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团(文工团)章程(共10篇)
1.大学生艺术团(文工团)章程 篇一
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潍坊医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集美育教育、素质培养和艺术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组织,由我校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是学生文艺活动的主力军。
大学生艺术团以服务全校师生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艺术氛围,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坚持专业性提高和群众性普及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将培养艺术人才、营造艺术氛围、创作艺术精品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设置
(一)、大学生艺术团分为演艺和行政两大部门。演艺部门下设舞蹈团、合唱团、曲艺团、器乐团和朗诵主持队5个分团。行政部门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剧务部、外联部、化妆部、舞台策划部和日常事务管理部7个部室。
(二)、大学生艺术团设有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演艺部门下设各团(队)设有团(队)长一名、副团(队)长两名,团(队)长助理两至三名,行政部门下设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二、组织机构职能
(一)艺术团团长
1.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演出工作,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4.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艺术团副团长
1.协助团长主持艺术团工作,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规划艺术团工作计划; 3.协助团长完成各项任务。
(三)各分团(队)长
负责各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安排、节目排演、考勤记录和思想教育工作。
1.组织本团(队)成员训练、排练;
2.与本团(队)成员一起编排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
3.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及时向团长汇报本团(队)情况。
(四)各分团(队)副队长
1.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协助队长编排节目,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水平;
2.负责考勤,对成员训练缺到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五)办公室
负责艺术团内各部门信息传达,各项活动的记录总结工作,艺术团的会议记录,各类活动材料的整理和管理存档工作;做好各团(队)各部门工作的考勤表的整理和档案工作。
(六)宣传部 制作艺术团内外宣传图册以及日常活动的宣传,各个主要活动的宣传板、宣传海报通知和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活动会议的相片采集工作,及新闻宣传的发布,提高艺术团知名度。
(七)外联部
起草合同,成员要求有较先进且细腻的逻辑思维,善于洽谈,负责校内外活动的赞助洽谈,与外界商家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剧务部
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演出时舞台上下的联系沟通工作,包括道具的搬运、话筒的传递、灯光的管理等。
(九)化妆部
1、积极配合艺术团各部门的活动、培养同学们的化妆爱好。
2、学习化妆知识, 为每次演出的演员化妆,补妆的服务, 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十)舞台策划部
1、进行艺术团的全校性大型活动的场景布置等一系列工作。
2、负责艺术团内各部门内活动时现场的布置。
3、演出节目单的排版印制。
(十一)日常事务管理
1、负责演出时演员服装分发、管理和演出结束后的收集工作。
2、负责艺术团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团训练场地卫生工作。
第三章 团员
一、团员条件:
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艺术团各项规章制度;艺术上有专长,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二、团员录用与退团:
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与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入艺术团;艺术团成员欲退团者,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团内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团手续。
三、团员享有的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培训、讲座、训练等各项活动的权利;表现突出或有较大贡献者,有享受奖励的权利;对艺术团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团员应履行的义务:
有遵守艺术团管理条例的义务,有管理爱护艺术团财产的义务,有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比赛的义务,艺术团成员有义务积极热情地为校园文化建设服务。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维护艺术团的荣誉,不得有损坏艺术团声誉的言行。严格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向指导老师或团长请假。尊敬老师,尊重艺术团管理干部,服从组织管理,刻苦训练,发挥特长。爱护艺术团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团员档案管理:
被艺术团正式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四章 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活动形式: 艺术团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活动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由团内外专业老师担任节目编排及指导老师。艺术团每学年定期安排校内汇报演出一次,校内外各种演出若干,不定期聘请校内外艺术专家进行艺术专题讲座。团内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二、活动内容:
艺术团活动内容包括我校各大型晚会的排演,完成上级交给的演出任务,参加校内外各种规模的演出、慰问演出和礼仪活动。
第五章 组织制度
一、纪律要求
(一)大学生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学校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二)艺术团的干部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
(三)艺术团的干部由艺术团老师指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而产生。
(四)艺术团训练、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五)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二、例会制度
(一)艺术团每月定期召开各团(队)长以上干部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工作交流,增近情感,讨论活动的开展,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每学期召开总结会议,汇报本学期艺术团组织完成的各大小型活动,及各团(队)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演出活动,展示团队文化,总结本学期的工作、训练,并收集整理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工作;
(三)例会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随便交头接耳,保持会场的安静,确保会议正常有序进行。
三、奖惩制度
艺术团为所有成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存档,每学年对艺术团所有成员的演出表现、考勤等进行综合测评,对考核优秀者报学院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批评;
四、团员考核制度
(一)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训练中做到以下几点: 1.训练出勤:团员必须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凡旷到三次者做通报批评处理并自动退团,迟到两次以旷到一次处理; 2.训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考勤队长及时请假,事后请假或请人带假均以旷到处理,考勤团(队)长须及时将考勤记录进行汇总。
五、训练演出管理制度
(一)艺术团队根据各自训练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训练。
(二)为了保证各团(队)完成每学期训练演出任务,要求各队本着事实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详细填写《训练演出记录》,不得徇情,违者严肃处理。
(三)《演出训练记录》内容包括:训练演出考勤表、学期总结。
(四)《训练演出记录》中各项内容各团(队)指导教师或队长要认真填写,各项计划要逐一落实。每学期末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存档。
(五)凡由各队艺术指导教师或艺术团成员创作、编排的节目未经指导教师、团长的同意,任何成员不得私自外出表演,也不得教授非艺术团成员供其表演使用。
(六)艺术团成员要爱护训练时的乐器、音响、道具、服装及其他设施,使用完毕要及时整理、清洗并归还。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六、财务、场地管理制度
(一)艺术团每位成员入团时需每人交纳团费5元,艺术活动经费由学校资助、团员团费、社会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活动所用经费采用项目申报制,每项费用都要详细记录在册,要做到帐实相符。
(二)艺术团的乐器、音响、服装、道具等设备由各团(队)长协助剧务部部长负责管理,统一登记备案,并定期清洗,妥善保管。
(三)训练场地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和管理,使用场地时要爱护公物,注意卫生。
大学生艺术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2.大学生艺术团(文工团)章程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在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下,由全校文艺爱好者并有一定专长的学生组成。
