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3篇)
1.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威 远 县 财 政 局
关于2009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扶办字„2006‟51号)精神,为进一步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资金困难问题,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的(一)创新财政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村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探索新形势下扶持贫困户生产发展新模式,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运行新机制。探索建立“互助资金”与贫困户的生产、技术、销售等环节结合的有效方法,在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的同时,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通过“互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成本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培育新型农民,逐步达到实施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持续发展,形成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试点村(组)选择条件
(一)群众有发展愿望,积极性高,民风淳朴,村民团结,风气正,信誉度较好,有能力管好、用好“互助资金”。
(二)有一个好的村级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较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对建立“互助资金”有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三)具有一定的资源条件,主导产业明确,有产业带动优势。
(四)被列为整村推进的村优先。
三、资金来源、性质和使用原则、范围
(一)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缴纳的互助金和捐赠资金。每个试点村(组)成立不少于30户参加的“互助资金小组”,县按入互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扶贫资金。入互村民都必须交纳互助金(不计息),最低不得少于2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个试点村(组)按统一标准交纳。入互村民确需退出的,退还该户交纳的互助金(不计息),县配套的扶贫资金归互助资金小组共有。在册绝对贫困户交纳互助金确有困难的,可由互助资金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决定免交或少交。
(二)资金性质:互助资金归互助资金小组所有,由互助资金小组全体成员共同使用、受益。
(三)使用原则:有偿使用,有借有还,滚动发展。
(四)使用范围:只能用于支持入互村民发展生产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以及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饮食服务业和农家乐旅游项目。“互助资金”不得平分私分,不得用于抵扣往来款项,不得用于村、组内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项目(如农户用于企业入股、子女就学、治病等),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目的,不得对外放贷,不得用于管理小组工作经费等支出。
四、资金管理方式
(一)互助资金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入互村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共同参与、相互监督。试点村(组)要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作风正派、长期在家、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和乐于奉献的五人成立资金管理组(组长1人、副组长1人、财务经办员1人、项目管理员1人、监督员1人),负责互助资金的审批、公示、发放、回收、管理,及时向本组全体成员公示借款、回收和财务报表情况,并定期向乡镇汇报资金运作情况。
(二)互助资金小组要召开全体入互村员大会,制定“互助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管理小组成员条件、产生、职责分工及改选;配套资金数额;项目申报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借款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措施;借款户的比例、对特困户的照顾办法、公告公示等,并按制度组织实施。管理小组接受县扶贫、财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三)互助资金小组应当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互助资金”专户,专门用于互助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试点期间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由所在地乡镇财政所代理。
五、运行程序
(一)联户担保。采取1户借款需由一定经济实力的1—2户入互村民联合担保的方式发放借款,已为他人担保的村民担保期间不得借款。如需其他担保、抵押方式,由互助资金管理组讨论自主决定。
(二)借款额度。每户一次借款为1000—3000元,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
(三)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年。
(四)资金占用费。按照等于或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收取,月占用费在6‰左右为宜,具体标准由入互全体村民集体讨论决定。
(五)借款户数。借款户数不得超过入互总户数的45%。
(六)资金占用费、银行存款利息的分配。按当年实际收取的占用费和发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中分别提取20%作为“风险金”,80%作为“管理费收入”。
(七)借款程序。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管理组审批→公示→签定合同→及时放款。
六、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2008年9月1日—15日,利用各种方式广
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社会知晓度,让村民认识互助资金,明确资金的性质及管理模式,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确定试点单位。2008年9月16日—30日,按照项目选择的条件、内容和要求,各乡镇按照分配的指标,初选试点村(组)。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情民情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评选,确定试点单位。
(三)项目培训。2008年10月1日—10月15日,成立互助资金小组筹备组。县扶贫、财政部门组织对筹备组成员进行资金管理、运作方法等进行业务培训。
(四)召开“入互”成员大会。2008年10月16日—11月30日,互助资金小组根据村民讨论通过的试点方案,起草“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接收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召开“入互”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资金管理组,讨论通过“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五)县扶贫局、财政局与乡(镇)、村三方签定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责任书。
(六)建章立制。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互助资金小组建立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在当地信用社开设帐户,完善手续,组织借款的发放、回收与管理。
(七)检查验收:2009年3月,开展互助资金村自查、审计、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
七、奖惩办法
每年,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互助资金小组“互助资金”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等指标进行评估、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可以用于培训、管理费用,也可以用于补充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具体用途由互助资金小组召开入互全体成员大会决定。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财政扶贫资金收回,所在乡镇、村不再增加扶持资金,并相应减少项目安排。如有贪污、挪用等违法现象,将依法处理。
八、组织与管理
(一)为加强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和县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另发)。实施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互助资金实施工作,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选择好试点村(组),指导试点村(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文件档案;指导试点资金管理小组日常工作,帮助规范运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服务,了解项目运作情况;每季度书面报告试点情况和资金使用报表。
(三)要加强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要制定“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运作。县扶贫开发局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对项目实施前、中、后及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监测。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2.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的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我国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农村, 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农户贷款难问题, 在国家支农惠农资源大量增加的背景下, 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是新时期我国扶贫事业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
2005年6月,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在四川仪陇县开展“搞好扶贫开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试点工作, 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以互助资金为纽带的扶贫互助社是其中一项中心内容。2006年5月,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以下简称“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试点工作, 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随着试点的推行, 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也受到重视, 试点的制度安排通过增强贫困农民权利和激发农民主体性而在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农民能力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成为关注的焦点。
2 项目村X村基本情况介绍
