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2025-01-31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12篇)

1.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篇一

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为该项目建安工程总承包,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的主体工程任务委托给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主体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总建筑面积:算

第二部分承包内容及总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干单价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建筑主材,乙方负责机电具设备和小五金。

二、工程承包内容

1、基础及土方工程:甲方负责基础用机械开挖及回填,土方乙方人工配合。

2、模板:所有支撑钢管及模板装拆,加固捣砼前的清扫,场内的材料运输。

3、钢筋:包括钢筋的制作、安装绑扎,材料包含焊条、扎丝等。

4、混凝土:包括砼浇捣、抹平、养护及材料运输。周转材料及一切设备、工具乙方全部负责。

5、砌体、粉灰及楼地面工程:所有施工图中的砌体、墙面、天棚粉灰、楼地面找平及外墙瓷片。

6、脚手架工程:商铺脚手架搭设、钢管扣件及运输、拆除。

7、如因周边关系及其他第三方遗留问题导致引起工地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且工期顺延。

三、承包工期要求

1、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甲方的工期安排,工作时间按现场项目部规定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为年日。

四、计算规则

主体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依据按GB/T5035—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1

范》进行计算。

第三部分经济条款

一、承包单价及计量

1、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按大包干,结算单价按施工图总建筑面积人民币元/㎡(大写)贰佰贰拾元每平方计算(不含税)。

2、付款方式:

1#楼商铺基础完成付¥20000(贰万元整),主体封顶付工程款的¥50000(伍万元整),粉刷及地面完成,经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7%。

3、质保金:甲方保留乙方总工程款3%的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乙方随时响应甲方的维修要求,但需提前两天把需要维修的具体事宜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从质保金内扣除。甲方在质保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

4、如出现设计变更、图纸与现场不一致或应甲方其他安培所产生的费用以计时工形式结算,人工工资单价技工按每工日80元(含管理费及伙食费),力工按60元每工日进行增减,一并计入结算。

5、按竣工图计算建筑面积和计时工办理结算。

二、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进度款按第三部分第一条“承包单价及计量”进行支付,按付款进度向项目经理提交已完工程量验收单,甲方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甲方项目经理在接到乙方申报的已完工程验收单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质量检查和实测实量,评定出质量结果,检查班组的施工现场,确认班组已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符合项目部的要求。如甲方在收到“已完工程量验收单”二个工作日内未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视为合格。

3、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进度进行验收核准后,开具结算书,由甲方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方可作为支付依据,工程进度款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有权停工,并赔付乙方的损失。

4、乙方需提供服务承诺并积极履行合同条款,如因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中途更换班组,已完按实际施工部位计算工程量,结算按照合同处理。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两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如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并做好登记,复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成立本工程项目部,由担任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指挥管理,由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工作。

3、随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组织生产例会,安排生产并协调其他工序的交接,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

4、甲方组织对工程的施工验收和本工程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材料检测费用。

5、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材料计划,按进度提供材料。

6、甲方牵头对现场进行统一规划布置。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场的进场安全等相关教育,并组织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学习。

8、甲方保证充足的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如果甲方材料不及时供应造成停工待料,停工2天(从第三天起)每天补助乙方全体人员的生活费每人20元/天,如果超过四天,从第五天起补助机械滞止费、工人误工费,技工按每日每人80元,力工按每日每人60元计,并且工期顺延。

9、雨天超过一天工期顺延。

10、提供主电源到总配电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十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十万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施工。

3、乙方在收到甲方传递的图纸、技术规范、设计修改等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在相关分包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承包合同上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乙方将被认为对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他构成分包合同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5、质量控制过程中乙方每一分项工程须指派不少于1名有经验的班组长管理现场工作,乙方测量放线时,必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核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请示后,未及时到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返工。

7、顶板砼浇筑前,把该楼层所有杂物清理干净。

8、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9、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进行工作,如甲方安排不利于安全施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

11、按甲方提供的下料单进行钢筋下料、绑扎、清理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违约责任

一、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议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

失。

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量款时失效。

2、因建设单位造成停建、缓建,或出现其他自然不可抗力情况,本合同失效。(甲方应负担一切材料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15天内全部一次性结付给乙方)。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属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六、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办公室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公章)

2.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篇二

职工工资的发放与否直接关系着职工整个家庭的生活, 要保障职工的利益必须从基础抓起, 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职工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武器, 所以必须保障劳动合同的效力与执行力。签订主体范围身份的适当是保障集体合同发挥最大功效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与单位, 由本单位的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签订。从法条上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 职工需要与单位有一定形式的组织联系, 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组织必须是本单位的组织。那么职工是否可以通过单位之外的其他的组织与本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增强对自己权益的保障呢?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自己组织的雇员, 这种保障作用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既增加了劳动签订时的难度, 也降低了劳动合同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武器的执行力度。

二、解决集体合同签订问题的建议

(一) 从协商主体方面探讨解决问题的建议

在协商主体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很多国外的成功经验, 这方面澳大利亚做的就很出色。根据澳大利亚的实践经验来看, 能代表雇员与雇主谈判的组织要宽泛和多样, 只要雇员与组织之间具有成员关系, 不须与雇主有任何形式的联系, 这些组织就可以与雇主签订集体合同。雇员不但可以通过本单位的工会还可以通过自己所隶属的组织来对抗单位, 增强了雇员的力量, 更有利于维护雇员的利益, 另一方面由于组织与单位无任何的联系, 也就不会有什么偏袒维护或私利因素, 组织的利益来源于其成员的依赖, 所以组织比工会会更公正的维护自己成员的利益。虽然有时候也会出现工会与组织的分歧, 影响实际执行的效率的情况。但从维护雇员的利益角度, 这种做法还对雇员比较有利的。分析澳大利亚的实践我们得出, 澳大利亚的实践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多种社会组织都可以代表被雇佣方与雇主谈判、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主体的多元化代表利益的多元化, 会促进各方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 最终结果是促进职工利益的维护。当然利益的多元化也会带来某些意见之间的分歧, 在此基础上我觉得为了避免分歧, 提高执行的效率, 可以由先与单位商议的组织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其他组织对于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可以与单位与前一组织商讨更正。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可以有效地减轻某些单位的签订主体错位的后果, 在职工毫不知情情况下工会与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还需要经过组织的检验, 更好地维护了雇员的利益。集体合同牵涉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签订时一定要尽量考虑到各种情况, 维护各方面的利益。

