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6篇)
1.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 篇一
、中学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工作要求,前卫中学按照文件精神,本着切实提高我校行风建设水平的原则,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标准,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案件,切实提高我校行风建设水平,创设和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谐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学生家长若干
举报电话:
三、整治内容
1.教师在校内把学生分三六九等上课行为;
2.教师在假期任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3.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场所和生源行为;
4.在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组织兼职或任教行为;
5.学校或教师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行为;
6.学校或教师有偿利用午休或延长下午放学和早晚自习时间,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行为;
7.教师无偿同时给3名(含3名)以上学生办班补课;
8.学校和在职教师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行为。
四、工作安排
1.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
传达新区教育关于《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葫芦岛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实施意见,统一教职工思想,认识到治理工作是上级的严肃要求,是群众的强烈呼声,是“高压线”,从而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
2.面向社会,寻求监督
学校将利用网络、广播,针对杜绝“三乱”问题进行积极宣传,将公开校长电话及办公室电话,对任何举报都决不轻视,开展调查,一有情况,根据事实,按照法规进行严肃的行政处理。
3.发动学生、家长,举报纠错
学校将利用家长会,大力宣传治理“三乱”的方针,听取学生家长的反馈和意见,同时利用各个时机的“家长学校”展开调查,使学校能够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正确地开展工作。
4.组织督导检查组,实地调查
为保障信息来源的真实,学校领导小组部分人员将组成督导检查组,主要针对学校周边的民办教育机构以及违规办学机构进行暗访,针对是否本校教师在其中有兼课行为,是否有教师介绍生源,是否有教师租赁教室,进行办班或者组织办班活动。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进行处理。
5.开展做一名合格教师教育
在教师、党员中开展学习,从教育角度出发进行做一名合格教师教育,使教职工认识到教育的本质以及教师应有的行为规范;从长远考虑,确实地体会到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榜样性,从自身做起;驱除私心,树立遵纪守法的楷模形象。学校尤其强调党员同志在这一系列活动应起到的带头作用,要能言行一致,具有爱心,珍惜岗位,带动他人,将学校的发展放在首位。
6.制定措施,积极预防
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对学校的章程,学校的工作制度进行学习,对省市的教育教学法规进行学习,对国家的教育教学法规进行学习。学校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政策,对违反的人员进行处罚,对表现优异的人员在评职等方面给予加分的考虑。以此促进教职工们能在工作中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7.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
校长与主管副校长、主任签订责任状。全体教师与学校签订杜绝“三乱”行为的承诺书。
8.设立学校公开举报箱,公布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透明。
二)认真开展,不敷衍,不含混。
(三)注意工作材料的收集和保留。
(四)务求实效,常抓不懈。
六、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依据省、市、区文件中的相关处罚要求进行处理。
2.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 篇二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针对一些学校和教师存在的违规办班、补课、收费问题,我校决定集中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遏制“三乱”问题的发生,构建治理“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我校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更加有利于教育事业平安、快速、公平、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二)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曹场所;
(三)为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在职教师:
(一)违规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收费;
(二)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三)在民办教育机构和非法办班、补课活动提供生源。
四、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3日至9月1日。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至6月10日
召开全校开展集中整治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活动动员会,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活动方案》,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全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
学校集中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照有关规定重点找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三乱”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三乱”问题。教师围绕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存在“三乱”问题的立即停止。所有教师与所在学校签定杜绝“三乱”行为的承诺书。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学校组建监督检查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办的“三乱”问题严格按照《学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 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三乱”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四)总结巩固阶段(8月20日至9月1日)
对集中整治“三乱”活动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领导的政工师程度、采取的主要措施、建立的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总结。深入研究治理“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上下工夫,在标本兼治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三乱”问题。巩固集中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对“三乱”的治理,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检查力度不减、处理力度不减。
六、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504,---担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治理教育“三乱”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全校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活动,把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全校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本校的“三乱”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整治活动,亲自参与监督检查,亲自研究整改措施。对治理“三乱”工作不力的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坏、性质较严重的教师,除没收违规资金、从严从快查处外,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3.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 篇三
学校六种违规办学行为:
1.不按国家课程计划安排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为办班补课提供借口。2.违规组织有偿补课,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或者为社会培训机构、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生源或参与服务。
3.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其他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
4.违反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5.违反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超范围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办学、收费行为。
在职教师九种违规从学行为:
1.利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段,在家或其他场所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组织学生开办补习班,以招住宿生等名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2.借教学之机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教师自行开办的有偿补课班,违规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利。
3.课堂上有意少讲、不讲透彻,进行“课堂内容课外补”。
4.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有偿教辅活动,或者私自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职,要求学生参加其有偿辅导的行为。
5.超范围收取试卷费、考试费,强制或变相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等谋取利益的行为。
6.在分班、调整学生座位等工作中收取学生及家长好处行为。
