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精选12篇)
1.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一
保安部电梯困人处理办法
在上个项目中我们已谈及有关大厦电力突然中断时的应变措施。但要知道,当电力中断时,除了部分电话系统外(每个座老头、大堂和保安室),所有依靠电力来操作的设备都会停顿,包括电梯(消防电梯除外)、供水系统、室内及公共照明等。我们也提及如电梯突然停止操作但没有困人时所采取之行动,现在让我们谈电梯里困人时的处理方法。
(1)因大厦突然停电导致电梯困人
现时的大厦电梯系统,其中必定有一部甚至多部属于消防电梯的,这种电梯是不会因停电而停止操作,但如果是本身的机件故障则例外,因为这种电梯的电源是由电力公司直接供应的。除此之外,所有电梯都是依靠大厦的电力来维持操作,一旦停电,连带电梯也停顿,如乘客被困在里面的话,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电梯内因停电而没有照明及抽气,很容易令被困的乘客警慌及缺乏空气而昏迷甚至死亡。因此,在这情况下,我们不能再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派员前来抢救,应该要求立刻报警求助,但同时也要致电电梯公司,准备在救人后检查电梯之系统是否正常。在求援人员未到达前,保安员应报告保安室,并明确指示困人位置、电梯编号及停车在哪一层,有须要时可召唤队员到场协助。用内线对讲机与被困者通话,并询问是否身体不适,加以安慰,这是很重要的,因为被困都处身在黑暗中能听到有其他人与他谈话,是可以给予安全感,不至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当其他队员到场后,前往最近之电梯门外向被困者继续对话藉此安慰,并留意对方说话时,有否身体不适的现象。记录救援人员和电梯公司人员到场和救出被困者之时间。尝试向被困者录取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住单位等,登记于日志簿内并撰写报告呈交上级查阅。(2)困机件故障导致电梯困人
大厦电梯如果因机件故障停顿而困有乘客,保安员之处理方法是与停电困人大致相同,所不同者是不用即时报警。但要立即报告保安室,并明确指示困人电梯编号及停在何处。保安室队员应立即致电电梯公司派员抢救,并召唤其他队员到场协助。大厦保安员可利用内线对讲机与被困者通话,并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加以安慰,又可从闭路电视中观察到被困者之情况。支援人员到场后,前往最近之电梯门外向被困者对话藉此继续安慰,并留意对方说话时,有否身体不适,若有发现,即报告保安室。如证实被困者有身体不适或电梯公司人员于事发半小时后还未到达现场,保安员应立即报警求助,并详细记录所有资料。保安员应记录电梯公司人员或求援人员到场和救出被困者之时间,可能的话,向被困者录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住单位等。尝试垂询电梯故障之原因,并撰写报告量交上级查阅。
处理电梯困人事件是有赖于保安员之迅速行动和处理果断态度,在紧急情况下,当机立断是非常重要的,可能救回不少人的生命。
保安部对爆窃、恐吓的处理办法
(1)爆窃
大厦保安接获报告或在巡楼时发现住户有明显迹象被爆窃时,应立即通知保安室。保安室队员于接到报告后要即时报警及通知当值主管和管理处的职员与户主联络。发现爆窃事件的保安员应留守现场,但切勿触摸任何物件,避免破坏证据,并且要提高警觉,慎防贼人仍留在屋内,等候主管指示及其他人员到场处理。当值主管应立即派遣两名队员看守大厦之紧急后门,另一名队员往前门厦保安员看守,并截查离开大厦之可疑人物,等候将事件交予警方处理或提供有关资料。巡逻保安员留意有无其他单位被爆窃,大厦楼梯间是否发现有爆窃工具遗留,巡逻时要提高警觉,以防贼人仍然留在大厦内,用对讲机与主管保持联络。公安到场后,各队员应量与警方合作,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且要登记有关人员到场及办案完毕后离开的时间、职级和编号。
堂试登记单位户主之损失、拍照、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并撰写报告呈交上级查阅。(2)电话、炸弹恐吓
当收到电话恐吓时,保安员必须保持冷静,若没有电话录音机应即时录下电话之内容。与对方答话时又故作听不明白,多发一些问题,从而拖长通话时间,以辨别对方的口音,有无任何乡音存在。对方是男性或女性并从声音方面估计大约年龄。言谈方面的特性是用词文雅或粗俗。从电话中可能听到一些背景声音,例如谈话的声音是否嘈吵或宁静,电话声音是否清晰。若为炸弹恐吓,应以开玩行知口吻对方所言属实,使对方重覆,从而多了解对方之身份、意图、炸弹详细位置及上述所列各点详情,因为多一份资料,则给予警方多一份破案线索,将详细情况记下,即时通知上级及报案。如从对方所讲的位置发现可疑物体,切勿触摸及移动应从安全距离监视,封锁现场,禁止任何人等走近,等候警方人员到场进行处理。在接近可疑物体地点之前,要将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用品或设备完全关闭,例如对讲机、传呼机、电筒、火种等,因为这些物品可能触发爆炸。如有需要,安排住户疏散至安全地区。
保安部对爆窃、恐吓的处理办法
(1)爆窃
大厦保安接获报告或在巡楼时发现住户有明显迹象被爆窃时,应立即通知保安室。保安室队员于接到报告后要即时报警及通知当值主管和管理处的职员与户主联络。发现爆窃事件的保安员应留守现场,但切勿触摸任何物件,避免破坏证据,并且要提高警觉,慎防贼人仍留在屋内,等候主管指示及其他人员到场处理。当值主管应立即派遣两名队员看守大厦之紧急后门,另一名队员往前门厦保安员看守,并截查离开大厦之可疑人物,等候将事件交予警方处理或提供有关资料。巡逻保安员留意有无其他单位被爆窃,大厦楼梯间是否发现有爆窃工具遗留,巡逻时要提高警觉,以防贼人仍然留在大厦内,用对讲机与主管保持联络。公安到场后,各队员应量与警方合作,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且要登记有关人员到场及办案完毕后离开的时间、职级和编号。
堂试登记单位户主之损失、拍照、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并撰写报告呈交上级查阅。(2)电话、炸弹恐吓
当收到电话恐吓时,保安员必须保持冷静,若没有电话录音机应即时录下电话之内容。与对方答话时又故作听不明白,多发一些问题,从而拖长通话时间,以辨别对方的口音,有无任何乡音存在。对方是男性或女性并从声音方面估计大约年龄。言谈方面的特性是用词文雅或粗俗。从电话中可能听到一些背景声音,例如谈话的声音是否嘈吵或宁静,电话声音是否清晰。若为炸弹恐吓,应以开玩行知口吻对方所言属实,使对方重覆,从而多了解对方之身份、意图、炸弹详细位置及上述所列各点详情,因为多一份资料,则给予警方多一份破案线索,将详细情况记下,即时通知上级及报案。如从对方所讲的位置发现可疑物体,切勿触摸及移动应从安全距离监视,封锁现场,禁止任何人等走近,等候警方人员到场进行处理。在接近可疑物体地点之前,要将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用品或设备完全关闭,例如对讲机、传呼机、电筒、火种等,因为这些物品可能触发爆炸。如有需要,安排住户疏散至安全地区
保安部停水、电、电梯处理办法
每座大厦之日常操作过程中,偶然会有停水、电及电梯之突发事件,大厦之保安员应随时准备应付这些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方法。(1)停水
如食水或冲厕水突然中断,应先检查是否楼宇的供水系统发生故障,检查楼宇供水系统首先要观察楼座的水缸之水量是否足够,这是可从座头的表板上看到的,若水位过低时,表板上的红灯是会亮起的,你又可往泵房检查水泵是否操作正常,入泵房时,要注意将领呔除下或摄好,以免发生危险,检查喉管有否爆裂,若一切正常,则可能是供水局供水出现问题,应致电查询。留意水务署发出暂停供水通知,并即时发出通告,停水时,各座头应劝喻各住户关闭所有水喉,因为万一忘记关闭水不喉而外出,当恢复供水时,可能导致水浸。因此,保安员应该在恢复有水供应时巡楼一次,检查有无水浸的情形出现。在解答所有住户有关停水询问时要说明原因。(2)停电
大厦电力如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这电源总掣是否正常,如属正常,应通知电力公司紧急服务部查明原因。如部份用户的电力中断,应由大厦的维修部检查及修理供电系统。如属用户室内设备故障,则应由该户户主自行雇员修理,管理可提供适当协助。停电时,各巡逻保安员应加紧留意大厦各出入口及可疑人物等,以防有人乘机做案。大厦座头预备临时光管照明,电筒及泮烛以便住户使用。如有需要,可护送住客上楼。停电完毕后,应检查供水、公共照明、室内电力、电梯、警钟等设备和系统有否回复正常操作。(3)停电梯
大厦内电梯服务突然中断,除因电梯系统本身发生故障外,大多数是由于电力供应突然中断的。不论是何种原因,保安员都要知道在停电时,电梯里有无乘客被困,如发觉有人被困,应立即采取紧急行动,采取什么行动,我勿会在下一个题目中详细研究。首先我勿假设当大厦电力突然中断而影响电梯的正常操作及没有乘客补困采取之行动。保安员应立即通知保安室,同时即时挂上电梯暂停操作之告示牌,如因大厦停电,应依照大厦停电之程序进行,但如果是因为电梯故障,则应解释给住户知道为何电梯停止服务,及已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尽快派员前来修理,当电力供应恢复后,保安员应检查电梯的操作是否正常。
2.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二
关键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桌面演练,案例,训练平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2012年全国网络直报的Ⅳ级以上事件1 117起,其中传染病事件占77.98%,食物中毒事件占17.64%,其他事件占4.38%[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除了患者急救以外首先是原因调查,而原因调查关键在于调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现场流行病学技能, 而技能的训练需要通过演练和实战中得到提高。近年来,对于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机制、处理物资储备机制等研究较多[3,4,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处置演练次数普遍较少, 突发应急演练能力亟需加强,模拟演练效果有待提高[6]。市级疾控机构也提出应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与技能训练[7]。为此各地卫生部门也努力组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和大比武等活动。演练形式上采用桌面演练还是实战演练[8],这与演练的目的、内容、资金等有关。由于桌面演练的花费少,筹备时间短,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的应用,也可以具有一定的现场感,备受大家欢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演练内容重点是案例分析,采用桌面推演更为合适。但桌面推演一直以来依靠人工提问、纸质回答的形式,效率低下。为此我们于2014年开发了网络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桌面演练软件,搭建桌面演练平台,收集各典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演习材料,应用于基层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理的演练,提高演练效率。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流行病培训项目的年会和发布的现场报告、国内外专业期刊杂志及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选择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案例。
1.2方法1收集的案例补充原始调查数据, 经科学加工形成演练用典型案例。并分类形成不同演练科目。2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 采用计算机语言开发演练信息管理系统, 形成可以在不同地区多人同时参与的演练平台。系统的拓扑结构见图1。3将各类案例及标准答案录入服务器,并便于查询选择。其流程见图2。4组织各地应急处理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演练小组,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演练科目, 最后由专家通过计算机阅卷评分和点评。
2 结 果
2.1编写经典案例及参考答案并形成演练脚本通过收集全国的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 CFETP) 的现场报告、 国内外专业期刊杂志及日常工作中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原始调查数据, 找不到原始数据的根据医学和流行病学理论适当补充原始调查数据, 并重新进行流行病学分析,形成演练用的各类典型案例。 根据 《 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将每个案例还原成从发生到调查结束的实际调查过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中的重要环节和演练目的提出问题。 考虑到在突发事件实际调查过程中一般不会有封闭性问题,因此大多采用开放性问题,这就意味着标准答案应该是要点,评分也要人工批阅。 因此每个案例首先给出背景信息,随着调查的进展,每一步提出需要分析解决的问题和标准答案( 要点) ,所有案例整理出背景-问题-参考答案的格式,答案中标出要点。 重点注意提出问题的规范性和标准答案的科学性, 尤其问题要避免产生歧义。 完成每个案例后,根据难点设定标准分值权重和每个回答要点的标准分, 适当调整后形成总分。 并规定每个问题答题的时间。 最后形成演练脚本。
2.2分类建立演练脚本 ( 案例) 科目根据事件的性质、内容和演练的目的、类别进行分类,各案例均设定类别:1单项演练、2综合演练;目的:1检验性演练、 2示范性演练、3研究性演练;内容:1传染病、2食源性疾病、3水源性疾病、4职业中毒、5慢病、6不明原因、7其它、8综合。 整理出了5个不同类型的演练案例。
