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2024-11-02

权益中心工作计划(共15篇)

1.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一

权益调研中心工作总结

沈亮

从过去的经验浅薄到现在的游刃有余,从过去的手足无措到现在的成竹在胸,从过去的一片空白到现在的丰富多彩,不论是我自身还是院学生会,都发生了惊人的、可喜的变化。对于一年以来学生会工作的总体历程、基本经验、深刻教训和缺漏遗憾,我现将一年来我们部门的工作总结报告呈现如下:

上半年我们部门组织了多次查宿舍卫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得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宿舍卫生得到了整体的提高,我们部门也与自律委员会一起负责我们院的晚上熄灯,每个学生会干部都能尽职尽责,保障了我院的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关灯休息

下半年我们部门主办了宿舍熄灯,学风校风建设查宿舍卫生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防盗防范意识的自查队。

我部门于11月5号同自律委员会一起组织全体学生会干部以及部分专业的班长督促同学们晚上按时熄灯,每天晚上都有专人负责,每个楼层都有专人负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临近考试期间按时熄灯情况不乐观,主要是由于学生会干事陆续有人退会,人员安排上出现了难题,无法正常指派学生会干事按时督促熄灯,增加了负责人员的工作量,导致一些楼层无人督促的现状;

二、一些10级的干部不把这项常规工作当做一回事,经常不能按时到班,一些10和11级干部需要楼下负责人员打电话催才能去督促楼层熄灯;

为迎接学风校风建设活动,我部门主办了一次大规模的查宿舍卫生,与辅导员一起到每个宿舍检查,并拍照;极大的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卫生意识

针对全校宿舍多起被盗事件,我部门组织了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的自查队,自查队队员工作的宗旨是提高同学们的防盗防范意识,自查队自组织建立以来已有将近1个半月的时间,效果很差,有极大一部分10根本没有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正经事情来办,对其部门的干事迟到,缺席置之不理,基本上每晚都是需要10级的负责人给当晚值班的11级干事打电话催,我部门安排的每晚值班人员是8人左右,但即使打电话催了,也每晚平均只能有3人左右到班,由此可见我们10级的干部在对11级干事的管理方面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对此我希望我们要对11级干事从严管理,培养他们对事情负责任的态度,要不然会形成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态势,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会导致我们院学生会到处弥漫着懒散,对人对事都无所谓的一种风气。我恳请各10级的干部能够重视这一点。

明年我们部门要把自查队的工作发展成为常规工作,将与各专业的辅导员,各班的班长以及学校宿舍管理中心,校保卫处保持着紧密的联系,给每位值班人员一张表格,主要有时间、宿舍号、登记表格原因、专业、辅导员名字等,遇到门窗未关好的及时登记,1个星期总结一次交给翟玉东老师,再由翟老师跟各位辅导员沟通,让他们及时提醒这些宿舍关锁好门窗

最后我预祝新一届学生会工作蒸蒸日上!希望新一届学生会领导班子能够带领这届院学生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完成本届未竟之事业!

2.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二

一、海洋权益范畴的界定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 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各国对利益理解的不同, 也决定了对海洋权益的认识不同。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理解是:海洋权益一般表现为国家在开发、利用和管理海洋及其自然资源中所拥有的权利和获得的利益[1]。可见, 各国对权益的理解主要集中在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之上。基于这种认识, 各国极力促使本国海洋权利及利益的最大化。海洋资源的有限性和利益主体的多元性, 导致各国在追求自身权益的同时, 与其他海洋权益主体的权益产生一定的交叉和冲突, 这加大了国际间的不稳定因素。

针对海洋权益, 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依距离沿海国远近来说, 可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 按照受益结构可分为简单受益结构和复杂受益结构[2]。但是这两种分类仅从行为的后果对海洋权益进行分类, 并没有探究之所以如此进行这样分类的原因。况且, 这种分类只突出了沿海国的权利, 这导致了大部分内陆国家所应有的海洋权益处于待丧失的状态。为避免这种状况, 有学者建议从海洋利益主体的角度将海洋权益分为内陆国权益、沿海国权益和国际社会权益。这种分类侧重对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协调, 意图在国际间建立一种和谐的海洋秩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

二、海洋秩序的历史演变

(一) 陆权时代的海洋秩序

陆权时代包括奴隶制时代和封建社会早中期。这一时期人类的活动主要集中在陆地, 对海洋的认识处于初级阶段。中国、阿拉伯帝国、波斯等国家既是陆上强国, 同时也是海洋强国。海洋在一国的发展中起辅助作用, 其法律地位也是不确定的, 没有形成制度性的海洋公约。这一时期的海洋秩序主要以割据为主要特征, 海洋秩序主要以各国的国力和默认的海洋规则为基础。海洋强国提出权利主张, 在确定的海域内, 向外国船舶征收通行费[3]。

在西方地理大发现之时, 海洋的作用开始影响人类的历史发展, 各国间对海洋权益的争夺愈演愈烈。因为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在这一阶段才刚刚起步, 所以对海洋权益的争夺, 仅仅是为了控制海洋。从狭义的角度理解, 这种控制仅指海洋的通行权。此时, 各国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尚停留在初级阶段, 因此, 从整体上来说, 这一阶段的海洋仍然处于无秩序状态。

(二) 海权时代的海洋秩序

西方地理大发现之后, 人类的发展进入了海权时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了“地理大发现”, 先后有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及英国等海上强国, 依托本国的经济实力, 在海洋秩序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海洋霸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要特征。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可持续发展等理念促进了人类和平开发和利用海洋的进程, 海洋领域由此形成了和平和公平利用海洋的法律制度。海权本身也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由过去的以海洋军事力量为主, 向海上科技实力, 经济实力等综合力量发展。这个时期的海洋秩序有了新的变化, 由过去以单一的军事方式争夺国家的海洋权益转变为以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等综合方式争夺海洋权益, 以确立本国在海洋秩序中的地位。

