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共10篇)(共10篇)
1.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一
金牛区司法局关于
2009年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和2010年重点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区以强化人民调解为基础,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将法律工作者引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实施法律服务机构对口服务街道、社区方式,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现将今年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经费人员制度保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区委常委会对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举措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召开了全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会议、全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金牛委办发„2009‟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金调解办发„2009‟1号),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一)完善街道、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在各街道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进一步健全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50人以上的调解员数据库。
二是进一步健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吸纳社区民警、社区 律师以及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社区调委会组织。并按照50户居民配备1名调解员的比例建立社区兼职调解员队伍,调解员同时兼任维稳综治信息员和社情民意调查员,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在街道调解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温馨调解室,严格按“六有”(有相对固定办公场所、印章、标牌、调解文书、统计台帐、学习资料)、“四落实”(人员落实、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制度落实)的建设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设立“大调解”工作专项基金367.6万元(其中每个社区0.5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计56万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经费271.6万元;区法院调解经费30万元;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奖励10万元),纳入每年区财政预算,由区司法局统筹管理,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政调解行业调委会工作、社区调解工作、司法调解工作和调解成功的疑难复杂案件补贴,有效解决了社区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及报酬,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大调解工作经费得以充分保障。
二、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建立街道与法律服务机构对口服务制度
(一)建立街道与法律服务机构对口服务制度。在我区过去开展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社区律师充分发挥了熟知法律法规、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优势,在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以及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区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中,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与街道的对口服务制度,按照“一街道一法律服务机构”和“一社区一律师”的要求,将法律工作者引入“大 调解”工作体系,安排有执业资格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社区,直接参与街道和社区矛盾纠纷及涉法涉诉涉访问题的调处,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调解组织熟悉基层群众工作的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
为了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质量,10月15日,区司法局举行了基层“大调解”工作培训会,邀请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会授课。对各街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各街道对口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
(二)明确街道对口法律服务机构职责。为了确保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我区要求为街道对口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必须服从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调遣,有工作任务时应保证随喊随到,主要负责街道、社区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妥处化解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对口联系社区的律师,每周到社区调委会坐班2个半天,负责社区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妥处化解,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如有突发性的较重大的矛盾纠纷,要服从社区调委会主任安排,及时参加妥处调解工作。
(三)完善考核程序和奖惩办法。各社区每月末对社区专职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街道每月末对对口服务法律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被考核人员签字后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每季度末由各街道查看测评结果、考勤记录和有关工作记录签字确认后,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区司法局)确定被考核人是否称职及应发的工作补助金额。对于违反人民调解有关工作纪律的,将扣减补助金额;工作严重失职的,将取消其补助,并予以撤换。每,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区司法局)还将根据考核情况,对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排查调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上访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通过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基础,创新“大调解”工作举措,强化经费、人员、制度保障,“大调解”工作扎实推进,超前、主动、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98件,调解成功870件,调解成功率96.8%。
三、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一)制定了《金牛区2009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各街道和区级各部门把普法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今年有8名拟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组织开展“平安金牛”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干部群众近万人参加了比赛。
(四)安装更新社区法制宣传栏112个,保证每个社区有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定期宣传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五)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各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活动,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设了法制教育课。
(六)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2”地球日、“5.16”助残日、“6.5” 环保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主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明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全力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我区《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对口服务街道社区工作,加强调解员的管理和培训,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针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积极地探索社区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和对口法律服务机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
(三)全面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总结“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争创全国法治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 2009年11月16日
2.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二
津南区司法局八里台司法所组织辖区49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 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效果, 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据了解,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存在内容单一、形式简单等问题, 对于如何突破瓶颈, 破解难题, 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此次活动无疑提供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主要考查社区矫正人员对《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和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的熟悉度。
