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及答案(精选8篇)
1.合同法及答案 篇一
合同法考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
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 .
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
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 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191--88888”
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 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 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
2、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
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佟柔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 一言为定。”
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联想商博士2000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 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
3、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随意处理: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是?
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
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
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
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
4、下面属于可以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情形有?
A、甲某租用幸福巷30号乙某的房屋一间为期三年,此间其亲友的信件都寄往此处。租期届满后,甲某没有继续承租乙的房屋,乙怀恨在心。甲走后仍有一些乙的信件寄往幸福巷30号,乙将这些信统统扔进了垃圾箱,在甲前来询问时,告诉他说没有受到什么信。
B、张三某日上街办事,因事情紧急超近路走一家超级市场穿过,恰好该超市正在修理地下管线地面挖了个坑,由于修理工人去取材料,便临时在坑上面扑了几张硬纸板,张三正好踩在这个坑上,摔了进去将小腿骨折断;
C、李婶带着自己5岁的儿子小黑子去超级市场购物,小黑子去收银台帮妈妈将购得的物品打包时,一脚踩在一片白菜叶子上,跌了一交,门牙两颗被撞掉。
D、海拉东将一头病人膏盲的马鹿谎称是非常健壮的马鹿卖给了左伍海,左买后不到两天马鹿就死亡了。
5、下面哪些合同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A、13岁的小学生李某向学校附近小食品店的王大妈买了一把塑料玩具手枪;
B、20岁的大学生张某为了有钱请班里漂亮女生去高级酒吧,偷偷将父亲的一本邮票册卖给了邮票贩子葛某;
C、某县土产公司派业务员任某前往某市购买干果,公司开出的介绍信上写着,“兹派遣我公司业务员任某前往贵公司联系购买干果事宜”,任某达到目的地后发现当地香蕉质优价廉,便以县土产公司的`名义与该市果品公司签订了15吨香蕉的买卖合同。香蕉运到县土产公司后,土产公司拒绝接受;
D、甲与乙签订的一份合同中约定,“只要太阳从西边出来,甲就可以不归还其欠乙的1000元。”
6、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19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用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厂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合同;
D、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标的灭失;
8、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9、下面哪些合同无效?
A、A和B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已经被盗;
B、9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8岁的乙;
C、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
D、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下的欠条
10、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 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上称作什么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 ,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11、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先付款后发货;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B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C公司,货到后付款。为节约交易成本,B公司与A公司协商后达成对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即A公司直接将大米发往C公司所在地。在B公司已经将贷款给了A公司,A公司即将履行合同前夕,B公司得知C公司乃一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皮包公司,因此立即派员前往A公司请求该公司暂时不要将大米发往C公司。A公司不予理会,依旧将大米发往C公司,C公司得到大米后便逃之天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B公司行使的不安履行抗辩权;
12、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D、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3、下列债权屑于合同法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的有?
A、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B、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C、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
D、人寿保险;
14、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合法的?
A、甲律师考试辅导班约请与乙教授讲课,乙教授答应了。因讲课当天乙教授要出差,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劳;
B、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后,甲公司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C、债权人王某因出国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葛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1万5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王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葛某;
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自己的小舅子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
15、下列哪些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两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一年,但过了4年乙也没有向甲要钱;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后被乞丐偷走:
16、下列对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者叙述正确的有?
A、当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归债权人;
B、尽管出卖人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了买受人,但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然由买受人承
担;
C、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D、货物运输合同中,被承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
17、下列哪些情形中,合同非违约人只能要求违约人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其实际履行?
A、紫禁城影业公司与某著名青春偶像派演员订立合同,约请担任电视连续剧《碧血剑》之男主角,不久因知广大观众对该演员曾担任过男主角的一部武打电视连续剧中的表演极不满意,正式开拍影业公司只让该演员担任一不重要之配角;
B、张某将主传的一块御赐鸡血石请著名雕刻家代刻成名章,然该雕刻家顽皮的小孙子不慎将此石打碎;
C、高男与郭女为准备婚事在某饭店定下20桌结婚酒席,然结婚那天,饭店竟根本未准备此20桌结婚酒席。
D、双方订立以某物为标的之买卖合同,买方迟延交货,不久国家法令禁止再行买卖此物;
18、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客观情况?
A、不能预见;
B、任何合理的人都无法预见:
C、不能克服;
D、不能避免:
19、下列对合同法中期限的描述正确的是?
A、债的保全制度之—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
B、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争议时申请仲裁的期限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四年; —
D、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
20、下列哪些情形中,受害人提起诉讼时可以依照合同法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A、甲将一批有毒饲料卖给了乙,乙用该饲料喂养的鸡全部死亡:
B、某女为求美丽而至某美容院割双眼皮,由于美容师手术失败而至该女眼睛成为鱼泡眼;
C、王某好友李某结婚,王某从商场买回一台电视机送给李某,李某在调试电视机时,电视机突然爆炸,李某双眼炸瞎;
D、某糖厂销售给某食品公司的20吨—级白糖中掺了5吨二级白糖;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承诺的要件。
2.比较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3.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一).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二).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
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问: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三)、1997年6月10日雨发公司持银行本票20万元至拆船厂联系购买钢材的事宜,李某随同雨发公司法人代表一同前往,当然该法人代表同拆船厂供销科长商定购买的标的为“螺纹钢”。为此,拆船厂出具一张20万元收条后,又应雨发公司的要求出具了一张标题为“供货”字样的字据,该字据注明“所供应的10-12号螺纹钢每吨单价为2450元,规范定尺为4-4.5M每吨单价2400元”。此后,雨发公司于6月10日、11日、12日三天共计提取10-12号螺纹钢12.66吨,4-4.5 M吨规范定尺30.07吨。雨发公司提取上述货物时,李某都
随同,其中11日所提取的螺纹钢还是由李某签收的,雨发公司对李某签收螺纹钢也表示了认可。在此期间李某曾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后雨发公司要求拆船厂继续供货时,拆船厂告知货款已经用完,同年9月3日雨发公司再次向拆船厂发出书面催货单一份,同时声明李某只是介绍人而非雨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此后拆船厂既未供货也没有还款,于是雨发公司向法院起诉拆船厂。试问:
1、李某11日提取螺纹钢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2、李某曾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属于何种性质?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拆船厂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何种性质责任?
(四)、4月28日霸州市康仙庄A村村民丁某在村委员会召开的村面粉厂承包经营招标大会上以5.8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村委员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并于4月29日晚继续进行招标,村民穆某以5万元中标,由于穆某身边未带有现金,于是主持招标的村委员会委员口头告诉穆某,在次日到村委员会交齐5万元承包费。穆某为交齐承包费便向与其有借款关系的张某提出提前归还自己1994年3月借出,3月到期的5万元借款。借款人张某因穆某提前要求收回借款而将原约定的利率由年24%降至6%,张某向穆某归还了5万元本金并向穆某支付了1.2万的利息,穆某因此减少了4.8万元利息收入。30日8时许穆某携带5万元前往村委员会等候,但村委员会没有与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接受他的5万元,而是仍旧与丁某签定了承包合同并接受了丁某交纳的5.8万的承包费。穆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4.8万元利息损失。请问:
1、穆某要求村委员会承担的是何种民事法律责任?为什么?
2、穆某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该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3、穆某提前要求借款人张某归还借款,张某因此降低原约定利率,这两个种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何种行为?
