案员, 要求把涉及民生利益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依照档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到上级民政档案管理馆室上来。重点抓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低保档案、救助档案, 以实现稳步推进。加强指导, 注重收集, 逐步规范, 切实完善民生档案体系, 进一步丰富民生档案内容, 不断增加民生档案种类, 改善民生档案结构, 以利于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实现民众利益保障的最大化。
三、注重民生档案资源的开放利用
大力实施档案利用免费制是民政部门服务民生的又一具体方式。要简化档案查阅利用程序, 积极推行便民服务模式, 认真开展来人、来访、来函等多种形式的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切实为查档利用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查阅利用服务。主动跟进、热情服务, 做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互助、优抚安置、婚姻、等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提供民生档案工作咨询服务, 帮助有关部门进行民生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关注民生, 构建新农村档案服务平台。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优抚档案、农村低保档案等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在促进农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服务农村经济、维护农民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 帮助老百姓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 充分显现档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民生的凭证性作用。民政档案馆室应切实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 加强监管, 主动提供服务。在具体工作中, 做到“三个超前”:一是超前控制。民生档案不仅信息面广、利用频率高, 而且价值系数大, 群众特别关注, 应收集的民生档案要做到建档对象一个不漏, 建档资料齐全完整;二是超前监管。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 规范管好、用好民生档案并确保这些重要信息的长期安全、永久可靠;三是超前服务。要求各涉民单位和档案工作者在民生档案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不仅要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当好参谋、谋划方案, 而且要认真履行职责, 精心指导、帮助, 促使本单位民生档案有序推进, 规范运作, 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四、注重民生档案资源的信息安全
3.民政档案的重要性及科学管理方法 篇三
关键词:民政档案;加强法制观念;科学管理;提升效率
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在社会管理和建设中责任重大。民政工作涵盖面广,有20多项业务,工作的对象是城乡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优抚安置等特殊群体,档案管理是民政局的基础性工作,这些信息记录是对民政局工作全貌的反映,与民政局工作息息相关,只有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以重视,切实做好科学管理,才能把民政工作做好,服务民生。
一、民政档案的重要性
档案是历史的足迹,民政档案是民政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工作,在进行整理、利用时发现目前我县民政档案的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生活方式多样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增强,民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联度和融合度日益增强,民政工作如此重要,急切呼唤着符合新形势、新情况的新法规、新政策出台,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制约因素也有待解决,民政档案详细记录了民政工作的进程,为当今民政工作创新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只有充分认识到民政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把档案工作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全局来考虑,更好的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民政档案的科学管理方法
1.重视手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发挥备份功能
民政工作千头万绪,像低保工作、救灾救济工作、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管理工作等都是首先要入户调查,在最先分乡镇,入农户的走访工作中形成最初的档案资料,这些资料非常重要,要实事求是的具体记录好。因为民政业务很大一部分需要面向社会公正、接受社會监督,记录好这些最初的资料之后,还会有监督通报后的整改调整资料,这些手工档案是第一手资料,有备份价值。录入微机以后,手工档案应当存放在独立的手工档案室,及时整理、分类,补充好必要的卷宗号、年度、目录号等,形成各个股室专有的手工档案库,确保万无一失。
2.规范微机管理,提高检索效率
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民政系统的大多数资料首先是入户调查的手工档案,有了第一手资料后,要及时的组织专业人员整理好录入微机,这一点非常关键,在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民政系统的档案程序完全可以适应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使之在电子文件形成的同时具备档案管理的功能,真正实现了文档管理一体化,为确保录入的快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避免数据转换工程中的差错,各个业务股室要配有专门的档案管理软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维护管理,提高检索效率,保证利用者能快速准确的查到需要的档案资料。
3.着力全面提升民政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民政局的业务范围牵扯到人的生老病死,可见其重要性,民政档案管理质量要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与工作能力至关重要,县民政局时有档案管理人员频繁调动的现象,尤其是近几年,由于干部交流较快,有些人不是调走就是被安排其他工作,档案管理人员的流动使档案管理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这就要求在人员流动时要把具体工作交代好、整理好、衔接好。另外,重视档案管理者基本知识、基本技术、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及分析处理问题能力,是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民政局可以定期组织档案管理者积极学习相关档案管理知识和法律,定期请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来培训或者送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学习,人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能培养一批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来应对日常工作。
4.配备先进的硬件设备是保障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只有配备先进的硬件设备,才能让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得心应手,方便快捷,对档案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增加资金投入,更新设备,配备专门的具有防水防火防潮功能的档案室,不断改善档案资料的保管条件,防止民政信息的泄露与丢失,这样在硬件上保障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5.定期检查,避免漏洞,提升民政档案管理效率
民政局业务纷繁复杂,档案繁多,应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收集分类整理,配专门的领导班子严格监督各个业务股室的档案整理情况,形成合理的奖惩制度,激起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严格治档,对平时的借阅,检查、复印要做到明确记录,严肃纪律,确保档案不丢失不纰漏。
6.加强法制观念,提升民政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
民政工作面临的特殊群体要求工作人员有很强的法治意识,系统内部要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档案工作者定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各个股室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民政档案从收集、整体、保管、利用各个环节都要细致做好,不断加强法律观念,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增强全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依法治档的法治意识,从而提升民政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民政局)
参考文献:
[1] 刘芳.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社会组织.2014(12)
[2] 郑建文.民政档案管理要点和方法分析[J].兰台世界.2014(S2)
[3] 张瑞辉,郑淑清.加强社保档案管理 推进社保事业发展[J].兰台世界.2005(05)
4.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一、组织管理标准分30分,得分30分。为了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分管机关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有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做到领导力量不减、班子不撤、工作不松,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总体部署,各基层财政所也成立了档案管理工作专班,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形成局机关、股室、基层所“三位一体”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落实责任,我局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如《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库房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安全保卫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档案工作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了解本机关工作职能,熟悉业务,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设施建设标准分14分,得分12.5分。大力改善档案工作硬件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在局机关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综合档案室优先安排为三间房,做到库房、办公、阅览三分开;及时添置、更新档案室部分设备,如防盗门、空调、温湿度计、灭火器、窗帘等,使库房达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八防”要求,优化了综合档案室的环境。加快档案工作现代化步伐,我们先后购置了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工作设备,并对近年来文书档案基础信息实行了计算机存贮,加强管理,方便查阅。但没有去湿机等设备,扣1.5分。
