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习俗作为

2024-10-25

春节习俗作为(10篇)

1.春节习俗作为 篇一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一)按照县委要求,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题教育,县残联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县残联自查自纠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

县残联高度重视,理事长及时主持召开了动员会议,全面学习县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及县委书记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认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

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残联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建立活动办公室,明确了活动内容、要求、时限。

二、广征意见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县残联紧扣这次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于7月22日通过《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征求意见的函》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

三、全面自查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紧紧围绕“七个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县残联领导班子和职工在“七个突出问题”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县残联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七个突出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具体问题,主要表现为:政治学习还不够深入,

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畏难怕担责,缺乏改革创新意识,习惯于按照既有的规定办和按照上级领导的意见办,缺少灵活应变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干部教育还不够严格,部分干部工作质量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干部身上有纪律松懈、作为不扎实、办事推诿、工作不严谨、脱离群众,态度不谦虚等现象等。

四、深入整改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县残联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落实整改:一是切实抓好工作落地,增强残疾人服务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解决当前残疾人关心和反应强烈的就业、康复等问题。二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坚持凡重大决策,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照领导职责分工,大胆决策,敢于负责。三是强化政治纪律意识,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向上,保持公仆本

色,严格自律生活作风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五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禁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二)根据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临效能发〔**〕3号),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城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按照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机关作

风、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升,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召开全体人员专题管工作实际,制订了《临泽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把整治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敷衍了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办不了;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办事难”及城管执法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想事干事、敢于担当的良好风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市容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强化日常学习制度,深化学习效果。针对自查过程中反映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在继续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和每天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力度和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了习近平

平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通过研讨学习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理论素质,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各中队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

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整治庸懒散慢、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和服务意识不强、行业作风不正、行政效率不高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优化流程、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切实缩短办理时间。深化服务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率。执法监察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秉承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从细微之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个案件,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排群众所忧。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

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路线意识,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坚决摒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惯性思维,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转变为自觉行动。

(五)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目前,我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

“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问题得到了好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县委八项要求和党风廉政责任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问题得到了遏制、不存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公正和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范围、种类不明确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差,相互推诿扯皮,庸懒散拖效率不高,工作顾此失彼,拖泥带水问题;工作人员思想消极,观念陈旧,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主动作为,进取意识差,大局观念弱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转变;更没有在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书推进缓慢被通报批评和落实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措施不硬、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情况。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因工作落实不力,对上衔接汇报不及时,对下安排部署不到位或因临时性应急工作通知加班不到,贻误工作时机等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我局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各中队和个人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进行公开承诺,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我局 “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局“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自查、互查,切实掌握本单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岗位和人员,对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2.春节习俗作为 篇二

一、哲学观与哲学教育思维方式

近年来,关于哲学教育改革的研究已经改变了将目光主要集中在改革课程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建设教材以及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做法。很多学者意识到哲学教育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方面是哲学观的变革。对哲学观问题即“哲学是什么”的回答决定了“将哲学视作什么”,进而制约着哲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和具体路径选择。

1. 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核心是哲学观问题

“哲学是什么”关系到哲学的自我理解,哲学史上每一个哲学家都会在不同的层面面对这一问题,而对此问题的回答也构成了区分不同哲学理论的基本维度。在此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哲学是什么”是“全部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决定如何理解和解释其他所有哲学问题的根本问题”。 (1) 一般而言,这种哲学的自我理解可以有多种表达方式,有学者将其总结为普遍规律说、认识论说、语言分析说、存在意义说,人生境界说、文化批判说、文化样式说、实践论说等八种。 (2) 而哲学的自我理解正是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核心问题。

第一,作为理解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重要问题“将哲学视作什么”,从属于对“什么是哲学”这一问题的回答,受其指引与影响。这便形成了不同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第二,对“将哲学视作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在哲学的自我理解中进行。而在具体的哲学教学中,这一问题则转化为怎样理解哲学与哲学教育对象的关系问题。由此观之,上述两个方面共同确立了哲学观问题在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形成中的核心地位。

2. 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多维理解

从教学观念的变革来理解哲学教育,可以认定哲学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这种活动要求不能将哲学教育和教学只理解为一种技术性的问题———哲学知识的传授,而应从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角度,将哲学教育理解为一种文化与价值对学生的个别作用过程。

从哲学的呈现方式看,便是教科书的编纂、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方法的选择等问题。当然,还包括现实教学场的构建问题。

二、“作为知识”和“作为价值”———理解哲学教育思维的两种方式

亚科·欣蒂卡(Jaakko Hintikka)曾说,“哲学教育的最重要目标是,首先,推理和论证技能的传授,其次还是思想史的教学,这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在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中找到其思想坐标”。 (3) 这一认识揭示了对哲学教育思维的理解可以有两个方面:第一,哲学教育是知识技能的传授;第二,哲学教育是价值观的塑造。从教育的过程来看,哲学教育并不是特定哲学观念的单向度显现。它包含着主体对价值的体认、对生命的感受等一系列活动。因此,把哲学与哲学教育“作为知识”还是“作为价值”,确实是理解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两个不同维度。

