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精选8篇)
1.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 篇一
三同公司车间工人调薪方案细则
公司结合整体经营状况,积极响应政府有关提升劳动者待遇的政策要求,兹定于2011年4月1日起,对公司员工薪资进行调整,大幅提升员工薪资水平。现将相关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南北车间全体员工二、一般岗位员工:起薪标准自原来月工资的基础上调10%,其他奖励及效
绩工资调幅情况依工作岗位特性及个人绩效表现作业予以调整。
三、调薪类别
1、正常调薪
公司所有车间员工每满一年享受一次正常调薪机会。
2、效益调薪
员工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者。
3、即时调薪
员工有出色业绩表现,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加薪。
4、降级降薪
针对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工作中重大失误、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绩效考评连续三次被评为差者。
四、调薪细则
1、公司每年不定期进行调薪,对公司全体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以及转正不满二个月的员工),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技术能力的提升、绩效考核成绩来决定员工调薪幅度。
2、公司每年定期特别调薪,主要针对工作成绩表现特别突出的、绩效考评连续三季度达优秀者、为企业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
3、根据考核依据和员工综合表现,每次调薪幅度为基本工资的10%。因工作表现平庸,绩效考评成绩连续为差者,调薪幅度可以为零。
4、所有员工调薪申报必须按层级执行,调薪幅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初步方案,主任审批后上报管理部整理,最后召开主任级管理会议会审通过,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5、在整个调薪过程中,所有参与调薪人员必须保证调薪保密性,整个加薪结果都要作为公司的高度机密不能泄露,凡有泄露者,一律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调薪机会,并给予相应处罚。
6、调薪方案考核的内容分为: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占调薪比重的2.5%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出勤率、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占调薪比重的○
2.5%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
低等。占调薪比重的2.5%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占调薪比重的2.5%
5公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制度。每个车间员工的基础分为100分。德、勤、○
能、绩四个方面分别为25分。每个星期进行一次评比,凡当月累计扣分在40分者取消加薪待遇;凡当月累计扣分在40分以上者,取消加薪,降为试用期。凡当月基础分无变化者,只享受5%的加薪待遇。凡当月加分在100分以上者享受加薪待遇,并有晋升机会
五、其他说明
1.若公司工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再予以相应调整。
2.放假期间无实质性工作的,不发考核奖,效益奖发2%,上班人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完成工作情况按比例享受。
3.公司根据效益情况每年留出适当资金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肥城市三同塑纤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日
2.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 篇二
致:xxxxxx公司
由我xxx(身份证号xxxxxxxx)承包的xxxxxx分项,在xxx年停工结算后,人工应付款为大写xxxxxx(小写xxxx元)。
现收到xxxx支付的xxxxxxxx。
剩余xxxxxxxxx待许xxxxxx与建设局核量无误后xxxx年xx月底支付。
现承诺:
严格按所欠工资发放完毕,如因克扣、挪用、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我处理完毕,并承担所有行政部门处罚及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许劲松及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
致:青海鼎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由我xxx(身份证号xxx)承包的xxx项目,在000年竣工结算后,所有剩余人工应付款(包括变更签证人工工资)为大写人民币xxxx元(小写xxxx元)。
现收到xxxxxx支付上述剩余款项。
现承诺:
1、我在公司承包项目的所有人工工资公司已与我全部结清;
2、我严格按所欠所有剩余工资发放完毕,如因克扣、挪用、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任何纠纷由我处理完毕,并承担所有行政部门处罚及经济与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并自愿承担公司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10000元)的违约罚款。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手印):
3.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三
XXX公司: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XX工程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买标、卖标、挂靠。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9、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帐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
11、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3、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14、若中标后发现注册建造师及“五大员”以任何执业资格身份(建造师或其他关键岗位)有在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封顶、其他项目完成80%以上除外),则废除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注: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或建造师已持关键岗位证书上岗又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必须符合赣建字【2013】1号文第十三、第十四条规定。五大员中的造价员有在建工程的允许以造价员身份(不允许以别的关键岗位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 X月X 日
