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2024-09-23

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共15篇)(共15篇)

1.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一

大井中心小学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领导,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控制疫情,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点监测方案》,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建业 副组长:容计凡

成 员:官文肖 冯耀生 刘凤群 李永勇 张金海 黎达凤

二、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传染病管理办法。

2、督促、检查、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统计上报。

3、采取不同形式对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宣传预防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快反映,严处理,做好预防工作。准备好应急物品,如消毒液、宣传资料、患病隔离室、观察室。

4、重视加强对其它传染病的爆发、流行或监督管理工作。

2.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潍坊市高新区范围所有学校共65所,其中大中专院校3所、中学5所、小学19所、托幼机构38所。

1.2 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调查方案,设计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传染病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和疫情监测报告等。调查方法采用查阅资料、询问调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调查前集中对调查员进行培训,统一方法和标准。

2 结果与分析

2.1 管理组织与制度执行情况

65所学校中均成立了专门的传染病管理组织,职责分工明确;42所学校、托幼机构设置了医务室,配备了专门的校医。大部分学校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执行,只有2所大中专院校未执行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制度。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均指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检查考评制度,只有9所(13.85%)的学校、托幼机构制定了该项制度,并开展了自查考核。见表1。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2.2 传染病疫情监测情况

有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查的学校占96.92%(63/65),有医务室门诊日志的占64.62%(42/65),有传染病登记的占100.00%(65/65)。65所小学、托幼机构均按规定开展了新生入托入学的接种证查验工作。

2.3 学校健康教育情况

65所学校、托幼机构均建立了健康教育宣传制度,不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成立了专门的健康教育组织;制定了健康教育宣传计划;开设了健康教育课。

3 讨论

学校由于人员比较集中,如果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不到位,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4年全国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事件占总传染病事件的64.0%左右[1],福建省报告的13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在学校的有91起(68.4%)[2]。通过调查发现,潍坊市高新区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状况尽管比前几年有所好转,但情况还不容乐观。此次调查显示学校传染病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传染病组织检查考核制度不健全。大部分学校、托幼机构无传染病考核措施。②相关制度不完善。有的学校未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的学校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却未得到真正落实。③疫情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尽管卫生部和教育部已于2006年4月联合下发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也开展过培训,但调查中仍发现有部分学校、托幼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对《规范》的内容不熟悉,对应报告的传染病种类、疫情范围及报告的程序等不了解。④新生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不到位。辖区内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按要求开展了新生入学入托的查验接种证工作。疫苗补种工作因部分学校和家长认识不到位、配合不力,个别疫苗补种未及时完成。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不发生、少发生传染病疫情,或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学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3,4,5]的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管理组织,落实分管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晨检、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等防控工作,完善学生因病缺课记录,并定期组织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实行责任追究制。②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疫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学习,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③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④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查,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张颖,曾光.2004年全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中国学校卫生,2007,28(1)81-82.

[2]陈武,欧剑鸣,蔡少健,等.福建省2004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卫事件监测结果.中国学校卫生,2006,27(10):872-87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06-04.

[4]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06-04-06.

3.幼儿园预防传染病的措施分析 篇三

【关键词】 幼儿园;传染病;儿童保健;健康宣教

【中国分类号】 R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439-01

幼儿园时群体聚集地,其中包含的人群以幼儿为主、而幼儿的机体免疫功能较低,其抵抗能力较低,因此更加容易被疾病侵袭[1]。因此,一旦发生传染病,就可能会在幼儿园内广泛地传染开。因此,如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幼儿园内传染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2]。我们采用健康知识宣教方法,有效地避免了传染病的发生,效果较好,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将我天桥地区虎坊路幼儿园作为本次实验的研究对象。以2009年1月~2009年12月为实验阶段,以2008年为对照阶段。两阶段幼儿园的人数、学生年龄、教师、教师年龄等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在实验阶段实施健康教育。加强幼儿的晨检和午检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落实到幼儿园的每一位幼儿中。对幼儿进行“摸、看、问”和检查的工作制度。摸:对幼儿的皮肤进行触摸,以判断幼儿有无发烧,观察其皮肤有无异常的红疹等;看: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是否有异常,有无精神萎靡等情况,口腔内有无异常;问:询问幼儿的饮食情况。一旦发现幼儿有异常,需要立即将幼儿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检查。

幼儿园内要定期开窗通风,并注意保持空气清新。尤其注意活动室、卧室、更衣室、厕所的通风换气。

注意每日对虎坊路幼儿园内的物品进行消毒。消毒内容包括幼儿园内玩具、桌椅、门窗、把手及地面。消毒时要注意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消毒浓度,一般教室内可使用含氯消毒剂1:1000,但是卫生间要使用1:500[3]。幼儿使用的毛巾等要做到一人一个,用后消毒。而幼儿使用的餐具,更要求用完后及时消毒。被褥要在定期到太阳光下暴晒。对提供给儿童的瓜果要清洗干净、去皮。每天及时倾倒幼儿园的垃圾。

此外,由于传染病往往有一定的潜伏期,其发病较快。而幼儿园要最好积极的防病工作,定期检查幼儿计划免疫的情况,一旦发现有漏种,要立即补种。

积极开展各种讲座,向幼儿和幼儿家属讲解有关防病和治病的知识并发放传染病预防傳单手册,普及健康知识的预防。将家长与儿童一同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注意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过多到的冷食,不吃零食,营养均衡。注意教会幼儿如何正确地吸收,并注意保持双手的清洁卫生。此外,定期检查幼儿园厨房卫生,和家长一起合理地给予幼儿充足的营养,并保持儿童的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尽量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

1.3数据处理:将本次试验所得数据录入SPSS17.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取95%可信区间,当p<0.05时,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经过对幼儿机构的健康知识讲解,幼儿、幼儿家长、幼儿园内工作人员均能够积极采取各种方法,预防幼儿园内传染病的发生,2009年内无一例传染病出现。而2007年猩红热1人,手足口2人,腮腺炎2人。2008年该幼儿园水痘4人,手足口2人,猩红热1人。2010年,手足口3人(输入型)。

实验阶段与2008年比较,差异明显,χ2=6.58,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幼托机构是儿童较为集中的机构,幼儿在此期间接触较为紧密,因此一旦出现传染病,将会造成传染病的流行。而儿童由于处于生长发育的时期,机体免疫力不够成熟,面对疾病时更容易被感染[4.5]。

因此,幼儿园预防传染病至关重要。我们对幼儿园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方法,注重健康宣教内容。对教师讲解常见幼儿传染疾病的临床表现、积极的预防方法,幼儿机构的注意事项等。做到早期发现传染病患者,向的家属提供健康指导,做好日间的各种检查。控制外来人员,由门卫严格把关,外来人员不要随便地进入幼儿园内,来访者要做好登记,在家长送孩子时,只能将孩子送到幼儿园的门口。

尤其在传染病的流行期间,我们还协助幼儿机构制定书面健康指导,告知家长在近期内减少幼儿去公共场所,并不要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

通过这些方法,幼儿园内的人员均能够重视传染病的发生,并积极采取各种方法,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说明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蔡月华.杭州市西湖区托幼机构1996~2005年传染病发病情况分析[J].浙江预防医学,2007,19(6):26-26. 

[2] 江小虹,于洋,张桂芹等.幼儿园预防传染病工作的体会[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1,24(1):110-111. 

[3] 韩佳音,林立丰,黄仙钟等.广东省部分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及消毒现状调查[J].中国消毒学杂志,2009,26(3):293-296. 

[4] 余滨,陈剑,罗同勇等.武汉市2005-2007年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08,29(10):925-926,928. 

[5] 张予平.某幼儿园1991~2005年儿童传染病发病趋势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3):2546-2548.

4.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目录 篇四

1、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1

2、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2

3、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5

4、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7

5、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9

6、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1

7、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4

8、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6

9、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8

10、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19

1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20

12、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2

13、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24

14、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25

15、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26

16、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7

17、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8

18、检验科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29

19、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30 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31

21、死亡病例报告制度········································34

22、传染病管理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36

23、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38

24、急诊死亡病例登记规定····································40

25、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41

26、死因编码规定············································42

27、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43

28、消毒隔离工作制度········································44

29、传染病病例的管理及消毒隔离、防护制度.....................46 30、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49

31、口腔感染预防、防护、传染病特殊防护制度...................50

32、职业暴露处理方法与报告流程图.............................53

33、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58

34、肺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67

5.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 篇五

医疗机构在疾病控制中的

职 责

幻灯片2

内容

1、在传染病预防中的职责

2、在疫情控制中的职责

3、在医疗救治中的职责

4、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

5、法律责任 幻灯片3

事件回顾

 2009.3.18 河南省民权县手足口病瞒报事件

县人民医院院长、分管院长、急诊科长被撤职。 2009年3月天津市蓟县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

党支部书记、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新生儿科主任、新生儿科护士长被撤职。幻灯片4

事件回顾

 2008年9月福建省三明市麻醉医疗安全事件

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被撤职, 吊销责任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和暂停执业活动12个月的行政处罚。

 2008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一附属医院感染事件

院长、分管院长、医务部部长、护理部部长、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被撤职。········· 幻灯片5

相关法律法规

1、《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

2、《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7月1日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年5月9日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2006年1月1日

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15日

6、《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

………… 幻灯片6

在传染病预防中的职责1

1、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2、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幻灯片7

在传染病预防中的职责2

3、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4、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5、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幻灯片8

在传染病预防中的职责3

6、实验室(检验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7、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幻灯片9

在疫情控制中的职责1 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则末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者,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幻灯片10

在疫情控制中的职责2 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幻灯片11

在疫情控制中的职责3 对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者,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对患其他传染病死亡者,必要时,应当将尸体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幻灯片12

在医疗救治中的职责1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和防止医院感染的要求。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幻灯片13

在医疗救治中的职责2 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 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幻灯片14

在医疗救治中的职责3 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

做好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幻灯片15

在医疗救治中的职责4 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幻灯片16

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1 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幻灯片17

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2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幻灯片18

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3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 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幻灯片19