(二) 协商代表的产生方面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

集体协商是签订公正合理的集体合同的基础, 集体协商的代表则是确保集体协商公正合理的基础。根据集体合同规定,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 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 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从这条规定来看我们能看到一些不妥的地方, 首先, 从工会的组建来看就掺杂着有些不民主因素, 有些企业或多或少的干预着工会的组建, 进而间接影响着协商代表的产生, 影响着集体合同的公正性;第二, 职工的首席代表是本单位的工会主席, 这就涉及到了工会主席的产生的问题,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并没有将企业的领导人员或者与管理层有密切联系的深的管理层信任的人员排除在备选人行列, 加上前面分析的单位干涉工会组建的弊端, 这样很可能就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企业的领导人员担任工会的主席等重要职务, 或者与企业领导人员有密切关系的人员担任工会的重要职务, 参与到协商过程之中, 这样就大大限制了协商代表人员的独立性, 并且从规定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工会主席的福利待遇是由单位提供的, 协商人员的自由度大打折扣, 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利于职工利益的维护。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直接规定集体协商的代表由本单位的民主推荐, 充分反映民意, 避开工会指定这一环节, 减少单位对集体合同的干预度。针对第二种情况我们要坚持工会主席由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明确将单位的领导人员排除在备选人之外。最主要的是工会的独立性问题, 是否独立是其能否为雇员谋取利益的关键。若其经济来源依靠与单位的拨款, 怎么可能让其与单位对抗来为雇员谋取利益。发言权的独立来自于经济的独立, 没有经济的独立, 所谓的一切独立都是空谈, 不可能真正落实到实处的, 为使协商主体能真正代表集体劳动者的利益, 签订出更加公平合理的集体劳动合同, 更好的促进集体劳动市场的发展。为此, 我们可以从开源节流两个方面来思考, 一是从节流方面来说要精简工会的人员, 增加工会人员的危机意识, 并把裁剪工会人员的权利真正的赋予劳动者, 增加工会人员的责任意识, 同时也可以增加职工的安全感和参与感, 根据择优原则, 既可以提高会员质量, 又可以减少支出, 还可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感与归属感, 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从开源这一方面来讲政府可以设定适当的工会经费, 增强工会的经济独立能力, 经济的独立才可以带来地位的独立, 能力的独立, 意见的独立, 以增强工会的独立性, 更好的维护职员的利益。

(三) 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

在集体合同签订主体内部人员优化的同时, 不要忽略外部的刺激激励, 要内外互动, 提高集体合同签订主体的质量, 从而使得签订的集体合同更加的趋于完善。在这一方面有些国家做得就非常的出色, 分析研究一些成功的案例得到一些实践经验, 也许会对我们的研究有所帮助。一些非洲国家 (曾是法国的殖民地, 公司制度深受其影响) 的劳动监察发展模式不错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在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挥劳动监察部门的作用, 劳动监察部门代表政府参与到集体协商的过程之中, 这样一来一是可以减少审批的时间, 二是以第三者的身份监督双方的协商与谈判, 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利益。我们的公司监督管理模式也可以借鉴这样的经验, 劳动监察部门不再单单是事后的形式性的监察。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代表政府参加到集体协商的过程之中, 促进监察部门对集体劳动合同的全面了解, 可以更加细致的了解劳动合同所牵涉的各方利益, 更加全面的做出综合判断, 既可以减少审批时间还可以提高审批的效率。另外, 由于监察部门没有什么利益牵涉是完完全全的第三者, 不会被其中的利益所牵绊, 可以更加公平独立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不偏不倚可以公正的维护各方的利益。提高集体合同的可执行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我们探讨了集体合同的签订所面临的主体方面的问题, 分析了其他组织是否可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协商的主体问题, 增强工会的独立性以及监督部门是否可以参与到协商过程之中等问题。研究了一些外国成功的实践模式, 借鉴其中成功的实践经验, 结合自身的实际问题, 适当的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 从集体合同的源头———签订主体方面促进集体合同的发展完善, 增强对职工对集体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参考文献

[1]陈荣书.发挥工会作用不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N].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4 (4) .

[2]黄瑞鹏.关于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N].中国旅游报, 2014 (2) .

[3]廖建辉.简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J].新疆电力技术, 2011 (3) .

[4]薛春丽, 埃勒克斯洛.借鉴澳洲法律完善中国集体劳动合同立法[J].比较法学研究, 2006 (4) .

3.论网络团购合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篇三

一、合营者说

“合营者说”的认为团购合同交易主体三方的法律关系是团购网站经营者与线下实体商是联合经营关系,团购网站是买卖交易的卖方当事人,与实体商是同一责任主体,消费者属于买方当事人。因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交易,交易双方是不能看到对方当事人的,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进行团购商品或服务的活动,且把价款直接支付给了团购网站,在外观上给人的感觉,就是在与团购网站进行交易,即一方在同网站及其另一方进行交易,则网站理所应当被认为是销售者或者合营者,便有了合营者说。这一观点将专业团购网站作为实体商的合营者,只是看到了团购交易的表面,认为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网站就获得了相应的利益,团购网站就是合营的一方,应当对消费者的信赖承担责任。

如果对团购网站和实体商之间签订的协议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团购网站只为实体商家提供一个信息发布平台,替商家接受价款。从与消费者的用户协议也能看到,网站对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消费者支付价款后,要到实体商家那里完成合同履行。团购网站只提供网络虚拟服务,并不直接通过买卖行为获取收益,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从网络团购合同成立的过程看,团购网站为实体商提供网络空间和发布供团购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服务,消费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购买相应商品或服务,获得短信指令密码或打印的团购券,到实体商家去完成合同的履行,团购合同的最终效力仅归于消费者和商家。因此,无论从服务协议还是从团购流程看,团购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他与卖方并不存在任何约定的或事实上的合营关系,因此不是卖方的合营者。

二、柜台出租说

现实中的“柜台租赁”是指作为交易一方的商家向柜台或场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租赁摊位,并因此向其支付费用。对于一般的买方当事人,场地或柜台所有人并不向他们收取任何费用。“柜台出租说”认为在网络团购消费模式下,实体商把自己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第三方团购网站上进行公布,在团购网站的显示页面上占有一席之地,这类似于现实物理空间的“柜台展示”行为。团购网站与实体商签订的合同则属于网络空间租赁合同,即所谓的“柜台”租赁合同。团购网站向商家收取的手续费(或会员费)相当于柜台租赁中收取的租金。消费者浏览团购网站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就相当于在现实中的“逛商场”,团购网站不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从此点看来,网络团购与现实中“柜台租赁”两者极为相似,该说将网络购物与现实购物相联系,将网络团购类比为柜台出租模式,所以专业团购网站可以被认为是网络中的“柜台出租方”。在该说的理论中,团购合同三方主体的关系是团购网站和实体商家是柜台租赁关系,团购网站是出租人,实体商家是承租人,消费者与实体商之间存在买卖关系。根据该说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来追究团购网站的的民事赔偿责任。团购网站作为网络空间的“柜台租赁者”应当在一定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柜台租赁说赋予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更完善的权益保障。但仅仅通过强调两者的相似性,就定论是同一种法律关系,与法律追求科学性和严谨性的原则不符,也不足够有说服力。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在具体的权利义务方面,网络团购和传统的柜台租赁有很多不同。

三、代理说

该说认为在团购合同交易三方的法律關系是团购网站代理实体商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团购网站在团购交易中充当了代理人的角色。由于专业团购网站为商家提供的是电子平台,在学界,有学者也称其为“电子代理人”。实体商家与团购网站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团购网站与商家之间订有委托代理协议,团购网站作为受托人接受商家的委托,在自己的网站页面上公布商家要出卖的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同时也披露实体商家的名称。当消费者在决定参与团购时,能明确知道订单是与特定的商家签署,商家对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以商家的名义与用户签订相关协议,团购网站不参与团购合同的订立,由商家承担法律责任。事务处理的费用和后果均应归属委托人一方,即无论网站能否促进团购交易的成立,商家都必须支付网站为此付出的费用。

