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经费管理制度

2024-11-30

运营经费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运营经费管理制度 篇一

XXXX公司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公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统一进入公司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公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转拨到我公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5、其它经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立科研经费专项帐户,并由负责项目研发和执行部门严格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1、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2、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3、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4、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5、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6、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7、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用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8、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10、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11、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2、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13、不可预见费是指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第十条 在国家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即可使用。

第十一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预算。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预算。

第十三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的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第十六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

第二十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门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运营经费管理制度 篇二

(一)科研经费全面管理缺位尽管高校有科研处这个内设机构,但是科研处只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题验收等程序进行管理,不过问科研经费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预算使用、项目负责人是否开支了与科研无关的费用。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但是,在审核发票时无法识别有些发票是否与科研课题相关。因此,高校缺少一个机构对科研经费从立项到使用、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协调管理。

(二)科研经费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科研项目批准部门对相关研究项目经费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高校按上级部门规定,根据高校本身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些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制度规定执行效果不佳,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无处罚或处罚不力。

(三)科研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高校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不能严格遵照国家的财经法律、会计法和其他部门相关规定来依法审核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有些甚至做人情,与科研人员串通一气,任由科研人员从财务账上报出与科研经费无关的发票、对明显的能识别的种种违规发票不抵制而予以报销。

高校财务人员不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学习,不能掌握和运用最新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来办理每笔科研报销业务。如对表面上与科研有关的发票,而实际上是科研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和编制假劳务费发放单据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会识别抵制,造成科技资金因科研人员造假而大量流入个人腰包;财务人员未尽职尽责、认真审核把关每笔经济事项,对发票明细资料不全等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未退回;大量大金额无明细项目的办公用品发票、大金额打印资料发票、大量的招待费发票等含糊不清的发票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四)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国家对于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要求记入学校的资产账,而有些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没有根据学校资产设备申购的程序来办理科研人员购置资产设备手续。无任何部门来对科研人员购买资产进行审批、购买回来后没有办理验收建账建卡登记手续。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不去查看资产实物,仅凭科研人员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开具资产入库单,财务人员凭入库单记了学校固定资产账。科研项目结题后也没人要求科研人员把资产移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是已经遗失、毁坏或本身就不存在也无人过问。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对策

(一)确定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主体高校应该重新认定科研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科研处不仅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还要担当全校科研经费使用、公开公示、项目成果评估、科技成果转化、审计监督等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责。科研处要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对科研项目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对科研经费实行流程管理,监督各个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建设,首先分析课题经费管理的风险点所在,对重要风险点进行重点控制管理。对整个科研经费管理全过程进行流程再造,在流程中明确各个环节相关部门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一旦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出了问题能倒查,顺着痕迹查找相关部门人员是否按制度来执行。如项目立项、申请验收阶段科研处要负责,出了问题要查科研处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责;在经费支出阶段科研人员违法违规套取科研资金,应该追责财务处相关人员报销审核失职;其他部门如审计处是否对科研经费进行了审计、校职代会是否组织代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流向进行质询等。

(二)完善科研考核奖励机制高校应完善科研人员科研奖励政策,对科研人员的考核不能只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数量挂钩,对科研人员的职称、职务、评先评优优先以及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外,还应给予他们更大的物质奖励来促使他们把钱用在科学研究上。如以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的程度作为奖励的前提和标准,制订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科研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机制、科研成果产业化后给他们更多的股份激励或利润分成或他们自主选择成果收益分配权等。给予高校科研人员科研奖励,让他们在个人收入增加的同时也能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还能激发他们不断增加对科技创新的热情。

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科研任务,学校应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文字性资料保存下来,作为后期评奖的依据之一。对那些按规定要求来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用、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显著的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高校会计人员要加强职业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知悉并掌握国家科技政策、相关部委对专项科技经费的管理办法、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科技资金使用的规定以及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会计法》的要求来尽职尽责把关科研经费的使用,敢于抵制各种违规报销形为。

高校无论是纵向科研经费还是横向科研经费,都要纳入高校财务帐进行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规章制度和学校的财务制度报销规定,依法依规来使用科研项目资金。高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用制度来规范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规定要细化明确,如科研人员不得购买虚假发票报销科研资金、不得虚构人员名单和虚造劳务费发放单据虚报冒领劳务人员报酬和专家咨询费、不得未有科研设备请购手续报销设备款、对科研人员报销与科研有关的费用时要执行公务卡结算、科研经费大额资金支付时要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等。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严格按科研预算项目审核每笔经济业务,在科研项目预算有调整时要履行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报销。审核发票时不仅审核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还要对不合理、不规范的支出予以退回,对弄虚作假的报销行为敢于抵制。