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XXX公司: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的有关规定,及贵单位XX工程招标文的支件要求,我公司对工人工资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在贵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绝,贵单位有权直接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我公司履约保证金20%以上。
4、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案,贵单位今后的招(议)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5、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册建造师(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工程建设承诺书
XXX公司:
为确保XX工程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任务,我单位根据你方的决定,对本工程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工程项目:XX2、责任目标:
(1)质量:各项工程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2)进度: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行。
(3)廉洁:严格按廉政合同要求,创建廉洁工程。
(4)安全: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和施工操作规程要求,做到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我公司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时的建造师、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造价)员、材料员,中标后不得更换,必须到现场进行管理,要求指纹打卡考勤、考核,每个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建造师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造价)员、材料员每少一天,罚款500元,此款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上述四项责任目标如不能实现,我单位承诺无条件接受你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同意对未完成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1.2倍的价格由你方安排给其它单位完成,增加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同时我单位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该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施工机械设备及时到位。
在施工期间,我单位还承诺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业主、监理下达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文件组织施工,如发生施工违规现象将接受你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4.河北退休工人涨工资细则版 篇四
河北省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和《关于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4〕8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9月30日冀劳〔〕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192元的,补足到192元。
5、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不含一次补费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补足到70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50元的补足到550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于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放到位。
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1.对19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2.对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x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目前,a=0.6,今后随经济发展情况调整。
注:比较上述两个公式,可以看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这个方式,通过自己的工资与平均工资取平均数的方式,尽量中和高工资的人和低工资的人,使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差别缩小(一般而言,收入高的人缴费工资高,收入低的人缴费工资低)。但是,如果这个人的缴费工资太低了(目前政策设定为低于平均工资的60%),则对这个人缴费和领待遇的比例而言,就是缴费太少而领待遇偏多,这对其他参保人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鼓励大家在工作的时候多缴费,年老后多领待遇。因此,设置了a,减少了缴费少的人今后可领的养老待遇。
年限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年限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5.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 篇五
——以广东省为例
石晓天
2013-04-18 13:45:04
来源:《理论与改革》(成都)2012年5期
