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调研文章

2024-10-20

维稳调研文章(精选8篇)

1.维稳调研文章 篇一

(一)领导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摆上重要位置

为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从2002年起,满族屯乡在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以政法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并要求各村根据当地的实际,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参加例会人员为各村调委会、治保会主任及例会协调小组成员,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各嘎查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这项工作制度自建立以来,不论是乡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满族屯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部署,使得这一工作得以落到实处。

昆仑桥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进一步掌握全办的综治维稳工作状况,具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工作“靶心”,以全办的平安促全市的平安。昆办综治委于2012年4月下旬,由书记、主任、专职副书记分别带领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安监站、工农办、妇联和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对推进全办的综治

维稳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办综治维稳工作现状

(一)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全办共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个,综治维稳维稳中心1个,综治维稳办公室1个,派出所1个,司法所1个,办事处调解委员会1个22人,村社区调解室12个120人,治保委员会12个72人,安置帮教小组12个59人,法制宣传员217人,维稳信息员216人,义务调解员243人,信访信息员125人,警务室12个,建有专职巡防队1支30人,义务巡防队12支60人。义务消防队12支144人,商业店铺联防小组24个428人;配备综治专(兼)职干部4人,配备警务室民警12名,办公桌椅49套、档案柜16个、电脑16台。做到了“七有”: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日常有台账、宣传有专栏、报警有人员。

(二)社会治安状况。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5月,全办共立刑事案件368起,破41起,破案率为11.14%。行政案件95起,结案39起,行政拘留37人,罚款4人,责令戒毒4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12人,起诉12人,取保候审6人,行政拘留1人。监视拘留1人,劳动教养1人。总体上看,全办社会大局较为稳定。

(三)纠纷调解情况。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全办共调解纠纷案件94起,涉及当事人218人,调解成功93起,协议涉及金额达175万元。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7起。

(四)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重点排查。

(五)四大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进行了整治。一是烟花鞭炮的整治;二是南津路沿线的整治;三是湘中废旧钢材市场的整治;四是湘碱公司周边环境的整治。

(六)信访工作。一是2011年11月份以来,我办共计接待各类来信来访40余起,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接待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三公司、都市花园、废旧钢材市场、红星五里自来水安装工程、南津路改造),成功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起(三公司),稳住缓解群体事件4起。二是维护好全国、省、、市“两会”期间信访秩序。没有出现一例在“两会”期间上访事件发生。

二、我办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办事处党工委行政不断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西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办事处的要求,把开展平安建设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对平安建设工作亲力亲为,亲自抓动员部署,抓组织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基本形成了指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平安

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单位,着力健全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具特色的行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提供奖惩激励保障。根据市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其目标责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查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提供物质保障。为解决经费困难的实际,我办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奖代补、社会参与、形式多样“拼盘式”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首先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全办30名专职巡防队员、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均纳入财政预算,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比2005年增长300%;其次是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采取办事处投入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等方式筹集创建经费;再次是在全办率先探索“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分别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2元、5元的标准将100%的经费全部落实到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两级使用;办事处分一、二、三类地区,每年补助综治维稳工作经费3000、5000、8000元,解决了基层平安建设经费保障问题,促进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促进了平安建设的长远发展。

三、当前我办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影响当前社会治安的因素

一是偷盗案件时有发生。随着经济蓬勃发展带来流动人员逐渐增多,交通日益发达,农村人、财、物流动逐步加大,流窜作案现象,侵财型可防性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城区摩托车偷盗案件、入室盗窃案件有所抬头。二是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当前因建设征地、拆迁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后生活安置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在新农村建设中,因政务和村务公开不透明,劳动力和物资等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落实当前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特别是农村低保问题)方面因透明度不高引发的矛盾,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农村山林、土地、水资源纠纷频繁发生。三是项目推进引发涉及的矛盾增多。四是赌博活动依然存在。由于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发展蔓延,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五是治安防控薄弱。近年来,我办的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如“四个一”(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社区、一个示范小区、一个示范村)等治安巡防模式,可是调研中发现农村治安联防工作很大部分未能坚持下去,活动正常的只占30%;城区治安防控工作滞后,部分单位内保工作不落实,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据群众所言:“巡

逻车队排成队、只巡大街不走巷”,“重视前段巡逻多,忽视后段保平安”,要求改变巡逻方式,不留盲点和死角。目前,城区盗窃案件已成为居民对社会治安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六是留守问题困扰社会稳定工作。当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村社区义务巡防队伍力量削弱,治安防范存在盲区,部分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留守老人无人赡养。七是信访问题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难以解决,难免会产生集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当前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全办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村社区及单位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真正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工作中对本辖区稳定使命认识不清,党管政法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职能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嫌麻烦,怕承担责任。同时,部分辖区法人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对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配合不够,认为是平级单位,布置的工作可做可不做,签订的责任书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难以履行。

2、经费保障困难。虽然我办积极探索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但列入财政人均10元的保障经费对全办而言仍是杯水车薪,加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部门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名存实亡,巡逻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就目前聘用的综治专干和专职巡防队员而言,月报酬为600元,没有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工作的正常开展。

3、法制宣传滞后。当前普法宣传仅仅限于在城区,深入治安重点地区宣传较少,群众长期缺乏法律教育和法律知识。与法制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这些地方刑事治安案件多发,民转刑案件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信访仍然存在。

4、基层工作难以开展。一是办事处抓综治维稳工作的人员紧缺,社区、村委会综治专干一兼多职,且人员变动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村社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已成为普遍现象。党员教育活动较少,许多群众对村社区干部不放心,意见大,反映村社区干部管理混乱,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强、办法不多,导致一些村民小组群众会议难以召开。一些村民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价值取向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负担、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和傻瓜等”,有事不愿参与、有问题不愿反映、有线索不愿提供,农村综治维稳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得不到正常开展。

5、民主监督不到位。部分社区村组集体财产管理不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加之,少数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不认真落实,处理问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6、警力严重不足。社会治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而警务工作任务繁重。我办在村委会、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行警力前移,但由于警力不足,只能达到一区一警;加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潜在深层次、多层面的矛盾不断出现,多种不稳定因素的交织和叠加,待处理的矛盾纠纷多,临时应急的任务多,致使基层干警无时间沉下去做群众思想工作和处

