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考评奖励制度

2024-08-26

学校教师考评奖励制度(10篇)

1.学校教师考评奖励制度 篇一

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宣传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信息报送重点

1、中、省、市、区重要决策、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

2、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举措及工作进展情况,各类会议、活动情况;

3、重大科技活动、重要科技会议、重要科技往来;

4、市区领导有关科技工作的讲话精神、指示及科技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

5、重点科技工作动态和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和新举措;

6、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知识产权、科技特派员、首席工程师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好项目和亮点特色工作;

7、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8、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等;

9、需上报的其它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消息、通讯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上报信息要做到简明扼要,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要素齐全,内容、数据真实可靠。报送信息杜绝侵权抄袭和复制,不得出现涉密内容。

(三)信息报送任务

1、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信息报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报道工作作为一项常务工作,勤谋划、常督促、出成效,每月报送至少2篇信息,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不少于3条,内至少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保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信息任务和报刊征订任务。

2、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有义务向上级业务部门将自己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报送的方法进行宣传,多观察、善思考、勤动笔,做到每人每年撰写信息不得少于10篇,休假、病假、事假等,均不影响信息任务的完成,当年任务未完成者,年终不予评选先进。

(四)信息报送程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所写信息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相关部门。属于业务范围内信息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属于办公室范围内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若引用其他部门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或作者,也要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才可上传(引用、转载信息不予奖励)。重要信息实行局主要领导审签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向有关部门报送。

二、奖励标准

党报党刊;上级党委政府、信息简报;各业务主管部门、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按以下标准兑现奖金:

1、信息被本局、微信平台等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信息被《**信息》、《信息快报》、《**纪检监察信息》、区政府、**党建网、区纪检监察网等区级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信息被**市科技局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30元;

4、信息被市委、市政府信息宣传报道刊物和采用,每篇奖励50元;

5、信息被《**日报》、**市电视台等市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等采用,每篇奖励100元;

6、信息被《**日报》、**电视台等省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及权威性科技类报刊等采用,每篇奖励150元;

7、信息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刊物、、新闻媒体及权威性科技类报刊等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8、专题报道、调研成果和理论文章等稿件(字数超过2000字以上)被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刊物、、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分别在上述基础上翻倍。

9、除上述规定的刊物、、新闻媒体外,其他刊物、、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新闻媒体采用,以一件核准奖励;同一稿件被不同级别刊物、、新闻媒体采用,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多人署名稿件,以一件核准奖励。

三、奖励考评办法

(一)建立信息员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本科室、单位的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报送的科技信息要注重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到主题鲜明、表达准确、数据翔实,杜绝弄虚作假。

(二)建立定期通报奖励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季度汇总各自科室、单位信息报送刊登情况,并向办公室提供刊登新闻稿件、信息复印件,由局办公室每季度公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刊登情况。信息奖励经局长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每半年兑现一次。

(三)建立科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每季度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通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中川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典型、表先进”,现将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风采团支部的方案制订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凡是本校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凡是本校的具有”团籍”的团员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凡是本校相任班委会、学生会、团支部、团委委员等职务—年或一年以上,且现任上述职务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4、凡本校的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风采团支部”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等必须是优秀。

2、学科成绩:

(1)踪合班学生必须各科成绩均及格,会考成绩C级及C级以上。成绩以前一学期期末成绩为准。

(2)学生各科成绩必须及格,前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3、体育成绩达75分且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按时上叫交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材料(学校有要求的)。

2、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

3、班风向上,班容班貌良好。

三、认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认定条件

学生在符合“优秀学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本学年内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认定为“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

被学校通报表彰的德育典型。

2、各类比赛、竞赛

(1)在学校组织的各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者。

(2)在县教委、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二)”优秀干部”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干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干部”。

1、严于律己,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勤奋好学。

2、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团员”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团员”。

1、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决议。

2、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学校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以下三方面考评获段前三名者。