2.3开发软件, 利用网络技术形成演练平台系统采用B/S架构, 基于ASP .Net 4.0平台开发,MVC架构,数据层采用HIBERNATE, 和逻辑层展现层完全分开。采用基于.Net平台IOC/AOP等技术。数据库设计中背景和答案能输入文本和图片。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或互联网和开发的软件形成演练平台。开发的软件具有以下功能。1演练脚本( 案例) 的录入、修改、查询。按背景-问题-答案-得分-时间顺序录入、修改。对各种案例可以查询。2分数、时间自动计算。针对需要调整的分数、时间返回到问题、答案、得分、时间处进行修改。3演练者录入、修改、确认提交。参演者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并有剩余时间的提示。每题确认提交后不允许修改,限定时间到后强行提交。4阅评。按题目顺序排列,逐题对参演者的每题答案进行阅卷,界面上有标准答案和标准分对照, 根据要点确定并修改每题的得分( 默认为标准得分) 。要点用红色醒目标出。5统计得分。以参演者为行、问题为列自动统计得分,列有合计总分,行有平均分。第1列有标准分。并能导出统计表。点击问题可以弹出问题和标准答案,点击参演者可以弹出参演者的问题和答案。便于专家点评。6查询。参演者可以查询每个问题和自己的回答,但不能修改。并查看得分和总分。7维护。参演者权限的分配等功能。
2.4组织演练, 检验平台的效果利用构建的演练平台, 统一组织各市、区一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模拟现场,以3人为一组代表单位参加应急演练培训,先通知各单位携带2台笔记本电脑,安装好流行病学调查常用的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软件和google浏览器,确定时间,在有网络的地点集中。测试1台计算机在演练平台是否能正常运行,在确保没问题的情况下,选择好演练案例,组织者统一口令开始演练,并计时。自动出现背景-问题-回答 ( 另1台计算机可用于计算) ,逐题回答提交直到全部答完,自动结束,临时休息。期间专家同时根据标准答案要点逐题阅卷评分,评分结束,自动分类、分组统计得分合总分,根据得分结果,调出回答要点进行点评。通过实际平台应用,检验了效果,与以往人工演练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节约了时间,原来1天的演练缩短为半天;二是组织方便,专家分析点评方便。三是各参演队同时开始同时结束,充分体现公证公平,演练现场井然有序;四是如果采用远程演练,可以大大节省演练费用;五是完全可以用于比赛。
3 讨 论
3.1桌面演练适用于基层业务流调人员的培训和技能的提高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都赋予了疾病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的职责。流行病学调查也正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调查分析事件原因的最重要环节。而流行病学调查专业性、实践性强,又有着自身的特点,不同于治疗,不需要医疗设备等物资和条件,主要通过访谈,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分析,大多情况下通过电脑来完成, 而且如不熟练应用统计软件就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因此桌面演练比综合演练更适用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演练。黄克钢等[9]的调查显示当前疾控中心卫生专业人员应急处置、流调能力亟待加强。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桌面演练的形式培训基层专业人员,提高其流调技能,改善流调质量。不需要象综合演练那样要较长时间准备,设计方案,组织协调多个参与部门[10,11,12]。不仅省时省力,而且不会消耗大量公共资源。对于疾控中心来讲重点在于锻炼足够人数的队伍,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了, 对于专业人员来讲主要是提高其流调技能, 这就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演练和实践才能达到目的。近年来中美合作CFETP项目培训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员,特别推崇“干中学”的理念,但培训周期长,又受师资的影响,很难在基层全面推开。桌面演练正好体现了“干中学”的理念,通过实战性的案例分析来锻炼基层业务人员的流调分析能力。通过经常性桌面演练达到多、快、好、省提高基层业务人员的流调技能。
3.2桌面演练平台的搭建提高了桌面演练效率应急演练是训练、评估、检验、改进应急管理能力的核心手段和应急准备的重要内容。美国将应急演练大体分为讨论型演练和实操型演练两类, 桌面演练( TabletopExercise) 由于形式灵活、不受场地限制 、省时省力、投入少、训练机会大增、可提供协同的模拟训练环境、能够开展多种决策结果分析等优点, 逐渐成为应急模拟演练的主流。并借助计算机、大屏幕液晶板、三维模拟技术、电子地图及演练程序包等实现电脑模拟演练( Computerbased simulation)[13]。近年来,我国应急演练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较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在互联网+的时代,搭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桌面演练平台也是一种尝试,平台建成后,可以随时随地将设计好的演练内容事先输入平台中, 克服了过去演练过程中依靠人工提问、使用纸质回答带来的不统一、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现场较为混乱的相互影响的局面,减少了人为因素,方便了演练现场的管理,平台的自动评分节省了演练评价的时间, 可以实现当场得出结果和评价,提高了演练效率和质量,更能有效地发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的训练、评估、检验、改进的作用。搭建开放性平台不仅可以用在流行病学调查训练方面, 如在演练内容中增加讨论性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部门协作、资源准备、报告管理等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问题类型可以开放式的,也可以是封闭式的,同样能发挥公 共卫生突 发事件处 置中其它 方面的训 练作用。
3.3演练脚本要围绕演练目的和目标设计 , 以求科学实效演练成败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达到演练目的和实现演练目标。以需求为导向,才能令人满意[14]。演练脚本是关键[13]。如为检验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指南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演练脚本中事件情景设计应多样化,检验不同性质的事件、不同规模、不同场景、不同时间等条件下是否能顺利实施、规范、指南预案。设定的目标应该是否达到预案要求的百分比,找出不合实际的规定,有利于完善预案。如为培训初级对象,帮助基层卫生人员熟悉预案,演练脚本情景设计要简单, 重点放在预案中的比较明确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处置程序上,起到示范的作用。如为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演练脚本设计中应以讨论为主。目标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科学的方案。如要使参演者掌握单项的或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在演练脚本中就要加大这些内容的比重。根据不同专业参演人员也可以设计传染病、食源性疾病、水源性疾病、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演练脚本。同时演练脚本应根据各种真实的案例,经过科学加工形成。演练前应多方征求各路专家意见,模仿参演者预演,尽量不出现歧义,从而保证演练实际效果。
3.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三
答:4月14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作出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决 定,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根据会议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卫 生部组成起草工作组,在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提交国务院常务 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5月9日,温家宝 总理签署公布施行。
条例的施行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并将在当前的非 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总结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国际一些好的做法,重点解决了突发公 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准确、反应不及时、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确定了应急 处理指挥体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其启动程序、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制度、疫情报告、通报和发 布制度,以及人员隔离、群体防护等应急处理具体措施,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进行。对应急处理经费和生活困难者的医疗救助也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的实施对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有效应对当前或今后可能发生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将发挥重 要的作用。
条例不仅适用于传染病的防治,还适用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 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条例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社 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 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概括地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一是突发性事件 ,它是突如其来的,不易预测的;二是在公共卫生领域发生,具有公共卫生属性;三是对公 众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
凡是具备以上三个特征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都在条例适用范围之内。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或依法增加 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 多个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危害严重的急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处理应急事件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首先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这是减少各类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保证,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
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国是一个欠发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 不高。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公共卫生设施较差。一旦发 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伤害,也会使国 家经济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坚持预防为主,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也是 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加强合作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指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成立应急指挥部,对处理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照 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分级负责是指全国性的突发事件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设立全 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性突发事件, 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 理工作。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 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做出反应,搜集、报告疫情及有关情况,立即 组织调查,组织医疗队伍,积极开展救治,并向政府提出处理建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 制突发事件事态发展。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是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尊重科学、依靠科学,各有关部门、学校 、科研单位等要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问: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作出贡献的人员以及因参与应 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国家给予什么样的照顾政策?