八里台司法所还将此次活动列入司法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既能有效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教育学习8小时的规定, 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常态化、考核管理精细化, 又创新了工作思路, 为全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开创了先河。
范张/文
河西区13名大学生投入社区矫正工作
河西区司法局与天津理工大学合作, 以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为平台, 接收该校法政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实习活动。
河西区司法局与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 重点就社区矫正工作, 从组织系统、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社会工作的介入、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培训等方面, 共同构建一个供学生实践的平台。目前, 13名学生已深入各基层司法所, 全面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此项活动是河西区司法局的又一创新举措, 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影响力的同时, 也为理工大学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实践平台, 为学院教学工作的延伸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源支持。
范刘/文
东丽区社区服刑男子因吸毒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东丽区司法局在公安东丽分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 将社区服刑人员杨某依法收监执行, 这是东丽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开展以来, 首例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因犯聚众斗殴罪于去年6月7日被河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六个月。杨某在社区服刑期间, 因吸食冰毒, 于今年3月22日被公安西青分局行政拘留15日。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东丽区司法局依法对其提请撤缓。
此次收监执行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一次实战, 充分体现了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作战的能力, 同时向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必须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正的警钟。
范刘/文
南开区法援中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解决父女房产纠纷
受援人王先生所居住的南开区某小区的公产房, 承租人为其女儿王某。前不久, 王某将自己的父亲诉至南开区人民法院, 要求其从该公产房中搬出。王先生是一名肢体残疾人, 家庭生活也非常困难。万般无奈之下, 他来到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 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涉案公产房坐落在南开区某小区, 承租权系王先生于2012年8月以置换方式获得, 其女儿王某只是名义上的承租人, 并不是房屋承租权的实际出资人。经过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 南开区人民法院认定诉争房屋系王先生与前妻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夫妻共同财产置换所得;其女儿王某以房屋承租方登记在自己名下, 要求王先生腾出诉争房屋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最终,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的援助案件是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援助困难群众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 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抓手, 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 发挥了积极作用, 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3.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三
一、积极部署 全域动员。
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召集所有乡镇(街道)派出司法所召开动员大会,下发《x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进工地”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工作实效
二、全面摸底 充分调研。
于五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先期开展大规模“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工作。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分赴人社局、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向相关部门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我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广泛收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听取相关部门在“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中的经验介绍、搜集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服务队伍,到融创x文旅城、南峰水岸华府等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体检”专题活动x场次,对x家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抽样摸底、全面体检、综合评估,发放调查问卷xxx余份,深入分析农民工法治需求、定制农民工法律问题解决方案。三是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xx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增设“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窗口”,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问题搜集、解答法律咨询工作。通过全域摸底、调研分析,全面掌握我市农民工用工情况、找准治欠保支工作难点、重点,为后续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工地 零距离服务。
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中征集到的农民工法治需求、发现的用工不规范突出问题、梳理的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点等问题作为本轮维权专项活动的宣传重点,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深入到各辖区在建工地、厂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活动中,通过摆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展板;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工时工资》、《社会保障》等宣传资料;向工地一线工人们宣讲法律援助政策、法律援助申请途径;宣传“xxxxx”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一对一详细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等方式,引导农民工在务工的过程中提高欠薪风险防控意识和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法治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基本能力,切实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活动期间,共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建设项目工地,为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 xx场次,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宣传单xxxx余份、涉及农民工xxx人次、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受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申请xx件,深受农民工群体的好评。
4.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四
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梁天华的带领下,市司法局及市律协的十多名党员佩戴着党徽来到港北区三合社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梁天华一行首先对三合社区的5名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开展了“七一”节日慰问活动,向他们赠送了慰问金并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为他们送去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接着梁天华书记一行又来到三合村人员密集街圩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赠送农业种植养殖技术书籍、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调处矛盾纠纷等方式向社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帮助,把政府有关的惠农政策、农村生产生活有关技术信息、法律法规知识向广大宣传解读,大大增强了三合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及自我发展意识能力。虽然当天烈日当头,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广大农民朋友的参与热情,活动当天共发放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80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起,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活动也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
5.法律进社区工作年度计划 篇五
今年,xx社区在温泉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我社区做了以下安排:
一、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宣传小组和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书记担任,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落实措施取得治理效果。
二、加强法制宣传,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更换法制宣传内容,进行多形式、多角度、多方位法制宣传。此外在创建中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和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以营造社区良好法制氛围。