(五)、A省经纶公司与香港中发公司于1994年8月10日签订了一份购销马口铁的合同。合同约定马口铁价格条件为CIF天津746美圆/吨,总价款为250万美圆,装运期限为1994年10月10日之前。合同还约定,付款条件为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通知之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中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同年9月19日经纶公司请上海A银行开出以香港中发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撒消的信用证并支付了开证费用。9月24日该银行通过传真向香港B银行开出信用证,香港B银行电话告知中发公司已经收到上海A银行开出之信用证,中发公司告诉香港B银行拒绝接受这一已经迟到的信用证并于当日发传真给经纶公司称,鉴于经纶公司迟延开出信用证决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5万美圆的利润损失。经纶公司非常气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
1、本案中何方当事人构成违约?
2、中发公司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3、如果中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A省经纶公司能否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六)、甲乃A公司职工,因屡次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为报复该公司便将其利用工作机会偷来的盖有A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派上了用场。1910月2日,甲用该合同书与B计算机公司签定了一份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即每台11000元)向B计算机公司购买1000台C类计算机,交货日为年12月1日。合同签定20天后,在B公司就计算机运输事宜与A公司交涉时,被A公司以书面告知甲并非A公司的业务员且空白合同书也是偷来的。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否则将起诉到法院。谁知风云突变,1999年11月3日因世界上最主要的计算机内存条生产地发生地震,C类计算机价格猛涨至每台15000元,于是B公司又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但为A公司拒绝。试问
1、此时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3、1999年11月3日B公司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的行为是否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考试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BD: 2,A: 3.D; 4.C: 5.AD; 6.D: 7.BC: 8.A; 9.BCD: 10.C; 11.A; 12.ABCD; 13.ABCD: 14.A B C; 15.AB C; 16.AB CD; 17,AB CD; 18.ACD: 19.AC: 20.AB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2.相同点:解除和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
不同点:
(1)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解除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撤销都有溯及力。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具有溯及力。
3.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彼撤消后会产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后果。
(1)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
4.(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一).(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二).(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三)1、李某11日提取螺纹钢属于债务履行辅助人代债权人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的行为:
2、从本案案情来看,李某单独一人于11日、12日至拆船厂提取圆钢40吨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不当得利,李某应当承担返还原物的责任。
3、因拆船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给雨发公司供货,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1、判断穆某要求村委员会承担的是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前提是必须明确穆某与村委员会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依据合同法,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中标则表明合同成立。因此,依据合同法,穆某与村委员会之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村委员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该损失能否可以获得赔偿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穆某与借款人张某之间约定的年利息率为24%,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赔偿数额要加以限制。
3、穆某提前要求借款人张某归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可以加以拒绝。但张某以降低原约定利率为提前履行的条件,穆某示了同意,则双方对合同进行了变更。
(五) 1、本案中,买方A省经纶公司与卖方香港中发公司都存在违约行为。因为,首先卖方没有将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数量的情况通知买方。其次,A省经纶公司没有在装运前20天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2、中发公司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取决于A省经纶公司迟延开出信用证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条关于法定合同解除权的规定。我们认为中发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3、如果中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A省经纶公司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六)1、因构成表见代理该计算机买卖合同有效:
2、合同法规定,无权代理中的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撤消的权利,B公司书面要求A公司必须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表明其放弃了追认的权利。
3、1999年11月3日B公司书面通知A公司撤消该合同的行为不能产生产生法律效力。果无法更换,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合同法及答案 篇二
转眼间,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有一年多, 无论在理论界还是企业界, 关于该法究竟是“良法”还是“恶法”的争议一直在持续着。《劳动合同法》这样一部让某些企业负责人谈之色变的法律, 在我国执行以来, 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最后从政府、企业、员工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分析
1、对《劳动合同法》仍存在误解、误读问题
(1) 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仍存在一定误区。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 对其质疑声此起彼伏。目前社会上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误区:
其一, 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导致大量企业搬迁、倒闭的“罪魁祸首”。事实上, 企业搬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对广东606家企业调查发现:75%的企业认为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是他们选择外迁的原因, 50%的企业认为工资成本上升是外迁的原因, 45%的企业认为招工难是企业的原因, 仅有22%的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是企业搬迁的一个原因。
其二, 认为《劳动合同法》大幅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想方设法进行规避。事实上, 《劳动合同法》只是加重了企业用工的违法成本, 对违法企业影响很大, 对于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则不大, 认为《劳动合同法》大幅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的论调确实言过其实。
其三, 认为《劳动合同法》太不公平, 过于偏袒劳动者。事实上, 《劳动合同法》不仅保护劳动者, 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 其相关规定保障了劳动者权益, 其中也不乏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该法新增了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竞业限制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进行了约束;此外, 还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 对《劳动合同法》具体条款的误读。
其一, 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等于捧上了“铁饭碗”。因此, 很多企业都想方设法对此逃避。事实上, 如果企业很好地利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企业人员的稳定性、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工作积极性等, 都有一定帮助。
其二, 认为“一炒员工就要赔钱, 不敢解雇员工”。有的企业负责人反映, 有些素质较差的员工大错不犯, 小错不断, 一旦炒人, 还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上班时间吃零食, 消极怠工等, 很难进行管理。也有一些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进行管理, 但是很难举证。
其三, “违法解除”和“到期终止”概念混淆。事实上, “违法解除”主要指合同未到期, 企业以不正当理由解除合同, 辞退员工;而“到期终止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 企业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与此相对应, “违法解除”时, 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而“到期终止”时, 企业需要支付自2008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劳动合同法》的正面宣传引导有待加强。调研发现, 仍有部分企业与员工对《劳动合同法》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劳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 采取多种方式, 使员工逐步认识到, 《劳动合同法》的制订实施, 不仅是协调劳资关系,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同时也是企业长期发展, 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和谐社会的需要。
《劳动合同法》配套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9月18日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澄清了一些《劳动合同法》的争议问题, 增强了《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规定仍不够明晰, 存在理解分歧。二是某些具体条款的规定没有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 造成执行时存在一定困难。三是配套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迟迟未能出台, 员工本人购买积极性不高。
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相对滞后, 不适应新的劳动法制环境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力量不足, 企业未能有效实行自主协调, 就无法将劳动纠纷解决在企业内部。此外, 部分企业未能及时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仍然保留着陈旧的、粗放型的、“强资弱劳”观念为主的用工管理模式, 多数企业并未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程序、绩效评估机制和薪酬制度, 不适应新的劳动法制环境要求, 使以往隐性的劳资矛盾凸现, 短期内增加了劳动纠纷。
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有待提高。企业文化的落后使得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常常陷于被动, 员工中也频频出现因个人素质低下引起的种种违法行为, 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难以全面体现, 法律的超前与企业文化的落后、员工平均素质的落后形成鲜明对比。企业文化建设、员工素质提高迫在眉睫。
三、对策建议
1、对政府的建议
首先, 各级政府部门应通力合作, 从多角度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劳资关系的协调。如, 劳动保障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该法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公安部门对企业强迫劳动或劳动者恶意纠结破坏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工商部门对企业的营业执行严查制度, 迫使企业先领取执照后用工, 避免非法用工现象发生;税务部门进一步明确各种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交税问题, 对《劳动合同法》涉及的相关会计核算项目进行会计制度上的相应规范;妇联组织切实保护女性职工的各项权益等。
其次, 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各相关普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 针对企业和劳动者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 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部门加强对媒体披露信息的监管, 对虚假报道或不实报道处罚并曝光, 从立法等角度建立能监管媒体报道真实性的相关工作机制。司法部门对“黑”系列现象加强惩治。
再次, 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地区差异较大, 对于一些国家不宜作统一规定, 或者国家规定不够明确的内容, 建议各地可出台配套法规或政府规章, 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出台符合实际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
2、对企业的建议
企业不应以偏见和消极的态度迎合法律的实施, 应端正态度, 以良好的姿态融入《劳动合同法》培育的企业生存环境之中。
首先, 企业应改变人力资源管理的思维和方式。对于企业来说,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带来最大的挑战可能不是成本支出的增加, 而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变革。企业应顺应现代企业管理的思维方式, 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改变人力资源管理的思维和方式,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其次, 逐步完善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契机, 企业应借《劳动合同法》的东风, 健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以构建并维持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出发点, 注重规范企业用工, 以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
3、对员工的建议
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 注意在法律合理范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 在入职时,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并尽量保留合同副本, 要熟悉合同内容;发生劳资纠纷时, 合理运用企业内部的调节机制;平时工作中也要注意保护相关证据等等。
此外, 员工也要注意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有必要在企业员工中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 使他们对法律的基本常识有一定的了解, 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较好的氛围, 从软性制度上保证法律的有效运作。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 在国内学术界和实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该法在我国执行以来, 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最后从政府、企业、员工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合理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企业,政府
参考文献
[1]董保华.从裁员潮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设计与调整[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7, (12) :67-71.
