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2024-11-06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精选16篇)

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一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发包单位:安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代理人: 承包单位:乙方代理人: 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洛阳工业园区安置主体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双方达成以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洛阳工业园区安置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及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圈梁、钢筋、模板、砼、一层、二层、坡屋面封顶。一层室内垫层、散水,甲方供土源,室内回填土,室外散水以下回填土,和基础平等土方夯实。甲方负责主体所需材料,堆放整齐,现场整理保洁等工作内容。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甲方交乙方完好机械,损坏了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备件和机械维修,工地不发生计时工。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不含小五金、振动棒、小型工具及电箱以下出线的电费线等。

三、承包价格:88元/㎡,坡屋面按建筑面积另加给乙方20元,檐沟每平方米20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一层主体封顶,达到甲方放线,甲方付乙方按图纸每层面积计算70%,主体、坡屋

面完成后甲方付乙方按图纸计算85%,余款等主体验收后甲方付乙方总造价的95%(达到甲方下一步粉刷工进场条件)。

五、质量标准: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进场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各个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不合格分项工程,应返工及符合要求为止,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涨模由乙方负责。

六、节约材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调整所需要的各种工程材料,杜绝浪费现象,发现造成的浪费或偷盗材料现象,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并另其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甲方按照指挥进度计划,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在阴历八月十九日上人40个,各工种配体齐全,不然按丢工舍价的情况甲方进行处理乙方,限两天清除现场,以后不准任何经济纠纷和劳动局交涉。从8月19日以后,乙方提供甲方周计划报表,一层进度计划报表经甲方、乙方商定,周计划和一层计划近期完成,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每天500元,如完不成甲方罚乙方每天1000元。

八、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若有不服或顶撞者每人处罚200元,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国家和当时施工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予以惩罚并清

退出场。

九、安全方面:乙方工人进场,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工作,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对因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不属主体工程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属谁就应由谁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

十一、收秋期间,乙方必须有各工种8-10人,如没有甲方找人由乙方出工资和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工程款结算完毕自行终止。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建 筑 工 程 劳 务 分 包 施 工 协 议 书

2.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二

一、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 我国的劳务分包市场制度虽一步步在完善, 但劳务分包机制发展还不很健全, 仍然有很严重的问题出现, 很多企业重视建筑总工程, 却忽略了劳务分包工程的重要性, 还有一部分企业, 注重建设工程中的承发包工程, 忽略了劳务分包工程, 造成劳务分包市场的落后, 其次, 由于一些劳务分包工程缺乏优秀的资质管理条件, 也没有合理的法律法规做约束, 对市场的监管力9度不够, 严重阻碍了劳务承包市场的发展[4]。

(二)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活动不合理

现代的建筑企业中, 都会出现“包工头”队伍, 所谓“包工头”队伍, 就是将整个工程承揽过来, 然后底下员工将完成整个工程。建筑企业依靠这些包工头来完成施工项目, 而这些包工头队伍没有较强的责任心, 也不具备优秀的资质条件, 对工程影响极大。这些包工头队伍占据了大多数的劳务分包资源, 并充盈着整个劳务市场, 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还有他一些企业签署合同之后, 却对工程项目进行转让, 并收取高额的转让费用, 逃避政府的监管, 导致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活动的不合理[5]。

(三)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不严格

劳务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可以公正、公平的保护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所以在签署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严格, 合同一旦签订后, 无论是合同的甲方还是乙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上规定执行任务。一些企业中包工头利用农民的血汗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于这种情况, 农民工有权力利用劳务分包合同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追回包工头所拖欠的工资。

(四) 施工企业对建筑工人的培训、教育不足

目前建筑市场多数施工企业在进行劳务分包后, 不对进场工人进行培训、考核及相关的安全教育, 导致在的分包后形成质量管理失控、安全管理失控, 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应对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问题的策略

(一) 劳务分包企业的制度建设

目前, 我国的劳务分包机制不健全, 劳务分包市场太混乱, 需要规范的制度来管理市场中的不合法行为, 明确区分建筑施工工程转包与劳务分包, 并熟悉两者的法律特征。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将自身承包的全部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的一种承包行为, 工程转包的法律特征是:转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给转承包人之后, 也要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也全部转给转承包人, 工程转包后, 转承包人和转包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而转承包人也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劳务分包指的承包企业将所承包的工程分配给具备一定资质的承包人来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特征是:劳务分包与发包人之间没是间接的法律关系, 劳务分包人只对工程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而工程项目的总负责人还是总承包人。

(二) 劳务分包企业的市场管理

劳务分包机制的市场管理很重要, 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是劳务分包企市场的交易行为, 在劳务分包市场中, 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市场活动, 一些建筑工程的投招标活动还是存在严重问题, 包括对劳务市场的活动监管不严格, 在劳务市场交易过程中, 需要形成一套指导和监督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积极开展劳务市场交易活动, 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的交易行为。其次是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行为, 很多企业中的“包工头”没有责任心, 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扰乱劳务分包市场, 对市场造成不良的影响, 所以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力度, 规范包工头的承包行为, 将劳务分包企业不断扩大到分包市场。最后是劳务分包市场的检查, 要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的检查就必须有效开展执法检查, 严肃对待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 比如施工企业必须同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劳务公司必须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分包[3]。

(三) 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扶持

我国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在我国建筑企业中的总体数量占据少数比例, 并且我国的劳务分包企业发展速度缓慢, 发展状况不乐观, 这就需要政府和行业的共同扶持。首先是建立合理的赏罚制度, 通过开展规范劳务分包企业的评优活动, 对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优秀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并邀请优秀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上台宣讲, 为企业争取荣誉, 带动劳务分包企业的竞争, 促进劳务分包行业的发展。其次是优化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环境, 政府可以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一系列的优化策略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 比如可以给员工提供五险一金、补贴等, 包括一些税务机关和工商局也可以对企业进行扶持, 这样不仅带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也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最后, 政府也可以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 让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平台, 了解法律和劳务方面的信息, 为建设施工劳务企业的经营过程提供更好的服务[1]。

(四) 劳务分包企业的人员培训

劳务分包企业的员工素质的培养与教育是企业应该关注的核心内容, 对于劳务分包企业的人员培训教育, 可以从三方面进行, 首先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和组长的培训, 先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等管理人员熟悉了操作流程之后, 就可以带领员工尽早熟悉业务, 这样不仅节省了时间也巩固了员工的业务知识。其次是对农民工专业知识和安全教育的培训。劳务分包企业的人员大多来自农民, 由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使的很多农民工步入建筑施工领域, 但这些农民工接受文化教育少, 对施工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认识, 安全意识淡薄, 所以要加强对农民工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教育的培训。另外, 还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技术人员是整个施工工程的主力, 必须要严格培训, 企业可以开展一些知识技能竞赛, 通过竞赛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道德水平, 培养技术人员的竞争意识, 让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劳务分包企业应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检查, 每个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都应该持有操作资格证书才能参与到建筑施工中, 最后, 为了对分包企业的务工考核进行监管, 还应该建立实名制制度, 让每个施工人员都按照真实姓名填写资料, 建立施工人员实名制档案, , 也可以建立门卡刷卡考勤系统, 避免有的分包企业为了利益私自携款潜逃, 从而保证分包企业制度的规范性[4]。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的重要作用共有三点, 首先是规范了建筑施工现场,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就比较重视建筑企业的发展, 对建筑领域充满信心。伴随建筑行业的日兴月益, 党和国家对劳务分包市场提出了严格要求, 要求要规范劳务分包市场, 加大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力度, 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位一体的结构体系, 并将劳务分包体系不断扩大, 并在一定时间内, 将劳务分包体系从三位一体的结构体系中独立出来, 通过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 规范了建筑施工现场, 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是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目前, 我国劳务分包企业中, 农民工占的比例较大, 这些农民工缺乏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水平, 一旦投入到岗位工作中, 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的威胁, 所以, 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培养出有资质的农民工参与到建筑施工行业中, 并通过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实行, 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道德素养。通过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 提升了农民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也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是稳定了社会的发展。纵观我国的企业从业人员, 农民工占大多数, 农民工在建筑施工方面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和劳动, 可是却还是会出现老板拖欠工资、施工不安全等问题, 所以, 企业有必要通过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来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保障农民工的权力和义务。通过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 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了社会的和谐, 稳定了社会的发展。

结束语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可以规范建筑市场的不规范行为, 解决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劳务分包活动不合理以及合同签订不严格的问题, 通过一些列有效措施的实行, 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 将我国建筑施工劳务企业管理的井井有条, 从而来推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霄, 徐霞, 何芳等.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支持研究[J].改革与战略, 2012, 28 (7) :54-56..