第二条 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目的。校艺术团根据学校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校园文化建设服务、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基本方针,走“数量建团、质量建团、精品建团”之路,积极探索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方法,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规范、引导机制明确的新模式。同时也培养了许多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将直接参与省市的各项比赛,锻炼出一批团结意识强,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
第三条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监督,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上与其他社团一律平等。
第四条 大学生艺术团设正副团长各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或由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各部门干部也由上级指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产生。
第五条 大学生艺术团的干部 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得才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
第六条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第七条 大学生艺术团会议、排练和演出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章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大学生艺术团所享有的权利包括:
(1)在团内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要求的权利和对重大事宜表决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团内成员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和喜爱的专业
(3)有监督、批评艺术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权利
(4)有对给予自己的批评进行申辩的权利
(5)有退出大学生艺术团的自由
第八条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应旅行的义务包括:
(1)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努力加强艺术方面的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
(4)活动完后及时归还活动时所发下的服装和其他用品,积极主动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第三章大学生的艺术团的活动安排
第九条 艺术团各对安排每周活动2-3次,每次2小时。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基本训练,节目排练。艺术团每年定期安排汇报演出,同时进行总结表彰
第十条 活动时间以双修日为主,其他课余时间为辅,排练地点自定。如有需要,应向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申请排练场地,希望得到上级的批准和支持
第四章大学生艺术团的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 在校所有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学习成绩良好(名次占全班的1/3,每学年没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作退团处理)
第十二条 应当爱好艺术,并有一定的专长和基础,具有一定的吃苦精神,能坚
持参加训练
第五章大学生艺术团的经费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1)会费(2)学校拨款(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第十五条 每年由本社团秘书处实行账目管理公布,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团员的义务
第十六条 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的义务,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
议,遵守《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文明守则》和校规校纪,遵守本团的其他各
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第十七条 团员应注意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加强艺术修
养;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第十八条 团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爱护艺术团的乐器、服装、其他用品等,维护艺术团的声誉。
第七章 奖惩
第十九条每学年末大学生艺术团内评选先进个人。对于在训练、演出等活动中表现突
出、成绩优异的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发放奖金等。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团内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员,将视情节给
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并
记入学生档案。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院团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艺术团
共青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艺术团
二0一二年三月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团员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我团管理力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团内团员在团期间的表现,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为同学树立榜样,带动其他全院同学在德、智、体以及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本考核条例分三个方面:思想品德,日常工作及奖管理励。其中思想品德占10分,日常管理工作占20分,总计30分。奖励另外加分。具体记分方法如下:
一、思想品德
在思想品德方面每人设10分基础分,再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参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核条例。
二、日常管理工作(此项有20分,分考勤和工作两方面记分)
(1)考勤 每次团员会议、技能学习等活动,缺席或相当于缺席者一次扣0.2分。凡值班未到或本团组织各类活动(含劳动)缺席每人扣 0.2分。
(2)工作 凡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的团员。工作不做到位扣0.1分,没有做工作扣0.2分,严重影响工作进度扣0.3分。
三、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效实施的团员加0.2分。
(2)凡作为精神领袖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院系活动的团团加0.2分。
(3)凡成功策划并开展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团员加0.2分。
本考核条例由大学生艺术团制定,由社团联 艺术团团内两级实施,应认真作好记载。
共青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大 学 生 艺 术 团
二 0一二 年 三 月
通知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青禾”艺术团,以打造高质量学生艺术团队,活跃校园艺术氛围为宗旨,将创建六大艺术专业团队:合唱团、舞蹈团、主持团、模特团、戏剧团、DV摄影团,并聘请专业老师指导教学,每年将会在校园内外举行各类文艺表演,并推选优秀节目及作品参加省内外各类大型艺术展演,特面向全院招收新成员。
招新具体要求如下:
合唱团:热爱歌唱艺术,熟悉五线谱,节奏感良好,五官端正,有音乐特长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舞蹈团: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五官端正,节奏韵律较强,肢体协调,身材比例均匀,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主持团: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应变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表演才能,有写作能力,学播音主持者优先。
模特团:女性:身高,1.62米以上。男性: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匀称,形象气质佳,热爱这项艺术。
戏剧团:热爱戏剧这门艺术,表演天赋强,长相端正,反应能力及模仿能力较强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
DV摄影团:有导演天赋,组织能力强,独特的审美观,有摄影相关专业特长的同学及有特殊才能(如策划、文案、管理)的同学优先录用。
有意者请联系院团委院、学生会文娱部。
共青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院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
大学生艺术团团队介绍 舞蹈团 则是极具艺术色彩的团体,氛围浓厚。团体内各个成员均由骨干成员包干负责,其包括了必要的基础素质训练及小型的舞蹈片段的练习,并由专业的舞蹈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全体队员扎实努力,训练认真投入,已经具备了较高的演出水平。团队为热爱舞蹈艺术者敞开了宽阔的舞台,构筑了舒展个人迷离的平台。为了进一步使团队优良化,队伍将结合自身特点,明确重点,突出特色,拓展发展空间,丰富作品的内涵与含金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为全校师生献上品质优良的舞蹈作品。主持团 主持人组是校学生艺术团属下的一支独具特色的队伍,在各种大型演出中,担负着重要责任。
一、基础训练:
1.语言训练——通过相应的饶口令、朗诵等练习,解决发音上的错误,引导队员懂得朗诵的要求及要领,学习不同体裁作品的朗诵。主持词的练习要求热情饱满、有声有色、表词达意。
