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

2024-06-19

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共8篇)

1.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 篇一

政治经济学(专题)读书报告

政治经济学读书报告之我国中小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的现状 本人通过学校发放的教材《经济改革与经济发论纲》,结合学习课件的体会和实际的工作内容,决定以所在的嘉善联大针织制衣公司为着眼点,谈一谈当今纺织业的经济发展现状。

一、中国纺织品企业基本现状

当前,我国中小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面临着数量增长时代已经结束、国内市场成为“主战场”、产业升级如箭在弦、与国际资源融合、走向现代化运营模式的现状,既存在着发展的优势,也存在着劣势与挑战,应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建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等方面发展我国中小纺织服装企业。

根据有关资料的显示,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国,占全球的20%以上,为中国第二大出口产业。在国内许多地方都建立起了专业化的纺织品商贸中心,为国家财政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纺织行业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中国有一亿多人从事于纺织行业,所以纺织业又是关系到民生的一个重要行业。我国由于劳动力价格低廉,所以在出口纺织品方面有着价格上的优势,根据一些调查比较得知,中国一个纺织工人的收入只相当于一个同等的美国纺织工人的4.8%。正是因为这种价格的低廉才使中国的纺织品贸易长期顺差并且占据了国际市场的巨大份额。对此,西方发达国家也不断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进行设限,采取配额制度,加大了对质量的要求。这对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是严峻的挑战。对待这样的现状,中国政府也在不断采取对策来缓和矛盾。

2010年以来,针织行业一直延续了景气回升态势。在国内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支持作用下,针织行业产销两旺、固定资产投资加快、行业运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据海关统计,2010年1-10月我国针织服装及附件出口金额达539.63亿美元,同比增长23.37%,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4.84个百分点。针织织物出口72.00亿美元,同比增长35.8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38.99个百分点。无论是针织服装还是织物的出口增速均高于全行业整体出口增速,且与去年相比提速明显。更为可喜的,无论是针织服装及附件的国际竞争力还是针织织物的国际竞争力都不断提升,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指数逐年提高。

二、嘉善联大针织制衣公司基本情况

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公司座落在长三角地区——浙江嘉善,320国道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公司采用先进生产工艺,科学的管理方式,引进日本飞马牌高速缝纫机,年生产能力达100余万件,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精益求精”的企业精神,永远将产品质量、信誉放在第一位。公司在注重生产的同时,也努力把工厂建成为规范、环保、绿化、和谐的现代化标准企业。部门每个人谨慎于每个细微的步骤,执着于全面的质量管理,逐步形成了人人参与,层层负责的质量控制局面。各部门各个岗位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构筑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构架。

三、嘉善联大针织制衣公司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形成了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并日益表现出极强的活力和竞争力。主要有以下二方面的原因:

1.国家政策支持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国外汇短缺,没有能力进口一些国家急需的国外技术产品和战略资源,因此,为了满足外汇需求,我国政府制定了“出口创汇”战略,对出口企业实施种种优惠政策,如提供出口补贴、退税等,简化出口手续,海关、商检、外监部门提供便利通道等。近年来,纺织行业受到国际、国内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生存和发展已受到了严峻的考验。针对传统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遇到的空前困难,2008 年和2009 年上半年,中央曾密集派高层深入相关省份和企业调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提高出口退税率、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放宽信贷等,并于2009 年初推出了纺织业调整振兴计划,政策面的这一系列利好消息,对稳定纺织服装产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出口退税率从2009年初的14%逐步提高到16%,直观地计算可多退(免、抵、退)一部分的增值税。

对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而言,绝对值虽然不是很大,但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是部分抵消了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成本上升的冲击,在美元结算价格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仍能保证跨出口订单的履约,保证国外客户不流失;二是多少可以缓解企业的筹资压力,从现金流的角度支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2.企业生产专业化和合作化

专业化分工形成服装出口的成本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尝试通过合资,合作和建立联盟等方式进行生产、销售活动,如:大批量购买纺织原材料,不仅使原材料价格降低,也节约了单位运输成本;建立共同的销售中心,共同联系国外客户,形成共同的买卖市场,降低成品的运输和

库存费用。

浙江服装产业聚集的外部优势有利于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和其他中小服装企业之间结成严密的分工与协作网络,实施组织创新。同时,产业集聚还有利于提高联大公司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发创新热情。只要加强地区服装产业合作和企业协作,注重信息的交流和产品相互推广,争取实现供应链管理,也就是说对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整个过程加以管理,就会最大限度地满足外国客户的实际需要,实现增加出口的目的。总之,浙江的服装产业集群有利于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改善产业集群所需要生产要素的供应条件。

(二)劣势

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配额制度的取消,整个服装产业的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机遇也有挑战,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要求自身发展,认识企业的劣势至关重要。

1.国际竞争更趋激烈,低价优势难以存续

国际环境的变化,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竞相进行纺织品领域的国际市场占有。像印度、越南、巴基斯坦等国的劳动力价格比中国国内还要低,其产品出口价格同样很低廉,这就对联大纺织品出口构成了严重影响。据统计,印度近年来的纺织品外贸出口每年都在飞速发展,就化纤丝一项,一年就增长1000%以上。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平衡与中国的贸易关系,限制中国纺织业的进一步发展,选择印度为代替中国这个世界大加工厂的地位。

竞争压力冲击最大的主要是那些大宗、低档、初级的纺织品及服装,这正是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的主打产品。因此,联大公司的纺织品及服装出口形势将更加严峻,出口产品的销售压力将大大增加。首先是国际上有生产、出口同类产品的邻国及其他强劲的竞争对手;其次是国内纺织业内部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白热化。两种主观和客观的势头存在,无疑成为阻碍联大纺织品服装企业发展的因素。因此,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的竞争力大大削弱。

2.国际市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同样也面临着当前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新一轮的拯救经济危机方案中,实体经济的复苏成为拯救重点,很多企业在其经济拯救方案中或多或少地加入了“本国因素”,对其本国的产业实行特别保护,直接导致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抬头。国际市场贸易保护主义涉及范围广,区域化和集团化,隐蔽性极强,方法复杂性。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好各产品出口国保护主义所带来的各种问题是公司日后发展过程中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

3.企业自身贸易融资面临困难

联大公司融资难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大困难。一方面,联大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帐”而得不到归还和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具有连锁性和整体性。联大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公司主管人员缺乏现代融资意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缺乏积极性,银行向联大公司贷款风险大,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收益低,因此公司缺乏有效的资金信用保障。

四、加强嘉善联大公司自身力量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种种主观客观的不利影响和挑战,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应当借鉴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应对措施:

1.促进企业整合,推动企业结构升级

嘉善联大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整合可使自身获取互补资源,实现规模经营,有利于公司占领技术高地,增强联大的核心竞争力。联大公司结构合理化,涉及各部门的各种关系的协调,生产规模上比例关系的协调、以及产品的关联程度的提高等,还包括产值结构的协调、技术结构的协调、资产结构的协调和中间要素结构的协调。

2.加大产品研发和更新,增加产品附加值

联大公司与其他大企业相比,由于缺乏规模效益,必须依靠技术创新,生产新、特、优产品获得市场竞争力。公司的技术创新活动更多的接近市场和直接面对消费者,使产品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优秀的品牌应该传承历史,浓缩精华,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还要将东方历史文化与西方艺术内涵巧妙融合,才能深入人心,让国外消费者感受到超越服装物质层面的价值。同时产品内涵更为重要,联大公司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还要深入产品实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引入创新的理念。新世纪纺织业推行的名牌战略都是与科技兴纺、绿色环保相联系的。对于服装产品来说,纺织面料开发环节就很有必要。联大公司要想真正成为屹立不倒的“常青树”,就要不断关注目标市场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发现他们的潜在需求,提高研发能力与服务能力,设计和生产出富有创意的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含金量,给国内外客户带来惊喜,满足市场的期待。

3.加强企业自律组织建设,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联大公司要积极引进和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树立管理是企业永恒主题的观念,联大公司必须严格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健全合理的企业制度、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重视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制度化管理,按章办事,减少人治色彩和任人唯亲;重视人才的引进

和培养,树立人才观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要注重引进和培养掌握WTO 知识的人才,学会运用WTO 的原则、条款保护和扩大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

4.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规避壁垒

联大公司应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适时参加国际市场交流,加强对外联系鼓励和支持联大跨出国门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跃上新台阶,形成有实力的企业。将资本、技术、管理方法、原材料和市场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优化组合。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国技术壁垒的技术含金量也在日益增高,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大力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主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严格执行国际同样产品的领先标准,同时积极申请质量和环境体系认证,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强化政策的宣传,让联大熟悉各级外经贸政策,特别是要把国家在出口退税、汇率等方面的政策变化及时传递给联大,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培训班和网站发布等形式,为联大业提供全面的信息及应对措施,提高联大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出口中的各种风险。

5.强化社会保障意识,规范企业的用工制度

联大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宣传力度,强化雇佣双方的社会保障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雇主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是企业对职工乃至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手段;通过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是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还要通过宣传让劳动者了解、熟悉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技术操作上的有关知识,消除他们的担忧或怀疑,自觉加入到社会保障中来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要与员工签订合法的正规的劳动合同,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维护,使社会保障的法规真正落实。因此必须规范企业员工的保障制度,让社会保障成为每一个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安全网”,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五、总结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国纺织工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对国际市场和国内生产要素变化的复杂形势,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更加重视科技研发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扩大自主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加快纺织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全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由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本文参考数据和文献则来自互联网,本文根据课本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系本人花五天时间撰写单独独立完成,绝无抄袭复制粘贴网上那些文章之行为,如有不足生僻之处,希望老师指正!非常感谢!)

