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考勤制度(精选11篇)
1.艺术学校考勤制度 篇一
艺术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了避免学校教师发生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订本考勤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艺术学校总部,各分校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三、教师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无休,周一至周五可选休两个上午,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教师一律实行上班签到登记方式。
六、学校每天安排专人监督上班签到,并负责将教师出勤情况报告值班主管,由值班主管报到总校办公室,办公室据此填报教师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七、凡本校教师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八、教师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或分校主管签字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九、教师外出工作前须向分校负责人或校长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学校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十、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十一、教师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二分之一,连续5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十二、教师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当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十三、教师请假规定。
(1)事假。
①如因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申请,经分校主管或校长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②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视为旷工。
③时候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英语两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分校主管或校长查明属实后准予请假。
④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2)病假
①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条送交校长办公室登记。
②请病假一天以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医院证明。
③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医院医师论断必须继续疗养时,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④当月请病假1天者,给本日薪金的50%。
⑤若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十四、教师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情况紧急不能向校长请假时,需在校长办
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校长办公室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审批。
十五、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100元。
十六、本规定呈校长批准后实施。
2.艺术学校考勤制度 篇二
一张请假条是写在学校的便笺纸上的。请假条的各要素一应俱全。可是怎么看都不对劲。原来请假条是一份复印件。学校的便笺纸的题头是红色印刷体, 可这份请假条上的题头却是黑色的。这份请假条是学生复印原件后的产物。
另外的一张使用的是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可这份请假条除了一名请假的学生签名之外, 还有另外三名同学的签名。学校明确规定:“请假条一式两联, 一联出校门时使用 (限本人) , 由门卫收回;一联留学生科存档。”这次多人请假事件明显是违反学校规定的。
针对这两张请假条所暴露的问题, 学生科、保卫科和年级组就如何完善与落实学生考勤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 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针对“请假条事件”, 学校要求任课老师在每节课上课前都要对学生进行考勤, 并及时将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或擅自离校等异常现象告诉班主任。同时也要求各班安排一名班干部协助任课老师做好考勤工作, 一旦学生的考勤出现异常状况, 班干部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学校严格对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课的考勤进行把关, 因为这些课采取的是走班的形式。实行考勤制度有助于学校对学生在校学习情况进行整体掌握, 可以有效地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二、统一门卫放行要求
“请假条事件”也暴露出门卫工作的失职。虽然这两起事件没有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但却存在安全隐患, 让人警醒。
首先, 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当班的门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其次, 学校召开门卫工作会议。在会上将学校的学生请假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规定门卫一律凭学校统一印制的、填写规范的请假条对提前离校的学生予以放行。对于存在疑问的请假现象要和班主任进行沟通, 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只有门卫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才能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重任, 从最后一道关口上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规范学生请假行为
“请假条事件”也说明有个别班主任在对待学生请假问题时, 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为此学校特意召开了班主任工作会议, 会上提出了如下两条要求:
一是只有学生监护人有权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学习的, 应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 请假条上应有学生监护人的签名, 收到假条后, 班主任应电话与学生的监护人进行核实。
学生在校期间需提前离校的。班主任首先要和学生监护人联系, 对于监护人同意学生离校的, 应和监护人明确学生交接的时间与地点, 以确保学生安全。
二是班主任发现学生缺勤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班主任一旦发现有学生缺勤, 必须立即与缺勤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 向其告知学生缺勤信息并了解原因。如果班主任未及时将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告知学生监护人, 一旦学生遭受意外伤害, 班主任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同时要求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知晓该如何请假及该向谁请假, 从而规范请假行为。
四、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对于“请假条事件”的几名当事学生, 学生科找他们分别谈了话, 了解了他们当天的去向, 并和学生的监护人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对于这几名学生, 学校按照《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对其予以“警告”处分。通过对违纪学生的处理, 让全校的学生受到了教育。必要的惩戒有时也是一种教育手段。