3.合同法及答案 篇三
目前,在我国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人们为了使其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得到有效的提升,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政策应用到其中。
一、《劳动合同法》对高校人力资源的影响和适用性
1.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影响
我们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其管理工作的质量问题主要取决于管理人员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认知程度。通常情况下,人们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当中,一般都会将人当做一种成本或者工具来进行使用,对其进行相应的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配置问题进行相应的优化和完善。但是,从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管理人员对其管理工作的内容并没有一个充足的认识,这就十分容易导致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一定的难题,因此为了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人们就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政策用于其中,进而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划,并且将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理念应用到其中。
一般来说,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政策融入到高效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当中,主要是对高校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招录,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来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则制度,对高校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我国大多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其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这就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着一定的影响。
2.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用工成本的适用
目前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岗位中,用工成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就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此我们就要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运用到其中,通过和工作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来对高校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让管理工作人员对高校办公支出以及其他费用成本的相关内容有着一定的了解。
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主要是有两面的制度来对其进行控制的。一方面是对管理工作的制度性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的合法化,有效地解决人们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指对人力资源本身的性质进行控制,从而让人们对用工成本进行很好的控制,降低高校的财政负担。另外,由于《劳动合同法》的使用,高校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开始对劳动合同、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薪水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在提高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保证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降低了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用工风险
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用工风险是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还和高校的财政收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传统的高效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大多没有对用工风险的相关问题进行重视,这就导致人们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用工风险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处理,因此高校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来对其进行规范,这样不仅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合法性得到有效的提高,还有效地避免了劳动者在和高校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高校处于一个不利的处境。
目前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合同法》已经对其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来对劳动者收取财务押金,并且对劳动者的相关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这样就很好地保障了高校和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了高校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用工风险。
4.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用工方式的规范
一般来说,高校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高校都会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之上,对其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这样就使其在保护了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同时,也有效的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不过,在不同的高校当中,《劳动合同法》对其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我们需要对其用工方式进行合理的选取。在对这些用工方式进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时候,也必须要对其合法性进行严格的要求,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劳动合同法》的运用很有必要,它可以对高校和劳动者之间的试用期、违约金、劳务派遣以及用工方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
5.对高校劳资关系的影响
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高校也逐渐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对其劳资关系的确定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的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劳动者都无法和用人单位站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对话,这就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应用到其中,从而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进行很好的控制处理,从而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然而,近年来在我国高效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人们为了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减少高校的负面影响,便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应用到其中,从而对高校劳资关系进行很好的处理,人们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对高校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规范,从而将高校和工作人员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双赢。
二、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法》的应用对策
1.转变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
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我们除了要积极树立市场经济理念以外,还要对整个高校内部结构的生产关系进行很好的调节,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的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给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起到一个良好的推动作用。而在当前我国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人们为了使其法律效益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减少劳资纠纷现象的发生,人们也要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之上,来对其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促进高校的社会化发展。
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在知识经济形态中,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增长,技术密集、智力密集型产业的比重显著上升,人力资源己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2.调整高校后勤人力资源招聘用工体系
《劳动合同法》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成本最小原则。用工成本增加己成了不争的事实,高校应该思考如何通过重新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益,并减少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作为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者,要摆脱过去那种以貌取人、以关系录人的做法,借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技术,制定科学的高校后勤人力资源规划。在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中,由于缺少系统的、全局的观念,各部门、院系只是从本部门的利益需要出发,进行选拔招聘人才,没有从高校发展的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各个方面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传统的人事管理认为高校相对于经济、社会组织而言是比较封闭的共同体。但是,现代化的社会使得高校与经济、社会组织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外部经济与社会环境也深刻地影响着高校的发展。
人才在全球流动,国际、国内高校争夺优秀师生的竞争愈演愈烈,如何赢得竞争,必须形成适合本学校发展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高校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主要着眼于为未来高校的发展预先准备人力,持续和系统地分析高校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并开发制定出与高校长期效益相适应的人事政策。人工成本中最大的支出是工资,而工资总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中人员的分布。通过人力资源规划可以调整人力配置不平衡的状况,进而谋求人力资源的合理化使用,使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范围之内,从而提高教职工的劳动效率。分析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和高校内部的需求结构,制定适应的高校后勤人力资源政策与计划。
最后,采取科学的招聘手段选拔出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高校首先要培养一批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具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技能。设计完整的招聘流程,在招聘过程中要注重测试的多样化,综合测试员工的品德、教学、科研等素质,提高测试的信度和效度。
3.全面规划高校后勤人力资源培训工作
高校后勤领导要善于利用远景规划培养个人能力。远景规划是向员工展示他们的最终目标,激发他们产生实现这个目标的愿望。好的远景规划能激励员工,增加他们的自我期望同时可以激发员工的学习动机,激发员工自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和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积极性只有员工自己不满足现状,有学习的欲望和积极的动机,可以能真正实现基于胜任力的培训开发,不仅使高校后勤当前整体素质提高,而且可以为将来自身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和提供智力保障。高校后勤人力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传媒技术,有计划地把高校后勤企业化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传授给职工。同时,在工作一线提倡新老职工现代形式的师徒制,做到技术经验上以老带新,理论上新老共享互补,现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难题,达到同一班组职工技术技能共同进步。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当中,将《劳动合同法》应用到其中,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还保障了劳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劳资纠纷的发生。不过,《劳动合同法》在应用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就使得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增加,因此我们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采用相应的对策来对其进行处理,将高校和劳动者融为一个整体,实现高校社会化发展的双赢。
[1]尹力平.《劳动合同法》对国企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09,(9).
