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市场调研(共9篇)
1.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一
经济管理类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研与分析-基于黑龙江科技学院的调研
本调研报告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资料分析、专家咨询、座谈会和个别访谈调查等方法获取第一手资料,就调查中得出的基本结果进行了重点分析,同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作 者:吕平孙亚朋 贺龙军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 刊 名:中国大学生就业 英文刊名:CHINA UNIVERSITY STUDENTS CAREER GUIDE 年,卷(期): “”(22) 分类号:C913 关键词:经济管理类毕业生 就业状况 调研 分析2.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二
目前,黑龙江豆油市场购销活动保持基本平稳。据对黑龙江主要中心城市豆油市场行情的监测,哈尔滨散装地产三级大豆油零售价格4.05~4.10元/斤,齐齐哈尔散装地产三级大豆油零售价格4.00~4.05元/斤,牡丹江散装地产三级大豆油零售价格3.95~4.00元/斤,佳木斯散装地产三级大豆油零售价格3.90~4.00元/斤,绥化散装地产三级大豆油零售价格3.95~4.00元/斤。5升小包装一级转基因大豆油零售价格52~53元/桶,地产一级5升小包装非转基因大豆油零售价格50~52元/桶,与前期价格相比基本持平。
近期黑龙江大豆油市场总体需求状况不会发生明显改变,各地大豆油价格以平稳为主,不排除部分地区豆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可能性。
3.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三
与前一周相比,在市场监测的近48余个品种中,有20余种蔬菜价格上涨,17种蔬菜价格下跌,其余蔬菜价格持平。
其中,涨幅较大的三种蔬菜分别为大白菜、韭黄、红尖椒,目前价格每公斤分别为2.00元、24.00元、16.00元,上涨幅度分别为38.78%、36.01%、34.65%;下降的三种蔬菜为韭菜、菠菜、芋头,降幅分别为32.17%、16.25%、15.18%,目前价格每公斤3.40元、3.00元、5.00元。
市场来源监测系统统计:当前市场上流通的蔬菜主要产自山东、河北、北京、内蒙古等地。
据经营业户介绍,蔬菜价格出现持续小幅上扬,主要是受天气影响的,近期的冷空气侵袭我国大部分地区,对蔬菜的生产、采摘、运输和上市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各环节成本增加,供应偏紧,价格上扬;另外冬储菜受供应量减少的影响,价格上涨明显,拉升整体蔬菜价格;如大白菜价格从上周的1.50元/公斤涨至目前的2.00元/公斤。
业内人士介绍,每年春季,蔬菜价格都会出现波动,由于这一时期天气多变,并且各地蔬菜供应产地轮换,部分蔬菜供应短时偏紧,因此蔬菜价格短时上扬属正常现象,就目前情况看,虽然人工、生产资料等成本同比有所上扬,但蔬菜价格仍低于去年同期,说明今年的轮转情况要好于去年,随着冷空气的离去,本地蔬菜对鹤岗市供应量的增加,蔬菜价格将回落。
4.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四
每周一、二、三、四、五、六、日定期举办招聘会
双玉人才于2012年9月21日(周五)2012黑龙江(双玉)“职来职往”夏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本市场每周日上午定期举办“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本市场每周一至周日8:00-18:00全天开放,免费求职,免费推荐工作。
9月20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9月21日(周五)2012黑龙江(双玉)“职来职往”夏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9月22日、23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世纪人才”夏季大型综合类万余岗位人才招聘大会(室内、外)。
9月23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9月24日(周一)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
9月25日(周二)“2012哈尔滨中小企业专场暨应届毕业生专场会”。9月26日(周三)“一技走天下”2012哈尔滨技工、普工、技术人才专场会。9月27日(周四)“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9月28日(周五)“龙腾2012、激情盛夏促就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10月08日(周一)“携手人才、智慧共赢”夏季大型人才招聘大会。10月9日(周二)“共赢2012、非你莫属”大型人才招聘会
10月10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0月11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0月12日(周五)“实战•赢家”龙江销售、市场、业务员专场招聘会。10月13日、14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第8届“万人才市”赶集大会(室内、外)。
10月14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0月15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10月16日(周二)“2012哈尔滨中小企业专场暨应届毕业生就业专场会”。10月17日(周三)“大型百货、零售及酒店、餐饮现代服务业专场招聘会”。
10月18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0月19日(周五)中高级技术/管理/营销/文职类人才暨IT产业/电子电器/生产制造业专场招聘会。
10月20日、21日龙视《勇往职前》、双玉人才市场联合举办2012黑龙江“勇往职前·职场双玉”夏季现场对接大会 10月21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0月22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10月23日(周二)“龙腾2012、盛世金秋促就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10月24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0月25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0月26日(周五)“赢在未来职场起跑线”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10月27日、28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世纪人才”秋季大型综合类万余岗位人才招聘大会(室内、外)。10月28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0月29日(周一)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
10月30日(周二)“共赢2012、非你莫属”大型人才招聘会
10月31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1月01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1月02日(周五)“扬帆职场“2013黑龙江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11月03日、04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第9届“万人才市”赶集大会。
11月04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1月05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1月06日(周二)“医药、保健品、生物/化工、销售”专场。11月07日(周三)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
11月08日(周四)“超越梦想、扬帆想航”2013应届往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11月09日(周五)“龙腾2012、大美龙江冬季促就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
11月10日、11日(周六、日)黑龙江省“千企万岗暨毕业生”特大型人才招聘会。11月11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1月12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1月13日(周二)2012黑龙江省“职来职往”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11月14日(周三)“大型百货、零售及酒店、餐饮现代服务业专场招聘会”。
11月15日(周四)“营销、建筑、房地产、装饰、物流、物业”专场。11月16日(周五)“2012哈尔滨中小企业专场暨应届毕业专场招聘会”。11月17日、18日(周六、日)“2012哈尔滨冬季促就业大型人才招聘会”。
11月18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1月19日(周一)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
11月20日(周二)“实战•赢家”龙江销售、市场、业务员专场招聘会。
11月21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1月22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1月23日(周五)“2012哈尔滨中小企业专场暨应届毕业生专场会”。11月24日、25日(周六、周日)“哈尔滨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习、创业、促就业招聘大会”。11月25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1月26日(周一)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11月27日(周二)“共赢2012、非你莫属”大型人才招聘会。
11月28日(周三)“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1月29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1月30日(周五)“赢在龙江、赢在未来”大型人才招聘会。12月01日、02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世纪人才”冬季大型综合类万余岗位人才招聘大会。12月02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2月03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2月04(周二)“龙腾2012、非你莫属”大型人才招聘会。”