【内容提要】从系统论的观点分析工人集体行动对劳动关系系统的均衡和劳动关系主体产生的重大影响,其结果推动了工会民主化进程,使工资集体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突破。得出以下结论:一,工人集体行动改变了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行动策略;二,上级工会主导并自上而下推动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企业少有内生性的民主要求,覆盖面有限;三,基层工会主席直选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对改善劳资关系、减少劳资冲突有明显作用。
【关 键 词】工人集体行动/工会主席直选/工资集体协商
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乃至文化环境、技术变革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劳动关系主体之间也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他们不断调整与改变工作场所中合作或者冲突的行动策略和行为方式,最终影响到劳资双方各自的权力和利益分配,这些结果又反过来作用于环境,这是一个在不断进行着的动态过程。处于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劳动关系,需要用这种动态的系统观点来观察与解释。
自2010年春夏中国发生数量和影响力都很大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不同程度地影响和改变了中观和微观层次的劳动关系系统的运行。不管是政府,还是工会、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些事件的影响,不断调整自己的行动策略和行为方式,或提出新的主张,或进行局部改革,或改善现有劳动政策,这些变化正在对劳动关系尤其是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及其工资集体协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文从系统论的视角,以实际观察和对企业的访谈等实证材料入手,分析工人的集体行动是如何影响广东省中、微观劳动关系主体的互动及其策略选择,这些主体的行动策略又是如何对劳动关系转换过程——工资集体协商产生影响的。
一、劳动关系系统理论的简要回顾
劳动关系系统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邓洛普提出。他借鉴系统论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将与劳动关系相关联的一些要素放在一个系统中来总体理解与把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的分析框架。邓洛普认为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个子系统既与社会、政治、经济发生密切联系但又相对独立。邓洛普在其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产业关系体系》(Industrial Relations System)中扩展了他以前提出的分析框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关系系统。该系统由劳动关系主体、环境、意识形态、规则四大部分组成。劳动关系主体指政府劳动部门、劳动者和他们的组织、管理者和他们的组织;环境因素不仅包括影响劳动关系主体行为的工作场所的技术条件,还包括外部劳动力市场、整个社会系统中权力的分配等因素;意识形态则是指影响系统运作的、主体普遍认可并奉行的思想观念,它贯穿于整个系统并对系统中各个部分产生影响;规则则是劳动关系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通过集体谈判、调解、仲裁和立法等过程转换之后的输出或结果,它指那些对劳资双方在工作场所的行方形成约束的规章制度,包括奖惩制度、管理制度、解雇制度等。邓洛普劳动关系系统的实质是说明和解释影响劳动关系转换过程及规则形成的诸因素及其相互影响,即当劳动关系主体行为、环境因素及意识形态任一因素发生变化时,规则就会改变。
尽管邓洛普提出的这个系统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劳动关系,但也招致学界一些批评。更多的学者对此系统模型进行了不同的修正,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邓洛普的劳动关系系统论分析框架。
美国学者安德森在桑德沃后提出另一建立在邓洛普模型基础上的劳动关系系统模型,从投入-主体-转换-产出四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来建构劳动关系系统。系统中的四个部分相互影响、互为因果,而且在大系统中又有两个小系统存在,即“主体-转换-产出-主体”和“投入-主体-输入”。可以看出,投入是影响主体关系的直接原因,同时它也受到主体的影响,同时还受到产出的影响;而主体不光受到投入的直接影响还受产出的间接影响。可见,安德森模型清楚表明了劳动关系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动关系,这种影响与互动不仅仅限于某一层级而是包括不同层级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系统中任何一个部分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部分的调整,系统的产出反过来又作用于系统的投入,是一个动态过程。显然,安德森模型的适用性比桑德沃模型强,可用于各种层次的劳动关系系统。
安德森模型对于我国转型期劳动关系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本文选用该模型来分析和解释广东省由于工人集体行动引起的劳动关系主体互动关系和工会组织行为的变化,及其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影响。
二、工人集体行动对劳动关系主体的影响
根据安德森模型,劳动关系系统主体在外部环境和系统产出发生变化时,主体间的互动关系会随之而变。由于系统外部环境因素错综复杂,为了研究的方便,假定在外部环境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对本文所要阐述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工人集体行动前劳动关系主体间的互动关系
即便外部环境因素保持不变时,劳动关系系统在内部各要素作用下也处于不断运动变化之中,但整体来看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运行仍然处于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这种平衡并不意味着劳资之间力量、权力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只是劳动关系各方默认并接受相互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以及后果。
对中观层次的劳动关系各方而言,地方政府非常清楚劳资双方各自所处的境况,只要劳资矛盾与冲突在一个可控的状态之下,对社会稳定不构成实质性威胁,则尽可能维持现状;而资方也了解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迫切愿望和对企业的要求,只要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不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添乱,哪怕企业出现一些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事情,政府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企业对当地经济的贡献越大,政府的容忍度也越大。因此政企双方形成默契,在外部环境或内部没有重大变化出现时,都没有动力改善劳动者境况。