三、在“法律服务”进社区中,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方式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四、法律教育方面: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
认真制定学习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1)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做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不断创新形式,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活动站,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广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6.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六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律师进社区”
一、基本情况
2011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11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 1
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11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00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12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2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2011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
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11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7.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七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2006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
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好范文版权所有务。可以说2006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06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好范文版权所有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8.法律进社区素材 篇八
朝阳区司法局 宋雨声 张静
“法律进社区”是“法律六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对实现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创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稳定安全、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朝阳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践,谈一下对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法律进社区”的内涵、主要内容及意义
(一)“法律进社区”的内涵
所谓“法律进社区”,就是在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使法律知识走进楼群巷里,深入千家万户,从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其最终目标就是强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自治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法律进社区”的任务内容
1、发挥街道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广泛开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市政管理及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居民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
2、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六个一”建设,即每个社区(居委会)有一个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每个社区(居委会)制定一个居民学法制度(办法);每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 教育队伍;每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季度在市民学校讲一堂免费法制课。有条件的街道、地区(乡)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
3、充分发挥社区法律服务室的作用,丰富和利用法律资料自由索取架,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法律服务工作。
4、充分利用已有的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动员组织有法律专长的社会志愿者参加,为基层群众提供无偿的、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和居民法治论坛等活动。
(三)“法律进社区”的现实意义
“法律进社区”是“五五”普法规划中“法律六进”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转变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更好地亲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法律进社区”活动不但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还可以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确保一方稳定平安,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法律进社区”产生的必然性和现实意义主要有:
1、“法律进社区”是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和企业功能发生重大转换,城镇街道社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社区的内涵在扩大。目前,社区党的组织机构健全,居民自治建设规范,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社区的外延在扩展。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社区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口逐年增加,在某种意义上一个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三是社区的功能在强化。党政机构改革后,党政分设,政企分开,社会职能回归,管理重心下移,大量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工作任务要由社区承担和落实。四是社区的情况复杂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企改制步伐的加快,众多的“企业人”、“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加之流动人口、外来人口不断增加,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居民成份变得复杂,社区管理难度加大。实践证明,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办法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依法治理、依法管理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2、“法律进社区”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有效途径。二十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没有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就不可能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因此,“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宗旨完全符合《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完全符合中央9部门提出“四进社区”的意见,是落实司法部等部门对“法律进社区”作出的“四个一”的具体部署。
其次,“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内容突出体现了“五五”普法的重点。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的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是实施全民普法的三大工程,而基层又是其中的基础和关键。社区是社会结构的基层,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所以,“法律进社区”正是发挥了治本的作用,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治区规划,落实“五五”普法任务,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确保一方平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再次,法律进社区的活动形式顺应了广大民众的需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公民集居生活的场所。在社会转轨时期,思想观念的撞击和磨擦加剧;政府职能转变、企业深化改革和经济关系调整引发的大量社会矛盾越来越集中地反映在社区;房屋拆迁、下岗就业、社会治安、民间纠纷等大量社会问题突现。社区居民群众迫切需要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区干部则亟待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调处矛盾、管理社区、维护稳定。
3、“法律进社区”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它明确指出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科学发展观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对这个理论的探索和实践。
首先,“法律进社区”活动始终坚持在各级地方党委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从而保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其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三,“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纳入依法治国的总体规划,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以上三点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反映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深刻内涵。这也是“法律进社区”活动创新产生、蓬勃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