12月05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2月06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2月07日(周五)“冰雪龙江、相约龙江、超越梦想”大型招聘会。12月08日、09日(周六、日)“黑龙江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暨2013应届毕业专场招聘会”。12月09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12月10日(周一)“一技走天下”2012哈尔滨技工、普工、技术人才专场会。
12月11日(周二)“促进就业、才聚双玉”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12月12日(周三)“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2月13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2月14日(周五)“放飞梦想、成就未来”大型招聘会。12月15日、16日(周六、日)“扬帆起航”2013应届毕业生大型供需见面会。
12月16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2月17日(周一)龙江基层人才•服务业、制造业蓝领人才专场招聘会。
12月18日(周二)黑龙江冬季营销、技术、文职类专场招聘会。12月19日(周三)“2012大学生短期工、兼职工及计时工”专场招聘会。
12月20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2月21日(周五)“给力龙江2012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12月22日、23日(周六、日)黑龙江(双玉)第10届“万人才市”赶集大会。
12月23日(周日)“月嫂、育婴员、住家保姆、白班保姆、护工等家政人员”专场招聘会。
12月24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12月25日(周二)“追逐梦想、携手明天”大型招聘会。12月26日(周三)“一技走天下”2012哈尔滨技工、普工、技术人才专场会。
12月27日(周四)“营销、管理、文职、行政、外语、外贸”专场。12月28日(周五)“2012黑龙江促进就业、才聚龙江”迎蛇年大型人才招聘会。
12月29日、30日(周六、日)“黑龙江冬季大型人才招聘会暨2013应届毕业专场招聘会”。
12月31日(周一)“营销、物业、保安、保洁、机械制造、技术工人”专场。
另聘:猎头主管、话务员、业务员:25-55岁,有无经验均可,免费培训。
电话:0451-57771233、57771311 *** qq:847809700 地址:香坊区公滨路567号(中山路与公滨路交口,香坊供电局右侧10米)乘:
5.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筑工程中介服务业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本条例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建筑装修工程。
本条例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从事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行署,下同)县(县级市,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管理。
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小城镇的建筑市场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进行建筑市场管理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其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向被检查的单位、个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四)向社会公布对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实施检查的情况。
第二章 建筑市场准入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立项文件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大型、省重点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第七条 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一)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修;
(二)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
(三)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
(五)工程项目管理。
第八条 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真实、有效的文件。
第九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大型和省重点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其他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按照管理权限由建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十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四)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和所配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的要求;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法定部门审查合格;
(六)应当委托监理的建筑工程已经签订委托合同;
(七)已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第十一条 境外相关企业到本省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制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二百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以上以及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二)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项目;
(三)城市道路及桥梁、涵洞、地铁、轻轨、公共停车场项目;
(四)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项目;
(五)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十四条 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
(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投资的;
(四)政府融资的。
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可以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当有三个以上的投标单位参加,否则招标无效。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不合理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尚未确定中标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已经确定中标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无故中止招标活动,对于中止招标活动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招标人发售的招标文件只可收取工本费。
第十七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工程招标事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第十八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工程招标事宜,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五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批准文件;
(二)有关工程技术、概预算、工程管理专业人员名单及其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以及工作经历等书面证明材料;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九条 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筑工程,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活动。
有形建筑市场是自主经营的建筑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招标人在发出工程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当将工程招标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依法可以直接发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取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或者银行汇票,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
招标结束后十日内,招标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刁难和限制发包单位依法选择、确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禁止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
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认定。
第二十四条 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消防等企业或者部门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者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承包单位。
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消防等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应当通过公平竞争承包建筑工程,不得与前款规定的企业或者部门串通承包建筑工程。
第二十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评标制度。
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领取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评标业务。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评标专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通过有形建筑市场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