三、理论学说对海洋权益和秩序的影响

西方法学派对利益有比较多的论述, 不同阶段的法学家对利益的不同论述, 对当时海洋法和海洋秩序产生很大的影响。英国的边沁认为, 社会所具有的利益不能对抗个人利益, 这意味着, 所谓的社会利益是指个人利益的总和[4]。按照边沁的理论, 自由主义学者在分析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一问题中, 只承认社会对个人的工具属性, 其出发点和终极目标均在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此,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亦是如此, 这其中必然包括国家之间海洋权益关系———某一国家不能侵犯另一国家合法的海洋权益, 只有这样, 才能形成稳定合理的海洋秩序。但现实中, 各国所主张的权益经常出现冲突, 海洋权益不能被合理地划分, 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远比想象的复杂。国家实力的不均衡性必然导致利益的不合理性, 所以, 国际间海洋权益问题的解决经常以战争的方式进行。海洋权益的争夺, 也就成了大国之间实力的角逐, 海洋秩序的划分结果也就成了少数大国意志左右的结果。由上述可知, 从某种意义上说, 海洋秩序在早期只是满足大国需求、需要和欲望的结果和产物。这个产物在诞生之前, 所当然考虑的问题就是利益的归属, 正如庞德所说:“利益也是通过政治组织社会的武力对人类关系进行调整和对人们的行为加以安排时所必须考虑的东西。”[5]

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对近代的海洋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格劳秀斯是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 他指出:“海洋是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的, 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 供他们自由使用。”[6]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理论在客观上顺应了荷兰海上霸权国家建立的需要。与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同时产生的一种理论是塞尔登的海洋统治论, 其强调海洋的主权属性, 强调沿海国家对海洋的主权性和统治性。这两种理论对近代海洋秩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海自由原则和领海主权原则可以说是这两种理论妥协的结果。依据这两种理论, 沿岸国既保证了国家领海安全, 同时也确立了公海的自由航行权, 这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国间基于海洋权益问题的紧张局势, 维护了海洋秩序的稳定。

综上所述, 海洋秩序的划分伴随着大国的兴衰, 利益的归属决定着海洋的秩序。权益伴随于海洋秩序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

四、“权利本位论”与海洋秩序

权利是人类文明社会所具有的一种实质性要素, 它既是人的基本价值追求, 也是社会文明演化进取的不可缺少的力量。“权利本位论”的要义是指,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 应当以权利为起点、核心和主导。”[6]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 权利是第一性, 义务是第二性, 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是保证权利的实现, 义务的价值在于权利的行使。当今世界, 虽然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 但是世界并不安宁, 各国之间对于海洋利益的争夺尤为激烈。“权利本位论”对于解决国际海洋秩序中权益冲突和纷争可以起到基准作用。

(一) 海洋权益的主体

公民是基本权利的拥有者, 其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原因而被非法剥夺。每个国家在世界中所处的地位恰如公民在本国所处的地位, 因此国家在海洋秩序中所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各个国家虽然有大小、强弱之分, 但其享有的基本海洋权益不能因为此种原因而被剥夺或有所差别。虽然, 各个国家根据自身所处地理位置不同, 可以分为内陆国与沿海国, 但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内陆国家所应享有的海洋权益同样不可被剥夺。小国与内陆国同样是海洋权益的主体, 在世界海洋秩序中应有一席之地。

(二) 海洋权益的内在平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本位论”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权利与义务作为法理学中的基础问题之一, 权利是目的, 义务是手段。权利与义务关系处理是否得当是确立国家间海洋权益平衡机制的关键。但是, 对于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各个国家以自身权利为出发点, 过分强调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这必然会导致自身所主张的海洋权益与其他国家应有的权益相冲突, 不利于和谐、稳定的海洋秩序。在行使自身海洋权益的同时, 应力求做到自身利益与他国利益间的平衡。只有正确对待本国在世界海洋秩序中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才能更好地维护本国的利益。各国应当着眼于人类共同开发、利用海洋的宗旨, 以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

(三) 一元权利本位与多元权益格局

以海洋权利为本位的法律价值观是一元的法律价值观, 所谓一元权利本位观是指国际海洋法在调整各国海洋权益的关系时以权利为基本出发点。此处所说的权利是依照有关海洋法律, 各国所应得的海洋权益, 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界定是以权利为基本评判标准的。以权利为一元的评判标准与多元的权益格局并不矛盾。首先, 以本国权利为基本参照物必然产生一元权利本位的法律后果。其次, 不同的国家以自身的权利为参照物又实践了一元权利本位观, 二者不可分割。现今世界海洋秩序已经不是一国所能左右的了, 必须是建立在各国协调本国与他国权益的基础之上的相互妥协与退让, 才能适应海洋秩序发展的新动向。

摘要:海洋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近代, 海洋秩序的变迁是以国家实力的强弱为基础的, 实力成为海洋秩序形成的主要原因。进入新世纪之后, 实力已经不再是海洋秩序划分的唯一标准, 各国逐步认识到欲保持自身在海洋秩序中的地位, 必须以权益为依托。简要介绍了海洋秩序的历史变迁后, 在论述的过程中寻求权益在海洋秩序中扮演的角色, 梳理权益这一价值在海洋秩序变迁中的存续脉络, 可为各国在交往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权益观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权益,海洋秩序,海权

参考文献

[1]郭渊.海洋权益与海洋秩序的构建[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5, (9) :125.

[2]刘楠来.国际海洋法[M].北京:海洋出版社, 1986.

[3]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0.

[4]Roscoe Pound.Jurisprudence[M].West Publishing, 1956, Vol.3:16.

[5]邓正来.王铁崖文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3.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三

关键词:学校职工、权益维护

一、学校工会维权工作的必要性

维护职工权益是学校工会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学校的基本要求。过去在学校工会工作中存在一个误区,有的同志认为学校的教职工政治权利、经济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维权任务不大,甚至有人认为学校教职工无权可维,从而使这项工作成了学校工会工作的薄弱环节。其实不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学校教职工不是无权可维,而是维权工作大有作为。虽然总体来看,学校教师的各项权益基本能够得到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康权等方面时而也会发生一些侵权现象,往往出现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于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机制不够健全。因此学校工会应该深入研究在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基本职责,建立健全有效地维权机制。因此,要樹立维权意识。认真学习和贯彻《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认识维护职工权益是学校工会最主要的基本职责,也是学校工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在改革深化,市场经济发展,各种矛盾逐步凸显,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人们思想更加活跃的新形势下,更应该强化维权意识,增强维护职工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自觉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学校工会维权的特点

1、由于学校工会是在事业单位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学校工会组织在履行维护职责时必须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上,坚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职工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以及按政策享受的福利待遇大都有保障,教职工不用为基本生活需求担忧。因此学校的维权任务同企业工会的差别很大。