二、朝阳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朝阳共有43个街道、地区(乡)办事处,504个社区。“五五”普法以来,朝阳区立足本区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法治和谐社区建设。主要做法主要是“四个注重、四个到位”。
(一)注重加强领导,保障机制到位 “法律进社区”是“法律六进”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五五”普法以来,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认为“法律进社区”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治区规划,落实“五五”普法任务,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确保一方平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始终把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并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坚持服务为民、保障平安和谐朝阳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一是在决策层面,在每年的全区普法工作要点中都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部署。并专门召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并对“法律进社区”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法律进社区”的工作目标、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佟克克十分关注“法律进社区”工作,专门对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重要批示。二是在组织层面,专门成立 “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在制度建设层面,各街道地区、各部门单位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法律进社区”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标准,使“法律进社区”活动制度健全、管理服务规范。四是在保障层面,区政府及时增加了法宣经费,确保了“法律进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区委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列为对街道、地区(乡)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加大“法律进社区”考核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协调配合,职能发挥到位
“法律进社区”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只有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才能全面推进。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四抓”,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分级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 作配合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格局。一抓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社工委、农委、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指导,辖区单位密切配合,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区形成了“以街道(地区)工委、社区党委、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队伍为骨干,并吸收社区保安队、志愿者队伍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参与”的工作网络。二抓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区社工委、宣传部、教委、民政、农委、文委、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民防局、消防支队、流管办等部门以及团区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同时,加强对全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资源整合、规划部署、分类指导、经验总结、典型推广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开展。三抓司法行政机关自身职能的发挥。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讲师团及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机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社区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公证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四抓街道、地区的核心作用。要求各街道地区将“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地区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切实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注重搭建平台,资源整合到位
“法律进社区”工作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努力做到“四个加强”:
1、加强阵地建设,为“法律进社区”提供硬件支撑。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六个一”建设,实现每个社区有一个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每个社区制定一个居民学法制度,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季度在市民学校讲一堂免费法制课。
2、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进社区”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利用社区换届选举的契机,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办法,选配政治素质好、懂法律、热心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居委会,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二是建立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居民群众中的资源,将居住在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在职和退休的各类法律专业人才尤其是社区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吸收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同时定期培训,适时开展活动,培养一支思想道德好、业务素质强、乐于奉献的社区法律服务队伍。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普法志愿者9733人。三是充分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了 “三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宣传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目前,全区共有59个律师事务所与43个街道定点挂钩,签订法律宣传服务合作协议,每个社区的法律服务室固定1-2名律师,建立长期法律宣传服务合作关系。四是健全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搭建以“社区首席调解员和社区签约律师为中心,社区志愿者参与为基础”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服务宣传网络,积极动员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为社区居民开展零距离维权、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在服务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
3、加强法律服务室建设,为“法律进社区”工作搭建平台。在全区504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制定了法律服务室的工作制度,完善社区法律资料自由索取架,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生活与法》、《“五五”普法法律法规汇编》、《朝阳区法制宣传系列连环画》等近40万册的图书,配置了《法在身边》、《普法30秒》光盘、为优秀的法律服务所订阅《法制日报》等,为“法律进社区” 工作的有效开展搭建了平台。依托法律服务室,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室成立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9197件,解答法律咨询24486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24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77920人次;进行法律讲座1516场次,听课人数达73353人次;接待法律援助案件2179件次。
4、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为“法律进社区”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朝阳有线台继续开办《与法同行》栏目,并丰富内容,增大播出密度,扩大覆盖面;在《朝阳报》上开辟“五五”普法专栏;在社区宣传栏及时张贴法制宣传挂图、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刊登普法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注重服务大局,社会效果到位