[2]李猛.浅谈建设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机制及发展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24) .

[3]刘振兴.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评价及对策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2.

[4]张继红.试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J].建材与装饰, 2013, (11) :177-178.

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隧道施工 分工序劳务承包 应用

0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规范,以及各种配套法津法规日趋完善,建筑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公路、铁路项目上积极倡导的架子队管理模式等,这些变化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稳定队伍、储蓄人才、规模发展,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盈利”,建筑企业必须通过生产组织模式的创新,顺势而为,谋求发展。

1 工程概况

魁峰山隧道进口位于随州市三里岗镇马家畈村四组,出口位于随州市洪山镇鲍集村八组,为小净距分离式隧道。隧道为双线分离式隧道。

2 隧道分工序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模式

所谓分工序劳务承包模式是指以隧道施工各工序为班组划分依据,以企业内部员工为各工序施工作业承包管理层,以外部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为操作层这样一种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模式。这种劳务承包既不同于计划经济年代“吃大锅饭式”的班组承包,也不同于社会劳务队伍“独立”专业承包,它是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劳务用工模式。

2.1 工序化分 根据隧道施工工艺及施工特点,考虑各工序间的界面,既需要便于施工管理,密切施工衔接,避免“窝工”、有效缩短工艺流程节“时”创效,也要避免班组之间交叉作业带来的不便,为此,魁峰山隧道工序划分为四个主要工序:洞身开挖初支喷浆、出碴、二衬、砼搅拌。根据工程量和工序的相互联接与分割分为7个作业班组,即:左洞开挖初支班、右洞开挖初支班、出碴班、二衬班、砼拌合班、空压机供风、供水班以及通风配合班。

2.2 班组承包内容 ①开挖初支班承包内容:左右洞各设一个开挖初支班,负责正洞及通道、加宽段、仰拱开挖、锚杆与支护,火工品的申领和施工,钢拱架的加工、立架、喷砼,及喷浆机的维修保养管理,负责仰拱至掌子面的文明施工,高压风水管的连接、保养,逃生管道铺设,开挖钻爆台车的维护保养等与开挖支护相关的工作。②出碴班的承包内容:为了合理使用设备,左右洞设一个出碴班,负责洞碴的装、运、卸,洞内至弃碴场便道的日常维护,洒水降尘及弃碴场的场地平整,负责所用机械车辆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配合洞内其它班组所用设备,保证每茬炮出碴在3-4小时内完成。③二衬班承包内容:左右洞为一个班,负责洞内所有模注砼、仰拱和洞内所有与砼有关的施工,台车就位,维修保养,防水板挂设,二衬钢筋加工、安装、焊接,安装各种预埋管线及洞室,台车前后50米范围清洁卫生。④混凝土拌合班承包内容:左右洞为一个班,洞内和管段内所有砼,初期支护砼的搅拌、运输、泵送入模,泵管的安拆、移动、清洗,配合洞外所需设备使用,负责搅拌站及砼运输车的维修和保养。⑤空压机供风、供水班承包内容:保证洞内24小时随时用风、用水,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⑥通风配合班承包内容:负责洞内外合同中明示其它班组以外的清洁卫生,风筒的挂设、维护,保证通风质量,通风口的安全警戒,并负责隧道工区所有外来物资装卸入库。

3 内部作业队伍组建

本隧道计划2012年11月29日开工,2014年2月28日完成交验,总工期15个月。采用如下管理模式组织生产。人员搭配、资源配置力求合理可控,经营过程阳光透明、可追溯性,如发现承包人有不当管理致使在工程施工某个阶段核算出现有不可挽回质量或经济损失时,项目部有权及时制定纠偏措施或更换承包人,强力杜绝了以往某些大包大揽式的“私人老板”对项目的隐蔽管理和挟持控制弊端,在组织管理措施上有利锁紧亏损的根本源头,具有较强的预警保障机制,能有力保证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漏洞及时弥堵和补缺。

①职工带劳务形式。全体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职工担任,操作层以外部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为主,实行一级管理、二级监控。②组织隧道施工管理专班。设隧道专职副经理一名,负责总体承包控制和组织协调;技术总工一名,技术员2名,测量人员3名,实验人员1名,负责技术指导、测量放线、质量控制、实验检测送样和进度计划,以及内业资料整理、工程计量等;另设(第三方)监控量测班组人员2名,独立负责安全监测;安全员3名(洞口值班室长期设1人),负责现场火工品使用监控和洞内外跟班安全巡值;下属各劳务工班(开挖工班、出渣工班、立架喷浆工班、仰拱二衬工班、钢筋工班及后勤小组),分别由6名职工带班作业管理;队长为总调度,负责各道工序的有效衔接和人员、资源配置。③各工班独立承包相关工序劳务分包,独立核算,同时实行过程潜亏撤换制,盈奖亏罚。④设材料人员二名(收和发各一个),余料由项目部统一回收,每月盘点,确保账物相符。施工过程中,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企业员工跟班作业。作业工班长(即带班人员)可由公司推荐或作业队长从内部员工中选拔,各班组在作业队长的统一领导下,与项目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明确作业队及每个作业班组的责、权、利。

4 主要物资、设备管理

①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按物资供应需求计划采购制度,实行分阶段限额发料控制物资消耗制度,材料进场发料两人过程监控互核制度,节奖损罚,采用定员定岗制度、废旧物资处理制度和月未清仓盘点制度等,与作业班组的劳务承包合同中,项目部只提供主材,其他由作业班组自行解决。②所有大型设备由公司和项目统一自购及外租构成,如装载机、搅拌机、空压机、通风机、自卸汽车,采用合理单价承包给隧道机械操作经验丰富且持证的内部职工,项目对提供的设备进行备案交接,使用过程中的保养、维修,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 施工过程中的配合管理

实行分工序承包后,项目部仍牢牢掌控对现场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如技术部门可以不定期抽检施工质量、检视施工工艺;测量班每周复核一次隧道中线基准点位等;保障部门负责对钢筋、水泥、砂石料等主材料每月盘点和核算,严格控制材料浪费;配备专业的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单机单车核验管理;安管部门督促落实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制定专项方案、消灭事故隐患;计划部门跟进绩效考核、盈亏分析、提供对策。

项目部按照作业队长、班长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每月进行现场收方与兑现,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限额外超挖等经济损失,其费用在承包费用中核减(可控时),同时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成本控制、服从指挥等纳入承包考核范围,对作业队人员兑现的同时,按一定比例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同奖同罚。

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完成全年施工生产任务目标,先后制定了《劳动竞赛施工目标考核奖罚办法》、《混凝土用量节超考核管理办法》和《隧道爆破超欠挖考核办法》等制度,来体现创优降耗、多劳多得的原则,鼓舞干劲,促进了项目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完善的激励机制加上捆绑式的利益“团队”,促使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效益链持续可控。

6 取得的效果

①安全管理得到了有效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分工序承包管理,各工班从以前被动安全直接向主动安全管理转变,“隐患就在身边、危险由我负责”观念大大增强,在共同的利益框架下,形成了互相盯控、主动纠偏的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排除和封闭。②质量管理有序可控,由于所有物资(主材)采购均由经理部统一管理,承包收益仅仅限定在劳务工费上,对超欠挖控制、材料限额使用、节水节电等均进行合同约定,加之每月经济分析活动,使现场作业承包组在材料超耗或用量不足上得到有效监控。③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大大提高。由于现场均由自己员工控制,所有场地、人员标识统一、规范,企业文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施工场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真正做到工完料净、工完场地清。④调动了企业员工劳动热情,经济效益可观。开展隧道分工序班组承包模式后,内部员工走到施工一线与企业真正实现了利益共亨、荣辱休戚相关,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空前提高,承包办法中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广大职工当家作主得到利益甜头的同时,企业也储备和锻炼了人才,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7 结束语

职工带劳务专业承分包模式应用能将生产资源掌握在项目手中,安全、质量、成本、文明施工得到有效控制,所有二次经营,变更策划得到具体实施,有效避免了施工企业以往放羊式承包施工过程中管理容易失控、成本加大、工期拖延等难点,既保证了工期、质量,又稳定了队伍,更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增值空间,有效地杜绝了违法分包、再分包等不良现象。

参考文献:

[1]张青,龚书明.浅析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工程分包管理[J].科技向导,2012(8).