3、由于学校人员构成的特点和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学校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方式更多的是通过服务、参与、协调来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学校工会维权的重点是,更多地关注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康权、受教育培训等合法权益。因此,学校维权工作的层次更多、更复杂。

三、学校工会维权的主要内容

1、在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方面,学校工会维护教职工经济权益的重点应放在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上,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冬季取暖费标准和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等,着力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工劳逸结合,身心健康;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在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方面,主要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参与学习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推进学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在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方面,主要关心和支持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成长进步,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形式,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提高职工综合素质。近几年,我校教师通过自考、函授、电大等学习形式,使学历层次大有提升,本科毕业49人,占51%;专科毕业38人,占40%;这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还鼓励职工干事创业、岗位成才,为职工在事业上取得进步和体现自身价值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4、在维护职工的社会权利方面,主要是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利益关系的协调,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职工在社会领域拥有的各种权益,享受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与保障。特别是要发挥学校广大职工在参与和谐社会、和谐校园构建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发职工参与共建和谐社会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维护职工参与与共享和谐社会的各项权益。

5、在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方面,学校的任务较重,因为学校特别是小学女教师较多,如我校女教师就占教工总数的72%,这就要求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充分保护、调动、发挥女教师的主人翁积极性,激励她们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教书育人。

通过上述维权工作真正形成对学校教职工从权益上维护、事业上支持、学习上鼓励、精神上满足、生活上帮助、健康上关心的良好氛围。

四、学校工会的维权职责需要做的工作

1、提高认识,认清学校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意义。要走出思想误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克服学校工会无权可维的观念,扎扎实实地做好学校的维权工作。

2、赋予职能,发挥工会维权作用。第一要建好组织,配好人员。把热心工会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工会队伍里来,设立工会干事,提高工会维权的水平和能力。第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探索维权的新方法、新途径。第三要赋予权力,切实维权。要切实赋予学校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为他们维权提供平台。要真正建立工会干部维权保障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3、协调联动,落实学校维权责任。学校维权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单打独斗”所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各级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维权长效机制,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搭建社会化平台,逐步形成党支部领导、行政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4、教育引导,增强教职工的维权意识。要加强学校教职工维权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他们走出思想误区,教育他们按法律规定该享受的要争取,不该得到的不伸手。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不要乱来,不要胡搅蛮缠。教师应该是有素质的人,不要自毁形象,要注意社会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五、学校工会在协调利益关系上所发挥的作用

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条件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投资体制、经营方式的多元化,职工的利益关系也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学校教职工中也有一些困难职工。学校工会应该充分认识利益多元化对学校职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畅通渠道,用自己的方式方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1、积极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我校仍保持着上访次数为零的记录,更没有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2、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为学校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广泛深入地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特别关注特困职工,做好各种送温暖工作。总体上看学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但学校干部职工的家属、子女等同样也面临着下岗、失业、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诸多的实际问题。另外个别教师本人也存在患有重大疾病、离异、丧偶、大龄未婚等情况。学校工会应该关注这些问题,并尽最大努力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真心诚意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努力成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好帮手、代言人和最可信赖的朋友,真正把学校工会建设成为温暖的“职工之家”。

总之,工会维权工作是永恒的话题,任重道远,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学校工会一定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自己的优势,千方百计地做好这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新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指导丛书》张春华主编

4.权益中心办公室值班要求 篇四

一、值班时佩戴好工作证。

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不得编造借口逃避值班。

三、接班时须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到,值班记录要做到详尽工整。

四、值班期间不得随意带领非学生会成员进出办公室。

五、面对办公室咨询者,要主动起身,热心友好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六、在接受办公室或电话咨询、投诉时,一定要做到言语得体,语气和善,接受投诉时还要填好投诉处理表。

七、不得在办公室内进食(纯水除外)、吸烟、赌博、游戏、肆意喧哗,不得衣冠不整(穿拖鞋、不过膝短裤短裙、无袖T恤等)。

八、值班期间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及办公桌桌面整洁有序,值班结束后将办公室整理好方能离开。

九、值班期间办公室物资进出要做好详细记录,物资借出时要求与部长电话联系。

5.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五

为探索建立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履职领域的金融管理与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人民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总、分行规范性文件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央行履职优势结合辖区实际整合内部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手段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全面有力的保护促进商业银行良性竞争实现消费者、金融机构、地方经济金融环境的和谐共赢。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准确界定保护的范围即在人民银行职权范围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受理投诉为人民银行履行监管职责提供线索推动人民银行主动开展履职。

二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构建形式多样、易于操作、管用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降低救济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低调务实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处理流程。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一成立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李成强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外汇管理科、营业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支行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审定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业务职能部门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履职行为研究确定对属于中心支行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重大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处理意见等。

中心支行内部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如下1.办公室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调研、服务等项职能。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集中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分解下达工作项目并负责督办查办、对外联络和司法协助等工作2.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外汇管理科、营业室等部门各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自职权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包括日常监管、处理投诉和依法对实施侵害行为的金融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和处罚、统计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种类、原因等。

三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设在中心支行办公室对外公布网络投诉窗口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投诉专线0563-3032023。

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范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范围严格控制在人民银行履职范围之内避免越权、越位。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要向投诉人做好宣传和解释。

一征信领域非法采集信息、非法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异议超期处理、违规办理贷款卡等问题。

二银行卡领域违规办理卡业务、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充分、收费标准

不透明或不合理、资金安全缺乏保障、收单业务不规范等问题。

三票券领域违规签发票据、违规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资金、无故拒绝付款、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止付、拒绝受理收款人提交的异地转账支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国债交易价格欺诈、挪用债券、拒绝兑付等问题。

四人民币流通领域违规收付人民币、假币收缴与鉴定、残损币兑换、人民币仿变造等问题。

五外汇领域违规结售汇、无故拒绝汇兑等问题。

六人民银行履职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五、处理流程一实行首问负责制。保护中心统一受理的投诉事项由保护中心分办至各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各业务部门受理的咨询、投诉或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办理并做好记录和统计于每月末将受理和处理情况向保护中心报告。各业务部门受理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或举报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保护中心报告由保护中心进行分办详见附件。

二承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跟踪处理投诉、举报事宜。对当场可以处理完毕的应即时予以处理、反馈对需要调查、研究后作出处理的应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灵活妥善运用处臵手段积极协调、开展检查或者督促涉事金融机构采取适当措施。