1.“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特点

“作为知识”的哲学理解是把哲学视作一种知识或知识体系。认为哲学是规律的综合这样一种哲学观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知识是人类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所取得的认识成果,而哲学本身有其知识性的一面。这种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确定性。既然将哲学视作为一种特定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就要求它应当是人类认识成果的客观反映,应当是不变的确定真理。否则知识的权威性将会受到挑战。

第二,单一性。事实上,对于“什么是哲学”这一问题的理解,应当是多元化的。在多元理解中,哲学教育也应当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来。

第三,静态性。知识本身即具有确定性的倾向,这必然会将哲学这一“知识”视作是一种凝固不变的东西。这种凝固本身就使哲学的丰富理解打了折扣,将哲学视为静观和冥思的产物,而不是活生生的人的实践的产物。

应当指出,这种将哲学视作知识的哲学教育观念由来已久,也深刻影响了教育观念,它与教育观念的变革有着同样的背景。麦克·扬(M.Yong)就曾指出大多数社会学家都是将教育视为社会化特定知识、技能的获得过程。 (4) 这种观念背后站立的是冰冷的理性身影,使得哲学教育本身应当具有的面向人的亲切感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

2. 从“作为知识”到“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理解转变

如前文所析,“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将哲学视为知识性的客观存在,未能使哲学的丰富内涵和功能显现出来,也使哲学教育的价值被遮蔽起来。这对哲学教育力图体现对人的关怀、对人的意义和价值有很大的负面作用。“哲学的特性表明,哲学从来不是一种冷冰冰的逻辑,而是熔铸着人类的理想、性念、情操和教养。” (5) 因而,哲学不应只是一种“作为知识”的存在,而应是面向人的充满了亲切感的“作为价值”的存在。

从哲学的本质上理解,哲学就是应当关注人的命运和幸福,这体现了哲学的终极关怀取向,也体现了哲学的价值观特性。正是在这个角度上说,“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体现了哲学所含的丰富意义和哲学教育对学生的多元价值。

“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打破了“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观单一、确定和静态的倾向。在与人的交往、沟通中确立起来的哲学教育过程也便成了价值显现的过程与场所。这也是价值问题在当代社会得到特别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3. 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理解的二重性及其整合

通过对“作为知识”和“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到哲学教育思维既有知识性取向的一面,同时又有价值性取向的一面。既有“物性的存在”倾向,又有“为人的存在”倾向。这是哲学教育思维的二重性的具体体现。因此,不能在“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与“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之间作一简单的评判和选择,全部否认“作为知识”的哲学认识论取向。要想克服这种思维方式的二重性,必须在更广阔的视野中进行整合。

三、“作为实践”———哲学教育新思维的确立及其价值

“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和“作为价值”的教学思维方式在理论层面会有知识取向和价值取向的争论。从哲学的自身理解来看,固然要反对将哲学理解为一种凝固不变的知识,但从哲学教学层面来看,从哲学教育的对象来看,特定的哲学精神总是要通过一定哲学论述体系体现出来,这种论述当然有知识性的一面。将哲学视作是一种价值观虽然凸显了哲学的价值功能和对哲学教育对象的意义,但丰富的哲学价值也有可能在实际的教学中被单一化,成为特定意识形态的灌输。这种为人的价值遭遇单一化的趋向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加以认真关注和寻找答案。如何在事实与价值的分裂中找到这二者的弥合点,怎样来沟通“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和“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呢?“以哲学方式关注和把握现实人的生活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本性。” (6) 这一论述启示我们需要树立起一种新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即“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来实现“作为知识”与“作为价值”的联结。

1.“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实质

首先,“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本质上体现了实践论的哲学观。哲学本身是一种实践活动,哲学教育也是一种在特定场景中展开的实践。哲学教学不能仅仅满足于描述现实,更要使人对现实有反思和批判。这是哲学特有的问题方式,只有如此才能使哲学理论获得真正的生命力。

其次,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凸显了哲学教育的本质。哲学教育的对象和哲学产生了密切的联系,获得了自身关于哲学的体验,建构起自己的哲学理解空间。

当然,“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并不是把纯粹的实践活动当做是哲学教育自身。“实践”并不是特指哲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实践更是表达了哲学教育的进程和进程所包含的特殊意义。

2.“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价值

“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的确立,从根本上打破了“作为知识”与“作为价值”的二元选择难题,兼顾了哲学教育的二重性,使得人这一哲学教育的主体和对象前所未有的得到了重视。具体来说,“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体现了哲学自身理解即哲学观的变革。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观念从根本上确立了从实践的角度去看待哲学教育的角度。这种转变深深植根于哲学观的伟大变革之中,马克思曾说过:“抽象的理论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 (7)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种实践论哲学观从根本上超越了前面论及的各种代表的哲学观。哲学教育只有从实践的人的存在入手,才可能深化哲学对人的意义、价值和人生境界的提高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实现了哲学教育中知识取向和价值取向的统一。哲学教育既包含着知识性的内容也包含着价值性的取向,各执一端的争执并不能达成共识。知识取向和价值取向并不是天然就是矛盾的,这二者的统一则只有在实践视野中得到解决。在“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中,哲学知识是在主体的相互作用中被建立起来的,是教师通过自身的理解将其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到学生。这种影响本身就是一种价值的选择也主要是通过“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来达到的。这种哲学教育思维方式,既有可能超越单一“知识”取向所带来的凝固化倾向,又能有效地避免“价值”凝固所造成的哲学教育的意识形态灌输,从而实现两者的真正统一与超越。