在疫情报告中的职责4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的填写、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制度等。

2、执行首诊负责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幻灯片20

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职责5 

3、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4、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幻灯片21

疫情报告技术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

2、严格门诊日志的填写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3、《传染病报告卡》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须签名。

4、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注意:手足口病病例分类无疑似病例)

5、《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幻灯片22

疫情报告时限

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进行网络报告。

幻灯片23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1 

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子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幻灯片24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2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隐瞒、谎报传染病疫情的; 幻灯片25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3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幻灯片26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4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幻灯片27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5

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8、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 幻灯片28

在疾病控制中的法律责任6

9、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

10、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幻灯片29

6.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六

为加强x县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按照《xxxx年x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x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并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x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xxx家,其中二级医院x家、一级医院x家、未定级医疗机构xxx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x家。

二、综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开展综合评价机构共xx家,其中二级医院x家、一级医院x家、未定级医疗机构xx家、疾控机构x家。

评价的xx家机构中,综合管理项目中各项制度健全的机构xx家,本年度未发生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机构xx家,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一人一用一灭菌的机构xx家。

xx家机构中开展预防接种的机构xx家,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xx家,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机构xx家。xx家机构接种的疫苗均由x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配送过程中有温度监测记录。接种机构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储存等符合规格要求。

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项目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符合要求、门诊日志登记齐全的机构xx家,未发现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的情况。

传染病疫情控制项目中,落实预检分诊工作的机构x家,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机构x家,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的机构x家。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中,医疗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的机构xx家,医疗污水经消毒后处理并开展监测的机构x家。

xx家机构中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机构x家,二级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机构x家。

三、综合评价结果

按照综合评价表,对xx家机构进行打分评价,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本次综合评价合格单位xx家。

四、处罚情况

本次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立案查处x起,其中警告x起,罚款x起,共罚款xxxx元整,已全部结案。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对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7.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七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范围与抽样原则

每年度进行2次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全市乡镇级医疗机构以上的所有医疗机构。市直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为必查单位;乡镇级医疗机构按单纯随机抽样原则, 每县 (区) 抽取2家调查;有民营医院的县 (区) 抽查1家民营医院。

1.2 调查内容

2010年被调查医疗机构报告的甲、乙、丙类39种法定传染病漏登、漏报、及时报告情况等。

1.3 调查方法

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室、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簿, 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项目是否齐全, 填写是否规范, 有无漏登和缺项。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簿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60例, 其中门诊病例40例, 住院病例20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查15例;其中门诊病例10例, 住院病例5例。若该单位当年相关记录中病例不足则以实际查到的病例为准[1]。

1.4 数据录入、处理与统计分析

通过查阅各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簿查找传染病病例, 对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的电子卡数据进行核对, 以确定传染病的漏报情况、报告及时性、报告卡填写完整性和一致性情况。采用率、构成比等指标对样本特征及调查指标进行描述, 率或构成比的比较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年共检查11个县 (区) 53家医疗机构, 其中市直医疗机构2家, 县级医疗机构20家, 民营医院8家, 乡镇卫生院23家。共查阅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簿196 339人次, 查出传染病19种810例, 报告724例, 漏报86例, 漏报率为10.62%。其中乙类传染病漏报率为8.42% (50/594) , 丙类传染病漏报率为16.67% (36/216) 。两类传染病漏报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1.34, P<0.01) 。

2.2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

市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8.51%, 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6.56%, 民营医院漏报率为13.33%, 乡镇卫生院漏报率为42.31%。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84.00, P<0.01) 。

2.3 不同病种传染病漏报率

查出传染病19种, 有漏报的病种为13种, 各病种漏报率分别为:手足口病3.53% (3/85) 、肺结核4.64% (13/280) 、病毒性肝炎9.19% (17/185) 、急性出血性眼结膜炎10.53% (2/19) 、痢疾11.43% (8/70) 、疟疾20.00% (1/5) 、伤寒21.43% (3/14) 、其他感染性腹泻25.00% (2/8) 、梅毒26.67% (4/15) 、丙肝26.67% (4/15) 、流行性腮腺炎27.36% (26/95) 、淋病37.50% (3/8) 、风疹37.50% (3/8) 和乙脑50.00% (1/2) 。

2.4 及时报告率

查出的810张卡片中, 通过网络直报的724例, 报告率为89.38%;及时报告数596例, 及时报告率为82.32%。其中市级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率为93.02%, 县级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率为79.96%, 民营医院及时报告率为92.31%, 乡镇卫生院及时报告率为93.75%。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率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11.52, P<0.01) 。

3 讨论

自2004年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工作以来, 昭通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医疗机构中传染病漏报和不及时报告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2010年全市传染病漏报率为10.624%, 高于2009全国医院抽样调查传染病总漏报率 (5.47%) [1]。此次调查中丙类传染病漏报率高于乙类传染病漏报率。原因是丙类传染病属监测管理传染病, 2005年前疾病监测点才将此作为传染病疫情上报, 2005年后丙类传染病纳入网络直报, 因此部分医务人员对丙类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 容易忽略。

调查结果显示,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在报告质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乡镇卫生院漏报率最高。近年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卫生院工作量大增, 人员不足, 受经济利益影响有重医轻防的现象, 疫情报告工作有“滑坡”现象。这一现象还反映在门诊日志的登记率上, 部分卫生院无门诊登记, 仅有新农合登记, 且门诊日志漏登和缺项严重。

2010年调查的及时报告率为82.32%, 高于2009年全国医院抽样调查的网络及时报告率 (94.84%) [1], 且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率有统计学上差异。与漏报率相反, 县级医疗机构及时报告率低于其他机构。这与县级医疗机构疫情报告人员配备不足有关。县级医疗机构承担了辖区内近70%的疫情报告量, 在调查的20家县级医疗机构中, 有95%的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只有1人, 难以保证节假日的疫情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报告的疫情占区域疫情的10%左右, 上报疫情及时性好于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报告意识和报告责任的问题。有疫情报告意识的单位, 基本掌握了报告规则, 疫情都能及时上报。

调查结果显示, 不少医疗机构疫情管理制度不健全, 领导不重视疫情报告, 缺乏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是导致各级医院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报现象和质量问题的原因。因此, 只有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加大监督力度, 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视程度, 规范对疫情报告的管理,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新进人员的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强化《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明确职责, 认真履行报告职能, 才能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 保证疫情信息的全面、及时和准确。

关键词: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参考文献

8.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八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督查日期:联系电话:督查情况:

1、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有,无。是否健全:是,否。安排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有,无。是否专人:是,否。

2、晨检制度:有,无。落实情况:是,否。

缺课记录和核查制度:有,无。落实情况:是,否。

3、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有,无。落实情况:是,否。

4、托幼机构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等有无消毒制度:有,无。落实情况:是,否。

5、托幼机构儿童是否与家禽、家畜接触:是,否。

6、学校环境卫生:

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卫生清理和消毒制度:有,无。落实情况:是,否。

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是否经常通风换气:是,否。

7、查阅近几天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记录,是否有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等重点学校传染病。

整改意见:

9.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预案 篇九

一、成立传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开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二、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主管,其他员工、幼儿家长有参与和配合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四、实行晨检制度,并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情况进行登记,同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保健医、行政人员、班主任承担。

五、认真执行幼儿园消毒隔离制度。

六、实行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七、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新生进行入园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 生。

八、在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分期做板报宣传,并要求家们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室内经常通风,服用中药板蓝根、大青叶等预防疾病,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少吃零食。

九、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食堂、厕所等坏境进行清扫和物品清洁消毒;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幼儿、职工及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并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10.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十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范围与抽样原则

本次共调查全区7个市所有乡镇级以上的医疗机构,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抽取市级医疗机构15家、县级医疗机构18家和乡镇级医疗机构19家。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2011年1—10月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资料。

1.2 调查方法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制定并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1.3 调查内容

查阅2011年度被调查医疗机构的门诊部 (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和皮肤科等) 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或电子病历系统, 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完整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录入的一致率。抽查病种和病例数:2011年1月1日—10月31日就诊的法定传染病病例, 县级及以上的医院30例, 乡镇卫生院10例, 不足者, 按实际查出数计算。抽查甲乙丙3类传染病37种 (艾滋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不作为本次调查病种) 。无传染病报告者, 但诊治有腹泻病例, 未注明是否为其他感染性腹泻时, 均按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处理, 不报告者, 视为漏报。

1.4 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制定现场调查实施方案, 调查组人员抽调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技术骨干组成, 并统一培训。调查期间, 各调查小组组长负责现场调查数据的质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1.5 统计分析

调查资料用Excel 2003建立统一的录入数据库, 采用SPSS 17.0进行统计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参照《2011年全国传染病直报质量督导调查方案》。

2 结果

2.1 传染病总漏报率

本次共调查医疗机构52家, 查出乙、丙类传染病共22种1 136例, 漏报57例, 平均总漏报率为5.02%, 见表1。

2.2 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

市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为6.96%, 县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4.15%, 乡镇级医疗机构漏报率为2.86%,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医疗机构内部, 门诊部的漏报率为5.35%, 高于住院部, 其中以市级医院最高 (8.10%) , 其次为县级医院 (4.64%) , 乡镇级医院最低 (1.95%) 。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门诊部的漏报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县级以上医院和乡镇级医院门诊部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8.119, P<0.05) 。住院部漏报率以乡镇级最高 (9.52%) , 其次是市级医院 (4.76%) , 县级医院最低 (3.05%) ,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见表2。

2.3 不同病种漏报情况

共查出法定传染病22种, 漏报14种。其中乙类传染病查出16种, 漏报10种, 查出病例650例, 漏报31例, 漏报率为4.77%;丙类传染病查出6种, 漏报5种, 查出病例486例, 漏报26例, 漏报率为5.35%。丙类传染病漏报率高于乙类传染漏报率,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739, P>0.05) , 这主要是医务人员对丙类传染病的报病意识比较薄弱。漏报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肺结核病、流行性腮腺炎、梅毒和乙型肝炎, 漏报率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戊型肝炎、麻疹、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未分型肝炎。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见表3。

