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2024-10-07

上海千人计划申报(精选10篇)

1.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篇一

天津市“千人计划”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须符合《天津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津党发[2009]7号)和相关配套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参照国家“千人计划”有关要求,将申报人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调整为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二、创业人才项目

按照《天津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津党发[2009]7号)、《天津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7号)和相关配套办法规定申报。

三、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引进对象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组厅字[2010]29号)有关规定,申报人须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系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申报短期项目人数应严格控制。

四、“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引进对象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1]45号)有关规定,引进对象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急需紧缺的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须符合我市“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标准,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五、“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主体和引进标准:参照中组部《关于印发〈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0]63号)有关规定,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含转制科研院所)。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二是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三是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四是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五是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六、申报对象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选为2011年7月份以来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商业金融机构引进(或已达成引进意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申报人选为各区县和各类园区引进的,在津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篇二

1、请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3、本表格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4、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字体及单元格高度,勿改动表格格式。

5、填写内容须打印。

一、封面

(一)编号 不填写。

(二)申报人

指从国(境)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三)申报单位

即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需与引进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协议)。以企业为主体;如为高校、科研院所,应附在企业转化成果证明材料。

(四)专业方向

请填写具体的专业方向。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 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六)来川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来川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请同时提供来川前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七)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来川后的岗位安排情况。请提供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复印件作为附件。

(八)成果转化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创新成果已成功转化的在川企业名称及岗位安排情况。尚未成功转化的不填写本栏。

(九)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倒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如1990.07—2000.07)。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兼职经历请注明。

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国外教育、工作经历相关栏目,用原文表述,同时按惯例译成中文。

(十)专长及代表性成果

请填写以下4项内容:

1、个人专长,请概述本人的研究领域、方向,及取得的成就。

2、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

3、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专利,或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

4、其他,指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内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也包括来川后发挥作用的情况特别是来川后取得的成果等。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一)在川工作设想

请申报人描述来川后从事的工作以及具体任务,包括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十二)竞业禁止问题

由申报人填写。请说明是否和其他任何单位签订过仍然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有,请列出。

(十三)申报情况

请申报人明确是首次申报还是多次申报。

(十四)本人承诺

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由他人代签。

(十五)其他个人信息

此项为非公开信息,请详细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等。

(十六)用人单位意见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

1、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重点是申报人对本单位的不可或缺性。

2、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平台、职务等;以及为申报人提供的生活待遇,包括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推荐理由应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专长及代表性成果”栏的内容。支持条件应具体,避免笼统。

(十七)成果转化单位意见

由成果转化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申报人的创新成果在本企业转 化情况,有无应用推广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成果转化单位应对申报人成果转化的相关信息准确性做出承诺。由成果转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创新成果尚未成功转化的不填写本页。

(十八)附件

主要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在海外或国内任职的证明材料;⑤与任职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复印件;⑥在川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复印件;⑦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奖励、荣誉称号等复印件;⑧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⑨成果转化证明。如为外文,请同时翻译为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双面复印。

三、其他

(一)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需双面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

(二)请在填写申报书时,同时填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州)委组织部。

(三)请同时报送《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文本。

3.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组通字„2011‟4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27号)精神,结合前四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4年“外专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短期项目请见下文说明)。

二、申报标准

1、“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外专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按《“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组通字„2010‟29号)享受相应待遇。国家外国专家局按《“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长期项目工薪补助办法(暂行)》(外专发„2012‟46号)提供相应工薪补助。

三、申报要求 1、2014年“千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2、申报人在申报“外专千人计划”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3、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须有外文合同),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4、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的申报资格。

5、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6、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7、其他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8、前几批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到岗情况不理想的用人单位,应务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入选专家到岗率。

四、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企业简要情况介绍。(2)2014年“外专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地方外专局撰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地方外专局填写)、评审演示PPT。

2、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2014年“外专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各2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1、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2、各省市外专局及相关单位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或本系统全部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及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

3、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4、第五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

六、其他事项

1、项目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2、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huangfurong@safea.gov.cn;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4.千人计划3 篇四

“千人计划”引进条件

“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的不同特点,及不同事业平台的具体需要,拟引进人才还应具备相应的其它条件。比如,创业人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等等。除“千人计划”之外,国家鼓励并支持各个层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尚不符合“千人计划”条件、但希望回国(来华)工作的,可以申请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及其他部门和各省、区、市的人才引进项目。