建立和完善学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 又可以从形式上保障学生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学习, 从而保证既定的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3.学校考勤制度 篇三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请假、出勤奖惩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2、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私外出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经同意方能离开,而且要与事实相符。
3、病假,因病实在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或病历卡,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能提供医学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非病假。
4、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或当面请假者,应在电话中说明,电话联系不上时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
5、请假半天由教导处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必须向中心校请假。如果为私事,课务和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值日等)自行安排,如为公事由教导处安排。
6、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课表上课。需要调课时,应通过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课。
7、不影响工作的临时假(1小时内),应打招呼,如随意离校,按旷工对待。
8、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禁止接手机。下课时间不拖堂,要予以学生充分的休息。
二、处罚规定:
1、请假一周以上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2、学校组织的会议及各种活动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常规检查教工旷课者,不能评为各种优秀。
3、无论病事假累计三天以内,从绩效工资内不扣钱,累计三天以外的每节课病假扣五角钱,一天三元钱,事假每节扣一元,一天扣六元。
三、特殊假的处理:
1、女教师按规定请产假,只享受上级下发的各种福利待遇,不享受学校一切奖励。
2、丧假(男女双方父母子女)给假3—5天(视路途远近),其它直系亲属给假1—2天。
3、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7天;子女结婚,假期3天;其他亲属结婚,按事假处理。
4、探亲假一律放在假期,在上课期间不享受学校各种津贴。
5、学习假:凡经学校允许的在职学习,教师可通过学校调好课,安排好日常工作后参加学习或考试,学校不算假,不影响岗位考核。
6、教职工出勤情况,学校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总结计算一次
期末计入本人工作考核。学校对全勤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出勤
全校教职工除规定节假日外,一定要坚持出满勤。
六、其它
1、工作不服从分配,经学校多次做工作,仍不接受任务不再另行安排工作,不仅停发自动停职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待遇,一个月以上视为自动解聘,而且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2、不讲事业心,分配工作软拖,任务完不成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一月内累出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扣发一月绩效工资。
4、不讲团结,不讲纪律,拔弄是非,打架骂人,指示家属闹事,干扰学校工作,扣发一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5、不经学校允许私收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私自收费,除全部退还外,另扣发一月绩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讨。
6、纪律松驰,抹牌赌钱,不论校内外,一经查出,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
7、全校教学人员,应坚持提前到校,不准提前放学,如一月内两次违规者,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学校考勤制度 篇四
学校考勤制度
第一百四十八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学校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实行考勤登记。
第一百五十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学校、部门
负责人同意。
第一百五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第一百五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学校部门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等,一律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五十四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员工请假工资计算如下: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必须理由充分),否则以旷工计。
1)请事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必须有部门领导的批准和签字,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奖金,并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和部门领导的批准,凡连续请病假超出一个月,当自动停职处理。
3)请假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超假,若超假连续3个工作日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学校除不给该员工支付本月基本工资、奖金外,并将终止双方的雇用关系。
第一百五十六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事项的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次扣罚50元;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工资计算。
2)发现旷工情况时,不论天数时间,均扣发当月全部奖金,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按规定予以除名,不发任何的工资、奖金、福利。
第一百五十七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上级部门及行政部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经理及小组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由行政部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汇总。
第一百五十九条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或相关单据应于每月最后一天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统计。
5.学校考勤制度 篇五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6.培训学校考勤制度 篇六
为使本中心保持良好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将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考勤种类
1、迟到。指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与快乐基金配合执行)⑴、15分钟以内,为快乐基金贡献1元
⑵、15~30分钟,为快乐基金贡献5元
⑶、30分钟~1小时,为快乐基金贡献10元
⑷、以上贡献金额,部门主管翻倍执行
2、早退。指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指无故缺勤或只口头请假而无递交请假条。⑴、旷工1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⑵、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60%
⑶、旷工3~4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