[2]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09(9).

4.园区透水砖施工劳务分包协议书 篇四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及履约担保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东耘峰办公园区项目

工程地点:大邑县安仁镇五星村

2、分包项目内容:中东耘峰公司办公园区人行步道路基平场、道路压实、垫层、铺装透水砖、施工所需机械及人工费。

3、分包性质:采用单包人工费方式,机械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各分项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材料由承包方按实提出申请发包方采购。

4、综合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

4、工期:按甲方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和甲乙双方实际协定执行。以发包方的要求为准。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金额(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结算)

付款方式:1)、采用一月一结,具体金额按当月完成工程量(有累计按累计后)的50%进行预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扣除5%的质保金后付清剩余款项,具体金额以实际收方为准。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期限到期后,退还质保金。

7、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

(5)担保资料及其他

8、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按照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而全部承担责任。

9、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资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损失。

10、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完成相关项目工程,并及时支付人工费,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作出必要的处罚。

1未能按照甲方及合同要求完成工期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5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2000至5000元处罚。如由甲方自行整改和修复的,则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3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和直接扣留其施工费用,直接向其工人支付工资。造成甲方损失或影响的,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提供相关的施工图 纸。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配合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其他零星项目工程。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完成合同范围以外的项目工程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并出具有效的结算凭证,但此项结算在双方结算时确认、结算。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到工完场清,对未按要求的给与相应的处罚,若完成较好,给与相应的奖励。

6)、乙方必须厉行节约,对无故浪费、计划不周、管理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11、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中东耘峰办公园区项目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认可 后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5.劳务分包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手机号:

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使双方明确经济责任关弟,保质保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该工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木工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天花、墙身、茶几、机柜、服务台、收银台、门扇、超市水吧木工部分,不含其它活动家具。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不包所有木工材料。

5、不含量架子搭设、电焊、门面招牌制作。

第二条 油漆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天花抹灰及刷乳胶漆、墙身抹灰及刷光油。

2、木饰面清漆及木饰面手刷漆制作。

3、不含墙纸安装及艺术涂料制作。

4、不含乳胶漆、光油、白乳胶等其他油漆材料,只负责辅料。

第三条

水电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主配电箱及各包房配电箱。

2、辅设强电、弱电、水安装,含线槽、线管、电脑、电话、卡拉OK咪线、音响线等配件,灯饰及五金洁具、开关、插座,(不含消防弱)

第四条

泥工部份

1、承包范围:砌墙、批墙、地脚线及卫生间墙、地砖、门套大理石安装。

2、承包方式:砌墙包工包料,其他工程只包水泥、沙。

第五条

其它补充说明

1、工期,工人进场后45天完成二层()如其它施工班组影响进度,且工期随延。

2、工地临时用电箱、临时电插座电排、临时照明灯泡及临时用水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安装。

3、施工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指定点,清运。

4、如有子项目,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再作修改,甲方应以变更签证的方式给乙方作结算。

5、报价以外项,按增项另计。第六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书,并向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按进度提供所需的材料、配件、成品保护。

3、对安装质量、安全消防、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积极协调,保证施工正常动作。

5、提供现场办公室、库房搭设材料。

6、按进度及时人工费支付,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完工后按100%方式支付。

7、负责协调现场各方面工作,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自备全部施工机具设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2、服从甲方领导,并服从项目部的工作指导及配合其它完成协议内的相关工作,维护甲方形象,如遇业主、监理、甲方人员检查指导工作,要礼貌对待。对严重违反施工纪律的人员,甲方有权示其退出施工现场。

3、积极协助甲方及项目部做好现场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努力创造条件,保证工程按总体施工方案如期完成。

4、图纸没有的项目及其它隐蔽工程现场共同协商,以变更签证的方式结算。

5、乙方需严格按图施工,遵照甲方制定各项操作规程。

6、为确保工程如期完成,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有稳定的施工队伍和完善的管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价款的支付

1、二层KTV装饰工程部价为: 万,小写: 元(本报价除部份指定材料费用外,均由甲方提供)。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人工进场前,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本工程施工完成40%,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本工程施工完成60%,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本工程施工完成80%,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本工程施工完成100%,支付合同总价的20%;

(6)、工程验收后,甲方应该在三个月内付清合同总价的5%;

(7)、甲方如果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工,且工期随延。附件一:工程报价表(报价以外项目另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6.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项目

石家庄绿家小区7#楼 第二条:承包范围

项目中的所有砌体分项工程,不分结构形式、墙体尺寸、施工部位、难易程度统含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第三条:工作形式

分项工程包清工。

第四条:劳务价格

1. 砌筑(高层二次结构):不论墙体尺寸部位,均按 80元/m3; 计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构造柱、过梁、压顶支模粘模展开面积为25元/平方米 构造柱、过梁、压顶钢筋绑扎按450元/吨 构造柱、过梁、压顶砼浇筑按照100元/立方 砖混部分砌筑按照每块砖0.2元 木工按照建筑面积21元/平方米 2. 合同单价包含:人工工资、手提工用具费(灰桶、铁钳、托线板、线锤等)、来回路费、劳保费、医疗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福利费、劳务费等乙方应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3. 合同单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其它理由进行调整,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承担承包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无条件执行,按零工结算,每工日60元。

第五条:人员提供

乙方应提供劳务技术工人,有领班负责,并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员1名。

第六条: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 劳务费用的结算: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甲方质量、安全经营部门核实检验后,报请公司主管批准。2. 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生活费,按每人每天20元,年底砌筑部分按完成工作量的 85%支付,余款年后施工正常进行后结清。

第七条:质量与安全 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及当地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定;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操作人员方可使用。

3.因乙方人员指挥不当或因工人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自行负责;如甲方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4.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责任导致发生职工伤害、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5.对甲方所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不得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在甲方第二次发出指令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延误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发出的指令开出的处罚单不得拒收,若拒收罚款2000元,将直接交至财务扣除。

6.乙方人员在外架、高空、临边及危险部位作业前须有专人检查,发现有危险处,及时清除后方可作业,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应随工程进度及时跟进,确保安全生产。

7.乙方人员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等劳保防护用具,严禁“三鞋”,现场杜绝“三炉”,严禁私自拆除安全围护及安全标记,否则视危害程度每次罚款100-500元。

8.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有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及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9.乙方应本着对职工负责的精神,在本企业所在地为职工办理相应保险,或由甲方协助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0.乙方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甲方将进行经济处罚。

工程质量

1. 2. 双方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达到优良。

验收要求:在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直至达到验收标准。3. 砖墙砌筑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规范标准及设计、图集要求,对于因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返工所造成的材料损失费用。4. 如乙方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而又不派人返修的,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返修,其返修人工费、材料费将按双倍的工、料价在乙方已完成总价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现场的门卫警卫工作。2. 负责向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施工组织、技术、安全及其他管理规章制度的交底,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工具和材料。3. 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进度计划的编制,监督乙方按进度计划实施,如进度计划延期较多,甲方将责令在乙方下月计划中调整,连续二个月不能按计划完成,甲方可视乙方无能力按期完工,将部分项目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施工,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4. 5. 6. 为乙方工人提供住宿场地。

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负责主轴线的控制投放,标高传递的移交,材料的检验与试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7. 8. 9. 办理现场签证,并将实际发生的零星用工,列入结算凭证依据。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有权责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主管人员及工人,乙方要给予积极配合;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乙方需在三日内更换人员,否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10.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等行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乙方要无条件授受;对乙方拒不服从管理及指令、要求,屡犯不改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11.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有权责令其返工或清退出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结帐后三天内退场.12.负责对乙方经自检通过后完成项目的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预检和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对乙方施工完的部位进行质量评定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勒令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13.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乙方权利、义务:

1. 保证进场人员的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乙方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具备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技术工种上岗证。凡因乙方人员证件不全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罚款等经济、法律责任及甲方的经济损失均乙方承担。

2. 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换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安排。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或因故停工,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自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应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3.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方法。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人为发生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4. 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 要对其进场的所有人员的言行负全部责任,杜绝不听从指挥蛮干的行为,严禁打架闹事,偷盗、赌博现象;否则对肇事者进行罚款1000—5000元并视情节送司法机关处理。6. 负责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机具,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转借挪用、浪费,非正常损耗的损坏及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工程完工后要对所有的机具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所有机具性能完好,领用的材料机具按领用数量如数退还给甲方,如发生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7. 遵守甲方有关会议方面的制度或要求,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参加人员事先未经请假批准,缺席一次罚款100元。8. 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活动。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直接接受工程业主或监理的指令。10. 严格按甲方提出的限额领料指标进行施工用料,不得浪费,非甲方原因超用材料部分(即非正常损耗)乙方照价赔偿。

11. 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半成品,成品的看护工作,并保证不得随意损坏、践踏其他工种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若有损坏,自费予以修复或按价赔偿。

12. 因施工不当影响其他工种或造成其他工种返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13. 负责施工现场内本承包范围内材料的搬运、转运、堆放、装卸、整理。

14. 负责本分包工程的细部线的测放及相关水平标高线的引测。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安排任务不及时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日数赔偿损失。停工、窝工记录应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署洽商,作为付款凭据。索赔工价20元/工日。(2)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双方对此又无协商新的解决办法,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通过法律诉讼追索拖欠的劳务费。

2、乙方违约责任

(1)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施工力量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重新安排施工队伍分块施工,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按延长情况扣除相应费用,标准为:500元/天。(3)质量:达不到优良要求,除负责返修整改外,其工料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并罚款2000元,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质量达不到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包含监理、甲方)罚款的全额由乙方承担。

(4)安全: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及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包含监理、甲方)罚款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第十条 文明施工 1. 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责成乙方及时整改外,还将视乙方违反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2. 乙方应将工程施工材料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在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

3. 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人对其施工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扔,随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地清;日做日清,每天施工操作面自清,楼层应随时保持清洁,无垃圾积堆。工人不得随意在楼层或场区内大小便,发现一次大便,罚款500元。4. 乙方每天负责派足够的人员将本作业区、宿舍区、职工宿舍内及施工区域清扫和整理一次,若不执行甲方将另派工的费用按双倍工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5. 除甲方提供的住宿和食堂外,乙方不得在现场另设小食堂,不私自在宿舍内隔小间,保证生活设施和住宿区的整洁、文明、卫生,不擅自带家属住在现场,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直至整改好为止。

6. 及时收集、整理归类堆放散落的各种材料、机具、扣件,如发现埋没在垃圾或土中,被甲方人员捡拾到,按双倍的原价罚款。

第十一条 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双方未能就后续工程的合作达成协议,乙方在完工后 7 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全部撤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如发生乙方人员偷拿甲方的材料、机具、将罚款500-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甲乙双方在合同内容执行完成,劳务费用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甲方:江苏省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7.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七

现今, 建筑业处于蓬勃发展当中, 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越来越被国家与社会重视, 各地大力发展与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 早在2005年, 国家建设部就发文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发展建筑劳务企业。但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 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管理还不够成熟, 劳务分包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较多的问题, 如不及时解决, 必然会对劳务分包模式和建筑市场的发展造成影响。

一、目前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劳务分包队伍难以形成具有实力的企业, 劳务公司难以发展壮大

在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和作业层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后, 劳务队和劳务企业便成了建筑施工一线的主力军。尽管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 鼓励和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往往难以落实到位。另外, 劳务队伍和劳务公司自身的原因和总承包企业的原因, 使其很难发展壮大起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往往是由个体包工头牵头, 组织一些有一定建筑技能的人员从事劳务分包, 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 他们的技术单一, 或水平不高, 组织松散, 管理粗放, 依旧是走着“洗脚上田, 边干边学”的老旧模式, 而对于包工头来讲, 仅有“拉人干活, 合伙求财”的目的, 无长远发展、做大做强的意识。正规的劳务企业, 由于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激烈, 许多公司为了揽活, 盲目降价, 导致利润水平较低, 经济效益低下, 难以承受员工的各项保险、技能培训以及各项税费, 难以留住能力强的和复合性人才, 致使管理不到位, 空有公司的头衔, 没有企业的实力, 难以抵御企业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面对“打游击”的劳务队的竞争, 毫无优势, 企业发展艰难。

(二)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难以贯彻, 施工过程监管难以到位

一些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都有一套系统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然而在实行劳务分包以后, 这些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往往只能贯彻到劳务队的管理人员, 而不能很好地落实于一线的劳务人员。各种制度流于形式, 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管理制度等很难落实, 无法实现纵深渗透。其主要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劳务作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 综合能力和素质较低, 难以接受和理解企业管理系统的实质, 特别是一些工艺标准、验收规范更是一窍不通, 只是凭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做事。另一方面, 施工企业对劳务人员缺乏约束力。这些, 都影响了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效能。

(三) 劳务分包过程混乱, 对劳务队伍的选择不规范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管理密集型转化,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在实行项目经济承包模式的项目中, 施工企业往往对项目经理的收入与项目的盈利状况直接挂钩, 将劳务选择权力下放至项目部, 项目经理的自主权加大, 在劳务队伍的选择方面公司规定的程序往往难以规范。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 实现效益最大化, 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往往侧重于报价的高低, 致使劳务公司难以与个体包工头竞争, 劳务挂靠、层层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在劳务分包上, 有的业主甲方或各方利益相关领导等, 会向工程总包单位进行推荐, 有的甚至作为承包工程的前提条件。

(四) 劳务纠纷、争议增多, 一线劳务人员的利益难以维护

当前, 整个建筑市场开放活跃, 加之建筑劳务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劳动力市场又供大于求, 建筑企业为了生存竞争激烈, 压价、垫资甚至恶意竞争屡见不鲜,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风险增大, 导致处于建筑产业下游的劳务分包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在不断增大。在这种大环境下, 劳务纠纷、劳务争议增多是必然的。具体表现在:

首先, 在劳务分包过程中, 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无法真正处于平等地位, 劳务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处于劣势, 施工企业为了撇清责任, 将部分工程承包风险转移给劳务企业, 在劳务企业整体实力较弱, 抗风险能力不强的情况下, 一旦出现意外, 就会发生群体性纠纷, 如拖欠工资等问题。

其次, 劳务分包队伍岗位流动性大, 往往只是一个临时的团体, 劳务公司没有依法与一线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缴纳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不能为其提供必要、足够的劳动保护。相对的, 建筑施工作业条件差, 劳动强度大, 工伤、职业病容易发生, 且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和补偿, 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最后, 劳务人员的维权意识依旧不足, 维权途径不畅。当争议和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时, 劳务人员往往不懂也不愿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而是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和不正当的方式, 导致矛盾激化, 形成社会不稳定事件。劳务人员处于弱势地位, 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维护自身权利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 不能够很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规范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一) 引导和推进劳务队伍向企业形态转化, 加强劳务人员的培训

首先, 必须坚持以企业法人形式提供建筑劳务, 杜绝零散用工及包工头形式的用工, 真正做到依法用工。其次, 有关部门积极相互协调, 研究解决建筑劳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政策、技术问题, 大力开展劳务人员培训工作, 提高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 进而提高整个劳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在培训中充分发挥各地建筑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劳务人员输出地积极采用国家补助的方式“先培训, 再输出”, 提高劳务人员的水平, 做到持证上岗。如果有条件的, 甚至可以组成地方劳务公司, 整体输出, 提高劳务人员的竞争力。劳务公司不能单纯的只为施工企业派遣劳务用工, 应该负起劳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责任。

(二) 加强施工企业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合作共赢

对于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主动与劳务公司开展长期合作, 双方签订共同发展合作协议, 帮助劳务公司走向市场化、规范化管理, 统一工作服, 制作工作牌, 及时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保险。这样做, 一方面解决了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难以贯彻下行的问题, 另一方面利于施工企业施工技术水平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对于劳务公司, 有了稳定的合作对象, 可以避免技术人才的流失, 无需为了生存而投入到恶意竞争中, 有利于自身不断做大做强。