四、笔者的观点

本人认为代理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不够十分准确。在团购消费中,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购买商品和服务,消费者首先选择的是某个团购网站,通过比较团购网站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再决定是否在该网站上消费。消费者通常会选择信誉好、折扣多的团购网站,然后在该团购网站上再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在“抢购”某种商品时,消费者直接把价款支付给了以团购网站为户名的电子账户里了,即收款人的姓名是团购网站的名称,可见团购网站是以自己的名义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然后团购网站再反馈一条电子信息或短信指令,消费者带着这个指令再去实体商家消费或者商家直接发货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于团购网站选购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明确知道与之交易的对方是商家,知晓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知道网站与实体商家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合同直接约束实体商和消费者,且合同后果由实体商家承担。通过对网络团购合同界定可知三方交易主体的关系完全符合《合同法》402条对显名间接代理的规定,所以本人认为团购网站和实体商家之间应该准确定性为显名间接代理关系。

4.建筑主体混凝土工程承包合同 篇四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建筑混凝土、砌体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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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混凝土、砌体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性质:建筑工程主体混凝土工程清包工(含辅助材料)

四、工程范围: 施工图、设计修改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范围内的所有主体混凝土、砌体工程。

五、承包内容:包括地下室砖胎模,所有的砖砌体砌筑、混凝土浇捣,混凝土梁与柱搭接磨光机磨平,地下室土方修平,垫层土方回填,混凝土养护、附属配套工程、烟道、管井砖块封闭,施工洞封堵,结构测量放线,砂浆拌制,零星混凝拌制、浇捣,材料场内运输、吊装、窗台混凝土拌制浇捣,预制构件制作与吊装,场内自身的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六、承包价格:按施工图的建筑面积结算,合计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元,承包总价为(¥)元,面积决算时不作调整,按以上总平方计算。施工中如有联系单及工艺更改增减工程量费用不作调整,在总价包干内甲方不作补偿,赢亏由乙方自负。

七、材料、机械的提供:甲方提供到楼号的配电、升降机、塔吊,砂浆搅拌。其余材料、机械均有乙方自己采购、保管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具体材料、机械有施工用的电缆、电线、灯具、铁丝、铁钉、塑料管、扫巴、移动配电箱、照明灯具、扫帚、浇水养护用的水管、施工机械、施工工具、施工器具、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等。

八、甲方的基本职责

1、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解答施工图和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检查和纠正乙方在操作过程中的错误和不足。

2、及时采购和供应乙方所需的原材料,保证乙方不停工待料。

3、提供临时仓库一间。

4、搭设适当的操作棚,并派人员接好电源和配电箱。

5、施工现场24小时供应热水。

6、制定进度计划,统一协调劳动力的安排和班组之间的关系。

九、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应配备与工程进度、质量、技术相适应的劳动力队伍,并配备管理

人员不少于二人,配备一名测量员配合甲方放线,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保证进度,在允许作业的时间范围内,应不分白天黑夜和晴雨天气,该作业的无条件出门作业。

2、按施工图、联系单、施工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每一项每天必须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包括各部们验收检查工作前的清理工作。

4、有设计变更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增加或减少工程

量均不计或不扣。

5、密切配合各个工种、工序的交接工作。

6、节约材料,杜绝浪费。需要材料提前一个星期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采纳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和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适应建筑工程,不符和上述条件,乙方不准采纳,也不准在工地住宿,无视劝阻而继续滞留工地,甲方有权处以乙方50元一天一人的经济处罚。

3、符合第2条进行作业人员,均必须有身份证,外出务工证和计划生育证,乙方在进场时,必须持身份证和一寸照片4张以及相应的费用,到甲方办理登记手续,凡外来人员由甲方统一负责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乙方承担暂住证费用,凡不到甲方登记而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一旦被甲方(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查到,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凡不到甲方登记或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包括交底),视为非本工程施工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一)、甲方做到:

1、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安全制度,安全标语牌和禁令标志。

2、外墙脚手架和用电设施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验收。

3、临边和通道的维护。

4、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上岗教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5、检查、督促乙方屡行安全制度纠正违规落实安全措施。

6、制定相应的文明生产、文明生活公约。

(二)、乙方必须做到。

1、乙方成员均必须佩证上岗,上岗证由项目部制作,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

2、乙方成员均必须自觉地参加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知识三级教育,并接受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3、乙方成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服从项目部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

4、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动,如需拆动必须经安全员审查并报项目部同意,但应有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

5、遵章守纪、安全无事故有奖,违者处罚。

6、自觉搞好包干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工地内住宿人员(管理人员除外)

7、高处作业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高处临边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的保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三)、安全责任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确保***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工地,争创**省双标化工地。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失分的,乙方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有乙方成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的、甲方设置的安全围护乙方自行拆除的、违反操作规程的、酒后操作的、嬉戏或打架的不分事故责任所大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乙方共同责任致的安全事故,则应分析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安全达不到安全规范及违反操作规程的,扣除全额安全保证金。

(四)违章处罚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按下列条款执行,罚款直接从生活费中扣除。

1、未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的,罚款20元/次,(如有特殊人员在操作中不方便戴帽时,安全帽必须放在旁边,否则按不戴者论处)。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赤膊上班的,发现一次不管天气炎热罚款10元/

次。

3、吊篮乘人,罚款乘座者50元/次,开机者50元。职工家属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100元。

4、酒后上班或行凶闹事打人,待查明原因后,按情节轻重,对首先闹事者罚款500元后,再进行调解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乱排大小便的罚款500元,通报检举者,进行奖励500元。

6、在工地的任何部位自行煮饭、烧菜的,任意进食堂内自行煮饭、烧菜的,在工地私自开设小食堂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煤气灶、热得快、电热毯的,罚款500元/次。

7、未实行一人一床男女混睡的罚款500元/次。

十二、工程进度和质量。

1、工程进度:必须根据甲方工程节点控制要求的工期内完成砼和砌体工程;,如乙方原因使工期延误的,则予以每天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工期要求: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要在甲方安排的工日内完成。根据进度要求,配足人员,确保下道工序按时施工。如因砼或砌体工程延误造成下道工序无法按时施工,将按停工天数进行处罚,罚金每天2000至4000元,直接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未能达到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严重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人员进场施工,其工资(现场实际工资)按双倍工资支付,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无法按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完成而中途退出,将只能按已完工程量的60%计算工程款(包括甲方提出的退场)。

3、质量要求:达到优质工程及《建筑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030-2001的要求。质量达不到本条款扣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作为罚款,并扣除全额质量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发现质量问题,致使返工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赔偿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若因乙方砼浇捣质量差而导致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厨房间、外墙渗漏水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堵漏,并承担人工费及材料费,委托项目部进行堵漏的,该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4、乙方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计划、落实足够的施工人员,编制和安排各项分工明确的计划报甲方(项目部)。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施工,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施工员和质量员有权对乙方处500-50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返

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施工时造成材料浪费的;

2)质量问题甲方或监理提出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

3)未按规范要求擅自拆模或未经甲方(项目部)同意擅自拆模的;

4)未按甲方统一安排、管理擅自施工的;

5)与其它工种未密切配合的;

6)同一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或监理例会上连续三次提到的给予2000元的罚款;

7)在施工时未及时清理材料或未做好落手清工作屡教不改的;

十三、付款方式:

1、月生活费按实际当月完成工程量的50%付给,每月15日发放。

2、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到总价款的85%;

3、竣工验收质量达到本合同第十二款第2条的要求后全额付清。

十四、其它事项:

1、不得乙方转包给其他人,如有转包发现,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帐退场。

2、乙方成员如打架闹事或其他违法乱纪,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处以500-5000经济罚款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向甲方交安全、质量、进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承包总价的3%计取(质量1.4%,安全0.8%、进度0.8%计取);如违反以上安全、质量、进度分别扣除全额保证金。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承包款项结清后自动