(四)规范科研资金购置资产管理流程高校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样属于国家资产,也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筹,任何人不得有非法占有、私自转让等谋取私利的形为。

高校应制定科研用固定资定的管理办法,规范科研资金购置资产管理流程。科研项目人员在项目申请时要实事求是的编制科研用设备的购置情况说明,请购时应同学校用财政资金购固定资产相同的请购审批程序。对全校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资产购回时要验收并办理建卡手续才能报销,科研项目完成后科研人员要把资产完整移交给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对资产不能上交的科研人员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公示科研经费信息各高校科研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应对项目申报情况、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经费使用明细情况、科研经费购置设备情况、项目研究成果完成情况、项目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科研处应在科研处网站上及时公开全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各个阶段的信息资料。科研项目公开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项目申报和项目预算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所有资料信息和完成项目所需经费使用预算明细,对于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的要重点进行说明;第二阶段是每年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每年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总结后把资料上报给科研处,每年每个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明细情况由计财处提供给科研处;第三阶段是项目验收结果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时所使用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完成结果及项目成果影响力等内容公开,计财处汇总完成项目所有经费使用明细提供给科研处公开;第四阶段是项目审计结果情况公开,项目完成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审计处接受科研处的委托,对完成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出来后提供给科研处公开;第五阶段是科研经费项目有整改的公开整改结果。对于审计结论中有些科研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进行整改处理,整改情况接受审计处的检查,检查结果提供给科研处进行公开。

(六)加强科研经费审计质询监督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管理。高校作为法人,为确保不出现国家科技资金浪费、非法挪用等不正当行为。高校有责任监督科研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科研经费上做到手续完备、合法合规、使用合理、账目清楚、核算准确。

对于科研项目金额重大的情况,高校应对有些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检查一些重要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制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有少量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责令项目负责人改正;如果有大量的、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时,高校要严肃处理这种违规行为,要科研项目负责人限期退回项目资金。高校还应建立科研人员个人信誉制度,对挤占、挪用、贪腐科研经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实行负面记录,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严历惩处措施,发挥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

科研项目完成后,高校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了有违法违纪行为时,要倒查追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要在科研处网站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检查监督。

3.经费公开加巡视制度 篇三

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

2013年11月11日,湖南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从近几年高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高校已不是一方净土。一些领域、一些环节腐败的危险系数还高于其它行业,呈现出明显的行业特点,特别是在基建、采购、招生等领域和环节滋生腐败的危险系数还比较大;学术不端、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趋突出,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高校扩招、扩建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果任其发展,必将给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何用好管好教育经费,首先要健全监管体系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巡视、财务监测和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监管,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特别是要推动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巡视的检查、业务指导、经验推广和解决问题等职能,侧重从制度、基础工作层面帮助高校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2013年5月15日,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组入驻中国音乐学院,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同年6月3日至8月2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在人民大学巡视期间,部分干部职工也反映出学校存在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借助外部力量,加强外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业监督,也是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重要途径。同年7月29日,科技部第七巡视检查组进驻四川农业大学,对该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年9月17日,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东金带领专家组,包括由北京化工大学财务处处长等组成的财务专家组、由清华大学教授等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对天津大学牵头与参与承担的两个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进行财务巡视检查。

三公经费透明公开成焦点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特别是中央部委在“三公”消费公开问题上进步特别明显。作为中央直属部门,教育部在网站已全部公布自2007年起的“部门预、决算收支总表”,甚至能查到“2001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然而,作为一年经费少则十几亿元多则上百亿元的高校,没有理由继续成为“三公经费”公开的盲区。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有关财务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公开的内容为8张报表;公开的时间为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方式包括学校年鉴、简报、学校网站等,并强调指出,各校都要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

2013年初,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曾向全国113所高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各校公开2012年度“三公”消费支出具体金额。对此,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表示,“教育关系到国家未来的盛衰,非常重要。严格来说,全国的高校都应该公布‘三公经费,而且还要把每年大学的投入开支都放在阳光下晒。”

截止2013年8月,贵州师范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湛江师范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等,越来越多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公开了各自的经费预、决算情况。2013年9月26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财务信息公开要逐一说明高校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公示情况。可以说,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已是大势所趋,但任重而道远。

本刊点评

4.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规范和加强成都妈咪家双语幼儿学校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妈咪家双语幼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术语

1、本制度所称的经费是指工会在依法履行社会职能中的活动经费。

第四章职责

1、学校工会对所属单位工会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2、工会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3、工会经审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第五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1、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2、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经费单独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坚持由工会主席审批。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支出。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预算和执行。