X村位于宁夏自治区盐池县, 由于处于宁夏的东部山区, 该县农业的主要特点就是“十年九旱、土地贫瘠”, 也就是当地农户在种植业方面基本都是靠天吃饭的, 农户的主要生计手段是养羊。项目村x村经济收入为农牧业并重, 全村的收入来源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和工副业 (主要是打工) , 三业所占比重约为20:55:25 (纯收益比率) 。人均纯收入1960元, 社会经济状况在全乡处于中等水平。农户贷款的主要目的是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
3 互助资金在该村的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村村民, 村里在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的帮助下建立了各种制度以保证资金的正常运作, 其中主要是《x村村级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这一制度有效的促进了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以下是互助资金在该项目村制定《使用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1)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借款额度原则上每股控制在1000元以内, 并实行5户联保, 为确保资金安全, 每个联保小组至少有2户农户只做担保不可借款。
(2) 农户入股:农户入股每股400元, 入股:借款比例为1:2.5 (即每入一股可借款1000元) 。
(3) 借款额度:以1000元为单位, 根据农户实际需求申请, 但最多可入3股, 借款最高限额5000元, 专业户、示范户可适当增加, 逐轮滚动。
(4)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借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 到期必须偿还本金, 每半年清收一次占用费。如遇特殊情况, 必须经管委会研究同意方可适当延期, 且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 借款占用费率:借款期内, 按0.8%的月占用费率计算借款占用费。对延期使用的借款, 月占用费率按1%计算。
(6) 占用费率的分配:按比例进行分配, 25%用于管委会管理费用, 35%用于农户分红, 40%滚入本金。
(7) 借款申请:凡本村农户均可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切实可行的、具有一定基础的短平快发展项目, 向管委会提出借款申请, 陈述借款理由和已具有的基本条件。
(8) 借款审查:管委会收到农户借款申请后, 明确专人对该户申请进行审查 (包括实地考察) , 原则上每月召集全体成员对农户借款申请研究一次, 根据农户计划实施项目的可行性, 确定是否对该农户发放借款, 如遇特殊情况 (如申请农户较多时) , 管委会应及时组织进行研究。
(9) 借款发放:凡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借款, 经管委会主任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向农户办理借款发放手续。
(10) 借款担保:凡是农户向管委会申请借款, 除农户自身财产必须超过借款金额1倍以外, 还必须出具担保证明。没有担保的申请, 管委会一律不予处理。担保采用两种方法:一是联户担保, 即农户自愿组成借款小组 (原则上5户为一组) , 小组内任一农户借款, 如该农户不能按期归还, 其他农户必须负连带责任, 并在3年内不给予本联保户借款和分红;二是个人担保, 借款农户可以找有实力的农户担保, 在借款不能按期偿付时, 担保农户负连带责任。农户借款可选择两种担保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同一户原则上不能同时为几户农户担保。管委会成员不能为借款农户担保, 但对每一笔借款负连带责任。
(11) 借款偿还方式:在借款期限内还款时间为半年以上。在偿还借款的同时必须还清相应承担的资金占用费。
(12) 信用评级:为促进基金的持续运转, 建立农户信用评信制度, 即根据农户借款使用情况、偿还情况等确定农户信用等级, 作为今后基金发放的主要根据。
4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该村实施效果及意义
笔者通过和农户的访谈切实体会到了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施以来给农户带来的利益。
4.1 对农户生计的改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由于盐池县的自然条件恶劣, 人畜饮水均为雨水, 当地的种植业更是只能靠天下雨才能保证庄稼有收成, 这样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就只能是养殖业———放羊, 一些农户想发展其他副业如果没有资金支持是肯定不行的, 买羊没有资金也是不行的, 但是由于信用社现在贷款比较难, 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就能很好解决以上那些生计问题, 所以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就成为信用社很好的补充。
4.2 对贫困地区农户的能力建设有很大帮助
自从该项目村实行这个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以来, 盐池县政府和中国农业大学的老师们对该资金的管理使用在村里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培训, 让很多普通农户在跟一些专家的交流中学习到了很多先进的理念, 而且让农户学会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如何合理解决所遇到问题的能力。
4.3 村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
因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一直强调要让村民来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 所以选举了资金管理的管委会和资金监督的监督委员会, 在这个选举过程中很多村民都很珍惜自己的选举权, 他们会从村里选出自己认为诚实、有能力、廉洁的村民进入管委会和监督委员会, 这使很多村民的民主意识真正激发出来了。
4.4 贫困农户一般更有信用, 还贷率很高
到目前为至村民的贷款还贷率还是很高的。贫困人口因为贫困而难以获得其他种类的贷款, 因此会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贷款机会。加之为了改变贫困状况, 因而更遵守信贷纪律和有关规定。因此贫困人口是值得信赖的!与此相反, 农村的非贫困人口, 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及其较优越的社会经济背景条件获得低息扶贫贷款, 而真正的贫困人口, 由于贫困无能力与非贫困人口抗衡, 他们贷不到款, 而非贫困人口却可以贷到, 而且非贫困人口还可以凭借自己的社会背景到期不还款, 这可以从李小云在讲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时的一句话得到验证,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在宁夏盐池支持的小额信贷, 还款率很高。还款率不高的都不是小额信贷, 穷人的信誉很高, 他们很珍惜它, 否则就没法生存, 不还钱的都不是穷人, 是有钱有权的人。”所以贫困人口在借互助资金后的还款率是很高的。
4.5 这个政策充满了乡土感情
互助资金在还款方式条款中规定了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 到期无法偿还的, 可以向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 继续使用, 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1年之内不收逾期占用费。在这方面与信用社就不一样了, 因为在村民眼里, 信用社代表的是正式的基层信贷机构, 对村民未能及时还款的原因不了解, 也没有动力去了解, 说到底就是没有什么乡土感情在里面, 只会要求村民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来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有其乡土感情优越性。
4.6 有效地遏制了当前农村的高利贷行为
由于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吸纳存款和投放存款这两方面。而在生产力落后的地区, 往往对贷款的需求大大超过存款。人民银行对信用社的资金支持有限, 并且低于对其他商业银行的支持。而在同一地盘上, 直接给农民提供信贷资金的现在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 面对农民对信用社的依靠与对资金的巨大需求, 农村信用社目前根本无法满足。另外, 信用社因为扎根农村, 因此除了在吸收存款上无法与设立在城镇的商业银行竞争外, 在收回贷款方面, 遇到的问题更多。越贫穷的地方农民的信用意识越淡薄, 放贷容易收贷难, 造成了呆帐坏帐成串。这样, 有的乡村信贷员产生“与其贷出去无法收回, 不如不贷为好”的想法也就不足为怪了。但是贫困地区的农户经常只是为了购买农用物资等以发展生产为目的的贷款, 而信用社又不给贷款, 因此就给高利贷在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温床, 这些高利贷的利率一般是银行的几倍, 有的贫困农户到期就可能还不上所借高利贷而不得不倾家荡产, 这不仅不利于农村的和谐发展, 而且导致了利滚利“驴打滚”的恶性循环, 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民间高利贷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发展互助资金就能极大的便利农户贷款, 农户不仅是贷款的主体, 而且也是监督者, 农户不用再为贷款而向农信社说软话了, 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而且也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了。
5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运行过程中的不足
(1) 贷款量少。在调查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农民发展生产很有效, 但是就是每次贷款的资金量小, 笔者就说:那你可以多配股, 这样就可以贷到更多的款啊, 但是村民说现在的资金总量小, 由于要考虑全村所有村民对贷款的需求, 所以入股的额度一直是控制着的, 从刚开始的1~2股, 发展到现在的4股 (因为滚动发展, 所以本金添加了一些) , 但这还是不能满足很多农户的需求, 所以大家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的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2) 不允许吸储。由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不是完全的金融机构, 而且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发起这个农村基层融资机构时就表示不允许该资金吸纳储蓄, 但是这跟村民想要得到更多贷款的现实又不相符, 所以管委会的成员就认为政府是否可以在这个方面能给予更大的自主权。
(3) 目前村里资金运作都是纸制、手工操作的, 没有一套像银行或者信用社的电子软件处理工具, 这样效率就低些。笔者看过村文书做过的账簿, 感觉工作量很大, 比正式的金融机构的程序还多 (这里增加了很多保险措施的程序) 。
(4) 由于资金总额较低, 所以给资金的相关管理人员一年的工资也低, 这样不利于资金的可持续利用。X村文书一直在村里当会计, 所以这些记账的活都比较熟, 而且文书很热心于这项工作, 但据笔者观察, 如果对文书缺少其他相应的激励措施的话, 他恐怕也不愿意这么一直干下去, 这就关系到资金的长期可持续利用问题了。
6 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基层发展的一些建议
6.1 增加资金的筹集渠道
为了进一步发挥社区发展互助资金对贫困农户的帮扶, 增强互助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加大宣传, 引导社会上更多的富裕资金投入进来, 从而让本金增加以切合农户对更多资金的需求。
6.2 增加政府对互助资金的投入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国家扶贫资金可在现有的扶贫总额基础上增加在该项目上的投入力度, 以造血而不是输血的方式扶助农户, 因为贫困农户有了发展生产的资金后依靠国家的程度就降低了。
6.3 促使其市场化
当前信用社的资金来源是人民银行, 那么人民银行能否在提供给信用社的资金中拿出一小部分提供给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呢, 这样就使信用社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同样的市场经济情况下公平竞争, 同时互助资金的本金量也充足了, 既能满足农户对大额贷款的需求, 也让互助发展资金能够更快地发展, 贫困农户得到低息的资金, 村级管理人员也得到一定的激励, 从而达到了各方的共赢。
本文所列管理办法为整理实地调查资料。
参考文献
[1]陆汉文, 钟玲.组织创新与贫困地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河南、安徽试点案例研究[J].农村经济, 2008年第10期.P1.
[2]何焱.正确认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作用——对太湖县建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合作经济, 2008年第7期.
[3]韩俊.中国农村金融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 2007:31237.