工会由于其“双维护”的角色定位,难有独立于政府意志之外的自我意志,尽管有为劳动者争取更多权利的良好愿望和想法,但在强大的资本力量以及经济驱动和政绩偏好的地方政府面前,也不得不以“服从大局”之名将工会改革进取的举措大而化之,或者仍然小心翼翼地按照执政党和政府的想法行事,或者在现有利益格局之缝隙中寻找改良之法,即便有锐意进取者和改革者,但在巨大的体制惯性和劳动关系体系运行惯性下,难有突围之举。
数量庞大的劳动者群体并没有因为加入工会而真正形成有力量的工人阶级团体,他们对工会的认同感甚至没有对同乡会和其他中介组织更高。尽管他们对现有的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不满,通常也只是采取“离职”、“跳槽”的策略应对,或者以“磨洋工”等消极方式表达不满,不到迫不得已不会采取集体行动的方式来与资方对抗。这样,劳动关系各方由于种种原因而维持各自的行动策略,劳动关系各方保持相对稳定的互动关系,没有提出新的行动方式与主张,无意改善现状。
按照桑德沃的分析框架,工作场所中的工作紧张是一直存在的,它引起企业管理方和工人之间的冲突,也影响着他们各自的行动策略。如果劳资矛盾处于双方可容忍的强度与范围内,也可以随着管理方采取行动或工人撤出(辞职等)而减弱,不一定爆发经济行动。当劳资矛盾无法通过劳资双方的行为而减弱并且超出工人们忍受的极限时,必然出现工人的集体行动。桑德沃的分析框架很好地解释了南海本田事件以及广东省不断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作用机理。
(二)工人集体行动后劳动关系主体互动关系的变化
2010年春夏发生在珠三角的重大劳动社会事件如南海本田事件被广泛传播时,它所引起的广泛关注使得众多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如冰山一角浮出水面,其性质也由单纯的劳资纠纷成为影响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对劳动关系各方产生极大影响,打破了此前劳动关系系统的相对平衡状态,无论是微观还是中观层次的劳动关系各方都无法按照此前的行动策略来应对这样的危机,政府、企业、工会、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某些明显变化。
从对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解决方式来看,广东省委省政府表现出的克制与忍耐使得企业劳资纠纷没有演变为维稳事件,认可工人们要求改善工资待遇而采取行动的合理性,没有过多干预劳资双方的谈判与协商,并且容忍劳动关系系统外部的第三方介入劳资谈判。此后,广东省在政治上作出了迅速反应。2010年6月,广东省委领导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和矛盾冲突协调机制,加快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东省政府同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等具体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于2010年8月公布《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细则。虽说上述文件对工会和企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只能算是规范性的政策文件,对企业并不具备法定约束力。我们也遗憾地看到,2010年已经高调推出并被媒体普遍赞扬、广大职工热切期盼的《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广东省人大三读仍然胎死腹中,《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也遭遇同样命运。政府、工会与行业企业组织对法规的相关条款有着怎样的激烈交锋和利益博弈,只能从媒体的报道中略窥一斑,最终各方难以达成共识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广东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两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此表明政府的立场,回应工人提高工资的要求,安抚劳动者的情绪。工人集体行动较为集中的发生地政府增加了当地工会组织的人员编制,加强了工会的力量。
据笔者调查,已经发生工人集体行动中的那些企业,尤其是日资企业,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反对建立工会——组建自己能够信任和控制的工会——意识到一个完全听命于企业的工会并不能减少和解决劳资纠纷,需要一个能整合工人诉求,能代表工人的工会。企业态度的转变为工会民主选举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也有像富士康这样有几十万工人的庞大代工企业,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已引进数量可观的机器人代替流水线上的工人,这种削减工人的技术变革也会引起该企业劳动关系的重大变化。
对工会而言,工人集体行动为其推动工会组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契机。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提出“要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工会再次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计划和部署。广东省总工会率先推出“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分别从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推行工资协商制度等方面回应政府、企业和广大职工的要求;2010年7月成立由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的省级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为各地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其中,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其主要职责之一。广州市、佛山市总工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工资集体协商万人培训,虽说这种“大跃进式”的培训效果如何值得商榷,但至少让广大工会干部大致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怎么回事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且也为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次年10月广东省总工会进行了全省首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地市工会负责人和专干。广州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最终《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规定》得以出台。广州市开发区、佛山顺德总工会积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深圳市也在2012年提出推行工会主席直选试点工作。这些变化,让广大职工群众看到了政府对劳动关系问题的重视,看到了工会改革的决心,对劳动关系的未来充满期待。