6、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8、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经费不能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9、工会经费预算收入的范围

10、会费收入:按照相关制度缴纳会费。

11、经费收入:妈咪家行政按工会法相关规定,由地税代征到省总工会,由工会按比例反到学校工会。

1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包括上级工会补助的经费;上级工会按规定办法给予的回拔补助;上级工会对文化、教育等事业的专项补助;上级工会拔给的救灾慰问、困难职工慰问等其他补助款项。

13、行政补助收入:行政拔给工会的各种补助款。

14、其他收入: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财产变卖处理废品收入等。

17、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范围

18、工会经费使用依据每年预算进行开支。

19、会员活动费:用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20、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即: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开展职工体育、文艺方面活动的开支、购置活动用品、奖品等;组织时事政治、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展览等宣传活动的费用;工会开展的不属于上述开支范围的其他活动支出。

22、工会业务费:工会履行职能、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用于工会基层干部、积极分子、职工代表等的培训费;召开职代会团组长会、工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等会议的各项支出;开展专题调研、法律服务、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协调及建家活动等专项业务和印刷品等专项业务费;工会开展外事活动的外事费;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业务费,如慰问伤、病员、劳动模范等送温暖活动等费用。

23、工会行政费:用于工会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工会的办公用品购置、维护费、临时工工资、邮电费等以及不属于以上开支的其他行政费用。

24、补助下级支出: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等款项。包括经常费补助、回拔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

25、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支出的各项支出,如按规定计提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

26、学校行政承担的费用

27、工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设备、设施及其维修、水、电等费用。

28、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9、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创新工程活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所需的费用与行政商定后可在工资总额的1%内开支。

30、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比表彰费用。

31、妈咪家召开的工代会、职代会所需的各项费用给予补贴。

32、学校召开的运动会、文艺调演等大型职工活动费用。

33、学校职工因工会工作需要出差,按学校《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的差旅费。

34、学校工会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费用。

35、工会费用支出管理要求

36、学校工会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全国总工会、云南省总工会有关财务制度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强化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财经纪律。

37、学校工会经费开支要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精打细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8、学校工会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保证财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保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保证工会财产的安全与完善,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

39、学校用于看望职工工伤、生病住院,其标准为200元/人左右,由基层工会按实际工伤、生病住院的人数上报学校工会,经审定给予报销。

第六章经费的审查

1、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2、工会经费、财产和单位拔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拔;不得改变工会所属妈咪家的隶属关系。

3、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七章经费的审批

4、工会根据学校实际,下拔一定的活动经费,由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经费由工会干事审核后,报工会主席审批。

5.支部经费管理制度 篇五

一、支部经费来源

1、党员党费收入。按照党章规定,所有赏应向所在基层组织交纳党费。经民革湘潭市十二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决定,党费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个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以减免党费。

2、支部所在单位的行政拨款。

3、其他来源。包括支部创收、获奖或他人赞助等。

二、支部经费保管

1、支部经费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由支部指定的其他支部党员)保管。

2、负责经费保管的委员每年应及时向党员收缴党费,和向所在行政单位领取拨款,并造册登记。

3、支部换届或经费保管者调整时,应及时办理经费的移交手续。

三、支部经费的使用

1、使用支部经费,须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少量工作急用的费用,可在事后报支委会审批)。

2、经费使用后的报帐手续,应按财务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单据均应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6.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缩全县“三公”经费,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工程、惠民工程。xxx年实现全县的“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5%,今后逐年下降。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二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三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四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国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照《新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吃请、游览等。

第五条 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任务明确、按需派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报批、审核制度,出国(境)计划应包括出访任务、主要人员、时间、前往国家(地区)、邀请方和经费来源。

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

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组织双跨团组(包括双跨类培训团组)需征求有关外事部门意见。要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培训总量和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不得参加由外方资助的背景复杂、专题敏感的出国(境)培训。不得组织未经批准或计划外的培训团组。

第六条 外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超过出国经费预算或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费用。

第七条 出国团组必须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外事管理部门应核验护照离、抵记录和出访路线,对违规的出访团组,要及时报告同级纪委,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八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庆典、机构挂牌、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财务部门应严格根据经费预算和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审核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

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学习和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三章 公务接待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十条 严格执行《新平县县级机关集中统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的通知》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违反规定的吃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第十一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在各县区、各部门间组织无实质内容、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点)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十二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非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三条 各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任务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和主要行程安排,就餐、住宿和用车安排,以及接待费用开支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第十四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安排食宿,执行协议价格。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按照礼仪从简、轻车简从的原则,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