5.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篇五

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按2017年方式申报,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国家“万人计划”包括:杰出人才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万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推荐由有关平台部门会同中央组织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由中央组织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单独部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相关平台部门。

两个计划的评审工作集中安排在8、9月份进行。由我市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除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额外给予新入选人才最高50万元奖励和50万元工作经费,对所在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我市有意申报的人才和单位,可以致电0514-87863648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或咨询市、县两级组织、科技、人社、教育、文化等部门。

附:

1.2018年政策调整 2.申报资格条件

附1:2018年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4.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6.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防军工类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7.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8.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9.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附2:申报资格条件

一、国家“千人计划”资格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 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 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 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 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 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外专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五)青年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2.取得同行专 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2.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3.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 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说明。

二、国家“万人计划”资格条件

(一)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应当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应当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者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领 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五)教学名师。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6.外专千人计划座谈会.doc. 篇六

目前,中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已经处在新的起点上,要实现更高水平、更好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的发展方式,先进的科学技术,达到这一要求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人才。我们在培养国内人才的同时,积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对外开放水平,重视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为中国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国家外国专家局是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促进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的政府部门。我想,通过出席此次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各位专家对于外专局的职能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2011年,中国政府推出了“外专千人计划”,这是“千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外专局组织实施。这是当前中

1国政府最高层次的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目标是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利用10年左右时间,引进500-1000名非华裔高层次外国专家。目前,前三批共计有129名外国专家入选,加上此前入选千人计划的外国专家,共计有175名。第四批的评审结果也将在近期公布。

在“外专千人计划”的带动下,来中国工作的境外专家数量逐年递增,逐渐形成了一批以入选专家为核心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外国专家引进方式也从“以中引洋”发展到“以洋引洋”,中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对国外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们更注重完善政策环境,健全高端外国专家跟踪服务体系,为体现对入选专家的特殊支持,我们制定实施了适合高端外国专家需要的科研经费、工薪补助等配套措施,并在医疗、养老保险等相关保障措施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进一步畅通外国专家建言渠道,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发挥才干创造更好条件。

去年12月,总书记在与外国专家座谈时指出,我们将继续创造条件,让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生活得更舒心、更安心。这是我们国家外国专家局工作的重要方向。今年国庆节前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2013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时也表示:当前中国更加注重依靠人才,更多依靠提升软实力。中国政府将努力完善制度、改进服务,为外国专家在华工作和生活创造更好环境,提供

更好支持。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提升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位专家,在专业领域,你们是相关学科、行业的权威;在中外交流合作中,你们又是友谊的使者、交流合作的纽带。因此,外专局始终把“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作为重点联系和服务对象,我们希望在推动各项配套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积极与各位专家建立联系,倾听大家的声音。刚刚听了大家的发言,收获很大,其中很多建议与意见对于我们日后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大家在座谈会上围绕中国的引才政策、在中国工作、生活遇到的跨文化沟通、融入团队等方面的问题与困难畅所欲言,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并就如何改进专家服务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完善我们的人才政策体制,创造更加优良的人才环境,用更加开放的人才观,更加科学的引才方式,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真诚欢迎更多的高端外国专家参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共享中国繁荣进步的机遇和成果。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把握机遇,携手共进,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合作成果,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7.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篇七

甲方:中国海洋大学 乙方:

为加快我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并根据《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一、根据国家有关“青年千人计划”的政策规定,甲方拟以“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的身份引进乙方到校工作。

二、乙方同意拟以“青年千人计划”人选的身份到甲方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承诺入选“青年千人计划”后全职到岗工作。

三、在申报“青年千人计划”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国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配合甲方的申报工作。

四、在乙方入选“青年千人计划”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青年千人计划”的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签订正式的工作合同。甲乙双方需在乙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内容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乙方工作岗位及聘期、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等。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两份作为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海洋大学 乙方: 代理人签字: 签字:(盖章)

8.上海职称申报系统说明书 篇八

网上申报流程:

⑴注册申报信息→⑵填写申报信息→⑶信息完整确定→⑷等待审核结果→⑸查看审核结果→⑹网上获取受理号→⑺网上支付评审(认证)费用→⑻打印受理凭证→⑼提交书面材料→⑽等待评审(认证)结果→⑾查看并领取评审(认证)材料

⑴ 注册申报信息

登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218.242.131.184/renshi/zc),在主页面“职称评审通知”栏目选择相应的评审通知或根据申报人申报职称的级别,在主页面选择相应的“初级”、“高级”、“中级”

图标标识并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学科组名称,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职称申报信息查看界面,如下图:

申报人可查看申报的开始注册时间、结束时间、评审(认证)费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点击“申报此项目”按钮,可进入“真实性承诺”填写界面,如下图:

在网上进行真实性承诺后,可进入申报注册信息的填写,请申报人如实完整填写注册信息,如下图:

友情提示:请牢记申报人的登录密码,以便下次登录系统使用。

⑵填写申报信息

登入职称申报网站,选择主页面,输入申报人身份证、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按照页面左方的系统提示,依次填写照片上传、基本信息、注册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论文专著、附件资料、相关表格等栏目,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友情提示:

●在“照片上传”栏目中,请申报人上传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大小不超过50K;

●在“基本信息”栏目中,如实填写,其中申报专业要选择正确,页面上注明“﹡”标识的为必填项;

●在“学习经历”栏目中,须填写高中经历,并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若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可上传高中毕业证书遗失说明;

●在“工作经历”栏目中,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有不连续时间段,要写明当时的具体情况。

●在“工作业绩”栏目中,要详细阐述所参与项目过程,突出个人所起的技术作用,遇到何种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应用的技术手段以及所涉及的理论原理。

●论文专著请在“论文专著”栏目上传,发表论文请同时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扫描件,若发表论文扫描件格式过大,可以“图片粘贴”的方式保存为word格式上传;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合格证、上海市居住证、诚信档案、职称资格证书等请在“附件资料”栏目上传;

●请申报人提供清晰的附件资料,以便顺利完成申报审核;系统可支持word、excle、pdf、rar、jpg等多种格式附件上传;附件大小格式限制为: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其它格式大小不超过1.5M;附件格式压缩方式请见页面左下方“常见问题回答”。

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按钮,将生成的申报表打印三份(16K纸型),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签字,并将盖章签字页在“单位意见”栏目上传。

⑶信息完整确定

所有信息填写完后,请点击页面

按钮,受理点管理员、评委会管理员、主管部门管理员将分别审核申报人的资料。

⑷等待审核结果

请申报人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可在页面看。

⑸查看审核结果 请在页面

栏目查看申报人的审核结果。若管理员提

栏目查示申报人需完善资料,请申报人按照管理员提示要求尽快完善信息资料,并再次点击“确定信息完整”按钮。

⑹网上获取受理号 审核通过后,请在页面⑺网上支付评审(认证)费用 获取受理号后,请在页面

栏目支付评审(认证)费栏目获取受理号。

用。(发票可在评审结束后领取退回申报材料时领取)

⑻打印受理凭证

网上支付完费用后,请申报人在页面凭证。

⑼提交书面材料

请按照当评审通知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递交至指定材料受理点。(所需的书面申报材料齐全,可由他人代交。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合格证的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后交还本人)

⑽等待评审(认证)结果

栏目打印受理 评审结果将通过网上站内发布(可通过信群发等形式告知申报人。

⑾查看并领取评审(认证)材料

查询)或短申报人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评审相关材料。(代领人请同时带好申报人及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备注:详细操作及申报常见问题请参见《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单位意见参考样张

初级单位意见盖章页(供参考)

中高级单位意见盖章页(供参考)

高中毕业证书遗失说明(供参考)

高中毕业证书遗失说明

本人某某某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特此说明。

9.上海千人计划申报 篇九

建设单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参建单位:上海新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大地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玻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龙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结构类型:地下二层、地上24层、框剪结构

建筑面积:面积45060㎡,高度94.6m,标准层层高3.75m。开工日期:2008年5月1日 竣工日期:2011年3月31日 验收日期:2011年5月6日 主要功能分布:

本工程地下室平时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地下2层为人防工程。1-4和6-18层使用功能还没有划分,5层为业主建设指挥部办公用房,19-24层为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内部办公用房。

二、工程特色

1、本工程整个建筑南北两个广场全部为大理石广场,西侧道路为黑色 路面。配以种植高档绿化,给人大气、整洁的感觉,南侧进门处设置残疾人坡 道及无障碍防撞措施。本工程外立面裙 房采用点支式透明玻璃幕墙、主楼采用 石材、铝板及玻璃幕墙相结合,底部灰 色勒脚石材,色彩简洁明快,使整幢建 筑外立面极具现代感。

2、本工程主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APP防水卷材加高分子防水涂料作为防水层,挤塑保温板作为保温层,倒置式屋面,无透气孔。女儿墙、机房层均干挂灰色大理石,整个屋面线条明晰,无渗漏点。屋面防水严格按照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作到屋面无渗漏,确保了屋面工程质量。