三受理机构含中心支行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金融消费者。对比较复杂的事项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对于电话咨询、投诉或举报的保护中心以电话答复、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来人或者来信的保护中心应根据需要进行电话反馈或者作出书面反馈。

六、投诉处置手段一指导和咨询。对于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中可能遭遇的金融侵权问题提供指导、解答和帮助。

二道义劝告。对于纯粹由于金融机构违反公平、诚信原则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以向金融机构充分明晰利害关系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调解和协商。就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事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性协议。

四执法检查或调查。对金融机构涉嫌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直接开展执法检查或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考核评价。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管理与考核定期对其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情况进行评价相应调整监管措施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

六在不违反现行法制规定原则下可采用的其他适当措施详见附件。

七、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工作机制一对统计结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改进和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各金融机构受理的保护事项应做到重大案件随到随报由保护中心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统计内容包括消费者类型、投诉举报领域、具体内容、受理单位、其他维权途径、处理过程及结果、消费者评价等详

见附件。

三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作为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6.权益部工作计划 篇六

校团委权益部是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旨在反映学校同学的呼声,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加强学校与同学的沟通,创建和谐融洽的校园环境。新的学期来到了,我部作为新的部门,争取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创新,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我部在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树立权益部的良好形象。

新学期,新气象,新起点,新要求,在一个新的起跑线上,权益部开始了新的工作征程,我们昂首阔步,迈向未来。权益部也将本着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继续为保持学生权益平衡而不懈努力。

新学期我部计划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部门建设

1、部门制度的重建和完善,制定本部门的纪检条例和评奖评优制度,使部门内部一切工作走上正轨。

2、不断创新管理理念,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提高部门成员的综合能力,从而保证部门长远且高效的发展。

3、将部门成员分为普权组和维权组,实施部门内部新老干部结对活动,以老带新,做好新成员的传、帮、带工作,为新生学生干部提供更多学习的机会与锻炼的平台。

二、日常活动

1、加强权益部与各个院系、各个班级之间的联系,不定期举办权益部与各院系、各班级学生干部的交流会,增进了解,发放权益投诉处理表,从而使权益部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

2、加强权益部与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与途径,广泛收集广大同学对权益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开展调研,配合其他各个部门努力寻找权益工作突破口及时把握同学思想动态,为学校一些部门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三、具体活动

1、加强权益部与食堂、后勤等部门和商家的联系,做好部门的周期性活动。

2、建立好权益宣传栏,推进我院权益部形象建设,树立权益部良好品牌。

3、搜集并反映相关权益问题

活动具体内容:

(1)通过各种渠道与途径,比如开通权益部邮箱,获得相关权益问题。

(2)我部成员分组,可以通过走访学生宿舍的方式,与其面对面交流,获得相关权益问题。

(3)我们将搜集所得的权益问题做相关分类整理,向学校相关部门反应。

4、开展“权益之声”信箱活动

开设权益投诉或建议信箱,命名为“权益之声”。收集校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协助解决。比如将信箱设在每个宿舍楼下面,以方便学生投放。收集的信息一律保密。矛盾先由我部门人员调解,有需要报告学校上级处理。

5、权益部与后勤集团共同展开食堂卫生检查工作

旨在监督食堂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通过对食堂的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将结果进行分析,对于出现的问题,督促其改进。评出优、良、中、差,学习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惩并将结果向学生公布。

6、普权宣传,了解权益

本学期,我部可利用宣传板、海报、电子信箱、投诉箱等有效途径向同学们宣传权益,让大家从根本上认识权益,了解权益,倡导同学们积极树立起维权意识,鼓励同学们勇于同侵权行为做斗争。

7、总结存档:

定期对所有案件以及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整理总结,定期集中所有成员开会汇报工作情况,并对以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及时总结存档。对各种档案分类存放,以便及时检索。

四、可开展的特色活动

1、召开各个班级生活委员开展会议,发放权益投诉处理表,切实保护学生权益。

2、开展2011权益工作海报展及权益座谈会,普及学生权益。

3、在消费者维权日3.15这一天,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同学们宣传消费者保护法,提高大家的消费保护意识。以“全力工作,倾力维权”为重心,联动维权,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维护大家自身利益。

4、创办部门博客,在学院网站开辟学生权益工作一栏,使口号“有事请找权益部”网络化。

5、拟创建一份有关学生权益的刊物,并面向全院学生发行。

最后,真心的祝愿权益部能够顺利举办富有创意的,更加丰富的活动,不管怎样,我都会保持一种不变的激情与热情,以学习的心态面对每一次的任务。让我们为了权益部共同努力奋斗吧!祝愿权益部的明天更加辉煌!

权益部

7.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七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 第一阶段:部署安排 (2012年4月)

由人行晋宁县支行牵头,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 积极与各成员部门沟通协调, 召开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 取得各成员单位的支持, 形成初步的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同时, 在对晋宁县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拟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指引等文件, 建立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套制度。相关制度建立后应及时向金融机构征求意见。

(二) 第二阶段:建立工作机制 (2012年5月~6月)

由人行晋宁县支行牵头, 建立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中心, 理顺工作思路, 充分调动晋宁县银行业金融机构, 把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作为主要工作手段, 构建高效快捷、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确保受理、分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和成果运用等环节均能高效运转。

1.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通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官方微博, 待时机成熟后建立具备综合处理能力的网站, 统一受理投诉。针对晋宁县实际情况,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立足自身实际, 考虑服务定位和机构定位, 尽可能的利用网点优势, 采取多种方式畅通并扩宽金融消费者表达诉求和寻求救济的渠道, 如:制作投诉处理流程的宣传册、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相关流程、安排专门人员于网点受理投诉等。

2.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拟定《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程序指引》。

3.筹建维权中心, 并完善下属的咨询部、投诉处理部、法律部及联络部, 明确人员, 进入工作状态。

4.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维权联系人进行培训。

5.组织一次与寻甸县支行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交流会。

(三) 第三阶段:工作实施及宣传 (2012年7月至10月)

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方案要求, 开展工作。

1.要求晋宁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1名人员, 专门负责与维权中心联络, 并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收集相关资料, 及时上报维权中心。

2.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程序指引》的要求, 拟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内部程序, 报维权中心备案, 遇特殊情况, 及时与维权中心联系。

3.在晋宁县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 条件允许的话, 维权中心将与晋宁县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 开展县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活动时, 以“金融315”为专题展开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树立和维护人民银行权威。