第十六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十七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不得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不得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八条 各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凡是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装饰和超标准配置家具、电器。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并报同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备案。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第四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玉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玉办发〔〕74号)及《玉溪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玉财行〔〕2号),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数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50号)及新平县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数为准,不得随意调整。

公务用车按照统一调配、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实施。

第二十二条 配备公务用车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置。原则上xxx年、不得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

第二十三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从严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第二十四条 公务用车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一律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粘贴公务用车标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对外出租、出借,自觉维护部门形象,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有公车私用、出租、出借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各部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人是车辆管理、使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驾车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登记制度,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派车制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落实工作日外、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除值班车辆外,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在使用中发生交通肇事,须在24小时内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程序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车辆肇事情况告知负责领导。

对公务用车肇事不按规定处理的,车辆使用时严重违规造成较大影响的,各部门查清事实后,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追究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有关文书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和管理制度,并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清查。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专段号牌按《玉溪市市级机关公务车辆专段号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各部门一律不准违规借用、套挂军用、警用或民用等车辆号牌。

第三十条 根据中央、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配备专车。新提拔和工作调动的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原单位车辆。

第三十一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报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时报同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的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的“三公”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公务接待的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各单位应按时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建立规章制度,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纠正;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第四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复核并作出结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和措施。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平县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科研经费管理研究综述 篇七

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工作, 中央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 2013年达到2530亿元, 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12年, 全社会研发支出突破万亿元, 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比例达到1.97%, 企业研发投入占74%。同时,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 社会上对目前科技工作, 特别是经费管理工作, 提出了一些非常尖锐的问题。因此,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十分必要的。

2013年6月,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监管暨科技部2013年科研经费巡视检查启动会上强调, 财政科研经费是公共财富, 是纳税人的钱, 管好用好, 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 发挥出资金的效益, 是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也是每个科研单位、承担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珍惜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 对所从事的科学事业心存敬畏, 对人民的爱护和尊重心存敬畏, 对纳税人的劳动奉献心存敬畏, 廉洁自律, 奋发图强, 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 为早日建成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目前, 国内对科研经费监管的研究较多, 本文将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三个方向梳理已有的科研经费研究文献, 便于进一步系统地研究科研经费管理。

1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2006年2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 显示国家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大量增加, 各类科研项目的单项补助强度大幅提高, 我国的科技事业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目前, 国内学术界普遍认同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势在必行。庄越华、李秀春 (2013) 认为, 科研经费出现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 部分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与现今高校科研形势的发展不相符。另一方面, 则是当前高校科研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谢海波 (2011) 认为, 近几年在科研管理实践中, 由于有些高校忽略了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导致科研经费存在着管理办法不够得力、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管理程序不够规范、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科研人员缺乏自觉性和约束力等方面的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存在巨大漏洞。李丙秋 (2013) 认为, 最近高校发生许多科研经费被侵吞的案件, 科研经费被科研人员采取各种手段骗取, 这对于国家来讲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 必须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多措并举, 保证从根本上促使高校科研经费的合法使用, 确保科研事业健康发展。刘武俊 (2011) 认为, 对于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挪用的普遍现状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务犯罪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是根本途径。黄凌云 (2011) 认为, 科研经费是科研院所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 是科研院所进行科学研究的资金保证, 所以必须解决科研经费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兰莹 (2012) 认为, 随着科研经费规模日益庞大, 科研事业收入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造成了经费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所以,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对于如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益, 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王月 (2013) 认为,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 国家、上级部门对科技工作越来越重视, 对企业科研拨款逐年增加。在此背景下, 必须严格监管科研经费的使用, 同时必须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从而顺利实施项目,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 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内学者主要从科研经费来源多, 管理难度大;科研经费使用随意, 监督难度大;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 核算难度大;在项目结题后, 剩余经费管理不科学等方面研究了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高校视角下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江卓 (2011) 指出,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在科研项目预算初始就严格细化, 预算的刚性过强, 在阶段性的预算调整申请无人受理, 结题审计时出现差异就认为是违规, 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科研活动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被忽视。李丙秋 (2013) 认为, 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经费来源较广, 使得管理难度大;内控制度不健全, 管理职能缺失;科研经费使用随意, 违规现象屡见不鲜;科研项目竞争机制不透明, 科研成果的鉴定不严谨。李双凤 (2012) 认为, 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科研经费实际使用与预决算不一致, 科研成本难以全面核算, 缺乏对经费支出的实时监督等问题。罗丽明 (2013) 认为,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预算编制不合理, 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符;经费不严格按照要求支出, 管理得也宽松;一些重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口径不一致;科研项目阶段性科技成果或科技产品管理内部控制不到位等。李琳霖 (2012) 认为,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认识不到位, 轻视预算, 科研成本核算困难, 监督与评价机制缺乏。袁新文、洪少丹 (2013) 认为, 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存在以下问题, 课题预算不能准确反映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际支出, 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课题管理相对脱节, 课题经费支出不能严格执行经费预算, 原始凭证不真实, 以虚假票据报销科研经费支出等。