三、业务建设标准分36分,得分32分。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和《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方面,我们从严要求,对收发文进行严格登记。严格检查所收文件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完全完整。档案分类科学,保持前后一致;组卷合理,编目规范;档案案卷题名规范,目录、备考表填写完整,案卷封面书写正确,但极个别排列顺序有误,扣0.5分。档案室内清洁卫生,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防护效果好,但无温湿度记录,扣0.5分。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索引醒目,贴有识别标签,符合规范。建立了档案全宗卷。定期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手续齐全。按规定向市档案局移交了档案。在档案管理现代化方面,还做得不够,扣3分。
5.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发布文号】民办函〔2006〕25号 【发布日期】2006-02-27 【生效日期】2006-0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民政部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办函〔200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23日由民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实施《办法》,是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需要;是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合法利用,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的需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执行《办法》,对于提高我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水平,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贯彻《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婚姻登记档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是婚姻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办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全面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好学习活动。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民政档案管理部门和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提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同志要通过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办法》的内容,重点把握归档范围、整理方法和查询利用方面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婚姻登记档案工作职责,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科学管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办法》适应婚姻登记工作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婚姻登记档案归档范围和整理方法,明确了婚姻当事人、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等利用档案的程序,设计了归档章、案卷目录、备考表和目录封皮的样式。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开展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同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办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加快相关工作制度的建设。一是根据婚姻登记的实际情况,对婚姻登记材料归档范围中的“其他有关材料”予以明确,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二是综合考虑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状况,确定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保管时间,并积极与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明确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时间。三是研究婚姻登记档案利用的规律,区别不同的利用需求,对合理的要明确相应的利用手续,对不合理的,要作出不予利用的规定。总之,要通过制度建设,细化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的工作方法、手段、程序和条件,保证对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水平
《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以来,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保证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各地的工作基础不同,全国的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水平并不平衡。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安全的问题依然明显存在。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民政部将在今年举办若干培训班,各地要做好培训安排,力争在年内对全国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二是对现有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一次业务检查。凡经过一定的整理,能够做到保管安全和利用方便的,可维持原整理体系;凡没有整理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整理。三是积极争取解决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人、财、物问题。要配备专人负责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并按规定解决好其工资待遇问题;要保证档案装具符合标准,档案库房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基本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方便利用者的档案阅览室。四是加快信息化、数字化进程。已经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的地方,要积极进行婚姻登记档案的数字化工作,使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的“双套制”保管,确保安全,方便利用。
各地在《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部档案资料馆。
6.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黄石港区民政局
2010年4月15日
根据省民政厅、省档案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民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鄂民政函[2010]83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政档案行政执法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现将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局于3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自查。
(一)领导重视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加强相关档案管理情况。
1、加强领导,层层负责。我局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副局长直接负责;婚姻登记中心主任、低保中心主任,分别负责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登记中心、低保中心设有档案管理员,专职负责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2、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为加强婚姻登记档案和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强化人员管理。做到按岗定人,以岗定责。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事。三是提升人员素质。我们通过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加强学习,使档案工作人员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档案工作的需求,重新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与时俱进,具备与时代步伐相一致的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
(二)制定相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建章立制,是做好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加强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使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从收集、整理、归档到提供利用做到有章有循,实现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使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更好地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为此,我们先后建立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为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情况。