第二十八条 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项目管理和风险担保等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不得与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可以自主选择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委托人指定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建筑中介服务单位进行合法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并自行完成,不得转让。
从事建筑工程中介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
第三十一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中、小学校校舍工程;
(四)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六)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前款所列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是否监理,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第三十二条 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组建监理单位,并不得与监理单位发生股权关系。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国有单位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控股的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第三十四条 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委托,可以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注明资格证书的等级和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
第三十五条 造价咨询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定额,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得弄虚作假,对其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编制工程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标底等文件和草拟建筑工程合同。
招标代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与其所承接的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五章 建筑工程合同与造价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单位应当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中介服务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和价格信息,约定合同造价。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计价规则和计价方法,约定合同造价。
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合同的造价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第三十九条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建筑工程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建筑工程合同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备案。
第四十条 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制度。
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
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
第四十一条 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送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比较复杂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期限,经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延长。
发包单位收到承包单位交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时,应当书面签收。发包单位不签收的,承包单位可以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签收,拒不签收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发包单位收到竣工结算文件的日期。
第四十二条 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
有关部门对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单位不得办理新建建筑工程的立项和有关审批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审查和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发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发包单位拒绝提供担保的,承包单位可以拒绝施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自行组织建筑工程招标的,处以八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但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限期补办手续,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罚款;
(三)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四)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责令重新组织招标,并处以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的罚款,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超出工本费变相牟利的,超出部分责令返还。拒不返还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六)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处以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罚款;
(七)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的罚款;
(八)应当实行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处以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九)合同文本未按规定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补办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处罚:
(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资质证书的,予以吊销,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证书。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三)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的,予以取缔,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中介服务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服务费用一倍至二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四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四)施工单位越级承包的,处以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五)建筑工程中介服务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处以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六)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或者中介服务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服务费用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七)咨询单位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以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一倍至二倍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吊销在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盖章的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八)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消防等专业设计、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与相关企业或者部门串通承包建筑工程的,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一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六条 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等单位违反本条例,限定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办理审批、许可事项的;
(二)超出规定工作期限不作为的;
(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四)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不予制止,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五)利用职权指定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中介服务单位的;