答:为鼓励战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条例做出 了一系列规定。第一、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 。医疗卫生人员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主力军,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救治过程中,接触 传染病病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很大。给予这部分人员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既体 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又有利于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工作。第二、对参加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参加突发事件处理的,除医疗卫生人员外,还有 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志愿者等各方面人员。对所有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人员,人民政府都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这表明了政府对公民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的肯定 和鼓励,有利于树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 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第三、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风险很大,有可能危及参加处理工作人 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致病、致残和死亡的人员,给予相 应补助和抚恤,既是对他们的补偿,更是对他们工作的褒扬。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卫生部门的职责作了哪些主要规定,在当前疫情 还比较严峻的形势下,卫生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呢?
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卫生部门负有重要职责,条例作了明确规定 。
卫生部要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 要求,制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报告系统;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立 即向国务院报告;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 及时宣布或提请国务院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和重大中毒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等。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向公众开展应急 知识教育,指定有关机构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医 疗机构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按时、准确向当地政府 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等有关情况,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防护知识, 对易受害人群采取防护措施等。条例还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职责做了具体的明确规定。
为了确保落实条例规定的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亟需解决的问题,制订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防治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经部务会审议后,5月7日与条例一起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行了 研究和讨论,于5月12日以卫生部第35号令发布施行。管理办法对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的有 关规定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
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 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 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 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 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 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 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 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 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 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 、缓报或者谎报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三)未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四)拒绝接诊病人的;(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指挥部调度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 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依 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 术分析和检验的,承担何种责任?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篇四
为了防止和迅速处臵发生在小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维护本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本着“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具有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的传染性病菌及侵害人们生活环境的虫害等事件。
一、组织机构
1、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管理站成立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的职责:根据上级服务处的指示,负责本小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准确了解和掌握小区疫情及防治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及小区居民传递相关信息和情况。
3、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通畅。
4、原则:高度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统一指挥。
二、防控措施
1、宣传预防知识
管理站应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在小区宣传栏张贴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图片及相关资料,增强广大社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2、了解和掌握疫情情况
管理站应及时了解掌握小区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电话联系网络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感染者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做好卫生消毒。管理站环卫组做好小区的卫生消毒工作。(1)公共区域
针对疫情病毒性质,用相应的消毒药剂,每天不少于三次对小区路面、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小区主要出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路灯杆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对每天的消毒情况保洁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工作,应(有)派专人进行检查。
(2)垃圾处理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臵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各楼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本小区的垃圾房内,运送完成后封闭垃圾房等待环卫部门清运。并对垃圾房进行消毒处理。
(3)施工及装修消毒
指定施工人员,定时对室内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室内垃圾,相关部门定时进行检查,以保障小区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4)供排水系统 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5)投放药剂
对一些虫害,可在各楼层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领取和发放药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记录信息详尽。
4、加强人员控制措施
针对疫情传染时期,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小区内的安全,防止病毒的传播,制定人员流动的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小区人员进出记录清楚,杜绝外来及可疑人员进入本小区。
三、疫情感染者紧急处理程序
5.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篇五
六、交通意外 现场人员在现场需要遵循的原则 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包括伤员、施救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将失事车辆引擎关闭,拉紧手刹或者用石头固定车轮,防止汽车滑动。打开危险警示灯,要建立警告标志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
六、交通意外 现场人员职责 对现场情况进行拍摄; 记录撞人车辆的情况和车牌; 如果对现场情况有把握的情况,可以为伤员提供简单救护,最好交给专业急救人员处理。注意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并负责向交警讲述故事情况。
七、突发电梯停电事件 突发电梯停电的紧急应对 在电梯意外发生时,有些疾病患者也会因为意外而引起病情突发,如:脊椎损伤,癫痫,哮喘等; 可以利用警钟或者对讲机、手机请求帮助。当受到外界环境限制时,可拍门呼救;或脱下鞋子敲打,请求他人帮忙。不要试图打开电梯门、电梯天花板。