[4]徐鲜梅、刘军、杜晓山.小额信贷与中国扶贫经验与思考[M].中国妇女出版社, 1998年6月第一版.
3.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基本情况
全县52个互助资金协会共有会员13082户,贫困会员4264户,资金总额1444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842万元,会员资金602万元。2013年,全县52个协会累计向会员借出资金1738.5万元,用于种植业695.5万元;用于养殖业661.8万元;用于加工业120.4万元;用于营销及运输业260.8万元。借出资金到期还款率达到100%。互助资金帮助借款会员户均增加经营收入2000多元。
目前各协会财务状况良好,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各协会自运行以来收取的互助资金借款使用费达到453万元,累计支出345万元,收益108万元。
二、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程序
一是认真确定试点村。根据试点村确定条件,由试点镇确定不少于试点村两倍的预选村。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预选村两委成员会、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会征求意见,经过县、镇两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考察、分析、比较和筛选,最终确定试点工作村,并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两委成员参加的协会筹备小组。
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整个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总纲,关系到试点工作的成败。为此,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镇有关人员组成征求意见组,先后走访村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1600余人次,征求意见近200条。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酝酿,制定出了既符合上级政策又切合全县实际的《临朐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试点镇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是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分四个阶段三个层面进行了宣传工作。第一个阶段,召开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研究我县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及注意的问题等。第二个阶段,在试点镇召开会议,学习《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流程、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第三个阶段,对试点村村民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登门入户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建立互助资金的目的、实施方法,以及入会资格、入会程序等。第四个阶段,组织县镇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驻村工作组组长、村筹备小组组长,到外地试点市县参观,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四是合理确定贫困户和低收入户。以试点村上年度各户的人均纯收入为基础,通过本户申报,各村民小组评选认定,村两委审查,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等程序,形成本村特困户、贫困户名单,由本户签字确认后,张榜公示5天,最终按照总户数4%左右的比例确定特困户,按30%的比例确定贫困户。
五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时间表。制定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工作。同时,加大调度力度,每两天调度一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选举产生互助资金协会办事机构。试点村入会户数达到20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入会要达到村贫困户的70%以上)时,由筹备小组召集全村入会农户召开选举大会,会员一户一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会和监事会中至少有一名贫困户代表,监事会成员必须有一名女同志。
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理事会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理事会成员,依据互助资金协会运营状况,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一般掌握在每人每月不超过150元。资金来源从收取的互助资金借款使用费中解决。具体发放数额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各村实际确定。
监事会是互助资金协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监督互助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作。
七是认真抓好协会建设。严格按程序进行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制定协会章程,并在县民政局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协会的性质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民间组织。在县技术监督局申请法人代码证书,刻制公章,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专用账户。按统一标准对协会办公室进行装修,统一配备办公用品。集中对各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互助资金协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一是吸收会员。凡户口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筹备小组提出入会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本人签名或按手印。筹备小组确认和同意,并在申请表上签名后,发给会员证。贫困户、低收入户自行放弃入会的,由本户写出自动放弃入会的证明。如果他们以后申请入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是筹集互助资金协会资本金。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缴入会资金、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财政给予每个试点村15万元的补助。入会村民缴纳资金标准是:贫困村特困户可免缴;贫困及低收入户200—1000元。按省扶贫主管部门规定,每村村民自缴资金总数不能超过11.25万元,即财政资金15万元的75%,目的是尽量减少农民的负担和资金风险。
三是互助资金使用的原则、对象和范围。(1)使用原则: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有偿使用,滚动发展。(2)使用对象:本村互助资金协会全体会员。优先照顾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特困户、贫困户。每年获得借款的贫困户人数不得低于入会贫困户的50%。(3)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得使用互助资金本金。
四是使用互助资金的借款程序。(1)会员写出借款申请(包括借款用途、项目效益、还款时间、违约保证等),借款人签字和按手印确认。(2)互助资金协会审查批准并签章。(3)公示。(4)签订借款合同。(5)互助协会办理借款手续。
五是互助资金的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和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1)每户每次借款数额原则上在3000元以下,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2)向借款会员收取借款使用费,借款使用费率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六是互助资金借款实行担保制。(1)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协会会员。(2)实行协会会员“多户联保制”。
七是对借款违约的责任追究。(1)对到期不按时还款的借款户,协会坚决追回借款本金和使用费,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或担保人拒不偿还的,由协会提起诉讼,依法处理。(2)借款户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的,协会要追回借款和使用费。(3)借款人和担保人若发生借款和担保违约,以后不再给予借款。
八是互助资金收益分配原则。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收取的借款使用费收入在减去协会运行费用后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顺序如下:(1)公益金。按不低于借款使用费收入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贫困户和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用途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公积金。扣除公益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
九是互助资金的日常管理。(1)互助资金本金存入所在镇农村信用社互助资金账户,由协会独立建账核算。(2)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目的,不得向本互助协会会员以外的农户借款,不得吸收外界存款。(3)互助资金的借款发放与回收,由协会理事会具体负责,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对社会捐款和收回的借款及使用费等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农村信用社互助资金专户。(4)协会建立互助资金专用账簿,保管好各类凭证,做到日清月结。(5)协会按要求每月向县、镇互助资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
十是对互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外部监督。互助资金运行期间,县、镇两级互助资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情况、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率等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审核、检查,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对实现保值增值的,给予奖励,扩大资金规模;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注销协会,依法追回政府投资。
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新生事物,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互助资金协会的组织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每一个互助资金协会就像一个小的农村信用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没有扶贫工作专门机构,乡镇一级的管理只是靠财政所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中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互助资金工作的开展涉及财会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单靠扶贫系统的现有人员(普遍不懂财会业务)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实现不了经常性、连续性的监管。实践证明,要想管好用好互助资金,切实发挥其作用,并保证不出问题,亟需成立县级互助资金专门管理机构。建议由政府批准并下发文件,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对互助资金的全程监管。
二是互助资金协会监管约束机制还不健全。主要是缺乏对协会理事长管理和制约的措施办法。理事长是协会的带头人,大多数由村委负责人兼任,个别村委负责人存在“一言堂”作风,工作中缺乏民主风气,影响到协会的工作氛围,使一些监事会成员对协会工作不热心,未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因此培养提高协会理事长的政治思想素质,使他们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是决定互助资金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是互助资金协会在运行中还存在不足。主要是部分会员占用借款时间超过了借款期限;一些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仍然是需要关注的问题;由于资金量少,不能满足会员的实际需求,使有些会员不愿意到协会借款等。针对上述问题,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增资力度,增加借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借款期限加以解决。对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信誉度高的会员,借款额度逐步提高到1万元,借款期限放宽到1年为宜。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朐县财政局)
4.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长江、黄河水系的分水岭。是省会西安南枕的绿色屏障和“后花园”,安康的北大门,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东接柞水、镇安,南连石泉、汉阴、汉滨,西邻佛坪,北靠长安、周至、户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山地占96.41%,耕地占2.73%,水域占0.86%,地貌特点是“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辖14乡镇9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万余人)。有森林4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2%,分别是全省、全国的3倍和6倍。“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资源富县,经济穷县”的基本县情。2009年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16%。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0.23%,总人口618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25%。截止9月底,八个试点村吸收会员1032户,占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的60.2%,其中:贫困户会员522户。收取基准互助金51.6万元,省级安排专项扶持资金6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6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1万元,互助资金总量为192.6万元,平均每个村24.08万元;组建互助联保小组206个,村级互助协会监事会管理人员48名;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共配股206户,占入会总户数的20%;赠股49户,占入会总数的5%。已投放资金115.5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0%。平均每村投放资金14.45万元,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运行,保证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食用菌、野生猪苓种植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解决了8个贫困村385户贫困农户缺乏生产资金问题,促进了村级协会农户树立互助合作的意识,推进了诚信社会氛围的健康形成,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可持续使用,为开发式扶贫探索出了新的发展路子。