4.合同法及答案 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 C ) A.事实行为 B.单方民事行为 C.双方民事行为 D.非法律行为 2.下列属于双务合同的有(A) A.买卖 B.免除C.赠与 D.抵销
3.下列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类型的有( A )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下列符合继续性合同定义的是(B)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 D.互易合同
5.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合同法称此理论为( B )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 D.双方解除 6.下列既可以构成要约,也可以构成要约邀请的是( D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 C.招标公告 D.商业广告
7.下列违约责任形式必须由合同约定的是(B) A.实际履行 B.违约金
C.修理、重作、更换 D.损害赔偿
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则,它体现的是合同法的(C ) A.合同自由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9.下列违约责任形式中要求必须以实际发生损害为前提的是( D ) A.违约金 B.实际履行C.定金 D.损害赔偿 10.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归责原则是( A ) A.严格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 B.过错责任为一般,严格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 C.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一般原则的归责原则 D.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特殊原则的归责原则
11.合同法是否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现实需要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其是否在内容上确立了( A )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12.既是合同法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D ) A.合同自由 B.诚实信用C.合法 D.鼓励交易
13.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 ) A.债务人 B.第三人
C.债务人和第三人 D.先第三人,后债务人
14.对于清偿费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时,费用负担主体应是( B )
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和债务人 D.第三人 15.下列有关提存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 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
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 D.提存主要是公法关系
16.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主体是(A) A.债权人 B.债务人C.提存机关 D.债权人和债务人 17.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各实际承运人在运送中迟延或者造成旅客或
货物的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B) A.实际承运人 B.多式联运经营人 C.实际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D.实际承运人为主,多式联运经营人为辅 18.保管合同是(A)
A.实践合同 B.单务合同C.要式合同 D.诺成合同
19.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法没有专门规定的,可以适用( A )
A.承揽合同 B.买卖合同C.技术合同 D.委托合同 20.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A) A.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 B.忠实和尽力 C.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D.不恶意竞争
2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 B ) A.转让合同不成立 B.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C.该转让对受让人不发生效力 D.转让合同无效
2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 ) A.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C.无效 D.可解除
2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对质量约定不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执行( A )
A.国家标准 B.买方标准C.卖方标准 D.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4.在租赁期间,如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的承担者是( A )
A.出租人 B.承租人C.所有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
25.买卖合同的出售人应是出售物的有处分权人,下列选项中无处分权的人是( D )
A.所有权人 B.抵押权人C.经营权人 D.借用人
26.甲公司聘请乙技术咨询公司为其公司的技术顾问,随时向其咨询技术革新遇到的难题,甲乙间的技术合同是( D ) A.技术转让合同 B.技术开发合同 C.技术培训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27.受托人甲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乙授权的范围内与丙签定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拒绝履行合同,甲应向乙履行(A) A.披露义务 B.通知义务C.保密义务 D.容忍义务
28.某市工商局的检查大队,为了提高新招募队员的执法素质,委托该市某培训公司对这些队员进行培训,双方就培训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协议,该协议种类属于(B) A.加工承揽合同 B.技术服务合同 C.委托培训合同 D.智力开发合同
29.技术开发合同的成果归属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归属于( B )
A.委托方 B.研究方C.委托方和研究方 D.国家 30.不动产买卖合同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后果是( D ) A.合同不成立 B.合同不生效
C.标的物不能履行 D.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31.合同法定解除的一般事由有( ACD)
A.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该条件成就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主要目的
E.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失效期限,该期限届满时
32.在合同订立阶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订约当事人负有如下义务( ABCD )
A.忠实义务 B.保密义务
C.协作义务 D.告知义务E.给付义务
33.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ABCD ) A.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B.被转移的债有可转移性 C.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 D.经债权人同意 E.债务承担合同需公证
34.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ACDE ) A.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B.容忍义务
C.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物的暇疵担保义务 E.权利暇疵的担保义务
35.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 ABCDE ) A.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诺成合同E.当事人需共担风险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A在B服装店购物,因自己粗心将店内一套仿毛西装视作全毛西装买下,并按全毛西装价格支付了价款,B的营业员明知A搞错也不予纠正,事后A发现了这一错误。 36.A与B服装店的买卖合同( A ) A.成立 B.不成立C.不生效 D.无效 37.A的行为属于( B )
A.显失公平B.重大误解C.履行不能 D.附解除条件 38.A发现自己错误后,可以( A )
A.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B.向法院请求确实无效 C.请求B承担违约责任 D.单方解除合同 四、简答题
39.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
答:因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撤销权消灭的原因:(1)知道和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容不行使撤销权;(2)享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40.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
答: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
一、单项选择题
1.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 A.合同成立之日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 D.当事人主张之日 2.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合同 C.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全国201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6)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条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金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 (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
(2)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部分无效,定金合同中超过20%的部分无效。(3分) (2)不会,定金合同是从合同。(3分)
(3)不可以,《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一项适用。(4分)
(4)不可以,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5分)
) 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为有效,其效力产生始于(
B.(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A. 权利人追认时 合同订立时 D.人民法院裁定时 (4)承诺必须标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C. 经权利人和无权处分人协商确定时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41.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
答: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应如何完善遗漏的规则。 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2)按法律的规定;
(3)如法律没有规定,则按市场交易习惯。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2.试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答:我国合同法在如下几个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1)合同法除例举了几类特殊的无效合同以外,特别强调无效合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这就极大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2)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这样有利于鼓励交易,并减少因撤销合同返还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3)合同法严格区分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种规定既有利于促进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4)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5)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5.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债权人的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特点 B.债权人的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实体权利 C.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约定的权利
6.在债务人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是() A.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B.债务人将其汽车无偿转让给其弟弟
C.债务人拒绝接受赠予D.债务人将其手表丢弃
7.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受益人或受让人的诉讼地位是( ) A.被告B.第三人
C.由人民法院确定D.由债权人确定 8.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 A.以胁迫方式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而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
C.无权处分而又未获权利人追认的效力未定合同 D.依法生效的合同
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火车票出售给同学,必须通知铁路部门
B.乙将丙公司的公司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需要经过丙公司同意 C.甲与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债务人
D.戊将其家装电话使用权与房子一起出售给买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10.合同转让是指()
A.合同的标的发生变化 B.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C.合同标的物的品质发生变化D.合同的价款发生变化 11.下列不属于合同内容变更的是() A.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B.丁公司与戊公司协商变更合同的履行地点 C.己公司与庚公司就合同标的物品质进行了修改 D.辛公司与丑银行协商免除了其贷款利息
12.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进行?()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D.四年
13.下列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 l4.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期限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A.六个月 B.一年C.二年D.五年
15.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该电脑的交付为()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16.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乙经常出差,甲公司便与丙保险公司签定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投保人,乙为被保险人,丙为保险人。合同法理论上称上述合同为() A.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B.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三方合同 D.代理合同
17.张某与租赁公司签定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C.双边条约 D.单边条约
18.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 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 A.主合同 B.从合同 C.主要合同D.次要合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l910月1日生效后,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的效力为() A.全部失效 B.全部有效 C.部分失效D.部分有效
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水果,合同对该水果的品质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水果甜度、水份、表皮的颜色。乙公司必须按上述约定予以履行,既不能高于约定的标准,也不能低于约定的标准。该行为遵循的原则是()
A.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履行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2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卡车一辆,约定3个月后交车。1个月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将卡车请求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该转让合同中的履行标的是() A.交付财物B.转移权利 C.提供劳务D.完成工作