2.表演训练——通过表演元素的练习,逐步训练队员的想象力及“三感两性”(真实感、信念感、质量感、逻辑性、顺序性)的训练,为能投入、自信地主持节目做准备。
3.形体训练——通过“基本训练组合”和“走步组合”的教学和训练,学习站、坐、走等动作的正确姿态,掌握节奏感及身体的控制能力。
二、实践方面训练:每个成员完整地主持一台节目,要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尝试不同的主持节目类型。
歌唱团
主要从歌唱艺术基础训练入手,接受系统、全面的培训,以达到掌握发声方法提高延长水平为目的。其训练科目主要从美声、通俗、民族等唱法入手,并承担独唱、小合唱等众多形式的节目排练与演出。他们主要通过培训从事大型晚会、演唱会的合唱演出。在日常活动中,为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一般以学生的自我管理为主。在 “艺术见长,和谐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合唱团正焕发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样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如何在新的形势下,继续保持优势、打造品牌,任重而道远……戏剧团
1、围绕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创作排演优秀的戏剧舞台艺术作品;
2、收集、挖掘排演优秀的戏剧,各地方传统剧目和剧种;
3、拓展演出层面,排演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喜剧以外的其他表演形式节目;
4、配合培训部做好戏剧培训工作,并进行各地演出。
DV摄影团
1、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社团成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各种级别的DV作品比赛。
2、拍摄校园DV短片、校园宣传片等,放映自拍作品以及经典电影,征集摄影作品并进行剧本创作等影视文化活动。增进同学们对于DV和电影的了解,提高大家的操作和鉴赏水平。
3、加强校园各团体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友谊增进了解。
模特团
1、培养高素质时装表演模特,兼具时装表演组织、形象设计及服装设计与管理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2、掌握服饰美学、服饰搭配和心理学知识。掌握服装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掌握形象设计美术基础及形象设计色彩、图案、形象设计画技法,具有形象设计能力。
4、胜任时装表演,T台秀表演,参加各种晚会演出与代表学院出赛,有机会参加全国性时尚模特大赛。
要求:
女性:身高,1.72米以上
男性:身高,1.80米以上
身体匀称,整体感好,形象气质佳,热爱这项艺术。一个优秀的模特往往是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的。它包括人的姿势、表情、神态、言谈举止等方面,作为一名模特,仅有良好的身材和五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气质,才能烘托出美妙的时装。所以,对于模特来说,时时注意自己的内在修养和外表仪态是十分重要的。
共青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艺术团
3.艺术系学生会章程 篇三
前言
武威职业学院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致力于维护学院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学风和教风,促进班级之间、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系部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与系部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系部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武威职业学院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院团委和学生处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系部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最高权利机构
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艺术系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条 机构设置
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学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总纲
随着我系的逐步壮大,我们的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系领导的支持下,将以新的面貌去迎接新的挑战.一、指导思想:
系团总支、学生会将紧紧围绕系的中心工作,本着 “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原则,提高青年团员的综合素质,加深学生对团总支、学生会的了解,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倡导良好的系风、学风,协助系部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多种健康有益活动。
二、任务目标:
1.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2.抓重点,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扩大科技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面不断提高同学们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
3.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日常工作:
1.在共青团员中广泛开展 “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团员树立 “诚信”观念,增强 “诚信”意识;
2.做到各班级周、月考核的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考核规则,促进各班级更好的争先创优;
3.利用海报、板报、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国家方针时政的宣传,调动同学积极学习业余文化知识;
4.加强对各班级基层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检查使之规范化;
5.积极推动18岁成人仪式向制度方向发展;
6.加强对团干,团员的素质考核,配合好党总支做好组织推优工作.开办业余党校、团校,做好共青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7.通过成立各兴趣小组、协会,第二课堂等形式加强同其它系部、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
四.具体内容:
1.协助系党总支并开设党建带团建活动;
2.积极开设非团员培训课,动员广大非团员同学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增强团的凝聚力、向心力,壮大团的队伍;
3.通过多式多样的形式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活动,使同学们得到更好的锻炼;
第四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艺术系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对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分管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及管理,并对其所辖部门日常事务有决策权。
秘书处 : 是武威职业学院艺术系团学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的日常工作;
2.负责向团总支、学生会汇报工作;
3.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
4.向有关部门编辑整理工作简报;
5.对团学干部进行考勤、监督;
6.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文件的整理、传递、保管、存档;
7.负责我系与其它兄弟系部的联系以及同上级部门工作的汇报交流; 组织部 :
1.负责全系团员队伍的建设,发展新团员;
2.壮大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团课的组织、检查及团员队伍的管理、团籍管理,团费的收缴;
3.负责对全系各支部开展评估工作,对优秀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干部进行表彰;
4.负责每学年开办团校对基层团干部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优秀团支书部书记”的评选工作;
5.对团总支各部门会议出勤进行考核;
6.负责各支部基层档案的检查;
7.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宣传部: 以“宣传、教育、导向、沟通”为工作方针,对各班团支部的工作加以指导。
1.对系部有关政策精神及学生会工作进行宣传;
2.对系部大型活动进行策划宣传;
3.向广大同学宣传学生会的活动、反馈意见等;
4.负责对各班黑板报的检查和评比;
社会实践部 :
1.负责组织、监督同学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加强与社会的接触、交流;
2负责心理咨询活动的组织;
3.负责与兄弟系部的联谊与工作的交流;
4.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文体部:
1.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负责全系范围的文艺学习交流;
3.培养一批系部文艺骨干;
4.对各班级所搞文艺活动进行考核;
5.加强与兄弟系部的联谊;
6.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7.负责系内早操的组织与检查;
8.负责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和运动会;
9.负责与兄弟系部的联谊;
10.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学习部:
1.负责收集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并及时向系部反馈信息;
3.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学风、教风”建设;
4.关注各种热点问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对热点时势、焦点问题及在学生中有强烈反应的话题进行专题讨论,引导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6.组织开展各种科技创新活动,营造校园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围;
7.负责组织参加学院各级演讲比赛、辩论赛活动
生活部:
1.负责对全系公共卫生区的检查(教室、宿舍、)并将结果汇报系部相关部门;
2.负责“卫生先进”的评比;