1、学校考评的百分制竞赛。

2、学校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各项比赛。

3、学校教师对班级综合评定。

中 川 学 校

3.学校教师晋级考评细则 篇三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

2017年2月

宫集中心学校教师岗位评聘方案

(2017年2月1日校务委员会、全校教师会通过)

为了增加教师晋级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性,调动全校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人社、教育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必备条件

按照各级人社和教育部门文件的规定,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聘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一定的任职年限。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不低于2年。

2、教师达到本单位相应教师岗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单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并完成规定的管理和教育教学任务。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县级行政部门的规定。

4、达到本单位制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5、教学业绩突出,完成单位规定的教科研任务。

二、考核细则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考评(领导)小组,对符合、达到以上五项条件的教师逐项考核打分,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学历:

中师5分

大专10分

本科15分

2、任现职年限: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超过两年部分,每年加0.5分。

3、教龄:按实际任教年数每年0.3分。

(二)、师德表现(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及以上记10分。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一票否决。

(三)、出勤(10分)

全勤记10分。在考核时所处的完整学年内,旷课1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0.5分,事假每月超过2天以上每天扣0.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四)、业绩、管理

1、毕业班工作

近三年来,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1分。

2、学校管理工作

副校长3.5分,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后勤主任3分,学校科研室负责人、各功能室负责人、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教研组长2.5分。

3、荣誉

(1)骨干教师:县级3分,市级5分。

(2)学科带头人:县级4分,市级6分。

4、考核

近三年考核中,结论为“优秀”每次加2分。

5、教学业绩

以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分平均分乘0.5计算。

三、选取办法

符合、达到本方案第一条所有五项条件,按考核细则总分由高到低选取。若总分出现相同而又须进行选择时,则距退休年限最短的教师优先。

四、教师必须按岗位说明书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纳入考核。

五、对全校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聘用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上级呈报。

4.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篇四

(2018年9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德育经验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班主任3人。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5.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篇五

关于建立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中心校、各村小及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体现“政府办学”的宗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石柳乡的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辖区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表彰奖励制度

1.在本年度内2学期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2.在年度班主任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落实学校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奖励。

3.在学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成果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授予突出贡献奖。4.对本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5.村校教师在本年教学成绩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调整到中心校任教。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工作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在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时间内未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评定工作进度的,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不按规定参加县校两级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培训的,进行通报批评。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没有配合解决好安全事故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5、中心校教师所任主课在期末统考成绩在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调整到村校任教。

6、其他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中心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篇六

1、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教学新思路,新方法,在课程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2、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在工作中积极进取、特别是在转变差生,救助特困生方面成效显著的。

3、在学生日常规养成教育中,坚持以德育为首方法多样、经验可取、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班集体建设过硬,在控流工作中成效显著的。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潜能,注重师表形象,讲团结、讲正气、讲工作、讲奉献、在互帮互学互助方面成效显著的。

5、在行政及后勤管理服务上,特别是爱护公物、备品管理、保护环境中成效显著的。

6、教学有特色,业务能力强、有创新的教育理念和工作方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的。

7、在一学年工作中,无迟到、无早退、无留号、无拖堂、无串课、无迟进课堂、中途离堂现象,全年精勤的。

8、坚持正义、有立场、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危急中挺身而出的。

7.桃林小学教师论文奖励制度 篇七

为了便于学校对教师获奖论文的规范管理和加强教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的能力,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论文的撰写、评比和交流,及时总结自己教育教学中的宝贵经验和记录自己对教育教学的点滴思考,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学校教育科研的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获奖论文奖励:

1.奖励原则:级别越高,奖励越高;奖励以获奖论文篇数计算;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时只奖励一次或第一作者;一篇文章(或类似文章)只奖励一次。

2.奖励时间:每年的教师节(9月10日)。

3.奖励办法:

(1)国家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2)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 80元、三等奖 60元;

(3)地市 级:一等奖 60元、二等奖 50元、三等奖 40元;

