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5篇)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篇一
CCC认证变更申请书填写范本-注册商标变更(商标更改、增加、撤消)
CC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
原申请编号:此处填写申请原CCC认证证书时的申请编号
生产厂编号:由一位英文字母开头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位于工厂检查报告封面
1.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XX市XXXX有限公司,XX省XX市XX县XX路X号X楼必须与营业执照的信息一致 1.1 联系人:申请CCC证书变更的经办人全称
1.2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区号-电话号码)
1.3 传真:XXXX-XXXXXXXX(区号-电话号码)
1.4 电子邮件:XXXXXX@XXX.com申请CCC证书变更的经办人的电子邮箱
2.付款人名称、地址:XX市XXX有限公司张三,XX省XX市XX县XX路X号X楼CCC证书邮寄地址及/收件单位名称及收件人名称
3.现申请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对应申请变更的CCC认证证书
4.生产厂名称、地址:XX市XXXX有限公司
5.原证书号:申请变更的CCC证书16位证书编号
6.原测试报告号:全项检测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非监督抽查报告
7.变更类别:
■商标更改
□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在3C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在3C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生产厂搬迁。
□原申请人的名称和/
□原制造商的名称和/。
日期:
TEL : 86-021-51095580×805FAX : 86-021-51095580×807
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线
注:
1.CCC证书变更申请必须由原证书申请人(即CCC证书持有人)申请,非证书申请人提出申请,必须附上申请人授权委托办理证书变更的委托书。
2.在完成《CC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填写后,请附上原有效CCC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 Fax to 86-21-51095580×807,发送完后请用电话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Tel:86-21-51095580)
2.商标变更-商标变更申请 篇二
商标变更申请。商标变更申请是商标注册变更申请的简称。
是依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为内容而进行的申请。
中文名,商标变更申请。全称,商标注册变更申请。词意,变更注册事项为内容而进行的申请。最新修订,2016年3月。
百科名片。一。简要说明商标核准注册之后。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
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办理途径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变更的书件格式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或者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委托
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
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
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
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商标变更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
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
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
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
3.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篇三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使用并按照国际局提供的英文或者法文书式,用打字机填写。为了方便我国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有关事项,商标局制定了中文《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申请书》。
(1)申请人名义: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全称(愿意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该译名)。
(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门牌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3)委托代理人的`,写明代理春的名称(愿意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标明该译名)和详细地址。
(4)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5)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6)注意事项:
A、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协议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保护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B、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所有《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C、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属《议定书》缔约方。只有该商标注册或初步审定公告后,才能指定《协定》成员国或者既属《协定》又属《议定书》的缔约方。
D、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义一致。
E、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尺寸最大不超过80MM 80MM,最小不小于20MM 20MM。如商标为彩色的,用文字指出该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F、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G、商标或其某一部分为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H、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属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7)应附有关附件
A、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申请处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B、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
C、委托代理人的,应附代理人委托书。
D、附商标图样两份。
4.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篇四
(首页)
申请商标:
类别: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
商标局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 □ ;否 □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 写 须 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
3、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商标类别栏可同时填写多个商标类别。
5、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外文地址须注明其中文国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6、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通信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8、申请人在提出评审申请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并自首次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9、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10、收费标准:实行按类收费,每个商标类别收取评审费用1500元。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开户帐号:7111410***7,户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借用),用途:第……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评审费。(汇款人应与商标评审申请人一致)。
11、邮寄办理的,应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将汇款单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
12、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字或者印刷。
驳 回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复 审 申 请 书
(正文样式)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务: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事实与理由:
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说明:
13、此书式是供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样式。申请人只需按此申请文书样式要求书写申请书,不受此文书样式篇幅限制。
14、申请人按此文书样式提交纸质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打字或者印刷。
15、申请人所提出的“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应写明具体请求和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申请人对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复审申请的,须在“评审请求”中写明。
16、申请人在阐述“事实与理由”时,应写明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应另外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待证明的具体事实。
5.商标注册申请书模板 篇五
申请人名称(中文):
潍坊劳恩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
申请人国籍/地区:
中国
山东
潍坊(删除)
申请人地址(中文):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商业村万豪居3-302(营业执照地址)
(英文):
邮政编码:
261100(客户地址邮编)
联系人:
李松林
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财富国际上午大厦528室(删除)
邮政编码:
261041
商标申请声明: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要求优先权声明:
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
基于展会的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
申请/展出国家/地区:
申请/展出日期:
申请号:
下框为商标图样粘贴处。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商标说明:
商标注册为“
”。
类别:
9类
商品/服务项目:
1.2.3.4.5.6.7....截止。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填写说明
1.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并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栏: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3.“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4.“申请人地址”栏: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5.“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栏:此栏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其在中国的联系方式。
6.“代理机构名称”栏:申请人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此栏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不填写此栏。
7.“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8.“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9.“要求优先权声明”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10.“申请人章戳”栏: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所盖章戳或者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1.“代理机构章戳”栏: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此栏加盖公章,并由代理人签字。
12.“商标图样”栏:商标图样应当粘贴在图样框内。
13.“商标说明”栏: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
14.“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15.“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此栏填写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并在空白处按顺序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16.收费标准: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8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8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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