七、突发电梯停电事件 电梯停电或急速下坠时正确操作 不管有多少层楼,都须赶快按下一每一个层楼的按键。当电梯突然来电了,就可以脱险。如果电梯内有手把,请一只手紧握手把,整个后背跟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呈一直线,膝盖呈弯曲姿势。
七、突发电梯停电事件 注意事项 发生脊椎骨折时:应立刻帮助伤员平躺在坚硬的地板上,并且搬运时注意保证脊椎不能弯曲,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移动。口中有异物时:立即清除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且马上拨打120,向医护人员求救。运送伤员时:应该使用门板或者木板等硬的、平的材料进行搬运。忌:使用一个人抬手,一个人抬脚的方式搬运伤员。哮喘发作症状 哮喘发作时:伤者会出现发作性呼吸困难,呼气延长费力,胸部紧迫感、烦躁不安、出汗、端坐呼吸,并有喘鸣。应减轻患者心理压力 搀扶病人靠在电梯内壁,可以协助患者呈坐位或者半卧倒位。解开紧身衣扣,避免胸腹受压和不必要的搬动。Thank You!(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物流081班上传)* 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主讲人: 2010年亚运志愿者培训 赛事骚乱事件 恐怖袭击事件 场馆踩踏事件 场馆火险事件 4 1 2 3 建筑物坍塌事件 交通意外 突发电梯停电事件 5 6 7 Contents近十年奥运会突发事件及结果 年份 举办地 突发事件 结果 1972 慕尼黑奥运会 恐怖分子劫持枪杀人质 9名人质全部丧失,8名恐怖分子被消灭,1名警察和一名飞行员牺牲 1976 蒙特利尔奥运会 非洲集体抵制事件 坦桑尼亚等过拒绝派队出席,阿尔及利亚等代表国虽去了蒙特利尔,但在开幕后不久即退出比赛 1980 莫斯科奥运会 美国、西德和日本等体育强国和30多个国家抵制 莫斯科奥运会的收入大减,奥运会奖牌大多为体育强国苏联和东欧国家获得 1984 洛杉矶奥运会 苏联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报复性抵制 奥运会的经济收益大大受损 1988 汉城奥运会 奥运前一年大韩航空航班爆炸 1992 巴塞罗那奥运会 运动员下榻的索菲亚公主发电发生大火 1996 亚特兰大奥运会 奥林匹克公园内舞台发生爆炸 2人死亡,200与人受伤 2000 悉尼奥运会 无重大事件 2004 雅典奥运会 无重大事件 2008 北京奥运会 遭部分西方国家抵制 及时取缔发动抵制行为的“藏独”、“法轮功”等组织,协调大国领导和媒体支持奥运,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上溯奥运史,除了运动员的光荣与梦想、举办国的努力与荣誉、开幕式的瑰丽与传奇外,还夹杂着震惊全球的枪声、爆炸、尖叫、恐惧。突发事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应对 大型赛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社会安全事件 赛事骚乱件事 恐怖袭击 人群踩踏 事故灾难 火灾 爆炸 建筑物坍塌 交通意外 电梯事故 1985年5月11日 1964年5月24日 1989年5月7日 在英格兰谢菲尔德的希尔斯堡球场举行了足总杯半决赛,利物浦对阵诺丁汉森林。由于在球门背后的3号和4号看台人员拥挤,致球迷你推我撞,部分球迷拼命推翻围栏往外逃生,造成96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在英格兰布拉德福德的一场友谊赛中,球迷看台突然起火,人群发生混乱,共有56人在这场事故中去世,265人受伤。秘鲁利马的国立体育场举行了奥运会南美洲足球预选赛阿根廷与秘鲁队的比赛。由于主队球迷对此判罚表示不满,引而迁怒客队球迷,并爆发大规模球迷骚乱,酿成318人死亡、500多人受伤的惨案。
一、赛事骚乱事件 英格兰谢菲尔德的希尔斯堡惨案 秘鲁首都利马惨案
一、赛事骚乱事件 应急要点 发生球场骚乱时,志愿者应立即提醒看台观众;避免在看台上来回跑动。迅速指导观众有序地向自己所在看台的安全出口撤离; 周围人群处于混乱时,不要盲目跟随移动,应选择安全的地点停留,(如呆着自己的座位上),以防被挤伤; 远离栏杆,以免栏杆被挤折断而伤及自身或被挤出坠伤; 疏散时,特别要注意保护好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不要拥挤并保证疏散有序。
一、赛事骚乱事件 注意事项 志愿者自身应具有防范意识,留意场馆的安全出口 自觉遵守赛场规定,维护赛场秩序 当发生骚乱时,志愿者应告知观众哪些事情不可做,如翻墙、相互拥挤等。1996年7月27日凌晨1点15分左右,专为亚特兰大奥运设立、紧邻主新闻中心的奥林匹克公园内的一个舞台发生震天动地的爆炸,造成2人死亡,200余人受伤,主犯潜逃7年后方被抓获。爆炸发生时,奥林匹克公园内人山人海。2008年,斯里兰卡马拉松赛遭遇自杀式恐怖袭击,一名自杀式袭击者伪装成参赛运动员,在发令枪响时引爆了绑在身上的炸弹,造成一名国家队教练和一名选手在内12人死亡,90余人受伤。
二、恐怖袭击事件
二、恐怖袭击事件 爆炸 枪击 劫持 纵火 炸弹爆炸、汽车炸弹爆炸、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等 手枪射击、制式步枪或冲锋枪射击等 劫持人,劫持车、船、飞机等 恐怖袭击常规手段 生物恐怖袭击 核辐射恐怖袭击 化学恐怖袭击 网络恐怖袭击活动 通过核爆炸或放射性物质的散播、造成环境污染或使人受到辐射照射; 利用或有害生物产品侵害人、农作物、家禽等。如发生在美国9-11事件后的炭疽邮件事件 利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侵害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食品与饮水等。如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 利用网络散步恐怖袭击、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恐怖袭击非常规手段
二、恐怖袭击事件
二、恐怖袭击事件 如何识别恐怖嫌疑人 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 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在检查过程中,催促检查或者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 频繁进出大型活动场所 反复在警戒区附近出现、徘徊 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 车内人员异常 车辆停留置异常 状态异常 车辆时否改色,车的门锁、后备箱锁、车窗玻璃是否有撬压破损痕迹,车灯是否破损或者异物填塞,车体表明是否附有导线或者细绳 违反规定停留在水、电、气等重要设施附近或者人员密集场所 如在检查过程中,神色惊慌、催促检查或者态度蛮横、不愿意接受检查:发现检查人员后启动车辆躲避的 如何识别可疑车辆
二、恐怖袭击事件
二、恐怖袭击事件 场馆遭遇枪击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卧倒,借物掩护 及时报警,择机逃生 检查伤情,自救互救 协助调查,禁止谣言。查因报警 尽快掩蔽 迅速撤离 化学、核辐射、生物恐怖袭击应急处理措施 不要惊慌,从视、听、嗅等感觉来判断事故性质,进一步判明情况。并立即向110、119、120和现场保安求救。利用环境设施和随身携带物品遮住身体和口鼻,如立即用湿手帕、毛巾等捂住口鼻,最好及时戴上防毒面罩,利用大衣、墙壁等进行隔离。尽快有序、逆风的方向组织群众撤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
二、恐怖袭击事件
二、恐怖袭击事件 化学、核辐射、生物恐怖袭击应急处理措施 自救互救:发现有人中毒,要将其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同时注意保暖。协助工作:听从安保部门的指挥,配合做好后续工作。注意: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说明具体位置、包装标识、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二、恐怖袭击事件 遭遇恐怖抢劫应急处理措施 人员聚集地区遭到抢劫,应大声呼救,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尽快报警。僻静地方或无力抵抗的情况下,应放弃财务,确保人身安全。待处于安全状态时,尽快报警。尽量记下歹徒的人数、体貌特征、所持凶器、逃跑车辆的车牌号及逃跑方向等情况,并尽量留住现场证人。采取正当防卫时,应有限度。2006年2月4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一个体育场发生踩踏事件,至少造成66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警方称,有人大喊体育场内有炸弹是造成这起惨剧的原因。1982年10月20日在莫斯科卢日尼基体育场进行的欧洲足协杯苏联斯巴达克队对荷兰哈尔列姆队的一场比赛,在终场前20秒钟苏联队攻入对方一球,已出场的观众又进入场内,与出场观众相互挤撞,致使340人丧生。2010年3月29日进行的世界杯预选赛科特迪瓦队主场对阵马拉维队的比赛开始前,体育场的一面墙突然坍塌,致使附近的观众在恐慌中夺路逃离现场时发生了踩踏事件,造成了至少19人死亡,132人受伤。
三、场馆踩踏事件
可能导致踩踏事故的原因 前面有人摔倒,后面的人没有留意,没有及时停下脚步。场面失控,人们惊慌失措,在慌乱的逃生中,互相拥挤踩踏 当人群过于激动出现骚乱时,也容易发生踩踏。或者因好奇引发大量人气聚集,无序流动引起踩踏伤害。好奇心驱使,专门找人多拥挤的地方去探查究竟,造成不必要的人员集中,发生踩踏事故。
三、场馆踩踏事件 如何安全脱险 首先,要熟悉、亲自查看工作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一旦发生危险,可以有目的地引导观众脱险。其次,如果发先拥挤踩踏现象,要及时拨打110、119、120或与现场的警务安全人员、场馆工作人员等共同协调疏导。
四、场馆火险事件 场馆内发生火险时,如何自救互救及疏散群众? 协同各区域安保及工作人员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 打开每个房间门,引导、帮助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 检查每个房间,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四、场馆火险事件 火势蔓延时,如何逃生? 尽早报警:119、110、120。报警时注意:避免无效报警。避免延误报警的时机。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以及被困人员多少。最后一定要留下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火灾发生,立即与场馆安保人员联系,启动场馆内消防设施,敲响警铃或直接报警。火灾发生时,及时组织灭火,组织人群尽早撤离 马上脱离热源,要迅速逃离现场,为避免有毒气体伤害,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或将衣服弄湿后捂住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撤离 切勿喊叫、奔跑,以免风助火威,选择安全楼梯逃生。如被困三层以上,不可乘电梯逃生,也不要轻易从高处跳离
五、建筑物坍塌事件 坍塌现场处理(工程质量、爆炸、火灾地震、飞机撞击等)建筑物出现裂缝、异常声响时,志愿者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协同现场的工作人员转移人群至安全地带。
五、建筑物坍塌事件 如何选择最佳躲避空间 露天体育馆时 靠门口人员可向场馆外转移 场馆内的向场馆中心转移(空旷地带)室内场馆 向房间或者四个墙角转移或在桌底避险
五、建筑物坍塌事件 避险时注意事项 避避险时要镇静 蹲下或者坐下,脸朝下,额头枕在两臂上,用手提包等物品盖住头部。低头、闭眼,以防异物伤害 有可能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气
五、建筑物坍塌事件 坍塌后现场处理 主要任务是汇报坍塌部位和范围,可能涉及的受害人数,收集、提供受害人、失踪人员在倒塌前最后出现的位置。采取先易后难,先挖后救,挖救结合,先救命后治伤,先重后轻的原则,展开救护。对埋在瓦砾中的幸存者,先建立通风孔道,使头部暴露在外面后立即清除口鼻腔内秽物,有条件的给予吸氧,防缺氧窒息。
6.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六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岱山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岱政办[200418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及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岱山县卫生系统来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化学毒物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灾害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如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风暴、地质灾害、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火灾、爆炸、毒气泄漏、触电、坍塌、道路交通、海难等各类事故。
防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卫生系统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防控与处置机制。