理突发性矛盾纠纷或治安问题,导致“打、防、管、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7、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部分执法工作还存在与新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和执法人员一定程度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服务群众理念不强、特权思想、部门利益思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公平正义,侵犯了群合法权益,甚至引发人民内部矛盾。

四、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一)深化认识,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稳定”的错误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社会稳定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从而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为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而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群众中形成大气候、大氛围,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树立“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人肩上有指标,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把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把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作自己的事来维护,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以庞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共同参与和维护社会治安。

(三)落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切实把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惩等有效挂钧,实行“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将一般性、偶发性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演变为“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充分发挥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及司法行政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清主次,明确矛盾纠纷的内在关系,巧施良策,实行对症施治,各个击破;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等,要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整合起来,通过联席会议会办、交办、督办等办法,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密防范,有效遏制邪教活动上升势头。一是建立包保防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包保防控责任书,并签订到各责任单位,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每一名干部职工,逐一抓好落实。二是齐抓共管,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深入邪教重点人员家庭走访调查,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属子女做好管控工作。在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师生的反邪教意识;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五)筑牢基础,深入持久地抓好治安防控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城区的基础设施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以及治安防范网络,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充分发挥各级治安巡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村与村、社区与社区、村与社区之间的治安联防工作;特别是城区治安联防队,要切实改变排队驾车巡逻的方式,采取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蹲点守候的办法开展巡逻。二是进一步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要把推进电子视频监控网络建设作为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多方整合资金,建设覆盖城区、辐射村社区的电子视频监控网络体系,提升对社会治安管控的能力。要针对“偷盗”犯罪突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方法,提高科技防范能力。三是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预警工作。要高度关注当前的征地、拆迁、搬迁以及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积极预防、有效化解。四是加强基层情报信息网络建设。要把情报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突出情报信息网络在基层的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上,特别是要在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部位等涉及的群体或个体中物建情报信息员,以及时获取情报信息,做到快速反应,有的放矢。五是增加投入,切实解决群防群治队伍费用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在投入机制上进行创新,采取政府投入,引导企业、商户、居民集资的办法增加资金投入,真正发挥好全办、村、组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治安防控工作。

2.综治维稳-调研报告 篇二

摘要:加强环卫职工队伍建设是应对城市快速发展、环卫作业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必然选择。当前环卫职工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线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滞后所导致的不稳定问题所在。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加强综合保障外来务工的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新机制,从而确保一线环卫工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环卫;外来务工;综合保障

随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的加快,环卫保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卫作业人员也随之倍增。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控制以及聘用劳动力的市场化,再加上近几年来一些老职工逐步退休,因此,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稳定发展,制约着环卫事业发展的大局。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工作,是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环卫扫道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所内职工309人。按性别比例来看,男职工占75%,女职工占25%;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1分别占27%和73%;按从事的职业分为主要为扫道工人、司机、技术工人、段长、管理人员等,分别占74%、19%、3%、4%、4%。

(二)对外来务工们对自身工作和生活现状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外来务工对居住条件表示满意;50%的职工因收入较低对自身工作现状表示不时分满意;近95%以上的外来务工认为自己生活条件良好;近四成外来务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不太满意。同时,我们还对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进行了评价调查,80%的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85%以上的外来务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40%外来务工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50%以上外来务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和定居.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做好关心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党和政府也十分关怀和重视此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因此,从招聘大量外来务工和下岗职工到环卫部门就业,关心他们并为他们做好各项就业保障措施,既是落实中央政策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

三、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是确保环卫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环境卫生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环卫工人作为城市环

境的维护者历来被党和政府所关注,环卫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然而,在现有条件下,环卫工作仍然是“苦脏累”的代名词,环卫工人披星戴月,迎酷暑、战严寒,其工作性质仍被市民定义为“低级工种”,导致城市新生就业群体不愿从事这一工作。同时,由于现有环卫工作方式对文化程度、专业水平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使得吃苦耐劳并对工作条件、福利待遇要求不高的城市外来人口得以进入环卫行业,逐渐成为一线环卫职工的主要补充来源。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外来务工人员在诸如工资待遇、意外伤害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上的滞后,导致这支主力军队伍的补充和稳定让人不得不担忧.主要体现在:

1、外来务工享受的工作待遇普遍较低;

2、外来务工购买保险的比重不高;

3、多数外来务工权益的维护。因此,环卫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综合管理及社会保障力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四、提高职工工作及生活上的各方面待遇是维稳工作突破的关键

坚持按照综合安保工作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管理,按制度办事,在关心职工生活的同时,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的同时,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性、稳定性。主要可从一下方面加大力度:

1、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2、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3、提高工作之余的业余文化生活质量;

4、调查结果显示,近四成外来务工子女受教育情况还

需研究解决。

五、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与专业技能培训力度

环卫部门要提高行业地位,就必须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此,南环三所对编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有效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开展各种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水准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树立学习的典范,切实增强他们对本职工作的价值认同感。

总之,随着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飞速发展,对城市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更应把职工队伍建设摆到首要位置,特别是作为重要力量的外来务工职工队伍的建设,既要面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各项综合保障机制的不断健全,以解决当前外来务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市外来务工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让这支队伍在城市环境卫生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开区环境卫生管理三所 王 浩

3.街 道 办维稳调研报告 篇三

调研报告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我们恒源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了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重点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恒源街道办事处现有农村人口2.3万,55个行政村,10个社区,辖区内共有大小企业200余家,企业人口近5万余人,兼具乡镇街道和工业区的双重特点,情况较为复杂,保稳定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这次调研,我们组织了两个调研组,一个组主要针对龙湾、刘波海、草寺、大孙、付庙、沙河6个农业社区进行调研,另一个组主要针对大卢、前仓、三里庄、柳行4个工业社区进行调研。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6月份,我办事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60 余件,其中反映干群矛盾的 21 件,宅基纠纷问题 13 件,占地补偿问题 11 件,征地拆迁问题 8 件,“非转农”人员回村与民争利问题 2 件,其他问题 8 件;其次排查出信访隐患四类问题,分别是社区建设拆迁类隐患,项目占地环保类隐患,原电影放映员要求落实待遇类隐患,社区建设村组织选举产生的隐患;另外象xxx、xxx、xxx等人,或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或以夺取农村政权为目的,动机不纯、别有用心,常年缠访、闹访、无理访,使我们的社会稳定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