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5.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篇五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合格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首先看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合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包括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发包人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产权人或是经营人,及负责工程投资、经营与管理的当事人及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不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要求的主体条件,将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不适格的发包人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排斥自然人的发包人地位。实践中常见的不适格的发包人主体包括: ⑴法人组织的分公司通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须以法人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

⑵法人的职能部门,如某某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基建办公室、指挥部等等,同样也须以法人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⑶法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法人与其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代理关系,在委托权限内须以被委托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文/丁达鹏律师)⑷发包人未按法律规定获得项目施工所需的批准手续时,也不是适格的合同主体。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获得对被开发地块的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否则其不具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⑸多个自然人或法人通过组建项目公司形式开发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应为项目公司,其中一个独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属于不适格的发包人。

2、不适格的承包人主体

我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建筑法规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须满足分公司及职能部门不能作为合同主体外,排除自然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参与工程承包,要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主体一方必须是具有法人性质的建筑企业。另外对承包人提出资质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鉴于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特殊性,《建筑法》明确规定承包人只能在其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建设业务。相应的资质等级是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具备的行为能力,承包人不具备这一行为能力,都将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对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在决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上的影响。

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⑵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⑶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3、无效合同后果的承担

《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对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合同主体如何承担责任给与了不同的规定。《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即使确认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就是说,《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发包方不但不用支付工程余款,连已支付的工程款也可要求承包方返还;但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无效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约定的工程价款。从法的效力来讲,《合同法》要高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但由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国情决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判决依据明显侧重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为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签订前必须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确保合同的有效性。⑵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合同组成文件的传递、签署必须由合格的主体办理。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行为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授权,最好得到合格主体的认可。

⑶发包人企图利用合同无效免除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因有《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规定而得不到支持。

6.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钢筋班

甲方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需要,将主体结构单项工程按劳务方式承包给内部班组,为了在承包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就钢筋单项工程劳务的承包事宜,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范围:主体结构图纸设计所示(包括变更洽商、国家规范和施工方案)涉及全部钢筋工程。手持工具,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

2、内容:钢筋的翻样、制作、绑扎、搭接(焊或套筒连接)、马凳的制安,钢筋棚的搭设,机械安装、保管使用、维护、拆除,场内50米的材料人工倒运,地下室,塔吊盲区的材料人工倒运,钢筋归类码放,标识牌,废钢筋的收集堆放。配合其它工种的施工,配合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本工种材料、机械、器具进退场的装卸(包括废旧钢筋出场)等涉及与本工种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承包单价和结算与支付。

1、单价:全部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工人进出场差旅费,在施工中工人的医疗费,保险费,国家政策和随市场人工涨幅度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变更洽商不及时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费用,无法连

第1页,共6页 续作业施工的间隙费用,赶工期和冬雨季等采取的各种费用,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返工费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涉及的各种风险费用等,按建筑面积 元/M2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在约定的范围内不作任何调整。

单个子目变更作技术处理,面积变更相应增减调整按综合单价计算。

承包范围外的项目工程,必须时间、项目、施工部位、数据详细,原因明确,具备派工人、参施人员、项目经理签字,有工程量的按2008年河北省定额工日45元/工日计算,无工程量的零星用工经预算审核后按45元/工日计算。

班组与工种之间相互帮工,必须有班组双方、项目部派工人签字确认(并注明工日单价)三天内交到预算处登记,月总年结。否则,扣减不到款项,责任自负。

2.结算: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在次月5日前将资料报送到项目部(并附工人考勤表、工资表及卡证号),经项目部审核后,7天内按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余款在工程全部完工后30天内或年底一次性用现金结清。

3.支付:乙方工人进场,甲方提供食宿,统一住宿,统一餐费标准在甲方食堂就餐,生活费按月结算(班组长或协议签字人与甲方经办人核定后必须每次签字),报到会计处。乙方参施人员第一个月费用自理,甲方从第二个月的28日起,按每人每月预借 元,最高不超过完成工程量总价的60%;余款待工程完工,办理结算手结续后30天内或

第2页,共6页 年底(扣除前期一切费用后)用现金一次性付清。

4.支付的方法:每次借支或预付款时,乙方必须将工人的考勤表,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工资卡证号上报到甲方,甲方每月按实名制将钱分别打入工资卡号中,班组长在明细汇总单上签字,工人借支或工资发放完毕后,余款由班组长一次性领取。

5.工人有特殊情况(家庭红白喜事、子女上学、两忙季节),提前7天申请,酌情解决。每人每月确保当地最低发放工资标准(包括前期生活费、领物、借支等一切费用,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乙方每月实际完成总工程量劳务款的60%。

6.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依据河北省最新定额计算建筑面积规则计算(明确封闭式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其它任何形状的阳台,一律不计算面积,空调板、装饰线等所有突出墙外的配件、厨窗、飘窗、人防出入口、雨棚、雨罩、台阶及一切附属工程不计算面积)。

四、工期: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起到 年 月 日止必须完成承包范围及全部工作内容。如乙方人员不够,素质差或管理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后延(除国家重大活动或总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外),按结算总额10%扣款。

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监控实行自检、互检、复检制度,确保本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如果乙方工人技术素质差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承担返工的人、材、机全部费用外,按总额10%扣款。

六、文明施工:按照河北省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严禁赤脚、第3页,共6页 裸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现场材料归类码放整齐,作好标识,楼层内每天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现场内、生活区无垃圾、杂物,保持经常整洁性。否则,全部承担职能部门检查的罚款。

七、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安排,不违规违章作业。确保本工程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双方首先竭尽全力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原始资料记录,待有关部门查明原因,责任定性后由责任方负全责,另一方协助责任方妥善处理好后事。

八、料具的管理:本工种加工机械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其费用自理。所有辅助材料和易耗品定额消耗用量,实行领退料签字手续,丢失损失按原值150%赔偿,节约按节约总值的30%奖励。钢筋按图纸设计用量,浪费超量承担总包方扣款全额。

九、人员及现场管理:乙方所有参施人员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向甲方项目部递交身份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注明工资卡号),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和个人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按照实名制进行人性化管理。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要求条件及规定办法:

1.乙方参施人员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无先天复发病,无犯罪前科。若在施工期间无论是生活区,施工路途中,施工现场自然生病,费用自理。患有甲流感者及时向甲方或当地医疗部门报告,否则全部责任自负。

第4页,共6页 2.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外发生交通事故、溺水事故,在生活区煤气中毒,或私搭乱设出现触电事故,在施工中违规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打架斗殴,涉黄等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本工程乙方确保 名工人(包括技工 名,普壮工 名)圆满完成施工任务。要求乙方班组长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管理、工资发放写承诺附到本协议书后作为附件,班长必须常驻工地,积极配合甲方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处理和解决日常发生的各种问题,把各种问题和不该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牙状态之中,否则,甲方每次安排和解决的一件事情没有班组长到场,每次罚款200-500元。

4.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10元,随地大小便一次10元,吸烟一次50元,打骂人一次100元,无事生非,打群架,一次500-1000元,不听从指挥和安排的一次100元,围攻管理人员一次罚款200-300元,连续三次者罚款500元,每次工作不落实罚款200元,本工种现场材料码放不规范,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施工现场发现垫块一个罚款0.5元,绑扎丝一根罚款1元。食堂吃饭不排队的,每人次罚款5元。在住宿内生火、用电、气做饭的或用电暖气取暖的,每次罚款200元。偷盗财物按原值5倍罚款,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十一、其它:本工程是项目部属下班组责任制承包,不存在对外分包,所以,本协议综合单价已包含了全部的风险责任费用,无论乙方盈亏都与甲方无任何经济关系,甲方也不做任何调整和补偿,乙方在签定

