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

2024-09-12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精选11篇)

1.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 篇一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立合同单位:甲方:肥东县星宇宾馆

乙方:安徽先河消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相关消防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 工程名称:肥东县星宇宾馆

2. 工程地点:肥东县店埠镇合浦路包公像以东500米定光新农村D19#、D15#楼的二层商业用房

3. 建筑面积:870㎡

二、承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内消防栓系

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1. 合同价款:

工程总价:包干价(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2. 工程款支付:

①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 %;

②余款 5 %在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期限

1.工期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不占用专门工序,不影响整体工程

竣工验收。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

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②因甲方提出变更施工图或甲方的其它原因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六、物资供应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七、竣工验收与保修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

能按期组织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

2. 工程经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从验收之日起15

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3.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补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

应议定修补时间,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经公

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标准。

5. 保修内容为安装施工范围,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一年。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工程竣工后积极组织消防验收,乙方全力配合。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材料的场所;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时付款。

3. 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材料,严格按施工图及消防规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

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及结算书,并负责所承装的项目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4.施工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事

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追究责任方承担。

5. 本工程甲方指定同志,乙方指定同志作为现场负责人,加强甲乙

双方现场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办理技术、经济、验收、签证等项工作。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未按合同规定指定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③ 工程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提前使用,所造成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④ 超过合同日期未支付合同款,每日按总价的 1‰ 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 乙方责任:

①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总价的 1‰ 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②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十、附则

①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②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

裁机构仲裁解决。

③ 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并在保修期满时自动终止。

④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其它

本合同附件:1.乙 方提供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图;2.乙方本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报价书;3.材料、设备清单;4.各种技术、经济类签证;均为本合同构成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地址:地址:

2.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篇二

[关键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主要有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天窗、消防天梯、烟雾探头等,这些实施都是为了让高层建筑中的人们在遇到火灾后能够尽早的发现火灾并尽早逃生或者处理火灾而存在的。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在高层建筑消防施工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角色的是施工员。施工员不仅仅是现场施工,他从高层建筑建设消防安全的设计,到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质量管理等都需要施工员积极参加。在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施工时,首先施工人员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的工作,即要时常的对施工以及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一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方面的交底工作。是各就其位的人做到心里有底,有数,了解自己的职责所在,避免因质量或是安全等一列的问题带来的停工或是重返工等恶劣后果而影响工期。针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特殊地方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对特殊的过程技术方案要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可行性的论证,技术方案的交底必须符合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等相关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2.1自动报警系统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每个消防安全设施各自的特点进行施工。对于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来说,在建筑中安装的烟雾探头需要分布在合适的位置,烟雾探头和主机之间的连接也应该符合消防安全系统的结构特征,比便于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全面的检测高层建筑里面的火灾情况;同时,可以利用精密度比较高的电子感应器,对高温、浓烟能够及时、敏感的感应出来,从而,在发生火灾时能够马上通知管理人民,促使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措施。在安装报警器时,要控制周围物体的距离,尽量能够保证报警器和周围的墙体的距离要超过半米,同时,在报警器的下方不能有物体遮挡,以免影响报警器的敏感度。自动喷水系统是利用水源喷洒来扑灭高层建筑内的初期火灾的设施,在安装自动喷水系统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管道和喷头。在分布安装管道是应该考虑管道压力值的大小,避免因为管道内的压力不稳定导致了输送的水源不稳定的现象发生。对于喷水喷头来说,玻璃管道通过对高温、浓烟进行感应,然后进行喷水灭火处理。

2.2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

当发生火灾时,有贵重设备的场所比应该使用水进行灭火的情况下,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当探测器在探知发生火灾后,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就会向灭火器发出相应的火灾信号,当灭火器收到应该的火灾信号后,会自动的通过灭火指令来控制电磁阀,从而促使气体压力容器能够释放出来灭火用的气体,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火灾的烟雾蔓延到非火灾的地方。