(三) 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过程的管理, 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交易平台, 扶持劳务企业的发展

各级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的交易平台, 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市场。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劳务分包交易场所和渠道, 建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制度, 将劳务分包行为纳入市场监管, 规范分包市场的企业行为, 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保证施工企业对劳务队伍的选择不受干扰, 规范劳务分包模式, 坚决制止介绍分包、指定分包、层层分包行为, 积极推行资质准入制度。减少劳务企业资质审批的环节, 鼓励松散劳务队伍注册公司, 依法经营。出台优惠政策, 适当减免劳务企业的税费, 为劳务企业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四) 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管理力度, 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法规培训

劳务企业是工程项目施工一线的第一责任方, 对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劳务工人的管理作为劳务企业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劳务企业应加以重视和落实。在劳务分包过程中, 劳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考虑承包项目的需求、风险和效益, 同时也要认真落实工人的管理措施, 以维护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基础, 做好对项目的管理, 不能盲目接活, 以包代管、管而不实, 让项目的管理放任自流, 使项目的劳资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在作业任务, 劳动力人数, 进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 双方管理责任, 奖励与处罚等基础上, 一定要增加劳务费用计算方式、结算和发放的内容, 从根本上完善这项工作, 避免出现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强化项目管理, 改变劳务公司现有的工资发放模式, 使劳务工人工资的发放确实到位, 加强对工资发放的管理, 达到目的明确、责任清晰和便于操作的目的。各级部门应加大建筑劳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降低劳务人员维权的门槛。劳务公司、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增强劳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让劳务人员清楚如何守法、如何维权, 避免不稳定事件发生。

三、结语

8.健全管理机制防范劳务分包风险 篇八

分析劳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一是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个别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是由“包工头”组织挂靠的皮包公司;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三是管理过程监督不力,检查控制不严,没有履行相应的签认手续;四是个别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劳务分包等。

铁路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选好、用好、管好劳务分包队伍十分重要,它不仅是施工质量的保障,也是双方取得共赢的基础。中铁一局电务公司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和电务专业短、平、快的特点,将劳务分包管理作为施工的重难点来抓,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现场管理、执行力建设、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入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基础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首要工作,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一是建立劳务公司注册制度。现阶段成立劳务公司门槛较低,各种劳务公司应运而生。因此,选择好的劳务公司是关键,通过市场调查、业绩查询,选择一批资质高、能力强、信誉好的劳务公司,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建立信息管理档案。二是建立劳务分包准入制度。通过工商网络系统或函证等有效手段,对劳务分包公司提供的“证照资质”等证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核实,防止和杜绝“包工头”、不法分包商提供虚假证照,入围参与劳务分包。三是建立分包商分类管理制度。对查证入围的合格分包商资质等级、专业进行划分,确定劳务分包的范围,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劳务分包流程,建立施工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评审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程序。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合同、随意停工、煽动劳务人员无理取闹、恶意讨薪的分包商必须予以清理,纳入黑名单,严禁使用。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劳务分包管理的保障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张,劳务分包业务也在扩大,劳务纠纷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仅凭过去授权委托施工项目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完善的劳务分包管理机制,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分包方管理部,负责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注册,以及劳务分包使用情况的调查统计,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对分包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过程管控,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二是形成相关部门参与的分包商管理机制,负责劳务分包的招议标、工程数量、劳务费、合同文本的审核工作,确保劳务分包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程序及规定。三是对劳务分包工程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设计变更或业主提出的要求对原劳务分包合同中增减变更的工程数量,依据现场双方变更签认单进行调整,做到有据可查,避免由此引发的劳务费纠纷。

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

施工现场直接关系着项目的施工成本、盈利水平和工程的安全质量,从最初选择劳务公司招议标、合同谈判、相关资料的初级评审和报送二级评审、合同签订、进场施工、过程管理,直到项目结束撤出为止,每个程序和环节都与项目密切相关。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一是要做好前期施工调查,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明确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申报劳务分包量。二是按照合同要求对劳务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对进场人员和所带机具进行清点、检验登记造册。三是加强劳务方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不符合规范的操作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时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检测、量方、签认验收,绝不能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四是严格劳务费支付程序,按照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比例,依据签认验收单核算劳务费,经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把关,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大额劳务费支付应上报审批后方可支付。五是加强对劳务方自身管理、施工质量、安全防护以及劳务工工资发放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作出综合信誉评价。把那些真正施工能力强、自身管理好、遵章守纪、能与分包企业同甘共苦,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干得下来的优秀劳务公司挑选出来,建立良好的劳务分包合作关系,在劳务分包时实行优先考虑,在分包费上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在长期的合作中实现互惠双赢。

严谨的分包合同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法律依据

劳务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或双方权利、责任、义务不够明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条款等行为而引发的劳务纠纷。因此,劳务分包合同的制定在劳务分包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合同文本,它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保护各自利益的法律文书,受到法律保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签订的合同就要经得起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具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制定及审核,条款内容必须严谨、合法,且充分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认真履行,分包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劳务方不得无故停工或拖延工期。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变更,也要经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只有这样,双方才能达到和谐与共,不为纠纷而缠绕,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但对个别分包商有意拒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鼓动劳务人员聚众闹事、恶意讨薪的行为,在协商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行为和造成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形下,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成了加强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也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分包合同的管理,从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直到合同的履行检查,要做好全过程的监督。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执行力建设是劳务分包管理能力和素质要求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经常讲到执行力建设,执行力的生命在于执行者的素质,包括业务能力和责任与态度。劳务分包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点,从分包商的选择、签订合同、进场施工、过程管理、验工计价、费用结算,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最终是否达到工期、质量、安全和资金等有效控制目标,取得预期的效益,就是看每个工作环节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体现出管理人员在劳务分包管理方面的执行力。这种执行力来自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文件制度、学习理解、掌握运用的能力,以及应知应会的程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分析个别项目出现的一些劳务纠纷,其根本原因就是对文件、制度学习、理解、掌握得不够全面,导致管理能力和水平不高,在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劳务分包的管理规定,或是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严谨,随意性强,法律意识淡薄,不研究、不沟通。甚至不签协议使用外部劳务人员,违反了劳务分包管理规定造成的,说到底就是执行力不强。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的思想意识。认真落实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项目廉政监督小组,强化分包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开工先开廉洁课,签订项目廉洁从业责任书和承诺书,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党政会签、厂务公开等制度,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

在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不仅要执行企业劳务分包等管理制度,强化劳务分包相关法律、政策等知识的学习,还要在施工管理中加强劳务分包过程控制,使得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合规合法,及时得到有效监控,在遇到劳务纠纷时做到心中有数,不乱分寸,有礼有节,合理应对,有效地维护项目施工持续进行,同时施工企业的生产效益也将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罗志荣)

9.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九

合同号编:ZPJS-CB2008第()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义务,双

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内容:

4、结构形式:

5、质量标准:合格

6、开工、竣工时间:总合同工期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模板工程:

1、模板的安拆,场内指定地点堆码。预埋铁件及孔洞的设置预留配合,抄平放

线,定位筋的安装焊接。

2、模板主要采用复合木模均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抄平、放线等。复合木模板的安(拼)装、拆除,指定规格的堆码,木模制作的配制,各种异型模板的制作安

拆,浇筑砼时的看模守模、加固、清检模内杂物、堵缝、搭拆一层以内的各种承重

架子及操作架子、剔打修补梁柱节点及包块,以及现场材料的二次转运及上下车。

乙方施工完后,楼地面经清理完后交甲方验收认可。其费用已含在每平米单价内,均不得再发生其它任何用工和费用。

3、压顶、挡水线、腰花带及现场其它需要支模的部位,均执行主体施工的承包

范围的每平方米单价。

4、清理楼层木工模板、木枋及钢管、卡子等木模的材料,不再支付费用。

5、承包单位要派专人进行配模,配好之后,出现损坏、错用、代用情况由承包

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

第三条承包方式

劳务工程通过综合单价方式进行分包;含承包内容以元/ m2(包干价)(结算时按实际与混凝土接触面的工程量与包干单价计算总造价、包

干价包含人工工资、劳保、福利、铁丝、钉子)。

第四条工程量和劳务工资结算付款方式

1、乙方垫付三楼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80%。

2、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日内支付乙方劳务结算款,总工程款的90%。

3、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总工程10%。

第五条工期

1、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总工期和分段工期完成所承担的一切工作内

容,如因劳动力、机械设备不足,未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工期要求,因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及给其它工种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项目部并处以500元/天的罚