(六)利用职权为建筑工程指定建筑材料或者其他材料设备的;
(七)泄露管理相对人商业机密的;
(八)其他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自建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6.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六
全力推进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利用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有效措施,我省对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工作之初厅党组就如何做好落实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以土地利用处为指导,以土地利用勘测中心为主体,各市(地)县土地利用科(股)为具体落实单位的省市县良性互动的组织模式;确定了试点先行、平行推进的工作模式;确定了健全制度、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利用系统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基本做到了有针对性的研究落实,有操作性的手段落实,有推进性的目标落实,确保了这项工作的确位、到位和升位。截止2005年1月,我省各地累计上传土地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告、土地转让、土地租赁、土地抵押、土地储备等7项监测数据一万三千余条,占全国所有上传监测数据的四分之一,到2005年3月底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在各市县的覆盖面达到了100%,地价动态监测在已开展哈尔滨的基础上,2006年第一季度开始全省其他12个地(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现将我省的工作情况向大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省厅党组多次就如何落实这项工作专项研究,认为不能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视为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来落实,而应以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全局高度来开展工作,经过认真研究,省厅提出了“七个结合”,即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与落实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把这项工作作为我省落实28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十项突破)之一;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治本之策来深入落实;与实现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职能到位结合起来,写入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目标考核
体系;与公开操作源头防腐结合起来,写入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与协议出让土地最底价制度结合起来,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与土地收益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地价监测信息与拟供应土地信息考核土地收益是否合理;与建设用地管理结合起来,明确规定,这项工作不到位的市(县),将停止农用地转用审批;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起来,作为省人民政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统一认识以后,我厅立即召开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地主管土地利用的局长、土地利用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参会。厅长批示利用处要合力做好,由主管厅长亲自部署,引起了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厅还下发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土地利用处长为副组长,其他处室和市(地)局长参加的组织机构,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通过上述工作,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展开。
二、强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保障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事监测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为了使我省各市、县工作人员更加深入了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内容,熟练掌握操作程序和方法,我省采取了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分片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举办了全省集中培训班的基础上,由承担单位省土地勘测利用技术中心的组织开展了二次分片培训工作。培训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到全省所有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全省13个地(市)及省厅派出机构辖区内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用按地(市)集中讲解、集中操作、座谈答疑等方式进行。针对省厅确定的大庆、佳木斯等试点单位,在集中培训、分片培训的基础上又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第三次培训,即重点培训。通过三次培训,解决了在工作开始后遇到的问题,保障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建立机制,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2004年,我省抓住了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契机,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和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治理整顿不利于土地供应和交易过程中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内部规定和低价出让土地行为。在各地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执法监察总队联合组成抽查组,抽查了全省13个地(市)、3个派驻机构、30多个县(市)的土地供应和交易过程中信息公开和土地供应收益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市县进行了通报。
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我们又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问询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所谓问询机制就是业务人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将这些单位的名单报给省厅土地利用处,省厅土地利用处及时提出该单位动态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单位负责人说明开展不利的原因并限期整改。所谓目标考核机制就是省厅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纳入对市县及省厅派出机构班子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通过这些措施和机制的建立,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截止到2004年底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的供应和交易工作覆盖面达到了82%,2005年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实现了全省的全面覆盖。
四、抓住重点,健全制度,是规范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基础 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制度建设是重点,是基础。我厅在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29号),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制度中,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落实困难的几个主要问题,即人员不稳定、部门难协调、上报数据不及时、上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不高等。我们及时研究,分析原因,制定了六项制度,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员管理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上报审批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汇交上传时限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保密制度》,在大庆、佳木斯等地(市)应用试点修改完善后,通过发文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同时,我们还代省政府起草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批地责任制度》,强调了公开信息、阳光行政;起草了《划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后监督及部分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制度》,对动态监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员管理制度》详细地规定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人员的培训、上岗、离岗要求,明确了上岗、离岗实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审批制,工作考核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动态监测办公室负责。通过这项制度,强化了对信息员的管理,稳定了人员队伍;《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上报审批制