第5页,共6页 本协议前,对本工程图纸、施工方案及工程特点,市场人工行情已作了全面了解,把各种风险均考虑在协议综合单价之中,并与甲方充分协商一致的。所以,乙方如果因工人工资纠纷造成恶意讨薪或过激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将保留追加索赔的权利,或用法律形式解决。

十二、补充:乙方在施工中途,因人员不够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多次督促后,仍无调整和改进,甲方单方将乙方辞退,协议中止,乙方所有参施人员在通知当日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将按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综合单价80%结算,留20%作为甲方经济损失赔偿。如果乙方找各种借口胡搅蛮缠,过激行为,甲方将采取法律的强制措施。

十三、春秋两忙季节,所有参施工程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一律不许私自离开现场,擅自离开现场者不予解决农忙款。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从签字之日起到进场施工时生效,到结算完的当日自动失效。如在履行协议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再协商补充,有争议的事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讼涿州市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篇七

一、BOT项目融资各参与主体及其关系

(一) BOT项目融资核心主体及其关系

1. 政府

政府在BOT项目融资中扮演重要角色, 因为BOT项目是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的。只有通过政府的特许, 项目公司才能承接项目, 一方面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将BOT项目授予项目公司, 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对BOT项目进行监管, 同时给予一些政策上的支持。政府不仅是合作方、主导方也是监管方, 在整个BOT运作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在项目特许协议到期后, 政府将无偿收回BOT项目, 对BOT项目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2. BOT项目公司

在一个BOT项目中, 核心是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贯穿整个BOT项目全过程的主线, 是与政府签订特许协议的另一方。享有政府让渡的一部分有期限的对项目经营的权益。除政府外其他各个参与主体都是围绕项目公司这个核心参与到BOT项目中的。

政府和项目公司是BOT项目融资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两大主体, 也是核心主体, 双方通过特许协议规定各自的权益。

(二) BOT项目公司成立过程中各主体及其与项目公司的关系

1. 项目投资者、发起人

由于BOT项目投资大、风险大, 所以不可能单由一个公司或实体来设立项目公司, 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一方牵头将多个投资者集合在一起, 这个牵头人即是发起人。作为发起人, 一般应具有很高的资信实力, 如政府指定的机构、国有企业、大型投资机构等。

多个投资者经发起人集合形成一个投资联合体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投资者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就变身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投资者可以是公司、实体, 甚至是个人。各个投资者在项目公司中拥有股份的份额取决于出资比例。

2. 贷款人

由于BOT项目公司的自有权益资金只占10%-30%, 所以70%以上的资金需要通过融资方式来实现, 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贷款。贷款人是在BOT项目中提供借债资金的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投资机构, 贷款人可以是多个银行组成的共同体。在BOT项目融资中, 贷款人享有的追索权是有限的或者是无追索权, 所以贷款人面临的风险非常高, 因此担保条款就成为BOT项目贷款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条款。

3. 保险、担保机构

BOT项目融资的资金大, 周期长, 各种关系复杂, 技术要求高, 从而决定了其必定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如果风险均由各个参与方自行承担, 势必没有任何人愿意参与到BOT项目中。因此, 需要保险或担保机构对项目的风险提供保障。

上述投资者、发起人、贷款人、保险和担保机构都是在项目项目公司成立的过程中的参与主体。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进行如下描述:发起人联合项目投资者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 贷款人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资金成为项目公司债权人, 保险、担保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风险担保。

(三) BOT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主体及其与项目公司的关系

1. 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

BOT项目建设需要由设计单位设计, 承包商具体建设, 监理商把控技术质量, BOT项目建成是否能够持续运营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因此对于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 项目质量标准, 完工时间等都需要通过一系列合同加以规定。

2. 供应商

供应商对BOT项目建设要消耗大量的物资及材料提供支持的实体。这些物资与材料的供应应当保质保量, 所以项目公司也应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甄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对于阶段性所需物资材料可以签订短期合同, 而对于大量消耗的燃料及原材料, 则需签订长期供应合同。

上述主体在BOT项目建设过程中与项目公司形成了平等主体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而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需要通过一系列合同来具体明确。

(四) BOT项目运营过程中各主体及其与项目公司的关系

1. 运营公司

BOT项目建成后是否能够良好运营取决于运营商, 所以运营商应当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技术。BOT项目公司和运营公司之间会存在几种模式: (1) 由BOT项目公司的一个全资子公司担任运营公司; (2) 由BOT项目公司聘任一个运营公司; (3) 由BOT项目公司的一个股东担任运营公司。

2.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和服务接受者

BOT项目建成运营后最重要的是要通过运营盈利,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或者服务接受者是BOT项目是否能够盈利的最终决定环节, 由于大部分BOT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 所以项目最终的受众群体还是服务接受者。因此, 服务接受者与BOT项目公司之间形成的买卖契约关系, 因此也需要通过合同加以调整。

二、BOT项目融资合同框架体系

由上述BOT项目融资的系统关系可以看出BOT项目融资就是一系列的协议合同的安排。这些合同安排之间相互关联, 相互补充并保持统一, 形成了一个合同框架。通过对BOT项目融资的系统关系的分析, 我们可以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为线索, 系统地勾画出BOT项目融资合同的框架体系。

(一) BOT项目特许协议———BOT项目融资的核心和基础

如前文所述, 采用BOT方式, 政府须与投资者、经营者签订特许协议。在我国, BOT项目特许协议是指政府与BOT项目公司签订的,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由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某项基础设施的权利, 且使项目公司能够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 在特许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复杂庞大的BOT合同群中, 特许协议是众合同的基础, 是BOT法律关系的根基。在特许协议中, 要规定以下内容:

1. 政府的保证与支持

由于特许协议是一种权利让渡授予的协议, 所以政府和项目公司在特许协议中的地位关系是不平等的, 政府是国家权利的行使者, 居于管理地位, 而项目公司是被管理者, 居于被管理地位, 正是基于这种地位关系, 政府应在特许协议中给予单方面的保证和支持, 也被成为“政府的一般义务”。这些保证和支持包括: (1) 竞争限制保证, 即政府保证在同一地区不再建设其他同类的BOT项目。 (2) 特许期限的保证, 即政府在特许期限内保证项目公司的合法运营, 不得无故期限收回项目。 (3) 投资收益率保证, 即政府保证通过控制产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保证投资方取得投资收益。 (4) 后勤服务保证, 即政府保证项目原材料、设备的供应、保证劳动力的供应、保证土地的供应。 (5) 政策支持, 即政府要给予项目税收等政策的优惠, 保证某下属单位对项目的支持。

2. 政府的监督、检查权力

除了政府的保证与支持外, 特许协议还应包括政府对整个BOT项目的监督和检查。首先在项目实施阶段主要体现在对项目运作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等的监督和检查。其次在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监督和检查体现在对财务状况, 产品、服务价格质量回报率及维护保养方面的监督与检查。最后在项目的移交阶段, 体现在对移交方式的的决定权上。