款。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技

术参数进行施工,且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完工验收时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及建设单位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无条件的限期整改达

到验收标准,若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整改验收不合格,按实际量加倍罚款;

若超出规范的垂直度、平整度;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罚款。

3、因乙方在施工中导致出现质量问题或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及其它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甲方必须为施工场内所有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甲乙双方方协商处理。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3、发生重在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文明、环境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中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严禁违章操作,不得损失安全设施,乙方管理员和作业人员在上班前、施工中和下班前,必须先检查所有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若存在安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专职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待处理达到安全后方可操作。

5、因乙方本合同承包价款中已包含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所以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施工场地内、外的一切人身安全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技术由甲方向乙方、乙方向工人进行交底,乙方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和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使用到位,安全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带、鞋、服)发放到个人,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发现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款使用到位,甲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7、施工人员进场时未按全安操作规程施工,甲方对乙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及必需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对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甲方对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协助办理施工涉及甲方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权、指挥权,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安全、进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规程,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根据项目部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并报项目部备案和检查,全力满足工期进度要求。若因人员不足、设施设备、材料到位不及时等原因,项目部视为已造成工期延误,并按工期限要求给予处罚。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及监理、业主、项目部的要求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内容,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且工完场清。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工作中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违背工作安排和各项交底内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如要离开施工地需向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具条。

4、乙方在施工自己的所承担工作范围内容的同时,必须完成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随时接受监理,业主、管理部门、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评定,如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项目部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各班组的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施工。若发现打架斗殴,不服从项目管理、安排、指挥,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节假日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不得违反项目部的规定罚款处理。

8、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配合不力,所造成检查不合格,其罚款和其它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9、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滋事)对该合同的单价违约、提出无理要求涨价,如出现类似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时,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规范施工,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等,也无能力继续施工,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施行机机设备等均由乙方派专人自行保管,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因此延误工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中不得使用在押、在逃或其它违法犯罪人员。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可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劝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10.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拆迁黄岗村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

二、工程地点:金山路南段路西

三、工程面积:70间

四、承包方式:拆迁款为2.2万元,所有拆迁物归乙方所有。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先付款后,再拆迁。

六、安全:在乙方拆迁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工期:10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1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十一

一、阻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

(1) 建筑市场现状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协调。建设部提出劳务分包企业概念是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晚于现行建筑法,而目前建筑法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否则就属于违规转包,这就使总承包企业必须自备劳务作业队伍,使“两层分离”难以彻底。建设部规定劳务分包企业获得施工资质的条件之一,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但目前全国仅有800多个技能培训机构和700多个鉴定机构,全国累计培训和鉴定的建筑劳务人员仅300万人左右,总持证率还不到一线操作工人总数的10%。包工头随意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无所顾忌地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除了不给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商业保险,绝大多数农民工基本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大隐患。建设部曾印发“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并制定了“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规划”。但是一些地区没有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从业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提起足够重视。在目前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培训、鉴定数量较低的情况下,很多地区,尤其是没有重视开展职业培训的地区,很多企业尤其是“包工头”对申办劳务资质望而却步,在开展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劳务企业工作方面困难很大。正在修订的《建筑法》会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监管不力,劳务分包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推行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时间较短,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尚处于培育和建立之中,业内有关各方认识不到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企业化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各项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缺乏良好的环境。各地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尚未将劳务分包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另外由于现阶段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数量较少,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资格的队伍或使用零散工行为较为常见,这些行为的发生又阻碍了正规劳务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行为的监管。比如一些地方要求承包企业中标后,必须将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没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将无法承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用工合同要进行备案;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建立渠道畅通、信息公开的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3) 劳务分包市场规则不明确,缺乏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建立劳务分包制度的依据还比较缺乏,目前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注点都重在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比如在劳务分包企业如何设立和规范运作,工人与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各应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地方政府、劳务输出单位、培训单位、技术鉴定单位、用人单位、农民工等各方的行为准则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建设劳务基地等方面,国家还缺乏相应的、比较完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政策引导。

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培育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一些在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中走在全国前列的省市,介绍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建立劳务分包市场的先进经验。比如天津市注重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卡等制度,落实总包、劳务分包责任制,通过市场监管,60%的农民工纳入用工企业,有效促进了劳务分包制度的落实。会议号召各地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和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途径

(1) 简化审批程序,引导有资质的包工头进行工商注册。引导包工头建立合法企业是建立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引导,把包工头“收编”为正式合法的劳务分包企业,接受政府的管理。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工程业绩方面有一定能力的建筑劳务队伍可进行工商注册,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可进行内部机制创新,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对信誉良好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从而促使包工头转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考虑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

(2) 鼓励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吸收优秀农民工,组建“架子队”式的劳务分包企业。这是从根本上杜绝劳务分包企业违法再分包的措施。鉴于部分“包工头”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吸收其以现金或设备出资,以巩固合作纽带,解决设备不足问题。

(3) 在大型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分包企业。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张,大型建筑企业大多不再直接承担工程劳务作业,大量的劳务作业转而依靠外部各种形式的劳务队伍承担,管理层与作业层混杂,导致项目管理层次多。值得提倡的办法是精简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人员,将管理层的富余人员和作业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分离,组建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促使其市场化和社会化,成为法人实体,成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目前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劳务资源,已经注册成立了劳务分包企业,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还将陆续组建。

参考文献

[1]袁宏川, 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 2007, (4) :8-10.

[2]刘洪程.如何组建劳务分包企业[J].施工企业管理, 2006, (12) :54-55.

1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二

承包单位(甲方):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仓山区

3.工程内容: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

4.劳务承包范围: 承包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工作。

开工日期:2012 年 5 月 1 日;

完工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顺延协议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4、合同价款:按拆迁红线范围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8元人民币。

5、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80%;

2、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20%。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拆迁红线范围内要拆除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所

有详细资料,并缴清需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2、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章)乙 方:(章)

年月

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本 篇十三

GF-2003-021

4发包方:承包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条:承包方式:人工费

第五条:合同价规定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宿舍、床铺。

2、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底。

3、负责组织验收、向乙方提供书面整改意见。

4、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向乙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5、及时向乙方反馈设计变更、业主、监理等主管方意见。

6、配合乙方搞好质量验收工作。

7、每完成一工程单项给予乙方书面工程量清单,并签字确认。乙方:

1、必须招用合格劳务人员,并确保工程施工所需人员。

2、负责对本队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

3、负责做好对本职工的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不打架斗殴,不盗窃甲方财物。

4、按照合同要求,落实交底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5、负责做好所用机械设备的清理,保养使用,避免非正常损坏。

6、宿舍内卫生由乙方负责。

7、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7.1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B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总价;B、固定单价,按实际面积和数量确认工程量;

C、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预算加包干系数。

7.2 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出现返工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负,维修达到标准为止。

2、工程工期,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处罚。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费的逾期违约金。

4、安全奖惩执行安全合同,乙方出现打架一次扣罚100—500元。

5、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解除

1、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解除。

2、再在施工期间乙方因人员缺少连续二次不能满足工期需要,或因乙方原因工期滞后,甲方给予乙方书面通知,而乙方在三日内不能增加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2、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由甲方赔偿乙方人工费补贴。(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过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和自我防护,严禁酒后及一切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章作业和自身因素及管理混乱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规程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操作施工,施工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4)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材料分类整理及现场卫生清理,安全防护用品的整理、整改等。(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必须给予出具劳务发票或收款收据加盖印章。(6)劳务人员进出工地注意安全,在本工程范围外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及责任人负责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后作书面协议或有关文书,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

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

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

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风险因素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虽然我国建设部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许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均不能做到有针对性,因为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各工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的施工特点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技术及经济等部门人员的配合下,对承发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各项专用条款,并制定透明合理的奖罚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发包人的企业制度或现场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的,要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均要做合同组成文件,并具有优先于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亦应明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及时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已完合格的工作内容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并作为发放月进度款的依据,避免在最后结算时产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都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分析和指出合同中的风险及日常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要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由于建设行业劳务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价格组成也比较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同样的工种来说其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要针对本工程工作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对每一项可以单独计量的工作内容列出单价。同时要明确结算时的计量口径,是按图纸面积还是按实际面积计量,是以砌体的体积计量还是砖的数量计量,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中的单价分析表做得好,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也有利于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2.4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工资足额发放,规避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在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有在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为由拖延发放劳动工人工资的条款,即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应保证工人得到工资。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的程序和监督,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确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都优先足额发放了工人的工资,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名领取了工资的工资发放表,杜绝直接将工程款发放到“包工头”个人手中的现象。

2.5 要加强劳务合同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和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数量、工程进度、工程款发放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备案,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充分目前我国飞速发展的信息管理资源,加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交流,做到动态管理,随时掌控建筑市场中的合同履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 结束语

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农民工正逐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正日趋完善。但发展劳务企业和贯彻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还远没有达到目标,还需要通过社会各部门进行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艰苦努力才能真正的完善建筑行业的劳务市场,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这也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贯彻各地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的按各地出台的劳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合同,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8月17日.