2.2 科研院所视角下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李淑侠 (2010) 提出, 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如项目经费在争取、下达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存在弊端;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监管不到位, 预算管理约束力严重不足;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混乱;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相对滞后等。王秀云 (2013) 指出, 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监管存在的难点如科研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造成了管理与核算的复杂性;缺乏监管的长效机制;科研经费重立项、轻预算, 预算编制与结题决算数字不匹配;科研资产管理薄弱, 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流失严重等。黄凌云 (2011) 分析了科研经费监管与服务的现状, 提出存在财务预算与执行不合理、科研经费管理薄弱、重立项轻管理等问题。陆晓萍 (2013) 认为, 我国科研经费存在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管, 资产重购、资产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刘麦荣、赵竹明 (2011) 认为, 农业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管理存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存在弊端;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编制, 细化程度不够;缺乏对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的宣传, 只注重事后管理;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后缺少对财务的评价和利用等问题。杨二宝 (2013) 认为, 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 科研经费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2.3 企业视角下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邓雪翔 (2009) 认为, 当前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体制不够严谨;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晋兆奎 (2010) 认为, 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上不合理;账务设置、核算不合理;资金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性差;内部控制设置上的缺失等。孙艳、郭秀荣 (2011) 认为, 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科研经费的来源管理问题, 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问题, 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问题等。张艳荣 (2010) 认为, 企业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没有意识到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重要性;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 科研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私用与公用的界限不清晰;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章维宇 (2013) 认为, 企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存在财务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之间信息沟通不对称, 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机制与军工企业发展不一致, 科研经费项目概算与科研工作内容不相符等问题。李萍 (2012) 认为,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 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薄弱,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明确, 执行时可操控的空间较大等问题。同时, 在财务核算中存在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认识不够清晰, 相关的经费证明资料不充分或者不规范, 科研项目的经费核算体系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3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国内学者主要从加强科研经费日常支出管理;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规范科研经费财务科目;改进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等方面研究了加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3.1 高校视角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王妍 (2012) 提出, 把绩效管理应用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实践, 有利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发展。张武 (2010) 提出, 加强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对策必须从建立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报销制度、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全额成本核算制度等方面出发。袁新文、洪少丹 (2013) 认为, 针对当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与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系统之间的密切沟通, 建立有效的科研绩效考核机制, 加大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的处罚力度。江卓 (2011) 认为, 改进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的管理责任, 对高校单独核拨适量的间接费用;对于财政性科技经费结余在一定数额时, 允许留在高校和课题组继续用于科研活动;对财政科技经费的预算核定和经费核算进行相对分离的管理;放宽科研经费的配套政策等。李双凤 (2012) 认为,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力度的措施有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构建有效的沟通平台, 加强管理和监督过程中重点环节的控制等策略。丁菊芳 (2011) 提出, 增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意识,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结题结账工作, 做好科研资产的管理工作, 加强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等加强高校科研管理的对策。谢海波 (2011) 提出, 改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包括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建立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 改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 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的管理, 改进结余经费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强化设备资产的管理等策略。庄越华、李秀春 (2013) 认为, 建立高校社科计划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等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沟通, 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全过程财务监管, 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建立科研经费服务体系, 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等有利于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体系。

3.2 科研院所视角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崔惠绒、段红平等 (2012) 提出, 通过建立一主、一辅的预算管理与调节机制, 建立一体化、全方位的经费监管体系等措施, 从而提高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建立两种列支方式相结合的人员费用制度, 加强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科研经费管理。李淑侠 (2010) 认为, 完善科研项目的管理模式;强化约束机制, 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及监督机制;完善横向科研课题的管理与监督有利于提高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王秀云 (2013) 提出了解决科研经费监管难点措施如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及权限;引入绩效评估机制, 强化成果管理理念。陆晓萍 (2013) 对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如强化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 加强课题组负责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防止科研项目资金和资产浪费、流失, 完善项目结题, 创收激励机制。黄凌云 (2011) 认为,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与服务要做到以下几点:树立协作意识、服务意识, 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力;联动监管, 建立科研项目跟踪检查制度;树立“全员财务”观念, 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局面。刘麦荣、赵竹明 (2011) 提出,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包括规范科研经费分配行为;强化内控管理制度, 合理规范科研经费审批权限;严格科研经费报支管理;采取农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信息化等。杨二宝 (2013) 提出, 解决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对策包括制定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水平;对于科研人员财经法规知识必须加强宣传力度, 从而增强其法制意识;严格执行科研项目预算, 使其能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完善科研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等。