二、主要做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始,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搞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召开全县扶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信用联社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组,各村还成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为了促进扶贫互助资金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让广大群众了解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县扶贫、民政、财政、宣传、广电和金融机构等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
标语、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大会、举办宣传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运作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配强协会班子。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是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基于这种认识,为了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工作中坚持抓好几个关键环节,保障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立足县情定村子。在试点村的确定上,立足于有示范性、带动性、典型性的要求,把县委、政府确定的野生猪苓种植、食用菌种植、白山羊养殖、冷水鱼养殖、大鲵养殖等五大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把镇、村两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实际执行能力结合起来,根据各村的资源状况,采取优先选择的原则,确定了8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村。为全面推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把条件配班子。在组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上,他们对各村推荐的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和监事会组织成员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互不交叉任职的原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一律不准进入协会组织。尤其是协会会长、会计、出纳和监事会主任的配备上,坚持把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民“信得过、有能力、会办事、懂经营、群众公认”的村民作为候选人。经逐级按程序审定后,由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召开协会成员第一次大会,采取票选制,选举产生协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财政局,由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后批复。三是典型示范引路子。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把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引向深入。首先选择在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的试点,扎实搞好组织发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一个月的试点,基本达到了组织机构、宣传培训、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工作措施“五个到位”,实现了有固定办公地点、有协会牌子、有协会管理人员、有协会规章制度、有协会档案、有扶持发展项目等“六有目标”,通过试点探讨摸索了一些经验,为全县其他7个村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其次,组织人员深入到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对该村运行比较成功的妇女发展基金的管理模式、运作程序、资金管理、妇女发展基金的效益等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下发各村,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同时,还邀请新铺村妇女发展基金管委会主任在全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培训会上介绍经验,确保了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科学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运行。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一项新的扶贫模式,也是支持贫困农户调整产业、发展项目、保障增收的一个重要举措。为规范互助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一是广开言路,健全制度。根据中、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章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职责》,村级互助资金《借款、还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十不准制度》、《十不贷制度》,村级互助资金《操作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入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项目评估办法》和村级互助资金贷款安全协议等规章制度,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各项职责和制度贴近群众,使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和办法更加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实用性。二是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协会章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形成后,在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第一次大会上交协会会员讨论表决通过,按制度抓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实施,确保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安全、健康、有序的运行。三是事前监督,规范运行。由县村级扶
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组织扶贫、财政、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深入各村,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验收办法》对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实行资金投放运行前的验收,本着“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投放一个”的要求,严格验收把关,验收合格方可投放互助资金。四是把好入口,确保安全。严把协会“会员”入会关,保持会员队伍的“纯洁”性。还明确规定有社会不良表现,明知有骗取、套取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现象的村民不准入会。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达到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三、主要特点
千村扶贫互助资金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由贫困户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滚动使用、长期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小额信贷,是一个带有金融特点操作方法的惠民项目,它与过去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项目操作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为管好用活这笔资金,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第一、坚持“四权”分离的原则。按照资金安全,永续利用、到期归还、有偿使用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十不贷”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协会会员信用等级评定,优化农村诚信环境。同时,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委托乡(镇)财政所管理,严格执行管理权、投放权、使用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财政所只有资金管理权,没有审批权;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只有资金的审批、投放权,没有资金使用权;村监事会只有监督权,没有资金投放权;协会会员有资金使用权。坚持做到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起到防范风险和规范运作的效果。第二、规范财务及档案管理。实行财务及档案管理“四统一”。县扶贫办统一印制农户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资金投放借、收票据等财务凭证;借款、收款票据实行统一领用登记签字制;统一购买财务帐薄及设置会计科目;统一财务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第三、实行资金借款担保。县扶贫办制定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借款安全协议书,实行乡镇政府、财政所责任担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借款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第四、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从试点工作开始,就把会员入会、基准互助金收取的额度、收取的标准、互助资金占用费率、互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原则等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提高,保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五、强化检查指导。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没有成功经验和模式,都是在探索中总结,摸索中完善,他们始终坚持每月到村检查指导一次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尤其是在指导财务工作上,实行现场指导,对财务会计、出纳手把手的教,8个村会计、出纳基本上掌握了记帐方法。财务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四、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为帮助各村选准产业项目,解决生产投入不足的困难,充分发挥互助资金带动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的作用。明确规定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及营销等生产性项目,不得用于非生产性项目(如修路、架桥、起房盖屋、看病、上学等),体现扶贫的宗旨。一是互助资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结合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旬阳坝镇大寺沟村,广货街镇沙沟村等实施特色民居改建,村容村貌极大改观。二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互助资金协会依法登记注册,机构合法,证件齐备,协会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制度健全,为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中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也使互助资金协会成为农户和个体户、种养业协会联系的桥梁纽带,把协会建在产业链上,产业链联在农户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互助资金成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的平台。三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户发展项目的主动性。始终坚持在投放村级互助资金前期,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发展有保障”的原则,由村项目评估小组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对贷款农户进行项目评估,对有项目的贫困农户优先投放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贷款,签订产业扶持协议。截止9月底,向385户贫困户借款115.56万元,四是互助资金促进了 “一村一业”的产业发展。如: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的白山羊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旬阳坝镇大寺沟村野生猪苓栽培项目村及能人大户;广货街镇沙沟村冷水鱼养殖;城关镇龙泉村大鲵养殖项目;龙王镇东沟村猪、牛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养殖项目等。互助资金扶持野生猪苓栽培60户,发展12000窝;天麻30户400窝;扶持养羊项目户60户,建标准圈舍4800平方米,养羊3000只;扶持养猪项目户70户,其中:大户12户,建正大圈舍8500平方米,共养猪1100头;扶持养牛项目户20户,养牛60
头;扶持养鸡项目户70户,养鸡10500只;养鱼25户7500尾;扶持袋料食用菌栽培50户,发展香菇34000袋,从而使这些村在我县成为比较知名的“一村一品”示范村,这些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农户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互助资金试点促进了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对历年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科学的后续管理,是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扩大扶持覆盖面,实现扶贫资源效益最大化。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将农户“闲置资金”以入股的方式纳入互助资金管理,可以大大提高投资的规模效应。带动农户可持续发展和增收。六是互助资金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互助资金的投入和民主化管理,解决了基层组织有心办事但无钱为民办事的实际困难,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坚定了群众自觉跟着党组织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积极性,使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目前,群众的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有效预防了“三股势力”对群众的拉拢,促进了试点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