一、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1.为强化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是否向县政府提请启动有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指挥调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开展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与救治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在全县卫生系统内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负责向县政府请求各方面的支持,负责同县内各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本县医疗救护、调查控制技术力量不足时,向市卫生局请求支援。
(5)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有关重点区域或者传染病疫区实行紧急措施或者封锁。
(6)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对本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县卫生局分别设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和主要职责,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在县卫生局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信息收集和通报,联络和协调各单位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物资准备、调配与后勤保障等工作。
(2)预防控制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导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和实施应急控制措施、进行现场勘验、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作出评价报告;负责灾害事故后有关预防与
控制工作;协助进行现场救治。
(3)医疗救治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级医院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挥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协助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
3、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成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县第一人民医院应成立医疗专家会诊小组。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总责、负全
责。各工作小组名单报县卫生局备案。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县卫生局按有关规定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情况制定卫生系统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或传染病疫情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吝医疗卫生单位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
所还要根据职责,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报县卫生局备案。
2、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现场处置、监督检查、检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
器械、技术与人才等资源储备,保障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级医院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并根据需要组建若干梯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急救、现场调查与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包,明确人员联系电话。具体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主要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临床医疗救治等专业人员组成.
4、县卫生局定期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达到实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应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掌握现场应急处理基本技能经常组织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对乡镇、村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5.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基本技术的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向全社会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
式,促进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持家庭及社区环境卫生。
6、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为我县本岛和衡山岛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定点急救医院和相关传染病定点诊治医院,应合理设置急救通道、传染病门诊、隔离观察室和病房等,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其他外岛乡镇,由当地乡镇卫生院先组成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随后组成医疗救护组给予援助。其他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各自情况,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提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监测与报告 ,县卫生局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由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组成。
2、本县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防保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等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人。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县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有关信息和其他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疫情信息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进行
技术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设立立24iJ}时值班电话,随时接受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时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疫情信息。
4.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任务,建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以及门诊工作日志制度;明确值班电话;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
6,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初次报告,必须包括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类型、特征、时间、地点、范围、受害或伤亡人数、主要病(伤)情、事件的地区分布、已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投入的医疗资源等内容,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作出进程报告。
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禁止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县卫生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向社会发布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 的信息。
四、应急处理
县卫生局接到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了解情况,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特点,组织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应急工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医疗救治、调查与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给予支持。
(一)预防控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
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确定危害程度,作出评价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与个人应积极配合县疾病预
7.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七
1 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来看昌吉州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预警体系仍不完善, 投入的经费严重不足, 导致对于公共性质的卫生事件不能做到及时以及有效的处置, 所以要增加经费投入, 提高应急以及处置卫生事件的能力。
1.2 资源配置不合理, 指挥系统的管理机制较为落后
当前, 在管理公共卫生资源的过程中, 输出管理方面的内容被忽视, 而建设投资方面的内容被过分重视, 另外重新分配, 轻管理, 量轻利的现象, 资源的分配是相对粗放, 资源分配和支出的配额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在指挥系统方面, 考核机制以及激励机制较为缺乏, 导致管理工作无法有效执行。1.3应急队伍的专业素质还有待加强专业技能的缺乏以及思想意识的薄弱, 导致了应急队伍无法有效认识以及关注公共性质的卫生事件, 再加上不能有效调查流行病学, 也无法提供有效的疫情监测报告, 导致判断以及处理事件的能力处于较低水平, 因此, 还有待加强应急队伍的专业素质。
1.4 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覆盖率偏低昌吉州各县、
市疾控中心对传染病网络直报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还不够, 漏报率还较高。
1.5 应急预案系统不健全
应急体系的不健全, 直接导致了防控事件的总纲得不到有效落实, 另外, 相关机构也没有充分重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的工作,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 便难以做出及时的反应。1.6保障措施较为缺失以及没有建立完善的联动系统对于公共性质的卫生事件, 保障有效控制、有效监测以及有效预防, 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医疗救治方面的保障措施较为缺乏, 直接影响了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继续扩大的工作。此外, 也没有建立完善的联动系统。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联动体系建设尤为重要, 目前昌吉州还未能如此, 应完善医疗工作, 加快联动体系的建设进程, 建立高效、快捷的联动体系制度。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有待进一步提高2.1
通过争取社会资本和相关的建设项目及其它方法, 以吸引更多的资金用于建设新的扩展工作, 提高实验室设备的配置和其它基础设施,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3]。
2.2 应急响应队伍素质不高。应加强应急响应队伍
素质训练, 力量训练, 以提高效率, 建立应急反应教育体系, 积极引进技术过硬的人才, 完善专业培训的模式, 以提高应急反应小组的相关知识和实践技能。
2.3 进一步提高原有的预警系统, 利用现代统计手
段来对数据进行分析, 并合理收集与归纳疫情信息, 争取在疫情爆发之前, 快速与及时地响应, 控制疾病进一步传播, 减免疫情伤害[4,5]。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M].北京:中华法律出版社, 2012:1-2.