2.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 篇二

一、企业的捐赠行为

在本文讨论企业捐赠行为的性质之前, 我们必须先对企业捐赠行为进行一下表述。本文所指的企业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合法、自愿的向其他企业、团体和个人无偿提供资金、实物等帮助的行为。当然要对企业捐赠行为做出清晰的界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笔者在此只是对其加以通俗表述以方便下文的论述。

二、企业捐赠行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

1. 社会责任

对于社会责任到底包含了那些内容, 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有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含了六项内容: (1) 企业对政府的责任; (2) 企业对股东的责任; (3) 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4)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5) 企业对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6) 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其中企业对社区的责任就是回馈社区, 比如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 为社区的公益事业提供慈善捐助, 向社区公开企业经营的有关信息等等。也有学者从另外的角度分析, 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责任, 即包括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与慈善责任等, 但他们的地位并不相同。

2. 企业捐赠不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不少学者对于企业捐赠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持肯定的态度。但是笔者认为, 将企业的捐赠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值得商榷。

企业捐赠在客观上的确具有社会积极意义, 它在灾难和突发性事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了资金和物质等帮助, 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对于企业的一些社会责任我们是不难理解的, 例如保护环境和纳税等社会责任。但是对于企业捐赠而言, 要将其纳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 则超出了人们的预期。众所周知, 企业捐赠行为属于一种慈善行为, 而慈善行为显然是包含着权利与自愿的涵义的。而社会责任, 其作为企业责任的一种, 体现的是义务的涵义。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关系责任或积极责任。析言之, “责任”一词包含两方面的语义:一曰关系责任, 一曰方式责任。前者为一方主体基于与他方主体的某种关系而负有的责任, 这种责任实际上就是义务;后者为负有关系责任 (即义务) 的主体不履行其关系责任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企业捐赠行为纳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中的观点值得商榷。

三、企业捐赠行为的性质

通过前文的论述, 笔者认为企业捐赠行为并不能纳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去。那么企业捐赠行为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笔者认为,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捐赠行为本质上是企业实施的能够使企业与社会互利的战略性投资行为。

这种结论是一种应然的状态, 而中国实然的状态则是中国企业目前的捐赠理念还处于一种模糊和混合的状态。改革开放至今, 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中国企业社会公益捐赠的理念处于一个多元化的时期。第一, 受计划经济统一调配思想的影响, 而存在行政动员式的社会公益捐赠方式, 主要是存在于一些国有企业中;第二, 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道德支配下的不图回报的社会公益捐赠, 主要存在于一些民企私企中;第三, 受市场经济利润最大化及跨国公司的影响, 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捐赠较多。但是, 这并不会影响到我们对于企业捐赠行为的性质作理论上的分析。

1. 企业捐赠的目的

作为企业的一种战略性投资行为, 企业捐赠行为在此时不仅仅是企业的纯粹利他, 不图任何回报的无私行为, 而是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通过提高竞争力, 能够维续企业的生存, 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有利条件, 获得更多的利益, 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这和企业本身存在的目的和社会价值并无冲突。

2. 企业捐赠的双赢效果

不论企业主观上在进行捐赠行为时是出于什么目的, 是回报社会的纯粹利他行为, 还是作为企业有所计划的战略投资, 企业捐赠行为在客观上都使社会和企业共同受益, 产生了双赢的效果。一方面, 社会各方因为企业的捐赠确实获得了资金和实物等帮助;另一方面, 企业的捐助行为无疑会在民众中赢得赞誉, 从而提高其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对企业来说, 参与慈善事业不仅可以直接回报其营业成绩, 更可以降低赋税水平, 提升社会形象和增强内部凝聚力, 并最终与企业的盈利性目的相一致。对社会来讲, 企业参与慈善可以扩大慈善事业的发展资源, 促进社区发展, 并在全社会表达一种“关爱与和谐”的价值与信念。

3. 企业捐赠的内部管理

如果说企业捐赠行为是企业的一项战略投资行为, 那么企业对于某次具体的捐赠行为需要经过过详细的分析和预测, 这不同于我们平时具有随意性的自发和偶然捐赠。具体来说, 企业内部对于捐赠有一套规范的制度, 包括事先的意见征集、评估分析和事后评估总结等。这是企业用于捐赠性战略投资所制定的长期的, 具有投资回报效果的一项机制, 它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或者外部的压力而随意的更改, 具有稳定性、明确性和可预期性。

综上, 企业捐赠不应纳入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中, 其性质上是企业的战略性投资行为, 在企业内部有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 而外在则具有使企业和社会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周勇: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价值.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年9月第5期

[2]李淑英: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界定、范围及特质.哲学动态, 2007年第4期

[3]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现代法学, 2001年6月第3期

[4]孙晓霞:中国企业社会公益捐赠之理念嬗变.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1卷第1期

3.重新解读《企业的性质》 篇三

关键词:交易费用;企业家;非人力资本

一、 对《企业的性质》的回顾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人类活动根据需求而调整,生产根据消费来调整,这个过程是自动完成的,整个经济体系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资源配置,而不是人为的结果。然而,科斯注意到,这种情况却不适合企业。在市场中,“如果要素A的价格在X比在Y高,则A就会从Y流向X,直到X和Y之间的差价消失为止”。(Coase,1937。以下引用科斯的文献如果未加说明,均出自本文献。)然而在企业中,“如果一个工人从部门Y流向部门X,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而是他被命令这样做”。为此,科斯提出这样的问题,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为什么企业会出现?

科斯认为,市场中之所以出现企业是因为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科斯把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叫做交易费用。具体地,交易费用包括:(1)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价格机制是有效配置资源和协调人们行动最有效的工具,人们只需要根据价格的指示,即可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然而,实际情况是,人们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设计契约以及签约都不是无成本实现的。虽然由于“出卖这种信息的专门人员出现,这种成本有可能减小,但并不能消除”。(2)由于市场交易多为即期合约和短期合约,相较于企业内的长期合约,市场上的多个短期合约的交易费用显然比市场内的长期合约高。此外,短期合约风险较大,人们更愿意签订长期合约来应对不确定性,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适应性收益,就是利用价格机制的机会成本(杨瑞龙、杨其静,2005,p31)。

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如果能有一种方法节约这些费用,是有利可图的,而企业正是这样一种可以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在企业中,“某一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不必与企业内部同他协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契约”,而只需要与中心签约人签约,这样首先节约了要素所有者之间彼此相互签约带来的成本,而且中心签约人用一个长期合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合约也可以节约一部分签约成本。其次,由于市场约束,企业家必须以低于被替代的市场交易价格得到生产要素。最后,由于“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如果环境发生变化,企业家不必与要素所有者讨价还价,而是通过权威,直接将生产要素配置到最有价值的地方。这样,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就获得了比在市场中组织交易更低的交易费用。

在科斯看来,市场和企业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协调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不同的是市场是由价格那只“看不见的手”来协调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企业则是以企业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协调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因此,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在企业内部要素所有者之间通过价格达成交易来配置资源的活动被取消,代之以企业家权威来指挥资源配置。

此外,科斯还对企业的边界进行了探讨。科斯认为,企业能够节约交易费用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无限制地替代市场,因为在企业内部组织生产会产生组织成本,所以所有的生产由一个大企业去进行是不可行的。当企业扩大时,企业内部组织追加交易的成本可能会上升。因此,“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其次,如果企业内组织的交易增加,企业家可能不能成功地将生产要素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再次,交易增加可能带来资源浪费的增加。最后,小企业的某些优势大于大企业,导致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可能会上升。由于以上原因,企业会有一个最优边界,超过这个边界,通过市场组织生产费用更低;低于这个边界,在企业内增加一笔交易就是有利可图的。

二、 对《企业的性质》的思考

《企业的性质》第一次让我们学会运用交易费用这个分析工具,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观察企业,从而加深了对企业的认识。用交易费用解释了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在市场内部,科斯试图解决企业的存在性问题。但是,企业与市场不同,市场可能是不同交易主体之间因为生产效率或者资源禀赋差异等原因自发产生交易,但企业一定是人为作用的结果。姑且不论科斯对企业存在性的解释是否成功,至少他忽略了对企业起源的解释。我们认为这个忽略是极不恰当的。打个比方,要证明母鸡的存在是合理的,可以用母鸡下的蛋有营养,鸡肉有营养,母鸡存在丰富了生物种群等证据来证明。不过,既然母鸡有这么多优点,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得到更多的母鸡呢?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母鸡的来源。母鸡是鸡蛋孵出来的,能孵出小鸡的鸡蛋一定是受精蛋,因此,需要饲养公鸡。此外,孵鸡蛋还需要合适的温度,因此还需要创造合适鸡蛋孵化的环境,才可能孵出小母鸡。同样,如果能证明企业的存在能节约交易费用,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福利改进的制度安排,那么我们就需要进一步探讨企业是如何产生的,有哪些条件促成企业的产生,哪些条件不利于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从而让我们有意识地创造一种有利于企业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以便更好地节约交易费用,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起源必然和存在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企业的起源出发,可能会对我们认识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提供更多的证据。因此,在论证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对企业起源的探究。

科斯对企业存在合理性的论证也并不充分。把企业家作为中心签约人与其他要素所有者签约作为节约交易费用的手段,从理论上看是正确的。如果有n个要素,即便我们只假定两两签约,也需要n*(n-1)/2次讨价还价和签约,而如果有企业家作为中心签约人存在,合约数量只有n个,讨价还价次数也同比下降。显然n越大,交易费用的节约就越明显。那么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事实上,这样的假设根本不成立。因为如果没有企业家来决定做什么和如何做,这些要素所有者根本不知道要做什么,自然也不需要跟其他要素所有者交易了。科斯隐含的假设是,要素所有者彼此都知道市场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价格水平如何以及如何有效生产来满足市场需要,只是由于彼此讨价还价成本过高才使得通过市场交易无效率。实际上,绝大部分要素所有者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信息,如果非要用交易费用大小来描述要素所有者为满足特定市场需求而相互达成交易的困难程度,那么这个交易费用为无穷大。这样的分析对我们认识企业帮助十分有限。此外,科斯认为长期合约代替若干个短期合约也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但是长期合约并不是企业内部独有的,市场上也有长期合约,比如发电厂与煤炭供应商之间的合约一般都是长期合约。交易对象之间是采用长期合约还是短期合约,与彼此的交易频率和环境稳定性等很多因素有关,并不是企业内部独有的合约方式。