二、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

(一)干群矛盾仍然普遍存在。干群关系融洽不融洽、和谐不和谐,直接决定着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我们的农村基层干部总体来说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执政水平和能力不强。工作中,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按程序、不依法律法规办事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水平及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增强的现实极不适应。久而久之,这种不 协调、不和谐的干群关系就会逐渐演变为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的形象。如三里庄、哑叭、崔家等村的上一任村干部就是因为工作方法不当,作风粗暴导致干群关系恶化,最终被罢免的罢免,被查处的查处。

(二)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引发的矛盾日趋激烈。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大量农田被征用,不少村庄要搬迁,很多民房急需拆迁。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因失地而失业、因拆迁急需安臵,给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加之占地、拆迁补偿标准低,兑现不及时,甚至个别村干部见利忘义私自截留、挪用群众的补偿款,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上访闹事,影响社会稳定。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之《新拆迁法》的颁布实施,以及杨友德(自制火炮抗拒拆迁)、唐福珍(因抗拒拆迁而自焚身亡)等暴力抗拒拆迁的鲜例带来的负面效应,更是给新城建设,村庄合并,房屋拆迁等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稍有不慎就会爆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而我们恒源街道既是新城建设的中心,又是园区建设的主体,特殊的地理位臵和工作特点决定了我们的维稳工作的难度之大,压力之大。

(三)重点人员、重点人群的信访隐患依然存在,越级访、非正常访的概率和频率不断增大,维稳形势比较严峻。原8023部队部分退役人员、珍宝岛自卫还击战参战人员及原电影放映人员要求落实待遇等问题或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并随时可能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甚至爆发群体性事件,形势不容乐观。

(四)缠访、闹访、无理访呈增多趋势。象草寺村xxx、王益三村xxx等人或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或以夺取农村政权为目的动辄进京上省,常年无理上访。他们利用当前的形势,钻政策、法律的空子,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频频通过上访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特别是xxx因宅基纠纷连续上访20余年,历经三次大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各级党委政府多次处理均因其无理要求而调解不成,最终我们恒源街道被迫拿出3万元钱给对方(xxx),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让对方搬出老院,又由村委会从别处为其安排了一位宅基,按理说xxx如愿以偿应息诉罢访,安心生活。可xxx却又以其他邻居 对他有妨碍为由仍然继续上访。

(五)去年因社区建设而组织的大范围选举工作留下很多隐患。由于社区选举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个别社区、村的基础性工作做的并不是很好,有的社区、村明显存在拉票贿选问题,致使一部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落选,而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却混进了基层队伍,导致有的社区内村与村不和,有的村以下台干部和新上任干部为首的两股势力勾心斗角、针锋相对,给今后的农村工作埋下不少隐患。近期,崔家、许庙两村群众上访不断,表面上是土地纠纷,实质上就是两股势力的相互抗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另外,“非转农”人员回村与民争利现象有所萌芽,个别企业与周围村民的环保纠纷也有所上升,这些矛盾虽非主流,但已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必须高度重视。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发生根本性调整,社会事务管理措施不配套。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人们的利益格局发生根本性调整,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对各级政府社会事务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但现在有些政策相对滞后,与基层的实际情况不太吻合。这是产生矛盾纠纷的体制性因素。

(二)干部群众素质普遍不高,依法治理措施乏力。一些单位和部门依法管理无力,执法监督不严,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干部和群众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反映在干部身上表现在不依法行政,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表现在群众身上为遇事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

(三)个别领导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表面上看有些党政领导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视,但实际上不少并没有很好地抓落实,对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主要领导同志不出面、不协调,忽视了抓早抓小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以至于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 稳定。

(四)基层民调组织缺乏战斗力。虽然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已经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因此,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其次,有些单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致使一些社区干部或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遇到问题上推下卸,“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人为的造成工作被动;另外,基层信访办的权限、方式和效力都很有限,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很不适应,加之调解组织无经费,调解人员无报酬,调解人员的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很薄弱,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

(五)部分涉法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个别案件在司法机关没有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是涉法上访案事件发生和增多的直接动因。个别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程序、方式和结果的偏面认识,以及对信访工作上的错误观念,使得本应在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却通过上访渠道而大量流向党政机关。

(六)上访成本低,群众对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期望值较高。一方面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如果起诉到法院解决,要交纳诉讼费,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再交执行费,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不少群众上访只需出单程路费,到省赴京上访还有专人接待、吃住费用全免,成本很低。加之近几年由于控制上访,加重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个别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只顾眼前,不管长远,处理问题不讲原则,不按程序,不依法办事,甚至为息诉罢访,不惜重金,给了上访人可乘之机或某些心理暗示。还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存在“摆平就是水平、人民内部矛盾就用人民币解决”的思想误区,致使缠访、闹访、无理访频发不绝。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在正确处理 稳定和发展的关系,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处理,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起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酿成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减少由于素质低、工作失误引起的矛盾纠纷。

(三)创新理念,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实行信访隐患排查通报制度。各社区、村要认真摸排辖区内信访隐患,及时了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信息,及时掌控有关组织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公共事件的事态发展,并及时通报。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要千方百计做好稳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解处理,避免造成恶劣影响。二是实行信访办人员包社区制度。信访办包社区人员要重心下移,及时掌握所包社区的信访隐患及案件,积极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认真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讨解决重要信访事件的方法措施,并每天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造成相关社区信访工作被动,给党委造成不良影响的包社区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信访补助。三是实行信访奖惩和月考评制度。严格执行临恒发„2010‟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各社区信访工作实行月考评制度,信访考评实行计分制,月底根据考评结果对各社区给予相应的奖惩,每扣1分罚款1元。对月内无信访案 件的社区奖励信访补助200元;对因信访工作不利,信访案件频发,扣完信访补助仍不足的,从社区书记、主任工资中扣除。月底10个社区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评比并通报,评比结果次月3号前上报书记、主任及分管书记。对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社区实行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对社区书记、主任实行诫勉;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社区书记、主任就地免职。四是实行重大信访案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案限期办结制度。对每月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隐患或案件,包案领导、社区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拿出主要精力研究处理所包案件,直至办结为止,限期办结不了的,包案领导要向党委写出书面检讨。