3、室内装饰:底层大堂进门就看见两幅巨大的LED显示屏,天棚采用玻璃天棚与裙房点支式幕墙遥相呼应,显示出整个空间感觉宽敞、通透。突出了现代精装饰的大气与典雅。大堂地面为灰色抛光花岗石,同室外连成整体,墙面选用鸡血石,高档,宏伟。大开间办公室为矿棉板吊顶,涂料墙面以及线槽地板,便于今后办公室的二次分割及布置。19-22层为文广集团普通员工办公室,吊顶材料为矿棉板吊顶,轻钢龙骨隔墙,走道玻化砖地面,办公室地面为地毯。

23、24层位文广集团领导办公室,走道为高档黄色镜面大理石地面,墙面装饰为墙纸、木饰面。羊毛地毯,石膏板及矿棉板吊顶装饰,实木真皮贴面门。整个装饰工程较简洁、实用。

4、安装:各类管线布线精细布置,排布合理、标识准确、维修便利。各类支架安全可靠、层次清晰。电缆线管匀称排布,接地可靠,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风管尺寸准确,封闭密合,表面平整无翘曲、无压损变形。机房设备在保证将机房完成系统枢纽的功能之外,机房等布置合理,美观大方。

5、本工程所有外墙及女儿墙内侧、机房间均外贴60厚防火岩棉保温板,屋面为40厚挤塑板保温。安装方面本工程采用的照明灯具大量采用LED节能灯具、CQQJ高强耐腐型轻钢节能电缆桥架,保温材料为橡塑材料,机房内的管道保温管壳外包铝壳。

三、过程质量评定

本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和安装结构工程被评定为2009上海市优质结构工程。

四、本工程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单位: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10.千人计划服务协议书 篇十

服务协议书

志 愿 者:(以下简称甲方)服务县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服 务 单 位:(以下简称丙方)

经毕节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审定确认:

甲方将在丙方(岗位)从事志愿服务。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关于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2号)、《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黔青联发[2011]18号)和《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关于招募千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1]14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规范各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募时签定的招募协议书中有关约定,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在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岗位开展服务,并享有与丙方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享受与丙方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

3.服务期间,享有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定的交通补贴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4.参加乙方组织的相关交流、慰问、联谊和培训等活动。

5.及时了解全国项目办、相关省(区、市)项目办及乙方发布的有关西部计划的重要信息。

6.服务期间,依照有关规定向乙方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7.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丙方、乙方反映,受理方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得本人服务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和待遇。

9.往届毕业生享受享受优惠政策待遇按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按照本协议书和乙方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并服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3.服务期间,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尊重民风民俗,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4.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向丙方、乙方提出申请,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确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须经乙方同意;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地期间,应与丙方、乙方保持联系。

5.服务期满,递交工作总结,参加相关总结、考核工作;离岗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第三条 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2.对丙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县服务单位、志愿者考核办法,对丙方、甲方进行考核。

4.发现甲方隐瞒协议签订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负责落实上级项目办相关工作要求,对甲方进行管理和服务,对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及时向甲方和丙方传达上级项目办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3.做好接送工作,确保甲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服务;服务期满后按时结束服务并离岗返家(校)。

4.甲方离岗时,须对甲方进行服务鉴定,填写服务证证书,并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离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5.协调丙方为甲方提供与丙方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甲方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按照有关规定,协同丙方做好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有关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对甲方的安全健康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遇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上报上级项目办。7.定期看望、慰问甲方,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乙方负责人须重视与甲方谈心工作,解决甲方在服务期间的实际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8.严格执行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发放制度,做好甲方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发放信息的确认和审核工作。

9.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甲方权益。第五条 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丙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进行日常管理。

2.在乙方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考核与服务鉴定。3.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建议乙方对甲方进行表彰或处分。第六条 丙方义务

1.将甲方纳入本单位正式职工序列进行管理。

2.落实甲方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等后勤保障,为甲方提供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并解决甲方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向乙方通报甲方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情况。甲方离岗时,须对甲方进行服务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甲方离岗手续,并上报乙方。

4.对甲方的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甲方的安全。在有关方面的指导下,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处理甲方安全、健康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5.接受乙方的考核。

6.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甲方权益。7.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乙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期间,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八条 因一方无故中止协议,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受害方有权追究其责任;给其他两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并由省级项目办备案一份。甲方服务期满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第十条 因本协议书约定事项发生争议,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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