由于把企业家作为与价格机制相对应的制度安排,因而科斯轻易忽略了企业家资格问题,以及企业家如何介入企业内部交易。按照科斯的观点,企业家作为中心签约人与其他要素所有者签约,用权威来指挥要素配置就可以节约交易费用,那么是否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呢?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显然不是。科斯把企业内包括管理人员和工头在内的许多人都称之为企业家,那么,在企业家群体内部,为什么有的人只能当工头,而有的人却可以做企业总经理?是什么因素在决定企业家职能的分配?企业家的功能难道仅仅是减少合约数量,减少讨价还价费用吗?科斯只是在新古典假设中嵌入了交易费用这个变量,而忽略了在一个信息不完全、理性有限的世界里,市场根本没有提供给要素所有者市场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价格水平如何的信息,由于市场的动态变化特征,这些信息远不是在产品和服务被交易之前就可以免费获知的,甚至也不是付出足够交易费用就可以获知的。中心签约人只是企业家的一个派生功能,企业家更重要的功能是预见市场和整合资源,即企业家有比别的要素所有者更好地预见未来需求和如何有效整合资源满足市场的能力。

科斯还忽略了的一个问题是,企业家如何介入到企业内部的交易中。在科斯看来,企业家介入到要素所有者之间可以节约交易费用,因此让企业家嵌入到企业内部就是一个有效率改进的制度安排,这只是一个规范的分析。这只是一个假言判断,企业家是否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这个假设是否成立还有待实践证实。对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假言判断显然不是他们选择的依据,个人效用最大化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而节约交易费用可能只是效用改进的手段,而不是理性人的目的。这个手段是否能被采纳,还有很多因素要纳入考虑的范畴,比如权威实施的约束条件。在文中,科斯认为如果能让其他要素所有者获得一定的报酬,他们就会“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如果不解决报酬分配的时间和实现的保证问题,那么就很难保证其他要素所有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一般地,要素所有者与企业家签约生产产品或者服务,是供市场上的其他消费者,而不是用于自己消费。生产过程需要周期,而以人力资本为重要整合对象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具有持续生存才能提供劳动的特性,因此需要及时支付报酬给人力资本所有者,而在支付给人力资本所有者之前,可能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更不用说交换还需要时间,此时团队收益还没有实现,那么拿什么支付给这些要素所有者?如果没有对先于产品交易的要素交易进行支付,那么要素所有者将不愿意加入以企业家为中心签约人的合约。其次,在生产过程中市场已经发生了变化,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可能低于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保证要素所有者实现“获得一定报酬”的目的?如果无法保证收益的实现,要素所有者同样不会进入合约。如果要素所有者不进入合约,那么企业家的权威就无从实施。因此,在讨论企业家通过权威配置资源之前,我们还需要解决权威配置资源面临的约束条件,不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家的权威就没有实施的对象和实施的机会。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企业中,权威也不是指挥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比如计件制或者提成制的薪酬模式下,劳动者较少得到来自企业家的权威的指挥,指挥他们工作的是用计件制或者提成制表现出来的价格。因此,在企业内,除了权威指挥资源配置,价格也是指挥资源配置的手段之一。把权威指挥资源配置作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区别的观点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企业通过权威指挥资源配置比市场节约交易费用只是一个假设,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企业的确节约了交易费用,这个假设才成立。在科斯看来,要证明企业节约交易费用很简单,那就是企业产生的收益,这些收益是由于在企业内部生产要素之间的相互协作而产生的,否则交易就会在市场中发生。(科斯,2007a,p74)如果企业的收益为正,那么的确证明用企业组织生产比通过市场组织生产更节约交易费用。但是生活中有很多收益为负而又发生在企业内部交易,又如何解释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认定企业可以节约交易费用,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市场也可以节约交易费用,如此交易费用这一概念的意义就变得很模糊了。企业收益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如果按照科斯的说法,那就是企业既可能节约交易费用,也可能增加交易费用,到底是节约还是增加,得等到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交易完成之后才知道。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定企业是一个可能节约交易费用的试错的办法?如果只是试错的办法,那么我们就不能认定企业必然节约交易费用,作为节约交易费用而产生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并不必然成立。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非人力资本是形成一个企业必备的资产,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对企业的认知难免失之偏颇。科斯自己也认识到这一点,“在我心目中的生产要素就是劳动力,我说的合约就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约。由于只是重视了雇主—雇员关系,结果就忽略了考察能使企业组织者以购买、租赁或借入的方式来指挥资本(设备或者货币)使用的合同”。(科斯,2007b,p81)但是科斯辩称这个瑕疵没有对他的整体理论框架造成严重的损害。因为经营成本在低于完全市场体系下发生的交易费用时,组成企业就是有利可图的。但是,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样,由于产品生产的过程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没有人能保证企业产出的收益一定大于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如果没有其他因素担保,那么非人力资本同样不会介入。那么,我们日常见到的企业内的权益资本和债权资本是如何进入企业内部的交易的,进入的动机是什么?收益又如何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如果不能解决非人力资本进入企业的问题,那么企业家用于进行生产的手段就无法实施。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存在,不能不说非常重要,因而忽略对非人力资本的考察也是不恰当的。

最后,科斯把“制造”还是“购买”当作研究的重点之一,认为这是区分企业与市场边界的标志。逻辑背后隐含的假设是,如果是企业内部制造,就证明内部交易的效率高,交易费用低;而如果购买,就证明外部市场效率高,内部制造效率低,交易费用高。但是,正如熊彼特所言,“究竟企业家是仅仅购买土地和劳动,像最初创业时那样,来开始他的生产呢,还是他也去获取已经存在的中间产品,而不需要自行在去生产它们呢,那是无关紧要的”。(熊彼特,1991,p130)事实上,“制造”还是“购买”并不是企业唯一的重点,只是企业家整合资源的不同方式的表现而已,更重要的是企业家决定向市场提供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退一步,即便是我们接受了制造还是购买取决于市场和企业内部两种不同的组织生产方式的交易费用差别,那么,具体是什么因素影响了企业内部的组织成本的下降还是上升?比如,一家运输公司因为业务不饱和,在业务繁忙的时候租用其他公司的车辆,这远比自己购买车辆费用低,采用购买运输服务的方式无疑符合科斯意义上的交易费用节约。但是随着市场开拓,公司业务迅速上升,采用租赁的方式费用远远高于自有车辆的运输成本,按照科斯的理论,自己购买车辆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无疑是公司的理性选择,因为可以预期的更高的利润就说明企业内部交易是有利可图的。但是由于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也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因而不得不继续租赁其他公司的车辆。在后一种情况下,公司内部“制造”显然比从市场上“购买”运输服务更有效率,但是影响业务从购买到制造的不是企业家通过指挥资源配置节约交易费用的水平,而是企业没有足够资产而不得已选择的交易模式。在这里,如果说有什么因素影响交易费用,那这个因素就是企业所拥有的非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对于影响交易费用因素的考察,或者说让交易费用变得可操作,还需进一步研究。

三、 小结

以上我们对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进行了简单的回顾。科斯将交易费用引入对企业的分析,认为企业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但是这个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分析表明,探讨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时还需进一步讨论企业的起源问题。在分析企业家如何节约交易费用时,科斯没有对企业家资格以及企业家如何嵌入到企业内部交易进行论证。科斯对节约交易费用表现形式的论证也有待商榷。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非人力资本及其所有者的作用以及参与条件都被忽略了。最后,用制造还是购买来衡量企业边界的分析也算不上成功。因此,要全面深入地理解“生产制度结构的决定因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参考文献:

1. Coase, Ronald. 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 nomics,1937,(4):386-405.

2. 德姆塞茨.企业理论的再考察.姚海鑫.邢源源译,威廉姆森.温特编写: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 科斯.企业的性质:意义.姚海鑫.邢源源译,威廉姆森.温特编写: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4. 科斯.企业的性质:影响.姚海鑫.邢源源译,威廉姆森.温特编写: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 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经济研究,1992, (9):73-80.