2.4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及报告质量

(1) 准确率:共抽查卡片867张, 填写准确710张, 准确率为81.89%。不准确的原因主要为病例分类、订正病名。市、县和乡镇准确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739, P>0.05) 。 (2) 完整率:共抽查卡片867张, 其中填写完整的832张, 完整率为95.96%。不完整的主要为病例分类、家长姓名、性别、发病日期和职业等。市、县和乡镇完整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 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内容与网络直报项目进行对比, 共抽查卡片867张, 录入一致的768张, 一致率为88.58%。不一致的主要为病例分类、填卡日期、出生日期、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家长姓名、职业、疾病编号、病人年龄、地址、性别和姓名等。市、县和乡镇完整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4) 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共抽查卡片867张, 及时报告838张, 及时报告率为96.66%。不及时报告的主要原因是诊治传染病的医生不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报告及时率由高至低依次为市级 (97.97%) 、乡级 (96.67%) 和县级 (95.65%) ,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及报告质量见表4。

2.5 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多数医疗机构能按照要求设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影像及检验部门登记簿, 但项目设置参差不齐;能按照要求开展院内自查, 乡镇级医疗机构相对薄弱;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建立检验部门与传染病有关阳性结果的反馈机制或流于形式;能按照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与管理相关培训, 但部分医疗机构培训内容不更新, 培训后无效果评价和培训总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培训不到位。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 全自治区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5.02%, 以沿海地区的钦州市和防城港市较高。总漏报率低于全国2008年的平均漏报率13.39%[1]和国内相关调研报告[2,3], 高于江苏省2010年的漏报率 (2.05%) [4]。

医疗机构内部不同部门传染病漏报情况分析显示, 门诊部的漏报率高于住院部, 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较高, 这可能与重视程度、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就诊量大、医生无暇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及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有关。

调查结果还显示, 丙类传染病漏报率高于乙类传染病, 这与杭州市调查研究的结果一致[5]。丙类传染病漏报率比乙类高的情况, 一方面反映了部分临床医生对乙类传染病比较重视, 尤其是对乙类急性传染病和纳入重点监测传染病 (狂犬病、乙脑和新生儿破伤风等) 漏报率较低, 而相对于丙类传染病的报告就容易忽略, 部分医务人员对法定传染病的认识不够, 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风疹的漏报率很高, 而且诊断不规范也是导致丙类传染病漏报的原因。报告及时率为96.66%, 报告完整率为95.96%, 报告的准确率为81.89%, 报告的一致率为88.58%, 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

调查还发现, 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日志登记率较低, 门诊日志填写笔迹潦草、记录不全和填写不规范等情况较普遍;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建立检验部门与传染病有关阳性结果的反馈机制或流于形式;对疫情信息报告工作重视不够, 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大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住院登记簿和化验室登记簿等项目设置不规范, 不齐全。

4 建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树立医防结合的理念, 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加强疫情报告的规范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有行之有效的管理班子, 完善管理模式和手段, 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从而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使网络直报系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姬一兵, 周脉耕, 郭岩, 等.2008年六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分析[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2010, 44 (6) : 562-564.

[2]胡其明, 陈碧云.湖南省2006年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 2007, 20 (31) : 176-181.

[3]黄文龙, 洪荣涛, 欧剑鸣, 等.2006年福建省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分析[J], 疾病监测, 2008, 23 (2) : 90-106.

[4]李媛, 刘文东, 艾静, 等.2010年江苏省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评价[J].江苏预防医学, 2011, 22 (4) : 36-41.

11.幼儿园传染病的预防 篇十一

1--6岁易感儿童给予传染病疫苗接种,发现传染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并要求家长领孩子回家隔离,室内加强通风、换气,玩具、生活用具等采用消毒药液浸泡、清洗、暴晒等方法,不让易感儿与患儿接触。

(一)我园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禽流感、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二)幼儿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隔离室休息,并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园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园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保健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三)在园内发现传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幼儿园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 120 ”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四)幼儿园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前往探望。

(六)幼儿园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七)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上级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园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到:

Ⅰ 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幼儿园一切活动。停止园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园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园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Ⅱ 疫点消毒。对幼儿园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Ⅲ 疫情调查。幼儿园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2.幼儿园传染病防控计划 篇十二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宣传:

二、具体分工

上级精神的传达、措施的制定、关于突发疾病的联络:xxxx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园内各班,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园长,全面负责。对园内卫生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平时加强督责。进一步完善内园卫生防病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黑板报、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工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和家长了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宣传煮熟煮透;饮用开水;食前便后洗净手;避免参加群体聚餐活动。

3、进一步做好园内环境卫生。为了避免染病的发生流行,我园认真搞好内园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死角,严把晨检和卫生消毒关;加强每日观餐制,食具每餐消毒,专人专用。

4、加强食堂卫生消毒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卫生防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律与规章。严禁采购腐烂变质和不新鲜食品,食堂24小时留样,每样量不少于50克。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卫生。

三、制定应急预案:

本园幼儿或教职工,若有可疑病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教育局、防疫部门、当地政府),并进行消毒隔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6小时内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并同时报出疫情详细情况。

四、疫情报告:

1、发现疑似病人应即送当地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控部门,并按要求消毒处理。要不漏1个疑点,不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腹泻、呕吐、发热、疱疹病人,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隔离病人,并送指定传染病医院就诊。如疑病人立即消毒处理。

2、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监督防控工作。

3、教师每天上、下午巡查班级,坚持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登记,消毒工作,尽量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五、后勤保障

1、幼儿园备有一定量的基本消毒用品,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口服药物。

2、领园导安排有关人员值班,专人管理,搞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

六、信息反馈

13.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十三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深圳市疾病控制信息管理系统,人口信息来源于深圳市统计局统计年鉴。在1周内,某单位发生1例( 及以上) 甲类或3例( 及以上) 乙类或5例( 及以上) 丙类传染病( 包括水痘、不明原因发热或腹泻等症状) 时,需在“深圳市疾病控制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告。文中的学校指中小学校、中专和技校。将系统数据库资料导入Excel 2003软件,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

2 结果

2.1疫情概况2011—2013年各年间深圳市学校和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分别为322,257和322起,共901起,占全部传染病暴发疫情的97.62%( 901 /923) ; 累计报告病例数7 732例,暴露人数85 576人,平均罹患率为9.04%,无死亡病例。2011和2013年患病人数 ( 2807,2802人) 接近,2012年稍有下 降( 2 123人) 。

2.2疫情特征疫情持续时间为1 ~ 150 d,平均6.74d,中位数为4 d; 疫情持续时间最长的为2012年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暴发疫情共涉及10种传染病,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共报告621起,占68.92%,主要以流感、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为主; 肠道传染病280起,占31.08%,主要以手足口病和其他感染性腹泻为主。2013年水痘暴发疫情有所增加,手足口病暴发疫情有所减少。发生疫情的学校类型主要以中小学和幼儿园为主,共报告895起,占99.33%。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发生在中小学校,共报告549起,占所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88.41%; 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发生在幼儿园,共报告261起,占所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93.21%。见表1。

2.3地区分布暴发疫情地区分布为南山区273起、龙岗区204起、福田区155起、罗湖区150起、宝安区52起、盐田区48起、坪山新区9起、光明新区8起和龙华新区2起。

2.4时间分布除2011年8月份和2012年8月份外,全年其他月份均有暴发疫情发生,发病高峰主要集中在3—6月( 共455起,50.50%) 和11—12月( 共276起,30.63%) 。见图1。

3 讨论

2011—2013年深圳市学校和幼儿园是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主要发生场所,与国内其它相关报道结果一致[3,4]。2011和2013年暴发疫情起数和患病人数均接近,2012年稍有下降; 疫情持续时间中位数为4 d,最长为一起流行性腮腺炎疫情为150 d,主要原因是传染源没有及时隔离或隔离时间没有达到隔离期的要求,隔离期治疗的学生很难坚持21 d[5],大部分患病学生仍然带病上课; 再加上学校人口密度大,同学间相互接触较多。Huang等[6]、Buxton等[7]研究表明,暴发疫情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共报告621起,占总数的68.92%,主要为流感、水痘和流行性腮腺炎,可能与疫苗价格较高,儿童接种率较低有关; 经肠道和接触传播传染病280起,占31.08%,主要以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为主。2013年水痘和流感暴发疫情有所增加,手足口病暴发疫情有所减少。疫情发生地点主要以中小学和幼儿园为主,占99.33%。88.41%的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在中小学校,而93.21%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在幼儿园,可能与中小学生长时间处于比较密闭的教室里学习,空气不流通更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传播; 而托幼儿童个人卫生意识较差,免疫力低下,且相互间玩耍和共同接触的机会较多,从而促进了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学校和幼儿园暴发疫情高发区域主要集中在南山区、龙岗区、福田区和罗湖区,可能与这些辖区内的学校和幼儿园数量较多以及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有关; 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3—6月份和11—12月份,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与深圳市暴发疫情流行趋势吻合[8],也与全国的报道一致[9]。7—8月份几乎没有暴发疫情报告,主要是学校和幼儿园放假的缘故,提示应该在疫情高发期和春秋两季开学后,特别是在疫情高发区域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和托幼儿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4.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十四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1

目前,我国已进入H7N9流感高发季节,我省已有病例发生,防控形势较为严峻。而且春季还易发生水痘、腮腺炎、麻疹等传染病。为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在中小学(幼儿园)流行,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孝感政办电[20xx]3号)等文件精神,特就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幼儿园)是流行病的高危区域,各校(幼儿园)要把春季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放在与教学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流行传染病疫情。

二、组织领导

(略)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春季乍暖还寒,较容易感染流感、水痘、腮腺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依据本校(幼儿园)工作实际,制定流行病防控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以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包括宣传教育、卫生消毒、晨检与因病缺勤跟踪追查、隔离治疗、疫情报送的传染病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校园内家禽家畜禁养制度。明确校长(园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控第一责任人,以及相关人员防控工作职责。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实行属地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送至朋兴学区和区疾控中心。平时实行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制度,特殊情况视疫情严重性实行周报告或日报告制度。

(三)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近期就H7N9流感等春季传染病对全体师生上一堂健康教育课,出一期卫生宣传栏,印制一份宣传单,同时通过升旗仪式、班会、家长会、告家长公开信、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与防控能力。

(四)搞好卫生与消毒。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后开展一次校园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及时清扫校园内飞鸟粪便。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疫情流行期间加大消毒频率)对教室、图书室、学生寝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要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餐具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物品采购索证制度以及食品加工流程(在H7N9流感高发近期人,学校(幼儿园)食堂严禁购买加工家禽及蛋类食品)。

(五)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利用早操、大课间、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跑步、跳绳、球类等多种形式的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

(六)实行责任追究。

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的职责,对失职渎职,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学校(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小知识

春季是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多发季节,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包括: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在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孩子的健康带来较大的影响,下面介绍一些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小知识。

一、怎样预防传染病?