实践证明,在贫困村建立村级“互助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和扶贫开发方式更加符合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一种有益探索,是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直接在农村和农户中落实的一次革命性尝试。这个项目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以金融操作的方式,打破了过去传统的资金配置方式和项目运作方式,使扶贫资金从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从短期使用变为长期使用,并将政府投入与群众自有资金科学合理地捆绑在一起,建立起“人人有钱、人人管钱、人人用钱、人人诚信”的信用机制和项目运作机制。进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优化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充分调动了农户自主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探索出以下基本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是前提。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加强扶贫开发的新尝试、新探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把好事做好,让群众得到实惠,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只有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真正选出会员信任的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才能让广大会员放心和满意,试点工作才能稳步推进。
二是广泛宣传是关键。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来讲,是一项新生事物。要想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互助组织的性质,明白互助组织的操作规程,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加入合作组织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才能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引导工作扎实,组织发动工作得力的地方,群众的入股参与率就高,资金使用效益也最好。反之,群众入股参与率就低,资金使用效益也差。
三是建章立制是核心。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东西。开展互助资金组织建设,搞好扶贫开发,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使各项规章制度既有约束性又有操作性,真正从源头上堵塞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发生资金运行的风险。否则,试点工作很难长期有效运转。
四是加强监管是保障。执行制度靠自觉性,但仅仅有自觉性还远远不够,还必须靠外部力量进行监督。由于各试点村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普遍比较低,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是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真正把基础工作做好,让互助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五是农民增收是目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国家为有效缓解贫困村群众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而进行的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其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只有牢牢把握住促进农民增收这个关键,我们的工作才不会偏离轨道,才能体现扶贫的宗旨,也才能被更多贫困群众接纳和拥护。
五、存在问题
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摸索了一点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赢得了贫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但是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理难度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在管理上没有成功经验。第二、管理困难多。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大多数村是贫困村,居住分散,村集体无积累,办公无经费,村财务人员素质低,达到规范管理有一定过程。第三、村协会工作人员第一年的报酬难以解决。第四、资金投入到项目后的风险规避机制不够健全。第五、资金与户规模大小有差异。大村小村农户使用互助资金平均率上存在着不平
衡等问题。第六、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十分困难。这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需要我们作出坚持不懈的探索努力。在今后工作中解决思路是:第一、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结合本县的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之达到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第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把资金的投放、回收管理与报酬挂钩,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考核、考勤、实绩、能力相结合,建立《村协会报酬管理办法》,用激励机制调动村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村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把培训作为一种制度,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次,真正提高村协会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努力把我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抓出成效,真正成为贫困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长期使用的扶贫项目,为全县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作出积极贡献。
六、几点建议
一是对千村扶贫上级专项互助资金额度适度加大。大小村应有所区别。(100户以下村15万元,100-150户的村20万元,150-200户的村25万元,200户以上的村30万元)。
二是村级协会管理人员报酬拿入财政管理。大村(200户以上)年经费1万元,小村(100户以下)年经费不低于7000元。(含管理人员报酬)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人员的素质。
四是加大扶贫互助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可按全县村总数的30%安排。
五是适度延长农户贷款使用年限,(适宜1-3年),降低占用费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六是增加县扶贫办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培训、旅差等费用。
5.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贫开办发[2009]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兰坪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总目标是: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社和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性质是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生产发展资金。其重点在扶贫,关键在互助,方向在合作。
第三条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来源是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资金存在银行的利息、资金借出收取的占用费等。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分归全体村民所有,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归其本人所有。互助资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有。
第四条
互助资金在被确定的扶贫互助社内滚动使用,对不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运作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将该社的财政无偿互助资金收回并调到其他扶贫互助社。如有贪污、挪用、私分、转移互助资金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坚持自愿参与,社内互助;无偿投入,有偿使用;用款申请,社内审批;担保供款,互助监督;生产专用,禁挪他用;有借有还,滚动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参加扶贫互助社规定 第六条
参加扶贫互助社自愿,退出扶贫互助社自由。
第七条
参加扶贫互助社必须是已列为互助资金试点村民小组的固定居住农户,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社的社员。
第八条
参加扶贫互助社的社员,缴纳200元的互助金,并以此作为参加扶贫互助社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参加扶贫互助社的农户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自觉遵守《兰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互助社章程》的农户。
第三章 扶贫互助社的组织
第十条
民主产生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召开扶贫互助社社员大会,民主选举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社员组成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扶贫互助社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理事兼会计、理事兼出纳等3人组成。
第十一条
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成员的条件:一是本社社员;二是长期在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加工业;三是公道、正派、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四是在当地有一定威望;五是有一定文化知识。
第十二条
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的职责:
(一)根据《兰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制度》要求,组织扶贫互助社员共同制定本社《章程》;
(二)执行互助社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本社互助资金审批、发放、回收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与本社的互助社员联系和协调;
(五)定期向互助社的指导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六)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作情况。
第十三条
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理事会:领导本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本社章程、制度;向上级汇报本社资金运作和绩效情况;负责定期召开扶贫互助社例会,公平、公正、公开办事。理事兼会计:负责做账,在例会上向全体社员公布账目,每个季度末向扶贫办报送一次资金使用情况报表,监督出纳工作,监督本社遵守制度和执行章程。理事兼出纳:负责现金的收支管理,做好现金日记账,及时提供会计记账凭证,与会计和信用社适时对账。
第四章 扶贫互助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互助社员借款审批采用全体社员票决制,必须由互助社4/5以上的社员投票同意,方可借款。
第十五条
互助社员借用扶贫互助资金,承担一定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率统一执行月5‰的利率。资金占用费和银行存款利息的50%用于管理人员补助和机构运转;50%滚入本金、扩大互助资金规模。
第十六条
互助社员借用互助资金的人数必须控制在试点互助社员的50%以下,以充分发挥非借款社员的监督作用,杜绝超期使用,确保互助资金快速周转,公平受益。
第十七条
根据互助社经济发展能力和入互数,支持每个互助社财政扶贫资金规模为5—15万元。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持互助社社员发展生产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短、平、快项目。互助资金不得用于:
(一)农户企业入股、经商、子女上学、治病、改善居住条件、违法生产、破坏环境、损公肥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及明显的亏损性生产项目;
(二)不得抵扣贷款;
(三)不得只存不贷,谋取利息;
(四)不得私分和平均分配;
(五)不得用于发放管理人员工资及支付其他办公费用。
第十八条
申请互助资金借款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互助资金借款仅限于被列为试点的扶贫互助社社员,其他人员不得借款,前期借款不还清,后期不借款;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扶贫互助社章程》;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九条
扶贫互助资金借款额度一般控制在3000—10000元以内。第二十条
社员申请借用扶贫互助资金的,向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提出申请,申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偿还方式、担保人和担保抵押物等基本情况。全体扶贫互助农户集体讨论后,由理事会审批,签订借款协议、填制互助资金借款凭据,信用社根据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开据的支票,向借款户发放借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最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二条
借款户归还互助资金借款及资金占用费时,应将现金存入本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在农村信用社的互助资金专户,取得信用社出具的现金还款回执单,并将回执单原件送本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核算,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在收到还款凭据后,向借款户开具相应的收款凭据。
第五章
借款担保
第二十三条
互助资金借款担保采用本扶贫互助社内社员担保借款和实物抵押借款的方法。
第二十四条
互助资金借款担保人必须在借款人借款协议上承诺,若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占用费,由担保人负责足额归还本金和占用费。
第二十五条
互助资金借款实物抵押担保物,主要以多年稳产经济林果树。若不具有经济林果树作担保抵押物的,也可以用其他实物作担保抵押。
第二十六条
作为质押物的经济林果树或其他实物,扶贫互助社理事会必须做到定点、定株、定出实物品名和价值。
第二十七条
在履行担保期限内的经济果树和其它实物,植株和实物不得私自转让、出售,不得私自采收植株果实,在担保物出现保质下降、消亡等保质变更情况时,应适时补充担保保质,以完善质押程序。
第六章
还款约定 第二十八条
借款的扶贫互助社社员应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对逾期借款社员在逾期后的5天内,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管理人员应到借款户家进行催收。
第二十九条
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借款户,扶贫互助社理事会管理人员对担保人进行催收,催收无效时,组织非借款社员共同进行催收。催收方法:
(一)采取全体非借款户上门催还;
(二)全体非借款户不得参加帮忙该户的红白喜事、建房盖屋等重大活动;
(三)依法提出民事诉讼,追回借款及资金占用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逾期户承担;
(四)依据质押担保书承诺,集体处置抵押担保物,用于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和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会计核算