6. 杨瑞龙.杨其静.企业理论:现代观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熊德章,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讲师,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双海军,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博士后,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4.项目申请报告的性质及研究思路 篇四

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都由企业自主决策。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说明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括。

包括姓名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二、项目概括。

包括拟建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

二、产业政策分析。

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行业准入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对金属矿、煤矿、石油天然气矿、建材矿以及水(力)、森林等资源的开发,应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二、资源利用方案。

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多金属、多用途化学元素共生圹、伴生矿以及油气混合矿等的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三、资源节约措施。

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对拟建项目的资源消耗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等方面的主要措施,论证是否符合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阐述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阐述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算各类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阐述是否符合能源准入标准的要求。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为了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和设计标准而采用的主要节能降耗措施,对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防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包括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容量状况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量情况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对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四、地址灾害影响分析。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要阐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拟建项目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提出防御的对策和措施。

五、特殊环境影响。

分析拟建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通过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二、行业影响分析。

阐述行业现状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是否可能导致垄断等进行论证。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对于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入、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投资规模巨大、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应分析拟建项目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能否为当地的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该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

建筑项目申请表的格式及写法

建筑项目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承办单位、承担编制申请报告的咨询意念及其资质、申请报告工作依据及其工作概括。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建筑项目申请表:

1.项目名称:填写拟申报项目的规范性全称。一般为xx单位第x届xxx或xx单位200x年xxx;考虑到常规项目的传承性,请尽量用第x届或xxxx年表示;

2.申报单位:

3.拟办时间:项目拟实施的时间,填写格式:xx 年 xx 月 x 旬。

4.项目周期:从项目举办开始到项目结束所需要的时间;

5.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是对项目的举办时间等基本情况的简单描述,是同学们了解项目、参与项目的参考,该部分内容将直接影响同学们的参与度。因此,该部分的文字描述应做到清晰、凝练、准确、生动而有吸引力。可以参考以下两点(但不局限于此)填写:

(1)项目的定义、主题、主类别、实施背景、特点、性质(传统性项目或创新性项目)和项目的作用与意义;

(2)如为传统性项目可写明:项目的历史、美誉度、知名度、历史成绩、覆盖面等;

6.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是实施项目的工作流程,通过它可以让同学们和素质拓展项目评审团的专家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程序、实施方式和项目的进度。项目实施方案还可以帮助专家衡量项目的组织工作是否有序、时间与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项目的历时、项目的规模,从而推断项目的实施质量与效果。学校素质拓展中心还将依据此项内容对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其结果作为项目评价、定级与评优的依据,其中要特别说明项目的组织实施机制、项目工作的创新之处。

7.项目目标成果:项目目标成果是指项目结束时预计要达到的效果、目的或者形成一定的(有形或者无形)成果。项目预期成果是衡量项目的质量、层次、水平、效果、成绩和作用的重要参考指标。

8.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条件:指实施项目所需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支持等条件。

房产项目申请报告基本内容

在我国,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经过取得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都要经过发改委核准立项手续,这就需要到项目申请报告,那么房产项目申请报告都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来看房产项目申请报告基本内容。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项目概况录发展规划,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发展规划分析 行业政策分析

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资源开发方案

资源利用方案

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建设用地,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环境和生态现状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行业影响分析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社会适应性分析

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章 房产项目申请报告附表

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说明

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1.申请报告简介及项目概况

1.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2项目概况

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的准入分析

2.1发展规划分析

2.2产业政策分析

2.3行业准入分析

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4节能方案分析

4.1用能标准及节能规范

4.2电气节能

4.3给水排水节能

4.4结构节能

4.5暖通空调动力节能

4.6建筑节能

4.7节能效果综合分析及评价

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方案

5.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5.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5.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6.环境饿生态影响分析

6.1环境和生态现状

6.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6.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4环境和生态影响综合评价

7.经济影响分析

7.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7.2行业影响分析

7.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7.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8.社会影响分析

8.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8.2社会适应性分析

8.3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棚户区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的居住区域,或者说是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是意义重大的民生项目,那么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要怎样撰写呢?以下是一篇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提纲,以供需要撰写项目申请报告的人士参考。

第一章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概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括。

二、项目概括。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二、产业政策分析。

三、行业准入分析。

第三章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三、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一、环境和生态现状。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地址灾害影响分析。

五、特殊环境影响。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章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棚户区的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尚普咨询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而这些项目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一定要加以重视。

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由来及背景。

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投资者的有关情况。即: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规模、产品销售情况、年上缴税额、自有资金数额、债权债务情况等。

兴办外商投资项目要简述:

(1)合营各方概况,即:合营各方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国籍及姓名、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

(2)合营方式(注明合资、合作、独资)。

(3)合营年限。

(4)经营范围。

(5)产品销售方向(内销或出口比例)。

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技术引进项目,要简述技术引进内容(关键设备或技术专利)、拟引进技术设备水平及其国别和厂商。

产品技术水平及市场销售前景。

2、项目建设初步选址及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拟选地址的地理位置、占地范围(四至范围)、占用土地类别(国有、集体所有)和数量、拟占土地的现状及现有使用者的基本情况。

如果不指定建设地点,要提出对占地的基本要求。

项目建设条件。简述能源供应条件、主要原材料供应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条件及实现上述条件的初步设想。需进行地上建筑物拆迁的项目,要提出拆迁安置初步方案。

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提出主要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非生产项目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说明其规模,如旅馆、宾馆项目要说明有多少客房、多少床位;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说明拟建的建筑物类别及数量;成片开发建设的小区要说明小区的主要功能、建筑容积率等。

总建筑面积及主要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

4、环境影响

一般民用建筑项目不写,其他非工业生产项目简写。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技术引进项目要说明进口技术设备使用外汇数额,建设费用和购置国内设备所需人民币数额;外商投资企业要说明总投资额、注册资本数额、合营各方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资金来源。利用银行贷款的项目要将注设期间的贷款利息计入总投资内。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外汇平衡方式和外汇偿还办法。

6、建设进度初步设想。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

8、结论。

9、附件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地形图(城近郊区比例尺为1:2000;远郊区县比例尺为1:10000)。标明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和占地范围内及附近地区地上建筑物现状。

在自有地皮上建设,要附市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初步选址意见(规划要点或其它文件)。

国家限止发展的或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需要先由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项目,要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署的审查意见。

外商投资项目要附以下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商资信证明材料。

(2)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营意向书(境内单位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单位合建的项目要附以下材料

(1)合建各方签署的意向书(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2)合建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附件材料。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的主要工作

1、确定项目建设的机构、人员、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2、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3、落实筹措资金方案。

4、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5、落实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

6、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7、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8、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1、设计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任务是对预先设计的方案进行论证,所以必须设计研究方案,才能明确研究对象。

2、内容真实

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内容以及反映情况的数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不允许有任何偏差及失误。其中所运用的资料、数据,都要经过反复核实,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

3、预测准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决策前的活动。它是在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的研究,是对事务未来发展的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结果的估计,具有预测性。因此,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的占有资料,运用切合实际的预测方法,科学的预测未来前景。

4、论证严密

论证性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要使其有论证性,必须做到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既要做宏观的分析,又要做微观的分析。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项目总览

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概要介绍项目的概况、市场情况可行性研究的结论及有关说明或假设条件,要突出重点,假设条件清楚,使阅读人员在短时间内能了解全报告的精要。

第二章:项目背景

将项目提出的背景交代清楚。

第三章:项目承担单位概述

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和规模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第四章:行业分析

对项目产品进行市场和行业分析。

第五章:产品方案与生产规模

制定详细的、科学的产品生产方案。

第六章:生产工艺和设备

详细介绍产品的生产工艺及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情况。

第七章: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制定科学的建设施工实施计划。

第八章:组织与劳动定员

主要介绍核心团队的经验和才能,项目整体的组织架构、员工安排、薪金标准以及管理和激励体制。

第九章: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与消防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消防、节能等方面具体措施。

第十章:公司发展战略与市场营销计划

为公司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市场营销计划。

第十一章: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主要介绍项目资金总额及所需资金的数额、方式,详细使用规划等内容。

第十二章:财务分析

对公司未来5-10年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现金流预测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盈亏平衡分析、不确定性分析、财务指标分析等,形成规范、合理、专业的财务预测体系。

第十三章:风险分析及规避

客观说明各种潜在的风险及针对风险的规避措施。

第十四章: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包括公司证件、项目施工附图等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业主准备的资料

1、产品相关参数

2、生产情况

3、建设地点、环境、周期

4、主要设备仪器清单

5、企业财务状况

6、资金筹措情况

7、其它相关基础资料

报告的编撰时间与费用

编撰时间:10-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2-50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而定,前期通过项目方描述的项目基本信息,我公司会提供编制所需详细项目资料清单,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可去现场考察,或直接签订合同实施。

5.黑社会性质犯罪调研报告(模版) 篇五

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萌芽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这时的黑社会是以大量的犯罪团伙形式出现的;第二阶段是从1990年至2000年,这期间大量的犯罪团伙逐渐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转化,并出现了个别的黑社会组织;第三阶段是从2000年至今,黑社

会性质组织转变为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无论是许昌市梁胜利黑社会性质组织、郑州市宋留根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重庆市封曼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是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交通便利,利于进行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犯罪成员复杂,其领导人员或骨干80%以上是惯犯和累犯,其他成员多数是无正当职业或游手好闲的社会寄生虫,同时其人数众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目的不是出于经济上的敛财就是出于政治上的反动,为了其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形成较强的经济实力,沈阳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身为嘉阳集团董事长的刘涌,其资产号称超过5亿;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维持组织运转和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会形成一套较为严格的纪律规范,四川宜宾县以狄少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制定《员工手册》,具体规定了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对违规者处以重罚;犯罪动机驱使犯罪行为的发动,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手段多样,以海南“南霸天”一案为例,人称当代“南霸天”的王英汉,以开武馆教授武功为名,强占工程项目,敲诈勒索,几年内共打死2人、打残13人,遭受侮辱、殴打、抢劫者不计其数;当然,黑社会性质犯罪若想长期生存下去,没有政府官员的“配合”是很难做到的,河南省登封市破获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人称“活阎王”的黑社会头目耿占伟曾与当地民警吕寇军、朱朝峰勾结一起,兰州李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凭借李家父亲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特殊家庭背景,与政府官员内外勾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财、物大量流动,社会财富急剧增加,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随之出现了许多问题,同时大陆的黑社会又与境外的黑社会相勾结,逐步向跨国犯罪组织演变。当然尽管目前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正处在发展时期,真正完成所谓“原始积累”的只是少部分,绝大多数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表现为犯罪成员素质不高,根基不牢,疯狂敛财,招摇张扬,违法犯罪活动肆无忌惮,暴露性较强,易被打掉。

二、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的原因

从18世纪中叶清朝帮会的产生到今日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经历了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港澳台的资本主义社会和大陆的社会主义社会四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自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内外诸多因素的作用,我国的犯罪现象又急剧恶化。本文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的原因做一探讨:

(一)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的经济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空前繁荣,社会财富大量增加,尤其是由于商品经济流转属性的作用,致使大量财富暴露于外,引起一些人物欲恶性扩大。同时我国是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落后的自然经济造成了农村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的贫乏,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造成了社会不平等。经济发展不均衡,财富分配不合理,加上富有阶层奢靡生活方式的不良示范作用,强化了贫困者的不满心理,引起了拜金主义、腐败现象的严重发展。经济发展的非均衡化,失业人数增多,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而城市并未做好接纳这些流入人口的就业、居住、交通等准备,就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了人力资源基础。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分散经营者和多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所有者,都往往具有自然经济时期私有者的某些心态。由于缺乏法制观念,又有强烈的竞争意识,用非法手段进行经营活动,在竞争处于劣势或者失败时,就会进行犯罪活动。

(二)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的政治原因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政治原因。政治腐败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虽然腐败并不直接产生黑社会性质犯罪,但是腐败现象会使政府的管控机能弱化,导致执法机关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不力,从而降低基层组织的威信,离间政群关系,诱发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产生。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哪里的腐败现象突出,哪里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行为就猖獗。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所以能在社会上形成一个庞大的类似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并对一定的地区进行非法控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政府官员对政治进行渗透。黑社会性犯罪组织是以通过贿赂腐蚀国家官员的手段形成对社会的非法控制,因此,政治腐败问题不仅是政府内部的问题,而是也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三)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

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非公有制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尽管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确实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但也为黑社会

性质犯罪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机遇。同时在这种流动性的社会环境下,犯罪活动极易得逞,犯罪分子及犯罪集团也易于隐蔽和躲藏。社会流动性大,也相对消弱了社会的控制能力,导致社会控制功能下降。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受到其他非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的冲击,导致人们的价值观发生畸变,拜金主义淡化了人际关系,激发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渴求。金钱万能,贪图享乐,损

人利己等腐朽的思想意识充斥着一些人的头脑。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属性诱使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以致践踏法律。色情文化、赌博文化、毒品文化和暴力文化等文化垃圾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孕育藏身的温床。因此这些黑色文化的侵蚀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文化因素。

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控措施

黑社会性质犯罪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对公共安全感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削弱甚至损害基层政权机关的管理功能。并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败工作产生了阻碍,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道德和价值取向,危害极大。所以,对黑社会性质犯罪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是十分关键的。

(一)加强立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规定

因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而且有组织犯罪的巨大的破坏力也是以其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因此需要在立法上考虑对有组织犯罪建立严格的没收财产制度。可以考虑不规定财产刑的最高限额,而根据其违法所得确定罚金,只有在立法上直接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命脉,以加大其犯罪成本,消除再犯能力,才能有效地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应当规定特殊减轻或免刑的事由,鼓励其组织成员脱离犯罪团伙、立功自首。在程序法方面增加相应的措施,如慎用保释制度,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利用保释之机,串供、逼迫证人毁灭证据;采取特殊证据制度,在防止滥用和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允许更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采取强制作证、接纳污点证人、卧底证人和加强对证人的保护等特殊的证人制度。

(二)完善打黑的职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有组织性。因此,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也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落实打黑责任制,将“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工作部门和个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公、检、法三机关应建立较为完善的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联系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相互通报情况,互通信息,统一观点和认识,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及时固定证据,有效的保证案件的质量,确保诉讼畅通,逐步建立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阻断关系网

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关系复杂,背景深厚,其增多和蔓延的原因与同时期社会上产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有关。虽然腐败本身并不产生黑社会性质犯罪,但腐败现象的存在,却是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蔓延的最主要的催化剂。一旦黑社会性质犯罪与腐败“联姻”,腐败分子就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保驾护航”,那将很难根除这一犯罪。因此,整顿吏治,坚决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保护伞,阻断其关系网,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运行机制,是遏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关键。

6.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 篇六

房企地下车库(位)收入的确定,是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土地增值税税负的高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归属尚没有明文规定。地下人防工程设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重点配套项目和涉税处理难点。不同类型的地下车位,各地采取不同的土地增值税涉税处置方式。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或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或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即应确认清算收入。随着“营改增”企业试点的不断深入,与之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特别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的政策法规,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

一、销售: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一)有产权:应按非住宅类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地下建筑和按政府规定建造的地下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库(位),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按非住宅类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其成本包含土地成本。房地产企业出售的地下停车位,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对其取得的销售收入应缴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车库的行为,无论其将来在民事法律上如何处理,在该行为发生时应当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价之外另立名目向购房者加收房款,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地下车库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购房人的,取得的收入视同向购房人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按所购房屋的类型预征土地增值税。单独办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转移的车库、储藏间等辅房及停车位、地下停车场所,按其他类型房产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无产权: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能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执行。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 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三)赠送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已在销售的商品房中实现 房开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并签订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协议,约定将上述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赠送给购房人,附赠的车位因未取得转让收入,按出售开发产品计算销售收入,因车位使用权价款包含在商品房总价之中,其土地增值税已在所销售的商品房中体现。

二、视同销售:开发产品发生所有权转移确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视同销售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审核确认:

(一)按本企业当月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三)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三、自营自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地下车库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由此可见,对开发的商品房转为自用或出租等,不论是否办理产权,只要产权没有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自用:自用的具有产权的地下车库,其处理应同房开企业自用开发产品相同,在自用时将开发产品-----地下车库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自用部分按财税[2005]181号相关规定,对自用部分房产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同出租处理相同,单独建造的地下车库应按应征税款的50%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涉及其他税种。开发自用地下人防设施,如作为仓库,或作为物业用房等等。而土地增值税由于未发生产权转移,不涉及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作中会出现房开企业建造的地下人防设施面积超过按项目建筑面积实际应建造的面积,对于超过地下人防设施实际面积部分的地下车库,是可以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开企业也有权进行出售、出租或自用。

用于出租: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就不构成出售或转让。只出租地下车位的行为,因为没有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名租实售: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名租赁实销售车位,其实质是永久转让车位使用权,即通常所说的销售地下车位(库)。房地产企业将地下车位(库)租赁给客户,与客户签订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客户预付租金,使用车位(库)20年(或20年以上)后,车位(库)归客户所有。这种业务名义上虽是租赁,但其性质与销售已无实质区别。因此,这种租赁应开销售不动产发票,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土地增值税。参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辽地税函[2009]188号)第一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出租地下停车位、一次性收取的租金相当于停车位销售价值的,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也就是说,法律只能保护车库拥有20年的租赁使用权,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五、售后回租: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转让收入

7.对科斯企业性质的再思考 篇七

1.1 科斯考察企业性质的前提条件

市场经济体制是科斯考察企业性质的前提条件。科斯认为, 在探索企业的定义时, 首先考察经济体制或许是比较合适的。我们正常的经济体制是自行运行。它的日常运行不在集中控制之下, 不需要中央的监察。就人类活动和人类需要的整个领域而言, 供给根据需求而调整, 生产根据消费而调整, 这个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

1.2 科斯从市场交易角度对企业性质的界定

古典经济理论认为生产要素的流动方向直接依赖于价格机制。然而, 阿瑟·索尔特爵士的描述却给出了一个有关经济体制的非常不完整的画面。在企业中, 这种描述根本不适用。例如, 我们发现在经济理论中生产要素在各种不同的用途之间的配置是由价格机制决定的。如果要素A的价格在X比在Y高, 则A就会从Y流向X, 直到X和Y之间的价格差消失为止, 除非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其他方面的利益补偿。然而, 在现实中, 我们发现这种说法在许多地方并不适用。如果一个工人从部门Y流向部门X, 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 而是因为他被命令这样做。在企业之外, 价格变动决定生产, 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在企业之内, 市场交易被取消, 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 企业家指挥生产。显然, 存在着协调生产的替代方法。既然人们通常认为统筹协调能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 那么, 为什么这样的组织是必需的呢?科斯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这是因为:①发现价格需要成本。②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需要费用。当存在企业时, 契约不会被取消, 但却大大减少了。③长期契约的不稳定性, 企业组织是保持契约稳定性的选择。因此, 科斯认为, 可以假定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

1.3 企业边界确定的理论

企业的引入基本上是由于市场运行成本的存在。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既然通过组织能消除一定的成本, 而且事实上减少了生产成本, 那么为什么市场交易仍然存在呢?为什么所在生产不由一个大企业去进行呢?首先, 科斯认为, 当企业扩大时, 对企业家的功能来说, 收益可能会减少, 也就是说, 在企业内部组织追加交易的成本可能会上升。自然, 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 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 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其次, 当组织的交易增加时, 或许企业家不能成功地将生产要素用在它们价值最大的地方, 也就是说, 不能导致生产要素的最佳使用。最后, 从另外一个角度可以说, 交易增加必须达到这一点, 即资源浪费带来的亏损等于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成本, 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组织这笔交易的亏损。

但如果企业在低于公开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这一点上或在等于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这一点上停止其扩张, 在大多数情况下, 这将意味着在这两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市场交易, 其中每一方都能在低于实际市场运行成本的水平上组织生产。如何解决这个悖论呢?为了便于说明,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假定A向B购买产品, 且A和B都能在低于其现在成本的条件下组织市场交易。我们可以假定, B不是组织生产的一个过程或阶段, 而是组织许多个。假如A由此希望避免市场交易, 那他将不得不接管所有由B控制的生产过程。除非A接管了所有生产过程, 否则市场交易将依然存在, 尽管市场上交易的是不同的产品。但我们前面已经假定, 每一个生产者的扩张会导致效率降低;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附加成本会上升。A组织先前由B组织的交易的成本可能会大于B做这件事的成本。只有当A组织B的工作的成本不大于B的成本且数量上等于公开市场上完成同样交易的成本时, A才会由此接管B的所有组织。