1、档案收集。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收集,主要来源于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时当事人提供的原始凭证资料,以及批准机关的相关资料。从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止,我区共收集婚姻档案16262份,收养档案67份。所收集的档案资料齐全。
2、档案整理。我们根据档案整理的相关规定,对婚姻
档案和收养档案按照分类(结婚、离婚、补结、补离、收养、领养)、分时(年度、季度、月份)、分人(一人一档)进行整理归档。从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止,我区办理结婚登记9408对,离婚登记4219对,补办结婚登记2439人,补办离婚登记196人;收养登记67名。档案资料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整理和录入微机,并入网络。
3、档案保管。我区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统一由区民政局保管。区民政局设臵了专用档案室,分别保管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并配备了专用档案柜存放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目前,我局档案室存放婚姻档案16262份,收养档案67份。档案保管做到了及时存放、分类保管、定期整理、防火、防水、防盗、防污、防潮、防咀、安全可靠。
4、档案利用。对于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利用,我们遵照国家相关规定,一是不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二是保护个人隐私。三是不公开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内容。四是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档案移交。目前,我区档案馆还没有实力接收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因此,档案还将继续存放在区民政局。待条件具备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移交工作。
二、今后档案工作发展目标和设想
根据民政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后我区档案工作发展目标和设想是:提高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的管理水平,积
极宣传档案,提高全民档案意识,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有计划有步聚地将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数字化,建立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网站,提供远距离利用效率,使婚姻档案和收养档案真正地服务于社会和大众,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今后开展相关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2、加大档案管理经费投入,改善基层档案管理条件,提高档案管理档次。
7.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七
1 民政档案管理的要点
从目前民政档案管理工作来看, 结合着民政工作利民为民的特点, 民政档案深受人民群众的重视与关注, 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 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 对于确保社会稳定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要想管理好民政档案, 就需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要点。
1.1 确保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有序进行
民政档案是民政工作开展中所直接形成的, 它包括专业、文书、实物、电子、声像及科技档案。它是民政部门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促进民政工作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 民政工作显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档案资料广泛, 内容涵盖丰富, 形态多样不一, 因此给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档案信息及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给档案的基础性收集工作带来新的考验。这就需要解放思想, 加强档案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保证档案收集时准确、齐整, 有力地推进民政档案的基础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还应该对收集来的档案资料进行着实的科学研究, 规范调整档案的归档与接收范围, 收集具有真正保存意义的文档资料, 保证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别是电子档案、声音与图像类档案的保管与备份。
1.2 建立完善的民政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能够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上级领导应对民政档案部门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 能够对国家颁布的相关档案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于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可以按照档案的类别, 比如档案归档、借阅与利用、保密制度等, 来进行相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了解, 并汇编成册, 让各部门各岗位人员都能学习到。在进行民政考核过程中, 可以加入档案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这样才能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起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热情。
1.3 提高数字化民政档案管理水平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民政工作更便捷, 而作为民政工作的基础, 民政档案管理的信息收集、归档及保管已不再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数字化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与开发, 建立起各级民政档案部门的信息系统, 做好档案文书的扫描录入、档案收集、统计与上传数据等, 将数据与网络连接, 使得各级民政部门都能互通互联, 并有效共享数据。数字化的民政档案管理应沿袭为民服务的原则, 对于可以公开的档案资料可放在网上便于民众查阅。定期提高档案信息系统的存储量, 对于档案文献的查阅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一些保存价值较高的档案信息, 需要做到双套机制, 即电子文档及手工文档各保存一份, 利于长久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利用, 也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
1.4 加强民政档案管理的硬软件投入。
传统观念上的档案管理机构都是简陋的办公楼房, 而档案保管对于所处环境要求极高, 需要做到防水、防火、防虫、防潮、防盗及防尘等, 这就需要对于民政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改造加大投入资金。不仅要配有标准的档案库房, 而且还需要配置专门的温湿度计, 以提高室内存放档案的要求。适时地改善档案管理的硬件条件, 是加强档案安全保管的基础。而且也应相应地配置民政档案管理人员, 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档案学专业知识累积, 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2 民政档案管理的创新方法。
在我国经济建设中, 纵使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不是直接影响其发展, 但却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而且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创新的民政档案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创新的方法是民政档案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 它关系到档案管理的每个环节, 积极探索民政档案管理的创新方法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2.1 不断转变观念来完善民政档案管理机制
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 民政工作也由原来的传统模式, 转变成为如今更适应经济发展的方式。对于社会福利求助, 基层民主政治、消防建设,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变。打破固有的传统思维模式, 积极研究档案资源, 改变民政工作中的职能、性质及管理方式, 让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对领导层的决策起着积极的作用。只有不断完善民政档案管理机制, 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体制步伐。从传统的借阅式档案利用方式转变成现今的网上共享浏览, 从原先单一的档案收集方式转变成为多渠道模式, 民政档案管理工作都需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中新的改革方向, 以此实现民政档案管理在方法、内容及服务上的创新。
2.2 不断提高知识水平来提升民政档案管理整体素质
民政档案工作需要培养各种专业的高素质工作者, 进行档案信息的收集、分类、归档、保管及利用, 对于有价值的档案信息能够及时反馈给上层领导进行决策思考之用。作为民政档案工作者应该具有积极向上的心理态度, 拥有专业的知识及过硬的业务技能水平。为了提升民政档案部门的整体素质, 上级部门应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工作, 在过去经验总结的基础上, 运用新的理念态度及服务方式, 为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发挥重要的作用。
2.3 不断加快信息化来促进民政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