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寓法制宣传于法律服务之中,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1、法制宣传与社区维稳工作相结合。始终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前导性工作来抓。一是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和纠纷的处理,及时发现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实际案例现身说法,深入浅出讲解,促进社区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做好社区的信访接待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疏导缓解来访群众的过激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理合法解决争端,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了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2、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一是充分发挥辖区内的基层法庭审判断案和司法所贴近基层、了解百姓法律需求的优势,全面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活动。“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公开庭200余次,覆盖43个街乡(地区),直接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收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针对社区群众的不同法律需求,举办“民生法律大讲堂社区行”活动。仅2009年,就在502个社区(村)开展“民生法律大讲堂”讲座600余场次,57万基层群众听取了讲座。三是开展“说法进社区”活动。与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栏目组合作,在朝阳区麦子店街道枣营北里社区现场录制三期《今日说法》新年特别节目“新年说新法”。邀请《侵权责任法》的主要起草者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等专家,就《侵权责任法》中的法律亮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释,有效宣传了《侵权责任法》。四是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等纪念日在社区集中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五是组织律师等及时向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服务,及时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救济。同时积极为社区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参与企业引进谈判、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的处理,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3、法制宣传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指导社区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楼栋文明公约,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治活动,提高了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4、法制宣传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一是充分发挥朝阳法律图书馆的品牌作用,突出公益性、专业性、互动性,开办 “百姓身边的案例”讲座、开辟了网上法律咨询BBS论坛、开展送法进军营、进社区活动等,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点面结合,形成了“立体式”法制宣传教育模式,辐射范围已超出了朝阳区。二是积极调动辖区的 文艺骨干,成立“社区法制宣传队”,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三是举办了全区基层法制文艺大赛及汇演活动,寓法律知识宣传于文艺表演之中,推动了社区的文化建设。
“法律进社区”活动在朝阳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社区群众法律需求得到满足,法律素质明显提升,社区居民初步养成了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社区依法治理呈现出良好的局面,加强了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为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区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和“缓冲带”。目前,全区的多数社区基本实现了一般民间纠纷的调处不出社区的目标,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三、“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街道、地区、各单位对“法律进社区”的重视程度还不平衡。有的领导干部没有站在构建法治和谐社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上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针对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宣传声势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2、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管部门不明确,动作不统一的情况,有待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有效组合的局面,以增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使居民的法律需求方便快捷地得到满足。
3、有的街道、地区的社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化管理的倾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对权力和义务统一的观念宣传不够,有的地方在进行法律宣传时,过分强调维权意识的培养,没有突出遵 守法律、履行义务。还存在着少数居民对法律断章取义,只截取对其有利的只言片语,任意曲解法律精神,无理取闹,以达到个人的非法目的。因此,在“法律进社区”工作中,要加强权利义务统一观念的宣传。
(二)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法律进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朝阳区既有国际化金融贸易区,又有高、中档住宅区;既有外国人居住的国际化社区,又有城市化不彻底的城中村等,在城市构成上较为复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矛盾、问题开始沉淀到社区中,社区正在成为城市社会中各种矛盾的聚焦点、各种利益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可以说,当前社区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突出,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因此,我们要高度认识到“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努力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
2、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理顺关系。“法律进社区”不仅是一项活动,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服务,是为社区居民和居民法人提供涉及法律事务上的方便和帮助。在开展 “法律进社区”活动过程中,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指导,做好“法律进社区”的资源规划、协调、部署等工作。一是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支持和关注,将“法律进社区”纳入区委、区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统一布置、统一组织实施。二是要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融“法律进社区”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综治与维稳、社会保障、社区文化建设及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中,相互配合、优势互补。三是与街 治理,为社区的稳定发展和文明进步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搞好协调,充分调动地区的积极性,把“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要立足于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整合资源,整体把握,形成合力。就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而言,“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司法行政职能在社区的整体落实,不单单是搞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服务,而是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整体的项目,服务于社区。因此,司法行政机关首先应从职能发挥的角度,整体规划“法律进社区”的方案和途径,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管理部门在统一规划和部署前提下,各司其职、负责指导本行业的法律进社区工作,保证这项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其次,要特别注重发挥司法所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因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落实的任务,其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正是社区内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在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应首先关注对司法所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协调解决司法所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司法所要把本辖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做好“法律进社区”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努力保证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法律进社区”活动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机构保障。再次,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建立“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法律进社区不单单是司法行政进社区,也不单是由司法行政独自操作能够完成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提供职能服务的同时,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以司法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为骨干力量,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居民群众中的资源,尤其是社区离退休干部、老党员、学习法律专业的待业大学生为骨干,组建具有一定 规模的志愿者队伍和宣传、服务阵地,通过这些队伍和阵地的作用发挥来具体实施“法律进社区”的工作。
4、要坚持求真务实,便民利民的原则。当前,社会关系、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加上新型小区、高层小区的出现,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随着改革而出现的新型社会矛盾,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多的涉法问题。如劳动、医疗、保险、住房、养老、托幼、家政、消费、物业管理等方面,客观上对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社会化服务有了更高更广泛的需求;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下岗职工对涉及法律方面的服务和援助也更为迫切。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对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日益明显,也为法律服务拓展了空间。“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适应了改革的需要,适应了人民群众的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以此为契机,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看待“法律进社区”活动,转变作风,重心下沉,围绕安全生产、社会保障、食品卫生、房屋拆迁、医疗改革、交通安全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针对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法律咨询、讲座、座谈会、讨论会、法制文艺、漫画、演讲、征文等活动;二是建立阵地,如法律服务是、市民学校、宣传栏、服务站、维权站等;三是建立机制,将被动服务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结合各时期的中左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做到难有所帮、贫有所助,形成群众看得见、找得到、靠得住、用得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机制,赢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同时,要注意克服单纯强调公民遵纪守法,忽视公民权利;只强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注重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倾向,注意帮助居民树立自我 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促进社区的依法管理。
