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

2024-08-16

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共9篇)(共9篇)

1.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 篇一

渠县木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棚户区二期第十一标段安置房三号楼的模板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行规,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地名称:棚户区二期第十一标段安置房三号楼

二、工地地点:渠县天星镇5井村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整个建筑物木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正负零以下部分:基础正负零以下地下室,地梁、墙、柱、顶板、梯的模板配制与安装拆除,支撑搭拆,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

2、主体部分:一层至层盖、构架层、支撑搭拆、模板配制、安装拆除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材料堆码、所有模板支撑搭拆模板安装拆除,半成品、成品保护。

四、承包内容

1、包清工(含安装施工费、赶工费、风雨施工费、钉子、铁丝、工具等费用);

2、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

3、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

5、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6、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如有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

7、所有爆模由乙方负责打磨平整。

8、工期:按开发商和甲方具体要求,最终保证总进度计划。

六、质量要求

所有模板工程(地下室、主体、梁、墙、柱、梯均为清水模板),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模板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每道工序质量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质量标准为合格。若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返工,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影响其它工种工期或返工,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所有的模板接缝必须严密不得漏浆,不得凹凸,支撑搭设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所有缝隙处、阴阳角处必须打磨。

七、承包单价

所有分项的木板模板工程中均按水泥接触面积实际计算,标准层每平方米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大写:

;非标准层每平方米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大写:。

八、付款方式

1、基础地梁至主体十三层顶板按实际已完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十三层至二十五层顶板按实际已完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3、主体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100%(以前的重叠计算)。

九、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安排和进度安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协调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各班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每层的水平和放大样。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有计划地组织材料进场,检查施工现场不安全、不规范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并及时通知和要求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进度,备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组织和安排施工人员有序安全和文明施工,配合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调派,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和质量隐患的存在并及时通知甲方。

十一、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警钟常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帽、安全带及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购,若在施工中发现未戴安全帽者,按20元/人次处罚。高、低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章者按20元/每人次处罚。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按每人次100元进行罚款。

4、严禁赤脚、穿拖鞋、短裤、高跟鞋上工地,一经发现按每人次20元进行罚款。

5、乙方所有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是具有身份证的合法公民、严禁招用童工、智障工。

6、严禁在工地内打斗、斗殴、赌博,一经发现处以200元/人罚款。

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8、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及当地管理部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创文明标化工地的安排。杜绝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好工完场清。材料按甲方要求定位放整齐。如有发现乙方未将材料及时回收,发现一次,罚20元。

9、所有违章款均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不得延误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如果擅自停工、罢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十三、其它事项

1、偷盗材料、浪费材料,按采购价10倍予以罚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若满足不了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要求,施工队伍技术差,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监督和指导责任。

3、食、宿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若不服从管理,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在进度款中扣除)。

5、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变化,其承包单价不作调整.十四、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2.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 篇二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含义

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往往需要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通力配合, 才能让建筑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因此, 为了保障企业各部门能够正确的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 施工单位就必须要同业主之间签署工程合同, 所以在合同文书方面,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要以书面文字合同的形式存在, 这样才能够保证一旦有问题出现, 业主和施工单位对问题的处理能够有法可依, 这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首要特征;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进行招投标后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产生的, 因此施工合同拥有科学性、安全性、公平性等法律特点。总的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为了保障施工单位能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保障自身法律权益的重要文书。

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和特点

2.1“黑白合同”纠纷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需要同业主签订种类繁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多样化的表现方法, 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当中, 双方的法人, 有时会签署两份内容与实质存在差异的合同, 这两份合同在责任义务履行方法、工程整体价格、施工时间等问题上都存在有较为明显的差距, 甚至在合同签署的时间上也会存在不同, 这种合同就是业内常说的“黑白合同”。其中“白合同”是因为政府对于建筑工程强制要求的, 双方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书, 其合同内容必须要在我国的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处理, 而“黑合同”的出现便是双方的法人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获取经济利益, 并防止政府对建筑工程进行干预管理, 私下所签署的另一份文书。如表1与表2所示, 这两个表即为典型的黑白合同, 其中表1为上交给工程管理部门的白合同, 表2为私下签署的黑合同, 可以看出这两份合同对于建筑工程的规格、价格等都存在有较大的差距。

注:设计人可以提供晒图费、文本费、方案费、效果图费等与设计有关的发票支取设计费

因为这两种合同在内容上存在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很有可能在今后建筑施工作业的过程中, 埋下合同纠纷的隐患。即出现相关的问题之后, 双方应依照哪一份合同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成为了矛盾的集中点。