3.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后勤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秘书处反馈;
4.负责为同学提供各种勤工俭学的机会,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的开展;
5.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纪检部:
1.负责晚自习纪律的检查、记载;
2.负责值班人员的考核工作做详细记载并及时的反映到主席团;
3.负责对本部委员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4.负责本系各宿舍晚休的纪律检查及配合体育部对宿舍进行早操出勤情况考核;
5.负责本系进行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对我系的纪律考核情况及时反馈;
6.负责对本部干事的考核制度的拟订及考核的执行。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职能
1、团总支副书记是学院与团总支学生会的桥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在正确的领导下工作,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和学院之间的关系,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发展,并对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具有领导、指正的职能。
2、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组织筹划本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负责召集和主持各部部长及委员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
3、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4、各部部长带领本部门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
作。坚决服从学生会安排,并对本部门学生干部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各部门部长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承担部门的一切责任。
5、委员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为学生会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 为协调各部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对团学会议做如下规定:
1、团学会议分为主席团例会,各职能部门会议和全体团学干部会议。
2、团总支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主席团例会每周一次,讨论下周的工作事宜; 各职能部门会议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而定;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大会每周一次,会上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3、到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4、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5、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例会、全体团学干部会议由团学办公室牵头联系,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各分管的主席团成员牵头联系;主席团例会、全体团学干部会 议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团请假,各职能部门会议向各分管部长请假;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6、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尽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送团学办公室存 档。
7、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8、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和设想,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
第四章考核奖惩制度
第七条 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1、奖励分为全团学生会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直至团内 奖励。惩处分为全团学生会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
2、办公室建立学生会成员考核档案,考核各成员平时表现及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以此作为奖罚,人事变动的依据。干事的考核档案填写,参照所在部部长、主管主席的意见,不可凭主观臆断擅自编写。
3、会议迟到、早退达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学生会内通报批评一次,会议迟到、早退两次者,学生会警告一次,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达二次以上者,视情节分别给以处理。
4、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5、学生会成员要退出学生会者,须提交申请,经主席团批准有效,否则擅自离守,按以上条例给予处罚。
6、干部考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考德:主要考核思想品德、道德素质。
2)考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
3)考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考绩:主要考核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学习成绩。
团总支学生会内奖罚,经主席团批准后有效,由办公室执行。
第五章工作流程
第八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九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策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策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需交活动总结,交由办公室在网上公布并存档。活动总结 应包括对活动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十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社会实践)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办公室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 闻的即时性。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艺术系团学委员会。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讨论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艺术系团学委员会
4.大学生艺术团(文工团)章程 篇四
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是一项以在校艺术类大专、大本、研究生为主体,通过作品征集、主题讲座、作品评选、展览拍卖、中外文化交流等活动环节,给当代中国艺术类大学生一个展示自身才华,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并使之作品更加贴近市场、贴近社会,能更好的产生经济效益,推动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至今已成功举办过三届,累计征集作品28000余件,覆盖30多个省份,238个城市,800所高校,活动参与人数达20万,在高校艺术类大学生群体里引起了强烈关注。2013年第四届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将再接再励,集全社会之力将此次活动的内容、服务、评委阵容及奖励再做提升,并提出以创意的思维带动高校艺术类大学生创就业的创新理念,加入企业命题设计专题,把学生参与展会的实战性作为亮点,真实全面展现当代中国高等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校生们的创作才华与进取精神,同时也为各艺术院校之间在学术理论上的探讨研究、在教学实践上的开拓创新,及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学习,提供一个重要平台。
2013年第四届中中大学生艺术作品展将出版《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获奖作品集》。
【组织机构】
组办单位:中国美术研究协会、天津青年创业园、天津意库创意产业园、江苏影立方、天津艺卓文化、天津微卓科技、大学生艺术在线
参与高校: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等500多所高校
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在线(原中国大学生艺术网)
评 委 会:国内知名艺术家及学术界专家、艺术院校教授组成媒体支持:(200家支持媒体,分批公布)
【奖项设置】
大艺奖、评委奖、金奖、银奖、铜奖奖获得证书、奖金、网络个展、推荐就业、入围奖、入选奖、人气奖将获得证书、网络个展、推荐就业
奖金详细设置请关注第四届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官方网站
【参展办法】
一、作品展征稿规范:
A、中国高等院校学生(含港澳台地区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其他国家、地区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中国籍在外留学生)。
B、大学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投稿,已参与过往届作品展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C、每人最多提交4 件作品(系列作品算1件)。
D、入选作品其著作权归投稿人所有,组织方对投稿作品拥有出版、发行、展览、推广之权利。
E、2013年11月20日截稿,以寄发日期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二、作品展征稿类别:
大学生美术展(造型部分):1.国画、2.油画、3.版画、4.雕塑、5.装饰画、6.水彩、7.水粉、8.素描、9.速写、10.其他
11、企业命题创作
大学生设计展(设计部分):1.标志、2.海报、3.广告 4.包装、5.环艺、6.工业产品、7.服装、9.其他、10、企业命题创作
大学生影视动漫作品展:1.摄影、2.动画、3.电脑插画、4.其他、企业命题创作
三、作品展创作释义:
1.参选作品原则上不限制题材和内容,突出文化原创与前沿性。
2.体现当代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挑战。