第三十条
试点村扶贫互助社互助资金的会计核算采取分户建账、分户核算、分户考评、分户管理的方法。
第三十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借贷记账法为记账方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会计核算人员需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制、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账;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证全面、真实、连续、正确地反映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会计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和会计账薄(现金日记账、分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明细账)格式采用通用的会计凭证和账薄格式,编制和登记方法与一般会计处理一致。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三条
为组织实施好兰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市政府成立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扶贫办、财政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审计局、人事民政纪工委、市民政局、市农经站、市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扶贫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第三十四条
兰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对全市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组织编制互助资金项目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检查验收;收集整理上报各种报表及材料,搞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乡镇、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在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互助资金试点村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高干部群众对互助资金性质、目标、任务的认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制度、互助社章程;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点进行监测评估、检查;每季度上报一次资金运行情况、工作情况报表,每半年检查一次资金管理情况;每年年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同时总结上报总结、监测材料和报表,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级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服务工作。扶贫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实施方案、审核申报项目、提出实施意见、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拨付项目资金、申报和监督资金运行情况、试点村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帮助建立管理体系;信用社的主要职责是:为试点村、组办理开户等业务。充分依靠各部门各行业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合力,搞好试点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扶贫互助社章程修改,互助资金占用费率调整,扶贫互助社理事会成员变动等重大事项要经过全体社员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兰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市扶贫办: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自2007年以来,11个乡镇的30个贫困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互助资金试点村”。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规范试点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找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在全县11个乡镇30个村共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协会30个,协会共有资金602.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15万元、市县联村部门注资78.4万元、吸收农户资金2.99万元、占用费收入5.8万元。互助资金协会共有会员401户,其中:贫困户265户,累计发放借款402户(次),发放贷款324.2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借款额10000元,最低借款额3000元。
在借款投向上,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主,重点扶持了蔬菜大棚种植、舍饲暖棚养畜等特色农业产业,互助资金有力的助推了我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总体上来看,我县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扶贫办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到县民政局对互助资金进行注册,办理了互助资金专户。村上采取召开了股东大会的形式,从股民中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会计1名、出纳2名组成“互助资金”理事会,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展工作。
(二)强化操作程序。制定出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和资金操作规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互助资金运作程序,为农户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互助资金全部存入农村信用社,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资金不得对
帮助、效益多样的新模式,能够使扶贫资金的作用持续放大,资金使用效率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存在问题
(一)协会章程不完善,需进一步修改。协会通过半年时间运行后,显露部分协会章程与村情发展不相适宜,需做进一步修改,如为了鼓励产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发展,促进项目村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带动项目村经济发展,对放款占用费应适当下调,借款额度适当提高。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入会率较低。由于扶贫互助资金在我县启动,各乡(镇)村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对于群众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尽管我们采取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动员,但群众仍然存在着担心和疑虑。
(三)互助资金运行困难。个别村干部对互助资金认识不清,致使互助资金滞留在村专户账上,不敢放贷,害怕放出去收不上来。我们建议市上放宽互助资金监管权限,允许县上按照项目村互助资金运转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调配使用,把未运行互助资金的村滞留的95万元调配到运行良好的村。
(四)协会运行不规范,档案管理需规范。尽管县扶贫办组织各协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多次进村逐协会对建立台账进行了精心指导,但由于协会财务人员文化较低,没有专业技能,建账不合理,没有按要求入档。
五、几点建议
(四)加大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议结合“雨露计划”项目,开办“互助资金项目培训专业”短训班,对乡、村从事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不断掌握国家扶贫互助资金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管理水平。
7.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第一, 资金使用公开民主, 紧密围绕农牧民增收进行放贷。调查显示, 达茂旗各试点村本着自愿、民主、公开的原则, 由全体村民大会决定参互人员, 再由全体参互人员选举出互助资金管理理事会, 设置相互制约的主任、会计、出纳、办事员等岗位。贷款针对种、养业不同的生产周期特点, 设置不同的贷款期限。为了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 实现互助资金滚动增值和持续利用, 借款户须交纳一定比例的资金占用费。为了实现扶贫目的, 互助资金的使用费率定得较低, 减轻了农牧民的负担。互助资金的用途规定为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农牧户发展生产性的项目。
第二, 监督机制独特, 风险控制良好。一是互助资金受特定地理范围限制, 农户居住集中, 农牧户之间相互了解, 沟通方便, 能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交易成本高、交易难等问题。二是互助资金贷款额度额小、较分散。三是采取联户担保的担保方式, 以3-4户信誉较好的农牧户自愿联合形成担保体为其担保, 对借款人形成较强约束力。四是财政扶贫互助资金目前非常“稀缺”, 如果试点村互助资金管理不善, 出现违约记录或拖延还款等情况, 该项目将被调到其他村庄, 这是“互助资金”独有的监督特点。
二、建立互助资金的积极作用
第一, 缓解生产资金困难,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当前, 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约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重要瓶颈。互助资金借助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把农牧民个体零散的资金 (特别是闲散资金) 集中起来, 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 按照“有偿、公开、扶贫”的原则, 以较低成本快速发放到贫困农牧民手中, 被农牧民称之为“自家的银行”。
第二, 提高了农牧民民主管理能力, 改善了邻里关系。一是互助资金将项目的选择权直接交给了贫困农户, 交给了基层组织与村级互助组织, 通过健全、公开、民主的运作制度, 为农牧民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一个平台, 使农牧民民主管理能力在议事过程中不断提高。二是互助资金集中体现了团结、友爱、互助的理念, 改善了邻里关系, 培养了村民之间团结、互助的友爱精神。
第三, 优化了农牧区信用环境, 加强了农牧民诚信意识。互助资金的建立改变了贫困村一些人“等、靠、要”的思想。在达茂旗试点几年来, 满足了当地很多贫困农户、中低收入农户的资金需求, 并在农村培养出了一大批诚实守信的信贷客户, 净化了农牧区信用环境, 加强了农牧民的诚信意识。
第四, 搭建了高效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平台, 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互助资金由于贴近广大农牧民, 在资金使用末端把住了关口, 使财政扶贫资金有效地融入市场经济中, 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的风险问题和效益低下问题, 为财政扶贫资金如何更有效扶贫探索出一条新路子。通过互助资金组织, 财政扶贫资金可以更有效、更直接、更快速地转贷给贫困农牧民, 使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也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一, 互助资金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资金规模不足, 群众参与“入互”的积极性不高。当前互助资金的资金来源主要由财政拨付和社员股金构成, 资金总体规模非常小, 户均贷款发放规模只能达到3000元-5000元, 影响了农牧民“入互”的积极性, 导致互助资金股金吸收难, 规模增长缓慢。
第二, 互助资金属于“扶贫”性质, 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过高, 导致互助资金收益率较低。以达茂旗扶贫互助资金为例, 2009年调高贷款利率后的增长率为5.04%, 远低于金融机构同规模资金发放贷款的收益率。日常提取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仅够维持正常办公费用, 劳务费用、合同借据等印刷费均由政府部门负担, 一旦“断奶”, 费用不足将使互助资金难以正常运转。
第三, 互助资金组织缺乏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可持续发展受到“人才缺乏”的瓶颈。发展互助资金涉及千家万户农牧民的利益, 政策要求高。然而“借款申请-互助资金管理小组审查-召开参互村民代表大会审批-公示-资金管理小组成员签字-办理借款手续-在镇农村信用社领取借款”等操作程序工作量大, 手续繁杂, 做好这些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会计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
第四, 互助资金法律地位不明确, 法人主体模糊, 隐含潜在风险。目前试点村互助资金组织尚未在民政部门获得社会团体组织的机构认可, 组织运作基本上还是由达茂旗扶贫办来组织实施和管理, 使这类互助资金组织没有确定名称、确定法人, 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一旦权益受损时, 难以作为诉讼主体进行维权。此外由于没有自身的结算账户, 资金有被挪用的可能。
四、建议
一是地方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申请扶贫资金, 同时加大本级财政的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加强对财政扶贫滚动资金的整合力度。二是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多种方式向互助资金提供融资支持, 不断壮大互助资金的规模。三是积极宣传, 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互助资金的便捷特点和利民作用, 使更多贫困农户加入到互助资金中来并从中受益。四是要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培养一批乐于奉献、团结群众、吃苦耐劳、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管理队伍, 通过对互助资金小组的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相应培训, 使他们熟知建立和运作互助资金的工作程序、政策要求和风险防范等知识, 掌握一定的工作技能。五是政府部门要给予互助资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组织身份, 以便其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
摘要:“互助资金”采取“村级运作”模式, 实行“民借、民还、民管、民用”的原则, 体现了民主管理的理念, 有利于充分发挥农牧民的自主性, 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8.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文件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银监发〔2007〕10号)
各银监局:
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现将《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组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为规范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工作,进一步明确组建标准、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提高市场准入效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和文件,现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程序