第三,凸显了哲学教育的主体维度。哲学教育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与其他教育活动一样,是影响人、培养人的活动。“掌握这一思想武器的对象不应当被视为有待教育和塑造的客体,而是主体性自我塑造的人,哲学是主体用来科学地把握世界、追求自我价值和幸福实现的智慧。” (8) 这一主体向度的确立能够影响深层次的哲学教育观念,进而对哲学教育的方式、哲学教育的方法,哲学课堂的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带来积极的变化。

综上所述,“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走向“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有着其现实的合理性和重大意义。但这种转变有可能造成的“知识”与“价值”各执一端的情况值得重视,二者的真正沟通还要依靠“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确立。从“作为知识”的哲学教育思维出发,可以确认哲学教育的知识性目标;从“作为价值”的哲学教育思维出发,可以确认哲学教育的价值观目标;而从“作为实践”的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出发,则会看到融汇了知识、价值、能力等各要素的哲学素质提高的目标。由哲学知识的传授到哲学能力的塑造最终形成哲学素质,这才是哲学教育思维方式变革所具有的最终指向。

摘要:哲学观问题是回答“将哲学视作什么”这一体现哲学教育思维方式问题的核心。由此形成了哲学教育的不同思维方式。从“作为知识”转向“作为价值”是哲学教育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

关键词:“作为知识”,“作为价值”,“作为实践”,哲学教育,思维方式

参考文献

[1]孙正聿:《哲学通论》,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27页

[2]我国学者孙正聿先生所做的概括, 虽然是一家之言, 但基本上总结了近几十年来的哲学观论说, 有很大影响。参见孙正聿:《哲学通论》,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32页

[3]亚科.欣蒂卡:《关于哲学的教育使命》, 载《第欧根尼》中文精选版编辑委员会编选《哲学家的休息》,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版, 第204页

[4]麦克.扬:《未来的课程》, 谢维和等译,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33页

[5]孙正聿:《哲学的目光》,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第82页

[6]韩庆祥:《回到马克思哲学的本性的基地上探索哲学发展之路》载《哲学动态》2008年第5期, 第15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74页

3.艺术作为观念作为观念…… 篇三

在面对云谲波诡、光怪陆离、不可名状而又神秘兮兮的(或自诩的)“当代艺术”时,资深外行和资深内行们好奇与反思的也许是同一个问题—什么是“当代艺术”?或者说这种艺术和其他艺术区别何在?其实,旨在回答这一个问题的著述已然汗牛充栋,但越是这样,反而越是助长了当代艺术的曲高和寡。其实,在诸特征中,有一点最为明显又最易被忽略:与“传统艺术”相比,“当代艺术”更容易被语言精确地描述(无法描述只能说明君还没有找到此作的那个“点”)。例如,对于一件传统的古典肖像画,你尽可以用“雍容华贵、婀娜多姿、庄重典雅”等词汇描述,可与此对应的图像却有多种可能;当代艺术就不会有这个问题:“大冬天,有个人匍匐着不断向地上哈气。”君必能想出如此的一幅场景。因为“当代艺术”大都要表达某个想法,或者想用“艺术”的方式说点什么。为了实现这些作品传达想法的初衷,是否还需舍文本之近,求物性之远呢?《东方艺术·大家》的专题栏目“纸上展览”也许能回答这个问题。

此栏目实现了理想的“策展”原理,即按照某个主题(例如“时间”“城市”“身体”等当代热门话题)收录、组织展览,并围绕这个既有主题对这些作品进行说明和初步的相关性阐释。因此,“纸上展览”展出的不是艺术家,不是作品,而是阐释本身,因此才堪称一个个有主题的“展览”。这也许是纯粹策划理念唯一可能存在的方式(特别是在中国),因为图片可以避免作品运输、安装等物质条件的限制,更不必考虑艺术家的代理关系、展览契约、空间租赁等问题。稍等,当代艺术需要展览空间吗?一个艺术的行为和作品产生了,到底是产生在了彼时彼地,还是产生在了媒体的世界中?

如果非要在鸡蛋里面挑骨头,这个栏目的确也有一个问题:将不同时代和不同环境下产生的作品,用设定在前的“观念”统摄起来,遮蔽了其原初的意义。作品与它的情境之间的关系被作品与栏目主题之间的关系所置换,这样,作品们就自然而然成了概念们的服务生。但细思之,此举也无可非议,因为阐释本身也是一种关系,它会留下这个时代我们接受艺术的斑斑足迹。当然,这一切之所以可能,还是建立在一个前提的设定上—“当代艺术”一定是当代观念的象征,同时我也想起了那句老话:“作为观念的艺术本身也是一个观念,循环不已(Art as an idea as an idea)。”

4.春节习俗作为 篇四

xx县安监局对照治理内容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是20xx年作风建设的重点,为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水清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姜保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