4.在工作实施过程中, 维权中心负责定期向晋宁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采访等方式, 进一步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四) 第四阶段:完善及总结 (2012年11月至12月)

人行晋宁县支行高度重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通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之间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共享, 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库和案例信息库, 强化分析研究, 探索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案例报送与典型案例共享制度, 不断总结处理金融消费者案件的方法和经验, 及时调整工作侧重点, 分阶段稳步拓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完善和创新工作措施, 提高工作实效。

具体负责部门:人行晋宁县支行。

目前, 支行正在与晋宁县工商局积极协商, 力争在2012年5月下旬, 召开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启动会议, 由县政府以正式发文的形式, 下发《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号召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协调保护工作, 并及时与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晋宁县金融消费者保护承诺书》, 争取在6月份将此项工作全面铺开。

二、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的“三个突破口”

(一) 规范化程序指引, 衔接制度与实际工作

为有效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有效规范日常工作程序, 确保依法行政、依法保护, 支行在2012年3月积极组织人员拟定《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程序指引》, 该指引分为七个部分:引言;处理投诉的内部程序:主要元素;处理投诉的时限及资料;资料保存;成员单位协作;豁免情况;附则。旨在就晋宁县处理向个人客户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的投诉提供必要的指引, 以畅通投诉渠道, 明晰工作流程, 确保银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引中还包含了部分格式文书, 如:《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表格》、《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确认书》。

该指引在结构上采用了目前较为通行的指引模版, 逐条梳理, 简洁明了, 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完整的法律界限保护, 在程序上严谨有序, 具有谨慎的法律逻辑周延, 既能有效地履行开展保护工作的需要, 也避开了一些易引起法律纠纷的漏洞, 能够在履职同时有效维护央行的形象和权威。

(二) 建立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

在工作联动机制上, 支行拟与政府部门积极协商, 成立“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晋宁县支行、晋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晋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银监局晋宁办事处、晋宁县消费者协会分管消费维权工作的领导及全县各商业银行 (含农村信用社, 下同) 行长 (含理事长, 下同) 组成;日常工作由以上部门的对应机构承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民银行晋宁县支行综合业务科, 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消费维权业务指导。

(三) 在支行内部设立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中心

支行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整合人力资源, 在支行内部设立了晋宁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中心。维权中心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的方式, 接受消费者的咨询, 受理投诉, 及时对投诉进行处理或转介, 并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 公布维权中心的职责, 投诉处理流程、工作要求、格式文书等一系列相关信息。

维权中心下设咨询部、投诉处理部、法律部及联络部, 负责处理日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事宜。通过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全面、公开及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 并负责后续的跟踪调查工作, 但不干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理决定、不以行政处罚的形式变相干预处理决定;不介入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纠纷、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 不以任何形式指令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赔偿, 不干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和运作。

维权中心的主要成员, 由各科室的业务骨干组成, 人员选定具备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经验的工作人员, 并辅助以专业业务较强的同志搭配开展工作, 兼顾了业务需要和法律审核。维权中心还单独设有法律部, 负责处理维权中心的相关法律事宜,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依据, 并向其他部门出具内部法律意见书, 提供处理投诉的参考建议和意见。从专业角度确保工作的合法性。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维权对象尚不明确, 有扩大维权对象的趋势

支行在与工商部门的协商中, 了解到按照工商部门开展维权的工作要求, 需要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维权对象拓宽到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要求与人民银行上级部门下发的《试点工作方案》有一定的出入。鉴于目前的法律外围环境与法律理论基础, 综合考虑人员和硬件条件, 如果扩大维权对象的外延, 在现阶段可能无法实现。

(二) 依托于工商部门的“12315”维权网络的建设开展工作, 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人民银行开展金融维权的工作重心

工商部门的“12315”维权网络工程是一种综合性的维权服务点, 并不以金融维权为首要。按照目前开展工作的情况, 依托于“12315”维权网络点, 设置于各商业银行金融维权服务点, 在维权的职能取向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淡化。

(三) 欠缺法律支撑, 导致人民银行在实际工作中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处理投诉, 并在一些工作上受制于转送、移送等职能上

法律手段的欠缺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需要上级部门积极给予支持。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 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及维权网点的建设

支行将依托工商部门在“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点、进校园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任务, 理清思路, 加快进度, 完善机制, 按照“两站”建设的模式及要求, 在晋宁县各商业银行营业点建立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示范站。按照“七个一”的要求, 悬挂一块机构牌匾、安排一批人员、制定一套制度、配备一台电脑、设置一部电话、建立一本台账, 保障人员及工作设施的配备, 严格申 (投) 诉受理及处理程序, 为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农村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二) 强化宣传、培训教育, 提高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支行将与各职能部门强化协作, 加强沟通, 发挥各自的优势, 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 采用新闻报道、张贴宣传画、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 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领域消费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邀请领导、专家对金融系统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和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努力提高金融系统消费维权队伍综合素质和消费维权整体水平, 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 树立和维护金融业的良好形象与社会声誉。

(三)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不断提高金融系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8.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八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类金融机构负有保护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义务;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发挥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为规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

《意见》明确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完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机制和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意见》提出了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六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完善配套措施和各种手段,实现对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全面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共同营造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为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统称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

(二)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肖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一)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二)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金融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9.生活权益部工作计划 篇九

1.食堂卫生检查(每个月中旬和下旬)

①分成2个小组,分别在东校区一、二号和西校区五、六号各安排一个组长,负责工作牌的收发,全体工作人员由指定人员通知;

②在检查食堂之前,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食堂方面所有事项,事先提前通知食堂负责人;

③检查食堂的具体工作为向同学们收集对食堂的宝贵意见及建议,进行食堂内部的卫生检查和学生权益维护;

④完成检查食堂工作后,将所得信息进行分类统计;

⑤由部员进行简报编写上交主席团。

(工作要求:必须准时到岗,若有急事提前向组长请假要求调整。需带上工作牌,在工作期间不许做任何与工作不相关的事宜。)

2.食品材料料调查工作

①每一次由两个部员跟着食堂采购员进行食料市场价格查; ②统计食料市场价格,把食品加工过程费用考虑进去并进行与成型食品价格对比;

③对购买的菜式进行拍照;

④将统计工作汇报主席团。

(注意事项:要细心、认真、仔细地对菜价进行记录)

3、大学生伙食交流座谈会工作

①由生活权益部部长或副部长联系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并对座谈会的进一步的完善安排;

②由部长或副部长邀请校团委领导和学生工作处领导及饮食服务部领导参与会议并队生活权益部的工作进行指导;

③会议时间及地点根据具体情况待定;

④由生活权益部成员编写会议简报;

⑤由部长或副部长将简报汇报主席团。

(注意:生活权益部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

4、寝室文化设计大赛

由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全力负责,主题为:心连心,心在一起!亲情近,情系兄妹!