(一)筹建工作程序
1.确认组建对象。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帮助组织推动,银行业监管部门给予具体政策指导,依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确定的组建条件确定组建对象。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选择5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有投资意向,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当地有一定威望,明确承诺作为组建发起人的农民和小企业法人代表,组成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推举组长1名),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和开业的申请人。
3.开展组建可行性研究。筹建工作小组应对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定筹建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应拟定筹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领导组织、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认购、组织管理架构、机构选址、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理事、经理配备和从业人员配置等事项。
5.确定发起人。筹建工作小组应制定募股方案和发起人认股说明书,按照公开、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征集发起人。如遇特殊情况,发起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6.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工作小组在申请筹建前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拟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名称。
7.申请筹建。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分局同意受理后,在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受理情况、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前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等)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审批;银监局所在城市的乡(镇)、行政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负责受理。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申请人应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收回筹建批准文件。
(二)开业工作程序
1.筹资验资。银监局批准筹建后,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完成股金认购。发起人认缴全部股款后,筹建工作小组应聘请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按期提交验资报告。
2.选举社员代表。社员超过100人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可选举不少于31名社员代表组成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应按社员数量比例或入股比例分别从农民社员和农村小企业社员中选举产生。
3.提名理事、经理和监事拟任人选。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理事、监事和经理拟任人选由筹建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银监分局沟通后向创立大会提名。5名及以上社员联名可以向筹建工作小组推荐人选。
4.召开创立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创立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草案、基本管理制度,选举理事、监事。召开理事会选举理事长,通过理事会议事规则,聘任经理、聘用工作人员。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长,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理事、经理和监事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倍。
不设理事会的,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经理,经理在征求监事会意见后聘用工作人员。
5.申请开业。各项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分局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分局负责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的乡(镇)、行政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局负责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或银监分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6.领证注册。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核准开业后,筹建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决定机关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按规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7.开业。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在取得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开业。筹建工作小组应事先向开业审批决定机关报告开业日期。
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农村资金互助社未在前款规定时限内开业的,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开业核准文件和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二、审核内容
(一)筹建
1.筹建申请材料完整,附件齐全;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分析合理可行;
3.筹建工作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落实措施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4.发起人符合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条件,发起人协议书内容合法,签订程序合法有效;
5.发起人认股说明书内容齐全、翔实,信息披露恰当;
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开业
1.开业申请材料完整,附件齐全;
2.章程(草案)的内容完备且合法合规;
3.社员符合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条件;
4.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合规;
5.验资报告合法合规,附件齐全;
6.验资机构资质合法;
7.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和要素齐全且合法合规;
8.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监管要求;
9.理事、理事长、经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0.从业人员符合要求;
11.营业场所和安全防范设施等相关资料齐全;
1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有关要求
(一)机构名称。农村资金互助社冠名为:“××县(市)××乡(镇)××(字号)农村资金互助社”或“××县(市)××村××(字号)农村资金互助社”。
(二)发起人资格。符合入股条件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可以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
农民发起人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的乡(镇)、行政村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声誉良好,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股金额起点要求。
农村小企业发起人的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上一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的入股金额起点要求。
(三)设立方式。农村资金互助社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金应当实行平价方式。筹建工作小组制定的发起人认股说明书须在辖区内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股金认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四)股权设置和股权结构。单个农民或农村小企业持股比例均不得超过农村资金互助社股金总额的10%,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应经银监分局批准。银监局所在城市的乡(镇)、行政村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监局批准。
(五)理事长、经理任职资格。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理事长、经理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上岗前应通过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
(六)申请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申请书的主送机关为决定机关,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局”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分局”。筹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银监分局,另一份报送银监局;开业材料一份,报送银监分局,银监局所在城市的乡(镇)、行政村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材料报送银监局。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规格,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并装订成册,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七)试点期间,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人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快组建的申报和审核速度,从申请筹建开始至挂牌开业原则上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试点期间应将试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工作方案、筹建和开业批复报银监会备案。
附件:
农村资金互助社申报材料目录
一、筹建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名称、业务范围、拟注册的资本金额和住所、发起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设机构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等预测)、风险控制能力。
3.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领导组织、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认购、组织架构、理事和经理配备、从业人员配备、选址方案(地址、营业场所取得方式、面积、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的配备计划)、主要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4.发起人认股说明书。内容包括本次股金发行概况(股权设置、入股起点金额、股金总额)、认购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预测、面临风险因素及主要对策、认购资金运用、未来股利分配政策、发起人认股预先登记日期、本次认购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发起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附录和备查文件说明等。
5.发起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发起人入股金额和入股比例、发起人权利和义务、筹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附则。发起人应在发起人协议书上签名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1)农村小企业发起人名录包括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认购股金数、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上一盈利状况、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情况。
(2)农民发起人名录包括每个农民身份证号码、住址、拟认购股金数(签字册、委托书与名录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验收时现场审查,在审核报告中反映)。
6.农村小企业同意出资入股的决议、营业执照复印件。
7.农村小企业关于对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入股情况、其本身与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关系、提供资料真实性以及向境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等情况)出具的书面声明。
8.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和联系地址(邮编)。
二、开业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发起人认购股金、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资本充足率、章程情况,创立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及通过的各项决议情况,拟聘任经理,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情况是否符合开业条件。
2.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对拟任职理事、经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
3.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和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4.章程(草案)。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农村小企业社员资格的审验情况。
(2)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农村小企业社员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农村小企业社员净资产比例、上一盈利状况、近2年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入股社员名册及其出资额(农村小企业要有住所和法人代码)和出资比例、验资事项说明;农村小企业社员入股凭证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
社员名册、农民社员入股凭证复印件存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由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验收时进行现场审验,不须报送受理决定机关。