工人看到集体行动所展示出来的力量和效果,也使得这种表达诉求的方式有漫延的苗头出现。近两年,广东一些地方出现因食堂伙食问题、管理者态度粗暴等非工资问题导致的工人停工事件。权威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当代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维权意识,有追求公平幸福的强烈愿望,能熟练使用互联网等。笔者在企业进行的调查也显示,工人们如果对现有工资待遇不满或者是自己提出的经济诉求不能被企业接受时,他们往往会采取集体行动。当工人们通过集体行动达到改善工资待遇目的后,其满足感会维持相当一段时间,劳资关系会达到新的平衡。
由此看出,工人采取集体行动的主要原因是工会不能成为其利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使得工作场所为管理方权力单方控制,缺乏利益表达机制和集体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工人集体行动会逐渐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利益表达方式,从而降低了劳动关系系统稳定运行的阀值,其平衡较容易被系统内外的扰动变量所打破,加剧了劳动关系波动的风险,对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工会民主选举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影响
工人集体行动表面看似乎由于劳动报酬低、劳动条件差等原因引起,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则是由劳资双方及其代表组织的关系决定。劳资双方处于矛盾对立的状态,其必然后果是工人的集体行动。因此,解决劳资对立的根本办法是建立劳资合作协商机制,将劳资对抗转变为劳资合作。这需要工会担当起工人的“代表者”和“代言人”角色,否则工作场所的工资集体协商由于工人代表组织的缺失而变成一句空话。目前我国基层工会组织大多是按照“先组建后规范”的方式建立起来,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也并非由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而由企业老板“钦定”,甚至少数工会主席在工人采取集体行动后,不但不能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甚至成为老板的附庸和帮凶。因此,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劳资矛盾和冲突一旦爆发就只能由上级工会、当地政府劳动部门、村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介入并出面解决,加大了矛盾调处工作的难度。区镇工会就像救火队员一样要以上代下履行工会职责,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协商。因此,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当务之急就是加快工会内部民主化进程,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人。
佛山顺德区总工会早在2007年前就进行了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的探索,此后开始工会主席直选的尝试。2010年出现较大范围的工人集体行动后加快了在非公企业推进直选工会主席的步伐,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其中有民营企业、日资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开展工会主席直选工作。他们的做法是,首先,确定直选工会主席的试点企业。主要选择劳动关系较为和谐、工会群众基础较好、职工素质普遍较高、企业效益较好、企业家较为支持工会工作的企业进行试点。其次,将民主选举作为街镇工会考核和奖励的重要指标。派专人下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充分发挥上级工会“上代下”的作用,确保选举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指导下”有序开展。再次,按法定程序选举。一是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二是候选人要进行竞职演说,三是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最终选出职工满意、企业也满意的工会主席。此举让更多素质好、能力强、威望高的人走上工会主席岗位,保障了企业工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提升了企业工会集体谈判能力和水平。从效果来看,工会主席直选的企业,会员入会率提高了,劳动争议少了,工人对工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增加了,即使是在2010年工人集体行动频发的时候,这些企业受到的影响也不大,没有发生工人集体行动事件。
广州开发区的情况与佛山顺德的情况有所不同,区内有约80家企业曾发生过工人集体行动事件,这些企业大都是日资企业,在区总工会帮助下从开展临时工资集体协商到建立常态工资协商机制,再到工会主席直选,一步一个台阶。由于经历过工人停工事件,企业管理层的心态有所调整,他们认识到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对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工会在换届选举时提出由会员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企业一般不干预。会员民主选举出来的工会主席干劲很足,工作很有激情,将工会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工资集体协商也让职工得到实惠,工作得到职工和企业的认可和好评。目前,开发区树立了10家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企业,这些企业工会大都进行了工会主席直选。工会在协商前做足了功课,对职工的诉求做了充分的调研,确定了协商的底线,对行业、企业的情况进行了摸底与测算,协商中既有谈判策略又有娴熟的技巧,并随时向职工报告协商进程,让广大职工成为劳方的强大后盾,对协商达成劳资双方满意的结果发挥了作用。
广州开发区和佛山顺德开展工会民主选举的经验说明,工会的民主选举提高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是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原因。工资集体协商改善了劳资关系,减少了工人集体行动,促进了劳资和谐。