2.3消防栓的安装

消防栓是在火灾中使用最广的一种灭火设施,在设计消防栓的时候,往往都会采用组合式的消防栓箱,将消防栓箱体藏于墙体内,在使用时将消防栓取出就可以,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的将火灾扑灭。在安装消防栓的同时,要在消防栓箱体的洞口处设置过梁,过梁的作用是保证在负载的情况下箱体不变形。同时,要在消防栓箱外面做好明显的消防栓标志,并且做好使用消防栓的方法,从而在发生火灾使起到引导使用的作用。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不仅仅要做到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负责,更要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日记的日记记录。对每一部分每一项消防设施的安装工作更是要做好记录及其验收。及时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从根本上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的质量。

3、消防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顺利进行。

3.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设计到多方面的事情,需要与整个高层建筑的建设同步进行。因此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员要做的是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施工前,施工员要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或是特殊要求(包括特殊的技术要求)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开工前的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组织的组织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与高层建筑监理及相关施工单位人员和消防安全监督人员的沟通工作。做好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与其他高层建筑建设中的沟通衔接。

3.2变更及签证:在高层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可能是一层不变的。而施工的过程中有一点的变化,就像石头扔进海里所形成的的层层波动一样,深不可测。因此当消防安全施工人员在接到关于高层建筑设计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的停止变更前的工作,仔细的对比消防设施原设计稿和变更后的区别或是差别,做出比对后应给与相应的标记。并且给现场的施工者发出有关的通知,做好变更后的交底工作,从而能够从容的应对高层建筑施工的变迁导致的消防安全施工的问题,更好的建设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备。

3.3交工验收阶段工作:

(1)交工验收准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交工验收,施工员应配合协同高层建筑的管理部门和相关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对那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加以纠正。

(2)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和项目部其它的管理人员要对本次工程的一切的财产和物质进行一系列的结算工作,并进行清理,并当作成项目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该要认真的对工程进行总结,配合项目部门的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进行项目部成分的分析,计算一下节约的或是超支的数额并且给以分析原因,吸取一下经验教训,有利于下一个工程在施工造价上的管理和控制。

3.4做好后期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经过设计、施工、验收合格后,为了能够更好的投入使用,就必须要制定出完整的维护管理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维护管理办法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维护工作。施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专业能力,要对消防施工项目负责,并将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到位。同时,管理人员应该为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安装的专业素质,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工作负责,为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和有效的实施提供保证。

[结语]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是和高层建筑共同完成的,是高层建筑中的重要的一部分,正确的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施工是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的措施。因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应该受到重视,而施工员是贯穿在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整个过程中。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员的培养,培养其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并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使用做好维护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能够安全的使用,减少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参考文献]

[1]陈华.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研究[J].华章.2013(03):338.

[2]郑蒙.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及解决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13(02):247-248.

[3]罗海波. 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研究[J].消防安全.2013(03):326-327.

3.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 篇三

发包方:黑龙江省恒辉陶瓷有限公司

承包方: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工程概况

(一)名称:黑龙江省恒辉陶瓷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

(二)工程地点:林口县振西工业园

第二、工程合同范围

钢结构框架的制作、安装钢结构框架,防锈及面漆,以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第三、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发包方负责:负责对基础、预埋件埋设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的平整,拆迁障碍物,便于承包方进场施工;

(二)承包方:

1、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察看工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进行施工技术、工程图纸交底;

4、承包方专业施工人员必须出具从业资格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其上岗。

第四、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钢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承包方采供。

1、所用钢材型号:立柱219方管;房架80*80方管,壁厚3.0cm;檩条40*80方管,壁厚2.7cm;墙檩条40*60方管,壁厚2.0;彩钢瓦足尺0.4cm。

2、层面每个柱间安装一条采光带,两个柱节一个塑钢窗,屋面为蓝色,墙体白色,刚才刷灰色防锈漆。

(二)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附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钢构配件等,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第五、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40 天(以承包方正式进入现场施工之日算起)。第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二)发包方按施工图及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供质保单。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为发包方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坏,发包方应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七、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包工包料,钢构部分全部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本工程每平方造价165元/平方米(本价格为含税价,承包方出具国家正规增值税发票)。合同总价款按照合同履行时实际建筑面积结算(约5566平方米*165元=918,390.00元)。