(二) BOT项目公司成立过程中的合同构成

一是BOT项目公司合同, 即多个经济组织为达到共同的经济目的, 对各方进行一定经营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并达成具有长期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各股东要通过该合同明确项目公司总体的利益和目的, 同时也要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风险和利润的划分、内部管理机制及加入退出的原则。二是BOT项目贷款合同。由于BOT项目需要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项目公司之外, 项目公司即借款人需要通过贷款合同与贷款人明确贷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利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三是BOT项目保险合同。由于BOT项目风险高、周期长, 所以项目公司还需要第三方对其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保障。所以保险机构和项目公司还要通过项目保险合同确定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价值、保险金赔偿和给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 BOT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的构成

一是BOT项目承包合同。BOT项目承包通常会采用“交钥匙”合同, 即一个承包商总体承包, 负完全的和职能性的责任。项目公司和承包商应通过BOT项目承包合同确定工程质量、时间节点、运行保障、分包、定价和支付、承包商索赔、零配件采购等方面的内容。

二是BOT项目供应合同。BOT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设备和原料, 设备的提供者和原料的供应者应当通过供应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OT项目供应除了一般供应合同应具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质量、包装、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检验标准时间方法、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条款外, 还会规定一些特殊条款用来保证能够按照一定质量、稳定的价格、长期供应该设备和原料。

(四) BOT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合同构成

一是运营和维护合同。BOT项目建成后就要转入运营和维护阶段, 这就需要通过运营和维护合同来确定项目公司和运营公司之间的责任、补偿、保证和担保, 获得记录书面资料、保险、责任与赔偿、期限、错误和补救、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BOT项目购买合同。BOT项目购买合同是确保BOT项目收益的重要环节。通常都要通过签订购买合同来实现, 购买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产品价格、合同期限、现金流、购买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调整机制、合同期的延长、经营维护费用与投资回收要求、如何使用操作、通知支付程序及付款计划。通常情况下还需出具长期购买的履约担保。

摘要:文章阐述了BOT项目融资核心主体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的地位和关系。同时以BOT项目公司为主线, 围绕BOT项目公司的成立、BOT项目建设、BOT项目的运营三个阶段来阐述BOT项目融资不同主体和项目公司之间的关系, 并在此基础上解读了BOT项目融资的合同框架体系。

8.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探讨 篇八

关键词:高层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技术

1. 概述

通常来说,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是地基基拙以上的一种结构体系,它有传递工程上部荷载、承担以及接受的作用,同时,主体结构在保持其上部结构稳定性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主体结构在整个工程建筑中是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可以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之基拙,更是整个建设工程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可靠、稳定、安全的载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展现了迅猛发展的积极状态,进而加快了我国建设城市化人口的进程,于是城市人口的压力不断增大,造成了城市空间严重不足的难题。为了缓解此难题,我国超高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开始了快速的发展。与普通的钢筋混凝土相比,主体结构在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因为具有施工较快、强度更高和自重较轻的特征,迅速得到一大群建筑设计师的喜爱。

2. 高层结构的几种常见施工方案

在建筑施工时,人们在开始在施工方案上不断地进行创新,而在现代建筑工程的建设中,高层结构的常用施工方案有以下几种:

2.1框架结构的施工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框架结构是唯一柱、梁、板都采用了“现浇法”进行施工的结构。因此,它的整体性相当好,但在施工时,需要的工人工作量就比较大了,不仅如此,其模板的用量也非常多,在进行柱模板和现浇的框架结梁施工时,不仅可以用滑模施工,还可以用木模板以及钢模板 [1]。

2.2筒中筒结构的施工方案

多筒的体系结构是指一个或几个筒体作为重结构的高层建筑的体系结构,整个的筒体如一个固定于基拙上的空心并且是封闭的悬壁梁,小仅可抵杭很大弯距,也可抵消扭距,是非常有效的抗侧力体系。建筑结构布置灵活,单位面积结构耗材少。采用滑升模板施工较为适宜。

2.3剪力墙结构的施工方案

对于现代建筑工程来说,剪力墙结构通常利用滑模技术和大模板技术进行建筑施工。而且对于现浇剪力墙施工来说,大模板技术具有使用设备先进、抗震能力强、施工效率快、结构整体性高以及操作方便等许多优点,因此被应用得尤其广泛。

2.4简体结构的施工方案

竖向的承重结构在简体结构施工的过程中全部采用“现浇法”进行浇筑,同时运用了大模板技术以及组合模板技术进行的施工,目标是保证建筑结构的完整。

3. 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

3.1大模板施工技术

大模板是大型模板或大块模板的简要名称。大模板的施工技术是一种为不断周转而使用的专业模板,其采用了工具式的大型模板,同时,大模板施工技术还是一种在施工现场以工业化生产方式去浇筑混凝土墙体的成套的模板技术。往往一面现浇墙只用了一块大模板,故与组合型的钢框胶合板和钢模板模板有所区别,单块大模板具有面积大的特点。大模板技术把层高的标准化、进深、建筑物的开间作为基拙,把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墙体作为其主导工序,把制作大型的工业化模板作为主要的施工手段来进行施工。至今,剪力墙的工业结构化的施工就主要采用的是大模板的工艺方法。大模板由附件、操作平台面板系统和支撑系统等许多模块组成。而支撑系统包括地脚螺检和支撑架,它的作用是防比模板倾覆和传递水平荷载,也可以当做操作平台支座用以承担施工的荷载;面板系统包括竖肋、横肋、面板等。其要求能多次重复使用、刚度大、表面平整。

3.2滑模施工技术

滑模施工程序由组装滑膜设备、绑扎钢筋、浇灌混凝土、滑升模板、楼面工程以及拆除模板等几部分组成。滑模装置主要由施工精度控制系统、液压提升系统、模板系统以及操作平台系统等模块构成。液压提升系统包含支承杆、油路、液压千斤顶和液压控制台等,模板系统则包含提升架、围圈、模板等,操作平台系统包含某些增设的辅助平台、内外吊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等。

3.3台模施工技术

台模是由配件、调节支腿、支架和平台板梁组合而成的一种工具式的模板。其可以主要的分成以下三种:立柱式台模、析架式台模和悬架式台模。一般来说,一个台模仅仅能用在一个房间上。台模有可转运和整体脱模的特点,即用吊车从浇后的楼板下面可以吊走,然后转移到上层进行重复使用,故不仅冷库、仓库等现浇的无梁楼盖建筑施工可以适用,同时在高层建筑中,也适用于其较大进深和开间的现浇混凝土楼盖的施工[2]。

3.4钢筋工程施工技术

钢筋原料引进场内时,必须提前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是否符合规定,质量必须到达规范的要求,工程中涉及到的钢筋全部需要在现场进行制作加工,钢筋在安装时保证偏差在允许安装的范围内,钢筋的种类、等级类别、规定的规格、产品的数量一定要符合设计者的要求。在钢筋制作和加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诸如,要提前提出和改进钢筋设计中存在的相关矛盾问题或者施工困难,需要复核的要快速的与相关单位、机关进行协调和确认。将制成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挂牌并验收,安排专门人员专职负责清料,派治安管理组负责抽样检查,要保证混凝土的结构合理且完整,避免和预防渗水和漏水现象的出现。