[2]谭晓东, 陈小青, 王凤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概述[J].中国公共卫生, 2003, 39 (8) :901-903.
[3]柳耀远.加强基层疾病控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J].中国卫生工程学, 2010, 19 (S1) :82-83.
[4]李文毅.基层疾控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初探[J].江苏卫生保健, 2011, 19 (3) :34-35.
8.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八
目前,我国现行的一些防灾抗灾救灾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达到系统化、条框化,完整化的程度,也没有充分发挥指导性作用。2013年4月,我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北纬30.3度、东经103.0度)发生7.0级地震。多灾多难的四川人又一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为四川同胞的不幸沉痛默哀的同时,也看到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法律体系的不足。公共突发事件法律体系和应急机制的缺陷导致了突发性事件责任归属不清、紧急处置程序繁琐、快速反应能力差等问题。所以,确有必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体系进行探究,及时填补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漏洞,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提供依据。
一、我国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正逐渐形成并趋于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应急管理制度也已初步建立。特别是在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使得该法成为了我国应急管理的基本法,从而使各行各业以及各种领域的单行应急法作为补充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现有的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主要由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立法、灾难性事故立法等方面的组成。这些法律制度对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我国近几年来相继发生的突发事件,引发了一系列的具有显性和隐性的现代社会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突发事件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用现有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应对多变的突发事件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法规之间协调性差
目前,我国现有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比较单一且处于分散状态,主要采用部门法和行政规章。这种立法体系的优点是,对特定的突发事件都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行政应急处理机构,如颁布防洪方面的法律,能做到应对洪涝灾害时有法可依,并由防汛救灾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操作;颁布防治传染病方面的相关法令,可以及时指导如何应对突发传染病危机,并由防治传染病指挥部进行统一预防诊治;颁布相关消防法令,可以从容应对突发消防问题,并由消防指挥部统一领导;颁布地震灾害方面的相关法令,可以快速有序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并由抗震减灾指挥部统一管理等。虽然目前的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比较有针对性的解决困难,但这些法律法规分别规定了应急行政机构及其权力,这种分散状态导致现行的法律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间无法很好的协调配合,缺乏沟通和协作,只针对自己负责的事项设立法律法规,导致各部门法律法规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各部门法之间不能相互协调和相互弥补,使各自的力量不能得到最有效的整合利用,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合力与合作,无法形成更有力的整体力量。
2.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
因为有些立法在内容上具有抽象性、原则性、概念性的特点,有些法律只强调了上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的指导性作用,只强调纵向关系上的统筹与规划,强调应急措施上的实体性规定,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了下级机关和一些有力的社会组织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忽视横向层面上的配合与协调,忽视对其进行实施程序上的约束,忽视对具体突发事件过程中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有些法律的具体内容原则性较强,对于具体实施细则、实施方法阐述不多,过于宽泛,與实际情况相脱节,不易灵活运用,可操作性不强。如在地震灾难发生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详细阐述事后恢复重建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救济补偿的标准等。这种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注重实际执行的法律法规,将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要求。
3.突发事件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不够
目前,虽然我国有一些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戒严法》等多部具体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只适用于应对某一类公共突发事件,不具有规定限制所有公共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效力。同时还缺乏有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重建和恢复工作的法律规定,目前此项工作的开展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不能真正发挥有效的作用,国家法律效力没有适当合理的延伸到地方政府的措施中,许多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不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合地方实际的法规规章,“一刀切”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制定出的有些法规规章还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我国还需要适时制定用于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针对其严重后果进行善后处理的法律、法规。
4.突发事件执法体系责权规定不明确
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行政责权,现有的法律规定的不够详尽。缺乏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特殊职责和特殊权力的明确规定,缺乏应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具体执行机构的具体职责和具体的执行权利范围的明确规定,这种法律法规体系可能会造成紧急状态下权利的扩张、滥用。这样不仅不利于国家各种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组织和运用,还不利于及时准确的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可能会加长消除危险,度过危机的时间。由于法律法规中责权规定的不明确,容易造成政府在行使应急权力时,超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授权的范围,凌驾于法律之上,还容易造成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失职、不作为和相互推脱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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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突发事件法律执行过程不够规范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其法律执行过程不够规范,缺乏对于整个过程的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执行不到位,包括突发事件法律执行程序的步骤、执行的方式方法、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例如,在突发事件法律执行的过程中,缺乏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在这种紧急状态下,公民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例如对私有财产的征用,在紧急状态解除后,这些征用的私有财产和对这些财产造成的不法侵害是否都得到的公平的补偿,对于那些得不到公平补偿的公民,是否能够得到国家赔偿,这种救济程序是否繁琐拖沓。缺乏对民间自发的救援的法律规范,这种自发无序的救援行动,会造成政府的救援工作的延误,对政府在最快的时间内开展救援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救援资金的运用也存在执行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健全的突发事件法律体系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要求、执行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完善的突发事件法律体系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力的保障,应急行动有理有据、有力有序、责权明确、执行规范、协调联动。
1.系统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现有法律资源
随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颁布,表明了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中有了最基本最具有指导作用的首要法律,使政府部门在开展救援工作时有了统一的执行纲领。同时还要系统地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现有法律资源,打破各级部门和地方利益的局限性,对原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弊端进行修正,对原有法律法规中的不足进行补充,对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冲突的部分进行删减和更新。
2.形成科学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法律。制定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对应且配套的,涵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法律法规。当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以及应对的方式方法在法律法规作出中明确规定。完善突发事件法律中关于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具体的职责和权力的范围,防止其处理紧急事件时失职、推诿、不作为,防止紧急权利超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授权范围和非法使用。
3.赋予突发公共事件执法部门更充分的权力
在保证应急措施顺利的实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护的情况下,通过突发事件法律法规来对政府可以行使紧急状态下特殊权力的条件、时效等给予明确的规定。还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在突发的紧急状态下所享有哪些权限比非紧急状态获得更多的具体的强制性的应急权利,以及明确执行范围和实施时的附加条件。例如,在那些与紧急措施相冲突的公民权利则应受到适当的限制,如人身自由权、刑事诉讼中的一些诉讼权、住宅不受侵犯权、游行示威权、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等,这些权利在紧急状态下只有加以限制或中止,才不会对有关机关紧急权力的行使造成影响和阻碍。
4.增强应急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在突发事件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法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突发事件法律能否顺利准确的实施,发挥其法律效力。突发事件应急的实际工作证明了,以法律体系为主的应急制度才是最有效的。原有的一些内容原则化、执行步骤繁琐、过程不明确的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突发公共事件。因此,在未来突发事件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我们要注重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统一指导作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急的具体程序和实施细则,加强各级政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横向与纵向的协调配合。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仔细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特点,从中寻找出事件发生规律。针对突发事件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生特点及规律,制定与其想适应的法律制度。当不同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迅速找到相应的应急处理法律依据。
5.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
在突发事件法律执行过程中,政府可能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法律授权,这里包括一些強制执行的行政措施,有甚时还会逾越一定的法律约束,限制到公民一部分的合法权利。如果这些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不仅会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还会给一些不法份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当成立专门的行政部门或应急处理监督小组,由其对政府应急权力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着重对应急权力执行的具体环节进行监管。明令禁止政府行政机关在应急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的非法侵害。依法加强问责制度的建立,完善与问责制度的相配套的法律依据、各项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在责任面前人人平等。做好信息的公开,让所有公民都参与到问责工作中来,更好的推动问责制度的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应该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相适应,要随着突发性事件的发展趋势而改变。进步是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意愿。必须完善应急法律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把经验总结成法律经验,汇总成体系。真正的做到遇到突发状况不慌不乱,按照应急预案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法律体系方面走出一条中国人自己的道路,一条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作者单位: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9.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四章 报告与通报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57 号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已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李长江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境口岸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
(一)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
(二)乙类、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或多人死亡的;
(三)发生罕见的或者国家已宣布消除的传染病等疫情的;
(四)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五)发生临床表现相似的但致病原因不明且有蔓延趋势或可能蔓延趋势的群体性疾病的;
(六)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中毒死亡的;
(七)国内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国境口岸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涉及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范围内,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 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对参加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分支机构,组成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指挥体系。
第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协调、管理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指挥体系,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订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方案;
(二)指挥和协调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系统的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
(三)检查督导检验检疫机构有关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察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协调与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联系机制;
(五)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国家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向各级检验检疫机构传达、部署上级机关有关各项命令;
(六)鼓励、支持和统一协调开展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监测、预警、反应处理等相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小组,为应急处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辖区组织实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预案;
(二)调动所辖检验检疫机构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协调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口岸管理部门、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
直属检验检疫局成立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承担相应工作。
第九条 分支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建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二)与直属检验检疫局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共同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上报信息;
(三)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订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口岸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机构和当地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相关技能的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
第十二条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理人员、设施、设备、防治药品和器械等资源的配备、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 报告与通报