(二)工程造价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一次性包定,所有工作内容均在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中包含,如施工中发生变更,双方及时签署工程联系单,造价相应调整。

第八、风险责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从原材料、设备采购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当中,由于施工不当或质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三)承包方负责提供图纸,图纸设计单位必须有国家承认资质。设计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内,承包方对其所设计的图纸负全责。

第九、付款及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发包方结清

全部工程款。

第十、其他附件

(一)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方要求,设计变更造成承包方返工,发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三)若承包方到工地施工要办理有关手续,发包方应大力协助承包方办理。

(四)在工程结束前,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递交内页,以免耽误发包方办理房照。

(五)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由承包方原因所引起的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六)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清洁。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黑龙江省恒辉陶瓷有限公司地址:林口县振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4.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市政花园小区住宅楼消防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市政花园小区住宅楼四个单元及地下室

二、工程地点:银湖西街33号

三、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不含应急照明、线管预埋、防火门以外的所有消防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固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含消防验收费等一切费用)。不论施工中市场及材料等发生涨浮或下跌,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日(日历天数),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竣工交验并将相关检验合格证交付甲方。

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政府强制性制约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无法施工的);

3、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和监理部门共同签证,工期顺延,但甲

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应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2、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和监理方对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所有隐蔽工程须经甲

方代表和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消火栓、喷淋系统管道及箱体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楼梯间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线穿完并经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成并调试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剩余消防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5、消防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获取验收合格证、整体消防系统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后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15%,留5%质保金,在交工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在保修期内,乙方如在24小时内(紧急情况4小时内)不到场,甲方可另请人维修,维修费用(人工及材料费)在乙方的质保金内按3倍扣除;在保修期外,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消防系统不能使用,乙方免费维修,甲方负责材料费用。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验收单、确认书等函件的签字确认。向乙方提供完整审核合格图纸一份(领图纸交费用300元),负

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作业计划;

2、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负责提供工程定位,轴线控制点及水准点;

4、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负责组织现场的生产协调;

6、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源(生活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双方议定品牌及规格供应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向甲方交付相关验收达标材料及证件。

2、施工中自觉接受甲方工程师及监理的监督,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按期保质完成施工。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某一方面不得将整体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乙方负责做好所有施工资料,完成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并提交甲方备案。

6、施工期间保护好甲方已完成品工程和半成品工程,否则折价赔偿。妥善保管自身设

备材料等,费用自理。

7、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监管发放。

8、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应包括相关施工和施工安全所要求的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足额的工伤保险,确保安全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配合其他工序的正常施工。

10、施工中经甲方工程师认可的停工整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

甲方要求施行。整改合格完成后向甲方书面提请复工,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复工。

11、负责工程报建。

12、乙方自行解决安装现场材料设备的堆放、运输,发生的任何和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合同总价。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国家有关施工进行安装、调试,所有材料、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消防工程标准要求,在公安部消防网上能查到,不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甲方及监理可对材料的采购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

2、在施工中如有变更须经甲方、监理、设计出技术变更签字后,乙方方可按变更施工。

3、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工种均要持证上岗。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施工中发生任何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乙方应在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6、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履约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终止合同履行,停工三日以上,处以合同金额日1‰的罚款,七日(含七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之前所完工程不予结算。

2、甲方应按约定付款,逾期应以应付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承担延迟违约金。

3、乙方应按期完工并取得验收合格,逾期应按每日壹仟元人民币向甲方承担迟延违约

金。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变更图纸后方可施工。所发生的材料及人员费用的增减结算:套用2011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定额,材料价差调整:安装主材按市场价计取,如遇材料增加经甲方认质认价方可进场。