二、集中力量,开展整治

按照县委确定的3个方面,17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过程中,不执行、不落实或者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导致政令不畅的行为。

2.在履行职责中,贻误工作或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3.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现象突出或对收到的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行为。

4.对分管部门工作监管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的行为。

5.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不及时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效能低下的问题。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拖延、推诿,导致效能低下的行为,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监督、执行不力,致使单位、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的行为。

2.利用单位或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或人为设置障碍,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3.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体外循环”审批的行为。

4.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办事人员往返跑的行为。

5.工作中,思想懈怠,效率低下,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不认真履职、不按要求及时限完成工作任务,能办的事久拖不办,难办的事推诿不办的行为。

6.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打瞌睡、玩游戏、炒股票、打牌等从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行为。

(三)着力解决滥用职权的问题。围绕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的行为,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利用职权,违规插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子女、亲属及其他人员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

2.操控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下属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或安排公职人员到企业兼职取酬,政企、政会不分,搞权力“寻租”的行为。

3.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代管资金、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的行为。

4.在办理许可、审批等过程中,违规收费、搭车摊派、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收受红包或接受有偿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5.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培训,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索要或变相索要赞助费等,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的行为。

6.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代金券及烟花爆竹、贺卡、年历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出国(境)等行为。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要求全体干部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出发,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工作做起,率先垂范。

(二)强化内务管理。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责分工,按照机关清单式管理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了按时上下班,玩出办事进行登记,有事请假。局机关作风督查小组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督查工作,对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行为将作出处罚,并按相关程序向纪检部门报告,通过严肃的工作纪律,机关的内务管理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春节习俗作为 篇五

通过完善细化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区权力阳光运行。,对全区行政权力事项按省标进行了细化梳理,做了专题辅导,并对所有部门进行拉网式上门指导,重点对执法依据梳理、自由裁量设定、文书表单制作、内外流程图绘制进行了重点辅导。对城管、环保、卫生、劳动、民政、物价等涉及民生的执法部门或窗口单位,提高标准、从严要求,对常用权力事项做精做细,并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市阳光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信息的补全工作,对网上政务大厅公示的行政权力事项信息按省标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权基准设置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与此同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挂起,对一年内没有实际办件发生的或从来没有实际办件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挂起,切实提高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率。,对使用本级系统的行政权力事项,会同系统开发公司分批次为各单位优化系统流程,进一步明确文书表单样式及上传附件种类,按照省标分类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按照权力阳光运行的要求,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优化调整进驻部门和事项,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六)市权下放承接和区权下放工作情况

20,全市部署综合改革市权下放工作以后,原两区区委、区政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分别制定了市权下放承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责任人员、时序进度,工作不拖沓、不延误,确保了8月20日权力的顺利交接。为把权力接好、接实,各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联系,陆续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区法制办还专门组织了与市政务大厅的对接培训。在此次市权下放中,原鼓楼区承接了156项,原下关区承接了159项,区政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承接事项目录,同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张贴《承接事项办理事宜告知书》,详细说明了本区承接事项的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方便市民办事查询。区法制办在南京市监察监控系统中录入了承接事项的公开信息,并上传至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两区合并后,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整合,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大厅”的格局。原鼓楼大厅调整为居民服务大厅,设置了25个服务窗口;原下关大厅调整为企业服务大厅,设置了26个服务窗口。整合后,对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坚持能进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便民作用;对服务事项较少的部门,坚持合并进驻的原则,设置综合窗口,排班轮值,确保下放事项最大限度的进驻。

,根据市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向街镇下放区县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基本目录,我区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了《鼓楼区区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及放权目录,并向放权部门和承权街道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施工扬尘处罚、油烟扰民处罚、烟花爆竹许可三项街道意见较大的事项,考虑到问题敏感,且专业性较强,予以取消,并对代办代行类事项的流程分配进行了微调。此外,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对象抚恤金、护理费、生活补助的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放权部门和承权街道的各自职责。在多轮修改后,最终确定了《鼓楼区区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及33项下放事项,依照依法合规、权责一致、提高效能、方便群众、有利发展的原则,区职能部门在街道设有派出机构,具备履行条件的,优先下放;没有派出机构,但可通过相对集中代为履行的,酌情下放;既没有派出机构,又不宜通过相对集中代为履行的,或者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尽量不下放。由于区划调整和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经区分管领导同意,该方案将在大检查结束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通过后立即召开区权下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推进该项工作。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这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汇报情况和近几年执法情况综合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少数执法部门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够。少数执法部门存在懒政思想,不作为、慢作为,明哲保身、怕得罪人,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敢碰硬。有些执法部门消极被动执法,往往是坐在办公室里等举报,甚至面对举报,相互推诿扯皮,没有领导批示或媒体曝光就视而不见;或是在执法中对自身有利的事争着管、抢着管,而对利益不大或毫无利益的事情,查处有难度的问题则是“踢皮球”,谁都不愿管。

2、重实体、轻程序,重罚款、轻监管的现象还客观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实体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的错误认识。主要表现在过于简化程序,片面追求效率,对一般程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随意省略预先告知、公开听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部分执法部门片面追求罚款数量,不注重长效监管。主要表现在只罚不纠,对罚款后违法行为是否停止或纠正不闻不问,客观上助长了当事人罚款放行的错误认识;又或是处罚手段简单,对违法行为不分情况一味罚款,不愿运用警告、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