(四)因情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种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因情施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分类调处。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统一”,即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法律与人情的统一、现实性与超前性的统一。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对项目占地、城建征地拆迁、社区建设、项目环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一方面深入群众中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把落实政策作为关键措施,靠政策落实化解矛盾,凭政策落实取信于民,以政策落实稳定人心。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对涉法上访案件重视初信初访,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同时,积极引导涉法信访人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

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

4.温家宝调研外贸提“汇率维稳” 篇四

“保持出口企业收汇安全” “很快会出台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细则”先是浙江,接着是广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期密集调研经济动向。

据新华社、央视、中新社、中广网15日报道,10月13日至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第110届广交会开幕式期间,就经济形势尤其是当前外贸企业情况进行调研。其间,温家宝重点考察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大阳摩托车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研发和产品出口等情况,并与9位外贸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协会代表座谈。温家宝强调,当前要保持出口政策的基本稳定,包括“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确保出口企业收汇安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等。

密集调研经济动向

据中广网15日报道,温家宝13日傍晚抵达广州,晚上召开座谈会。

当晚8时,温家宝主持召开外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纺织、轻工、家电、电子商务、新能源等行业企业,及台资企业协会、外资企业协会的负责人。

谈起此行的初衷,温家宝开门见山说,有些经济上的动向,恐怕还要早发现。风起于青萍之末,就是说早发现,早解决,能使我们政策更符合实际。“我非常希望,从你们那里听到关于外贸企业经营趋势的一些预见,由此对政府宏观政策提出建议”。

谈及当前的经济形势,温家宝说,国际金融危机没有结束,它与过去表现形式不同,而且更加复杂了,更为严峻。

海关总署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9月出口1696.7亿美元,增长17.1%。与8月份相比,出口增速回落7.4个百分点,出口规模略降36.5亿美元。专家指出,受国际需求放缓和国内成本上升等因素制约,中国未来的贸易环境将不容乐观,呈现恶化趋势。14日,温家宝出席第110届广交会开幕式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论坛,并发表讲话。

此前的10月3日、4日,温家宝曾赴浙江就中小企业经营、民间借贷等情况进行调研。

企业忧“人民币升值”

据中广网的报道,人民币升值,是出席13日座谈会的相关企业和协会负责人,提及最多的问题。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高声直言,现在企业的情况要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困难。主要问题在哪里?大方面讲,原料价格成本高,劳动力成本上涨,利率也上调。各种叠加影响,我们现在各项成本比2008年、2009年初金融危机时要高,但是卖价不能随便上涨。企业1到9月份的出口额是30多亿美元,但人民币升值就吃掉了9亿元人民币的利润。“九个亿啊,纺织行业就非常微利。跟总理提一个建议:要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人民币汇率再涨,我就根本受不了,这个是实话。”

作为广东圣诞礼品行业的龙头企业,广东盈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宗佑称,2008年金融危机前几年,公司利润率始终保持在15%左右,金融危机后,出口虽然继续保持增长,但由于物价上涨、原料和人工成本上升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利润率只有5%左右,处于亏损边缘。

据新华社描述,一直在认真听的温家宝,接过话题说:“我们正在研究,很快就会出台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的细则。”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也提到,该公司今年经营状况总体上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要好,海外销售中新兴市场增长较快。他希望国家采取措施,改变人民币单向升值的现状,变为双向波动。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郭小慧介绍说,从数字上看65%以上的企业受到汇率调整的影响,直接影响就是利润率下降。如用美元结算,成本上升百分之三到五,但用欧元结算,就不止这个数字,我看到有的企业到15%甚至更高。

两个多小时很快过去,时间已近深夜。

“确保出口企业收汇安全”

面对企业代表们提及的问题,温家宝在座谈会上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时我跟大家讲,在寒冬来临时我们要充满信心,迎接春天。现在遇到困难,我们仍然要充满信心,坚信困难难不倒我们。”

温家宝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外贸易应当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这三个支柱开展工作。温家宝说,强调“促平衡”,不是要压出口,而是主要靠扩大进口,不是限制利用外资,而是主要靠扩大对外投资来实现。

温家宝强调,当前需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保持出口政策的基本稳定。要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出口企业收汇安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避免给外贸企业造成过大冲击。

第二,积极扩大进口。抓紧制定加强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的指导意见,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关税等政策措施,为企业扩大进口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培育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设计等方面,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第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投向中西部地区。

第五,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建设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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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在广州考察指出:国际金融危机没有结束

第110届广交会14日开幕,广交会开幕前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州考察了有关外贸企业,并与部分外贸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协会代表座谈,了解经济形势尤其是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他表示要保持出口政策的基本稳定,稳定政策预期,增强企业信心,使中国经济再上新台阶。温家宝总理13日傍晚抵达广州,晚上召开座谈会,跟大家说明了当前经济形势和他的调研目的。

温家宝说:“国际金融危机没有结束,它比过去表现形式不同,而且更加复杂了,更为严峻。”

5.表白寺镇基层维稳资源调研报告 篇五

根据县委办公室安排部署,我们表白寺镇组织专人对全镇维稳工作运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辖区社会稳定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情况 我们表白寺镇原有59个行政村,58个党支部(义和、南陈为一个支部),2.7万人,实施村庄合并后成为9个社区,村均人口由原来的420余人增加到3000人,全镇辖区面积6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近年来,我镇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促进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荣获平安齐河建设先进乡镇、德州市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先进集体、德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德州市“信访工作三无乡镇”、山东省优秀司法所等荣誉称号。今年以来,全镇始终保持着安定团结、创新实干的社会风貌。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镇制定出台了《表白寺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委、招商办、司法所、环保所、管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为我镇经济及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我镇许多招商项目经济效益虽然很高,但是由于其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原因,最终未能通过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检测而没有落户。