3.3 企业视角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邓雪翔 (2009) 对于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认为有以下改进措施:建立灵活高效、权资明晰的科研经费管理协调机制;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经费核算管理;做好科研固定资产的管理, 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架构有效的科研项目财务信息共享平台。刘艳玉 (2010) 认为, 加强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加强项目的综合业务培训,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经费日常支出管理;确定合理的间接费用分配方式, 采取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的方法;做好科研经费审计工作, 加大监控力度。张艳荣 (2010) 认为, 要改进科研经费管理, 企业应以制度建设为根本, 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逐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晋兆奎 (2010) 提出了完善科技型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加强企业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账务设置、优化会计核算;完善科技型企业内控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和外部审计力度等建议。孙艳、郭秀荣 (2011) 认为, 企业不但要加强和提高科研项目研发过程费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确立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 一是企业自筹, 二是争取国家支持, 三是项目合作, 四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只有多渠道筹集资金, 才能更好地推进科研工作。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要严格地建立一套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绩效评价制度, 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4 总结与展望

综观以上论述, 科研经费的研究已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 同时, 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首先, 现有的关于科研经费监管研究大多仅从微观的普遍角度提出典型性问题并加以分析, 寻找对策。对所涉及到的管理问题欠缺深层次的剖析, 如提到成本核算难度大、科研经费流失严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 但很少专门就某一问题的某一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提出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策略。其次, 缺乏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相互间的比较, 以找出不同主体间的相同与不同问题, 从而更有利于学者有针对性的解决科研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 大部分文献都是定性研究, 缺乏实例和数据分析, 研究内容比较宽泛。

因此, 可以在现有理论基础上加大对科研经费监管的研究, 用具体的案例解释科研经费从预算、核算到验收整个流程, 并分析其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另外, 还可以对不同科研经费使用者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 为今后科研经费监管提供更加有效的途径。同时, 加大定量和实证分析, 为加强科研经费监管提供新途径, 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摘要:近年来, 国家不断增大对科学研究的财政投入, 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于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也越来越看重, 并且逐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本文从科研经费监管的必要性、科研经费监管存在的问题、完善科研经费监管措施等方面梳理了近些年国内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研究文献, 并给出了相应的总结和展望。

8.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浅探 篇八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问题

其一,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经费使用细则要求多样,导致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控制的问题。虽然各高校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大多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但是由于高校承担的科研任务来自不同的管理部门,经费划拨也分属不同渠道,很多经费在划拨时具有明确的使用范围。高校自行制定的科研管理办法往往与经费出资人在经费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上存在冲突,导致财务管理部门以及经费具体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难以以统一的标准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容易产生模糊和混乱的问题。

其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不科学,科研成本计量不准确。高校人员工作的双重属性,使得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往往不能简单分割,同时承担的科研项目存在交叉现象,因此很难清晰的对其单一项目进行成本分摊。由于科研成本计量存在较大缺陷,科研成果评价也难以量化反映。由于高校学科种类繁多(综合类院校尤其突出),在科研评价方面难以为每个学科都成立高水平的专家组进行评判,大多只能以科研文章的发布层级、是否获奖以及获得奖励的级别作为考量科研水平的标准,而不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来科学发展方向,建立投入、产出模型,量化评价标准。

其三,科研经费预算制定不够科学,管理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导致不能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部分横向课题存在不规范支出问题。各高校往往把能否取得科研项目作为考核教师能力的重要标准。因此科研项目的立项成为高校全体人员都比较重视的工作。但是,在项目确立之后的后续管理方面,却存在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在资金使用方面,各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并不精通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而财务人员又对于科研项目内容的不了解,也给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增添了难度。

现行的纵向科研经费申请过程中,一般都要求申请人员编制全面的科研预算作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执行依据。但是,由于项目承担人员一方面缺少财务管理知识,另一方面对于科研预算执行中的刚性要求缺乏认识,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大多缺少市场调研,凭借经验甚至想象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导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超范围支出或者超额度使用资金的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不规范支出往往出现在科研人员与地方企业等部门签署的横向科研开发项目上,这类项目由于资金的投入人对于经费的使用没有刚性指令,同时不对项目资金做后续监管,导致资金使用人往往随意扩大支出范围,甚至出现科研圈钱、支出套现、虚列转拨等违法行为。