⑷、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4、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
注:⑴、事、病假一律必须提前一天向直属部门主管呈递正式规范的请假条,未提前递交的视为旷工
⑵、主管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旷工
⑶、特殊情况当日未开假条者,应于次日补交假条并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转呈至行政部入档
第二条 考勤统计及评价
1、行政助理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学校依据员工考勤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附:七彩阳光员工假条格式及调班申请格式
请假条
尊敬的____:
您好!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需要请假(时间)从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共__天假。恳请予以批准。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
分管领导(签字):____
请假人(签字):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调班申请
尊敬的____:
您好!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需要于__年__月__日调休,特调班至__年__月__日。恳请予以批准。调班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
分管领导(签字):____
调班人(签字):____
7.学校考勤制度 - 中国成都 篇七
教职工考勤制度
(第七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1年1月12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80)劳总薪字29号、国发[1981]52号、国人工
[81]65号、劳人计[83]42号、劳人劳[83]2号、[88]国务院9号令、《教师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都江堰市七一聚源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下午:4:30离校。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产假期
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5、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
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 :
①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作为特假。
②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
③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超出15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
④教职工因子女或父母生病请假,计2天特假。
⑤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回来探亲时请假,计1天特假。
⑥教职工请假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每学期计两次特假。
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考勤。
1、教职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
3、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负责。办公室主任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向行政会通报一次,经行政会审定后向全体教师公示。
三、奖惩办法
(一)、病假3天以上(不含3天),超出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
(二)、一般事假4天以内(含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4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30元扣发月考核奖。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
(三)、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10元。
(四)、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
(五)、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100元/期(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① 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于超课时津贴)。
②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③ 对于旷课的每节扣4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150元/天。
④ 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有2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⑤一学期累计旷工15天以上,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处理。
[注]: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8.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9.大碱厂学校考勤制度(定稿) 篇九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大碱厂镇教育党支部及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规定的在校时间,包括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周末研修及正常的社会活动时间等。
二、批假规定:
1、婚假:准假3天,晚婚(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延长到7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分娩假:女教职工准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请假120天(包括产前、产后的请假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顾假。
3、计划生育假:男结扎给假7天,女结扎给假21天,上环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环17天,中期流产、引产(2-3个月)的30天,中期流产、引产(3-7个月)的42天,中期引产并结扎的52天。凡计划生育外不采取避孕措施的流产、引产按病事假处理。
4、丧假:为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父母、抚养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办丧事给假市县内5天,市县外7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6、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
7、请假在1天内的由教务处主任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事假7天以上报经总校长批准,长期病假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捎口信、电话不作为请、批假的依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写《请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如果书面请假天数和实际天数不符,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以便安排工作和销假。考勤情况公布后一律不能补办手续。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中途离岗、早退等项目。
2、教职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登记;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各种会议、活动以次为单位,由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主管考勤工作负责人按月汇总后报经校长审核批准后,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每月公布一次。