四、结论与讨论
工人集体行动对推动工会民主改革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产生了积极影响,它使政府、工会、企业重新审视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定位,调整与其他各方的关系,采取新的行动策略。本文基本结论如下:一,工人集体行动引起劳动关系主体互动关系的变化和行动策略的改变,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的民主化进程。二,工会民主选举是自上而下推动的。虽说个别企业内部出现对工会民主选举的要求,但绝大多数工人关注的焦点在于经济利益,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的意识并不强烈。三,工会民主选举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对改善劳资关系、减少劳资冲突有明显作用。
诚然,劳动关系主体之间互动关系的改变并未带来制度性变革,没有产出新的规则,也不能彻底解决现有体制下的劳动关系问题。变革是局部的,更多地依靠自上而下地推动,缺乏劳动者的积极呼应和自觉参与。从广州开发区和佛山顺德的实践来看,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和工资集体协商只是在上级工会要求和推动下进行,缺少企业内部职工自下而上的积极响应,因而推行起来阻力较大,目前只在一部分企业取得成功,还有大量的非公企业对此进行抵制或应付,覆盖面有限。当然这也有一个好处,即改革可以由点到面逐步推进,以免底层民主诉求来势过猛对现有秩序造成冲击而带来的社会动荡。即使在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也可能因为工资协商结果达不到工人们的预期而引发集体行动。作为职工选出来的工会主席由此承受非常大的压力,一方面要尽量满足职工的诉求,尽可能为他们争取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兼顾企业利益,但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并非易事。目前法律不允许工会有集体行动权,如果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致谈崩,工会就会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让劳资双方信赖而具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进行斡旋,使调解结果让双方接受和信服,迫切需要规则对工人集体行动和工资集体协商进行规范。
其次,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也是在基于劳资合作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企业不支持不配合,工会民主选举很难进行,会员选出来的工会主席也难以在企业开展工作,甚至有被企业解雇的风险,个人的职业生涯受到很大影响,所以直选工会主席也同样存在身份摇摆不定的纠结。由此看来,基层工会民主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企业家的牵制,那么,企业如果执意不接受工会民主选举的做法,还要不要坚持工会民主选举?怎样让更多的企业接受工会的改革?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会影响基层工会未来的民主化进程和长期发展,也会影响未来劳动关系的走向。
总之,工会民主选举是工会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工会在工人集体行动后找到的一个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突破口。如果我们不能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制度,不能彻底变革工会组织体制,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局部改良,它能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因此,中国劳动关系迫切需要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化治理,以达到从局部到全面的根本改善。
注释:
①转引自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②转引自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参考文献】
6.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 篇六
建设单位名称:帏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厂房、宿舍、办公楼总承包施工单位名称: 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0年月日
竣工时间:月日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时间:200年月日
我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承诺,我单位已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了以上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或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业务,导致以上工程项目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我单位愿意按照《吴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规定,承担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盖章)
7.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 篇七
关于2010员工工资、奖励、补贴、与核算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拟从五月一日起逐步实施)
一、员工最低保障工资标准(按26天计算)
⑴生产工人980元/月⑵管理人员1100元/月
二、员工工资从原来的75天发放改为隔月发放(每个月的28-30日期间)
三、员工大工工资标准按5.6元/小时计算
四、员工加班补贴办法
1、员工加班至22:30的(指经生产部长批准同意的生产班组或总装线的批量人员加班)免费提供夜宵(5元标准),通宵加班的,凌晨3:30分再提供夜宵(5元标准)
2、总装车间员工晚上加班补贴3元/晚,通宵加班的在原补贴基础上增加7元。
五、生产工人与部分管理员工(原有加班工资的人员)实行全勤奖考核制度
1、凡当月白天全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晚上全参加安排的加班可获得全勤奖50元。
凡当月白天每请假半班或晚上少参加一次加班,或上班迟到早退的少得全勤奖5元。
2、凡当月白天生产累计少于26班(含26班周日除外)或当月上班(包括加班)迟到、早退或加班请假累计超过4次以上的,一律取消本月全勤奖资格。
六、管理人员加班与请假的工资核算规定
1、固定工资人员(有加班工资人员)加班按5.6元/小时或按计件工资结算