其四,科研项目存在结题不结账现象。科研项目的结题不结账现象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科研成本计量不完整,导致项目经费不正常结余;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由于科研人员存在经费申请不易引起的“惜售”情绪,导致结题后尚有大量经费挂账使用的情况。

其五,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固定资产重复投入的现象。由于科研项目承担者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使用科研经费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由于信息不通畅,产生重复购置、重复建设等资金浪费问题。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第一,使用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根据经费来源渠道的不同,建立相应的经费管理模板,结合高校的预算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控制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目前很多高校已经完成了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该平台可以将划拨经费按照项目申请立项时制定的预算,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建立相应的模板,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模板提供的数据,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控制,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核算人员由于不能全面掌握不同渠道经费的使用规范导致的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不但使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有序、高效地进行,同时为科研经费的后续管理提供了直观、明晰的监督窗口。

第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合理确定摊销成本。科研成果评价和成本计量一直是困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难题,如何建立相对准确的成本计量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各高校的普遍采取的方法是根据文、理、军、工、农、医等项目属性,按不同比例计提成本。该方法虽简便易行,但是信息粗糙,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科研成本的构成。由于科研项目的非同一性,由单一学校为全部项目建立科学、准确的评价体系存在较大难度,建议建立校际联合科研评价平台,由各高校抽调出各学科的专家成立联合评价委员会,定期对不同学科的科研成本构成进行科学分析,制订出成本摊销模型,作为高校科研成本摊销的量化标准,同时推出学科未来发展预测,为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这样不但使科研成本管理能够实现科学规范,同时可以使科研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第三,规范科研预算编制程序,使科研预算的编制切合实际,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超范围、超额度支出现象。首先,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帮助科研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项目申请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其次,建立横向课题的经费管理办法,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不易监督的项目规定支出限额,在保障科研经费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加强对票据使用、经费开支范围、资金往来单位以及现金开支额度的监管,严禁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再次,科研项目中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工作,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以降低采购成本与财务风险。最后,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科研经费的执行进行持续监督,使科研经费真正为科研项目的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办法,正确归集结余经费,使之为科研人员的后续研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目前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不同,对于结余经费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其中部分国拨专项资金要求在项目结题后,将结余资金按专有渠道上缴。其他纵、横向经费在拨付时并没有对结余经费提出具体要求,高校可以由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科研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归集零散的结余资金,重新划拨至相关人员的其他科研项目中,或者建立科研管理基金,作为其它自主创新课题的研究经费的补充以及为已结题项目的后续跟踪提供资金需求等等,使科研经费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杜绝浪费、突击花钱,超范围开支等违规现象发生。

第五,建立科研信息发布平台,对高校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实现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资源共享。使用科研经费进行“独一性”固定资产投资,要由项目承担人员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必要性论证,之后交招标管理部门进行集中采购。从根本上做到国有资产统一管理,避免重复投资,提高科研经费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9.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学校10月份对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核算。

2、业务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10.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篇十

一、公车管理从严

1.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编管理。单位和个人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和变卖,使用不满8年或者行驶里程未超过40万公里的,不得申请更换新车。凡申请购买新公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2.公务车辆实行专人管理。我乡的公务车分别是“渝FE3351”和“渝BA003”,“渝FE3351”是安监车,主要由分管领导管理。渝“FBA003”主要由乡长管理。凡需使用公车的,必须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实行统一调配,不得未经允许,私自驾驶公用车辆。

3.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将公车外借;不准利用单位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4.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先批再修制度。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刷卡管理,由乡财政办买卡充值,财政办人员负责将每次充值的金额以及车辆行驶里程数进行登记管理,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在职工会议上实行公布。公车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5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由乡长审批,5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将预算报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务接待从俭

1.公务接待实行食堂就餐制。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属部门干部到乡镇开展工作需要就餐的,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同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工作人员严禁发包包烟,严禁使用高档白酒,不搞特意装饰,不悬挂张贴标语横幅,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2.单位接待实行限额制。即接待费用不超过限额标准。机关食堂按照每桌平均200元的标准安排伙食,凡超过标准的,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严重超标的,按相关程序,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处分。

3.实行招待费登记管理。乡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在村组就餐,遇特殊情况在村组就餐的,必须按时支付伙食费,并将实际支出报乡财政办进行管理登记。凡是有需要在外就餐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将就餐的.时间、地点、事由及金额在财政办进行登记,每月结束后由财政办人员将登记表报党政主要领导,对于用餐不合理和金额超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程序给予批评、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三、公务考察从实