3、由于法律法规滞后,导致执法冲突及困难。比较突出的如餐饮经营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由于环保审查没有纳入工商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程序,后期又无法顺利整改或取缔,导致居民反复投诉,环保执法十分被动,与药监、工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该问题连续几年被反复讨论,都因法律对设置前置许可有严格规定,区县无法实现并联审批而不了了之。再如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挖掘污染的日常监管,由于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冲突”行为,环保与住建、城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存在争议,造成执法“真空”。

4、对特定对象执法困难。例如城管执法的对象大多为弱式群体,触及当事人切身利益比较明显,而且城管执法时常受到非议,不被理解甚至被“妖魔化”,取证困难和遭遇暴力抗法等问题时常发生,执法人员受到人身攻击的事例屡见不鲜,执法积极性受挫,执法权威受到挑战。再如民政执法,对采取虚报、隐瞒真实收入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的,按照法规应予处罚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执行,最多只是以停发“低保”结束。即便如此,很多当事人还到民政部门冲、砸、闹。

5、市权及区权下放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对进驻服务大厅的市权承接项目办件量统计分析研判,可以发现,真正具有一定办件量的事项,大部分还是区县原有的事项(此次下放的事项与区县原有事项有一定的重合),完全属于新下放事项同时又有一定办件量的很少。绝大多数的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没有真正开展,这些事项原先在市级部门时,也绝大多数不使用(如市住建委、市爱卫办、市人防办的下放事项)。区权向街道进一步下放还存在一定困难。由于主体资格、人员渠道、经费渠道、办公条件、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等诸多方面因素制约,区级行政权力向街道下放存在着不小的困难。目前具备下放条件的区权事项,除了转内部流程的外,多数只能实现部分流程代办代行,如:部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可由街道办事处代行受理申报材料、形式要件初审、反馈结果材料等流程,行政许可、审核批准权限仍由放权部门掌握;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可由街道办事处代行受理举报投诉、配合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等流程,立案审批、行政处罚权限仍由放权部门掌握。这种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放。

6、“363”考核和“12345”考核矛盾交织。“363”工作(动迁拆违、治乱整破)量大面广,矛盾尖锐,特别是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工作愈发艰难,而市里的考核评比紧锣密鼓,问责压力巨大。“12345”考核评价则以百姓的“满意度”为基准,而“12345”的投诉恰恰又有相当比例来自于反对拆迁、抵制拆迁。两种工作在某些方面互为矛盾,造成基层干部“里外不是人”,颇有怨言。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有待于顶层设计的创新和探索。

四、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管理、动迁拆违、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增强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坚决落实监管责任,把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出成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硬的硬起来,真正落实“法治”精神。

2、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相互推诿的“顽症”,督促各部门主动靠前一步,承担应有的责任。对在事情面前躲,矛盾面前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法律说话、用证据说话。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尤其是有一线执法任务的重点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和表单证书等基本执法规范。

4、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倡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管理与服务、执法与疏导、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既要克服敷衍了事漠视诉求的不作为现象,又要解决执法扰民扰企的乱作为现象,保持良好的投资环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开展景区和窗口地区的综合管理、联合执法调研活动,建立并创新联合执法机制。

5、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行政执法工作能够持续深入推进的根本保证。在机构编制改革中,重点执法部门考虑设置专门的法制科,一般部门明确承担相应职责的科室。进一步推动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中心实体化运作,制定年度教学培训计划,贯彻学训一致的原则,结合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教育培训,进一步扩大教育平台的辐射作用和影响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

6、进一步强化考核约束。注重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大执法评议的权重,突出强调各重点执法单位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并纳入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行政执法考核作为“硬指标”和“硬约束”,确保行政执法落实到位。

加强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这次行政执法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探索基层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为“争创首善之区、建设幸福鼓楼,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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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春节习俗作为 篇六

近日,x省x市纪委机关、x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x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重拳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办法》自2020年8月5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有关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从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能力、考核位次等4大类,明确了2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有其中之一情形的即可按程序进行问责。同时,对符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可按相关文件精神,从轻或者免予处分。这为有效破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增强干部的斗争意识和担当精神,发挥出“鞭策”作用。

不担当不作为,犹如尸位素餐,为群众所深恶,是政治站位不高、党性意识不强、为民意识弱化的一种表现,极大影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严肃问责向不作为不担当行为说“不”,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彰显了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对推动干部队伍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状态,大有裨益。

揆诸现实,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不担当的党员干部并非个例。有的自视清高、位高权重惯当“甩手掌柜”,只“动嘴”不“动手”;有的认为劳苦功高,资历长、资格老,什么事都当“指挥员”,懒于亲力亲为;有的认为年龄大,看到了“天花板”,干不干一个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懒懒散散、无所事事;有的善于“打太极”,工作能推不揽、能拖不赶、能躲则躲、能掖就掖,等等,不一而足。诸如此类庸懒散慢的行为,是事业发展中的“绊脚石”,是为组织所严禁、群众所不齿的形式主义、官僚做派。