(4)中心校 :一等奖 40元、二等奖 30元、三等奖 20元。

桃林小学公开课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为教师提供展示教学技能、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的舞台,提高学校在教学教法改革活动中的地位,特制定桃林小学公开课教学管理制度。

一、公开课的性质

公开课是教师经过个人和教研组集体研究、在学校教学骨干的指导下,通过课堂教学展示教学水平、研究成果和提供研究课题的活动。公开课是一项经常性的教学研究制度,是集体备课的一种有效方式。承担公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应该在明确研究目标的前提下,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充分体现教学示范性作用。

二、公开课的运行机制

公开课的实行备课组——教研组———校级三级运行机制,即以备课组为基点,每名教师上一节公开课,并推荐报教研组一节课,教研组“磨课”后,由学校组织面向友邻学校的观摩课。

三、公开课的开设时间

公开课开设周期为每学期1个月,即下学期的10月份和上学期的4月份。

四、公开课的开设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六、公开课的教学程序

1、上课教师要提前三天交教案给组织者,以保证组织者有充分的时间指导备课。组织者一定要参与 “协同备课——听课——评课——整理汇总”教学研究活动全过程。

2、每次听课均要有明确目的,并以此作为研究课堂教学的依据。

3、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听课者要把自己置于学生的位置,仔细观察教学过程,记录教学过程,评析教学过程。

5、课后评课,即实施“211”工程,指出其2处优点、1点不足和1点改进意见,及时进行教学评价,坦诚交换意见。根据听课的目的与课堂教学评价要求,对所听的课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课后相互间及时坦诚地交换意见,探讨教学规律,形成经验和个人教学特色。

6、每学期每名教师至少展示一次公开课教学,积极推广教学新思路、新方法。

七、公开课的奖励

1、在校级公开课活动组织开展中,每次表彰一批精诚合作的备课小组,表彰一批优秀的教学能手。

2、公开课效果良好者作为校级名师申报的前提条件之一。

八、公开课的资料

8.学校教师考评奖励制度 篇八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9〕3号)和xx县《关于推动教师竞聘上岗和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字〔2016〕168号)、《xx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利教育教学的原则,充分调动交流轮岗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学校内部活力,促进教师队伍优化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校长xx任组长,xx书记任副组长,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在工作领导组的基础上,为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平稳有序,成立工作实施组,xx校长任组长,xx、xx、xx、xx任副组长,中小幼三部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同志为成员。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对象

在xxxx中心学校交流轮岗满三年且仍在交流轮岗的教师。

四、步骤和方法

根据《xx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方案》精神,由个人提交申请,填写《xx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审批表》,学校依据“履职综合考评细则”(见附件)给予量化打分,每一大项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划分四个档次,师德表现:优秀20—18;

良好:17—15;

合格:14—12;

不合格:11—9。制度遵守:优秀:30—26;

良好:24—20;

合格:19—15;

不合格:14—10。工作量完成情况:优秀:40—35;

良好:34—29;

合格:28—23;

不合格:22—17。成绩取得按照实际获奖情况计分。成绩按百分制累加计算,占教师综合考评总分值的30%。

五、履职综合考评细则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广泛动员。学校根据县局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组,各部在学校工作领导组的基础上,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部门负责人要参与到工作开展中来。要切实召开好工作布置会,梳理工作思路,领悟工作要点。召开好交流轮岗教师专题会,传达好县局工作会议精神。

9.谢坊镇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篇九

为扎实推进全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我镇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增强师德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镇在职教师。

二、考评方式与原则

考评工作由教师任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或家长评议、学校考评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评价等次。综合评价等次须向全体教师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具体可采取座谈、个别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

考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民主性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意见;

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 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努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考评等次评定

师德师风考评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评方法

(一)分值计算比例

根据《瑞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教师自评占10%,教师互评占20%,学生或家长评议占30%,学校考评占40%,最后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得分,确定等次,连同师德评分得分表载入教师师德档案。

