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努力以思想解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
1.市纪委努力以思想解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 篇一
以信息技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甘伟淑
江泽民同志曾经高瞻远瞩地强调指出:“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用检察信息的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坚持把检察信息网络建设作为科技强检的主要内容来抓,从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技术力量上、资金投入上,给予了多方面的有力的保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进展。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高检院机关与省级院、省级院与省级院之间的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计算机传输的“三网合一”功能,全国已有18个省级院、134个地级院和234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全国200个大中城市检察院专线网和局域网的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开通专线网和建成局域网的检察院总数达到1000多个;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检察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全国所有的省级院、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地级院(东部9省市的所有地级院)完成二级专线网和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东部9省市70%的县级院、其它省市的10%的县级院开通三级专线网、建成本院局域网。预计再有二、三年时间,全国检察系统各级检察院之间的一、二、三级专线网和本院的局域网都将陆续建成,一个由检察机关自己建设、自主使用、上下各级院之间纵向贯通、横向沟通的现代化的检察信息网络即将形成。
现代化的检察信息网络的建设为检察工作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检察工作的现代化已经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就。
一、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辟公民网上举报通道
以往,检察机关接受公民的举报一是当面接谈,二是电话接谈。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检察机关自身网络化建设的推进,网上举报在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推广开来。高检院、许多省地级检察院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利用电子信箱接受公民的举报,加上采取相应的加密技术,既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公民的举报更为方便、快捷,又可以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自侦案件信息系统
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方而的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方面的案件。以往,经常为案源缺乏而苦恼。现在有了检察信息网络,不少地方的检察机关主动与经贸、工商、税务、金融、海关、土地等经济管理部门联网,或通过互联网,及时查询和掌握有关部门的相关情况,从中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扩大案源。通过网络,还可以了解和研究有关部门、相关行业的经济运行和管理情况,发现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形成全社会预防犯罪工作网络。
三、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远程侦查指挥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而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境的案件频频发生就是其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过去,对这类案件的指挥协调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手续繁杂、决策滞后,指挥不到位,不但影响侦查效率的提高,严重的甚至贻误战机,使一些
该突破的案件不能及时突破,犯罪分子受不到及时有力的打击。有了检察信息网络,这个问题在一些地区已经解决,在全系统也即将解决,办法就是依托信息网络,构建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高效安全的远程侦查指挥网,加强快速反应、综合协调和远程指挥能力,提高案件信息的快速传递,实现侦查指挥、协查、缉逃、追赃、远程指挥督导、远程讨论案件等功能,打破传统办案方式对侦查工作的时空限制,全面提高检察机关的侦查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水平。
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和固定犯罪证据
以往的自侦案件侦查工作,较多的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定案,犯罪嫌疑人一旦翻供,往往使侦查人员束手无策。现在,现代信息技术在侦查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侦查过程中,使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技术,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无形证据有形化,使可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有形证据(如房屋、车辆、贵重首饰、票据、文件等)形象化,使犯罪嫌疑人翻供串供的机率大大降低,提高了侦查工作水平。
五、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出庭公诉水平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职能。以往的法庭审判,公诉人主要是依靠口述来指控犯罪、宣读证言笔录或说明物证情况。遇到案情较为复杂,证据种类多、数量大的案件,头绪繁杂,口头表述比较困难,审判人员、辩护律师、有关当事人和听众往往不得要领,抓不住要害,不利于揭露和证明犯罪,甚至影响审判人员的判决。近年来,检察机关花大力气提倡和推广多媒体示证,即运用现代信息技
术,在出庭前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将证明犯罪的各种证据(询问、讯问笔录、证明材料、鉴定结论、单据、实物照片等)输入电脑,进行编辑并储存在电脑中;开庭时,按顺序当庭播放,使证据更生动、形象、直观地呈现于法庭上,既提高了公诉水平,也更好地体现了司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监所检察的动态管理
对看守所、监狱等关押、羁押场所的管理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以往的监督,信息不灵,手段落后,导致监督不力、监督滞后,许多违法监管的行为(如超期羁押、体罚人犯等)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随着检察机关信息现代化程度的提高,许多地方的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与公安、监狱等方面配合,大力推进监所网络化管理,把监所管理的各个环节和人犯情况变化(包括进出监管场所和有关人犯所涉诉讼阶段的变化)及时反映于网络之上,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现象,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在押人犯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人犯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也可以及时制止或有力打击。
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贯彻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必然要求。以往由于条件的限制,检务公开主要靠散发材料和挂牌告示等传统手段,受众范围由于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十分有限。有了现代信息技术,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许多检察机关,利用互联网开设专门网站作为检务公开的窗口,把涉及检察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相关制度,检察机关一个时期的重大
部署、重要工作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在不违反国家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在网上发布。这样做,不但打破了传统检务公开方式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受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了解有关检察工作的信息,而且可以做到图文并茂、有声有色,使群众喜闻乐见。
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
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办公和办案基本上靠的是一张纸、一支笔、两条腿。信息的上下交流慢,决策反应滞后,而且对突发事件、突发案件很难做出快速反应。现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检察信息网络,使整个检察系统信息通畅、共享共用。利用网络传输文件和相关信息资料,代替纸质文件和资料(现在,高检院和省级院之间已不再寄发纸质文件);利用网络进行案件动态管理等,正在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推广开来。有条件的地方,还利用互联网,加强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检察信息交流,拓展视野,为我所用。
九、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检察远程教育
由于历史的原因,为了适应新世纪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检察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任务很重。然而传统的培训方法、培训手段十分单一,培训能力十分有限,要在短期内使迫切需要培训的对象受到培训,困难重重。近年来,检察机关利用信息网络开展检察远程教育,为解决这个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2001年,依托北京大学开展“万人续本”网上远程教育活动,近万名检察人员参考;2002年又依托清华大学开展“万人续本”网上远程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层次、各种专业、各种形式的网上检察远程教育将陆续推出,检察官们将可以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学习自己需要的任何一门课程。
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讯问活动进行全程录像
现代信息技术正在向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一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领域正在不断的开拓过程中。一些检察机关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开始对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从犯罪嫌疑人进入审讯室开始。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真实、完整地记录讯问过程,不仅使证据固定化、形象化,避免犯罪嫌疑人事后翻供,而且也可以强化对检察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防止检察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诱供、逼供、刑讯逼供,有利于检察机关、检察队伍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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