担当者胜,作为者赢。担当作为是共产党人的政治责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需要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党员干部的职位和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信任更是责任。党员干部必须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扬“工匠精神”,用好“绣花功夫”,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担当作为方能大有可为。面对新时代,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不断出现,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信心和勇气勇立潮头、奋勇搏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奋楫新时代,扬帆新征程。

“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我们既要对为不担当不作为者说“不”,还要为敢担当、能作为者“叫好”“交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真情爱护干部、真正激励干部,切实激发干部真抓实干、拼搏奉献的干事创业激情。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二】

8月21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x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x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x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三】

3月26日,x市纪委、监察局服务“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动员大会召开,市委、市纪委书记王成波指出,要围绕“四个环境”,全力以赴地抓好作风效能建设。

“严肃整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不良作风,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谈到围绕优化政务环境,王成波提出,要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大力实施治庸治懒计划,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缺乏激情、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围绕优化社会环境,王成波说,要大力营造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市纪委和监察局各部门要重点围绕总投资934亿元的116个实体经济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经济文化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使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

围绕优化市场环境,他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平竞争和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管理、公共服务领域,防止权力寻租。

围绕优化法制环境,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以服务投资为目标,平等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规范对各类企业的检查行为,杜绝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四】

2011年8月21日,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x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x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x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五】

区委召开全区党员干部(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头版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x不容庸懒散》。此次学习,是我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广大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学习,我感触颇深,现就学习谈一点认识及体会。

此时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 已持续4个多月,席卷到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其目的都是为了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问题,都是为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为经济社会不断前进提供坚强保障。庸、懒、散行为,在x被归纳为10种表现: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远城区干部“走读”现象严重。

庸、懒、散,小则碍事,大则碍政。现实中,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是常见病,也是慢病和顽症,须长期用“药”。当大部分政府官员都处于庸、懒、散的状态时,最受摧残、最为悲哀的是人民群众。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提醒自己杜绝庸、懒、散行为。坚决杜绝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能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

一是“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特别是今年以来,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抱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越来越行不通了。

二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重点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在治庸方面,克服平庸作风,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因循守旧等问题。在治懒方面,克服懒惰作风,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思想僵化,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等问题。在治散方面,克服散漫作风,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是治理慵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品头论足的毛病;必须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广大干部职工必须讲大事、谋大事、办实事,优化作风,务实高效,不断加强学习,针对慵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六】

响当当,是人们在赞扬一个人优秀时常说的一句话。响当当的标准有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敢担当,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新时代党员干部要主动扛起担当的大旗,在勇于担当上“挑大梁”、乐于担当上“立潮头”、善于担当上“展拳脚”,做一名“响当当”的党员干部,勇敢奔赴“建功有我”的新征程。

坚定“硬核思想”,让干部在勇于担当上“挑大梁”,冲锋在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领导干部的时代责任。而政治思想、政治意识、政治信念,是一个党员干部立身之本、行路之基,是百年党史始终如一的忠诚干净担当在新时代的凝练。政治上的坚定离不开理论上的清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在学党史中聚力以行,增强在新时代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有拼搏赶超的动力、敢闯敢干的激情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追求,把担当精神融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身作则、履职尽责,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发扬“硬核精神”,让干部在乐于担当上“立潮头”,知行合一。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新时代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要时刻保持“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斗志,自觉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锤炼过硬的本事和本领,学会乐中干、干中乐,要积极主动谋划干,拿出一鼓作气的干劲、咬定青山的执着、闯关夺隘的气魄,遇到问题敢于直面、不逃避、不推拖,勇做冲锋陷阵的“闯将”、攻城拔寨的“尖兵”、敢为人先的“领头雁”,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有不忘初心、勇于担当的攻坚精神和自力更生、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把各项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实到位、做细做实,用实干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用得起来。

增强“硬核底气”,让干部在善于担当上“展拳脚”,主动作为。关心关爱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要为冲锋陷阵者、勇于开拓者、敢于亮剑者、不懈奋斗者撑腰鼓劲,真正做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注重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关爱措施,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减负、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等方面着手,让担当作为干部“无顾虑”。用好核实甄别和分析研判等方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让干部走出“多干多出事、不干不出事”的误区,引导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要强化担当者待遇保障,严格落实待遇保障制度,关心关爱担当作为干部的身心健康,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七】

近期,我学习了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x不容庸懒散》一文。通过学习,我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党员干部要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与革命气节,一个革命政党,必须有一股浩然正气,这样才能具有强大的精神支柱,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和传统美德,要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培养和弘扬高尚的人格品质,保持革命气节,要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改变革命的初衷,不丧失必胜的信心,不怕困难,不信邪,坚持真理,维护党的原则,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不良倾向和邪恶势力作斗争,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影响面前一尘不染,正气凛然,在实践中不断坚定自己的信念、信仰、志向,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真正塑造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按照这条路线办事,我们的工作就会顺利开展,偏离这条路线,我们的工作就要受挫折。新世纪新形势,面对中国发展的良好机遇,面对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党员干部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三是我们共产党人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应走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事公正、公开、公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用权为民,还是以权谋私,是对党员干部的严峻考验,因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党员学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八篇【八】