第十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第十五条 分支机构获悉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报告,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传递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时向所辖系统内通报。
第十七条 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如实地向所在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八条 接到报告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第十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将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检验检疫局通报。
接到通报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及时通知本局辖区内的有关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快速反应信息网络系统。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将发现的突发事件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向上级报告,国家质检总局通过网络系统及时通报。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检验检疫机构经上一级机构批准,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下列紧急控制措施:
(一)对现场进行临时控制,限制人员出入;对疑为人畜共患的重要疾病疫情,禁止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与易感动物接触;
(二)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临时隔离留验;
(三)对出入境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采取限制措施,禁止移运;
(四)封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蔓延的设备、材料、物品;
(五)实施紧急卫生处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勘验,确定危害程度,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二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的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当报上一级机构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告当地政府。
第二十四条 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指挥体系有权调集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六条的规定,提请国务院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检疫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七条 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检验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卫生检疫处置措施。
对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依法予以留验和医学观察;或依照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临时留验、隔离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并按规定作详细记录;对需要移送的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病人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在突发事件中被实施留验、就地诊验、隔离处置、卫生检疫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检验检疫机构采取卫生检疫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在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工作中,口岸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检验检疫机构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突发事件的;
(二)拒绝检验检疫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的;
(三)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妨碍检验检疫机构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未依照本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检疫机构拒不服从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上级检验检疫机构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检疫机构拒不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职责的,对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由上级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XXX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释义
突发事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交通事故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需要企业在极短时间内进行回应与处置的各类负面事件和事故。
第三条管理原则
1、主动预防:对各类危险因素、危险源和关键环节进行识别和控制,通过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事前主动管理,降低或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须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公司负责人为本公司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负有最终管理责任。
第五条XXX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门为运营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制定应急管理政策、方针、计划、方案,监督和指导各分、子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审议应急管理制度文件,保证应急管理制度的时效性。
3、组织编订XXX有限公司的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政策、方案、制度、管理文件的解释,异议处理,5、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检查监督和修订。
6、跟踪评估应急管理政策、制度的执行效果,组织进行持续优化。
7、组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的应急管理部门为安全技术部,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所属公司的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2、定期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3、协助进行应急管理政策、方案、制度的解释,异议处理。
4、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七条应急预案中,应按危险目标的等级不同,成立不同等级的应急救援小组。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根据危险目标的等级不同,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程序。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确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2、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发布各项救援指令。
3、外部关系协调。
4、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和其他保障条件。
5、内、外部信息的接收与发布。
6、善后处理。
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八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突发事件类型,组织编制各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第九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确定危险目标等级。
2、应急响应程序。
3、应急救援组织的组成、分工和职责。
4、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各类资源的来源和保障。
5、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流程。
第十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
1、预案须明确突发性事件等级的划分标准,并以此确定各级应急救援小组。
2、预案内容须充分考虑资源保障、事件处置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等。
3、应急预案必须经所属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
4、各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应上报总部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必须每年对每类预案组织1-2次演练,确保相关人员都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处理、应对突发事件。
第四章应急救援物资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
各公司须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及自身特点备齐相应应急物资,包括抢险车、通讯工具、常用备品备件、消防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与更新
各公司应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纳入预算计划进行审批。对到期、失效的应急物资,应及时更新、更换和维修。
第十四条应急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
应急物资应由专人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检查、保养,不得挪用。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点、检查物资数量和性能,确保各类应急物资正常有效。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按相关要求立即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和影响。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批准,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车辆、物资、人员等一切资源优先调用,任何人不得阻挠、方案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应与应急响应同时展开,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应急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检讨、持续跟进,做好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处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2、妥善处理与政府、媒体以及公众的关系,建立有利的舆论导向,维护企业形象。
3、由指定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确保宣传口径的一致性。
第六章突发事件的上报与处理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分、子公司应直接上报至XXX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门。生产、设备事故的上报,应遵循《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发生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应依据突发事件特点,在第一时间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突发事件报告,逐级上报。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提议,报公司领导班子批准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实情以及在救援行动中借故逃避、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视情节严重,由应急管理部门提议,报公司领导班子批准予以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11.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篇十一
【关键词】突发性事件;公共危机;应急机制
近些年来,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不断见诸报端,引发了全社会对公共管理视阈下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高度关注。“突发公共事件在风险管理领域被称作危机事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直至今天的信息社会,社会的“多重转型”考验着我国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与水平。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深层次的社会负效应不断显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以及舆论等多领域的潜在危机事件诱导因素增加,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已然成为时代之需。《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点强调:“建设平安中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平安中国的建设需要多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平安中国建设的应然选择。
一、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机制
首先,应坚持公平与正义原则,优化社会分配方式,缓解社会成员对于分配差距的矛盾心理,使人民群众都能够拥有“幸福感”与“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增强社会成员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心理认同,广泛开辟群众诉求通道,加强与社会成员的沟通与互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消除误解。在公共危机事件爆发时,及时对群众进行心理疏导,避免危机事件引发大范围的群众心理恐慌。党员干部应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黨的进程中履行岗位职责。其次,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法治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健全的法律与社会保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概率,而推进法治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也是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应重点结合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类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完善和创新基本养老保险、住房保障以及全民医疗等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制度,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创业提供优惠政策,从而使每一位社会成员的人生都拥有“出彩”的机会,有效避免报复型、抗议型、暴力维权型等突发性群体危机事件的产生。
二、创新新媒体舆情引导机制
在全面到来的大数据时代,网络新媒体正在悄然改变人们的生活和诉求表达的方式。而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网络新媒体传播具有快速性,影响范围具有广泛性,危机后果则具有长期性和危害性。因此,在全民关注新媒体、利用新媒体的当下,必须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积极开展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首先,应加强对于新媒体舆情引导机制建设的重视,提高运用新媒体进行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控、引导与善后的意识。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管理的参与主体较多,“包含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必须实施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因此,各领域、各单位应自觉肩负起公共危机事件舆情引导的神圣职责,迅速建立突发性社会危机事件新媒体应急管理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舆情引导。需借鉴知名博主“江宁在线”、“首都网警”以及“共青团中央”等自媒体政务微博的成功做法,一方面为群众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则在危机出现时第一时间澄清谣言,传递社会“正能量”,积极表明对事件的责任态度,为群众答疑解惑,不断提高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舆情引导信度与效度。同时应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测和引导的“新媒体社区”,通过网上新媒体社区平台,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制作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等内容为核心的专题,吸引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监督和评议,从而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舆情监测和引导的新范式。
三、建立协同社会治理机制
首先,要加快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社会治安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塑社会诚信体系,重点落实社会各领域的责任制度,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其次,丰富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主体,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成员普遍参与,社会机构以及公益组织积极配合的协同应急管理机制。整合调动社会化资源,挖掘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潜在力量,建立多方联动的问题觉察机制、决策监督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中枢决断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效率。再次,要重点加强基层党员的培育,使之发挥榜样先锋作用,敦促基层政府严格自律,提升自身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自治,发挥社区社会治理的单元性功能,遵循地方发展的客观实际,对于基层居民进行网格化管理,促进居民的自我管理与教育。最后,要加强基层民主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广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全社会的言论自由与思想解放,全面推进现代公民教育,从而有效避免由于沟通不畅所导致的突发事件。
总之,当前我国正值社会高速发展与风险迸发的共生阶段,社会公共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并存,由此引发的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也将持续增多。应建立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和调动多种应急服务与管理资源,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的实效性,有效抑制和缓解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负效应,推动我国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夏德元,张燕.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传播问题[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11.