2 理论界对科斯企业性质的质疑综述

第一, 按科斯的逻辑, 仅从相对成本差异的角度界定企业的性质, 存在片面性。如果说新古典的厂商理论只关注生产费用而忽视交易费用具有理论片面性的话, 那么, 科斯只强调交易费用 (包括管理费用) 而忽视生产费用, 也没有避免理论片面性。按照科斯的说法, 如果企业家确信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购买生产要素比自己生产更为便宜时, 就会走向市场, 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该种要素而不是通过自己生产。即使存在这种选择性替代关系, 该企业家对于相对成本的比较也不仅仅限于“交易成本”与“组织成本”的相对差异上, 他一定会将生产成本包括运输成本等系列成本因素考虑在内, 在做抉择时如果仅仅考虑成本的差异, 一定是以预期的市场交易所得商品包含的总成本 (或单位成本) 与预期自己生产的产品所费的总成本 (或单位成本) 为权衡对象, 而不仅仅局限在“市场交易成本”与“企业组织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因为经验性的常识使他深深懂得, 别人生产的产品与自己生产的同类产品仅在单位“生产成本”与“组织成本”的相对差异而抉择, 实属非理性的选择。如果将货币币值变化、汇率的变化等更多的变量考虑进去, 是否运用市场机制获取产品的抉择就更为复杂。正是如此, “企业在自己生产产品更便宜时就自己生产”与“当交易成本低于组织成本时, 企业就会向别人购买产品”这两种说法之间并不是等价的。

第二, 科斯模型导出的关于市场与企业相互替代的那个边际均衡点属于一种比较静态的均衡点, 没有解释意义。因为这一均衡点的确定是严格建立在完全的自给自足方式与有市场交易的合作性企业组织的生产方式之间不存在差异的基础上的。然而, 如果考虑到生产成本的变化及其由生产成本、技术进步、分工协作效应等因素所决定的规模效应的变化等系列变量 (例如, 单位交易成本变动与单位生产成本的变动由于变动方向或者变动速率的不同, 单位总成本的变化并不一定与单位交易成本的变化相一致) , 这一决定边际替代的均衡点是不存在的, 即使存在这样的均衡点, 那也是非连续的, 非稳定的。如果这一边际替代的均衡点缺乏相对稳定性, 那么, 严格意义的市场与企业间的边际替代机制就很难实现, 因为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 企业的规模扩张或收缩、选择自给自足还是借助于市场交易满足自己的需求, 并不具有完全自由的抉择条件, 它要受到固定资本的特性所决定的成本的沉没性 (沉没成本) 的约束, 资产的专用性越强, “套牢”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 如果这一均衡点处于瞬时波动状态, 而企业在做关于自产与交易的抉择、扩大企业规模还是缩减企业规模的抉择时, 由于沉没成本的存在并不一定能进行相应的规模边界调整, 那么, 科斯的关于企业与市场的那个边际替代均衡点就没有解释意义。

第三, 按照科斯的交易成本假说, 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两个合乎科斯理论逻辑但背离现实的推论:①如果说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是因为企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的性质的话, 那么, 我们就有理由顺着这一逻辑导出这样一个推论:凡是能够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工具及其相关制度安排, 都可以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品与市场存在替代关系, 而企业不仅仅属于市场唯一的替代物。例如, 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的演进、货币制度的发展、产品质量标准制度的实施、各种自律性行业组织的产生、现代电子技术在交易中的应用等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演进, 大大地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 在科斯的逻辑层面上进行推论, 这些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制度安排所产生的直接效应本该是使市场的范围不断萎缩, 价格机制的功能不断退化, 然而,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些系列制度安排的产生及其演进并不是作为市场的对立物、市场机制的替代者存在的, 而是作为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断地推进市场范围的扩展。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恰恰证明, 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结构的演进, 是拓展市场范围, 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②如果假定市场价格机制协调与企业的内部协调之间存在替代效应的话, 那么, 另一个合乎科斯替代逻辑的推论就是, 随着价格机制及其市场范围的扩展, 替代效应必将导致企业规模的萎缩和企业数目的减少, 因为市场价格机制调节范围的扩张替代了企业内部的科层结构协调。然而, 这一合乎科斯替代逻辑的推论与市场经济演进的现实逻辑则完全相悖。仅从企业规模扩展看, 一个显见的事实是, 企业规模的扩展与市场范围的拓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并不是相互替代的。从微观层面的考察不难发现, 每一企业规模的扩张都是与它作为要素的购买者所依存的要素市场的扩展和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所依存的产品市场的扩展直接正相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 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规模扩张能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及其规模的急剧膨胀, 哪一个不是依仗它的市场开拓能力实现它的跨国扩张目的的?宏观层面的情况更是如此, 20世纪80年代以来,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强化, 说明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在加速, 市场展现出的“跨国并购”和所谓的“强强联合”特征, 反映出在全球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企业在规模上要求越来越高, 从而催生出越来越多的巨型企业。因此, 市场的扩展与企业规模的扩张是互补的正相关关系, 而不是科斯的替代关系。

第四, 若将企业的性质仅仅简单地概括成一种节约成本的科层结构, 并且只是属于节约某种成本的科层结构, 那么, 与其说是相对于新古典厂商理论的一种理论进步, 还不如说是某种退步。新古典的厂商理论尽管不是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理论, 但它将企业看做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主体, 为此, 在它的厂商理论框架中,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人”在成本—收益问题上比较, 至少反映出经济活动主体组成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动机和根本出发点——追求净收益和经济效率。成本的节约只有在与收益相对并能体现出效率高低时才有意义, 正是因为如此, 德姆塞茨指出, 避免交易成本过高固然是企业利益动机的一部分原因, 但过分关注这一点, 却使我们忽视了那些也许是更重要的、决定人们长期合作的原因。在我们看来, 不管从什么角度提炼企业的本质, 但至少要反映出它作为一种制度结构的基本出发点, 并且反映出这种制度结构的基本特点。

第五, 科斯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乃是一种赘述, 利用市场的相对成本导出企业的存在必然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将这一观点颠倒过来, 即因为管理的相对成本而导致市场存在, 同样能成立。

3 科斯企业性质的论述对我们的启示

科斯先生的《企业的性质》发表后, 虽经过三四十年的沉默, 但终于为整个经济学界所认识, 从而引发了对企业性质的探索热潮。它的作者享受到了足够的名声。科斯显耀的名声获得与其说是来自赞同不如说是来自批评。我们翻阅一下关于对科斯企业性质评书的文章, 会发现大多如上所述的批评, 归纳起来无非是说其存在逻辑矛盾、定义存在片面性和有特例不相符等。其实大多数批评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科斯先生分析企业性质时, 是以他所假定的市场机制为前提的, 其需求、供给、生产都是市场所调整的, 过程是自动的、有弹性的和反应灵敏的。这是分析任何问题所采用的方法, 是无可非议的。我们所应关注的是他研究问题的新方法、新支点、新视角。这才是他的贡献所在。众所周知, 新古典经济学在传统的经济分析框架中忽视了交易费用存在的客观事实, 把市场交易的世界理解为一种“无摩擦”的理想世界, 从而未能有效地给出企业的确切边界, 也不能充分解释企业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理由。比较而言, 科斯的企业交易费用理论却弥补了经济利润观点过于笼统的缺陷, 把企业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其中最为重要的贡献是科斯提出了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是两种可以互相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所以, 企业的成立与否在于它究竟能在何种程度上替代价格机制, 替代的边界取决于交易费用的节约, 即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哪一个交易费用最小。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论述可以说是整个企业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由此引起了人们对企业性质问题的关注和问题探索的进一步深入。沿着交易费用这一分析思路, 威廉姆森又从有限理性、机会主义、未来不确定性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交易费用理论的讨论, 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能够节省交易费用的原因, 即企业产生和存在的更为深层的原因。我们应该做的是——要么像威廉姆森那样深化科斯的理论, 要么沿着科斯对企业解剖的思路, 推导目前企业所具有功能的内部深层原因, 从新的视角探索企业的性质。目前企业的功能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本的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包括近期的利润最大化和远期的利润最大化。同样, 人力资本最大化包括近期人力资本最大化和远期人力资本最大化。就企业利润最大化来说它涉及企业的销售额和企业成本, 就企业成本而言, 包括生产成本、组织成本、交易成本。因为市场具有相对稳定性, 因此市场交易成本是相对不变的, 企业能控制的成本有生产成本和组织成本。科斯先生从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关系方面研究了企业的性质。我们所应该研究的是生产成本、组织成本、交易成本的深层内涵, 同时应研究生产成本与组织成本的关系、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关系以及人力资本追求最大化对三种成本关系的影响;而不是对其前提条件等方面喋喋不休。这才是我们探讨科斯企业性质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2]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2.