22.李某与王某约定,将各自收藏的一幅名画与对方交换,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假定李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王某履行,王某可以行使()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23.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的除外。这被称为()
A.混同B.免除 C.抵销D.提存
2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而消灭。按照法律规定,该段时间为() A.3年 B.4年 C.5年D.6年
25.有关抵销的要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互负债务的种类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D.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 销售合同。一个月后,钢材涨价,乙方拒绝履行与甲公司的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在这种情形下,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乙公司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D.行业主管部门 27.标的物提存后,承担自然毁损、灭失风险的主体是() A.债权人B.债务人 C.提存机关D.债权人和债务人
28.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了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方在实施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双方合同又没有约定的,其损失的承担方式是() A.双方各承担一半 B.由受托方承担C.由委托方承担 D.受托方返还全部咨询费用于弥补损失,其余由委托方承担 29.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 ) A.承诺义务B.强制义务
C.强制性承诺义务D.诚实信用义务
30.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 A.寄存人过失B.保管人重大过失 C.第三人过失D.寄存人已声明贵重物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下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特点的有( ) A.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B.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C.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D.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E.行为人实施的处分行为是善意的
3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33.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 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 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月15日, 因此认定还款期为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 则有( ) A.目的解释 B.文义解释
C.整体解释 D.习惯解释 E.历史解释
34.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B.甲向乙发出要约又发出函件撤回要约乙收到要约后该函件才到达 C.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一周,乙在一周内未作任何表示 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答复 E.甲向乙发出要约,后又依法撤销了要约
35.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包括( ) A.放弃到期债权行为B.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D.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E.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某电力设备公司向某水利建设公司供应发电机组,水利建设公司尚有余款400万元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其理由是,电力设备公司供应的发电机组交付迟延2周,并且发电机组安装后经测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发电容量,给水利建设公司造成了潜在利益损失,预计5年内损失将达到500万元。双方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电力设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36.电力设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水利建设公司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是()
A.过错责任原则B.不存在免责事由 C.公平责任 D.无过错责任原则
37.如果水利建设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电力设备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潜在利益损失。该损失在法律上是()
A.实际损失B.积极损失 C.可得利益的损失D.附带损失 38.在本案中,双方都存在着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应() A.各承担50%的责任 B.按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C.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7∶3比例承担责任 D.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6∶4比例承担责任 四、简答题
39.简述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 40.简述无名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 4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五、论述题
42.举例说明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
43.甲机械公司委托乙运输公司为其运输一套机械设备到丙商行,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由于甲公司与乙平常关系良好,甲公司希望乙公司能顺便代为向丙商行收取5万元货款,并言明代收货款纯属帮忙,不另计报酬,乙公司当场表示同意。而后,乙公司派车将甲公司的设备运至丙商行,丙商行将5万元货款交付乙公司的司机。回程中,乙公司司机将货车停放在一停车场内去吃饭,当司机吃完饭返回时,发现驾驶室门被撬,遗忘在车内的5万元货款不翼而飞,司机随即拨打110向警方报案。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追讨5万元货款,乙公司拒付,甲公司将乙公司告到法院。 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委托收款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3)若乙公司代收货款时收取了甲公司的报酬,是否可以拒付5万元货款?为什么?
年1月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我国立法将合同定义为 A.契约 B.允诺C.协议 D.条约
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C.互易合同 D.租赁合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类型的是()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理论上将其归类于()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 D.意定解除 5.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正确表述是()
A.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未来消灭的行为
B.合同有效成立后,由当事人一方为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C.合同有效成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D.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
6.根据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缔约过失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 A.合同自由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7.根据合同法原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属于() A.立约定金 B.证约定金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8.在大陆法国家,被称为债法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的是( ) A.合同自由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法的合法原则内容的是() ...A.遵守法律B.遵守行政法规C.遵守行政规章 D.遵守社会公德 10.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该权利被称为() A.先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11.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 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A.中止履行B.变更合同C.解除合同D.拒绝履行
12.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原则上致使合同关系消灭,指的是( ) A.混同 B.免除C.抵销 D.提存
13.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 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我 们称之为()
A.清偿B.清偿抵充C.代为清偿D.抵销
14.下列选项中,能够构成合同部分履行的条款是履行的() A.数量B.质量C.方式D.期限
15.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形式,但不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定金B.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 D.定金与违约金
16.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构成债务人默示毁约的行为是()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明确向对方表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全国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C.迟延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D.不适当履行 工作是()
A.主要工作B.辅助工作C.所有工作 D.大部分工作
18.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 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我们将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 务称为()
A.承诺义务 B.强制义务C.强制性承诺义务 D.诚实信用义务 19.合同权利转让时,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人与受让人间的债权转让合同() A.无效B.可撤销
C.效力待定D.有效,但对债务人无拘束力
20.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征得债权人同意,未征得同意的该转让( ) A.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B.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效力 C.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D.仅对债务承担人不发生效力
21.当事人一方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被称为 A.债权人转让B.债务人转让C.法定概括转移 D.概括继承 22.买卖合同订立以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的,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即被视为已交付,此交付方式称为()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买受人义务的是() ...A.支付价款B.受领标的C.及时检验D.瑕疵担保 24.合同权利的本质是()
A.支配权 B.绝对权C.请求权 D.人身权 25.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是() A.合同不成立B.合同无效 C.按交易习惯补充 D.合同效力待定
26.顾客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内,取得售货机吐出的商品,这种买卖合同的形式是()
A.口头形式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 D.数据电文形式 27.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
28.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 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赵五B.张三C.王二D.王二与赵五
29.技术开发合同对技术开发风险的处理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按《合同法》第61条确定的,应由() A.委托方承担 B.研究方承担
C.委托方和研究方平均承担 D.委托方和研究方合理承担
30.甲印刷公司为了提升管理水平,计划采用电子化管理,于是委托乙软件公司为其设计一套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了一致。甲乙公司间的合同是() A.技术转让合同B.技术开发合同 C.技术咨询合同D.技术服务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合同解除的特征有() A.必须是有效合同B.只能单方解除
C.须有一方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 D.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E.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32.下列事例中,发生清偿抵充的有() A.债务人借米、面各50斤,债务人偿还50斤米
B.债权人先订购某种书籍100册,后又追加50册,此后债务人只陆续送交50册
C.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三次交易,先后欠下债务50万、40万、30万,现在债务人偿还债务60万
D.债务人承诺在3月、4月、5月分别交付100吨钢材给债权人,但没有
按时交付。6月份,债务人一次交付了钢材300吨
E.债务人先后欠债权人人民币70万元,之后陆续归还了50万元 33.合同中的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
A.照顾义务 B.通知义务C.保密义务 D.修理义务 E.更换义务 3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技术合同为() A.非法垄断技术 B.妨碍技术进步
C.职务发明中约定专利权归发明者个人所有
D.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E.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收取入门费
35.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行为有() A.转租B.更改租赁物 C.对租赁物作改变本身用途的使用D.维修租赁物 E.在租赁物上设置他物
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36.政府机关购买建筑材料修缮办公大楼产生的纠纷不适用合同法。( )
37.债权人既可以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也可以对未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 )
38.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要约有效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被接受的以外,该承诺为新要约。( ) 四、简答题
39.简述国家干预无效合同的具体体现。 40.简述先契约义务的法理依据和内容。 41.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 五、论述题
42.试述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3.8月15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幅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双方定于8月20日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8月16日,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遂将其祖传名画卖与王五。问: (1)李四能否在8月16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2)如果李四在8月20日前没有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李四能否于8月20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3)根据上述两种情况,请谈谈你对李四能否解除合同的看法。
2010-10答案:
一单选题。1-5 C B C C A 6-10 B C B C C 11-15 C A B A D16-20 A B C D A
21-25 A B D C A 26-30 B B B D B
多选31、ACDE 32、BCE 33、ABC 34、ABD 35、ABCE 三、判断题
36、错。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其他公民、法人之间订立的有关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仍应受合同法调整。