3.5防水隔热施工技术

防水隔热的施工关键点在于对基拙面、底漆、防水涂料的处理,对于基拙面做到在施工表面没有尘土、基层质地坚固平坦整齐、没有油渍污染、无潮濕。对于底漆是采用C W-Zoo产品在基层表面涂抹成为一层透明底漆,对于基层的表面和防水主要的制剂粘合力牢固囚。而对于防水涂料的施工是将防水涂料细致均匀的涂抹在基层表面上,涂利应该遵循垂直的方向重复操作,实现涂料的渗透和粘合的作用。最后实行检验,防水工程的施工结束后,在业主还未进行判断时先对建筑进行试验水试验,并找到相关负责人地h.主管或者是相关具有代表意义的领导在相应的验收单据上签名并做好记录,保证建筑物的整体实现防水的要求。

3.6主体结构的安全施工技术

(1)高层的建筑脚手架的拆搭技术,要保证整体的安全牢固,支撑的重力强度较高,设置安全可靠地网络控制,安装预防和保护的板子等等措施,实现高层建筑技术的安全性。

(2)对高层建筑施工的防护雷电工作做出保护措施,要有预见性的提前制定防护措施,做好底线连接和保护的措施,安装避雷针等措施。

(3)在高层建筑的其它安全技术方面做贡献,要在电梯门口、楼梯出口、垃圾堆放口、预设洞口这四个口均铺设盖板,在阳台的边缘、屋面的周边、井架建立的侧面、楼层的周围、斜道的侧面这五个边缘都需要做好安全措施的防护,设立安全稳定的网络系统和围护栏进行保护。还需要另外添置防漏电现象和预防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等装置。

4. 结语

随着都市的发展,许多新兴楼房的设计别具一格,这些设计者的想法需要经过建筑师和施工团队的整体进行协调性的配合才能够更好的实现设计者的构思和理念。因此,高层建筑的施工技术,特别是对安全稳定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在框架结构、剪力墙系统、简体系统结构中,根据适合的范围对相应的建筑工程采取以主体结构为主的不同的建筑体系,根据模式、材料的不同,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建筑原材料来满足设计者的基本要求,工程的施工技术必须满足完全性的要求,将诸多建筑技艺发挥在高层建筑中,更好的推动高层建筑进程的发展,为未来高层建筑的发展提供宽广的空间和机遇。

参考文献

[1]林辉.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与施工技术探讨[[J].施工技术,2013(17):21-22.

9.合同主体变更(转让合同)通知函 篇九

[]公司:

贵公司与[]公司于[]年[]月

[]日签署了《[]协议/合同》(“协议/合同”)(合同编号:[])。现因[],协议/合同中的[]公司自[]年[]月[]日起变更为[]公司,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协议/合同将对贵公司和[]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将根据协议/合同,继续向贵公司履行协议/合同义务,确保贵公司合同权利。

[]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

账号: []

敬请贵公司接到本通知(一式二份)后,加盖贵公司印章并退回

[]公司一份。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

[](印章)

[](印章)

年月日

―――――――――――――――――――――――――――――

[] 公司:

我司已完全知悉并理解贵公司《关于变更合同主体(转让合同)的通知》的内容,在此确认并同意上述通知内容。

[](印章)

10.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

丙方:

2011年11月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润中打印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既有合同),现正在履行中。甲、乙、丙三方就上述既有合同主体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丙方取代甲方,成为既有合同一方主体。

二.三方一致同意由丙方获得既有合同中甲方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甲方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丙双方应立即按既有合同内容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将既有合同 作废。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11.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与施工技术 篇十一

【关键词】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大模板;滑模;台模

一、几种常见的高层结构施工方案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涌现出各种各样的施工方案,人们在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在施工方案上不断改进创新,在现代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常用的高层结构施工方案有如下几种:

(一)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梁、板、柱都采用现浇法进行施工的就是框架结构。框架结构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是现浇法,所以框架结构的整体性非常好,但是在施工时工作量却比较大,而且模板用量也很大。在进行现浇框架结梁、柱模板施工时,不仅可以采用木模板以及钢模板,还可以运用滑模施工。如果用木模板或者钢模板进行施工时,应该利用早拆模体系,从而使模板能够更快的循环使用。

(二)剪力墙结构。在现代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剪力墙结构大多利用大模板和滑模工艺进行施工,大模板工艺在现浇剪力墙结构的施工中应用的尤为广泛,大模板工艺具有施工效率高,操作简单、结构整体性墙以及抗震能力高、使用设备先进等众多优点。

(三)筒体结构。为了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性,在简体结构的施工过程中竖向承重结构全部都采用了现浇法进行浇筑,并且运用组合模板以及大模板进行施工。

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

(一)高层建筑楼板机构施工

1、立柱式台模的施工。立柱式台模包括钢管组合式台模和门架式台模等,是台模最基本的类型,应用比较广泛。立柱式台模承受的荷载,由立柱直接传递给楼面。台模安装就位后,用千斤顶调整标高,然后在立柱下垫上垫块并楔上木楔。拆模时,用千斤顶顶住台模,撤去垫块和木模,随即装上车轮,然后将台模推至楼层外侧临时搭设的平台上,再用起重机吊运至下一施工位置。

2、桁架式台模。桁架式台模是将台模的面板和龙骨放置在两榀或多榀上下弦平行的桁架上,以桁架作为台模的竖向承重构件。这种台模主要适用于大柱网(大开间)、大进深、无柱帽的板柱或板墙结构施工。

3、悬架式台模。这是一种无支腿式台模,也就是说台模不是支设在楼面上,而是支设在建筑物的墙、柱结构所设置的托架上。因此,台模的支设不需要考虑楼面结构的强度,从而可以减少台模需要多层配置的问题。另外,这种台模可以不受建筑物层高不同的影响,只需按开间(柱网)和进深进行设计即可。另外,为了脱模的时候顺利推出台模,悬架式台模的纵向两侧装有可翻转90°的活动翻转翼板,活动翼板下部用铰链和固定平板链接。

(二)高层建筑主体中大模板施工

1、大模板的构造。大模板由面板系统、支撑系统、操作平台和附件等组成。面板系统主要包括面板、横肋、竖肋等。面板是直接与混凝土接触的部分,要求表面平整、拼缝严密、刚度较大、能多次重复使用;支撑系统主要包括支撑架和地脚螺栓。其作用是传递水平荷载,防止模板倾覆。每块大模板设 2-4个支撑架,支撑架上端与大模板竖肋用螺栓连接,下部横杆端头设有地脚螺栓,用以调节模板的垂直度;操作平台包括平台架、脚手板和防护栏杆;大模板附件主要包括穿墙螺栓和上口铁卡子等。

2、施工工艺。首先,内浇外板工程。内浇外板工程是以单一材料或复合材料的预制混凝土墙板作为高层建筑的外墙,内墙采用大模板支模,现场浇筑混凝土。其主要施工程序是:准备工作--安装大模板--安全感外墙板+固定模板上口--预检--浇筑内墙混凝土。

其次,内外墙全现浇工程。内外墙全现浇工程是以现浇钢筋混凝土外墙取代预制外墙板。其主要的施工程序是:准备工作--挂外架子--安装内横墙大模板--安装内纵墙大模板--安装角模--安装外墙外侧大模板--预检--浇筑墙体混凝土--其他工序。

再次,内浇外砌工程。内浇外砌工程是内墙采用大模板现浇混凝土,外墙为砖墙砌筑,内墙、外墙交接处采用钢筋拉接或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咬合,适用于层数较少的高层建筑。其主要施工程序是:准备工作--外墙砌筑--安装大模板--预检--浇筑内墙混凝土--其他工序。