传染病能够在人群中流行,必须同时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基本环节,切断三个基本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传染病的流行即可终止。

控制传染源不少传染病在开始发病以前就已经具有了传染性,当发病初期表现出传染病症状的时候,传染性最强。因此,对传染病人要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止传染病蔓延。患传染病的动物也是传染源,也要及时地处理。这是预防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

切断传播途径切断传播途径的方法,主要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消灭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进行一些必要的消毒工作,等等,可以使病原体丧失感染健康人的机会。

保护易感者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该注意保护易感者,不要让易感者与传染源接触,并且进行预防接种,提高易感人群的抵抗力。对易感者本人来说,应该积极参加体育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搞好环境和个人的卫生,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等传播疾病或病的动物,对于控制传染病的流行能起很大作用。

二、预防传染病具体措施

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治疗方法,但基本的预防措施是相通的,我们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1.合理膳食,增加营养,要多饮水,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宜多食些富含优质蛋白、糖类及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蜂蜜和新鲜蔬菜、水果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郊外、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散步、慢跑、做操、打拳等,使身体气血畅通,筋骨舒展,增强体质;

2.不到人口密集、人员混杂、空气污染的场所去;

3.勤洗手,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干净,包括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

4.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尤其宿舍、电脑室、教室等;

5.合理安排好作息,做到生活有规律,注意不要过度疲劳,防止感冒,以免抵抗力下降;

6.注意个人卫生,不随便吐痰,打喷嚏;

7.发热或有其它不适及时就医,到医院就诊最好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并第一时间告知教师,居家观察三天;

8.避免接触传染病人,尽量不到传染病流行疫区;

9.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及房间适当消毒,如日光下晾晒衣被,房内门把手、桌面、地面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

10.做好免疫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发生的主要方法之一。

春季传染病虽然种类繁多,但只要我们重视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就可以有效地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2

为了加强我辅导区学校和幼儿园春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裕安区政府4月1日召开的学校、幼儿园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裕教[20xx]16号)文件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实施措施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宗豪

常务副组长:程华权

副组长:张敏、胡世俊、许友林

成员:李云梅、关传权、张琼、翁绍明

汪宗友(每日检查情况报告人)

高绪圣(每日检查情况统计人)

(二)严格执行“两检”报告制度

1、严格“晨检午检”制度。学生上午上学、下午上学时,由班主任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体温检查。检查可采用询问、观察、量体温等方式进行,并做记录。学校每天由值日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对各班进行随机抽查。

2、检查和抽查的结果每天下午三点前汇总、填写。5所幼儿园每天下午3点前由园长直接电话汇报,汪宗友负责记录汇总。

3、汇总表由汪宗友老师负责收集归档,并已传真方式分别上报鼓励街道卫生所、区教育局和区疾病防控中心。

(三)大力宣传,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以标语、专栏、传单、卫生科普课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厕所、和污水的管理,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毒;清除校园和学生中的疾病传染源隐患和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和学生集中场所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源的传播。

4、完善春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防治工作的资料,确保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以备上级部门了解督查。

(四)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级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症状的学生、幼儿,应立即向领导组的应急小组报告,由应急小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幼儿园要定期向辅导区防控领导小组汇报防治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功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持学生情绪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各单位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物质、经费得到保障。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防控本职工作。对措施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对迟报、瞒报疫情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3

秋冬季是麻疹、流脑等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大多数冬季传染病通过空气飞沫或接触传播。进入秋冬季,天气慢慢转凉。孩子们又进入一个传染病的高峰期,为了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幼健康,幼儿园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结合上级有关的文件要求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园有关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相关的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

我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完善防控预案,并通过加强幼儿的晨午检,体温测查,落实消毒隔高措施、增强师生防护等途径,采取个人预防、幼儿园预防、家庭预防等相结合的办法。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确保师幼健康,保证幼儿园教学秩序正常开展。

二、全员参与,全面实施防控

1、首先,在园门口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观察幼儿有无明显症状。值日领导、值班人员、门卫等工作人员每天在园门口对来园的幼儿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5%的幼儿进行询问观察登记,并及时报告幼儿园园内疫情负责人。

2、其次,抓好入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幼儿一入园,班级两位老师就注意观察孩子的精神状况,对发热、精神状况不佳的幼儿进行密切地观察,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发现有幼儿出现相同症状时,园里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根据病情及时上报。

3、班级老师每天要对缺席幼儿及早查明原因。如因患传染病请假,则要上报,两位老师对园内幼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如孩子在家庭里接触传染病人,家长要及时通知幼儿园。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

1、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0:00前,下午16:00前。教师向园内疫情负责人报告班级情况,园内疫情负责人再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疫情信息报告单)。

2、坚持登记询问制度,园内门卫对来园人员均进行登记询问工作,严格检测体温,严防病源体传。

四、坚持做好宣全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班会、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幼儿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常剪指甲、勤换衣服。要求班级开展卫生方面的主题活动,让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简单的卫生生活常识。

五、抓好卫生,有效防范

1、班级内每天定时开窗户适度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让阳光射入室内。早晨来园后,先用有效浓度消毒液擦玩具柜及室内家具、门把锁等处。然后用清水擦试一遍,防止幼儿病从口入。

2、消毒工作是疾病预防工作的关键,幼儿园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消毒措施,对孩子的生活、活动空间采用开窗通风和每日紫外线灯消毒,每天用消毒水拖地,幼儿的餐具、餐桌、毛巾、水杯等生活用具每天按要求消毒。定时把幼儿被褥清洗消毒。严把食物的采购、储存、加工、烹调制作关,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变质的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每餐有留样。

3、加强日常工作保育,尽量避免带孩子到人多的地方去,幼儿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在膳食方面要加强营养,让孩子多吃蔬菜、水果。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根据气候变化,随时注意为幼儿增减衣服。鼓励幼儿讲究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传病流行期间,尽量少去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作为家长,要为孩子做好相应的预防接种,如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

六、培训人员,积极应对

加强幼儿园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卫生防控知识和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15.幼儿园传染病组织机构 篇十五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目录

1.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依据............................................................3 2.职责分工....................................................................................................................................3 2.1 医疗机构职责........................................................3 2.2 部门职责............................................................3

2.2.1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3 2.2.2 临床诊疗科室..............................................................................................................4 2.2.3 临床辅助科室..............................................................................................................4 2.3 岗位职责............................................................5

2.3.1 分管领导......................................................................................................................5 2.3.2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人员...............................................................5 2.3.3 临床医生......................................................................................................................5 2.3.4 辅助检查科室医生.......................................................................................................6

3.报告............................................................................................................................................6 3.1 传染病相关登记......................................................6

3.1.1 门诊日志......................................................................................................................6 3.1.2 出入院登记..................................................................................................................7 3.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7 3.1.4 传染病疫情登记...........................................................................................................7 3.2 法定传染病报告......................................................7

3.2.1 目标与要求..................................................................................................................8 3.2.2 报告病种及内容...........................................................................................................8 3.2.3 报告时限......................................................................................................................8 3.2.4 报告程序和方式...........................................................................................................9 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13

3.3.1 目标与要求................................................................................................................13 3.3.2 接报............................................................................................................................14 3.3.3 初次报告....................................................................................................................14 3.3.4 进程报告....................................................................................................................14 3.3.5 结案报告....................................................................................................................14 3.3.6 个案关联....................................................................................................................14

4.信息管理..................................................................................................................................15 4.1 疫情分析与通报.....................................................15

4.1.1 疫情分析....................................................................................................................15 4.1.2 疫情通报....................................................................................................................16 4.2 疫情资料保存与管理.................................................16

4.2.1 疫情资料保密及公布.................................................................................................16 4.2.2 需保存的资料类别.....................................................................................................16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16 4.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7 5.保障措施..................................................................................................................................17 5.1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保障................................17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5.1.1 组织体系....................................................................................................................18 5.1.2 科室岗位设置............................................................................................................18 5.1.3 疫情管理人员配备.....................................................................................................18 5.1.4 硬件配置....................................................................................................................18 5.1.5 经费配置....................................................................................................................18 5.1.6 网络直报能力建设.....................................................................................................18 5.2 培训...............................................................19

5.2.1 培训要求....................................................................................................................19 5.2.2 培训对象....................................................................................................................19 5.2.3 培训频次....................................................................................................................19 5.2.4 培训内容....................................................................................................................19 5.2.5 建立考核机制............................................................................................................19 6.检查..........................................................................................................................................20 6.1 报告信息质量检查...................................................20

6.1.1 目的............................................................................................................................20 6.1.2 方式............................................................................................................................20 6.1.3 科室自查....................................................................................................................20 6.1.4 全院检查....................................................................................................................20 6.2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院内综合检查.........................21

6.2.1 成立检查小组............................................................................................................21 6.2.2 检查科室....................................................................................................................22 6.2.3 检查内容....................................................................................................................22 6.2.4 自查情况通报............................................................................................................24 6.2.5 奖惩措施....................................................................................................................24

附件1 相关制度建设.................................................................................................................25 附件2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异常结果反馈.............................................................................29 附件3 传染病聚集发病、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30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1.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 七条、第五十二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