37、错。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代位权人只能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人既可以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撤销权,也可以对未届清偿期债权行使撤销权。
38、错。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四、简答题
39、国家干预无效合同是无效合同特征之一。
其表现为:(1)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如发现合同无效,应主动确认合同无效;(2)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无效合同予以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40、先契约义务依据的是诚信原则;内容包括:
5.格式条款合同试卷及答案大全 篇五
(《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法人有很大的不同,如烟草、黄金等只有(B)才能经营。
A.自然人B.法人C.无国籍人 D.公民
2.合同的形式除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A)
A.推定行为 B.明示行为C.承诺行为D.暗示行为
3.()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提供方合同信用信息互通和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B)
A.县级政府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广电部门 D.法制部门
4.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C)时合同成立。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B.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D.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意向书
5.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该代表行为是否有效?(B)
A.有效B.视为有效C.无效D.经追认有效
6.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是指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和(C)的强制性规定。
A.法规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1-
7.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D)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A.催促B.追究C.追问D.催告
8.行为人的代理权已经终止,但被代理人未通知客户,致使合同暂时无法履行,该合同称为(D)合同。
A.无效合同B.无代理权的合同
C.可撤销合同D.表见代理合同
9.债权人(B)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A.转移B.转让C.终止D.中止履行
10.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C)等违约责任。
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
C.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或者赔偿损失 D.赔偿损失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自(A)起施行
A.2010年8月1日B.2011年8月1日
C.2010年6月1日D.2010年12月1日
12.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B)责任。
A.履约B.违约C.赔偿D.补救
1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B)责任。
A.部份免除 B.部份或者全部免除 C.全部免除D.不能免除
14.当事人因意外事故违反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B)
A.可以承担民事责任B.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C.应由当事人协商D.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15.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在约定的(B)期间内检验。
A.履约B.检验C.协议D.交付
16.合同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标的物的检验期间的,(D)检验。
A.可即时B.可随时C.可免于D.应当及时
17.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A)。
A.调解或和解、申请仲裁、诉讼B.调解
C.诉讼D.调解、仲裁
18.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规定的,其内容(B)。
A.有效B.无效C.可能有效D.可能无效
19.违反格式条款合同监督条例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文本备案义务或者拒绝执行合同文本备案审查修改意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c)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A.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B.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D.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
20.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C)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A.一次B.单独C.重复D.共同
二、多选题
1.合同格式条款,是指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可适用于:(ABC)
A.商业广告B.店堂告示、通知、声明、须知、说明
C.凭证、单据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ABD)种是订立合同的主体。
A.自然人B.法人C.无国籍人D.其他组织
3.合同的内容包括的主要条款有(ABCD)
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标的C.数量、质量D.价款或者报酬
4.合同格式条款应当通俗、简明、易于理解、便于书写。行政机关和有关行业机构、社会组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合同提供方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ABCD)
A.通俗B.简明C.易于理解D.便于书写
5.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ABC)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6.合同提供方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实施下列行为:ABCDE
A.虚构标的、销售渠道或者假称包销、回收产品,诱使他人签订合同;
B.虚构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C.编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获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质量保证金等财物;
D.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获取财物;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7.有(ABCD)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销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8.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ABC)。
A.予以返还B.或者折价补偿
C.有过错方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失
D.赔偿损失并同时支付违约金和定金
9.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合同提供方下列责任的内容:(ABCDE)
A.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责任;
C.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D.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E.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10.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ACD)。
A.调解或和解 B.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C.诉讼D.协议仲裁
三、判断题
1.行政机关和有关行业机构、社会组织履行合同格式条款监督职责,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合同格式条款含有免除或者减轻合同提供方自身责任内容的,合同提供方不用特别说明。(X)
3.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它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X)-5-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合同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四、简答题
哪些合同文本须向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备案
答:1.房屋买卖、租赁及与其相关的居间、委托合同;2.机动车买卖、租赁合同;3.物业管理合同;4.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合同;5.医疗服务合同;6.宾馆、酒店、旅游
等服务合同;7.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8.贷款合同;
9.运输合同;10.商业保险合同;11.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12.商业性培训合同;13.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6.合同法及答案 篇六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B.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
C.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D.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2.甲乙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短期居住,乙无偿教甲女儿学钢琴,该约定属于()A.实践合同B.互易合同C.有名合同D.无偿合同
3.合同自由原则不包含的内容是()
A.缔结合同的自由B.选择相对人的自由C.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D.履行合同的自由
4.在合同终止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是()
A.相互协助B.忠实保密C.不作虚伪陈述D.及时通知
5.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寄送价目表B.拍卖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含有保证供应用语的商业广告
6.委托合同属于()
A.提供劳务合同B.完成工作合同C.实践合同D.要式合同
7.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另一方当事人从事贸易
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这种合同是()
A.委托合同B.居间合同C.行纪合同 D.代理合同
8.下列选项中,属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义务的是()
A.告知义务B.声明义务C.包装义务 D.危险通知义务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变更的是()
A.甲银行将其对乙公司的贷款转让给丙银行
B.丁公司与戊公司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价款由100万元改为95万元
C.己公司与庚公司签署的建筑工程合同由于天气原因双方同意推迟三个月开工
D.辛公司与酉公司签署的汽油买卖合同由90号改为93号
10.我国《合同法》对于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A.投邮主义B.了解主义C.到达主义 D.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11.下列选项中,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的是()
A.房屋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贷款合同 D.赠与合同
12.要约的法律性质是()
A.单方法律行为 B.法律行为C.意思表示 D.法律事实中事件
13.在买卖合同中,不属于买受人义务的是()
A.支付价款B.受领标的C.及时检验D.瑕疵担保
14.公民乙向甲借款,甲同意并约定一周后提供,但届时甲拒绝提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的借贷关系未成立B.甲乙的借贷关系已成立、未生效
C.甲乙的借贷关系已成立、并生效D.甲乙的借贷关系无效
15.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则()
A.无效B.效力待定C.不具有强制执行力D.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
1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其行使的时间应()
A.自提存之日起一年B 自提存之日起二年C 自提存之日起五年D自提存之日起二十年
17.甲建筑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建造施工合同,为乙银行建造大楼,施工费用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最后一笔费用500万元应在2005年6月30日结清。此前甲公司曾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该笔贷款应于2005年4月1日归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于2005年4月1日有权要求抵销500万元
B.甲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有权要求抵销2000万元
C.乙银行于2005年4月1日有权抵销500万元
D.双方的债权债务属于不同种类,不能抵销
18.下列关于代为清偿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连带债务人权在超过自己本来负担的给付义务而为清偿的范围内构成代为清偿
B.代为清偿必须具有代为清偿的合意C.合同关系仅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中绝对地消灭
D.第三人的利益补偿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19.技术开发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应合理分担风险。下列关于风险分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风险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B.当事人不能约定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C.一方出现前述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D.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20.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是()
A.加工承揽合同B.技术中介合同C.技术委托开发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
21.下列关于合作开发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申请专利,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B.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对于该项技术,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均享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C.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各方仍享有专利申请权。
D.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申请专利权的,经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声明放弃其的申请专利权一方享有免费使用权。
22.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这表明抵销是()
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实践法律行为 D.无偿法律行为
23.甲洗衣店为居民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居民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晾着的地毯,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应是()
A.丙B.甲洗衣店C.甲洗衣店与丙分担D.丙承担主要责任,甲洗衣店补充责任
2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应由()
A.违约方承担B.守约方自负C.违约方和守约方合理分担 D.违约方承担主要责任,守约方承担次要责任
25.李某向张某借房居住,张某亦表示同意,双方还签署了书面借房合同,之后张某恐李某不爱惜房屋,因此,迟迟未交付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借房合同成立,张某构成违约
B.借房合同不成立,因个人借房是实践性行为
C.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张某可以不出租
D.只有李某提供保证,张某才应交付住房
2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单持有人可以请求保管人将保管的货物分割为数部分,称为仓单分割。仓单分割所支出的费用的承担者应是()