2、固定工资人员(无加班工资补贴)①凡参加本车间生产加班当月累计超过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可按计件工资或大工工资标准(5.6元/小时)给予加班工资。②凡参加非本职岗位生产并由生产总调度统一安排的加班,可按计件工资或大工工资标准(5.6元/小时)给予加班工资。
3、管理人员请假均按下列2种方式扣款:①本月有加班的按加班标准扣除②没有加班的按固定工资除以26天为标准/天扣除。
七、对部分生产工种实行超产奖励
总装线、电子组、变压器组(具体方案由各车间提出交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实施)
八、免费提供工作午餐(3元标准)
九、高温补贴
6月15日至9月14日的三个月时间内除七部二办办公室人员外的上班员工均按2元/天标准给予冷饮费补贴,当日不参加加班的少发1元。
十、中秋节每位员工发放月饼与水果各1份。
十一、管理人员每月进行绩效考核,实行奖罚。(拟从6月1日起实施,具体考核内容与方法另定)
十二、生产工人年终奖
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阴历十二月廿八)期间,每月白天出勤超过26天且遵章守纪,服从安排,不出严重质量事故、年内受到各种罚款处理不超过5次以上的的工人,给予500元奖励。(当月出勤未到26天的按月扣50元)
十三、合理化建议奖
公司员工能够对工作生产或生活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产生一定效益的,一旦采纳,可一次性给予100元-1万元的奖励(具体审批与发放程序另定)。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8.食品厂工人的工资核算 篇八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核算方法
今天先让大家了解一下: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核算方法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工资核算方法
(Wage Calculation Formula Based on the Regular Working Time System))一.月正常出勤工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正常出勤工资=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天×月正班缺席总天数)
(备注:若当月正班缺席总天数超过21.75天,则月正常工资A=月标准工资÷21.75天×月正班出勤总天数))
1.2(仅适用于日薪计时制)A=日标准工资×(月正班实际出勤总天数+月法定节假日总天数)
1.3(仅适用于月或日薪记件制)A=月正班总件资+月正班辅助性工资
(备注: 如果当月正班总件资÷月正班出勤总工时的平均小时件薪水平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当地月最低工资÷21.75天÷8小时),则月正班总件须至少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支付)
二.法定节假日工资(B)
2.1(仅适用于月薪计时制)B=月标准工资÷21.75天 × 月法定节假日总天数
2.2(仅适用于日薪计时制)B=日标准工资×月法定节假日总天数
2.3(仅适用于月薪计件制)B=(平均正班日件薪+平均日正班辅助性工资)×月法定节假日总天数 =【(月正班总件资÷月正班实际出勤总天数)+月正班辅助性工资÷21.75天】×月法定节假日天数
2.4(仅适用于日薪计件制)B=平均正班日件薪+平均日正班辅助性工资)
(备注:当平均正班日件薪水平低于当地日最低工资(即当地月最低工资÷21.75天)时,则平均正班日件薪至少按当地日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支付)
十一国庆放假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十一国庆放假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三.加班工资(C)
3.1(仅适用于月薪计时制)C=平均小时加班工资基数×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 加班工资倍率=月标准工资÷21.75天÷8小时×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
3.2(适用于月薪计件制)C=平均小时加班工资基数×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平均正班小时件薪×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
3.3(仅适用于日薪计时制C=平均小时加班工资基数×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 日标准工资÷8小时×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
3.4(仅适用于日薪计件制)C=平均小时加班工资基数×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平均正班小时件薪×分时段加班总工时×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
(备注:1。月/周/日/时薪人员的平均小时加班工资基数至少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即当地月最低工资÷21.75天÷8小时)标准,即至少必须按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来确认和衡量。
2。计时制工资人员的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分别是指1。5倍/2倍/3倍,计件制工资人员的分时段法定加班工资倍率分别是指0。5倍/1倍/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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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按工作日计算的,星期天不发工资,计算方法分为,标准日工资和随机日工资。
1、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0.83天=日工资
2、随机日工资:月工资额÷当月实有工作日= 日工资
注:标准工作日:(全年的天数-全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12=20.83 随机工作日:全月天数-当月所有公休日(星期天)
所以,一个月有30天,周末有8天,如果他周末8天都没有加班,就只算他一个月22天的工资。
以上是指按月发放工资。如果按日发工资,即上一天班发一天的工资。可参阅以下文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正常公司一般一个有月的工资应该是这样算的
拿你二月份来说吧例:你每月的基本工资是1000元,二月请假10天,2月法定假3天,二月正常出勤天数是21天,那就应该这样算:
1000/20.82 = 每天的工资(20.92是国家根据全年假日算出来的固定数)
正常出勤天数21天请假天数7天(其中3天为法假定)= 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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