[3]刘家琛.建筑合同实务全书[M].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15.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 篇十五

(1)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

(2)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负责。

(3)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承包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接受业主(施工总承包)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负责。

(4)劳务分包:从施工承包单位手中分包某个工序的劳务工作。只包工不包料。

另 劳务分包与专业承包区别

(1)工程总承包(又称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其他人承包,并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2)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3)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4)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2、国家法律关于工程分包的四条禁令

(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这规定在《建筑法》第28条。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以上(2)、(3)、(4)为《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

3、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即将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转包的相应规定。

第二条:“因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原因合同无效,导致建设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由转包方和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或应当知道单位或个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的,由各方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将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转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予以收缴。”

第七条:“转包合同无效。转承包方向承包方追索工程款,请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发包方同意转包的除外。

发包方同意转包的,转承包方有权提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共同被告的追索工程款的诉讼。”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依合同法主张优先权的不予支持。”

5、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与分包方式的缺陷的关系,以及应吸取的严重教训。

二、最新颁布的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主要内容

1、劳务分包合同制订依据: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2003)168号文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配套使用。

3、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简介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通用条款部分共38个条款,分为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安全,合同价款与支付,工期变更,竣工验收及结算,违约、索赔及争议,保障、保险及担保,其他等十个部分。其中第5条“总包合同”、第10条“分包人的工作、第11条“总包合同解除”、第12条“转包与再分包”、第29条“保障”、第35条“分包合同的解除”等条款,都是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同的特有条款。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单设一个共35个条款的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劳务分包的工程对象及内容、完成劳务工作期限、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义务等。示范文本第17条“劳务报酬”约定合同双方可在“(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同时示范文本第18条约定了“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第19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第24条约定了“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有利于从根本上遏止和解决工程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复杂问题。

4、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前者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后者由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

(2)合同标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分包工程款,后者合同指向的是施工劳务,计取的是劳务报酬;

(3)适用依据不同:前者适用的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后者适用的依据是双方所签的合同;

(4)法律责任不同:前者合同双方对分包工程以及因此造成的质量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后者对合同双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准确使用两份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与律师业务拓展的关系

1、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已成为一类日趋增长的复杂案件,也是律师面临的或可以拓展的诉讼类新业务,值得关注;

2、将出台的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将决定实践审判的新思路,律师应提前掌握、熟练运用;

3、两类施工分包合同的区别和法律特征,将成为处理此类案件是否有效的关键,也是律师开拓此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服务的突破口;

4、两类分包合同的区别和适用技巧,是委托人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律师的非诉讼服务的重要内容和新业务;

5、熟悉两类施工分包合同文本的制作,是律师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非诉讼服务的重要手段和专业能力;

16.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综合约定

1、工程名称:

2、工程面积:

3、分包合同内容: 3.1本合同分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从基础至主体竣工验收前的所有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及本工程用所有临建、机械设备的基础及搭设、安装,三通一平、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卫生清理、总包办公室安置等的所有劳务作业内容;本工程用到的除甲方提供的以外的机械、设备、机具、用具、用品、材料的购买、租赁。

3.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2.1、基础部分:平整场地、施工放线、清桩头、清桩间土、褥垫层、基础墙、防水保护层、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人工清槽、垫层石子铺设、钎探、基础垫层砼、后浇带施工;砼工程(浇筑、振捣、养护);钢筋工程(施工现场内装卸码放、施工现场内搬运、清理、除锈、制作、加工成型、连接、安装、绑扎及浇灌砼时的维护钢筋);砌筑工程(场内码放、场内运砖、清理基槽、调运砂浆、场内运砂浆、砌筑);模板工程(模板安装、场内码放、场内搬运、刷隔离剂、拆模、拆模后的起钉码垛、维修与维护);设备基础施工、塔吊基础施工、基槽回填土、室内外回填土(将土摊平、碾压、夯实及含±0.00以下部分级配砂石铺设)等项目的用工。

3.2.2、主体结构:梁、板(覆盖塑料膜)、柱(包塑料薄膜)、楼梯、阳台、过梁、压顶、射钉块、雨罩及其它部位零星现浇结构砼工程(浇筑、振捣、养护);砌筑工程(场内码放、场内运砖、调运砂浆、场内运砂浆、砌筑、养护);钢筋工程(施工现场内装卸码放、施工现场内搬运、清理、除锈、制作、加工成型、连接、安装、绑扎及浇灌砼时的维护钢筋);模板工程(模板安装、场内码放、场内搬运、模板清理、刷隔离剂、拆模、拆模后的起钉码垛、维修与维护);脚手架工程(场内码放、场内搬运、涂刷标志分色、内外墙脚手架搭设、拆除、挂网、维修与维护);后浇带施工;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找坡层等项目的用工。

3.2.3、其他项目:全部预埋件的加工、预埋,穿墙螺杆止水钢片的焊接、穿墙螺栓的安装、拆除、堵洞、防水处理,施工现场内临时设施的搭拆(库房、加工棚、生活区、办公区、办公室、围挡等),施工现场内临电及水的设备及管、线的制安,现场零用工(现场所有需要挖、砌、浇筑、抹、支搭、防护、安装、埋、清、码、运、装、卸(材料、设备、渣土)、塔吊物料提升机搭设、为保护环境采取措施而产生的一切用工、施工现场内所有垃圾外运装卸、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安放所产生的一切用工、跟车拉租材料装卸用工、发包人所供材料及承包人自购材料的保管用工、发包人提供及承包人自配施工机具的保管(含日常维修与保养)用工、各种标识牌的制安等)施工现场材料的码放搬运,弱电及消防、水、电、暖、通的预留洞预留,为满足本工程达到标准目标而采取的有效措施的费用,施工现场内的塔司、信号工及临电工等用工,冬、雨季施工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用工(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费,配合其他各专业用工,进行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所产生的用工,验收前成品保护及维修等所有内容。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用具、材料:砼输送泵、总配电箱、钢筋、砼、砌块、水泥、砂、石子、对拉螺栓。

5、承包方式: 扩大劳务承包(除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工程所需其它材料及设施、设备全部由乙方自行购买或租赁)。

6、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日期为准,主体竣工日期以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完成为准,如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延后则主体竣工日期相对顺延。

7、劳务作业人数: 人

8、质量标准:

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分部分项达不到,甲方将派整改,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诺按2倍从劳务费中扣除。文明施工负责范围为工程本身及整个场区。

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则

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市地方法规,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执行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施工规范及国家、省、市、公司内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图纸及标准图集

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与图纸相配套的标准图集由乙方自备,费用自理。该工程图纸乙方须完整保存,不得向外散播。

第四条、现场主要负责人: 4.1、甲方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职务:,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

。甲方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果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职务:,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4.3、乙方委托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及管理。5.2、向乙方提交施工图(含变更会审)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5.3、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组织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的审定。5.4、开工前做好施工噪声、环保、环卫、交通、排污等许可手续以满足施工要求,但由乙方违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5.5、甲方工地代表全权处理与业主的业务关系及相关事宜。5.6、按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5.7、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施工定位放线。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按合同附件名单配备齐全的管理班子及各分项作业专业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专职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否则不予进场。