寝室文化设计大赛,分为两个板块。即对装饰宿舍的寝室设计文化评比和寝室才艺展示。

我们将借助数码相机记录获奖寝室的优秀设计以及其设计理念,并于寝室才艺表演文艺汇演上展示其成果,并进行寝室文艺展示,昭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活形象。并将相关内容上传到我校团委主页,向广大同学展示其成果,展示我校健康、温馨、舒适、多彩的寝室风貌和积极向上,青春活力的青海民大人的形象。(具体内容及工作安排于该项活动的策划书中)

10.权益部工作心得 篇十

历史学院学期工作心得洛阳师范学院二0一0年十二月

历史学院学期工作心得

转眼间大二的上学期也快要过去了,进入学生会权益部已经一年半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我的感受颇多,有得有失,有喜有乐。一年半的权益部工作,让我学会了如何与同伴之间的合作,学会了与学弟学妹们的沟通,同时我们也做到了为同学们服务,维护同学们的权益。

11.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十一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维护

计划生育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重点制度,随着人口的逐渐稳定,计划生育也需要不断的发生变革。总之计划生育的实际效果要符合当前的社会前进方向,针对人们的合法权益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保护,切实落实保护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1]。本文切合我国计划生育的发展实际,结合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计划生育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健康生殖要求进行研究,主要对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行探究。

1 加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由于从改革开放执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的人口流动很大,因为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务农为主体国家主要以务工经商等为主流的流动人口占据我国人口的很大比例。随着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流动人口的结构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年龄结构和利益诉求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革。据数据统计,大约我国的流动人口占据了50%之多[2,3],而且很多的流动人口出现居住地结婚生育现象也是越来越多,所以伴随着目前优生优育的措施开展,人们对于流动人口的权益合法保护也逐渐重视起来,切实的解决流动人口的管理难的问题以及计划生育服务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建立起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体系可以为流动人口建立起法律的保护伞,随着十八大改革议程的不断深入,建立起有效的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体系,从根本上可以实现计划生育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

首先,从根本上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的流动规范,切实的为计划生育的顺利开展提供经济基础。由于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基本的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完善流动人口权益维护。根据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到现居地人口的统计计划之中,按照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来拨经费支持。

其次,为了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获得保障需要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过程中的工作管理基本原则[4,5]。明确规定出计划生育工作中维护流动人口权益的管理基本原则主要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执行过程中以现居地的人民政府为主,户籍居住地的人民政府配合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然后,执行流动人口生育子女实名登记制度。按照相应的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规定,居住地需要向流动人口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同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育服务时需要以相关的生育证明为准,并且进行实名登记。

最后,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根本做起。由于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非常大,而且是一个变化很快的群体,其主要特点是:以农民工为主体,整个群体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家庭化趋势比较明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从根本上推动流动人口的权益的合法性,可以为流动人口融入到居住地提供相应的条件,从而实现流动人口和公民均等服务。目前加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日益重要,此为当前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加强流动人口的公平、公正等权益维护,可以有效的改善当前所面临的流动人口权益维护的困难局面。切实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需要以相应的规定作为基础,根据相应的规定然后落实相应的服务工作。

3 小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制度的不断改革,建立起有效的计划生育制度,切实的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当前进行改革的重要任务。针对人们的合法权益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保护,切实落实保护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本文主要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问题,针对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一些问题进行论述和总结,以此来实现对于整个社会变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张绍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湖北日报,2012-11-26011.

[2]王栋明,王聪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践(思想理论版),2011(06):7-9.

[3]李金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对策研究.福建农林大学,2012.

[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1(1):20-23.

12.学生会权益部工作计划 篇十二

综合办公室、体育部、维权部、纪检部、生活部、文艺部、文宣部、学习部、社会实践部、就业服务部、女生部目的:

为加强学生权益意识,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为了使学生工作更好地进行,学生更好的配合学生工作,我们将进行一系列调查和行动。

一、进行问卷调查

将问题下发到各个学院的维权部,如:“1、对哪个部门有意见,为什么?2、你认为哪些学生会部门的工作需要有所改进,为什么、”并由学院组织,下发到各个班级。再将各个班级的问卷上交维权部,在经权益中心整理,纪录。

二、参与各个部门的工作

各个学院的维权部派发人员,每两周对各个院学生会抽取三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工作调查。参与后写出总结,对调查部门的值得发扬的优点和需要改进的缺点,给予一定的奖惩政策和鼓励批评政策。

三、开展我最喜欢的部门活动

13.权益委员工作总结(定稿) 篇十三

本学期即将结束,我班团支部的权益工作也即将告一段落,我班对本学期的权益工作做了一些总结,吸取教训,以及更好地完成日后的权益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是我在班级作为权益委员的宗旨,真诚、用心、努力。我是最好的。要做就得做最好的!希望可以更多的为大家服务,为大家带来最大的权益。

为保障同学们的权益,使同学们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上报班辅导员及学校相关领导。为维护同学们的权利和利益,使其在学校生活愉快,排除其在校的生活困扰,优化学校校风,维护学校秩序。本学期我绝决定通过一系列和权益相关的活动,宣传权益知识,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共建 文明校园。作为班上干部之一,我争取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创新,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在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树立权益部的良好形象。班级权益工作内容: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志愿活动的方式将同学们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映给食堂经理和老师,也将食堂负责人的回复及时反馈给学生,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不断完善及学校与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改善同学们的饮食环境,这收到学校学院同学们的很好反响。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组织我们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维权活动,并且自己班上也进行了各自的宣传,张贴了海报,还有一些宣传知识,我们作为消费者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在消费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时刻注意消费权益的维护,这些活动也让大家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更多的增长。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我校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紧靠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的心意,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权益部特于201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期间举办了3.15维权活动周活动,旨在帮助我校学生深入了解维权知识,解答疑难问题。