8.企业的性质读书报告 篇八

关键词:企业性质;科斯;个体;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17069.9

文献标志码:A

一、当前国内的主要质疑点

科斯在其著名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中认为,企业和市场都是一种协调劳动分工的组织形式。企业是用“权威”替代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企业的存在是因为它比市场能节约交易成本。企业规模的大小取决于企业存在所节约的交易成本与企业存在所引起的组织成本的比较。自20世纪70年代起,科斯这一对企业性质的洞识逐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家肯定、引证、运用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科斯的论点引起我国经济学界的注意和讨论。总的来说,科斯的洞识得到经济学家们的肯定和应用,但至今仍饱受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

第一个重要质疑点是认为科斯忽视企业生产性质,即企业除了具有交易性质外,还存在生产性质。这种观点在近年的有关文献中可以信手拈来,在此不妨举几个例子。如姚小涛、席酉民(2000)认为企业一方面具备着市场本身所无法实现的生产功能,另一方面具备着类似市场对分工生产活动之间交易的协调功能。企业具有显著的专业化生产性特征。郝臣(2005)认为在对企业性质的理解上,西方主流企业理论只看到了企业节约交易费用的一重性质,而忽视了企业作为生产性合作组织的另一重性质。杜晶(2006)认为从本质上看,企业是既具有生产属性又具有交易属性的一组契约联合网络。还有的研究者虽然对企业的性质做进一步的探讨,提出新的解释和想法,但还是离不开强化企业的生产性质,例如肖卫平(2005)认为企业取代的真正对象其实不是市场而是单干经济,认为企业本质是一种包含有要素市场交易合约的特殊团队生产;程启智(1999)认为企业具有生产性质,取代的是个体商品生产者或作坊;在这里企业的生产性质进一步被强调了,而企业的交易性质却处于次要的地位。他们在分析企业具有生产性质时,一般都依据以下的根据和事实:一是接受传统理论中把企业当成一个生产单位,是与市场交易属性相对应的观点,这种观点与人们对企业的直观感觉和理解是相一致的,很自然,企业具有生产性质。二是根据企业具有协作生产力的能力。马克思指出,协作创造了一种“集体力”,它要大于个体生产力。据此认为“企业具有比单个分工生产活动简单联结或聚集较大的优势,……,这也许在一定意义上隐含着企业作为一种生产性经济单位之所以出现与存在的原因之一”(姚小涛,席酉民,2000)。

他们在肯定企业具有生产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否定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认为一个是生产,一个是交易,二者不能替代。并且认为如果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产生,则企业与市场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然而事实上,随着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市场的交易从总量上没有减少,反而扩大了,说明企业和市场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共生共荣、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二个重要质疑点是即便认为企业替代市场,企业的边界也不是按交易成本来进行比较决定的。要比较也应当是把在企业内组织一笔交易的生产成本、管理成本、组织成本与通过市场组织同样交易的购买价格和交易成本进行比较,这几乎是众多研究者普遍认可的观点。有的还引证事实否定企业规模由交易成本来决定,他们分析到:假如企业替代市场的规模是按交易成本决定的,那么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时,企业对市场的替代程度将会减小,即企业规模相对缩小;然而根据钱德勒曾经用大量实证材料的研究,表明现代企业组织替代古典企业组织以及现代企业规模的发展是建立在市场规模扩大,尤其是技术、通讯、铁路、运输等交易条件极大改进的基础之上;即使直观地考虑,也不难看出与现代企业规模急剧膨胀相伴随的,是交易制度和交易条件的改善即市场整体交易成本的迅速下降。因此,现实与科斯的理论隐含的思想是不相一致的(曹正汉,1997;姚小涛、席酉民,2000;王舒,2002)。

总之,这些学者认定企业不仅有协调性质,还有生产性质,企业与市场之间不是替代的关系;企业与市场间的边界也不能简单按交易成本来分析。那么,我们不禁要问科斯对企业性质的论述对不对呢?我国这些经济学者的质疑观点是否正确呢?

二、生产是企业的性质吗?

如果我们回顾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我们可以看到1937年科斯在探讨企业的性质时,以组织协调来定义企业性质的,组织协调的方式是权威。在科斯的企业性质中,我们看不到企业的生产性质。那么企业有没有生产性质呢?

先让我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考察。在市场出现之前,是自给经济。在自给经济中,存在着个体或家庭的生产单位。由于不同个体的资源或生产不同产品比较效率差异,因此需要专业化并进行交换,这样市场出现了。当不同个体通过市场合作毫无障碍和困难的情况下,应当说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可以想象的是,不同个体之间的市场分工合作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例如,“有些货物或劳务的供应商希望签订长期合约……但由于预测困难,有关商品或劳务供应的合约期限越长,购买者就越不可能。”其结果必然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不合作,退回到自给经济。另一种是进一步紧密合作。“供应者所提供服务和商品的细节在合约中没有阐明,而是由购买者以后决定。当资源的流向(在合约限制之内)以这种方式倚赖购买者时,就得到了所称的企业关系。”这样科斯企业就出现了。因此从历史进程来看,自给经济先于市场出现、而市场又先于企业出现。市场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克服自给经济的不足,更好的协调劳动,而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市场协调的不足,丰富劳动协调的方式。也就是说,从企业起源来看,企业的存在确实是为了更好的协调劳动。在企业的集合中,资本主义企业在经济发展史上有着前所未有的历史地位。马克思指出在封建社会后期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的过程中,一部分较富裕的商品生产者逐渐积累了大量的货币,上升为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的资本家;而大部分商品生产者则逐渐破产,丧失了生产资料,沦为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工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这是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企业产生的描述。那么它的产生是否为了更好的协调劳动呢?我们说工人向资本家提供的劳动服务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服务合同的方式进行,一种是按雇佣劳动

的方式来进行;在服务合同里,工人是独立签约人,没有雇主来控制他的工作模式和方法;而在雇佣合同里,工人同意履行双方约定的并有限制范围的工作事项,并接受雇主的工作分配与安排。如果双方按服务合同的方式进行合作,那么就不构成资本主义企业;如果双方采用雇佣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就形成了资本主义企业。当生产中面临着不确定性或者具有流水线作业时,双方采用服务合同的方式太不方便了,而采用雇佣合同则更方便,节约成本。因此资本主义企业出现是为了更好的协调劳动。

如果说企业的存在与市场一样是为了更有效协调劳动,那么企业还有没有生产性质呢?说企业具有生产性质一般基于两点:一是企业创造了大于个体生产力的一种“集体力”,二是企业是以生产单位面目出现的。然而这两点依据似乎都存在不足。

首先,企业虽然具有创造大于个体生产力的一种“集体力”的特点,但这个特点并不是企业所独有的,市场价格机制也有这样的功能。市场出现从根本上是因为不同个体之间通过专业分工和交换可以提高共同产出,因为不同要素之间潜在的互补意味着贸易收益的存在,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既可以发生在企业内部,也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我们说市场和企业的存在是为了更有效地协调劳动,本身就意味着好的组织形式是可以提高生产的,企业可以、市场也可以,市场是通过专业化分工和交换来增加生产力、创造“集体力”。当前,在企业与市场之间出现了大量的中间组织,如虚拟企业、战略联盟、网络化组织、具有固定关系的分包制以及特许经销等方式,这些中间组织通过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提高了竞争力和生产力,具有比企业或市场联系方式的更大优势,他们同样具有创造“集体力”的特征。如果说企业因为有集合力而具有生产性质,那么市场、中间组织也有集合力,也应当有生产性质。因此,“创造了大于个体生产力的‘集体力’”特点不应当成为企业具有生产性质的根据,它反映的是组织交易的效率。

其次,我们再考察企业作为生产单位的特点。企业的科层和权威的组织形式容易给人一个整体的“黑箱”假象,使得人们将企业理解成为一个整体生产单位,从而认定企业有生产性质。然而将企业理解成一个整体生产单位,却遇到理论上的矛盾。一是企业是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契约联结体,其内部是可再分的。如果我们深入到企业内部结构来考察企业组织生产时,就更容易发现这一事实。企业是一个团队生产(生产的组织形式),团队生产并不意味着团队的每个成员与团队的目标完全一致,在存在个体产出计量困难时,个体会有偷懒的激励,为了防止这一点,需要派人来监督其他人努力和拥有剩余索取权,企业团队生产的管理方式表明企业并不是一个整体的生产单位。二是企业作为生产单位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企业和市场是随着经济和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个历史性范畴。在未来,我们很难保证企业和市场的形式在人类经济活动中一定会存在,也很难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新的组织形式将不同个体的劳动联系起来的可能,因此企业作为生产单位的基础是脆弱的。三是个体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产单位。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个体就是生产功能的承担者,无论在自给经济,还是在市场和企业的组织形式里,个体都是直接承担着生产的任务,社会的生产性质是通过个体劳动来体现的。个体作为生产单位具有不可分性和历史永恒性,它可以贯穿不同的经济形态和不同的经济体制,不管未来怎么变化、采用什么样的经济组织方式,个体都永远是不可分的生产单位。因此,将企业作为生产单位实际上是被企业组织形式所迷惑。

因此,依据“企业创造了大于个体生产力的一种‘集体力”’,以及“企业是生产单位”来说明企业具有生产性质,显然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生产并不是企业的性质,这样前面存在的诸多矛盾才可以化解掉。当我们认定生产不是企业性质时,那么社会的生产功能又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社会的生产功能是由个体承担着,个体才是真正的生产单位。当我们把个体定义为真正的生产单位、承担生产功能时,将企业当作市场一样作为劳动协调形式、不具有生产性质就容易理解得多。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我们从人类劳动组织演变历史出发,正确理解企业、市场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明白生产并不是企业的性质。既然生产不是企业的性质,企业就是与市场一样,都是协调劳动的形式,二者当然是可以替代的。既然二者可以替代,那么为什么又出现“随着企业产生,企业与市场容量都在增加”的现象呢?这是因为企业与市场容量的大小除了双方替代关系外,还取决于人口(个体数量)和技术增长因素。人口和技术的增长使得整个社会的生产和财富的增加,这必然决定了企业与市场总容量都在增加。假如没有企业的话,那么整个社会的交易量为市场容量加上企业内部交易容量的总和,反之亦然。因此,“随着企业产生,企业与市场容量都在增加”并没有否定企业与市场的互相替代关系。

三、企业与市场边界不按交易费用决定吗?