3、行政值日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教职工出勤情况。每天按考勤时间进行登记,凡不在岗的教职工有没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勤登记,是否请假由校长或主任审核。
4、教职工除法定假外一个学期没有旷勤、病事假的视为全勤。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无故不到岗和擅离职守。
四、奖惩规定
1、教职工每月从工资里扣除200元作为当月考勤奖惩使用,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2、在执行考勤中扣除的资金作为教职工本学期课时费及全勤奖励基金。
3、教职工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出全勤且履行了岗位职责者每学期奖励100元,奖励从基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教办经费补充。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勤论处。
5、连续旷勤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勤30天以上者,学校有权不予聘任,并上报区有关部门处理。
6、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超过2个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累计超过四次含四次,每次扣5元,每月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累计4次按事假1天处理。
7、病事假(除去批假规定中第6条规定)每天扣20元,8、旷勤一天扣100元.9、凡教办组织的重大活动如开会、监考、阅卷等,病事假每天扣50元。
10、值班无故不到岗或擅离职守按旷勤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本考勤从2009年10月1日执行。
大碱厂镇教育办公室2009、9
大碱厂镇第一小学《大碱厂镇教职工考勤制度》补充说明
一、请假须知: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考勤制度,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因急事、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电话(不包括短信)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职处理。假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2、请假的教职工要安排好课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请假。课程安排情况需在请假手续同时报教务处备案。未安排好课程的,每节课按照3元扣除课时工资。给予顶课教师3元课时补助。公假自行调课的教师每节加3元课时补助。
3、请假教师除要安排好课程外,还要自行安排好其他的各项工作(如:教师值班、课间值勤、空闲时间执勤、早午自习,公路送学生等)并提前告知相关主管领导。
二、缺勤界定及说明:
1、教职工凡因事、因病脱离工作岗位的,迟到、早退、缺课、缺会者均视为缺勤。
2、周一至周五,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每天进行两次签名考勤,教师到校后必须签到,原则上不允许代签,不签名者按迟到处理,迟到教师到校后要及时补签。
3、教职工不服从学校安排,上班不上岗(含周末研修、集体活动、会议、考务工作等),视为在校休假,按相关条款扣发工资。
4、周末研修活动中,病事假每半天扣20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扣5元。
三、应享受假期的补充说明:
除《大碱厂镇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批假规定界定的应享受假期外,还可享受以下四点(不扣考勤工资,视为学期出勤不全,课须做好调配)。
1、教职工子女结婚、升学给予2天假期。
2、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的,给与3天假期(以住院手续为凭),夫妻双方同在本校,只批一方的假期,但夫妻二人可替换。
3、女教职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日给哺乳时间2个小时。超出按上述规定处理。可选择晚来或早走,但是集体学习和开会必须参加。
4、教职工本人新建主体住房,学校给假7天,购房装修给假3天,并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得连续请假,按学期计算)。
四、本补充说明自2009年10月20日起执行。
大碱厂镇教职工考勤制度
10.金锋学校教师考勤制度1 篇十
为了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规范性,更好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标准》以及《金锋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职责》,《金锋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奖惩条例》,特制订本考核标准如下:
(一)教师例会:
1、准时:每人一场20元;
2、迟到或早退,每人扣10元;
3、因事、因病请假会议费没有,另从满勤奖中扣20元;
4、无故缺席会议费没有,另从满勤奖中扣30元。
检测点:教师例会签到簿、会议记录、教师工作手册中会议记录。
(二)晨会:
1、满勤奖每月每人20元,迟到一次扣3元,(三)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须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不请假按旷课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如不补手续,每次从满勤奖中扣20元。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必须在门岗处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出入;考勤细则为:
1、教师请假者每天每人扣8元,半天扣4元(包括请假一节、两节)。
2、教师请假、迟到、早退者超过二天者,满勤奖扣完再从教龄工资中按请假的标准扣除;
3、教师请婚假者只扣满勤奖,不再从教龄中扣除;
5、教师旷课者每节从工资中扣11元;
6、教师如有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11.学校坐班考勤制度 篇十一
第二条 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严格遵循打卡时间在岗。
第三条 不得擅离职守,如离开本办公室必须告之办公室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告之办公室负责人、未请假离岗的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 一天以内(不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学校统一的《学校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予考勤管理员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 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请假申请单》,请假单一式两份,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一份交予学校考勤管理员、一份交予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 休假须提前履行休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休假申请单》,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交予办公室存档并告之学校考勤管理员方可休假。
第七条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不得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
第八条 因病、因事请假的,根据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条 请假人员返回中心后,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办理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按旷工规定处理。
第十条 每月初,考勤管理员根据中心办公室的打卡记录和出勤情况与上月的请假单进行核对,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补请假单。
第十一条 学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
2、擅自离岗三次以上;
3、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为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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