2.2 优先受偿权纠纷

在我国颁布的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 发包人没有遵守规定进行资金支付的, 工程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一定的时间当中进行资金的支付。若发包人在该段时间当中仍旧没有进行资金支付, 承包商可以将该建筑工程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例如拍卖等。在此过程当中, 所得到的工程项目资金承包商可以优先获取, 这便是优先受偿权, 但是在该法律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 许多工程承包企业在发现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施工资金之后, 对于优先受偿权的使用却产生了较大的纠纷, 而中国所制定颁布的相关法律不能很好的对这些纠纷进行解决与处理。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 上述纠纷原因的产生是由于我国建筑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所导致的。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让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合同签署, 导致法人双方出现了义务与权力的不一致。现有的国内市场环境, 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占据的优势过于明显, 导致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的利润被不断进行压榨, 施工单位不得已只有利用偷工减料的方式来获取利益, 由此导致合同纠纷。同时, 国内目前过于形式化的招投标方式更加速了这一局面的产生, 开展招投标活动演变成了一场为了回避政府管理的作秀, 利益的趋势使得双方法人在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的过程当中缺乏应有的诚信, 致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层出不穷。

3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3.1 合同中双方的权益纠纷

针对当下我国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分析发现, 绝大多数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是由发包方单方面制定的, 同时对于承包方需要履行的义务, 在合同中未给予明确说明, 或者只是进行了一些强调。而对于发包商的责任限制, 尤其是在发包商违约之后的处理细则, 在合同中却很少进行明确的阐述, 针对发包商方面的过错处罚也显得极为模糊。

这一情况的产生, 是因为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起步转型阶段, 契约精神的推广与普及仍旧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主要难题, 因此针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例, 承包方不应给予无条件满足。简单的说, 就是在进行合同制定的过程当中, 应由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开展合同的拟定, 这样才可以满足契约精神当中公平公正的前提, 保障施工企业单位能够获取到应得的利益。

3.2 合同文书当中的规范性纠纷

我国为了保障建筑行业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联合工商部门进行了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表, 此举的作用便是为了把承包方与发包方在此次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当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以及必须承担的风险进行明确, 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 部分发包商为了逃避自身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在与承包商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 故意不使用标准文本进行合同的签署, 而选择不符合行业规范的自制合同文本。

发包商与承包商在进行合同签署的过程中, 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去开展工作, 并且需要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因此, 在进行合同制定的过程中, 承包商应明确要求发包商要依照规范的合同文本形式进行合同的制定。同时, 承包商还需要要求发包商对自身的责任进行明确。此举的目的在于,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之后, 明确的合同条例能够有效帮助双方进行责任的划分, 降低双方在对合同进行过程中产生误差事件发生的可能, 并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性。

3.3 索赔阶段的纠纷

施工企业为了能够让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没有进行规范化的合同签署, 导致法人双方出现了义务与权力的不一致, 是产生以上问题最为根本的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进行合同签署的过程当中, 应建立在保障工程质量, 并获取经济效益的前提下, 这样在产生经济问题之后, 才能够让合同对自身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让合同展现出最佳的法律效果。

3.4 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还需要注意的是, 在开展施工作业的过程中, 需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操作证据, 以便在今后进行维权的过程中能够使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并且对于合同内容, 第一时间开展分析和解读, 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完全符合法律与合同的规定。

4 结语

当前中国的经济处于快速上升阶段,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 建筑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健康发展和生存, 就必须在进行施工合同签署的过程中, 做好针对细节的把控, 一旦产生纠纷, 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及时找到合同中的相关条例, 为今后的法律维权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并使得自己应获得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陈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 2011 (2) :82-83.

[2]王海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工业设计, 2015 (7) :116-117.

[3]邓洪.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四川建筑, 2008 (2) :224-226, 228.

[4]薛飞.谈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问题分析与对策处理[J].江西建材, 2016 (1) :262, 266.