(二)附加得分

期间获国家、省、市、瑞金市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在考评总分中按10、8、6、4分计入总分;获得国家、省、市、瑞金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按6、5、4、3分计入总分。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师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公

开散布政治谣言、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的;

2.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经批评教育不

改正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5.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6.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群众反映较大的;

7.参与赌博、色情或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的;

8.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考评结果与效能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优秀等次的数量应控制在学校教师总数的20%以内,与其绩效考核挂钩,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期终考评、进修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并由学校择优表彰。不合格等次的教师,期间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已聘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实行高职低聘,下调一级职务工资;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或触犯法律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教师任职资格并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10.学校教师考评征求意见稿 篇十

考核总体思路

一、整个教师评价分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综合考核在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加入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特别奖惩几部分。特别奖惩包括:(1)师德一票否决;(2)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获得者可酌情加分;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积极参与并获奖的依据不同情况进行积分。

二、常规考核每学期作好各项积分统计;综合考核每年综合评定一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绩效或结构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考核可以采用量化方法和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常规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均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各部分的权重参考值见下表,权重值也可根据各校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师综合考核分数=常规考核×60%+学生评价×15%+教师评价×10%+领导评价×15%。特别奖惩分数单列,由考评领导小组决定。每位老师的综合教学评价结果最终以等级制形式给出。

权重参考值

序号

分项

权重常规考核 60学生评价 15教师评价 10领导评价 15特别奖惩

四、特别奖惩内容单列。常规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各部分考核细则内容参考以下四个一级指标: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职业道德(100分)

师德考核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减分采取小项(政治素质、行为规范、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协作)不封顶,减分可以超过各小项的2分的分值;大项(职业道德)封顶,减分至大项零分止,不能出现负分。

一、政治素质(20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舆论上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

3.以正确的政治观和荣辱观教育学生。

4.不参加社会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

二、行为规范(20分)

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服从领导,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

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出现违规情况者酌情扣除相应分数。

3.廉洁从教。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者酌情减分。

4.言行举止文明,着装得体,为人师表。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

7.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巩固率达到99%。

三、爱岗敬业(20分)热爱教师职业,工作勤奋、钻研,服从学校安排,安心本职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不从事第二职业。

四、热爱学生(20分)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对不同发展层面学生有不同的帮助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违规停课批评学生;上课期间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课堂或校门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其他不良情况。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

五、团结协作(20分)

1.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2.教师与教师的关系。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关心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语言,影响干群关系和同志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

3.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尊重家长,廉洁从教。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酌情扣分。

4.积极参与教研组工作、年级组工作、学校工作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追求高尚情操,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顾全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的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 职业能力(120分)

职业能力不作常规考核项目。在综合考核中,由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对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的结果进行赋值量化,等级参考值为: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为:40、30、30,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40%+教师评价×30%+领导评价×30%,作为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成绩。等级赋值、权重值、评价主体可根据各校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一、教育能力(30分)

1.有亲和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榜样力量。

2.解决问题能力。善于掌握教育的时机和分寸,能有效处理不良行为和混乱,能对班级日常事务进行有效管理。

3.有效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

4.沟通能力。与同事、家长、学生和外部环境沟通的能力。

5.合作能力。包括与同事、家长的合作和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

二、教学能力(30分)

1.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2.有较为丰富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营造有效的学习环境。

3.教师帮助学生发展解决问题策略的能力及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能力。

4.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应用能力。教学手段适时适度,操作规范熟练。

5.开发校本课程、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方面能力。

6.语言简练、准确、有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

7.课堂评价的能力。教师给予学生外显的、详细的和具有建设性的反馈。

三、教研能力(20分)

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3.教育教学实践的反思能力。

4.教育教学评价的能力。

四、专业发展能力(20分)

1.教育理论和实际教学能力的提升

2.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更新

3.参与继续教育的态度

五、教研效果(20分)注: 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分制。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加分项。项目荣誉按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荣誉项目仅限当年获得。各个小项目加分可累加,上不封顶,但不能超过该项总分。教研效果最低分为零分。