3.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利,如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后果由作者自负。
四、作品展参展流程:
第一步 学生身份认证:登录本次作品展官方报名入口——大学生艺术在线(中国大学生艺术网),注册会员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第二步 电子作品提交:从大学生艺术在线(中国大学生艺术网)首页点击进入第四届中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投稿版块,下载电子版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至指定版块或电子邮箱等待组委会审核。
第三步 作品初评阶段:自作品提交之日起两周内,作品展组委会将组织评
委对其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入选作品将有资格进入终评阶段。未通过初选者可通过第二次电子作品提交。如第二次仍未通过初评,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第四步 入选作品邮寄:组委会通过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作者将作品按要求快递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参加终审。
第五步 作品终评阶段:组委会终评,评出获奖及入选作品,邀请获奖作者出席颁奖礼,入选作者一周内以学校为单位发放获奖证书。
五、作品展投稿要求:
大学生美术展(造型部分)投稿要求:
1、将作品在自然光源下拍摄成电子版稿件提交。
2、要求1000万像素以上高清晰度的数码照片,画面不得进行特殊效果处理,尺寸不拉伸变形。
3、电子版要求:300dpi,CMYK模式,JPG(最佳品质)或TIFF格式,单件作品大小不超过10M。
大学生设计展(设计部分)投稿要求:
1、电脑制作稿件:A4幅面,300dpi,CMYK模式,JPG(最佳品质)或TIFF格式,单件作品大小不超过10M。
2、环艺表现类作品(电脑制作类)每件(套)提供不同视角效果图4-10张。大学生影视展投稿要求:
1、影视、动画:每件作品需按时间顺序提供截图5-6张。
2、视频文件统一压缩成flv流媒体格式,屏幕大小不得小于600dpi*800dpi3、摄影作品参赛作品要求为精放10英寸(长边),彩色、黑白均可,勿装
裱,记录类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得做些亮度、反差的调整)。
注意事项:
1、初评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必须完整输入。
3、投稿作品名称统一规范为“作品名”,作品命名应规范简洁,符合语法。
4、在没有接到组委会另行通知前,所有初选作品投稿方式必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一次性提交至活动官方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http:///。
5、投稿邮箱:
6、邮寄投稿要求:每件作品提交A4幅彩色打印稿或7寸以上高清晰度照片一式一份,将作品与投稿登记表刻录到
同一张光盘,光盘背面标注作者姓名及院校名称,快递至以下收件地址(途中注意包装保护光盘)。
投稿说明:
① 在大学生艺术在线能正常访问情况下只接受网络投稿。
② 先以作品电子搞进行初评,入选后再由主办方电话联系通过初评作品进行作品提交相关事宜,初评合格(入选)作品全部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作者,不用信件寄发。
③ 大学生艺术在线(中国大学生艺术网): 及合作媒体将定期分批公布初选合格名单。
④ 入选作品进入终评。
六、作品展评审及奖励:
大学生美术展
初评(第一轮):通过对电子稿件作品评选出入选作品进行终评终评(第二轮):评选出所有入围作品
终评(第三轮):评选出获奖作品
大学生设计展、大学生影视展
初评(第一轮):通过对电子稿件作品评选出入选作品进入终评
终评(第二轮):评选出获奖作品所有获奖者均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七、作品展评审时间:
5.艺术团章程 篇五
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音艺术培训学校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在中央音乐学院乐器中心领导带领下,以学校各专业优秀学生经过选拔组建的专业艺术团体,由中音艺术培训学校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运行。
第二条 以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宗旨,促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艺术实践中提高同学们表演技能,打造艺术精品,培养德艺双馨人才,促进文化交流,向社会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厚德博艺,真诚求索。
第三条 集中训练提高艺术团团员的各项专业技能,积极参加认真完成各类演出任务,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内各项艺术专业比赛,力争优异成绩为父母、为学校、为涿州争光添彩。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管理
第四条 艺术团下设:舞蹈部、乐器部
1、舞蹈部分设:舞蹈一队(一线队伍)、舞蹈二队(系后备二线队伍),初步各设立20名女演员、10名男演员;
2、音乐部分设:声乐队、器乐队、威风锣鼓队,演员人数以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条 艺术团管理层设置:艺术总监、副总监、艺术监制、团长、副团长、团长助理、队长等。
1、艺术总监,由学校校长担任。对艺术团的战略发展建设把关,对重要演出、大型晚会把关,经费投入把关。
2、艺术副总监,由学校XX担任。协助校长落实各项重大事项。
3、艺术监制,由学校XX任担任。按照艺术总监、副总监的指示落实到艺术团的各项工作中去,督促实施;负责对外演出的运销,剧(节)目制作的经费预算、经费计划、经费筹集、监督各剧(节)目的制作流程,保证晚会演出的艺术质量。
4、团长,由演艺中心副主任担任。按照总监、监制制定的发展规划,合理、科学运行管理艺术团的建设,制定各专业部的发展计划;主管舞蹈部的训练计划制定,剧目储备,安排专业老师适时上课,定期不定期的剧(节)目排练;与各位副团长协调沟通,提高艺术团整体综合运行效率。
5、副团长,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担任。主要分管本专业部的训练、排练计划,选备剧(节)目参与艺术团的各类演出,有计划地培养优秀苗子,打造优秀剧(节)目,与团长密切配合规划、管理好队伍的建设。
6、行政副团长,由学生科科长担任。主要协助团长做好学生加入艺术团的选拔工作;艺术团团员的日常行为管理、考勤的监督工作;奖惩管理的落实工作,尤其是学生梯队建设。
7、团长助理,由学校学生会文体部部长担任。主要协助团长管理各专业队学生队长的工作;协助行政副团长管理艺术团团员的各项具体工作。
8、队长,从各专业队的同学们中选拔优秀的、负责任的同学担任。主要工作是协助指导老师做好训练、排练、演出等工作的考勤,协助老师管理道具、服装,为同学们服务。
第三章 艺术团团员
第六条 艺术团团员报考与录取。
1、报考对象和条件:我校在校学生,原则上入校学习一年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除外)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的同学均可报考。
2、报考程序:凡报考艺术团的须严格按自愿报名、老师推荐、专业考试的程序进行; 填写《中音艺术培训学校艺术团报名表》,参加演(奏)员对应的专业考试。
3、考试与录取:学校演艺中心将组建由艺术团团长、副团长为主要成员的专业考试委员会,负责主持各专业考试(考试内容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合格后录取为预备团员;经两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才能转为正式团员;报考舞蹈演员则须根据考试成绩分数高低编入一队或二队(预备队)。
4、竞争与淘汰:艺术团每学年9月定期招收新团员,毕业生新老交替的规律为新团员的进入、也为预备队的演员提供了竞争机会;艺术团每学期将进行演(奏)员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同学将被淘汰出团。
第七条 艺术团团员义务
1、艺术团团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遵守校规校纪的义务;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练,严格请、销假制度;
3、积极参加各类训练、排练,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为学校争取更大荣誉;
4、注重个人修养,爱护团里的训练、演出物品以及学校的共公财产;
5、尊师重教,团结合作,互助友爱;
第八条团员的权利
1、有获得学校“明星计划”优秀师资的培养权利;
2、优先获得艺术院校专业教师一对一的指导;
3、有对团的建设提出合理的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参加各类演出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第四章训练与演出
第九条 艺术团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训练内容,排练剧(节)目、演出场次均以艺术团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由各专业部团长、副团长负责实施。
1、日常训练、排练均以学校全天课程安排中的空余时间即每日的17:00—18:30时段;每周双休日则相对集中时间排练;
2、短期集训主要是针对重大演出任务,重要比赛项目以及指令性重大接待演出等,则需通过学校临时停课集中训练或排练;
3、训练内容和剧(节)目的储备由各专业部主管团长、副团长负责制定计划,并将每学期训练内容和新排练剧(节)目报演艺中心备案,以便督促和检查,各专业指导教师由各部负责人指派,建立配备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第十条演出是艺术生产的最后成果—艺术产品。要求艺术团团员需投入全部激情达到忘我的境界去塑造角色、演绎作品。
1、艺术团团员应培养“戏比天大”的职业操守,无论任何情况参与演出不得迟到,更不允许塌场。
2、演出工作不论角色大小,任务多少都应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3、演出期间服从导演指挥,勇于承担临时性工作,提倡协作精神,勇于救场。
4、爱护公物,合理使用演出设施、设备,保持演出服装道具的整洁、完好。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演艺中心将对艺术团各部及全体团员进行每学期半期和期末两次考核,对每位团员的训练、演出情况进行评价,以此为依据给予奖励和惩诫。艺术团团员的考核参照学校专业考核的标准,考核时间与学校半期、期末考试同步,每次训练、排练、演出均做好出勤、评价记录,以老师、各专业部、演艺中心三级评价相结合,给出学期评价并定出综合表现成绩,以百分制定出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十二条、艺术团团员出色完成学期训练、排练、演出任务,出勤率达到90%以上,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除享有学校给予的专业加分、评先争优的加分外,我们将设立“艺术实践突出贡献优秀演员奖”、“艺术实践优秀演员奖”“艺术实践演员奖”等奖项,并分别发给奖金人民币1000元、600元、300元;此奖项名额占本团人数的5%、10%、25%(具体实施办法见细则)。
第十三条艺术团团员未能完成每学期的训练、排练、演出任务,出勤率低于70%以上的,演出中出现重大事故且因个人表现原因引起的,期末考核给予不合格评价,并根据个人表现分别按警告、留团查看、劝其退团等给予其相应处分。第十四条 艺术团团员凡参加演艺中心组织的各类演出均可以勤工俭学的形式获得演出补贴。