3.浅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篇三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索赔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念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决争议、解除、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是否具有签定合同的资质,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和效率待定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合同违约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参建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的效力,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建筑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书面合同将给工程施工的实际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五、培育更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

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筑施工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如果不订立建筑施工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六、合同管理各生命期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1、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的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合同的漏洞;加之有法不依的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有就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从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竞争非常激烈,特别需要高水平、有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而当前我国整体合同管理水平不高,比较缺乏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有些建筑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的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合同中语句用词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偏向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顺从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项目实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经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的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的知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 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3)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

4.给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篇四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供水管道改造计划投资兴建以下工程,为使该工程质量达到安全、低耗、优质的目的,决定将如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给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本工程新装DN600球墨铸铁管XX米,DN325钢板XXM,DN219钢板管XXM,DN100钢板管XXM,DN300PE管XXM。安装DN600蝶阀XX台,DN500蝶阀XX台,DN300闸阀XX台,DN50闸阀1台,DN100消防XX台,预留DN100消防XX台,DN50排气阀XX台。1.4 开竣工日期: 1.5 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6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

第二条 结算方式

2.1 结算办法:包干结算,此工程税金由甲方交纳。

2.2 结算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施工开工报告、隐蔽记录、领料单、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工程验收单、施工现场实景照片等施工结构资料。主要材料甲方指定品牌、型号,并核定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

2.3 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提交结算报告。2.4 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一次付清。2.5 付款方式:银行结算。第三条 图纸及会审

3.1 甲方提供设计图陆套和相关坐标控制点、水准点等。3.2 由甲方组织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底。第四条 甲方职责

4.1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4.2 负责提交施工许可证,协调内外部关系。4.3 负责联系监理和质监部门。

4.4 收到乙方提供的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令批复。

4.5 遇到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接到乙方通知1个工作日组织设计、监理到现场确定方案,督促设计代表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并及时传达至乙方单位。

4.6 甲方接到乙方停水申请及接水方案后(一般工程1个工作日内,复杂工程3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核准相应的停水关闸放空方案,方案要注明需要关闭的阀(闸)门、停水区域、影响区域、阀(闸)门操作时间及余水放空时间。

4.7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及合格的竣工资料后,15个工作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会。

第五条 乙方职责

5.1 技术交底后2个工作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送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进度计划。

5.2 乙方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职施工员、资料员和兼职安全员,主动接受设计院、建设、监理、质监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并在管道覆土前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5.3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隐蔽工程现场记录的,乙方必须对隐蔽工程现场项目进行照相,并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5.4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图与施工现场不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现场施工代表。

5.5 施工进入管道压力试验环节,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由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道压力试验验收。

5.6 在给水管道工程预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及已施工的管道负有保护责任,由于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7 新安装管道在并网通水前必须进行冲洗消毒,冲洗消毒的水量由乙方负责,实际用水量多少由营业部确定(以冲洗消毒合格为前提),水量计算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8 乙方在申请管道接驳停水时,需按规定提前3-5天填写“望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停水申请表”及工程接水方案(包括接水施工时间、人员机械设备组织情况及接水点位置图)报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停水申请。乙方携“望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停水申请表”及工程接水方案、停水关闸放空方案报甲方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5.9 按照《供水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归档内容及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资料、施工总结、给水管道工程预验收表、给水管道工程水压试验验收记录、冲洗消毒验收记录。新装管道通水及管道附属设施安装后15个日历日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交甲方生产技术科。

第六条 工程质量

6.1 质量按1.6条为准,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6.2 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1.6条要求,由乙方返工直到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6.3 工程新装管道通水及管道附属设施安装后十天内必须无条件地清除干净施工场地的残余物,达到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标准为止。

第七条 保修: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公约,保证周边及其它设施安全和正常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带来本身安全事故和第三者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争议

9.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和平友好,充分理解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9.2 争议解决的程序、方式:协商——调解,如调解无效,由望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10.2 合同终止日期:项目竣工交验并办妥工程结算后,付清工程承包款之日。

第十一条 其它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11.2 合同份数: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建设方(甲方)施工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5.学校围墙施工合同书[范文] 篇五

施工合同

发包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

承包方:西宁朗艺广告装饰部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沙坡小学的围墙建设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教学楼墙裙装饰施工

二、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教学楼墙裙古诗词装饰

2、材料选用:,大理石雕刻、造型、彩色UV上釉。

3、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于2016年9月1日前完工。

四、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承包的大理石艺术石刻,单价为每块700元,总数为73块。总工程价款为51000元左右。

2、付款方式:工程款等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

乙方:西宁朗艺广告装饰部(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开户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6.房屋建筑合同书(范文模版) 篇六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 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 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一.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陇县城关镇南街村二组李海林住宅楼 2.地点:城关镇纸坊巷22号 二.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结构住宅平房建筑,建筑面积 m2,地下室基础砖+-0.0以邻居房屋基础砖标高而定;

2.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除图纸注明者外,均为240,墙体转角及与隔墙连接处,每8皮砖设墙体拉接筋一处。