第十二条工程的竣工验收

1、乙方负责协调和消防支队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交验。

2、验收时,先由乙方联系好消防支队,确定验收日期,然后由甲方组织消防、设计等

有关人员根据设计和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3、乙方应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15日内联系好消防支队验收。

4、验收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5、由乙方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承担费用,通过公安消防房产验

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6、工程交验合格后,根据有关要求,乙方负责编制整体消防系统工程竣工资料(含土

建预埋管等消防材料的检验)报送有关部门或土建总包单位。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履约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本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合同书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5.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 篇五

甲方:九江天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做到相互协调配合以便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合同。主辅材的划分以2004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价目表》为准。3.2承包内容:

3.2.1 E3地块工程部分地下三层至地上五层的商业部分①自动喷淋系统②自动报警系统③消火栓系统④防火封堵(地下负一层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及自备发电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联动系统(附施工图)⑤消防电所有桥架安装⑥整个消防系统联动调试⑦全部施工工程的消防资料整编、归档;

3.2.2 E3地块消防工程部分整体消防安装工程(防火门、防火卷帘、预留预埋工作及室外工程内容不在承包范围)。

4、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及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费用,根据设计施工图、依据江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下浮计算作为工程造价(下浮 %)。本工程审定后的造价为: 万元。小写(元)

(2)以上造价为包死价,不受任何外在变化因素影响而调整。

(3)施工图(修水县消防部门审批通过批准的优化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交底。(4)其他费用

①、配合费、水电费及垂直运输费共计 万元:直接由甲方在第 次付款中扣除。

②、负责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脚手架、临时设施、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建筑二次修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协商解决;

③工程类资料由乙方整编,完成后交总包方负责汇总、资料整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及档案馆备案要求(乙方的资料交接手续,甲方必须是监交人,有书面三方签字盖章的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做为乙方单位的结算依据。④安全管理:乙方交 元安全管理押金给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总包单位管理要求执行,总包单位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工程竣工后,无安全责任,总包单位退还押金。

第二条:工程合同文件。

1、文件包括本合同、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包括施工图)、往来函件、开竣工报告、预(结)算书、验收记录、变更、签证、工程商务技术资料等。

2、合同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或有矛盾的,以最新文件资料为准。

第三条:工程价款

1、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及返还: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商业开业前,裙楼消防分部验收,取得消防局分部验收合格意见书,同意商业开业,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2、付款方式:乙方按照修水县地税局关于跨区涉税项目管理办法,在工程所在地未央区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且开具合格税票,作为结算依据。(1)该工程无预付款。

(2)本工程实行按进度付款,工程主管道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支管管道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用水终点安装完成支付工程总价的30%。工程完工调试合格,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后十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

(3)工程竣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资料整编完毕交甲方支付总造价的10%。备案、结算审计后次月 日前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5%。(4)质量保证金:预留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5%。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尾款(无息)。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施工所需主材及设备乙方应提前提供主材设备技术指标、规格。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提供的型号进行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否则甲方代表拒绝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消防单位对材料的抽检

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验收,如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乙方可自验后使用,事后经检查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沟通;

2、乙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沟通;

3、乙方工地代表应以书面形式给对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施工工地代表。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和施工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及协调;(2)在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会审图纸和进行设计交底,并将完整的施工图纸 套交给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优化,优化后与甲方商议提交设计院,设计院通过后可实行优化方案;

(2)按图纸优化方案等资料及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甲方意见编制施工进度图、施工组织设计;

(3)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4)乙方负责协调办理前期图纸报审,后期竣工验收等工作。(5)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调试和消防验收,对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无条件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6)乙方负责消防资料的整编及备案工作。

(7)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采取控制和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邻物品的保护(如房屋结构、各种管线等);

(8)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按期交验;

(6)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对建材、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该工程的报验事宜,并提供该工程的全套资料和竣工图纸,对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按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10)对本工程按规定(约定)进行保修;

(11)负责工程的交验,包括工程使用电子产品的效验、检验等(12)乙方应配合各专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不计取任何费用。(13)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施工单位的管理。