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的情况下, 民政档案工作也应跟上信息化的步伐, 民政工作信息化是衡量民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民政档案管理的信息数字化, 直接影响着民政档案部门的工作。档案信息系统的集成, 为日后有效利用档案材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行民政政务的工作, 同民政机关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同步, 让文档一体化成为现实, 对于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的录入, 对于长久保存方便查阅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2.4 不断加强法制观念来提高民政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
8.论财政局如何加强会计预算管理 篇八
摘 要 会计预算管理是确保工作正常运行的有效手段。当前的会计预算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只有切实加强会计预算管理,才能够切实为单位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文章以财政局为例,就会计预算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会计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财政局 会计 预算管理 对策 问题
财政局是管理财政的具体部门,会计预算管理是财政局的主要工作,只有切实加强会计预算管理,才能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笔者就财政局会计预算管理的相关问题,与各位同仁进行如下探讨。
一、财政局会计预算管理所存在的不足
1.1核算范围缺乏全面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会计方式难以与新形势新情况相适应。财政拨款的形式也更加复杂化、多样化,政府投资形式也更加多元化。但是,会计预算却仍旧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手段单一,方式单调。此外,我国国库体系的改革也不断深入,国库资金实现了资本化运行的方式,很多国有资产都是以有价证券的方式存在的。但是,我国采用的财务会计预算方式,只是核算财政资金的支出,没有核算国有股份、有价证券。
1.2对财务报告的约束不力
从当前政府预算决算来看,采用的模式比较单一,无法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政府的债务、资产等情况。从发布的会计预算信息来看,比较简单,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够清楚明朗,存在诸多漏洞,容易使腐败行为有可趁之机。由于财政资金管理缺乏足够的透明性,就容易发生贪腐问题,这样的财务报告缺乏足够的约束力。
1.3政府固定资产核算不完整
从行政事业单位来看,固定资产都要登记到账面上。但是,这种记录方式,只是记录固定资产的原值,而不进行折旧计算。因此,在预算报表上,不能查询到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及耗损情况。这样使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无法在账面上准确地反映出来,也无法反映出行政服务的成本,是财政资金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1.4收付实现具有局限性
从现行的会计预算来看,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及反映国有资产及负债情况,从而就无法有效地控制财政风险。在会计预算时,无法将负债情况等反映出来,从而高估了支出,虚增了财政的可支配收入,同时,也掩盖了部分债务信息,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出风险状况。采用这种方式,使财政支出与收入不配比,严重影响了收支结余的真实有效评价,使预算信息缺乏足够的真实性。
二、狠抓财政局会计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财政局会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切实提高财政会计预算管理成效。
2.1与时俱进,树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
一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会计应该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管理权、监督权等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会计工作。作为财政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切实依法履职,依法尽责,才能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不作为、乱作为,而滥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财政部门,处理要做好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对宏观经济进行有效地调节,切实组织落实好财政收入等主要工作外,还要切实履行好财政的监督职责,加强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发挥。
二是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部门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基础性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从而规范财经行为,实现增收节支的根本目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减少财务管理漏洞,从而增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的实效性,是监管成为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1]。
2.2明确预算监督管理内容
一是确保监督与法定要求相符合。重点产看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否具有足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单位的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等是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要求相符合。检查各单位是否有与国家国会计制度所要求的资产、负债、支出、收入等内容的计量、记录和报告。
二是确保预算编制质量。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会计预算的重要业务内容,因此,只有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才能够从源头上提高会计预算管理工作质量。面对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动态化等发展形势,财政局工作人员必须加大对会计预算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收支目标计划里纳入收入、财务经营活动。针对相预算数据工作的需要,预算编制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业务素质。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进行预算数据的填报,杜绝弄虚作假,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2]。
2.3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管力度。针对财政预算,对于出现预算超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找到症结所在,积累经验教训,为下一步做好财政预算控制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对于财政预算执行中,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和原则落实的,甚至是违法财经纪律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责,让违反会计预算管理者付出惨痛代价,使其得不偿失,从而筑牢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愿腐的会计预算管理监控的制度笼子。对于预算执行到位、预算控制工作业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也应该予以奖励,以此充分调动会计预算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实现全面核算。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财政预算会计方式,以满足新形势新情况发展的需要。采用多样化、复杂化的方式进行预算管理,不仅要对财政资金支出进行核算,更要对国有股份、有价证券进行核算[3]。
2.4創新会计预算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联系的紧密性,要切实加强财务报账工作,加强对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加大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方面预算控制力度。着重分析财务经营活动,在全面准确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出高质量的报告分析及总结。充分发挥会计内控制度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管理对推动预算执行的积极作用,以此提高执行盘点、对账的工作效率,确保账目具有足够的真实性。多采用随机抽检、暗访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督查力度,充分发挥会计预算管理的职能作用,以确保会计预算操作流程清楚,规范操作过程。
2.5提高会计预算管理质量
一是加大财务报告的约束力。采用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的方式,完善预算信息内容,尽可能地减少财务管理漏洞,对财务报告提出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二是创新政府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折旧计算。在预算报表上,可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三是克服加强财务公开建设。通过财务公开,实行对财务管理的公开化、阳光化和全程化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预算管理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全面准确地反映出风险状况。四是强化会计业务培训。想法设法拓宽会计预算管理人才引入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和高校招聘等方式,不断增强预算管理人才队伍力量,科学规划,精心部署,采用多种培训方式,相反设法地提高会计预算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保证会计预算管理工作的质量[4]。
三、结语
总之,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时俱进,树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狠抓财政局会计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会计核算、监察等工作,积极组建会计核算中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多种方式有效配合的积极作用,提高会计预算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创新会计预算管理方法,提高会计预算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包吴磊.浅论财政局如何加强会计预算管理.会计师.2013.06:49-50.