3月15日,在西校区月亮女神下及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展出。此次展览重点突出非法传销的危害和提高女生的维权意识,同时向广大同学们介绍活动内容和意义,并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征集同学们的意见。通过本次活动,不仅唤起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使其懂得怎样运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实现了让我校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贯彻我校“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高素质合格的社会人才。

作为权益委员,我会认真把大家反馈的问题及时记录,向权益部门反应,定期做调查统计大家的权益问题,并宣传各种不同的权益宣传知识。

多途径宣传“权益”这个概念,让同学充分了解这个概念,当权益受损时能及时与我联系。如利用班会时间或早晚自习等人员集中的时间;这样既不占用大家的时间,又可以让大家更多的去了解如何维权,提高大家的维权能力。让大家从根本上认识权益,了解权益,倡导同学们积极树立起维权意识,鼓励同学们勇于同侵权行为做斗争。权益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就是宣传相关知识,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维护合法权益,制止、干涉有损权益的行为,计划和总结、分析、调查、建议等。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更应该从身边各种小事做起,比如食堂方面、寝室方面、费用方面等等。

下面是同学思想动态 :

一、食堂方面

1、食堂经常出现乱刷卡的现象。

2、打菜的阿姨不说普通话,听不懂。

3、保温设施太差,经常吃冷饭冷菜。

4、米饭中经常出现小石子。

5、荤菜中肉很少,基本上看不见肉。价格太贵。

二、寝室方面

1、东西被偷太多,不太安全

2、宿舍内热水器经常出现问题,其他的像灯、插座很多都接触不良。

3、经常停水停电,让同学们日常生活受到干扰。

4、宿舍修理东西太慢。

三、其他方面 :网速太慢等等。

定期对所有案件以及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整理总结,定期集中所有班级成员开会汇报工作情况,并对以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及时总结存档。对各种档案分类存放,以便及时检索。

权益便是权力与利益,作为班上的权益委员,便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诈欺事件做重点宣传与教育,使同学掌握及泵的防骗方法,打击诈欺分子,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我本着全心全意保障同学们权益,让他们在学校过得舒心学得安心,维持学校秩序,为建立一个和谐文明校园做努力。同学们向我反应一些权益问题的时候我会很认真的填写在权益反馈表上,每周都统计,而且会及时向上面反应,交上反馈表,希望大家的权益问题可以早点解决。,虽然我的职位很小,但是我也要以他为标准,更好的去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当遇到我难以解决的权益问题的时候我会去询问老师或者是上网搜查更多的知识。当为大家服务的时候,我也学会了更多的权益知识,懂得了如何合理维权,增强了权益意识,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在为大家宣传维权知识,权益问题以及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也学会了很多,当我为大家做这些的时候我都会很自豪。因为在为大家工作的同时解决了问题又肯定了自己的工作,肯定了自己。

个人方面,我也通过学生会锻炼了自己的品质,由冲动的个性逐渐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冷静的思考问题。

14.权益中心工作计划 篇十四

关键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建议

一、基层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 投诉难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实行银证保分业监管模式, 随着金融消费者保护日益提上日程, 相关监管部门已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处投诉。农村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相对薄弱, 除人民银行外, 银、证、保三个主管部门均无下设机构, 造成处理消费者投诉和解决纠纷的机制相对缺失, 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投诉受理主体, 难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 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问题多因监管主体不明、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监管职能交叉等因素使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二是不知向谁投诉。目前受理投诉机构包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行、银监、工商等, 基于宣传以及金融消费者认知等因素造成的现实问题是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难以判断应向谁投诉, 投诉处理过程中因职能不清难以确定投诉主体, 如常见的变相吸收存款问题、贷款搭售、收费问题等。同时, 因各监管部门的信息资料未能实现共享, 导致重复工作, 造成行政成本增加、行政效率降低。三是不知如何投诉。随着我国金融业发展, 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 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速度相比, 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显得滞后, 特别是农村消费者, 往往只能通过“犯错误”被动地获得金融知识, 导致缺乏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从澄江支行受理的一起贷款偿还纠纷看, 因金融消费者未保存当时的还款凭证, 同时又无其他证据证明, 导致无法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敢投诉。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对于客户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客户投诉后害怕遭到变相报复, 不敢投诉。如江川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贴息贷款担保时要求贷款主体及担保主体必须开立储蓄账户, 客户认为其目的是为了吸收更多储蓄存款。涉及200多笔业务的消费者中只有金融系统中的一名职工敢于投诉, 其他人怕投诉后办理不了贷款。

(二) 约束难

一是对于格式条款的约束难。金融经营者对于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务掌握着关键资源和重要信息, 并且处于金融领域的专业地位, 其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存在地位的不平等以及信息的极不对称,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往往因“霸王条款”而遭到利益受损。维权中心受理过的一起信用卡逾期投诉。反映的情况是未及时收到商业银行账单, 出现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对商业银行做比较有利的规定, 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时签字认可, 协商处理中商业银行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基层人民银行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 因人民银行不同于法院, 可以参照民法的显失公平原则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给予合理的裁定。二是目前法律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的法律条文过于原则, 约束难。例如对于存款人保护问题, 尽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都将“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和“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并列写入, 但也只是原则规定了对存款人的保护, 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三是目前法律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缺乏刚性, 约束难。维权中心受理过一起因对理财产品销售风险提示不足而导致的投诉。因客户经理为了个人业绩, 竭力介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甚至口头承诺该产品最低收益比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高, 而没有提醒消费者要注意的风险, 导致投资者收益预期落空或损失。针对此类问题, 因无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基层央行在处理此类投诉时显得无力。调查发现, 目前对于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机构, 基层人民银行一般采取的措施是发个通告、给个评价, 而稍具惩戒措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往往因为时滞以及工作安排等原因流于形式, 缺乏实质性、针对性强的惩戒手段, 处理投诉的效果难免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 工作开展难

一是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均成立了各级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大多为人民银行行长、副行长以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阵容强大, 但精力有限, 且主要执行机构为办公室。开展调研、收集材料, 以及与诸多单位、消费者进行沟通协调, 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开展宣传活动等, 都需要有足够的人员才能应对。目前, 地州中心支行以及县支行工作人员大多为兼岗, 开展工作时精力和时间均显不足。二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是个全新的综合性课题, 涉及到经济金融、法律等诸多专业知识, 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需要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内部规程较为熟悉, 这对开展消费者保护的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和工作视野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实情况中很难达到工作要求, 投入精力有限, 致使保护工作推进乏力。