近日,米易县印发《关于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入治理“庸懒散浮拖”问题。

《规定》指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是指各乡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违法违规履行、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主要领导责任。

《规定》要求,各乡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禁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准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决策、乱摊派等乱作为行为;不准有对上级决策执行不力、重大项目监管不力、群众合理诉求拖而不决等不作为行为;不准有服务态度差、内部协调“肠梗阻”、推诿扯皮等慢作为行为。

7.学校作为在“主题” 篇七

思想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学校和教师要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为实现中国从教育和人力资源大国变为教育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巨大转变, 为实现天津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认真学习理解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找准自己的战略位置, 抓住战略主题, 写出自己最美的文字。

任何事物都是以系统的形式存在的, 既自成系统又处于更大的系统之中。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 各子系统担当着不同的职能, 负有不同的责任。其作为与其在全局中的地位和职能相联系, 与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相统一, 越位或缺位都会给系统造成损失。教育事业这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 是由从国家到普通老百姓若干层次和若干子系统按照一定规则组建和运作的。国家作为教育领导者和决策者, 要动员全社会为学校和教师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学校和教师作为教育实施者和一切教育目标、教育理想的最终实现者, 则要办国家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培养国家和人民满意的人才。只有国家、社会、学校、教师都能准确定位自己的职能并切实负起责任, 同心同德, 共同努力, 才能实现教育的良性发展。

现在, 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思想和基本要求已经确定, 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等重大教育决策已经作出。学校和教师应该抓住素质教育这个战略主题, 明确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 以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重大问题为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是学校和教师不可动摇的唯一选择, 也是学校和教师施展才华的天地。

为此, 要树立素质教育观念, 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学校和教师都要坚持一切工作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要勇于抛弃一切与素质教育相悖的思想观念, 敢于打破一切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坛坛罐罐, 做一个清醒的教育工作者。

要高度重视教育质量, 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质量是学校和教师的生命。学校和教师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 正确认识、科学制定质量标准,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现代化建设与特色建设的统一, 千方百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要坚持改革创新, 用教育创新推动教育发展。改革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 学校和教师要不断增强改革意识, 培养创新能力。要通过改革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种种障碍, 为教育的全面创新发展开辟道路;要以创新推进教育教学观念和方式方法的更新, 提高教育教学效率。要创建支持创新、鼓励探索的良好机制, 调动和保护教师的创新积极性。

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 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关键在于让教师感受到工作的尊严和存在的价值。对此, 国家和社会要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 使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学校则要真心尊重、高度信任、紧密依靠教师, 充分发扬民主, 彻底改变行政命令式管理模式。要切实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要加强教师培训, 大力推进名师工程, 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8.春节习俗作为 篇八

关键词:道德义务;法定义务;作为义务根据;义务来源扩展

一、作为义务的概念

所谓作为义务,是指必须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但作为不作为犯罪的前提之义务,并非泛泛的法律义务,而是特定的义务,并且是基于某种特定的条件而产生,随着条件的改变而变化的,可以说,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是一种特殊义务,其内容就是一种作为义务。基于对“国民的正当法感情”的维护和尊重,本人认为作为义务既可以包括法律义务,也可以包括道德义务,只要是基于某种特定的环境而产生的特定义务即可成为作为义务。当然,普遍承认道德义务是作为义务的来源,尤其是未履行道德上的义务也可能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等,的确很有可能造成规范性不足的恶果,冲击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相应地,对于作为义务来源的广泛承认是一个方面,对其在规范上的规定和限制是另外一个方面。而且笔者在下文中所阐述的道德义务,也不是纯粹的道德义务,是指在特定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

二、作为义务来源(根据)的理论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前提是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作为义务,因而厘定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范围,最为关键。最初确立不作为中作为义务发生根据一般原则的是费尔巴哈。他认为,不作为的成立,有法规和契约两种。稍后斯鸠贝尔从生活的实际感觉及明白的法感情中得出了先行行为作为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之一这一结论。德国刑法中所确认的这三种义务来源在过去德、日刑法中一直占统治地位并对其他国家有极大的影响。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特定义务来源的理解变得更加广泛,表现出互不相同的主张。一方面,从台湾、日本所采用的理论学说中受到启发,另一方面鉴于近来社会中出现的很多案例,不能很好地找出理论根据加以解决,所以探讨作为义务的来源范围的扩大问题。下文将采用案例分析法进行论述,详见第三部分。

三、作为义务来源扩展的实践根据、理论根据

本文尝试写的作为义务来源的扩展,是在我国采用的四来源说(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以及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基础上进行扩展,将“在特殊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纳入到作为义务范围中来。我国通说认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必须是法律义务,不能是道德义务,本人并不赞同。