度》明确了信息上报和审核责任,即按部门职能划分,建立信息谁管理、谁上报、谁审核的信息上报制度。通过这项制度,明确了部门责任,解决了部门配合问题,确保了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了上传数据的全面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汇交上传时限制度》,按照信息的种类,依据国土资源部11号令、21号令等文件的要求,详细地规定了各类信息的上报时限,解决了上报数据不及时等问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详细规定了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纳入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并具体落实,有效地保证了我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促进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得到规范落实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部门多、采集数据量大、技术难度高,可以说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省厅经过认真讨论,决定采取“鼓励创新、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的方法,规范落实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为了提高工作的有效方式,我们经过积极支持、认真指导,树立了以大庆市局和佳木斯市局两个试点单位,形成了大庆模式和佳木斯模式,大庆模式的特点是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协调管理、事业单位(地价评估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按业务职能划分配合部门的运行模式;佳木斯模式的特点是成立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场科),办公室主任为主信息员,其他科室配合人员为分信息员的运行模式。随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开展,这两个典型单位的运行模式都被证明是合适的。
这两个典型单位虽然运行模式不同,但都通过工作实践摸索出具有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数据的获得行为与日常土地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的路子,将这种行为嵌入土地审批的各个环节,变被动为主动,改变过去事后统计、数据缺失等被动局面。为此,这两个局在内部审批时建立了建设用地审批联系单制度,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审批工作的一个环节,嵌入到发文发证工作的前一个环节,保证了土地市场数据获得的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经过一个时期的运行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创新是保证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治本之策。为了推广佳木斯、大庆的工作经验,检查督促各地市工作进度,2005年初省厅在佳木斯、大庆分东西两片召开了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会议,会议上我厅向全省推广大庆和佳木斯经验,引导各地按要求开展工作,规范各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运行工作。
六、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功能,促进土地利用工作升位
在我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在促进土地市场建设方面有很强的生命力,其功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信息平台功效。通过系统的建立和使用,一方面为各地政府间进行信息沟通,相互借鉴,提供了信息平台,另一方面为用地者提供了公开竞争的信息平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前,各市、县的土地供应与交易市场信息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发布,限于发行范围、收视人群及发行播放时间,影响范围小,限制了一部分土地投资者获得土地信息,使部分土地投资者丧失了参与竞争的机会。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运行后,省厅发文规定,各市县的土地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公告等信息必须在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否则,视为违纪。作为土地供应信息发布专业媒体,土地投资者只需查看网络就可以了解我省各地的具体土地供应情况。使我省各地土地招商信息跨越了空间限制,走向了世界,创造了土地需求,促进土地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二是监督平台功效。这个系统的建立使得供地更加公开透明,使政府的供地行为公开化,有利于阳光行政,有利于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土地收益稳步提高。
三是研究分析平台功效。由于系统是庞大的信息载体,对大量信息的分析,更加有利于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掌握土地市场走势。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可以随时随地的统计出新增、存量土地在土地供应中所占的比例、各用途土地供应结构、批而未供土地面积等。2005年我们运用这些数据形成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在报告中指出了哪些地(市)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过大、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比例不高、土地收益工作还有待于提高等问题后,省厅做出了加大各地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对参与国家宏观调控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到今年下半年,我省土地供应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用地结构基本保持了均衡,存量土地得到了盘活,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正在大幅度减少,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充足,社会商品住房价格稳定,实现了土地供应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
实践证明,我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运行,有利地促进了土地利用工作,促使管理更加科学,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土地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7.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七
进入2011年以后, 黑龙江省生猪价格持续回升, 一季度生猪收购平均价格为6.34元/500g, 同比上升24.4%, 猪粮比价为7.1:1;一月份生猪收购均价为6.14元/500g, 环比下降4.6%;二月份生猪收购均价6.32元/500g, 环比上升2.9%;三月份生猪收购价格均价6.55元/500g, 环比上升3.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一季度生猪收购价格逐月上升, 饲料成本中玉米价格有所上涨, 玉米价格为1.05元/500g, 豆粕价格为3280元/吨, 饲料成本比去年有所上升, 一季度黑龙江省生猪收购价格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2010年上半年生猪价格低迷的影响, 存栏数量下降。2010年上半年全国和黑龙江省生猪收购价格持续低迷, 使得生猪养殖户补栏积极性不高, 生猪存栏数和能繁母猪存栏数持续下降。见表1、2。
2010年末, 生猪存栏数比2009年末同期减少3.24%, 能繁母猪比2009年末同期减少3.26%。进入2011年以后, 生猪存栏和母猪存栏的下降势头仍然没有得到遏止。一月份生猪存栏44510万头, 比2010年12月份下降1.92%, 比2010年同期下降2.18%。能繁母猪存栏4740万头, 比2010年12月份下降0.17%, 比2010年同期下降2.67%;二月份生猪存栏44410万头, 比1月份下降0.22%, 比2010年同期上涨0.18%。能繁母猪存栏4730万头, 比1月份上涨0.21%, 但比2010年同期下降3.27%。
二是受猪病多发影响, 养殖户风险成本增加。2010年以来, 我国猪病发作依然较为频繁, 且范围较为广泛。猪病主要以口蹄疫、混合高热、蓝耳病等疾病为主, 涉及范围除了西北及东南沿海等地外, 全国多数地区都有零散发作。发病特点为多种疾病混合发作, 使得治疗难度加大, 有效性降低, 导致2010年上半年我国无害化处理数量同比增加3.3%。同时, 隐性病毒携带和免疫空白的存在较多, 这些都有可能再次引发疫情。尤其是2010年7、8月份以后局部地区疫情加重, 作为主流饲养的散养户损失惨重, 不仅减少了出栏量而且也极大的削弱了补栏的积极性。最近一段时间, 据笔者了解, 疫情并没有减弱, 流行性腹泻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多发, 致使目前母猪存栏仍然不多, 且产仔数量减少, 这一趋势预计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三是受养猪成本升高的影响, 引起生猪价格上涨。自2011年初以来, 黑龙江省生猪养殖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饲料价格上涨, 导致养殖成本走高, 养殖利润大幅下降。其中玉米是生产猪饲料的主要材料, 占到了猪饲料成分的60%左右。从黑龙江省的情况看, 一季度玉米均价为1.05元/500g, 比2010年同期上涨23.9%。另外人工费上涨较多, 规模化猪场工人月均工资上涨二百元左右, 成本的上升必将推高生猪价格。
笔者估计, 上半年猪价很难下跌, 从统计分析中可以看出能繁母猪存栏量仍然呈下降趋势, 仔猪存栏量偏少, 再加上当前物价上涨压力较大, 预计猪价上涨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 如果疫病控制不当, 持续时间会更长。
二、黑龙江省生猪市场价格走出低位的应对措施