第十五条 艺术团团员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内各项专业比赛获奖者,除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予以奖励外,当年期末考核评定可与相关对应奖励获得奖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重庆艺术学校演艺中心。
中音艺术培训学校
6.北京职工艺术团章程 - 乐工网 篇六
(2012年9月7日)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是北京市总工会领导下的由全市优秀职工文艺人才和艺术团队组成的公益性综合文艺团体。北京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业务联系和指导,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负责日常工作并提供人力和场地等方面的支持。
第二条 办团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公益性和“三贴近”原则;以传播先进文化为己任,让首都职工群众在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促进和繁荣职工文化事业,为首都精神文明和服务型工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办团原则。职工为主,专兼结合;共建舞台,共享品牌;小型多样,集散灵活;依托基层,服务职工;自养为主,适当资助。
第四条 团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突出高尚格调;形式新颖多样,演员一专多能;体现职工文化特点,突出互动参与;融合传统与现代,结合专业与业余;推动精品创作,1 坚持艺术创新。
第五条 宣传定位。劳动艺术大舞台,文化服务轻骑兵。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公益演出,文化服务。坚持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送文化到基层,送快乐到一线,送服务到身边,为全市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日常的公益演出和企业文化服务,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第七条 宣传展示,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品牌的引导力和示范性。积极开展首都职工文化艺术对外交流活动, 扩大友好往来,宣传和展示首都职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娱乐形式。
第八条
普及知识,创作精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积极开展文艺知识的培训与普及,提高职工的文艺素养和鉴赏水平;加强艺术创作,不断推出反映职工工作和生活的精品力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设名誉团长、艺术顾问、团长、副团长及各分团团长若干名。
第十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设歌舞团、合唱团、曲艺团、管乐交响乐团、影视剧团等直属团及各基层文艺团队。
第十一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内设策划创作部、演出推广 2 部、舞台工程部、艺术培训部等部门。
第四章 演 员
第十二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演员要求政治可靠、态度端正;具有较高艺术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崇尚劳动、热心公益;团队协作意识强,服从安排听指挥。
第十三条 演员分为特邀演员、签约演员、职工文艺骨干三个层次。
(一)特邀演员主要指文艺表演各门类中有较高社会影响、社会形象健康的中青年明星演员。
(二)签约演员主要指文艺表演各门类中有一定社会知晓度的青年演员。
(三)职工文艺骨干主要指在首都历届(各项)职工文化艺术节(文艺汇演)中的优胜者、职工艺术家和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建立演员管理数据库,对各类演员基本情况、参加演出情况及日常表现进行动态记录,同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准入和退出。演员采取分批确认方式,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推荐和整体考评工作。
(一)推荐。可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
(二)录取。由职工艺术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录取意见。
(三)考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职工艺术团在 3 每年底根据演员参加演出情况和综合表现提出考评意见。可对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四)退出。如有发挥作用不力,服务意识不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较差社会影响,破坏职工艺术团建设等情节的团体和个人,将予以退出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一线慰问演出全部为公益性质。由职工艺术团按照演出情况对参演人员依标准给予一定的演出补助。
第五章 演出管理
第十七条 演出审批。各级工会的演出申请统一由区县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进行申报,演出需求在市总工会宣教部备案后,由北京职工艺术团负责执行。
第十八条 职责划分。北京职工艺术团面向职工和基层开展的公益演出服务,主要承担演员组织、节目编排和交通保障三部分。演出场地、舞台支持、观众组织等工作由演出申请单位负责安排。
第十九条 日常管理。北京职工艺术团建立演出管理数据库,对各次演出基本情况、团队和个人参加演出情况及日常表现进行动态记录,同时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团队管理
第二十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各类演员均兼职承担职工艺术团工作,其行政关系均在原单位。职工艺术团的在职职工演员参加演出的安排通过组织渠道落实。
第二十一条 北京职工艺术团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集中管理与指导性管理两种类型。
(一)集中管理类,是指北京职工艺术团歌舞团、合唱团、交响乐团、管乐团、曲艺团、影视剧团等直属团队,其成员的日常排练组织及演出管理工作由职工艺术团负责。
(二)指导性管理类,是指分批命名的基层单位专业、业余的文艺团队,其日常排练和演员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艺术团对各基层文艺团队提供日常的艺术指导支持。
第七章 经 费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北京市总工会专项拨款及社会各界支持。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总工会划拨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排练补贴、演出组织、业内交流、作品创编等。
第八章 附 则
7.艺术培训中心章程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全称为成都
艺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所在地是成都市高新区
路
号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自筹资金自愿举办,专门从事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民办培训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文化艺术培训为载体,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文化艺术教育,为社会培养充裕的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万元;出资形式:货币。
第七条
本中心的审批机关是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董事会决策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第十条 董事会的组成
(一)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 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培训中心经理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本中心董事长任期3年
(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第十一条
董事会职权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经理;
2、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干预培训中心的内部管理和培训活动。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开、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中心发展为根本利益的 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讨论通过后确定。
(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 成员负责召开。
(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
(四)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经理;
3、制订和修改培训中心章程;
4、制订发展规划;
5、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培训中心章程规定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董事会应对所提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
(四)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培训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中心经理负责制,并根据培训中心实际设置教务处,办公室等管理机构。
第三章
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培训中心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三)招收学员;
(四)对学员实施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对学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
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保证培训质量;
(三)维护学员、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员及其监护人了解学员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