3.外装修:前沿墙立面均为瓷砖贴面,色泽自选。外墙1:2水泥砂浆加装饰缝拉毛。4.内装修:卫生间,洗嗽室,橱房立面均贴白瓷面砖至墙顶。其余内墙面均为水泥砂浆抹面,所有房间地面均铺地板砖,档次色泽自定。六.承包施工方式: 1.甲方将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建筑。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石灰、砖头、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 建筑材料。甲方负责基础回填。

3.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响房子质量。

4.室内外有线电视接口、墙壁接线盒、自来水管、下水管道等安装 由乙方负责安装。5.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 以及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瓦工的吃饭、住宿、抽 烟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七.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 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当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 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险,则由乙 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1.因停电或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洪水、冰雹;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十.工程造价: 1.全部工程手工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2.浇圈梁、上楼板或大浇房顶时,甲方不支付乙方大小工人的劳务 报酬、饭菜钱、烟酒等费用。必要的招待与其他人家盖房招待相同。

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含抹内外墙面、搞地平、起隔墙等。十一.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 天,自 年月 日开始施工算起。开工起 个工日完工。十二.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按工程进度付款。完工后按实做工程量,根据陕西省建筑工程面积结算规定办法进行面积结算。1.基础付百分之 2.主体封顶后付百分之(可根据楼层给付)3.装饰工程完工后付百分之(可分冰给付)4.其余款项待验收交工后扣除5%的保修金外—次付清。篇二:房屋建筑合同书 房屋建筑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有位于高村镇逢爷社区城南停车场住宅小区的一处房屋建筑,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高村镇逢爷社区城南停车场住宅小区,为民用住宅建筑,工程设计为混凝土全构造柱结构,建筑面积为500㎡。

二、建筑设计要求

1、本工程为混凝土全构造柱建筑,建筑面积约500㎡.2、砌体材料采用mu10机制红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厚度按设计图纸注明为准。

3、外装修:房屋立面均为瓷砖贴面,色泽自定。

4、内装修:内墙面均须中级搓沙抹面,车库地面打水磨石。

5、屋面由坡面和平屋面组成,为木制屋面。一层楼瓦面和冒屋瓦面为现浇结构,二层楼瓦面为木质结构,坡屋瓦面贴红色琉璃瓦。

三、结构设计要求

1、本工程采用条型基础,深度开挖至老土地,架空层往下挖1米,要求分层打混凝土,±0以下做好防水措施。

2、基础圈梁、压顶圈梁、梁板均以设计图纸为准。

四、线路设计要求

1、采用一相二线电压供电,进户线管统一采用暗管(包括电视、电话、网络线管),配电箱、照明、普通插板、大功率用电等线路分级控制,分层单独控制。

2、进户线处重复接地处理,利用上下圈梁钢筋焊接引至下下。

3、导管穿线管保护,在墙、圈梁、顶棚吊顶上面暗设,管径由甲方自定。

4、配电箱为铁制成品暗装,设置位置自定。暗箱开关中心距地1.4m,暗箱插座中心距地0.3m,厨房、卫生间暗装插座中心距地1.5m,距吊顶0.3m,具体位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自定。

5、安装一根避雷线杆。

五、排水管设计要求

1、给水设计:冷水采用自来水及井水进屋上顶,在冒屋修建一个蓄水池,全栋楼房水管采用暗管,“三室”要求有冷热水管、混合阀。

2、排水设计:采用联塑管排水,搞地基时做好地沟,修建一个化粪池1.5m×3m,其中分清水池和粪池,配合土建预留安装洞及套管施工,“三室”要求安装地漏。

六、承包施工方式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保证通电、通水,与周边邻居因地界、线路等,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本工程基本框架,采用单包形式,包工不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定,每平方米198元。

3、乙方承建甲方住宅工程所有建筑施工(铝合金门、窗安装、仿瓷涂料和室内地面砖、内墙砖除外)。

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等,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建房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若甲方要求进行合理更改,乙方必须配合,小部分更改不计价。

6、乙方在修建本工程时,均应按国家对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精心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更不得偷工减料。

7、甲方负责所有工程需要的一切原材料及采购,所购材料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因原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8、楼房周围散水及明沟由乙方负责修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生施工,要有足够地安全保障措施和机制,因乙方不按规程操作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及采纳。

11、本工程工期为三个月,乙方须如期交付甲方使用(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七、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2、该住宅楼工程验收以该栋房屋建筑占地墙面包边为准。内阳台、内晒台、雨棚、地下室按全面积计算;盖瓦屋面按半面积收方计算为准。