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

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范的要求,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分别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与责任报告人,医疗机构应依法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 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含相关信息,下同)报告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

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考评,做好资料保存和疫情信息安全工作,此外还应协助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并进行相关标本采集。

2.职责分工

2.1 医疗机构职责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l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相关信息,下同)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疫情分析。

l 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l 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 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l 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 工作的培训。

l 建立、健全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及时、有效的反馈传染病相关 辅助检查结果。

l 建立、健全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的 传染病暴发或异常个案信息。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2.2 部门职责

2.2.1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承担机构内疫情报告和管理任务,其职责为: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l 承担本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并 具体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和网络报告。

l 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传染病相关 登记、疫情收报与核对、培训、自查、奖惩、疫情分析。

l 建立阳性(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机 制。

l 指导督促其它相关科室及人员规范开展各类传染病相关登记工作。

l 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及人员规范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l 对本院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并向相关科室通报。

l 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 报告工作的培训。l 组织开展全院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检查。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l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

2.2.2 临床诊疗科室

临床诊疗科室承担传染病诊治、报告任务,其具体职责为:

l 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等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 情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科内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l 参与建立阳性(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 理机制。

l 不承担传染病诊疗工作的科室与承担传染病诊疗工作的科室建立有效的传染病病人转 诊、归口诊治机制。

l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l 组织科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 告工作的培训。

l 组织开展科内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自查。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2.2.3 临床辅助科室

临床辅助科室是传染病诊断中的重要环节,其职责为:

l 建立并严格执行检验、检测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科内传染病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l 参与建立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 况的处理机制。

l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l 组织对科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 报告工作的培训。

l 组织开展科内检验结果登记、反馈工作自查。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2.3 岗位职责

2.3.1 分管领导

l 组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领导班子,监督本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l 为本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提供设备、人员保障,确保工作顺 利开展。

l 参与全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2.3.2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人员

l 负责制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和管理的各项制度。

l 建立有效的阳性(异常)检验、检测结果反馈机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 情况的处理机制。

l 具体实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报告),并指导督促临床医生和检验医 生按要求进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与报告。

l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l 组织院内医务人员和实习、进修等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 告工作的培训。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l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

2.3.3 临床医生

l 规范填写门诊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等临床诊疗记录。

l 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登记,并向疫情管理人员报告。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l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l 开展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

2.3.4 辅助检查科室医生

l 规范填写检验登记、阳性(异常)检测结果登记等辅助检查记录。

l 及时、准确地将传染病相关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和疫情报告管理部门。

l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l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

3.报告

3.1 传染病相关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二十七条及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

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各项目登记完整,医务人员应规范填写。建立 HIS系统的医疗机

构,视系统覆盖情况,应包含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辅助检查登记、传染病登记中各要素信息。

3.1.1 门诊日志

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日志登记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相符合,符合率要求 达85%以上,且应该包含所有最终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人记录。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 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要求登记填写完 整,分科室、分月份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备查。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 14 岁及以下的儿童,要 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含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门诊日志上已报告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建立HIS 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门诊日志,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的 9 项基本内容。要求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次月 5日前将上月门诊日志打印 后装订成册备查,同时电子版进行备份。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3.1.2 出入院登记

各住院部应设置出入院登记簿,对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不得漏登。

出入院登记簿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 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 12 项基本内容。要求登记填写 完整。

建立HIS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不登记纸质版出入院登记簿,但要求系统登记项目不可少于要求 的 12 项基本内容。要求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次月 5 日前将上月出入院

登记打印后装订成册备查,同时电子版进行备份。

3.1.3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

检验部门的检验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检验结果、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影像部门的影像登记簿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送检科室、送检日期、影像结果诊断、检查 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建立HIS 系统的医疗机构可以电子记录代替检验登记簿或影像登记簿,要求项目齐全,填写

完整,各医疗机构有专人熟悉系统操作,每日自查。有异常结果要求另行登记,至少应包括:病

人姓名、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

馈记录等。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异常)结果时,须将检查结果交至首诊医生处,由医生统 一发放,同时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如检验量大,可设立专门阳性报告领取处,统一发放,便于 管理。

3.1.4 传染病疫情登记

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应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各诊疗科室设置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登记 簿,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将本机构内传染病报告卡收集后,按病种进行统一汇总、登记。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14 岁以下儿童家 长姓名、常住地址(学生同时填写就读学校/幼儿园)、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

3.2 法定传染病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

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执行首诊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报告流程,发现法定传染病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告。其中甲类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应在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其它

乙、丙类传染病在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

染病报告卡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出。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3.2.1 目标与要求

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门诊日志制度、出入院登记制度、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制度以及 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传染病报告流程,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完整,无漏报和迟报。

3.2.2 报告病种及内容

①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 39 种传染病:

l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l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 H1N1 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 吸虫病、疟疾。

l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 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②卫生部或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病种以外的其它传染病。

③其它暴发、流行、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可疑新发传染病。

3.2.3 报告时限

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有(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应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如电话和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2 小

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l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

l 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l 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或流行;

l 历史上未曾出现或本地罕见传染病;

l 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不明原因的急性疾病;

l 急性传染病病例死亡(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 感、甲型 H1N1 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 膜炎、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等)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 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

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如卫生部下发新的文件或法规对报告时限作出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3.2.4 报告程序和方式

3.2.4.1 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流程

3.2.4.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l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医疗机构临床医生或检验医生在诊断传染病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

员,并按规定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 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l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及规范

(1)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填写直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告卡编号”,格式为:报告

单位代码(9位数字)+年份(4位数字)+顺序号(5位数字)。

(2)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

传染病门诊

阳 性 结 果 每

日 送 交

门诊预检、分诊

各门诊科室首诊

发现传染病

立即转诊

开 化 验 单 传染病人

传 染 病

各病区首诊

第一诊断为传染病

就诊、登记、填卡,报告后在病历及 报卡登记簿上加 盖“已疫报”章

预防保健科

属地县区疾控 登记核对

剔除重卡

无直报条件: 按规定时限

报卡至

检验科

有直报条件:甲类2h、乙丙类24h网上报告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

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3)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4)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5)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6)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7)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必须填写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 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 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

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8)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

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联系电话:填写可与

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9)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 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 应的类别前划“√”。

-Ⅰ 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

-Ⅱ 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

-Ⅲ 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

-Ⅳ 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

-Ⅴ 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

-Ⅵ 外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

(10)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非户籍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 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

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11)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

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 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

或商业服务。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 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

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Ⅰ.出生场所为医院 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儿童”。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

(12)病例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病原携带 者、阳性检测。

(13)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

(14)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 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 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

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15)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

(16)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17)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 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

明的传染病。填写该病种名称。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填写该 病种名称。

(18)订正病名: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19)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

(20)报告单位: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

(21)报告医生:填写做出诊断医生的姓名。

(22)填卡日期:填报本卡的日期。

(23)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传染途径、传染病病 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为其它疾病的病名等。

报告卡项目中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3.2.4.3 传染病报告卡收集

临床医生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交给本科室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人员,传染病报告管理

人员根据所报病种的报告时限采取以下措施:

报告时限在2小时内的:立即电话通知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科)取卡,并告 知所报病种和例数。

报告时限在 24 小时内的:可于每日固定时间通知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预防保健科)取卡,并告知所报病种和例数。

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的部门(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每日至当日有传染病报告的科室收 卡,收卡时注意核对卡片信息并做好交接记录。如接到需在 2 小时内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前

往报告科室收卡。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3.2.4.4 传染病报告卡检查

预防保健科的疫情报告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等检查,如有疑 问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和核对。对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的卡片应予以改正;对误诊、误报的

卡片返回原科室进行核实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情况分别予以继续报告或剔除。

3.2.4.5 传染病报告卡登记

预防保健科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将传染病报告卡的相关信息在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上进行登 记。

3.2.4.6 传染病报告

传染病报告卡具体录入人员将检查并登记过的传染病报告卡中信息填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 告管理系统”,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报出卡片。

每日结合传染病报告登记对报告卡查重,对确认重复的卡片不录入直报网络。3.2.4.7 传染病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确诊结果与初诊不同、疑似病例确诊或发现填卡有误时,应及时进 行订正报告,临床医生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同时在“订正病名”

中注明原报告病种。疫情报告人员收到订正卡片后,应按照传染病报告规定时限在“疾病监测信

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订正,并在备注中注明原病种或订正的内容。传染病的订正或删除等情况必

须在传染病登记本中作记录。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 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

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3.2.4.8 传染病查重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年初至当日报告传染病卡片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 信息进行删除。查重按照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病种和现详细住址六项指标进行;若无重卡,可去除年龄或职业或现详细住址反复查重(查重时应首先选择[姓名、病种]2个变量组合作初步

筛查),对发现有疑问重卡,及时向填卡医生核实予以删除。原则是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的传

染病报告卡,保留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其余卡片应作出删除标记;若保留卡片的诊断级别

低于其它卡片的诊断级别,则依据诊断级别最高的卡片信息(病例分类、诊断时间等)对初次报

告时间最早的卡片信息进行订正,然后再作出删除。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3.2.4.9 传染病补报

医疗机构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

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卫生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意外辐射照射

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 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3.1 目标与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或 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对医生和实习生

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培训。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采样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示意图

(参见《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网 络 直 报 系 统(互 联 网)

乡(镇)卫生院

县以上医疗机构

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省级疾控中心

市级疾控机构

县级疾控机构

电话、传真等 其他方式

县级卫生局

市级卫生局

省卫生厅

卫生部

逐级核实确认

可 直 接

报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3.3.2 接报

医技科室发现“附件3”中的异常情况时,应按照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 处置机制进行处置。当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中毒、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不明原因

肺炎、罕见的传染病等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报

告标准的情况一旦确认,预防保健科应当在 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县(区)级疾控

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初次报告),直报的信息由县(区)级疾控中心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

地县(区)级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后,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一份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个案关联等几 方面内容。

3.3.3 初次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

方式等。

3.3.4 进程报告

进程报告主要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3.5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正确分级分类可参见中国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关于共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的函》)。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

