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租摆计划书
1.花木租摆计划书 篇一
花木租赁合同
甲 方: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
乙 方:惠州市惠鹏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甲方因室内环境装饰的需要,租用乙方花木若干,并将室内植物摆放的项目承包给乙方负责,为期一年整。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室内绿色植物的摆放、养护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4年1月7日起至2015年1月6日止。期满后,乙方有权无条件撤回租赁物,如需续约,双方另行书面协议。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每月租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须预付给乙方当月租金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3、租金缴付方式为半年一结算,即2014年7月6日前支付前半租金,后半租金于2015年1月6日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或现金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开具正规普通发票给甲方。
4、摆设所需鲜花及切花价格根据具体情况价格另议。
5、室内景观小景的设计及摆放费用另计。
四、甲方责任:
1、及时缴付租金。
2、对所有植物负有监管职责,保证不缺盆少株,植物的主要观赏部位不受损,任何原因造成的上述问题,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负责按价赔偿乙方损失。
3、协助乙方做好管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管护条件。
五、乙方责任:
1、免费为甲方整体规划、摆放设计(数量及品种详见附表)。
2、保证摆设的植物处于最佳观赏期。
3、若因个别花木生长状态不良,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则应及时处理、更换。
4、由专人负责植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浇水、除尘、施肥、除草、修剪、病 虫害防治等。
5、根据需要可提供室内园林景观设计及摆放、定期的插花服务、宴会、开张喜 庆、节日庆祝等活动所需的盆花、插花、花篮等,费用另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规定付款时间后五日内,仍未支付租金,则乙方有权撤回所有植物,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2、若乙方延期更换植物,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延长时间免费摆放。
3、遇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约,应提前30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约方需补偿另一方两个月租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方:惠州市惠鹏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代 表(签章):代 表(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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