12.浅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道 篇十二
1 内容分析
1.1 分析报道要素,做到以人为本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主任助理温秋阳:“在应急广播的议程设置中,以灾难的刺激性吸引关注不是目的,推进事态的良性发展也只是其功能之一,给灾难中的人以切实帮助和精神支持才是其根本。”
公共危机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宏观信息和微观信息两个层面。宏观信息包括危机造成的整体损失及相关信息,政府处理危机的进展情况、主要政策等。微观信息涉及方面比较广泛,主要在于指导公众行为和稳定社会心理。
那么,其中哪些是受众最为关心关注的贴心信息呢?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应急广播应该“顶天立地”,“顶天”即权威发布信息,发挥应急广播的主流作用;“立地”即站在灾情、救灾、灾民需求的角度来构建基本内容。应急信息采集要有技术含量,以反映总体情况。[1]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播出的内容中哪些对您是有用的,做过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印证了喻教授的分析。在播出内容的有用性方面,“天气预报”排在首位,为69.81%,紧随其后的是“政府公告”、“灾害提示”、“救灾信息”,所占比例分别为64.15%、62.74%和60.85%。在“您最希望芦山应急电台播出哪些内容”的选项中,“政府公告”以69.34%名列首位,排在后的是“天气预报”、“灾害提示”和“提供救援的信息”。
四川广播电视台新闻、交通频率在《“4·20”芦山地震特别直播节目》中,重点关注的也是灾情动态、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省委省政府最新行动、救援大军紧急驰援、救援物资快速启运、多条高速公路开辟抗震救灾通道、抢通保通、卫生防疫、防范次生灾害、社会各界支援灾区、心理疏导、灾区群众自救互助、寻找亲人等各类信息。
概言之,抚慰伤痛、尊重隐私、表现真情、提供贴心信息,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应该体现出真切诚挚的人文关怀。
1.2 分析报道阶段,做好议程设置
一般而言,议程设置功能是一个分成三部分的线性过程:首先,必须设定媒体中将要被讨论的问题的轻重缓急,即媒体议程;其次,媒体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公众观念或者与之发生相互作用,即公众议程;最后,公众议程在某些方面影响政策制定者所重视的事物,或者与之发生相互作用,即政策议程。[2]因此美国学者托马斯·伯克兰说:“议程设置就是一个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得到或失去公众和政府注意的过程。”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日本NHK不同阶段的报道策略为:发生前=尽快播出警报+呼吁民众避难;发生后=尽快播报受灾情况;灾害之后=向受灾者提供重建信息;平时=传播防灾减灾知识。
四川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针对不同阶段报道,也进行细致梳理: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搜救、医疗、防疫、安置、保通、防范次生灾害、恢复灾区社会秩序、心理疏导等等。
从报道内容来看,不同报道阶段需要突出不同报道重点;从报道形式来看,不同报道阶段也需要从点式即时消息向纵深式集纳专题转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梳理过往报道经验,归纳不同阶段报道重点、形式分类,极为重要。
1.3 分析报道对象,做到差别呈现
根据温秋阳老师授课内容,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应该根据不同报道对象,细分为对内对外两种报道内容。
对内报道: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区域,受众对应急信息的刚性需求,形成对传播媒体的区域性重度依赖以及工具性使用特点。此时,对内报道应该根据受众需求,细致分类,重在细化。
“政府公告”、“天气预报”、“灾害提示”和“提供救援的信息”,不能仅仅停留于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政府公告尽可能配以详尽解读,使受众真正明白政府公告与自己生产生活的具体联系;“天气预报”、“灾害提示”、“提供救援的信息”,则尽可能细化准确化,能够确实为救援部队、医疗机构、当地受众所用。
对内报道中,还可涉及当地居民生活方方面面。比如,市场上蔬菜的供应种类,流动卫生间的置放地点,银行开门的时间等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对内报道,如果能够满足当地受众的工具性需求,公众则会对其形成区域性重度依赖。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姜海清介绍了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运行的情况。她说,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从2013年4月22日开播到5月23日结束历时32天。在芦山、宝兴两地通过灾民安置点高音喇叭、调频、中波、短波等广播频率和卫星、网络等方式,第一时间发布政府救灾与安置的政策措施、次生灾害预警,发布志愿者和百姓的救援与求助信息,传播卫生防疫知识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疏导,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当地听众的认可。姜海清说,应急电台成为政府应急管理的新工具、灾区百姓的求助台、联动救灾的互动站。③
对外报道: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区域之外,应该注重以宏观视角报道灾情动态、政府措施、救灾动态、灾区所需,以客观、前瞻性方式报道重大突发灾难,避免放大群体性伤痛、慌乱情绪,避免引发群体性负面次生事件——譬如“囤盐潮”。
1.4 分析报道文本,做到简明易懂
温老师提出,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文本,有别于普通报道的文本格式。以应急广播文本为例,应该尽量做到:准确直白、解释充分、必要重复、言语传情等。
1.5 分析报道模式,做到准确规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道,可于平时充分搜集资料,做好分类准备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类别,提前制作好编辑播发模板,做到准确规范,一旦突发事件信息传来,便可第一时间组织报道。
2 传播分析
从传播效果上看,应急广播通过对某一突发公共事件的传播,不论对该事件涉及人还是对旁观者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影响其心理与行为,并由此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乃至社会生活施加影响。所以,切实将“第一时间到达”的事实优势,转化为“第一时间传播”的传播优势至关重要。
罗杰斯把传播过程区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信息传递过程的“信息流”,它的作用在于告知人们发生了什么;二是作为效果形成和发散过程的“影响流”,它的作用在于告知人们应该怎么办,即传播效果。
传播学者指出,信息即力量,但其力量在于信息处于流动之中。公共危机传播管理是对公共危机中信息流的管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围绕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的概念,公共危机管理可以理解为在公共危机发生前、演进中以及发生后的恢复期,通过引导、控制信息传播和有效的信息沟通,重建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减少危机带来的有形和无形损失。
所以,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中,还有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搜集舆情,与受众形成沟通、互动,关注受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分析传播效果,及时调整报道重点、报道形式,传播贴心信息。
参考文献
[1]温秋阳,覃继红,刘浩三.最需要的地方发出应急广播的声音——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开播试验获赞誉.中国广播.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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