二、我镇维稳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我镇维稳机构主要是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各职能部门 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下,实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共同维护全镇社会安全稳定。其中,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人,配有电脑1台;综治办3人,配有民情信息110车辆1辆;派出所8人,配有相关设备。各维稳机构均做到了有牌子、有房子、有人员、有制度,为发挥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同时,为加强基层矛盾调处,我们还在各村选聘了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民情信息员,组建了10—20人不等的村级治安联防队,以上人员受镇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的调配,确保基层矛盾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

三、基层维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硬件设施条件有待改善。受乡镇财力制约,现在司法所、综治办等维稳机构办公的电脑等配套设施还不健全,不符合信息化、无纸化的办公要求,不利于维稳机构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同时,司法所、综治办办公经费缺乏,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2、维稳力量依然偏弱。基层维稳工作人员任务繁重,任务与人力不相匹配,职能与能力不相适应。例如,镇司法所现有3名工作人员,而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主要包括是: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提供法律服务等。

3、基层维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更新。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原来处理社会稳定的老方法已经明显落伍,从事维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却没有得到相应提高。特别是许多维稳工作人员是走入工作岗位后才自学法律知识、摸索工作方法,更多的时候是凭经验办事,更急需补充新的法律知识。

四、基层化解矛盾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的工作思路,从抓好信访工作入手,不断强化基层矛盾化解。一是明确 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镇政府与管区、管区与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级级落实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严密控防,形成了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脱产干部、村干部靠上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健全网络,配强队伍。我们在原59个行政村分别选拔那些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大、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群众,担任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和民情信息员,使维稳队伍得到了壮大,维稳网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三是缜密排查,注重超前防范。我们实行了班子成员包管区、脱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围绕“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拉网式排查活动,广泛搜集信息,把好信访第一关,从而把信访问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报转变,从根本上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四是创新形式,畅通信访渠道。我们推行两委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和首访负责制,提前向社会公开接访领导和接访时间,积极主动地做好接访工作;采取定期走访、带案下访、重点案件和问题约访等方式,广泛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专门在政府门前设立了意见箱,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信访热线电话5442148,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这些方式,有效地拓宽了群众的信访渠道,为及时发现矛盾隐患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分类施治,实施立体防控。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接访事项,认真区别情况,实行分类处理,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限期结案,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患,确保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音,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属于群众合理诉求的,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对反映失实、要求不合理的,反复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耐心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并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引导他将精力转移到发展上来。对反映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则采取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以“包掌握情 况、包依法处理、包限时结案、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包责任制”,确保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基层矛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村因历史的原因,家庭宗派矛盾突出,个别人无理纠缠,导致村内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二是因现行土地政策与实际有脱钩的环节,导致个别村新增人口不能及时增加耕地。

五、对整合基层维稳资源的认识、打算及建议

整合基层维稳资源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建设效能型政府具有很大意义,是大势所趋、工作需要。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着眼于预防,本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有效整合基层信访、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捏成拳头,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此,希望上级单位加强对基层维稳工作者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推广先进维稳经验,提高基层维稳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维稳人员配备,提高办公和人员待遇,增强维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6.维稳调研文章 篇六

根据省、市妇联工作安排,枣阳市妇联于五月上旬深入市直各单位、厂矿企业、镇、村、组开展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工作机制的调查研究。近年来,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逐渐趋于完善,妇女维权工作发展迅速,收到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维权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领域中仍时有发生,各级妇联虽然倾其所能、竭力维护,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是显得力不从心,妇联维权乏力,缺乏执法手段,现实需要我们从立法、制度以及观念等方面加以完善,以进一步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妇女组织的依法维权能力,结合调查情况和枣阳市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谈几点浅见。

一、基本情况

枣阳是个农业大市,全市版图面积3277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人,其中女性约55万,辖18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51件,电话咨询 20件,其中婚姻家庭类91件,占上访总量的60%,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8件,占上访总量的 12%,人身权益类11件,占0.7%,财产权益类2件,占038%,综合类29件,占16.1%。

二、枣阳市妇联维权工作情况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维权活动卓有成效。妇女权益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市妇联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通过舆论力量,借助“三八”维权周,紧紧抓住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的有利时机,创新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同时还开展了《劳动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规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关爱弱势群体帮扶成效显著。市妇联紧紧抓住维权这条主线,竭诚关注帮扶贫困妇女儿童,大力开展了“三关爱”扶贫帮困活动。各级妇联上下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帮扶、救助贫困妇女和儿童,改善了他们的生存现状,加快了他们摆脱贫困的步伐。一是实施了“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行动,帮助年收入低于637元的贫困单亲母亲家庭解决住房、看病、子女就学、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同时积极争取母亲安居工程项目,2009年争取省移动公司投资10万元,枣阳市妇联自筹资金5万元,为10户单亲特困母亲援建住房,使他们的困境得到改善。二是实了“救助孤残失辍学儿童和留守儿童”行动。通过拓展“春蕾计划”、“城乡手拉手、爱心献女童”、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启动“恒爱行动”等多种形式,帮扶孤残儿童和贫困留守儿300多名,救助 124名贫困失辍学儿童重返校园,救助贫困大学生15名。

2、构筑反家暴防线,着力打造和谐家庭。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市妇联针对日益严峻的家庭暴力现象,在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派出所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受理点,及时处理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震慑和预警作用。市妇联以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为载体,向广大市民发出“创建平定家庭的倡议书”经常开展,“面向妇女,面向家庭,法律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治安、户户争创和谐,家家参与学法”的良好氛围,举行“万人反家庭暴力的倡议签字议式”,让家庭暴力远离每个家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共同创建“健康、文明、祥和、洁净”的家庭,以家庭和谐促枣阳和谐。

3、构筑维权工作网络,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各级妇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律维权工作格局。通过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妇女维权机制,健全了维权网络,完善了维权制度。2009年市、镇两级建立了婚姻家庭维权合议庭17个,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1个,社区维权服务站39个,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18所,信访联系点586个,21名妇联干部通过人大任命担任人民陪审员,并参与案件陪审,参与陪审案件25件,形成了市、镇、村三