从2007年至今, 虽然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鼓励养殖、平抑价格, 但是这四年中, 猪价仍然像坐过山车一样波动很大,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出现波动是完全正常的, 养殖户作为市场主体承担一定价格风险也是正常的, 养猪只盈不亏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但是波动幅度不能过大, 政府职责也是防止生猪价格剧烈波动而不是干脆不动。调控市场价格、化解市场风险要依靠市场手段,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完善生猪储备体系, 增强市场调控能力。从2008年黑龙江省增加省级肉类储备以来, 各储备单位都很重视, 做了大量工作, 完成了生猪活体储备任务。但总体看数量较少, 调控能力较差。笔者预计随着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将会逐年增加, 储备数量也应该同步增长。为了落实支持肉类行业政策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笔者建议将黑龙江省省级储备肉由现有一天的储备量增加到五天的储备量;同时要在保证储备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冻、活储备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二是适时推出全国生猪期货交易制度, 建立能够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预期成本的套期保值机制。在欧美, 期货交易已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规避风险的“常规手段”, 仅美国畜禽期货市场就有瘦肉猪、冷冻猪肉、活牛、饲牛等多个期货品种。2010年, 重庆市农畜产品交易所正式运营, 开展生猪远期交易, 主要是依托现代网络资源, 采用中远期交易、竞拍交易等多种交易形式, 为上市生猪产品提供竞价的平台, 为生猪产品生产供销环节的各方参与者创造合理配置资源的机会, 通过市场的价格调解功能, 平抑价格波动, 稳定产品价格;通过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提供有效的规避风险工具, 稳定农民收入。生猪期货可使广大养殖户通过了解未来价格走势, 甚至“先卖后养”来规避风险, 减少养殖的盲目性, 同时为政府调节生猪市场提供一个比较有效的价格信号。望奎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首个生猪远期交易试点县, 将探索黑龙江省生猪规避市场风险的新机制和新途径, 必将黑龙江全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三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 尝试建立生猪收购保护价制度。要实行生猪定单养殖, 政府对养殖场和养殖户认定资格后采取多家联保贷款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用于购买仔猪和饲料, 确立合理收购价格, 由屠宰场 (肉食加工企业) 保护价格收购育肥猪, 由政府有关部门、养殖场 (户) 、屠宰场 (肉食加工企业) 三方签定产销合同, 同时明确养殖户、屠宰场 (肉食加工企业) 毁约处罚责任, 以法规范运作。
四是加大政府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为生猪养殖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黑龙江省应继续落实好国家生猪标准化规范养殖场 (小区) 建设、调出大县奖励、良种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疾病防控等扶持政策。同时扩大和推广三元杂交猪、猪人工授精等技术, 降低养殖成本。
五是加强生猪市场供求信息指导, 引导生猪资源合理流动。散养户多、规模化养殖比例小是黑龙江省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养猪业是农民主要的致富手段, 淘汰散养户在黑龙江省目前阶段不现实, 以散养户为主流的生产方式将在黑龙江省长期存在。因此, 需加强对散养户的信息指导, 使散养户增强对市场的预判性, 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同时, 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时机也很重要, 要有提前量并赋有前瞻性, 把握好扶持政策的出台时机, 生猪价格大幅上涨时, 就不要大量出台扶持政策, 要做到未雨绸缪。
摘要:2011年一季度, 黑龙江省生猪价格受存栏数量、养殖风险成本、养猪成本等因素影响而呈上涨趋势。应对黑龙江省生猪价格的变化, 应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适时推出生猪期货交易制度, 建立生猪保护价制度, 加大政府扶持及对市场供求的指导。
8.黑龙江市场调研 篇八
一、基本情况
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转变,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加大。截至目前,5个县(市、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5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6 %。
二、主要流转方式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采取多形式合法、合理、有效流转土地。
一是农户间自由流转。主要是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自行流转。这种形式大部分为村民举家外出务工,将土地交由亲属朋友经营,租金一般较低,且租期较长。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涉及27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7%。肇州县通过种粮大户流转土地达到36.5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面积的92.5%。
二是通过合作社流转。由村委会将农民组织到一起,成立合作社,农户以自有土地作为股份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组织一少部分人员对社员的土地进行连片经营,制定《章程》规范,社员按照股份进行利润分红。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3.0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5%。2011年,肇州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2.9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5%。
三是通过村委会流转。由村委会牵头,把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以“高价”连片反租到集体,再租给其他农户。这种形式流转土地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4.3%。截至目前,肇源县复兴村通过这种方式流转土地4000亩涉及农户582户,建设大棚1500栋,每栋棚室占地2亩,亩效益在1.5万元以上,是种玉米亩效益的10倍。2012年肇州县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通过村集体流转双发乡双发村、二井镇实现村和永乐镇新路村农民承包土地1万亩,实现规模经营。
三、流转土地的经营形式
目前,农地流转后的经营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传统的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后小规模经营之外,还出现了多种经营形式,呈现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相互交织的局面。比较典型的经营形式创新有六种:
一是种植大户经营。大户通过与农民或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事规模种植。2010年齐齐哈尔市22616个种植大户共经营705.8万亩耕地,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的69.7%。克山县共扶持发展4000多个大户,经营土地121.4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52.1%。泰来县大兴镇青岗村农民赵福和2010年经营耕地共计1.8万亩。
二是龙头企业直接经营。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生产原料基地,并以资金、机械、科技等优势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生产。如2010年齐齐哈尔市12家农业企业共经营耕地4.7万亩。博天糖业依安分公司租赁农户土地2.6万亩,采取集约化手段种植甜菜。克东县飞鹤乳业租赁农户土地1万亩,为企业两个万头奶牛牧场建设青贮饲料基地。
三是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民土地实施规模经营。绥化市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土地达70.7万亩。青冈县兴农海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进行玉米高产创建,经营规模达4000亩。
四是“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推动成立合作社,合作社流转土地从事生产,企业与合作社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克山县昆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推动建立了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共同进行大豆种植。合作社向社员无息赊销良种、化肥,提供农业科技培训,无偿为社员缴纳农业保险,免费代储代销大豆,农户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肥料、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等“六统一”生产。目前,合作社共吸纳包括种田大户在内的农户7.3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76.8%,带动农民规模经营土地180万亩。
五是集体统一经营。村集体依托农机合作社等组织,将本村农户土地反包后统一经营。克山县北联镇新兴村利用国家支持的价值100万元的农机具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2004年依托农机合作社的大机械优势,在依法、平等、自愿、有偿前提下,以每亩160元的价格把全村2.13万亩耕地流转到村集体统一经营,年均增加农民收入2000万元。2008年该村又被立项为全省1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并投入价值1000万元的大型农机具37套,规模化经营、标准化作业的现代农业建设又上新台阶。目前,北联镇已有4个村实现整村规模经营,耕地面积达到6.5万亩。
六是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土地经营权的出租、转包等,年终根据收益情况进行分红。五大连池市新发乡德安村德安惠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社员以土地经营权人股成立,每亩1股;农户和合作社分红以大豆130公斤单产为标准,亩产低于130公斤时合作社不参与分红,超出130公斤的部分由合作社和社员按二八分红。目前合作社经营耕地由2000亩扩大到1050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9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现状影响土地流转。目前从农村现状看,还存在着人多地少问题,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较慢,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认识不一致,放任自流和过度干预两种倾向都不同程度存在,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而不能积极主动地想办法;有的对一般的号召抱有幻想而发文多、行动少;有的一味依靠行政推动甚至忽略农民意愿直接进行反租倒包。这些都不利于土地流转的正常开展。