置建议。

由于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结案,将无法对相关信息进行订正,因此在《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中对事件进行结案操作前应提请属地疾控中心对所报事件信息进行最

终确认,经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结案操作。

3.3.6 个案关联

在进行传染病和流感样病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还需进行个案关联,使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告的每起传染病和流感样病例事件,其发病数必须与个案数(流感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样病例为标本数)一致。

突发系统与大疫情系统之间的双向连通:

l 突发系统中,事件类型只要为传染病,都与大疫情系统进行连通;

l 突发系统中增加的传染病个案,系统自动推送到大疫情; l 大疫情中与某突发事件相关的个案,通过人为归并,关联到事件中。

个案关联的原则:首先在大疫情系统相应地区查找与事件相关的个案;其次如果没有找到,在突发系统中增加个案;避免产生重卡。

4.信息管理

4.1 疫情分析与通报

4.1.1 疫情分析

医疗机构应建立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定期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相关科 室进行反馈。

4.1.1.1 承担部门

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工作由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如预防保健科)承担。

4.1.1.2 分析周期

常规监测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月、季、年进行疫情分析,其他医疗机构按季、年进行 疫情分析。

当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中毒、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的传 染病等情况出现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4.1.1.3 分析病种

常规分析病种包括本院诊治和报告的所有传染病,重点是本地区的常见病种、卫生厅公布的 重点防治传染病。专题分析病种根据事件类型确定。对于报卡较少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可按现

住址统计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进行常规分析,但需要注明。

个案与事件关联途径:

归并个案

新增个案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4.1.1.4 分析内容

分析内容应该含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常规分析:

本院报告疫情概况:发病数、死亡数三间分布的简要描述;病种发病数、死亡数排序以及与 上期、上年同期相比病种排序的变动(主要是前五位的病种);本院所报告传染病的分类构成(呼

吸道类、肠道类、虫媒及自然疫源类、血源及性传播类)、科室分布、报告质量,以及本院近期

有关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防治的重要事件及相关规定等。

(2)专题分析:

除常规分析内容外,还包括疫情发生发展概述,病例分布特征,当前疫情态势,疫情最新进 展,防控措施及效果,经验教训等。

4.1.2 疫情通报

经分管院长审阅后的本院传染病疫情分析结果和疾控机构反馈的疫情分析应及时向各医技 科室进行通报。通报可采取例会或召开临时会议、文件或简报、院内信息交流平台等形式。

4.2 疫情资料保存与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相关记

录保存制度,与传染病有关的临床诊疗记录应妥善保管,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由录

卡单位保留三年。

4.2.1 疫情资料保密及公布

除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发布传染病监测信息外,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以及

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4.2.2 需保存的资料类别

主要包括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簿、诊疗记录等。

4.2.3 保存及管理要求

4.2.3.1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电子数据的保存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 导出后保存。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上一年度的卡片导出后刻录到光盘,一式三份,并分 3处保存

3年;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纸质资料的保存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 存期限3年。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对报送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

记备案,登记备案记录保存3 年。

4.2.3.2 传染病登记簿

预防保健科应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登记簿按年度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至少3 年。

4.2.3.3 诊疗记录

医疗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各传染病报告科室产生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按年度进行统一保存,保存至少1年备查。

医疗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影像登记簿及检验登记簿按年度统一保存,保存至少 1年备查。

4.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要求,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应 采取实名制,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属地的县(区)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申请。获取账号和密码后,应妥善保管,定期修改密码,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实行网络直报的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并定期 杀毒。

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报告。

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需经县区卫生行政部 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

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5.保障措施

5.1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第

十条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

测信息报告任

务。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均应建立相应的工作保障制度,在

资金、人员、硬件设置等方面统筹安排,从而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渠道

畅通,信息准确、及时。

5.1.1 组织体系

各医疗机构组建由医院分管院长、防保(保健)科负责人及相关具体人员组成的传染病与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班子,确保疫情报告工作顺利实施。

5.1.2 科室岗位设置

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科室(如: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其它未设立预防保健科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5.1.3 疫情管理人员配备

乡镇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其它医疗机构要指定 专(兼)职人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责任报告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传染

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

5.1.4 硬件配置

开展网络直报工作的医疗机构尚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建立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 统”联网的可靠网络线路。其它医疗机构要必须配备疫情专用电话、传真机。

5.1.5 经费配置

医疗机构需每年配备确保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的专项经 费,同时做到专款专用。

对疫情人员非工作时间的值班给予适当经济补贴。

5.1.6 网络直报能力建设

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其它暂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医疗机构应 积极创造条件以早日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将传染病报告

卡及时报至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其代为直报。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5.2 培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与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本机构医务人员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工作的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5.2.1 培训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

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

培训时要做好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材、试卷、培训成绩、总结等。

5.2.2 培训对象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新进人员、进修生和实习生。

5.2.3 培训频次

对新进人员及实习生、进修生纳入岗前培训,其他在职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5.2.4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以及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

关工作规范和标准。

②技术指南: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

病报告卡》填写要求等传染病报告专业技术知识。

③本机构疫情报告工作要求与流程。

培训内容要包含国家和省最新的相关文件、规范和技术标准。

5.2.5 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同时可通过查阅培训记录、抽查临床医生和检验医生相关记录、进行测试演练、笔试等方式,确保培训取得成效。考核成绩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与个人年底工作目标考评挂钩。

6.检查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传染病信息报告

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自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

通报和适当奖惩,同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督导和考核。

6.1 报告信息质量检查

6.1.1 目的

及时了解全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及存在问题,为报告工作整改提供依据,同时督促相关科室及 医务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传染病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杜绝或减少漏报及迟报 现象。

6.1.2 方式

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从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各诊疗科室每日自查,二是定期组织全 院检查。

6.1.3 科室自查

各诊疗科室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全科有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可由住院医师每月 轮职),如有则及时补救,每天上午下班前完成前一日的漏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个月的

第1周对前一个月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告情况和存在问题,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将检

查结果在全科通报,并对漏报、迟报等问题的责任医生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提出整改 措施。

6.1.3.1 门(急)诊

检查内容:①查阅前一日全科的门诊日志,检查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如有缺项则找相应的诊 断医生补填完整。②根据门诊日志统计诊断的传染病病种和例数,核对科室传染病登记簿,检查

有无漏登,如有漏登则立即补登;检查有无漏填(未填)、未交(已填未交)的传染病报告卡,如有则补填并立即转交防保科网络直报人员,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6.1.3.2 住院部

检查内容:①查阅前一天的出入院登记簿填写是否完全,如有漏项则找相应的医生补齐。② 根据出入院登记簿确定诊断传染病数,核对科室传染病登记簿,检查有无漏登,如有漏登则立即

补登;检查有无漏填(未填)、未交(已填未交)传染病报告卡,如有则补填并立即转交防保科

网络直报人员,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6.1.4 全院检查

医疗机构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本院近期传染病报告质 量。漏报调查由分管院长牵头,预防保健科组织实施,在下一个季度的第 1 个月内完成上季度的

漏报调查并撰写调查总结(记录),调查结果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由分管院长负责向全院或相关科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室通报。

(1)调查对象:包括门诊、住院部在内的各诊疗科室,以及疫情报告管理科室(如预防保 健科)。

(2)调查病种:所有法定报告传染病。

(3)调查方法:查阅各诊疗科室上季度的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簿,记录传染病诊断数量; 检查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情况:诊断的传染病是否均已填写卡片、卡片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计算填卡率、卡片填写完整率、准确率等;检查网络直报情况:将查出的法定传染病病例与“疾

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网络直报病例进行核对,记录漏报例数、及时报告例数、检查传

染病报告卡信息与网络直报信息是否一致,计算漏报率、报告及时率、信息一致率等。调查记录

表示例见表6-1。

表6-1 _____年第___月(季度)传染病漏报调查汇总表

科室

诊断传 染病数

填卡率

卡片完 整率

卡片准 确率

卡片递 交率

网报例 数

漏报率

及时率

信息一 致率

合计

调查员签字_____

调查日期_____(4)指标计算方法

应报传染病数=诊断的法定传染病总例数

填卡率=填卡数/应报传染病数´100%

卡片完整率=信息填写完整的卡片数/填卡数´100% 卡片准确率=信息填写准确的卡片数/填卡数´100% 卡片递交率=转交给防保科的卡片数/填卡数´100%

漏报率=(应报传染病数-网络直报数)/应报传染病数´100% 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及时数/网络直报例数´100%

信息一致率=网络直报信息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片信息一致例数/网络直报例数´100%

(5)调查总结:漏报调查结束后及时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总结报告,报告中要求简 述本次检查情况并重点分析漏报情况及漏报原因,已经整改建议与措施。6.2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院内综合检查

医疗机构每年年底前组织对本院该年度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进行全 面检查,以便了解本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提

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本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质量。

6.2.1 成立检查小组

由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如:防保科)牵头建立全院自查小组。分管院 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门诊部主任及传染病科(或感染科)主任共同担任副组长。从防保科、门诊部及传染病科(或感染科)抽调若干名业务骨干组成自查小组成员。防保科负责起草检查方

案,指导和协调自查工作的开展,小组成员负责完成具体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传染病与突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如:防保科)负责将检查结果分析汇总和撰写检查总结。

6.2.2 检查科室

主要是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诊治、报告与管理的门诊、急诊、住院部、防保科、影像部门及检验部门。

6.2.3 检查内容

6.2.3.1 制度建设情况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是否齐全,各项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

操作性。

检查方法:查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科室建立的各种制度,现场抽查相关科室的几名业务人员,征询日常工作中某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意见及建议。

6.2.3.2 传染病报告相关登记情况

门诊、急诊、住院部、检验部门、影像部门是否规范使用门(急)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检查登记簿、异常结果检验/检查反馈登记簿等,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门诊、急诊、住院部

发现传染病时是否填写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有无漏项、漏登。

检查方法:现场翻阅门诊、急诊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簿,翻阅住院部的出入院登记 簿及传染病登记簿,翻阅检验、影像部门的检验/检查登记簿、异常结果检验/检查反馈登记簿等,记录登记有缺项的例数、发现传染病时漏登的例数。