级信访维权工作网络。

三、妇女权益受侵犯的“三个陷井”需要填埋

在现实生活中,妇女权益受到的侵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人身、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但主要有三个“陷井”让妇女身陷其中、身受其害,一是婚姻家庭“陷井”;二是劳动社会保障“陷井”;三是人身权益“陷井”。2008年以来,各级妇联共受理妇女来电来信来访562件,其中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和人身权益三类问题反映突出,分别占投诉案件总数的80.16%、5.56%、3.57%。而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也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及人身权益三个方面,2008年以来受理离婚案件4603件,女方提出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情节的案件在3000件左右;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9件,涉及侵犯妇女劳动合法权益的案件在200件左右;受理侵犯妇女人身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也在50件以上。在婚姻家庭方面,主要是丈夫对妻子施暴,施暴人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对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此外,男方重婚纳妾、非法同居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人群中也比较突出,直接损害了妇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在劳动社会保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些劳动者在企业转轨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很多下岗失业女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医疗保险问题得不到解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退休后待遇不落实、权益不享有,少数企业依然存在对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时期权利的侵犯。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一些用人单位, 特别是私营企业,不与就业妇女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职工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不按规定报销女职工生育费用等现象正不断加剧。在人身权益方面,主要表现为企业老板对女工强行搜身、性骚扰,妇女被强奸、拐卖绑架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及文化落后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受虐待、受伤害的现象更为突出。

四、妇女权益受侵犯有“四大原因”需要重视

当前妇女权益维护之所以还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利因素:

1、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较深。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是,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加之社会某种程度上对夫权的认同,“妇女是配角”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习以为常、无人质疑的现象,导致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行为长期“合理”地存在于某些单位、组织与家庭。特别是家庭内部,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尤其严重。据全国妇联公布的数据,我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95%以上的案件是丈夫对妻子施暴。

2、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有关法律和规定相对滞后,对妇女权益侵犯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对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没有规定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特别是由于侵犯妇女权益行为的隐蔽性较强,导致证明侵权事实证据的取证相对困难,直接影响了对侵犯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在我市法院2008年以来受理的女方提出男方存在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3000件左右离婚案件中,最终因证据充分而支持女方诉求的案件只有21件,不足案件总数的1%。

3、维护女职工权益的组织保障机制不力。现行妇女权益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在不同地区、行业及所有制企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难以适应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特别是生育保险进展较为缓慢,增加了妇女就业和维权的难度。在我市法院2007年审理的约200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中,生育保险类案件约占30%,仅次于因企业改制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4、宣传不到位,妇女自身素质较低。对各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宣传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或过分依赖于“维权月”等专题活动的推动,缺乏法律、法规宣传的长效机制。普法宣传虽已多年,但依法维权浓厚氛围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尚未较好形成,妇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不高,特别是有相当多的农村妇女对自身的合法权

益依然模糊。据农村妇女法律意识调查结果显示,有13.6%的农村妇女表示对法律知识“知道很少”或者“几乎不知道”。对法律不清楚,不知道如何运用,主要体现在丈夫有外遇的妇女身上,不知取证,不会取证,不懂证据的有效性,离婚时,不知道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等。这些妇女一旦受到不法侵犯,不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身维权能力很弱。

五、妇女权益受侵犯用“四项机制”着力破解

1、完善法律保护机制,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妇女维权首先是依法维权,法制化是妇女维权的根本途径。应认真把握社会转型期妇女所面临的不公正待遇和群体利益被侵犯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应改进现有的司法裁判规则,将家庭暴力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侵犯妇女隐私权责任过错推定、妇女人身民事保护令等制度引入对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审理,以有效打击、制止各类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采取行政、司法、社会团体、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使法律保障覆盖到各个阶层的妇女群体,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增强妇女维权意识。首先要让妇女了解权益。建立健全各级普法宣传组织,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第二,要让妇女有维权的意愿。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增强妇女独立人格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要让妇女学会维权。加强对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女自身维权能力,以及依法解决家庭矛盾的防暴、抗暴能力。此外,要帮助妇女提高社会地位。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的大舞台中有所作为,并加强对妇女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妇女的事业自我发展能力。

3、建立惩治处罚机制,依法办理侵权案件。对于当前妇女权益受侵犯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劳动社会保障、人身权益等问题,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还妇女一片生存的蓝天,使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打击和惩处。特别是对社会上呼声大、反映强烈的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投诉后应迅速处理,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施暴者予以严肃查处。人民法院对因家庭暴力案件而起诉离婚的案件,应查清事实,公正审理,如确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依法判处双方离婚,同时判处施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能片面强调维护家庭关系,而忽视对受暴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

7.维稳调研文章 篇七

力的调研报告

岗王镇人大主席 XXX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历来是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农村,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平安建设的奋斗目标,岗王镇就“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新农村”这一课题,在全镇27个村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深入村组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共走访了30多个村组,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20多次。调研表明: 岗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增强了化解农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为矛盾化解、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关于祥云社区征地拆迁,镇党委政府所有干部不畏艰辛,逐户上门走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里和萌芽阶段,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调研结果,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农村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

由于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农村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调查显示,我镇农村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纠纷发生在土地纠纷、征地拆迁、村务管理、邻里家庭等方面。

1、征地拆迁纠纷。我镇农民为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我镇门楼王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补偿资金发放不及时等原因也引发很多矛盾纠纷。一是征拆补偿资金不尽合理,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很多百姓不理解,意见很大。二是征拆补偿经费分配及失地农民就业难。在征拆补偿经费分配上,势力强的压势力弱的,大姓家族压小姓家族,还有部分群体强烈要求改变历史传统补偿资金分配办法的,导致补偿资金无法分配,引发不少矛盾纠纷。三是安置失地农民不到位。从调查中得知,一些失地农民的安置措施不及时,关心不够,安置点建设滞后,导致失地农民对安身问题意见很大。