但很多学者认为,作为义务来源的扩大,会导致犯罪范围的扩大,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先行行为作为义务来源已成为通说,我们应该关注其存在的原因以及如何在理论中明确标准来指导实践,而不是一味的讨论是法律义务还是道德义务。有学者提出,“在一般场合,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只要不是在场人的行为引起的,刑法便不要求他履行排除和采取措施避免危险的义务;但是在特定的场合、关系和条件下,刑法则要求其履行这种义务,在不损害自己较大利益且有能力履行义务的基础上,他不履行这种义务从而造成严重后果,也应认为是犯罪的不作为”。本人认为对于作为义务来源的广泛承认是一个方面,对其在规范上的规定和限制是另外一个方面。比如,在德国刑法第323c条,就规定了“见危不救罪”,并仅仅配置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刑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当中并未规定此类带有一定的兜底性质的条款,因此,在对作为义务来源的划定中,都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例如,认为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具有了民法或婚姻法上的作为的救助义务,而这种义务在尚未结婚的男女朋友之间并不能类似地获得承认,也就是认为只有法律义务、而非道德义务,是作为义务的来源。但其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民法义务”或其他法律义务,是一个并不会有确定答案的问题,比如,民法上规定了“诚实信用”这一“霸王原则”,那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是否也就同时违反了民法义务或曰法律义务呢?

四、作为义务来源的成立条件及其规范化处理

笔者认为,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来源包括五种: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在特殊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我们在对作为义务来源广泛承认的基础上,同时对其在规范上加以规定和限制。本文限于字数有限,且前四项义务属于通说观点,就不作说明,重点说明作为义务来源中“在特殊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的成立条件及其规范化问题。

“在特殊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中,“特殊场合”是指在特定环境下,大多指在封闭的环境下。主体不限于有密切关系的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的仅是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只是这种道德在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凭借公民正当的法感情就可以作出判断,并非强制国民去履行具有“见义勇为”型的高尚社会道德的作为义务。如果认为正当法感情不好确定,那我们具体分析一下“特定义务”,指(1)行为人如果不履行这种道德义务,就没有其他人可以履行。(2)履行特定义务不存在对行为人有明显的危险状态,且行为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3)不履行特定义务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仅指造成刑法中对人身权利的重大伤害。就此可以看出:我们将道德义务引入作为义务范围中,上文提到的案件中甲的作为义务来源就可以找到依据,可以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同时也限制了道德义务的成立条件,只有在特殊场合下,基于道德义务,履行的特定的作为义务。

通过分析作为义务的成立条件,也再一次阐述本文所主张的道德义务,是指在特定场合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非全部的道德义务,也非高尚层次的道德义务。只有严格按照其成立条件来分析实践中的案件,不会造成犯罪圈的扩大,反而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来源的扩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现状是密切联系的,我国应在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正当法感情”的基础上,对作为义务来源加以规范化、明确化,以实现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合理判决。(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参见李学同:“论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载《法学评论》1991年第4期,第56页.转引自陈兴良:《刑法哲学》(修订3版),第242页.

[2]参见陈兴良:《刑法哲学》(修订3版),第239-240页.

[3]参见[日]木村龟二主编:《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143-144页.

[4]参见洪福增:《刑法理论之基础》,台北三民书局1977年版,第168-170页.转引自陈兴良:《刑法哲学》(修订3版),第242页.

[5]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第159页.

9.春节习俗作为 篇九

【拼音】wú suǒ zuò wéi

【简拼】wszw

【近义词】无所事事、听天由命

【反义词】有所作为、知难而退

【感情色彩】褒义词

【成语结构】动宾式

【成语解释】作为:作出成绩。没有做出任何成绩。指工作中安于现状,缺乏创造性。

【成语出处】宋・朱熹《朱子语类》:“然黄帝亦曾用兵战斗,亦不是全然无所作为也。”

【成语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定语、补语;含贬义

【例子】停止的论点,悲观的论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的论点,都是错误的。

【英文翻译】have no high ideals

【成语正音】为,不能读作“wèi”。

【成语辩形】作,不能写作“做”。

【产生年代】古代

10.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篇十

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作风保证,根据《市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继续弘扬“实干快发展”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正确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全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重点项目建设明显加快,本部门公信力明显提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在岗人员、各基层队(所)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市容监督和建筑渣土管理人员、各队收费人员。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26种问题:

(一)通过治理不作为,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

3、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

4、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

6、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

8、服务意识淡薄,不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

9、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

11、部门或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

12、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13、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5、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行为。

(二)通过治理乱作为,树立新形象,解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

2、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

4、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5、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

8、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9、粗暴、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

10、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

11、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5月上旬—中旬)

1、搞好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通过大力宣传,使本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儋州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建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儋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2、组织集中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提高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能提高、好检查。整改提高方案要以任务推进表的形式细化,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提高中,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争取出台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

1、检查验收。局机关将抽调人员对本局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整治不认真、社会反映强烈、问题较多较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基层队(所)场,责令公开检讨,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2、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效能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服从大局。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消除“护短”意识,严肃纪律、服务大局,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作斗争。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要把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及时解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要把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3、认真排查,逐项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地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剖析根源,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分析研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努力建立健全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司法等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党群部门、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关于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切实纠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召开大会,动员部署。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动员大会,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县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县动员大会后一周内召开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总结、深入剖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整改问题。各单位要将查摆问题情况和整改方案于10月底前报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2月底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畅通渠道,受理举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机关工作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建立快查快结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县领导小组及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全面督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通过集中检查、集中曝光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开办“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曝光台”、“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专栏”,引导全县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之中,作为评价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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