7.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购物卡、话费充值卡等礼金、礼品行为。8.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从教行为。
4.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制度 篇四
1、学校和在职教师除初三按规定进行补课外,不准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成建制进行收费补课。
2、在职教师受学生家长之邀,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辅导功课的不得超过三人,超过三人的,即视为违纪。
3、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或强迫学生参加家教性质的补习班。
4、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行为,一经查实,按《朝阳市教育乱收费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朝教发[2004]28号),对违反规定者,取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资格或荣誉称号,取消三年内评优、评职、评骨干、晋级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列为待岗,直至清除教师队伍。
5、学校和教师不得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其他人员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制的邀请,为其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文化补习班授课。
6、初三年级的校内补课,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初三和高中学生集体补课收费管理的通知》(朝教[2004]124号)精神,严格超课时授课、超标准收费,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如学校出现多补课、多收费的违纪行为,也要追究学校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7、学校要建立整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责任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都要包片、包年组、包学科。
8、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两起以上的学校,一经查实,年终一律不得评先选优。同时,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该不能评优及申报各类先进。
9、实行教育行风教育责任追究制度。凡对治理乱补课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屡屡出现违规违纪补课举报案件的学校,一经查实,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调离领导岗位等处分。
10、建立学校领导假期专项整治教师乱补课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教育局将抽调各校领导参与查处举报案件工作。
5.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我校按照XX县教育局下发《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对在职教师是否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展开治理行动,现将治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成立了以XX校长为组长、XX副校长为副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等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学校于6月7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金平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全体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治理措施:
1、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及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2、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3、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4、学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6、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7、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8、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9、不收受家长的礼物和礼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目前,我校在职教师不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等现象。
用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格言来教育教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XX乡中心小学
6.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 篇六
根据孟海镇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定陶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定陶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教字字„2014‟28号)的要求,为迅速、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全镇小学收费、乱办班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择校乱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两规三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应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公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 [2011]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坚持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除规定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三)禁止小学择校乱收费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规范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任何地方、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
(四)禁止补课收费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各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五)禁止违规办班收费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依法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小学不得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公开承诺(7月24日—7月28日)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中心校成立由许和全 同志任组长、程大军、袁志均、陈丕福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2.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各小学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并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随同入学通知书等一起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中心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镇各小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3.广泛开展社会承诺。镇中心校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做出公开承诺,并指导监督全镇小学和全体在职教师,根据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在今年7月26日前向社会及学生做出公开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和收费办班、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4.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镇中心校中心校办公室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的专门机构,举报电话为***和***。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收费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二)全面实施,强化督查(7月28日—8月31日)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小学要按照《孟海镇中心学校规范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中心校将于8月中旬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抓住暑假和开学等关键结点,狠抓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对检查中发观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提高(9月1日—9月15日)1.进行阶段评估。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9月上旬对各小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予以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
关规章制度,把教育收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规范小学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123.治理乱办班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方案】推荐阅读:
关于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等问题07-28
禁止教师乱办班10-30
关于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09-20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09-02
城关二小治理四乱工作方案(2015)07-05
教师不办班承诺书07-26
中学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总结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