在科斯的论述中企业替代市场,主要在于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也就是说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是由交易成本的比较来决定的。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呢?在此关键是对交易成本概念的理解。

1对交易成本的还原

在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论述中,科斯并没有明确地使用交易成本这一名词,在其后来的著作中也没有明确给交易成本下过定义,有人根据他在随后一系列论著中的表述,将其交易成本概念归纳为:交易成本是市场运作成本,包括搜索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和签约成本、检查和执行签约的成本等等。科斯指出使用价格机制存在成本,同时认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也存在成本,但没有给成本性质和类别进行明确的说明。因此在理论界对企业组织存在的成本基本上有两种说法,一种称之为管理成本或组织成本,一种称之为交易成本。但根据科斯使用的“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这种表述用语,表明他是把企业内部关系也视为交易关系。因此,将企业组织存在的成本称为交易成本应当更符合科斯的本意。我们再看一些追随者或研究者是如何界定交易成本的。张五常(1990)认为,在广泛的意义上,交易成本包括那些不可能存在于一个克鲁梭·鲁滨逊经济中的所有成本。阿罗把交易成本界定为使用制度的成本。维克多·高尔德伯格(1985)认为交易成本包含两层不同的意思:第一层意义把交易成本与一套诸如议价、监控这样可以确认活动联系起来,第二层意义是包含了任何与制度运行完好的情况下会出现的结果之间的差距,高尔德伯格认为正是这第二层含义“更好把握科斯的意图”。认为交易成本包含阻止双赢交易实现的任何事物,包括传送信息或协调生产潜能的协定。

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到交易成本是使用制度的成本,交易成本为采用不同制度形式运行与最优状态的资源组合的结果差异。如果再进一步划分一下,交易成本包含使用某种组织形式或

制度的所造成的直接活动成本,比如企业形式带来的监管、协调成本,市场形式带来的搜寻、议价成本等;还包含使用某种组织形式或制度带来的生产成本和潜在产出的变化等。在此我们特别强调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关系,因为人们容易把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作为相对的概念来处理,还有的认为在讨论交易成本对组织结构的影响是假定了生产成本是不变的。事实上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是不可能完全分开的,二者相互影响。在资产专用性中,一体化避免的租金耗散的本质就是避免降低技术效率的选择。例如费希尔兄弟拒绝将他们的车身冲压厂建在通用汽车装配工厂旁边的行为,提高了生产汽车的成本(克莱茵,1988),这样必然产生非效率,因为它本来是可以通过通用汽车公司与费希尔公司车身一体化而加以避免。那么,这种成本是归于生产成本,还是归于交易成本。高尔德伯格认为进行这样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笔者不这样看。通常,从财务上看这种成本就是生产成本,然而由于这种成本是采用不同组织形式而造成的,其实质上仍然是交易成本。这种看法也符合科斯的认识,例如,科斯认为企业存在是节约交易成本,但科斯又说到“如果通过组织能够消除某些成本,并事实上降低了生产成本,为什么还要有市场交易存在”,在这句话中实际上隐含了“某些成本、降低了生产成本”为节约的交易成本。那么,是否交易成本就涵盖了生产成本呢?也不是。生产为人类使用有关知识、工具、机械和原料有意识进行商品和服务的创造。就单个要素来说,其单位要素成本是一定的,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不同要素的组合无论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企业,其生产函数和生产成本是一样的,那么这种生产成本就不是交易成本。

2企业与市场边界是否由交易成本决定

当我们如此挖掘和剖解交易成本时,那么再看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是否由交易成本决定的。在技术给定的情况下,如果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不同要素的互补组合无论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企业,其生产函数和生产成本是一样的,技术的改变只是改变生产函数和生产成本本身。当存在交易成本时,无论一项交易是采用市场机制、还是采用企业形式,除了导致直接活动的交易成本外(如企业的监管成本、市场的搜寻、议价成本),还将导致不同要素组合的生产函数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化成为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设想一方为资本所有者、一方为劳动力所有者,在无交易成本时,无论采用市场还是企业形式(理论上企业),不同要素所有者的组合产出为Q(A、K、L),生产成本为c(A、K、L),其中A、K、L分别为选择的最优技术水平、资本投入、劳动力的投入。当存在交易成本时,不同要素所有者利益并不一致,如采用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形式(假定资本雇佣劳动优于劳动雇佣资本),那么在资本所有者的权威下,不同要素所有者经过相互博弈,实现其合作产出为Q(A1、K1、L1)、相应的生产成本为C(A1、K1、L1),发生与企业形式相关的直接管理费用、监督成本等为CF(A1、K1、L1),其中A1、K1、L1为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相互博弈均衡状态下选择的技术水平、资本投入、劳动力的投入。当采用市场机制进行合作时,资本所有者向劳动力所有者购买劳动服务,那么在市场机制下,不同要素所有者经过相互谈判和博弈,达致合作产出为Q(A2、K2、L2)、相应的生产成本为C(A2、k2、L2),发生与市场形式相关搜寻、议价成本为CM(A2、K2、L2),其中A2、K2、L2为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相互谈判和博弈均衡状态下选择的技术水平、资本投入、劳动服务的投入。那么采用企业和市场形式的交易成本分别为:

{[Q(A1、K1、L1)-C(A1、K1、L1)]-[Q(A、K、L)一c(A、K、L)]}-CF(A1、K1、L1)(1)

{[Q(A2、K2、L2)-C(A2、K2、L2)]-[Q(A、K、L)-C(A、K、L)]}-CM(A2、K2、L2)(2)

其中,-CF(Al、K1、L1)、-CM(A2、K2、L2)为高尔德伯格(1985)所称的第一层意义的交易成本,{[Q(A1、K1、L1)-c(A1、K1、L1)]-[Q(A、K、L)-C(A、K、L)]}、{[Q(A2、K2、12)-c(A2、K2、L2)]-[Q(A、K、L)-c(A、K、L)]}接近高尔德伯格(1985)所称的第二层意义的交易成本。比较(1)、(2)两式大小,发现[Q(A、K、L)-c(A、K、L)]为共同项,因此,只需要比较(3)、(4)。

[Q(A1、K1、L1)-c(A1、K1、L1)]-cF(Al、Kl、L1)

(3)

[Q(A2、K2、12)-c(A2、K2、L2)]-CM(A2、K2、L2)

(4)

而(3)、(4)两式恰恰是一项交易分别采用企业和市场两种交易形式交易双方的总收益。显然,如果(3)>(4),意味着(1)<(2),即采用企业形式进行交易成本比采用市场形式的交易成本低,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张。因此,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是可以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双方一项交易采用企业、还是市场,通过比较两种组织形式双方总收益与比较两种细织形式双方总交易成本是等价的。

在此,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疑问,科斯不是说企业规模将扩张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那么,我们只需要比较企业扩张的一方就好了,为什么将双方总交易成本都考虑进去,这样是否正确。其实,这是对交易成本理解错误。其一,交易双方从来是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当采用企业形式交易时,企业内的交易成本当然是要涉及具有不同要素的双方,那么采用市场形式既然也要考虑到不同要素的双方,否则就会造成无法比较的局面。其二,比较不同组织形式下双方总收益大小(与交易费用大小比较等价)来判断选择何种组织方式与比较不同组织形式下一方收益大小来判别是一致的。例如,假设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双方通过市场机制交易产生的总收益为80,甲方所得为70,乙方所得为10,如甲方将与乙方交易企业内部化,总收益为90,那么双方经过博弈,甲方所得一定高于70,乙方所得一定高于10,比如甲方和乙方收入分别为75和15,均高于他们市场交易所得。可见,考察交易双方的总交易成本来判断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是合理的。至此,我感觉到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用双方总盈余最大化来判别最佳所有权安排的方法正确,也觉得他们对科斯思想理解的准确。

从上面分析中,还可以得出一个引申观点,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企业的纵向边界由交易费用来决定,企业横向边界由不同要素所有者博弈均衡来决定。上面所讲的“企业与市场的边界通过交易费用的比较来确定的”,实际上确定的是企业的纵向边界,解决的是“制造还是购买”问题。而企业制造多少则是企业横向边界问题,

在上式中,K1、L1的多少就是衡量企业横向边界,而K1、L1的大小则由不同要素所有者博弈均衡结果决定的,因为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无论是采用市场方式形成的交易量,还是采用企业(理论上企业)形式形成的横向边界都是由要素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来决定的。例如上式中的最优K、L就是通过要素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来决定的。

3对有关质疑点的回答

至此,我们明白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是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来确定的。也会发现日常有关交易成本的一些说法的错误或不明晰。例如,选择哪种方式就应当取决于在企业内部直接生产所花费的成本和通过价格体系进行合作生产所花费的成本之间进行比较,在此,如果“成本”指的是交易成本,就是对的(我想作者应是如此);但如果是指财务意义上的生产成本就不对了,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存在造成产出差距也是一种交易成本。再如,“企业取代‘市场’其实还存在一个生产费用节约的问题”(肖卫平,2005),言下之意是:企业取代“市场”除了节约交易成本外,还节约生产费用,这就把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节约对立起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对交易成本的狭义理解。再如,“交易成本是指企业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它不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运输成本等其他非市场运作过程中的成本,因此,交易成本是总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盛宇明,2003)这种说法不仅把交易成本定义的狭义,与生产成本对立起来,而且认为交易成本在会计上是可记录的。事实上,企业潜在产出的减少也是一种交易成本,但对于企业来说常常是无法通过帐目体现的。以上我们列出了一些说法的错误,那么我们又如何理解,现代企业规模急剧膨胀与交易制度和交易条件的改善之间的矛盾呢?交易成本是使用制度的成本,现代技术的发展虽然导致有形的直接的市场交易成本下降,但是并没有改变制度的本身,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专业化分工更加细致,相互之间的资产专用性也越来越强,彼此之间的依赖日益增加,这些因素并不能保证采用市场机制交易成本会减少,相反还会增加市场机制的交易成本;与此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例如,机器生产流水线总比人工流水线的管理费用要低,因此现代技术的发展同样也为采用企业形式带来一定程度的交易成本的下降,企业规模的膨胀有其合理之处。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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