第八条:工期、工程进度

1、本合同所述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应变更、意见修改而实际影响工期的,由要求修改工期一方提出报告,经合同另一方审核签证后作为工期增减的依据。

2、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时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开工令(或开工通知),如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

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裙楼竣工日期:依据甲方预定开业时间提前竣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4、整体项目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如总工期、开工日期有变更,竣工日期随之相应提前或顺延

5、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经验收通过为竣工,以该递交竣工验收日期为竣工日期。

6、延期开工:乙方应按约定或甲方指令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前 5 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 5 天内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或7天内不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7、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确认并加盖印章,工期相应顺延。

(1)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超过8个小时,不增加费用,只做工期顺延;

(2)不在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未能完成和阻碍乙方工程施工,不计费用,只做工期顺延;(3)不可抗力情况(依国家有关规定)。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提供以上情况发生的相应证明,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可视为工期顺延已经被确认。

第九条:工程质量

1、本合同所述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2、质量及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标准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没有国家统一规范的,采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验收执行国家统一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等有关部门标准和规定。

3、质量的控制:

(1)乙方的质量控制:乙方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专业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乙方应编制质量控制方案并交甲方监督执行。

(2)甲方的质量控制---检查和返工。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质量的监督是甲方对乙方整体工作监督的一部分(监督见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意见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方便。经检查,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有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如需要中间验收,可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认为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达不到约定要求,乙方在整改或返工后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

要求,工期可根据甲方要求延期限相应顺延,甲方未能按以上提出延期要求,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结果。

5、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或不论是否已经验收通过,在确有理由的情况下,甲方均可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耽误时间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并负责返工或承担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竣工验收。

(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乙方先自行验收,自行验收合格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0天,向甲方提交符合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竣工资料验收(包括如施工图、竣工图、材料设备合格证、中间验收记录等)和竣工验收报告各4份。并通过备案。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 15 日内以通知甲方甲方提请并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15 日出具验收意见(验收通过/要求整改)。(3)未出具保留意见的验收通过,则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如提出整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竣工日期为经过整改、返工合格后验收通过的日期。(4)竣工验收的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A、质量符合规定的消防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B、完成全部工程的内容。C、有完整的工程经济技术资料。

D、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材质证明齐全,完整的检测报告。E、乙方向甲方签发消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工程质量的认证。

工程质量(包括局部和整体)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评定(但必须以有关部门评定的标准例外),如双方对工程质量认定有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时,除非一方放弃,可提请修水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裁决,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保修。

(1)乙方应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2年(保修范围:所有施工项目)。(2)保修期从消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所发生维修,该维修项目从维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计算保修期。

(3)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人员进行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和没留保修金,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以外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处理。

9、其它。

本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与甲方审批,该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协议的有效组织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安全生产及卫生防护

1、乙方进场施工前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做好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防护;因乙方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措施控制和预防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全部责任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护与施工现场或出入口有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卫生整洁工作;

5、乙方应对以完工验收的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6、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如因现场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设计须经甲方批准;

7、乙方应严格遵守一级防火规范。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由于本合同所涉及工程,涉及报验手续,由甲方按有关法规进行报验,在施工过程中:

1、对乙方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乙方施工是否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是否按照计划施工,能否确保工期,是否合理使用资金和材料,审核乙方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方案等;甲方的监督不视做甲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责任。

2、如乙方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改正。

第十二条:争议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下列情况出现,否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施工连续: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节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非上述情况,乙方单方面停止施工,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付甲方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所产生的各种损失,同时甲方视工期拖延将有权不通过诉讼终止解除合同(有权另行发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付乙方合同价款3‰的费用。

2、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应负责整改,确实无法整改致使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无法验收合格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保险

乙方应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第三方需要的全部保险,并支付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双方的联系

合同双方的联系均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面签署的文件、传真、信函。地址为合同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第十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监理壹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未约定部分,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定于修水。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6.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建筑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朔州南垣小区住宅楼工程A1#、A2#、A3#、A4#、A5#、A6#及A-1段、A-2段、A-3段商铺。