5、建立有利于持续有效发展的“法律进社区”导向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要通过政策和经济引导,使司法所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服务视野投向社区,将服务领域延伸到社区。指导和帮助社区建立有关“法律进社区”的公示制、承诺制、群众评议制等,使“法律进社区”公开透明、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建立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和表彰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调动各方力量服务社区的积极性。
撰稿人:宋雨声
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静
朝阳去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9.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 篇九
在--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10.人民路司法所“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篇十
自“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镇紧紧围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主要做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顺利上轨道
“法律进社区”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提高全镇群众的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使“法律进社区”活动真正收到实效,我们切实加强了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领导,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职责,并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法律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主要建立了三种保障机制:
领导保障机制。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和内容、组织和领导、方法和步骤,并在去年9月份下发到各社区。其次,召开了由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法律进社区”专题会议,会上,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行动员。其三,明确规定镇领导负责 “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从而“法律进社区”的领导机制得到了保障。
组织保障机制。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载体,并通过各村(居)民调解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从组织上保障
“法律进社区”活动。
人员保障机制。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关键是配好负责开展活动人员,我们明确规定,活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各社区支部书记负责牵头协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指导、督查;还整合了派出所、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和社会上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力量。构建网络,整合资源,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有序发展。
“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十分重视工作的网络建
设和资源整合,并注重了活动形式和活动方法的多样性,推进全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工作网络。首先,建立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二级组织网络。一是建立镇、村(居)委“法律进社区”活动网络。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我们除了运用传统的群众喜闻乐见并乐于接受的方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外,还积极启发并指导基层采用其它各种方法开展这一项工作。比如: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一所法制学校和配好一套法律图书;开展法律文娱汇演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我们还邀请市少教所和少管所老师进学校和社区上法制课,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长效管理,注重效果,把“法律进社区”活动逐步引向深入“法律进社区”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我们始终强调“两个必须”和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两个必须即一是
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和提高法律服务时必须紧贴群众生活。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了解到一特困户,妻子患癌症,丈夫下岗,孩子身体有病,为特困户解忧,发动大家捐款献爱心;二是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必须注重效果,如“平安社区发现辖区内个别青少年不思进取,学校管不了,家长管不好,有危害社会的现象后,该中心村利用”法律进社区“活动有利契机,开设暑期青少年法制课,并邀请市少教所老师为300多名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个结合”即:一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老龄等社会活动相结合;二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活动相结合,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镇、文明小区的考核内容。
以上是我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来工作回顾,虽然,我们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进社区”活动是一项新的工作,部门之间关系还没有理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到位,影响工作的深入;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工作停留在试点阶段,影响到“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推开;三是部分单位领导思想上不够重视,影响到“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效果。
工作设想
法律进社区工作通过试点,我们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为了使
这项工作能全面开展,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扎扎实实地把“法律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实施意见》扎实做好“法律进社区”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抓住节点,开展活动。坚持依法治旗,依法治镇方针,认真组织开展4月份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8月15日的依法治旗宣传日、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
(三)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五个一”项目。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室;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所社区法制学校;配好一套法律图书;发展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围绕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五进”(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培育“四有”公民,促进市民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同步提高,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城市法治环境。
(五)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为“法律进社区”搭台唱戏。
1.以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和村(居)委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室为平台,为社区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以法律服务所为依托,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为本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以法律咨询、社会媒体为阵地,充分运用法律援助中心、电台、广播、社区板报等手段,开辟社区普法新阵地,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4.以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为基础,开展争做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竞赛活动。
在今后“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我们要认真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中央下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的活动,结合我镇“法律进社区”活动实际,主动为我镇的大开发、大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我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
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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