1.教研活动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能积极与同事进行研讨。全部参加且积极研讨得满分。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不积极参与讨论者按次减分。

2.讲座及经验介绍

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者按级别计分。

3.课题研究

承担各级教研课题并结题,按课题等级、主持人与参与人、课题研究效果评价分等计分。

4.论文发表、获奖情况(1)以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按发表的杂志级别计分。

(2)以第一作者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在评比获奖按获奖等级计分。

5.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

(1)承担各级公开课教学,按公开课等级计分。

(2)承担各级观摩课教学,按观摩课等级计分。

(3)优质课评比中获奖者,按优质课等级计分。

6.参编校本课程,并成书。

7.参编校级以上试题、训练题,并已完成。

8.培养教师情况。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对新教师备课、上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使培养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加基础分。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得分。

9.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部分 工作表现(350分)

一、教学工作量(120分)工作量主要实行加分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制定专任教师满工作量标准时数。教师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者得满分。超工作量者、低工作量者、从事其他管理工作者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标准工作量=学校总课时数/任课教师数个人工作量=个人周标准上课时数/标准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二、出勤情况(100分)(说明:考勤实行减分制。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考勤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0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签到签退。迟到或早退按明确的要求减分。没有签到的按迟到计;没有签离的按早退计。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病假、事假按明确要求的减分;旷工按明确要求减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酌情

减分。

4.上班时间在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旷工计。

三、教学常规(130分)

(说明: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项目要求,制定各分项减分细则。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30分为止。)

1.工作计划、总结(5分)

每学期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

2.备课(30分)

(1)备课检查每学期两次,并给予量化得分。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满分。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备课内容不详实,项目欠缺者按课时减分。(2)每周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教师不参加者或态度不认真酌情减分。备课组长不组织者或态度不认真者以双倍减分。

3.课堂教学(30分)

(说明:学校制定明确的课堂常规要求细则,经常检查其落实情况,并实行学生值日日志制度,监督教师课堂常规执行情况。根据学校常规检查和学生记录情况酌情减分)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下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效果良好。违反课堂常规要求按次减分。

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拖堂现象。(2)迟到、早退按次减分。(3)旷课。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4)不合理占课。(5)上课秩序混乱。(6)学生上课睡觉。(7)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8)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4.作业设计批改(15)

(说明:采用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学习委员记录每日布置的作业量,学期末交教导处;召开课代表座谈会。)

作业内容符合大纲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少。注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业量不超规定。作业批改认真及时规范,搞好成绩登记。重视作业信息反馈,及时讲评。

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2)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按次扣分。(3)作业设计不科学,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4)作业信息不反馈,没有及时讲评。(5)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5.听课(10分)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听课节数不足,按节减分。听课记录检查不合格者按节减分。

6.考试(10分)、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按次酌情减分。(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2)弄虚作假。(3)批阅不及时。(4)不认真批阅。(5)不做试卷分析。(6)不及时反馈。(7)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7、业务笔记(10分)

8、政治笔记(10分)

9、其他 综合上交材料情况(10分)

第四部分 工作成效(450分)

一、教学效果(380分)

1.无学业水平抽测的年级。以学校举行的期末测试成绩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凡达到省定标准的依380分计算

2.有学业水平抽测的年级。以抽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凡达到省定标准的依380分计算

3、加分(20分)凡抽测成绩居于市镇同年级、同学科前列的享受此加分项。

特别奖惩(30分)

注:奖、罚分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依据为一学年之内所发生的事情。各学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以下奖惩项目可作调整。

一、奖励

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者

1.获市、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

2.为教育教学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嘉奖者。

3.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好人好事,事迹较突出者。

二、惩罚(师德一票否决)

1.歧视后进生,迫使其辍学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担任班主任,因疏于教育和管理,该班出现了违法犯罪学生者。

4.因工作失误,造成了安全责任事故者。

5.违反廉洁从教原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6.参与邪教活动者。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者。

8.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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