1.外出考察严格遵循审批备案制度。乡镇严禁组织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学习考察;严禁借考察名义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确因工作需要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必须事前做出计划,明确考察的时间、地点和经费标准,报乡组织委员和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备案。对未经审批同意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2.严控考察时间。学习考察活动时间一般控制在7天以内,驻留城市不得超过3个。对于超出考察时间及考察经费标准的,按照旷工处理,其中所有的费用开支由本人自行承担。

11.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建议

1 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概述

1.1 高校专项经费的概念与特征 高校专项经费是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支持发展高校事业、实现特定目标与效益,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拨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高校专项经费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专项经费具有特定的用途,专项经费是财政部门为支持高校完成某一项特定的事项或工作,根据高校做出的项目申报,进行特定的评审后批复的专用资金。二是高校专项经费有明确的类别,专项经费根据使用目的不同划分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与教育教学发展等类别,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类的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1.2 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 财政部门对高校专项经费的管理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项目立项申报要做到科学论证、合理配置。高校对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论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与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二是要实行全过程管理、追踪问效。高校应对项目的申报、执行、绩效评价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追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纳入管理过程。

2 目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项目立项缺乏科学性 很多高校只是为了申请更多经费而盲目立项,在立项时只考虑到上级单位下达的指标额度,缺乏对项目申报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是造成资源分配与学校事业发展不匹配,二是申报的项目即便拿到财政专项资金,却无处可用,预算资金根本保证不了支出进度,有些经费存在大量结余而被财政收回,有些则迫于支出进度改变资金用途,违背了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

2.2 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 目前很多高校在编制项目预算时是以如何能顺利获得经费为目标,以想当然的方式列出各项预算,至于如何安排支出,则等到经费批复之后再说,这样就很可能出现项目执行时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不符,既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又造成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低下。

2.3 预算执行缺乏规范性 因为专项经费按年划拨,结余部分会于年末收回,而很多高校存在项目经费支出与项目执行过程脱节的情况,又因为项目经费能否执行完毕是项目结题考核的关键指标,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比较明显,有些项目组以执行项目的名义,而实际将专项经费挪用于其他用途,更有甚者虚构不真实的业务将专项经费转出而留作他用。

2.4 绩效考评缺乏有效性 目前,根据财政部门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部分高校已经开展了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工作,但大多数的绩效考评还仅仅是形式上的,并没有将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的指标,这样便无法达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另外,目前多数高校并没出台针对专项经费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因此也就无法建立一套有效的绩效考评的机制。

3 优化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3.1 科学申报项目 第一,转变对专项经费的错误认识。高校应认识到申报专项经费的重要性、严谨性和科学性,摒弃“伸手要钱”的看法。只有从思想上根本改变,才能在实际管理中做到质的改变,最终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第二,统筹规划,科学立项。高校应建立项目库,将项目组申报的项目按类别、重要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指标分类管理,由学校制定评审委员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优先级别的判定,科学地确定所需申报的项目。第三,加强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一方面项目组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给出合理的立项依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的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预算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申报书进行客观分析,判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2 合理编制预算 首先,应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养。从对项目需求和规划的了解程度角度来讲,项目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组人员编制比较合理。另外,应细化预算编制流程与要求。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应以预期产出成果为导向,采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式。项目组或部门单位完成预算编制后,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再向管理专项的职能处室申报,对预算数额较大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由职能处室通过采取专家评审或中介机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3.3 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控制与监督 第一,建设完备的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对专项经费支出的有效管理应当以完备的管理制度作为基础,只有具备了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财务部门在项目支出与报销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增强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力度。项目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经费的使用用途。财务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分项目、分预算进行控制与核算。第三,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财务部门应与审计部门相联系,定期对项目开展审计,检查项目进行状况与取得的成果,将支出进度不合理的情况及时与项目组反馈。对于重点、可疑的支出应采取追踪或调查的审计方法,查清资金的来龙去脉,核查有无对资金挪用、截留的情况。

3.4 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第一,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高校应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制定一套完备的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办法,对绩效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及结果做出明确的规定,为绩效考评的实施奠定制度基础。第二,设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校应当根据不同类别专项的自身特征分别制定考评指标,指标既要包括直接反映项目成果的产出指标,又要包括反映项目社会价值的效益指标,同时要兼顾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做到既能在实际中予以应用,又能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客观科学的评价。第三,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于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绩效差的项目则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参考文献:

[1]孙静.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浅析[J].教育财会研究,2011(3).

[2]吴嗣翀.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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