(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培训中心经理
第十七条
培训中心经理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科学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培训中心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中心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聘任培训中心经理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由董事会聘任,培训中心经理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
(三)熟悉培训业务,有一定的教育组织管理能力;
(四)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
(五)身体健康、专职在培训中心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中心经理负责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
(一)执行培训中心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培训、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培训质量;
(五)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六)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条
培训中心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中心副经理代理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
培训中心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中心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中心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中心经理应予免职;
(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不能全面履行培训中心经理职责的;
(三)培训中心管理混乱或培训质量低下的;
(四)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的;
(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
培训中心经理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章 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培训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各工作岗位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培训中心应当公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第二十五条 培训中心的经理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培训业务。
第二十七条 培训中心由经理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培训中心按审批机关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项目。第二十九条 培训中心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三十条 培训中心按时参加年检、每结束,按档案规定,建立培训中心档案。
第六章 培训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培训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
第三十二条 培训中心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中心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本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三条 培训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中心制订。第三十四条 培训中心的经费来源有:(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培训中心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每一个会计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章
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培训中心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和法定代表变更、培训中心经理变更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中心董事会同意,进行财务清算后,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八条
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九条
培训中心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妥善安置在中心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中心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中心举办者代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应从培训中心的结存财产中支付。
清算期间,清算组代表培训中心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一条
培训中心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培训中心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中心。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本中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
培训中心董事会成员签章:
8.艺术设计协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艺术设计协会,隶属于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
设计学院,以众多设计爱好者为主体,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活动组织。
第二条协会宗旨:艺术设计协会是一个以手绘和软件为基础,用
创新和实践诠释设计,不断尝试新的理念和方法,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的、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协会。促进学生之间互相交流;锻炼同学的设计技能并培养和增强其创造意识;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宣传设计理念和思想。
第三条协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
规、学校纪律及学校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经审核通过的章程办事,努力把本协会建设成为优秀的协会。
第四条本协会旨在组织一个年轻、活力、积极、向上、进取的专
业团队。以“挑战自我、灵活创新、团结进取,以创新是设计的灵魂”为理念。在有组织、有纪律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聚集美设学院设计精英,带动周边的同学学习手绘与软件表现,参加各类设计比赛等。支持学校各类活动,参加各类社会上、国家或民间发起的设计比赛,并联系、组织全国设计类院校设计团体及作品交流。充分体现出美设学院新教学风格下,新一代年轻人的活力、朝气、个人修养及精神。第五条本社团接受天津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活动形式:
1、学习手绘与软件设计知识,座谈交流会;
2、进行社会实践;
3、不定期作品展示;
4、与兄弟院校开展联谊活动;
5、利用课余时间参观画展、设计展,提高鉴赏能力;
6、参加、组织各类设计比赛。
7、承接社会各界的设计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会长:
1.负责协会的统筹管理,监督。是协会的领导领导核心。
2.召集主持大会,提出议案,汇报工作。
宣传部: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和宣传,为社团和其他部门组织活动做宣
传。
编辑部:每月向院刊提交优秀作品及稿件。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联系活动,和其它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
策划部:安排一些大型活动,比赛流程。
财务部:负责重大活动的预算,负责收取管理本社的各项收入。
手绘设计A组:
用手绘展现设计的魅力,带动学生练习手绘,参加各类手绘比赛
和项目设计。
软件设计B组:承接方案设计,广告策划、商务实践、参加专业比赛。
第三章 制
度
第七条基本制度
1、人事制度:
采取团结合作制和责任到人制,制定并根据相关考核办法,提拔
和奖励积极的成员。
2、物品管理制度:
协会财产为协会集体所有,协会会长或其它成员不得随意处理占
有物品;财产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未经会长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和转
借,如出问题,由财务部负责。
第八条协会建档制:
1、成员、会员档案的管理:凡协会成员、会员需建立个人档案。由
编辑部负责登记管理。
2、干部档案的管理:干部档案由会长如实填写,其内容包括干部的考勤记载与工作情况。
3、档案的管理:
(1)工作公开汇报实行有档制:每月各部部长书面总结月来的工作,向内部人员及会员汇报,供大家考评,由编辑部存档,作为各部门工
作情况和评优的总要依据。
(2)开展一次活动,各相关部门部长向编辑部提交工作总结
第四章 成员与会员
第九条会员制度
1、本社团成员,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2、志愿加入本协会者,须填写社团成员申请表,经审核合格方可成为社团成员。
3、社团成员若因故退会,须递交退会说明表,并且经会长和该部门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退会。
第十条社团干事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对社团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会员具有优先知明权,参与权,具有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选举罢免权等。
2、义务:会员必须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服从组织调配,配合做好社团的一切活动。
第十一条凡取得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遵守学校关于社团活