nlc202309030206
二是土地收益的不确定性影响土地流转。由于土地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农机和水利设施的投入后,土地收益预期增长幅度较大,导致一部分农民对流转心存疑虑,今年的土地出租收入是每亩地400元,五年、十年后的收入是多少,无法预计。大多数农民处于观望状态,一部分农民即使转让土地期限也较短。
三是农民靠地为生的陈旧观念影响土地流转。很多农民存在“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传统观念。过分依赖土地,视土地为命根子,小富即安。觉得自己没有一技之长,离开土地谋生成为问题,宁可赖在家里、赖在土地上,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也不愿把土地转让给种粮大户或合作组织。
四是流转期限短期化不利于经营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各地土地流转期限多在五年以下,很多地方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签,根源在于转出土地农户对土地流转价格上升的预期。由于期限较短,土地经营者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投入、不敢投入,加剧了当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困境。很少有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自发投入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难以改变。
五、政策措施及建议
一是把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把政策交给农民。同时要宣传土地流转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的典型,教育广大农民正确处理好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推进土地流转的关系,让农民正确认识权利和政策的关系,在政策保护权利的前提下,大胆流转。同时帮助转让土地农民增加再就业的机会,增加土地外的收入。
二是典型带动,加大引导力度。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以及种粮大户,立足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循环经济等二、三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牵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创新土地规模经营方式,有序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引导更多农户参加土地流转。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优惠政策,让流转土地的农民能够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吸引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三是规范程序,加大服务力度。建议省政府出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管理办法,地方政府根据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决土地权属不清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特别是要重点规范农户之间的自由流转行为,完善流转合同内容,指导农户流转必须签订合同,保护双方利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信息、政策咨询、协调流转价格、督促合同兑现、处理流转纠纷等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鉴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健全土地流转动态管理台账。
四是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作为土地流转奖补资金,通过担保贷款、以奖代投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土地规模经营达到一定数量市县给予奖励。同时整合现有涉农资金,重点向土地流转度高、规模经营好的项目倾斜。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投放规模,对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扶大作强,解决受让方基础设施投入能力差等问题。同时,正确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发挥工商资本带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积极作用,提倡和引导工商资本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参与土地流转,提高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话语权和利润分配水平。
五是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始终坚持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权不能变,耕地用途不能变的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标,不限面积。土地流转后确保农民“三个不失”,即“失地不失权,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受损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责任编辑:洪峰
9.黑龙江自然神奇的黑龙江导游词 篇九
各位朋友:
欢迎你们来黑龙江省旅游.黑龙江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无论是哪个季节来,您都会享受到各具特色的旅游。茫茫的林海雪原、浩瀚的原始森林、绿茵千里的湿地草原、神秘地大界江、五彩缤纷地秋季“五花山”,会使您领略到黑龙江省风光的自然、粗犷、古朴与绮丽,感受到回归大自然、融入大自然的崇高境界。
黑龙江省,系由境内最大的合理流黑龙江得名,简称“黑”。面积46万多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8%,在各省中居第六位。人口3700万,占全国人口的3.22%。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土地肥沃,山川纵横,资源丰富,经济发达。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黑龙江经历了曲折发展和振兴腾飞的历史进程。今天,黑龙江省已成为雄踞北疆的国家商品粮基地、机械工业基地、石油化工和煤炭工业基地、木材生产基地。
(独特的区域优势)
黑龙江省位于东北边陲,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太阳升起最早的省份。最北端在漠河一带,纬度超过了53°,它是中国最接近北极圈(66°31’)的地方,农历夏至时和冬至时,在这里可以看到北极圈的极昼极夜现象,因此被称为“中国的北极”。东端位置在抚远县东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汇流处乌苏镇,被称为“东方第一镇”,是我国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因此有中国“东极”之称。东部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俄罗斯相望。西部与内蒙古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整个陆地、水面与俄罗斯之间的边界线全场3045公里,有得天独厚的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的优势。
(多姿多彩的山林湿地)
黑龙江省地势北高东低,地形复杂多样。
大兴安岭山地,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大兴安岭,面积8.6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000米-1400米,主要由火山岩组成。由于受古代冰川作用和现代水流侵蚀,因而山体浑圆,东陡西缓。东坡边缘为阶地山麓,西坡成高原状,皆有森林覆盖,被称为“绿色长城”。
小兴安岭山地,它同大兴安岭相毗邻,东南连接三江平原,东北部紧抵黑龙江边,面积7.7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600米-1000米。山体和缓,呈丘陵台地状,盛产红松,被誉为红松地故乡。
东南部山地,包括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面积7万多平方公里,平均海拔600米-1000米。玄武岩地熔岩台地经流水长期切割,行程显著地平顶方山,花岗岩地区有无数局部山间盆地,蕴藏着深厚地煤层和近代冲积层。
松嫩平原,位于黑龙江省西部。由松花江,嫩江侵蚀冲积而成。面积13万多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平均海拔150米-200米,内有大片宜耕地、沼泽、湖泊和风沙地,是黑龙江省主要农牧区和湿地旅游区。
$哈尔滨极地馆导游词 ·牡丹江雪堡导游词 ·大兴安岭导游词 ·漠河导游词$
三江平原,位于黑龙江省东部。由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冲积而成,面积7.5万平方公里。现已大面积垦殖,建有50多个机械化大型国有农场,已成为黑龙江省主要商品粮基地之一和农业旅游、湿地旅游观光带。
(纵横交错地江河湖泊)
黑龙江省河流纵横,湖泊奇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918条。
主要水系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水系,以及乌裕尔河与双阳河内陆水系。
主要河流有:黑龙江,它是我国第三大河流,其长度在世界河流中排第8位,它有南北两个源头,南源蒙古国境内,流经中国、蒙古、俄罗斯,在黑龙江省境内流畅 1890公里。松花江,源于吉林省长白山天池,全场1900多公里,在黑龙江境内流畅831公里。牡丹江,源于长白山脉牡丹岭,全场725公里,在黑龙江省境内流长382公里。乌苏里江,上游有两个源头,东源出于俄罗斯境内的锡赫特岭,西源于兴凯湖,全长950公里。绥芬河,源于吉林省老爷岭附近,流长 258公里,上游75%在黑龙江省境内。此外,还有嫩江、呼玛河、拉林河、乌裕尔河、呼兰河和挠力河等。
黑龙江省主要湖泊有兴凯湖、镜泊湖和五大连池。兴凯湖,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中俄边境上,面积4380平方公里,属于我国境内的约1068平方公里;兴凯湖北面还有一个小兴凯湖,面积为 145平方公里,生产白鱼。镜泊湖,是我国第一大山地堰塞湖,面积为375平方公里,平均水深45米,盛产“湖鲫鱼”。五大连池,是我国著名地冷水酸矿泉,200多年前由火山爆发形成的火山堰塞湖,有“天然火山公园”之称。
(四季分明的气候)