3、工程付款方式:一楼倒制打好,甲方付一楼工程款的60%(或贰万),二楼打好倒制,付二楼工程款的60%(或贰万),三楼打好倒制,付三楼的工程款的60%(或贰万),瓦面搞好付伍仟元,冒屋、水池完工付伍仟元,内墙粉好付伍仟元,水电安装完工付伍仟元,全部完工一次性付清,保质期为一年(保质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算起),余下叁仟元保质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须全部赔偿,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解除合同,同样要对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九、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相互尊重的原则,施工途中甲方不得随意降价,乙方不能因工资上涨要求甲方增加价格。其他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处理,也可签订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篇三:私人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私人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7.淡浅建筑施工单位合同管理 篇七

微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是指合同的甲乙双方对本企业内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控制。其主要目的是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保证合同内容的有效实施。因此微观合同管理, 应贯穿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至合同履行结束的全过程, 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主体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主体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并本着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一) 根据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是法人之间的协议, 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因此,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之前, 要认真审查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既包括发包方对承包方资格的审查, 也包括承包方对发包方资格的审查) 。发包方要审查承包方的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证书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 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要考察企业的往年施工工程质量, 考察人员构成及人员素质等情况。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与你签订合同的一方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称与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根据资质证书的规定, 看承包方是否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凡超越资质能力签订的承包合同, 将被视为无效经济合同。同时应注意, 法人的下属二级单位是不具备对外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资格的。因此, 不应与这些单位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二) 承包方对发包方资格的审查, 往往被承包方所忽视, 这主要因为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承包方承揽工程不容易, 加之发包方情况复杂, 承包方较难确定发包方是否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发包方不具备相应的资格而造成的合同纠纷很多, 因此, 对发包方资格问题, 应引起承包方足够的重视。

承包方对发包方进行审查, 除审查发包方的资格外, 还要审查建筑工程本身是否合法, 要看发包方应该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 并注意审查工程建设是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工程是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工程资金来源是否有可靠保障。承担建设手续不全的工程, 风险是很大的, 甚至会有被停工的危险, 从而给承包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一个复杂而艰苦的谈判过程。最终的合同是谈判双方通过多次的妥协而达成的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因此, 合同的谈判不存在谁胜谁负的问题。自己一方的利益, 通过谈判人对谈判技巧的运用, 在合同中得到尽可能大的维护, 这是合同谈判人追求的最大目标。为最大目标能够实现,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 组建强有力的谈判班子。

要知道, 同样的合同条件由不同的人去谈, 有的人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而有的人可能成效甚微甚至失败。因此, 要组建专门的合同谈判班子, 谈判班子成员要懂得工程技术, 工程经济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并要求谈判人员具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成熟的心理素质, 并能够坚持原则, 保守秘密, 对问题有综合处理和综合判断能力。目前, 有些企业, 在合同谈判时往往临时组建谈判班子, 抽些无关紧要人员参加谈判队伍, 在谈判发言中目标不明、逻辑不清, 往往造成谈判的被动, 不能很好地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二) 确定谈判的目标和原则:

谈判的目标, 是所有谈判者努力争取的方向, 因此, 事前应该制定谈判目标, 使所有参加谈判者心中有数。为实现目标, 应制定谈判的原则, 确定合同主谈人。首先, 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不打无准备之仗。准备工作包括尽可能了解你谈判对手的情况, 了解对手的目标, 分析自己所处的位置, 估计对手可能提出的条件, 并充分准备能证明自己所提条件合情合理的论据等等, 其次要灵活掌握谈判的艺术, 做到以理服人, 充分牵制对手, 争取目标实现。

(三) 制订合同的价格目标:

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中心问题, 必然是价格问题, 制定合理的价格目标并努力去实现, 是谈判者主要的任务。目前, 我国建筑工程的价格, 受国家政策的指导与控制, 仍要按有关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来确定。因此, 合同谈判人员, 应精通国家经济政策, 熟知建筑工程价格的构成, 才能有效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合同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其作用也显得尤为重要, 自从1991年国家颁发合同标准文本以来, 对甲、乙双方及监理部门起着主导的作用, 但不认真地写书、用词不严谨及在实际中不善于总结合同存在的问题, 就不能起到合同的作用, 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点:

(一) 书写经济合同时, 应在用词上下功夫, 做到用词恰当、确切。因为经济合同文本上的每一个词都具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的工作中, 一些纠纷案例或争执不休的问题, 往往都是由于合同或协议条文中的用词不严谨造成的。因此, 在合同条文中严禁使用“基本上、大概、一部分”之类的含义不确切的词语。另外, 书写合同的字迹要清楚、整齐、规范, 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二) 垫资的问题要特别慎重, 即使认可, 数额不能大, 时间更不能久拖。笔者认为, 工程一旦开工后, 需要购进种种材料, 材料款必须及时拨付。如超过2~3个月不付款, 材料商绝不会再供货, 甚至起诉, 就会影响施工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三) 资金不到位, 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必须提出来, 万一资金不到位, 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申请停工, 取得业主的谅解, 绝对不能因小失大, 否则越陷越深。

(四) 施工中发生扰民的事是施工地点所确定的, 是不可避免的。必须会同甲方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费用。

(五) 分包工程服务费的收取。对于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 而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工程, 如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装修工程等, 总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分包工程造价的5%的施工配合服务费。但有个别施工单位, 只知道干, 而不知道该如何收取服务费。

(六)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虽然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上有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办理竣工结算。但现在有的建设单位提出审计, 给施工单位到处设卡, 有意或无意地拖延工程款。因此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 工程竣工结算应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以避免甲方恶意拖延时间, 及时回收工程款。

(七) 工程保修金的返还。在合同签订时保修金一般约定保修期满返还, 但国家规定工程结构终身保修, 为防止扯皮, 在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按期限按保修内容按比例返还保修金, 最多不能超过五年应全部返还完。

四、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交底问题

(一) 合同交底是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的需要。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 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 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 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 加之合同条款繁多, 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 合同语言难以理解, 因此难于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 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处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 影响合同的顺利实施。因此, 在合同签订后, 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 特别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条款的交叉点和理解的难点。

(二) 合同交底有利于发现合同问题, 并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

合同交底就是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部全体成员介绍合同意图、合同关系、合同基本内容、业务工作的合同约定和要求等内容。它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交底的对象提出问题、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因此, 它有利于项目部成员领会意图, 集思广益, 思考并发现合同中的问题如合同中可能隐藏着的各类风险, 合同中的矛盾条款、用词含糊及界限不清条款等。合同交底可以避免因在工作过程中才发现问题而带来的措手不及和失控, 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全体项目成员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提高他们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三) 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的交底工作, 因此涉及到合同的全部内容, 特别是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

合同交底的目的是将合同目标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人员的工程活动中, 并指导管理及技术人员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合同交底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

2、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3、合同工期控制总目标及阶段控制目标;

4、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

5、合同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验收的规定;

6、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7、合同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

8、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

9、索赔的机会和处理策略;

10、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

11、合同日常管理的要求。

五、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 经双方签字认可, 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就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建筑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往往需要办理很多签证与调整手续, 这些工作都需要依合同的规定去处理, 有关人员应该熟知合同的内容, 并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办事, 因此合同的双方都有必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学习。然而有很多企业, 一旦合同签订后就将合同束之高阁, 不管不问, 只凭以往管理经验进行管理,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由于提供不出符合合同规定的资料, 就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 要想更好的维护本企业的经济利益,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目前,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由市场形成建筑产品价格是或迟或早的事情。这就需要我们的企业, 尽早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体系, 以迎接新形势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J].经济师, 2005 (4)

[2]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 2005 (7)

8.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浅析 篇八

关键词:劳务分包 施工管理

0 引言

所谓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劳务分包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人不足时,虽然企业可以采取向社会招聘民工的方式来弥补人力不足,但需按《劳动法》要求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这会增大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投入,而且新招聘人员即使经过培训,在短时间内效果不明显,其施工经验、业务技能等仍无法与具有长期类似施工经历分包队伍的工人相比。而合理的劳务分包能取长补短,具有专业技能强,而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另外劳务分包人有地利、人和优势,熟悉的施工环境等诸多有利因素也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劳务分包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1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不管劳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 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2.1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2.2 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小型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2.3 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2.5 对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企业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2.6 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7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2.8 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2.9 劳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企业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参考文献:

9.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 篇九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

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规划 设计 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名称 :

规模 :□ 用地□ 人口 □ 其他 阶段 :□ 区域规划□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地点

第七条 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万元。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

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

设计方责任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委托方份,设计方

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概念规划设计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 方:乙 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 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 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建筑方案选型

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设计说明

第三条 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规划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

功能分区图

交通分析图

景观示意图

建筑方案选型

总体鸟瞰图

主要人视点效果图 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

第四条 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 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

2.付款进度:

注: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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