[2]徐莉.论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管理.现代商业.2011(36):241
[3]李志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的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1.03:127.
9.百里杜鹃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为加强资金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堵塞财务漏洞,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机关财务行为,根据现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坚持厉行节约、量力为出、勤俭办事的原则。对机关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编制预算,按规定开支。
2、坚持实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严禁各科室、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3、坚持先请示后支出和大额支出经集体研究批准的原则。
4、坚持财务审计监督,实行财务收支公开的原则,以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项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1、办公印刷费的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置,限额指标管理,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到办公室登记领取。因特殊情况需单独购置办公用品的,须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2)各股室所有文件(材料)的打(复)印用纸,必须到局办公室登记,未经批准在外打(复)印材料的,费用一律自理。
2、差旅费的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到风景区外考察、学习、培训的差旅费,凭学习和会议通知及局领导签批件,按规定和程序签报,并按管委会规定的标准报销。
3、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各股室的业务接待,由相关领导或股室予以招待,从本单位当年办公经费中列支,并由局财务统一结算。
(2)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招待,由办公室拟定方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和财务室统一安排和结算。
(3)严格接待范围,不准私客公接。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最好自带酒水,并尽量减少陪客人数。
4、福利费的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患病住院,由局领导或局领导指派代表,购慰问品,前往探望。
5、资产管理
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总账、明细账,并按使用科室设立固定资产保管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实行清理盘点,防止资产流失。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转让、报废、报损等,必须报局财务室按程序报批后处置,并及时完善登记手续,做好资产帐务处理。
各类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将电脑、传真机、照相机、摄影机等资产擅自带回家中使用或擅自外借。局下属各单位资产管理按照上述办法落实,每年由财务室负责审计清理一次,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向局领导班子专题汇报。各类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必须做到谁损失、谁赔偿。
三、经费开支的签报程序
局机关各股室正常业务经费支出,由股室经办人注明事由,报分管领导验收,由局长审批阅签报销。任何人不得在局机关报销属于个人开支的条据。
局机关原则上不允许私人借款。人员外出开会、办事需要借款的(借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要先拟定用款计划报局长同意后办理;经办人必须在工作完毕后及时与财务人员结清往来帐。
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经批准的外出学习、开会及零星小额开支用现金支付。各业务股室大额开支,要提前向财务人员报送用款计划,以便财务人员及时申请安排资金,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财务审计监督
局机关各股室的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做到使用凭证合法、开支有序、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10.民政局机关用电管理办法 篇十
一、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源。
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执行
康平县民政局
11.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一
12月3日7时,北京通州马驹桥附近村民在大葛庄村一公厕门口垃圾堆中,发现一名赤身裸体的被弃男婴。该男婴头部有伤痕,刚被发现时还能动,但等急救人员赶到时,赤身裸体的孩子已经死亡。
日前,在哈尔滨的一个小区,一初生女婴被生母从住宅楼三楼抛下,随后遭到汽车碾压。被发现时,女婴已死亡,小区保安立即报警。民警赶到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在三楼一住宅内找到了身上还有血迹的嫌疑人。嫌疑人供认,12月9日上午她在卫生间生下小孩后,出门从三楼将其抛下。女婴落地时头部碰到花坛,其后遭到汽车碾压,女婴不幸身亡。
最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医疗事件以及弃婴事件,在让人们心痛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锯腿等医疗事件和弃婴事件严重冲击了社会责任感与道德底线,挑战了人们的生存空间与道德良知。
针对此类事件,在国务院新闻办12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就保定农民郑艳良因无钱手术“自锯残腿”以及“弃婴岛”设立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保护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命安全,建立、健全救助制度是国家不容推卸的责任。而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为出发点,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
关于救助
适当放宽病种等救助标准
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保定农民郑艳良因无钱手术而自锯残腿事件,引起社会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广泛关注。针对此类情况,窦玉沛回应称,民政部将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法规,待成熟后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窦玉沛说,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是当前我国在社会救助中的短板。在医疗救助方面,确实存在救助面过窄、救助水平低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患病、特别是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在这方面,民政部已经会同财政部在273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据了解,在这方面,民政部将进一步放宽救助范围,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以及医疗支出巨大、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同时,在病种、用药目录、定点医院等方面,适当放宽救助的标准和限制;适度提高救助的封顶线;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发挥各项保障制度的综合合力等。
在临时救助方面,窦玉沛表示,民政部门在实践中发现,有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还有一部分人家庭收入虽然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就医、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出现“支出型贫困”,还有一些家庭因为灾难性情况发生,包括因外出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抢等情况,陷入临时贫困,低保制度无法覆盖,鉴于此,民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关于设立弃婴岛
基于儿童权益优先原则
窦玉沛表示,在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儿童保护制度。
窦玉沛介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弃了监护责任,即俗话说的“爹死娘嫁人”的现象,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离异,放弃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等。这部分人在学术上被称为亚孤儿,他们也生活在困境中,亟须社会保障。“我们在不懈努力,争取把这部分孩子纳入到国家的保障中来。”他说。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的意见,将所有孤儿纳入国家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一般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共保障了超过57万名孤儿。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意见,把流浪儿童纳入国家救助保障范围。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发出通知,将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国家的保障制度。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深圳等地设立弃婴岛的情况,窦玉沛表示,在我国,遗弃婴儿属于违法行为,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遗弃婴儿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员在遗弃时选择比较隐蔽的方式和不易被发现的地点,导致孩子因为不能被及时发现而死亡,使一些本来就有病的孩子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病情加重,有的终身难以治愈。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