6.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一标准三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必须符合省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必须遵守甲方企业的规范及达标检查,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乙方是其分包项目的承包经营负责人,承担其分包项目的一切经营责任:包括安全、质量、工期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劳动力价格上涨、物价上涨、伤亡事故等风险因素,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乙方承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及负面影响。

6.3、乙方应在每分部分项工作前10天向甲方报材料、周转材料、机具计划。

6.4、施工过程中要文明施工,使用的周转材料要按规格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现场整洁,生活区保持卫生清洁,否则按甲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职工食堂及餐具由乙方自理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5、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6.6、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不允许进场;建筑法规定的不适于建筑行业的人员不得进场;进场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暂住户口,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并交纳有关费用,否则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乙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满足施工之需,保证现场不出现违规违章现象。因乙方瞒报或其它原因造成进场务工劳务人员不符合上述情况或其它不适宜进场务工情况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后果,乙方承诺承担全部责任。

6.7、全面负责基础及主体结构的成品保护工作:所有柱、墙、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在拆模后必须予以保护,因乙方保护不及时而由甲方派人施工时,按100.00元/处自乙方施工费中扣除;现浇板、楼梯等易于破坏的地方乙方也必须予以保护,凡因未保护或保护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并视损坏情况给予罚款。

6.8、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后勤人员、管理人员等所有参与该项目建设的人员在进入该工地前必须协助劳务公司及时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所有未报保险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6.9、施工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或其它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乙方承诺在一周内将场内劳务作业队伍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出现任何对甲方不利的现象。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职工进入工地后乙方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严格服从甲方的安全施工条例,如因违章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由当事人及乙方负全部责任。

7.2、不允许职工酗酒且不准酒后闹事,不允许打架斗殴,若有发生发生不听劝解者将按甲方管理处罚条列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7.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以确保工程达标。

第八条、进度计划:

甲乙双方共同编制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及技术资料:

9.1、每个分部分项先由乙方自检,提前半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后由甲方组织监理、建设单位到场验收。严禁擅自隐蔽工程,否则按附件1《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9.2、技术资料由甲方负责整理,乙方提供自检资料。

第十条、劳务分包结算:

10.1、结算依据:工程施工图纸、乙方施工任务完成情况、施工过程奖罚单。10.2、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方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实际发生量,采用03山东省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为06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年济南市价目表。

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图纸设计面积。

10.4、劳务分包单价(人民币)元/m²(大写:)。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则向对方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否则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1.2、如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人员进场,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更换队伍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控制:

12.1、砼:甲方按乙方施工构件的实际体积供应砼,超出部分按商砼站供应价的1.5倍自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2.2、钢筋:甲方按乙方放料单用量的1%计算合理损耗,超过此损耗部分按市场价的1.5倍自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乙方如对甲方供货数量存在疑义,应在施工期间提出并予以现场确定,如无疑义或无正当理由视为乙方甲方所供数量。

第十三条、其它:

13.1、开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13.2、施工期间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无故停缓施工,并且承诺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没发生一次罚款10000.00元。情况严重者视情况加倍处罚。

13.3、施工期间所有技术通知、变更等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13.4、乙方不得盗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施工,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事情,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3.5、乙方进入现场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进场各工种人员。

13.6、砼拆模后的修补要在拆模后的当天处理完毕(包括堵穿墙螺栓洞眼),否则将按质量缺陷罚款的双倍给予处罚。

13.7、乙方若因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而发生的合理罚款需当即签字,此款在每次拨款时扣除。如出现乙方现场人员拒绝签字情况,甲方现场人员有权将该罚款及费用转入甲方财务,并且乙方承诺此种情况甲方财务有权以罚款额的2倍给予乙方转账,该费用自乙方每次拨款中扣除。

13.8、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上访、围攻甲方、胁迫甲方等现象出现,否则乙方承诺每出现一次自乙方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0元。

13.9、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物料只有在确实用完的情况下才能向甲方提物料进场计划。每道工序完成后,剩余物料必须清理至堆放地点,分类排放整齐。

13.10、一旦发现工人有盗窃行为,按案值的10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11、对外工作关系均有甲方处理,地方政府收取的费用按省、市、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13.12、甲方负责主控制线及主标高的投放工作,乙方负责细部控制线及标高的投放工作。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款拨付: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价款及经济账目结清自动失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附件2:劳务分包队伍质量缺陷处罚明细 附件3:乙方现场配备人员数量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文明管理,增强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目标的如期完成,确保场所秩序井然,特制定本制度。

1、擅自隐蔽工程,每处罚款2000元;擅自处理缺陷,每处罚款3000元,并拆除隐蔽部分重新报验,造成的损失施工方自负。

2、每发生下列现象:砼强度不够、少主筋、少预留、预埋不到位、钢筋位移现象严重、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等处罚3000元。

3、每发生一例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非持证人员进行各种电器具的操作、不按规定指挥、操作塔吊、搅拌机等现象,罚款50元/次。特殊工种的操作必须经安全监督机构的验收合格。4、5、6、私自乱接电热用具(如电炉等),处以100元罚款,并没收。每发生一例随地大、小便,处以罚款100元。

每发生一例蓄意破坏已成或现有产品、物件者,处500元罚款,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7、8、9、10、无故缺席例会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每人每次罚款400元。中午饮酒进入工地者,管理人员罚款400元/次,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次。拒不执行甲方及监理通知,每次罚款300元,并视情况加倍处罚。

现场顶撞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每发生一次罚款1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发生两次罚款3000元,当事人清出现场,不能再担任该项目的任何职务。

11、无故不执行会议和其它形式的决议、决定、不按规定期限落实罚款和其它议项的罚款500元/次。12、13、违犯安全操作规程,每发生一项罚款500元。

未认真执行本规定、青岛市施工现场环保、文明、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罚款1000至3000元。14、15、不按规范及工艺要求施工、野蛮施工,每发生一处罚款500元。

坚决杜绝偷盗行为的发生,除按前款处罚外,一经发现罚款10000元,此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偷盗人驱逐出现场,并没收偷盗所得,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本制度中所有罚款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罚款单直接转入甲方财务部门,在下次拨款中扣除。

附件2:劳务分包队伍质量缺陷处罚明细

劳务分包队伍质量缺陷处罚明细

一、木工:

(1)砼表面超过30cm²需要剔凿的每处罚款50元。(2)阴阳角出现漏浆的每1延长米罚款30元。

(3)上下接茬跑模厚度超过1cm的每1延长米罚款50元。(4)梁、柱、楼梯跑模的每1延长米罚款100元。(5)楼层顶板高、低、弯曲需要修补的每平方罚款100元。(6)梁、柱阴阳角垂直度(砼)超过0.8cm的每点罚款20元。

(7)报总包单位验收分部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款300元,经整改第二次仍不合格的罚款600元,依次类推至合格为准。

二、砼工:

(1)出现漏振、漏筋、烂根的根据情节严重每次每处罚款100—500元。

(2)楼板厚度误差超过0.5cm、保护层厚度超出标准+8-5范围的每点罚款200元,因保护层不合格验收时需要做鉴定的需承担一切损失。

(3)砼表面汽泡严重的,每平方米超过5个汽泡每点罚款50元。(4)砼梁、板、柱接茬处平均标高超过0.3cm,每处罚款20元。(5)砼浇筑后不按规范养护而产生裂缝的每平方罚款200元。

(6)施工缝、后浇带、楼梯接茬处垃圾和杂物未清理干净的每延长米罚款100元。(7)现浇板根据气候气温情况应覆盖塑料薄膜而不覆盖的每处每次罚款100元并覆盖。(8)楼板浇筑后要有专人管理,达不到凝固期而上人发生的脚印每个罚款20元。

三、钢筋工:

(1)梁、柱主筋位移超过保护层,每根每次罚款50元。其它钢筋移位每根每次罚款20元。(2)不按规范搭接或不够倍数的每个接头罚款20元。(3)焊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每个接头罚款20元。

(4)在分部工程报验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款300元,经整改第二次仍不合格的罚款600元,依次类推至合格为准。

(5)乱割梁、柱筋者每根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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