A.仓单持有人B.仓库保管人C.仓单持有人和仓库保管人 D.分割后的仓单持有人
27.甲区政府下属的环境监察大队,新招募了一批队员,为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甲委托乙培训中心对这些队员实施技术培训,双方就培训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协议,该协议属于()A.加工承揽合同 B.技术服务合同C.委托培养合同D.智力开发合同
28.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函件,随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电报。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价格降低一成,就可达成协议。后甲乙两公司未能缔约,其理由是()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撤销C.要约被实质性修改D.答复超过有效期
29.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其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是()
A.法定解除B.约定解除C.单方解除D.协议解除
30.甲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后因甲急需现金,经与乙协商,乙同意出价200元买下该辆自行车,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乙自合同成立时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理论上称此为()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 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选项中,体现鼓励交易精神的有()
A.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B.订约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C.区分无效与可撤消合同
D.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E.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
32.合同中的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
A.照顾义务B.通知义务C.保密义务 D.修理义务E.重作义务
33.下列关于合同约定解除说法正确的是()
A.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为解约条款
B.解除权可以保留给一方当事人,也可以保留给双方当事人
C.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订立保留解除权合同
D.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
E.一旦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成就,享有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必须行使解除权
34.3月9日,刘某将自己的彩色电视机作价2000元卖给陈某,约定陈某于一周内来取电视机,并付清款项。但该电视机在3月12日遭雷击烧毁。在此情形下的正确表述是()A.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仍属刘某B.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移转于陈某C.刘某无权要求陈某支付买价2000元D.陈某无权要求刘某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E.损失应共同负担
35.并存的债务承担生效,应该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A.必须具有有效的债务存在B.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C.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D.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E.债务承担亦须经债务人同意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案例:1990年下半年至1993年底,某县农民胡道秀以“打会”形式进行民间融资活动,先后收取金立富等15名原告“会款”126,639元。后因发生“炸会”(资金链断裂),胡道秀欠金立富等15人的“会款”未还。为此,金立富等15人分别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胡道秀归还“会款”,并要求对胡道秀家居住的3间房屋予以保全。法院在保全时发现:胡道秀已在三周前将一间房赠与其外甥;另一间房按市价卖与案外人李海波,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于是,金立富等15人又提出诉请,请求撤销胡道秀与其外甥的赠与行为和胡道秀与李海波的买卖行为,追回房产。问:
36.被告胡道秀将所属房屋赠与其外甥的行为,这属于()
A.财产转移之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B.权利人有效处分财产行为
C.债务人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债权的行为D.与债权人无关的行为
3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告行使的权利为()
A.先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C.撤销权D.代位权
38.胡道秀与第三人李海波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
A.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无效B.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可撤销
C.价格正常但损害债务人利益,无效D.第三人李海波无恶意,不属撤销范围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39.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
40.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41.比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5分)
42.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
43.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
(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合同法》试题答案
一选择1-5ACDBD6-10ACDAC 11-15BCDBD16-20CCADB21-25CABAA26-30ABACB 二多选1ACDE2ABC3ABCD4ACD5ABCD
三案例分析1C2C3D
四简答题
1:参考答案:
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应规定的条款时,对遗漏的内容进行填补的规则。(2分)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分)(2)协议不成,按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
补充;(2分)(3)仍不能确定,按法律有关规定。(2分)
2:参考答案: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2分)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须当事人互负债务。(2分)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2分)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2分)
3:参考答案:
(1)归责原则不同;
(2)举证责任不同;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4)免责条件不同;
(5)责任形式不同;
(6)损害赔偿范围不同;
(7)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
(8)时效、诉讼管辖上也有区别。(每点1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1:参考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3分)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无效、被撤销时,而非合同成立之后。(3分)当事人之间已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产生合理信赖关系。(2分)
(2)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约时负有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背该义务就是有过失。(3分)
(3)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导致的不利益就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合理信赖相信合同会成立或生效,因最终未成立有效而致费用等损失。(3分)
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区别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请求权。(1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1:参考答案:
(1)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没有处分权处分了甲的房产,因事后未获甲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5分)
(2)甲父最终不能交房,不是因为甲父过失不履行,而是因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甲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分)
7.合同法及答案 篇七
关键词:合同,法定解除权
一、合同法定解除权的由来及定义
所谓合同法定解除权, 在我国一般是指在合同已经合法成立并且生效之后, 在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出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某种情形, 在此种情形下, 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损害, 为公平和效率计, 法律赋予该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经向对方发出通知, 解除即告成立, 合同立刻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归于消灭的权利。而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产生, 与社会的高速发展, 经济上越来越追求高效和节约成本的趋向有极大的关系, 其本意是在出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继续履行将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极度的负担的情形时, 以快速和高效的方式将合同终止, 使当事人从病态的合同中摆脱出来, 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从罗马法起源以来, 由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产生的合意导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契约严守不仅一直是合同领域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也一直是维护交易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但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出现, 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的有约必守和合同神圣原则, 它以牺牲交易稳定和经济秩序为代价, 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 进而也保障经济的效率和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样的一种博弈与社会发展的脚步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
二、我国法律中有关合同法定解除权的相关规定及其不足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合同效力的一种非正常终结, 它的基础或说效力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而非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这就使合同法定解除权具有了形成权的性质, 依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生效, 无须对方同意或承认, 而在何种情形下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法定解除权呢, 从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1) 来看:该条比较集中的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形, 主要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重大违约以及兜底性条款, 即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 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 当事人也享有合同解除权。
而《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2) 则进一步规定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异议及手续, 该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方式是通知, 其效力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合同另一方的救济手段, 即异议权, 行使异议权的方式之一就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而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以下简称《解释 (二) 》) 则对向对方的异议权行使期间进一步作了规定, 该解释的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 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 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至此, 合同法定解除权看似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适用流程和行使方式。其逻辑过程是这样的:首先, 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出现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所规定的几种合同法定解除情形之一时, 其可直接以此为据向合同的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 该通知到达相对方时, 合同即告解除, 此时,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赋予了合同相对方一定的救济, 即相对方享有异议权, 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然, 相对方行使异议权不能是无限期的, 故《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 异议权的使用期限是合同双方有约定则从约定, 没有约定则是通知到达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这一合同法定解除权的相关规定看起来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适用过程, 但在真正的实践操作过程中, 则不免产生了许多问题:
其一, 在实践中, 《合同法》第九十四所规定的几种合同法定解除情形, 通常是以一方当事人的主观判断为标准, 只要合同一方认为出现了其中的情形之一或之几, 例如其认为相对方出现了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其即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 向相对方宣告合同解除, 而合同的相对方对此是不一定予以认可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 相对方更多的是认为并未出现该法定解除的情形, 对方是在滥用合同法定解除权, 以此为自己谋取利益, 损害相对方的利益, 因此, 相对方行使异议权几乎成为了一种必然的选择, 在这里, 合同相对方就陷入了一种比较被动的地位中, 对相对方十分不利。
其二,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了对方有异议的,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此处使用了“可以”一词, 在法律中, “可以”一词通常是有两张含义的, 一种表示有权利这么做, 另一种表示是选择之一, 而此处的“可以”究竟是代表了合同相对方只能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这种途径来行使异议权呢?还是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又可以通过别的方式例如直接向对方发出通知提出异议或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等行为来行使异议权?换一种说法就是, 如果合同相对方在约定或法定的异议期间之内, 以其他的方式行使了异议权, 未以诉讼的方式提出异议, 是否算作合法行使了异议权?这里, 法律的规定是模糊而含混不清的, 这也就增加了实践中合同双方的争议和纠纷。
其三, 因为以上所述的问题的存在, 必然导致在实践中多需要通过启动司法程序对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解除行为来进行确认, 最终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判定在某一特定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是否已形成, 此时, 问题出现了, 一方当事人享用了法定解除权, 却需要合同的另一方去进行诉讼, 花费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 去为合同一方的主观判断买单, 这对合同相对方来说, 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 尤其在合同一方饱含恶意、借故生事的情况下, 更是对合同相对方产生了极大的负担, 增加了讼累。
其四, 从《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异议权行使期限来看, 如果合同相对方在约定或法定的异议期间之内, 未以诉讼的方式提出异议, 而在约定或法定的异议期间经过后, 法院是否可以对双方之间的合同及其履行状况不做实体性审查, 而直接判定合同解除?