1.2工程地点:朔州市朔城区南垣街以南、农校路以北的大运路东侧。

1.3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上下水暖气(包括地暖)、电气工程及避雷接地网的所有制作、安装等,上下水及暖气的安装接口均出散水1.5米

1.4承包方式为清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工期要求:开始工作日期:2010年4月,结束工作日期:2010年9月30日;

3、乙方责任:

3.1、乙方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应制定月施工计划和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相当工程量劳动力的安排计划,提前一周上报甲方审批。

3.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放足够人力、物保证每天计划的实施,要求施工班组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完不成任务不下岗,确保下一步工序正常进行。

3.3,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配备合理,充足的施工人员,如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如果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进度计划,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承包结算款中扣除,分割出来的工程量另外增加20℅的管理费支付给甲方。如需更换劳务队伍,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完成产值3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不干的,其前期所干的一切工费全部扣除,作为对新队伍及延误工期的损失费,如延误工期,每延长一天罚乙方500元的罚款,以延长天数计算。

4,质量标准:

4.1,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人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企业标准,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3,各分包工程质量经乙方自检合格后,须及时报甲方,甲方联系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每道工序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做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工程质量的评定一当地质量检验部门评定结果为准。

4.6,乙方施工期间,须按甲方及总包单位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管理控制。

5、劳务报酬。

5.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1)住宅部分:以建筑面积:14元/㎡,计算方法: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正负零以上的建筑面积以2000年定额计算规则执行计算建筑面积。(2)商铺、车库、物业办公室等公共设施用房内的均按工程量以2000年定额人工费加35%取费执行结算。

5.2、劳务报酬支付:

主楼起按3元/㎡支付,交工后全部付清。

6、在本工程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三天内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另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内扣除。

7、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工程开工前,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技术交底。

8.2、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分工序验收及协调各工种间的配合关系。

8.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和验收;

8.4、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8.5、对乙方原因造成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有权终止其活动,并限期整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的材料浪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8.6、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部分,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复查并报有关单位验收。

8.7、发生质量问题时,对甲方责令置之不理或不听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酌情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要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9.2、乙方自行办理与自身的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9.3、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向甲方负责;

9.4、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各工种在交叉作业时出现矛盾,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协调;

9.5、应对已完成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接受。

9.6、当甲方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查验收时,乙方可按要求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和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合格,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0、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使用:

10.1、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施工用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由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均由甲方负责。(终端设备的电缆、电线由乙方负责),一级配电的材料乙方负责保管,竣工前乙方原物返还,如有丢失,按原值抵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3、工程材料由甲方施工员依据施工预算开具限额领料单,甲方核算员进行审核,乙方凭限额领料单进行领料,无正当理由浪费的材料,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并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乙方每月应交纳卫生清理费30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安全目标: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11.2、鉴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支付劳动保险费,乙方如果拒绝办理,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稳定后,须向甲方及总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乙方负责人还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由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及胸卡或出入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11.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按甲方指定范围进行住宿,不得私搭乱建(主楼及地下室不得住人,如确需住人必须经甲方同意),照明由甲方统一考虑,宿舍不得私拉乱接。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在宿舍及生活区开灶;工地上严禁带家属小孩在工地食宿。

11.5、乙方保证配合并达到甲方安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进入工地后要执行本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作业或不听工地管理人员指挥的将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11.6、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要求各班组在每天上班前给工人召开班前会,加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安全员、领导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消除安全隐患。

11.7、乙方要加强工人的素质教育,遵守建设单位场区和甲方工地得各项规章制度。任何工人不得出借公司财务。乙方的机修工及电工要经甲方的领导、安全员考试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操作机械、电气设备。任何人不经领导或安全员批准,不得私自乱动机械设备,否则处50-500元的罚款,并处以劳务队每次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1.8、乙方负责本合同工作量范围内脚手架、11.9、按甲方及总包单位统一规划标准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10、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否则甲方委派他人清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本工种及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如有损失其它工种的成品,并负全部的责任及费用。