黑龙江省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东长下短,四季分明。下机凉爽宜人,午晚温差大。春秋时间较短。年平均气温从北向东南由-5℃至4℃,全年有5个月平均气温在0℃以下。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从北向东南由-30.9℃,逐渐上升至-14.7℃,气温最低的漠河县为-52.3℃;最热的月份为7月,平均气温从北往东南由 16℃逐渐升到23℃。上述气候的特点,使黑龙江省既适于开展夏季避暑旅游也适于开展冬季冰雪旅游。
(丰富的物产资源)
黑龙江省境内生态条件复杂,植物种类、植被类型多种多样。全省共有高等植物约183科2200多种。植被类型以森林为主,其面积占全省面积42.9%,其中原始森林占三分之二,木材蓄积量居全国第一位,是我国主要木材基地之一。食用、药用植物1000多种,其中龙胆草、人参、刺五加、黄芪等16种名贵药材被列为国家保护资源,产量和质量都居全国首位。矿产资源107种,以煤、石油和黄金为主。松嫩平原有相当丰富的石油资源和煤炭资源。黄金储量也很丰富,目前已探明的储量居全国第二位。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钼、铅、锌、铜、石墨、耐火黏土等矿藏。在动物资源中,有路栖脊椎动物498种,鸟类374种。在这些动物中,既有驰名中外的东北虎、丹顶鹤,也有世界上的鹿科动物-马鹿,还有猞猁、紫貂等。这些珍贵稀有动物,均属国家重点保护种类。
黑龙江哈尔滨建筑艺术导游词
也许你曾游历过江南,那烟雨迷蒙中的青瓦粉墙、小巧流水,透出温婉与柔媚的气息;也许你曾游览过千年古都,那朗朗晴空下的雕梁画栋、黄瓦飞檐,显示出堂皇与威严。而哈尔滨展现在你面前的却是另一种风格和魅力。哈尔滨早已因一曲《太阳岛上》而蜚声中外,澄净如练的松花江与明珠般闪耀的太阳岛已成为哈尔滨优美自然风光的象征。但朋友们可曾知道,哈尔滨独具魅力的建筑艺术同样迷人。
谈到建筑艺术,不能不提及城市的建设史。尽管远离中原地带,与之缺乏必要的文化交流,但哈尔滨地区同样有肃慎人居住;10世界30年代,女真人曾在这里建立阿勒锦村;12世界初,肃慎后裔金人在今阿城县白城子建立都城上京会宁府。此后哈尔滨地区逐渐发展,但到19世界末叶,哈尔滨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渔村,直至中东铁路的修建才成为城市发展的契机。
遥想在1前的松花江边,勤劳的人们在这里渔猎牧耕,过着悠然的生活,一切都是那么宁静与安逸。忽然有一天,一艘来自俄国的考察船溯江而上,发现了这片世外桃源,于是一切都改变勒。隆隆的汽笛声把这一名不见经传的小城推上了新的发展道路,当然,发展中也夹杂着屈辱和无奈。
也许哈尔滨注定是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城市,而其建筑艺术更是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舶来文化岂知。因为远离中原浓厚的文化氛围,在思想及观念上较少束缚,因而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可以说哈尔滨在被动开放的状态下,广泛吸收了西欧、俄罗斯、日本的建筑文化,才逐步行程了今天色彩纷呈、丰富的建筑风格。而且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段历史,哈尔滨的建筑才会带有如此浓郁的异国情调。
哈尔滨的建筑大体经历了近代和现代两个发展时期,而其近代建筑的发展则包括初期、发展期及晚期几个阶段。我们所熟知的“异国风情”即指其多样的建代建筑。
从 18至19,是哈尔滨近代建筑发展的初期,也是其建筑风格奠定的时期。这一时期随着中东铁路的修建以及俄国势力的扩张,兴建立阿东正教堂、铁路职工住宅和高级官员住宅以及当时西方正盛行的“新艺术”风格的官方建筑,如提路系统所属的铁路管理局大楼、火车站、铁路局旅馆、商场、铁路技术学校、铁路商务学堂等。这些建筑构成了早期哈尔滨建筑的基本风貌。
从1917年至1931年,是哈尔滨近代建筑的发展时期。大家都知道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19,中国政府收回了中东铁路的主权,自此哈尔滨逐渐发展成为拥有10余个国家领事馆和400余家外国资本投资企业的大城市。这一时期各国文化的交融甚为明显,建筑仍以教堂为主,仅动正教堂就改建、扩建、新建了18座。与建筑发展初期的俄罗斯式及“新艺术”风格占主导地位不同,这一时期尽管仍沿袭了上述风格,但更多的式折衷主义风格融入建筑之中,并逐步上升为主流。本文由励志大学www.lzdaxue.com整理提供
从1931年至1949年,可以认为式近代建筑发展晚期。众所周知的九一八事变之后,哈尔滨建筑风貌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日本30年代的近代式建筑在哈尔滨有所建造;另一方面折衷主义、浪漫主义及古典复兴倾向的建筑仍受青睐。1946年哈尔滨解放,但城市尚处于调整时期,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哈尔滨开始进入全新的现代建筑时期,同时也为近代建筑画上了句号。
(东方莫斯科)
哈尔滨素有众多雅号,“东方莫斯科”既是其一。漫步在哈尔滨街头,你会为不是跃入眼帘的精巧的建筑所吸引。极具俄罗斯风韵的建筑,主要又木结构及砖构的教堂、住宅及小餐厅。
即使没到过哈尔滨的人想必也听说过“喇嘛台”,它是建于18的圣˙尼古拉教堂,坐落在今天的博物馆广场。这座木构井干式帐篷顶叫嚷堪称“东方莫斯科” 的象征。可惜的是“十年**”中已被拆除,成为永远无法弥补的憾事。今天朋友们只能从图片及模型(现存哈尔滨建筑艺术馆)领路其风采。
该建筑平面呈八角形,东翼为圣坛,其他三翼设入口。以整齐的圆木水平叠砌成墙体,透出豪放粗犷的气质。主入口上层为耸立的钟楼,下悬一口大钟,两侧各悬挂几口小钟。每当夕阳中雄浑的晚钟响起,余晖中正脊上方三个似小洋葱头的屋顶便会显得那般轻灵飘逸。建筑正中耸立着向内收缩的八面体鼓座。鼓座之上是高高的帐篷顶,其顶部以一个小洋葱头造型结束,使屋顶形态更加丰满。当年这座优雅精致的建筑不知曾给多少虔诚的教徒带来心灵上的慰藉。
另一座体现浓郁俄罗斯风格的建筑是圣˙索非亚大教堂。教堂平面呈十字形,墙体为清水红砖。整个建筑最引人注目的要数中央耸立的巨大而饱满的洋葱头造型的穹顶,它坐落与16面体的鼓座之上,成为四翼校长彭尖顶的统率。这座教堂精致的砖砌技艺与严谨而完美的拜占庭风貌,成为“东方莫斯科”的又一标志。
除了这两座优雅的教堂之外,尚有东大直街尚的圣母守护教堂、哈尔滨游乐园内的圣母升天教堂、士课街的圣˙阿列克谢耶夫教堂,这些建筑都是俄罗斯式东正教堂的杰作。
亚布力滑雪度假区导游词
各位朋友:今天我们将共同赴亚洲最大的滑雪场——亚布力滑雪场所在地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来旅游观光。美丽可爱地山城亚布力,位于黑龙江尚志市东南部,在历史上属于吉林省。金朝时期是王公贵族们培育中药材之地,清朝时代,这里一直作为皇室狩猎围场,禁止百姓入林垦荒涉猎。1861年,封禁大开,那时这里松树满山岭,野果遍沟壑。18,中东铁路修建时,在此筑路地华工住在北面临时搭建地大棚里,所以那时此地还被称为北大棚。在此筑路地沙俄工头经常发现成片成片地苹果树,秋天结出累累地果实,于是将此地用俄语命名为“亚不洛尼”,即苹果园“的意思,音义”亚布力“此名沿用至今。亚布力土地富庶,物产丰富,有三百多种山产资源和十几种金属矿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时近几年,亚布力镇已经成为尚志市东五区六乡镇的政治、经理、文化及交通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以第三届亚洲冬季运动会雪上赛事为契机,亚布力镇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文化、教育等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被确定为全国26个重点建设建制镇之一,批准为省级乡镇工业开发小区,享有部分特区优惠政策。
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位于亚布力镇东南25公里处,西据生成哈尔滨市190公里,东据离牡丹江市160公里,有301过道滑雪场专用直线直通度假区,整个区域由长白山山脉张广财岭的三座山峰组成,即海拔1374米的主峰大锅盔山、1100米的二锅盔山、1000米的三锅盔山。当年东北抗日联军及后来的《林海雪原》曾在这里留下了许多故事和传说。全区规划面积68平方公里,保护面积87平方公里,启动面积22平方公里,度假区纬度较高,气候特点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0摄氏度,最低气温零下43摄氏度,最高气温34摄氏度。冬季山上积雪度可达100厘米,雪质优良,硬度适中。年积雪为170天,滑雪期为120天,市世界上少见的优良滑雪场地,很适于开展竞技和旅游滑雪地各项运动,滑雪场始建于70年代,经历20余个寒冬酷暑,已经成为亚洲当今最大地滑雪场,完全具备了承办大型国际比赛地条件,曾成功地举办过第五、第七届全国冬运会,192月成功地举办了第三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全部雪上项目比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第三届亚冬会期间亲临亚布力滑雪场视察并观看了花样滑雪和跳台滑雪比赛。以亚冬会为契机,1994年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投资公司投资2。8亿元人民币在这里兴建了风车山庄,香港惠扬股份又想公司投资1。5亿元人民币兴建了奥地利六人吊厢索道。尔后地几年里,交通山庄,有点宾馆,电冶培训中心的国内企事业单位都在这里逐步兴建度假区已经市集住宿、餐饮、娱乐、滑雪旅游,避暑度假等功能于一体地大型综合四季旅游度假区。
现在我们就到了亚布力滑雪里边由度假区,前方这座造型独特、形状又没地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地山门正以宽阔地胸怀、宏伟的气势热情迎接各位的到来。位于山门左侧,有一座矗立于山坡平台上的傲然屹立的风车,这座风车彷佛只与山为伴,与树相依,您可知道,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孤独者,它似一名威风凛凛的军人,在守护着度假区的高达山门,永保有人一路平安。请大家看右前方,那时“大地之子”风车网阵,共有109座风车,它所营造的是一种连续扩散性的大地文化符号。将来规划网阵中共建造999座风车,据说风车王国荷兰共有908座风车,我们风车将胜于荷兰。
各位朋友,现在我们就来到了世界级旅游滑雪圣地和四季度假山庄——风车山庄,未进大门,眼前锅盔山上那11条宛如瀑布的雪道格外引人注目,这雪的瀑布令您体验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仙界。这里为深交“风车山庄呢”?提起风车,人们便会想到风车之国——荷兰,在散发着郁金香气息的海滨,各式各样的风车不仅为大自然增加了许多灵气,而且是征服大自然,顺应大自然的象征。风车在商贾眼中,预示着财源滚滚,流转不息;在养生者眼中,象征着生命富于活力,气象天成;在哲人眼中,则昭示着无为而治,随遇而安的禅机道理。因此以风车作为第一个文化符号贯穿于山庄各项建筑艺术和环境艺术的总体构想之中,风车山庄即得名于此。创建世界第四代滑雪场是风车山庄修筑的总之和终极目标。它从人本注意和生态旅游角度出发,在总体规划上既保留了第一,二代雪场的古朴宁静的乡村风格,又提供了第三代滑雪场现代化的购物和娱乐的便利条件,同时,实际了大量独具特色的环境艺术项目。这里就是第三届亚冬会亚布力运动员村,成功的承办接待了来自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体育健儿和体育官员。黑龙江龙珠集团投资入股与风车山庄经营管理。山庄门口是雪具出租店。在这里可以租雪具学服。风车度假饭店三星涉外旅游度假饭店,参加第三届亚冬会的各国官员,运动员,教练员就曾在这里下榻。在风车度假饭庄后身可以乘坐天湖索道,在“绿色长廊”中,观赏两侧错落有致,变化万千的迷人风光。在此可以乘坐世界第一滑道,它全长2680米,如一条“银索”自海拔千米的三锅盔山蜿蜒而下。
【黑龙江市场调研】推荐阅读: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11-20
黑龙江新闻02-03
黑龙江面试题09-30
黑龙江经济发展08-17
黑龙江高二期末试卷09-22
黑龙江高考理科状元11-26
黑龙江优秀导游词10-09
黑龙江导游词大全11-20
黑龙江大学课程论文12-22
黑龙江科技大学图书馆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