窦玉沛强调,在深圳设立弃婴岛的问题出现之前,事实上早在2011年6月,石家庄市就设立了孤儿岛,在这期间民政部和有关部门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的代表进行了认真反复的论证,形成共识,专家学者们建议在全国推广。
关于设市标准
正在调研形成新标准
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正在调查研究,将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李立国说,这些提法可以视为是对行政区划管理改革的决策型意见。在实施上,关键在于具备条件、符合条件。“不是所有的县,也不是多数县能够改市、改区,而是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的标准,并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的程度,才构成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条件。”李立国说。
对于人口集聚规模大的特大镇有没有可能撤镇设市,李立国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提法,主要还是对其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它们更好地发展。
责任编辑/乔旭
12.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 各级民政档案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强
政府部门对民政管理工作的疏忽导致了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被轻视。虽然机关和下属单位在认识方面取得了统一, 对其也加强了领导。也对档案工作加大了投入。但极个别的档案人员档案意识还是比较薄弱, 对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严重的匮乏, 工作中的老思想依然根深蒂固, 只重视业务, 忽视掉了最基本的工作。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仍然和片面, 认为档案工作只是档案员的事情, 对其不够重视, 导致了档案资料残缺、行文不规范。虽然《档案法》已于1987年颁布, 但对于基础民政部门来说, 档案管理仍然比较薄弱。例如, 民政机关的职能材料, 归档的, 不归档的, 没有一个细则和制度, 没有纳入民政工作目标管理。民政的档案管理人员意识薄弱, 管理意识不高。
(二) 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由于各民政科室管理的不协调, 致使办公室在收集和整理档案材料时, 往往收不全, 甚至收不到, 给市、县民政局的档案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更甚者, 有些基层民政人员为图使用方便, 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 不移交, 从而使部分档案存在空缺现象, 这样既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 也影响了档案的发掘利用, 对服务日常工作也会带来诸多不便。
(三) 档案利用效率低
基层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基层民政部门形成的档案不仅种类复杂、数量庞大, 由于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存在缺、漏现象, 导致民政工作者在查阅收养、优待抚恤、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婚姻登记、续写基层民政志等档案时, 很不方便, 大大降低了效率。
(四) 基层民政档与日益发展的现代化信息化不同步
目前, 基层民政档案材料的形成修改、删减到定稿打印、传阅、整理、归档大多都是以手工抄写。使基层民政档案管理也缺少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综合以上问题, 笔者认为应采取相应的对策, 加强基层民政档案的管理。
二、基层民政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 加强法规宣传力度, 强化基础民政档案人管理意识
首先, 领导干部重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其次, 各级档案人员要重视档案管理的系统学习, 对档案管理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不断提高认识.并要动员和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档案工作, 加强对日常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 注意为日后积累史料。对不能立即收集的, 要做好清理和交接登记, 掌握资料的着落, 便于以后的整理归档。
(二) 全面加强县市级民政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加大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硬件投入,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购置了一批各种类型的档案盒, 更新了档案专用计算机和档案管理工具。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收集意识。对全体民政干部进行培训, 使民政干部了解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目的, 不断提高民政干部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认真督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动整理档案资料。同时加强对日常资料的收集、保管, 对不能立即收集的, 要做好登记, 便于以后的整理归档,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为领导查阅和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及时整理检查, 提高管理效率。对全面地收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登记等, 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 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自检, 做好有关材料的查漏补缺工作。加强日常规范档案查阅、复印以及借阅程序。对于需要归档的人事变动、工资调整等材料, 及时通知相关人和局属单位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收集存档, 确保现存档案不丢失, 无纰漏。采取动态化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 有效增强了档案管理和利用, 提高了干部档案管理效率。
四是严格执行制度, 加强业务交流。在完善、修订、健全档案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 经常与业务部门负责档案工作人员加强联系, 不仅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而且在具体操作上积极参与, 使股室档案和机关档案同时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各民政科室和办公室的协调和分工合作。加强对档案柜、档案室管理, 整理档案盒、装订材料、案卷目录等。档案材料变的有序的化。随着档案数量的增长、不断丰富的内容、多样化的载体形式、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这样的变化也促使我们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科学知识、业务水平及设备操作技能等方面。因此, 为了档案工作未来的发展需要, 我们民政部门要着眼长远, 从硬件和软件方面提高我们档案工作队伍的建设。
(三) 加强档案的充分利用, 为以后民政工作提供利用, 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最基本也是最终的目的
2009年国家档案局提出“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这为基层民政档案工作充分利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 对档案公开化和信息化的利用加快了步伐, 使民生档案的利用走向了深入。
(四) 档案的现代化要与基层民政事业的信息化同步
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促使我们档案工作人员要适应整个社会信息化的要求, 对档案材料采用电子话形式保存起来, 目前, 在基层民政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部分基层民政档案部门的科学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 对一些现代化的设备不会操作, 知之甚少, 例如现代的信息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ERP系统等。当下, 基层民政档案部门不怕困难, 积极参与基层民政信息化建设, 使基层民政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
另外, 基层民政档案部门要参与到基层民政信息化当中去。充分利用电子文件信息;完整制作电子档案, 来积极的参与到基层民政事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 加强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方面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化要求, 解决我们的传统观念, 就是我们档案的现代化建设不是简单地用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 更不是把传统的管理方式搬到网络管理上去, 而是要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 改进对档案管理中不适应的一些做法。使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互促进, 相得益彰, 从而使基层民政档案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赵霞.浅议企业档案馆效能建设.浙江档案, 2006 (07) .