6.拟任职理事、经理名单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在农村资金互助社拟任职务)以及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1)任职资格申请表(申请表中内容应如实填列,筹建工作小组应加盖公章)。
(2)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3)离任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4)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理事、经理要对个人有否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是否能够诚信和公正履职进行承诺)。
除理事长外,其他理事拟任人不提供综合鉴定和离任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7.监事会成员名单和简历。
8.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拟从事岗位、工作经历、学历等)。
9.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相关材料。
10.创立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
(1)审议通过章程草案的决议;
(2)审议通过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3)审议通过选举理事、监事、选举或聘任经理的决议;
(4)审议通过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及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
(5)审议通过理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6)选举理事长的决议;
(7)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8)选举监事长的决议。
各项决议应该注明决议编号、实到人员占应到人员的比例、通过决议的赞成、反对和弃权人数及比例并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签字,选举理事、监事,选举或聘任经理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的赞成、反对和弃权人数及比例,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到会社员或代表签名,理事会、监事会决议应由理事、监事签名。
11.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
12.筹建批复或延期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13.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和联系地址(邮编)。
9.互助资金申请报告 篇九
旗扶贫办:
为了调整畜牧业结构的产业化和增加牧民的收入,打造嘎查畜牧业品牌,加速嘎查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此项目为牧民解决缺少资金问题,增加牧民的收入和带动牧民畜牧业的发展,嘎查实际财力困难,缺少项目资金,恳请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扶持。乌兰察布苏木敖伦淖嘎查位于正镶白旗北部,乌兰察布苏木西北部,属于贫困嘎查。总户数
212、人数610,其中贫困户90,贫困户占总人口的42 %。常住户206、人数 579,其中贫困户65、人数180,贫困户的户数和人数比例 36 %。总草场面积28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24万亩,耕地面积60亩。敖伦淖嘎查距苏木镇所在地比较远,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通。嘎查人口多而收入微薄,牧民主要生活来源是养牧。
10.资金互助社简介 篇十
红科村互助资金协会简介
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红科村畜牧业发展,缓解农牧民发展畜牧业融资难问题,我村于2013年积极申请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桑杰热布旦为法人代表的红科村互助资金社,互助社会员66人,县财政和县扶贫办下拨专项资金20万元。为规范借贷流程,互助社制定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章程等制度,成立了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各项证书齐全。
我村互助资金社成立以来,累计给35户牧户借贷了40万元,用于生产生活上的帮助。为我村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动力。2014年,在整村推进项目,我村互助社新注入资金10万元,现有资金30万元,目前会员也在不断扩充中,相信在我村不断努力下,互助社的队伍会越来越壮大。
11.资金互助政策文件选 篇十一
【二0一二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
【17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 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指出: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农村市场主体,对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自 愿联合、民主管理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互助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指出:
推动完善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发展等支持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探索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有效办法。”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第二条指出:
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积极推动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保险互助社等试点。
河北省农业信用合作协会简介
12.某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 篇十二
时间:8月3日
地点:xx镇张家院村村部办公室
参加人员:xx、xx、xx
主持人:xx
记录人:xx
内容:
一、就成立xx市xx区xx资金互助合作社事宜,发言表态。
主持人讲话:各位,今天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就组建“xx市xx区xx资金互助合作社”有关具体事宜再次征求大家意见,经过几个月的调研考察,外出参观,看了人家的实际操作,查询了相关资料,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征得相关部门支持,镇相关领导也都表示支持我们办好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xx经济,只要政策允许,他们都一路放行。筹办以来,各位社员的办社积极性都十分高涨,现已进入实施阶段,请各位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谈谈各自的看法。
贾龙喜:我是下岗职工,从事烟花爆竹加工及销售,并办有一个年饲养万头生猪的养殖场,自由资金不十分雄厚,有时为了筹措资金,绞尽脑汁,市场需要急需进货时,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了商机,而有时货一出手,资金又十分充裕,一时找不到资金的出路,存在银行10万元一天才有1元利息,几乎没有利息,而你差10万元要到银行贷款,手续相当繁琐,没有3天5天别想办下来。而10万元用一天的利息是30多元,存与借利息相差30倍。办了合作社,我们有钱就放进来,用钱再去借,手续快捷,费用公道,真正是我们农民自己的银行,我们希望早点办成,以解决我们的资金困难,把我们农副产品的生意做大做好。
刘波:我是农民建筑队兼营建材生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建筑也是一个大市场,需要不断更新装备,增加机具脚手投入,加之农民建房有时拖欠工资、材料款、造成资金短缺,相互之间借贷,由于手续不健全,人们诚信度下降,难以沟通,银行借钱手续繁多,不能及时抵款用事,通过合作社这个桥梁,大家相互合作,既健全手续,又方便快捷,是调节资金余缺的理想渠道,我们支持,我们参加。
贾龙林:我家从事种植业,对农村基层情况比较清楚,有些农民余钱不愿送银行,认为活期利息不划算,钱放在家里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差钱时不愿借贷款,认为手续烦,速度慢,求人难,不应急。如果有个自己的资金合作社,办起事来既方便又快捷,还不会让我们吃亏,差个2万3万,只要填个单子,找个保人,很快就会办好了。对看准的行情,商情只要不缺资金,一定不会放过,这样对自己的发展大有好处。
陈卫勤:我家从事养殖业,养殖规模不算大,过去一直是小打小闹,也上不了规模,原因是本钱有限,靠亲友帮助筹措一点,终究不是长久办法,只好有钱剥个粽子,看菜吃饭,一直没有大发展。听说组建资金互助合作社,今后有钱就放在合作社,用钱再去借,银行开在自己家,存取方便。
林年女:我是农民,从事个体工商户,由于竞争激烈,本小利微,加之缺乏流动资金,一直无法做大做长,只好应应门面,惨淡经营,到银行贷款跑了多少次,不是缺这个证件,就是差那个手续,这个不符合条件,那个需要什么什么人担保,跑了多少天,最后还是一场空。听说有个好政策,通过资金合作社,农民直接资金可以相互周转,有偿使用,真是太好了!到了年底,有钱就往合作社一放,来年进货再去取,利息两头不吃亏,真是太好了!
高洪中:我是xx镇农民夏旗村村民,自主经营铝合金不锈钢门窗,平时做点装潢的小生意,赚点差价,由于自有资金有限,钱存银行又不足半年,利息少的可怜,你去借最少得1分利息,而且手续太繁琐,现在听说办好资金互助合作社,我举双手赞成,找几个担保人,以后接收小工程、大工程不用愁钱了。而且还没有风险,平时不装潢时钱就存在合作社,既安全又稳妥,还能享受利息收入。
二、宣读筹备工作报告,讨论章程
参加人员就前期的资金互助合作社筹备工作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章程的条款表示赞同,一致通过。
三、确定办公地址
与会同志就xx市xx区xx资金互助合作社办公地址进行了选址。本着方便农民、交通便捷、安全稳妥、节省开支的原则,决定将办公地址选在xx一条街中心。
四、开办费用
办公门面的装修、办公设备以及必需的费用经与会同志同意按实列支,打入合作社成本。
决议:与会者一致通过合作社章程、选址以及开办费用的支出。
13.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三
根据XX教发[XX]6号《关于做好XX年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和XX财规[XX]1号《XX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县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困难,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制定《XX县XX年》。
一、基金金额
州财政每年给XX县下拨24万元,XX县按1:1配套专项资金24万元共计48万元作为XX县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
二、基金管理及用途
由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该项基金的管理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XX籍品学兼优、濒临失学或难以维持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
(一)资助范围:
学生户籍在XX县且已列入《XX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的下列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
2、高中阶段:在籍新增突发性的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
3、大学新生:孤儿、残疾、大病、重灾及烈士子女,县文明办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女且被高职高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4、特殊教育: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解决。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别贫困或因突发遭遇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罹患严重疾病的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限定申报时间。
(二)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和特殊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按XXX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
2、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按XXXX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
3、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本科按XXXX元/生、专科按XXXX元/生的标准一次性资助。县文明办当年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子女,一次性资助XXX元。
三、资金申请及评审程序、学生要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开户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佐证材料,其中
(一)孤儿。申请学生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或学生所在乡镇(办事处)的证明。
(二)残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家庭学生,分三类人群,即:农民和城镇居民属1—4级残疾者,城镇职工工伤属1—6级残疾者,复退军人属1—6级残疾者,其子女可纳入资助范围。申请资助学生应分别提供县市残联、人社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并经上述相关部门核查和学生所在村(居委会)调查确认。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学生应提供村/居委会及乡镇相关证明。
(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合并心衰、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出现严重并发症、痴呆等。申请学生应提供患者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住院交费收据等病情病史资料。
(五)农村或城镇低保户。提供发放的相关证件。
(六)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贫困家庭学生(如父母一方死亡的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等)。
(七)大学新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XX县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审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单位校长、资助中心主任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严格评审。
3、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在XX教育信息网上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议通过。
四、受理及公示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每年10月8日至31日受理学生申请,11月1日至5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大学新生每年8月12日至30日受理,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资助中心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受助资金。
五、资金发放
该项资金将严格采取收支两线专账管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银行集中打卡发放受助学生受助资金。
XX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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