三、完善建议
笔者认为《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的目的在于督促合同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和维护合同效力, 在履行合同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能够及时对合同做出相应的反应和调整, 是以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合同当事人的期间权益的方式维护市场效率和安全。虽然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法定解除的权利, 但民事行为强调民事主体的自愿、自觉, 在纠纷发生之前, 公权力一般不宜主动介入, 故为了避免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法定解除权的滥用和司法程序的过多启动, 在合同一方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发出解除通知时, 应该将此种形成权由单纯的形成权变为形成诉权, 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启动司法程序才能完成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一方启动诉讼后, 法院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 并请合同另一方在收到通知的一定期间内 (时间不宜太久, 可限定5至7天) , 向法院作出是否提出异议的回复, 如无异议, 法院直接判定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 如其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证明其异议, 则法院进入审查程序。此时, 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判断该合同的解除权是否产生、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权利, 合同另一方的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如果经审查发现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享有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的权利, 即并未出现合同法定解除的正常情形、该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并未产生, 那么则可直接判定合同不能解除, 如因合同一方提出合同解除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害, 提出方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而通过这种方式来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出现上述的一些问题, 将滥用合同法定解除权的风险尽量降低, 避免滋生对有效合同的恶意解除行为, 从而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参考文献
[1]李峰.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1.
[2]浮相群.合同法定解除权若干问题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 2011.
8.合同法及答案 篇八
关键词:人力资源 管理 劳动合同法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5-0147-01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直接影响到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分配,其立法宗旨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1 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在劳动合同的立法中,过于强调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将大幅度地增加劳动用工成本,对投资环境则会造成消极的影响,对用人单位的发展是极为不利。但是,若是强调用人单位的利益,则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初衷和意义。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其实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者的合法权益,是在两者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和谐了,才能在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状态。
1.1 在劳动合同签订上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3个月。这种通过规定强制缔约与加大违法成本的措施,来引导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权益。这种规定使得用人单位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面临强大的罚款责任。用人单位忽视或者故意不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但损害了劳动者的权利,也使自己面临被严厉处罚的局面。
1.2 在员工试用期上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约定及报酬草案给与了明确: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连续存续期间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工资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次数等做的更加严格地限制和规定,这给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劳动合同的这些规定,都给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在新进员工在约定试用期的管理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3 对企业员工招聘的影响
当前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这类企业中存在着不少用工不规范的现象。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征缴率相对较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将大幅增加,进而推动企业总体成本上升。另外,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旦劳资双方出现劳动争议而申请劳动仲裁,都应由企业提供证据。这就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较高的工作要求,各种档案、制度的建立都要进行专门的管理。企业招聘员工的难度也有所增加,如果招进来的职工不合适,要辞退就得额外支付赔偿金。这也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要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的招聘中需要把好关,在员工的日常管理中,也要防止人才的流失。
2 在劳动法规定下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
人力资源在现代企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新劳动法的实施下,更是要注意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着眼于企业未来的发展的行为,科学合理地应用人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即持久获利能力,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是能否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企业的管理者形成注重发展的工作作风,有利于调和员工的价值观和信念。实施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改善工作态度、树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念同时提高组织管理的效率,以维持组织的不断发展。
2.1 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把关新员工的招聘流程
吸收和招聘进新的员工是企业保证新的血液和运行的重要程序,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使企业必须更加注意新进员工的招聘流程。在新员工的招聘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和掌握企业和部门所需要的真正的人才的标准,找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此外,人力资源的管理其实是一个大的工程,部门之间有具体的分工,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需要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部流程都要熟悉。各自负责的招聘、培训等工作也需要彼此的协调和沟通,工作的流程需要有连贯性,这样才能做好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2.2 组织劳动合同的管理
做好劳动用工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并对对劳动用工方面的薄弱环节有清醒的认识。在出现相关劳动纠纷之前,就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配套规章制度。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劳动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并尽量细化,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第三,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强化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最后,还要注重用工资料的保管工作,避免劳动合同的丢失或者是损坏等低级的合同管理错误。
2.3 加强企业员工的管理,留住企业需要的人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因此,要想在现代激烈的市场搏击中发展壮大起来,就必须重视人才的力量,加强人才的管理,留住企业所需要的优势人才。在企业的人才管理中,必须要加强企业的人才管理和培训机制。在企业中,要建立健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但是在具体的企业实际运作中,单纯的依靠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员工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相关的人才管理制度、培训机制和多方位的激励手段。传统的薪资激励在现代自我价值观有所改变的今天,这种制度并不能充分满足人才发展的需要,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需要对传统的薪酬制度上,进行完善和改观。人才的培养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的重要,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必须与企业的发展同步。培训应该是系统化的,培训的内容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培养出自己的员工。另外,培训的内容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技术的范围内,还应该包括企业文化,个人精神方面因素的培训,使企业员工在培训中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技术技能,而且还增强了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结论:
在合同法的规定下,人力资源的管理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人力资源的管理必须适应合同法的内容,同时,还需要更多的细化和灵活性。人力资源的管理应该在借鉴各行业经验管理的同时,认真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企业的现状,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和企业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
[1] 孟宪魁.浅谈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J].铁道工程学报,2006,(03).
[2] 杨群立.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途径[J].山西建筑,2006,32(2):115-116.
[3] 杨雅.劳动法实施后企业和个人面对的新问题和对策[J].陕西综合经济,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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