(三)高层建筑的滑模施工

1、滑模装置构造。滑模装置构造滑模装置主要由模板系统、操作平台系统、液压提升系统及施工精度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其中,模板系统包括模板、围圈、提升架等;操作平台系统包括操作平台、内外吊脚手架及某些增设的辅助平台等;液压提升系统液压提升系统包括液压千斤顶、液压控制台、油路和支承杆等。

2、高层建筑墙体滑模施工。首先,钢筋绑扎。钢筋绑扎应与混凝土浇筑及模板的滑升速度相配合。钢筋绑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每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在混凝土表面上至少应有一道已绑扎了的横向钢筋。竖向钢筋绑扎时,应在提升架上部设置钢筋定位架,以保证钢筋位置准确。

其次,混凝土施工。在高层建筑墙体施工过程中,为滑模施工配制的混凝土,除必须满足设计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滑模施工的特殊要求,如出模强度、凝结时间、和易性等。

再次,模板提升。

(四)施工的安全技术

1、高层建筑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支撑牢固;设安全网、防护板等。2、高层建筑施工的防雷保护措施:做好接地;装避雷针等。3、高层建筑施工其他安全措施:四口设盖板;临边(阳台边、屋面周边、井架侧边、楼层周边、斜道侧边)设双层围栏或设安全网。另要防电、消防安全等。

结语

12.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之我见 篇十二

1.1 外观和尺寸的检测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3第10条以强制性条文规定:验收人员应现场检查主体结构的观感质量, 并与其他相关人员共同确认。观感质量是主体结构验收的一个控制要点, 是分部工程验收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观感质量的检查方式主要是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等, 通过对实体结构的外观、尺寸、平整密实程度、表面缺陷、表面硬度等进行判断, 综合后对主体结构的观感质量给出“好”“一般”或“差”的质量评价。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及时补救。

1.2 材料检测

材料检测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钢筋原材料本身性能的检测, 另一个是钢筋连接效果的检测, 并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检测来对材料整体的性能以及效果进行分析评价。钢筋进场以后, 首先要进行力学性能的检验, 并符合相关的验收规范, 一般情况下, 钢筋的数量比较多, 可以通过按批抽样的方式来进行, 这样就能够相对科学合理的对其整体进行评价。按批抽样需要注意是保证所检测的每一批都要具有相同的牌号、规格以及状态, 且其重量不能够超过检测过程所规定的数量要求, 这样才能够保证其最终的检测质量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当中所给出的具体要求。对于一些需要在现场进行焊接或者是机械连接等方法进行纵向受力的钢筋则需要按照国家规范当中给出的规定来抽取一定数量的试样来进行检测, 符合要求的才能够继续进行后续的工作。

材料检测除了钢筋材料的检测,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是混凝土使用性能的检测, 混凝土性能的检测主要考虑原材料检测、配合比设计与混凝土试块强度等, 通过这样三个方面的检测性能和指标来检测和评价钢筋材料的质量。首先, 施工原材料水泥、砂以及石子等进入到施工现场以后, 就需要按照相关方面的施工规范来对其进行检测, 只有当原材料检测完全合格的情况下, 检测单位才能够进一步的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工作;另外需要强调的就是,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采用的是商品混凝土, 就无需对水泥和骨料逐一进行检测, 但对拌合物进行坍落度检测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一检测过程需要在现场进行,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就是能够保证所检测的取样频率和混凝土本身的检测频率保持一致;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一些用于混凝土强度检测的试块在应用完毕以后必须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在混凝土浇筑的地点随机的进行抽样和试样留置:每拌抽100盘且超过100m2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能够低于一次, 在每一个工作台上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在每200m2的取样当中不能够少于一次, 在每一次连续浇筑过程当中1000m2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在每200m2的取样当中不能够少于一次, 在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当中取样的次数不能够少于一次, 在每一次取样结束以后都需要留置适量的标准养护试件, 这样就能够在后续的工作当中根据实际的需要来进行其他的构件拆模或结构实体检验,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就是要留置同养护条件下一定数量的试件。

2 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检测

引用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GJ/T152—2008《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 其检验范围主要是钢筋位置可能显著影响结构构件承载力和耐久性的构件和部位, 如梁、板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由于悬臂构件上部受力钢筋移位可能严重消弱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故更应重视对悬臂构件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对梁类、板类构件, 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 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 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 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 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 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10~50mm时,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允许误差为±1mm。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 对梁类构件为+10mm, -7mm;对板类构件为+8mm, -5mm。对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中纵向受力的钢筋及预应力钢筋, 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3 主体混凝土强度检测

目前常用的混凝土强度现场无损或半破损检测方法有:回弹法、超声波法、钻芯法和拔出法等。下面就以回弹法为例: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是通过回弹仪测定混凝土表面硬度, 进而推定其抗压强度的方法。测试前必须进行回弹仪的率定试验。回弹仪的质量及测试性能直接影响混凝土强度推定的准确性, 只有性能良好的回弹仪才能保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回弹仪的标准状态应是在洛氏硬度HRC为60±2的标准钢砧上, 垂直向下弹击三次, 其平均率定值应为80±2, 否则回弹仪必须进行调整或校验。在单个构件检测中, 一般只需测试前进行率定即可, 但在大批量检测时, 由于受现场灰粉及回弹仪自身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 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 回弹仪的工作状态逐渐低于标准状态。有时一个批量检测项目检测前后回弹仪率定值的差异较大, 从而导致测试结果偏低。因此, 在大批量检测时, 应随身携带标准钢砧, 以便随时进行率定检测, 适时更换, 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精确性。

回弹仪使用前提是要求被检测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的内外质量一致。因此, 当混凝土表面受害, 内外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时, 不允许使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表面受害包括:化学腐蚀、火灾及硬化期间受冻等。如果混凝土表面受害仍用回弹法检测, 其结果会造成误判。例如某住宅楼浇筑C15混凝土圈梁时, 由于冬季施工措施不当, 而使混凝土表层受冻, 解冻后回弹检测其抗压强度为12.8MPa, 取芯样检测的强度17.5MPa。两种检测方法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如果按回弹法检测结果势必要判为不合格而进行处理, 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 遇到表面受害的混凝土检测, 应选用取芯样、超声波等方法进行。在各种测试方法中, 回弹法操作最简单、费用最低廉、检测效率最高, 因而现场应用性极强。

4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检测的前景展望

(1) 开发新的检测手段与检测项目。更加准确、减少损伤、快捷方便无疑是检验检测试技术改善和提高的目标。开发新的检验项目, 使检验测试技术更加完善则是其发展方向。

(2) 发展检测理论。检测方法改善和提高的前提是检验理论提高和检验数据分析方法的改善。合理确定检验数量、布置检验位置、减小检验结果的不确定性、充分利用检验数据等, 是所有结构检验与测试工作面对的问题。

(3) 改良检验仪器。检验仪器和设备在结构的检验与测试技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们的检验仪器设备在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主要体现在性能不稳定、功能少、寿命短、体积大等方面。

(4) 新技术的开发。坚持引进与研制相结合的原则。光传感技术、声发射技术等都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在大型建设项目施工段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结构安全性现场实荷测试等方面, 有比较广阔的应用前景。

5结束语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调查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 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针对建筑物质量安全问题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要确保检测工作万无一失。作为检验试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 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来向社会出具公正科学的检测数据。

摘要:本文根据作者工作经验, 以主体结构的质量检测为切入点。分别论述了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检测及主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并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的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

参考文献

[1]王素卿.提高认识, 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在全国住宅工程质量现场会议上的讲话[J].工程质量, 2013 (0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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