[2]殷忠东, 郑奇茹, 徐志红.加强档案工作者的劳动保护.兰台世界, 2009 (15) .
13.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篇十三
阳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单位依照制度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单位有义务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五条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方面的信息及向上一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和建议;
(三)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尚不确定的信息;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向公开义务人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互联网申请、当面申请、电话申请等方式向公开义务人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请的,都应填写申请表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当面申请的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五)申请提交时间。
第八条 公开义务人可以通过发放、邮寄或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第九条 公开义务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并提供回执。不能当场提供或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应予以公开;
(二)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送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条 应当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作出答复的,应当经本局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以上两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十一条 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公开义务人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十二条 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
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公开义务人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公开义务人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三条 公开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不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或者提供打印件、复制件。
公开义务人可以在办公场所设立电子阅览室或信息查询室,便于申请人当场查阅或抄录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的,公开义务人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四条 公开义务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公开义务人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申请人符合低保和低收入困难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申请人属于非盈利组织或者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公开义务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
第十五条 公开义务人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对申请人隐瞒或者拒绝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的;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违反规定收费的;
14.民政局绩效管理的工作报告 篇十四
我局认真按照分府办发【XX】14号《关于印发XX年度推进县直和驻县垂直管理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省、市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民政局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对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万鸿根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认真设定自评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二方面相配套的.设计思路,从民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出发,制定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体系共分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18个,把各股(室)在绩效管理目标工作中职责和工作任务做了明确的分工,并责任到各部门。
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抓落实,建立并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各项便民制度,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使职责划分更加合理、岗位权限更加明确、办事程序更趋规范,有效地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标。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从教育入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摆正位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做好民政工作的目标,倾听群众意见,完善工作方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4、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群众了解政府的重要途径。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涉及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开,使民政各项工作始终保持“阳光操作”态势,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三、抓管理促发展,民政工作持续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有访必复,有难必帮,有忧必分,有灾必救”为工作承诺,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发展中前进,在创新中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我局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从XX年1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4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200元/人·月,发放低保金3175.1万元。二是城乡困难家庭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对3230名患病的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72.46万元。三是提高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水平。集中供养标准294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640元/人.年,发放五保供养金287.12万元。四是加快三院建设。今年开工建设的敬老院项目有双林镇敬老院、钤山镇敬老院和洋江镇敬老院三个。其中:钤山镇将该镇4个片区的敬老院整合,以市精神病院康复楼项目的名义建设,验收后作为钤山镇敬老院使用,该项目建筑面积4548平方米,设置床位200余张,主体建设工程已接近尾声;双林镇投资300万元,在原敬老院院内扩建两栋三层的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745平方米,新增床位48张,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洋江镇投资130万元,新扩建一栋三层老年公寓,建设面积1070平方米,项目于今年9月初动工,预计年底可完工,工作报告《民政局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全面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医疗减免及医疗救助各项制度;配合市、县领导做好“八一”走访慰问工作,发放慰问款(物)2.04万元;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加固了洞村烈士纪念碑,对原地维修的烈士墓每个补助1500元。加快烈士陵园建设,目前烈士陵园已定做了首批50个高规格的烈士公墓,修建好了陵园道路、挡土墙,陵园内铺设了花岗岩和彩色瓷砖,进行了园内绿化,共投入资金57万;接收退役士兵(*官)105人,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安置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乡村、镇村、镇村三个村委为XX年农村精品社区。同时对这三个村委的申报工作进行督查。