6.2.3.3 传染病报告卡交接记录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应与各相关科室建立传染病报告卡收集机制,收卡

时检查每张卡片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现场填写收卡记录表,交卡医生和收卡医生同时签名。

收卡记录表设计示例如下:

表6-2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卡记录表

科室

交卡张数

信息完整张数

信息准确张数

交卡人

收卡人

合计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收卡记录。

6.2.3.4 检验、影像部门异常结果反馈情况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含放射科、B超室等)均应设置规范的异常结果检验/检查反馈登记 簿,并建立异常结果检验/检查反馈机制。对于已使用计算机联网规范管理的医院,在确保患者 的异常检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得以反馈的情况下,可以取消纸质登记。对于虽使用了计算机管

理,但未能有效联网的医院,仍然需要进行异常信息的纸质登记。

发现异常结果后,应及时将信息反馈送检科室或者专人将检验/检查报告送到送检科室,异 常信息反馈情况要有记录。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登记簿,查看登记项目是否齐全,记录检验/检查的异常结果数,核对 反馈记录,查看是否完全及时反馈。

6.2.3.5 异常信息处理

各医技科室发现异常情况(见附件 3)时,应按照“附件 3”中的要求进行处置,并做好相 关记录。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各项记录。

6.2.3.6 培训情况检查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对全院各诊疗科室、检验检查科室等医护

(技)人员(包括新进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及报告管理相关知识、法规培训,培训内容全面,培训结束应该考核培训效果。每次培训应该有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材、试卷、培训成

绩、总结等。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的培训资料。

6.2.3.7 疫情分析

常规监测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月、季、年进行疫情分析,其他医疗机构按季、年进行 疫情分析。当传染病暴发、群体性中毒、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

见的传染病等情况出现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分析结果应报告分管院长并向相关科室通

报。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疫情分析期次是否齐全、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通报。

6.2.3.8 疫情资料存档与保管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负责对既往的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分析、疫情数据、会议培训材料、漏报调查等传染病报告和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和保管。文字材料应有专用档案

室(或文件柜)存放,电子档案应分三个介质(如光盘、移动硬盘),一式三份保存在不同地方。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存档及备份情况。

6.2.3.9 硬件设施

现场检查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疫情报告管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宽带等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其他诊疗科室电话是否能正常运转。

6.2.3.10 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

检查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科室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每个科室抽查 20 例传染病,不 足 20 例的科室则所有诊断病例全部检查,抽查病种以急性传染病为主。核对传染病登记簿、传

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信息,记录漏登数、漏报数、漏填卡片数、卡片信息完整张数及准确张数、网报及时例数、网报信息与卡片信息一致例数。记录检查结果(示例见表 6-3),并计算漏登率、漏报率、报告及时率、填卡率、卡片完整率、卡片准确率、信息一致率、诊断符合率和订正及时

率。其中信息一致率应考虑卡片订正因素。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表6-3 _____年_____科室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

序 号

科 室

类 型

(1)患 者

姓 名

(2)性 别(3)年 龄(4)职 业

(5)疾 病

名 称(6)病 例

分 类

(7)发 病 日 期

(8)诊 断 日 期

(9)是否

录入(10)是否

及时

录入

(11)

报告卡 填写是 否完整(12)

报告卡 填写是 否准确(13)

报告卡 信息与 网络报 告信息 是否一 致(14)

备注

(15)

6.2.4 自查情况通报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部门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详细叙述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总

结报告递交给院长与分管院长,并在全院通报。

通报方式:①由分管院长牵头组织召开科主任会议,在会上进行通报;②在职工大会上进行 通报;③以院内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个科室;④张贴在医院公告栏。各级各类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

况决定采取何种通报方式。

6.2.5 奖惩措施

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并与科室

及个人的年度考核、评优、奖金分配挂钩。根据检查结果和考核标准,对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中成

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或谎报等现象 的科室和个人,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1 相关制度建设

医疗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要

求,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围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制定一系列与之配套的

规章制度。

1.岗位制度

医疗机构在设置机构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内容 与要求,在关键环节设置与之对应的岗位或将工作内容纳入现有岗位职责中,并明确各岗位在传

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中应承担的角色和如何衔接。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l 岗位名称与职责;

l 科室内岗位设置:各临床诊疗科室、影像和检验科室必需设置疫情报告管理,统一管理 本科室的疫情报告工作;

l 不同岗位在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中的工作内容、如何衔接。

2.分管院长负责制

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工作职责中,明确分管院长为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

制定切实有效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注重实效和知识更新。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l l l

明确培训目的与要求,并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纳入岗前培训;

培训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

培训对象:包括实习、进修医生和护士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

培训内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法律法规、疫情报告流程和各环节工作

内容等,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如最近下发的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 文件等;

l 负责培训的科室: 县级及以上医院应由负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 科室牵头,县级以下应指定科室或人员牵头;

l 考核机制: 培训结束后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个人年底工作目标考评挂钩。

4.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1 相关制度建设

医疗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要

求,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围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制定一系列与之配套的

规章制度。

1.岗位制度

医疗机构在设置机构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内容 与要求,在关键环节设置与之对应的岗位或将工作内容纳入现有岗位职责中,并明确各岗位在传

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中应承担的角色和如何衔接。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l 岗位名称与职责;

l 科室内岗位设置:各临床诊疗科室、影像和检验科室必需设置疫情报告管理,统一管理 本科室的疫情报告工作;

l 不同岗位在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中的工作内容、如何衔接。

2.分管院长负责制

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工作职责中,明确分管院长为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

制定切实有效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注重实效和知识更新。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明确培训目的与要求,并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纳入岗前培训;

l 培训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

l 培训对象:包括实习、进修医生和护士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

l 培训内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法律法规、疫情报告流程和各环节工作 内容等,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如最近下发的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 文件等;

l 负责培训的科室: 县级及以上医院应由负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 科室牵头,县级以下应指定科室或人员牵头;

l 考核机制: 培训结束后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个人年底工作目标考评挂钩。

4.传染病相关登记制度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诊疗和传染病登记制度,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各类登记工作 的质量控制,规范设置门诊日志簿、影像与检验部门登记簿、阳性(异常)检测登记簿、传染病

登记簿、出入院登记簿等,并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无漏登和漏项。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传染病相关登记簿的种类、项目、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其中医疗机构至少应设置门(急)

诊日志簿和传染病登记簿,设有辅助检查科室的医疗机构还需设置与之对应的影像、检 验登记簿,设有住院部的机构需设置出入院登记簿。

l 在保证传染病不被漏诊、漏登的情况下,根据医院的自身特点,确定负责传染病相关登 记管理工作的科室或人员。

l 传染病相关登记工作质量控制,包括登记质量检查、检查情况与个人年终考评挂钩等。

l 资料保存要求。

5.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制度

辅助检查是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为确保临床医生和传染病报告管理人

员及时掌握传染病相关检测情况,减少误报、漏报,医疗机构应建立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

制度,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l 辅助检查科室检查结果登记簿的设置与使用要求

l 阳性(异常)检测结果需反馈的对象(包括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患者等)、流程和时限

l 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工作的责任人

l 工作质量控制

6.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和报告流 程,确定责任人,明确报告要求和报告内容。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意义。

l 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报告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科室 或人员。

l 传染病相关登记内容与要求。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以及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其中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包括信息获取、初步核实和报告等;传染病报告包括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 染病报告卡收集与传递、传染病登记与报出、查重、订正、补报等。

l 报告工作质量控制与院内自查,奖惩措施。

7.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制度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为早期发现和报告可能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疫情控制赢得较好时机,从而尽可 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应建立针对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情况的处置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

l 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定义;

l 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流程和时限;

l 各科室及人员在处置流程中所处环节、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

l 相关记录;

l 质量控制与奖惩措施。

8.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定期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相关科 室进行反馈。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疫情分析承担部门或人员

l 分析频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医疗机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遇 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应开展适时分析或专题分析。

l 分析内容:主要为院内报告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增加本区域相 关传染病动态。

l 疫情通报反馈对象与方式:采用适当方式,定期将当前疫情情况反馈给各传染病报告相 关科室;遇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每日进行反馈。

9.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院内自查制度

为确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报告质量,避免出现漏报、误报,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自查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质量纳入工作考核

l 自查小组成员,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

l 检查周期: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全院综合自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l 检查对象: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诊治、报告管理的各个部门。

l 检查内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各项制度是否齐全、传染病相关登记情况、异常信息反馈与处置情况、疫情报告相关培训落实情况、疫情报告工作质量、资料保存 工作等。

l 检查结果通报与奖惩措施

10.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理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查询、查重、订正、补报等

l 传染病疫情分析资料的利用

l 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资料的保存(备份)与归档

l 网络直报人员对疫情报告和管理的安全职责

l 疫情资料的安全性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诊疗和传染病登记制度,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各类登记工作 的质量控制,规范设置门诊日志簿、影像与检验部门登记簿、阳性(异常)检测登记簿、传染病

登记簿、出入院登记簿等,并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无漏登和漏项。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传染病相关登记簿的种类、项目、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其中医疗机构至少应设置门(急)

诊日志簿和传染病登记簿,设有辅助检查科室的医疗机构还需设置与之对应的影像、检 验登记簿,设有住院部的机构需设置出入院登记簿。

l 在保证传染病不被漏诊、漏登的情况下,根据医院的自身特点,确定负责传染病相关登 记管理工作的科室或人员。

l 传染病相关登记工作质量控制,包括登记质量检查、检查情况与个人年终考评挂钩等。

l 资料保存要求。

5.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制度

辅助检查是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为确保临床医生和传染病报告管理人

员及时掌握传染病相关检测情况,减少误报、漏报,医疗机构应建立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