二、建议

第一, 针对投诉难的问题:一是应尽快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立法, 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行政主管机关及其职责, 解决“无处投诉”的问题。目前金融业务交叉与创新以及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 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界限日益模糊, 自上而下尽快完善立法体系, 明确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消费者保护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责, 将分散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三会”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政职能分离出来, 由已成立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保护局专门负责行使金融消费者保护和纠纷处理职责显得尤为必要。二是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平台, 赋予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纠纷投诉受理、调查取证、调解、裁定的权限, 解决“向谁投诉”的问题。三是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解决“如何投诉”问题。借鉴美国等国家经验, 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参照英国金融能力指导委员会 (FCSG) 的做法, 明确由人民银行针对金融知识最为缺乏的群体和承担主要社会责任的群体, 利用其超脱的专业地位和值得信任的形象, 通过网络、电视节目、刊物、培训和实践等途径向国民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方面的信息。同时开通“金融消费权益维护”微博, 并定期发布金融消费风险提示和消费者投诉情况, 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四是针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后可能受到的利益损害等情况, 人民银行应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保护机制, 通过后续跟踪、业务跟进, 确保金融消费者投诉后能够享受到平等的金融服务待遇。

第二, 赋予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督检查和审查金融机构格式合同条款的权限, 通过建立多层次的事前保护机制, 设定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法定的强制性义务, 杜绝“霸王条款”现象, 才能使消费者实质上能够获得与经营者对等的地位, 从根源上解决纠纷问题。制定专门法律着重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 并对违反义务的行为给予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的惩戒措施, 才能保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15.班级权益委员工作报告 篇十五

2011年大二学年度第一学期,我们在学校学院团委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院学生会权益部的组织下,结合我们班级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每个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职能,努力宣传权益知识,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一切根据学校学院的具体安排完成任务,现就已经过去的一个多学期进行最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班级权益工作内容

过去的一个多学期里,为了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权,我们将近年来严重威胁同学们权益的各种校园内外欺骗活动、校园内外的盗窃活动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群发飞信、人人状态、宣传稿件、定期班会等形式,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不给诈欺、盗窃分子留下可趁之机;并在学生会权益部的帮助下与学校保卫科取得紧密合作,取得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志愿活动的方式将同学们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映给食堂经理和老师,也将食堂负责人的回复及时反馈给学生,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不断完善及学校与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改善同学们的饮食环境,这收到学校学院同学们的很好反响。

除此之外,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组织我们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维权活动,并且自己班上也进行了各自的宣传,我们作为消费者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在消费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时刻注意消费权益的维护,这些活动也让我们班同学的自主维权意识大大增强。

二、班级权益工作中的不足

一个多学期以来,我们的权益工作虽然取得很好的工作效果,但是还有以下的不足之处:

首先,工作过于被动。班内的权益委员是连接同学和学校的桥梁,被动等待同学找到自己或者学校下发任务,会造成与同学脱节,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不利于维权工作的开展。

其次,形式过于单一。在宣传过程中,以文字材料为主要形式,过于单一,不能引起同学们的兴趣,造成宣传工作事倍功半。

以上是我对上个学期的工作总结,在工作中,我收获了很多,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不足之处,但相信在下学期里,我们会在不足中寻找新的起点,争取多为学院和同学们做更多的事情,全心全意地为大家服务,能够得到大家的肯定。

大学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为有效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工商八班团支部制定了属于自己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新时期尤其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好邓小平理论,组织团员、青年学生上好思想教育课、形势任务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活,使团员、青年学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3、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4、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学雷锋、创先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6、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丰富团员、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三簿一册(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制度;逐级请示汇报、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团员汇报制度等。

团支部成员的职责

(一)团支书

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帮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实际制定出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2、教育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正确认识红与专的关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所学专业,培养良好的学风,引导他们学习马列主义的基础理论和现代化事业所必备的科学技术知识。

3、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主持召开支部大会,传达和报告团的工作情况,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团结班子成员共同开展好团的各项活动。

4、检查、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做好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

5、定期搞好团支部全面工作的总结,及时向党组织、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

6、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遇事多与委员商量,不搞一言堂,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

(二)组织委员

1、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抓好团支部班子的建设,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支部建设的经验,了解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帮助团小组开展工作,教育和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内的各种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管理接收新团员工作,督促和检查团小组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认真办理入团手续,配合宣传委员上好团课,研究解答青年对团组织提出的各种问题。

4、负责管理团员的奖惩工作、注意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学习、参加团活的表现。抓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团的各种先优评选工作,及时做好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5、负责收缴团费,转递团员的组织关系,按要求定期收缴团员证到共青团新疆财经学院委员会年度注册,管理团内材料,搞好团内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宣传委员

1、教育委员、青年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好邓小平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发奋刻苦,立志成才。

2、密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我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和我校各时期及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任务,搞好思想动员,做好宣传鼓动及通讯报道工作,管理好班级的报纸、杂志及其他宣传用品。

3、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团组织汇报。

4、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寓思想教育于活动之中,丰富团的生活。

5、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组织好研讨。

6、协助支部书记规划组织好学党章、学理论的学习工作,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7、教育团员、青年学生尊师爱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法纪,自觉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团员、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团的生活。

(四)权益委员

1、深入班级团务,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需求以及建议;

2、详细地了解班级活动大致安排时间及主要内容,以便在团员中更好地宣传。协助团支书做好班级团权益活动以及活动记录的保存工作,促使班级团务活动能更加保质量的开展。

3、班级中常有团员不知道有活动开展或是在多次没有参加团务活动之后就被视为团组织的非积极分子,权益委员要负责跟进这部分团员,了解他们没有参加活动的原因是什么,对团的看法是什么并与之交流;

4、做好团的各项权益活动,明确目前团的内部情况以及团员的成长状况,分析总结并针对实情制定解决方案;

5、定期(一个月为周期)向团员收集有关团的意见,并做好解释,安抚团员以及对资料的第一手处理,上报给团支书,特殊情况也可直接上报院团支部;

7、权益委员定期例会,以便于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活动的具体安排,并对一周内的工作做一次小结,征集各种权益问题及活动,并进行宣传稿件的编写工作;

8、学期末总结,队我们班级的团员进行调查。监督团员权益的落实情况;

9、每学期期末或期初,收集各团员的团证进行再次注册,保证团员的各项权益仍然有效。

对于团干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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