(四)社会事务管理有序运作。一是依法规范婚姻登记。以创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抓手,不断优化内部环境和硬件设施,树立了民政对外窗口良好形象。截止9月底,共办理登记结婚2151对、离婚452对、补领644对。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在我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55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70家。同时,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为“法治、平安”的建设做出贡献。三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与建设,1-9月火化遗体170具,其中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35具。四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效落实。按照省、市勘界办的统一部署,对渝(水)分(宜)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对渝分线界线走向、两侧地貌地物、界桩及方位物保护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在此基础上,与渝水区民政局一起对渝分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加强了地名日常管理工作,完善了地名数据库。
(五)福利慈善工作内容丰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我县社区和社区建立了“慈善超市”,其他社区也在积极推广;积极开展“青苗关爱工程”儿童大病救助活动。共有4名儿童患有骨肉瘤、脑瘫等重大疾病,救助每人5000元,共计2万元;开展困难家庭慈善助学活动,为我县11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发放了26000元的慈善助学资金,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4月20日,四川雅安市发生7.0级地震,我县收到市民慈善救灾捐款3320元,统一汇总省会捐助给了灾区。福利彩票销售显著,1-8月份我县福彩电脑票销量443万元,即开票销量254万元。彩票总销量完成了全年任务的64%。
15.民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一、与民生问题紧密相连
民政部门包含大量的社会服务性工作, 例如行政区划管理、退伍兵以及军烈属的安置、结婚登记、赈灾救济、民办非企业管理、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民政部门从中央到地方档案的种类繁多, 数量偏大, 民政部门除了包括和其他部门相同的档案信息以外, 还包括了大量和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档案信息, 例如退伍兵以及军烈属的安置档案、结婚登记档案、赈灾救济档案、民办非企业管理、殡葬管理档案、最低生活保障等等。这些档案信息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最基础的利益。尤其是婚姻登记和死亡档案特别重要, 它和所有的家庭人员密切相关, 真实的记载了人生重要时刻的详细信息, 这样的档案紧紧的联系着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 这是所有档案信息里最为重要的档案。
二、提高工作方法
(一) 开展基础工作
民政部门的工作直接构成了民政档案, 包含了所有的民政工作如文件、电子信息、照片和影像资料以及科技信息档案等等。民政档案是民政部门的基础信息, 民政档案整理的完整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 对于民政工作良性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伴随着国内经济的变革, 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也发生了变化, 民政档案内容繁杂, 形式多种多样, 所以这就给民政档案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民政档案信息整体化管理的方式, 给民政档案的搜集整理造成了巨大的考验。综上所述, 这就要求民政档案要提高思想认识, 档案的搜集要有理有据, 确保搜集的民政档案及时、准确无误, 加大民政档案的基础工作平稳的推进。对于那些搜集上来的民政档案信息要认真探究, 确保真实性, 对于民政档案的搜集范围加以明确划分, 确保搜集上来的档案具有保存的价值, 同时保证搜集的档案信息安全、可靠。搜集整理的档案电子信息一定要保管妥当, 防止丢失或者泄露。
(二) 管理办法与管理机制
制定民政档案管理细则, 可以保证民政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上级有关单位一定要做好民政档案的监管工作, 随时学习上级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提升民政档案管理者的思想认识水平。依据民政档案的不同类别制定有关的制度和条例, 使其了解所有的规章制度细则, 进行造册编辑, 使所有的档案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学习准则。在推行综合考评的时候, 把民政档案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涉猎进去, 这样就可以大大提升工作人员的主动性, 可以更好的进行民政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进程带动了民政工作的推进, 民政档案工作是民政工作的基石, 一定要做好民政档案的搜集、整理、建册、保存等工作, 告别传统的工作方法, 提升工作的效率。数字化的进程制约着资源的使用, 创建良好的民政档案管理体系, 做好民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使所有的信息能够网络共享, 提升办事的效率。信息化的档案管理模式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那些具有开放性的信息一定要公布在网络上以便于人民知晓。定期增加民政档案的信息含量, 可以加大档案资料的查找力度, 尤其是那些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定要做到双轨运行。这样保存的方式, 对于今后的工作也会带来很好的效果, 无论发生怎样的状况, 都会有一份档案信息的存在, 确保了民政档案的安全性。
(三) 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过去民政档案管理部门的办公条件相对较差, 然而档案信息的保存又对环境有较高的需求, 要做到防潮、防火等等, 这就要求民政档案管理的环境需要改变, 增加投入的力度。民政部门要安排专门的档案室, 配备各种设备, 提升档案管理的安全性。
(四) 提升综合素质与法律观念
民政部门要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 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 有利于较好的搜集、整理、装订档案信息, 那些具有很高价值的档案信息立即反应给上级领导, 帮助领导更好的决策问题。民政档案的管理员要有积极的态度, 主管单位定期的组织学习, 总结以前的工作经验, 创建优良的工作方法, 提升民政档案的管理水平。民政档案管理遵循国家档案管理办法, 随时提升档案管理法律意识是一项十分关键的档案管理工作。在民政档案管理的时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依法办事, 在日常工作中提升档案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把民政档案管理和法律有机的结合, 那些机密的文件, 档案管理员遵循保密法规, 提升依法行政的力量, 实现有法可依。提高民政档案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民政档案建设。
三、结语
总之, 民政部门负责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 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 要做好民政档案工作, 促进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从而构建和谐社会坚实的基础。
摘要:民政档案工作在全体人民的社会生活里表现的十分重要, 它关系着民生问题, 所以一定要做好民政档案这项工作, 切实落实其责任目标, 让民政档案可以全力的为人民服务, 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民政档案,服务水平,措施与方法
参考文献
[1]李沂滨.如何提高民政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J].人力资源管理, 2012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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