11.11、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如达不到要求,按甲方安全文明管理罚款细则接受处罚;

11.12、乙方应对工人进行有效管理,不能以自发自愿、个人行为为借口,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聚集个人围堵甲方或业主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1.13、在工地范围严禁赌博机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如发现情节轻重罚款500-5000元;发生班组之间的群架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1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2、其它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交,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12.2、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单位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以改正,私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又不能达到要求的;经常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12.4、生活用煤气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在生活方面使用电蒸箱及电饭煲以外的电器做饭、炒菜,甲方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根据所使用的功率从即日起至进场日计算电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并限时拆除或没收;如需统一工作服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负担;

12.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年月

7.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七

承包单位(甲方):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仓山区

3.工程内容: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

4.劳务承包范围: 承包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工作。

开工日期:2012 年 5 月 1 日;

完工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顺延协议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4、合同价款:按拆迁红线范围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8元人民币。

5、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80%;

2、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20%。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拆迁红线范围内要拆除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所

有详细资料,并缴清需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2、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章)乙 方:(章)

年月

8.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doc 篇八

卫办发〔200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 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督工作,卫生部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常抓不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没有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力量,积极研究制定。

三、医疗机构现有建筑物基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建改造方案或改进措施,并积极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

2.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



二○○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参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防范、处置灾害事故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和演练,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 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情况等要在接到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救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八、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按照本医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

(二)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方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按照国际通行的伤病员检伤分类方案,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伤病员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的原则、程序、途中救治措施、交接手续等。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义务接收转送的伤、病人员,并承担医疗救治责任。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及装修改造时,其基础设施及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的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火灾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要确定消防安全的要害部门、部位,保证消防安全标识、设备、设施的齐备和完好,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并主动邀请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劳动保护、电力、热力和供气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要在病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面罩、应急照明设备、辅助逃生设施,并向住院患者发放消防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等。

附件2: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的防火规范及其它有关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复杂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为有效防范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并减少因 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制定以下规范:

一、医疗机构建筑物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及其距医疗机构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应堵塞通道和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二、医疗机构建筑物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按相关规范执行。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三、医疗机构建筑物内的病房、门急诊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排烟设施。

四、医疗机构建筑物的病房、门急诊、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五、医疗机构建筑物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并按规范配置相关设施

六、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七、公共区域及疏散走道内的室内装饰,不得将疏散门及其标志遮蔽或引起混淆。

八、医疗机构建筑物的医疗工作用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应急广播、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

九、医疗机构建筑物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及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标准及范围需符合规范的规定。

十、电力及照明系统应按消防分区进行配置,以便在火灾情况下进行分区控制。

十一、医疗机构高层建筑物必须设置消防电梯。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十二、医疗机构建筑物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十三、医疗机构建筑物应设排烟设施,可采用机械排烟设施或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十四、医疗机构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高压氧舱、锅炉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相关设施建设与安装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锅炉房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六、变配电室、医用气体用房等相关设施建设与安装应满足防火及安全等国家有关规定。

9.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篇九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维保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

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

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

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护保养范围: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四、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

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

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6、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五、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此期间维护保养费为(¥元)。

备注:此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税票,我公司单独收取税金费用。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1)自动报警系统:螺丝;垫片;少于50米的弱电电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

(2)消火栓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3)自动喷淋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由于消防系统损坏,甲方承担的配件及材料费如下:

(1)除上述中标服务商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以外的其它耗材;

(2)自动报警系统:各种自动报警消防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温感、消火栓按钮、模块、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多于50米的弱电导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接线盒、主机内部损坏维修费由招标方负责。

(3)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消火栓、水带水枪、压力表、灭火器、镀锌钢管;

(4)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喷头、压力表、镀锌钢管;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4.自动报警主机内部元件损坏需由厂家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及结算办法:

1、维护保养费支付:自合同签订后一个周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2、维护保养时需要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维护保养及设备材料的、安装调度工作。