2、村务管理纠纷。引发村务管理纠纷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村级财务不公开。由于农村财务长期缺乏监督机制,村财务收支很不规范,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据我镇张楼村村民反映,该村已有3年未清理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村民意见很大,村干部之间也产生了矛盾。个别干部利用在位的机会,抱着能捞就捞、不捞白不捞的思想,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还有部分村干部因垫资抵上交任务,款未收回,从而 引发矛盾。少数村民以村级财务不公开、帐目不清为由,多次上访。二是村干部作风不正。一些村干部上任后,工作作风简单,管理不民主,脱离群众,产生矛盾。三是困难救助发放不合理。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上报特困户名单、发放救灾物质、助学金、抚慰金时不透明、不公平,一些应该照顾的没有得到照顾,与村干部关系好不符合条件的反而得到照顾,这些现象引发了一些群众的不满,助长了农村宗族姓氏斗争和派性斗争。

3、家庭邻里纠纷。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家庭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所占比重较大。2011年全镇共调处民事案件80多起,其中家庭纠纷案件30起。家庭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离婚纠纷。农村婚姻家庭成员责任感不强、婚姻家庭观念差,导致离婚纠纷年年高比例增长。调查显示,受理的农村家庭纠纷案件多半是离婚案,农村家庭离婚率过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单亲家庭的子女抚养和教育不当,又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造成恶性循环。二是赡养义务纠纷。农村多子女家庭互相攀比,不履行赡养义务较突出,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家庭在赡养养老问题上,有矛盾或尽赡养义务有困难的占30%,不尽赡养义务的占10%。三是家庭财产纠纷。农村家庭财产分割、老人的田地分配、儿女的财产继承权等都是影响家庭和睦的重要因素,不少家庭因为财产分配造成父子成仇、兄弟反目、家庭分裂。四是家庭暴力 纠纷。据调查,20%的农村家庭有暴力存在,10%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5%左右的人在对配偶施暴的同时对子女施暴。此外,农村邻里矛盾纠纷也是农村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由于部分农民思想意识狭隘,教育滞后和素质较低,常因相邻间的宅基地、通行、排水、采光或田间地埂等事引起矛盾纠纷,两家争斗几代成仇。

二、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

1、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当前农村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但是,少数干部生活腐化、滥用职权的现象确实存在;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大吃大喝;有的文化水平低,对法律和政策知之甚少,权力欲望大,独断专行,以权压人;有的不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削弱了基层组织的威信。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的惠农政策调整很大,很多惠农政策由于在执行时走了样,出现了一些偏差。如农村抗旱抗洪救灾补助、特困补助、退耕还林款的发放不及时,粮食生产“两补”款跟人不跟田走、随意挪用抵扣和截留各项补助款等各种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常常引起农民的意见。部分基层干部在群众中产生信任危机,一旦群众对立情绪升格,极易引起共鸣,产生各类矛盾纠纷。一些基层干部好心办事,不但得不到村民的认可,反而令村民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

2、农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农村的普法 工作尚未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很不到位,基本流于形式,广大农民并没有很多机会接触法律和学习法律,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只是凭自己主观思想来评价是非,难免不发生违法抗法的事。一些村民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常常选择一些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采取静坐、堵路堵桥、围攻镇政府机关等过激行为,有意制造不良影响,向政府施压,引起领导重视。

3、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由于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农村精神文明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固守“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思想,不思进取,不思创造,不能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二是部分农民理想信念淡漠、道德意识滑坡,精神生活空虚,封建迷信、“黄赌毒”泛滥,打牌赌博几乎成了农民休闲时间主要的娱乐方式。三是宗族势力抬头,有的地方宗族势力把持一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严重干扰和威胁基层政权,有的为社会不法分子所利用演变为社会恶势力。四是家庭伦理道德丧失,家庭暴力犯罪、离婚遗弃和虐待老人等问题已成为农村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对策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全镇矛盾纠纷是当前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是建设和谐 新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势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要把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出具体的考核目标责任制。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样是政绩”的观念,树立调解矛盾纠纷就是为民造福、就是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的思想,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确立化解农村矛盾的新思路,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机构,形成宏观上有人管、微观上有人抓、一级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面对农村矛盾的多发、高发态势,要始终坚持经济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同步推进,把握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树立决心、坚定信心、增强耐心,敢于接触群众,敢于面对复杂问题,妥善处理各类复杂矛盾。

2、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保证农民安居乐业。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惠民政策,给予农民多项补贴。但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理解上存在偏差,执行时既走样又打折扣,引起农民不满。因此,各级领导要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特别是对发放给农民的各种钱物和补贴更要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征拆工作中,要以人为本,换位思考,深入征拆对象了解情况,倾听失地农民的呼声和意见,严格 实行先安置后拆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依法依规制定补偿标准,及时给予农民补偿。主动关心失地农民的生活,真心实意为失地农民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镇村干部征拆政策的宣传培训,使他们熟悉征拆政策,了解征拆工作,清楚补偿标准,带领群众积极支持各项工程建设。目前,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征地拆迁纠纷中所涉及的安置不及时的问题,让被征拆农民有自己的安居之地。保证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农村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居乐业。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大、困难多,应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民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低保检查力度,确保这项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目前,应首先落实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这是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最有效的办法,也是缓解失地农民矛盾纠纷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3、改进全镇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认真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实践提升基层干部驾驭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落实镇干部驻村入户制度。驻村干部要真正做到工作吃住在农村,落实每月至少住村20天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入农村,与农民打成一片,融入群众,真正了解农民之所急,及时掌握农村矛盾纠纷情况,快速排查 化解矛盾纠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想做的事情做起。二是建立镇干部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追究制度。农业税和“两统筹一提留”取消后,镇干部除计生工作外,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就是镇干部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加强镇干部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感和工作力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对多年的矛盾纠纷实行镇干部包案制,限期化解调处。建立处理矛盾纠纷的台帐制度,全面记录矛盾纠纷的类型、发生事由、发生地点、处理结果等信息,调处一个销号一个,使领导心中有数,应对自如。对出现大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该免职就免职,该撤职就撤职。三是完善和落实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要坚决落实镇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把村务公开栏变成群众的“明白栏”。对于一些存在政务不公开、村务不公开、内容不彻底、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5、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全镇普法工作要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一批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实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努力提高普法内容的针对性,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将法律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及“三农”问题 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中心工作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着重搞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为他们印制发放一些常用法律法规小册子,供农民工维权使用,力求使农村普法教育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效果。