制度,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l 辅助检查科室检查结果登记簿的设置与使用要求

l 阳性(异常)检测结果需反馈的对象(包括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患者等)、流程和时限

l 阳性(异常)检测结果反馈工作的责任人

l 工作质量控制

6.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和报告流 程,确定责任人,明确报告要求和报告内容。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意义。

l 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报告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科室 或人员。

l 传染病相关登记内容与要求。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以及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其中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包括信息获取、初步核实和报告等;传染病报告包括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 染病报告卡收集与传递、传染病登记与报出、查重、订正、补报等。

l 报告工作质量控制与院内自查,奖惩措施。

7.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制度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为早期发现和报告可能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疫情控制赢得较好时机,从而尽可 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应建立针对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情况的处置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

l 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定义; l 传染病暴发、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流程和时限;

l l l 8.各科室及人员在处置流程中所处环节、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

相关记录;

质量控制与奖惩措施。

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疫情分析与通报制度,定期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相关科 室进行反馈。制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l 疫情分析承担部门或人员

l 分析频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医疗机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遇 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应开展适时分析或专题分析。

l 分析内容:主要为院内报告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条件的可以增加本区域相 关传染病动态。

l 疫情通报反馈对象与方式:采用适当方式,定期将当前疫情情况反馈给各传染病报告相 关科室;遇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每日进行反馈。

9.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院内自查制度

为确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报告质量,避免出现漏报、误报,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自查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质量纳入工作考核

l 自查小组成员,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

l 检查周期: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全院综合自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l 检查对象: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诊治、报告管理的各个部门。

l 检查内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各项制度是否齐全、传染病相关登记情况、异常信息反馈与处置情况、疫情报告相关培训落实情况、疫情报告工作质量、资料保存 工作等。

l 检查结果通报与奖惩措施

10.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医疗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理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l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查询、查重、订正、补报等

l 传染病疫情分析资料的利用

l 传染病报告与管理资料的保存(备份)与归档

l 网络直报人员对疫情报告和管理的安全职责

l 疫情资料的安全性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2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异常结果反馈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含放射科、B超室等)均应设置规范的异常结果检验/检查反馈登记 簿。登记项目必须包括病人姓名、送检日期、送检科室和医师、样品名称、检验结果、检验医生、检验日期、异常结果反馈记录等项目。

对于已使用计算机联网规范管理的医院,在确保患者的异常检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得以 反馈的情况下,可以取消纸质登记。对于虽使用了计算机管理,但未能有效联网的医院,仍然需

要进行异常信息的纸质登记。

异常结果的判定:当检验结果或影像检查结果为以下两种情形时为异常信息:①可以明确诊 断为某种传染病;②怀疑为某种传染病感染。

检验/检查医生应将检查结果通过电话、网络或指派专人送交等方式及时传达到送检科室或 医生,异常信息反馈情况要有记录。可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格式示例参见附表。有条件的机

构,可定期(每周)将异常结果数分类汇总至本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部门。

临床医生接到异常信息反馈后,结合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按照疾病的诊断标准 做出诊断,一旦传染病诊断成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向医院承担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科室

/部门报告,由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网络直报。

对于仅到医院做检查,而不在本院治疗的患者,视所作检查项目区别对待。凡是涉及传染病 特异性检查(尤其是实验室可以直接确诊的传染病,包括伤寒、疟疾、乙脑、流脑、痢疾、淋病、梅毒等)的患者,检验科要按照门诊日志规定填写的项目,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或记录患者联系

方式,确保一旦检测结果阳性,能够追踪到患者,并按照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检验/检查异常结果反馈记录表

病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送检 科室

检验 结果

检查 日期

反馈 方式 * 反馈 日期

反馈 人员

信息接收 人

备注

*反馈方式:①电话反馈

②网络反馈

③专人将检验报告交送检科室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3 传染病聚集发病、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置

1.相关定义

异常情况:主要包括常见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群体性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甲类

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本地罕见传染病、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

传染病暴发:暴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较短时间内),某地区或单位有较多(或大量)相同疾病患者出现。如果发生的疾病为传染病时即为传染病暴发。

传染病流行:在某地若某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高于近年来的一般水平时称为流行。(《传染病

学》 杨绍基,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8 月第一版)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 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 总则》(GB14938))

职业中毒: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所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生产性 毒物包括原料、辅助原料、中间体、副产品、成品、夹杂物和废弃物等。生产性毒物可通过不同

途径进入人体,而以呼吸道及皮肤最为重要。职业中毒,根据接触毒物时间长短,发病缓急可

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类。急性中毒系指一次吸收大量毒物迅速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中毒。

亚急性中毒系在较短期间内吸收较大量毒物引起的中毒,基本上属于急性中毒范畴。慢性中毒系

长期吸收较小量毒物引起的中毒。(中国医学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M].上海科技出版社,1988-10)

罕见传染病:罕见疾病又称“孤儿病”,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将罕见病定 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之间的疾病或病变。若该疾病或病变为传染病时则称为罕

见传染病。

新发传染病的概念:新发传染病是指在人群中新出现的或者过去存在于人群中,但是其发病 率突然增加或者地域分布突然扩大的传染性疾病【1】。包括三类,第一类是疾病或综合征早已

在人间存在并被人们所认知,但并未被人们认识为传染病,近20 年来因发现了这些疾病的病原

体才被确认为是传染病,如T细胞淋巴瘤白血病、毛细胞白血病、消化性溃疡病、突发性玫瑰疹

等病。第二类是疾病在人间也可能早已存在,但并未被人们所认识,近20年来才被发现和鉴定,军团菌、莱姆病、人埃里克体病、丙型病毒性肝炎及戊肝等病即是。第三类是某些传染病过去可

能不存在,确实是人类新出现的传染病,像艾滋病、O139型霍乱可能就属此类情况【2】。(【1】 潘孝彰,卢洪洲.新发传染病[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2.【2】北京预防医学会.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2 年4 月第一版)

不明原因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 例发生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 2 周内),在某个相 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

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

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

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卫生部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 卫应急发[2007]21 号)

2.处置

2.1 医技科室

临床诊疗科室和辅助检查科室医生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组织科内专 家进行会诊,同时完成异常情况登记。必要时辅助检查科室可请送检科室参加会诊。

①会诊结果明确排除传染病、群体性中毒、不明原因疾病时,排除异常情况。

②明确诊断为某种常见传染病暴发或流行、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罕见传染病、新发 传染病、群体性中毒这几种情况中任意一种时,科主任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本科室负责传

染病报告管理人员将此异常信息向防保科报告。

③科内会诊不能明确诊断或排除时,作为不明原因疾病向分管院长和防保科(医院内负责传 染病报告和管理的科室)报告。

2.2 分管院长

分管院长接到2.1中第②类异常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将信息向各相关业务科室通报,并按规 定组织开展防控、救治等措施,同时立即通知防保科报告属地疾控中心。

分管院长接到2.1中第③类异常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全院专家进行院内会诊:

l 院内会诊结果明确排除传染病和群体性中毒、不明原因疾病时,排除异常情况。

l 院内会诊明确诊断为某种常见传染病暴发或流行、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罕见传 染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中毒这几种情况中任意一种时,分管院长立即组织相关科室 和业务人员进行防控;同时要求防保科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在疾控中心将事件 核实并确认后的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若疾病为常见的乙(无按甲类管理)、丙类传 染病,则在疾病诊断后的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即可。

l 院内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排除时,分管院长立即启动院内不明原因疾病处置预案,做 好病人的救治及隔离防护、消毒等等防控措施;同时此异常情况作为不明原因疾病由防 保科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分管院长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人员配合卫生行政部 门、疾控中心及上级专家组做好后续的调查防控工作。

2.3 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接到2.1中第②类异常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同时电话报告当地疾

控中心,在疾控中心将事件核实并确认后的2 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网络直报,实时对疫情动态变

化及防控进展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分析结果向分管院长汇报,并通报各相关科室。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预防保健科接到2.1中第③类异常信息报告后,应派人参与院内会诊并做好相应记录。

l 院内会诊结果明确排除传染病、群体性中毒、不明原因疾病时,排除异常情况。

l 院内会诊明确诊断为某种常见传染病暴发或流行、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罕见传 染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中毒这几种情况中任意一种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控中 心,在疾控中心将事件核实并确认后的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若疾病为常见的乙(无 按甲类管理)、丙类传染病,则在疾病诊断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即可。同时,实 时对疫情动态变化及防控进展等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分析结果向分管院长汇报,并通报 各相关科室。

l 院内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排除时,此异常情况作为不明原因疾病由防保科立即电话报 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同时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做好实时分析和通报,并在 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信息的网络报告和订正工作。

3.记录

3.1 初诊医生完成异常情况登记

登记表格示例见附表3-1:

附表3-1

科异常情况登记表

1、异常情况简述(发现时间、病例数、主要症状及体征、初诊结果)

2、会诊情况(会诊人员、时间、会诊结果)

3、(如确定为异常情况或者不能排除时)报告记录(报告时间、报告对象)

3.2 防保科在异常情况处理过程中应做好的记录有

①异常情况登记。防保科异常情况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2:

第二部分

医疗机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指南

附表3-2

年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

异常情 况编号

报 告

科 室

报 告

时 间

科室会 诊结果

院内会 诊结果

网络直 报时间

报疾控中 心时间

报卫生行政 部门时间

订正报 告时间

订 正

结 果

②会诊记录:科室会诊记录(由具体科室负责记录和保存)、院内会诊记录及上级专家组会

诊记录。

4.流程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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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信息处置流程图

临床医生

检验医生

影像医生

常见传染病暴发或 流行、甲类及按甲类 管理的传染病、本地 罕见传染病、本地新 发传染病、不明原因 疾病

科主任

排除

组织科内会诊

明确诊断为某种常见传染病暴 发或流行、甲类及按甲类管理 的传染病、罕见传染病、新发 传染病、群体性中毒这几种情 况中任意一种时

不能明确诊断

防保科

分管院长

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 控中心,在疾控中心将事 件核实并确认后的2小时 内进行网络直报。其中若 疾病为常见的乙(无按甲 类管理)、丙类传染病,则个案在疾病诊断后的 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通报

分管院长

院内会诊

不能明确诊断

立即电话报告当地CDC、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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