动组织规定,对艺术、设计、创作有浓厚兴趣、积极向
上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即可成为本社会员,并核发会
员证。如果会员自愿退会,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协会同
意,并收回其会员证,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和权利
1、权利
(1)会员有对本社团有监督、批评和建设的权利;
(2)会员有优先参与本协会所举办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拥有自荐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维护社团荣誉的义务。
(2)会员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自本协会院社团联合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9.大学生艺术团(文工团)章程 篇九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生文明素养,正确引导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昨天,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发出通知,要求9月开学初在全市各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活动。
1、“尊老爱幼,不侵犯他人隐私,不随地吐痰,还大家一片快乐的蓝天。”“多种一颗树、多关一盏灯。”“每周开展一次文明知识讲座,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来。”„„这一条条金点子都是桥美社区桥美学校的学生们提出来的。
为积极响应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讲文明,树新风,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光添彩,桥美学校团支部近日开展了“我为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
活动一开始,就受到了来自桥美学校学生们的积极响应,他们纷纷开动自己的小脑瓜,有些学生虽然才一、二年级,很多字不会写,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对文明城市创建建议的表达,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些用拼音写成的字条。
2、公交车上,大多数人看见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都会主动让座;大多数人在街上行走,都会遵守交通法规;大多数人已养成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习惯„„这是美好新江门一个方面的体现,是江门重视文明建设的成果,是江门人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的可喜变化。但有少数人的文明素质还较低,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和实施奖惩机制,确保文明成果。这是朱村中学团支部近日开展的“我为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中一条建议。
3、市容市貌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很关键。在各个市场周边、在人流多的地方占道摆卖,既堵塞交通又乱丢垃圾,影响市容环境。拒绝购买无牌无证经营摊档的产品,是我们作为学生所能做到的。解决这种现象是创文的一个关键,希望有关部门既能占道经营商贩的生计问题又能解决环境卫生、堵塞交通的问题。这是华济中学团支部近日开展的“我为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中一条建议。
4、环境问题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个重要环节。养成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习惯,必须要有好的市政建设相配套,政府部门也应加速、加大配套设施的建设,学习香港市政十米内必有一个垃圾箱,不
用市民拿着垃圾满街找垃圾箱。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厂、企业的排管理,对那些检查来了开污水处理阀,检查过了开污水直排潭江阀的化工厂、造纸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创文工作能不能做好,政府部门的做法是关键。这是小冈中学团支部近日开展的“我为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中一条建议。
5、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道路畅顺是文明城市的一个标 志。在我们的交通事帮中只对机动车辆进行责任认定只一个为交通添 堵的做法,其实生活中,行人乱闯红灯,电瓶车横冲直撞、老人倚老卖老开电动自行车占机动车道,乱闯红灯,摩托车超载并在汽车丛中乱穿插都是造成各种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加强加大力度执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对行人乱闯红灯处以罚款和强制学习交通法;电瓶车禁行;电动自行车占机动车道,乱闯红灯者没收电动自行车和强制学习交通法;设立摩托专用道,对进入汽车丛中乱穿插者,没收其摩托车和强制学习交通法。这是上凌光超中学团支部近日开展的“我为文明城市创建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中一条建议。
6、保持街道整洁,不乱掉生活垃圾;不高空抛垃圾,住宅楼旁边的树木变许愿树;解决农村垃圾围村,池塘水面浮满食品袋;建议各社区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订立奖惩制度,并建立监督队,村绝上述行为的发生。宣传塑料袋循环再用的必要性,推广垃圾分类,设立塑料袋回收加工,加快厨余垃圾向有机肥的转化作的落实,使垃圾对人们生活环境的危害减至最
10.艺术团章程 篇十
一、总则
老年大学艺术团,是在学校领导下成立的校内艺术组织。宗旨是团结组织艺术骨干和学员积极分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展示办学成果,促进提高教学水平,为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要坚持教学乐为健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艺术活动与专业教学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实现弘扬先进文化、活跃校园生活、培育文明风尚、展示精神风貌、美丽幸福人生的基本目标。
二、艺术团活动
艺术团每学期、学年都要制定活动计划,编排文艺节目,坚持常年活动和正常演出。
艺术团活动分为校内活动和校外活动。校外活动又分为公益性活动和有偿服务性活动。要主动地接受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宣传演出任务,积极参加助老助残、扶贫济困、联谊联欢,扩大影响的义演和公益性演出。有偿服务性演出活动须经学校同意,所有酬金均由学校统一安排支配使用。
三、团员 团员的基本条件:
在校学员,有奉献精神,热爱文艺,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有一定的表演技能、演出经验和文化艺术素养;承认艺术团章程,遵守艺术团纪律,自觉参加艺术团活动。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技艺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有积极奉献精神。支持健康有益文化,自己抵制腐朽文化和不正之风。
2、遵守艺术团纪律,执行艺术团决定,服从艺术团管理,积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艺术团的团结统一,团结互助,共建和谐。
4、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会、参演、参赛和接受培训提高的权利。
2、有批评、建议和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
3、有公平享受团员待遇的权利。
4、有向本团推荐优秀人才的权利。
5、有自愿提出退团的权利。
四、艺术团的组织机构、组织管理。艺术团下设专业团和若干分团。
专业团是艺术团常设文艺团体。主要组成人员,是由学校培养成长起来的文艺骨干组成。专业团要有每学期、每学的排演、演出计划,服务于业务教学、服务于社会需求,服务于文艺汇演、比赛、竞赛等各项活动。
各分团即以各教学班为主组织的文艺团体。以各教学班的教学计划、内容为基础,编排、排练相应的节目以备参与艺术团的统一活动,或用以本班自娱自乐促进教学。
艺术团设团长一人,常务副团长两人,副团长(分团长)若干人,艺术总监一人,艺术指导(老师)若干人。
艺术团下设的分团即:合唱团、舞蹈团、民族器乐团、秧歌团、戏剧团、时装走秀团、太极拳表演团等,分团长由各专业班班主任担任,艺术指导由各专业班专业教师担任。
各分团长(班主任)在团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团长、分团长组成团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团长负责制;艺术指导在艺术总监指导下开展工作。艺术总监、艺术指导组成艺术指导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艺术指导负责制。
艺术团须遵循民主集中议事规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大事项须征求全体团员的意见,保持透明度,增强公信度。
艺术团组织领导每三年一届。艺术团长、副团长由学校根据需要选拔任命。
五、入团程序
学业优秀,表现突出,具备团员基本条件和素质的,可向艺术团提出入团申请,并填写入团申请表。申请加入艺术团分团,需经艺术团评选审定后,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后
可参加艺术团活动;申请加入艺术团专业团,需经专业老师推荐,艺术团审查批准,每学期缴纳50元管理费。艺术团员的发展,坚持总量控制、个别吸收的原则。
六、团的纪律
1、认真学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演出水平,确保胜任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言行文明。违法违纪的话不说、违法违纪的事不做。
3、维护安定团结,坚持和谐共建。自觉维护艺术团的声誉,保持艺术团的荣誉,要坚持“五湖四海”,不搞个人主义。
4、尊重艺术指导,服从团的领导。自觉接受团的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随意参加其他团体的排练和演出。
5、遵守活动时间,自觉积极参加演、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6、不参加艺术团的排练和演出活动,超过一学期者,将停止参加艺术团的活动,或劝其自动退出艺术团。
7、爱护公物、艺术团服装道具等。要讲究卫生、保证演出用具、服装等正常使用。
七、艺术团经费
本着自用、自管、自筹的原则,艺术团团员适当缴纳团费。参加省以上(含省)比赛、汇演、演出等活动,有关的
服装道具由学校负责;除此之外及校内演出活动,服装道具等由艺术团或团员自行承担。
八、团旗、团徽、团训
团旗:为印有“临沂市老年大学艺术团”字样红色旗帜。团徽:为印有团旗同样文字的绿底白字的圆形徽章。团训:服务教学、寓教于乐、提升自我、奉献社会。
九、本章程解释权或未尽事宜属艺术团团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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