2、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更换或检修报告。

5、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6、当接到甲方报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情况立即处理解决,如需更换材料或设备,应等材料及设备到场后在复杂情况下应在48小时解决,确因无配件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7、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伤由乙方自负。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9、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10.消防设施维护委托管理合同 编号 篇十

编号:2010WT

委托方(甲方):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河北泰通电器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24层住宅楼 自动消防设施的稳定、可靠的运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国家财产(个人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指消防设施为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24层住宅楼 内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自动消防设备。

二、委托管理方式

定期检测及试验、维修和保养:

1.根据国家现行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乙方对甲方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功能检测,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

2.3.如需对消防设施进行较大更新或改造时,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合同。定期检查、试验和保养的内容如下:

保养内容:

(1)每年对报警控制柜及全部消防配电柜进行清理检查。

(2)每半年对系统各阀门进行一次保养。

(3)每半年对全部水泵接合器进行保养。

(4)每半年对管道过滤器进行一次清洗。

(5)每年对全部喷头的感温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无装饰性涂层。

(6)每半年对水泵进行一次保养。

(7)每年对管网进行一次除锈、刷漆处理,保养管网的外观完好性。

定期检查和试验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用专用仪器分批、分期试验探测器报警功能,每半年一次。

(2)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主备电源切换试验,充放电试验。

(3)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4)主机的检查及清理每半年进行一次。

(5)手动报警按钮功能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6)手动联动控制功能,每半年进行一次。

(7)自动联动功能,每半年进行一次。

B: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

(1)定期使用话筒进行广播实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2)定期对选层广播进行试验,每半年一次。

(3)插孔电话功能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C: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具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主备电源转换功能及备用电源运行情况。

D :消防给水系统

(1)定期启、停消防水泵,每季度进行一次。

(2)消火栓按钮报警功能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3)消火栓组件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4)消火栓静压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5)消火栓联动功能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6)水泵接合器功能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定期启停喷淋水泵,每季度进行一次。

(2)水流指示器和湿式报警阀功能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设施的有关技术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定期检测试验和维修工作,并办理有关工作票及工

作联系等手续。

3.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管理工作情况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考核。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5.乙方根据委托管理内容和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 实际情况指定工作计划,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执行,且做好记录。

6.甲方在使用消防设备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

场进行及时维修。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缺陷,要有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在48小

时之内处理,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自动消防设施能够正常投入,如乙方未及时

赶到现场按本合同第7项处理。

7.甲方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因乙方责任,致使消防设施失去作用造成后果,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公通字[2009]第106号文件(GA587-2005)有关

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乙方工作中应爱护甲方设备,不得损坏,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发生问

题责任自负,并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9.需要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大、中修或改造时,由乙方提出维修或改造预算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需对消防设施进行大、中修或改造时,没有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内容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乙方按国家消防规范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方案,甲方不同意实施,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负责。

10.乙方对甲方在日常管理中有可能影响或损坏自动消防设施的不良因素,及

时告知甲方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1.乙方应根据所签合同条款,按时、按质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甲方要求实行

甲方签字认可备案制。

四、委托管理费用

1.甲方每年付委托管理费用共计元(大写:肆万元 整)。

2.更换单价100元以下的材料其费用由乙方负担;更换单价100元以上的材料经甲方认定后,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人工费免于收取。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付年费用的80%,每年期满时,将剩余的年委托管理费全部付清。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付元,年月日前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六、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合同生效后,甲乙

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若需更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后,另付文件说明。

3.委托期满乙方收到委托费用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协商是否延续合同。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 邯郸市 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泰通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11.建筑施工安装分包合同 篇十一

分包单位:_ 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 部分土建项目,具体以甲方和总包单位提供图纸为准。

第二条 本工程总承包单位为 (以下简称总包单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向总包单位缴纳工程造价2%的管理费(不含税金),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

一、本工程按照年广东省定额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另行确认。。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根据乙方工程进度,按月支付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余下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付清。

第六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提供有效的合格证明。

第七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

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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