6、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调解队伍。我镇要广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利社会的和谐稳定。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作组织网络,稳固调处工作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建立镇和村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网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镇和村组。做到小问题不出村组、一般问题不出镇、大问题不出县,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8.个体税收调研文章 篇八

近年来个体税收增长很快,占整个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体税收征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对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态势而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已经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个体税收征管水平亟待提高。

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征管基础薄弱,税源监控水平较低。一是应税个体工商户家底很难弄清,纳税户数难于掌握。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工商登记户数常常大于税务登记户数。二是生产经营规模难以把握,“双定”定额的真实性差。缺乏有效的税收监控手段和办法,“双定”难度越来越大,“双定”定额相对于经济发展呈现出总体下降趋势。

(二)税收征管难度大。个体税收呈现出规模庞大、税源零星分散、交易频繁、流动性强、开业停业变化快、不建立帐务,不懂法律,或利用税收法制不健全千方百计偷、逃税款等特点,使其个体税收征管难度极大,征管效益受到较大的局限。

(三)征管力量薄弱。由于国税、地税分设,行政管理人员增加,有限的税收征管力量更加分散化,征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税收征管的力度更加弱化,无法形成征管优势,致使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有流失现象。与此同时,由于税收政策性强,实践中具体操作难度大。理论上,征与不征、征多与征少都体现了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政策,事关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但在实际的个体税收征管中,由于起征点调高,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操作难度较大,税收优惠往往具备一定的条件限制,“应税”与“非税”临界点在实际工作中难于明显划分,优惠对象把握困难。随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不断变化,税收优惠对象变更频繁,税务部门难于应对。同时,税收优惠的执行,增加了对非税收优惠对象依法征收的难度。

(四)发票使用、管理水平较低。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税务部门对现行普通发票的运用、管理水平较低,发票使用还没有涵盖所有的社会经济领域及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假发票现象严重,行政事业费收据不断侵蚀发票应用领域,对填开发票的比对力度不够,“以票管税”的制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五)税收征管力度难以到位,“费挤税”现象严重。一是由于对个体经济发展的形势估计不足,轻视了对个体税收的征管,为“费大于税”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创造了机会。二是从全国来看,个体税收的征管力度总体上是受税收收入任务、税收征管效益调控的,征管力度难以到位,“费大于税”的状况没能得到改善。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支出中,经营场所租赁费支出普遍大于缴纳税收数额的1——10倍以上。相当部分地方,个体工商户就是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费等,都大于所缴纳的税收数额。

(六)税收工作的社会参与性不强。由于税收法制建设的滞后,“依法诚信纳税”缺乏激励制约机制,涉税相关职能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应负的职责缺乏“刚性”约束。由此造成,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主要靠部门的孤军奋战,难于形成社会综合征管合力。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对个体经济的发展估计不足,对个体税收的重视不够。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的思想意识,各级税务部门对个体经济地位的认识长期停留在“居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地位”之上,受各种经济成份税收征管投入与产出比的比较,使个体税收没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税收法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缺乏创新性。受落后的税收观念的长期影响,社会对依法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与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认识一直存在偏颇,相对于国外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有滞后现象。同时,受税收法制建设滞后的影响,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加之个体经济发展迅猛,以至个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越累越多。由于税务部门对个体税收重视不够,对个体税收征管发展目标缺乏长远的科学规划,加之对个体经济发展的规律缺乏系统性、前瞻性的研究,在如何与时俱进创新个体税收征管方面缺乏有效的探索。

三是缺乏竞争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对策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提高对个体税收的认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筹企业税收与个体税收征管,正确处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与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变税收征管中相对的“一手(企业税收)硬、一手(个体税收)软”的格局,努力营造公平的税收发展环境。

(二)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对个体税源的监控能力。一是强化户籍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属地征管原则,将街道、门牌号标示出的纳税户名称、行业、征管情况分类管理。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往的申报纳税记录、生产经营规模等综合情况,将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相应地采取有效的征管办法和措施,进而掌握个体税收征管的主动权。

(三)充分发挥发票对税收征管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对发票的管理监控。一是积极推进《发票管理办法》向《发票法》的转换,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管理上的混乱问题。二是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缩小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严格规范行政性收费与经营性服务的范围,切实解决行政事业费收据对发票使用范围的大量侵蚀问题。三是通过对发票管理的立法,加大对各种发票违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大发票违章、违法的成本,有效遏制当前利用发票进行偷税漏税的势头。四是倡导、鼓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积极索取发票,以利于税务部门不断扩大和提高利用发票对个体税收进行有效监控的范围和质量。五是着力提高发票的科技含量,增大制作假发票的难度。六是借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经验,加大对开具发票与取得发票之间的比对力度,严厉打击“头大尾小”犯罪行为。

(四)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正确面对个体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时有发生的问题,从实现税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打击的极端重要性。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逐步提高对个体税收的监控水平。二是要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提高违章违法的处罚标准,以增大涉税违法违章的成本。三是加大查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偷抗税行为。从机制上克服“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作法,提高税法的威慑力,努力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着力构建个体税收征管制约的长效机制。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借鉴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机制,建立起包含所有普通发票管理的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发票的管理水平,增强发票对个体工商业户依法纳税的监控能力。二是密切与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部门的配合,逐步扩大诸如税控加油机、税控收款机等税控设备的应用领域,配合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制约的长效机制。

(六)强化税收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技能。采取委培、自学、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岗位练兵、以熟带生、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除税收、涉税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外,还应包括政治经济理论、语言表达、公务经济文书写作等,以提高受训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搞好个体税收征管的本领。要优化税务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培训的投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的真正开展。培训工作应坚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机制化,始终保持税务人员素质的与时俱进。

(七)加强对个体税收的调查研究,着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将个体税收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围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综合运用各种征管手段,提高个体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同时,讲求征管工作的连续性、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不同类别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努力把握其发展的规律性,增强征管工作的创造性,要加强不同地区个体税收征管经验的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促进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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